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摘
」坑賣乾弟去柬埔寨強摘器官 宣判結果出爐
謝姓男子以高薪誘騙黃姓乾弟前往柬埔寨,假藉疫情要健檢確認臟器健康後,以100萬代價販售心、肝、腎「全摘」,黃男被「監管」出境至柬國,因買家找到其他配對器官逃過死劫。桃園地院11日宣判,謝男被依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刑5年半,林姓女仲介和蔡姓管理人都因自首供出上游減刑判2年4月。中壢警分局去年8月查獲26歲林姓詐欺集團女車手時,從查扣手機內驚見器官捐贈同意書照片,進一步調查發現林女和32歲謝姓主嫌、28歲蔡姓男子共組境外摘取器官人口販運集團,由謝男負責尋找詐騙受害對象、也就是俗稱「養豬場」,蔡男監督被害人出境、林女尋找國外器官買家。謝男利用黃姓乾弟的信任,佯稱至國外從事行政文書工作可獲得6至7萬元的高額月薪,且包吃包住包機票,再以疫情期間要健康檢查為由,誘騙黃男完成器官健康檢查,林女則和柬埔寨葉姓買家談妥以登機交付前金50萬、下機4小時內交付50萬元,由謝分得80萬元、蔡和林各分10萬元,一行人對話甚至提及「全摘」,指摘取心臟、肝臟、腎臟及眼角膜等全數可用器官。黃男去年7月27日在王男「監督」下獨自搭機前往柬國,豈料入境後,買家稱已找到其他器官貨源,不願購買黃的器官而拒絕交易,要求「豬商自己接走」,黃男才知受騙,2天後自費驚慌逃返國。桃園地院法官痛批高薪誘騙活摘器官駭人聽聞,影響社會安全公共秩序甚鉅,審酌林女和蔡男坦承不諱,且林女獲悉交易失敗就立刻通知蔡男設法救回黃男,蔡男也典當金飾付款助黃男返國,依《人口販運防制法》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嫌判刑2年4月,謝男則因否認犯行遭判刑5年6月,全案可上訴。
男赴柬埔寨驚見案外案!檢警查手機揭人蛇對話「全摘」器官黑幕
柬埔寨活摘器官傳言不斷,桃園檢警日前偵辦詐欺案,從查扣手機驚見案外案,謝姓男子等3人以月薪逾6萬誘騙黃姓乾弟前往柬埔寨,假藉疫情要健檢確認臟器健康後,以100萬代價販售器官,黃男7月底獨自搭機前往,因買家另有貨源而倖免逃回台,檢警甚至查出一行人對話提及「全摘」包括心臟等臟器,怒批罔顧人命至極,火速偵辦,依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嫌起訴3嫌,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近來頻傳國人遭誘騙至柬埔寨,甚至遭活摘器官,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邱健盛日前指揮中壢警分局偵辦詐欺案件時,發現林姓男子手機內有仲介黃姓被害人前往柬埔寨摘取器官的訊息,隨即指揮中壢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溯源偵辦,但傳訊黃男時,一度因遭受驚嚇及威脅不敢陳述,經檢察官多次細心勤說, 黃男終鼓起勇氣娓娓道來。檢警調查發現,該人口販運集團由謝男負責尋找詐騙受害對象、也就是俗稱養豬場,蔡男及王男負責管理監督被害人出境、林男則負責尋求器官買家,謝男利用黃姓乾弟對他的信任,佯稱至國外從事行政工作可獲得6至7萬元的高額月薪,讓黃信以為真答應出國,再以疫情期間需要健康檢查為由,誘騙黃男完成肝臟、腎臟、X光等健康檢查。蔡男拿著黃男的身分證件及小黃卡,辦理護照及購買機票,並持健檢報告通知林男聯繫在柬埔寨的人體器官葉姓買家,談妥以登機交付前金50萬元、下機4小時內交付50萬元當交易條件,由謝分得80萬元、蔡和林各分10萬元。王男將護照、小黃卡及機票等交給黃姓被害人,7月27日「監督」黃男獨自搭機前往柬埔寨,所幸黃抵達柬埔寨後,買家稱已有其他器官貨源,不願購買黃的器官而拒絕交易,黃男才知受騙,免於遭人摘取器官驚慌返國。檢警發現,一行人對話中提及「全摘」,竟是指摘取心臟、肝臟、腎臟及眼角膜等器官,痛斥3嫌共組人口販運集團,僅因貪圖錢財,不顧他人生命,詐騙至柬埔寨供人摘取器官,行徑駭人聽聞,罔顧人命至極,更怒批謝男仗著和黃男多年乾兄弟情誼,辜負信任,以高薪工作訛詐,事後為免犯行曝光,又脅迫黃男閉嘴,犯後態度惡劣。桃園地檢署除順利羈押集團林男、謝男和蔡男3人(王男另案由嘉義地方檢察署羈押偵辦中),也火速偵結,依《人口販運防制法》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嫌及《刑法》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境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均予以從重量刑,以昭炯戒。桃檢指出,近來頻傳國人因求職受誘騙至東南亞如柬埔寨等地,遭人脅迫從事電信詐欺或被控制行動自由等情事, 甚至發生詐騙至境外摘取器官案例,桃檢會持續加強查緝,就不法犯罪集團嚴辦重懲,以維護國人安全,並呼籲民眾面對海外高薪求職廣告或訊息,務必提高警覺,審慎評估,以免受騙上當,危及自我人身安全。
腎臟摘除後索賠遭拒 保險公司:兩顆全摘才賠
新加坡一位商人的妻子,因為腎衰竭而摘除一顆腎臟,事後商人要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竟然遭到拒絕,保險公司表示「摘一顆不能賠,要兩顆全摘才行」。根據《中國報》報導指出,一位67歲的許姓商人,表示自己20多年前曾幫家人購買多種保險,其中包含了重大疾病或是終身保險等等,為了就是給家人的未來一個十足的保障。好景不常,61歲的妻子於今年5月發現有腎結石,進一步診斷後,發現妻子已經有一顆腎臟失去功能,必須立即摘除。在手術後,許姓商人立刻聯繫保險業務員,提出理賠申請,沒想到卻遭保險公司的拒絕。保險公司對許姓商人表示「只有割一顆腎臟不賠,要兩顆都割掉才予理賠」。而且許姓商人翻閱當時簽署的保單,上面的確沒有明確寫出理賠內容到底是一顆還是兩顆,為此,許姓商人提出質疑「如果兩個腎臟都沒有了,人還能活嗎?」目前該間保險公司尚未給出回應,而許先生表示,妻子兩次手術的醫藥費約3萬多新元(折合新台幣約62.9萬),扣掉政府補助,還須繳納9000新元的醫藥費(折合新台幣約18.8萬元),即使保險公司說不予理賠,但時間已經刻不容緩,所以他決定自費讓妻子接受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