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展文
」發文傳遞思夫之情 陳珮騏:深信柯文哲不知簽公展文有罪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爭議案,遭羈押禁見。妻子陳佩琪8日發文傳遞思夫之情,強調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只簽公展文,該不該給容積、給多少交給專業的委員會決定,深信柯文哲不知道簽公展文會有罪,直言「若知道簽下去就是五年以上的牢獄之災,怎麼會簽呢?」陳佩琪指出,今年五月中開始出現柯文哲當市長的招商成績被說成圖利的新聞,引她一陣擔憂,但柯總是笑其愛想又愛操煩,不過看著她的憂心,柯也會把京華城的原委說給她聽。她回憶起九月八日濟南路活動上所講的一段話,「京華城是他指派的專案經理人主持數次會議後大家共同決定給的容積率,最後結果是主持會議的專案負責人代市長蓋上「甲章」決行(每個到副市長就決行的案件,就由副市長代市長蓋上甲或乙或丙章),過程中市長尊重專業經理人且委員一個都不認識,試問這樣犯了什麼罪?針對外界質疑說,有些委員是柯文哲之前認識的,質疑他說謊,陳佩琪澄清,這只是抓他講話的語病而已,他說的意思是那些被找去開會的委員有誰且完全不知情。 既然不知道,自然也無從和他們聯絡或指使,有些委員他先前的確認識,但也是先前就認識的,後來被聘去當專案審查委員,是毫無所悉。至於外界指出,柯文哲明知超過560%容積樓地板面積予京華城改建案涉違背法令,仍令副市長彭振聲主持都委會,用各種手段促成京華城改建案擴增到840%容積樓地板面積。陳佩琪解釋,柯文哲說他「在京華城案中只簽公展文,該不該給容積、給多少交給專業的委員會決定。」交給專案經理人處理的事情,柯到底違背了中央或地方哪條法令?哪條法令說北市府無權給容積率?「有人說他簽了京華城的公展文,就違法了,就有罪了?」陳佩琪進一步指出,這讓她更不解了,若是一個簽下去就是5年以上圖利重罪的公展文,公務體系內為何會層層往上送到市長室構陷市長入罪?自己不相信台北市優秀、資深的公務員會集體法盲到這種程度,送個簽下去就5年徒刑以上的公展文給市長簽。她深信柯文哲不知道簽公展文會有罪,若知道簽下去就是五年以上的牢獄之災,怎麼會簽呢?
嘆氣如今「形單影隻」 陳佩琪信柯文哲不知簽公展文有罪「知道有罪怎會簽」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目前除了遭到北檢羈押外,北檢也於11月29日第9度提訊柯文哲釐清案件經過。而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則在FB發文感嘆,表示自己相信柯文哲不知道簽公展文會面臨五年以上圖利重罪,更認為「如果知道簽下去有罪,怎麼會簽呢?」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於8日在FB粉絲專頁發文,開頭就表示「過往都是和他一起出門活動,該做什麼跟著他就好了,現在只能一人形單影隻出門,獨自一人孤單回到家裡,讓我更想念他了」。陳佩琪在內容中提到,柯文哲近來因京華城案受到諸多質疑,特別是關於是否圖利京華城的指控,讓其感到既憂心又不解。陳佩琪表示,京華城改建案由專案經理人主持多次會議,最後由副市長代市長簽署甲章完成決策。陳佩琪強調,柯文哲在過程中秉持尊重專業的態度,未干預委員會的運作,也對受邀參與審議的委員人選完全不知情。即使有些委員是他過去認識的人,也僅限於早期的工作往來,這些人後來受聘為專案審查委員,柯文哲並不知悉。陳佩琪也援引媒體報導,檢調指控柯文哲明知增加京華城的容積率違反規定,仍促成相關決議,並多次召集都委會,以達成容積率從560%提高至840%的目標。對此,陳佩琪解釋,柯文哲在此案中僅簽署了一份公展文,而非親自介入調整容積率。陳佩琪也解釋,公展文是一種程序性文件,內容為將專案細節交付公開展示,讓市民與利益相關者表達意見。簽署公展文並不涉及具體的容積率調整決策,也不是市長能單方面決定的事項。陳佩琪強調,京華城案的容積率增減全由專業委員會審查決定,柯文哲未參與其中。他也質疑,若簽署公展文本身就是違法,為何市府內部會層層審核通過並呈送至市長室?陳佩琪也相信,台北市的公務體系不可能集體忽略法律,若真是重大違法行為,市府不可能允許文件一路送至市長簽署。陳佩琪表示「我深信他不知道簽公展文會有罪,若知道簽下去就是五年以上的牢獄之災,怎麼會簽呢?」,也提到柯文哲曾向其解釋,京華城案的公展時間為一個月,期間未有議員或居民提出反對意見,這讓柯文哲認為程序合法。陳佩琪也補充,外界對京華城案的指控,例如認為柯文哲「用各種手段」推動改建,完全缺乏具體證據支撐,這些說法讓陳佩琪感到難以接受。
新北市社會宅超標4.5萬戶遭批「魚目混珠」 新北市府:「願多做還不行?」
年底選舉將近,近期社宅規劃進度掀起新北市府與營建署隔空交戰。營建署指市府所報都更分回案件未符合社宅個案達成原則,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林佳龍也跟著抨擊新北市社宅規劃是0、沒有聽過「多元規劃」流於空話。新北市政府今(31)日也發出新聞稿強調,新北透過多元取得方式增量,公展文件均載明「社宅用地」等文字,全數上網公開,「不懂哪裡有問題,願意多做還不行?」有關新北市府近期表示透過容積獎勵捐贈取得457戶、透過都更分回取得678戶,並請營建署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納入都更分回及容積獎勵取得社宅數量,營建署表示,「社會住宅興辦計畫」8年20萬戶為社宅興辦目標,其中透過都更分回或容獎捐贈等方式取得社會住宅,與政府直接興建方式不同,因此以案件「取得建築執照開工」視為達成。營建署也說,新北市府所報都更分回等案件,部分仍在都市計畫階段,除不符合行政院核定之達成原則,亦容易遭外界質疑社宅成果有魚目混珠。由於新泰塭仔圳、新店十四張站B單元區、蘆南、蘆北、土城彈藥庫、土城暫緩發展區、中和灰磘等7處整開區規劃社福設施用地案件,因尚未真正完成都市計畫,也沒有編列預算,也沒有內政部申辦的項目,也被林佳龍批不實。新北市政府今也做出回應,行政院今年4月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載明新北市目標值為3.3萬戶現已順利達成,如今新北透過多元取得方式增量,讓新北社宅成長至4.5萬戶卻挨批,「不懂哪裡有問題,願意多做還不行?」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局長黃國峰說明,新北社宅的多元取得策略早在內政部110.4.15核定的《新北國土計畫》中揭露(內文第91至92頁處),持續落實執行,並在確定透過容積獎勵捐贈取得457戶、透過都更分回取得678戶,陸續函請營建署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納入數量,然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以「政府主導興辦」的邏輯設計,要求填報工程上網日期、工程決標日期等「只有公共工程才會有」的資料,並以「必須提報社會住宅興辦事業計畫」為由,未予同意新北市更新社宅數據。黃國峰指出,新北市多元取得的社宅恐怕只有等到落成啟用後才可能被載入,「不過就算中央的系統不登載,新北的社宅數量仍然是實實在在正在成長,社宅的統計數據沒有實質意義,蓋得出來、讓市民看得到、用得到,才是真的。」黃國峰補充說,新泰塭仔圳、新店十四張站B單元區、蘆南、蘆北、土城彈藥庫、土城暫緩發展區、中和灰磘等已規劃社福設施用地的7處整開區,其中新泰塭仔圳經內政部審竣後發佈實施,並已著手進行可行性研究,而其餘已送內政部審議,公展文件之內文均載明「社宅用地」等文字,全數上網公開,可受公評,卻無端惹來不規劃社宅、數量不確實等指控,打擊基層同仁兢兢業業為新北擘劃未來的熱誠與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