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式婚
」結婚沒登記!12年後「再娶1個」關係藏9年 人夫下場曝光
台中一名黃姓男子與陳女已舉行公開的結婚儀式,不料12年後竟又跟林女結婚,重婚9年才露餡。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重婚罪判黃男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於2003年9月與陳女在南投縣草屯鎮舉辦有親友到場之迎娶及宴客等公開結婚儀式,明知其是已有配偶之人,僅遲未至戶政機關辦理登記,竟基於重婚之犯意,於2015年10月在台中與不知情的林女辦理結婚登記,而重為婚姻。黃男於重婚後,在未被有偵查犯罪職權之機關或公務員發覺前,向警方自首其犯行者而接受裁判。黃男坦承,2003年9月與陳女確實有舉行儀式婚,只是之後並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犯罪後,在未被有偵查犯罪職權之機關或公務員發覺前,自首而接受裁判等情,爰依刑法第62條前段之規定,減輕其刑。法官指出,黃男明知自己為有配偶之人,竟於原婚姻關係存續中,與林女結婚,破壞婚姻本質及社會倫常,法治觀念不足,應予非難,考量其犯後主動自首坦承犯行,且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惟由此可見已取得告訴人之諒解,兼衡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所生危害,暨其教育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判黃男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老公「兄弟團鬧婚」玩超大!人妻嚇壞:一口都不要 網友驚呼超噁
大陸部分地區還保有「婚鬧」的傳統習俗,但如今卻出現各種荒腔走板的行徑,不免令人痛批簡直是陋習,就有一名人妻分享,當初籌備婚禮時就已經考慮不宴客,原因就是老公的同學們也有鬧婚陋習,她更向老公揚言,若是遭到如此對待「直接退婚不嫁!」該名人妻於臉書社團「匿名2公社」表示,當初之所以不想辦婚宴,全因老公的同學們有個陋習,「他們會請新娘脫下高跟鞋,在鞋底放塑膠袋,然後倒酒進去,要新娘喝光。」人妻透露,那時候看到其他新人的結婚場景,讓她拒絕「噁心陋習」發生在自己身上,「我直接跟男友(現在的老公)說,『如果你敢任憑別人這樣對我,我直接退婚不嫁。』」她更怒喊,「憑什麼要新娘喝鞋子裡的酒?而且是讓新娘坐在桌子中心,大剌剌喝酒給人家看?」人妻指出,雖然老公解釋若是發生了,她只要喝一口意思意思就好,剩下的他會幫忙喝光,但她仍斷然拒絕,「我說我連一口都不要喝!」所幸後來法律從儀式婚更改為登記婚,讓她大鬆了一口氣,「否則一想到那種畫面,我就覺得恐怖。」貼文曝光後,掀起不少網友留言熱議,「我記得一般都整新郎,很少看到整新娘的」、「真的很不能理解這種婚禮整新人的惡趣味」、「沒辦法他也玩過別人,總是要還的」、「搞婚鬧的人最噁心了。」
烏龍重婚2/美魔女不甘「被離婚」 怒向科技業老董前夫追討財產
到法院訴請離婚卻被告知自己犯了《重婚罪》,竟然連離婚都免了!桃園一名6旬美魔女A小姐(化名)因此第2段婚姻不保,她怒控當年沒辦離婚就失蹤的第一任老公大明(化名),現在飛黃騰達成為多家科技公司老闆,對方得知重婚後提出離婚訴訟,一審、二審都判准,A小姐說在兩人關係中自己總處於弱勢,還被「負心漢」拋棄2次,新仇舊恨交織下,她怒上訴離婚無效,還打算要和大明分財產,幫自己討公道。對此,律師王志超表示,大明明知自己跟A小姐已在法院公證結婚,雖然2人未辦喜宴、未去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但依照當時民法之規定,2人的婚姻已經是有效成立,後來大明想放棄這段關係卻未辦理離婚,跟A小姐失聯再與別人結婚,因此無法主張他跟A小姐婚姻關係無效,才在一審二審法院都認為2人婚姻關係是有效存在。不過,如A小姐要求夫妻財產分配,大明可能會向法官主張雙方多年從未有同居的事實,進而請求法官酌減分配夫妻之剩餘財產。律師王志超表示,如A小姐訴請離婚無效,要求分配財產,對方可能主張雙方多年未有同居事實,進而請求酌減分配。(圖/律師王志超提供)本刊調查,刑法第237條 《重婚罪》規定,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2人以上結婚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民法 985 條 《重婚罪》中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也就是一人不得同時與2人以上結婚。因此A小姐和大明兩人的第二段婚姻,根據民法規定都已被撤銷,被認定是無效;至於A小姐和大明所涉及的重婚罪,由於已超出法定的20年追訴期,因此檢察官不予起訴。此外,結婚要件2007年5月23日民法修正,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也就是從2008年5月23日起,結婚新人需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結婚證書上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做結婚登記,才正式生效。王永慶一夫三妻案牽涉重婚罪官司受到矚目,由於關係千億遺產分配,三房李寶珠曾提出確認配偶權訴訟。(圖/報系資料照)重婚罪官司中,最知名的就是當年台灣首富王永慶一夫三妻案,王永慶身分證配偶欄上為大房「王月蘭」,但他身邊還有二房楊嬌以及三房李寶珠。由於王永慶過世後留下千億遺產,但與3個妻子結婚當時都有公開儀式及2個以上證人,適用1985年以前的舊《民法》,婚姻有效,如果一夫三妻獲法院認證,遺產分配將大洗牌,也因此三房李寶珠2019年提出確認配偶權訴訟,並被法院認定雖為「重婚」,但仍是王永慶的現存「配偶」。對於被控搞消失又離婚A小姐2次一事,科技公司董事長大明澄清自己絕非負心人,他說當年雙方相處出問題,甚至無法溝通才會選擇離婚,且雙方是達成共識和平分手,怎料多年後A小姐竟重提舊事。他更透露,A小姐曾想把自己二婚所生的子女冠他的姓,但雙方做了親子鑑定,確認小孩不是他的,法院也判A小姐敗訴,這一連串舉動讓他懷疑A小姐都是「為了錢」,因為A小姐還曾開價3億和解金,他說自己是胼手胝足創立公司,不是有錢人,這個價錢太離譜,未來一切都將交給司法,相信會還自己一個公道。
人妻家中藏保險套 夫戴綠帽:我從不戴套
保險套也能抓姦?新北市一名40多歲的蔡姓女子在1997年與大她19歲的郭姓男子結婚,之後全家移民加拿大,但近年蔡女指稱丈夫都不給生活費,因此要鬧離婚。而郭男也控訴妻子,稱他在加拿大的家中發現不明男性的內褲和保險套,但他與妻子發生性行為時從不戴套,因此合理懷疑妻子出軌背叛他。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蔡女與郭男結婚生子後一家移民到加拿大生活,後來郭男獨自返台工作並且會定期寄生活費到加拿大給妻子。但近年來蔡女卻指控丈夫不寄生活費回家,還仗著經濟能力較好以言語羞辱她,因此她決定訴請離婚。但郭男卻說,因為近年工作不穩定,曾經要求妻子也返回台灣生活,但妻子拒絕。郭男2014年曾回到加拿大探望妻兒,當時妻子就說要離婚。郭男還在加拿大的家中發現多件並非兒子的男性內褲,和尚未拆封的保險套,然而郭男說他與妻子行房時從不戴套,所以合理懷疑妻子外遇出軌。夫妻倆因此對簿公堂,經法官調查,發現兩人在1997年時根本未公開結婚,更未舉行婚禮,因此法官引述2008年5月24日前我國仍屬儀式婚,判雙方的婚約尚屬無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