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收購
」 新光金 中信金 台新金 金管會 新新併新新併重頭戲10/9登場 92萬名股東大抉擇台新金總座「這樣說」
眾所矚目金融史上的三角戀「新新併」,重頭戲本周來臨,新光金(2888)與台新金(2887)將於10月9日分別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換股合併案。新光、台新各有43萬、49萬股東如何選擇,結局尚難預料,為本周金融市場關注焦點。金管會對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一案予以緩議後,「贊成合併派」與「反對合併派」連日來在媒體上交火,金管會呼籲雙方股東理性溝通,「新新併」能否成,10月9日新光金股東會成關鍵,而中信金則照常召開10月11日的股臨會。 新光金股東會形成兩派股東的委託書徵求戰,目前徵求已截止。據新光金日前公布的委託書徵求名單,共有高達29組徵求人,其中「贊成」新新併的共有16組徵求人,以台新金董座吳東亮的夫人彭雪芬、新光金董事吳邦聲領軍;「反對」新新併的則有13組,以新光金股東林伯翰為首。同時持有新光金股權2成的外資股東也相當關鍵。據新光金日前公布,外資常參考兩大國際投票顧問機構ISS與GL,皆在投票建議報告中贊成「新新併」。兩大主權基金加州教師退休系統(CalSTRS),與北歐退休基金瑞典AP2等機構法人,也投下贊成票。為搶下外資投票,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走訪香港、新加坡、阿姆斯特丹、歐洲等地,積極爭取外資支持,並透露會議成果顯著,「原本就有信心,現在是信心滿滿」。
搶人大作戰1/新新併徵求委託書開打!外資電子投票10月6日開獎
台新金、新光金「新新併」從8月22日公布以來迄今,歷經中信金搶親、金管會不通過中信金收購案,三角戀結束後,接著登場的是10月9日兩家金控股東臨時會,「新新併」能否過關,新光金近二成外資與近五成小股東意向成為決勝點。此外,9月24日起至10月6日是電子投票期,雙方陣營勝算有多少,答案即將揭曉。CTWANT記者調查,由支持「新新併」的新光金大股東洪士琪,及反對「新新併」的大股東林伯翰領軍的兩大陣營,共排出29名徵求人,動員全國727個徵求據點,全力收委託書;同時,台新金與新光金也各自向外資端出說帖,解釋併購綜效。這場金金併大戲,可說是高潮迭起、峰迴路轉。一個月前,中信金先是在8月20日重訊董事會通過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一案;22日台新金與新光金宣布合併喜事的100%換股比例(台新金0.6022股普通股換新光金控普通股1股),隔天,中信金即公布決議以0.3132換股比例加現金約4.09元的價碼收購新光金。台新金再於9月11日加碼到0.6720股普通股及0.175股辛種特別股換發新光金控普通股1股,雙方除了比嫁妝,各路人馬還吵開來,重訊及廣告通通來。眼看三角戀越打越火,中秋節前夕,主管機關金管會終於發聲,對中信金公開收購一案予以「緩議」,孰料,中信金不放棄,要再接再厲重修計畫案送件,中秋節後,金管會乾脆把話說開,金融秩序為重,緩議就是不同意,中信金這才喊停。讓這場熱鬧不已金控三角戀,回到「新新併」。新光金股東洪士琪(右)、林伯翰各為贊成、反對與台新金併購一方。(圖/記者方萬民、周志龍攝)接著的重頭大戲,就是新光金及台新金股東臨時會的賽前賽:委託書大戰。新光金股臨會9月10日停止過戶,18日公布公開徵求委託書名單,支持「與台新金合意併購」的由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夫人彭雪芬、新光金大股東洪士琪領軍的新勝、王田毛紡、臺灣新光等共16人,徵求上限共48%,徵求通路為全通、長龍、聯洲及台新、富邦、華南永昌、康和、國票、大昌等六家證券共414個徵求據點。不同意此案則有新光金股東林伯翰、新光國際開發等13人,徵求據點為中信、元大證券與中國信託銀行等共313處。雙方陣營徵求人共29名,為金控併購案史上最為激烈一仗。CTWANT調查,贊成台新併購新光金與反對的兩方陣營,皆各自拜訪外資等大股東,尋求支持之外,也正在透過公開徵求委託書的方式,獲得小股東散戶的支持,「上周三就開始搶人大作戰,沒想到近幾日正逢大雨,假日的件數未如預期,過去通常二周內可以完成徵求作業的速度,希望這次也能趕緊達標。」一名不便署名的徵求據點工作人員跟CTWANT記者說。至於在外資的意向部分,「去年新光金董事全面改選中,公司派的多次金管會裁罰,讓公司派大幅失去贊成票。同樣的,現任的公司派也需要用營運績效和公司治理的改善來獲得外資的支持。」長期外資投票顧問及公司治理諮詢的外商公司Alliance Advisors董事總經理馮欣宜說。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曾說,20年前與新光金控談合併案,是大哥吳東進邀請的。左為吳東亮夫人彭雪芬。(圖/記者黃耀徵攝)以去年「改革派」洪士琪約可掌握新光金8%股權,加上公開徵求委託書拿到38%股東支持,以46%取得一般董事8席、獨立董事2席共10席,勝過吳東進派的5席。而在吳東進、吳東昇掌控的新光醫院、新光三越百貨、新纖、新光保全等的占比股權約有15%。「但這次不是董事改選的議題,而是併購案,現有的經營團隊否能趁勝追擊,就要看如何遊說外資能接受,併購後的新光金的綜效是可預期的。」馮欣宜說,外資應該會最常問的「合併後可以帶來哪些好處?」外資如何評估看待併購案?馮欣宜解釋,除了從「估值、市場反應、戰略原理、談判和流程、利益衝突、公司治理」這六面向觀察,還可「從買賣雙方獲得價值是否合理,且能實現在交易上戰略的意義的成本、收入協同效應;交易條款的公平公正確保提供股東最好的保障;合併後的公司治理好處是更勝於以往嗎?」據了解,這正是兩家金控向外資端出的說帖要點,台新金總座林維俊、新光金大股東洪士琪等積極拜訪外資拉票;反對合併的股東南下搶票。雙方正使出渾身解數固樁,力拼誰的手上能夠將收到的委託書數量到最大值化,就能增加勝率。
搶人大作戰2/小股東盼台新新光金控合併 憂若破局「新光股價將回到10元以下」
美國聯準會FED在9月19日宣布降息二碼,當天旗下有壽險公司的富邦、國泰、新光、台新等金控股價都漲,「相信這是新新併一個時機點,我支持台新金新光金合併,不想再等下去了。」一名新光金小股東告訴CTWANT記者,「市場議論,中信金現已停止收購計畫,以昨(23日)收盤價來看,若與台新合併成功股價14.05元;若破局,新光股價將回到10元以下。」新光金近來成了市場焦點,更牽動廣大小股東的心。從今年第一季繳出轉虧為盈的成績單開始,新光金股價從8元多谷底起漲,股價一路走高,到8月19日台新金及新光金兩家總經理拜會金管會,報告合併計畫後,新光金股價一舉突破11元,隨著收購價出爐,更衝高到13.55元,直到中秋節後,中信金退出搶親,新光金股價跌回12元以下,如今有小股東轉而寄望合併案。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1986年過世後,四個兒子吳東進、吳東賢、吳東亮、吳東昇各自努力家族事業或創業,長子吳東進承接新光人壽、新光銀行創辦新光金控;次子吳東賢掌管新光紡織;三子吳東亮創辦台新銀及台新金;四子吳東昇則承接新光合成纖維、大台北瓦斯等。二十多年前,新光金吳東進邀請台新金吳東亮於2002年首度談合併案,後無進展;2020年間一度重啟「新新併」也無下文,直到2023年6月,新光金以洪士琪(洪文棟之子)結盟吳東亮為主的「改革派大股東」與吳東進派展開經營權之爭,經過一場激烈的公開徵求委託書大戰,改革派取得多數席次,遂再開啟與台新金談合併契機。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在8月22日合意併購換約說明會中提到,此案歷經二年終於有了新進展。根據CTWANT調查,這段期間,兩家金控為了解財務與業務確實花費了一段時間,新光金控除了在2023年、2024年相繼執行新光人壽增資,實現對金管會的承諾。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右)於9月16日在記者會一開場,立即宣布「緩議」即是不同意中信金申請收購新光金一案。左為銀行局長莊琇媛。(圖/報系資料)這也是中信金收購新光金一案遭金管會否決的關鍵之一,對照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保險局長王麗惠在審核說明中就提及,「中信金對新光金控壽險子公司新光人壽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也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補件時也沒有再提供相關資料……」可見在併購新光金控這一部分,主管機關非常看重新光人壽的營運與對保戶的保障。台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曾公開說,「台新金合意併購新光金就是已端出牛排,看得到也吃得到」,那麼,小股東們到底看到新光金被併購之後,會產出哪些效益呢?主要即是台新新光合併兩家各子公司的互補性高,且文化相近,展現綜效提升EPS及股價,指日可待。台新金面對中信金遞件申請非合意公開收購新光金時對外強調「雙方早已從2022年開始就合併交易進行商談」,並提出三主軸「提高資產規模、均衡業務發展、提升獲利動能。」林維俊說,雙方業務上互補性高,帶動更均衡的業務佈局,未來綜效明顯,增強及多元化分銷管道,資本市場籌資能力提升。「合併之後,在資產上,躍升為第四大金控,總資產規模將超過八兆。」排名則是在富邦、國泰與中信金控之後。進一步來看「銀行、壽險、證券」這三根引擎業務支柱,合併前稅後淨利,台新業務以銀行占比76%、新光業務以壽險占比73%為較大的比重,合併後稅後淨利,則是「人壽51%、銀行38%、證券11%」,台新與新光業務高度互補,合併後將建立均衡的盈利組合,點燃三大業務引擎。除了在「提高存款、放款及支付的日常金融需求市場滲透率,成為客戶主要往來銀行」,通過新光人壽14,000多個業務員團隊,以及與台新銀行銀保渠道,均衡通路及增強擴大總保費和新契約保費的市佔;合併後能提供客戶更豐富的保險產品,可增加有效行銷基金、信用卡、貸款等多 面向業務的機會。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業務營收各自以銀行、壽險為主要引擎,合併後的綜效能夠互補,而近期新光銀行成立工會將與資方協商「員工安置計畫」。(圖/新光銀行提供)市值將在台股及金融股中達到跳躍式提升,合併後的市值達到4450億元,成爲市值排名第4的上市民營金控公司,並晉升台股前20大,在全行業上市公司中排名第15。並保障新光金控及其子公司之員工的三年工作權;雙方業務互補,善用雙方團隊之長處。合併後對經濟規模、經營效率及競爭能力之影響,成為臺灣第四大金控;銀保證三大引擎規模名列市場前段班,金控獲利來源更均衡,規模擴大將提高營運效率,且未來實現綜效後,獲利能力也將提升,有助於提升臺灣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攜手台商拓展全球業務、助力臺灣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林維俊也強調,台新金帳上尚有處分彰銀未使用資金,新光金亦剛完成138億現金增資及新光人壽20億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可充實未來子公司發展所需資本,且擬制合併後資本比率皆在法定標準以上,財務狀況健全。
中信金「停止進行」併購新光金! 20日重訊「尊重主管機關的指示」
中信金控20日發布重訊,尊重主管機關的指示,並經過董事會的討論,對於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控一案,停止進行。中信金原本在17日晚間發布重訊,已收到金管會來函對於擬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核有疑慮,予以緩議,表示尊重及遺憾之外,還稱已收到金管會對本公司重大轉投資項目的指正,本公司將儘快快重新修訂計劃,再送董事會核定。不過,19日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中銀行局的副局長童政彰再一次清楚,表示金管會「不同意」此案的立場,而且一再強調提醒金融機構、大股東們,不要輕忽金管會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的決心。而在今天有了重大的轉折。台新金、中信金、新光金的「金金併」收購搶親三角戀之案,從8月20日中信金發布重訊宣布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歷經27天,出現重大轉折,由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領軍,與銀行局局長莊琇媛、保險局局長王麗惠、證期局局長張振山等三局局長共同主持16日臨時記者會,以四點緩議的理由宣布「沒有同意」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股權一案。至於在台新金控「合意併購」新光金控一案,現在決戰點就是在10月9日的臨時股東會中,期能取得多數的股東同意之後,還須獲金管會審核核准。
中信金20日將開董事會 新光金重申「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續爆量17.6萬張奪冠
台股20日大漲逾311點,台積電也上漲17元,金控股、銀行股皆連著兩天多漲,在「金金併」題材熱度加溫中,新光金、中信金、台新金也是價量皆上揚,新光金超過17.6萬張居今天成交量排行榜之冠,中信金9萬張。市場傳出中信金今天將召開董事會;新光金控則是發出四點聲明,重申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為各家金融機構之責任,盼某股東勿再抹黑傷害公司,也再次強調與台新金的合意併購是經過財務會計等查核且增加換股比例後更「無賤賣資產」一事。中信金在中秋節當天發布重訊,表示已收到金管會來函的指正,將研議重新修訂公開收購新光金的股權計畫書一案,送至董事會核定,該話題在昨天下午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中成為媒體詢問焦點。對於「中信金是否還可以二度送件?」一問,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清楚表態「金管會已『緩議』中信金收購新光金案」即是「不同意」,並強調金管會使用「緩議」兩字較為委婉,意思就是沒有同意,也再次呼籲金融機構、大股東勿輕忽金管會監理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的決心。新光金控19日則就媒體報導某股東對外表達「反對掏空新光金所有股東的權益,低價賣給台新金」,或以「賤賣資產」等語影射本公司與台新金控合意併購乙事,予以嚴正駁斥及予以鄭重澄清。以下為四點聲明全文。一、本公司為與台新金控進行合意併購案,特委聘國際知名的財務、會計查核及法務等專家顧問,經過詳實的盡職調查及洽議談判交易條件始簽定合併契約,合併的換股比例符合獨立專家所出具的合理換股比例區間。二、依合併契約普通股換股比例為台新金控以每0.6720股普通股及每0.175辛種特別股換發本公司1股普通股。以今天(民國113年9月19日)台新金控普通股收盤價格18.55元為例計算,本公司每股換股價格約為14.22元,本公司今天普通股收盤價格為12.70元,換股後之價格較本公司普通股價格漲幅約12%,顯無「賤賣資產」之情事。三、本合意併購案相關交易條件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13年10月9日股東臨時會提交股東議決,屆時倘獲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本公司將向金管會等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切依法合規辦理,以維護本公司股東利益。四、按,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不僅為各家金融機構之責任,亦須由各方關係人共同遵循維護。本公司絕對尊重各股東之自主決定,然祈本公司林姓股東切勿一再以抹黑方式傷害本公司,如此方能兼顧各方關係人權益及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
金管會再次向中信金併新光說「不」! 銀行局:勿輕忽維護市場秩序決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19日重申,「現在最重要的即是金融市場秩序,不應在此狀況下有擾亂市場行為」,並罕見地說重話,「金管會『緩議』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一案,就是『不同意』」,並強調「當下金管會無法容許金融機構有任何擾動市場秩序的行為,不要輕忽監理機關維護市場秩序的決心。」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16日就公開表態對台新金、新光金、中信金的併購一案,「不要用搶的,停止攻擊」之立場。今天童政彰也再次指出,金融家在決策時要思考社會如何評價此行為,也代表金管會、社會大眾對金融機構的高度期待,不允許任何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攻擊」就不是維護穩定市場秩序的字眼。對連日來,新光金二位大股東「互相表述」的互嗆情況,童政彰則表示,全世界各國的金融機構,皆受到高度監理,大股東的言論也包含在監理範圍內,且會受到社會大眾評價,任何發言務須謹慎。金管會於9月16日公開提出四理由「緩議」(即不同意)中信金提出投資新光金申請一案,隔天17日中秋節晚間,中信金則發布重訊表示「已收到主管機關來函指正,將儘快重新修訂計畫,送至董事會核定」;今天則傳出中信金預計在20日董事會中研議此案。不過,在今天金管會例行性記者會中,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針對媒體關切中信金是否能在10月9日台新金、新光金召開股東臨時會之前,中信金是否還可以「重新送件」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一案,童政彰也給出清楚的答案是「不同意」。童政彰指出,須請金融機構經營階層好好思考,發布任何訊息、重大決策時,務必盡到自己的忠實義務,過去以來,金管會一直呼籲要重視四個利害關係人的立場,即是「最上位的社會大眾權益」、「客戶權益」、「員工權益」、「股東權益」,都需慎思任何可能的評價,妥適做出決策;童政彰說「這不是數學題,也不是打勾YES或打叉NO的問題。」童政彰並指出,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不是一個抽象概念,而是落實在市場對你的行為的評價與看法,不管是銀、保、證,金融機構都是受高度監理、也受社會大眾高度期待與信賴的機構。至於各界關注的「新光金公開徵求委託書大戰」,證期局主秘尚光琪表示,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禁止價購委託書」,一旦出現價購委託書即是違法行為;若有明確具體違法事證,金管會可依法予以罰鍰、不予計 算表決權,且一年內不得再當徵求人或辦理徵求事務。童政彰強調,金管會已一再表明在公開徵求委託書的過程中,絕不允許有違法違規行為,證交所、集保中心正嚴密注意,絕不允許在過程中有踩法律紅線的情況。
金金併三角戀27天落幕 金管會果斷決定值得喝采
金管會在中秋節前夕宣布、9月16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緩議(即駁回)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進行「非合意併購」案,讓中信金8月底出手搶親台新金、新光金「金金併」所造成的紛擾在第27天落幕。市場都擔憂這場涉及規模鉅大的金控業版圖角力會越演越烈,沒想到,金管會能頂住壓力、及時出面,並堅守《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條賦予的主管機關監理角色,從市場健全發展及維護公共利益出發,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駁回中信金的申請案,更明確指出中信金對進行中「新新併」的合意併購用公開收購的突襲干擾,既便有適用法條,仍牴觸金融穩定與造成公共利益的不確定性,更明確指出中信金申請案的具體不足。這次金管會明快的處置,不僅讓金融市場盡速回歸穩定,也展現出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合理競爭環境的決心,同時宣告金融整併的遊戲規則,對未來健全發展立下一致性規範,國人應予以高度肯定。金管會的審查意見點出中信提案至少有4大疑義與不足,才予以緩議,包括(1)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2)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3)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4)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上述每一點,金管會均詳實明確說明理由,足證金管會的用心及對業者申請案的尊重。另一方面,也間接證明中信金的申請案,本身確實就不是一個健全的提,既準備不足又是倉促成軍,與市場普遍看法不謀而合。金管會也明確表示,金融市場是特殊行業、合意進行中不能插入非合意收購而造成股東選擇的不確定性,因此在合意併購股東會召開前就提出惡意併購,將造成股東決策的不確定性而影響公共利益。此番表態,等同對金融機構併購的競合畫出明確紅線,實在是監理的一大進步,將為日後合意併購案提供更穩定的機制、降低潛在風險(即第三者藉機干擾)。另外本次也宣示非合意購併購以現金收購為前提,以確保股東權益。對未來非合意併購定調,足以讓有意者需衡量自身的財力不敢輕率為之,於啟動時能有更周全的規劃,避免紛爭,維持市場秩序。筆者認為,新政府處理上台後首樁金控整併案爭議,能夠明快處置,讓所有金融機構都吃了一顆定心丸,對未來併購案提供更健全發展的環境!金管會值得再一次的掌聲鼓勵。本文為讀者投書,不代表本台立場本文投書者 : 前僑光科技大學校長、現任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楊敏華
併購還有戲!中信金漲逾4.7% 新光金跌逾7%爆量66萬張
在金管會中秋前夕宣布「緩議」(即不同意)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一案,隔天中信金則重訊表明已接到主管機關的指正,並將重新修訂計畫再送董事會核定,意即會準備再重啟收購新光金的立場之後,中信金18日開盤33.80元,最高34.25元,漲逾4.7%,成交量爆量達183,021張,外資賣超7,899張,持股比例降到31.72%左右。今天外資則是「買超」新光金控19,301張,持股比為21.68%,新光金本日成交巨量則是來到660,541張,今天股價來到12.30元,跌了1.05元,最低至12.30元,跌幅逾7.8%;台新金的成交量來到59,746張,股價來到18.20元,跌了0.65元,最低為18.15元,跌幅逾3.7%。中信金於8月20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向金管會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控,消息傳出,外資於隔天開始「賣超」中信金連續17個交易日,9月13日為小買864張,16日則繼續賣超7899張,合計期間已賣出792079張,持股比例降到31.72%。在台新金控「合意併購」新光金控一案,現在決戰點就是在10月9日的臨時股東會中,期能取得多數的股東同意之後,還須獲金管會審核核准。中信金控17日晚間發布重訊,已收到金管會來函對於擬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核有疑慮,予以緩議,但中信金除了昨日聲明表示尊重及遺憾之外,今天也決議採取進一步的行動。中信金表示,針對昨日金管會對本公司重大轉投資項目的指正,本公司將盡快重新修訂計劃,再送董事會核定。
中信金不放棄併購新光金! 17日晚重訊「將重修計劃」再送董事會
中信金控17日晚間發布重訊,已收到金管會來函對於擬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核有疑慮,予以緩議,但中信金除了昨日聲明表示尊重及遺憾之外,今天也決議採取進一步的行動。中信金表示,針對昨日金管會對本公司重大轉投資項目的指正,本公司將盡快重新修訂計劃,再送董事會核定。台新金、中信金、新光金的「金金併」收購搶親三角戀之案,從8月20日中信金發布重訊宣布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歷經27天,出現重大轉折,由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領軍,與銀行局局長莊琇媛、保險局局長王麗惠、證期局局長張振山等三局局長共同主持16日臨時記者會,以四點緩議的理由宣布「沒有同意」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股權一案。至於在台新金控「合意併購」新光金控一案,現在決戰點就是在10月9日的臨時股東會中,期能取得多數的股東同意之後,還須獲金管會審核核准。顯見在未見有具體明確結果之前,中信金以此表達「各自努力,頂峰相見」之決心。新光金控最後嫁娶哪一家金控,台灣金融史上首件最具複雜性的金金併一案,還有續集。
新光金併購三角戀27天落幕 台新金、中信金兩樣情給回應了
台灣金融史上可堪稱是頭一樁的台新金、中信金、新光金的「金金併」收購搶親三角戀之案,從8月20日中信金發布重訊宣布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歷經27天,出現重大轉折,由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領軍,與銀行局局長莊琇媛、保險局局長王麗惠、證期局局長張振山等三局局長共同主持16日臨時記者會,以四點緩議的理由宣布「沒有同意」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股權一案。對此,台新、中信與新光金控也給予回應了。台新金控表示,本公司感謝主管機關作出明智的決定,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依台新金16日的收盤價為基礎計算,出價14.42元,已超越中信金的價格14.33元,在此籲請雙方公司股東一起支持台新新光併,與我們一起走完成功的最後一哩路,共同成就未來更好更具規模的金控版圖,共創新時代。中信金控則表示,有關於1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宣布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案予以緩議,中國信託金控表示感到遺憾,尊重主管機關決議。新光金控也提出二點聲明,對於今日(113/9/16)晚間金管會基於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緩議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乙案,本公司予以尊重;強調新光金與台新金融控股公司合併案,自始至終將企業長期穩定發展放在首位,一切依法依規,並從各方利害關係人權益、雙方企業文化融合、業務互補及整合綜效等因素綜合考量,維護股東、員工、客戶利益,實現企業永續價值,後續仍將依相關法令辦理。金管會表示,針對中信金控申請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持股比率10%至51%一案,經金管會審查後發現,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
金管會不同意併購「反對4大理由曝」 中信金搶親新光金失利關鍵一次看
金管會宣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金管會給予四大理由。首先,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其次,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
快訊/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 四點理由予以緩議全文曝光
金管會16日晚上七時舉辦臨時記者會,副主委邱淑貞、銀行局局長莊琇媛共同主持,邱淑貞當場表示予以緩議,也就是沒有同意。由於準備文件不是很足夠,以10%~51%股權的計畫不是很完整,並欠缺具體的執行內容,且對子公司的財務認知不足,也未對增資提出完備計畫,且在換股、現金對雙方的股東權益是不足的。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股權計畫書,金管會依規定原應在9月16日之前給予准駁的答案,後於9月4日請中信金補件,因此准駁期限延到9月24日。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16日陪同主委彭金隆視察國泰世華銀打擊詐騙集團成果,會後接受媒體訪問台新金、中信金「搶親」併購新光金控一案,他強調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在法令上是中性的,金管會原則與主管機關的責任,係維持金融市場穩定發展,大股東、公司高階經營人員等相關市場參與者也須有共同責任與認知,共同維持市場穩定與發展。以下為金管會對於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一案,予以緩議的新聞稿全文。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下稱中信金控)申請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下稱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持股比率10%至51%一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審查後發現,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金管會說明,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規定,金管會肩負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之責任,且權衡金融控股公司法(下稱金控法)第1條,金控法之立法目的在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等考量,進行本案之審查,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緩議本案之申請,理由如下:一、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二、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下稱公開收購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金管會強調,金控公司均為金融市場上之領導公司,金融業經營更要得到社會與客戶的信賴,在併購上也要做各行各業的模範。金融市場雖然是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但任何併購行為不能有礙金融秩序與市場穩定,彼此競爭更要相互尊重,以建立金融市場專業形象並維持市場的秩序與穩定。本案並不影響金管會持續鼓勵金融機構透過整併,以擴大經營規模、發揮綜效與提高競爭力之施政方向。
中信金併購新光金 遭金管會否決
金管會今日宣布,中信金不同意申請併購新光金。金管會今天晚間7點臨時召開記者會,由副主委邱淑貞主持,宣布與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有關。中信金第一次在8月26日送件,日前彭金隆對外證實,9月4日被金管會要求補件一次,隨後中信在9月11日補件後,金管會理應在9月24日准駁。
中信金3點聲明強調收購新光金價格一致 待送件核准後50天即能確定成果
新光金控併購「搶親案」愈演愈愈烈,中信金最新再發3點聲明,強調公開收購已送件審核,核准後50天就能確定收購成果,時程明確;金控經營團隊依規定加以澄清,且依平等對待所有股東的政策,實務上都是維持一致的收購價格。以下為9月13日中信金聲明全文針對同業13日的聲明,提及中信金控部份,為免外界遭誤導,特此說明如下:一、 併購實務上,無論是換股合併,或公開收購,都是企業併購常見作法,沒有優劣。本次因有維持市場競爭性,中國信託金控歡迎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簡稱「台新金控」)提高價格,增加了新臺幣500億元,保障了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簡稱「新光金控」)股東的權益。至於,台新金控宣稱的合併的時程明確,事實上,其換股案至今尚未送主管機關審核,以富邦金融控股公司併日盛金融控股公司為例,股東會通過後,尚需花費十個月才審核完成,甚至有主管機關駁回的案例,本案又有多名董事反對,不確定性很高。反而,中信金控公開收購已送件審核,核准後50天就能確定收購成果,時程明確。二、 至於公司治理部份,中信金控皆遵照主管機關相關要求辦理,此次申請皆符合轉投資條件,不會妨礙公開收購。至於新光金控股東具名控告台新金控負責人一事,事涉違反金金分離及關係人交易,並有提供錄音檔為證,因為臨時股東會開會在即,呼籲同業應主動請主管機關與檢調單位,立刻勘驗錄音帶的真實性,以破除外界質疑,杜絕流言。但是如果為真,恐怕會影響此併購案。三、 因同業高階主管於該公司重大訊息記者會,不實臆測指稱中信金控若公開收購51%新光金控股權後,會折價收購剩餘49%股權。由於此臆測屬不實指控,因此中信金控經營團隊依規定加以澄清,表示依平等對待所有股東的政策,實務上都是維持一致的收購價格。反觀同業,台新金控併購彰化商業銀行時,以溢價每股26.12元取得經營權。隨後卻以每股15.54元折價換股,以致引發彰化商業銀行工會罷工抗議,這豈是「正派」企業所為?尊重股東權益才能達到和諧的成果,因此相關不實說法有澄清必要,以避免損失股東權益。
台新金4點聲明100%「合意併購」 真誠和諧回應股東期待
台新金(2887)13日發布4點聲明,強調與新光金的100%換股的合併案,調整換股價格,回應股東對換股價格之期待,符合金金分離,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之方式。以下為台新金融控股聲明稿全文:1. 本公司與新光金控合併案係採百分之百換股,有明確的換股價格並一次性完成,時程明確、工具透明;本次調整換股價格,回應股東對換股價格之期待,合併完成後之成效將由雙方股東繼續共享。2. 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之方式,亦符合主管機關要求兼顧各面向之期待。然以公開收購之名行干擾他人合意併購之實,金融市場失序,不僅傷害股東權益,亦不利台灣金融之永續發展。3. 金金分離,法有明文規範,本公司負責人之資格業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另本公司經營一向重視公司治理,未曾如中信金控負責人有因涉犯背信罪嫌而遭停職或涉有刑責,亦未有不當干預公司經營而連帶使經營團隊也遭致處罰之情事。至於合併案之自身利害關係認定均有法定要件,絕不容有心人士穿鑿附會、濫行訴訟以詆毀本公司名譽,本公司已積極蒐證並請律師研擬後續法律行為,以維商譽。4. 併購案涉及案關公司及股東權益甚鉅,尚未確定之消息本不得任意公告。然查中信金控尚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即恣意對外散布訊息及價格,已對市場造成不當干擾。如今在未經董事會決議及主管機關核准前,又再次任意宣布第二階段之公開收購價格,視公司治理及董事會權責於無物,建請主管機關嚴查該公司之決策過程合法性,俾利保護投資大眾權益。
台股開高走低 電子股低迷傳產「台塑四寶」逆勢一片紅
台股今(13)日開高走低一度翻黑,權值股及電子類股攻勢暫歇,傳產等中小型股表現強勢,加權指數午盤緩步墊高,終場收在21759.65點,上漲106.4點,漲幅0.49%,收復半年線約21670點,成交金額降至新台幣2435.67億元;台股週線翻紅,週線上漲324.46點。電子權值股台積電(2330)早盤反彈,收斂壓回平盤,隨後又出現賣壓,終場收947元、漲幅0.74%。聯發科 (2454)下跌2.6%,收1125元。鴻海 (2317)終場下跌0.85%,收在176元。人工智慧概念股微幅震盪,廣達(2382)以254.5元作收,上漲0.59%;緯創 (3231)回歸百元,終場收在101元,漲幅1.71%;緯穎(6669)跌1.93%,收1780元。颶風弗朗辛(Francine)導致美國墨西哥灣石油和天然氣生產中斷,推升油價走高,台塑四寶今日走強,台塑化(6505)收50.70元,漲4.10%;台塑(1301)收46.95元,漲逾4.33%;台化(1103)收39.40元,漲3.95%、南亞(1303)收41.70元,漲3.47%。中信金(2891)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2888)來勢洶洶,新新併確定加碼,決議調高換股比例,今天新光金終場上漲0.75%、收13.4元;台新金 (2887)走揚2.46%、收在18.75元;中信金漲1.24%、收32.55元。八大類股漲跌幅:泥窯股漲0.84%、食品股跌0.08%、塑化股漲1.36%、紡織股漲0.24%、機電股漲0.37%、造紙股漲1.08%、營建股漲1.74%、金融股漲0.38%。群益投顧認為,台股基本面近期雖偏多,但受美股影響較易出現大幅度震盪,且近日量能偏弱,顯示投資人觀望心態偏濃,尚待信心及成交量回溫。
中信金表態「很高興」台新金加碼 晚間5點聲明強調不會低價收購
中信金控12日晚間發布五點聲明,就台新金控併購新光金控之案的提高換股比例表示「很高興」之外,並就其公開收購的定價、資金、公司治理等部分,進一步說明其現況與立場,加以表態。以下為中信金控的聲明全文。昨(11)日有同業對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簡稱「中信金控」)有諸多不實指控,為避免外界誤解,特此澄清如下:一,中國信託金控致力提供給股東最好的報酬與回饋,一開始就提供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簡稱「新光金控」)股東較對手溢價30%的方案,很高興競爭對手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簡稱「台新金控」)在9月11日召開臨時董事會,跟進中信金控的價格水準。這再度證明,維持市場競爭機制,有二家業者以上競爭,才真正能夠保護股東權益,樹立臺灣資本市場的典範,所以沒有所謂的合意優先。二,今年上半年至今,中信金控每股稅後盈餘(EPS)為2.67元,為台新金控1.08元的2.47倍;中信金控稅後股東權益報酬率(ROE)達18.4%,台新金控稅後股東權益報酬率(ROE)為12%;中信金控股票投報率(至9月6日止)超過22%,台新金控為9%。中信金控進行公開收購,基於良好的經營能力及卓越的產生綜效能力,中國信託併購萬通銀行、台灣人壽保險公司的整合成效卓越。中信金控設定的公開收購價格,基於過往卓越表現而來,所以沒有同業所謂亂定價的問題,未來股價表現可期。三,有同業質疑中信金控帳上現金只有新臺幣2.8億元,現金不足,此仍嚴重誤解。中信金控不僅現金充足,資本健全度亦有完整的規畫與準備。此次的公開收購資金籌措計畫,已送交主管機關審核。反觀同業,新光金控董事吳欣儒在9月11日董事會上反對新新併,更質疑台新金控缺乏對未來財務韌性及商業前景考量。這代表「大併小」風險小,台新金控「小併大」的財務風險大,增資會有困難,未來若遇到金融市場波動,抵抗風險的能力相對弱。這體現在台新金控此次不願意發放現金給予股東,反而以特別股做搭配。特別股實際上是「債」的性質,形同向「賣方借錢」,這顯示台新金控有現金不足的問題。此次台新金控併新光金控的提案,尚未送交主管機關審核,是否通過仍有疑慮。四,同業所提及公司治理議題,中信金控接受主管機關監理,有任何要求,皆配合遵法辦理。反觀同業,新光金控大股東具名控告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涉及違反金金分離、以及金控法第45條所訂的利害關係人交易,這顯然有利益衝突問題,新光金控45萬名股東在意此事將影響股東權益,呼籲相關人應儘速釐清疑慮。五,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新光金控,未來應賣的投資人若超過51%,針對超量的部份,中信金控會以第一次公開收購價格,進行第二次的公開收購。所以不會發生所謂49%的新光金控股票,遭到低價收購的問題。
中信金8點聲明曝合併後新名稱 「中信新光」金控、台灣新光人壽
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的股權計畫書,預定在9月16日之前會收到主管機關准駁的答案。最新進度是已針對公開收購股權案提出八點聲明,且就主管機關金管會銀行局等正式來文,對收購後的合併綜效、資本籌措及經營規劃等回覆,合併後擬建議以「中信新光」金控、保險擬以「台灣新光人壽」為命名方向;並無資本不足之疑慮。以下為中信金控8點聲明的全文。一、資本市場就是鼓勵多家競價,美國資本市場行之已久的非合意併購方式,就連一向保守的日本政府在2023年由經濟產業省(METI)宣布了一項有利敵意併購並能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企業併購指引—提高企業價值和保障股東利益」(併購指引),合意併購優先概念,在國際上並不存在。二、中國信託金控提供新光金控股東優質方案如下,價格較競爭對手溢價近3成;經營能力佳,反應在2023年ROE為14.64%較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簡稱「台新金控」)7.76%佳,今年上半年中信金控ROE增長至17.53%,較台新金控11.09%佳;在投資人的實質回報上,今年度現金殖利率為5.8%較台新金控3.3%高;資本強度健全,在公開收購案宣布後,中信金控在標準普爾的評等為BBB、中華信評的評等為twAA-皆確認、展望維持穩定,有信心面對未來可能的市場波動。三、有報載中信金控現在的財務不足以支撐新光金公開收購案,本公司針對新光金控的公開收購案,皆向主管機關申報、審核,同時資本健全度在法令要求範圍內,並無資本不足之疑慮。四、基於新光金控是歷史悠久的金融機構,由廣大的客戶群與員工累積60年下來的商譽,經營團隊討論未來合併後的金控擬建議以「中信新光」金融控股公司、合併後人壽保險擬以「台灣新光」人壽公司為命名方向,期待可以一起合作,打造國際級的金融機構。五、中信金控會是新光金控600萬客戶以及1萬6千名員工最好的選擇。根據統計,中信金控員工的薪資和福利水準為金控業界第一;未來若取得新光金控進行整併時,將提供三年員工工作權的保障,期待未來共同為合併後的「中信新光」金控一起打拼,打造亞洲領先的國際金融機構。六、中信金控為國內首家獨董過半的金融機構,日常營運皆在主管機關的高度監理之下,遵循相關規定,若有任何問題,皆會配合主管機關要求辦理。七、中信金控注意到有新光金控小股東呼籲政府機關要求注意新光金控委託書徵求的亂象,也看到這幾天惡意中傷中信金控各式廣告,中信金控特別聲明,絕對不會違規「價購新光金控委託書」,也呼籲同業要遵守相關法令。八、另外針對外界關心申請程序的進度,日前主管機關有正式來文,請中信金控針對公開收購後的相關議題,包括合併綜效、資本籌措,以及經營規劃等,都有相關提問,本公司皆如期如實回覆。
台新金新光金4日向公平會申報結合 五點回應中信金「突擊」干擾市場
台新金控4日表示,今天已與新光金控依雙方既定時程,共同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後續仍將依各自董事會之決議合法執行相關事宜;並就中信金稱說非突襲併購新光金的說明,強調中信金控對於進行中之合意併購案件提出公開收購,在他人已踐行完善程序之基礎上恣意以公告及價格干擾市場,此手段即為突擊!中信金對此也回應說,為展現公開收購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的誠意與效率,已於8月26日向金管會遞出公開收購新光金股票的申請,且於9月3日晚間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持續依循法令,展現最大誠意,均為第一家向相關主管機關遞件合法申請的金融機構。以下為台新金五點聲明全文。一、 本公司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金控」)之合併案,係經雙方董事會同意啟動並經盡職調查等完整程序後,送交各自審議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討論通過,並將於10月9月送交各自股東臨時會提請全體股東議決,再向主管機關申請合併;一切程序合法完備,並由全體董事及股東共同參與決定。故本公司與新光金控之合併案方為法令上之合意併購,且此作法更能落實股東民主精神並兼顧雙方股東、員工及客戶之權益。二、 中信金控擬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新光金控10%~51%股權,即聲稱此為追求全體股東的合意,甚而認為比雙方董事會合意更為重要云云,顯已曲解合意併購本質,並混淆股東合意之真諦。蓋公開收購乃為收購者單方面向標的公司之股東要約購買股份之行為,於公開收購啟動前不僅未與標的公司討論及送標的公司董事會決議,更毋須送交己身公司及標的公司之全體股東議決,何有追求全體股東合意之程序?況且首次公開收購門檻僅須10%,即得以最低門檻干擾他人之合意併購,甚而將來可能插旗合併後之新公司,達到箝制阻礙之效,此舉實已擾亂金融市場秩序,進而影響市場穩健發展。三、 依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於今年6月中旬對外布達「金融機構與一般企業不同,不能用突擊方式」,是以本公司與新光金控乃依循該原則及相關法令程序,達到合法之合併共識。然中信金控對於進行中之合意併購案件提出公開收購,並在他人已踐行完善程序之基礎上恣意以公告及價格干擾市場,此手段即為突擊!四、 企業併購應追求的是公司最大利益及各方關係人之權益維護,本公司與新光金控採百分之百換股合併,而非以現金逐出目前股東方式進行,使新光金控股東得繼續成為合併後新公司之股東,責任共擔、成效共享,方為維護股東權益之最佳作法。五、 本公司重申與新光金控為合意併購,今日雙方已依既定時程共同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後續仍將依各自董事會之決議合法執行相關事宜。
突襲新光金?中信金晚間4點反駁 「會不會禮遇吳東進」給答案
新光金控3日以「六點回應中信金」的非合意併購是「突襲」之後,中信金控晚間也趕緊四點反駁不符合事實,並強調主管正在依照程序審查申請公開收購案,將待金管會同意該案後,才會進場買股票。對於所稱將「禮遇」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一說也給予說明。以下為中信金控的四點說明:一、中信金控所主張的合意,是以公開收購新光金控達51%持股,追求全體股東的合意,遠比雙方董事會的合意還來得重要。中信金控提供新光金控全體股東最佳方案,而不是植基於個別董事會的個別情感與考量因素,而不考慮全體股東權益的併購方案。二、外界指摘中信金控突襲,完全不符合事實。中信金控目前為止沒有買進任何一張新光金控股票、也沒有直間接派任任何一席董事,直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公開收購後,才會進場買股票,何來突襲之說!主管機關已公開表達,中信金控針對新光金控的公開收購申請案,符合相關法規,目前主管機關正在依照程序審核中。三、新光金控董事會雖與台新金融控股公司董事會簽訂換股合約,惟仍待新光金控股東會通過,並且必須獲得主管機關核准,全案尚未生效。以上市公司董事會的忠實義務來說,在此期間若有更好的併購方案出現,新光金控董事會有義務進行評估並向股東報告,以克盡上市公司董事職責。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案一旦獲得主管機關核准,中信金控將會將此公開收購案送抵新光金控董事會評估。期待新光金控董事會本於忠實義務職責,審慎評估此案。實務上,絕無合意併購優先一事。四、中信金控為了追求併購的和諧,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將禮遇並平等對待所有新光金控客戶、員工及股東,不應排除任何人,並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