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罰
」 NCC 中天 違規 免罰 罰單「占用左轉道直走」卻免罰? 警方揭1關鍵:從地上標線判斷
不少民眾外出時習慣開車前往目的地,而在開車行駛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車輛為了搶快,「占用直行車道插隊轉彎」或是「占用左右轉車道直行」等情況,甚至因此吃上罰單。不過日前出現有民眾檢舉車輛占用左轉道直行,結果最終遭駁回的案例。對此,警方也出面說明了。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於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占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或是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等情形,皆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針對日前有民眾檢舉車輛占用左轉道直行,但案件卻遭駁回一事,警方也補充說明,表示可以從地上標線判斷,一般情況下,直行車輛不得占用左右轉車道,但若車道分隔線為「虛線」,代表允許車輛變換車道;相反的若車道分隔線為「雙白實線」,就代表禁止變換車道線。
屏東機車停車格塗銷不全!3個月近千人挨罰 警將撤銷870張紅單
屏東市公園路人行道全面禁止停放機車,但原有停車格塗銷不完全,導致近千人誤停挨罰,當中宋姓民眾申訴成功撤單後,考量並非每人都會寫申訴書,因此向屏東縣議員李世斌陳情,盼警方主動撤單,經清查後共870張罰單可撤銷。宋姓民眾指出,屏東市公園路人行道長年設有機車停車格,但他卻在今年9月4日收到違停罰單,記得當天有把車輛停在格內,於是跑回現場查看,雖然人行道清楚看到停車格,不過入口處卻設有禁停機車告示牌,讓他非常納悶。他說,為何不給停車但車格又沒清除?豈不是誤導民眾?他發現,不僅誤停民眾多,還有機車直接被拖吊。為此,事後蒐集相關資料向高雄行政法院提訴願、並向監理站申訴,苦等2個月後,高雄區監理所在訴願結果出來前已先發函撤銷原處分。他見撤單成功,轉向李世斌陳情,盼警方能主動清查有疑慮的罰單並協助撤單,因為並非人人都會寫申訴書。李世斌說,停車格塗銷不全確實容易造成民眾誤停,根據警方統計,今年1月至11月該人行道開出2207件機車違停,當中7至9月高達近千件,建議警方應將個案變通案處理,讓民眾省去繁瑣的申訴程序。警方表示,去年配合交通新制,該路段人行道全面禁止停車,但因最初格線塗銷僅用黑色漆面覆蓋,經日曬雨淋後部分白色格線重新顯現,尤其7月廠商以打磨清除格線後,痕跡經遇雨水後更清楚,直到9月才改以強力水刀清除,因此將撤銷7月22日至9月28日開出的罰單共870件。屏東監理站表示,將依警方提供免罰清冊釐清,已繳費的會主動通知退費,未繳費的會通知裁罰單位辦理撤銷免罰作業。
黃牛亂象全面嚴查 北市府提醒民眾勿觸法
黃牛亂象猖獗,臺北市政府成立「黃牛防治專案小組」,集合文化局、警察局等多單位力量,聯手售票平台與電信公司,展開全面嚴查違法行為。目前查獲周杰倫演唱會加價轉售案件中,預估裁罰金額為文創法開罰迄今最高,平均一件高達50萬元,甚有單一案件預估開罰最高達264萬元。北市府再次呼籲民眾,請勿加價轉售以身試法,同時若有發現黃牛亦可進行檢舉,最高可獲10萬元檢舉獎金。針對即將於12月5日開唱的周杰倫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截至11月底,北市府文化局收到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檢舉已超過3,000件,顯現國人對於防堵黃牛意識增加。此外,自警察局查緝並移案到文化局已逾百件,目前文化局正依文創法第10條之1第2項等規定辦理查處作業,這批由警察局移來的案件,若經完成調查作業,預估可裁罰金額平均約為票價40倍、裁罰金額平均約為50萬元,其中裁罰超過100萬元有6件,甚而單一案件最高金額預估高達264萬元。文化局表示,除了持續積極與檢警機關查緝不法黃牛外,因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將囑託主辦方將查扣而得沒收之票券以變價之方式處理,文化局原則尊重主辦單位的決定。文化局指出,已針對周杰倫演唱會成立緊急應變中心,屆時也會偕同警察同仁至演唱會辦理場地臺北大巨蛋體育館周遭加強查緝票券黃牛,並宣導黃牛防治觀念。除了黃牛慣犯外,被裁罰案例多是初次犯法的年輕民眾,在被查獲時多懊悔不已,無論是使用朋友帳號購票代售、或在公開平台上載明價格私訊或價格私談,或收取非必要性手續費等行為,不論是否成交,均已觸法。文化局也提醒,民眾勿為補償搶票的辛勞而有加價轉售的心態,因貪小而失大,不僅觸犯法令,亦將面臨原票價至少10倍以上的裁罰金額。更重要的是,網路上充斥著很多手上可能沒有票券,卻到處兜售票券的詐騙犯。北市府再次提醒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票券避免受騙,同時依文創法規定,在網路上上架、陳列、兜售藝文票券且加價超過票面金額,或以金錢以外之利益為對價等,皆屬違法行為,縱使沒有完成交易或不知道有文創法,依法仍然無法免罰。每張裁罰金額最少為每張票面金額或定價之10倍,如販售金額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5倍,則每張裁罰金額將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50倍,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經查如涉有虛偽資料、盜用個資、疑似詐騙等情形將移送警方依法查辦。此外,文化局也呼籲民眾如有發現黃牛行為,可至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https://noscalper.moc.gov.tw/ )進行檢舉,如檢舉查證屬實,將可按裁處罰鍰20%核發檢舉獎金,最高可得10萬元。如果要檢舉加價轉售票券,請提供下列資訊:1.得知或取得票券資訊的來源,如社群網站、電商平台或通訊軟體等;2.票券相關資訊,如藝文表演活動名稱、時間、地點、座位區號碼、入場序號或票券流水號等。
教師遭學生舉報猥褻後跳樓死亡 2看守警員「玩忽職守」判有罪但免罰
2022年3月31日,中國四川省樂山某中學一名高二女生報警稱,被國文教師兼班導師單某某猥褻。在當地警方調查時,單某某被2名警務人員帶至學校教室辨認現場,因不明原因突然墜樓身亡。事後由於嫌疑人死亡,警方對此案終止調查,並撤銷了涉嫌強製猥褻一案。但家屬質疑,為何事發時2名協助現場取證的警務人員全都不在,父親又如何掙脫手銬、如何翻出窗外,那天在教室裡到底發生了什麼,家屬全都不知情。事後,當時看守單某某的2名警務人員遭檢方以「涉嫌玩忽職守罪」起訴,並於2024年11月15日判決出爐,2名警務人員雖然有罪,但因「自首、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犯罪情節輕微」,因此免於刑事處罰。而本案庭審時,單某某的家屬並非受害人,僅得列席旁聽,不得發言。單某某家屬聘請的律師亦全程無發言機會。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2022年3月31日,單某某班上一名女學生以其遭受單某某猥褻為由向當地派出所報案。4月3日下午15時許,時任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張公橋派出所的副所長林某,帶領輔警李某某押解單某某前往學校辨認現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事發當天,單某某被2人帶到學校行遠樓4樓某教室內後,林某、李某某2名警務人員因不明原因同時背對單某某,看向右側牆面約15秒。讓此時站在教室門口的單某某無人看管。而他竟趁這15秒期間掙脫手銬並衝進教室,翻出窗外,並從4樓墜樓死亡。檢方認定,林某、李某某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務,導致一人死亡,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責任。屍檢鑑定意見認為,單某某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致心臟破裂死亡。其右腕部損傷,手銬與右腕部皮膚相互作用可以形成,單某某其餘機械性損傷高墜可以形成。根據目前屍體解剖結果尚不能判斷墜樓的原因,具體墜樓原因請結合其他調查情況進一步確定。死者的女兒曉雲(化名)則指出,家屬對此事「還有一些疑問」,比如在墜樓前,父親是如何掙脫手銬約束去跳樓,如何翻窗,在穿過教室這段時間內究竟發生了什麼,家屬都不知情。而且家屬2022年曾收到出庭通知書,稱林某、李某的案件將於2022年12月27日在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但因故取消,一延就是2年,直到2024年11月15日開庭。曉雲告訴記者:「經過合議庭評議,在這個案件中,我爸爸不屬於案件的被害人」意即等待了將近2年的開庭,家屬們卻只能旁聽,讓曉雲無法接受:「這意味著我們的律師無法在法庭上發言。」兩次通知內容的不同,也讓曉雲感到非常不解:「為何上次開庭通知時還是被害人代理律師,這次我父親連案件被害人都不是了?」法官告訴曉雲,因為刑事被害人需要犯罪行為直接侵害到他個人,但目前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這2名涉事警務人員涉嫌玩忽職守罪,侵害的客體則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5日上午庭審結束,法院當庭作出宣判,判處兩名警務人員犯玩忽職守罪,但免予刑事處罰。法院審理認為,林某、李某在事發後主動向單位報告,並在線索調查和案件偵查期間,經電話通知到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均係自首;林某、李某某自願認罪認罰,並簽字具結,可依法從寬處罰。法庭還認為,雖然林某、李某某在本案中存在不正確履職的行為,但事發後林某第一時間撥打急救電話,與李某某一起積極配合救助,屬犯罪情節輕微,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林某、李某某的辯護人所提二人具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犯罪情節輕微,與查明的事實及法律規定相符。因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林某、李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被告李某某犯疏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對於曉雲提出的質疑,媒體致電五通橋區人民法院辦公室。接電工作人員表示,本案目前不接受媒體採訪,宣判後如果有宣傳報導需要,法院會發佈新聞通稿,回應社會關切,並稱「你問的問題屬於法律方面的問題,我沒有辦法回答你。」◎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NCC敗訴了!中天「3案都有查證」卻遭罰160萬 法院判決撤銷確定
中天新聞台在2019年因批評當時的蔡英文政府登革熱防疫措施及農漁產滯銷等3案,遭NCC共裁處160萬元罰鍰,中天提告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罰,NCC不服3案都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中天勝訴、3案都免罰確定。NCC在2019年對中天的3件連續裁罰。首案是2019年6月19日「中天晨報新聞」節目,播出主標題為「驚!登革熱疫區拉警報,噴藥惡夢居民心驚」,評論2014年陳菊任高雄市長時,爆發嚴重登革熱疫情,但NCC認為該新聞是偏頗訊息,罰60萬元。同年7月1日中天晚間新聞節目,播出主標題為「蔡救印越登革熱年逾8百萬,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批評登革熱防治,蔡政府像是一國兩制,為什麼中央不照顧高雄人生命,難道比不過印尼和越南?NCC認為,該新聞沒將中央提供高雄例行登革熱防治補助費及高市政府申請「登革熱防治經費」等相關訊息,一併提供民眾知悉,以不完整偏頗訊息,誤導民眾,造成民眾對政府防疫工作誤解,罰60萬元。另2019年3月28日,中天「大政治大爆掛」節目,播出標題為「拚外交、農漁產滯銷,綠色執政一千零一招:撒錢」,來賓謝寒冰批評,陳吉仲是有史以來最不適任的農委會主委等,NCC認為是謾罵行政機關首長,且未經事實查證,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合議庭審理認為,3件新聞中天「都有查證」,NCC不察,卻認為中天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而裁罰,NCC解釋法律及適用法律有錯誤。合議庭認為,NCC以中天未能衡平報導作為裁罰理由,無異將《衛廣法》處罰行為態樣擴張到違反公平原則的程度,違反處罰法定原則,3處分有違誤,判決撤銷,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警破最大黃牛平台!276張票將作廢「退款無門」 黃牛家屬代發聲
警方日前逮捕全台最大黃牛夫妻檔,查出2人已成功搶到50張周杰倫演唱會門票。北檢複訊後,張女以2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劉男涉嫌重大,聲押禁見。據統計,警方已逮獲36名黃牛,查扣276張票券,將函請文化局作廢。如今購買黃牛票的民眾看不到演唱會,也沒人處理後續。稍早有網友代替黃牛家屬PO文。據了解,1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演唱會 【讓票‧換票‧求票】 演唱會 門票 入場券」發文,自己代替被捕的黃牛家屬轉達訊息,目前沒辦法協助票務相關事宜;至於退款部分,雖有意處理,但家屬不知道購票者資料,也無法主動聯繫。此外,因有消費者提告詐欺,導致帳戶遭凍結,必須先處理這部分的誤會,才能進行退款。貼文曝光後,大批網友痛罵「所以你根本是第三者而根本不是家屬?您是不是經營黃牛業務的合作夥伴?11年的黑心錢要不要也吐出來?當然是先提告啊,阿不然要等你所謂的其他問題處理,處理逃的差不多了,才索賠哦?」、「黃牛必須死,趕快抓去關一關,買黃牛的也是助長這個風氣,錢拿不回來活該」。為杜絕藝文市場黃牛亂象,臺北市政府已成立「黃牛防治作業府級任務小組」,聯合文化局、警察局、民政局、售票平台業者、電信公司等單位緊密協作,加派人力,積極依法辦理相關黃牛查緝,以使更多人能夠公平參與和享受多元的藝文活動。針對近日開賣之周杰倫演唱會,經主動聯繫中央文化部,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已收到300多件檢舉,後續北市府文化局會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1條積極查辦。如查證屬實,每張裁罰金額最少為每張票面金額或定價之10倍,如販售金額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5倍,則每張裁罰金額將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50倍,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臺北市政府再次提醒市民,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票券避免受騙,同時依文創法規定,在網路上上架、陳列、兜售藝文票券且加價超過票面金額,或以金錢以外之利益為對價等,皆屬違法行為,縱使沒有完成交易或不知道有文創法,依法仍然無法免罰。經查如涉有虛偽資料、盜用個資、疑似詐騙等情形將移送警方依法查辦。
官員反質詢免罰 翁曉玲批憲法法庭「保皇派」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5日表示,國會改革釋憲案出爐後,大法官宣告包含「邀請總統赴立院例行報告」、「藐視國會罪」都違憲,僅剩「備詢官員不得反質詢」合憲,但也沒有處罰,可見大法官活脫脫是「保皇派」。據了解,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等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內容大致可分為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憲法法庭25日最新判決「部分違憲」。首先,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沒有權力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也無法就總統國情報告內容進一步詢問與要求總統答復,更無權要求總統聽取自己建言。因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還有第15條之4規定,憲法法庭認為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當日起失其效力。第二,針對「調查權」部分,憲法法庭認為關於設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部分,還有要求有關人員提供證言、資料及物件部分等規定,均與憲法要求不合,屬於違憲。憲法法庭甚至直言,在宣告違憲到修法完成的過渡期間,即使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當事人也能在敘明理由後拒絕證言,不必經過會議主席裁示同意。最後,關於「聽政權」部分,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明定委員會可以舉行公聽會與聽證會,所定程序與內容只要沒逾越立法院法定職權,原則上屬國會自律範疇,沒有牴觸憲法問題,但要求政府官員備詢違反者的裁罰規定,違憲。翁曉玲對此解釋,如此一來,立法院仍可邀請總統國情報告,但不得針對內容、詢問方式有所限制,等於是立法院邀請賴清德總統來,他想講什麼就講什麼,委員無能為力。翁曉玲怒批,這批大法官也護航行政官員,連國會改革法案中「藐視國會罪」也都被宣判違憲,未來行政官員隨便胡謅都不用負責,官員反質詢、無故缺席不到,也都免罰。翁曉玲感嘆,立法院想強化監督權推出國會改革法案,遭大法官一筆抹煞,憲法判決認為立法院不宜再有更堅強的監督力量。她強調,即使大法官判決如此,但自己監督改革的決心不會改變,縱使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也將攜手國民黨團修法,繼續強化國會監督力量。
千元轉賣父母生前處方藥!女兒竟被判「販毒罪」 二審結局大逆轉
大陸廣州女子廖華(化名)在父母去世後,以人民幣260元(約新台幣1188元)轉售雙親生前服用的鎮痛處方藥「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氨酚羥考酮片」,遭山東濱州市陽信縣警方跨省抓捕,罪名是犯販賣毒品,一審遭處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案經上訴,陽信縣檢察院近日以證據不足撤訴,目前該不起訴決定已生效。《澎湃新聞》報導,廖華的雙親生前都患有疾病,其中父親罹患結直腸癌晚期,2023年1月去世,之後母親也因病過世。廖華稱,父母去世後留下了一些藥,自己一時不知道怎麽處理,經病友建議進入群組轉售。不久後,一名暱稱「王」的成員傳訊詢價,雙方約定以260元價格出售5盒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氨酚羥考酮片。沒想到,跟廖華購買藥品的董姓男子是名毒蟲,收到藥品後不久便主動開車到當地派出所報案,說他在網上買到國家管制藥品。事後,廖華因涉嫌販毒遭到起訴。法院認為,被告以牟利為目的,販賣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精神藥品,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廖華認為,該藥是父母離世留下,因為醫院不回收才在微信轉藥群販賣,不知道問題那麽嚴重,決定上訴。律師主張,涉案藥品是被告父親去世後留下,其對藥品的性質、功能的認知停留在治病、止痛層面;而在藥轉群轉讓藥品,是病友之間互相交換所需藥品的行為,被告沒有販賣毒品的動機、目的。二審期間,公訴機關曾建議法院對廖華定罪免罰,但廖華認為自己無罪,辯護律師為其作了無罪辯護。之後,濱州中院將此案發回重審。今年9月陽信縣檢察院撤回對此案的起訴,目前該不起訴決定已經生效。
周杰倫演唱會「黃牛狂加價」 文化局:接獲27件檢舉比對身份中
睽違7年,天王周杰倫即將在台北大巨蛋舉辦演唱會,門票將於10月23日正式開賣,然而官方售票尚未開始,社群平台上卻已出現大量黃牛票販售現象。對此,台北市文化局表示,至今已接獲27件相關檢舉,並正針對身份進行進一步調查和比對。為了保障民眾近用文化創意活動的權益,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已於112年6月2日修法生效。文化局表示,只要有加價兜售行為即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將按票券張數,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十倍至五十倍罰鍰。另涉及以掃票機器人、外掛程式或其他不正行為搶票者,經查證屬實則將依法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文化局指出,截至目前已收到該演唱會27件檢舉案件(包括重複檢舉),正依據受理檢舉資料,循售票系統、電信系統與戶政系統確認加價轉售事實與被檢舉者身分資料,一旦比對到正確身份,並經查核檢舉內容屬實,將依文創法進行裁罰;經查如涉有虛偽資料、盜用個資、疑似詐騙等情形將移送警方依法查辦。文化局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加價轉售不管是否完成交易,均已違法。另市警局也陸續接獲檢舉報案,同步協助查緝。文化局強調,民眾如有發現黃牛行為,可至文化部黃牛檢舉專區https://noscalper.moc.gov.tw/ 或專線:02-8521-1850進行檢舉,如檢舉查證屬實,將可按裁處罰鍰百分之二十核發獎金,最高可得10萬元檢舉獎金。另為鼓勵演唱會實施實名制,文化部亦訂有《文化部鼓勵流行音樂現場演出實施票券實名制補助作業要點》,為了保障歌迷的權益,建議業者辦理演唱會應辦理實名制,並可向文化部申請推動實名制補助。台北市政府再次提醒市民,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票券避免受騙,同時依文創法規定,在網路上上架、陳列、兜售藝文票券且加價(超過票面金額),或以金錢以外之利益為對價(如要求加買其他物品等)等,皆屬違法行為,縱使沒有完成交易或不知道有文創法,依法仍然無法免罰,呼籲社會各界共同維護及確保藝文票券市場的公平和透明,同時以實際行動支持流行音樂友善環境。
菸酒管理法常見違規情形大公開! 高雄財政局報你知
騎樓的角落雲霧繚繞,忙碌的上班族在城市叢林間尋得一處靜謐,三五成群吞雲吐霧,暫時脫離高壓的工作;周末假日,從枯燥乏味的辦公室解放出來的年輕人們,則在熱鬧的舞池中央狂歡,在人聲鼎沸的酒吧忘情暢飲。角落菸友、小酒怡情,菸酒時常被拿來當作放鬆身心甚至是社交活動的方式。但是你知道嗎?因為菸酒品對健康的影響很大,所以政府制定了詳細的法令來做規範,以防不法人士濫用或圖利;除了一般大眾所熟知的「未滿 18 歲禁止飲酒、未滿 20 歲禁止吸菸」外,還有許多規定是大家在接觸菸酒時容易忽略的,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為了提醒民眾,特別整理了「菸酒管理法」常見的違規情形,希望藉此減少民眾誤觸法網的情況。1. 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販賣菸酒,違反者處新臺幣 1 萬元至 5 萬罰鍰。(菸害防制法第 8、38 條;菸酒管理法第 30、55 條)現在網路非常方便,網購的平台也非常多,想要隔空買東西賣東西,只要動動手指就能完成;但如果在網路上販賣菸酒,那可就要吃上罰單囉!網路雖然方便,但因為無法辨識消費者的年齡,因此利用拍賣平台(如 Yahoo、蝦皮、PChome、旋轉、露天等)、通訊軟體(如 LINE、臉書等)或自行架設網站販賣菸酒,都將面臨新臺幣 1 萬元至 5 萬罰鍰,民眾在這方面應多加注意!2. 旅客攜帶菸酒入境要注意年齡及數量限制。(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 7、11 條)(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若被發現攜帶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且未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將 由海關沒入,並裁罰新臺幣500 元至 5,000 元罰鍰(菸酒管理法第 45 條),其裁罰 基準如下:(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另外,高雄市政府財政局也提醒,旅客攜帶入境的免稅菸酒只能自用或餽贈,不能轉售,若轉售免稅菸酒將會面臨新臺幣 3 萬元至 50 萬元罰鍰(菸酒管理法第46條)。3. 私劣菸酒有定義,購買三「不」要注意!隨著健康意識抬頭,有在抽菸的民眾想必有注意到,菸價有逐步攀升的趨勢,市面上也因此出現一些低價的菸品。又或者您是否注意過「某某海巡署破獲漁船走私案,菸品市值高達上千萬元」的新聞報導,或「大補!虎頭蜂藥酒 1 瓶 1 千元」的廣告招牌呢?在這些大家習以為常的事物背後,其實都隱藏了許多菸酒管理法相關的小知識,「什麼是私劣菸酒?」、「民眾可以產製菸酒嗎?」、「購買菸酒要注意哪些地方?」,以下逐一為大家解答。(1)私劣菸酒的定義(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財政局)(2)民眾可以產製私菸酒,但數量有限且僅能自用民眾因未取得許可執照,所以自行產製的菸酒,都是屬於私菸酒,然而為符合民情,若產製私菸的成品及半成品合計每戶未逾 5 公斤、產製私酒的成品及半成品合計每戶未逾 100 公升,且供自用者,則免罰。(3)購買菸酒三「不」驟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醒,購買菸酒有三“不”驟:不用來路不明菸酒、不選標示不全菸酒、不買低價劣質菸酒,切勿省小錢卻傷身花大錢!另外,財政部為了提升國產酒品的衛生安全及品質、強化對業者的管理及促進市場的發展,推出了優質酒類認證制度;通過認證的品牌或產品,便可獲得「酒品認證標誌」,消費者在選購酒品時,可多加注意印有此標誌的產品,讓政府把關您的權益及消費體驗。(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財政局)4.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諮詢專線:07-3314320民眾若對菸酒法令有任何疑問,都可以撥打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諮詢專線,將有專人提供專業詳細的回覆與協助,也可以上「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教育宣導網」查閱相關資訊。(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廣告/部分經費來自菸品健康福利捐)
2支冰淇淋賣75萬!財政部證實「發票已追回」 加碼曝誤開自救法
台南市南區咖啡廳「More Cafe x NMTH台史博店」日前因員工疏忽,勿將2支單價75元冰淇淋的數量輸入成10002支,意外開出總價高達75萬150元的「天價發票」,嚇得店家連忙在各大網路平台發文尋人。對此,財政部證實,在網友及媒體熱心轉發下,該張發票已追回,同時分享誤開發票的補救方法。財政部表示,前陣子台南一間咖啡廳店員開發票時,誤將2支單價75元的冰淇淋打成10,002支,而開出總價75萬150元的發票,店家緊急PO文尋人,所幸在網友及媒體熱心轉發下已追回發票。像這樣開錯發票的案例還不少,或許剛好店員忙得暈頭轉向,最好的做法就是收回錯誤發票作廢重開,但如果聯繫不上發票主人,法規也有補救的空間。財政部指出,在可追回發票的情況下,業者可依以下步驟辦理:1、向消費者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如果是電子發票證明聯或雲端發票,須將作廢資訊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其他紙本發票,則將作廢收執聯黏貼於存根聯上2、開立正確發票給消費者3、申報營業稅時,在當期統一發票明細表中註明作廢資訊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如果發票追不回,也可以主動報備,程序如下:1、備妥申請書,敘明錯誤事由、發票種類、字軌號碼、正確金額,更正後發票存根聯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2、主動向稅籍所在地國稅局報備3、申報營業稅時,依「正確銷售額」申報財政部提醒,在未經檢舉或稽徵機關調查前,主動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一年內未滿3次免罰;如果一年內發生第3次以上,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按正確銷售額處1%罰鍰,最低不得少於1,500元,最高不得超過15,000元。
台北駕駛因未禮讓家人被罰3600 法院判決撤銷家人默示放棄路權
台北市的駕駛恩恩(化名)2023年6月,在行經文林路與中正路口時,因未禮讓準備上車的家人,被警察當場舉發,處以3600元罰款,經過行政訴訟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終裁定撤銷原處分,恩恩免罰,法院認為,恩恩的家人已經默示放棄其優先路權,且當時的行駛距離並未對安全構成威脅。根據判決書,恩恩在2023年6月駕車行經台北市文林路與中正路口時,按照交通規則應該在行人穿越道上禮讓所有行人,然而,警察發現恩恩在行經路口時,沒有完全禮讓他準備上車的家人,因此對其進行舉發,並處以3600元罰款,儘管恩恩提出申訴,但相關機關仍維持罰款決定。恩恩不滿處罰,決定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在當時的情況下,已經禮讓路口的所有行人,唯一未禮讓的是其家人,為了保持交通順暢,在家人的示意下,以安全方式先行通過路口,恩恩認為這樣的行為不應受到處罰。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認為,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擁有絕對的路權,不論其身份如何,車輛應該在3公尺以內禮讓行人,因此對恩恩的處罰是依據法律進行的,並無不妥之處。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檢視警察的密錄器影像,影像顯示,恩恩在經過路口時,已經等待了多位行人通過,家人在路口停下後,恩恩的車輛才通過,當時人車距離約為2.4公尺至2.8公尺,等到車輛完全通過路口後,家人才繼續前行。法官認為,恩恩已經按照法律禮讓多數行人,且由於家人對其優先路權的默示放棄,當時的距離並未對家人安全構成威脅,最終,法官裁定撤銷原處分,恩恩免於罰款,全案仍可上訴。
大林煉油廠氣爆挨罰500萬 中油不服上訴吞敗
台灣中油大林煉油廠2022年10月深夜氣爆冒大火,嚇壞周邊居民,遭高市府環保局依《空氣汙染防制法》開罰500萬元。中油認為意外只是「故障」引起可免罰,不服提訴遭駁回,又提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中油管理明顯有疏失才導致意外發生,裁罰有理,判中油敗訴,可上訴。2022年10月27日晚間10點多,大林煉油廠傳出巨響,廠區冒出熊熊烈焰和濃煙,嚇壞當地居民,火勢經1個多小時驚險灌救後才撲滅。消防局稽查發現,當時廠區內正進行開爐並以氫氣建壓,但因空氣冷卻器鰭管管束集管箱下端裂開,導致氫氣洩漏引起爆炸,環保局事後對此裁罰500萬元、環境講習8小時。中油對裁罰不服,認為並無故意或過失,只是設備「故障」,依空汙法第89條可免罰,提訴遭駁回後,再提行政訴訟。中油強調,開爐前經勞動部職業安全署檢查合格無虞,既經檢查合格,即應認無維護及管理疏失,只是設備故障,依空汙法第89條可免罰。此外,設備瑕疵也是因為遭廠商隱匿、詐欺所致。當晚現場濃煙都是「水煙」而非黑煙,對空氣品質無影響。法官發現,2023年3月30日中油提出的「事故檢討改善報告」指出,事故現場發現三個破裂處,製程高壓系統置換氫氣時引發洩漏,才導致氣爆火警。第三方調查報告也指出,事故原因與其中一處破裂處瑕疵有關。法官認為,中油遭廠商欺騙就去向廠商求償,與原本該負的責任無關。事發當時小港、林園及大寮空氣品質監測站數值異常升高,明顯與大林廠爆炸有關,高市府處分合理,判中油敗訴。
騙烏干達學生來台打黑工!中州科大副校長判5年6月 這官員判更重
中州科技大學招攬非洲烏干達學生就讀,卻讓學生淪為超時工作的奴工,相關主管遭檢警和移民署認定觸犯《人口販運防治法》、《就業服務法》、《刑法》詐欺等罪。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時任柴姓副校長判刑5年6月、推廣中心藍姓主任5年、林姓行政主管2年10月、陳姓人力仲介2年、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涂姓副處長7年。判決書指出,柴男、藍女以中州大學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並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之林男加以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向參加者佯稱中州大學可以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等語,隱瞞烏干達學生一旦來台後,仍須負擔必要的生活費用、中州大學無法保證每位留學生可以順利獲得工作機會、留學生將可能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一旦工作不順利,必須仰賴家中經濟援助、如果繳不出學費,將依法退學等重要資訊,進而編織來台留學的美夢,讓留學生誤信為真。柴男等人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的財力資訊,總計16位留學生順利取得入境我國的簽證。留學生抵台後,柴男、藍女除介紹工作予留學生外,亦透過陳男仲介工作。因烏干達留學生來台目的是為求學,並非工作,且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又必須在台灣生活,只能被迫超時或在夜間工作,毫無任何自行選擇機會之脆弱處境,柴男等人無視此一脆弱處境,讓烏干達留學生長期從事勞動與實質取得之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進而達到勞動剝削。另一方面,涂男對於苗栗縣境內雇主是否違法聘僱烏干達留學生從事工作之行政裁罰,為圖利陳男及聘僱烏干達學生之公司,竟透過承辦之勞青處勞工服務科臨時工程助理員廖男主管對其施壓,並直接更換另一位承辦人員,使廖男配合,對陳男及其它公司雇主做出並無違法而不予裁罰之結論,使其等獲得免罰之利益。法院依廖男之自白及證人證詞、扣案之招生說明文件、被告間通訊之信息截圖、學生課程表、薪資證明、學費催繳通知、苗栗縣內部公文簽核、函文、學生工作時間表等證據,認定柴男、藍女、林男共同涉犯修正前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詐術勞動剝削罪;陳男涉犯同法第32條第2項之勞動剝削罪;涂男、廖男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彰化地院審酌,柴男、藍女、林男及陳男等人濫用自身社經地位而為本案犯行,自應併科罰金刑方能充分反應行為不法內涵;而涂男濫用公權力,換取廠商免罰利益之官商勾結,亦有科處罰金刑,以適度反應行為不法內涵之必要。因此分別量處被告等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併科罰金新臺幣24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刑度,涂男並褫奪公權5年;另追徵藍女及陳男之犯罪所得。廖男部份,法院考量他於偵查中自白,復無犯罪所得,且依其供述因而查獲同案被告涂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之規定,再考量其多次遭施壓,向科長反應多次均無法獲得任何協助,迫於壓力而為本案犯行,並無刑罰必要性,檢察官亦請求為免刑之諭知,爰宣告免刑。
「送黃子佼入獄」遇4困境 德州媽媽悲嘆:正義真是太難了
黃子佼先前涉性騷擾風波,之後又被查出,在偷拍論壇買7部未成年偷拍少女片。近日又有一名K小姐指控,17歲時遭黃子佼性侵,引發外界高度關注。網紅「德州媽媽」點出送惡人入獄的4大困境,忍不住直呼「正義真是太難了」。德州媽媽在臉書表示,第一,證人必須要具名;演藝圈有一個職業,非常容易看到圈內的骯髒事,那就是化妝師與工作人員,但他們不敢發聲,一是有些並不認得被騷擾的是誰,可能是素人小模,二是受害者並不一定想被揭露,三是一旦具名檢舉,極有可能會丟了工作。第二,被偷拍的受害者不知道自己被偷拍。德州媽媽說,「你們知道將李宗瑞送進監獄的關鍵因素是什麼嗎?是偷拍流出,流出後被15名受害者『指認』後提告、9名受害者發現自己被迷姦提告性侵。李宗瑞罪大惡極,但影片是李宗瑞刻意流出的嗎?不是。這代表什麼呢?代表偷拍這項罪行,只要沒有流出,是很難將惡人繩之以法的,不希望流出,但希望偷拍者入獄,極難。」第三,證據不足。德州媽媽指出,「兒少」性剝削36條,要滿足「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條件才犯法,也就是說拍攝少女穿泳衣是不犯法的,不然泳衣廣告全觸法,就算脫到幾近全裸,咬定為「藝術創作」,也可能免罰。第四,無法給受害者百分百不會曝光的保證。德州媽媽提到,向幾位業界人士了解能不能百分百保證保密,他們都建議不要給出這種承諾,因為性侵被害者會同時跟社工單位、醫療單位、檢警單位合作,即使每個單位都只有一位負責,就至少有3位了,還有法院有時會搞錯,即使已經註明律師代收,通知書也不小心寄到戶籍地一份,當然也會遇到律師忘記特別註明的時候。德州媽媽進一步提到,所有的案件起訴後得公告,記者會去抄寫報導,有名的案子,就算名字受保護,看案情也猜得出來,雖然被害人的名字會是一組代號,但若被害人也是名人,在全民柯南的時代也有被扒出來的風險,「當然有被妥妥善善保密到家的,但了解情況後,我實在是無法給出絕對保密的承諾,因為承擔風險的不是我。」德州媽媽忍不住嘆,「正義真是太難了,我一直在想一件事,就是家長們是不是必須要提早告訴孩子們,萬一遇到性侵,第一件事就是去警局驗傷、取得加害人的精液,千萬不要不敢說或是回家洗澡。變態不會嫌你的小孩小,那這件事大概要在小孩幾歲說呢?怎麼開口呢?想到就覺得難受。」
要命的屏蔽2/沒管委會政府不甩 老舊公寓公安淪踢皮球
花蓮強震不僅震出老舊房屋的結構安全問題,也抖出不少舊公寓管理爭議,因為早年的老舊公寓並沒有設置管理委員會,不僅部份住戶抱怨公寓管理品質差,遇上「鄰避設施」時更無力據理力爭。對此學者直批,這是許多住民心中的痛,而其根源就在縣市政府怠於行政,刻意漠視。0403強震造成北部縣市多處大樓傾倒,商家和住戶的物品也一片狼藉,住在台北市木新路一棟四樓公寓的L小姐與住戶向本刊記者投訴,她們一樓的知名烤鴨店生意極旺,一樓店面製餐空間不足,老闆娘常利用深夜在二樓自宅使用機器備料,除了夜間不得安寧外,老舊機械臭味撲鼻,甚至曾數度引起火花,梯間更是常堆滿桶裝瓦斯筒,0403大震之後由於強烈搖晃,住戶逃生時甚至看到瓦斯桶傾倒,憂心氣爆,險象環生。烤鴨店遭控長期以2樓民宅違法當備料廠,機器環境髒亂且發出陣陣刺鼻味,衛生局推稱不具搜索票無法強行蒐證,居民生活陷入極度不便。(圖/讀者提供)L小姐手持公文控訴,從去4月起鄰居與自己曾多次申訴北市建管處與衛生局,但最後不是以「免罰」結案,就是從未看到來稽查,都發局甚至直接搬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9條,聲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等若發現社區疑似不法情事……管委會可以列舉事證報請縣市主管機關處理」。看似公務機關依法行政言之合理,「老舊公寓根本沒有管理委員會」L小姐說,業管單位都知道老舊公寓沒有管委會的事實,這種答法無疑是踢皮球。對此,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目前稽查人員每人身上至少40案,去化確實需要時間。本月3日已有人員稽查,發現排風扇截油設施不潔、食材未加蓋、工作人員沒有健檢報告等問題要求限期改善,10日起已屬隨時複查可開罰階段,衛生局也會隨時派員稽查。林冠蓁坦言,民眾控訴指摘關鍵的二樓備料區,衛生局行政調查有侷限,衛生局不若檢調有搜索票,只要業主自稱是民宅「我們沒辦法進去」。陳情人拿著公文站出來控訴,由於舊公寓沒有管委會與商家抗衡,在衛生與公安上疑慮不斷,自己買屋兩年從沒睡過一天好覺。(圖/記者顏瑋辰攝)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直言,都發局的說法就是不想管啦!由於台灣民情關係,對公寓成立管委會,最芥蒂的就是需要交管理費,如果沒有管理費,管委會根本沒法運作。章定煊建議參考「美國模式」,美國不少獨棟住宅,看似彼此關聯性低,卻能由政府介入,依照地緣關係強制設立管委會,並由住戶繳交管理費,以利永續經營。而在台灣,不妨也由地方縣市政府都發或城鄉局介入,將各老舊公寓以「鄰」為畫分,統一設立管理委員會,並入法需繳納類似管理費概念的公積金,初期由政府補貼,並階梯式逐步落日,讓即使老舊公寓,也能逐步建立完善健全制度,「對房價也有幫助」。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則分享,不少老公寓面臨樓下快炒店等油煙、噪音甚至光害汙染,老舊公寓早期法令並不完善,常常需靠里長等鄰里「頭人」協調,現代工商社會則有不少人透過瘋狂檢舉,包含食安、光害、噪音等違規,「以戰逼和」要求商家改善甚至搬遷。曾敬德直言,通常戰敗的都是樓上的住戶,因為快炒等「鄰壁商店」常常比樓上住戶早進駐該區,開店也有盤根錯節的人際網絡。因此若自知是此類高敏感族群,「建議買房子時就先選純住宅物件」。
RBC未達標飯局喬免罰? 專家批保險局淪飯局經紀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1日在立法院備詢時坦言,日前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委羅明才,邀請保險局搓合壽險公司與立委飲宴,席間清一色只有藍白立委「自己也是當天才知道」,引發各界批評。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日進行第1會期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席間不少民進黨立委關注,羅明才日前要求金管會保險局出面,搓合各大壽險公司董事長與藍白立委餐敘,引發綠委不滿。民進黨新科立委李坤城批評,餐敘目的美其名是希望新進委員能夠了解壽險業的狀況,但目前有多家壽險公司資本適足率(RBC)未達法定標準200%,背後清償能力堪憂。金管會本應拿出行政裁量權處理或裁罰,目前卻靜悄悄,難道「飯局都喬好了」?對此,保險局長施瓊華備詢坦言,餐敘當日才知民進黨立委不在名單內,不過僅約7家壽險公司與會,餐敘大約2小時就結束「只是自我介紹」。一旁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則強調,站在金管會立場,針對財委會召委的要求,業務單位一直以來都會盡量處理,若其他委員有不同意見,金管會虛心檢討,未來也會更周延。財委會另一位召委郭國文則認為,金管會及保險局應該要有一定政治敏感度,立委是監督行政機關,行政機關監督業者,不應是立委透過行政機關要求業者,非常不洽當。對此,不具名金融學者向CTWAN分析,一般壽險公司資本不足其實並不罕見,多會以賣不動產、引進策略投資人處理,自己觀察市面上目前3家資本不足的業者,確實也都提出財務改善計畫。學者表示,若從資本適足率、淨值比兩項指標觀察,因為二者皆是以資產的「市價」做為計算基礎,本來就容易受到國際市場的價格變動影響,無法完全反映壽險公司的背景財務體質,其實壽險公司對於保費收入,現在也都有提存準備金與「財務再保」,因此倒閉倒不至於,但是保險局淪為「飯局經紀」,真的該批!
北市測速業績王在這!民眾小心這5路段 別再被罰了
去年,台北市警局針對超速行為開出了29萬5907張罰單,為政府帶來了高達3億的收入。其中,位於台北市水源快速道路往南的測速照相機開出的罰單最多,連續兩年稱霸台北市測速業績王,分別在2022年和2023年開出了2萬3676張和2萬4068張罰單。這引起了台北市交通大隊的關注,同時提醒民眾超速可能帶來的嚴重罰款和牌照吊扣。台北市共有146處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及區間測速裝置。去年北市取締超速案件為29萬5907件,較2022年的32萬8212件,減少約3萬件。水源快速道路往南的測速照相機,限速60公里,連續兩年成為測速照相業績王,2023年取締數增至2萬4068件,罰款收入至少2888萬元。警方強調,雖然該道路筆直,但存在多處彎道,設置測速照相是為提醒駕駛人適時減速,確保行車安全。第二名的測速照相機位於環河北路三段與葫蘆街往北,限速50公里,這條路段通往洲美快速道路,路面寬敞,容易引起駕駛者超速的行為。不過,近兩年超速情況有明顯減少,2023年僅開罰1萬9727件,較前一年減少了近4千張罰單。2023年,北市測速照相機排名第三的是位於仰德大道二段29巷往下山方向的測速照相機。這段路由於下坡且有彎道,容易發生車禍。儘管測速照相機位置隱蔽,但超速行為有所減少,僅開出了1萬3287張罰單,比前一年減少了約5000多張。第四名和第五名的測速照相機分別位於市民大道東寧路(西向東)和承德路4段百齡高中(南往北),這兩處均開出了約1.2萬張罰單。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提醒民眾,各處固定測速照相設備前皆有警告牌,用路人應遵守速限,以免損失荷包且避免交通事故。超速行為將被開罰1200至2400元,若超速超過40公里將加重處罰,罰金可高達3.6萬元並可能吊扣牌照6個月。同時他們也強調,駕駛者應遵守警告標誌,遵守速限,以避免罰款及交通事故,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火燒慣企業2/雙北10年最臭火警就是它 營業額4億企業恐免罰
新北市深坑區「中華大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20日發生嚴重火警,燒出雙北市10年來最臭火災,影響範圍遠及中正、萬華,各地監測站卻都顯示一切正常,民眾則相當不滿,擔心無法可罰營業額4億元的中華大雄公司,新北市政府則承諾,將會讓企業負起責任。據了解,中華大雄於90年代初以代理三洋無線電、事務機等商品起家,隨著業務版圖越拓越順利,人氣也跟著在業界水漲船高,1999年營業額就已突破4億元台幣,如今登記的資本額為7000萬元,實際資本則是難以計算,更是電器通訊類總經銷商的知名代表之一。2024年2月20日下午2時許,中華大雄公司在深坑的廠房不明原因竄出火苗,而現場擺放大批紙箱外還有多種燈具、行車記錄器與各式鋰電池,火勢迅速延燒,瞬間一發不可收拾。雙北消防局獲報後連忙派遣大批人馬前往救援,但現場擺放大批家電雜物,讓救災難度變得更加棘手,而在警消人員的奮力搶救之下,鋰電池熄滅後經化學反應仍持續復燃,迅速竄升的火勢讓滅火過程變得更加漫長。深坑火警臭氣熏天,嚴重影響雙北學生上課環境。(圖/報系資料庫)最終這場大火一路延燒直至深夜,警消人員則漏夜救災,以防守方式在現場佈設水線,防止火情擴大延燒至其他區域、協助降溫,慎至出動大型重機具協助開挖倒塌融化的廠房,才成功讓災情告一段落。但火勢撲滅後,這起事故並未完全落幕,火災產生的濃烈臭氣與濃煙在短短幾小時內就籠罩全雙北,許多地方都聞得到噁心塑膠味,不只引發周遭居民的不滿及民怨,也讓現場第一線的救難人員感到頭昏目眩,附近住戶更是怨聲載道。 這場惡火燒出雙北市近10年來最大規模的惡臭污染事件,惡臭在台北盆地不斷蔓延,受影響行政區包括文山、大安、中正、萬華,以及新北新店、永和、中和等,雙北師生只能減少戶外活動時間,大火正對面的東南科大於火災隔日緊急宣布停班停課,諷刺的是,鑑測結果卻顯示一切正常。環境部表示,由於各地監測站因技術問題,無法將「異味」納入監測項目當中,各測站的空品數據竟都顯示正常,細胞簡訊等應處措施也未啟動,居民則憂心忡忡,擔心中華大雄恐會被「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針對此疑慮,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則曾在記者會上表示,必要時將以聞臭師彌補電子鼻等儀器的極限,廠商管理不當致產生異味污染物責任,將依違反《空污法》最重可處罰新台幣500萬元,絕對不會讓廠商逃避該負的責任。民眾憂心中華大雄公司火警釋放戴奧辛及氟化氫(化骨水),雙北環保局監測空氣品質合格,十分諷刺。(圖/報系資料庫)
假登山真賞櫻?武陵櫻花季10支登山隊涉違規 最慘下場曝
每年武陵櫻花季總是吸引大批遊客前往賞花,為了控制人流,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實施交通管制。不料,近日傳出有10支登山隊伍以「登山住宿」為由申請通行證,卻臨時更改為當日往返,疑藉登山之名行賞櫻之實。今年的武陵櫻花季於2月8日至2月29日登場,許多遊客都想上山欣賞大片櫻花盛開的美景,雪霸處針對需由武陵農場進出的「多日行程」登山客,核發車輛通行證,讓有需要的民眾能開車進入武陵農場,並將車輛停放在雪山登山口或武陵山莊停車場。據雪霸處統計,櫻花季期間共有10支登山隊伍原本申請多日行程,卻改為單日往返,疑似以登山名義申請入園賞櫻。對此,雪霸處訂有特別裁處規定,若是民眾於櫻花季期間,藉山屋營地申請車輛通行證,實際卻未入住或取消入園後仍持原核發通行證入園者,首次違規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第2次以上處3000元罰鍰,並停止違規者入園資格3年。雪霸處表示,先前的違規者通常都以身體不適、提早下山為由申請免罰,對於這次櫻花季期間違規的10支登山隊伍,將彙整好資料後通知當事人陳述,並要求提供佐證資料後再進行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