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殘
」 死刑 保母 虐童 剴剴 林士傑逃死確定!狠男持鐵鎚「狠砸退休女教師」再性侵 無期徒刑定讞
高雄一名退休女教師,2014年遭素未謀面的劉姓男子強盜性侵殺害,劉男手段兇殘遭5度判死,高等法院更4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卻改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4日駁回確定,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例死囚逃死確定的案件。判決指出,劉志明因與女友分手心生不滿,見女教師買完菜欲駕車離去之際,起念強盜車輛代步找女友,以事先買好的鐵鎚敲擊女教師頭部,見其有甦醒跡象又連續重擊頭部多次。劉男將女教師移至後座後欲將車輛駛離,卻因車輛排檔裝有暗鎖未能如願,還性侵並咬掉女教師一側乳頭吐在車內,最後將其反鎖車內離去,手段十分兇殘。一審到更三審皆判處劉男死刑,更四審卻認為劉男強盜殺人屬於隨機、偶發,非計畫性為之,犯罪情節不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且劉男經精神鑑定後,不能完全排除有更生改善可能性,因此無法科處死刑,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繼續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四審判決過程符合憲法法庭日前釋憲判決揭示之「刑事訴訟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更四審也認定被告乃偶發性犯罪,並非事先謀劃或針對被害人下手,且就醫療角度而言無法排除被告有更生改善可能。最高法院指出,檢方上訴仍持已為原判決指駁之陳詞再事爭辯,及對於原審取捨證據與判斷證據證明力及刑罰裁量之職權行使,徒憑己見,泛指為違法,皆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認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新北割喉案「乾哥、乾妹」判決出爐 死者父控訴:司法向加害者一方傾斜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底發生學生割喉案,被害楊姓男學生與林姓女學生起口角衝突,慘遭郭姓「乾哥」持彈簧刀攻擊身亡。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依殺人罪判決「乾哥」9年、「乾妹」8年徒刑,可上訴。對此,楊爸爸也發聲明控訴「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檢方調查,林姓女學生為了拍攝抖音影片前往友人班級找人,並在走廊聊天交談,林女因大力甩門被楊姓學生制止,兩人爆發口角,林女便找來「乾哥」郭男嗆聲出氣,甚至拿出彈簧刀上前攻擊,導致楊姓學生傷重倒地,送醫後裝上葉克膜,經34小時搶救仍宣告不治。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判處乾哥郭男9年、乾妹林女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判決出爐後受害者家屬楊爸爸也發聲明痛批少事法過於寬容,殺人者僅判處8、9年徒刑「未免太輕」,質問難道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兩人兇殘至極、不知悔改,因少事法保護而有機會重返社會,自己的孩子卻永遠都沒有機會。楊爸爸提到,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不僅不判處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他痛批法律已死,成了加害者的保護傘,質問兩個兇手犯的錯,為何該由自己乖巧懂事的孩子承擔,「難道我們是弱勢家庭,命就可隨便擺弄嗎?」
死刑釋憲今出爐! 前檢察官吳宗憲喊「死刑是為公平正義」:廢死讓生者無法好好活著
此次死刑釋憲案,是由現年72歲的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等37名死囚共同聲請,主張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憲法法庭也將在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曾任檢察官的現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昨(19)日就在臉書發文,直言「死刑不能讓逝者重生;但廢除死刑,卻讓活著的人無法好好活著」。吳宗憲表示,只要還有兇殘至極的暴力殺人犯罪,死刑就必須保留,大法官應該做出符合正義的判決,「死刑合憲是我一貫的主張,其意義在於應報主義、犯罪預防、安撫人心」。吳宗憲接著說到,他同意死刑限於故意殺人類型,當殺人犯完全不尊重他人生命權時,法律就應該予以制裁。雖然廢死派主張可能有冤獄,那就表示要討論的是「司法訴訟程序」是否完善,而不是死刑存廢,況且,自從法院推動「社會量刑調查」,已經有4年多沒有死刑定讞的判決。吳宗憲認為,「殺人就是一種無視生命權的犯罪,強行剝奪他人的生命」,而國家面對殺人者被處死前,程序之嚴謹,已遠比他殺害的受害者死得有尊嚴,這就是支持「應報」主義者最大的讓步,「死刑有沒有威嚇作用?從那37名死刑犯提釋憲怕被執行,即可知答案」。吳宗憲提到,「我在上個會期就兩度質詢法務部,為何遲遲不執行死刑,依法行政本是公務員天職,卻漠視死刑定讞判決於不顧,在此先呼籲,若憲法法庭判殺人者死刑合憲,就盡速依法執行,法務部不能再用自己訂的規則造成技術性廢死——被殺的人活不了,殺人的人卻死不了」。最後,吳宗憲也強調,死刑的存在,會讓殺人犯,罪有應得,永遠隔離於社會,人民就不用擔心害怕,「死刑並非為了殺人償命,更不是報仇論,而是為了填補『公平正義』而存在,若人民的安全沒有獲得充分保障,貿然廢除死刑,只會引發更多的不安全感。所以,我主張殺人致死的犯罪,死刑仍有存在必要」。
剴剴之死/保母姐妹涉凌虐男童致死 北院裁定延押2個月
北市一對劉姓保母姐妹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兩人手段兇殘,不僅對其出手打罵、令其裸體罰站,更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或燒焦物,每天僅餵食一次。北院今裁定2人自9月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繼續禁止接見通信。男童剴剴自2023年9月起交由與兒福簽約的劉姓保母姐妹照顧,卻在同年12月24日出現呼吸困難等症狀,送醫搶救仍不治。剴剴送醫時全身多處瘀傷、缺牙、下體黑青等嚴重傷勢,使醫師直覺有異進行兒虐通報,全案因此曝光。檢方2024年4月18日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私行拘禁致死、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劉姓保母姐妹,據起訴書,劉姓姊姊長期以不聽話為由,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利用口罩等物遮蓋他的眼睛,並將其身體「對折」綑綁;還將其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劉姓妹妹曾目睹剴剴掙脫欲逃跑,仍將他重新綑綁塞回水桶。劉姓姐妹也曾令剴剴裸體於陽台等處罰站至睡著,若其不從,則以腳踹、毆打、怒視及大聲喝斥、辱罵男童,使其畏懼不停發抖,身體也因長期綑綁而變形且不對稱。兩女更曾以指甲刮傷剴剴右頸,造成撕裂傷及全身多處新舊不同擦挫傷、瘀傷、裂傷等嚴重傷勢。剴剴因長期受虐造成營養不良、肺炎等,於2023年12月23日晚間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活動力下降等情形,但無人將他送醫,直至翌日凌晨被發現失去意識,到院前因全身多處外傷及瘀傷,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淤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不治身亡。
獨/北市驚見斧頭幫!自稱「四海幫大哥」 男持斧頭怒砸騎士頭
北市驚見斧頭幫!中正區金山南路一段5日上午10時許發生一起行車糾紛事故,一名年約27歲的左姓男子駕駛白色賓士行經該路口時,與一旁的機車騎士險險發生擦撞事故,孰料左男竟持斧頭下車找騎士理論,更怒持斧頭朝騎士的安全帽猛揮,所幸左男隨後即離去,並未造成騎士受傷。事後,騎士也怒報警提告,警方獲報後也將循線通知左男到案說明。初步了解,龔姓騎士與莊姓女子5日上午騎乘機車行經金山南路一段時,險險與後方的白色賓士車發生擦撞,龔男眼見差點撞上,下意識地回頭看了白色賓士車一眼,孰料竟引起白色賓士車駕駛的不滿,怒持斧頭下車找龔男理論。白色賓士車駕駛先是對著騎士語氣不善,發現騎士後方的女子在錄影後,直接對著騎士怒飆五字經,隨後怒持斧頭朝騎士的安全帽猛揮,並對著騎士怒嗆喊出自己的全名,「來告我啦」,再留下一串三字經後回到車上。所幸整起事故中,騎士與其女性友人並未受有傷害,而騎士事後也循著男子自報的名字,怒向警方報案,惟友人疑因驚嚇過度,身體略有不適。警方獲報後也已根據車號清查,掌握年約27歲的左姓男子涉嫌重大,通知其到案說明。據了解,持斧頭朝騎士安全帽猛砸的左姓男子,其自稱是「四海幫海巨堂」大哥,2019年時因吸收未成年幫眾到處為非作歹,設局詐賭、仙人跳,逼派被害人簽下本票,只要被害人不從便刀械棍棒伺候,以菸頭燙傷被害人,甚至強灌被害人菸灰水,手段相當兇殘;其更曾因不滿KTV通報其所在的包廂內有未成年少女逗留,找來小弟怒砸店洩憤,曾遭警方提報為治平對象。
最小受害人僅2歲!自製爆裂物放廟會害29傷 嘉義炸彈客一審遭判無期徒刑
嘉義和聯境金虎爺會遶境2023年7月發生爆炸,導致29位民眾受傷,最小受害人更年僅2歲,警方追查發現是41歲男子趙偉志自製爆裂物,將爆裂物放在舞台附近垃圾堆後離開,再以遙控引爆導致事故,嘉義地院28日審理終結,重判趙男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終身。2023年7月15日晚間9時許,嘉義市金山路、永樂一街突傳巨響,該地當時鄭舉辦遶境廟會,廟會舞台旁突然爆炸,現場29人灼傷或是被金屬碎片劃傷,最小的患者更年僅2歲,現場鮮血淋漓、一片狼藉,場面怵目驚心。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由嘉義地檢署江炳勳檢察官偵辦,而持續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趙男趙嫌當晚提著深色紙袋進入案發現場,停留不到1分鐘即快速離去,而他離開時手上已沒有手提袋,前往趙男住家將他逮捕,嘉義地檢署調查後,日前將其起訴。但趙男始終否認犯行,更誣指是員警栽贓陷害,但檢警發現他在案發前,廣泛搜尋製造爆裂物及國內外知名爆炸犯罪案件相關資訊,並在他租屋處查扣製作爆裂物筆記本,以及與爆炸現場一樣的火藥、鋼珠、鐵盒等證物,所扣得爆裂物威力合計有如10顆手榴彈裝藥量。法官痛斥趙男犯行數屬預謀型無差別隨機攻擊犯罪行為,其手段冷酷且心態兇殘狠毒,犯後誣指是警員栽贓,更多次狡辯態度始終不佳且虛耗司法資源,顯見毫無悔悟之心。判決書指出,受傷的29位民眾中包括兒童及少年,部分被害人更傷勢嚴重,住院進行多次清創手術,如非因急救得宜,可能釀致無法挽回悲劇,因而依意圖供自己犯罪之用而犯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重判趙男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終身。
綠帽男用關刀刺胸、銅錢塞口虐妻致死辯稱驅魔 遭判無期徒刑
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審理的一起驚悚案件中,徐姓男子因對妻子出軌感到憤怒,最終在一次激烈的爭執中殘忍殺害妻子,法院經過審理,最終對徐男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此判決可上訴。事件發生在2021年7月11日,當日徐男與妻子一起食用毒咖啡包,期間徐男檢查妻子的手機相簿,發現妻子與其他男子有合照,這一發現讓徐男大為震驚,隨後才得知,自己在服刑期間,妻子竟被其他人包養。憤怒之下,徐男與妻子發生激烈爭執。徐男在爭執中將妻子壓在地上痛打,並用長約23公分的木製關刀戳擊妻子胸部,還將關刀插入妻子的嘴巴,甚至用祭拜的銅錢塞進妻子嘴內,導致妻子多處受傷,最終,徐男徒手壓住妻子的喉嚨,造成其外傷出血及肺內吸入血液,致使妻子窒息死亡。事發後,徐男曾數度宣稱妻子中邪,暴力行為是為了驅魔,後來徐男承認,妻子被包養才是行凶的真正動機,徐男曾表示,由於妻子在食用咖啡包後出現抽搐,才用關刀和銅錢塞住妻子嘴巴,以防她咬舌,並否認其他毆擊行為,聲稱妻子的死亡是由中毒引起的。然而,法醫鑑定結果顯示,妻子在插入關刀時並未出現抽搐,且其身上有多處傷勢,鑑定結果也指出,妻子的傷勢與毒品無關,加上當時屋內僅有徐男、妻子及他們的2歲幼子在場,證據表明徐男具有明顯的殺人故意。法院審理後認為,徐男因不滿妻子被包養而行凶,且在作案過程中不顧2歲幼子的存在,使得小孩目睹這一恐怖的場景,對孩子造成重大心理創傷,法院指出,徐男的行為冷血無情,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破壞和震驚,顯示出其極端的殺意和兇殘的行徑,考慮到案件情節的嚴重性,法院決定判處徐男無期徒刑,並褫奪其公權終身。
公路旁隨機攻擊!她被「抱起狠甩車道」 陌生男狂踹、往死裡暴打
隨機襲擊案件層出不窮,洛杉磯一名女子在公路上遭陌生男子隨機毆打,甚至被抓起來甩向車道,期間遭痛毆數拳、腳踹,導致可能長期毀容。男子之後被逮捕,被指控謀殺未遂和傷害他人的重罪,如果罪名成立,恐會面臨終身監禁。根據《TMZ》報導,洛杉磯帕沙第納(Pasadena)繁忙的210號高速公路上,一名男子竟出拳狂毆、腳踹一名女子。從影片中可以看見,女子不僅要閃避行駛而過的車輛,還要抵擋男子的襲擊;男子把人抓起來往車道丟,接著出拳朝頭部攻擊,甚至出腳猛踹,行逕相當兇殘,根本致人於死地。警方接獲報案後抵達現場,經過調查,襲擊者為33歲弗洛雷斯(Juan Pablo Flores)。洛杉磯調查人員聲明指出,初步研判,弗洛雷斯的襲擊是隨機的,在路上隨便看到人就出手襲擊,不是預謀犯案,也與被害人不認識。女子在事發後被緊急送往醫院,醫師評估,依據傷勢來看,情況相當不樂觀,可能會導致長期毀容。洛杉磯縣衛生局表示,由於擔心骨折、瘀傷和需要縫針的深度傷口感染,女子必須留在醫院觀察。襲擊事件發生後不久,弗洛雷斯被逮捕,並被指控謀殺未遂和傷害他人的重罪,以200萬美元(約新台幣6391萬元)的保釋金被關押。如果罪名成立,弗洛雷斯可能會面臨終身監禁。
恆春「矮子賢」討債反遭3煞砍死!他腹部中3刀臟器外露 遺體被棄置山區
屏東縣恆春鎮發生殺人棄屍案,經營娛樂城、綽號「矮子賢」的57歲周男被砍慘死,遺體被棄置在山區。檢察官16日會同法醫驗屍,發現周男腹部中3刀,有臟器外露的情況,死狀相當悽慘,57歲尤姓嫌犯手段十分兇殘。警方預計將3人依照殺人罪嫌移送,詳細案情仍待調查釐清。檢方16日會同法醫驗屍,發現周男腹部中3刀,遺體臟器外露,死狀相當悽慘,研判尤男下手相當兇狠,至於詳細死因為何,仍要進一步解剖,警方已將尤男、尤男姪子及宋男帶回調查,預計依照殺人罪嫌將3人移送。據了解,周男為追討200萬元債務,與3名男子相約14日晚間談判,未料卻遭砍死棄屍滿州山區,據了解,在當地經營娛樂城的周男,過去曾分別借150萬、50萬給57歲尤男、45歲宋男,為了討回債務,14日約兩人談判,談判時尤男還帶28歲姪子助陣。未料雙方談判破裂,周男被尤男持刀猛砍,最終傷重身亡,遺體被棄置在滿州山區。警方在15日上午獲報後進行追查,先在牡丹鄉發現周男的車子,驚見裡面滿是驚悚血跡,且車牌、行車紀錄器都被拔掉,而後從周男通聯記錄中找到最後聯繫者,就是尤、宋3人,整件殺人案才因此曝光。警方在今早11時許於滿州山區找到周男遺體,事後發現周男背景不單純,101年曾犯下殺人案,遭判刑10年,入獄服刑6年多後假釋出獄,未料竟會因討債而命喪他人之手。
高雄男13刀砍死鄰居夫妻! 2孩目睹「慘案過程」自責:我是不是壞小孩
高雄市苓雅區一名60歲吳姓男子疑不滿樓上鄰居長期太吵,竟持刀上14樓,當著2個小孩的面前把鄰居夫妻羅姓男子、蔡姓女子砍死。之後吳男被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全案今(1日)首度開庭,家屬透露,孩子受創嚴重,至今仍自我懷疑「我是不是壞小孩」。吳男是羅姓男子、蔡姓女子的樓下鄰居,因長期不滿樓上的2名孩子時常發出噪音,讓他無法好好休息,在案發前曾多次爆發口角衝突。2023年9月15日,吳男再度上樓理論,一氣之下竟持刀狠砍鄰居夫妻13刀,造成鄰居夫妻臟器外露,當場死亡。而2名孩童目睹行兇畫面,嚇得跑去管理室請求幫忙。犯案後吳男騎機車逃逸,沿途丟棄作案工具、衣服,但最後仍在屏東枋寮臨海路落網。吳男落網後雖坦承犯案,但對於動機、兇刀與血衣丟到哪等都保持緘默,甚至拒絕夜間偵訊。檢方表示,吳男在幼童前基於殺人犯意砍殺夫妻致雙亡,手段兇殘,落網後又行使緘默權,認定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此外,吳男在犯後從未曾向被害者家屬道歉或懺悔,無教化可能性及必要性,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全案今(1日)首度開庭,家屬透露,孩子受創嚴重,至今仍需要接受心理輔導,還常常自責是自己把壞人放進來,不停懷疑自己「我是不是壞小孩」,讓他們很擔心,也感到鼻酸。家屬強調,因為擔心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所以如果法官要傳喚孩子,他們絕對不會答應。至於吳男則表示,自己從沒承認犯罪。據了解,當法官在講程序事項時,他的回應都是「不懂」,由律師處理。
空保懸案2/雇殺手2000萬買命 美鷹會「精神病」槍手犯罪計畫曝光
新北市蘆洲區「空保」劉保生槍擊案至今8年,當時外界盛傳是江子翠「新北文創觀光夜市」土方利益糾紛引來殺身之禍,但本刊調查發現,劉保生在案發前曾於林秉文開設的賭場欠下6000萬賭債,返台後拒絕償還,可能因此招來幕後黑手不滿,找來竹聯幫和堂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及天道盟美鷹會,並聯合美國「華青幫」從海外找來槍手行兇,斥資2000萬讓劉保生付出血的代價。據了解,劉保生為時任蘆洲保佑宮主任委員,2016年7月20日為慶祝主神池府王爺聖誕席開37桌,坐在最外圍的他被叫名轉頭後,被槍手行刑式狂轟4槍倒地身亡,享年53歲。槍手犯案後隨即搭乘計程車逃逸,最後身影出現在北市花博園區,就此人間蒸發。據計程車司機所述,槍手雖講國語,其口音卻不像台灣在地人,當年專案小組調查時,就傳出幫派集資從海外買兇的可能性,並將矛頭指向天道盟天鷹會在美國的分部「美鷹會」。美鷹會行事作風兇殘,不只為天道盟海外軍火庫來源,更聯合美國四大華人幫派「華青幫」擴張海外勢力,其成員除了僑居海外,持有中華民國國籍外,也吸收不少華人、華裔人士進行各種非法活動。槍殺劉保生的槍手被懷疑是來自美國「華青幫」,且可能是邵柏傑與三重地方角頭合作委託美鷹會從中穿線。(圖/報系資料照)美鷹會與華青幫關係匪淺,台灣多起槍擊案包括1996年四海幫創幫元老「大寶」陳永和及長老「俠哥」藺磊洽被轟8槍身亡、2007年萬華角頭「瓜子」蔡岱廷廟會被開槍、2013年李世仁大腿遭射、2016年空保案,甚至到2020年「館長」陳之漢槍擊案,警方都懷疑是「美鷹會」在幕後指使。警方透露,美鷹會從海外找來的槍手皆有幾項共同特徵,除了持有美國護照和制式手槍外,還會進行特別篩選,必須在台灣沒有犯罪紀錄,每人都還持有精神疾病的身障手冊,且無一例外皆有十多年就醫紀錄,以便被逮時可減刑甚至脫罪,縝密的犯前準備也大幅提高專案小組辦案困難度。劉保生槍擊案當時震驚各界,迄今8年仍是治安史上之痛,兇嫌至今未落網更讓專案小組留下一大遺憾,警方目前未放棄任何破案可能,將持續追緝使全案水落石出,並讓犯嫌得到法律制裁。警方懷疑美鷹會涉入空保槍擊案,也推測有「殺手教父」稱號的美鷹會精神領袖王鑫在幕後指導。(圖/報系資料照)
為「普發6千」勒死兄…母求輕判:我已死一個兒子 國民法官判決出爐
新北市蘆洲區1名陳姓男子不滿哥哥1天內花光政府普發的6000元,2人去年4月3日在住處發生口角,陳男一氣之下持遛狗繩勒死胞兄。庭訊時,被告母親幫忙求情稱「我已死了一個兒子」,希望法院對還活著的兒子輕判。全案由新北地院合議庭3位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依殺人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3年10月。判決指出,陳男係死者的弟弟,於民國112年4月3日9時30分許,在2人位於新北市蘆洲區住處內,因與胞兄發生口角爭執,竟基於殺人及違反保護令之故意,手持遛狗繩,勒住被害人之頸部,以此方式違反新北地院民事通常保護令,被害人因遭狗鍊勒頸造成窒息,導致呼吸衰竭而死亡。新北地院將被告送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做精神鑑定,並經醫師到庭具結證稱,「被告於行為時,雖不符合刑法第19條所規定之辨識能力或控制能力欠缺或顯著減低之情,惟被告之智力係屬於中間偏下,如以一至一百而一是最好,一百是最差來比喻,則被告的智力排名是落在很後面的;且被告具有衝動特質傾向,又長期酗酒已有酒精成癮」等語。法院查出,被告國中肄業,職業是鐵工,雖曾結婚但於兒子滿月時,太太即與其離婚,兒子是跟被告等情,顯見被告在面對婚姻不順、工作壓力及獨自撫養兒子的多重壓力下,養成長期酗酒之惡習,本身亦具有衝動特質傾向,再被告與被害人在家經常發生口角或肢體衝突,亦經2人妹妹在審理時證述稽詳。被告與被害人之母親到庭多次哭泣表示,「我已死了一個兒子,希望法院對於還活著的兒子也就是被告能夠輕判。被告的兒子目前尚在就學,也在工讀,我有勸孫子說暑假結束後就不要再工作了,專心唸書,我會繼續工作供給孫子念到畢業」等語。國民法官考量,被告除對被害人有家暴情形外,對於同住之其他家人也有家暴之情,雖多次被判決違反保護令罪,也曾因在家裡放火而經法院論處公共危險罪刑,而入監執行十月,然於出獄後仍對被害人犯本案手段兇殘之殺人罪與違反保護令罪,顯見被告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不宜判處過輕之刑度,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10月。《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林士傑遭槍殺「倒地仍被開槍」 最高檢下令:集中力量緝捕
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民進黨台南市議員林依婷的爸爸林士傑,今(8日)清晨在家裡門口遭槍殺。對此,最高檢察署指示台南地檢署、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儘快將兇嫌緝捕到案,絕不容許暴徒逍遙法外。林士傑今(8日)清晨5時許準備出門爬山,豈料才剛踏出家門,就遭槍手狂開至少9槍,造成其臉部、頸部與胸部均有中彈。林士傑隨後被送往奇美醫院搶救,但最終宣告不治。檢視監視器,槍手相當兇殘,連林士傑已倒下仍不放過,繼續開槍。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對今(8日)台南地區發生的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遭槍擊案,非常重視,已指示最高檢察署督導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儘速釐清事實、嚴查速辦,追查幕後主使者,以安定民心。最高檢察署總長邢泰釗也表示,立即指示台南地檢署鍾和憲檢察長指派檢察官與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務必集中力量,將槍擊案槍手儘速緝捕到案,並追查共犯及幕後主使者,絕不容許暴徒逍遙法外。最高檢察署呼籲,檢察機關將依證人保護法(污點證人)之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並得獲減輕或免除其刑;相關知情之證人,請儘速向地檢署或警察機關檢舉,將依證人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並同時呼籲國人,提供本案相關情資,協助司法人員儘速將要犯緝捕歸案,釐清事實,共同維護社會秩序。
林士傑住家門前遭槍擊亡 黃偉哲要求警方全力偵辦
台南市漁會理事長林士傑8日清晨在住家門口遭遇槍擊,閃避不及、身中3槍,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目前正在循線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積極追查相關共犯中。台南市長黃偉哲強調,一定全力要求警方偵辦。黃偉哲表示,林士傑在早上出門運動的時候,不慎被槍手伏擊,這一起震驚社會的案件,一定全力要求警方偵辦,當然不分身分,只要是市民朋友,都有責任維護市民的人身安全。黃偉哲強調,面對這樣子的兇手的兇殘行徑,社會應該都是非常憤慨,希望警方全力偵辦,盡速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兇手繩之以法回顧整起案件經過,警方事發後抵達現場進行採證,初步確認林士傑的臉、頸部與胸部均有中彈,並在現場發現9顆彈殼,研判兇手預謀已久,並掌握其相關作息,目前正在循線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
林士傑中埋伏遭槍擊身亡!監視器畫面曝
民進黨台南市議員林依婷的父親、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於8日清晨5點出門爬山時,於南區新樂路住處的自家門口遭埋伏槍手近距離射殺,急救後仍傷重不治。如今監視器畫面也曝了光,當中清楚拍下了槍手犯案的瞬間,而林士傑也在沒有任何防備的情況下,被連開數槍擊倒,嫌犯手段相當兇殘。監視器畫面拍下,當時林士傑走出家門,從車上搬狗籠下來,拿回住家騎樓放置,準備出門爬山,未料再走出家門時,卻突然冒出1名身穿黑衣的男子快步跑到林士傑身旁連開數槍,林士傑聽聞槍聲後靠本能躲避,但他身邊根本沒有遮蔽物,還是閃避不及中槍倒地,兇手見狀後並沒有停下動作,仍持續朝林身上擊發,明顯致人於死地,手段相當兇殘,犯案短短8秒後,兇嫌隨即拔腿狂奔逃離現場。
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家門遭埋伏 槍手往「臉頸胸」開火後逃逸
稍早有消息指出,民進黨台南市議員林依婷的父親、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於8日清晨5點遭人於家門口射殺,槍手開槍射中林士傑的臉部、頸部、胸部後隨即逃逸。而林士傑雖然急忙被送到奇美醫院搶救,但最後仍傳出不治身亡的消息。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後,當地警方獲報隨即抵達現場調查。警方初步調查,林士傑原定要於8日上午5點40分出門爬山,沒想到才剛走出南區新樂街的住家門口後,隨即遭埋伏在旁的槍手近距離連開數槍。而透過監視器畫面也可以看到,當時林士傑正在門口整理東西,結果一旁就有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快步走來,後續就掏槍對林士傑連開數槍,就連林士傑中槍倒地後,槍手還是繼續對倒地的林士傑開槍後逃逸,而整起事件的發生時間僅短短的8秒。警方認為,槍手疑似對林士傑住家環境相當熟悉,而且對林士傑的生活作息也有相當程度的了解。而警方也在案發現場發現了至少9枚90手槍的彈殼。案發後,林士傑第一時間就被送往永康的奇美醫院搶救,但是在歷經30分鐘的急救後,林士傑還是於6點20分被宣告因傷勢過重而不治身亡。院方初步勘驗,發現林士傑的臉部、頸部與胸部均有槍傷,足顯示槍手均朝林士傑的要害開槍,十分兇殘。
大法官好扯2/法務部、最高院實質廢死 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師竟免死
許多司法官懷疑,傾向廢死的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了成就「人權美名」,似乎將所有資源集中在死刑釋憲案,想趕在自己下台前宣判,才會拉低實體判決結案數。另有司法官坦言,司法界早已實質廢死,法務部和最高法院,已好幾年不執行死刑、也不判決死刑定讞,許宗力和憲法法庭內支持廢死的大法官「好名」,硬要處理死刑釋憲案,引起8成以上的國人憤怒。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規則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相關限制已逾越國會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是另類的司法奇蹟。法務部聲稱,《執行死刑規則》,源自於1999年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情形不得執行,2005年加上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之規定,沿用至今。如果法務部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早該修訂,怎麼會每次遇到死刑爭議,就搬出這個規定當擋箭牌?沈文賓(左)殘忍殺害兩人,是最高法院最後一個判決死刑定讞犯。(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也不遑多讓,一向躲在反死刑輿論的風暴背後,自從2020年3月底判處三峽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死刑定讞後,至今超過4年了,未再判決死刑定讞,不管被告多麼窮凶惡極、罪無可逭,最高法院刑庭法官統統看不見,一樣以可教化或兩公約為由,撤銷發回下級審的死刑判決,導致案子多次更審後,最後二審只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馬上獲得最高法院維持而判決免死定讞。近來最受爭議的「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女老師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殘忍案例,高雄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間,酒後尾隨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老師,趁陳老師上車之際,侵入車內,拿鐵鎚暴打她13下後,搜刮皮包內2000元現金,並以手指侵入下體,甚至咬掉乳頭吐掉。如此兇殘、人神共憤的惡行,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共5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竟然一再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只好在2024年5月7日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全民憤怒。男子劉志明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在路上隨機殺人,持榔頭將女老師暴打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實在看不下去,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始作俑者就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這位法官分析,許宗力為了成就死刑違憲案,2016年就任司法院長後,先從最高法院下手,進行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以達實質廢死目的,所以找些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宗力的基礎建設,「但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意指這些主張廢死的最高法院法官,透過一再撤銷發回的手法,逼下級審就範,將「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如果最高法院確實如此,再加上憲法法庭和法務部對死刑的態度,難怪大家不相信司法。
三重滅門血案兇殘女婿收押 法官公布張男觸犯四大法律
張姓男子因金錢糾紛,竟狠心弒殺岳母、妻子和3歲繼子,新北地檢署訊後,認為張男涉犯殺人、故意殺害兒童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2024年5月13日裁准。新北地院指出,法官訊問張男並參酌檢察官所提出之相關事證,認所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刑法》第271條第1項家庭暴力之殺人罪,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刑法》第271條第1項、《兒童及少年福利以及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家庭暴力之故意殺害兒童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偽造以及湮滅證據之事實,以及有重罪而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以及偽造證據之虞,反覆實施同一犯行之事實,而有羈押之必要,且禁止接見通信。新北市三重區的69歲劉姓女子、30歲陳姓二女兒和3歲陳姓外孫2024年5月11日被發現陳屍住家,陳姓死者的24歲張姓丈夫坦承犯案,表示因金錢糾紛和債務壓力而痛下殺手、掐死3人,而檢方13日解剖,未在遺體上發現掐痕,推論犯嫌說法並非真正犯案過程,將待法醫解剖報告出爐釐清死因。據了解,張男沉迷網路簽賭並積欠千萬賭債,更因債務壓力遷怒全家,在1日凌晨與妻子發生口角,張男供稱徒手掐死妻子,2日凌晨,張男潛入岳母房間,趁她在熟睡時掐住其脖子致死,並在相隔15小時後,於2日晚間7時許對繼子痛下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