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
」 大陸 傷殘 中國 提告 家暴真的被嚇死…甘肅女目睹媽車禍「撞成重傷癱瘓」 5天後離奇猝死
被嚇死是真的!中國甘肅省皋蘭縣有一名女子,6年前目睹自己的母親被撞成重傷癱瘓,結果驚嚇過度,出現胸悶、氣喘、心悸等症狀,結果過了5天竟離奇死亡,年僅27歲,讓家屬難以接受。據《魯中晨報》報導,彭先生的母親在2018年6月28日晚上,過馬路時遭高速疾駛而來的車輛違規逆向撞上,當場被撞飛頭部著地,被送到當地醫院無法醫院,又轉到其他醫院搶救。經檢查,醫師給出開放性顱腦損傷、腦挫裂傷、四肢癱瘓、創傷型蜘蛛網膜下腔出血、顱骨骨折、多發性腰椎及骨盆骨折,等一系列重度傷勢的診斷。經過200多天的搶救,總算將母親從鬼門關拉回來,但生活無法自理,需要有人照顧生活起居,後經鑑定為一級傷殘。儘管各級部門給了最大程度的援救,但彭先生仍欠下數十萬人民幣債務。對彭先生來說,母親的重傷已經讓人難過,更心碎的是,妹妹的突然離世。他透露,妹妹事發時27歲,剛結婚不久,平常身體健康,但目睹母親車禍後,開始出現胸悶、心悸、頭暈不適、胸口疼痛等症狀,「主要表現就是恐懼,喘不上來氣,一直給我說一定要把媽媽救過來,身體發軟,狂躁,家人給她端飯也吃不下去」。隨著病情加重,妹妹不得不住院治療,但在7月3日中午情況又更惡化,最後宣告不治。彭先生和醫師討論,得知這是受到驚嚇後,身體出現的反應,就是常說的「嚇死了」,從母親出事到妹妹去世,中間只有短短5天時間。無奈的是,肇事駕駛的名下無存款、車輛、房屋等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也無法提供其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只能暫時終結執行程序。近日彭先生再次收到法院的終結執行裁定書,母親車禍的賠償問題依舊沒有下文。
一切都是為了愛!8旬修女飄洋過海來台 與老院長重聚為教養院募款
促成彰化慈愛教養院成立的瑪利諾會修女謝容眾及該院創院長吳彩珠,憶及年輕時,一人學騎、一人幫扶腳踏車,及當年照顧障礙兒的過往,充滿跨國情誼及滿滿回憶,2位年齡都超過80歲的老朋友17日再聚首,為慈愛教養院發聲,希望為教養院新建教室大樓盡一分心力,早日募集5000萬元經費,讓新教室能在明年6月如期啟用。謝容眾現年82歲,她在26歲時,被派到彰化天主堂擔任修女,首次踏上台灣這片土地,她說,自己喜歡騎腳踏車逛來逛去,發現當年有許多肢體障礙者,因不良於行,有的只能在地上爬行,因此瑪利諾會神父、修女們在國內外募款籌建博愛傷殘教養所,後因空間不足,她向總會請求提供2400餘坪土地及建築物。吳彩珠現年86歲,在獲得天主教瑪利諾修女總會提供的土地及建築物後,創立了彰化慈愛教養院,並扛下了院長的重責大任,她說,教養院成立,一下子來了200多名身心障礙者,因當時舊館地勢低窪,很怕下雨淹水,孩子們半夜上廁所還會摸到浮起來的拖鞋,因此每逢驟雨就擔心得晚上不能睡。吳彩珠憶及當年努力學習騎腳踏車,她歪歪扭扭往前騎,謝容眾怕她跌倒,在後面幫忙扶腳踏車的趣事,顯見2人的好交情。謝容眾、吳彩珠昨天在現任院長張明正等人陪同下視察新建工程,謝容眾指著已夷平的工地回憶道,當初居住的修女院後來成為教室,如今已拆除,「找不到以往住了20多年的房子了」。2人50多年前共同為障礙兒努力,如今白髮蒼蒼仍想為他們盡一分心力,吳彩珠說,謝容眾修女7年前曾回台,但2人僅匆匆見面,今年修女再回台,馬上相約重回教養院,希望一起為新建教室大樓募款,她強調,這些障礙孩子並不是自願如此,希望社會各界在能力所及的範圍伸出援手幫助他們。
女子上班時間去廁所意外摔傷 法院判這算工傷公司應賠90萬
中國雲南省文山市發生1起工傷糾紛,1名超市員工上班期間上廁所意外摔傷,本來公司答應這名員工申報工傷,但後續公司發現,因為沒有給這名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醫療費用等支出合計20幾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須由公司支付,因此決定反悔,並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一審法官認為,公司應支付這名員工的工傷賠款,公司不服再次上訴,二審維持原判。上班時間上廁所屬於工傷範疇嗎?2022年3月20日,在中國雲南省文山市,1名超市員工余某(化名)在上班時間上廁所意外摔傷,當晚就無法行走,只能由丈夫揹著打卡下班,到醫院檢查後,發現她全身多處骨折,共住院38天。余某向當地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並在2022年5月6日向公司遞交《工傷認定申請表》,7月17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結果出爐後,余某被認定為九級傷殘,於是她便申請勞動仲裁。起初公司同意余某申請工傷賠款,不過事後公司發現,因為沒有給余某繳納工傷保險,所以她的住院費、停工留薪期間的薪水、住院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傷殘就業、工傷醫療補助金等合計201504.24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的賠償,必須由公司自行支付,因此公司決定反悔。公司向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法官認為,余某的傷勢經過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提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以及生效的《行政判決書》確認,故公司依法應賠償余某,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打羽毛球被流浪貓絆倒重殘!上海法院重判82萬 球館僅支付約4成
日前大陸一名男子在上海某羽毛球館擊球時踩到流浪貓致重殘,他怒告羽毛球館以及投餵流浪貓者肖某,法院判定業者賠償人民幣19.2萬(約台幣82萬),肖某賠償人民幣4.8萬(約台幣20萬),引發社會關注。據了解,該案再審判決已正式生效,但羽毛球館業者仍未履行大部分賠償責任。根據《澎湃新聞》報導,2023年4月,吳某在上海某羽毛球館與同事打球時,不慎踩到流浪貓摔倒,導致10級傷殘。事後,他將羽毛球館業者及餵養流浪貓的肖某告上法庭。一審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判定肖某賠償吳某人民幣24萬(約台幣102萬),而羽毛球館業者對於肖某未支付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2024年3月,法院裁定上述判決存在法律適用錯誤,進行再審。同年7月24日,法院再審改判,羽毛球館需承擔80%的賠償責任,人民幣19.2萬(約台幣82萬),肖某承擔20%,人民幣4.8萬(約台幣20萬)。12月4日,雙方律師證實,原被告均未上訴,判決已正式生效。吳某的代理律師潘建強表示,目前肖某已支付人民幣4.8萬(約台幣20萬)賠償款,但羽毛球館僅支付了人民幣4萬(約台幣17萬),尚有超過人民幣10多萬賠償款未履行。據中國執行訊息公開網指出,2024年10月,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羽毛球館未按通知履行賠償義務,法院對球館法定代理人邱某採取限制高消費的措施。肖某的代理律師劉琨透露,肖某考量到吳某傷勢嚴重,選擇不再上訴,目前已全額支付賠償款。肖某已返回家鄉從事羽毛球教育工作,並表示將繼續珍惜目前的生活與事業。潘建強表示,吳某的後期治療費已產生,但肖某拒絕支付這筆費用,而由於球館尚未支付大部分賠償金,吳某目前還未向球館索取後續治療費。對此,劉琨回應,法院判決並未涉及後續治療費,因此該費用是否合理仍存爭議,且按照分攤比例,肖某的部分可能僅為數百元,他建議原告先落實法院判決的部分。
陸9歲女童被三角尺打破頭! 老師一審遭判有期徒刑五年
大陸長沙一名9歲女童,日前在學校課堂中上學時,遭到老師用三角尺丟中,導致頭骨破裂重傷。而這起案件27日進行開庭,法官認為該名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實施傷害,影響惡劣;但有自首等從輕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一審判決有期徒刑5年。根據《觀察者》等陸媒綜合報導,2023年9月6日約下午4點左右,大陸長沙市岳麓區博才梅溪湖小學四年級的教師宋雨明,在對學生進行課後輔導。而當時班上相當吵鬧,在她多次制止、管束學生無效後,竟將半截三角尺丟向一吵鬧學生。沒想到,三角尺意外砸中吵鬧學生前座的劉姓學生的頭部,導致劉姓學生重傷、九級傷殘。而這起案件在27日進行開庭,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宋雨明身為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實施傷害,影響惡劣,應依法從嚴懲處;同時宋雨明有自首等從輕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學校已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並足額賠償受害者。最終,法官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時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劉某辰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老翁疫情期間確診「失控狂砍」3護理師致殘!不服判賠913萬 上訴遭高院駁回
2021年5月正值疫情高峰,新北市60多歲洪姓男子因確診新冠肺炎,被送往新北市雙和醫院隔離,不料他卻擅自走出病房,甚至情緒失控持檳榔刀將3名護理師砍成重傷,更導致其中一人右手神經肌腱斷裂,永久傷殘。事後,洪翁被依2宗殺人未遂罪、1宗傷害罪判刑9年4月定讞,還並須賠償3名護理師共913萬餘元。洪翁不服,提起上訴,但高等法院16日已駁回其上訴。事件發生在2021年疫情高峰期,62歲洪翁因新冠肺炎確診,且有全身無力、嗅覺改變等症狀,因此在2021年5月28日被送往雙和醫院負壓隔離病房接受治療。然而,洪翁不滿被關起來,時常吵著想要回家,並在5月31日隔離期間闖越門禁,擅自走出病房,遭陳姓、蔡姓女護理師阻止。洪翁回房後心有不甘,竟預藏一把檳榔刀,在另一名施姓女護理師進入病房時朝施女背部、胸部、腹部等處猛刺;蔡姓、陳姓女護理師聽到呼救聲,連忙上前搭救傷者,然而洪翁先是砍傷蔡女的腹部,接著又將陳女砍倒在地,大聲質問「憑什麼把我關在這裡」,並持刀猛刺陳女的會陰處。之後,醫院保全與警察聯手制服洪翁,並將3名傷者送到急診室救治;但其中一名護理師右手神經、肌腱已被砍斷;另外2人則分別受背部穿刺傷導致氣胸、腹部割裂傷,所幸都沒有生命危險。庭訊時,洪翁否認犯行,聲稱自己只是去治療;被告辯護律師則稱,洪翁有大腦神經萎縮情形,且他不記得事發經過,可能影響行為辨識能力,另他曾打電話給女兒訴苦,稱在病房內「看到很多鬼」,希望換病房,顯示當事人有急迫需求才會衝出病房,希望能作為從輕量刑的事由。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翁看見員警後,主動棄刀、要求找律師,可見行兇時沒有失去辨識能力、控制能力,應負完全責任。刑事的部分,洪翁一審時被新北地院依3個殺人未遂罪重判12年6月徒刑,二審時,高等法院改依2個殺人未遂罪、1個傷害罪,判處9年4月徒刑。洪翁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除此以外,3名護理師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洪翁應分別賠償3名護理師230萬元、103萬元、580萬5348元,共913萬5348元。洪翁對此依然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已在16日被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駁回。
禁帶輪椅登機!傷殘戰地記者被迫「爬進廁所」 發誓永不搭這航空
英國廣播公司BBC傷殘記者法蘭克加德納(Frank Gardner)因為航空公司不准他把輪椅帶進機艙,導致他在飛行期間想上廁所時,被迫在機艙走道的地板上爬行。事件曝光後引起廣泛關注。加德納現年63歲,他2004年在沙烏地阿拉伯被基地組織槍手開槍擊中,導致半身癱瘓。他本月1日在社交平台X發文,批評波蘭航空(LOT Polish airline)的規定「充滿歧視」,並揚言「在他們跟上21世紀之前,我不會再選乘這家航空的客機。」他在X上分享一張他拖著雙腿,倒坐在客機地板上、只見腿部的照片,並寫道:「哇!現在已經是2024年,在這班從華沙飛回英國的航班上,我不得不沿著這家波蘭航空公司客機的地板爬行去廁所,因為『我們不能在機上用輪椅,這是航空公司的政策。』」。他憤憤不平的表示:「如果你是殘疾人並且不能走路,這就是歧視。」加德納指涉事的是由波蘭航空華沙飛往英國倫敦的航班,他強調,自己並非要抱怨機組空服人員的服務不周,還提到「他們已經盡力相助」,而問題是出在航空公司身上。他稱機組人員曾想合力把他抬到廁所,但「這太困難了」,最終他決定用爬的前去上廁所。許多網友都指出,在客機上安排一張摺疊式的輪椅一點都不困難,很多國際航空公司都有這樣的服務,「要是沒有輪椅,要是他們必須得緊急撤離你的時候又該怎麼辦?」加德納的這則貼文,短短一天便獲得13萬的點讚以及700萬次的閱讀量,甚至有歐盟議員寫信告訴他,顯然波蘭航空已經違反了歐盟的相關法令。加德納表示,他希望這次的事件能讓波蘭航空的高層允許殘障乘客可以在客機有尊嚴的上廁所,「這真的不是什麼很困難的要求!」
想替4歲兒治「灰指甲」 陸爸請「養生館」治療竟害兒手指截肢
近日,中國重慶市發生一起醫療事故,一間「足浴服務店」(類似台灣「養生館」)使用違規藥物非法替一名4歲兒童治療灰指甲,導致其左手食指出現壞疽壞死,最終被迫截肢。事後該足浴店在賠償客戶人民幣16萬元(約新台幣72.6萬元)已經註銷營業。據《中國消費者報》報導,一名林先生於2023年7月2日發現4歲兒子左手食指的指甲,因為「灰指甲」而破裂,因此帶他到位於重慶市大渡口區羅珍東足浴服務店諮詢。該足浴店宣稱店內有治療灰指甲的藥物「脫甲膏」,可以替孩子治療。林先生在支付了治療費用後,工作人員將所謂「脫甲膏」塗抹在孩子的食指上,並用醫用彈力繃帶進行包紮。沒想到2天後,林先生發現兒子左手食指開始萎縮發黑,連忙帶他到醫院求治,被醫院診斷為壞疽壞死,必須將食指前端切除,避免最終感染整根食指。事後,林先生與闖禍的足浴店達成協議,由足浴店墊付前期治療肺,待治好後在替孩子進行傷殘鑑定,根據到時結果協定賠償金額。最後林先生依據兒子被醫院認定10級傷殘的結果,向該足浴店求償2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1萬元),店家不從,於是雙方對簿公堂。調查單位發現,該足浴店使用的「脫甲膏」藥物包裝上沒有任何廠名廠址、批准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適應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等資訊,屬於非法違規產品,且該品產品功效屬於消毒類產品,並無治療疾病功能。此外,監管單位還發現該足浴店出示的營業許可證與店名不同,因此勒令該足浴店亭榭,並且承擔起非法對未成年人進行治療行為,卻導致其截肢的法律責任。最後該店家與林先生達成協議,賠償其人民幣16萬元。據傳,該家足浴店將賠償金支付給林先生後,已經終止了營業,並註銷了營業執照。重慶相關單位特地針對此案例發布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足浴店」這類經營場所不能開展疾病診療活動。如果身體出現不適症狀,一定要去正規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
殉職好苛1/殘酷!國道警護6命遭毒駕撞死不算殉職 同事貼血制服幫叫屈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員警黃瑋震,13日遭毒駕黃國維撞上不幸身亡,英魂驟逝留給大眾無限哀思,卻因其撫恤金問題而引發熱議,事實上,警職人員認定殉職條件十分嚴格,護6命而遭毒駕撞死的國道警陳啟瑞最終被判定為因公死亡,最後一刻都握著無線電的英勇,和染血制服皆無法改變銓敘部決定,如今又傳出值班台遭撞身亡的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宏恐不算殉職,更重創警界士氣。據了解,從2010年到2023年間,共有1萬1964人因公傷亡,當中包括1萬1851名傷殘警員,以及100名因公死亡員警,而真正被認定殉職、得到最高撫卹者僅有13人。過去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在執行一般勤務若遭遇危難事故,要「奮不顧身,以致死亡」才能被認定為殉職,直到2018年才修正為「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修改規定背後,卻是員警生命的代價。在2000年到2017年間,共有58名警員因公亡故,包括55人遭認定為因公死亡,僅3人被判定為殉職,當中更藏著國道警察多位英魂,其家屬痛失至親,卻無法獲得最高撫卹。2017年8月,國道警察陳啟瑞、楊宇辰接獲任務前往處理車輛拋錨案件,卻在戒護車內6位民眾時,被毒駕的黃志龍駕駛的拖板車高速撞上,陳啟瑞身受重傷,急救後宣告不治,楊員當時下車詢問狀況,也因而雙腳骨折,車內的民眾則僅獲輕傷。陳啟瑞的靈車在公祭後還繞行到竹林分隊,警界同仁含淚敬禮致敬,他卻不是最後一位染血的紅斑馬。(圖/翻攝畫面)直到生命最後一刻,陳啟瑞都手拿無線電,盡職盡責的保護民眾,身上的制服更遭鮮血染紅,其身後更留下當時還在讀高中的兒子,國道公路警察局當時發文哀悼,悲痛「爸爸上班去,從此不再回家來」,這卻不是最後一次血染紅斑馬。2018年4月,國道警察局第4警察隊新市分隊警員郭振雄、葉家豪執勤遭大貨車追撞身亡,當時50歲的郭員僅差2個月就要退休,38歲的葉員則留下年僅6歲和3歲年幼女兒,此噩耗也讓新市分隊氣氛低迷,更有同事將程員的制服整齊疊好放在其床鋪上,無聲地向兄弟致敬。時任國道警察局長朱正倫承諾會以因公殉職的方向往上呈報,但2名警員和陳啟瑞最終仍僅被認定為因公死亡,也因他們的離世才打動內政部,因而修改「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如今又傳出值班台遭撞身亡的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宏不算殉職,嚴格到幾乎苛刻的殉職規定再次重創警界士氣。郭振雄意外身亡後,其同仁將制服整齊疊在他的床上,無聲地向兄弟致敬。(圖/報系資料照)
熱血制止校園暴力「左眼被打殘」 霸凌者父母詭辯「勸架者責任最大」
2021年4月,中國上海一間中學發生學校霸凌事件,小龍與小明2位男同學在學校發生爭執,最後演變成肢體衝突,一旁路過的小豪見狀後,隨即上前勸阻,結果小龍一拳將小明的左眼打成重殘。但是在和解談判的過程中,小龍的父母認為小豪勸阻導致受傷,應自行負擔責任。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21年4月,當時在上海當地某間中學就讀的小龍與小明二人,因為細故在校內發生爭執,最後演變成肢體衝突。小龍在將小明打倒在地後,直接騎在小明身上不斷毆打。而在此時,路過的小豪見狀後,第一時間原想通知老師前來處理,但老師卻不在辦公室內,所以自己馬上衝上去,試圖將小龍拉哩,沒想到小龍一個揮拳,就這樣打中小豪的左眼。後續經過醫師診斷,小豪的眼睛因為這拳被打成繼發性青光眼,屬於中國法令規定的十級傷殘。事後,小龍的父母墊付小豪家屬人民幣一萬元的醫療費後,便對此不聞不問,但小豪為了治療眼睛,單是醫療費就超過人民幣三萬元,眼睛的視力還無法完全恢復。最後,小豪的家屬便對小龍與小龍的家屬與學校提出告訴,並求償人民幣21萬元。但是在審理過程中,小龍的父母認為,小豪在面對突發事件時,應尋求老師協助,而非自己親身處理,所以認為小豪出面制止的行為也有過錯,應自行負擔40%的責任,學校要負擔30%的責任,而小龍的家屬則負擔30%的責任。而學校方面認為,事發第一時間已經將小豪送往醫院治療,且發生打鬥的時間短暫,自認在處置與後續處理上並無瑕疵。上海靜安法院審理後,認為學校身為教育機構,並未針對課間休息進行嚴格管理,同時也沒能及時、防堵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因此認定學校教職人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過失。同時法院也不採納小龍父母的論點。最後上海靜安法院判決,小龍與其父母要承擔70%的責任,校方要承擔30%的責任,扣除掉小龍父母先行墊付的費用外,另外還要賠償人民幣12萬元左右,學校則要賠償人民幣6萬元左右。
阿嬤偷香菜失風骨折 怒告菜農求償34萬:他拿木棍追害我摔倒!
中國大陸一名王姓老太太,2022年10月晚間潛入1座菜園偷菜,遭埋伏已久的黃姓農夫人贓俱獲,逃跑時不慎摔斷手,就醫鑑定達到十級傷殘(日常活動能力受影響),怒告黃男求償人民幣8萬多元(約新台幣34萬元)。據《北京日報》報導,黃男因自家菜園經常被附近村民光顧,不時會在農田角落埋伏捉賊,他在2022年10月21日晚間9點多,聽聞田裡有動靜,悄聲上前一看,發現王女正在偷香菜並厲聲喝斥。不知道有人「蹲點」的王女,驚嚇轉頭一看,赫見黃男拿著木棍逼近,立刻轉身逃跑,卻因慌不擇路自摔農地,這一摔痛得王女大聲哀號:「你追我幹啥?痛死我了!」原本氣在上頭的黃男,只好無言的打電話報案。王女就醫被診斷右肱骨外科頸骨折、右肱骨大節骨骨折,傷勢達十級傷殘,不滿「只是偷點香菜」就骨折的王女,主張自己受傷全是黃男拿木棍追她造成的,其合法權益因此被嚴重侵害,提告求償人民幣8萬多元。黃男在法庭上雖做出情緒性發言,「偷東西還有理了?」、「自己摔倒怪我」、「被偷還不能追小偷?要眼睜睜看小偷逃」,但因王女無法舉證他有拿木棍、醫院資料也沒記載王女遭木棍擊傷,加上她偷竊涉嫌侵害黃男財產權,黃男為防止事後無法舉證、追索,致使自己權益遭受難以彌補損失而追趕,屬合法自助行為,駁回王女訴訟。二審法院日前再次駁回訴求。
狗暴衝害女騎士摔傷 法官認「牽繩太長」判女飼主賠償85萬
遛狗不只要牽繩,更要保持適當的牽繩長度。中國大陸上海一名高姓女子就因為牽繩太長,導致走在她前面的愛犬,衝出馬路嚇到電動自行車女騎士,造成對方摔傷致殘。上海普陀法院日前宣判高女需賠償女騎士人民幣19萬餘元(約新台幣85萬元)。據《上觀新聞》報導,高女引導愛犬過馬路時,因為牽繩長度太長,導致狗突然狂奔到馬路上,嚇到騎乘電動自行車的沈姓女子,沈女摔車送醫後被診斷多處骨折及脫臼,後遭鑑定為影響日常活動、學習與工作能力的十級傷殘。沈女認為自己依正常速度行駛,卻被狗嚇到受傷,飼主應賠償她醫藥費、住院費、交通費及休養期間開支;高女則指自己已善盡替愛犬配戴牽繩與注意義務,不願賠償。雙方鬧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飼養動物所生糾紛適用無過失責任原則,高女牽繩太長,讓寵物與其之間距離過大,造成狗只能先進入道路,並令騎車經過的沈女緊急煞車摔傷,事故存在因果關係;高女也未舉證沈女有重大過失或存在故意。判高女應賠償沈女所提費用,以及鑑定費、殘疾賠償金、律師費共計19多萬元。另外,可調整長度的伸縮式牽繩雖然讓遛狗變得更方便,但許多狗狗專家表示,牽繩太長或長度忽長忽短,會使狗混淆散步時的適當距離,導致狗容易暴衝,進而發生事故。
15歲男孩被氣槍打成「植物人」 肇事者:很不好意思但沒錢了
2023年年初,在中國浙江省湖州市發生一起惡性傷人事件。一名15歲少年遭4名男子持氣槍「打獵」時打中頭部,從此成為植物人,至今仍未甦醒。而肇事4人在當時僅賠付了法院裁罰的部分款項,後面也不再賠付。事發後一年,面對龐大的治療經濟壓力,少年父親決心再次向肇事者求償,卻發現肇事者中兩人已經註銷了連絡電話,一人謊稱不知道這件事,只剩一人承認,而且表示:「這個確實我們很不好意思的,但是沒錢了。」據浙江新聞節目《1818黃金眼》報導,2023年1月16日晚間,一名15歲顧姓少年在住家附近被人用氣槍射擊頭部,導致他成為植物人,至今仍無法甦醒。顧父表示當時自己在睡覺,聽到孩子的哭聲才驚醒,也不知道兒子怎麼受的傷,趕緊將孩子送到當地醫院,後又轉送杭州醫院檢查,才確認了兒子的傷情,「孩子一開始還哭,後面都哭不出聲音來了。」事後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情鑑定報告,少年因顱腦外傷,術後呈植物生存狀態,傷殘評定為中國制度中最重的「一級傷殘」。事發後,當地警方介入,並在2023年1月18號將4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但孩子手術治療後一直沒有康復。媒體通過這起案件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瞭解到,「本案中4人在群眾正常生活區域打獵」,案發後4人共賠償醫藥費人民幣63萬9千元(約台幣285萬元),還需賠償24萬餘元(約台幣110萬元)。顧父延請的律師介紹,由於一級傷殘需要滿一年時間才能鑒定,之前法院審理案件時,只能判決賠償已經發生的醫藥費、護理費等費用,接下來,他會協助顧家發起民事侵權起訴,要求當事方根據傷殘鑒定的情況賠償醫藥費、護理費等相關費用共計280餘萬元(約台幣1250萬元)。不過,律師也表示,第一期的判決已經下了,法院說執行了10萬塊錢,後面執行不到。他向媒體提供了4名當事人的電話,希望媒體幫忙跟對方溝通賠償事宜。記者打了過去,發現其中兩人的電話已經成為空號,無法接通。4名當事人中的何某,建議記者聯繫梅某某,「唯一付得出的只有梅某某,你們跟梅某某溝通一下,他一個人還有這麼多資產。對方這個確實我們很不好意思的,但是沒錢了。」記者撥打律師提供的梅某某電話,對方則回覆「他們搞錯了」,隨即結束通話。目前,顧父的律師仍在繼續走法律流程。
謀求公婆遺產!狠心女子毒死小叔 還下毒致1歲女嬰癱瘓
中國福建一名1歲女嬰阿毛(化名)2022年春節被診斷出鉈中毒,警方查出是女嬰30歲的大伯母王遐(化名)在奶粉中投毒,而阿毛的父親在半年多前也死於她投放的秋水仙素中毒。事後,阿毛雖搶回一命,但四肢癱瘓,有多種後遺症,時常出入醫院。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23年9月一審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遐死刑,此案二審2024年4月在福建高院開庭,目前尚未宣判。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林家在福州開了一家店,家裡原本條件不錯。從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王遐向阿毛投毒,是因不滿家族將店面分給小叔家。2021年11月,王遐花費人民幣465元(約台幣2100元)網購取得3克秋水仙鹼,買回來她還試喝了一下,覺得太苦就放棄,再花1700元(約台幣7600元)轉為購買硝酸鉈。 她同時表示,此前她在影音平台刷到有人用鉈投毒的案件,產生用鉈向姪女投毒的念頭。之後,王遐跟丈夫返回老家過年,原本還考慮是否行動,但得知婆婆要給姪女阿毛辦週歲酒宴,她很生氣,決定投毒。王遐趁其他人外出吃飯家中無人時,將硝酸鉈投到姪女的奶粉罐中。當天姪女喝完牛奶,立刻出現腹瀉、發燒等癥狀,輾轉送至至福州市兒童醫院治療。院方在姪女包括血液、奶瓶、伯母家中馬桶等均檢出鉈元素成分,王遐的惡行因此曝光。判決書還提及,王遐曾多次透過網路搜索硝酸鉈、秋水仙鹼等毒物相關資料,還搜索「老公和孩子都去世了,可以繼承公婆財產嗎?」等網路資訊;進一步揪出女嬰父親在先前中毒死亡,竟也是王遐所為。王遐坦承,她之前透過網購取得秋水仙鹼5克,第一次放在小叔的碗內,因為味道太苦小叔以為食材壞了,下毒沒成功。之後她二度下毒,把秋水仙鹼放到了小叔喝的酒內,因酒跟下酒菜口味較重,小叔並未發現苦味,第二天腹瀉、嘔吐去醫院就診,僅過兩天就搶救無效死亡。當時林家人以為是急病,未做解剖,便將小叔遺體火化。但醫生曾提取小叔的血樣送至深圳進行檢查。當時留存的血液樣本成為之後的關鍵證據。伯母對小姪女下毒後,再度意外破獲她先前下毒害死小叔。王遐為了脫罪,在法庭上悔過,痛哭流涕,並尋求夫家諒解,但無一人願意原諒她。連王遐的丈夫都不明白,為何妻子會做出如此喪心病狂的事。王遐的丈夫表示,父母當時口頭上說舊的一套房子和店面分給弟弟,另外一邊屋況好一點的房子給自己。拿不到值錢的店面,王遐因此懷恨在心,認為婆婆偏心小叔一家,不但下毒害死了小叔,連帶一歲女嬰也不放過,因此被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另外,根據阿毛在受到毒害一年後出具的鑑定書顯示,阿毛至今仍遺留意識內容不清晰、運動發育落後,抬頭不穩、不會翻身、控制能力差等問題。福建省福州兒童醫院住院證明書診斷其有重症肺炎、中毒性腦病後遺症、症狀性癲癇(繼發性癲癇)等,鑒定為重傷一級,構成一級傷殘。阿毛的奶奶表示,這兩年為阿毛問過多間醫院,都沒有好的治療方法,兩年多來,光為阿毛治療就花了5、60萬(約台幣270萬元)的費用。如今一家人都在等待二審判決出爐。
學跳舞被老師壓斷腿 19歲女「傷殘十級」怒提告 校方:司法解決
中國大陸重慶19歲張姓女子,2023年3月間在跳舞學校遭老師壓斷腿,送醫診斷為粉碎性骨折,之後再被鑑定為傷殘10級,怒告校方並求償。據《紅星新聞》報導,張女在指控影片稱事發當天先是被3名同學壓腿,卻遭疑似老師的女子1腳站她大腿「不斷往下壓」,接著就聽到髖部傳來「喀嚓」一聲,送醫後被告知左股粗隆間粉碎性骨折,轉院後住院11天才出院。張女淚訴住院4天就完成手術,但有很長一段時間不能動彈,吃喝拉撒都在床上。張女表示,校方起初負擔醫療費也十分配合,但校方在受傷影片於網路瘋傳,要求她協助澄清未果後,就發出「負面影片毫無事實根據,嚴重詆毀張OO及機構名聲,給公司造成極其嚴重負面影響,侵犯張OO肖像權」,揚言追究法律責任的聲明,。張女表示,家人在事發當天報警、今年3月申請鑑定,確認傷殘十級(工作、日常活動有部分影響),以及就「侵權責任糾紛」把舞蹈學校告上法院,是希望透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校方對此回應,學校全程關注並支付所有相關開銷,依據雙方協議,學校已轉帳人民幣6萬多元(約新台幣27萬元),強調學校決不迴避責任但也不想被別人利用,一切均待司法判決解決。不過,學校拒絕提供轉帳及協議文件等資料。
豬頭戰爭2/「賄選罪」法力無邊? 當選無效之訴打贏也沒轍
選罷法案件中,當選人涉及的刑事案件獲判無罪定讞,但當選資格卻因民事「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公職身份的案例相當多,不過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所涉的「豬頭、傷殘豬隻賄選案」卻相反,他的當選無效之訴在2024年1月15日二審逆轉改判無罪確定,但是刑事案件的賄選罪一審重判5年徒刑,形成「民、刑不同調」的罕見情形,使得即將在2024年4月進行言詞辯論的二審刑事賄選案,備受政壇和法界矚目。法界人士指出,當選無效之訴由民事庭法官審理,賄選的刑事案件由刑事庭法官負責,民、刑事法官在取得證據上有很大不同。民事採取「優勢證據法則」,舉證的責任在原告,如能提出有力證據,才能打贏官司;刑事案件則對賄選證據的要求較為嚴格,採取「嚴格證據主義」,也就是法院要判人有罪,罪證必須「不足以產生合理懷疑」才行。在上述前提下,民事當選無效的採證相對寬鬆,因此判決當選無效的機率,通常較刑事判決賄選罪成立的機率大得多。 以桃園選出的前立法委員廖正井為例,廖在2007年競選第7屆立委時,被指控透過樁腳買票,最後雖因賄選證據不足,且檢方採證有瑕疵,獲法院判決無罪定讞,但他的立法委員資格卻早經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就是因為刑事案件對證據的認定較為嚴格所致。另外,苗栗縣前立法委員李乙廷也有類似情形。前立委廖正井被控賄選無罪確定,但當選無效之訴未能翻案成功,引起法界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程明修曾在法學研討會指出,我國現行賄選案件的選舉訴訟是雙軌形式的機制,使得本應屬於司法一體的裁判結果,因分由民、刑事不同的審判系統,或者是甚至在同一審判系統當中,卻因為法規的操作與解釋,出現極大歧異的裁判。 對檢察官來說,偵辦暴力、金錢介入選舉案件時,除了可以依《刑法》、《選罷法》提起公訴外,也可以根據《選罷法》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等於檢察官握有兩把利刃,可對賄選案件進行兩種不同程度的追訴。不過兩者相較,刑事的威力顯得較為強大,因為根據《選罷法》和《地方制度法》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就「當然停職」,即便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被駁回確定,也無法回復公職,所以只有刑事改判無罪,且任期尚未屆滿才能復職。不過這也讓民眾感到十分困惑,為什麼同一個選舉案件,卻得面對民事和刑事兩個不同性質的審判,彼此判決結果又互不拘束,恐怕這也是人民不信任司法的原因之一。
豬頭戰爭1/鎮長甜蜜復仇藏變數 傷殘「天蓬元帥」價值讓法官頭痛
花東縱谷中段的花蓮縣玉里鎮,是台灣東部頗負盛名的良米蔬果之鄉,193縣道兩側的綠蔭,在鳳凰花開時節的藍天紅花,伴隨路旁南風輕拂的農田景色,是玉里鎮的秘境之旅,不過這一片的歲月靜好,似乎被2022年鎮長選舉引發的「豬頭戰爭」,吹皺了一池春水。經營種豬場的前鎮長龔文俊是養豬達人,兩度獲得「神農獎」,上屆鎮長選舉連任失敗,這次捲土重來、重新當選鎮長,但卻因選舉期間贈送豬頭和傷殘豬隻事件,遭檢方起訴當選無效和賄選罪,讓龔文俊不但無法坐穩鎮長寶座,還可能面臨牢獄之災!花蓮縣玉里鎮好山好水、未受汙染,被稱為台灣的良米蔬果之鄉,鎮長選舉卻引起風波。(圖/報系資料照)62歲龔文俊當過花蓮縣議員、玉里鎮長、農會總幹事,商而優則仕的他,看似一帆風順,不料2018年競選鎮長連任失利,因此在2022年的九合一選舉捲土重來,希望奪回鎮長寶座,雖然順利當選,卻因2022年5、6月競選期間,透過前里長林誠觀致贈部落耆老2顆豬頭、一隻60至70公斤的腳受傷豬隻,遭花蓮地檢署認定賄選,不但一審遭花蓮地院刑事庭重判5年徒刑,還被花蓮地院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得來不易的鎮長寶座慘遭停職。龔文俊曾競選玉里鎮長連任失利,捲土重來順利當選,卻捲入賄選疑雲。(圖/報系資料照) 對此,龔文俊高聲喊冤,他表示養豬養了40年,為避免浪費,16年來都會把腳受傷、體重不足等無出售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送給有需要的人,不是選舉期間才送,現在卻成了賄選買票物品。他說過去豬頭下顎會拿去做齒模,也是試驗後的殘料,腳受傷的豬因體重不足,有細菌感染疑慮須淘汰銷毀,皆屬無價料,這些廢棄豬隻若沒人要,根據《食安法》等規定,視同事業廢棄物須付費處理,因此長年來都會詢問各界民眾需求,他願意免費提供。 龔文俊強調,對接收豬頭和傷殘豬隻的人來說,並非無償取得。因為願意接收的人要自行開車到養豬場去載,而且一隻幾十公斤的傷殘豬,一個人也搬不動,需要親友協助。對養豬場來說,有人願意運走反而減輕業主負擔,因為不用額外花錢處理,而且多位證人都出庭做證他多年來一直這樣做,檢察官監聽結果也可證明他沒有賄選的意思。 不過檢察官和一審法院則認為,豬頭和傷殘豬隻在市場上仍有價值,實際上豬頭「正常做批發以重量秤重計價」,傷殘豬隻仍可食用,一樣可在市場上販售。雖然豬頭和傷殘豬隻對龔文俊來說可能毫無用處,但綜合社會價值觀念,如果有候選人贈送可食用的豬頭、豬隻,比沒贈送任何物品的候選人相較,確實可能影響民眾的投票傾向。 一審法官也指出,龔文俊交付賄賂對象是部落耆老,對部落選民有一定影響力,這是利用原鄉部落選民心性純樸,容易生湧泉感恩之心,行贈送豬頭、腳受傷豬隻等專飾賄選之術,龔文俊更因而當選玉里鎮鎮長,若不嚴懲將無法禁絕賄選之風。 不過案子上訴二審後,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卻判決逆轉,花蓮高分院改判龔文俊當選有效確定。法官採信龔文俊的主張,認為他從事養豬業多年,此次送的豬隻、豬頭是自己飼養且多為傷殘,對一般市場及民眾來說沒有價值,與賄選要有一定價值的要件不符,加上他過去時常送類似豬肉給部落族人與弱勢,認為該行為不算是買票。 由於二審花蓮高分院民事庭的見解,與一審民、刑庭相反,眼看著二審刑庭言詞辯論,即將在2024年4月16日進行,檢辯雙方莫不卯足全勁、努力準備,希望在「豬頭戰爭」的決戰關鍵時刻,能說服法官採信己方意見,最後「豬死誰手」,實在勝負難料!
凍腿詐保1/好友設局威脅 男大生截肢淪共犯 家人忍淚嘆「太笨太天真」
刑事局偵七大隊二隊日前偵破雙腿截肢詐保案,23歲男大生張男遭高中好友廖男設局欠款上千萬,後續以乾冰泡雙腿、截肢保命,事後廖男請領保險金4126萬元,保險公司起疑報警,這起離譜詐保案才曝光。而張男甫踏入社會,在人生新階段就成傷殘人士,家人又氣又怨大罵「你太笨,被賣了還幫人數錢」。本刊前往中南部找到張男的住處,張男家境不錯且是家族「大孫」,和長輩們同住,家人們對他相當看重,但看著張男穿著義肢,只能忍住眼淚,心中又痛又怒「怎麼會相信他(廖男)?怎麼不回來找家裡商量?」 張家人指出,他們家境小康根本無需保險理賠金,張男是受廖男威脅對家人不利,才任其擺佈,未料年紀輕輕竟賠上雙腿終生傷殘。(圖/本刊影音組)家人表示,廖男常吹噓自己呼風喚雨還能找殺手幹掉不聽話的人,還曾煞有其事告訴張男,他曾讓某友人淋油自焚,還秀出照片,唬的張男深信不疑;接著廖男如同徵信社般,明確點出張男周遭親友的日常細節,包括早上幾點去果園、還能指出哪個表親住在某社區等,最後威脅他不聽話就對其親友不利,張男少經世事、又憂心家人安危,只好乖乖任其擺布。直到警方上門,張男才認清好友真面目,面對好友背叛,終生傷殘還惹上官司,張男怕家人擔心不敢表露太多情緒,只求儘快恢復正常生活,目前裝上義肢已能行走自如,還去報名健身,但偶會出現幻肢痛,明明沒有小腿,卻感到腳踝疼痛,家人看著他的堅強很心疼,大嘆「誤交損友」,希望司法還他公道,懲治惡人。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看到嫌犯2人連續2次騎車買乾冰之畫面。(圖/警方提供)檢警查出,張男和廖男是高中同學,由於廖男經常向他展示投資虛擬貨幣獲利、請喝飲料吃飯等,張男信以為真,某日廖男邀他一起投資,後續藉口虛擬貨幣暴跌,指責張男未按指示做事云云,表示「欠1250萬,錢是黑道的」,要求張男支付,張男遂按要求簽下5張250萬本票,過沒幾天廖男又要求將1250萬全部簽成1張,但前5張竟未銷毀,以致張男總計欠下2500萬元。接著廖男表示「黑道想看你受苦」而開始假環島詐保計劃。去年1月26日下午4時許,廖男載張男到北市乾冰批發店買10磅乾冰,回租屋處後放在臉盆內,張男放進雙手雙腳,約1個小時後,兩人又出現在乾冰店再買了60磅乾冰及綠色塑膠桶。 廖男策畫假環島截肢詐保,事前以張男名義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他列出環島行出意外前後日期,甚至張男凍傷進急診都擬好說詞。(示意圖/本刊繪圖組)回到廖男住處,綠色桶子被放滿乾冰,張男雙腳膝蓋以下2隻小腿泡在裡面,廖男稱要「營造受虐情況」回報給黑道,一度以布條遮眼,張男乾冰泡腳前後約10小時後,廖男為試探有無知覺,要張男將凍成冰塊還結霜的雙腳舉起,自己嘻笑著拿剪刀刮腳、敲打,而解凍後雙腳沒有恢復原狀卻發生血尿,2人到醫院急診,由於凍傷雙腿壞死嚴重,張男雙腿被迫截肢。廖男隨後向8家保險公司請領理賠金高達4126萬,甚至搞出一套「騎車環島遇險記」,傳LINE要張男熟記配合才能「領到錢還債」,最終在保險公司起疑報警後,整起離譜案件才被偵破,失去兩條小腿的張男則成為詐保共犯遭法辦。
打羽球踩到流浪貓「摔成十級傷殘」 男子提告獲賠106萬…關鍵原因出爐
責任誰承擔?中國上海一名吳姓男子去年在羽毛球館打球時,因為不慎踩到流浪貓導致摔倒,構成十級傷殘,氣得對館方和餵食流浪貓的人提到。經過法院審理,判決結果也曝光了。吳男2023年4月20日和同事到上海一家羽毛球館打球,在殺球落地時,右腳踩到貓咪而摔倒受傷,送醫診斷為右雙踝骨折和右腓骨幹骨折,構成十級傷殘。為此,他向羽毛球館所屬公司和餵養流浪貓的肖某提告,求償35萬人民幣(約155萬新台幣)對此,肖某辯稱雖然有餵貓咪,但貓咪不是他所飼養。同事則表示,肖某會固定餵食流浪貓,還會帶去洗澡看病。法院認為,流浪貓和他構成飼養關係,應該承擔責任,而羽毛球館所屬公司,對經營的場地也有保障安全的義務,也得相對地承擔責任。另外,肖某第2次庭審時,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代表放棄相應的訴訟權利,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其自行承擔。吳男對肖某及羽毛球館的所屬公司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最後,法院一審判肖某應賠償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總共24萬人民幣(約106萬元新台幣),球館所屬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之後可以向肖某追償。消息曝光後,許多網友直喊判決不公,認為以後沒有人敢再餵流浪貓狗,不過據《極目新聞》報導,肖某是球館教練,因為他將貓糧放在球館的外廁所門口,造成貓可能進入球館,餵食行為和地點是導致貓出現在球館的主要原因,才會引發意外發生。因此,肖某聲稱「投餵者不能對貓管控支配」的理由並不成立,自己作為飼養者,就應該對貓和來運動的消費者負責。假如球館在肖某飼養流浪貓時,進行勸阻或加強防護,同樣不會發生事故,所以雙方都得負擔責任。
3歲妹被槍打傷!體內卡「23顆彈片」如定時炸彈 傷人者竟獲撤銷起訴
大陸女童曉彤是雲南省硯山縣阿猛鎮人,今年11歲的她已經與23顆彈片共生8年。2016年1月,曉彤在家門口玩耍時,不慎被鄰居周男用火藥槍打中,27顆鐵砂彈片射進身體內,經緊急搶救撿回一條性命。不過,因年齡太小,醫生當時只取出了4顆彈片,尚有23顆留在肺部、背部等位置,只能擇機等待二次手術。綜合陸媒報導,曉彤父親事發後到派出所報案,硯山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偵查,並將案件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2019年3月,硯山縣公安局決定撤銷此案,理由為「被害人傷情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開槍打人的周男為過失犯罪;而周男在支付5萬多元的手術費後,就以家中沒錢為由,不再支付後續的治療費用。事發時,周男22歲,當時正在家裡餵豬,看到同村梁男與朋友相約去打鳥,肩上背著一把黑色火藥槍,約有一米多長。因為周男沒有見過槍,一時好奇借來看,接著把槍口對著天上扣動扳機開了一槍,但槍當時並未響,待他把槍收回抱在手上時,突然擊發了,緊接著聽見在旁邊路上玩耍的曉彤哭了起來。接到報警後,警方對曉彤做了傷情鑑定。2017年10月,根據硯山縣公安局出具的《硯山縣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經過文山州人民醫院司法鑑定所鑑定,曉彤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2018年,家人又對曉彤傷勢進行了司法鑑定,根據《文山州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意見書》顯示,曉彤傷殘程度最終被定為九級。之後,曉彤家人從當地司法部門了解到,梁男父親因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2年緩刑。2018年年初,周男被硯山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偵查,案件移送硯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9年3月19日,硯山縣公安局決定撤銷此案,理由是「被害人傷情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曉彤家屬認為,周男作為成年人,不但非法持有槍支,而且射擊他人造成傷害,應當被追究法律責任。2024年1月,曉彤家人再次向警方提出申請,要求警方對周男重新予以刑事立案。對於曉彤來說,她只盼著能早日取出殘留在身體的「定時炸彈」,迎來真正的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