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姓名
」 酒駕 累犯 虐童 姓名 幼兒園台中7月大女嬰休克亡!保母涉「非法收托」 社會局回應了
台中市沙鹿區今(10)日傳出一名7個月大女嬰因疑似痰咳卡痰導致休克,送醫急救後不治的消息。警方表示,上午於11時40分接獲通報,有女嬰休克、失去呼吸心跳,立即派員趕赴現場,但經送醫急救,女嬰仍於13時30分宣告不治。當局已依規定通報社會局,並將此案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相驗,釐清女嬰的確切死因。清水警方指出,10日上午11時40分許,119通報本分局沙鹿區1名女嬰休克送醫救治,警方趕往了解,該名女嬰於13時30分搶救不治,警方依規定通報社會局,並於調查相關人員及進行現場採證後,報請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相驗以釐清案情。台中市社會局表示,這名女嬰由一位周姓保母照顧。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訪視輔導員前往訪視,經查,該處不是登記收托地址,周姓保母也已在2月份辦理暫停托育,疑違法收托部分,社會局將依相關法規嚴查嚴懲,絕不寬貸。社會局指出,上週曾有民眾檢舉周姓保母在另處龍井區違法收托,居托中心無預警查核,但周姓保母當時以「私人住宅」為由,拒絕訪輔員進入,訪談時則否認收托幼兒,現場也無聽見幼兒聲音,因此本案預計2個月內進行複查。社會局強調,周姓保母為暫停托育狀態,若未辦理恢復即收托,違反《居托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社會局可令其限期改善;若後續追查收托人數達5人以上,將依違法《兒少權法》第82條規定,裁罰6萬元到30萬元罰鍰及公布姓名。社會局還呼籲,合格保母必須向縣市政府登記,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民眾可直接聯繫6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尋求合格保母;若發現非法收托情事,可向社會局檢舉,社會局會持續查察。
國防部幼兒園驚傳2教保員虐童 教育局重罰60萬「公布姓名」
國防部委託實踐大學辦理的中山區某幼兒園驚傳虐童事件,沈姓與鄭姓教保員被檢舉長期對年僅2歲的幼童進行不當管教,包括用膠帶封住孩子的嘴、推打頭部及大聲吼叫,理由僅是幼童吃飯速度過慢。事件曝光後,台北地檢署於昨(9日)正式對沈、鄭兩人提起公訴。而台北市教育局也對兩名教保員處以60萬元罰款,在官方網站上公開兩人的姓名,並終身禁止兩人從事教保工作。台北教育局指出,於2023年8月9日接獲家長陳情通報後,即依調查處理辦法受理並啟動調查程序,於當年11月23日完成調查,經提送本市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認定委員會,認定沈姓與鄭姓教保員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0款認定終身不得聘任為教保服務人員,依教保條例第40條第1款分別裁處最重罰鍰新台幣60萬元,並公布沈姓與鄭姓教保員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於本局「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網站。至於本案是否有「相關人員是否有知悉未通報」及「其他教保服務人員有無不當管教」情事,台北教育局也另組調查小組調查,於今年2月26日完成調查,依法經認定委員會決議,知悉未通報部分,依情節輕重裁處時任園長6萬元罰鍰及3名教職員分別3萬元罰鍰;其他教保人員涉有違反不當對待部分,經調查認定其中1名教保員有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體罰等違法行為,裁處6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且2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另1名教保員接受12小時情緒管理、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餘2名教保員不當管教行為發生時點為2023年3月1日幼照法修前,依法移送社會局續處。台北教育局表示,為維護該園幼生受教權益,提升教保服務品質,教育局於今年3月26日重新甄選承接法人,經非營利幼兒園審議會甄選結果,決議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自今年8月1日承接該園,教育局亦組成專案小組,協助兩法人移交事宜。另涉本案違法事件之教保相關人員皆已離園,教育局同時提供幼生輔導支持方案,面對幼兒園不當對待事件零容忍,積極守護幼兒學習權益。此外,台北教育局同步聯繫「台北市公立及非營利教保服務機構需要協助幼兒專業輔導服務方案(北區)」承辦單位,啟動幼生輔導措施。而需要協助之幼生在家長、園方及輔導方案承辦單位三方合作下,歷經約半年輔導、觀察及心理評估等措施,目前幼生在園學習適應狀況良好。台北教育局說明,事發後教育局亦全面檢討督導及稽查機制,盼能嚴謹防範違法事件之發生,教育局提醒家長如發現機構疑似違法情事,均可透過台北市陳情系統1999向教育局檢舉。
認與沈慶京豪宅飆歌 柯文哲稱財團老闆也是市民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9日表示,自己曾在豪宅「陶朱隱園」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歡唱,當時是總統落選,沈慶京主動邀約解悶,畢竟對自己來說,「財團老闆也是市民」。柯文哲近期捲入京華城高額容積放寬疑雲,京華城負責人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更進一步於29日遭台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沈慶京稍早更指控台北市政府橫跨前市長郝龍斌、柯文哲時期,都有官員向自己索賄,外界譁然。對此,柯文哲呼籲,沈慶京既然都被押了,就應該直接講出是誰索賄,讓檢察官去查。他直言,曾在北市府共事的同仁甚至採訪記者都知道,自己主政時不可能出現「長官說」等用語,一定是要求「依法行政」,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頂多要求速度要快」,他說。柯文哲強調,28日看到沈慶京聲明後,才知道過去主政的北市府疑似有官員向沈慶京索賄,如果自己知道是誰「當時就處理掉」。他重申,當市長這麼多年來,很多這種財團老闆來往,也是市民,唱歌沒有什麼。同遭波及的郝龍斌則怒指,自己擋京華城不合理容積案八年,沈慶京如今還指控自己霸凌,進一步稱官員索賄,請檢調立即調查,自己始終相信真金抹不黑、木炭漂不白,「如果有,就請他公布姓名」,郝龍斌嗆聲。知情人士則向本刊透露,京華城案高達840%容積率實在有違常理,應曉薇是因為與沈家同樣出身軍系,交情不錯,才願意多年緊盯此案。應曉薇仍強調,自己只是接受陳情協助,一切清白經得起檢驗。
北市幼兒園長之子性侵6幼童 毛畯珅合併判刑28年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狼師案,毛畯珅在母親開的幼兒園擔任教保員,2年間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並持有600多部偷拍影片。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毛畯珅涉犯219罪,合併判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2022年至2023年間,爆發負責人暨園長之子毛畯珅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之情事,該園經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裁定已於去年停業。毛畯珅涉犯司法案件部分,今(16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毛畯珅涉犯219罪,合併判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監察院日前表示,行政調查部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定毛畯珅涉性侵害、性騷擾行為屬實,已就行為人之行為及該園負責人違反通報義務責任,分別於2023年9月20日、8月15日處以罰鍰、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並自同年10月1日起廢止設立許可。監察院指出,惟查台北市政府於2024年3月12日發布本案行政調查結果之新聞稿,既已作成公布姓名及機構名稱之行政處分,且該園已於去年停業,新聞稿卻又不對外揭露該園名稱,實有自相矛盾之處,致遭外界誤解兒少權法69條變相包庇加害人。監察院提到,本案後續除將調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台北地檢署於2022年案件發生開始,究有無善盡調查職責,另將一併調查釐清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對於兒少保護事件揭露加害人資訊之標準,以維護公益,俾供所屬及媒體遵循。《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竹縣知名托嬰中心不當虐童 縣府出手了!徹銷優等評鑑、重罰
新竹縣竹北市一間知名托嬰中心竟發生不當對待幼兒事件,新竹縣社會處表示,本案托嬰中心確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項規定,有虐待或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情事屬實,本府將撤銷優等。社會處表示,為維護兒童受照顧權益,先前已依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函請該托嬰中心將事發前30日之監視器畫面,提供社會處保存及查調,並陪同家長於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及假日查看30日之完整監視器內容,確有違反兒童及少年權益福利保障法規定之事實。社會處指出,已主動請新竹縣托嬰協會盤點尚有名額之托嬰中心,並請新竹縣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盤點尚可收托幼兒之保母,協助後續幼兒照顧轉銜,並請該托嬰中心後續將幼兒名單跟初步轉銜的方式,每日更新提供社會處確認;除針對本次案件之托嬰中心,已加強不定期稽查,該托嬰中心之相關機構也一併加強稽查及要求調閱監視錄影資料。社會處已邀專家,儘速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根據查調事實及違法情節輕重,依規予以裁處。依兒童及少年權益福利保障法規定,違反第49條各款情形,托育人員將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且不得再任托育人員;托嬰中心督導不周,且未能提供安全環境,將裁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將命停辦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112年社會處辦理托嬰中心評鑑,已進行更多資訊揭露予以社會大眾,包含提前公告評鑑各項指標,並於公布結果上呈現等第,分別詳列行政管理、教保管理及衛生保健3類之前、均、後標,以供民眾能進行比較與選擇更符合期待之托嬰中心。另,本府評鑑計畫,訂有績優排除原則,本案托嬰中心確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項規定,有虐待或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情事屬實,本府將撤銷優等。社會處強調,為維護幼兒托育安全,營造健康正向之托育環境,請各托嬰中心務必落實督導管理職責,社會處於113年4月11日發函本縣各托嬰中心,提醒按「教保服務人員輔導與管教幼兒注意事項」第10條規定,幼兒於傷害自己或他人或有傷害之虞等情形,方應施以適當之輔導或管教,請各托嬰中心務必督導托育人員於照顧幼兒時,應以正向適切之方式予以耐心溝通,主管人員亦應適時給予協助及指導,避免出現恐造成幼兒不利影響之爭議行為,例如:罰站、大力拖拉幼兒、布巾蓋頭、大聲辱罵或長時間拘束於某一設施等行為。未來,社會處會更加強對托嬰中心的輔導與不定期稽查,也呼籲各托育人員及托嬰中心主管務必落實托育服務責任,提供家長安心的托育環境,讓幼兒身心健康的成長。
「狼師不准報是誤會」媒體傻眼 蔣萬安指標準不明確衛福部回應
北市信義區私立幼兒園發生狼師性侵案件,傳出有家長早就向媒體爆料「有狼師」,但媒體卻擔心報導會被NCC引用兒童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權法)第69條「不得揭露足以辨識兒少身份」重罰,集體噤聲。衛福部昨日第一時間卻指媒體「誤會了」,監察院更揚言會調查北市府疏失(包括未公開狼師姓名),引發輿論群起反彈。針對監察院要查北市府疏失,還說針對幼稚園的名稱,甚至是加害者狼師的全名都應該揭露,媒體今天追問蔣萬安是否會因此主動公布?蔣則表示,兒少權法第69條有規定,北市府會配合監察院的調查,但也很希望監察院、NCC、 衛福部等能夠共同討論出更明確的標準,讓地方政府在第一線執行能夠有更明確的規範來遵循。至於是否會覺得媒體不能報狼師姓名,就是變相保護兇手,而非保護被害者?蔣萬安仍態度很謹慎的回應,指法律有規定,在執行面上,如果能夠共同討論更明確的依循標準,會是更好的作法。他還說,北市府已在盤點,適用法律上,哪些是可以讓中央來共同討論修法,其中一項就是針對兒少權法第六十九條,對於媒體是否可以公佈或報導相關資訊。蔣萬安的說法及媒體反彈,官員可能聽到了。衛福部下午舉行臨時記者會,次長呂建德解釋,衛福部「並未」要求保護加害人隱私,將在一個月內邀請包括媒體代表在內共商兒少權法修法,在修法未完成前,也會先公布媒體報導的「例外」原則。他重申,兒少權法要求媒體基於社會公益,保護已受害或遭遇負面事件兒少隱私,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兒少身份之資訊,但「並未要求保護加害人隱私」。其次,衛福部「理解」媒體身為第四權,應保障大眾知的權益,卻因報導相關案件恐遭裁罰不敢報導,因此會邀集媒體討論,如何兼顧被害人保護及兒少福祉權益。此外,兒少權法已經進入修法諮詢階段,衛福部會考量科技發展、社會變遷,傾聽民意進行修法討論。至於媒體追問,已有媒體因報導兒少案情內容遭開罰,兒少案件的報導界線究竟該如何劃?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說明,《兒少權法》第69條有例外規定,為了進兒少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且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郭彩榕強調,現行規定並未明確規定「行政機關」為何,該例外規定「意思是例外不罰」,如果報導出來之後,地方主管機關「可以去審議」,如符合公共利益就不罰。基於公共利益需求,媒體「應該可以」做適度揭露,但不希望過度揭露,擔心受害者遭受二度傷害,希望媒體報導時秉持對被害人的同理心,但也有媒體擔心官員鼓勵媒體「適度報導」,但報導卻要經過主管機關「審議」才不會被罰,這樣媒體就乾脆別報「才更安全」,也就是現在的狀況。衛福部昨日對外宣示,兒少權法修法「計畫」刪去媒體報導兒少校名、班級的限制,多數媒體沒特別反應,反倒是兒少團體再度群起反對,也引發外界好奇,官員與兒少團體的說法不一致,官員今日說法又回歸保守,甚至還要「媒體自律」,也難怪媒體早對於官員說法變來變去,反應很冷靜。其實,早在北市幼兒園狼師案前,新北市某國中就曾爆發一名國中生持刀傷人案,因加害者是兒少,依法媒體不得公布姓名,當時坊間就已有疑慮,新北市家長更憂心忡忡,呼籲趕快公布是哪所學校的學生,當時連民進黨立委都質疑兒少權法第69條規定太嚴格,直指有礙揭弊。不過,衛福部官員當時態度堅定的反嗆,不能因社群媒體公開兒少身分為理由,就要求媒體也跟進,否則就是「前面的人紅燈右轉、後方車輛也跟進違規」錯誤思考。官員說法言猶在耳,卻僅因北市府幼兒園爆發狼師性侵,又改口媒體不報導兒少案件是「媒體誤會了」,也難怪媒體早已見怪不怪,期盼各部會先統一口徑,提出具體修法草案後,再談論媒體該不該報導,就是怕誤信少數官員口頭保證,又踩到法律紅線。
不忍了!監委主動公布「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嫌犯「毛畯珅」 立案調查北市府有無怠責
台北市信義區一家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驚爆性侵女童,甚至被檢警發現狼師拍了600多部影片,引發各界議論。監察院16日發布新聞稿,稱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公布嫌犯姓名及幼兒園名稱,已立案調查台北市政府有無依法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監察院16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於2022年至2023年間爆發負責人暨園長之子毛姓教保員疑似對十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之情事,該園經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裁定已於2023年停業。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持續追蹤關注該案之發展,並於2024年初受理受害幼童家長之陳情,已立案調查台北市政府有無依法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並就現行依兒少權法69條未公開疑似加害人之資訊前,如何避免類此因資訊封閉而衍生之兒少受害案件進行釐清。調查委員表示,兒少權法第69條立法理由及精神,主要在於避免造成被害兒少身分資訊被識別而曝露其隱私,致造成二度傷害,而非為包庇加害人。此外如為避免加害人有持續侵害之行為,媒體自可依該條第4項規定:如係為增進兒童及少年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且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意即如具有維護兒少最佳利益之公益目的,媒體非不得報導刑事案件之當事人,權責機關可循相關機制逕予把關。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及紀惠容表示,本案「毛畯珅」教保員涉犯司法案件部分,台北地方檢察署已就部分案件偵結起訴,計有7名被害人,部分案件尚在偵查中;另行政調查部分,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定毛畯珅教保員涉性侵害、性騷擾行為屬實,已就行為人之行為及該園負責人違反通報義務責任,分別於2023年9月20日、8月15日處以罰鍰、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並自同年10月1日起廢止設立許可。惟查台北市政府於2024年3月12日發布本案行政調查結果之新聞稿,既已作成公布姓名及機構名稱之行政處分,且該園已於去年停業,新聞稿卻又不對外揭露該園名稱,實有自相矛盾之處,致遭外界誤解兒少權法69條變相包庇加害人。監察院表示,本案後續除將調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台北地檢署於2022年案件發生開始,究有無善盡調查職責,另將一併調查釐清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對於兒少保護事件揭露加害人資訊之標準,以維護公益,俾供所屬及媒體遵循。《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求職網寫「女性尤佳」將挨罰150萬元 全台雇主涉就業歧視112年開罰近千萬
不少人打開求職APP時,常常會看到「女性尤佳」的條件,但在實際上,雇主招募或聘用勞工不得有就業歧視,而根據勞動部統計,112年全台共有43件案件違反就業歧視相關法規,並以性別歧視最多,包括只資遣女性、因懷孕或育兒導致的性別歧視問題等,共開罰625萬元。勞動部日前於官網發布「就業不歧視,職場好共事」一文,指出為保障就業機會平等,《就業服務法》明定禁止性別、年齡、身心障礙等18項就業歧視。而《性別平等工作法》訂有「性別歧視禁止專章」、《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訂有「年齡歧視禁止專章」,明文禁止雇主因性別、年齡因素歧視求職者或受僱者。依勞動部112年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事業單位辦理各項業務多數無性別考量。但從受僱者最近一年(111年9月至112年8月),有遭受就業歧視數據顯示,在職場上遭受性別以外之就業歧視因素,以「年齡」居多,女性占3.9%、男性占4.9%。勞動部也表示,當求職人或受僱者在求職或提供勞動過程中,如果發現雇主有就業歧視的情況,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透過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針對個案事實加以認定。如果就業歧視成立,可以處罰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且公布姓名。另外,勞動部昨(12)日例行業務報告時提到,依據統計,去年(112年)全台共有43件案件違反就業歧視相關法規,其中違反就業服務法有9件、開罰255萬元;違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有2件、開罰40萬元;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則有32件、共開罰625萬元。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主要形式包含召募廣告限制性別,有些會寫著「女性尤佳」,此舉已違反法規規定;也有由於女性勞工懷孕或育兒而有不利對待、雇主資遣只挑女生等性別歧視案件,他也呼籲雇主應「用人唯才」,不應執行與特定工作無關特質的徵才限制,以建構完善友善職場環境。
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竟下架 立委籲衛福部莫讓桃園成查詢漏洞
立法委員陳培瑜、林月琴與桃園市議員許家睿、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於5日開記者會指出在《兒少法》實施過程中,因未有明確規範相關公告姓名裁罰之處理作法,致使桃園市出現將違反《兒少法》之行為人之公告名單下架狀況,呼籲衛福部莫讓桃園市成為查詢漏洞。陳培瑜表示,從去年起就發現「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的行政處分執行情況有漏洞,導致家長查詢不到對兒少不當對待的行為人。除了跨部會之間案件有無法串接的情況,衛福部與各縣市政府的執行情況,也沒有統一的辦法,如目前桃園市自訂規定,不分情節嚴重性,虐待兒少的行為人在公告三年之後,就會全面下架。陳培瑜說,她今年3月質詢中向衛福部強調此嚴重性,要求訂定子法,讓各縣市有明確的公告方式,包含說違法行為及公告的期間;然而直到現在,衛福部仍讓兒少暴露於可能接觸到不當對待的行為人,家長卻無法查詢的風險當中。許家睿指出,去年在質詢桃園市政府的時候,就發現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不適任教保人員,網站上沒有搜尋的功能,每個案件是逐筆公告卻無法作姓名的搜索,不便民眾查詢;同時也發現公告的資料有缺失,無法往前追溯過去的資料,許家睿已要求桃園市政府更新系統,雖然今年有新增搜尋功能,但相關資料還是有三年時限而下架的情況,甚至市府提供議員的下架名單也匿名行為人,這是漠視民眾知的權利,強調保障兒少權益不該有時效性。林月琴表示,教育部2020年起,在全國教保資訊網會公布全台幼兒園的裁罰紀錄,過往裁罰紀錄會永久呈現在教保網上,但2023年3月起,教育部訂定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公布負責人行為人機構名稱及場址之公布期間》法規上路,依據裁罰情節輕重,公布姓名的時間從3個月到6年不等,舊有的裁罰資料公告期滿也會下架。她認為,違規情況的情節輕重差異很大,要求所有的紀錄都永久放在網站上確實不妥,如果違規屬行政疏失,不會影響孩子的安全或權益,公告期限可討論縮短。林月琴指出,但相對於教育部,衛福部目前的法規並未訂定下架期間,尤其今天大家可以發現桃園這次被抓到下架名單中,違反兒少權法49條,是對小朋友相當嚴重傷害。包含:身心虐待、不正當對待行為、屢次施暴、推導重摔等,目前兒少權法有規定違反相關法規依法公布姓名,但未說明下架時間。也導致各地方政府的做法不一,像本次桃園市政府表示考量資訊時效性,公布3年後下架,她質疑,衛福部是否同意此作法、下架的法源依據為何?如果未同意,又為何地方政府可以各自採取不同做法?衛福部有無督管確認?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周道君說,目前《兒少法》並未規定公告姓名的期間,長期而言,需要研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另外有三項短期措施,已於5月3日發函各縣市政府,要求各縣市將違反兒少法裁罰案件一律登載在中央政府管理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資訊網的全國違反兒少法公告專區;過去各縣市自行登錄在地方政府官網頁面的案件,皆要求補登回中央CRC網站;各縣市目前公告的頁面須加設超連結至中央CRC網站。
家長氣炸!月子中心護理師竟拍女嬰沐浴影片給男友 社會局衛生局回應了
高雄某知名月子中心護理師近日遭控,2023年7月在嬰兒室幫女嬰洗澡時竟拍下沐浴和換尿布影片給男友觀賞,還要求學妹幫忙,而該名學妹事後「越想越不對勁」,詢問後確認家長不知此事,向主管和社會局反映卻都不了了之,這才決定說出真相,社會局則表示,目前尚未發現發現違法事宜。爆料女員工指出,她2023年7月1日值小夜班,嬰兒室的嬰兒照顧員指導學姊卻要求她幫忙拍攝女嬰洗澡、換尿布的教學影片,更稱這段影片要傳給男姓友人「觀摩學習」,而家長毫不知情對女兒被偷拍一事毫不知情,更感到無比氣憤,她如今已經離職,多次反映卻都沒有結果。社會局表示,接獲陳情後深入調查,未發現違反兒少法,也未發現散播情事。後續若發現有利用兒少拍攝或錄製有害兒少身心健康影片等物品,依兒少法可裁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姓名。衛生局表示,接獲申訴後已於9日前往稽查,而高雄市合法立案的產後護理機構,僅能提供產婦生活照顧,不能提供護理專業照護服務,但該公司人員進行護理行為,已違反《護理人員法》,可處1萬5000元至15萬元罰鍰,且此非該月子中心首次挨罰,將持續溝通、協助立案, 以維護產婦嬰兒健康及消費安全。業者則否認指控,表示是離職員工的蓄意報復,強調離職員工在職期間與員工有摩擦,還會用手機拍攝其他同事,卻反過來投訴學姊,對於前員工的指控感到十分困擾。
兒福聯盟難護幼嬰綠先批北市府 蔣萬安回應了
台北市發生1歲10個月劉姓男童遭虐致死案,施虐保姆竟是由長期推動兒童福利的兒福聯盟轉介。不僅國民黨議員直指兒福聯盟出現重大瑕疵,要求司法單位也應嚴懲,避免憾事發生。綠營民代更痛批社會局只「依法論法」,說明司法調查若屬實將重懲罰款、公布姓名,質問台北市長蔣萬安天天只會拿著「三寶爸」身份搞人設、做宣傳,完全不管社會局冷血以對,難道蔣萬安不會心疼嗎?北市社會局對虐嬰案的處置,是否真如綠營批評的如此冷血?有待檢調進一步釐清,但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再度於臉書上回應此事。蔣萬安除了對受虐兒離世表達不捨,也強調市府絕對不會因為兒福聯盟接受政院、衛福部管理委託、受虐兒由新北市府轉介,只是施虐的保母在台北執業,就逃避北市府對此事應有的責任,因為兒童被虐「沒有人是局外人」,中央地方一定要緊密合作,預防下次再有憾事發生。他說,最近大家都關注保母虐嬰案,他深感痛心、難過與不捨。遭虐的「剴剴」是手無縛雞之力的一歲男童,面對保母的虐待,無法求援也無法反抗,那該是多麼巨大的痛苦。尤其剴剴的年紀在「二寶」與「三寶」(蔣萬安小孩)之間,每當想到此事,如果發生在自己小孩身上,他的心會有多痛,就更能從己身出發,深刻理解和體會整個台灣社會對這類事件的深惡痛絕。蔣萬安說,有人勸他,要等行政院、衛福部先將話說清楚,讓兒福聯盟好好面對爭議,「不要公親變事主」。但是,在虐嬰案之前,在剴剴短暫的童年之前,在任何與兒童生命安全相關的案件之前,「沒人是局外人」。尤其他自己對我們市府團隊說過,「寧可管太多,不要管太少;寧可撈過界,不要三不管」,該說的話還是要說,該做的事還是要做。他表示,他已經下令,要北市府社會局全面清查狀況,並在今早八點的會議當中,提出策進作為。包括以下幾點:一、「社會安全網不能淪為口號,所有人都要動起來」:中央與地方要共同打造一張能夠接住沉默無聲者的安全網,把該納入的各方都納入。中央與兒福聯盟要面對問題,清查責任,檢討過程,提出解方;孩子由新北出養,中央委辦給兒福聯盟合作,兒盟所委託的保母則是在臺北從事居家托育,如何打破本位主義,在委託方、承辦方與保母轄管方之間建立一個共訪機制,一定要請中央整合協調,透過中央、地方的攜手合作來完成。二、「孩子的身世不能成為藉口,反而更是政府強力扮演好自身角色的關鍵理由」,因為剴剴是一名「收出養前的保母托育兒童」,依現行中央法規,全日托育兒童一年訪視4次。但就是因為孩子的背景特殊,政府更要扮演起家長的角色,付出更多的關懷。北市府將呼籲中央通盤思考,考量孩子的背景,對訪視的次數可以有不同的要求,另一方面,他也要求社會局,針對收出養前的保母托育兒童,要改成每個月訪視一次,而且要能夠親自看到兒童、觀察到兒童身心情況才行,這是必須遵行的原則。三、「針對全日托育兒童,全面增加訪視頻率」長時在保母托育地生活的孩子,更需要政府協助守護他們的安全,台北市社會局將主動把訪視頻率調整成一年6訪。四、「保母的推薦與評鑑,訓練與領證」,是很多家長關心的議題,社會局要提出規劃和檢討。對於孩子的守護計畫,也要推出通盤作為。蔣萬安強調,一歲多的剴剴,本只是暫時棲身在保母托育系統之中,等待著他的,應該要是出養之後的新生活,與平安快樂的童年;但是最後,一切卻停格了。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不是停下來,而是站出來;孩子與家長想要看到的,不是互推,而是合作。深刻的痛心之後,要帶來深刻的反省。我們不能只是祈禱失去生命的孩子去了更好的地方,而是要把孩子的生活環境打造成一個更好的地方。他也將北市社會局針對此案提出的護嬰方案放在臉書的留言中,呼籲市民共同檢視,提出更多建議與改進之道。
沒帶裝備爬玉山齊受困報案呼救 網砲轟:沒事算你們命大
近期寒流接力報到,玉山披上一層銀白雪景,吸引眾多登山愛好者前來賞雪。然而有網友爆料,一支由5人組成的登山隊伍缺乏雪地裝備,卻冒險登上玉山,最終出事不得已報案求助,引發網友一陣痛批,質疑為何不在裝備不足時果斷折返。網友在「靠北登山大小事」臉書社團中爆料,該登山團於25日挑戰八通關登上玉山,由於玉山群峰積雪結冰,整個隊伍卡在玉山北峰風口,只得「傳呼空中Uber」,還報案稱裝備不夠,體力透支。由於因天候因素直升機無法出動,排雲山莊的管理員們不得已冒險出動,攜帶冰爪前往協助,他們不僅提供冰爪教學,還陪伴隊伍走至排雲山莊。當這群人在抵達山屋後,原本聲稱體力不支的成員竟選擇直接下山。原Po在文中表達對於這種不當行為的不滿,指出排雲山莊管理員長期為了陌生山友冒險救援,一直以來都是在無私奉獻,卻屢次遭到部分山友的不當對待。這起事件也提醒登山愛好者,「安全」永遠是首要考量,冒然挑戰極端天候可能帶來嚴重後果。該篇貼文一分享引起廣泛網友熱議,更痛批「好可惡…公布姓名三年不得入山」、「不評估自己的裝備跟訓練體能,不能隨便越級打怪。」、「這種明知危險、沒裝備、沒練好體力又硬要爬的救難,不是消防隊的責任,爬山者要自負其責!」、「這種天氣還想偷懶,沒事算你們命大吧!」
「最低工資法」三讀通過! 吳東亮:組審議會盼納工商產業建議
延宕7年多的《最低工資法》,12日在立法院經表決後,終於三讀通過;工商協進會表示肯定,並對勞動部應組成「研究最低工資審議」委員研究小組,並應每年定期向審議會提出研究報告與最低工資調整建議,提供給審議會參考的新法,期盼勞動部廣納工商界代表進入小組成員,並將產業界建議納入參考,以便最低工資審議會的討論能更聚焦、更公正、更具說服力。《最低工資法》明定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納入應參採指標,同時設立研究小組,並明定勞僱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者最高開罰新台幣150萬元並公布姓名。三讀條文中,最低工資審議會將負責審議最低工資,審議會委員任期為2年,採無給職,期滿得續聘;組成仍依照政院版本共21人,勞方代表7人、資方代表7人、學者專家4人,令勞動部長擔任召集人、經濟部、國發會代表各1人。「最低工資法」草案於12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對此工商協進會認為,勞工是企業的珍貴資產,也是台灣經濟得以順利發展的重要角色,最低工資經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已行之多年,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草案,將最低工資調整之政策提升至法律位階,透過法制化讓最低工資審議及檢視的機制透明化與常態化,工商界表示肯定。工商協進會表示,我國薪資成長緩慢主要是產業及制度面等長期結構問題,提高最低工資只是整體改革配套措施之一,長遠來看,仍須持續調整產業結構,提振產業競爭力與勞動生產力,讓企業獲利與薪資調幅同步增長。
延宕七年...最低工資法終三讀 雇主違法重罰150萬
在立院已經延宕七年的最低工資法,終於在本屆立委最後一個會期、立院將配合大選休會的期限前完成三獨立法。該法明訂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可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最重處15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罰。最低工資法與基本工資調整息息相關,但基本工資調整所依據的是「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行政命令,勞動部雖在每年第3季審議,但沒有強制力,勞動部未必每年都會開會討論,基本工資也不見得能年年調整,蔡英文總統雖曾在2016年主張訂定「最低工資法」政見,要將行政命令提升至法律,但該法草案卻已經延宕7年後,在今年9月才送進立院審議,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0月18日完成初審,但部份關鍵條文仍被保留、朝野立委看法也不同,最後被保留4條關鍵條文,在今日立院院會表決,由於民進黨立委人數佔優勢,最後也都按照民進黨黨版條文過關。三讀後條文明訂,最低工資法主管機關在中央是勞動部;在直轄市是直轄市政府;在縣市是縣市政府。中央主管機關應設最低工資審議會,審議最低工資。審議會委員任期為2年,期滿得續聘;審議會委員都是無給職。最低工資審議會,設委員21人,由勞動部長擔任召集人,並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的組成包括:經濟部代表1人、國家發展委員會代表1人、勞方代表7人、資方代表7人、學者專家4人。審議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1/3。最低工資法同時規定,應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擬訂調整幅度。並得參考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的分配比率,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狀況、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狀況、最低生活費,作為制訂最低工資(基本工資)標準。另外,中央主管機關應在審議會會議結束後30日內,在該機關網站公開會議資料及紀錄,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最低工資審議通過的次日起1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經行政院核定的最低工資,除審議會認有另定實施日期必要,並經行政院核定者外,都從次年1月1日起實施。此外,最低工資法也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組成研究小組,研究最低工資審議事宜,研究小組的組成應包括,學者專家6人,中央主管機關、國發會、經濟部、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各指派1人。研究小組應在每年4月向最低工資審議會提出最低工資實施對經濟及就業狀況的影響報告,並於審議會召開審查會議30日前,就審議參採資料提出研究報告及調整建議。至於罰則部份,最低工資法條文明定,違規業者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至150萬元,並公布姓名及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針對時代力量黨團主張,要求違反最低工資法的廠商,將列為政府採購法採購廠商「黑名單」,加強最低工資法的嚇阻力,但是民進黨團表態反對,表決後沒有採納。民進黨團說明,政府採購部份已經有政府採購法,最低工資法處理的是最低工資,兩者是不同東西,應在政府採購法中規範。
快訊/延宕7年終拍板!《最低工資法》今立院完成三讀 違者最高開罰150萬
延宕7年之久的「最低工資法」今(12日)在立法院院會表決,針對審議會組成人數、最低工資參採指標、勞動部何時公開勞工薪資研究報告、違反《最低工資法》廠商能否參與政府採購等4項條文完成三讀。另法條規定,違規業者將處2至100萬元罰鍰,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至150萬元,並公布姓名及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全台最難預約「門前隱味牛肉麵」 2客人訂位未到…老闆爆氣公布姓名:列黑名單
號稱全台最難預約的「門前隱味牛肉麵」,過去因為被檢舉違建停業1年,直到前陣子才重新開幕,沒想到有客人訂位卻無故未到,氣得店家公布名字和電話,並列為黑名單,情緒相當激昂。老闆本月10日在臉書「門前隱味牛肉麵」發文,不滿有顧客訂位卻沒出現,砲轟「NOshow 2位就很煩了」,接著公布當事人的姓名和手機號碼,不過有遮住部分名字和號碼,以免有個資外洩疑慮。老闆公布訂位沒有出現的客人。(圖/翻攝自門前隱味牛肉麵臉書)事隔2天,老闆再度發文,提到因為此事引來外界關心,首先強調:「可不可以不要檢討店家?」認為各種理由都無法接受,「什麼2年前訂的、什麼他可能有事」,因為1場開放6個位置,偏偏空出2個座位,令他難以理解原因,明明錯的不是店家,其他人卻一直幫沒來的人找理由,認為這都不關他的事,「我是拿槍逼他訂嗎?」老闆怒將客人加入黑名單。(圖/翻攝自門前隱味牛肉麵臉書)老闆解釋,店家的訂位都是2周前會通知、1周前會再通知,為的就是提醒客人,他認為訂位這件事是你情我願,多久之前預約和沒有出現是兩回事,「訂了位要來不就是基本的事情嗎?」另外,該名客人是本月10日刷到線上有人取消的位置,也不是所謂很久之前預定的,而且需要簡訊認證,代表對方清楚規則,想取消也只是幾秒鐘的時間,「然後呢?沒有然後啦!」老闆痛批,無故未到沒什麼好談,「是收他錢了嗎?設他為黑名單又如何?想要讓誰來不想讓誰來,我不能自己決定?」即使客人真的有事情或狀況,也很能理解,但他不在乎:「真的與我無關,牛肉麵店很多不用一定得我,所以謝謝,再見不送」。
最常見名字「TOP 40大公開」 1圖秒懂各縣市分布:家豪統治半個台灣
取名字是一門學問,但難免會發生撞名的情況。內政部日前公布姓名統計,最常見的名字為「家豪」與「淑芬」,人數多達1.4萬及3.1萬,尤其「家豪」更是「統治」大半個台灣,相當驚人。臉書專頁「台南式 Tainan Style」貼出2023年台灣最常見名字、各世代最常見名字,、各縣市最常見名字、最常見疊字名字、各世代最常改名的名字,以及各世代改名後常見名字,直喊:「召喚你身旁的家豪、雅婷、冠宇、淑芬、承翰、怡君吧!」2023台灣最常見名字。(圖/翻攝自台南式 Tainan Style臉書)可以看到,男生最常見名字為「家豪」,從雙北、桃園、新竹、台中、彰化、南投及雲林等縣市,橫跨北中南;女生最常見名字為「淑芬」,包括雙北、基隆、嘉義縣、台南及高雄。而最常改名的名字中,家豪和淑芬也占了不少。至於最常見疊字名字,男生為「彬彬」,女生為「婷婷」。各縣市最常見名字。(圖/翻攝自台南式 Tainan Style臉書)貼文曝光後,引發熱烈討論,網友統統笑翻:「很多都是算命師取的名字」、「謝謝我媽幫我取個好名」、「長輩名字都有上榜耶」、「還好我的名字是自己家人取的」、「想要避免被人肉搜尋的最好方式就是取個菜市場名!」、「很多都是嬰兒潮的名字」。
政院通過最低工資法草案 二審不得退回被刪
躺了4年,行政院會2日終通過《最低工資法》草案,將11項多元指標入法,其中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列為應參採指標。而比照勞動部2018年預告的草案,行政院版本刪除「行政院應於接到審議結果20天內核定」及立法說明的「二次審行政院不得退回」等文字。意謂只要政院不核定最低工資,可以不斷退回至勞動部。而緩漲基本工資的前例就是行政院前院長陳冲與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爭議,當年也使王如玄請辭。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認為,未來政院若不尊重審議會決定,則勢必要付出政治代價。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行政機關運作有其倫理」,最低工資要經行政院核定後公告,近年行政院也尊重審議機制,如果真的退回的話,行政院會提供相關原因,相信第二次審議會更完整,近幾年審議的過程中,勞資雙方調整越來越有默契,最低工資的目標為保障基層勞工生活條件,已成為近年大家共同追求的價值,之前的擔心應該不會再發生。政院草案重點是將審議指標入法,除CPI外,並明定10項得參採指標。同時成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成員涵括學者專家,及與國家整體經濟社會情勢相關部會代表,每年4月擬最低工資實施影響報告,並於審議會30日前提出研究報告和調整建議。草案並明定勞雇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者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150萬元,且公布姓名及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桃市產總則建議,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應比照立法院,全程公開直播會議過程,並在會後提供逐字紀錄,以利全民瞭解審議和決策過程;草案完全未處理台灣長期存在的家務移工與基本工資脫鉤問題,不能對此一重大的漏洞視而不見。
狼師兒性侵6女童…園長媽包庇還嗆告家長 囂張下場出爐
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一名30歲男老師,涉嫌在其執教2年期間性侵6名3到5歲女童,檢警更查出狼師母親兼該園園長涉嫌包庇。台北市教育局同步調查此案後,在今(14日)對狼師重罰60萬且不得再任教職;對涉嫌包庇園長開罰6萬並廢止立案許可,成為該局近年最重懲處。狼師雖曾遭其他家長指控性侵,但因監視器沒拍到畫面、孩童未驗出傷痕,造成當時檢方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直到今年有受害女童向家長表示「老師把手伸進我褲子」,遭家長驗傷並報警,狼師今年3月起以說故事為藉口,先後對6名女童摸下體、指侵淫行才真正被揭發。檢警指出,狼師會把受害女童抱到自己腿上,並讓女童面朝大家,卻用手隔著裙、褲按壓下體,甚至直接伸進內褲裡性侵。另有家長在社群控訴遭該園園長揚言提告妨害名譽,調查發現園長曾嘗試要女童說老師是把手托著身體,避免她們從腿上掉下去。台北市教育局則表示,經調查委員提送報告,認定委員會審議確認後,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對性侵害、性騷擾屬實的狼師開罰60萬罰鍰,並公布姓名、把結果登錄至全國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通報查詢系統,終身不得再擔任教保服務人員。教育局也依同條例,要求園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開罰6萬元,並因情節重大撤銷該園所立案許可,預計今年10月1日正式廢止。同時將協助該園現有19名學生安置至其他園所就讀。◎若您發現有兒童、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遭受不當對待,或您本身有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等情事,不分縣市、24小時全天候可以手機、市話、簡訊直撥「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