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地役關係
」 違建人行道青苔害滑倒獲國賠106萬 基市府不服將上訴
林姓男子2021年在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二街62巷人行道行走時,因為路面有青苔且路面溼滑致滑倒受傷,林男認為該路段是基隆市政府該管的路段向基市府訴請國賠,5月中基隆地院認為基市府應負6成責任,判賠林男106萬餘元,但市府認為林男滑倒路段,自始至終都不是市府管轄範圍,將提出上訴。這起案件主要爭議點在其實是在於,事發地究竟是否屬於基隆市政府有管理責任的範疇。原因無他,事發地的人行道屬於基隆市某社區內的私設巷道,土地產權分屬私人土地。基隆市政府認為,該人行道的管理維護責任應在土地所有權人,而非市府。但林男則是認為,事發當地雖然屬於私設巷道,但自該社區建成廿餘年來,長期供不特定人通行使用,屬於具有公用地役性質之私設既成道路,因此基隆市政府有管理維護的責任。初審法官認為,國家因公用地役關係而取得私有土地的管理權,也屬於公有公共設施,如設置或管理有欠缺,適用國家賠償,且依據相關說明,此道路位於基隆市都市計畫區域內,具有公共地役性質的既成道路,應屬市區道路條例所稱的「市區道路」。法官指出,根據《公路附屬設施設置管理要點》規定,「市區道路之人行道,由當地地方政府維護管理」,市府對此處人行道有管理維護的責任,縱使市府抗辯人行道位於私人土地,但並未因此排除行政機關依其他法律所應負的責任。但基隆市政府認為,樂利二街62巷屬私人土地,為指定建築線之現有巷道,非屬都市計畫道路,亦非市區道路,法官主要心證該路段為「公用地役關係道路」、「屬市區道路」,為主要判決關鍵。但依大法官400號解釋,顯示該路段與「公用地役關係」不符。另外市府指出,內政部為中央道路主管機關,曾於96年作過函釋,「現有巷道非屬市區道路範疇」,故此節法官引用認知應屬錯誤。因此,市府認為,該路段自始至終皆非市府權管,該社區曾於2006年依「基隆市政府辦理轄內非封閉型社區道路維護計畫」,向本府提出申請協助維護路面(僅限於AC鋪面),且屬一次性維護,保固期屆滿後亦於2018年3月交還社區自行管理。
不滿私地變道路地主搭棚擺護欄 路人以為辦喪事公所喊拆
彰化市大埔路270巷口,平日交通流量大,日前地主擺起紐澤西護欄、架鐵圍,設路障不給走,彰化市公所為維護通行安全拆除,地主再搭起長棚,過路人還以為要宴桌或辦喪事,結果竟地主不滿私人土地被使用,再動用怪招,彰化市公所再度喊拆。彰化市大埔路270巷口,搭起長棚,平常交流量大,為既成道路,彰化市公所要拆除。(圖/中國時報吳敏菁攝)搭棚土地是大埔路鄰近大埔排水溝,土地未列入都市計劃道路徵收的範圍,但多年來車輛通行,公所亦舖設柏油讓路面平整,但地主不滿私人土地被使用,10多年就發生過強拆柏油、破壞路面,引起訴訟,最高法院判決,巷道是屬於「具有公用地役關係」的公眾通行既成巷道。月前地主在長30公尺、寬6公久的巷道兩端,搭起圍籬並放置紐澤西護欄路障,嚴重影響通行。彰化市公所動用公權力拆除,地主揚言要提告涉嫌損毀,不久後又就搭起長達40公尺的長棚,通行路段變成「不見天街」。「這段路是怎麼了,一個棚搭這麼久」地主搭棚後,汽車不敢駛過,騎車通行也覺得毛毛的,都以為要辦喪是怕觸霉頭,並不解的地說,就算要宴桌也吃完了吧,棚都搭快一個禮拜了還不處理。彰化市公所接獲陳情,彰化市公所工務課再次勸導、公告拆除,但是地主反彈,不予理會。「太囂張了,一條路棚子搭這樣太怪異」儘管有人也認為,既用道路相關單位應該檢討都市計畫,辦理徵收,不過地主一下子怪招頻出,影響通行安全,讓人不敢恭維。彰化市長林世賢指出,市公所為道路維護管理機關,巷道屬於供公眾通行的既成道路,必須保障保障市民通行的權益。地主不滿可以尋求正規法律途徑來解決,但不能私設路障,影響公共安全。
建商百億建案搭違法管線橋 居民憂納莉颱風淹水慘況重演
「甲山林建設機構」(甲山林)在新北市汐止區山坡地的百億別墅建案「美麗山林」,被控竊占國有地並違反《區域計畫法》搭建「違法管線橋」,居民憂建商擅搭設施不具安全性,恐破壞河道護岸,使19年前納莉颱風淹水事件重演,進而向新北市府檢舉。不過1年以來,新北市府各主管單位互踢皮球,僅開罰6萬元,至今違法管線橋仍存在,痛批行政效率緩慢。本刊記者實地調查多日,確實新北市府各主管單位皆表示沒有職權拆除違法管線橋,最後給予回覆8月18日將邀集相關單位現場復勘,然而14日截稿前,原強調管線橋非管轄範圍的新北市工務局又急轉彎發布新聞,指「在市府強力阻止違法行為之下,建商已派員拆除!」「建商(甲山林)1年多前未經許可,就在康誥坑溪河道上搭建一座管線便橋,占用國有地,我們陸續向新北市府陳情,卻沒有改善什麼。」住在甲山林百億建案「美麗山林」的附近居民S先生憂心表示。2001年納莉颱風造成新北市汐止區水源路一帶的河道堵塞,洪水挾帶土石破壞道路與民宅,造成居民嚴重損失。S先生說,以前當地淹過大水,現在極端氣候暴雨,常常造成溪水沖刷掏空護岸,前2年附近山坡甚至有土石沖入民宅,因此大家都很關心環境議題。「建商搭建管線橋時,沒有豎立施工告示牌,居民都擔心工程破壞河道,導致淹水事件重演;然而,新北市府的回函不知所云,連案號都寫錯,致電詢問也沒有相關單位願意處理。」當地居民至今揮不去2001年「納莉颱風」帶來的慘痛記憶,「當時康誥坑溪山洪爆發,土石崩落阻塞河道,水源路二段明明位處汐止地勢較高區段,仍水淹路面、汽車相疊。」S先生回憶。白雲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黃林火認為,康誥坑溪整治方法不當,導致整治後更容易阻塞。(圖/黃威彬攝)一位受災居民表示,「納莉颱風時,水淹了大約100公分,我家地基被掏空,3輛車也被水沖走,損失近300萬元……最後市府只告訴我們『天災沒有國賠』。」當地白雲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黃林火氣憤地說:「後來康誥坑溪陸橋改建時,不但未依照原設計圖架高1公尺,反而下降86公分;而且為了整治溪床挖深河道,卻沒將砂土運走,還往兩岸堆積,造成河道愈來愈窄,比原先更容易阻塞。」因此,「美麗山林」違法在河道護岸搭設管線橋,附近居民才如此不安。「市府不管,難道要等災害發生才解決嗎?這等同把我們的生命財產,當成檢視河川整治成效的白老鼠!」一名住在當地逾30年的居民怒轟。本刊記者多次實地走訪,位於山坡上的「美麗山林」只有一條經由「宏國橋」的聯外道路,橋頭兩旁卻豎立著大大的警示牌,提醒購屋人「社區(美麗山林)唯一出入口必經之地,公用地役關係不存在(非既有道路),建商(甲山林)卻擅自占私人土地作為出入使用,已依法向新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納莉颱風造成康誥坑溪洪水爆發,不但淹沒一旁的公園和道路,也將車輛沖致相疊,居民記憶猶新。此外,甲山林在橋上設置一個警衛亭,本刊記者經過時,一度遭一位黑衣保全攔阻。「甲山林怎麼可以在公用橋(宏國橋)上私設警衛亭,還不讓人家過,橋和路又不是他們的。」一位目擊整個過程的居民抱怨。而S先生等居民口中的「違法管線橋」則位於宏國橋旁,共設置5大管線,是「美麗山林」傳輸水、電、瓦斯、電信與汙水的主要設施,座落地號包含秀山段1083號「美麗山林」建地、秀山段1203號、水源段101-11號國有地與白雲段1號私有地等4筆,目前管線皆已接通,並在使用中。記者調查發現,「違法管線橋」存在2大爭議,一是竊占國有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產署)北區分署已於今年4月間前往現場勘查後,並請新北市警察局依竊占罪嫌偵辦;二是白雲段1號為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使用範圍不包含公用管線便橋,因此,新北市地政局7月16日已認定該便橋違反《區域計畫法》第21條,對甲山林開罰6萬元,並限期30天改正。但民眾於去年8月檢舉至今已1年,違法便橋仍好好地架在小溪兩岸,詢問新北市府各主管機關,卻互踢皮球表示非權責範圍或沒有權限拆除,行政效率令人質疑。然而,本刊14日截稿前,新北市工務局又急轉彎發布新聞,指「在市府強力阻止違法行為之下,建商已派員前往展開拆除作業,限定18日前完成拆除。」格外令人諷刺。
建商爆違法蓋橋遭罰6萬元 董座喊冤:投訴人敲詐亂檢舉
疫情帶動郊區房市,「甲山林建設機構」(甲山林)在新北市汐止區山坡地的百億別墅建案「美麗山林」銷售不俗。不過,本刊接獲投訴,直指該案竊占國有地並違反《區域計畫法》搭建「違法管線橋」,目前國產署已依竊占罪提告,新北市府也已開罰6萬元;對此,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喊冤表示:「對方(投訴人)亂敲詐亂檢舉!」經本刊記者調查,「違法管線橋」共設置5大管線,是「美麗山林」傳輸水、電、瓦斯、電信與汙水的主要設施,座落地號包含秀山段1083號「美麗山林」建地、秀山段1203號、水源段101-11號國有地與白雲段1號私有地等4筆。「違法管線橋」存在2大爭議,一是竊占國有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產署)北區分署已於今年4月間前往現場勘查後,並請新北市警察局依竊占罪嫌偵辦;二是白雲段1號為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使用範圍不包含公用管線便橋,因此,新北市地政局7月16日已認定該便橋違反《區域計畫法》第21條,對甲山林開罰6萬元,並限期30天改正。聽聞有民眾投訴本刊,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親上火線表示:「管線橋是公用的,不是我們用而已,附近居民也在用,上面我們也捐了2塊地,現在正在走流程。」他強調:「是投訴人到處亂敲詐亂檢舉。」本刊記者提醒祝文宇「陳情居民不只一位」,他則說:「是他(投訴人)給人家錢叫人家出來的。」「國產署也被這個小子搞得亂七八糟,到處亂要脅亂搞。」甲山林在前往「美麗山林」必經的宏國橋上設置警衛亭,管制人車出入,形同將道路據為私有,附近居民在橋的兩端設立警示牌表達不滿。(圖/黃威彬攝)實地走訪「美麗山林」只有一條經由「宏國橋」的聯外道路,橋頭兩旁豎立著大大的警示牌,提醒購屋人「社區(美麗山林)唯一出入口必經之地,公用地役關係不存在(非既有道路),建商(甲山林)卻擅自占私人土地作為出入使用,已依法向新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對此,甲山林總經理張境在解釋:「通往『美麗山林』的路上,有一小塊地是私人的,該地主希望我們向他買,但他開價高得太離譜,造成彼此糾紛。」該地主因此相當不滿,就在「美麗山林」出入口設立大型警告牌。一位不具名的建商分析:「一般建案,5大管線應是跟著既有道路鋪設,而甲山林規劃『美麗山林』5大管線時,顯然未依合法途徑設計管道路線,反而選擇在不符使用分區的土地上蓋管線橋。這麼大的建設公司,怎麼會沒有事先避開問題,卻鋌而走險抄小路?」本刊記者追問張境在,是否因原5大管線設置位置與地主價格談不攏,才會違法搭建管線橋?他則強調「二件事並無關聯」,「甲山林應該會用『換地』方式,解決違法搭橋的爭議,目前已進入申請程序。」甲山林總經理張境在透露,有地主希望把地賣給甲山林,開價喬不攏,造成彼此糾紛。(圖/張文玠攝)一位熟悉土地開發的業者認為,侵占國有地一事容易解決,只要事後向國產署承租即可;若是違反使用分區,則須作土地變更「比較麻煩」,「類似這種先斬後奏、程序違法的作為,實務上很常見,以建商的角度,只要能花錢解決,都不是問題。」「美麗山林」位於新北市汐止區水源路二段山坡地上,採低建蔽率規劃,建築棟距寬闊,擁山林景觀視野,空氣品質清新流通,距離台北市東區10分鐘車程,主力產品為總價3900萬起電梯透天別墅。全案預計2021年10月完工,目前近千坪會館和花園已經完成,布置宛如六星渡假飯店及旅遊景點。由於疫情下購屋人偏好市郊、低密度開發的健康型產品,「美麗山林」銷售不俗,今年4月還曾表示,周來人破百組、創熱銷5億元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