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納骨塔
」塔位價格天壤之別!公有納骨塔不足 私人殯葬業者喊價
新北市議會9月30日進行2023年總決算及審核報告討論,由於民政局未妥善管理私人殯葬業者,加上公有納骨塔位明顯不足,公私立塔位價位天壤之別,藍綠議員同聲要民政局多替「死人」著想,應加強管理私人業者,不要讓業者坐地起價。民政局說明,定期查核業者銷售情形,藉以督導管理,公有塔位正規畫中。國民黨議員連斐璠指出,常接獲陳情,業者賣出塔位後,選擇位置需要繳交永久管理費,民眾買了又賣不出去,長期投資變成廢紙,最後血本無歸,業者有詐欺嫌疑。公有靈骨塔位數量嚴重不足,永和居民往生後都無法到鄰近的中和區靈骨塔安置,加上公私立塔位價差大,民政局應加強管理,多替「死人」著想,不要讓業者坐地起價。民進黨議員鍾宏仁批評,殯葬業是暴利、特許行業,市府應對私人業者有管控機制,現今私人靈骨塔位數量多到100年用不完,但業者卻不用回饋附近居民,所有影響都由社會共同承擔。若制度不改變,政府官員如同變相與業者勾結,放任變成自由市場,靈骨塔不該成為投資標的,陽宅不准炒作,陰宅當然也不能炒作。民政局長林耀長說明,納骨塔位非屬投資型商品,民眾應避免以投資方式購買。由於墓基或納骨櫃位均屬特許殯葬設施,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業者均不得販售,合法業者名單、違規裁罰情形及相關消費爭議,民政局均有於網站公告,供市民公開查詢。至於對私立納骨塔數量控管,民政局補充,私立殯葬設施除須依法申請設置,並由市府審查外,另須經殯葬設施審議委員會審查整體殯葬服務量能需求、回饋地方計畫等內容,經委員同意,並經市府核准後,始得設置。公有納骨塔正規畫中。鶯歌區納骨塔預計2027年完工,現已上網公告招標,八里區納骨塔則於2028年完工。
相愛不能相送成人間遺憾 市議員籲修法重視伴侶關係
新北市黃姓男子與關姓女朋友相戀10年,並砸百萬為對方治病,在關女過世後,卻因沒有結婚而無法幫愛人處理後事,只能眼睜睜看著她住進公有納骨塔,成為人世間最大遺憾,市議員劉美芳今日帶著黃男舉辦記者會,呼籲台灣的法規應該與時俱進,重視伴侶關係權益,讓大眾在身後事上能夠更安心。黃男在今日的記者會上表示,關女在台灣居住多年並領到台灣身份證,但關女在台灣沒有任何法定親屬關係,而他與女友交往並同居近10年,在女友生病的過程中,他一路深情相伴,也成為對方的醫療代理人且負擔百萬醫藥費,醫院的醫生、護理師、志工,均見證黃男照顧關女的過程。但關女過世後,院方卻告知黃男不得領取關女遺體,最後關女更形同無主屍,只能舉辦聯合公祭,骨灰也只能住進公有納骨塔,黃男傷心至極,表示女友曾希望能安葬在漂亮的地方,他卻連最後的願望都無法幫忙完成,也成為人世間最大的遺憾。張宜斌律師認為從黃男的遭遇,足見伴侶關係確實值得更被重視:「我認為如果在事實足證當事人有伴侶關係的狀況下,主管單位是否可以放寬限制,讓醫療單位、民政局或是社會局等單位做認定,協助往生者的伴侶幫忙處理後事,以免造成民眾的遺憾。」劉美芳則強調,法律要能合乎人情,才能符合民眾的需求,否則只是僵化的制度。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新住民在台灣生活,而且在2025年,台灣社會將進入超高齡社會,加上少子化的趨勢,可能會有許多獨老的民眾,不管在醫療照護的需求上,還是身後事的處理上,都應該要做更周全的準備,「如此一來才能幫助不同族群的民眾,讓民眾免於恐懼害怕,生死都更有尊嚴!」劉美芳也表示,未來她將推動修法,希望能透過地方制度法,讓新北市成為重視伴侶關係的領導羊。
相愛不能相送1/愛戀10年也沒用 少了這東西竟不能替女友辦後事
送終是人生大事,更是生者與亡者告別的重要過程,許多情人相愛相守多年,最終卻宥於法規而無法相送,留下終生遺憾。新北市黃姓男子(45歲)與大陸籍女友交往近10年,但女方罹患間質性肺炎,於去年11月病逝,黃男心痛不已,著手處理後事時才發現自己並非三等親,所有事宜都無法參與,只能眼睜睜看著愛人在公有納骨塔長眠,希望法令能更近人情,讓相愛的人得以相送。「在我心中是把她當太太看的,只是因為她生病才一直沒去辦結婚。」黃男表示,他與女友約10年前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雙方相談甚歡後開始交往,並於約6年前開始同居,女友質樸淳厚、認真踏實,與自己的父母也相處和睦,他原以為自己找到可以攜手一生的摯愛,命運卻開了一個殘忍的玩笑。在金融業工作的黃男回憶,約6、7年前,女友在季節轉換時總會無故咳嗽,他們起初以為是過敏,咳嗽症狀此後越演越烈,他們遍尋名醫都沒辦法確認真正的病因,直到在台大醫院進行肺部切片,這才發現女友感染間質性肺炎,造成此病症的原因也難以釐清。據了解,間質性肺炎至今對臨床醫師而言仍是一大難題,嚴重的患者需換肺才能延續生命,黃男與女友也是「等肺名單」中的一人,但一次次的期望卻換來一次次失望,由於肺部移植無法活體捐贈,國內的習俗又多半希望為死者保留完整身體,捐肺的人少之又少,去年一整年都沒有等到合適的肺,女方的病情也急遽惡化。「一開始想說等到肺便立刻辦結婚,後來想說她出院就去辦,最後卻等不到她出來了。」黃男含淚表示,2人間的情感深厚,早已不是一紙結婚證書可以證明,雙方也多次提及終生大事,但女友身體近年每況愈下,連吃飯走路都成為嚴峻的挑戰,婚事也只能一再擱置,沒想到竟成為了一輩子的遺憾。黃男說,女友在去年11月初再次住進台大醫院,而此時期肺部已嚴重纖維化,她直接被推進加護病房,醫生緊急裝上葉克膜,為了避免患者痛苦而給予強力麻醉,女友也陷入沉睡中,他則四處求神祈禱,從佛教道教到耶穌會無一不求,只盼能再次見到愛人燦爛的笑容。黃先生與女友相愛多年,但還未辦理結婚登記,女友卻於去年11月因病身亡,黃先生至今仍難以從傷痛中走出。(圖/趙世勳攝)「但醫生說,醫療是有極限的。」黃男提到,在最後的那幾天,他每天都以淚洗面,在病床邊寸步不離的守候,女友於去年11月底離開人世,他當下痛不欲生,宛如心頭最重要的位子被剜去一個大洞,但他還是強打精神,想為女友操辦後事,而法規限制卻再次給他強烈打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死亡證明的申請人需為具其繼承權的親屬(配偶、直系血親、兄弟姐妹等),也就是三等親內的家人或者配偶,但黃男的女友在台灣沒有其他親屬,家人都在中國無法來台,而黃男身為死者最親近的伴侶,卻宥於法規限制,兩人沒有婚姻關係,所以連去冰櫃看女友最後一面都不行,只能眼見市政府為愛人舉辦無親亡者的告別式,骨灰則在陽明山公有納骨塔中安置。「好像她離世的那一刻,我們就成為陌生人了。」黃男心痛表示,依照正常程序,無親人的亡者將公告半年才會處理後事,但女友在寒冷的冰櫃多待一天,他的內心也備受折磨,所幸在新北市議員劉美芳的幫忙下加速進程,他曾請禮儀師想幫女友化妝卻遭拒絕,更一度聽說其骨灰罈將和其他亡者擠進同一個塔位,所幸最終女友住進地下室的「獨居房」,而他也找來法師進行相關儀式,期望能讓女友得到安詳長眠。黃男提到,女友生前常說想葬在台灣,他原以為自己可以親手操持愛人的後事,讓她可以莊嚴地離開人世,最終卻只能成為「最熟悉的旁觀者」。他呼籲法規能更近人情,讓相愛的人可以相送。「難道真的要讓民眾違法,偽裝成死者的親屬才能處理後事嗎?」市議員劉美芳表示,如今新型態家庭興起,像黃先生這樣的情況恐會越來越多,希望政府能與時俱進、放寬限制,別使人間最痛的遺憾不斷發生。台北市第二殯儀館館長劉瑞隆表示,能幫忙辦理亡者後事者包括親屬和亡者生前遺囑指定的人,如往生者過去是公立安養機構住民,安養機構也能協助處理,接著便是政府機關。過去的確遇過有亡者的朋友想協助喪儀,因法規有其限制而無法同意,化妝更衣等接觸到遺體的行為只能由公家機關處理,但朋友還是可以來參加告別式或到塔位探望,陪亡者走完人生最後一程。黃先生曾帶著女友到日本大阪旅遊,雙方還約好要去京都看名勝風景,此承諾卻再也無法兌現。(圖/讀者提供)
相愛不能相送2/他花百萬元救女友不手軟 辦不出一張死亡證明書
新北市板橋區黃姓男子(45歲)與大陸籍女友相愛10年,而女友近年罹患間質性肺炎,黃男不離不棄的守候,先後砸下百萬元為女友治病,並購買多台高價氧氣機,為了怕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他更自願放棄所有社交活動,一下班便衝回家照顧女友,真摯情誼堪稱是「愛情最感人模樣」,卻因不具伴侶身分無法為女友操辦後事,他希望政府能修改法規,讓相愛的人可以相送。根據《戶籍法》《醫療法》《死亡資料通報辦法》等法令規定,民眾死亡後須由三等親內的親屬或配偶申請死亡證明書,才能以該證明書前往銀行、區公所、殯儀館、靈骨塔等處辦理後續流程。死亡證明申請方式因親人去世的原因和地點而有所不同,大致可區分為「因病在醫院、診所過世」「因病於醫院、診所外地點過世」「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必須分別向治療民眾的醫院診所、各地衛生所或受理就診或轉診的醫院診所、檢察機關申請。至於黃男與女友的案例,由於他並非女友的親屬或配偶,無法向醫院申請女友的死亡證明書,因此對於女友的後事完全無法插手,只能由市政府依「無親人亡者」的模式代為辦理後事,並將其骨灰安放在公立靈骨塔中。在女友生病期間,黃先生不離不棄守候,還自願放棄所有社交活動,真摯情誼讓人動容。(示意圖/123RF)黃男回憶,「每日都要替她拍痰,一天都有快2000CC,我看了真的很難受。」「一台氧氣機大概要4萬8,她一年換了3台,但只要她能好,這其實都沒關係。」黃男提到,女友的醫藥費恐已超過百萬元,氧氣機也隨著病情變動而不斷更換,女友總是把「拖累」、「抱歉」這種話掛在嘴邊,自責話語讓他十分不捨。「曾經答應她要一起去很多地方,現在都沒辦法了。」黃男提到,他們曾約定好,疫情過後要到日本京都欣賞美景和古蹟,還要去泰國的廟宇參拜,這些承諾如今已無法實踐,他更因並非女友的三等親而無法為她操辦後事,只能讓女友住進公有納骨塔,因此期望政府能更近人情、修改相關法規,讓相愛的人可以相送。台北市第二殯儀館館長劉瑞隆表示,能幫忙辦理亡者後事者包括親屬和亡者生前遺囑指定的人,如往生者過去是公立安養機構住民,安養機構也能協助處理,接著便是政府機關。過去的確遇過有亡者的朋友想協助喪儀,因法規有其限制而無法同意,化妝更衣等接觸到遺體的行為也只能由公家機關處理,但朋友還是可以來參加告別式或到塔位探望,陪亡者走完人生最後一程。為讓女友恢復健康,黃先生先後付出上百萬元為她治病,卻因沒有伴侶身分而無法為她操辦後事。(圖/趙世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