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賠
」 高雄 提告 求償 免賠 賠償人妻離家7年生下2子!丈夫怒告「二房東是小王」求償50萬 判決結果出爐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和妻子結婚8年,一直沒有小孩,後來妻子不滿他工作不穩定又不愛洗澡,決定離家出走;7年過後,妻子提出離婚官司時,李男赫然發現妻子居然生了2個孩子,但妻子堅持不透露小孩的生父是誰,李男則私下蒐證,懷疑和妻子一起租房的劉姓二房東可能就是「小王」,因此氣得提告求償50萬元,但法院認為相關事證不足,判李男敗訴。判決書指出,李男和妻子在2005年結婚,妻子2007年來台定居,時間久了,妻子漸漸不滿丈夫不愛洗澡、頭皮屑掉滿地,且8年換了10份工作,幾次爭吵後,妻子於2013突然離家出走,夫妻倆也失去聯繫。到了2020年,妻子提出離婚訴訟,卻被法官發現,她離家出走期間生了2個小孩,由此認定2人婚姻破裂的主因在妻子身上,並判定駁回訴訟。當李男得知妻子育有2子後,逼問她孩子的生父是誰,妻子堅持不說,李男便開始私下蒐證,並發現妻子在離家出走後,向曾姓女子租屋,而2個孩子也與劉姓二房東很親近,沒想到的是,李妻還將戶籍與劉男設在一起。不僅如此,李男發現,劉男經常帶著李妻的小孩去大賣場買東西,劉男的臉書上也寫著小朋友就是「我的小孩」,讓他懷疑「小王」就是劉男,因此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案經法院審理時,李妻提起否認婚生子女的訴訟,經法院確認2個小孩的確不是李男的親生骨肉,李妻不願透露孩子的生父究竟是誰。劉男則否認自己是「小王」,辯稱他只是李妻的二房東,而他看李妻一個人帶小孩還得工作很辛苦,偶爾便會幫忙帶2個孩子出去玩,且為了讓小孩方便上學,才會同意李妻把2個小孩的戶籍遷過來,臉書上的照片都只是開玩笑。法官根據李男提供的證據,發現李妻離家後曾經數次搬家,直到小孩快到學齡時,才將孩子們的戶籍遷至劉男的住處,無法證明小孩就是劉男的;而李男給出的照片來看,發現劉男和李妻互動正常,只是一般正常社交活動,無法證明兩人有逾越男女交往分際,臉書上的紀錄也無法證明小孩就是劉男的,因此認定事證不足,駁回李男之訴,判劉男免賠。全案可上訴。
中信國寶案辜仲諒無罪確定! 朱國榮棄保逃亡判16年
棄5億元交保金逃亡遭通緝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與女助理林桂馨,2013年起利用中信金控併購台灣人壽保險的重大消息進行內線交易及炒股,最高法院12日依內線交易等罪將朱及林各判刑16年及10年,沒收犯罪所得1億8036萬餘元確定,同案時任中信銀行董事長辜仲諒、中信金控財務長張明田,被訴侵占中信金控資產,涉犯背信及洗錢罪,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定讞,中信國寶弊案官司落幕。辜仲諒被訴侵占中信金控資產,涉犯背信及洗錢罪,因罪證不足,12日判決無罪定讞。(圖/報系資料照)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請求法院判決辜仲諒、張明田給付1億1755萬元,因2人獲判無罪確定,最高法院判決附帶民事賠償請求駁回,辜及張免賠確定。中信金昨日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對於所有同仁全數獲得法院證明清白,同感欣慰。檢方起訴,朱國榮及林桂馨利用掌握中信金併購台灣人壽保險的重大消息,大量購買台壽保股票獲利逾1億元,又炒作龍邦國際股價。辜仲諒與他的前妹婿陳俊哲(遭通緝)等人,在2004年至2007年間,以中信金控旗下中信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中信商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至境外公司及陳俊哲等人帳戶,侵占3億美元。辜仲諒被訴為了確保中信金併購台壽保,安排中信人壽放款給朱國榮,等待金管會核准併購,由中信人壽以超乎行情價,買下國寶集團所有的房產擔保品,讓國寶獲利,但中信損失1億餘元。且辜將紅火案中出售結構債的部分款項2957萬美元匯出,涉嫌洗錢罪。辜、張等中信人員,歷審都判決無罪,檢方提上訴後,昨日遭最高法院駁回,朱國榮及林桂馨則被最高法院依內線交易等罪各判刑16年及10年,中信國寶弊案官司落幕。另朱國榮涉嫌在2018年炒作松崗資產管理公司股票,將股價由28.5元一路炒至53元,獲利1.2億元;同一時間前股市老師鄭光育透過網路散布訊息炒高松崗股價至94.4元,檢方依違反證交法起訴朱及朱的助理林桂馨等人,台北地方法院12日認定不法所得為4700萬元,依高買證券罪判處林桂馨有期徒刑4年、鄭的友人沈振東,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50萬元。朱國榮及鄭光育則棄保潛逃,2人都被通緝。朱國榮還涉及炒作龍邦股價,高院依高買證券罪判囚8年,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868萬餘元,去年最高法院認定犯罪事實有待調查釐清,撤銷發回高院更審中。
正妹告3通告藝人趁酒後「1夜硬上9次」索賠180萬 法官搖頭了
台籍、日籍、西班牙3名經常上綜藝節目的通告男藝人,2021年結伴到小琉球旅遊前,邀交友軟體上的女子小芬(化名)到高雄旅館喝酒玩「真心話大冒險」遊戲。並於深夜4小時間,3人輪流和小芬發生9次性行為。事後小芬提告3名藝人性侵,經檢方調查不起訴,小芬又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80萬。高雄地院審理,認定因無證據顯示小芬是遭到性侵,判她敗訴。根據判決書,小芬2021年5月16日通過交友軟體,認識某位台籍通告藝人,該位藝人18日告訴小芬他與另2位外籍通告男藝人即將前往小琉球旅遊,行前想約她到高雄某青年旅舍一起喝酒。小芬指控,她2021年5月23日凌晨前往3人投宿飯店赴約,並與3名藝人開始喝酒玩遊戲,未料3人竟趁小芬不勝酒力,先由台籍男藝人在現場與她強制發生關係1次,再由另名外籍藝人B將她抱至旅社房間樓中樓之床上性侵1次。最後由第二名外籍藝人C接力性侵她1次。事後3人又接著以口交及性侵方式,對小芬進行6次性侵,總計一晚性侵9次。小芬還控訴三人粗暴行為,並造成她的咽喉受傷。事後提出告訴求償180萬。3名男藝人出庭時喊冤表示,小芬知道他們是通告藝人,常上節目,因此主動要找他們喝酒,全程處於清醒狀態,3人都是合意性交。台籍藝人A還指出,小芬在現場的酒喝完後,主動出錢外出到超商付錢買酒,更表示不介意2名外籍藝人B、C現場裸體,還主動向他們表示可以無套性交,誰知事後卻反悔提出告訴。法官調查後發現,小芬確實當晚和3人共性交9次,是各方不爭執的事實,事後小芬對3人提出性侵告訴後均不起訴。又根據小芬面對警詢時證詞,稱她覺得在過程中沒有達到強暴、脅迫的程度,3人雖有壓頭、抓手的行為,但僅是性行為中興奮舉動,還能描述2位藝人都有讓她在上位等情形,可見3人並無利用小美神智不清,強行對她性交。法官認定,小芬受3位行為人連續性侵害9次後之神情、情緒、臉色、聲調、有無哭泣之反應,明顯與相類性侵事件被害人通常反應有所差距,因此判決3人免賠。
托福考生不滿防疫規定怒譙「垃圾」 險遭拒考提告工作人員 求償百萬敗訴
北市一名考生2022年報名托福英文檢定考試(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TOEFL),因不滿需接種兩劑疫苗規定,上網留下「垃圾防疫規定」、「歧視確診者」等不滿字眼,應試當天險遭工作人員拒考,試後心生不滿對其提告,更因成績不理想像工作人員求償188萬敗訴。考生當時僅有打一劑疫苗,考試前一天詢問官方後得知考前快篩陰性仍可進場考試,認為規定模稜兩可,於google評論上的留下負評,考試當日被一對母子工作人員認出攔下,知會他一是保留Google評論原貌,但現場上網以備註方式道歉,二是若不照做,就取消應考資格。考生決定發出道歉文,「對不起,我不應該不尊重托福考試的防疫規範,我也為在google評論上的措辭不當道歉」,卻於事後心生不滿,對母子提告強制罪。法官審酌防疫規定是可受公評之事,美國教育基金會若認為考生留言不當,可提起妨害名譽的刑事告訴,或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考生移除評論,交給司法機關調查、審認,廖女母子以是否保留應考資格要求考生道歉,不具正當性,依強制罪判2人各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各9萬元,上訴二審審理中。考生成績出爐後差2分能上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主張《憲法》保障的不表意自由受侵犯,導致考試失常,向該對母子求償考試報名費、重考費、獎學金損失與精神慰撫金共新台幣188萬。法官認為考生僅接種1劑疫苗,且未提供其他醫院證明,工作人員雖有阻攔卻還是讓他進場考試,考試結果不理想影響原因眾多,難以斷定失常與該對母子有關,至於「不表意自由受侵犯」主張,根據雙方當時協商過程平和,且考生出於自由意願道歉等情形,法官認為考生自由並未受到侵犯,判廖女母子免賠。
控筆電有瑕疵重要檔案消失 男求償232萬元敗訴
高雄李姓男子向蘋果電腦經銷商德誼數位科技公司購買1台13吋MacBook Pro,使用亞果元素type-c Hub導致外接硬碟損毀,珍貴作品及檔案付之一炬,怒告蘋果及德誼求償232萬元。一審認定李男使用副廠設備有疑慮,判其敗訴。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將筆電送驗,證實筆電無異常,李男使用副廠設備造成損失,原廠及代理商無責免賠,可上訴。2019年5月李男到百貨公司德誼專櫃購買1台13吋MacBook Pro(Touch Bar機型),並另行購買亞果元素type-c轉接器,用來銜接外接隨身碟、硬碟使用,沒多久陸續出現外接儲存裝置毀損、無法開啟及讀取的問題。該年11月李男將電腦送回德誼維修後仍不斷出現問題,2020年10月3度送回檢測,德誼均表示正常,德誼工作人員還告訴他,筆電可能有供電瑕疵才導致外接儲存設備資料毀損。李男認為德誼檢測不實、蘋果設計瑕疵,害自己價值46萬元的硬體設備及作品毀損,怒告要求損失5倍的懲罰賠償金232萬元。蘋果強調,消費者應使用原廠或認證配件,公司也不替資料損害負責;德誼則表示,維修部2度檢測筆電都正常。一審認為,李男使用筆電近1年半才控訴有瑕疵,無法證明從購買到送修期間是否正常使用,判蘋果、德誼無責。李男不服上訴,法官為此委託台灣檢驗科技公司檢測該台筆電,結果顯示並無異常。法官認為,德誼已在檢修過程交叉測試,確定問題出在轉接器,李男使用非原廠認證的轉接器發生損失,原廠及代理商無責,可上訴。
高雄氣爆第二波宣判市府疏失負8成責 榮化、華運連帶賠償金降為1110萬元
10年前高雄氣爆事件由高市府代位求償,分6案控告中油、榮化、華運索賠,其中2案日前二審宣判,認定市府有管理疏失,應負8成責任,重新計算損害數額,榮化、華運僅需賠償2847萬餘元,可上訴。17日高分院進行第二波宣判,榮化和華運連帶賠償金額從3869萬改為1110萬元。可上訴。高雄氣爆將滿10周年,高雄市政府位受災戶辦理「代位求償」計畫,分6案向榮化、華運及中油公司求償,高雄市府主張,發生爆炸的4吋管線為李長榮化工所有,並由中油負責設置,案發當天榮化與華運倉儲輸送氣體時,出現異常情形,榮化、華運卻未檢出管線破洞。另外,晚上氣體外洩,中油也未提供管線位置等資訊,認為中油、榮化、華運等3家公司,應負連帶賠償。其中2案高雄法院審理時,認定高市府則要負起4成過失,計算求償數額後榮化、華運應連帶共賠償市府7900多萬元,中油則無過失免賠,案件上訴二審10日宣判逆轉,認定高雄市府應負8成過失責任,改獲賠2847萬元。高市府及榮化均喊上訴。高雄高分院17日再進行第二波宣判,同樣認為高市府過失責任由4成改為約8成左右,榮化和華運連帶賠償金額從原審3869萬縮減為1110萬元,中油沒有過失。均可上訴。
送貨遭捲揚機砸死!爸媽怒求償617萬 「1關鍵」僅獲賠2500
1名何姓男子2021年送貨時操作起重吊掛機具(捲揚機),因安裝、使用及操作不當,整組機具由樓上墜落,吊勾、鋼索等擊中何男,導致他傷重不治。事後,何男父母對派工的貿易公司、五金行、出借起重吊掛機具的洪姓男子提告,共求償約617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僅判處貿易公司須賠償當天工資2500元。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何男受僱於貿易公司運送貨物,於110年12月17日運送貨物至被告五金行,依負責人指示將石塑木等材料卸貨搬運至樓上存放,五金行向被告洪男借用起重吊掛機具1組及協助安裝起重吊掛機具,何男於小貨車上協助吊掛,過程中因該起重吊掛機具安裝、使用及操作不當墜落,吊勾、鋼索等擊中何男,送醫後不治身亡。何男父母提出民事訴訟,對貿易公司求償255餘萬元,並分別要求貿易公司、五金行、洪男連帶給付146萬2662元、216萬2511元。高雄地院認為,何男與貿易公司間係成立承攬契約關係,非勞動契約關係,原告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請求賠償喪葬費、及死亡補償並無理由,貿易公司僅需負擔當天工資2500元。洪姓男子部分,高雄地院查出被告僅係在其本身之施工完畢後,因業主商借,將起重吊掛機具即捲揚機留於處所,出借予對方使用;另五金行負責人並未參與商請何男協助吊掛事宜,且亦未參與吊掛之程序,則被告就本件意外事故之發生,並未有不法侵害之故意或過失,判處2被告均免賠。
帶兒看阿嬤遭拒 她驚前夫「多了1個孩子」怒告小三結局曝
高雄市一名女子婚後與蘇姓丈夫感情不睦,兩人吵鬧多年並有多場通姦官司,未料女子離婚後想帶兒子看阿嬤竟遭阻攔,事後調閱戶籍謄本驚覺前夫認領與方姓小三所生孩子,提告方女侵害配偶權。法官審理後判方女應賠償20萬元。判決書指出,女子與蘇姓前夫育有1名兒子,離婚後想帶孩子探望祖母,卻屢遭前夫阻撓,因此察覺有異,經向戶政事務所查調祖母戶籍謄本,發現前夫認領與方女所生的另名小孩。女子主張方女讓她在婚姻關係的身分契約所賴以維繫之基礎,遭受到重大破壞,提告方女侵害配偶權,求償50萬元。方女對此辯稱,原告早在2016年就知悉其與蘇男交往,卻直到2023年才提告求償,主張罹於時效。另蘇男與原告離婚時,已依照離婚協議書約定之條件,將財產悉數給付正宮,協議更有原告不得再對她提起民事訴訟之約定。方女指出,原告和蘇男離婚前早已分居多年,感情已生無法挽救之破綻,婚姻搖搖欲墜、瀕臨瓦解,她沒侵害配偶權使正宮受有精神上痛苦,主張免賠。法官審理時發現,原告與蘇男結婚後有多件通姦訴訟,原告2016年曾向方女詢問是否與蘇男為男女交往關係,並提出兩人照片,遭方女強烈否認,方女還稱「只是普通朋友」,因此不能認為原告的請求已罹於消滅時效,綜合相關事證後,判方女應賠償原告20萬元。可上訴。
10年壽險到期前男心臟病猝死 因「這原因」家屬拿不到一毛錢
高雄尤姓男子透過母親投保10年期、240萬元的壽險,繳了9年後突然因心因性休克猝死。受益人叔叔事後要請領保險金時發現,該份保單已經停效,為此怒告保險公司。一審認定尤男母親有欠繳紀錄,判保險公司免賠。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尤男母親不但欠繳,還向業務員強調「不再續繳」,保單確實停效,仍判保險公司免賠,可上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尤姓男子自2009年4月起,向某人壽保險公司投保「新定期100壽險、10年期」,保險金額為240萬元。尤男都是把每季5345元的保費交由母親,再由母親轉匯至黃姓女業務員的戶頭,由黃女繳給壽險公司。尤男連續9年多都繳費正常,但保單到期前2個月,尤男突然因心臟病發身亡。尤男的叔叔身為保單受益人,事後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才發現保險已在尤男身亡前「1個月」停效,而停效原因是因為「欠繳費用」。尤男叔叔追問尤男母親,尤母宣稱有把費用轉給黃女,並無逾期繳款的情況,懷疑是黃女侵占保險費,因此向黃女及該保險公司提告求償240萬元,另向黃女提告侵占。尤男母親強調,2018年有6次匯款紀錄,共匯款45000元給黃女,都是正常繳納保費。但黃女證稱,曾提醒尤男母親「尤男的壽險保單欠繳」,但尤男母親回「不要繳了」。而壽險公司表示,尤男最後的繳費紀錄是在2018年10月,因尤男逾期未繳納,公司便以該保單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墊繳2018年10月份的保費與利息,墊繳後之保單價值準備金餘額,已不足墊繳該年11月份保費,才將該保單最近1次應繳日期即變更為該年11月,但尤男仍逾期未繳,該年12月以一般掛號將保險費繳款通知書寄到尤男住處後,仍未收到繳款,2019年1月起正式停效。侵占部分,檢方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黃女。而一審法官查出,尤男還透過母親繳納另外2張保單,但尤男母親從2018年起就開始欠繳尤男的壽險保費,常年給付金額短少,並未正常繳款,導致該份保單停效,判保險公司免賠。尤男叔叔不服上訴,強調他們已繳交保費9年多,保險公司應以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應繳納保費,保單停效無理。高雄高分院法官清查,黃女都有確實將尤男母親轉帳的保費繳納相關保單費用,但尤男母親欠繳屬實,也未在收到催繳通知書30日內補繳,導致保單停效。保險契約中也明訂「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2年內,申請復效」,但要保人尤男已死亡,因此無申請復效之權利,最後仍判保險公司免賠,全案可上訴。
纏訟14年才定案!女大生感冒打針竟全癱 三總澎湖分院醫護判賠1551萬
澎湖汪姓女大生,在2008年因感冒發燒至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求診,並由周姓醫師和鮑姓護理師治療,沒想到在施打抗生素、葡萄糖酸鈣時卻發生疏失,導致她開始抽搐、癲癇,最終因缺氧性腦病變而癱瘓。後來,汪女家屬提告求償,案件纏訟14年後,最高法院日前判定周姓醫師及鮑姓護理師應連帶賠償新台幣1551萬1722元,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指出,汪姓女大生當年僅19歲,在2008年5月20日上午因感冒發燒久久不癒,在隔日前往三總澎湖分院就醫,當時周姓醫師診斷為右側急性腎盂腎炎,要求汪女住院,並為其注射第三代抗生素,翌日再由護理師注射葡萄糖酸鈣。後來,因點滴阻塞,鮑姓護理師將其流速調快後,汪女隨即出現血壓降低、癲癇、休克等症狀,接受急救和轉院治療後仍昏迷不醒,最後因缺氧性腦病變,導致四肢癱瘓,經長期診治仍未有好轉。汪女家屬認為醫師、護理師與醫院均有疏失,因此在2010年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醫藥、全時看護、勞動力減損、慰撫金等共1551萬餘元。案件經澎湖地方法院審理時,三總澎湖分院主張,係因汪女低血鈣,周醫師指示護理師以靜脈點滴方式施打葡萄糖酸鈣,其醫療行為符合醫療常規,且汪女於葡萄糖酸鈣注射後2小時才發生休克等現象,與藥物使用不具因果關係。汪女指出,她當時鈣離子數值略低,但沒有出現抽筋、腦壓升高等症狀,沒有注射葡萄糖酸鈣的需求,且周姓醫生未注意衛生署的警示,應避免第三代抗生素與含鈣溶液或產品併用,再加上鮑女沒有徹底清洗點滴藥袋,才使得第三代抗生素與葡萄糖酸鈣混合產生沉澱,並導致後續她的症狀產生,因此認為2人均有過失。而一審時法院認定,護理師有疏失,判她和三總分院應連帶賠償新台幣1312萬餘元,醫師免賠;高雄高分院二審改認定醫生有過失,而護理師沒責任,金額也改判應賠新台幣1551萬元;案經最高法院重審,更一審、更二審都認為醫護均無過失,判全部免賠。到了更三審,認定醫師指示持續注射抗生素和葡萄糖酸鈣,卻未要求相隔48小時,並依照證人說法,認定鮑女確實沒有徹底清洗乾淨輸注套,導致2種藥劑少量混打,也有過失責任,判定周男、鮑女和醫院均有連帶賠償責任,須賠償汪女1551萬1722元,並駁回醫院與醫護上訴,全案確定。
陸女童打破博物館53萬花瓶 館方「這樣」處理!受大批網友讚賞
大陸山東一名網友日前在網路上發文,表示他日前在淄博的陶瓷博物館參觀時,目睹一名孩童將館內價值約11.9萬(約新台幣53萬)的陶瓷花瓶打破。對此,博物館館方的負責人表示,經過高層討論後,考慮到孩子不是故意將花瓶摔破,最後決定讓對方免賠,最後確認女童沒有受傷後,就讓他們一家人離開了。根據陸媒綜合報到,大陸山東一名網友日前在網路上發文,表示他3日前往淄博的陶瓷博物館參觀時,目睹一名女童將館內價值約11.9萬(約新台幣53萬)的陶瓷花瓶打破。從他貼出的影片中可以看到,一旁的花瓶並沒有被任何東西圍住,僅是放在平台上,滿地則都是花瓶的碎片。而當時打破花瓶的女童的哥哥,還說道「妹妹妳這回闖大禍了吧!」事情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大家都相當好奇後續的賠償事宜。不過有許多人認為,該花瓶並沒有做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因此館方應該也需要承擔一點責任。對此,博物館館方的負責人表示王女士表示,當時是6個大人帶著3個小孩一同進來館內參觀,之後其中一名女童就不小心將花瓶推倒。後續經過高層討論,最後決定讓他們免賠,雖然他們對外公告損壞照價賠償,但後續考慮到孩子也不是故意的,所以在確認對方沒有受傷後,就讓他們離開。
大叔衝越南相親…妹子狂拖台錢 他見對象阿姨嗨喊「我要」結局超展開
高雄1名50多歲的周姓男子透過婚友社介紹赴越南相親,見到小他31歲的黎姓女子後甚為滿意,陸續付出82萬餘元,想把黎女娶回台灣,不料女方遲遲不願配合辦理結婚證明,雙方不了了之。溝通過程中,周男意外得知黎女在台灣有位30多歲的阿姨,外型十分亮眼,竟想改娶阿姨,最後也沒成功,氣得怒告婚友社。根據判決書,周男主張,被告與黎女、越南籍媒人共同基於詐欺取財之故意,先佯稱其可媒介他前往越南結婚,致其陷於錯誤,遂於108年5月19日簽立跨國婚姻媒合書面契約,並在媒人陪同下與黎女相親、辦理簡易婚宴,陸續支付82萬餘元,然而黎女卻未配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他才發現受騙,要求婚友社賠償損失。婚友社辯稱,媒合周男與黎女時,曾向對方表示雙方年齡差距過大,希望他考慮,經原告同意始進行,一切作為皆應原告要求且依約辦理,相關悔婚條約及處裡方式皆亦事先約定並經簽名同意,惟周男對婚姻觀念無正確認知,縱婚友社持續關心輔導,原告仍堅持己見,甚至與黎女發生紛爭導致斷聯,並非婚友社責任。高雄地院查出,婚友社確有偕周男前往越南和黎女相親、辦理簡易婚宴,原告並曾和女方同房,自相親後即不斷以LINE互相聯繫;而於黎女未依約辦理結婚登記時,婚友社旋即搭機前往越南查看,並向原告建議黎女甚為可疑,請他另擇相親對象,嗣於108年7、8月間亦陪同原告再度前往越南相親共2次。法官還發現,周男曾誤傳黎女阿姨照片予黎女,並稱「高雄阿姨,假如沒老公,我要,30幾歲這麼漂亮」等訊息,導致女方被惹怒,而原告抵達越南後雖與黎女同房,然因其不同意「摸摸」等細故,2人又發生爭吵,且婚友社察覺黎女行徑有異時,即多次勸告周男勿匯款,客觀上難認有詐欺犯意,判處婚友社免賠。
北檢檢察官擦撞女大生...要求「跟我做愛就好」免賠 懲戒法院判罰俸3個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2023年5月騎自行車與騎機車的女大生發生擦撞,雙方因賠償問題產生糾紛,陳竟說出「做愛」、「開房間」等語,要求女大生抵付賠償金,監察院2023年11月14日通過彈劾,認為陳的行為不可取,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2024年3月27日宣判,判決罰俸3個月,還可上訴陳立儒事後解釋,當日他因加班,下班後趕著回家哄小孩,與女大生發生事故後,兩人爭執要不要報警及賠償就花了20多分鐘,他情急之下情緒衝動,以生氣口吻對她說了那些不當字句,並非真的要騷擾對方。若真的有意騷擾,對方就不會說要寫和解書,也不會與他互留聯絡電話,女方後來也撤案,他真的不好意思讓她誤會,他請家人向她致歉,因此北市社會局沒有成案、裁罰。監察院指出,陳立儒2023年5月21日台北市萬華區發生行車事故糾紛,陳立儒向對方表示「所以我沒有要跟你要錢,你跟我做愛就好…要不要?」、「對對對…所以我的意思是說,你如果願意跟我做愛,你就不用給我錢,那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18…」、「沒有,這條路有很多旅館啊」等語。經當事人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提出性騷擾申訴,北檢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監察院認為,陳立儒身為司法人員,在遭申訴人機車碰撞,且雙方針對賠償方式討論未果情形下,未循報警等正當管道處理這起糾紛,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同時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嚴重斲傷司法形象,因此予以彈劾。北檢表將他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檢評會認為,陳行為不檢,傷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及尊嚴,重創檢察官及檢察機關形象,情節重大,請求評鑑成立,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認定性騷成立,判決罰俸3個月。
霸凌特教生2/台版「熔爐」真實上演 啟聰生黑暗求學路震驚全台
桃園市16歲特教生大寶(化名)天生左耳失聰,讓他莫名成為同儕的玩具,而類似大寶這種特殊教育學生經歷的惡意及歧視,在「大人」們的刻意忽視及掩蓋下,很難被外界察覺,台南啟聰學校就曾因一起性侵案而被挖出有164件性平事件、92名學生受創,至於本該保護學生的老師們,卻未承擔起失職之責,有如韓國電影《熔爐》在台灣活生生上演。電影《無聲》翻拍啟聰學校的真實事件,揭露受害者不為人知的悲哀。(圖/喜樂時代提供)《熔爐》講述的是韓國一所聾啞學校學生被校長、老師和行政人員性侵害及暴力虐待的故事,而2011年9月,國立台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16歲少女在校園慘遭學弟性侵,事件爆發後校方不但不積極處置,反而還想息事寧人,前校長林細貞更反過頭去檢討受害少女與家屬。此一黑暗內幕遭揭發後又有家長站出來指控,到校探訪孩子時撞見3名男學生不停猥褻一名女學生,他趕緊找老師求援,沒想到老師居然替男孩們辯解「只是在玩」,甚至冷漠表示「有女學生在入學之前,就被家長帶去把子宮拿掉了。」誇張回應讓家長當場傻眼,只好向人本基金會求助,該校一件件邪惡的性醜聞事件才陸續被揭露出來。被害者支離破碎的內心狀態該如何重新修復,成為未來需面對的重要挑戰。(示意圖/123RF)性平會正式啟動調查後發現,啟聰學校早在2004年就曾發生駭人聽聞的性醜聞案件,且在9年之間有164件性平事件,被害人高達92位,其中年紀最小的受害學生甚至只有小學二年級,還有不少案件是師長對學生伸出狼爪,連校車都成了案發地點。不過殘酷的現實是,即便監察院當時大刀闊斧彈劾了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藍順德、前校長林細貞、周志岳、黃瑞溶等16人,但被彈劾的人有的屆齡退休,而多數涉案人仍留在教育界,甚至留在原校,至於受害人提出的6件國賠申請案,總金額共計678萬,卻有568萬由全台納稅人共同負擔,失職者幾乎全都免賠,讓許多民眾怒不可遏,也讓全台人民再次對教育界及國家法律的失能寒心。
美國前醫務總監脫水急診 驚收「16萬點滴費」痛斥:醫療系統已崩潰
美國醫療費之高昂,就連前官員也喊貴。美國前醫務總監亞當斯(Jerome Adams)日前因脫水前往醫院急診,事後卻收到近5000美元(約新台幣15.8萬元)帳單,但他實際只接受幾袋靜脈液注射治療及化驗檢查。據《商業內幕》報導,亞當斯今年1月出差時突感到頭暈,前往斯科茨代爾(Scottsdale)的妙佑醫療國際(Mayo Clinic;世界排名第1的最佳醫院)亞利桑那州分院急診部,隨後體會到令無數美國人沮喪的高額醫療費,以及充滿陷阱的醫療保健體系。亞當斯表示,自己和其他美國人一樣,無法提前知道看病要花多少錢,即使清楚,也無法在緊急情況下貨比三家,且隨著保險免賠額的攀升,越來越多患者難以或無力負擔醫療費,最終揹負「醫療債」。亞當斯表示,一收到幾袋點滴和化驗就要價5000美元的帳單,就立刻與院方代表談了數個小時「令人精神疲憊」的電話,「連像我這樣的人都遭遇這種情況,普通人就更沒有機會了。這個醫療體系已經崩潰了」。凱澤家族基金會(KFF)和彼得森醫療保健中心(Peterson Center on Healthcare)研究指出,美國約有2000萬人處於醫療負債狀態,其中有1400萬人積欠1000美元(約新台幣3.1萬元)債務或更多,醫療債更是美國人個人破產的主要原因。亞當斯表示,美國急診室收費固然是出了名昂貴,各醫院費用也不同,但他以自己的「高免賠額健康計畫」為例,在達到免賠額門檻前需先支付數千美元,保險才會開始承擔部分費用,而自己因脫水就診,卻被收取嚴重程度最高的5級就診費,呼籲改善醫療保健系統及價格透明度。另隨著雇主把醫療費轉嫁給勞工,使得高額免賠計畫更加普遍,KFF調查發現,附加到健康儲蓄帳戶的個人每年免賠額平均為2518美元(約新台幣近8萬元)。而免賠額高達7500美元(約新台幣23.7萬元)的亞當斯,目前除等待妙佑醫療國際的明細說明,也被院方預告可能再加收呼叫救護車費用。
女照三餐吃「健康食品」中風 怒告直銷公司求償660萬…法官判「獲賠30元」曝原因
高雄一名何姓女子參加某直銷公司說明會後,找弟妹一起加入會員,並購買許多宣稱可增強免疫力的食品服用,未料何女事隔不久就罹患高血壓甚至出血性中風,經搶救近50天才保住性命。何女事後提告直銷公司求償660多萬元,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何女發病原因與產品無關,判直銷公司賠償30元。可上訴。何女主張,自己曾參加該直銷公司在高雄的說明會,並對自稱健康教育博士、營養師的講師宣傳內容感到十分心動,因此用弟弟、妹妹名義購買許多宣稱可大量食用,以盡速強化身體免疫力、抵抗力與恢復既有功能的產品,還加入該直銷公司成為大使會員。不料,她2022年4月1日起按講師說法每日三餐服用,卻因產品含有咖啡因、服用過量導致高血壓;同年5月14日突感不適急診,被診斷為出血性高血壓併左側肢體無力與高血壓,治療49天才出院。何女事後除要求退錢,也認定產品有瑕疵,害她險些喪命與無法繼續工作,提告直銷公司並求償660多萬元。直銷公司對此辯稱,講師沒在說明會上說產品可以三餐加量使用,以加強效果;公司也在產品上載明每日1包的使用方式,並已依規定退還款項,主張公司沒有疏失。該公司認為,高血壓為長期潛伏的慢性疾病,又多為遺傳、心理等長期因素產生,懷疑何女可能長期患有高血壓,罹病與公司產品無關,請求免賠。法官則認為,該產品雖有咖啡因,但生活中其他食、飲品也有咖啡因,難認定該產品有瑕疵或欠缺安全性;醫院也診斷何女為自發性出血導致腦中風,故應為本身患有高血壓不自知,難證明是產品內的咖啡因所致,判直銷公司僅需賠償貨款的差價30元。可上訴。
男聘「獲利心法」家教被控欠鐘點費3165萬元 法官判他免賠
北市1名李姓女「獲利心法」家教,因郭姓男學生拖欠鐘點費共3165萬元,將郭男告上法院,要求他付清。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女無法舉證自己依契約內容,已向郭男教授超過基礎課程的1萬多小時,因此判決郭男免賠,此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郭男於2022年6月15日起,聘請李姓女子擔任「獲利心法」家教,依兩造間系爭契約第2條約定,郭男簽約時應支付李女簽約金5萬元,並支付李女每月1萬2千元的學費。李女表示,兩人還約定若超過基礎上課時數,則每小時收取3000元鐘點費,每月最終支付的學費,按實際授課總時數計算,學費1個月收取1次。不過李女於2023年5月對郭男提告,指出至2023年4月3日止,已為郭男額外教授共1萬0552小時,郭男理應額外支付3165萬6000元的鐘點費,但遲遲未繳,經她追討,也置之不理。台北法院審理後,由李女及郭男的LINE聊天紀錄得知,李女在2023年3月9日設定公告指「3/9累積時數969.5hr」,4月3日又設定公告表示累積實數已達1萬0552小時。法官認為,在將近1個月中暴增的9582.5小時折合成天數為399天,不可能在短時間內上完。且法官也發現,李女主張郭男在2022年11月結算的上課時數為34小時等語非實,法官從兩人的對話中看出,兩人當時的意思是郭男在2022年11月可上課時數為34小時,扣除授課的11小時,還剩23小時,並非郭男積欠這34小時的鐘點費。且李女無法舉證自己已為郭男教授1萬0552小時的課程,因此判決郭男免賠,此案仍可上訴。
女教授執行研究計畫挨告「霸佔辦公室」判賠553萬元 上訴二審逆轉免賠
某國立大學女教授原為教評中心主任,但自2017年卸任後,她的計畫研究助理仍繼續使用教評中心辦公室,而校方便主張女教授3年來未繳納租金,提告求償「不當得利」,女教授也在一審被判須返還新台幣553萬多元。不過,女教授上訴過後,台灣高等法院審酌所有情況後,改判她為免賠,全案可再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校方向法院提出告訴,主張女教授曾擔任3年的教評中心主任,並於106年7月31日卸任,而女教授陸續承接了幾項研究計畫與教評中心並無關聯,卻一直占用教評中心的電腦機房與部分辦公室,直到109年挨告後,才如約將辦公室返還,因此指控她嚴重侵害辦公室的使用規劃及管理,要求對方應返還其不當得利。該案經過台北地院審理,一審判決女教授須賠償校方新台幣553萬多元。後來,女教授不服提出上訴,而二審高院則認為,女教授在擔任教評中心主任之前,就已經借用了辦公室,因此不能以她卸任的時間點作為返還辦公室的期限,應該以借用之目的來考量;再者該辦公室雖屬教評中心專用空間,但女教授承辦的研究計畫有關保密事項,涉及了資料庫運用,須使用經資安認證的教評中心辦公室進行,如果執行地點變更,便涉及資安認證事項,還須經過委辦機關同意。最終,高院指出,校方與委辦機關簽訂協議進行研究計畫,依約有義務安排適當的處所,也就是提供女教授及其助理空間,而女教授在執行研究計畫的同時,也是為校方來履行義務,但在女教授的研究計畫尚未全部執行完成前,校方並未協助她更換到其他適當處所,因此女教授在還沒找到其他空間前,使用辦公室並非無權占有,也不構成「不當得利」,故改判為免賠,全案可上訴。
讓學徒獨修機械式車位遭壓死 死者父母求償百萬 「這原因」免賠
在居住密度高,停車位一位難求的都市區,不少停車場會選擇採用機械式車位來節省空間,但在維修及保養上,必需要有專業證照的維修員來操作才比較安全。高雄一名27歲陳姓設備維修學徒,因曾姓師傅讓他獨自一人到某大樓維修機械式車位,不幸被意外留下的車台給壓死,事後曾姓師傅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確定,事後陳男父母向曾男提告索賠175萬元,但法院審理時認為,陳男父母求償的時間已經超過民法的2年請求權時效,因此判陳男父母敗訴。綜合媒體報導指出,陳姓男子是2017年6月到某機電公司擔任學徒,不過因為他沒有相關職業證照,因此錄取後由曾姓師傅在旁指導陳男維修技術,兩人一組負責機械車位保養的工作,然而在同年8月,曾男卻讓陳男單獨前往某大樓進行設備保養工作,過程中以板手拆卸停車場油壓管,意外遭落下的停車台壓住,後來曾男發現許久聯絡不上陳男,趕到大樓才發現陳男已經死亡。陳男的陳姓雇主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經過法院一、二審審理,陳姓雇主拿出200萬與陳男家屬和解,法院最終判陳姓雇主最徒刑8年,緩刑5年,公司依則依職安法被罰10萬元。陳男的師傅曾男同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判刑8月,檢方上訴後,二審認,曾男未與陳男家屬和解,並考量他的犯後態度,從重判1年2月徒刑確定。除了刑事告訴外,陳男的父母還另提民事訴訟,求償175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法院審理時則認為,陳男父母於2020年6月接獲陳姓雇主的刑事判決,再依照判決內容在同年8月對曾男提出刑事告訴,因此陳男父母應從2020年8月就知道曾男為賠償義務人,不過直到今年6月才對曾提出民事訴訟,已過民法請求權2年的時效,因此判決曾男免賠,全案可上訴。
司法內戰1/檢方免賠1.2萬讓他們吵翻天 疑官官相護惹怒基層法官
台南地院日前對施用毒品的一名陳姓女受刑人裁定強制戒治,不料遭台南高分院撤銷,而台南地檢署未將陳女前案的刑期計入,等於將她多關了26天,台南高分院為此決定補償陳女78000元,卻又認定這26天中有5天是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的「重大過失」,不該由國家支付補償金,因此代位求償、要求郭文俐賠償國庫12000元,引發一場「司法圈內戰」。法界人士指出,台南高分院的「刑事補償求償審查委員會」認定郭文俐有重大疏失後,由台南高分院向台南地院簡易庭向郭提告求償,不過簡易庭法官審理後,認為郭文俐處理本案並無「重大過失」、只有「抽象輕過失」,2023年11月23日判決免賠,但還可上訴。結果惹怒台南高分院,在官網發布新聞稿、公布上訴理由,還公開郭文俐的全名,並指責台南地院簡易庭違法誤判,且「所為論斷顯違反經驗法則和論理法則」。台南地院簡易庭判決主任檢察官郭文俐免賠刑事補償,台南高分院發布新聞稿反擊。(圖/翻攝台南高分院官網)台南高分院上述新聞稿公布後,反彈最激烈的不是台南地檢署,而是和台南高分院同屬審判界的基層法官,不少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台南高分院「公器私用」、「干涉審判獨立」,許多法官也對PO文「按讚」表示認同。基層法官認為,既然台南高分院以「個案當事人」的身分提告求償,就不該公器私用,把上訴理由以新聞稿登載在台南高分院的官網。還有法官質疑台南高分院此舉,難道「不會讓民眾覺得是在對下級審下指導棋嗎?」「不覺得南高(台南高分院)角色有點混亂嗎?」另有法官將箭頭指向司法院,認為台南高分院自己官網登這種新聞稿就算了,竟連司法院官網也將新聞稿原文照登!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風評不錯,曾應邀演講環保議題,許多同事對她捲入刑事補償案叫屈。(圖/翻攝網路)由於基層法官炮火相當猛烈,逼得台南高分院不得不由發言人出面回應,並在「法官論壇」發表聲明,強調當初該院獲判敗訴時,許多媒體幾乎都按郭文俐的說法大登特登,可是收到判決書後,發現簡易庭判決沒有正確援引起訴事實、還張冠李戴,為了回應媒體平衡報導的公益目的,才發布新聞稿,而且基於課責原則,司法機關應該認真求償,不是「敷衍了事、官官相護」。只是台南高分院的聲明如同提油救火,激怒更多的基層法官,加碼砲轟台南高分院,有法官留言指出,「完全無法理解,似乎不說明還比較好。」還有法官說:「看完大部分人都覺得沒有增加對司法的信心,請不要這麼自我感覺良好好嗎?」「還不見你們檢討,這種二審新聞稿司法院也認為適當就是了?」「是不是只要以後當事人發新聞,高分院都要發一篇,不然哪個訴訟沒有公益目的?你們就不要打臉自己。」雖然也有法官PO文替台南高分院緩頰,認為台南高分院發布新聞稿只是說明來龍去脈,「應是正向處理事情的方法」,不過隨即遭其他法官打臉,認為整件事如果真的這麼正向,不會有這麼多法官在年底忙著結案的時候,還跳出來說話,並強調「身握權力而不知節制、自知的時候,更會讓人民感覺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