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守則
」申請居台遭拒!上訴時曾稱「被迫簽效忠聲明」 香港公務員慘遭停職
一名在房屋署任職的陳姓公務員於2022年隨台灣籍配偶申請「依親居留」,但遭到台灣當局駁回。後續該名公務員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上訴,但最終於今年7月再度被駁回。而在過程中,陳姓公務員曾對法院稱「所有公務員都被迫要簽署效忠聲明」,沒想到就是這句話,讓他也丟了在香港公務員的身分。根據《HK01》報導指出,根據台灣法院裁決,該名公務員聲稱自己的工作職責,僅限於監督公營房屋建造工地的工程事務,與軍事、黨務、國安等政治性機關無關。陳姓公務員也提到「所有(香港)公務員都被迫要簽署效忠聲明」。但台灣法院認為,由於原告仍在香港政府任職並已簽署效忠聲明,且明確表示不會辭去現職,因此判定其對台灣「有國家忠誠度及危害國家安全疑慮」。如允許原告在台居留,等同於讓其為香港政府異地辦公,這將「危害國家安全甚巨」。儘管原告表示只會在周末時間來台,法院仍認為相較於非香港政府公務員,原告更有可能為中共從事內部滲透或情報工作。因此最終駁回原告的訴訟。但報導中指出,在案件曝光後,該名公務員疑似因為「所有(香港)公務員都被迫要簽署效忠聲明」這句話而被迫停職,甚至還要面臨進一步的處分。《HK01》調查後也發現,目前政府通訊錄中,已無法搜索到陳姓公務員的姓名。對此,香港公務員事務局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例,但強調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效忠香港特區政府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也是政府和社會的長期期望。目前,所有在職公務員和政府僱員均已簽署效忠聲明,部分高級職位還需要宣誓。房屋署也強調不會回應個別個案及相關言論。
向「中」看齊!香港修訂公務員內規…要求全面效忠 這情況可提反對意見
香港政府在特首李家超要求下,大幅修改公務員內規「公務員守則」並在近日出爐。新版守則把「效忠政府」列為最高前提,並要求公務員不論公務或私人、網路上或線下都必須遵守內規,亦不可直接或間接阻礙施政。不過,守則仍在有前提情況下,保留「政治中立」4字。《TVB》指出,新版增加維護一國兩制、國安、宣誓等要求的表述,並將基本信念由6項增至12項,卻刪除行事客觀、不偏不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新版「是以效忠國家及香港特區為前提」,公務員須對在任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與竭盡履行職務,不可因自己政見,選擇性拒絕、拖延或消極執行政策;任何情況下都不可直接或間接、組織或參與阻礙政府施政活動。外界則聚焦看似保留的「政治中立」與新增的「盡忠職守」,《香港01》指出,新版疑為避免政治中立有各自解讀,與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在2019年反送中期間,公開表示公務員是對核心價值與市民效忠,不是效忠特首的失控再次重演,增添「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與不能批評政府的「盡忠職守」遙相呼應。由此衍生的「公務員能否參加集會」問題,何蓓茵則說沒有明言禁止,且因為公務員必須效忠政府,所以在私人時間參加支持政府活動不違反政治中立,但要考慮活動是否與其公職身分有關而出現「官方意見」疑慮,呼籲應先請示上司。她以爭取福利為例,指公務員為福利「反對」政府並未違反守則,但若是公務員事務局人員反對,就會令人質疑政府立場,且政府依憲制《基本法》23條所立的法,公務員也不得反對。此外,守則也未對「紅線禁區」的言論與活動自由做出明確定義,也未清晰劃分「意見」與「批評」的區別;僅以「後果嚴重」、「越高級越要警惕」,強烈建議公務員不要有批評政府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