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陳重文 金管會 交保 抗告 大陸金金併三角戀27天落幕 金管會果斷決定值得喝采
金管會在中秋節前夕宣布、9月16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緩議(即駁回)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進行「非合意併購」案,讓中信金8月底出手搶親台新金、新光金「金金併」所造成的紛擾在第27天落幕。市場都擔憂這場涉及規模鉅大的金控業版圖角力會越演越烈,沒想到,金管會能頂住壓力、及時出面,並堅守《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條賦予的主管機關監理角色,從市場健全發展及維護公共利益出發,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駁回中信金的申請案,更明確指出中信金對進行中「新新併」的合意併購用公開收購的突襲干擾,既便有適用法條,仍牴觸金融穩定與造成公共利益的不確定性,更明確指出中信金申請案的具體不足。這次金管會明快的處置,不僅讓金融市場盡速回歸穩定,也展現出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合理競爭環境的決心,同時宣告金融整併的遊戲規則,對未來健全發展立下一致性規範,國人應予以高度肯定。金管會的審查意見點出中信提案至少有4大疑義與不足,才予以緩議,包括(1)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2)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3)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4)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上述每一點,金管會均詳實明確說明理由,足證金管會的用心及對業者申請案的尊重。另一方面,也間接證明中信金的申請案,本身確實就不是一個健全的提,既準備不足又是倉促成軍,與市場普遍看法不謀而合。金管會也明確表示,金融市場是特殊行業、合意進行中不能插入非合意收購而造成股東選擇的不確定性,因此在合意併購股東會召開前就提出惡意併購,將造成股東決策的不確定性而影響公共利益。此番表態,等同對金融機構併購的競合畫出明確紅線,實在是監理的一大進步,將為日後合意併購案提供更穩定的機制、降低潛在風險(即第三者藉機干擾)。另外本次也宣示非合意購併購以現金收購為前提,以確保股東權益。對未來非合意併購定調,足以讓有意者需衡量自身的財力不敢輕率為之,於啟動時能有更周全的規劃,避免紛爭,維持市場秩序。筆者認為,新政府處理上台後首樁金控整併案爭議,能夠明快處置,讓所有金融機構都吃了一顆定心丸,對未來併購案提供更健全發展的環境!金管會值得再一次的掌聲鼓勵。本文為讀者投書,不代表本台立場本文投書者 : 前僑光科技大學校長、現任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楊敏華
快訊/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 四點理由予以緩議全文曝光
金管會16日晚上七時舉辦臨時記者會,副主委邱淑貞、銀行局局長莊琇媛共同主持,邱淑貞當場表示予以緩議,也就是沒有同意。由於準備文件不是很足夠,以10%~51%股權的計畫不是很完整,並欠缺具體的執行內容,且對子公司的財務認知不足,也未對增資提出完備計畫,且在換股、現金對雙方的股東權益是不足的。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股權計畫書,金管會依規定原應在9月16日之前給予准駁的答案,後於9月4日請中信金補件,因此准駁期限延到9月24日。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16日陪同主委彭金隆視察國泰世華銀打擊詐騙集團成果,會後接受媒體訪問台新金、中信金「搶親」併購新光金控一案,他強調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在法令上是中性的,金管會原則與主管機關的責任,係維持金融市場穩定發展,大股東、公司高階經營人員等相關市場參與者也須有共同責任與認知,共同維持市場穩定與發展。以下為金管會對於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一案,予以緩議的新聞稿全文。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下稱中信金控)申請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下稱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持股比率10%至51%一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審查後發現,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金管會說明,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規定,金管會肩負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之責任,且權衡金融控股公司法(下稱金控法)第1條,金控法之立法目的在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等考量,進行本案之審查,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緩議本案之申請,理由如下:一、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二、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下稱公開收購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金管會強調,金控公司均為金融市場上之領導公司,金融業經營更要得到社會與客戶的信賴,在併購上也要做各行各業的模範。金融市場雖然是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但任何併購行為不能有礙金融秩序與市場穩定,彼此競爭更要相互尊重,以建立金融市場專業形象並維持市場的秩序與穩定。本案並不影響金管會持續鼓勵金融機構透過整併,以擴大經營規模、發揮綜效與提高競爭力之施政方向。
台新併新光「委託書大戰」開打!不忍遭抹黑造謠 新光金4點聲明反駁
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的合意併購案,預計於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此案,9月10日為停止過戶起始日,將正式進入公開徵求委託書大戰之際,謠言滿天飛,新光金控提出4點聲明澄清多項不實之說,並籲請金管會正視有心人士刻意抹黑,企圖影響合意併購案,盼能維為新光金權益。以下為新光金控四點聲明全文。一、113年9月10日有週刊報導其接獲本公司內部爆料,本公司及子公司協理以上員工必須繳交股東臨時會委託書,若不繳交即遭處分,對此,本公司嚴正聲明此為不實之爆料。二、依照公司法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目前本公司就113年10月9日召集之股東臨時會會議資料尚在彙總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根本尚未完成製作,遑論寄送予各股東,故該週刊報導有關強迫員工繳交委託書乙節,實屬造謠生事,企圖損害本公司與員工間之勞資關係,嚴重影響本公司人事安定及打擊員工士氣。三、另近日有以署名為「新光金老員工」之廣告刊登,經部分媒體報導後竟指為本公司出資刊登,本公司在此亦同時鄭重聲明,本公司對該等廣告刊載毫無所悉,如何能出資刊登?經查本公司訂有嚴謹之採購流程,採購廣告須遵循相關規範,本公司並未辦理任何刊登廣告之採購案。四、基上,本公司特此聲明對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期盼各媒體於報導前審慎檢視並詳實求證;並謹請金管會正視有心人士刻意抹黑以不實事實誣蔑本公司,企圖影響本公司合意併購案之進行等情,俾維本公司權益。
民眾黨說明優先法案 推動下修公民權年齡、安樂死
民眾黨今(3)日召開記者會,由黨籍委員說明新會期所負責的優先法案,其中包含透過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以保障媒體,以及18歲公民權、不在籍投票、安樂死等議題。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黃國昌今日於「台灣民眾黨團第十一屆第二會期優先法案記者會」表示,民眾黨團要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完善揭弊者保護法制,鼓勵揭弊者勇於揭發不法弊案,實現廉能政治;此外,還要推動修憲案,廢除考試院及監察院,以及推動下修公民權行使年齡為18歲,完善國家憲政制度,啟動第3波民主改革。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台灣媒體亂象已久,社群平台使用台灣媒體報導,卻沒有給予相當報酬,他將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立法以保障媒體,提供媒體可要求數位平台付費使用,帶動媒體產業正向發展。此外,張啓楷將與林國成委員共推《衛星廣播電視法》,針對2部分改革,第一是公開透明,電視新聞業者,特別是新聞台,應確保其公開發行義務,其中包含股權、財務資訊,更重要的是財務中政府採購、補助、廣告收入的透明化,讓國人清楚媒體的收入來源。張啓楷表示,林國成要推動《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及第69條的修正草案,將勞保基金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他進一步補充,法案內容是將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確保勞保永續發展,保障勞工退休權益。民眾黨團幹事長麥玉珍則點出,台灣投票制度要改革,民眾黨團將推動不在籍投票,公投、選舉一步到位,全國、地方一併施行,還要開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通訊投票。她進一步說明,電子申請不在籍投票,將考慮分區定點的電子投票。此外,麥玉珍將推動《反歧視法》,延續上會期的《新住民基本法》的精神,禁止一切形式的差異待遇,如肢體、語言等暴力,還有建立民事救濟作為受歧視或騷擾之救濟方法,實質填補受歧視者的損害。至於居住正義部分,麥玉珍強調,近來台灣租住亂象多,在租屋市場,民眾黨完善《住宅法》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保障弱勢者比例和育兒家庭居住權利,修正為已有未成年的子女,即可申請社會住宅。公益出租人免稅額、租屋服務業者免稅額都要提高,通案版本為2萬5000元,考量不同的地區,全屋租金上限建議改為3萬5000元。接著,也要排除樂齡租屋障礙,落實110年修法之附帶決議「訂定租金之收費基準時應考量承租者收入上限。」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安樂死」議題在台灣一直有許多爭論,她將推動《尊嚴善終法》,搭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立法》,使人性尊嚴的人權價值才能完整保障,確保經醫師各方評估及病人自主意願的嚴謹程序下進行。實施對象為「具有無法治癒之疾病及無法忍受之痛苦」的病人,包括最低意識狀態和永久植物人。陳昭姿自曝收到許多陳情,台灣推動安樂死的民調高達7至8成作為佐證,說明「每個人有生就有死,所以當他離開的時候會是一個有尊嚴的,有自主的方式離開」,這就是《尊嚴善終法》的精神,這代表台灣的民意脈動,但也當然牽涉生死議題,修法會相當嚴謹。陳昭姿表示,為了以科學、實證精神、台灣醫療體系進步,她要推動《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台灣因健康投資太低,醫療上壓價、砍價現象普遍,但價格跟價值不同,政策不應一味追求價格單一面向,有時要轉向多元價值思維,例如考慮到家庭中孩子的上學狀況、大人的生產力等,才有更全面的政策藍圖。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台灣現行「長照基金」主要來自菸捐、房地合一稅、遺產稅,稅源高度不穩定,且支出逐年增加,嚴重影響國家勞動力及國民晚年照顧之品質,必須要推動《長照保險法》,未來民眾黨團將參考日本、德國、韓國,比照健保局而成立長照局,建立一套妥善機制,讓財務穩定、多方負擔,目標財源達到2300億。黃珊珊說,也會延續上會期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讓地方財政可以充足,中央運作也不會受到影響,健全台灣整體的財務發展;此外,近年來台灣融資公司、詐騙行為頻繁,乃至於詐騙集團結合之案例層出不窮,影響民眾生存權益乃至我國整體金融體系穩定,因此要推動《融資公司法》打擊詐欺。黃珊珊解釋,本次推動的《融資公司法草案》,部分融資公司已成三不管灰色地帶,「融資公司變成影子銀行,已經大到比銀行還大,誘使年輕人借款,最後卻還不出來,變相使他們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車手」。她認為,應指定由金管會監管,落實監管、遏止民眾信用不當擴張。民眾黨團副總召吳春城表示,上會期台灣民眾黨團八位立委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扮演關鍵少數的力量。吳春城說,民眾黨團延續戰力,推動各項法案。他負責的是人口政策,台灣面臨最大的人口問題就是少子化及高齡化。針對少子化,吳春城推動《營養午餐專法》,當前台灣學校,每週提供炸物兩次以上的學校竟然占到22%,還有丸類、香腸等重組食品、半加工食品超過五成,相當不營養,對照日韓在60年前,已有《營養午餐專法》,凸顯台灣的教育部懈怠、立法牛步,「什麼錢都可以省,但是孩子的營養錢,絕對不能省」,本會期民眾黨團將會盡力推動。吳春城也會持續針對高齡化,推動壯世代相關法案,包括《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他說,台灣已經邁入超高齡社會,社會福利預算達8130億元,政府思維僵化,沒有想到高齡者所組成的金字塔結構,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他強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是一個全面性的政策,並從文化開始改革,目前各部會響應中,應消弭對長者歧視,將高齡者統稱為壯世代。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說,現代軍事偵查手段多元化、戰場透明度高,中共衛星技術也越來越發達,很容易拍到我國軍事基地營區和戰力配置,因此將透過修訂《要塞堡壘地帶法》,明確定義戰略要域、公告被劃分戰略要域地點,避免民眾無意間觸法,以及規範哪些行為應被禁止,以保障營區、設施的安全。林憶君並點出,國軍裝備基地、軍事工程都有保密要求,目前普遍缺工,將推動《陸海空軍獎勵條例》,修法鼓勵民間參與國防工程建設與事務。她強調,民眾黨將為國軍爭取更人性化服役環境,讓國軍能夠安心服役、捍衛家園。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五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相信韓國瑜辦公室已經收到,希望韓能盡速召開黨團協商,決定開議日期。若各黨團無法達成共識,就依照新修正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各自提出議事日程草案,交由談話會表決處理,希望民進黨團負起責任,清楚表態民進黨團打算何時開議,給全體國人清楚的交代。
幫兇租車公司2/開租車公司資本額僅5萬 只租熟客拒新客 背後有明仁會影子
台北市近期發生多起工地電纜竊盜案,警方發現這些竊賊大多使用「同一間租車公司」車輛犯案,而且該間租車公司行事相當小心,只接熟客不接陌生客,且並無固定營業處所,據傳該公司背後有竹聯幫明仁會的影子。根據該間公司的立案資料,成立於2023年,公司登記負責人為張姓男子,儘管主要業務是出租汽車,但資本額竟只有5萬元,連一輛車都買不起,而查詢其公司地點,卻可以發現該公司的登記地點有3處,但不是已經荒廢,就是根本沒有公司。有資深員警分析指出,正常租車公司都會希望車輛的承租人是善良老百姓,儘量避免旗下車輛遭到扣押、吊牌,影響營業收入,而該公司不但明顯走在灰色地帶,甚至歡迎犯罪者來租,主要因其真正負責人據傳是竹聯幫明仁會的杜姓男子。據傳該間專租犯案汽車的租車公司實際負責人,是竹聯幫仁堂明仁會的杜姓男子。(圖/翻攝畫面)據悉,23歲的杜姓男子為竹聯幫仁堂明仁會分子,長期混跡於新北市土城區,過去曾因涉及多起暴力討債事件被逮,之後又因涉嫌從事假投資詐騙,不法獲利至少粗估上億元,警方將杜男逮捕時,還因杜男身型較為壯碩,一度連手銬都銬不上。員警表示,若將車輛租給犯罪者使用,客戶特性多半均為長租使用,收入來源穩定,因此該公司才會要求僅向熟客或在有介紹人的情況下出租,且當車輛出租後,該公司即不會管車輛到底被拿去做什麼,「只要知道他後面是誰,車子沒回來或是壞了就知道要找誰,他們只要有錢收就好。」有員警也指出,大家都知道入住飯店需要核對證件,留下基本資料,但總有幾間飯店是大家都知道「不用留資料也能住」,且飯店是合法經營,擁有合法證照,以致「大家都知道他做黑的,但你就是拿他沒辦法」,該租車公司就是這種情形,有如犯罪者的幫兇,警方卻又沒有直接證據可以送辦,讓警方在偵辦犯罪過程中增添許多困難。警方透露,半個北台灣的電纜失竊案都能與該間租車公司的出租車扯上關係。(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針對該租車公司明顯遊走在灰色地帶,卻無法可管,新北市經濟發展局商業處回應,行政院自98年4月13日起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公司及商業設立改採「登記與管理分離」制度,因此公司符合公司法登記的規範登記主管機關就應該給予登記。商業處指出,如果該公司有經營特定行業,經發局核准公司及商業設立登記時,會副知新北市府相關單位加強審查。以本案來說,該公司有涉嫌違反交通道路管理條例之情形,應由該條例的主管機關(此指交通部)進行裁罰,如果經由法院判決確定,有明顯違法等狀況,商業處就可以撤銷或廢止該公司登記。
台新金「盼合意併應優先」疑中信金辜仲諒適格性 金管會給答案了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27日於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中,就媒體提問的「台新、中信金」併購新光金之案,強調在9月16日前會審查中信金之案給予准駁答案;併就各界關切與台新金質疑的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適格性部分,銀行局罕見的直接說明「以金控提出申請的大股東適格性是符合的」清楚揭示;且強調雖先後申請但沒有預設優先等任何立場,現有法規完備,一切依法審查。關於媒體詢問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的適格性?童政彰表示,因為發動機構是金融控股公司,以一家金控發動對另一家金控併購,在大股東適格性是沒有問題的。涉及到負責人的話,其積極與消極條件是否符合,在法律上都有明文的規定。審查中信金申請非合意併購新光金的准駁原則,係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6條,審查條件是法令的第二條,文件是辦法的第四條,都有明訂相關的要件。至於是否有遇過「同時」有合意併購與非合意併購之申請案,過去實務上沒有遇過,但都有相關法規依據,沒有YES或NO,對於非合意併購是有更高的條件。如果「同時」有合意併購與非合意併購之申請案,對於金融市場是有良性的發展嗎?童政彰指出,未來的發展都有審定的推演,穩定市場,確保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權益,四個層次,就是社會大眾權益,合併之前與之後的金融穩定與市場的競爭效益,能夠繼續提供公平透明的金融服務;確保客戶的金融服務不會受到影響,公平待客、普會金融;員工權益要考量到就業的穩定、職涯發展;股東的權益的股東價值的影響,公平對待股東,資訊都要公開透明,讓股東可以參與。對於台新金、中信金同時併購新光金,是不同的法律關係案件,未來會怎麼走的推演與沙盤推演,會以穩定金融市場發展為考量依據。優先次序上,法規與市場實務上的案例都有,並沒有預設立場,相關的法制都有提供,皆是以法規依據為准駁依據。關於15個工作日的准駁審查期間,當要補件時,就會先暫停,會跑完全部的15天審核期間。譬如說,審查到第三天需要申請公司補件時,就會先暫停這一天等待補件過來之後,再啟動接續的審查期間。審查條件都是依據法規,不會預設立場。過去是沒有同時間合意併購與非合意併購,是個別的合意併購或是個別的非合意併購,同時產生,會依據優先考量上述所稱的四個層面的利害關係人的條件,另外在「資本適足、經營能力佳、國際市場布局、社會責任良好」等給予更嚴格的審查條件,因此沒有先後順序,主要是依據法令,尊重法制,合法合規的尊重市場機制。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6條,歷年轉投資案15天審查,金管會皆會在審查時間內給予准駁,係採核准制,主要是考量金融市場瞬息萬變,走金融機構合併法機制在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有不同法令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的規定,股東會通過之後,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併購個案涉及到合併者與被合併者的經營決策,金管會不予評論,對於市場的發展,金管會都有相當的掌握也有設定與推演,確保穩健發展與相關關係人權益,都會衡平考量。在金控法民國90年立法原本就是核准制,15天就要放行,歷年都會善盡審查義務,會給予准駁。法制都是完備的,一視同仁的,在相同條件相同法規都會相同審視。
揭密北京鼎泰豐「退出華北」原因 董事會差「最後一票」
北京恆泰豐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鼎泰豐)26日宣佈將陸續結束中國華北地區14家門店,10月31日吹熄燈號。北京恆泰豐餐飲有限公司總經理楊炳坤透露,關鍵原因是公司營業執照「20年」期限到期,但董事會最終「差一票」未達成「延展執照」的共識。至於丟失一票的關鍵,是近期中國餐飲市場競爭激烈和景氣下行,造成董事會意見分歧。目前,台北鼎泰豐在大陸有2大事業夥伴,負責華東華南區上海鼎泰豐團隊,共18家分店「不受影響」,照常營業;北京恆泰豐餐飲有限公司則是負責華北地區,共14家分店將於10月31日走入歷史,正式吹熄燈號。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北京恆泰豐餐飲有限公司總經理楊炳坤透露,最直接的原因,是公司營業執照「20年」年限到期,需要公司所有董事一致同意,才能延展。但今年8月3號召開臨時董事會,經過不斷協調溝通,因為某『一位』董事不同意,無法得到全體董事一致通過可續展必要條件,按照中國公司法規定,15天內必須要召開及董事會,成立清算小組。深究丟失「關鍵一票」的原因,是近年來中國整體餐飲市場下行的現況,疫情三年不僅重創台資企業,包括許多陸資餐飲經營情況也十分辛苦。楊炳坤介紹,疫情前,北京鼎泰豐業績穩定,主要客源為佔20到30%的外國客。如今中國境內外資、遊客持續下滑,加上疫情後中國整體餐飲大環境不景氣,即使熬過疫情迎來2023年報復性消費,最終還是沒有達到理想業績。「消費者開始精打細算,注重CP值,是最直接的原因。」楊炳坤指出,「這是很自然投資行為或是對市場反應,最後(某一位董事)不投贊成票,我們尊重董事會最終決議。」目前北京鼎泰豐在華北地區共有14家門店,分別是:北京漁陽店、SKP店、西單店、芳草地店、APM店、國貿店、翠微百貨店、世紀金源店,天津恆隆店、萬象城店,以及青島嘉年華•海信廣場 VILLAGE 店、海信廣場店,和西安 SKP店、廈門磐基店。上述店面將於10月31日陸續關閉,楊炳坤指出,北京鼎泰豐將秉持負責任態度,目前有3大處理方向:一、針對顧客儲值卡後續處理,二、妥善處理員工資遣費和去留,三、妥善處理商場與店面相關提前解約合約事項。楊炳坤指出,北京鼎泰豐總部有約800名員工,40%到50%都是5年以上老員工,公司會按照中國勞工資遣的相關法規規定來執行。楊炳坤強調,資遣結算也需要一定作業時間,公司會對所有員工調查去留意願,妥善安排每一位員工的轉職或資遣的需求。根據數據統計,中國2024年上半年餐飲門店關閉數量超過百萬,幾乎趕上2023年全年數據,也是2022年全年餐飲註銷門店的2倍。不過楊炳坤指出,「大陸內需整體消費能力都在觀望,過去我們(北京鼎泰豐)也經營20多年,一切都要時間驗證,未來依然看好大陸市場,有信心不是悲觀看待。」
桓鼎-KY董座鬧雙包 中國業務連年虧損「總經理幹掉董事長」
桓鼎-KY(5543)23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董事會解任原董事長張建智,由董事總經理莊宏偉兼任新董座。遭解任的張建智昨日發3點聲明,強調董事會決議無效;今莊宏偉也透過公關公司發新聞稿直指張建智主掌期間連年虧損、經營效益不彰等等,董座鬧雙包戲碼持續進行中。張建智25日發出3點聲明包括:一,8月22日公司董事會散會,無須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二,董事長之解任及選任以臨時動議為之,無效。三,綜上所述,桓鼎董事長仍為張建智,而非莊宏偉。今日莊宏偉透過新聞稿回擊,8月22日召開臨時董事會,由張建智擔任會議主席,關於解任原董事長及改選新任董事長皆事先已列入董事會開會通知之討論與表決議案,並非臨時動議,然原任主席張建智竟以獨立董事未全體出席,無法表決解任董事長為由,未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逕行宣布散會,然此舉業已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內容強調,在張建智自行宣布散會並自行一人離場後,現場出席董事則依照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3條第4項準用同法第10條第3項規定,在場董事則依法互推陳帝生董事擔任會議主席,並經在職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以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依照章程、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以及公司法規定合法選任莊宏偉為新任董事長。新聞稿也指出,新董座莊宏偉先生於2020年加入桓鼎集團,不僅著手調整金屬建材海外銷售業務策略,更係領軍啟動綠色能源新業務佈局,包括2020年下半年100%併購台灣甲級營造廠—聯鋌營造、2021年下半年轉投資電池模組廠-佐茂,2022年成立100%持股的桓鼎能源子公司,瞄準全球能源轉型、搶灘綠色能源戰略目標,近兩年更係攜手日本經銷商Roctona Co.,Ltd.、電動車充電解決方案供應商馳諾瓦科技簽訂戰略合作備忘錄(MOU),目前已擁有2個日本商用儲能示範案場及1個台灣光儲充EV充電站示範案場等實績,今年下半年起同步與馳諾瓦規劃建置海外示範點,擴大綠色能源業務海外市場銷售佈局。莊宏偉表示,今年起金屬建材外銷自有業務接單、出貨比例已優於與德國OWA集團代工合作表現,挹注2024年上半年金屬建材海外出貨櫃數年增7成以上,不僅如此,綠色能源業務營收佔比仍保持超過5成水準,除今年上半年受惠智慧穿戴裝置、交通工具相關領域的電池模組急單需求,加上儲能牆系統產品小量出貨等貢獻,帶動上半年綠色能源業務銷售成長,且進一步觀察2021年以來至今年第一季綠色能源業務合計貢獻獲利2,542萬元,有效創造集團良好營運現金流及主要營運成長業務。對於換董理由,文中也點出,原希冀憑藉張建智豐富財務相關經驗,客觀數據化精進集團經營能力與發揮執行策略成果,以張建智主掌中國金屬建材業務佔集團營收比重約3成,近年中國業務營運管理經營效益不彰,造成2022年虧損5,406萬元、2023年虧損8,813萬元,對於中國金屬建材業務無法獲得即時充分透明,且過去3年每年皆被主管機關發內控缺失函,全然視控股公司與大陸事業體遵循內控制度與公司治理如無物。展望桓鼎集團下一步,莊宏偉表示將調整精進金屬建材整體業務體質,全力衝刺綠色能源業務動能,提供客戶新世代儲能用能解決方案定位,有機會於今年底前陸續取得歐洲IEC、日本JIS安規認證申請,助力帶動儲能牆銷售逐步放量,同步爭取與電動車充電站營運商、充電樁設備商、外銷區域經銷商、表後儲能/光儲方案商等洽談業務合作機會,以開創集團未來營運新格局。
公司治理史「蒙羞罕例」!中福改選後公司派竟無視投保中心異議 立馬剝奪1董事2獨董權利
老牌紡織廠中福國際(1435)在今年6月上演股東會主席台上空無一人的流會鬧劇之後,由股東翁弘林等共20人提出並於8月2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暨全面改選董事,但會中以股東指派代表人身份出席的一位律師,竟然違背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規定,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剝奪當選董事的創辦人家族成員暨前董事長黃立中、以及二位獨立董事楊智閔、江嘉芸接觸公司財務、業務資料等基本董事權利。雖遭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簡稱投保中心)二次發言嚴正表示異議「不符公司法」、現場股東義憤填膺,主席翁弘林及司儀仍強行表決、宣布通過此案,涉及違法之舉實為罕見,應為我國公司治理史上公司經營權之爭的首例。CTWANT記者於中福股臨會後,採訪投保中心出席代表,對方說將會與公司研議此案後續處理方式;大股東黃立中則跟記者說,一切將委由律師處理。今天新選出的獨立董事江嘉芸律師則表示,「中福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章程要成立審計委員會,組成成員就是四位獨立董事,而審計委員會存在目的就是要審視中福公司財務、審閱財報等事項,竟然用臨時動議不讓獨立董事接觸財務、營運資訊,完全違背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規定,更是在剝奪股東權益。」「主席及司儀藐視法律規定、無視投保中心異議跟在場股東抗議,董事長陳建竟然還附議,硬是強行表決通過如此荒謬絕倫的剝奪董事、獨董應有合法監督公司權利的議案,這種蠻橫作法在場股東看了都搖頭!」江嘉芸說。江嘉芸律師不僅於股臨會中發言,要求立即暫停此臨時動議表決案,未獲主席裁示討論,就連投保中心兩度提出異議,仍然遭到置之不理,司儀仍是宣布投票表決、開票與通過此案。「刻意剝奪特定的三位董事(含獨董)由《公司法》、《證交法》等所賦予的董事權利,不敢讓除了公司派人馬以外的董事、獨董查看公司財務、營運資訊,翁弘林、陳建等公司派股東究竟在害怕什麼?合理懷疑是否有不可告人的違法情事?這種作法很明顯就要規避董事、獨董對公司的合法監督權利,將會向金管會、證交所等主管機關陳情檢舉,也會請投保中心協助,維護股東權益。」江嘉芸律師說。投保代表二度發言,對於投票表決「全面禁止」特定的三名董事、獨董接觸公司業務財務文件等權利,表示不符公司法,請股臨會主席再次思考、謹慎、妥適行事;但未獲主席說明。(圖/周志龍攝)「提案要進行臨時動議、剝奪董事查閱公司財務等董事權益的那位股東身份其實是名律師,跟台上擔任司儀的律師,兩個人就是同一家事務所的,在場的股東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們在搞什麼,就是不要讓他們公司派以外的人進入公司董事會,去調查可能的弊端弊案,陳建、翁弘林一夥人從111年接管公司以後,花了那麼多中福的錢,但錢都去了哪裡?流進誰的口袋?為什麼不敢讓股東選出來的董事、獨董去查?裡面是不是一攤爛賬?吃相真的太難看,瞎搞公司,董事長陳建應該出來承擔責任!」一位不具名的小股東氣憤地表示。今天的中福股臨會由股東翁弘林擔任主席,上午九時,司儀宣布開會,立即有出席股東提出「會議程序問題」,表示係依內政部的規定提出發問,但司儀仍繼續公布出席股東權數……將進行董事選舉投票……。台上主席也未發言做任何裁示,現場遂出現雙聲道發言聲音,小股東繼續吶喊嘶吼著「還未經討論,會議召開是違法的」「請制止司儀,不應代表主席發言」「主席不可以置之不理」「不可以阻止股東發言」……。司儀繼續說「股東投票時間還有一分半!」約九點七分,司儀宣布開始計票,場中股東仍繼續發言表示抗議,並對主席喊話,「主席為何不主持會議程序,請主席處理我剛剛提出的會議問題」「請暫停會議」「請封存票匭」。同時有股東拿著手機拍攝計票過程,遭到八名身形高壯的工作人員圍堵,該股東則抗議說「請勿有肢體接觸,請勿額外衍生司法案件」,並求助現場出席的投保中心代表說,「請投保中心幫忙股東,維護股東權益」。令人矚目的是,中福公司創辦家族元老、黃家大姊黃小茜今日也到場出席股東臨時會,對於議案表達「臨時動議通過這樣的限制,簡直是不可思議、匪夷所思!今日終於見識到公司派的經營目的,你們到底在怕什麼?一個非常績優、老牌的紡織公司,擁有大筆的資產,你們不光明正大、好好經營,搞到今天這個地步,自從接手以後一事無成,把公司現金全部掏光,所有的行為都在往下市的路上走,身為大股東,本人是原始股東,我沒有賣過一股股票,你有善盡經營者責任嗎?你到底要的是什麼!」一名中福股東以先前改選董事的計票遭法院調查後須重新選舉為由,持手機拍攝開票作業加以監督,而遭公司工作人員圍堵。(圖/周志龍攝)此次董事會全面改選,四名當選董事為公司派、持股1%以上股東「陳建」提名的力大資本、現任中福董事長陳建、現任中福總經理陸榮木與蔡沛珊(法律事務所資深法務主任)與中福整合行銷提名的中福創辦家族元老、中福前董事長黃立中。四名當選獨立董事則為大股東「陳建提名」的高榮志律師、吳進成會計師,以及持股1%以上股東「黃立中」提名的楊智閔(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江嘉芸律師。中福八名董事席次中,公司派取得三席董事、二席獨立董事共五席;「創辦家族派」黃立中一方則取得一席董事、二席獨立董事共三席。9點40分,司儀宣布董事、獨董當選名單之後,即有股東提議要將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限制案,分割為「董事力大資本法派陳建、陸榮木、蔡沛珊;獨董高榮志、吳進成」、「董事中整公司法派黃立中、獨立董事楊智閔、江嘉芸」兩組,公司派有部分股東針對解除競業禁止議案,對「陳建」組投下贊成票,對「黃立中」組的競業禁止案件投下反對票,最後「黃立中」組未通過解除競業禁止案。之後馬上就有股東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剝奪新任董事黃立中、獨立董事楊智閔、獨立董事江嘉芸接觸公司財務、營運等資料的權利之外,還要求董事會盡快召集股東會解任這三人的董事、獨立董事資格,公司派以超過50%出席股權「贊成」而通過以上三項議案。最後,以56%出席股權「同意」通過「散會」的臨時動議案,於11點05分宣布散會。
「誰來救我?」保安值夜班猝死 生前曾在群組求救…家屬控公司冷處理
大陸廣東一名33歲的保安近日值夜班時猝死在廁所。死者妹妹表示,哥哥出事時曾在工作群組求救,但沒有及時被人發現,而與哥哥簽署勞動合同、發放工資的分別是東莞一間保安公司的兩家分公司,但相關公司尚未給胞兄認定工亡,也沒有給出具體的解決方案。目前,東莞市相關部門已經介入調解。《極目新聞》報導,死者家屬曾女士17日透露,她是湖南人,哥哥今年33歲,幾個月前才進入廣東一家保安公司打工,後來被分配到該公司在廣州增城的一個項目部工作。工作時間為兩班倒,白班為早晨7時至晚上7時,夜班為晚上7時至次日早晨7時,每月工資4000元。8月3日上午,曾女士接到廣州公安的電話,得知哥哥在值夜班期間突然身亡。曾女提供的聊天記錄截圖顯示,3日早晨5時30分許,她哥哥在工作群裡發語音稱「救命啊,出事了,我在廁所,誰來救救我?」約40分鐘後,保安公司的工作人員發現有人在一樓廁所求救,但趕過去時,人已經沒有了氣息。據廣州公安提供的死亡證明顯示,曾女哥哥死亡原因為猝死。令家人不理解的是,死者是值夜班期間去世的,認為公司應該申請工亡,並給予應有的補償。然而事發多日,涉事保安公司一直沒有給家屬一個明確的解決方案,也尚未認定是工亡。報導指出,此事與廣東龍翔衛士保安服務有限公司有關,該公司總部位於東莞市寮步鎮,在東莞市大朗鎮、惠州市仲愷高新區還有兩家分公司。入職時,曾女哥哥與惠州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工資由大朗鎮的分公司發放。天眼查顯示,三家公司的最終受益人,均為廣東龍翔衛士保安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廣東龍翔衛士惠州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目前他們正前往政府部門與家屬協調此事,其他情況不便透露。東莞相關部門透露,因當事人簽署勞動合同的公司以及去世地點均不在本地,各項材料也需要協調後進一步核實,加上當事人簽合同的公司屬於派出公司,情況確實較為複雜,目前工作人員還在協調。
輝達高雄設超級電腦Taipei 1用電量超標? 經長:有其他方法滿足AI中心用電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9日表示,因為電網瓶頸,數據中心申請用電量5MW以上,若設在桃園以北,一律不核准供電,喊話科技業要到接近電源的地方發展,引發業界議論;經濟部長郭智輝12日被記者問到北部將難以設置AI中心時,他表示,「AI中心所需求的電,我們都有很多方法來滿足他,不見得一定要靠現在電網的電,有其他好的方法去滿足他的用電需求。」事實上,像是輝達在高雄設置的超級電腦「Taipei 1」,用電量約7.68MW,就超過5MW的標準,是否會影響接下來各廠商的布局,像是EUV大廠ASML(艾司摩爾)啟動在台最大投資案,就是在新北林口新建廠區,預計最快2026年啟用。其他還有廣達、研華和其他AI相關供應鏈廠商都要在林口等地設廠,若加上微軟、亞馬遜、輝達培植的AI新創基地,將串連出台灣最強的AI製造黃金廊道,但若供電出問題,相關投資都可能取消,或是將團隊拆分到其他地方,增加經營成本。郭智輝12日率領各單位長官出席經濟部「中元祈福祭典」活動,接受媒體訪問時,有記者詢問廠商最近有沒有在北部建設AI中心的規畫,郭智輝表示,「當然有啊」,他表示「AI中心所需求的電,我們都有很多方法來滿足他,不見得一定要靠現在的電網的電,有其他好的方法去滿足他的用電需求。」媒體也追問什麼情況下10月電價可能調漲,他表示,若民眾都希望不漲價,就要請立法院同意千億元的補助,若立院同意,我們大概就不會漲價,否則台電和中油虧損都超過公司法規定,這非常危險;他呼籲國會支持補助,如此漲價機率就不高。
23年纏訟落幕!台北市「十連霸議員」陳政忠入獄 相擁親友不捨告別
台北市無黨籍的「十連霸議員」陳政忠,於1997年間被指控指示員工利用228個人頭帳戶替上市公司宏福建設護盤炒股,並涉嫌公告不實增資說明書,將募集來的55億元資金挪作他用。這起案件歷經23年的纏訟,最終在今年7月塵埃落定,陳政忠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陳政忠於6日中午12時左右前往北檢報到發監執行,當天,其頭戴白色鴨舌帽,臉上掛著口罩,身穿短袖POLO衫、長褲、休閒鞋,一身輕便裝扮現身,然而,神情顯得十分落寞,在椅子上等待辦理相關手續,與前來送行的親友相擁告別,現場氣氛顯得沉重。陳政忠在政壇上的十連霸成就曾令其風光一時,但最終難逃法網,被指控在1997年利用人頭帳戶進行炒股,並以不實資訊誤導投資人,違反《證券交易法》和《公司法》,案件經歷長達23年的司法程序,陳政忠最終無法逃脫法律制裁,被判入獄服刑6年。
三民書局遺產戰!弟控兄擅自解約領走3173萬保險金 三審敗訴確定免還
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過世,引爆遺產爭奪戰!接手公司的次子劉仲傑,認為父親生前借用大哥劉仲文名義申設帳戶投保,但大哥卻在父親過世後,擅自解除保險契約領走3173萬餘元,提告要求大哥返還這筆錢。但最高法院認定,三民書局無法證明劉仲文是被「借名投保」且擅自領走款項,判決敗訴確定。三民書局於1953年創立,由劉振強3人集資5000元成立,取「三個小民」創辦之意,命名為「三民」,書局早期設在北市衡陽路,後搬至重慶南路,有重慶南路和復興北路分店及網路書店,三民事業體包括三民書局、東大、弘雅、偉強等公司法人。劉振強次子、現任三民書局負責人劉仲傑表示,父親因資金調度,借用大哥劉仲文名義申設帳戶投保,以大哥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並使用帳戶資金繳納保險費。但父親過世後,2017年2月9日大哥未經三民書局同意,擅自變更帳戶印章並補發存摺,陸續將保險契約解約,領走3173萬248元據為己有,侵害書局財產權,提告要求大哥還錢。一審及二審認定,三民事業體之資金調度,全憑劉振強個人意思,劉振強沒有各公司財務及人事獨立的觀念,縱使三民書局會計曾繳保險費,亦不能證明錢是劉振強繳付,判三民書局敗訴,劉仲文不須還錢,劉仲傑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定讞。
入職新工作10天 財務經理「還沒領工資」竟要賠58萬…原因曝光
大陸北京市一名高學歷並有豐富工作經驗的財務管理人員,先前被一家小微企業看重,獲招聘擔任該公司的財務經理。沒想到,該名財務經理剛入職10天,就遭遇了電信詐騙,導致公司損失近百萬元,工資還沒到手,卻要賠償幾十萬元的損失。雙方上訴至法院,判決近日出爐了。綜合陸媒報導,宋汝(化名)入職某間公司擔任財務經理一職,第10天公司的人力資源主管收到了一封自稱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駱某」發送的電子郵件,對方在內容要求其整理一份公司的最新人員名單,名單需註明員工的姓名、職務和聯繫方式,並發送至指定電子信箱。之後,駱某要求人力主管馬上聯繫財務經理宋汝,讓對方添加QQ群,有相關工作安排。加入指定QQ群後,宋汝發現群裡只有駱某和某項業務的負責人「陳某」,2人在QQ群中溝通合同的簽訂、保證金退還等工作,並依照對方指示發送了公司帳戶餘額的截圖,隨後從公司的帳戶上向指定帳號轉賬85.8萬。直到被移出群組,宋汝才意識到自己可能遭遇詐騙。公司認為,宋汝作為有超過10年財務從業經驗的專業人員,未能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應就此負主要責任。宋汝則認為,其不應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公司的財務制度存在漏洞,其工作獲取的收益歸於公司,相應的職務風險和損失也應當由公司承擔。法院認為,宋汝在入職該公司之前,具有超過10年的財務工作從業經歷,在入職公司後擔任公司的財務經理,故從財務工作的專業性、嚴謹性,以及工作職責和風險防範能力的角度來看,宋汝均應高於公司的一般財務人員及其他員工,對電信詐騙等財務工作風險也應有更高的警惕性和注意義務。法院考量勞動關係的從屬性特徵、宋汝的過錯程度和收入水平,以及公司的財務崗位設置不合理、管理不規範等情況,認定宋汝應承擔一定比例的損失賠償責任,並酌情判決其向公司賠償人民幣12.87萬元(約新台幣58萬元)。宋汝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原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凱米後彰縣進行補助 泡水車即日開放申請慰助金
凱米颱風過境造成彰化縣傳出淹水災情,不少汽、機車也成了泡水車,彰化縣政府民政處自治行政科今天宣布,為了減輕民眾車輛因風災受損的維修費用和損害負擔,提供現金慰助,符合條件者,汽車每輛最高2萬元的慰助,機車每部最高2千元。 彰化縣政府民政處自治行政科2日宣布,為了減輕民眾車輛因風災受損的維修費用和損害負擔,即日起開放民眾申請現金慰助。(圖/彰化縣政府提供/中國時報孫英哲彰化傳真)這次風災因適逢天文大潮,彰化縣內沿海鄉鎮及堤岸周遭區域紛傳淹水災情,民眾住家財物泡水受損,停放家門前及路旁的車輛也紛傳災情。彰縣府民政處今天指出,即日起至8月31日,民眾只要檢附申請書、車輛泡水災損證明照片、因車輛泡水致生重大損失之證明文件,即可申請現金慰助。申請者需攜帶相關證明至車輛所有人戶籍或設籍所在地的公所辦理,泡水受損的車輛將依據實際受損金額進行慰助,汽車的部分每輛最高2萬元的慰助,機車則是每部最高2千元,每輛車輛僅限申請1次。只要是設籍彰化縣,且擁有汽、機車行車執照的自然人或公司法人、團體,於凱米颱風期間因車輛泡水發生損失,皆可依照《彰化縣政府慰助凱米颱風泡水車輛實施計畫》提出申請,相關申請表格可至彰縣府民政處網站下載。除現金慰助外,民眾也可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的牌照稅。地方稅務局指出,民眾持有之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因此次風災泡水損壞,致不堪使用,車主可先向車子登記所在縣市的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登記,該局會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牌照稅。
指標性判決!八仙塵爆致15死484傷 八仙樂園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2015年新北市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粉塵爆炸案釀15死、484傷,主辦派對的「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已於2023年7月刑滿出獄。民事部分,最高法院民事第8庭26日就3件求償做出判決,確認八仙公司並非單純提供場所,因此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未來被害人的求償訴訟,都將依這個法律見解裁判。據《中央社》報導,瑞博國際、玩色創意於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舉辦「彩色派對」活動,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84人輕重傷。其中,楊姓被害人、王姓被害人、林姓被害人分別提起求償訴訟。3案於一、二審均認定瑞博、玩色及負責人呂忠吉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呂忠吉、瑞博、玩色未上訴而確定。過去審理八仙塵爆求償案時,民事一、二審大多認定呂忠吉及其兩間公司玩色創意、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均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但八仙僅出租場地,時任董座陳柏廷等人分別因無義務確保活動安全、避免塵爆發生等理由,不必賠償。最高法院新聞資料指出,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目的,在於消費者處於弱勢或欠缺專業知識、技術等,確保消費者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提供服務的性質。新聞資料指出,派對活動區域位在八仙樂園最內側,活動部分時間與八仙樂園營業時間重疊,且八仙公司也印製午後優惠票與活動票券組合商品,客觀上得認定是由身為遊樂業經營者八仙公司所提供,並與其經營事項具密切關係的活動。意即,八仙公司雖與瑞博國際簽訂租賃契約,然八仙把部分場地租給瑞博國際舉辦彩色派對,仍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承審合議庭認為,塵爆事故的危險源縱非八仙公司所直接製造、開啟,但八仙公司較能監督、控制或預防,當承擔消費者的不幸損害,因此八仙公司應依消保法規定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楊男部分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合議庭另指出,消保法第7條第3項但書規定,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王女、林女的部分,二審均未詳細調查,有法律適用不明確的違誤,因此王女、林女的部分均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至於楊男上訴主張時任八仙公司董事長陳柏廷、負責噴灑彩粉的沈姓工讀生、盧姓志工應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合議庭維持二審見解,認定陳無執行職務違背法令,致被害人受損害,沈男、盧男則未能預見會發生塵爆,此部分駁回上訴確定。此外,由於被害人向八仙公司陳慧穎請求損害賠償的時效,最高法院民事庭有法律見解歧異,因此提案民事大法庭審理,今天也做出裁定。民事大法庭認為,被害人對陳慧穎的請求權應比照民法2年的時效,而非比照公司法15年的時效;據此楊男、林女超過時效,陳慧穎免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確定。
北市健身房59Fitness突歇業 會員登記退款破百萬
台北市大安區「59Fitness客制化運動空間」7月突然公告將於月底結束營業,業者稱目前登記退款會員63人、金額逾111萬元,台北市法務局22日發布消費警訊,提醒消費者可至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或向業者申請換約。業者表示,因有心人士惡意中傷,學員無預警大量退費、退課,導致資金周轉困難,只好結束6年多來的營業。59Fitness客制化運動空間營運公司「數字進化公司」7月9日向台北市商業處辦解散登記,業者12日於臉書發文表示,因有心人士惡意中傷,操作學員無預警大量退費、退課,一時資金周轉困難,無奈且痛心情形下,宣布結束6年多來的營業。法務局昨表示,為釐清案情,經北市體育局、勞動局會同消保官請業者說明,業者稱目前登記退款會員63人、堂數793堂,金額逾111萬元。業者指出,健身房販售的教練課程,付款方式採刷卡及現金無資融信貸,刷卡購課由凱基銀行收單,第3方為乙禾網絡有限公司,現址8月將由全創適能有限公司「植健身Fit Plant Gym」承租,植健身已公告課程轉換方案,受理至9月30日止。消保官潘宏政提醒,業者為提出多種解決爭議途徑,提供其他業者課程轉換方案,但會員仍可考量自身情況是否同意接受,若不接受新課程換約方案,以刷卡方式購課者,可洽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如後續消費者提出爭議帳款申請,業者應協助提供殘值證明等相關資料。他說,數字進化公司已辦解散登記,依《公司法》第24條規定,公司應行清算,故業者日後辦清算程序,依清算結果處理。
台智光案!北市議員陳重文圖利321萬「繼續羈押」 北市社會局:受議員高度關心未簽約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施壓北市社會局施作公托監視器系統,讓台智光辦理建置案,從中圖得不法利益321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19)日依圖利、偽造文書、業務侵占、公司法、商業會計法起訴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與妻子白惠萍等4人,而台北地院也於下午開接押庭,裁定陳重文繼續羈押禁見,稍後將把他送回看守所。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公托建置監視器系統一案確實受陳重文高度關心,然台智光事件爆發後,社會局有疑慮,暫時未與台智光公司簽約。檢方認定陳重大圖利321萬元,依貪污圖利、業務侵占等罪嫌將他起訴,全案下午移審台北地院後,法官立即召開接押,庭後裁定陳重文繼續羈押禁見;李嘉豪部分現在才要開庭,稍晚才會決定羈押或交保。據《自由時報》引述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說法,「台北市社會局公托機構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係因陸續發生托嬰中心監視影像保存不當導致兒保案件調查受阻。另外,社會局也指出,為回應家長期待,且於托嬰中心兒保案件調查時能還原現場狀況,研議從公托機構開始建置,且衛生福利部2023年12月也開始針對全國公私立托嬰中心研議雲端儲存監視影像的技術設備及運用管理,今年4月26日預告修正「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五條之一,預計將雲端儲存影像資料入法,以利證據保全。姚淑文不諱言,本案確實受陳重文高度關心,社會局本於政策需求辦理,原依2011年台北市政府簽訂之「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擬委託台智光公司進行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工程,但台智光事件爆發後,社會局有疑慮,暫時未與台智光公司簽約。姚淑文表示,若後續產生相關爭議也將交由司法處理,期間配合檢調調查,盼司法勿枉勿縱。回顧案件始末,台灣智慧光網的母公司台通光電,是股票上市公司,兩家公司負責人均為李慶煌,台智光公司於2011年和台北市府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簡稱台北市光纖BOT案,台智光負責建置台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期間市府所屬機關就可租用網路服務部分,優先選擇台智光。不過陳重文插手北市府公家機關監視系統標案,相中台智光的光纖網路有競爭優勢,於是先利用議員職權,涉施壓台北市府會局決定依台北市光纖BOT案架構,委請台智光建置轄下各公立托兒所監視系統雲端。陳重文找來共犯康立錡掛名負責人,2023年7月共同成立立錡雲端公司,要台智光向立錡公司採購公托監視系統雲端所需監視器與相關硬體設備,總價1081萬餘元,再轉包給康男獨資的維鑛公司去履約,身為立錡實際負責人的陳重文,涉從中圖利自己不法利益達321萬餘元。
私校AI招生術3/聽完黃仁勳演講陷入就業焦慮? 科技大老:免驚!重要的是應用
一位台大女學生看完黃仁勳介紹人工智慧AI發展後,在網路上發文,對自己未來陷入迷惘,擔心文科會被淘汰而陷入「就業焦慮」,引起不少共鳴,網友憂「文法商全死!」果真如此?CTWANT記者採訪黃仁勳與其他業者,加上近期眾多學者的說法,答案是「免驚」,因為AI的全面應用,需要懂得使用AI的各領域人才,國科會更加碼喊出一年要培育5000名AI人才。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6月訪台,多次提到台灣擁有豐富的人才、出色的技術和良好的職業道德,「這是一個美好的地方,我期待在這裡擴展我們的基地,為我們的員工建立一個美麗的總部。」並在未來五年內招聘一千名員工,包括晶片設計師、系統設計師、軟體工程師和AI研究人員,「我們的AI研究實驗室與大學合作,進行一些具有突破性的研究。」記者問當他的員工需要什麼樣的特質?黃仁勳說,他欣賞勇敢做出改變、有決心的人,如果想當「輝達人」,「應該在學校盡力學習,像是數學、科學、電腦科學、電機工程很重要,」不過輝達也在很多領域尋找人才,例如商業、行銷等,「個性方面的話是樂觀,喜歡與他人合作。」他的這席話,鬆動了外界對科技廠用人「重理工、輕人文」的印象。每年的大學就業博覽會,總是以電子產業區最熱鬧。(圖/黃威彬攝)在AI浪潮下,104人力銀行在6月26日公布的最新薪資大數據,今年平均月薪為4.7萬,年增5.4%,創下10年新高,但細看63個產業中,月薪低於整體平均4.7萬元的產業有40個,占整體三分之二,呈現高薪者少、低薪者多的「金字塔型」結構;最高薪的「電腦及消費性電子製造業」為6萬元,比最低薪的「社會福利服務業」高出2.2萬元,薪資幾乎1人抵2人。這數據看起來,似乎還是證實了台灣人要賺錢,就要往理工方面走,其他文史科系畢業、或服務業等可能只有低薪工作可以選,導致不少家長和學子在選擇志願時,很難根據興趣放手一搏,這也導致台灣重心非理工科系的學校常被輕視。曾擔任Google公司亞洲硬體總監的桃園市長張善政,在6月18日宣布攜手微軟和元智大學開辦免費的中小企業AI應用及資訊安全課程的活動上提到,學生們擔憂不唸理工科系就很難找工作這事是「多慮了」,因為人工智慧不是資訊單一科系要專精,現在講究的是擴大應用,任何領域、包括文學院都有發揮的空間。瑞磁生物科技集團ABC-KY (6598)創辦人何重人也跟CTWANT記者說,現在已經是AI時代,很多事情都可交由電腦代勞,所以年輕人需要的,反而是跨界、多領域學習的能力。今年在雲嘉南舉辦的就業博覽會,也出現「AI智慧面試官」。(圖/報系資料照)臺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教育部政次葉丙成也在自己的臉書以「AI當道,該為此感到焦慮嗎?」為題指出,AI應該分成兩個層面來看,一種是研發 AI 相關技術,包括軟、硬體的人,另一種則是能使用AI在自己場域做出厲害作品的人,研發科技的是少數,但善用這科技創造出價值的人是多數。葉丙成說,像是做行銷的人能用 AI創造厲害的文案,公司法務可善用AI來找出合約的問題,做教育的人用來設計教案,職場的人可幫自己做簡報等,在文化、商業、人文、金融、藝術、建築、土木、醫療各個領域,只要是能善用 AI把事情做得更好的人,都是有價值的人。「與其擔心自己的孩子現在應該要提早學什麼、做什麼,以後才能成為 AI 研發工程師,這就讓孩子自己的興趣去決定吧,」不如先讓自己成為願意開始使用AI做事的人。葉丙成說。和碩董事長童子賢跟CTWANT記者說,大家不用擔心AI會搶走工作,之前有個醫生問他,AI發展這麼快會不會讓他失業,但AI就是一個好幫手,「就如同微波爐、洗衣機、電鍋在家裡,好的機械能輔佐你」他笑說,「就像我太太,有了這些工具幫忙把家事很快做好後,他就有空閒時間管理我家那隻貓、剩下的時間就在管理我。」現在連苗栗的小學生都在上「AI主播報新聞」課程。(圖/報系資料照)台灣微軟公共暨法律事務部總經理施立成也表示,不是只有學資訊系學生才能在AI領域找到一席之地,人文、社會科學也在AI倫理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希望透過資訊力聯盟平台,讓對數位轉型、AI有興趣的學生或中小企業員工,簡單接觸到AI資訊和技術,激發自己潛能,在各領域發光發熱。國科會主委吳誠文表示,接下來AI產業會有非常多元的人才需求,比如發展AI的基本理論、演算法,以及背後相關的半導體硬體架構等,各行各業在使用AI時,也要有人熟悉、了解如何應用相關工具,以提升各行各業發展效率,所以國科會將盡力推動人才培育,在預算允許的範圍內,目標每年培育4000至5000名AI相關人才。
泰籍辣妹大鬧台北101 警一看護照…真實身分曝光「是男的」
一名身材火辣的泰籍女子日前在台北101的小CK專櫃(CHARLES&KEITH)情緒失控,不僅用手和背包將架上商品全掃到地面,還作勢攻擊店員,最後遭到警方強制送醫。如今該女子的身分曝光,原來真實性別是男的,讓人跌破眼鏡。事情發生在6月30日,該名泰籍女子身穿粉色洋裝到台北101逛街,不知為何突然情緒失控,在小CK店內砸店,將商品全掃在地上,甚至用泰文對著店元咆哮、作勢毆打,保全立刻趕來制止並報警,警方按《警執法》19條1項1款「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依法管束,強制送醫,所幸店內無人受傷。該名泰籍人士遭警方強制送醫。(圖/翻攝自Threads)初步了解,該名女子為泰國籍,礙於語言不通,加上她身上沒有證件,暫時難以確認身分。至於業者損失,經店員初步清點後,確認2副價值共新台幣5000多元的眼鏡遭損毀,目前已向總公司法務部回報,以確認是否提告。據《三立新聞》報導,當天泰籍女子的台灣友人,曾拿一本護照給派出所員警,警方一看才發現,原來該名女子是「男性」,只是進一步想詢問相關資訊時,友人表示只認識對方幾天,也不清楚其他個資。由於101及小CK都沒有向警方報案,且人尚在醫院治療,警方後續不會將他帶往移民署按壓指紋。移民署則表示,該名泰籍人士以合法身分來台,目前仍是合法停留,在期限內出院後,將任由他自行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