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庫
」 黃子佼 緩起訴 緩刑 台北地檢署 未成年大麻電子菸驗出指紋!Peeta葛格獲緩起訴 需支付公庫15萬
知名健身網紅Peeta葛格(本名黎育欽),在YouTube上擁有76萬訂閱粉絲。然而今年3月15日他因警方在其工作室內查獲9.86公克的二級毒品大麻,引發外界關注。不過Peeta葛格尿液檢測結果呈陰性,且外套內大麻菸草包裝未採得指紋,台北地檢署近日依持有二級毒品罪給予Peeta葛格緩起訴一年,條件是繳庫15萬元。據了解,Peeta葛格今年3月即遭警方調查涉嫌持有毒品。警方接獲線報後成立專案小組,經多日埋伏和跟監,3月15日兵分多路,搜索其健身房、住所與倉庫等地,最終在辦公室的外套口袋內查獲大麻。不過面對指控,Peeta葛格當場否認,聲稱「不知道誰放的」,並指出外套懸掛於工作室的員工休息室,出入人員眾多。他也在當天傍晚被移送台北地檢署,經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檢方同時對其9名工作室員工進行尿液檢測。不過檢察官調查發現,外套口袋內的大麻菸草包裝未能採得DNA或指紋,無法確認持有人,因此針對施用毒品部分處分不起訴。但在Peeta葛格上鎖的個人倉庫內,搜出一支含有少量大麻成分的電子煙,並在該物品上採得他的指紋。檢方認定該電子煙屬於他所有,因而裁定緩起訴處分。台北地檢署也20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給予PEETA葛格緩起訴,緩起訴一年,條件是繳納15萬元。◎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台北男領養3小貓「竟泡熱水活活燙死」 1理由獲緩起訴
台北一名施姓男子去年在網路上領養3隻小貓,沒想到不好好照顧,竟把貓放進熱水活活燙死,動物之家火化時發現有異送辦。台北地檢署認定他違反動保法,但考量認罪、無前科,予以緩起訴2年,另外需支付公庫10萬元,經高檢署駁回全案確定。檢方指出,施男2023年7月29日下午4時許,在Wepet寵物資訊平台領養3隻小貓,豈料才領養1天,隔天上午就在萬華區住處內,將水桶裝滿熱水,再將小貓放進去並蓋上水桶蓋,導致3隻小貓傷重死亡。事後施男將小貓送到台北動物之家火化,動保處人員根據小貓遺體判斷是遭人虐死,懷疑施男涉有重嫌,將他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法辦。檢方調查後,發現施男有精神疾病,行為確實違反《動物保護法》,涉犯第25條之罪,審酌他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犯後態度良好,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檢察官同時依職權送再議,台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全案確定。事實上,虐貓事件頻傳,台南市本月4日發生流浪貓被疑是老虎鉗的硬物夾住腳,3隻腳都被夾斷,行徑極其殘忍。警方接獲報案後已展開調查,並通知動保處處理,現正調閱周邊監視器,逐一過濾可疑人士以釐清案情。
營養午餐麵包有蟲!供應商再爆進口雞腿混國產詐取萬元獎金 遭訴求重刑
基隆某高中去年5月初,傳出營養午餐發放的麵包中有活蟲蠕動,意外爆出供應商「龍昇蔬果行」涉嫌詐領補助、販賣劣質食材等等,詐得市府獎勵金43萬9千餘元,偵查後依法各罰呂姓登記負責人等涉案8人3萬到25萬,並給予緩起訴。沒想到的是,該供應商的黃姓實際負責人,為了降低成本,以進口的T5雞腿混充國產雞腿,提供給國小當營養午餐,而某國小 林姓營養師更私自洩露市府稽查時間,涉犯詐欺取財罪、洩密罪,檢方將於偵查後起訴黃、林等4人。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去年有位基隆市高中生拍下畫面,指出5月4日吃營養午餐時,發現麵包中有隻毛毛蟲在蠕動,趕緊向校方反映。而基隆市政府清查發現,負責該校午餐的「龍昇蔬果行」有過多次不良紀錄,包括同年2月14日被抓到番茄食材標籤不實,還聲稱為「標籤誤植」;4月25日又被查到雞肉過期,所幸過期肉品並未進入校園讓學生食用。基隆地檢署調查發現,龍昇蔬果行為了賺取政府獎勵金,呂姓登記負責人、員工、配合廠商、農民共8人,從2022年間採購未具生產追溯QR Code之「蒲瓜」、「扁蒲」、「冬瓜」、「番茄」等農產品後,偽造印製其他台灣農民的生產追溯QR Code,貼在外包裝上,再把食材交給基隆18所國中小食用。據悉,營養午餐得標業者若提供「國產可溯源食材」,且供應日數達每月供餐日數的半數以上,就可向政府申請核發三章一Q獎勵金,龍昇蔬果行也因此詐得43萬9千餘元。檢方約談涉案人士後,8人均坦承所有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檢察官便依涉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商品品質為虛偽標記等罪,要求他們支付公庫3萬到25萬,並可獲得緩起訴處分。然而,檢方還查出,龍昇蔬果行的黃姓實際負責人,為了降低成本增加營業利潤,自2022年間,與余姓員工、冷凍食品廠商「永興食品」蔡姓老闆合謀,向國外進口1154隻T5雞腿,再購買少量國產雞腿,將兩者混合並貼上「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提供國小營養午餐使用,藉此詐取1萬360元獎金。不僅如此,某國小林姓營養師,於2021年11月間,就將市政表定稽查的學校及人員等應秘密事項,偷偷以訊息傳送給龍昇蔬果行的黃姓實際負責人,讓黃男在處理食材時得以預作準備。檢方訊後,黃、余、蔡3人因涉犯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就商品之原產國及品質為虛偽標記等罪遭起訴,並對林姓營養師依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罪提起公訴,要求對黃、林2人處以重刑。
「混蛋」冒充台產雞蛋引風波 福商勝老闆判刑3月、緩刑2年
新北市衛生局去年9月查出「福商勝蛋品有限公司」液蛋加工廠將本土蛋和進口蛋加工成液蛋後以「台灣」標誌產地出貨,廠長張能明、張姓生產部副理與呂姓品管部副理等人因此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3人犯偽造文書罪,但考量未有前科、願坦承犯行,分處3月徒刑、緩刑2年,並各需支付公庫10萬、5萬與5萬。檢方調查,張姓廠商為福商勝蛋品實際負責人兼廠長,2022年國內市場因缺蛋危機,農業部委託中央畜產會自國外進口雞蛋後,委託福商勝蛋品等蛋品加工業者代工製成液蛋產品,也開放各蛋品加工業者向畜產會採購國外進口雞蛋自行加工後銷售。檢方發現,福商勝公司在幫畜產會代工製造液蛋時,就知道進口蛋所製成液蛋應該標示為原產地國名,但公司仍在去年8月間自行以巴西進口雞蛋加工成液蛋後,將液蛋原產地虛偽標記成「台灣」並對外銷售,不法獲利52萬餘。法院審理時,認為張能明等3人為牟取商業利益,本應依循相關法令規範販售雞蛋,卻將進口雞蛋偽造產地台灣販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破壞民眾對商品標示的信任,所為實有不該,但考量3人坦承犯行、願意面對錯誤,堪見悔意,又未有前科,依偽造文書罪處張能明3月徒刑、2年緩刑,須支付公庫10萬;張姓副理與呂姓副理則各處3月徒刑、2年緩刑,須支付公庫各5萬,另沒收福商勝不法獲利52萬餘。
海軍陸戰隊2天兵「站哨時跑去睡覺」!遭法官判處拘役20日
曾姓男子與李姓男子於2023年12月,任職海軍陸戰隊防空警衛連上等兵及一兵,去年底凌晨站哨時,竟擅自離開管制哨,分別前往哨長室及會客室睡覺,直到安全士官督導交接時才發現空哨,立刻通報憲兵隊處理。法官依《陸海空軍刑法》判處2人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支付公庫2萬元。2023年12月某日凌晨3時許,曾姓上兵及李姓一兵各自負責營區盤檢及哨兵勤務,在執行職務期間,竟擅離職守,分別前往哨長室及會客室睡覺,直到清晨6點安全士官督導交接時才發現此事,立即通報憲兵隊。案件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兩人當時均為現役軍人,應重視法紀守則,卻在擔任衛哨勤務期間,擅自離開職守,此舉不但影響軍隊紀律,更可能對營區安全造成威脅,實屬不該。但考量兩人均無前科,只是因一時失慮而犯錯,且犯後態度良好,經此次教訓應能警惕且無再犯之虞。法官依《陸海空軍刑法》判處兩人犯有「擅離勤務所在地罪」,各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同時兩人需向公庫支付2萬元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老牌百貨遭淘空18.9億元 日籍負責人涉轉移資產遭起訴
台中老牌百貨廣三SOGO的母公司廣三崇光公司爆遭掏空18.9億元,日籍負責人原島榮一為了投資「高鐵娛樂城」,曾增資發行特別股,卻反悔拒絕股東回購,甚至為規避3.58億元支付責任,涉嫌夥同陳姓前副總和謝姓財務副理轉移資產。台中地檢署調查後,考量原島與股東達成和解且已填補損失,近日依背信罪緩起訴3人。檢方查出,廣三崇光公司為因應疫情及參與「高鐵娛樂城」投資案之需要,發行特別股增資,允諾股東可於發行後6個月請求收回特別股,但原島榮一卻反悔拒絕,遭4家公司股東一狀告上法院。最終法院判決廣三崇光公司應給付給4家公司3億5860萬元與利息。為了規避公司資產遭強制執行查封,原島榮一竟涉夥同陳姓前總經理、謝姓財務部副總經理共謀將資產轉移至其他公司。據調查,原島榮一3人2022年7月設立「第一崇光公司」,由陳出面與百貨金融與支付廠商洽談換約,以第一崇光公司名義重新簽約後,逐步替換百貨內行動支付、刷卡機,將營收轉移至新公司。檢方並發現,2022年9月廣三Sogo周年慶當月刷卡機金額僅159萬多元,與前兩年的5.69億、6.33億元差異極大。到了2023年12月,廣三Sogo刷卡機收入只有829萬多元,第一崇光的刷卡機收入就有39億多元。此外,原島榮一等人還將13億元的公司股份及房產以低價方式轉移至第一崇光相關企業,連同百貨5.64億元營收,共掏空廣三崇光18.9億元。台中地檢署將原島榮一等3人以背信罪起訴,但考量3人均認罪、具悔意,加上已與被害股東和解並繳回不法利益,予以緩起訴2年。另要求原島將股份、土地及經營權回歸廣三崇光,並支付公庫1100萬元。★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阿嬤疑惑「孫子出生1年沒見過」...原來出生就夭折 父母沒錢下葬竟棄屍後山
嘉義縣陳姓男子與莊姓妻子於2022年中旬生下一名男嬰,但陳母一直到了2023年都沒見過這名剛出生的金孫,懷疑他已經遭到不測,於是報警。警方調查後,陳男才坦承該名男嬰一出生就窒息死亡,他因為經濟條件不佳,沒錢給男嬰辦理後事,於是用毛巾包裹嬰兒屍體後丟棄。本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依共同遺棄屍體罪,分別判處陳男、莊女夫妻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據了解,莊女2022年中旬在家中廁所生下一名男嬰,但新生兒生下不久,就因不明原因全身發黑,無生命跡象。陳男因家中經濟狀況不佳,無力負擔男嬰喪葬費用,加上事發突然,他竟私自以毛巾包裹男嬰屍體後,將嬰屍棄置、掩埋在住家後約40分鐘車程的山中。由於莊女分娩時,曾傳出嬰兒哭聲,陳男的母親與妹妹都知道男嬰出生的消息。然而一年多過去,始終看不到這名出生以久的金孫,2023年9月10日,已察覺有異的陳母擔心金孫已遭逢不幸,報警求助,陳男才坦承棄屍一事。嘉義市警方曾於今年初動員人力到陳男住家後的山中搜索,但未曾發現嬰兒遺骸,無法進一步釐清男嬰死因。但是事後警方仍依依遺棄屍體罪嫌,將陳男、莊女函送法辦,2024年9月由嘉義地檢署起訴。本案近日審理時,法官認為陳男夫妻身為父母丟棄嬰兒屍體犯行明確,審酌2人均坦承犯行,且實因事發突然、家境欠佳而未找葬儀社為嬰兒妥適辦理後事,2人現已離婚各自生活,依共同遺棄屍體罪,處莊女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8萬元;陳男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林姿妙涉貪案「檢求刑20年褫奪公權5年」 預定12月31日下午宣判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污與洗錢案,經法院近2年調查審理後,全案今(23)日辯論終結,檢方依貪污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是15名被告中求刑最重。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訂於今年12月31日下午2時半宣判,若裁判書製作過久,宣判時間可能往後展延。據《中央社》報導,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涉及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2022年8月23日被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起訴後,因其中不少被告在宜蘭地方法院準備程序庭當庭翻供,指控檢廉不正取供,辯方一度聲請勘驗偵訊光碟,審理程序冗長。起訴書指出,林姿妙等人以處理民間地主所有的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免徵新台幣112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鎮98地號土地(當初為2018年林姿妙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之後作為國民黨2020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獲有免拆等利益達新台幣240萬元。此外,林姿妙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擔任羅東鎮長,及民國107年12月25日擔任宜蘭縣長後,除每個月有新台幣3萬元租金收入、還有月薪15萬元之外,卻有上千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並指示被告助理張桂綾以已開立的支票,存入向他人租用或無償借用的金融帳戶後提領,以這樣洗錢方法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的假象,涉犯洗錢防制法的特殊洗錢罪嫌,還有貪污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嫌。《中時新聞網》指出,林姿妙等15名被告中,林姿妙求刑最重,檢方依貪汙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而林所涉的特殊洗錢罪,求處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林姿妙女兒林羿伶也被依貪汙收賄罪求處1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10年,褫奪公權4年。貪汙圖利罪科刑部分,時任農業處長康立和6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財稅局長盧天龍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農務科長吳東原,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建管科長林志揚6年,褫奪公權4年;都計科長龍非池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6年,褫奪公權4年;羅東鎮公所經建課員黃耀智6年,褫奪公權4年。地主陳正勲與劉石純則被依貪汙行賄罪均求處5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檢方依特殊洗錢罪求處林姿妙的助理張桂綾1年徒刑。檢方依偽造文書罪求處礦業公司業者林錫欽3月徒刑,緩刑2年,須向公庫繳交6萬元。15名被告中除林錫欽認罪,對檢方科刑無意見外,林姿妙等14名被告均向法院請求無罪判決,林姿妙還在法院中重申,自己一生清清白白,正正當當,沒有做過不法的事,希望法院還公道判無罪。此案地院將在12月31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如因裁判書製作時間太久,宣判時間可能會延期。
黃子佼涉持48部未成年性影像「宣判日出爐」 他法庭噴金句:已不再是黃子佼
藝人黃子佼因持有48部少女的不雅影片,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前4次開庭他均不認罪,更質疑影片的真實性。15日5度開庭,檢方派出2名檢察官論告,建請法官判處黃子佼「7月到9月徒刑」,經過3小時庭訊,最後辯論終結,定於今年12月3日宣判。黃子佼在辯論庭時說,「我黃子佼已不是黃子佼了」,同時拒絕賠償被害人金錢。黃子佼15日第5度出庭,依舊一身藏青色上衣、格紋長褲,並頭戴鴨舌帽,連手中的飲料也是同款;對於記者提問,黃子佼不發一語,快步走進北院應訊,他在最後意見陳述時間時仍否認犯罪,當庭表示「我的未來一片黯淡」,自己已不再是黃子佼。此外,黃子佼認為檢警查扣的性影像雖然確實是他下載,但有些沒看,或是下載後就擺放著並不違法。不過此案中的一名未成年少女中有到場聽訟,當庭透過告訴代理人打臉黃子佼「下載當然就是要看」,並有意向他民事求償。除此之外,黃子佼主張自己不是拍攝性影像的人,因此不需要賠償,庭審進行3小時後結束,檢察官具體求刑7到9月,盼法官判黃子佼入監服刑,法經過3小時激辯,全案辯論終結,將於12月3日宣判。據了解,黃子佼在2023年間被人告發性侵未成年少女,同年8月4日,檢警發動搜索,並在黃子佼住家查扣隨身硬碟,果然存放大量未成年女子性影像,而影片來源為創意私房論壇,黃在2013年2月加入,2017年8月到2023年7月間購買性影像,並存放在隨身硬碟內。檢警原先以為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女子性影像,進一步清查卻發現更多被害人,發現至少持有48名未成年女子性影像;黃子佼起初認罪,檢察官予以緩起訴2年處分,並繳公庫120萬元、撰寫1200字悔過書;高檢發回重查,檢方起訴黃子佼。
黃子佼持少女片宣判日出爐 孟耿如1原因免出庭作證「檢求刑最重9月」
主持人黃子佼因持有48部少女的不雅影片,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前4次開庭他均不認罪,更質疑影片的真實性。今(15日)5度開庭,檢方派出2名檢察官論告,建請法官判處黃子佼「7月到9月徒刑」,經過3小時庭訊,最後辯論終結,定於今年12月3日宣判。黃子佼被控持有48部未成年的不雅片,年紀最小僅國小生,檢方起初認定他違反《兒少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嫌,當時法定刑為最重1年徒刑、非重罪,且黃子佼認罪。檢方今年4月給與黃子佼處分緩起訴、為期2年,附加支付公庫120萬元、寫1200字悔過書等條件,黃子佼發文道歉,但外界認為處分過輕,高檢署發回北檢重辦,今年5月改為起訴,並建請法官沒收黃子佼被查扣存有本案不雅片的硬碟。然而,黃子佼被起訴後否認犯罪,主張檢方舉證有瑕疵,更表示無法證實影片是他下載儲存。律師質疑檢警搜索的扣案影片真實性,沒有證據能力,否認檢方提出的不雅影片是黃子佼所下載。對此,檢方一度要聲請傳喚黃子佼妻子孟耿如作證,並解讀這些影像中的被害人就是未成年人,最後黃子佼才放棄爭執影片的證據能力。為了讓案件順利,檢方今天加派當時偵辦該案的檢察官林岫聰與林淑玲合體蒞庭論告,經過3小時激辯,全案辯論終結,將於12月3日宣判。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會考打假球3/城鄉升學資源落差大 竹縣府諾周五加開會考說明會
本刊15日揭露竹苗區會考盲點獲得不小回響,新竹縣政府允諾於18日召開「免試入學」積分說明會,進一步加強溝通盼取得共識。而從中穿梭的活化教育資源平台主持人徐慧芯的故事,也引發外界關注。徐慧芯說,新竹縣是科技與偏鄉雜揉的綜合體,很難想像一條街左邊是高鐵特定區,右邊卻連自來水都沒有,一里之隔教育的落差更是巨大,儘管在地鄉親同樣注重教育,但偏鄉資源不豐,經營格外辛苦。她說,自己在名片背後印上學校捐款戶資訊,大小活動廣發邀請帖,每逢假日四處向獅子會、扶輪社活動逐一遞名片,國、台、客語三聲道請託募款,集腋成裘勉力經營辦校,附近一名行動不便長者看在眼哩,一捐便是百萬新台幣積蓄入公庫,也因著募款財庫支援,偏鄉孩子的假日,有了過去不能想像的捏陶訓練、跆拳道體驗,還能出外參加客家八音演奏,而家長完全不用擔心經費。徐慧芯回憶,曾有一天陪學生們夜讀結束,回校已經深夜十點,車停校門口時,一名高中模樣的男生騎著摩托車靠了過來,直呼自己正被追捕,儘管知道不是校內學生,仍然招呼他馬上進校躲避。鋒頭一過,男孩說,自己父親酗酒家暴,派哥哥姐姐來找,但自己根本不敢回家,從國中就開始半工半讀,母親也不讓報警,因為「家醜不能外揚」。徐慧芯說,自己當時引導男生去特教班生活自理教室住一晚,裡面有房間有床,甚至有客廳、廚房、廁所、浴室,但自己要臨走前,下意識地收走了流理臺刀具,回到汽車上假寐,隔天男生道謝連連外,冷不防說了一句:「昨天你收走的東西,原本要了結自己的」,令人嚇出一身冷顫,也感嘆偏遠地區從家庭到校園,都亟需社會支持與關注。◎CTWANT提醒您: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
聯華食品彰化廠大火釀死傷 廠長等3人「判決出爐」
聯華食品彰化廠在去年4月25日清晨因油炸鍋發生大火,釀9死14傷,彰化地院審結,鄭姓代理廠長、蔡姓經理、鄭姓課長皆坦承犯行,聯華食品也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及給付賠償金,鄭等3人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0月至6月徒刑、均獲緩刑。檢方調查,去年4月25日凌晨6時35分40秒,鄭姓課長發現廠房內直立式油炸鍋溫控系統故障,持續加溫因而油鍋冒煙,鄭前往關閉瓦斯,但未完全關妥,導致炸鍋在1分鐘後起火燃燒,鄭拿鐵盤蓋住油炸鍋試圖撲滅火勢,卻因鐵盤未能完全覆蓋油炸鍋,火勢持續燃燒,外藉員工拿滅火器要給鄭使用,鄭未使用,等鄭要拿滅火器使用時,已錯失滅火最佳時機。鄭姓課長因火勢失控而對2樓員工下達疏散指令,也有員工逃離前按下火災警報鈴,但因其他員工以為是火災警鈴誤報,而未逃生,仍繼續工作2至3分鐘,直到聽聞外面聲響發現有異,打開門外出查看見火勢猛烈且濃煙竄入,無法逃生而昏倒。鄭姓代理廠長負責彰化廠的防火管理業務,卻疏未落實指導、監督防火管理業務的推動,蔡姓經理為防火管理人負責向彰化縣消防局提報消防防護計畫書內容,也疏於確實執行各項防火管理業務,因未曾落實辦理演練,使得聯華食品公司彰化廠多數員工的消防緊急災變及疏散能力不足。3人的過失行為,導致火災發生後,造成9人死亡及多人受傷。彰化地院考量聯華食品公司與9名死亡員工的家屬達成和解及給付賠償金,依犯職業安全衛生法科罰金30萬元;鄭等3人在案發後,均坦承犯行且深具悔意,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鄭姓代理廠長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應向公庫支付18萬元,蔡姓經理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應向公庫支付12萬元,鄭姓課長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8萬元。全案可上訴。
鹿希派名下已有3房產 老爸吳宗憲訂目標「月營收1200萬」
吳宗憲今(7日)出席三立金鐘分享會,談到兒子鹿希派一度情緒激動:「我做了什麼孽還要陪他出來道歉,陪他開了兩次記者會,是道歉記者會,不是發片記者會!賠了50萬。」重提2018年時兒子因在私人IG限時動態上放話要炸北市府,被依恐嚇公眾罪送辦,最終被處分支付公庫50萬元的往事。過去鹿希派在過年時曾包奇數紅包給爸爸吳宗憲,「過年孝敬爸爸一下」,讓收到7千元紅包的吳宗憲大怒。吳宗憲說:「他說他盡了最大的能力,Sandy(吳姍儒)臭罵他一頓,當下真的心臟快休克。」後來鹿希派又補了3千,讓吳宗憲哭笑不得:「一次收了兩個白包。」綜藝大哥吳宗憲(中)今年以《綜藝大熱門》,雙料入圍本屆金鐘節目與主持人獎項。(圖/三立提供)今吳宗憲透露其實現在鹿希派名下已經有3間房產,房貸部份由公司營收支付。目前鹿希派跟女友經營老唐牛肉麵,吳宗憲規定兒子需要每個月達到1200萬的營收,全都要上繳,超出的就算鹿希派自己的利潤,還搞笑說:「會投資有屁用,要會投胎。」
彰化男撞死騎士「還告他爸」 法院1原因取消緩刑
彰化一名羅姓男子於去年駕駛貨車時,追撞20歲的邱姓機車騎士,導致邱男傷重去世,而邱男的爸爸因痛失愛子,帶著刀上門要求羅男出面,結果反被羅男控告殺人未遂,並要求賠償。一審時,羅男表示自己只願意賠償110萬元,而法院認為羅男已經盡力,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二審法官認為羅男性格激烈,不宜緩刑,因此撤銷緩刑部分。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4日,當時羅姓男子駕駛小貨車在彰化縣大村鄉與邱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導致20歲的邱男重傷不治。事發後羅男的冷漠態度讓邱父感到極度憤怒,今年4月9日時邱父帶著西瓜刀找羅男理論,試圖迫使他出面,但羅男逃跑,邱父追不上他,憤而砸破了他的車窗。事後羅男控告邱父殺人未遂及毀損,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然而彰化地檢署認為邱父的行為不構成殺人未遂,只對他提起恐嚇和毀損罪的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考量邱父已經認罪,並同情他因愛子逝世所承受的巨大痛苦,認為他的行為情有可原,因此對邱父從輕量刑,判處拘役80日,緩刑2年,並要求支付公庫1萬元。民事賠償部分則待彰化地院民事庭審理。至於羅男的過失致死案件,法院認定他未禮讓直行車,應承擔50%的責任。羅男表示願意賠償110萬元,但邱男父母要求1000萬元,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一審法院考量羅男已盡力彌補,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指出宣告緩刑不當。二審法官認為,原審法院依相關規定量刑,是以被告的責任為基礎,考量羅男在開車右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導致交通事故發生,造成邱男受傷致死,並讓邱男的家屬身心受創,損害極為重大。然而法院也考慮到羅男在事後承認錯誤,沒有推卸責任,並願意賠償邱男家屬已經領取的200萬元強制保險金之外,還願意再給付110萬元,但未能與邱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羅男無前科,且邱男在此事故中也有超速行駛和未減速慢行的過失,因此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相當。根據這些情況,法院量刑並未超出法定範圍,也符合公平正義的精神,因此檢察官主張原判決量刑過重的說法,並無道理,應予駁回。至於撤銷原判決的緩刑部分,法院有權對符合緩刑條件的被告決定是否暫不執行刑罰,但這須根據被告的性格、犯罪情況、是否有再犯的風險,以及能否因為刑罰的宣告而改過自新等多方面進行考量。二審法院認為,儘管羅男在犯後坦承錯誤,並願意支付賠償金,但由於具體的賠償金額還須經過民事訴訟認定,原審法院在未經審理和辯論的情況下,便將這些作為緩刑的條件,顯得不恰當。此外,因為這起交通事故,邱男的父親心生不滿,甚至對羅男進行恐嚇與毀損,雙方因此產生衝突,羅男選擇用法律手段反擊,顯示其性格較為激烈,無法體諒邱男爸爸的情緒,因此法院認為不適合暫不執行刑罰,檢察官主張原審判決緩刑不當,理由充分,因此緩刑部分應予撤銷。
高雄男子因未戴安全帽怒告警察所長 遭判刑徒刑5月罰金6萬元
高雄市1名吳姓男子因騎車未戴安全帽而遭到開罰,心生不滿竟然將怒火轉向茄萣分駐所所長,使用虛假的檢舉信函向警政署進行投訴,最終吳男因誣告罪被法院判刑5個月,緩刑2年,並需向公庫支付6萬元。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7月11日凌晨,吳男因為未佩戴安全帽而被茄萣分駐所的所長攔下並開出罰單,對於這次的處罰,吳男非常不滿,竟然想出報復的辦法,在警政署的信箱中冒用「林姓友人」的名字,檢舉所長在值勤期間竟然跑到海產店喝酒、打麻將、吃檳榔。該檢舉信件一經收到,立即引起警政署的重視,隨即交由湖內分局的督察組展開調查,然而,經過深入調查後,警方發現所長早已戒酒5年,並未在海產店飲酒聚餐,也從未參與打麻將的活動,至於吃檳榔則是在下班後的正常生活行為,所長的清白得以證明,但因此受到的名譽損害卻無法彌補,最終決定對吳男提起告訴。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吳男承認自己確實向署長的信箱留言,但堅稱這些指控來自於朋友的傳言,並不認為自己是在造謠,法官則針對吳男的行為做出了評價,指出其因一時衝動而做出不理智的行為,並且在犯後表現出悔悟,隨後與所長達成和解,最終,法院裁定吳男因《誣告罪》判處徒刑5個月,緩刑2年,並要求他在一年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警方在此呼籲,所有駕駛人應時刻注意自身的行為,佩戴安全帽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若因違規遭到處罰,應理性對待,而非以不當方式報復他人。
中信國寶案辜仲諒無罪確定! 朱國榮棄保逃亡判16年
棄5億元交保金逃亡遭通緝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與女助理林桂馨,2013年起利用中信金控併購台灣人壽保險的重大消息進行內線交易及炒股,最高法院12日依內線交易等罪將朱及林各判刑16年及10年,沒收犯罪所得1億8036萬餘元確定,同案時任中信銀行董事長辜仲諒、中信金控財務長張明田,被訴侵占中信金控資產,涉犯背信及洗錢罪,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定讞,中信國寶弊案官司落幕。辜仲諒被訴侵占中信金控資產,涉犯背信及洗錢罪,因罪證不足,12日判決無罪定讞。(圖/報系資料照)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請求法院判決辜仲諒、張明田給付1億1755萬元,因2人獲判無罪確定,最高法院判決附帶民事賠償請求駁回,辜及張免賠確定。中信金昨日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對於所有同仁全數獲得法院證明清白,同感欣慰。檢方起訴,朱國榮及林桂馨利用掌握中信金併購台灣人壽保險的重大消息,大量購買台壽保股票獲利逾1億元,又炒作龍邦國際股價。辜仲諒與他的前妹婿陳俊哲(遭通緝)等人,在2004年至2007年間,以中信金控旗下中信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中信商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至境外公司及陳俊哲等人帳戶,侵占3億美元。辜仲諒被訴為了確保中信金併購台壽保,安排中信人壽放款給朱國榮,等待金管會核准併購,由中信人壽以超乎行情價,買下國寶集團所有的房產擔保品,讓國寶獲利,但中信損失1億餘元。且辜將紅火案中出售結構債的部分款項2957萬美元匯出,涉嫌洗錢罪。辜、張等中信人員,歷審都判決無罪,檢方提上訴後,昨日遭最高法院駁回,朱國榮及林桂馨則被最高法院依內線交易等罪各判刑16年及10年,中信國寶弊案官司落幕。另朱國榮涉嫌在2018年炒作松崗資產管理公司股票,將股價由28.5元一路炒至53元,獲利1.2億元;同一時間前股市老師鄭光育透過網路散布訊息炒高松崗股價至94.4元,檢方依違反證交法起訴朱及朱的助理林桂馨等人,台北地方法院12日認定不法所得為4700萬元,依高買證券罪判處林桂馨有期徒刑4年、鄭的友人沈振東,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50萬元。朱國榮及鄭光育則棄保潛逃,2人都被通緝。朱國榮還涉及炒作龍邦股價,高院依高買證券罪判囚8年,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868萬餘元,去年最高法院認定犯罪事實有待調查釐清,撤銷發回高院更審中。
非法捕獵「穿山甲」遭逮 宜蘭男支付公庫8萬才能緩刑
宜蘭一名張姓男子非法獵捕、宰殺野生動物穿山甲與長鬃山羊,並在臉書社團張貼「售車輪餅,不知道的祕密」等訊息試圖販售,遭警方查獲並起訴,宜蘭地院近日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為泰雅族山地原住民,明知穿山甲、長鬃山羊分別是經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為第二級、第三級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應予保育,除因其族群數量逾越環境容許量且先經地方主管機關許可者外,不得獵捕、宰殺。但張姓男子仍於去年2月及3月間,在宜蘭縣南澳鄉山區穿山甲、長鬃山羊出沒地點放置傳統獵具鋼絲線進行狩獵,並分別於民國112年2月3日0時許、同年3月1日0時許,分別捕獲穿山甲、長鬃山羊各1隻。隨後張姓男子於臉書社團張貼「售車輪餅,不知道的秘密」、「挖洞的」、「峭壁走一回,要的私密」等文字,企圖販售這些保育動物,最終被警方循線查獲。張姓男子在到案後坦承犯罪,並與檢察官達成協商合意,宜蘭地院依此判處他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條件為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本案仍可提出上訴。不過法院也指出,這項判決除非出現以下情況,向是張姓男子在訊問程序結束前撤回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請求;張姓男子的協商意願並非出自自由意志;張姓男子所犯的罪不在協商判決的適用範圍內;張姓男子有其他更嚴重的犯罪事實;法院認為應免刑、免訴或不受理案件等情形,否則無法上訴。
軍中站哨竟打瞌睡遭判刑2月 緩刑2年仍需支付9萬元罰金
曾在軍中服役的士兵阿恩(化名),因站哨時打瞌睡,遭到同袍通報並被控廢弛職務罪,經過法院審理,法官判處阿恩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並同意宣告緩刑2年,條件是阿恩需向公庫支付3萬元,以作為警戒。根據法院判決書,阿恩2024年1月擔任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的盤查哨兵,負責夜間監控廠區進出安全,當晚因為精神不濟,竟在哨所內坐下小憩,此舉動被2名同袍發現,隨即通報上級,阿恩因此被控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1項之廢弛職務罪,經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調查後,阿恩坦承自己在哨所睡覺的事實,並無任何隱瞞。案件經過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阿恩雖然是因為一時疏忽違法,但其行為對軍隊紀律和營區安全構成威脅,尤其是軍隊的重要性使得每個崗位都必須保持高度警戒,阿恩的睡覺行為等同於放棄職責,對整個營區的安全帶來了風險,考量到睡覺時間不長且沒有任何外人趁機進入營區,法官依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廢弛職務罪,輕判有期徒刑2個月,並允許以6萬元罰金代替服刑。在審理過程中,法官也注意到阿恩自案發以來的悔意與合作態度,不僅坦承錯誤,還積極配合軍方與法院的調查,且阿恩過去無不良紀錄,法官相信此次是因為一時疏忽,並且經過這次教訓應該不會再犯;因此,法官決定給予緩刑2年,這意味著阿恩無需入獄服刑,但在緩刑期間若再犯新罪,原本的刑期將會立即執行。
陸軍士官憂體測沒過竟「小畫家P圖」竄改文件 被抓包後慘了
阿國(化名)是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機械化步兵營的中士班長,他2022年5月到高雄參加士官高級班受訓時,因為擔心體測不合格無法結訓,竟向同期學員借用相關文件後,到網咖用「小畫家」竄改文件,再列印出來交給鑑測官。事後鑑測官察覺有異,經憲兵隊詢問後將阿國依法送辦。近日花蓮地院審理,依行使變造公文書罪,盼阿國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向公庫付6萬元。可上訴。阿國自2013年起,服役於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機械化步兵營,擔任中士班長職務。2022年5月7日起,到高雄市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參加士官高級班受訓,但他擔心體測不合格無法完訓,向同期劉姓學員借用「國軍人員執行基本體能替代項目鑑測主官(管)同意書」、「國軍基本體能測驗替代項目勾選表」公文書,想以替代項目來完成體能鑑測。同年10月29日,阿國拿著劉員的相關文件,先到超商掃描後,再到網咖使用「小畫家」變造文件上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等個資,並列印出來。11月3日阿國持變造公文書至訓練單位鑑測中心,交給盧姓鑑測官執行體能鑑測,但鑑測官在檢錄過程中察覺有異,阿國才坦承犯行。法院審理時,阿國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考量,阿國身為職業軍人,竟僅為規避體測訓練,就變造公文書,損害國防部對於軍人體能管理之正確性,所為應予非難。法官審酌阿國的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加上先前無犯罪紀錄,素行尚可。法官認,阿國犯本案應是一時失慮,經此法律程序當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可上訴。
好兄弟疑妻外遇!台中警幫查「車行軌跡」 2人一起遭判刑
台中市一名蔡姓男子,因懷疑妻子與C姓男子有染,拜託好友張姓警員以偵辦竊案為由,調閱C男車行軌跡共11次。事後,蔡男拿著資料騷擾C男,C男得知自己遭監控,到豐原分局報案,案經台中地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將張員與蔡男以共同正犯,分別判刑1年2月、1年1月,都予以緩刑2年,但必須各支付公庫6萬與8萬元。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蔡男因發現妻子搭乘C男的車,懷疑2人出軌,於是拜託任職台中市警察局清水分局員警的好友張男查詢C男車行軌跡。張姓員警為了相挺朋友,2023年7至8月登入公務電腦系統,在「使用目的」欄輸入「民眾糾紛」、「竊盜嫌疑」,至於「查詢原因」欄則輸入「偵辦刑案」、「偵辦竊盜案」等不實資訊,利用職權違法取得C男車行軌跡,包括行經路線、停車地點座標、時間等訊息,並透過LINE將相關資訊傳給蔡男。蔡男獲得資料後,卻跑去騷擾C男,還質問他:「你某日為何將車子停在我太太工地?」此外,他還質問妻子「為何某日搭C男的車」,並警告妻子自己已掌握C男的行蹤,接著當妻子的面打電話給張姓員警,請他幫忙「調資料」。蔡妻知道丈夫透過警察友人調查C的車行軌跡,立刻轉告C男小心。此外,2023年7月,蔡男假裝保險業務員,以「車主要辦保險」為由致電車商,騙取C男車籍等個資,接著跑到C男住處騷擾他及家人;C男忍無可忍,到所在地轄區豐原分局翁子派出所報案。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合議庭法官審酌蔡男與張員一時思慮欠周而犯法,其犯罪情節尚無至可原諒的地步,但兩人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C也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法官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將2人列為共同正犯,分別判處張員徒刑1年2月、蔡男1年1月,均予以緩刑2年,但必須各支付公庫6萬與8萬;蔡男另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