傷害告訴
」 KTV 台中 鬥毆 高雄 車禍逛鹿和夜市他巧遇冤家欠債男 一言不合3人當場開打
彰化縣鹿港鎮的鹿和夜市總是人潮滿滿,豈料17日竟有人在眾目睽睽下打群架。當時47歲的林姓男子與顏姓男子到炒花枝攤用餐,隨後林男發現老闆娘的兒子就是欠自己兒子6萬的人,立刻上前理論,不久便從起口角升級為肢體衝突,一旁的民眾都嚇壞,警方到場後勸阻,並將3人逮捕,目前已依刑法傷害罪移請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原PO於18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布一段影片,可看到現場有人正在鬥毆,有男子拿著塑膠椅攻擊黃衣男子,一旁則有人幫忙拉開雙方人馬,老闆娘也衝進中間隔開,期間有不少圍觀民眾,場面十分混亂。在其他照片中可看到,警方將人帶回,而黃衣男子則是被打到鮮血直流。對此,警方表示,林男在發現炒花枝攤位老闆娘的20歲兒子,就是欠自己兒子6萬的人後,立刻上前理論,詢問債務問題,不久便從口角升級為3人肢體衝突,雙方大打出手,期間還拿桌椅互相攻擊,導致3人皆有傷勢,黃衣男子頸部大量出血,經送醫後無大礙,目前雙方互提傷害告訴,已依刑法傷害罪移請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將人帶回。(圖/Threads @renjie5556)
為6萬元債務!鹿和夜市3人上演「全武行」 互告傷害送法辦
彰化縣鹿港鎮17日晚間發生一起打架鬥毆,47歲林男與顏男到鹿和夜市的一處攤販用餐時,結果林男撞見攤販闆娘的20歲兒子欠他6萬元還未還,3人隨即起口角進而爆發互毆,最終錢未、到手還增加3名傷患,警方獲報立即到場壓制,抵達後隨即依法將3人移請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據了解,林男與顏男到一處炒花枝攤販用餐,結果卻不期而遇碰上攤商老闆娘的兒子,因為他與林男有借貸關係,闆娘兒子有6萬元還未還,雙方隨即起爭執,進而演扮成肢體衝突,顏男見狀也上前助陣林男,結果錢未要回還造成3人受傷。遇見生炒花枝攤商老闆娘與其20歲兒子,發現老闆娘的兒子,就是欠自己兒子6萬元的人,沒想到在這邊不期而遇,於是林男向前商討債務處理問題,雙方先爆發口角糾紛後,進而引發鬥毆,一旁的顏男見狀也上前助陣林男,最終造成3人大亂鬥。警方表示,17日晚間獲報,鹿和夜市有民眾滋事,警方到達現場時,雙方仍持續互毆,警方為了避免衝突擴大,立即排除打架情事,3人眼看警方勸阻這才收手,該起大亂鬥造成3人擦挫傷程度不同,隨後警方均送醫治療,所幸皆無大礙,事後雙方均提出傷害告訴,警方隨即將3人依《傷害罪》移請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台南海產店暗夜全武行!2男酒後爆肢體衝突 他爛醉遭保護管束
台南市中西區4日晚間11時許發生一起打架糾紛,1名黃姓男子與友人在1間海產小吃店用餐後,疑不勝酒力2人發生口角爭執,未料進而引發鬥毆衝突,過程中導致黃男手部不慎受傷,警方獲報立即派員到場處理,抵達後黃男已成爛醉模樣並向警方表示不願就醫,後續警方採取保護管束,將依法移請裁處。據了解,黃男與1名男友人一同到1間海產小吃店用餐飲酒,未料酒精作用下,2人一言不合便爆發爭執,接著引發肢體衝突,雙方在拉扯過程中,造成黃男左手不慎受傷,但他已呈現泥醉狀態。警方表示,4日晚間11時許獲報,海安路一段上的海產小吃店外有民眾打架,員警抵達後發現是黃男與友人發生肢體衝突,其中黃男更一臉醉醺醺模樣,員警只好依法對他施以保護管束,隨後他向警方述說拒絕送醫,左手傷勢則由119協助包紮,事後2人均不提出傷害告訴,全案訊後,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
騎士出車禍「7天後暴斃」 法醫解剖揭真相:吸毒害命
2022年,台中一名田姓女子在開車通過路口時,與周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造成周男恥骨骨折與身體擦挫傷。周男僅住院1天後便出院,卻在事發7天後身亡,檢方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田女。然而法院卻發現,周男在出院後曾經吸毒造成腦壓增高,導致他中風死亡,加上周男家屬未曾提出告訴,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起車禍發生在2022年8月9日下午4時45分,當時田女駕車沿台中市清水區民族路中線車道往臨港路方向行駛,行駛至民族路2段與四維東路交岔路口時,與沿四維東路欲左轉民族路的騎士周男發生碰撞。周男受有右側鈍挫傷合併右側恥骨骨折、臉部損傷、右側肩膀、右側手肘及右手擦挫傷等傷勢,在住院1天後便出院。然而,車禍後第7天、即8月15日中午12時40分,周男突然被發現倒臥在自家浴室內,緊急送往童綜合醫院搶救後,仍因呼吸衰竭、酸血症、慢性腎衰竭而不治死亡。檢方認為田女與周男死亡之間有因果關係,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田女。但法官從診斷證明書發現,周男本身患有慢性腎絲球腎病、腎衰竭,車禍送醫檢查時生命跡象穩定,亦無顱內出血。且經法醫解剖確認,周男是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可見死因與車禍相關性較低。不僅如此,法醫還指出周男的顱內出血可能並非車禍造成,包括他有腦中風傾向、血液內驗出甲基安非他命,且使用安非他命後會引起腦壓增高,研判應該是車禍後5至6天才出血,所以鑑定死因為中樞神經衰竭而死亡。此外,法醫還指出,周男遺體出現出血性肺水腫,可見是使用甲基安非他命造成的病理變化,胃內容物也驗出甲基安非他命與安非他命,因此判斷周男可能在死前1、2天還有施用毒品。由於周男是腎衰竭病人,本就容易出血,又施用安非他命,最終造成血壓增高釀成大出血而死亡,難認田女過失行為與周男死亡有因果關係。此外,因周男家屬在偵查時即表示「希望解剖確定死因後再決定是否對車禍提出告訴」、「回家討論後再決定,如果有和解成立就不提出告訴」等等,卻始終未提出傷害告訴,既然未經合法告訴,故判決本案公訴不受理。可上訴。
北市KTV深夜打成團!路過包廂互看不順眼 萬聖節變裝木棍慘成武器
北市KTV深夜打成團!警方獲報,忠孝東路五段上一間KTV 28日凌晨2時許傳出打架情事,緊急到場後儘管現場已無打架情事,但警方仍將涉案的5人等全數帶回派出所偵辦,2方人馬疑似在酒後路過包廂互看不順眼,雙方當場打成一團,就連原本是萬聖節的木棍變裝道具都成為武器,事後雙方也互告傷害。警方獲報,忠孝東路五段一間KTV凌晨傳出打架情事,緊急到場後現場已無糾紛狀況,後續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26歲的劉姓男子與28歲的林姓男子,2人當天於該處飲酒歡唱,未料卻在路過他人包廂時,因故突然與31歲的陳姓男子等3人當場打成一團。無辜被打的陳男其朋友見狀,也立即上前查看情形,更當即加入混戰,甚至就連原本作為萬聖節變裝道具用的木棍,也當場成為武器,被打到當場斷成兩半。警方到場後,也先將過度酒醉的劉姓男子送醫,其身上有擦挫傷,所幸其送醫後並無大礙,後續也返所製作筆錄。全案後續也依照聚眾鬥毆罪將5人全數送辦,另雙方也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也全數受理,同時將作為武器的拐杖扣押。
台中超商全武行!少年和母男友「互扔椅、揮榔頭」 釀3傷送醫
台中市北屯區19日凌晨2時許發生打架事件,17歲李男在超商與42歲吳母的陳姓男友在溝通過程中發生衝突,期間2人甚至持超商椅子及榔頭等武器互相攻擊,導致3人受傷,場面嚇壞現場店員及民眾,警方立即派遣線上警網前往處理,到場後竟發現是1家人全武行惹禍,事後3名傷患送醫後皆提告,後續警方將對李男與陳男依法移送偵辦。據了解,吳母因不滿兒子李男的女友 ,因她未事先取得其同意竟擅自接送李男同母異父的妹妹下課,雙方便相約至超商溝通協調,吳母與陳姓男友陪同前往,並攜帶國小兒女2男1女,李男則與女友一同赴約,不料在過程中陳男與李男疑一言不合便引發鬥毆,2人不顧在場還有3名國小弟妹,竟分別持超商椅子及榔頭相互攻擊, 吳母見狀在旁勸架慘遭波及,事故造成3人均有多處擦挫傷。警方表示,中市警二分局凌晨2時23分獲報,北屯路1間超商驚傳有民眾鬥毆,初步了解有3人受傷,警方隨即派遣線上警網趕往,到場了解後竟發現其中5人是類組合家庭,隨後將傷患皆送醫治療,所幸皆無大礙,事後李男、陳男及吳母皆提出傷害告訴,全案訊後李男及陳男分別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傷害罪》移送偵辦。
丈夫沒工作、沉迷遊戲還嗆「乾脆去當妓女」 3寶媽「曾數次挨打」終訴請離婚
越南女子小美(化名)指控,與丈夫阿明(化名)婚後育有2男1女,但對方不僅性格自負、自私,未曾協助照顧子女,又對家人及子女吝嗇,沉迷網路遊戲,還經常無工作、不負擔家庭支出,加上2人常常吵架,阿明一度嗆聲「乾脆去當妓女」,讓她不禁覺得自己像是幫傭,最終選擇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2人於2005年結婚,阿明婚後未協助分擔家務及費用,多由公婆資助,而小美則從事家庭手工貼補家用,並在家照顧子女、處理家務。小美主張,阿明告生性多疑、控制及占有慾強,更看不起她,說她沒讀書、沒知識,更做出「不堪同居之虐待」、揚言要同歸於盡等等,使她生不如死。小美說,2008年時,阿明曾數次打傷她,阿明則辯稱當年的肢體衝突只是單一、偶發,事後已向小美致歉並請求寬恕,並經小美撤回傷害告訴,且雙方婚姻關係回復良好,之後也在2014年誕下小女兒。阿明表示,雖然因子女管教等問題而偶有口角爭執,但都會與小美善意溝通、協商解決問題之方式,並無謾罵、侮辱,亦未再有肢體衝突。後來,雙方因觀念不同,時常發生爭執,阿明不願給予生活費,小美決定獨自搬出在外工作、居住,但阿明竟要她「乾脆去當妓女」,並拒絕照顧子女,小美僅能請託媽媽來台協助。雙方分居迄今已逾3年,期間阿明從未關心小美,直到小美提出提婚請求,阿明才開始與她連絡,卻多是命令她協助子女處理事情。案經法院審理,阿明曾指出,小美目前在養生會館從事按摩工作,並從2019年起自行離家居住於其任職之公司,至今未與他和子女3人同住,法官認為,雙方雖已分居,然非無正當事由而未履行同居,與惡意遺棄的離婚事由不符,況3名子女均與阿明同住,所需扶養費及家庭日常生活開銷,亦由阿明負擔,故阿明並無惡意遺棄之情事。。法官也審酌,阿明長期忽視小美所需,未能提供精神或經濟上支援,雙方欠缺良好溝通模式,致使夫妻關係產生隔閡,且自小美因工作搬離共同住處後,分居迄今逾3年,期間小美雖仍會關心與照料子女,但雙方並無實質的情感維繫及夫妻親密交流,足見2人已各自獨立生活,婚姻之意義盡失法官日前依法宣判,小美訴請離婚之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而未成年的次子及么女的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小美與阿明2人共同任之,並由小美與未成年子女同住,由小美負主要照顧之責。
被比不雅手勢當場氣炸 3男上前理論動粗被依法送辦
新北市三重區6日晚間9時許發生傷害案,32歲黃男、48歲郭男及50歲許男於仁愛街某處聊天時,認為44歲賴男對其比出不雅手勢並上前理論釀衝突,警方獲報到場後賴男揚言提告,訊後也依傷害罪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黃男、郭男及許男於上述時、地聊天時,疑似認為店裏頭的賴男對他們比出不雅手勢,當下一把火上來便上前找他理論,過程中發生拉扯、推擠等肢體衝突,一旁民眾見狀也馬上報警。慈福所獲報派員到場後,雙方已經分開,登記雙方資料並明法律權利,賴男事後提出傷害告訴,三重分局依規定受理,訊後將黃男、郭男、許男等三人依傷害罪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三重分局呼籲,若有糾紛應理性解決,切勿訴諸暴力,否則將面臨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高雄KTV深夜打架濺血 哥哥「酒後教導為人處事」與弟起口角
高雄市鳳山區1間KTV今(9日)凌晨驚傳打架情事,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發現竟是陳姓哥哥在酒後教導胞弟「為人處事的道理」,所引發的肢體衝突,2人渾身是血受傷送醫,因雙方未提出傷害告訴,因此警方僅將2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鳳山區鳳南路1間KTV今凌晨發生打架情事,警方獲報後隨即趕赴現場處理,包廂內雖然有4人在場,但肢體衝突主要是23歲的陳男及其21歲的胞弟酒後言語交鋒所致。警方表示,哥哥酒後教導胞弟「為人處事的道理」,不料卻發生口角並大打出手,過程中弟弟因心生不滿,向地上丟擲玻璃酒杯,結果弟弟因地上濕滑跌倒,哥哥要將弟弟拉起也跌倒。據悉,警方抵達現場時,雙方仍在地上拉扯,且均被玻璃劃傷、渾身是血,尤其陳弟情緒激動,無奈之下警方只好當場將陳弟上銬,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隨後救護車也到場檢視2人傷勢,其中哥哥手部及腿部受傷、弟弟頭部後方受傷,兄弟倆陸續也分送2家醫院,包紮傷口並診治,所幸沒有生命危險。最終由於雙方皆未提出傷害告訴,因此警方訊後將2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裁處,警方也提醒民眾遇有糾紛,應理性處理,或通知警方處理。
房東房客當街大打出手…扯髮尖叫影片曝 雙方互提告傷害
台中北區精武路某家髮廊6日晚間6點多爆發肢體衝突,警方到場才制止衝突,據調查是房東跟房客起口角,當街拉扯頭髮,雙方也都要提傷害告訴。據警方調查,42歲羅姓房東跟40歲房客、54歲陳姓女子,因民事訴訟問題起衝突,在髮廊內外大打出手,林女的左手和左膝擦傷,陳女的左手受傷,羅女的左眼也有瘀青、身體多處傷。從影片中可見,帽子女出腳踹對方,現場傳出尖叫聲,綠衣女也衝過去跟對方拉扯。事後,警方將2人送醫後無大礙,雙方也互提傷害告訴,全案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第二分局呼籲民眾遇到糾紛要理性,不要使用暴力,警方也會維護民眾安全,確保社會安定。
酒後求歡遭拒!女為自保「持水果刀揮舞」 猴急男遭劃傷大腿滲血
高雄市28日晚間驚傳有民眾大腿滲血從大樓跑向街頭求救,警衛發現後立即報警處理,警方隨即派遣大批警力持盾牌進入大樓,結果發現是43歲阮男向37歲潘女求歡不成,女方為自保抵抗因而持水果刀揮舞,未料不慎劃傷阮男大腿,後續2人均被警方依法送辦。據了解,阮男與潘女僅是朋友關係,他邀請女方到其租屋處飲酒,未料阮男酒後竟興起求歡念頭,但遭到潘女拒絕,她為了自保便拿起水果刀揮舞拼命抵抗,沒想到卻不慎劃傷阮男大腿,幸虧未傷及要害並無生命危險,隨後阮男帶傷趕緊衝出住處到街頭求救,恰巧被大樓警衛發現通報警方。警方表示,三民第一分局28日晚間獲報,火車站附近的大樓有民眾遭刀劃傷,警方立即出動大批警力持盾牌進入大樓內,結果發現潘女頸部及右手輕微擦傷,阮男則大腿遭劃傷,幸好無生命危險,事後警方將傷患送往大同醫院包紮治療,後續雙方皆提出傷害告訴,全案訊後依《傷害罪》將2人以現行犯移送法辦。
酒店散場互看不順眼!2夥人馬當街鬥毆 警到場意外逮通緝犯
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與敦化南路一段27日上午發生一起糾紛事故,30歲的李姓男子與28歲的葉姓男子,2人從酒店消費完後準備散場,未料卻在1樓與另一夥4人互看不順眼,當場發生肢體衝突。警方獲報到場後,也立即啟動快打部隊,不過4人當時已離場,僅剩李男與葉男在場,2人身體有多處擦措傷。不過當警方進一步確認2人身份時,卻發現李男因詐欺案件遭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全案後續李男與葉男2人也對4人提出傷害告訴,詢後依詐欺通緝移送新北地檢偵訊。而另4人也已鎖定相關身份,將4人通知到案。大安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案件應理性溝通,切勿使用暴力解決問題,另針對轄內飲酒處所及易滋事治安顧慮場所加強臨檢盤查,防制暴力事件並維護社會安全秩序。
值勤軍官裝監視器逮妻約砲軍中同袍 老父助捉姦慘被「氣死」
2023年7月,國軍謝姓軍官在軍中值勤時,查看住家監視器,驚見同為軍官的妻子僅穿內衣褲,與另名全裸男子進入主臥室。謝男聯繫住在同大樓的父母前往查看,當場撞見妻子替該男子口交,事後查出對方竟是同單位的莊姓軍官。謝男事後與妻子調解離婚,並對莊男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判賠100萬元,此案可上訴。此外,由於謝父在攔阻莊男脫逃過程中與對方拉扯受傷,儘管提告傷害,但謝父因此事氣憤難平導致痼疾復發,已於2023年12月底過世。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謝男與妻子於2016年9月結婚,育有2子,2023年12月在法院調解離婚,2人與莊男為同軍事單位的軍官。2023年7月杜蘇芮颱風過境期間,謝男在軍中值勤時,恰巧查看自家住處的監視器,赫然發覺莊男全裸與僅穿內衣褲的妻子從客廳一同進入臥室。他立即聯絡住在同公寓大廈的父母前往查看。謝男父母到場,在主臥室目擊妻子替莊口交,2人被發現後,謝妻還協助莊男逃離住處,莊於逃離中為擺脫謝父攔阻,拉扯致對方受傷後順利逃脫。謝男表示,他並不認識莊男,但因軍中學長與莊男是同學,曾協助確認住處監視器影像的裸體男子正是莊男;此外,他曾與妻子透過電話對談,也確認當天就是莊男。謝妻表示,2023年1月間受訓課後喝酒與莊男發生性關係,連同在住處性交共3次,莊還與多名女子約炮,她只是其中之一。謝男指出,莊男的妻子為維護丈夫,2024年7月初曾以簡訊聯絡前妻,告知願意給前妻100萬元,以換取前妻在訴訟中做出對莊男有利陳述;但若前妻不願配合,即會對前妻提起訴訟,屆時將請求與本件判決判賠金額同額的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前妻因認遭到威脅,將該簡訊轉傳給他,也可以證明該名裸男正是莊男。不過,莊男及律師均主張,謝男並無證據可證明在其住處監視器影像的該名男子是莊男,加上謝父提告傷害也僅是單方指訴,不足以證明當事人就是莊男。台南地院認為,從謝家住處監視器影像、謝男前妻的電話陳述、謝父傷害告訴起訴書、莊妻簡訊等事證,並向軍方調閱相關訴願案卷調查資料,莊男雖爭執謝男前妻電話陳述的真正性,但該電話陳述經謝男提出錄音檔及譯文,莊卻未能提出可以認定該電話陳述並非真實的具體理由,因此無法採認其答辯。法官認為,經核對各項資料,足以認定案發當日的男子即為莊男無誤,且2人在謝男住處的性交次數,連同此件共3次。鑑於莊男對謝妻多次性交,客觀上顯然足以破壞謝男婚姻與家庭存在並維持可運作機能的事由,已侵害民法與整體法秩序所保障婚姻家庭制度,斟酌2人於通姦期間的職業性質與經濟能力、行為樣態與侵害性,考量謝男所受精神壓力,謝男請求慰撫金額100萬元並無不妥。
不滿妻兒上陌生男汽車 棍棒砸車爬窗遭拖行200公尺重摔送醫
新北市新店區7日下午3時許發生暴力事件,33歲葉男打電話給32歲游姓妻子帶兒子去看醫生,怎料游女竟找來38歲曖昧中呂姓男子載她們母子倆,被葉男當場看見,與呂男爆發肢體衝突,並將其車窗擊破欲衝進車內,遭拖行200公尺重摔落地。葉男看見妻小上了呂男汽車,心理很不是滋味,一氣之下竟持橘色棍棒敲打呂男汽車,呂男也不甘示弱持黑色甩棍反擊,且當時車還在行進中,葉男硬生生被拖行了200多公尺造成手、腳擦挫傷。驚方獲報後於中央路與十四張路口攔下呂男,葉男送往新店醫院救治後無礙,兩人到警局作筆錄並堅持提告,葉男對其提出傷害告訴;呂男則是提出傷害、毀損罪告訴,全案依規定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小黃闖紅燈與賓士車衝撞! 「超派父」下車踹毆運將挨告傷害
高雄市苓雅區2日凌晨2時許發生一起擦撞事故,61歲于男搭載2名乘客駕駛計程車闖紅燈,不慎與22歲余男載著父母的賓士車相撞,導致賓士車頭嚴重毀損,駕駛皆頸部扭傷,未料余父下車理論後疑毆打狠踹于男遭提告,警方依法將余父移送偵辦,詳細肇責及肇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于男駕駛計程車,行經五福一路與光華一路口時違規闖紅燈,未料與余男載著父母的賓士車碰撞,強大的衝擊力導致賓士車頭毀損嚴重,車禍造成雙方駕駛皆頸部扭傷,事後余父從副駕下車與余男理論,期間甚至打開計程車駕駛座車門,疑對于男毆打狠踹,使他擦挫傷憤而提出傷害告訴。警方表示,凌晨2時3分獲報,五福一路和光華一路口發生2車碰撞意外,員警到場後,經酒測皆無酒駕情事,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初步分析,肇因為于男闖紅燈釀禍,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警方說明,針對余父對于男拳打腳踢的行為,依涉嫌《傷害罪》送辦,全案經警方詢後,後續已將余父函送地檢署偵辦,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屏東KTV驚傳打架!4男酒後起口角爆肢體衝突 警全帶回偵辦
屏東縣東港鎮1家KTV包廂31日晚間10時許驚傳打架事件,4名中年男子相約夜唱飲酒,期間因酒後起口角引發肢體衝突,警方獲報立即趕往現場壓制,隨後將4人帶回偵辦,後續雙方皆不願提出告訴,警方依法進行裁罰。警方表示,昨日晚間10時許獲報,東港鎮1間KTV有民眾滋事,警方迅速派員到場處理,並將涉事的4名男子分別為49歲許男、45歲許男、49歲陳男及51歲李男帶回警局偵訊,初步了解,4人互相認識,當天相約至KTV歡唱飲酒,疑在飲酒過程中發生糾紛因而爆發肢體衝突,後續由於雙方皆不願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偵辦裁罰。警方說明,東港警分局提醒民眾切勿用暴力手段解決糾紛,警方對於挑戰公權力的行為將嚴正執法並依法究辦,呼籲民眾在公共場合應自律,避免起口角引發衝突,共同維護社會的和諧安寧。
獨/男持鐵鍬翻民宅偷竊驚醒屋主!他反遭打破頭 渾身血不敢就醫
北市中正區牯嶺街日前發生一起竊賊入室偷竊,未料卻反遭屋主打傷事故。警方日前獲報有男子頭部與手部有大片撕裂傷,明顯遭人毆打,但其卻不願就醫,直到友人登門見男子全身都是血,才緊急將男子送醫。不過警方進一步追查後卻發現,男子當晚潛入民宅準備偷竊,未料卻被屋主發現,雙方當場發生扭打,男子不但偷竊未得逞,還慘被打到渾身是血。警方先是接獲119轉報,有男子其頭部與手部有明顯撕裂傷,顯然不是摔倒等方式造成,疑似遭人痛毆。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迅速釐清事實經過,發現有多項毒品與竊盜前科的林姓男子疑似缺錢買毒,竟在凌晨持鐵鍬闖入一棟1樓民宅準備行竊。孰料林男在行竊過程中,疑似因動靜太大,吵醒睡夢中的屋主,雙方對視後瞬間爆發肢體衝突,林男因此慘被屋主打破頭,其雙上肢有多處撕裂傷。事後,林男不但什麼都沒偷到,還全身是血,林男的父親發現林男渾身是血,第一時間也緊急前往南派出所報案,為兒子提出傷害告訴;不過警方事後也發現林男翻入住家偷竊一事,全案也將雙方依無故侵入住宅、加重竊盜及傷害等罪,函送地檢署偵辦。中正二分局呼籲,財物不分貴重與大小,千萬不要因一時貪心而生歹念,勿因惡小而為之,也提醒注意家中防盜設備是否完善,莫讓宵小有機可趁,又如有違法、違序及傷害等行為,本分局將依法究辦。
嘉義高鐵站外上演肉搏戰! 火爆阿北遇仇家「狂揮拳毆頭」洩憤
嘉義高鐵站外20日下午6時許發生打架事件,55歲林男與37歲簡男過去曾有糾紛,林男因此懷恨在心,恰巧2人在高鐵站狹路相逢,林男隨即上前將簡男壓制在馬路上,並揮數拳朝頭部攻擊,簡男挨揍後趁隙逃到高鐵站內求救,警方獲報到場,2人均要提出傷害告訴,後續警方依法將2人函請地檢署偵辦。據了解,林男與簡男曾有糾紛衝突,簡男向林男提出恐嚇告訴,林男才心生不滿,因此記仇,直到2人在高鐵站外碰見,林男一氣之 下上前揮拳痛毆簡男頭部,藉此洩憤,甚至坐在簡男身上壓制,導致簡男被打得無力還手,趴在路上動彈不得,僅能以雙手保護頭部,簡男挨揍幾拳後,趁隙縮頭鑽過林男胯下逃脫,隨即拔腿狂奔到高鐵站內求救,事發過程全被民眾拍下,全案才因此曝光。警方表示,嘉義縣水上分局太保分駐所20日下午6時獲報,嘉義高鐵站外有2位民眾滋事,員警到場後雙方均受傷,且要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事後警方依規定先請2人到醫院驗傷,再到警局製作筆錄,後續全案將依《傷害罪》函請雙方至嘉義地檢署偵辦。
騎車被制止竟打站務員 他爆老翁帶「綠營議員」衝車站堵人…台鐵回應了
台鐵1名站務員近日因阻止老翁在車站內騎腳踏車,竟遭對方出手施暴,無奈之下只好向台鐵產業工會申請協助。新聞曝光後,施暴者今(13日)竟帶著民意代表和大隊人馬殺到車站找受害人,當面質問為什麼站內不能騎腳踏車。對此,台鐵公司表示,對於旅客向同仁施暴,公司深表遺憾,已請主管慰問,如該同仁提出傷害告訴,台鐵會提供相關法務協助。台鐵產業工會秘書長朱智宇11日在臉書發文,「C師傅是我剛上任台鐵產祕書長首個協助的案件,剛剛收到訊息,他再次被旅客攻擊毆打,因為他阻止旅客在車站內騎腳踏車,這也是他申請第三次協助,至今已經被旅客攻擊兩次、恐嚇一次。」他表示,這3次過程中,台鐵沒有任何一次給予協助,或是有任何加強措施。朱智宇今天透露,新聞爆出站務員被攻擊的事件後,「今天施暴者找嘉義縣民進黨籍議員江志明,大隊人馬去車站裡頭直接找受害人,還當著受害人的面騎著腳踏車說為什麼不能騎。這就是台鐵的協助措施喔?還有議員什麼陳情都敢接,那就不要怕人家罵。」據了解,當事人家屬主張老翁為身障者,並稱該自行車是「助行器」。朱智宇直言,台鐵有提供旅客愛心服務,會協助身障者進出月台和上下車,如果沒有搭車需求,按照規定就是不能在站內騎自行車,況且當時有旅客反映差點被撞,站務員只是按規定勸阻,再說施暴人直接跟被害人見面就是不對,對方還闖入行車室,恐涉及刑事責任。對此,台鐵公司副總劉雙火表示,月台是提供旅客候車及上下車的旅運設備,如果旅客有危及鐵路行車安全及秩序的行為,同仁予以勸導,符合台鐵公司規定。劉雙火強調,對於旅客向同仁施暴,台鐵公司深表遺憾,已請主管加以慰問,若該同仁提出決定傷害告訴,台鐵公司也會提供相關法務協助。
台中保時捷男撞人後烙跑! 事後心虛返回稱「有急事」仍遭法辦
台中市上月30日張男駕駛保時捷行經北屯區后庄路,卻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撞上在停等紅燈的黃姓女騎士,造成她當場摔車。怎料張男肇事後竟逃離現場,事後心虛返回事發地被警方依肇事逃逸送辦。台中第五分局表示事發當天張男駕駛在后庄路上欲直行,卻從後頭撞上在等紅燈的黃姓女騎士,造成她當場摔車。張男假借修車等理由趁機烙跑,警方到場後只剩黃女一人,所幸好心民眾有記下張男車牌,讓警方更好鎖定。警方獲報後立刻趕抵現場,沒多久張男就自行返回事發地,辯稱是因為有急事離開而非肇逃,事後認為不妥才返回原地。警方不買單張男說法,刑法第185條肇事逃逸罪函送台中地檢偵辦;黃女也不滿其事後處理態度,對其提告鍋是傷害告訴。警方提醒,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並報警處理,千萬不可在未取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離去。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遵守法律程序不僅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保護自己免受法律責任追究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