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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拍 警察 個資 女警 台南信義警廁所放「口香糖」偷拍 3女2男看光光…黑歷史大起底
台北市警局偷拍案連環爆!不只大安分局的警員在女廁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警和女學生如廁更衣,還有信義分局一間派出所的警員,同樣安裝針孔攝被偷拍。而這位員警早在中正二分局任職時,就曾傳出類似狀況,但因沒有人報案,其他同仁也未反映,當時無法證明傳聞是否為真。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名警員30歲,從警約7年多,調任信義警分局一間派出所,工作情況並不正常,和同事互動不多。有女警7月2日在上廁所時,發現面紙盒內黏了一個體積較小、外觀類似長條口香糖的針孔攝影機,立刻拆下器材並向值班學長反映。信義分局督察組當天介入調查,並搜查持有主人的辦公室及住處,查扣手機、筆電、公務電腦硬碟,經過初步分析影像,發現最少有3女2男共5名警員被拍到如廁更衣畫面。由於警所2樓洗手間沒有開放外界,因此沒有其他洽公民眾受害,警方依涉嫌妨害祕密罪將其移送法辦。北市警局透露,調查期間該警員主動提出辭呈,但鑑於他過去有多次偷拍紀錄且涉嫌妨害秘密罪嫌,偷拍男女警如廁更衣畫面犯行明確。雖然該警員在8月底正式離職,但信義警分局督察系統報請記2大過免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公器私用!女社工師用「公務帳號」查同事個資 下場慘了
新竹市一名黃姓女社工師,2022年任職於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時,以公務電腦進入系統查詢5名同事的出生年月日及婚姻狀況等個資,新竹地院宣判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黃女擔任社工師期間,負責處理獨居老人與社會救助等業務,2022年10月5日起在社會處使用公務電腦,以衛生福利部授權的公務帳號,登入衛福部全國社福津貼給付資料比對資訊系統,查詢5名同事的出生年月日、家庭狀況等資料。新竹市府政風處得知後調查,並函請新竹地檢署偵查後起訴。法官審酌,黃女利用其職務上獲得公務帳號的機會及得以查詢他人個資之權力,將公職社工師的業務權限轉換成非法獲取個人資料的手段,被查詢人得知此事後深感不滿,感到隱私遭侵犯,顯然有損國家權力尊嚴與信用。法官認為,黃女利用公務員身份查詢同事個資,行為不妥,但考量黃女坦承並取得5名同事諒解,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的權力及機會,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判處1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不得接觸5名被害同事,也不得非法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可上訴。
新竹社工師違法查5同事「生日、婚姻隱私」!下場出爐遭判刑1年
前新竹市政府社會處黃姓社工師,日前以公務電腦進入衛福部系統,查詢5名同事的出生年月日及婚姻狀況等隱私,遭新竹地方法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黃女擔任社工師期間,負責辦獨居老人與社會救助等業務,從2022年10月5日起在社會處使用公務電腦,並以衛生福利部授權使用的公務帳號,登入衛生福利部全國社福津貼給付資料比對資訊系統,查詢5名同事的出生年月日、家庭成員等戶籍資料,竹市府政風處得知後,函請新竹地方檢察署偵查後起訴。法官審酌,黃女利用職務上獲配公務帳號機會,並以職務上得以查詢他人個資權力,將身為公職社工師的業務權限,轉換成為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的手段,被查詢人事後得知感到不滿,深覺隱私遭侵犯。法官認為,黃女非法查詢5名同事的個資,考量黃女坦承,並取得5名同事諒解不追究,因此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判處1年、緩刑5年,可上訴。
好兄弟疑妻外遇!台中警幫查「車行軌跡」 2人一起遭判刑
台中市一名蔡姓男子,因懷疑妻子與C姓男子有染,拜託好友張姓警員以偵辦竊案為由,調閱C男車行軌跡共11次。事後,蔡男拿著資料騷擾C男,C男得知自己遭監控,到豐原分局報案,案經台中地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將張員與蔡男以共同正犯,分別判刑1年2月、1年1月,都予以緩刑2年,但必須各支付公庫6萬與8萬元。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蔡男因發現妻子搭乘C男的車,懷疑2人出軌,於是拜託任職台中市警察局清水分局員警的好友張男查詢C男車行軌跡。張姓員警為了相挺朋友,2023年7至8月登入公務電腦系統,在「使用目的」欄輸入「民眾糾紛」、「竊盜嫌疑」,至於「查詢原因」欄則輸入「偵辦刑案」、「偵辦竊盜案」等不實資訊,利用職權違法取得C男車行軌跡,包括行經路線、停車地點座標、時間等訊息,並透過LINE將相關資訊傳給蔡男。蔡男獲得資料後,卻跑去騷擾C男,還質問他:「你某日為何將車子停在我太太工地?」此外,他還質問妻子「為何某日搭C男的車」,並警告妻子自己已掌握C男的行蹤,接著當妻子的面打電話給張姓員警,請他幫忙「調資料」。蔡妻知道丈夫透過警察友人調查C的車行軌跡,立刻轉告C男小心。此外,2023年7月,蔡男假裝保險業務員,以「車主要辦保險」為由致電車商,騙取C男車籍等個資,接著跑到C男住處騷擾他及家人;C男忍無可忍,到所在地轄區豐原分局翁子派出所報案。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合議庭法官審酌蔡男與張員一時思慮欠周而犯法,其犯罪情節尚無至可原諒的地步,但兩人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C也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法官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將2人列為共同正犯,分別判處張員徒刑1年2月、蔡男1年1月,均予以緩刑2年,但必須各支付公庫6萬與8萬;蔡男另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
疑員警「非法使用」公務電腦 高雄派出所遭搜查
由於懷疑有員警非法使用公務電腦,不排除是洩漏個資,日前高雄市警局發動一波自清行動,由分局督察組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於5日遭到搜索,並在現場帶走一名員警與查扣其手機與電磁資料。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爆發後,高雄苓雅分局於5日晚間10點左右發表聲明,表示掌握情資,發現有苓雅分局王姓員警有疑似因公查詢個資,本於警紀警辦,自檢自清原則,苓雅分局主動自行啟動調查,本案待釐清事實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苓雅分局也表示,後續將持續要求所屬員警謹言慎行、嚴守法紀,並落實各項風紀管考工作,如有發現任何違法、違紀,絕對秉持毋枉毋縱、不包庇、不護短的決心與立場,從嚴究責,以端正優良警紀,淨化警察團隊。
士檢前書記官偷拍21女下場慘 懲戒法院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
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顥倫涉嫌利用錄影設備在辦公場域內進行竊錄。檢方調查後,發現林男偷拍同事如廁、更衣等畫面,犯行長達3年,被害人多達21人,依法將其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惡行重大,判處有期徒刑4年,目前上訴高院審理中。另一方面,懲戒法院認定林男所為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重大,今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士檢去年接獲情資,指林姓書記官利用錄影設備在辦公場域內進行竊錄,立即分案由婦幼保護組陳貞卉主任檢察官偵辦,扣得竊錄所用之設備器材及相關影像檔。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妨害他人性隱私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及勾串之虞,依法聲請羈押禁見並起訴。檢察官偵辦前開偷拍案件時,發覺該被告於110至111年擔任書記官期間,另涉嫌監守自盜,經持續深入追查,亦一併偵結,認被告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及刑法第134條、第359條、第361條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無故取得公務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認被告嚴重敗壞官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針對偷拍部分,士林地院審酌,被告身為公務人員且任職公務機關,本應知法守法,卻僅為了追求自己之私欲及性方面刺激,使用手機、微型攝影機、密錄器等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以此方式侵害本件告訴人等之隱私,犯罪手法堪稱惡劣,處有期徒刑4年,另處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此外,林男也被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林男行為已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今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士檢強調,被告不知潔身自愛,竟利用擔任書記官之便而為前述個人不法犯行,深感痛心,除於獲悉後主動分案調查應負之刑事及行政責任外,且已立即強化全署反偷拍監測及嚴密公務上物品保管等策進作為,積極保護被害人權益及維護機關安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從「要把這個人抓出來」變「政治人物可受公評」 徐巧芯急煞車不告了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聲稱自己遭政府網軍攻擊,更曾傳疑似發文的IP位址是來自國發會所提供,徐又指控是公務員上班當網軍,不料,經查後證實IP來源為國民黨執政縣市的彰化縣社頭鄉公所的圖書館公用電腦。對此,徐巧芯在昨(1日)日上午揚言將於兩日內提告該位民眾,但晚間卻又大轉彎,改口稱「不想成為自己所討厭的人」,因此不會提告。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在PTT上遭匿名為「Taizu」網友發文攻擊,她指控發文者IP「117.56.221.182」來自國發會,但後被證實IP為國民黨執政縣市的彰化縣政府社頭鄉立圖書館所有,只是一般民眾使用公共電腦發文,事後,社頭鄉公所表示已掌握該民眾身分,但民眾依規定使用電腦,公所不予追究。對於鄉公所不追究,徐巧芯昨日受訪時仍一度表示將提告,更曾言「要把這個人抓出來」,她稱如果是在家用自己的網路或手機發文沒問題,但不能用圖書館公用電腦使用聊天功能,因此將提告發文網友違反《圖書館電腦網路使用規範》,此舉引發網友大量批評,更稱徐是「徐禁評」,紛紛表示不理解為何不能批評作為政治人物的徐巧芯。昨日晚間,徐巧芯突然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與鄉公所討論過後,認為此事件並非組織性犯罪,只是個人行為,她稱自己作為政治人物,本就可受公評」,她表示自己反對的是背後有政黨操控的網軍,以及利用公務電腦進行政治攻擊。至於個人的言論,本就屬於言論自由範圍,不需追究。徐巧芯也在文中提到,她不想成為像苗澤東那樣,讓公務員出來念著自己曾經發表過文章,用公開霸凌羞辱的方式面對不支持自己的人。又或者像賴品妤那樣,讓警方上去搜查其他人的電腦。最後她表示,因為不想成為自己討厭的人,所以最終決定不會提告。網友對於徐巧芯之前大動作要告民眾違反圖書館規範,現在又突然踩煞車的做法似乎不以為然,網友酸說「是不是因為網友說得有道理?」、「禁評到底在講什麼,每次都痛下殺手,怎這次突然放過呢?」、「看來還是會怕的嘛,但永遠不忘抹黑,就好好的為自己失當的行為道歉,不要牽拖,對徐禁評美鳳女士來說還是太難了?」、「說不想成為自己所討厭的人,但巧芯立委已經成為很多人討厭的人了,而且並不是因為急公好義得罪當權者被厭惡,純粹就是道貌岸然的雙標嘴臉,拿聖人的標準要求別人,卻用健人的標準對待自己,至今始終沒有回應自身擁有的奢侈品開銷明顯和財產申報收入不符和婆婆房子超貸的問題,平常不是都張牙舞爪的?怎麼不拿出可以讓所有酸民閉嘴的證據?」
竹東劣警「違法查個資」討債 還洩露給2幫派男!檢建請法院重判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翁旭輝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科、竹東警分局偵辦黃姓警員(男、86年次)自民國112年9月至113年4月間,假職務之便,違法蒐集民眾個資後,部分個資由黃男供己討債使用,部分則交給陳男(71年次)彭男(86年次)違法利用,嚴重損及被害人權益。檢方29日偵結,對3人提起公訴。竹檢獲分局主動提報,認此風不可長,絕對要揪出此敗壞警紀害群之馬,乃於 113年4月26日指揮警方持搜索票搜索黃男辦公室、寢室等處,並將之拘提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專案小組續於翌(27)日對陳男、彭男執行搜索、拘提等作為。檢方查出,黃男自民國112年5月8日起,擔任竹東警分局某派出所警員,其明知不得任意非法蒐集、利用及洩漏個資予他人知曉,竟因個人催討債務所需,自112年9月至113年4月間,在其駐地,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利用所配發之警政知識聯網帳號,在辦公處所登錄公務電腦後,虛偽登載不實用途於職務上所掌管各該查詢系統之電磁紀錄準公文書上而行使之,進而先後違法蒐集4位被害人之個人資料,其中兩筆供己催討債務之用,餘兩筆則以通訊軟體LINE、MESSENGER 傳送翻拍照片方式,傳送被害人個資給陳男、彭男違法利用。檢察官認為,黃男身為司法警察,肩負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之重要使命,本應慎重行使國家賦予之公權力,竟不知潔身自愛,利用其職務上之機會,非但查詢民眾個資供己催討債務之用,又與具幫派背景之陳男、彭男私下勾結,代為查詢民眾個資供渠等作為不法利用,嚴重違背法定職責,敗壞警察形象,足以影響民眾對於公權力及公文書之信任且危及被害人身家安全,所為已使人民對公權力之信任生不良影響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2大過免職!新莊劣警「勾結詐團」收賄 1收押1交保
新北市新莊區丹鳳派出所王姓員警自2021年涉嫌與疑似詐騙集團曾姓成員勾結,利用公務電腦登入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單一簽入應用系統,協助詐團查詢人頭帳戶背景,並藉此收賄,新北地檢25日指揮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前往派出所搜索,並將王員帶回偵訊,檢方將王員羈押禁見,曾男則以30萬元交保,新莊分局則火速祭出2大過及免職處分。據了解,王員從2021年間開始利用公務電腦登入165反詐騙系統平台,並查詢多筆警示帳戶通報情形,再將資料回傳給詐騙集團曾姓成員,從中牟取賄賂,手段相當卑劣,更可惡的是王員還利用警政系統查詢被害人背景與行蹤,進而協助討債。檢廉昨(25)日兵分8路,前往王、曾的辦公室及住所進行搜索,查扣2人用來聯絡的手機和疑似藏放賄款的冷錢包。檢察官複訊後,將王員依涉犯貪汙、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及洩密、公務員包庇犯罪組織、詐欺等罪,向法院聲押獲准。至於曾男則依貪汙、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詐欺及違反個資法,由檢察官諭知交保30萬元。對此,新莊分局表示本案配合新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25日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王員住家等地點搜索,全案訊後將王員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新莊分局強調,王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已不適任警察工作,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2大過及免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偷拍21女還不夠!書記官「順走犯罪淫片」拷貝珍藏 檢察官怒求重判
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男自2020年1月起,使用密錄器偷拍署內女同事的裙底風光及如廁畫面,不僅如此林男還跑至百貨公司、超市等公共場所偷拍,直到去年3月才被逮獲,受害女子多達21人,最終遭法官依違反《個資法》判處4年8個月徒刑。對此,檢方表示,林男不僅自己偷拍,還「自肥」調閱其他嫌犯竊錄的私密影片,並拷貝珍藏以利自己觀賞,認為量刑過輕,今(15日)不服再提上訴。據了解,林姓書記官被逮獲在地檢署多間女廁裝設密錄器,還在鞋頭裝針孔偷拍女同仁的私密部位,偷拍次數高達82次,受害女子多達21人,且都是林男的女同事及親友,行徑令人感到不齒,今年2月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處4年8個月徒刑,其中8月可易科罰金。另外,林男掌管贓物庫期間,還「監守自盜」將被沒收的iPhone手機、隨身碟、針孔攝影機、筆電等贓物,當成自己偷拍的犯案工具,更令人髮指的是,檢方在偵辦期間還發現,林男利用公務之便,將其他案件的犯罪淫片證物複製、拷貝於公務電腦,再轉存至隨身硬碟與記憶卡,方便自己反覆觀看。針對被害人隱私權二次遭到侵害,檢方痛批,林男身為書記官不但知法犯法,更為一己私慾藐視他人隱私,嚴重敗壞官箴,認為量刑過輕再提上訴,請求高等法院撤銷4年8個月的原判決,重判林男予以嚴懲。
警察為挽回愛情利用職權查42筆個資 被判刑不服上訴結果曝
彰化縣1名劉姓警員,為了挽回前女友(甲女),利用職務之便查詢她婚姻狀況及其親友個資,共計42筆,遭分局查獲移送法辦,判1年2月徒刑,緩刑3年,另分局依違反《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核予1大過處分,劉員不服提起復審遭駁回,遂提行政訴訟,主張受甲女煽惑查詢而遭陷害,法官不採信予以駁回。彰化地院判決指出,劉姓警員從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間,為挽回甲女感情,假借職務上機會,使用公務電腦或行動電腦登入「警政知識聯網」,在用途欄輸入「舉發交通違規」、「警勤區訪查」等不實事由,查詢甲女與其胞姊、姐夫個人資料,總共42筆。法官考量劉員坦承犯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付和解金,且需負擔家庭經濟,所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另外彰化縣警局以違反《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核予劉員記1大過懲處,劉員不服向保訓會提起復審遭駁回,轉而提起行政訴訟。劉員主張,甲女爭吵中煽惑他去查其是否已婚,再抓住把柄事後檢舉陷害,犯罪情節並非重大,為因感情糾紛查詢婚姻狀態,也未洩漏盜賣個資生損害公眾他人,加重處分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應記小過為恰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劉員身為警職人員,依其職務歷練及個人智識能力,對於禁止非因公務查詢應有認識,竟為追求並挽回與甲女感情,屢次違反規定,彰化縣警局審酌劉員違失情節嚴重,核予記1大過懲處,於法並無違誤,尚難認有違反比例原則,劉員所訴核無足採,原處分應予維持。仍可上訴。
老父憂未來女婿、媳婦不單純 北市偵查佐「友情幫查9筆個資」出事了
台北1名張姓老父親擔心兒女的交往對象不單純,透過友人欲了解對方背景。台北市警局1名謝姓偵查佐輾轉得知後,竟登入警政知識聯網系統協助調查個資,再將結果轉達給民眾。台北地檢署查出,謝員利用公務電腦幫忙查詢2次,共9筆個資,雖無金錢對價關係,仍依違反《個資法》等起訴4人。據了解,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先前追查1起走私案,搜索1名黃姓涉案人時,意外在對方手機中發現警用系統的個資翻拍照片,遂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檢警查出,謝員於2021年3月21日晚間,用分局辦公室電腦登入警政知識聯網系統,以毒品案件為由,查詢指定的車籍登記紀錄等個資,再拍下內容傳給黃男。不僅如此,謝員透過另名黃姓友人得知,張姓老父擔心兒女的交往對象不單純,希望了解對方背景,於是再次於2021年12月7日上午登入警用系統,幫忙張男查詢未來的女婿、媳婦是否有刑案資料,隨後將查詢結果用通訊軟體LINE傳給黃姓友人,後者再轉傳給張姓老父。雖然檢方未查出謝員與黃男等人有金流往來或不法利益輸送,但他仍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非法蒐集個資等罪;而張父及2名要求謝協助查詢的民眾,則涉嫌非法蒐集個資罪,今(22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將4人提起公訴。另一方面,原任松山分局偵查隊偵查佐的謝員,事發後已被調職到刑事警察大隊。
偷拍同寢室友「內褲貼身照」:你有17公分? 準司法官被退訓不爽了
一名吳姓男子通過司法官考試後,居然在受訓期間偷拍室友照片,還傳訊問騷擾「你有17」等,被懲處後竟還登入對方的信箱72次,最終被退訓。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吳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吳男利用司法官學院提供宿舍同寢室的機會,未經過室友同意,竟偷拍室友僅穿內衣或內褲的照片,甚至傳訊問「你有17?(指生殖器長度)」。經過調查後,司法官學院認定該行為構成性騷擾,因此禁止吳男在受訓期間再以任何形式或方法接觸當事人,並記申誡2次。豈料吳男居然又利用和室友使用同一部電腦的機會,擅自登入對方的電子信箱,並刪除部分郵件,違反禁止接觸的處置,因此被退訓。吳男不服,因此提出行政訴訟。法官審理後認為,一般人發現公務電腦內留有他人登入紀錄時,正常處理方式應是立即登出,並更換成自己帳號,但吳男卻擅自登入他人電子信箱,瀏覽並刪除該電子信箱內部分郵件,可證其品行操守不良,因此判吳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知法犯法!盜用小隊長帳號狂查豆花妹個資遭抓包 三重警下場慘了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偵查隊1名李姓警員,涉嫌於前年盜用陳姓小隊長帳號,查詢藝人「豆花妹」蔡黃汝及多名網紅個資,因次數過於頻繁,警政署發現異狀通報分局調查,最後確認為李員所為,遭分局記過2次處分,帳號遭盜用的陳姓小隊長也對其提出妨害電腦使用告訴,新北地檢署今將李員起訴。據了解,陳姓小隊長將查詢系統帳號、密碼貼在公務電腦前,以便公務需求時使用,不過李姓警員竟在2021年9月某日深夜值班時,盜用小隊長帳號,查詢藝人豆花妹個資及入監、出境等相關資料,此外還查詢多名網紅藝人個資,因在1個小時內查詢多達22人次,警政署察覺異常,通報三重分局調查。督察組獲報後,通知陳姓小隊長說明,但他否認相關行為,因此分局調閱駐地監視器,才發現操作者為李姓警員,李員也坦承盜用長官帳號查詢藝人個資,並辯稱只是出於好奇。最後分局暫停李員使用相關資訊設備及查詢權限,並記過2次處分,而時任偵查隊長、陳姓小隊長則因督導不周受到牽連,分別被記申誡1次、3次的連帶懲處;無辜受累的陳姓小隊長也怒告李員妨害電腦使用罪,新北地檢署今日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違法蒐集個人資料等罪嫌起訴李員。
台南女警曾檢舉同事上班看「火影忍者」 竟涉洩密遭羈押停職
台南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去年9月傳出有員警上班時看「火影忍者」,被人錄下PO網,後來又有陌生男子進入辦公室翻閱小隊長桌上物品事件,一樣遭到側錄,警五分局和督察人員主動清查,發現內情不單純,竟是自家人作怪,一名曾在交通分隊任職的宋姓女警與其程姓男友被依涉及洩密、個資法、貪瀆等罪嫌送辦,法官也裁定羈押。南市警五分局交通分局員警去年遭到爆料,上班時間用公務電腦看「火影忍者」,影片PO網引發網友熱議,分局也對該名員警做出懲處,但調查時發現另有隱情,疑似是宋姓女警的程姓男友到分隊找她,但該名員警拒絕他入內,程男才挾怨錄影PO網報復。但事情還不只一樁,去年11月28日又有一段辦公室影片流出,有人在深夜及凌晨時分進入交通分隊黃姓小隊長桌上翻閱資料,當時媒體根據爆料影片,指這名小隊長「默許」陌生人入內,但警方一查,發現這名陌生人竟是宋姓女警的吳姓前男友,吳男也被警方依洩密罪送辦。台南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去年接連傳出風紀事件,經調查竟與一名宋姓女員警及男友有關,檢警發動搜索,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圖/翻攝照片)台南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去年接連傳出風紀事件,經調查竟與一名宋姓女員警及男友有關,檢警發動搜索,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圖/翻攝照片)兩起事件都與宋姓女警有關,且警方後續查出可能有民眾個資外洩情形,檢具事證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五分局督察組人員結合警察局督察室、政風室及警政署政風室人員兵分四路,持搜索票前往涉案宋姓女警,林姓女警員及程姓男子住居所、辦公處所同步進行搜索,當場查扣相關證物並帶回2名涉案員警、程男進行偵訊。涉案員警及民眾在警訊後依涉嫌刑法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移送南檢複訊,檢察官裁定林員10萬元交保,宋姓員警及她的程姓男友,因對案情交待不清且有串證之虞,檢察官向法院聲押,法官裁定宋女、程男2人覊押獲准。台南市警五分局表示,宋員已依規定報請停職,員警非因公查詢或不當利用民眾個資,一旦發現即會對違紀員警從重、從嚴懲處,也會立案追查有無涉及其他違法違紀情事,對於員警疑似涉犯違法違紀案件,絕對秉持不護短、不庇縱態度,主動深入查究到底,依法究辦,以維護警察形象。
台南警執勤看《火影忍者》驚爆案外案 同所女警因洩密遭羈押禁見
台南市警局第五分局交通隊蕭姓員警於9月20日被爆在值勤時間利用公務電腦觀看動畫《火影忍者》,最後遭到記過與調職處分。但這起事件卻爆出案外案,根據警方內部調查指出,蕭員觀看動畫的畫面是同駐所宋姓女警的男友所為,而深入調查後,警方發現宋員的感情生活十分複雜,目前宋員被依依洩密、貪瀆等罪嫌遭法官裁定羈押禁見。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其實早在蕭員的摸魚案件曝光後,分局內部早已掌握拍攝者的身分,當時因為同駐所的宋姓女警的男友前來探班,結果宋員的男友卻遭蕭員所阻擋,因此心生不滿側錄影片爆料。後來分局內又掌握到,宋員的前男友曾夜闖分隊小隊長辦公室翻閱私人物品,所有行為都被監視器給拍攝下來。警方在深入調查後,發現宋員的感情生活複雜,其現任、前任男友都曾有闖入警局的紀錄。後經由檢警調查後,目前已經宋員依依洩密、貪瀆等罪嫌逮捕歸案,而宋員也遭到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實聯制未落實刪除 賴香伶籲鄭文燦面對問題
立委賴香伶今(13)日對於「實聯制未落實刪除」一事表示,實聯制銷毀處理慢半拍,凸顯政府對國人的個資保護不力。她質疑,數位發展部的預算超過200億,又成立了數位安全研究院,應立刻著手保護民眾的個資,呼籲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要早日面對問題,否則人民的信心將會崩盤。賴香伶指出,上週審計部公告,防疫實聯制結束後,個資保護中存在諸多缺失,包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查訪電信業者辦理簡訊實聯制資料刪除過程,未檢核原始檔案、備份伺服器及電子郵件等資料儲存點,且部分防疫機關透過非公務環境登入疫調輔助平台,導致相關個資檔案散落在非公務電腦或行動裝置,或在實聯制措施退場後,仍持續下載運用;負責資通安全的前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現已改組為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也未依規定執行外部稽核,確認公務機關刪除個資。「資安處沒有把保護民眾個資的工作做好,等到審計部督促才動作,簡直不把民眾個資當回事。」賴香伶表示,她上週五開記者會也提過,對於公務機關的疏失導致個資外洩,應該要有罰則,現狀卻缺乏規範,「難道因為沒有處罰,資安處就敢如此怠惰?針對審計部所揪出來的問題,難道沒有人應該負責嗎?」賴香伶質疑,數發部今年的預算高達211億,去年八月成立的資安署,理應有更多資源完成工作,近日數位安全研究院揭牌,也號稱要成為數發部堅強後盾,在經費、組織、預算都如此充沛下,數發部究竟還要多久才能保護好民眾的個資?賴香伶說,鄭文燦兼任資安長必須統合現有的個資保護資源,對於何以防疫實聯制退場後,資料銷毀的工作卻遲未完成,應該要給國人一個交代,否則一再發生這類個資保護破口事件,國人對政府維護資安的信心,恐怕用崩盤都不足以形容。
雇主在公司電腦裝監視軟體違法嗎? 他聽友揭1事:嚇我一跳
一名男網友指出,友人公司的主管在新進員工報到的時候,就已在辦公室的電腦安裝監視軟體,讓他聽聞後嚇了一跳,好奇詢問此行徑是否有觸法的疑慮。對此,勞動部曾解釋,企業擅自在員工電腦安裝側錄軟體,恐有違隱私權。原PO在Dcard發文指出「聽朋友說他的主管,在新人報到的時候電腦已經安裝好監視軟體,不是要看對方有無混水摸魚,而是看對方的能力」,讓他嚇了一跳。針對友人公司主管的行徑,原PO好奇詢問,「一來不會被員工發現嗎?二來這樣隨時監看是可以的吧?有無什麼法律上問題嗎?如果是用私人LINE也可以看嗎?好像怪怪的。」對於友人公司主管的行徑,原PO嚇了一跳。(圖/翻攝自Dcard)貼文一出引發討論,有網友表示「真的不要心存僥倖,想在上班時間做私人事情,資方要怎麼搞,招式很多,行的正就不怕遇到鬼」、「正常工作不必害怕被監視,愛看就看,反正都在工作」、「私人LINE為啥要在公用電腦登入」、「我還以為這是蠻正常的事情」、「公務電腦只能處理公務,不能用來做私人的事,除非電腦是你自己的不是公司資產」。同時,一名從事資安工作的女網友透露,「資安軟體或防毒軟體都有可能做到側錄你的電腦畫面,也有可以備份你在公司電腦使用通訊軟體的對話內容,所以建議各位真的不要用公司電腦登錄私人通訊軟體。」此外,據《518職場熊報》報導,企業監視員工的行為須具備「明確目的、公開性和公務相關」才沒有違法之虞;勞動部則解釋,老闆若未告知就在筆電加裝監視或側錄軟體,恐有違隱私權,而台灣過往曾有公司為了防止機密資料外洩,擅自在員工電腦安裝側錄軟體,最後雇主因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並涉及妨害秘密罪,遭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
土銀行員把銀行「當自己家」盜領315萬元 自首遭北檢起訴
老字號公股銀行土地銀行爆發行員盜領案!土銀文山分行林姓行員,因個人投資問題需款周轉,去年涉嫌利用掌管分行金庫機會「監守自盜」,1個月以「螞蟻搬磚」方式偷偷搬走金庫內現金315萬元,另林男為了個人資金周轉,竟在辦公室竄改個人存款額度,虛增自己存款312萬元,事後土銀清查發現,林男見紙已不包住火,向台北地檢署自首,檢察官依《銀行法》等罪起訴林男。據了解,土銀在去年8月2日查出此事後,已於翌日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由於土銀是老字號且百分百國營銀行,竟然也爆發行員不法盜領案件,引起金融圈關注。檢方調查,林男是土地銀行高級辦事員,負責土銀文山分行出納櫃員工作,因個人投資問題需款周轉,竟利用任職文山分行期間,經手文山分行庫存現金及存款帳目資料機會,在文山分行內填寫不實金額在庫存表文件上,並自金庫內搬走存款,並侵占入己。林男自去年7月1日起至8月2日,陸續盜領11次,共計盜領土銀315萬元現金,林男在8月2日盜領40萬元時,被銀行發現,進一步查出林男在一個月內竟盜領315萬元。檢方發現,林男不但「監守自盜」盜領銀行現金之外,林男另為了自己資金周轉,還在辦公室內以公務電腦製作不實財產權紀錄。林男自去年7月5日至29日,以公務電腦在其個人的土銀員工存款帳戶、證券活儲帳戶,偽造其存款數額,共計虛增存款數額10次,讓自己2個帳戶存款一下子暴增312萬元。事後林男向北檢自首,檢察官調查時,林男認罪。檢察官認定,林男共涉犯《銀行法》銀行職員背信罪、《刑法》詐欺得利、偽造文書等罪,依法起訴。
黑衣人闖派出所鬧事 監院彈劾4員警、糾正松山分局
監察院今(12)日指出,前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前中崙派出所長許書桓、前副所長顏敏森、前巡佐傅榮光4人,因中崙派出所遭黑衣人闖入鬧事及砸壞電腦事件,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並糾正松山分局,並對登載不實的部分將移送偵辦。去年4月16日凌晨徐姓男子等10名黑衣人與時任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的楊姓教官在街頭發生口角衝突,楊姓教官衝回中崙所,徐男等黑衣人陸續闖入,徐男不滿找不到楊男,涉嫌持鐵椅砸向值班台上的電腦。監委陳景峻、蔡崇義透過新聞稿指出,顏敏森當晚輪值松山分局中崙所主管,卻對於數名黑衣人闖入叫囂及毀損值勤台公務電腦螢幕一事,除了未詳實通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外竟然指示在場員警「簡單處理」,意圖隱匿當晚發生的事件。而許書桓時任中崙所長,除了未指示所屬續查並依法處置外,也未呈報上級長官外,甚至與傅榮光共同將駐地監視器主機的硬碟格式化,湮滅他人刑案證據。而林志誠時任松山分局長明知監視器影像已被湮滅,卻對外以「停電」為由掩蓋事實,被質疑後說法還數變,在監察院詢問時也極力掩飾。監委表示,這4人都有懲戒必要因此提案彈劾。監察院6日召開彈劾審查會,全票通過彈劾4人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以究其重大違失的責任。此萬,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也通過陳景峻、蔡崇義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松山分局。經監委調查後,除了將還原的監視器畫面以秒為單位擷圖分析並轉譯密錄器、比對各員警供述及各次行政報告後,將「縱放人犯」及「登載不實」新事證的涉案員警移送偵辦。監委指出,松山分局駐地1樓的中崙所遭民眾闖入叫囂,其中1人毀損電腦螢幕,但從中崙所到勤指中心皆無紀錄,可見見「通報機制失控」。而許書桓與負責保管傅榮光共同將硬碟格式化,足見「管控機制失靈」。林志誠在未查證清楚前就輕率地對外表示是民眾「不慎」碰撞致電腦螢幕掉落損壞,之後為掩蓋駐地監視影像滅失,對外以「停電」未錄及復電後「未重新設定」為由搪塞,直到台北市刑大科偵隊還原影像,證實是故意毀損及湮滅證據,更見「調查機制失能」。監委表示,經台北市政府專案小組調查後,才發現楊姓教官4月16日返回駐地前是與同分局2位警務人員非因公進入「九酒CLUB」不妥當場所,所以有「督考機制失常」的違失,建請依公務員懲戒法將楊姓教官逕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委指出,經檢視比對各項事證後確認顏敏森明知徐姓男子闖入所內,故意以鐵椅砸壞電腦,竟縱放現行犯離開,這項「新事證」移送檢察官處理。蕭姓值班警員、陳姓、楊姓備勤警員,明知徐男故意毀損電腦,但是竟在書面報告說「過程中民眾不慎撞倒值勤台電腦螢幕」還在工作紀錄簿載明「無異樣」,登載不實的部分將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