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
」 遺產 繼承 遺囑 大陸 移民署
遺囑寫「全部給某人」也沒用? 一文掌握遺產分配3撇步
藝人曹西平猝逝衍生的「遺產繼承」問題引人熱議。很多人第一次意識到:原來「我想把財產留給誰」和「法律最後會把財產給誰」可能是兩回事。突發狀況一來,規劃不全的結果反而是讓你最想照顧的對象吃了虧。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帶你把繼承規則拆開看:先搞懂應繼分與特留分的差別,再掌握3個繼承妙方與1個常見地雷,讓「想留給的人」不會在你不在時,變成只能在一旁乾瞪眼的存在。首先,「立遺囑並非毫無用途」,若想傳承的對象不是你的法定繼承人(例如乾兒女、男女朋友、朋友等),如未預立遺囑,該對象可是一毛都分不到。只是並非你想怎麼分配就能怎麼分配,遺囑在「不違反特留分」的範圍內,才能自由處分。什麼是應繼分和特留分呢?可以將應繼分當作是「預設分配值」,而特留分則是「最低」保障。因此可以理解為應繼分理當大於特留分。應繼分是當你沒有做任何遺囑、生前處分安排時,法律依繼承順位與配偶規則算出「每個繼承人本來應該分到的比例」。特留分是法律為了保護特定繼承人的最低保障,避免遺產有所「偏愛」,在你有特別修改遺產分配而導致特留分不足時,其他繼承人可主張自己的特留分。(但依法不會自動按照特留分分配,特留分需要主動主張)。因此藍德義給予大家3個繼承妙方、1個地雷:如果真的像新聞描述那樣「走得突然」,想照顧的人又可能不在法定繼承圈,怎麼做才不會讓對方權益直接蒸發?一、「拋開守舊觀念,口說無憑,預立遺囑有憑有據」:遺囑必須符合民法規定的方式(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口授),其中又以口授遺囑最易引起爭議。因此藍德義建議,如有立遺囑需求,請務必按照法規訂定遺囑,並且前往公證。而選擇「自書遺囑」需要全文「親筆」完成,電腦、手機、通訊軟體、影印文件通通無效。二、「提早做遺產規劃還能合法節稅」:掌握關鍵三要素「提早、分批、留證據」,常見的作法是「分年贈與」:把握每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透過多年、分批移轉,讓未來留在遺產裡的資產變少。三、「活用壽險保單,聰明節稅」:請先留意,並非所有的保單都不計入遺產課稅範圍。而壽險保單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額,是不計入遺產總額的。但仍須留意個案稅務與契約設計,可請專家協助審核個別細項內容。一個常見地雷請注意:如果在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或法定繼承人,可能被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因此在有遺產規劃念頭時,宜及早進行。其中有個案例常被忽略,那就是「變更壽險保單的受益人」。壽險保單具有保單價值,因此修改要保人或受益人是屬於贈與行為,需要辦理贈與稅申報,是而亦符合2年內贈與需併入遺產課稅的範疇。專家建議提前透過3種方式,讓繼承一事不再措手不及。(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藍德義補充一個概念:將財產放在不同的口袋,並且將其設置互不相干的護城河,在於資產分配上最常見的就屬不動產與保險的配置,這管道較容易被一般大眾觸及,也比較容易被常人理解,所以簡單粗暴,但就變動調整的彈性上相當僵硬,且礙於法規較易忽略各項稅務及隱藏成本,其實國際間早有較彈性且妥善的方式,更有信託及境內外公司的配置方式,都可以提前諮詢專業協助完善配置。如果你也在想「我最想照顧的人,法律會不會不承認?」建議你先盤點資產與家族成員、再完成一份有效遺囑並且前赴公證、搭配分年贈與等合法安排、並把保單與受益人設計交給專業檢核。別對身後事避而不談,延遲處理,把規劃做在前面,才是把愛留得住、也留得穩。*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曹西平曾放話「錢不讓姓曹的碰」想將遺產全給乾兒子! 律師嘆:沒那麼簡單
資深藝人曹西平(四哥)淡出演藝圈,轉將重心投入經營副業,然而昨天(29日)深夜卻傳出他陳屍三重住處,被34歲吳姓乾兒子Jeremy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最終享壽66歲。據悉,曹西平與兄弟、親人關係不睦,他生前曾在節目上表態不會把財產留給曹家人,強調已立遺囑,要把遺產全留給乾兒子,但律師張正勳認為,雖然乾兒子很可能拿到遺囑分配的大部分,兄弟姊妹仍可依法主張「特留分」強制領走一些錢。張正勳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曹西平生前曾說出「我的錢,絕不讓姓曹的人碰」、「我已經立好遺囑,全部留給照顧我的乾兒子」,雖然聽起來相當豪爽,但依據《民法》繼承制度,實際執行時並沒有那麼簡單。「乾兒子,在法律上是誰?」張正勳指出,在現行法律裡,乾兒子不是法定繼承人,因為沒有收養關係、血緣、婚姻,而法律只認血、婚及收養關係,其他的都只能都叫「感情」。至於誰有繼承權?張正勳說,曹西平沒有子女,父母也已過世,配偶不存在,依《民法》繼承順序,兄弟姊妹將直接上位,即便生前感情不睦、多年不往來,或是當事人心裡覺得「他們不配」,法律還是會承認「他們有份」。關於遺囑的作用,張正勳提及,遺囑其實有用,但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全拿走」,這是由於《民法》設有「特留分」制度,簡單來說就是可以討厭某個人、不聯絡也不愛,但不能一毛錢都不留給那個人;以兄弟姊妹為例,他們至少可以拿到「應繼分的3分之1」,所以到時候乾兒子很可能拿到遺囑分配的大部分,而兄弟姊妹可以依法主張「特留分」,強制切一塊走。張正勳指出,近來高齡、未婚、無子女者越來越多,兄弟姊妹間早已分居各地,通常真正照顧人的往往不是「法定親屬」,因此也開始有人主張應該調整、廢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張正勳也認為,法律如果只保護「身分」,卻無視「實際照顧關係」,最後保護的往往是冷漠的身分關係,而不是被繼承人的意志。 另外,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北市經紀人公會理事長、金門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蕭琪琳提到,依台灣現行法令,法定繼承人會有所謂的「特留分」,這是指如果有2位以上繼承人,縱使立好遺囑,指定某位繼承人接收全部財產,其他繼承人仍可主張並取得自己原本繼承持份的2分之1。蕭琪琳舉例,曾有一名育有3子的老婦,想將遺產指定留給最孝順的小兒子,也確認立好遺囑了,但蕭琪琳告訴她,另外2個兒子必須先簽署未來拋棄繼承同意書,再找法院認證的公證人進行公證,未來才不會有相關糾紛,否則那2個兒子還是能依現行法令拿到部分遺產。蕭琪琳坦言,台灣法律早年是參考歐陸法系,如今他國大多早已完成修法,台灣卻仍保留「特留分」制度,讓人民財產繼承意志失去自主權。
「神醫」栽了1/喊外交特權「不可受盤查」 警逮假神醫化身國際法官行騙
北市警局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12月15日凌晨巡經忠孝東路五段一間超商時,發現一名正在操作ATM的男子,警方上前盤查,未料對方竟緊張到結巴,不斷強調自己是「國際法官」擁有「外交特權」、「不可受查詢」,最終警方確認其手上提款卡是別人的;該男就是曾假冒神醫、販售「手雷射」氣功療法與「綠色奇蹟珍久液」的廖慶裕,被依偽藥罪與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半,另因違反藥事法判刑4年9月,並遭通緝。據了解,58歲的廖慶裕15日凌晨於其信義租屋處附近超商領錢時,恰好遇上巡簽員警,警方見狀例行詢問廖男身分資料,未料廖男見警方上前竟明顯結巴,開始自稱是「聯合國國際法官」。有趣的是,整個過程中廖男始終無法講出「外交豁免權」等專業名詞,僅不斷強調自己的職業是「國際法官」,受聯合國授權,在台租下辦公室使用,明日準備前往公證,因此才會拿著「會計」的提款卡領錢「做準備」,而因為其執業之特殊性,警方「無法查詢其相關身分」。眼見廖男遲遲不肯報出自己的身分資料,不斷強調,「你就不能看我的東西」、「我們的工作受到外交保護」、「內含世界各國機密」,但警方完全不吃廖男的這套說詞,堅持要向廖男核對身分。廖男眼見逃不過,竟主動向警方表示,願意帶警方前往僅約5分鐘路程的「聯合國招待所」,這樣警方就能知道他「所言一切絕對真實」。廖慶裕甚至還帶警察回到「招待所」,拿出「聯合國國際法官」印章,試圖證明身分。(圖/翻攝畫面)只是當警方隨著廖男進到所謂「聯合國招待所」內時,卻只見整個一樓的區域物品雜亂,明顯剛搬進來沒多久,與一般招待所的樣態「相差甚遠」。廖男眼見拗不過警方,甚至主動把手機交給警方查閱,不斷強調「這是因為我主動給你,不然你是不能看我東西的」,更直接從房間拿出一個刻有「聯合國國際法院官印」的簡易木頭章,試圖以此證明身分,卻讓警方的疑惑不但沒被打消,反而越來越多。廖慶裕堅稱自己是聯合國國際法官,但其更為人所知的身份是「路加堂」院長,對外號稱是神醫,獨創「手雷射」可治百病。(圖/報系資料照)廖男強調,他身為「國際法官」受到「聯合國國際法院」授權,更是「國際法院院長」,同時還是「國際醫生」,「平常你要尊敬我,但今天是我主動給你看」等語。廖男甚至直接打電話給陳姓會計,再次試圖佐證自己的清白,電話對面的會計也表示,自己是廖男會計無誤,且是「長期並自願」將提款卡交給廖男使用,警方察覺異狀,最終掌握廖男全名,當場發現其早在2014年時就曾因行騙與違反藥事法開設「路加堂」而遭到判刑,讓廖男當場啞口無言,並進一步發現其早在2021年時,就因違反藥事法遭判刑4年9月,因未入監也未報到而被發布通緝。據了解,廖男被捕後,還試圖以自創的「手雷射」療法向警方治療,不斷強調「真的有用」、「全部病都能治」,疑似試圖打真情牌,卻仍被不為所動的警方依法移送地檢署。
租賃三法恐讓租霸肆無忌憚 租賃業氣噗噗「配合政府每年漲租!」
近期政府推動租賃三法,引發租賃業者與房東們的反彈,台北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政緯今(23)日嚴正表示,此次修法應重於租霸惡意違約,以及公證法與強制執行兩大問題,至於限制租期、租金漲幅等,政府理應再三思,「不宜過度干預市場自由機制。」 內政部「租賃專法修法四大方向」包括「租期保障最短3年」、「限制租金漲幅」、「禁止房東阻擋遷戶籍及申請租金補貼」、「免費法扶處理租屋糾紛」。其中,租約綁3年可1年1續,未繳租約不受其保障,租金漲幅部分,不得超過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 「此事我們自然樂觀其成,因為過往多數租服業者續約是不調漲租金的,配合政策連年調漲,反而更加有利。」不過,林政緯建議,政府與其限制租金漲幅,還不如加速社宅興建速度及租金補貼等政策,以「市場友善」手段達到居住正義目的。 林政緯指出,此次租賃三法的條文其實有很多問題,如租金預期調漲、包租業第10年無法續約等,綁約3年、1年1調,對房東或包租業而言,為避免3年後續約無法一次調漲,乾脆連年攀漲,漲到規定極限,反而不利於租金穩定發展。 林政緯表示,修法保障居住正義公會樂見其成,但政府宜應了解政策將引發的後果,如租約強制保障3年部分,對包租代管業者來說,一旦遇到惡意欠租房客、破壞房屋,甚至擾鄰的不良房客,不僅損害房東權益,還會波及鄰居安寧,導致社區管理成本攀升。 他即問,如果房客經常延遲繳租,2~3天、又或者1~2個月,為何還得讓該房客繼續占用租屋資源,而不是將租屋資源給予更加優質的租客?又或者房客經常擾鄰,如三更半夜唱歌、敲敲打打等,引發鄰居不滿檢舉,甚至衝突,業者又為何不能主張解約? 林政緯認為,強制保障租約3年還另設罰則其實沒有道理,房客提早解除契約,就是依法支付違約金,而無論包租代管業者或房東提早解除契約,應當也是依合約支付違約金辦理,而不是另設罰則,違反公平交易原則。 台北租服公會副理事長陳宏昌也補充,政府此次修法傾向單方面加重出租人義務,卻未平衡房東、房客雙方權益與義務,強烈建議應正視「租霸」問題。 他說明,多數包租業者、房東遇到「惡意欠租、霸佔房屋」的租霸,往往必須透過高額的時間成本、金錢成本訴訟,無法即時取回房屋,承受長期官司的精神折磨與莫大損失。 陳宏昌進一步指出,其實租霸問題在台灣沉痾已久,相關修法朝野、民間亦早有共識,解決之道其實不難,將修法核心著重於《公證法》並簡化訴訟流程,擴大租約公證之強制執行效力,讓惡意違約的租客可快速退場,不僅讓房東可迅速回收房子,也釋出房源給有需要的優良房客。 最後,林政緯建議,「政府推動政策落實居住正義,公會一定全力配合,但務必三思而後行,否則將導致租市混亂,許多包租業者也將難以為繼。」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合資買房沒做這4件事 賠了房產更壞了關係
房價逐年升高,「獨資」買房困難重重,因此許多人會選擇與親友合資買房,但容易因為「不想打壞關係」而不做正式的紀錄。殊不知最能摧毀關係的,反而是這些模糊地帶。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根據實務上常見的三種買房合資情形分析:情侶、手足、夫妻。並且給予「四個合資買房錦囊」,了解不同情況可能延伸的問題,再從頭規劃保障雙方權益。情侶買房問題最常發生在分手後,如:男方出錢,房子登記女方名下,分手時女方認定「贈與」,男方堅持是借名登記;或是登記在男方名下,但實際上女方也付了一半頭期款。倘若分手時一方拒絕承認,最後也只得鬧上法院。打官司除了舉證困難、纏訟耗時傷神,且情侶關係缺乏法律地位,如果沒有保留沒有持分記錄、契約、金流證明,最後都可能什麼都拿不回來。此外,很多人年輕時以為「親戚麥計較」,跟兄弟姐妹合資買房最安心,但實際上手足糾紛往往最難解。例如:婚後配偶容易有加入使用權的爭議;或是有人想轉賣、出租、有人不想搬;有人突然有變故而拒繳貸款;個別債務問題也恐牽連整間房產導致被查封或假扣押。甚至其中一方偷偷拿房子增貸,另一方連帶風險一起背。家人買房最大的盲點是:大家以為不會計較,但真正涉及幾百萬後,比任何關係都計較。專家建議合資買房登記時,可優先留意這四件事,保護資產權益。(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至於夫妻買房看似穩定,實則佈滿地雷。很多夫妻認為「我們是一家人」就不用講清楚。所以不在意持分、不保留金流紀錄、不談清楚權利義務。但「離婚不是一人一半」,台灣法律是「剩餘財產分配制度」,法院通常要求舉證出資比例、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婚前買還是婚後買、婚後是否共同償還貸款等,而這些都需要有證明文件佐證。不管你們是哪一種類型的合資買房,只要是單獨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藍德義都建議可以參考下面四種實用方式來保障、加固自己的權益:「一、訂定契約」:白紙黑字簽訂出資協議書,明確註明出資比例並約定持分比例,除了大筆的頭期與貸款費用外,且明定出售分潤條款,可進一步辦理公證。「二、保留紀錄」:保留所有的匯款及轉帳紀錄,別忘了整修裝潢費用、房屋產險、管理費、房屋稅、地價稅等細節的費用證明單據等,避免因單純現金支付而缺少金流證據。「三、預告登記」:保障沒有房屋登記的那一方,防止所有權人未經同意處分房產(如贈與、出售、增貸)等,但無法防止房屋被法院判決徵收或強制執行。「四、信託」:尤其是當金額高、關係較多且複雜(如多名手足買房)時,可考慮信託方式,處分需經過所有人同意,任何人不能擅動房產。需支付信託簽約費用、每年的管理費(約為信託財產總價值的0.2~0.5%,假設合資購買2,000萬的房,則每年約需支付4-10萬元。)如修改契約內容,則需額外的契約修改費。最好的方式永遠是:在關係最好的時候,先想好「如果變不好,要怎麼處理」。寫清楚不是不信任,而是保護關係。預告登記、持分約定、信託,看起來麻煩,但能讓你們以後少掉十倍的痛苦。感情會變、收入會變、家庭會變,但法律不會為誰改寫。真正能保護一段關係的,不是承諾,而是清楚的權利義務。*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前議長設局2/10年租約一毛沒付 李全教這麼說
前國民黨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爆,疑似想空手套白狼,設局誘騙北市一名專營高檔紅酒酒商以合作投資為名,實際上卻是進行放貸之實,更假意向酒商租賃房屋,卻未付任何租金,再以欲履行租賃合約為名,要求酒商限期搬出,否則就讓他「跳票跑路」,其相關手法也曝光了。據了解,李全教早在2021年3月間以「投資」成立公司為名,實際卻以「借款」名義匯出2000萬元給A酒商成立公司,雙方卻簽下「消費借貸協議書」後,等公司成立驗資後,李全教便開始不斷追討2000萬元款項,在A男表明無力還款後,同年10月隨即指示A男貸款4500萬買下一位李姓女子於深坑的不動產作為私人招待所,聲稱會介紹企業老闆向A男買酒讓A男獲利,同時拿出李女的存簿等要求A男將銀行放貸下來的貸款,將其中2000萬元匯出給他,以作為初期公司成立2000萬元的還款。A酒商聽從李全教所言,貸款4500萬元買下位於深坑的不動產,花費2000萬元裝潢。(圖/方萬民攝)儘管雙方已完成還款,但李全教2021年10月卻以同樣手法,帶著律師與多名男子前往A男的公司,以趕時間為由,拒絕讓A男以外的人進入會議室簽約,要求A男拿出印章蓋章簽名即可,再次強調「我不會害你」、「我以我的人格保證」,卻讓A男簽下第二份消費借貸協議書,載明A男因欲購買深坑不動產,向其借款2000萬元,合約中更要求A男簽下2400萬元的本票,若A男違約,李全教便得以進貨價7折變賣庫存酒類,在文末更註明A男後續不得再以「資金往來」為由,提出任何異議或協議瑕疵。隨後李全教也以「借款」2000萬元,要A男開出12張10萬元的支票,以作為利息還款,實際上卻根本未給出2000萬元的借款,並陸續將總計120萬元的支票全數領走兌現。A酒商事後調查發現,李全教指示他所購買的深坑不動產,該房產所有權人李女委託李全教全權處理。(圖/民眾提供)A姓酒商依約在2021年11月向李女買房,以公司名義完成過戶。但讓A男冷汗直流的是,他回想起李全教當初以想了解A男位在松山酒窖庫存為由,在完成買房的2個月前,要A男整理一份庫存清單,清點酒窖內所有的高檔品項紅酒,「好讓老闆知道有什麼東西可以買」,實際上卻疑似為了掌握A男的身家財產,確認A男至少擁有市價約2億元的高檔酒類。2023年間,A男花費2000萬元將深坑的私人招待所裝潢完後,李全教隨即以「保護」為名,用「愛新覺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向A男以每月8萬元與3萬元租金,分別「租下」A男位在松山的酒窖與深坑的私人招待所,契約更是長達10年,甚至進行公證,相關費用全由A男所出,李卻從未付過一筆租金。李全教疑似要求A酒商展延租賃合約至20年後被拒,直接翻臉要律師寄存證信函,要求A酒商限期搬離。(圖/民眾提供)今年9月,李全教再度北上找上A男表示「欲延長租約至20年」,想更改合約,甚至在合約中載明合約期限中,李可以自行將租賃標的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方法供第三人使用,相關租賃所得憑單扣繳更全由A男繳納,A男的妻子發現不對勁,緊急阻止合約簽訂,未料李全教竟直接翻臉,表示若不簽合約對自己沒有保障,揚言A男不簽就要直接讓他跳票倒閉。雙方因此多次爆發口角衝突,李全教先是主張A男欠其2000萬元款項,隨後又表示A男欠其3000萬元款項,更直接對著A男嗆聲,要他「可以開始跑路了」;雙方協商破局後,李全教隨即指示律師寄出存證信函,以履行租約為由,要求A男限期搬出,以免訟累,A男終於恍然大悟,怒報警提告李全教恐嚇取財。對此,李全教30日回應,對方因需錢孔急,看中深坑房子適合當酒窖會所,故向我們提議(房子產權屬於謝姓男子和李全教各半,登記在謝男妻子名下)把房子賣給他公司買費金額約4500萬並由酒商公司拿房子向銀行借4000多萬後,其中謝男的賣屋款2250萬拿出1000萬投資酒商公司(餘1250萬滙給謝男妻子),而我的房屋款二2250萬因為酒商急需錢,要求我借給他也簽下借貸協議,如今他公司經營不善跳票後避不見面,對外完全推給他不知情的女友處理。李全教表示,他基於同鄉情義完全相挺,包括利息都長時間分文未收,呼籲酒商應出面解決問題,除借款之外,公司投資款項與應用也應出面交代清楚,不要躲起來顛倒是非。
財富女神投震撼彈 王宥忻「梅開二度」再嫁前夫
「財富女神」王宥忻投下震撼彈,昨(19日)在親友的祝福下,她與前夫翁承旭(翁總)於北投戶政事務所再結連理,公證復婚! 王宥忻坦言,離婚後的世界很奇妙,她遇過不少追求者,但最終發現最了解、最能陪伴她的人,原來一直都在身邊。她誠實面對自己的心,表示:「我的兩次婚姻,都嫁給同一個人。」她笑稱自己的人生宛如八點檔本土劇。王宥忻2023年和結縭12年的翁總結束婚姻,當時兩人以成熟方式分開,維持在同一屋簷下共同育兒。時隔近兩年,王宥忻勇敢聽從內心,主動挽回這段情緣。昨天在孩子的牽引和共同事業目標催化下,兩人決定再次攜手。王宥忻回想第一次結婚因經濟考量未辦婚宴,這次夫妻倆也承諾將擇期舉辦一場盛大的婚禮,好好彌補遺憾。王宥忻在喜訊發布時感動表示,今年的生日因為婚禮與祝福,感覺被愛包圍得滿滿的。她感謝身邊所有支持她的人,更感謝先生與家人讓她再次相信幸福的模樣。這場「梅開二度」的復合故事,證明了真愛能戰勝一切,也為演藝圈增添一則溫馨佳話。
澄清歷年已多次辦理馬太鞍溪疏濬 經濟部:將持續推動復建及流域整體檢討
經濟部水利署今(3)日表示,針對網路所提「馬太鞍溪未清疏」,經查並不符合事實。水利署表示,依河川管理辦法第45條第1項規定,中央管河川之疏濬,得由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擬訂計畫書報經該河川之管理機關核定後許可辦理。自105年至114年間,而為使馬太鞍溪通洪能力更順暢,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及花蓮縣政府採滾動式檢討,依據需求進行持續疏濬,共已完成約235萬立方公尺,該河川段也經持續監測及調查,均適時採取管理及治理作為,並無怠忽職守之情事。水利署表示,114年已許可花蓮縣政府採公共造產機制共同推動疏濬45萬立方公尺;水利署第九河分署也於馬太鞍溪堰塞湖形成後,為河道通暢兼顧兩岸安全並預留土砂容納空間,積極辦理河道清疏共10.84萬立方公尺。水利署補充,對於花蓮縣政府共同推動疏濬之許可已因天然災害發生為加速馬太溪土方去化而廢止,後續由水利署動員全國各河川所屬單位全力投入疏濬工作,截至11月2日,水利署已疏濬133萬立方公尺,未來疏濬作業以河防安全優先,維護民眾生命財產為首要,全力以赴加緊趕辦。水利署表示,針對網路所提「光復三號堤防未修復才導致災害」,經查並不符合事實。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依於113年10月底康芮颱風後發現光復三號堤防局部損壞需辦理改善,已積極進行復建,並於114年7月15日修復完成。該段堤防於本次堰塞湖災害前堤防結構完整,亦經全面檢查功能正常,並無因堤防損壞未修而致潰堤情事。經第三方公證單位全國水利技師公會進行評估,本次堰塞湖災害屬極端複合型土砂天災,災害主因為洪峰流量極端超標,本次實際洪峰高達每秒8,860立方公尺,已超過馬太鞍溪設計流量每秒2,040立方公尺4倍以上,另洪水夾帶巨量土砂與巨石,巨大衝擊力,對橋梁、堤防造成破壞,而橋梁破壞後,橋面板堆積於河道,阻礙通洪並抬升水位,高流量及阻水效應,導致全河段多處溢流,最後致使堤防損壞。水利署表示,馬太鞍溪河段治理、防洪維護及防災整備從未鬆懈。本次災害為極端氣候下之天然事件,水利單位已依程序落實各項預防及應變措施,後續並將持續推動復建及流域整體檢討,確保河防安全。
限制租金漲幅房東炸鍋「先漲再說」 劉貞君:執意推動恐2不利結果
行政院拋租賃專法修法,擬限制租期保障最短3年,並限定租金漲幅等等,若房東不配合租補設籍,將有罰則祭出,修法方向引發房東和租賃業恐慌。租賃住宅服務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劉貞君就表示,不少房東感到恐慌,現在簽的租約,都打算先漲租金再說。劉貞君於近期接任租服公會全聯會理事長一職,上任不久後,即面對租賃專法修法的燙手議題。他表示,修法草案還沒定案,官方與民間持續研議中,但最害怕的事情已經發生,不少房東恐慌誤以為政府已經要限制租金漲幅,怕以後漲不了,現行已簽的租約都打算租金先上調再說。劉貞君認為,政府不宜限制租金漲幅的幅度,如果執意推動,恐怕會造成兩種結果,一是房東乾脆就不出租了,二是房東就會先調漲租金,不論是哪一種結果,都不利於租客與租屋市場。他指出,租屋市場供給量本來就不足,租金限制漲幅更讓市場存有觀望心態。不過國內每年約有12萬交屋潮,若政策能引導餘屋釋出到租屋市場,當供給充足了,即能讓漲太多的租金調降。另外,他也建議同步修正《公證法》第十三條,若房客於合約期內未依約繳租金,租約經公證並經兩次催討仍未履行,房東應可於合約期內聲請強制執行,要求房客返還房屋,以避免房東承受長期財務損失。此項修法有助於減少房東對修法的抗性,衡平房東、房客雙方權益保障。根據主計總處統計,全台租屋戶數超過110萬戶、租屋人口突破300萬人,也就是每8人就有1人仰賴租屋生活。劉貞君說,安居樂業是每個家庭最基本的期待,但對許多租屋族而言,「安居」其實比想像中更遙遠。因此他提出全聯會未來發展的3大方向,首先是制度化,建立全國誠信租賃資料庫與公會認證制度,強化市場透明度與信任機制;其次是專業化,推動全國教育訓練與證照課程,培育新世代租賃管理人才,提升服務品質;最後是社會化,深化與政府、地方公會及社會住宅政策的合作,推動包租代管、青年及高齡友善租屋,讓租賃服務真正成為社會安定的助力。
你太太涉詐!假警檢話術再升級 78歲老翁差點抱金條交給詐團
桃園市中壢區1名78歲的徐姓老翁,差點被一通「假檢警」電話騙走辛苦一輩子的財產。這起詐騙案堪稱「教科書等級」的騙局,不過在老翁妻子的機警反應與警方的迅速行動下,詐騙車手最終被當場逮捕,成功保住超過400萬元的財物。事情發生在10月27日晚間,據了解,徐姓男子日前接獲1通自稱「新北市警察局石隊長」的電話,聲稱他的妻子涉及詐欺案件,需要進行「資金清查」。接著又有另1名男子假冒「地檢署蔡主任檢察官」,恐嚇他必須交出名下所有財產,會有所謂「公證人員」上門收取保管。徐翁信以為真,立刻前往銀行保險箱提領現金與金飾,還包括外幣與5塊五兩重金條,總價值折合新台幣約372萬元。就在詐團即將得逞之際,徐翁的妻子發現情況不對,趕緊報警求助。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指派員警扮演「徐翁本人」與詐騙集團周旋,成功與對方約定在中壢區正光一街交付財物。警方則事先部署埋伏,準備來個「現行犯活逮」。當晚8時許,年僅28歲的陳姓車手依約現身,一手準備接過保管財物,沒想到下一秒多名員警衝出包圍,當場壓制逮捕,並查扣手機等犯罪證物。整起行動乾淨俐落,讓徐姓老翁與妻子連聲感謝警方,直呼「要不是警方,我這輩子的積蓄就沒了!」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呼籲,詐騙集團常冒充「檢警」名義,以「帳戶涉案」、「資金保管」、「財產清查」等話術騙取信任。真正的警察與檢察官絕不會要求民眾交付財產或金錢。若接獲類似電話,務必保持冷靜,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切勿讓辛苦錢落入詐團手中。
怨男友30歲月薪未達10萬! 她喊「沒勇氣結婚」:蜜月至少要玩歐洲14天
「結婚後就要被錢追著跑,我怎麼敢結婚?」一名女子抱怨,一旦踏入婚姻,婚禮、蜜月、房貸、小孩養育費、夫妻生活開銷、緊急預備金、父母養老費等等都得考量進去,如今30歲男友想結婚,但對方月薪6萬元,存款只有110萬元,根本不夠負擔各種費用,讓她不禁無奈道「你收入沒10萬我真的沒勇氣結婚」、「你存款這麼少我真的會怕」。這名女子在臉書粉專「靠北婚姻」匿名投稿表示,男友現年30歲,月薪只有6萬元,但以她的經驗來看,身邊朋友的丈夫月收入若沒有10萬元起跳,都會有家庭經濟問題,更會為了錢起爭執,但薪水較高者反而很少有夫妻吵架的情況,「你收入沒10萬我真的沒勇氣結婚!」原PO說到,她曾問過不少朋友,得知婚禮平均要花掉80幾萬元,還不包含聘金、蜜月等等的20幾萬元,而她若是要步入婚姻,不可能只是公證結婚,婚禮至少要中等水準,如果辦得太隨便會被人取笑,度蜜月至少得是去歐洲玩14天「你存款才110萬,結個婚就沒存款了,你存款這麼少我真的會怕。」原PO指出,婚後必定會買房、背房貸,如果只養育一個小孩,每月開銷也要2萬左右,而她不可能「窮養孩子」,至少要送孩子去讀雙語等級的幼兒園,以後更要上資優班、學才藝和補習,再加上夫妻倆的生活開銷、保險費、養老金以及緊急預備金等等,還有父母的醫療費、養老費,月薪如果沒到達10萬元根本負擔不起,「結婚後就要被錢追著跑,我怎麼敢結婚?」、「我喜歡你,想跟你在一起,但一結婚就要面對現實,你希望結婚,但一想到現實面我就害怕」。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這不是找老公,這是找提款機」、「我覺得妳不適合結婚,那就不如單身吧」、「你比較適合嫁給你朋友」、「你男友值得更好的人」、「看來看去都是要對方負責一切,那你都不用付出,天底下哪有那麼好的便宜事呢?」、「其實公主病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不是公主還特別有病」、「幻想文騙流量」、「你這樣講,整個國家的基層公務員、幹部都不敢結婚了」。
讚揚希特勒及毒氣室!共和黨青年群組爆「種族主義、反猶言論」下場慘了
美國共和黨青年成員在Telegram上的群組聊天內容,被爆出充斥著種族歧視、反猶言論、白人至上符號及暴力語言。美國政治新聞網站《政客》(Politico)於美東時間14日率先披露內幕。據《半島電視台》報導,這個名為「復興作戰室」(RESTOREYR WAR ROOM)的群組,隸屬於1個名為「Restore YR」的青年共和黨組織運動,成員來自不同州的青年共和黨團體及相關分支。前紐約州青年共和黨(New York State Young Republicans,NYSR)主席、31歲的朱安塔(Peter Giunta)表示,創立此Telegram群組的目的,是為了競選成為全國青年共和黨組織(Young Republican National Federation,官方青年共和黨會員年齡介於18至40歲)主席。據報導,這些訊息從今年1月初至8月中旬間傳送,共計約2,900頁,引發共和黨與民主黨共同的譴責。群組成員目前面臨退出共和黨組織職務的壓力,部分人士甚至因此失去民選官員的工作。《政客》披露,聊天內容涉及支持納粹及暴力言論,像是朱安塔在訊息中寫道:「我愛希特勒(Adolf Hitler)」。群組成員還包括共和黨的紐約全國委員會成員凱凱蒂(Annie Kaykaty),以及在朱安塔於9月底因財務管理不當指控辭任後,接任NYSR主席的沃克(Bobby Walker)。在某次聊天中,朱安塔還透露:「每個投反對票的人都會進入毒氣室。每個支持且最後仍投給我們的人也會進入毒氣室。」他還聲稱:「我要創造一些人類已知最殘酷的生理折磨方法。」對此,馬利諾(Joe Maligno)回應:「我們能修理淋浴間嗎?毒氣室不符合希特勒美學。」馬利諾曾在X社交平台的個人簡介中註明,他是NYSR總法律顧問及史泰登島(Staten Island)青年共和黨副主席,但目前已移除這些頭銜。凱凱蒂則寫道:「我已準備好看著人們被燃燒了。」此外,聊天室中還出現了251次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及恐同言論。堪薩斯州青年共和黨副主席亨德里克斯(William Hendrix)多次使用羞辱非裔族群的N開頭詞彙(N-word)。朱安塔與亨德里克斯還在訊息中稱黑人為「猴子」(monkeys)和「西瓜人」(the watermelon people),帶有對非洲奴隸種植西瓜作為經濟作物販售的歷史刻板印象,也就是所謂的「西瓜刻板印象」(Watermelon stereotype)。當有人問群組成員是否會觀看NBA比賽時,朱安塔回應:「我如果要看猴子打球就會去動物園。」沃克則在訊息中稱1名共同朋友曾「與1位非常胖的印度女性約會一段時間」,但朱安塔卻說該女子一定不是印度人。此時,佛蒙特州(State of Vermont)參議員道格拉斯(Samuel Douglass)也插話:「她只是很少洗澡。」隨後,道格拉斯的妻子也加入群聊,並發表了帶有種族主義和反猶太主義色彩的言論,例如「希望猶太人能誠實點。」聊天中亦出現性別歧視及強姦笑話。朱安塔曾寫道:「如果你的飛行員是女性,且膚色比西西里人(Sicilians,義大利西西里島上的原住民)深10個色階,那就在此打住,大聲喊出『N開頭詞彙』。」亞利桑那州青年共和黨主席莫西曼(Luke Mosiman)則笑稱:「西班牙人來到美洲後與每個女性發生關係。」對此,有人回說:「性行為是同性戀」,莫西曼則質疑:「性行為?那是強姦。」與此同時,群組成員還討論了如何對川普低頭,以避免被稱為「名義共和黨人」(Republican In Name Only,RINO,共和黨保守派人士稱呼政治立場不一致的黨內同志,所使用的貶義詞),並諷刺他銷毀已故淫魔富豪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性醜聞文件的傳聞,「川普正忙著燒毀艾普斯坦的檔案。」雖然《政客》未透露取得聊天記錄的方式,但報導指出至少有1名Telegram成員是川普政府官員,也就是美國小企業管理局(US 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法律顧問辦公室高級顧問巴特爾斯(Michael Bartels)。他雖然在群組中發言不多,但從來沒有對冒犯性訊息提出異議。群組訊息公開後,巴特爾斯否認是洩密者。根據他簽署的1份經公證的宣誓書顯示,紐約青年共和黨成員之間存在衝突。巴特爾斯指出,前紐約青年共和黨俱樂部(與紐約州共和黨協會「存在衝突」)主席、現任美國國務院職員瓦克斯(Gavin Wax)曾施壓他,要求公開完整的聊天記錄,並威脅他的職業聲譽,同時揚言發動法律行動。朱安塔事後則指控瓦克斯為洩密者,指控洩密事件是「由瓦克斯與紐約市青年共和黨俱樂部發起的人身攻擊」。他雖然對部分言論道歉,但也辯稱訊息可能遭「篡改」。沃克同樣在致歉後強調,聊天室內容可能「被斷章取義」。道格拉斯則透露,尚未決定是否辭職,並解釋自己在群組中的角色主要是討論章程與策略,他對部分評論並不知情,並向選民及同僚道歉。白宮發言人表示,媒體將川普牽扯進群組爭議事件,是「左翼激進記者的操作」,並稱「川普與其支持者承受了前所未有的言論與暴力攻擊」。美國副總統范斯(JD Vance)則認為,年輕人會做愚蠢的事,開冒犯性的玩笑是正常的,無需因此毀掉他們的人生。然而,民主黨紐約州州長霍楚(Kathy Hochul)對訊息表示憤怒,稱這些言論「令人作嘔」,涉及對毒氣室、強姦及種族歧視的認同。紐約共和黨議員也譴責群組行為,呼籲成員辭職。事發後,堪薩斯州共和黨主席宣布,由於《政客》的報導,該州青年共和黨分部將關閉。亨德里克斯則失去了堪薩斯州總檢察長科巴赫(Kris Kobach)底下的員工職位,沃克亦被取消加入共和黨紐約參議員奧伯阿克(Peter Oberacker)國會競選團隊的工作機會。
機率4.6兆分之一 天選之人同號碼中兩地4299萬大獎
大陸江蘇一名梁姓男子,9月底中了10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299萬元)大獎,請姐姐在湖北代買的同一組號碼又中1000萬,這機率為4.6兆分之一,也讓外界猜想是巧合還是系統有問題。此消息一出,不少大陸網友質疑,「人類文明才5000年歷史,連人工智慧都告訴我基本上可以確定為系統異常或人為因素導致的結果」、「別人是質疑彩券機構的真實性,而不是什麼腳踏實地的生活選擇」。據《叫我嘉嘉》指出,事實上,開獎公證公開,梁男3年來每期都使用相同的自選號碼,並請姐姐在另一地用相同號碼投注,兩張票分別出票、跨省銷售並同時中獎。江蘇和湖北體彩中心都確認了兌獎符合規定,北京市中信公證處全程監督開獎過程,這不是系統漏洞,而是普通彩迷的習慣行為,恰巧碰上極端機率。據《東話西言》表示,據近5年100位大陸大獎得主的案例,其中63%選擇隨機選號(包括梁先生),22%則使用生日、車牌等紀念日的號碼組合,僅有15%是根據走勢圖來選號,像瀋陽的趙男曾以相同號碼兩次中獎,江蘇的何男則憑藉夢中的靈感號碼讓夫妻倆各自中得1000萬,還有麗江的彩民是根據超市收據上的數字奪得頭獎。
9旬嬤立離奇遺囑!房產、存款全給「乾兒子」 死後骨灰卻被撒荒山
大陸上海市一名91歲的王老太(以下皆為化名)2023年間在兩名律師見證下,訂立了一份遺囑,明確表示去世後其所有財產,包括主要不動產等,全由自稱「長子」的老劉繼承,且指定對方為遺囑執行人。然而,該份經律師見證的遺囑,卻被長寧區人民法院判定為無效,並判決老劉返還20餘萬元人民幣的銀行存款。綜合陸媒報導,案件源自去年長寧區法院受理的遺囑繼承糾紛。老劉與王老太並無血緣關係,卻以該遺囑控告王老太親生子女及孫子,主張獨占遺產。老劉稱自己曾為軍醫,與王老太相識並被認為是乾兒子,共同生活多年。王老太於11月訂立遺囑,表示財產由老劉繼承。不過,王老太孫子小林指出,王老太早前已立有公證遺囑,房產留給他,且老劉曾以「探親」為由帶走老太後失聯。法院調查發現,老劉虛構軍旅經歷騙取老太信任,並切斷她與家人聯繫,導致老太誤信子女不管她,形成欺詐動機,遺囑非真意表示,依法判定無效。另一方面老劉非法提取老太定期存款20餘萬元,無贈與證據,且未通知家屬辦理後事,將骨灰撒於山野,違反倫理。最終法院駁回老劉訴求,判令返還20餘萬元存款。老劉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於2025年7月31日維持原判。
大S冥誕委任律師發文悼念 讚她「最理想的當事人」感嘆:正義一定會到來
女星大S(徐熙媛)於今年2月離世,享年48歲。昨(6)日適逢中秋節,也是她49歲冥誕,原本象徵團圓的節日,卻少了她的身影,令許多粉絲與親友倍感惋惜。她生前的委任律師鄧高靜,也在微博發文悼念,稱她是「律師最理想的當事人」,讚揚她守法、誠信、公正,並留下感性話語:「正義一定會到來。」鄧高靜在發文中寫道:「妳知道嗎?除了大明星的身份,在我心中妳還有一個冠冕,就是『律師最理想的當事人』。無論處於何種境地,妳總是守法、誠信又公正。」她表示,大S面對外界爭議時,始終以理性態度回應,「妳能為每一個陳述提供真實、合法且具關聯性的證據,以此照見所有潑向妳的髒水。無論妳身在何處,請相信,正義一定會到來。」貼文曝光後,引起眾多網友留言與共鳴,許多人回憶大S生前的善良與堅強,留言表示:「她那麼溫柔善良,卻承受多年網暴,願正義終會到來」、「希望法律能還大S一個公道」、「她歷經四年多的造謠與侮辱,仍能保持克制與體面,令人敬佩。」事實上,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曾多次被前夫及前婆婆張蘭於社群與直播中指控不實言論,包括「懷孕」、「婚內出軌」等爭議。鄧高靜自2023年起受大S委託代理案件,為她多次公開發聲,強調汪小菲才是「出軌、家暴的一方」,並出示相關證據反駁對方。此外,鄧高靜也多次舉報張蘭直播間的不實內容與違規行為,在大S辭世後,由具俊曄及S媽於2025年4月經公證程序繼續委託代理,目前北京法院正在處理變更程序,案件並未中止。她表示:「守護逝者名譽,即是守護生者的尊嚴與社會的公序良俗。」(圖/翻攝微博/鄧高靜律師)
《租賃條例》修法通過!房東違規漲租或拒租恐罰30萬
內政部18日部務會報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保障3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及「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為3大方向,並增加「租霸下車條款」,對於經公證的租賃契約,租賃期間若租客欠租已符合法定終止條件,視為租期屆滿,若租客拒絕搬遷,可免經訴訟直接由法院強制執行。但房東若違反3年租期或違規漲租,將面臨3至30萬的罰鍰。草案規範租客享有3年租期保障,除非房東有自用需求或遇有欠租、毀損等法定情形,否則不得拒絕續租。房東若因自用收回,須於租期屆滿6個月前通知,並規範收回後1年內不得再出租,違反規定將處3至30萬元的罰鍰,並須補償租客3個月租金。「限制續約租金漲幅」部分,為避免租客因不合理漲租被迫搬遷,草案規範房東續約可調漲租金,但須於租期屆滿6個月前通知,且漲幅不得超過當月主計總處公布的房租指數年增率,確保租金調整合理。在「強化租賃雙方權益規範」部分,草案明定房東不得以任何形式禁止租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或申報租金費用,違反者將面臨3至30萬元的罰鍰。同時,也兼顧房東權益,增訂「租霸下車條款」,若租客惡意欠租、妨礙安寧秩序或從事非法活動等,房東得提前終止租約;對於經公證的租賃契約,租賃期間若租客欠租已符合法定終止條件卻仍拒絕搬遷,房東可逕送強制執行。草案預計9月底送到行政院審查。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指出,在方向上支持內政部推動租賃制度改革,但是目前官方推動速度偏快,建議應該要延長時間與社會各界充分溝通,確保修法內容最終可以落實到具體操作層面。同時目前租屋市場仍有地下化以及資訊不透明的情況,呂秉怡認為,房東不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報稅,顯現台灣仍有租屋黑市的情況,很多房東的租賃行為沒有浮上檯面,主要原因在於台灣的租屋市場供不應求,在直轄6都尤其是雙北地區的情況更嚴重,房客沒有議價的能力。
租賃條例新增「租霸下車條款」 免怕房客欠租拒搬!可逕送強制執行
內政部今(18)日部務會報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保障3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及「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為三大方向,其中增加「租霸下車條款」,若租客惡意欠租、妨礙安寧秩序或從事非法活動等,房東得提前終止租約;對於經公證的租賃契約,租賃期間若租客欠租已符合法定終止條件卻仍拒絕搬遷,房東可逕送強制執行。內政部指出,近年租屋族常面臨短期租約與租金調漲壓力,影響基本居住人權。為此,首先在「保障3年租期」部分,規範租客享有3年租期保障,除非房東有自用需求或遇有欠租、毀損等法定情形,否則不得拒絕續租。房東若因自用收回,須於租期屆滿6個月前通知,並規範收回後1年內不得再出租,違反規定將處罰則並須補償租客3個月租金。在「限制續約租金漲幅」部分,為避免租客因不合理漲租被迫搬遷,修法規範房東續約雖可調漲租金,但須於租期屆滿6個月前通知,且漲幅不得超過當月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房租指數年增率,確保租金調整合理。在「強化租賃雙方權益規範」部分,明定房東不得以任何形式禁止租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或申報租金費用,違反者相關約定無效並處以罰則。同時,也兼顧房東權益,增訂「租霸下車條款」,若租客惡意欠租、妨礙安寧秩序或從事非法活動等,房東得提前終止租約;對於經公證的租賃契約,租賃期間若租客欠租已符合法定終止條件卻仍拒絕搬遷,房東可逕送強制執行。內政部強調,修法方向已廣泛徵詢社會各界意見,社會大眾普遍支持保障租客穩定安居,同時建議兼顧房東合理權益。未來將持續蒐集意見、研議配套措施,確保修法兼顧雙方權益,打造更健全的租屋市場環境,實現「租客安心住、房東放心租」的目標,草案預計9月底送到行政院審查。
女牙醫遭痛毆!地球村負責人、竹聯幫大哥及小弟「遭起訴求重刑」
喧騰一時的北市沈姓女牙醫遭痛毆案,檢警查出地球村美語老闆陳中義以不動產擔保,向沈女2人詐騙借款3000萬元,為討回不動產權狀,找竹聯幫靜安會大哥「夏安」夏尉瀧多次出面恐嚇沈女,並教唆小弟周子均佯以洗牙太痛,痛毆沈女,把沈女打到鼻骨骨折、牙齒斷裂,甚至左眼複視,無法再從事牙醫,台北地檢署18日依醫療法、重傷害、組織犯罪等罪起訴陳、夏、周共6人,對陳、夏、周分別求刑4年6月、7年6月、7年。另不動產仲介黃今沛求刑6月、夏男友人周文瀚求刑2年、靜安會小弟徐若修求刑1年。至於律師閻道至、陳中義郭姓友人共4人,因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檢方痛批夏尉瀧、周子均2人,周以拳頭猛烈毆打沈女長達1分鐘,致沈眼眶骨折、鼻骨粉碎、門牙及側牙齒冠斷裂、臉部無處能倖免,且左眼複視,嚴重減損其左眼視能,無法從事精密之牙齒治療,斷送其一生從醫之志業,2人事後毫無悔意,編撰各種荒唐理由掩飾犯罪動機及共犯,惡性重大,各求刑7年6月、7年。本案發生於今(2025)年5月19日上午,周子均至沈女牙科診所,以沈牙太痛痛毆49歲沈女,引發輿論譁然,檢警成立專案小組偵辦,聲押周男獲准,並陸續查出陳、夏等人犯案情節。起訴指出,陳中義因經營地球村負債,去年12月底陳佯以提供台中市福星路不動產權狀作抵押擔保,透過蔡姓女子,向沈女、劉男各借款1500萬元,陳並開出3000萬支票取信沈、劉,雙方赴台北地院完成公證。但蔡女找代書要辦理不動產抵押時,陳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異議,之後陳的支票亦跳票,沈、劉認被陳詐騙,向北院提起給付票款訴訟,陳擔心不動產遭查封,找黑幫大哥夏尉瀧出面索回不動產權狀事宜,夏先找劉男解決,雙方沒有共識。4月9日,夏找友人周文瀚到沈女診所看診,向沈告知代表地球村協商債務,欲取回權狀,要求沈、劉撤告,2人相談半小時後,沈仍拒絕,周恐嚇沈「有其他人會來」4月28日,夏拿陳中義向郭姓友人借來的1500萬支票,率眾到沈女診所談判,沈女報警,警方派員到場驅離夏男等人。夏教唆剛從勵志中學結束感化教育的周子均,毆打沈女,並指示小弟徐若修交付手機,5月19日,周男再赴診所痛毆沈女,之後故意輸錯手機PIN碼,致手機上鎖後,赴警局投案。
全家托嬰中心9/22營運!3大亮點曝 員工免註冊費再送尿布、學用品
「全家托嬰中心」其以溫馨童趣為設計風格,共規劃3間分齡教室、專屬遊戲區,大面積採光。(圖/全家提供/中國時報記者朱世凱台北傳真)全家便利商店滿足職員需求打造「托嬰中心」!業者透露,自今年9月22日起正式營運,以溫馨童趣為設計風格,共規劃3間分齡教室、專屬遊戲區,大面積採光,並由全家專業設備工程部監造,營造安全明亮、舒適安心的學習與活動空間;收托對象以全家員工子女及孫子女優先,並以「省力、省錢、省心」三大亮點,支持員工育兒需求,未來也有望成為準公托,讓附近居民托育孩子。據衛福部統計,全台托嬰中心10年成長近2.5倍,反映育兒照顧需求日益殷切,然百人以上企業自設托兒機構者僅佔1.3%,在少子化與雙薪家庭趨勢下,托育支持體系已成企業友善職場的重要指標。全家便利商店為支持員工生養,並響應政府「0-2歲社區公共化托育計畫」政策,創零售業之先斥資1500萬元,於台北市中山區總部大樓開辦「全家托嬰中心」,聘用專業托育人員、護理師、廚工等,提供0至2歲嬰幼兒收托服務,並已於9月初合法立案,將於9月22日正式收托,以實際行動實踐「全家就是你家」的企業精神。「全家托嬰中心」設址於台北市中山區全家總部三樓,員工於上下班時就可就近接送子女,節省往返外部托育機構交通時間。(圖/全家提供/中國時報記者朱世凱台北傳真)「全家托嬰中心」設址於台北市中山區全家總部三樓,佔地近百坪,核定收托人數為52人,員工於上下班時就可就近接送子女,節省往返外部托育機構交通時間,收托時間為上午07:30至下午17:30,並提供最晚至晚間19:30的延時托育,月費更能直接於「全家」店舖櫃檯臨櫃繳費,省時省力。「全家托嬰中心」開幕首年推出加碼福利,全家員工子女就讀即贈整套學用品,包含書包、提袋、餐碗與餐袋,加購亦享8折優惠。(圖/全家提供/中國時報記者朱世凱台北傳真)在省錢有感上,全家以五大福利全面減輕員工育兒開銷,涵蓋基本負擔、成長所需與日常支出,員工專屬托育優惠價每月1萬8000元,並免收註冊費;二為首年就讀贈整套學用品,包含書包、提袋、餐碗與餐袋,加購亦享8折優惠;三是就讀期間,中心每日上課時段由全家免費提供尿布使用,家長毋須額外準備;四為延時托育方面,員工享有17:30至19:00免收費,19:00至19:30則僅收取不到百元;五是「全家托嬰中心」將申請為政府立案的準公共化托育中心,凡設籍台北市之父母子女,未來可同時申請中央與地方補助,最高可享台北市第一胎家庭1萬8000元全額補助,讓員工安心生養「全家寶寶」。「全家托嬰中心」在專業省心方面,維持符合法規標準的師生比1:5,且專業托育員皆擁有至少5年以上資歷,並聘用專任護理師與專職廚工,更定期請牙醫師、小兒科醫師、職能治療師進駐,為收托兒童進行健康檢查與發展評估。飲食方面,每日三餐皆為專業廚工當日現煮,依年齡分齡設計,並公開菜單供家長參考,食材由全家關係企業全台物流以全程溫控配送,選用國產豬肉及具產銷履歷的蔬果,並通過ISO22000與HACCP驗證,每月再由公證單位抽檢並送交全家食品實驗室檢驗,以最高標準確保食安無虞。全家董事長葉榮廷(中)、總經理薛東都(左)、執行副總吳勝福(右)共同宣布「全家托嬰中心」將於9月22日正式啟用。(圖/全家提供/中國時報記者朱世凱台北傳真)全家便利商店總經理薛東都表示,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夥伴,據全家每年員工調查,育兒支持、彈性制度是同仁最關注的兩大議題;總部後勤人力結構中,超過5成處於適婚或育兒的人生階段,每年平均有近百名「全家寶寶」誕生,然在雙薪小家庭、缺乏傳統後援的形態下,員工常面臨兼顧育兒工作之兩難;基於這些真實回饋,全家深化「親職支持、彈性共融職場、健康關懷、學習發展」四大企業福利承諾,並率先投入自辦托嬰中心,不僅重視員工個人職涯發展,更延伸至員工家庭照護,安心托付子女、減輕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