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繼承
」 遺產 繼承 遺囑 劉韋德 律師「具荷拉法」通過了!無良父母犯2行為 不得繼承子女遺產
女星具荷拉逝世後,棄養她的生母突然出現爭遺產,引起韓國人民關注。具荷拉哥哥具浩仁在2020年發起請願,歷經近4年時間,韓國國會今(28)日以無反對票通過被稱為「具荷拉法」的《民法》修正案,無良父母若違反贍養義務和犯下嚴重罪行,將喪失子女遺產繼承權。綜合韓媒報導,已故女星具荷拉的哥哥具浩仁向國會請願而得名的「具荷拉法」,內容主要是限制未盡撫養義務、對被繼承人實施虐待或犯下重大罪行的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韓國國會終於在今日通過「具荷拉法」,法案總表決結果為284票贊成、0票反對和2票棄權。通過的修正案中強調,往生者父母、祖父母等直系血親繼承人,存在嚴重違反撫養義務或犯有嚴重罪行的情況下,將可能被剝奪繼承權,而要讓繼承權生效,要有公正的遺囑或共同繼承者提出。「具荷拉法」將於2026年1月正式實施,適用於2023年4月25日以後發生的繼承案件。具荷拉在2019年離世後,震驚韓國演藝圈,在哥哥具浩仁、好友和粉絲還在傷痛時,具荷拉的親生母親竟為了爭奪遺產,與兒子鬧上法庭,讓外界看了咋舌;為此具浩仁2020年主動向國會請願,提出「禁止遺棄子女的父母繼承子女的財產」,並將其稱為「具荷拉法」,但在當時第20屆國會最後會議,裁定不通過,認為內容要有更深的研究。事實上具荷拉和具浩仁在年幼時,親生母親選擇離家出走丟下他們,她在兩人成長過程中完全沒有盡到為人母的責任;慶幸的是,具荷拉與具浩仁相依為命,健康長大,出社會後也相互扶持,兄妹倆關係非常親密。◎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頂客族注意!老公過世「她要跟小叔分遺產」 專家揭解法
現在社會有許多人選擇成為頂客族,然而當頂客族夫妻其中一人突然去世,另一個人可能還要跟其餘親屬「分遺產」。先前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就分享,一對50多歲的夫妻,丈夫因為罹患癌症時日無多,夫妻倆開始討論後事及遺產分配,才發現依據民法規定,丈夫的房產將有一半分配給小叔,這也讓妻子感到相當震驚。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分享一個案例,當中提到,有一對50多歲的頂客族夫妻來向他諮詢,由於丈夫罹患癌症且時日無多,兩人開始討論遺產的問題,這才發現根據民法規定,丈夫過世後,其名下房產應由太太和小孩共同繼承。然而由於這對夫妻沒有子女,且丈夫的父母已過世,依民法規定,房產部分繼承權將落到第三順位,即丈夫的兄弟姊妹。也就是說丈夫去世後的遺產無法全部留給太太,配偶只能取得遺產的1/2,其餘部分將分配給丈夫的兄弟姊妹。許多民眾誤以為在沒有子女的情況下,丈夫的遺產會全部歸屬於妻子,但事實並非如此,因此鄭文在也建議,丈夫在生前迅速將房產全數贈與妻子,這樣才能確保房產歸屬妻子,不必與他人瓜分遺產。事實上,根據我國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其法定繼承人順序第一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子、女,如果子、女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孫子、孫女代位繼承其應繼分,第二順位為父母,第三順位為兄弟姐妹,第四順位則是祖父母。此外,民法中也提到,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
亡父留遺產…新北姊弟辦拋棄繼承「想全給媽」 後果慘了
財產繼承分配要提早規劃,否則恐怕出現不可料想的狀況。新北市有一對姊弟十分孝順,想把爸爸的遺產全留給媽媽,因此主動辦理拋棄繼承,但手續完成才驚覺媽媽無法單獨繼承,繼承的可能人選也曝光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周念暉律師分享此案例,這對姊弟的爸爸不幸過世,留下一棟房地產,孝順的2人決定拋棄繼承,希望讓媽媽獨自繼承爸爸的全部遺產,萬萬沒想到手續辦好後,才發現做錯了。周念暉律師說明,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再依民法第1139條規定,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另外,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下列各款定之:一、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三、與祖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四、無第1138條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周念暉律師指出,法定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且以「親等近者」優先,即使這對姊弟都拋棄繼承,媽媽可能也無法單獨繼承,繼承權會由「親等較遠」的孫輩取得。也就是說,本來5個人的繼承問題,會變成多數孫子女和媽媽共同繼承,且就算孫輩全部拋棄繼承,繼承權會繼續往下個順序(祖父母、兄弟姊妹)輪下去,直到確定沒有其他繼承人,才會由配偶繼承全部遺產。
真的不是開玩笑 酒莊老闆遺囑「莊園送給9名資深員工」
義大利一名酒莊老闆在生前時常與員工開玩笑,表示死後會將莊園整個打包送給熱愛葡萄酒的員工。沒想到,在這位老闆過世之後,他真的在遺囑上寫下,要將葡萄酒莊園交給9名資深的員工繼承。而為了能夠共同繼承莊園,這9名員工目前已經計畫要依法成立公司。根據《Gambe Rorosso》報導指出,這名老闆名叫做皮塔羅(Piero Pittaro),他在3月24日以89歲高齡過世。而在他過世之後,他的遺囑在近幾日才被公開,內容中清楚地點名,要由9名員工來繼承他的葡萄酒莊園Vigneti Pittaro。而這9名員工分別是Vigneti Pittaro的秘書、農業專家、會計師、商務人員等人。報導中指出,Vigneti Pittaro在義大利弗留利平原有著90公頃的葡萄園,其中有些部分位於Ramandolo的山丘上,該山丘生產出來的葡萄,也是知名的葡萄酒分區Ramandolo。這也代表著,皮塔羅真的交付給員工一個十分具有價值的遺產。釀酒師特林科(Stefano Trinco)表示,其實在皮塔羅在世之際,皮塔羅總是對員工提到「我會將一切留給你們」,但所有員工都認為老闆只是在開玩笑。報導中也指出,皮塔羅此舉,目的就是不希望自己生前重視的莊園,在未來落入不知名企業或是商人之手。林科也提到,從未想到老闆生前的玩笑話竟然是真的,他們幾名員工都為此感到十分激動且感謝,但同時也認為,自己肩負著持續發展葡萄酒的責任。目前這些員工已經計畫要成立公司,依法來共同繼承這個葡萄酒莊園。
4億遺產全充公!不婚不生「遺產留給誰?」 專家揭1招:不遺憾
現今社會愈來愈多人選擇不結婚、不生小孩,對此有網友就好奇發問,這樣將來過世後「遺產或房產該怎麼處理呢?」話題一出在網路上掀起討論,有律師也出面解惑,根據民法繼承順序為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若無人繼承,那清償債務後的剩餘遺產,就將全數歸國庫所有。而根據統計,去年無人繼承遺產案件有55件,金額高達4.5億元全部充公,單筆最大金額為2.8億元,創下新高。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於臉書發文表示,法定繼承人有5種,包括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如果是不婚不生的單身貴族,因為少了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2種,因此遺產繼承是由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依序順位繼承。而有網友也好奇詢問,若單身是否能將遺產留給兄弟姊妹的小孩?對此蘇家宏提醒,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以及他們的子孫,並不是法律規定的繼承人,因此若沒有特別寫1份合法的遺囑,指定將遺產託付給侄子女,他們是無法繼承遺產的。至於無子女的「頂客族」,繼承人只有配偶嗎?蘇家宏解釋,頂客族的繼承人是配偶及父母,配偶可以依照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主張,至於遺產的部分,其中有一半分給配偶,另外一半則分給父母,法律規定的遺產繼承由配偶跟「家人」共同繼承。最後蘇家宏也提醒,財產不是單純用數字來衡量或分配,其中包括房子、車子、股票、現金、基金等不同的財產,建議事先寫1份有效的遺囑,確保哪些留給配偶、哪些留給家人,如此一來不僅能避免糾紛,還能讓另一半獲得法律的保護。
39歲遊戲界傳奇人物「遭毒殺」!3子女逾20億股權被凍結 前首席風控官涉案
2009年6月創建遊族網絡並擔任董事長兼執行長的大陸遊戲界傳奇人物林奇,出身溫州,24歲開始創業,33歲帶領遊族網絡成功上市,35歲以90億元身家登上胡潤IT富豪榜,卻在39歲遭毒殺。2020年12月,林奇因身體不適住院,很快就因病救治無效逝世。後據上海警方通報,林奇疑似中毒,同事許某有重大犯案嫌疑。據《野馬財經》的報導,2023年10月31日,林奇被毒殺的相關案件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迎來開庭審理,庭審一直持續至深夜,並未當庭宣判。相關公告顯示,原告為與遊族關係密切的趙驥龍、趙宇堯,被告為遊族前首席風控官許垚,案由為故意殺人罪。而在「林奇毒殺案」發生後,外界就一直很關注林奇家人的後續發展。至2023年,上海加遊接過林小溪、林芮璟、林漓與許芬芬股權,成為遊族網絡新大股東後,原本以為一切已經塵埃落定,但如今圍繞林奇家人手中的股權,卻爆發爭議。2月18日,遊族網路公告稱林小溪、林芮璟、林漓所持5023.9萬股上市公司股份已全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凍結。另據《藍鯨財經》的報導,此司法所涉案件案由為其他侵權責任糾紛,原告為上海一騎當先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不過,該消息並未對遊族網路股價產生負面影響。2月19日,遊族網路單日收漲3.7%,目前股價9.8元/股,總市值90億元。據此計算,林奇家人被凍結股份對應市值約5億人民幣(約合新台幣21.8億元),不過林奇家族與一騎當先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報導指出,從一騎當先的背景來看,其與遊族的關聯性十分緊密。2014年,遊族網路借殼「梅花傘」上市,一騎當先透過定增成為上市公司股東,其7名合夥人全部為遊族前中高階管理人員。出資比例最大的是遊族聯合創始人陳禮標,其他還包括遊族前高級製作人王鵬飛、前董秘劉應坤、前平台事業部負責人劉萬芹、前副總裁王麗君、前財務總監李坦穩以及遊族第一任營運總裁陳文俊。遊族網路上市後,一騎當先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公司的前五大股東。其也曾與林奇一道質押股權,用於給遊族融資。不過,在2018年將6%股份轉讓給寧波永諧後,一騎當先持股比例驟降,至2019年第一季已消失在了遊族前十大股東中。目前工商資料中,一騎當先沒有任何對外的持股。此外,這7名合夥人目前都已不在遊族任職。其中陳禮標在林奇出事前夕就已經辭職,最晚離開的劉萬芹也在2023年離任。遊族並沒有公開林奇家族被起訴的具體原因,但作為與林奇共事多年的「戰友」,一騎當先最大的出資人陳禮標與林家之間曾有多筆金錢交易。例如2017年,陳禮標曾斥資約2000萬元參與了遊族的定增;2019年,遊族曾將全資持股的掌淘科技58%股權及相關附屬權利轉讓給陳禮標,交易價格3.48億元,全部來自陳禮標的個人自有資金。在此背景下,有雪球投資者認為起訴或與陳禮標對林奇的某筆投資有關,「他當時沒跟林奇說清楚是投資還是藉款,他說是投資,要十倍回報。林家只承認借款,還本息。估計他也拿不出什麼證據證明是投資。」但起訴的舉動卻實實在影響了林奇家人的「退場」。林奇撒手人寰後,其生前持有的遊族23.99%股份由未成年子女林小溪、林芮璟、林漓共同繼承。但由於林奇手中不少股份被質押或凍結,三位子女並未第一時間獲得林奇生前持有的全部遊族股份。截至2022年末,林溪、林芮璟、林漓都持有遊族4.11%股份,而林奇的持股比例在數度被動減持後降至7.76%,且林家人也沒有長期持股的意思,但股權凍結後,林奇家人即便想減持也暫時無能為力了。種種跡象表明,去世前的幾年,林奇對資金的渴望到達了頂峰。根據遊族公告,林奇在世時累計將其所持有的公司總股本18.76%的股份進行質押,融資金額高達11.67億元。除此之外,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林奇一共減持了18次,套現13.8億元。截至2020年末,林奇還佔了上市公司多達8.02億元的資金。時至今日,林奇所持5.73%股份仍處於被凍結的狀態。至於林奇套現出來的錢都去了哪?有分析認為是流入了位於上海黃金地段的遊族大廈。根據「樂居財經」報道,林奇喜歡在舒適的環境裡工作,也希望把空間的美好帶給更多員工,就花了40億去蓋一棟新大樓,其中減持的錢就有部分用在蓋樓;也有觀點認為是林奇高價買下《三體》版權後,一直沉湎於此,想在遊戲、動漫、網劇、電影等方面全方位發力,因此不得不從遊族大量抽血。如今林奇已經過世,詳細情況不得而知,但他的家人已經為此付出了代價。北京市漢華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齊正表示:「三個孩子繼承了林奇的財產,當然要繼承債務,許芬芬個人不承擔林奇遺留的債務,但她作為三位孩子的監護人需要在孩子繼承的財產範圍內承擔相應債務。」為償還債務,林奇有三名子女曾將過戶的股份全數質押。林奇過世不久後,也傳出了家屬將其上海古北壹號豪宅掛牌售賣的消息。即便如此,林小溪、林芮璟、林漓所持股份還是曾經全部被凍結;三人還因未償還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本金被紅塔證券起訴。但隨著上海加遊入股,林奇家人的資金狀況得到了較大改善,股份質押和凍結也一度清零。上海加遊的背景並不簡單,其成立於2022年5月,原股東包括上海遠復、趙宇堯和上海華標。其中,上海遠復持續穿透股權,背後浮現宛正、馮濤和人民網私募的身影。但2023年,馮濤、趙宇堯陸續退出了上海加遊的股東行列。目前上海加遊98.99%的股權,都掌握在宛正一人手中。宛正入主後,林奇時代遊族網絡的董監高幾乎已經完成全面的換血。自林奇辭世後,已有多位高階主管申請辭職,2020年年報中任職的高階主管,拋開林奇的12人裡,目前僅有鄭家耀、陳芳兩人的名字,還留在新任高管名單中。
大陸7旬翁狂偷遭逮!警一查「上海有房」驚呆了:繼承父母千萬遺產
大陸一名7旬胡姓老翁是當地的偷竊慣犯,不僅竊盜過昂貴的皮草大衣,就連飲料也是下手目標,近日胡翁犯案遭逮後,警方追查發現驚人真相,原來以偷盜為生的胡翁,竟坐擁上海一棟價值上千萬元人民幣的房產。據陸媒報導,湖南株洲攸縣警方近日接獲知名皮草品牌人員報案,指酒店展廳內多達20多件的皮草大衣遭竊走,損失3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1萬元),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一名男子騎著三輪車犯案,循線逮獲高齡71歲的胡姓老翁,並在住處起獲幾件來不及出售的皮草大衣,當場人贓俱獲。警方將人帶回調查,發現胡翁不只犯下一樁竊盜案,前科累累的他還偷過冰箱、洗衣機等家電,甚至不值錢的生活用品、飲料也是行竊目標,事後胡翁坦承犯下多起偷竊案,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令人跌破眼鏡的是,警方深入調查才得知,原來胡翁在上海繼承了父母一套上千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379萬元)的房產。消息曝光後,引起大陸網友憤恨不平,直呼「這必須嚴懲」、「怎麼還有這樣的人呢」、「這種人到底怎麼想的呀?」、「這麼有錢還要偷啊」、「居然還有這樣的事情,真無語。」不過身為千萬富豪的胡翁,為何要四處行竊?辦案員警透露,胡翁雖然在家排行老大,但卻相當好吃懶做,胡翁的弟弟與他「共同繼承」房產後,深怕對方會散盡家財敗光光,因此只讓胡翁居住,不讓他管理房契,房產無法變現,胡翁只好靠偷竊度日。
4孝子「爸遺產想全留給媽」 1動作律師驚喊母湯:落到親戚手中
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財產繼承案例,一名父親過世後,留下房地和幾百萬元遺產,4名孩子決定要把財產全部留給媽媽養老,所以想要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心想如此一來媽媽就可以完整取得爸爸的遺產。對此,蘇家宏提醒,孝心100分,但千萬別拋棄繼承。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提到,拋棄繼承的效果就是拋棄後,遺產完全跟你無關,子女拋棄繼承後,如有後順位繼承人,就由其他人取得繼承;案例中,如果爸爸的子女都沒有生小孩(沒有孫輩),而子女都拋棄繼承的狀況下,就要看爸爸的第二順位繼承人,如果爸爸的父母都不在,可能就會由媽媽與「爸爸的兄弟姐妹」(第三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 ,那麼爸爸遺產的一半反而是落到親戚手中。蘇家宏指出,遺產的分配在繼承人全體同意下,不需要「平均分配」,就算其中一個人自願分配是0,遺產分割協議書仍然合法有效,用這個方法比較拋棄繼承好。蘇家宏說,其實繼承發生後,也可以不用急著辦理分割遺產,先去辦理房地繼承後,維持公同共有的狀態,同意由母親使用到百年,金錢部分由母親繼承取得,也不失為好的方法。蘇家宏表示,子女拋棄繼承父親的遺產後,未來繼承人就可能是媽媽跟孫子(或祖父母,或父親的兄弟姊妹)繼承,本來5個繼承人,可能變成更多的繼承人,所需的手續更麻煩,其實,媽媽跟4名子女共同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 ,就算是四名子女分得0元,媽媽拿全部,法律上也是認可的,所以不必拋棄繼承。
82歲嬤預立遺囑…律師犯「低級錯誤」害無效! 長子恐淪街友揭家醜
82歲陳姓婦人生前透過管姓律師預立遺囑,將其3千萬透天厝由長孫、次孫共同繼承,並在立完遺囑8天後離世。不料,陳婦長子辦理相關事宜時,竟被國稅局告知母親、代表人管律師等3位見證律師均未親自簽名,導致遺囑無效,從而讓曾打傷母親的二妹及另2名姊妹與他共同繼承,直呼無法接受。據悉,陳婦生前找上新竹市某律師事務所預立遺囑,但陳婦長子黃男指控,代筆遺囑的律師團犯下低級失誤,在本應簽名、捺印指紋處僅用蓋章處理,造成遺囑被認定無效、媽媽指定的2愛孫無法繼承房產,由自己及姊妹們平分。黃男指出,母親曾被二妹借走70萬老本、拿祖產貸款4百萬周轉,去年11月底再因分產問題把媽媽打到兩度住院,母親則在第一次出院就預立遺囑來保護房產,並把祖產交給長孫、次孫,與點名二女連同另2個女兒喪失繼承權。怎料管姓、蔡姓及李姓律師竟犯下低級錯誤,讓祖產被3姊妹們共同繼承。黃男感嘆,他在這個家與母親同住40多年,如今媽媽遺囑無效、姊妹們曾揚言變賣分家,他雖獲四分之一特留分,然而一旦房產被變賣,現在靠拾荒維生的他將無棲身之所,為此氣到二度中風,加上對國稅局提起的訴願遭駁回,只能向管姓等3名律師提告求償3千多萬討公道。
賴母能繼承高中兒遺產?律師揭關鍵變數: 5億土地與200萬的距離
擁有5億房地產的賴姓高中生,與同性夏男結婚2小時就墜樓身亡,不只引發謀財害命疑雲,更牽扯出賴家與賴母之間糾葛,與公公生下賴生的中國籍賴母,今(26日)遭賴翁4名子女發聲指控,不宜為我國國籍。對此,律師蘇家宏指出,賴母能否繼承遺產除跟中華民國國籍有關外,會不會被「遣返」也是重要關鍵。蘇家宏在臉書指出,有關賴翁子女稱賴母不宜為中華民國國籍和面臨驅逐出境,可分為以下4種情況:一、中華民國(我國):可依法與賴生配偶共同繼承遺產,若賴生的結婚因判決無效,賴母可以繼承5億不動產。但賴母目前不是我國國籍公民。二、 無國籍人或外國人(非中國大陸籍):可繼承,但如遺產有不動產,需依《土地法》第17條及18條辦理。外國人所屬國家如對我國人民繼承有互惠規定,就可繼承不動產,反之就沒辦法繼承,不過可繼承其他財產(或變賣不動產後繼承現金)。三、國籍是中國大陸:由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賴母只能繼承200萬元,其餘財產由下一順位繼承人繼承,若賴生的結婚無效,將由賴生的同父異母兄弟姊妹繼承5億不動產。四、遣返,可能是5億土地到200萬的距離! 依新聞聲明內容,賴母極可能被驅逐出境遣返中國大陸,而一旦中國大陸政府回復賴母國籍,則對賴母的繼承權利有很不利影響。蘇家宏也補充,依內政部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子女喪失國籍者,其與本生父母自然血親的關係並不會斷絕,因此對父母的遺產有繼承權,不過辦理繼承登記時,應注意《土地法》第十七條規定及第十八條有關外國人取得土地權利的限制。
5億高三生同婚2小時墜樓亡 媽最慘只能拿200萬?律師這樣說
台中市一名18歲賴姓男高三生年紀輕輕就坐擁價值5億的房產,日前與26歲的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不料2小時後竟離奇墜樓亡,引發社會關注。對此,網紅律師王至德透露,賴男過世後,配偶夏姓地政士助理跟陸籍陳姓母親為法定繼承人,本來應該是一人一半,但陳媽疑似還沒取得臺灣國籍,恐怕只能分到200萬元。針對賴家的財產分配,王至德日前在臉書粉專發表看法,指「次男的遺產:印尼妻的女兒繼承,中國陳小姐因為當時沒拿到臺灣國籍,而且超過三年沒聲請繼承,所以失去繼承權(本來寫三個月是錯的)。」至於賴翁遺產,律師表示,「賴妻、長男、長女、次女、參女有繼承權,高三生本來是次男的小孩,所以原本會跟印尼妻的女兒一起代位繼承,兩個人各可以拿到1/12的賴翁遺產,其他繼承人拿1/6遺產,但是賴翁認領高三生,所以變成賴妻、長男、長女、次女、參女、高三生、印尼妻女兒(代位繼承)各分1/7賴翁遺產。」王至德指出,「高三生的遺產:沒有子女,所以夏地政士助理跟中國陳小姐為法定繼承人,本來應該是一人一半,但是陳小姐似乎還沒取得臺灣國籍,是中國人,所以只能繼承200萬(如果有取得臺灣國籍的話,就可以繼承一半),剩下的都是夏地政士助理的。如果夏地政士助理被發現殺害高三生,則夏地政士本來可以繼承部分就會變成『長男、長女、次女、參女』共同繼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對此,賴母委任律師律師許哲維今(21日)表示,陳女目前已無大陸戶籍,因此不適合該條例,然而她也沒有台灣國籍,屬於「人球」,是否能繼承兒子名下房產,目前正由民事訴訟團隊研議中。(圖/翻攝自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臉書)
公公媳婦亂倫生下「5億高中生」!嬤抓姦崩潰:尪喊很爽 律師曝遺產母只能拿200萬
台中市5億身價的18歲賴姓男高三生,日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消息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不過卻也意外扯出賴男家中複雜的關係。原來賴男是賴阿公與陳姓母親亂倫生下的孩子,且賴阿嬤還親眼目睹亂倫現場,氣得提告通姦。至於賴男的遺產究竟如何分配,律師王至德直言,賴母只能繼承200萬。據了解,賴阿公1999年曾替中度智能障礙的次子迎娶印尼籍妻子,但對方因不堪公公性騷擾,因此在生下女兒後便提出離婚;隔年,賴阿公又到大陸幫兒子找妻子,最後娶回大陸籍陳姓女子,怎料到2人居然亂倫,並生下賴男。賴阿嬤痛訴,有天回家就撞見2人在做見不得人的事,當時因為一張椅子不夠高,還拿第二張椅子疊上去。後來她發現孫子(死亡男高中生)和次子長得不像,送驗唾液比對發現2人非直系血親,氣得提告。案經審理後,賴阿公與陳姓媳婦各遭判3個月徒刑。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賴阿嬤說,事發當下聽見喘息聲,「聽到我老公喊很好、很爽啊,聽到聲音時,心裡噗通噗通跳,手腳發抖。」之後她探頭一看,就發現老公和媳婦裸身在床,氣到發抖。至於賴男(死亡男高中生)的遺產究竟如何分配,律師王至德在臉書《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分析,賴男沒有子女,夏姓地政士助理跟賴母為法定繼承人,本來應該是一人一半,但賴母是大陸籍,所以只能繼承200萬,剩下的都是夏男的,不過如果夏男被發現殺害賴男,則夏男本來可以繼承部分就會變成賴阿公的「長男、長女、次女、參女」共同繼承。
5億高中生的阿公變爸爸、同性夫變未亡人 律師解答「法律問題」一次看懂
擁有5億元資產,身世頗複雜的賴姓高中生,本月4日與辦理家族繼承的代書兒子夏姓男子登記結婚(俗稱同婚)僅約2小時,於當天11時墜樓死亡,賴母控告夏男殺人罪,檢方諭知30萬元交保,賴生原本的阿公(上月過世),與賴生之母(阿公的媳婦)生下賴生,之後「認領」賴生,並將龐大資產「贈與」賴生,阿公也變成「爸爸」,原先的爸爸則變成「哥哥」(已過世),依照民法規定,賴生死亡之後,夏男與賴生之母,可以均分5億元遺產。賴生的身世頗為複雜,對此,律師呂秋遠也在臉書發文指出,透過2008年的台中高分院判決書分析,故事應該是這樣的:賴老先生與妻子結婚後,生有3個女兒2個兒子。但卻又與次子(已經先有1名女兒)的配偶發生性關係,因此生下1名兒子。婆婆知道以後,告賴老先生通姦。賴老先生則是把原本三代同堂的全家人都趕出家門,跟媳婦,還有名義上的孫子、實際上的小兒子同住。在這幾年間,陸續把自己的財產贈與給名義上的孫子。後來,次子先過世,公公也過世了,孫子已經滿18歲,但是這位18歲的高中生,卻與辦理家族繼承的代書兒子夏男辦理結婚登記。登記2小時後,這位高中生在新婚配偶住處墜樓身亡,目前代書兒子以30萬元交保。但呂秋遠也指出有些法律上的知識,必須先釐清:繼承,就是由配偶、子女平均分配。賴老先生雖然曾經告過配偶離婚,但因為自己外遇生子,還把全家人趕出家門,因此並沒有成功。賴老先生的遺產,應該由妻子、4名子女、1名孫子(其實還有1名孫女)共同繼承,一共分成6份,孫子與孫女,是代位繼承,繼承次子那一份。除此之外,法律上,孫子就是孫子,除非先進行訴訟,才會變成兒子,否則孫子在法律上,就一直是孫子。孫子只能繼承1/12,孫女繼承1/12,其他人各自繼承1/6。這件案子,與繼承沒有太多關係,既然公公才剛過世,除非已經完稅、完成遺產分割協議,否則不可能現在就已經繼承所謂5億的遺產。公公給孫子的財產,其實是這些年來的贈與,並不是這次的繼承。陸續分批贈與,只要繳交贈與稅,其實是規避分配遺產與遺產稅很常見的方法,比遺囑還好用。遺囑還有特留分,但是生前分批贈與,其他繼承人都拿不到。法律上,要把自己的孫子變成兒子,並沒有這麼容易。就算每個人都知道,這是兒子,不是孫子,但必須先提告否認婚生子女的訴訟,而且是由次子、媳婦,或以未成年子女名義提出,驗過DNA以後,確認不是次子的婚生子女,再由公公認領變成兒子。這很八點檔,但一點也不複雜,法律上有程序可以處理。呂秋遠也點出關鍵,指出贈與、繼承的財產,配偶在離婚的時候不能參與分配,只能在配偶死亡的時候分配。所以,如果不能白頭偕老,而且確定比對方晚死,千萬不要為了錢與二代結婚,二代的錢,既然是二代,多數就是父母繼承或贈與,離婚的時候都分不到。此外,謀殺配偶並不能取得任何遺產,因為這是法定剝奪繼承權的事由。一旦殺害配偶或親人,原本有的繼承權就會喪失。如果結婚2小時,配偶就離奇死亡,還以為可以順利取得繼承財產的權利,這不是太天真,就是太傻。對此,律師蘇家宏也在臉書發文指出,這裡面有3個法律問題需要法院認定處理:第一是高中生的結婚是否有效?結婚不是只有新人以及2名證人在書面簽名就可以,還要有「真實的結婚意思」,如果這位媽媽認為兒子並沒有真正要辦結婚,要提起民事訴訟來認定這個結婚是無效的。如果是假結婚或假離婚的話,一般會伴隨著有刑事偽造文書的問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第二個問題為是謀殺還是意外?目前從時間點來說,剛結婚2小時就死亡,而且似乎兩人之前並沒有談過戀愛,就結婚。高中生出門也是要處理土地問題…有很多疑點。但是,仍然要看現場狀況來研判,這位高中生是怎麼跌下樓?才能夠做認定是謀殺還是意外。一般法院在處理刑事案件的時候,需要看到「直接」殺人的證據才能認定構成殺人罪。就算有再多的動機懷疑,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殺人,就有可能被法官認定意外,這就是法律無罪推定的原則,講到這裡,從感情來說,大眾是無法接受的,但這就是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第三個問題則是遺產怎麼分配?以目前的狀況,這位18歲高中生遺產就由母親以及剛結婚的配偶共同繼承。這位媽媽要打官司,確認兒子的婚姻無效,把兒子配偶的法律身分除去,不然遺產的一半就會被分走,這類官司是三審定讞,需要不少時間。在官司進行中,兒子的配偶仍能繼承遺產。如果有遺囑,也可以依照遺囑過戶,所以必要時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讓遺產不會被他的配偶繼承取得。如果最後法院認定結婚有效,沒有殺人情事,配偶可以繼承財產,就算結婚只有2小時也是一樣。但如果被認定有殺人情事,就算結婚有效,也是當然喪失繼承權的事由,配偶是不能繼承財產的。
姊姊歸化外國國籍又沒回國奔父喪 家人可以主張沒有遺產繼承權嗎?
現代社會越來越多元開放,因此許多台灣人的婚姻對象是外國人,若是在婚後喪失台灣國籍並取得外國國籍,是否也會喪失台灣的繼承權呢?最近剛好有個民眾來信問到相關的法律問題,今天來和大家分享一下。這位民眾說,她姊姊從德文系畢業後,在一家德商公司上班,結果和一位德國籍主管結婚,婚後沒多久,她姐姐的先生被公司調回德國總部,而她姐姐也就夫唱婦隨搬到德國。她姐姐在德國住了將近20年,已經歸化入了德國籍,也沒有台灣國籍,成了一位台裔德人。就在幾個月前,她父親因病過世,姊姊卻沒有回來奔喪,等到後事都辦完後才回來台灣,沒想到姐姐對父親過世並不怎麼關心哀傷,她關心的重點居然是價值3億的遺產要怎麼分配。她們幾個弟妹很生氣,她說雖然大家都是父親的子女,但是姊姊已經沒有台灣國籍,已是一個德國人,而聽說依據德國民法,德國人不可以繼承外國人的遺產,因此她們想要問姊姊這樣還可以繼承父親遺產嗎?若是可以,繼承權又是怎麼計算?法律解析依據我國繼承法令,繼承人主要有兩種身分,一個是配偶繼承,一個是血親繼承。不論是哪一種繼承人,都是以身分或是血脈關係而定,以配偶繼承來說,其繼承權是以雙方有無合法婚姻關係存在為基礎。而血親繼承,則是以雙方有無一定血親關係為基礎,與國籍歸化等因素無關,因此除非有法定繼承權喪失之事由,難認繼承人因歸化他國而喪失繼承權(最高法院103年台上字第2574號)。因此,是否有繼承權和國籍沒有關係,所以無論是原來有中華民國國籍而之後喪失,或是從來都沒有中華民國國籍,都可以和其他血親繼承人共同繼承。另外,這位民眾提到依據德國民法規定,德國人不可以繼承外國人的遺產。先不論德國民法是否確實有這樣的規定,但因為本件被繼承人是中華民國國籍,依據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8的規定,「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因此本件的繼承準據法,還是要依據台灣的法令規定辦理,與德國法無關。所以,本件的結論就是這位民眾的姐姐縱使已非台灣籍,或是縱使德國有不可以繼承外國人的遺產規定,但她的姊姊最後仍然還是可以繼承父親的遺產。至於繼承比率的問題,因為姐姐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她的應繼分和其他繼承人是平均的,所以父親遺產要由幾個兄弟姊妹均分。至於孝順與否,遺產是否拿得心安理得,就留給自己的良心和世人評價吧。
馮媛甄父本票跳票害3千萬祖產遭到查封 拖累家族且擺爛不管
女星馮媛甄的父親馮永添遭到爆料,欠債上千萬不還,還讓祖產遭到查封,導致其他持分繼承的親戚們一同受害,憤而向《壹蘋新聞網》投訴,表示「馮媛甄訊息不讀不回,其父親馮永添對於欠債一事更是不理不睬。」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債務人以210萬本票向法院聲請查封,法院准於查封和馮永添有關的3千多萬祖產,親戚認為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懷疑馮永添勾結外人謀奪祖產,使得有共同繼承權的人權益受到損害,賠掉家族上百人的共同祖產。女星馮媛爭當初風光嫁入台中霧峰林家後代,從社群平台上可以看出過的光鮮亮麗。親戚得知共同繼承的財產遭到查封,本想請馮媛甄勸勸父親馮永添,於是親戚試圖聯絡馮媛甄,但完全無法聯繫上,更無法知道馮媛甄是否清楚瞭解,因父親的關係祖產遭到查封一事。據《壹蘋》記者電話聯絡馮媛甄本人時,也發生了與親戚同樣的狀況,馮媛甄不但沒接聽電話,還直接掛掉,就連訊息更是不讀不回。馮媛甄的爺爺馮忠卿世居嘉義大林鎮,育有3男1女,下面還有4對孫子女。5年前馮忠卿過世,留下了8筆不動產,如果依照目前民法所規定的繼承順位,馮忠卿的長子馮永添以及其他兒女、2對孫子女持分遺產。爆料人指出,對馮永添來說,欠債千萬並非天文數字,因為馮永添在嘉義市區還有開店做生意,若用正常收入分期償還,並不會有影響。對於親戚到家是市區店裡向馮永添關心起此事,馮永添卻事不關己,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並向來訪親戚回應「律師已經在處理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講完後還把親戚趕出店外,並語帶威脅的要求親戚不要再來。依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記者前往馮永添嘉義市區店內拜訪,馮永添反問「是誰告訴你的?」便立刻婉拒受訪,表示「都是誤會一場」,並強烈的否認欠債,害父親所留遺產遭到法院查封,並稱自己會處理好債務,不會做出牽連祖產遭到變賣的行為。
大嫂拿走祖產全家感受很糟糕 劉韋德:想代代流傳直系血親需這樣做
最近有民眾王先生寫信給我,問到一個很常見也很有趣的問題,今天來跟大家分享一下。這位王先生說他哥哥晚婚,和嫂子結婚才3個多月,婚後感情不是很好,雖然哥哥賺的錢不多,但在2年多前,卻繼承了父親一筆將近5千坪的祖傳土地,市價大約4億。沒想到,他哥哥去年診斷出肺腺癌末期,結果1 個多月後就走了,王先生來信問到,家裡這筆5千坪的祖傳土地,會不會由才與大哥結婚3個月的嫂子拿走?他又問,若是嫂子之後改嫁,那他們祖先的土地,不就變成嫂子的嫁妝?如果是這樣,他們家真的不能接受,感覺很對不起自己祖先,他想知道要怎麼做,才可以拿回這些土地。關於「夫妻無子女」的繼承問題,且涉及祖產房地,是讓許多家庭困擾又傷腦筋的議題。(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法律解析】這位民眾的狀況,其實我已經被詢問過很多次了,尤其是無子女的夫妻,或是家中兄弟姊妹中有結婚但沒有子女的家庭,都很關心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的是,法律上夫妻若無子女,就等於沒有第一順位血親繼承人,所以在配偶過世後,活著的配偶以配偶身分繼承遺產,是毫無疑義的,就算結婚只有3個月,嫂子都有繼承權。只是,嫂子也不是一個人就可以拿走這5千坪土地,因為她也只是繼承人之一,因為在血親繼承這部分,沒有第一繼承順位的子女,所以嫂子必須和王先生哥哥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遺產,這是無法改變的。但法律上,夫妻誰先過世,對於遺產繼承人和繼承結果也是有很大不同的。以這位王先生的哥哥來說,他名下有因繼承取得市價達4億的土地,但妻子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存款也只有20萬。那麼王先生的哥哥過世後,他的遺產就會由他的母親和他太太一起繼承,雙方可以繼承的比例是各1/2,也就是說,這5千坪的祖傳土地,會有2500坪會回到王先生原本的家庭,但另外的2500坪土地,則會由嫂子繼承。所以若嫂子在繼承土地後改嫁,那麼王家人擔心祖傳土地變成嫂子嫁妝的事情,就一定會發生。但若嫂子在1年後也過世,此時繼承的狀況就和王先生哥哥過世時不一樣了。假設嫂子過世時並未再婚,則其過世時是無配偶狀態,因此嫂子的遺產會完全留在娘家,而王先生家的人是連一塊錢都無法要求分配的,更別提說要把土地拿回來了。這種結果對於王先生家的人來說,可能會感覺不太公平,畢竟這些土地本來就是王家的,結果嫂子才結婚3個月就分走2億的土地,感覺上好像是祖產被外人強行分走,因此心理上很難接受。但就情理而言,雖然嫂子和哥哥的婚姻很短暫,但畢竟也入過王家的門,而生命的長短是誰也無法預料的,所以這種差別心還是盡量要放下。只是,若真的希望避免這種狀況,最好的方法就是用「預立遺囑」方式,去指定分割遺產或指定應繼分,這樣可以提高將祖產留給血親繼承人的比率,或許可以降低這種不太公平的感覺。
金錢大過親情?4姑叔搶分奶奶遺產後「封鎖姪女」 女子嘆氣:對親情失望
到底是這家人親情太過薄弱,還是金錢的吸引力太過強大?中國一名子女日前很哀怨的表示,自己4位姑姑叔叔分完過世奶奶的遺產後,就把自己封鎖拒絕聯絡了。而讓人憤怒的是,其實奶奶大部分的遺產,都是源自於自己過世父親所有的,等於說這些叔叔、姑姑透過法律的武器,分掉了這女子原本應該繼承的部分。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中國黑龍江大慶一名時姓女子表示,自己的父親在2022年5月過世之後,依照中國的法令規定,時女父親的遺產則可以由時女的母親、時女的奶奶與時女共同繼承,但也因為奶奶一直沒有表明繼承意願,而時女的母親早已與父親離異,所以時女一直沒有處理這件事情。沒想到在時女的父親過世不久後,時女的奶奶也在2023年1月過世。而在此時,奶奶的4個子女,也就是時女的姑姑、叔叔們,突然跳出來要分奶奶的遺產,而且因為奶奶在過世前,並沒有明確告知是否要繼承時女父親的遺產,在法律上認定為「未拋棄繼承權」,所以這些叔叔姑姑們就也要跟著瓜分「奶奶繼承父親遺產的部分」。而時女直到這時候才知道姑姑叔叔們的想法,為了讓自己能夠繼承自己父親的遺產,時女被迫放棄奶奶那邊的遺產繼承權(大約人民幣10萬元),同時也支付了人民幣15萬元(奶奶繼承時女父親遺產的部分),這才讓整起事件宣布結束。沒想到就在這些叔叔姑姑拿到時女給的前後,二話不說就直接封鎖時女,自認一直與親戚關係不錯的時女,實在很難接受這些親戚們這樣對待他,目前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產生了嚴重的懷疑。
亡夫生前留字條「財產給我妹」…690萬存款被小姑轉走 判決結果出爐
大陸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法院近日通報一起女子因丈夫過世,與小姑子和公婆產生的繼承糾紛案。據悉,王姓男子自殺身亡,留下遺孀夏女和幼子,還有3張寫有「全部遺產留給我妹」的字條。不過,夏女發現丈夫名下銀行卡裡160多萬元(約新台幣690萬元)被小姑子全部轉走,對方又將錢轉給自己母親,向對方討要被拒,氣得提告。《北京青年報》報導,夏女將小姑子連帶公婆告上法庭,要求得到應得的遺產部分。法院認為,王女主張哥哥生前所書寫字條系遺囑,將遺產贈與自己。由於王男自行書寫字條均無落款時間,不符合自書遺囑的法律規定,不能認定是遺囑,上述主張不被法院採信。據了解,王男名下共計190萬餘元(約新台幣819萬元)資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其中50%屬於夏女個人財產,其餘50%屬於遺產,應由夏女、幼子王某與王男父母2人共同繼承。最後,法院判決車輛歸夏女所有,公婆和小姑子應支付夏女10餘萬元,幼子王某則分得23萬餘元。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假如紙條是真的,那這位男子對老婆孩子也太狠了,如果紙條是假的,那這個小姑子和公公婆婆也是奇葩」、「有這麽多錢還自殺」、「萬一孩子不是自己的呢,當然我只是猜測,看了裡邊內容,這遺囑就是沒有年月日而已,其餘都滿足,自己寫,自己簽名」。
36歲單身女不工作「收1.6萬房租過活」:老了生病再賣房 網吐恐怖後果
不工作只靠收房租,可以撐一輩子嗎?一名36歲女子和姊姊同住,每個月房租可以領1.6萬,繳完了一張儲蓄險,每3年可以領20萬領一輩子,但是姊姊怕她老了錢不夠用,好心建議她去工作,怎料她根本聽不進去。原PO在臉書《匿名2公社》透露,她和姊姊住在一起,姊姊工作了20年,但是她是無業遊民,從16歲開始就靠租金省吃儉用過生活,「一間300萬套房租人,一間1500萬透天租人(和姊姊共同繼承)」,每個月可以收1.6萬房租,雖然曾打工過,可是只做了1個月就又懶了。姊姊看到原PO整天無所事事,覺得繼續下去不行,未來錢恐怕會不夠用,因此鼓勵她出去找工作,但她自認什麼都不會,也不想把時間花在工作上,只想維持目前的生活模式,若老了生病再把房子賣掉就好。原PO更提到,她完全不想要結婚生子,「我很有自知之明,我這年紀就是剩下的,我社交恐懼,基本只要是外人我都避而遠之,根本不想交什麼朋友和男朋友」。原PO自認什麼都不會,因此不想工作。(示意圖/翻攝自pexels)此文一出,引發熱烈討論,網友紛紛奉勸,「0存款是肯定不行的」、「妳生病就變成姊姊的負擔了」、「先從簡單、工時短的試試看,主要是能慢慢接觸人群」、「人生這樣有意義嗎?」、「等老了要真生病,可能錢根本不夠用,那時候怎麼辦?找點事做還是比較好的」。不過,也有部分人支持,「妳這樣也不錯啊,至少有固定收入,晚年也有歸處及存款,至少不用靠他」、「如果妳覺得這樣快樂的話,也沒啥不好的」、「可以啊,有為自己打算好,老了不要拖累到別人就好」、「自己愛怎活就怎活,又沒差」。
父母贈與子女的財產 「女婿媳婦」也可以直接繼承嗎?律師給答案了
許多父母在子女未成年前,就會利用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移轉財產給子女,讓不少子女年紀輕輕就身價不凡。但當子女長大準備結婚時,有些父母又擔心當時贈與給子女的財產甚至是祖產,將來會不會落入女婿或媳婦手上?【案例】賈先生夫妻倆都是明星業務員,在女兒小時候,他們就開始分年贈與財產給女兒,兩夫妻心想,女兒將來一定不會為了衣食煩惱。不過最近賈先生有點煩惱,因為女兒交了一個男友,兩人相識不到半年就要結婚,賈先生擔心兩人哪天鬧離婚,當初贈與給女兒的財富,是否會落入女婿手上?賈先生心裡有點後悔,當初不應該這麼早就把這麼多財產過給女兒。【法律解析】有些人會善用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移轉財產給子女,雖然這是一種很好的節稅方式,不過稅雖然節到,但財產已移轉到子女名下,所以有些人又擔心自家的財產將來是否會被媳婦或女婿搶走,因此心情有點矛盾。這類問題,其實要分成女兒離婚和女兒過世兩種狀況,因為這兩種狀況的答案是不一樣的。狀況一:女兒離婚賈先生擔心的是女婿會不會只是覬覦女兒的財產,等將來離婚就要求拿走女兒一半的財產。對這個疑問,賈先生其實不用擔心,因為夫妻若是用法定財產制,雙方一旦離婚,財產少的一方,雖然有權利可向多的一方請求財產差額的一半,但對於夫或妻的「婚前取得」、「受贈與」、「繼承」等三種財產,卻不能請求分配,因此賈先生在女兒婚前贈與的財產,將來就算女兒離婚,也不必分給女婿。狀況二:女兒過世若女兒在婚姻中過世,那賈先生的擔心就會成真了,因為依我國民法,不論財產來源為何,也不問何時取得的財產,只要女兒過世時屬於她的遺產,就算只結婚一天,配偶就有繼承權。而且,若賈先生的女兒婚後又生了小孩,一旦女兒過世,那麼全部遺產都是女婿和小孩的,賈先生自己反而只居於第二順位的繼承權,若沒有小孩,才會由女婿和岳父母共同繼承,女婿一人可先拿走遺產的1/2,其餘才由賈先生夫妻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