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不滿檳榔西施服務「潑糞」報復 二審改判有期徒刑4個月
新竹市1名有毒品與詐欺前科的陶姓男子,2022年在當地一家檳榔攤,因不滿檳榔西施的服務態度,竟然憤而潑糞,事件經歷了一審與上訴,最終法院改判陶男犯強暴公然侮辱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事情發生在2022年4月,陶男在新竹市某檳榔攤消費時,對檳榔西施的服務態度感到不滿,心生怨恨陶男,於4月24日凌晨約4時,向1名不知情的友人借1輛機車,回到該檳榔攤,當檳榔西施步出檳榔攤時,陶男拿出預先準備好的糞便,裝在洋芋片罐子裡,朝檳榔西施潑灑過去,導致其渾身沾滿糞便,狼狽不堪。事發後,檳榔西施立即報警提告,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行兇者為陶男,一審新竹地院簡易庭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陶男罰金新台幣5000元,然而,檳榔西施對此判決不滿,決定上訴。二審合議庭法官重新審理此案,認為原審雖然判決有據,但未能完全反映事件的嚴重性,法官指出,陶男在公共場合,以糞便潑灑檳榔西施,不僅是公然侮辱,更是以物理之強暴手段貶損其人格尊嚴,因此,該行為應被認定為《強暴公然侮辱罪》。法官進一步指出,陶男有毒品與詐欺等前科,且為具有正常智識的成年人,在面對服務態度問題時,陶男不選擇理性溝通,反而以潑糞這種極端手段表達不滿,行為惡劣且應受譴責,最終,法官撤銷原判決,改判陶男有期徒刑4個月。
按喇叭開戰!台南女騎士怒罵「Ugly」下場慘了 挨告遭罰9000元
口出惡言前要三思!台南市1名女騎士今年1月騎車外出,行經事發路段時,與1名男騎士發生行車糾紛,她竟怒罵他「Ugly」挨告,女騎士辯稱,有按一下喇叭,但覺得是他先挑釁的,後續經台南地院審理,女騎士被依法判處罰金9000元,得易服勞役9日。判決書指出,女騎士今年1月間騎車行經台南市某路段,過程中與男騎士發生行車糾紛,女騎士心生不滿,竟罵他「Ugly」、「神經病」、「你是什麼東西」等不雅言論,他不甘受辱持事證報警並對她提告,女騎士到案說明,坦承有罵他「Ugly」,但當時她有按一下喇叭,是對方先挑釁及妨害自由,她過去曾有公然侮辱前科但與此事關聯,她也表示看不清楚道路監視器截圖畫面。檢方說明,男騎士經偵訊,詳細描述事發過程,包含雙方騎車路線圖、車輛詳細資料報表、13張路口監視器截圖照片及錄音檔等證據佐證,檢方認定事證確鑿,未採信女騎士說詞,後續將對她進行起訴。台南地院審理,事發當時女騎士未透過理性及和平的方式處理,竟出言辱駡,造成男騎士受辱,考量她僅坦承部分犯行,且至今仍未與他達成和解或諒解,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她罰金9000元,得易服勞役9日,可上訴。
情緒失控男子派出所內罵警員「X你媽的」被捕 最終無罪釋放
近日,一起在派出所內辱罵警員的案件引發廣泛關注,男子黑黑(化名)因在派出所內,對警員使用髒話「X你媽的」而被當場逮捕,士林地方法院法官經審理後,認為其行為尚屬輕微,最終裁定無罪,案件目前仍可上訴。案件發生在2023年10月,黑黑連續2日無故前往派出所滋擾執勤警員,根據檢方起訴書,當時派出所副所長勸戒黑黑離開,不料黑黑當場對著穿著警服的警員辱罵2次「X你媽的」,隨即被警員以現行犯逮捕,檢方指控黑黑觸犯《刑法》第140條前段之侮辱公務員及同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然而,黑黑在庭上辯稱,當天他其實是想報案,但被警員驅離,情緒激動下才脫口而出髒話,而且只說1次,士林地院法官當庭檢視了警員的密錄器檔案,發現黑黑確實在影片中1分43秒時說出1句「X你媽的」,但在1分53秒的第2句髒話,無法確定是否為黑黑所說,且證人也坦承,無法確認第2句髒話是黑黑說的,不過,證人提到,在黑黑被壓制時,再次罵髒話。法官進一步檢視黑黑被壓制時的密錄器檔案,並未發現其有罵人的情況,法官表示,黑黑過去多次報案,經查核均屬無端報警,因此當天被警員請離派出所,但站在黑黑的角度看,他可能因為報案未獲得回應,自認受到警員刁難,因而與警員發生口角,在被警員要求離開時,雙方再度起衝突,黑黑情緒激動下脫口說出髒話。法官認為,黑黑的行為冒犯及影響程度尚屬輕微,與反覆、持續的恣意謾罵行為不同,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因此,難以認定黑黑故意貶損警員的社會名譽或人格,況且在被警員勸離時,也配合自動離開,並未做出其他妨害公務的行為,難以認定他主觀上有妨害公務的犯意。最終,士林地院法官裁定黑黑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8旬翁搭火車逼女子換座遭拒罵「豬狗不如」 桃院審結罰6000元定讞
「博愛座」爭議近年頻傳,桃園市一名8旬李姓老翁在2022年9月搭乘台鐵北上區間車時,因同坐博愛座的王姓女子拒絕互換座位,竟辱罵「妳不是人」、「豬狗不如」,後經王女提告起訴,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李翁不服上訴,桃園地院近日審結,改判罰金6千元定讞。判決書指出,李翁在2022年9月7日上午,從桃園火車站搭乘台鐵1148列次苗栗往瑞芳區間列車,坐在第1車廂博愛座,之後向坐在身旁有側邊靠板的王女提出互換位置要求,遭王女拒絕,李翁在車廂內當眾辱罵「妳不是人」、「妳說妳應該就是豬狗不如」等語,王女向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報案提告。桃園地檢署調查時,李翁否認公然侮辱犯行,辯稱「我認為王女要敬老尊賢,要有愛心,不然連禽獸都不如,當天自己身體不舒服,且有低血壓,雖然已坐在博愛座,仍需要王女的位置可倚靠側邊靠板,因此要求跟她換位子,但她不肯」,檢方認為李翁言行已貶抑王女名譽,偵結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桃園地院簡易庭審酌,李翁與王女素不相識,僅因細故爭執即公然侮辱,理性溝通及情緒控制能力實有不足,兼衡李翁始終否認犯行,未見反省,也未和解,犯後態度不佳,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李翁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0000元。李翁不服提上訴,桃院審理時,李翁仍否認言詞侮辱,法官當庭勘驗列車監視影像畫面,以及王女遭李翁辱罵的錄音蒐證音檔,李翁在對話中確實出口「妳不是人」、「你說你應該就是豬狗不如」等語,王女則反問李翁「你現在是沒有位置可以坐嗎?」李翁在審理中指稱,當天雙方都坐在紅色博愛座上,因自己頭暈,希望換座靠牆,但王女不同意,起爭執後才口出「你不是人」等語。法官認為李翁言語表達的意思,即認為年輕人不應該坐在博愛座上,否則就不是人、豬狗不如的意思,審酌李翁未尊重王女的名譽權,當眾辱罵的言詞貶損王女名譽,且犯後未獲原諒;另審酌李翁犯後態度、年齡、碩士畢業智識程度、自陳家境小康、婚姻家庭狀況以及前科素行等,審結撤銷原判,改判處罰金6000元,並諭知得易服勞役,全案定讞。
想跟年輕人換博愛座遭拒 阿伯罵「你不是人」下場慘
一名長輩阿志(化名)搭台鐵時,想跟年輕人王男換博愛座遭拒,阿志罵對方「你不是人」、「你年輕人坐在這裡,你不應該坐這裡,你說你應該就是豬狗不如」挨告,儘管他辯稱,他都只是「假設」,事後也道歉,最後法院還是依公然侮辱罪判他罰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判決書指出,阿志在2020年9月的區間車上,不滿同樣坐於博愛座的王男不願跟他換位置而生口角,阿志罵,「你不是人」、「你說你應該就是豬狗不如」,貶低王男的名譽。阿志辯稱,他因為頭暈希望跟王男換位置,才能靠牆,但王男不同意,他才講「你不是人」、「你說你應該就是豬狗不如」等,這是假設性用語,他的本意是如果王男不把博愛座的位置留給老年人,去坐綠色(一般座)位置,就是豬狗不如,但他是說「如果」等語。法官認為,「你不是人」、「你說你應該就是豬狗不如」等語詞,指失去人性、沒資格當人,連畜牲都不如、道德低下之意,自屬貶低他人之侮辱性用語,王男非主動挑起紛爭的人,且使用博愛座實無過錯,更非殺人放火之輩,阿志也已獲得博愛座的位置可供坐下,最後判阿志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
懶得下樓取餐!北市女「怒飆外送員3字」慘賠2000元
近幾年受到疫情影響,民眾紛紛改變餐飲消費習慣,促使外送服務蓬勃發展,不過卻也因此衍生出相關消費糾紛,北市一名錢姓女子因不願自行下樓取餐,竟飆罵張姓女外送員三字經,張女憤而告上法院,經台北地院審理,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錢女2000元罰金,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該案發生於2023年8月1日下午5時許,當時錢女透過外送平台Uber Eats訂購餐點,同日下午6時許張姓女外送員將餐點送抵後,隨即詢問錢女是否能下樓取餐。怎料,錢女不但不願親自下樓,還脫口「態度那麼差,不要做外送員,X你娘」等語辱罵,雙方在一樓門口爆發激烈口角,氣得女外送員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錢女出言侮辱等行為足以貶損張女的人格及社會評價,考量錢女坦承犯行、態度良好,雖有意願和解,但張女向法院表明沒有要求償,只希望錢女受到處罰,故依《公然侮辱罪》判處2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2日,以示懲儆,全案仍可上訴。
8成5民眾反對廢除死刑!近7成無法接受「死刑違憲」
財團法人台灣民意基金會27日公布國人對死刑存廢民調結果,有高達84.6%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僅10%贊成;而如果大法官做出「死刑違憲」的決定,有69.5%表示不能接受,僅24.2%能接受,顯示台灣民意高度支持維持死刑,若大法官決定廢死,執政黨將付出無法估計的政治代價。法界人士認為,以日前憲法法庭針對公然侮辱罪及侮辱公務員罪「合憲性限縮解釋」的判決結果,研判大法官應不會直接判決死刑違憲,而是讓死刑制度繼續存在、但嚴格限制。37名死囚可能獲得廢棄重新審理或非常上訴的機會。該民調顯示,對於「國內死刑存廢問題最近再度成為社會關注焦點。一般說來,您贊不贊成廢除死刑?」有4.9%非常贊成,5.1%還算贊成,21.3%不太贊成,63.3%一點也不贊成,4%沒意見,1.4%不知道。台灣民意基金會表示,反對廢除死刑是台灣人難以動搖的共識,這樣的大規模人群又一致強烈反對特定法律修改,「在台灣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另外,當詢問「如果司法院15位大法官最後做出『死刑違憲(也就是廢死)』的決定,請問您能不能接受?」有4.7%非常能接受,19.5%還算能接受,23.7%不太能接受,45.8%一點也不能接受,5.2%沒意見,1.1%不知道。值得注意的是,該民調進一步細分政黨傾向,民進黨支持者中,也有高達62.3%不能接受「死刑違憲」。台灣民意基金會指出,當1成國人贊成廢除死刑,8成5反對的狀況下,憲法法庭大法官若做出「違憲判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改變國人對廢死的態度?答案是:15.1%。也就是說,未來若大法官決定廢死,也很難改變台灣社會大眾反對廢死的態度,執政的民進黨勢將付出無法估計的重大政治代價。台灣民意基金會「國人對當前死刑存廢相關議題的態度」民調時間今年5月20日至22日,對象為全國20歲以上成年人,採市話與手機並用的雙底冊抽樣,市話占70%,手機30%。有效樣本1077人,市話757人,手機320人;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約正負2.99個百分點。對此民調,司法院指出,依據《憲法》規定,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死刑釋憲尚在審理中,呼籲各界給大法官純淨審判空間。法務部則維持立場,強調死刑並不違憲,法務部與多數民意站在一起。針對是否廢死,法務部也主張,應該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做決定。
馬路上爆發衝突 台中男怒罵「毋成囝」…法院判賠金額出爐
有些人在情緒激動時會口出惡言,不過罵人可是會吃上官司的,台灣先前流傳的「罵人價目表」近期又出現新案例,台中一名黃姓男子在大馬路上與謝姓男子發生口角,一氣之下大罵謝男「毋成囝」,被謝男以妨害名譽罪告上法院,日前台中地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2023年8月18日晚間9時許,黃男因某些原因與謝男在路邊發生爭執,黃男辱罵謝男「毋成囝」(台語,不良少年、小混混的意思),謝男因而憤怒地提告,要求5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黃男在法庭上辯稱這句話沒有那麼嚴重,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毋成囝」這個詞客觀上具有貶低他人人格、使人難堪的含義,足以損害他人的名譽和社會評價,因此判定公然侮辱罪成立,罰款5000元。在民事求償部分,法院審酌謝男為大專畢業,從事電商,每月收入約3萬元;黃男為高中畢業,從事小客車租賃,每月收入約20至30萬等情,業據兩造陳明在卷,復審酌被告之侵權行為情節及原告名譽權受侵害之程度,暨兩造之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認為謝男求償50萬元過高,酌情減少為3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事實上,罵人價目表在網路上流傳已久,甚至有根據法院判決更新的版本,然而這些價目表其實只是網友抱著好玩的態度整理的,法官在判決時,不會依照這些價目表來決定刑度,且在實際判決中,法官會衡量多種因素,包括犯罪的動機、情節的嚴重性、行為次數以及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程度。此外,法官還會考慮犯罪者的背景、家境和經濟情況,做出綜合判斷,因此每個案件的情形都是不同的,沒有固定的判決標準。
竹市示範公墓24墓碑遭噴紅漆畫「X」! 男犯嫌2度犯案潑機油落網
新竹市示範公墓6日,有24個墓碑上遭不明人士用紅漆噴灑,並畫上「X」圖騰,時隔多日又發生類似事件,20日墓碑被潑灑機油惡意毀壞,警方獲報調查,鎖定53歲陳姓男犯嫌,持搜索票搜查後,查獲1罐噴漆、1瓶液態硃砂和犯行時穿著的衣物等證物,警方依法將陳男移送偵辦。警方表示,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6日接獲民眾通報,新竹市示範公墓24個墓碑遭人用紅漆噴上X圖騰,20日同一處墓碑二度遭不名人士潑灑機油,蓄意破壞,警方調閱道路監視器分析比對後,發現陳男多次出入公墓,犯案後騎機車逃離。警方說明,員警循線追人,鎖定陳男後,立即報請新竹地檢署指揮偵辦,並持新竹地院搜索票執行搜查,員警昨日上午逮獲陳男,並從陳男機車置物箱內,查獲犯罪用的1罐噴漆、1瓶液態硃砂和犯行時穿著的衣物等證物,陳男偵訊時,坦承犯行,但卻無法清楚解釋交代犯案動機,後續警方依《毀損罪》和《公然侮辱罪墳墓罪》將他移送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詳細事發原因仍待檢警調查釐清。
不滿被女生放鳥…男子怒嗆:給狗X啦 下場慘了
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去年因為不滿女子萍萍放鳥他,罵她「破X」、「腦殘」、「給狗X啦」、「你這種樣子乾脆去做酒店啦」等語,結果被告上法院,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阿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萍萍沒依約與跟阿德外出,阿德用IG及通訊軟體Line傳遞訊息、撥打電話等方式騷擾她,、「難怪工作做沒多久一直換」、「弱智」、「你這種樣子乾脆去做酒店啦」、「給人X一X就有錢了啦」、「X的講自己好像多清廉」、「怎麼不去死一死」等。同年16日,阿德還在萍萍的IG帳號留言,「破給」、「給狗X啦」、「X的」、「腦殘」等,讓萍萍心生畏懼提告,而她只有撤銷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告訴,公然侮辱還是聲請簡易判決。據悉,阿德坦承犯行。台中地院認為,阿德不滿萍萍,就貶損她的人格與社會評價,實屬不該,阿德無犯罪之前科紀錄,犯罪後已坦承犯行;兼衡其自陳為大學畢業、從事服務業、家庭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依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40日,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勾結博弈集團!警政監林明佐「涉6重罪」羈押禁見 台中警吐怨氣:少起訴他2罪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遭爆出,於擔任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期間「勾結博弈集團」,檢方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6罪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昨(3日)下午召開聲押庭,裁准林明佐收押禁見,不過就有員警爆料,台中檢方還少起訴他「這2罪」。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疑涉嫌在擔任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期間,不僅包庇賭博、洩密給博弈集團,甚至收受高達2000多萬的黑錢,台中地檢署訊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公務員包庇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洗錢防制法》等6項重罪,起訴林明佐。檢方認為,林明佐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昨(3日)下午召開聲押庭,經訊問認定林明佐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准林明佐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收受物件。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有台中員警透露,此事在警界傳開後人人拍手叫好,因為林明佐不僅辦案未按正常程序走,私下還經常暴怒對著下屬破口大罵,甚至摔東西洩憤,讓不少人頗有怨言,調侃直呼檢方還少起訴他《公然侮辱罪》及《恐嚇罪》2罪。
蔡衍明被稱「國台辦狗腿」竟屬「善意言論」 資深律師:一般人早就被判公然侮辱
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不滿主持人陳凝觀在節目中指他為「國台辦狗腿」,遂向壹電視、陳凝觀等提告,日前最高法院判決蔡衍明敗訴確定,判決書內容更指陳凝觀發言「屬於善意發表言論」,引發譁然。對此,前立委蔡正元就嘲諷指出,那他也可以「善意評論」陳凝觀的老闆、年代董事長練台生「是民進黨的走狗」,直言法官寫的理由相當可笑荒謬。資深律師李貴敏更直言,這種事情若發生在市井小民身上,早就算是公然侮辱罪了!前立委蔡正元今天(3日)在政論節目《頭條開講》嘲諷,台灣現況就是綠的就可以無法無天,如果是藍的「連家裡鳥都被抓光」,而年代電視台老闆練台生傳聞是可以隨時跟蔡英文吃飯,甚至能夠決定NCC主委的人,法官當然不會判有罪,至於判決書上講的「善意評論」,真的是令他聽不下去,若按照法官邏輯,那他也可以「善意」的說「練台生是民進黨的走狗」,而且不論言詞如何負面尖銳,練都不能有意見,真的是相當荒謬可笑。資深律師李貴敏則直言,這種事情若發生在市井小民身上,早就算是公然侮辱罪,今天就算毀謗罪裡面的確有免責條款,有「可受公評之事」,但陳凝觀在節目中稱蔡衍明「國台辦狗腿」、「紅色滲透」,是更嚴重的指控,甚至根本就應該採取《反滲透法》來就辦蔡衍明,但至今沒有列為被告也沒有調查,顯然就是無稽之談。李貴敏分析指出,這份判決書明明也承認陳凝觀的言詞「尖酸刻薄」、「負面」,最後結論卻是「善意評論」,真的是轉得很硬,也更令民眾清楚看到司法的沉淪、變成打壓異己的手段,直言難怪最近有很多司法官不要終身職要申請退休,就是因為太多政治的壓力。據悉,蔡衍明不滿資深媒體人陳凝觀於民國108年6月27日主持「年代向錢看」節目時,稱他為「國台辦狗腿」,損害他的名譽權,因此提告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練台生、《年代向錢看》主持人陳凝觀、製作人盧諭慶侵害名譽權,請求連帶賠償非財產損失300萬元,並應於《中國時報》等報頭版、《年代向錢看》節目刊登及播出澄清啟事以回復名譽。陳凝觀、壹電視主張,他們在節目上只是引述郭台銘指稱蔡衍明為「國台辦狗腿」,而非直接批評蔡衍明,一審的台北地院也認為,陳凝觀是在節目上針對媒體報導旺旺集團接受中國政府補助金等事件進行討論,「非單純以負面用語抽象謾罵上訴人,難認為偏激,亦未逾越必要之範圍程度,可認係善意發表言論」,基於討論公共事務而發言,當應放寬審查標準,以免阻礙公共議題討論,判決蔡衍明敗訴。
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 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合憲但限縮範圍
「三字經」罵人是否得受《刑法》公然侮辱罪判決?憲法法庭26日判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須限縮經由具體個案表意脈絡來檢視,是否逾越一般人可忍受範圍,並權衡名譽權是否應優先言論自由的「二階段審查」;髒話罵人不一定會有罪,未來法官定罪嚴謹,本案民眾聲請釋憲13人,8人在憲法訴訟實施前,判決有罪確定可透過非常上訴、5人獲廢棄有罪確定判決,發回重新審理,都有翻案機會。作家張大春等13人分別因公然侮辱他人而被判決有罪,另有十多位法官審理案件中,各自認為《刑法》公然侮辱罪的規定牴觸《憲法》,因而聲請解釋憲法、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併案後共33案審理。憲法法庭昨日作成判決,強調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提供資訊、追求真理、溝通思辯及健全民主等重要功能,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但這並不代表任何言論都受到絕對保障,公然侮辱罪的立法目的應屬合憲。憲法法庭指出,不能僅因髒話或具有冒犯性,一律認為是無價值或低價值言論。因此,法院在個案中適用公然侮辱罪的規定時,仍應權衡侮辱性言論對於名譽權的影響,及其可能兼具的言論價值。憲法法庭認為,所謂的髒話,除非國家以公權力明定髒話辭典,或有法定的侮辱用語認定標準表,否則侮辱性言論將因欠缺穩定的認定標準,可能過度擴張、外溢以致限制過廣,因此對「侮辱」定出「二階段審查」,作為個案中判斷公然侮辱罪的規範。憲法法庭指出,不能僅因言詞文字的用語負面、粗鄙,就一律處以公然侮辱罪,否則將使該規定成為髒話罪;社會上常見用三字經罵人,縱使粗俗不得體,也非必然蓄意貶抑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刑法》公然侮辱罪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判處拘役部分,憲法法庭舉例,如果有人透過網路發表或以電子通訊方式散布公然侮辱言論,從而有造成持續性、累積性或擴散性嚴重損害的可能者,法官才能在個案衡酌後處以拘役刑。本判決主筆大法官為黃昭元,公然侮辱罪的合憲性限縮判決,15位大法官全體一致同意,但詹森林大法官提出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認為蔡姓聲請人以穢語罵人,其侮辱性言論並沒有任何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價值,應無必要就蔡的確定判決廢棄發回。
不滿年輕人不讓座!男子「紙袋甩臉、屁股壓頂」 判處拘役65天
捷運博愛座再度因為「讓座」問題引起糾紛,也讓美意徹底變調!日前一名男子搭乘台北捷運,因為不滿年輕人坐在博愛座上,沒有讓座給一對母子,因此他不但用紙袋與身體攻擊對方,還在車廂內大聲飆罵三字經,嚇得同車乘客立刻通知站務人員。近日判決出爐,該名男子被判處拘役65天。畫面曝光後,有網友表示:這名男子的行為比不讓座惡劣多了。據《東森新聞》報導,日前一名男子搭乘台北捷運,在民權西路站上車,當他走進車廂,看到博愛座上坐了年輕人,他先是用紙袋甩在年輕人臉上,打中年輕人嘴唇跟臉頰,接著又一屁股坐在對方身上,還不斷用三字經、五字經飆罵對方,嚇得同車乘客立刻通知站務人員。站務人員立刻請他們在下一站下車,隨即報警處理。男子則向到場警方表示,他不是腿痠要坐下,而是希望這名年輕人能夠讓座給一旁推著嬰兒車的媽媽跟小孩。事後這名男子被提告傷害罪、強制罪,還有公然侮辱罪,法官認為他沒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三罪判處合併執行拘役65天,等於易科罰金6萬5千元。畫面在網路上曝光,網友也紛紛搖頭,留言表示:「他的行為比不讓座惡劣」、「不過只會欺負老實人而已,怎麼不去找那些凶狠魁武的人呢?」、「偽君子,明明可以好好說,動手動腳代表你只是一個惡劣的人。」、「假借見義勇為的方式情勒他人並沒有比較高尚。」
外送漏放吸管…奧客抓狂殺進咖啡廳 逼店長「下跪道歉」拍照酸:跪得還舒服嗎
奧客真的恥力無極限!南韓京畿道一名女子日前透過外送平台點了一杯飲料,餐點抵達時才發現,店家忘記放吸管,她氣到打電話到咖啡廳投訴,沒想到補送時店家卻填錯地址,遲遲等不到吸管的女子,竟直接衝到店裡飆罵,甚至要求店長「下跪道歉」才肯罷休。綜合韓媒報導,該起消費糾紛發生於本月4日,一名女子透過外送平台向南韓京畿道的某咖啡廳點餐,但外送抵達後卻發現店家少給吸管,她立刻致電給店家怒投訴,事後店家表示願意補送吸管,並贈送蛋糕作為補償,沒想到店家卻不小心寫錯地址,導致女子等了許久才收到吸管。憤怒值被拉滿的女子,氣急敗壞地衝到咖啡廳理論,儘管女店長不斷向她道歉,但女子的態度依舊不依不饒,甚至要求對方「至少要下跪」才能原諒,女店長逼不得已只能跪下道歉,怎料女子竟還嗆聲「妳跪得還舒服嗎」、「以後不要再做生意了」,就這樣大鬧了5分鐘後,女子才終於善罷甘休離開店內。歷經被逼下跪的慘痛體驗,該名店長透露,此事對她造成很大的精神創傷,事發後她經常感到頭暈、頭痛,不想來店內上班,更害怕與顧客接觸,目前已依《公然侮辱罪》及《妨礙營業罪》向警方報案,提告該名無理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