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財產
」 離婚 夫妻 大陸 法院 財產
全職媽媽花光丈夫516萬存款「一半打賞男主播」 他崩潰要離婚
近年網路直播盛行,無論賣東西、表演或互動應有盡有,但也讓不少人沉迷虛擬世界。大陸河南鄭州一名劉姓男子控訴,與妻子結婚8年,對方在家當全職媽媽,卻把他辛苦存的上百萬存款花光,一半甚至拿去給不認識的帥氣男主播,讓他氣到超崩潰,決定討回部分夫妻共同財產,然後喊「離婚吧」。根據陸媒《民生頻道》報導,來自河南鄭州的劉先生找到「小莉幫忙」表示,他與妻子結婚8年來,他獨自一人在外地工作,為了節省開銷,每月僅花人民幣300元(約新台幣1350元)租房,生活開銷都很節省,收入幾乎全數交給留在家中帶小孩的妻子。這些年來劉男一直以為家庭財務穩定,沒想到最近才驚覺,自己辛苦累積的定期存款人民幣116萬元(約新台幣516萬元),竟一塊錢不剩,甚至還額外背上人民幣8萬多元(約新台幣36萬元)的網貸債務。劉男追問下,妻子才鬆口存款中的人民幣67萬元(約新台幣298萬元)花在直播平台,打賞了帥氣男主播,她還辯稱自己幫忙男主播比賽,一時失控才花了這麼多錢,強調自己沒看過對方。得知真相的劉男情緒崩潰,痛苦表示自己多年來的努力,如今都變成泡影。目前劉男只希望能追回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心痛喊話要跟妻子離婚,而雙方已開始協商財務問題。這起事件曝光引發網友熱議,很多人對於打賞行為有這麼大風險很震驚,也認為直播平台應加強消費警示,避免更多這種情況發生。
老教授借名買房慘了!兒媳反悔拒過戶 「房子要不回」一家親情全破裂
大陸上海市一名老教授因名下已有三套房無法再購屋,遂請兒子代為買下房產,並同意加入小孫女姓名,但購屋、裝修與所有費用皆由老兩口負擔,不料當他欲按原約定將房屋產權轉回自身名下時,兒媳卻以孫女監護人身分拒絕簽字。案經審理,二審法院提出房產各半的調解方案,但老兩口僅願讓渡5%,仍未獲兒媳接受,案件僵持不下。綜合陸媒報導,現年70歲的王教授曾任三甲醫院護理部主任,退休後與兒子一家同住多年,但因兒子與兒媳爭吵不斷,令老兩口身心俱疲,2023 年間決定在奉賢區購買房產作為養老居所。由於王家名下已有三套房,不具備再購屋資格,王教授遂請兒子以其名義代購,兒子並提出要將小孫女的名字一併登記,夫妻倆為求安穩,也欣然同意。自選房、簽約、付款至裝修入住,所有支出皆由王教授負擔,兒子夫妻未曾參與。今年初,新屋裝整完成,夫婦順利搬入,原以為終於迎來安穩生活。但隨著老兩口賣掉名下兩套房重新取得購房資格,王教授要求依約將奉賢房屋產權轉回自己名下。其後父子曾共同簽署《借名買房協議》,但在過戶程序中,需由未成年孫女的監護人簽署同意時,兒媳卻突然反悔,拒絕配合。無奈之下,王教授於4間月提告,將兒子、孫女與兒媳一併訴諸法院,要求變更產權。一審奉賢區法院依據王教授與大孫女的一段微信紀錄,認定他已將房產贈與兒孫,裁定房屋歸兒子家庭所有。此判決令王教授夫婦難以接受,他們質疑法院未將該房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並未讓老伴參與訴訟。不僅如此,王教授的家庭關係也因判決急速惡化。老伴氣憤至提出離婚,兒子與兒媳也進入離婚程序,而大孫女更在庭上指控奶奶「索要房產」,親情陷入全面破裂。案件上訴至上海市一中院,二審法官多次調解,提出折中方案,涉案房產由王教授與小孫女各持50%份額。對此,王家夫婦仍拒絕,認為缺乏證據證明曾同意如此大比例的贈與。為平息紛爭,老兩口願意讓渡5%房產給小孫女,並承諾將來仍會留有可繼承財產。然而,兒媳仍拒絕接受此方案,案件調解最終陷入僵局。
65歲男退休第二天被老婆提離婚 他見理由崩潰喊:晴天霹靂
日本一位在公司工作多年的65歲退休男子,原以為即將享受安穩的晚年生活,卻在退休第二天聽到妻子提出離婚的要求,讓他相當震驚。根據日媒的報導,65歲的吉井正史日前從工作多年的公司正式退休,回到家中卻迎來意外,63歲妻子惠美子平靜而堅定地說:「請和我離婚。」正史回憶,前一天他還收到妻子準備的慶祝餐點與鮮花,一切看似平常而溫馨。然而惠美子的決定,顯示了她多年來的隱忍與計畫。惠美子表示,兩人的婚姻源於包辦婚姻,雖然長期以來互相尊重,但日常生活中丈夫的一些習慣,如咀嚼聲、飯後剔牙、如廁習慣等令她難以忍受。她坦言,自己從婚後初期就萌生了「等孩子長大後離婚」的念頭,並在多年來秘密存下了所謂的「離婚儲蓄」。惠美子透露,「你以為我把兼職收入都放入家庭預算,事實上每個月我都把它存到一個單獨帳戶。」她的離婚基金高達700萬日圓,這筆錢為她提供了心理安全感。根據日本法律,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原則上平均分配。此次案例中,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家庭積蓄1800萬日圓,以及惠美子的離婚儲蓄700萬日圓,共計2500萬日圓。依規定,雙方各分得約1250萬日圓。令人意外的是,惠美子主動提出將房屋留給丈夫,自己則用分得的資金與丈夫部分退休金搬到公寓居住,避免房屋價值爭議,促成和平離婚。此外,退休金也是關鍵議題。中年離婚時,夫妻的厚生年金繳費紀錄將平均分配,惠美子將因此每月獲得約16萬日圓退休金。對惠美子而言,離婚並非突發事件,而是多年長期計畫的結果,她在孩子長大後有了完整的財務與生活規劃。她表示:「這就是我的退休夢想,可以無所顧忌地度過餘生。」然而對正史而言,退休生活的第一天就被打亂,他形容此事如「晴天霹靂」。
山東男中獎後狠砸百萬打賞女主播 妻打開「300萬養老金卡」竟是空的
中國山東德州的苑姓女子,因丈夫中獎成了「百萬富翁」,沒想到婚姻卻隨之崩壞。2024年12月17日,她的丈夫老王花人民幣42元購買彩券,一舉中得1017萬元,稅後實得814萬元。本應是平凡夫妻的幸運轉折,卻在金錢湧入後變成一場情感與人性的災難。根據媒體報導,苑女控訴丈夫在中獎後性情大變,沉迷賭博與網路直播,短短一年內竟對多名女主播抖內超過120萬元。根據《金羊網》和《中華網》綜合報導,起初老王滿心歡喜地告訴妻子好消息,還拿出一張聲稱存有300萬元的金融卡,說是兩人以後的養老金。苑女信以為真,把卡收進抽屜。沒想到三個月後,丈夫整夜泡在手機直播房,白天則約牌友打麻將。到了2025年7月,他謊稱要外出買茶葉,一走就是四天。苑女心生疑竇,特地到車站接人,結果親眼看到丈夫與一名年輕女主播同行,舉止親暱,宛如情侶。她說,那名女子正是他在直播房裡反覆抖內的「女神」。事情曝光後,老王不再掩飾,甚至揚言要「找女主播幫他生孩子」。苑女氣憤之餘決定離婚,然而當她打開那張「養老金卡」時,裡頭竟是空的。根據她調閱的銀行明細,丈夫在中獎第三天就一次提領710萬元現金,剩下的錢也不知去向。她控訴「沒中獎的時候,他說要和我過一輩子;中了獎,人就變了。」也因為如此,苑女隨後提起離婚訴訟,並將丈夫涉及的巨額抖內與資金轉移列為主要爭點。律師解釋,《民法典》第1062條明定,婚內所得彩券獎金屬夫妻共同財產,老王擅自轉移710萬元,屬於隱匿與侵占夫妻財產。若證實120萬元抖內屬不正當關係或過度消耗家庭資產,妻子有權要求返還部分金額。事件曝光後,有媒體也找到其中一位涉事女主播。對方回應「他抖內的不止我一個,我只是靠抖內生活的主播,我離婚了單身,不會和那麼年紀大的人談感情。」她聲稱沒有私下越界行為,也表示若平台要求退款,願意配合。另一段訪談中,女主播更是直言「錢又不是給我自己,我靠抖內吃飯,他多大我多大?我再找男朋友也不會找他。」老王面對記者訪問態度冷淡,只說「她已經告我了,我還能說什麼?錢我花了,我還賭博呢,等開庭再說。」這番話徹底刺痛苑女,她坦言「十年婚姻,一夜崩潰。」據悉,這對夫妻2016年結婚,沒有共同子女,婚前老王就熱衷購買彩券,中獎後更把「幸運」當成放縱的藉口。從甜蜜夫妻到對簿公堂,短短十個月內,一場橫財讓原本平凡的生活支離破碎。如今,法院已受理苑女的離婚訴求,案件將於近期開庭審理。
姻破裂前兆?二婚妻不滿丈夫沉迷打牌怒賣房 丈夫:被通知搬家才知情
大陸重慶近日出現一起婚姻爭議事件。一對二婚夫妻結婚已7年,妻子小李因長期不滿丈夫小袁「擺爛」生活,終於在忍無可忍之下,將夫妻名下房子出售,引發軒然大波。根據重慶電視台《大城小事》報導,小李表示,這些年家庭幾乎全靠她一人支撐,丈夫小袁整日沉迷於打牌,甚至早年間還因賭牌輸掉店鋪,家庭經濟狀況每況愈下。她感嘆,自己每日辛苦工作養家,卻換來丈夫的冷漠與逃避,婚姻讓她看不到希望,因此才會做出賣房的決定。然而,小袁對此表示憤怒與錯愕,他強調兩人婚姻仍在,妻子竟在未告知的情況下擅自出售房產,直到被通知搬家時才得知真相。他質疑妻子的行為不僅傷害夫妻關係,也涉及房產處分是否合法的問題。事件曝光後在社群引發熱議。許多網友認為,小李多年獨自支撐家庭,丈夫沉迷賭牌又無所作為,她的行為雖極端,但顯示已對婚姻徹底失望。「婚姻裡最怕的不是窮,而是擺爛」、「她不是衝動,而是失望累積的結果」。也有人提出質疑,指出房產若屬夫妻共同財產,妻子未經丈夫同意出售,可能涉及法律糾紛;若房子登記在小李名下,則她擁有處分權,但丈夫仍可提出訴訟爭取權益。專家則提醒,婚姻中若長期缺乏溝通與責任分擔,極容易演變成嚴重衝突。若夫妻間已出現金錢與責任分歧,建議透過協商或法律途徑解決,而不是採取一方單方面的激烈手段。目前,雙方後續如何發展仍有待觀察,但這起事件已讓大眾再度關注到婚姻責任、家庭經濟與財產處分等社會議題。
她查亡夫遺物驚見婚外情錄音! 小三被判吐回146萬元
大陸內蒙古滿洲里市張姓女子日前在整理亡夫遺物時,意外發現其生前與喬姓女子有婚外情關係,並取得兩段通話錄音作為佐證。張女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喬女返還亡夫王某生前多次轉帳的財物。滿洲里市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喬女須返還約33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6萬)並支付相關利息。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張女與王男於2000年12月登記結婚,王男於2021年9月因車禍過世。事發三年後,喬女以王男車禍時同行為由,對張女母女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要求其以繼承人身分承擔責任。然而,張女在翻閱亡夫遺物時,發現兩段與喬女的親密通話錄音,其中對方多次稱王男為「老公」,語氣曖昧親暱。張女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王男自2015年至2021年間,多次透過不同方式轉帳給喬女。法院審理認定,王男透過微信轉帳約16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0.5萬元)、銀行帳戶也轉帳約16萬元人民幣、支付寶轉帳6,521.81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9萬元),合計金額達約33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6萬元)。針對這些轉帳紀錄,喬女主張她曾協助王男處理應酬與開設水廠,並提供過3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2萬元)現金,轉帳是基於合作或委託行為。然而法院認為,王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未經配偶同意,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已屬違法處分。且多筆轉帳金額具特殊象徵,足以推斷其情感性質。法院並指出,王男曾在電商平台購買吊墜、鮮花、化妝品等物品,收件地址多為喬女所居住社區,且發票抬頭為喬女,證明雙方關係超越普通友誼。喬女雖辯稱相關帳戶由王男操作,惟無法提出佐證,因此法院不採信其說法。最終,法院依據公序良俗原則認定,王男對喬女的轉帳屬無效贈與,喬女須返還33萬元人民幣,並自張女提起訴訟之日起計算資金占用利息至實際返還日止。目前判決為一審結果,若當事人不服,仍可依法上訴。
這款父親!9歲女罹惡性腫瘤「他秒提離婚」 法官霸氣判:不准
大陸四川省資陽市一名9歲李姓女童罹患顱內惡性腫瘤,正需要父母照顧時,其父竟向賀姓妻子提出離婚,主張各自撫養一名子女。儘管賀女同意離婚,法院認為若此時准予離婚並分割財產,恐不利於子女治療與康復,判決不准離婚。案經上訴,資陽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強調未成年子女利益應優先保障。《瀟湘晨報》報導,李男與賀女於2012年在雁江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分別於2013年及2016年誕下兩名女兒。2024年2月,次女因健康問題入住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當時診斷為「雙側額葉—胼胝體巨大佔位、雙側額部膜下積液」。在經過持續治療後,於今年3月再次確診為顱內惡性腫瘤,病情嚴重。沒想到,李男隨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訴請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係,並主張各自撫養一名子女,互不支付撫養費。賀女則同意離婚,但要求兩名子女均由其撫養,同時要求李男按收入的50%支付撫養費,並主張分得70%的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子女撫養權及財產分割上分歧明顯,未能達成共識。法院認為,儘管夫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但在核心問題上矛盾尖銳,尤其是在子女撫養與財產分配上爭議重大。更為關鍵的是,次女目前正遭受重症折磨,亟需父母共同承擔醫療與照護責任。在此特殊情況下,若准許離婚並分割財產,恐導致醫療資金流向不當,進而影響孩子的治療與康復,不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法律原則。法院指出,在子女身患重疾的艱難時刻,父母雙方應暫時擱置矛盾與爭端,將重心放在治療與陪伴上,為孩子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以利病情控制和康復。同時,法院強調,維護家庭穩定與保障未成年子女權益,是處理此案的首要考量。基於上述理由,雁江區法院一審判決不准雙方離婚。李男不服,提起上訴。不過,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後維持原判,確認在子女病情未能有效控制、相關治療問題尚未解決之前,夫妻關係不宜輕易解除。
遭索千萬離婚賠償金!WePhone創辦人墜樓亡 前妻被判12年
大陸手機應用程式WePhone始創人蘇享茂,疑遭前妻翟欣欣敲詐勒索,導致2017年跳樓自殺身亡。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19日對翟欣欣涉嫌犯敲詐勒索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公開宣判,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判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7萬多元。綜合先前多家陸媒報導,2017年9月7日凌晨,大陸網路電話應用程式WePhone創辦人蘇享茂墜樓身亡。他在數千字的遺書中控訴,前妻翟欣欣隱瞞婚史在婚戀網站認識他並閃婚。當他贈送完數百萬財物後,還被逼迫簽下1000萬元的天價離婚賠償金,導致公司資金鏈斷裂。此案根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指出,查明翟欣欣2017年3月與蘇享茂確定戀愛關係,二人同年5月購買海南省一處房產,總值約319萬元,男方支付首期,兩人6月7日登記結婚。但隨即7月至9月間女方提出離婚,以舉報男方及其經營的公司要挾,索要1000萬元精神損失費,並要求海南房產歸她所有。蘇享茂7月18日被迫支付翟欣欣660萬元與轉移房產後,翟欣欣仍多次威脅並索要錢財,導致9月7日自殺墮樓身亡,目前已退賠全部違法所得。北京法院判決指出,翟欣欣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且金額特別巨大,證據顯示與被害人婚姻關係僅存續42天,二人無夫妻共同財產,索取的是對方個人財產。不存在離婚時申請補償、損害賠償的民事請求權基礎,為索取財物實施了敲詐勒索行為。法院綜合考慮其犯罪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依法予以量刑,並支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魏某某等人所主張的賠償請求。
男離婚12年遭兒告上法院「討198萬撫養費」 一查才知非親生
大陸新疆墨玉縣有一名黃姓男子與前妻離婚12年,最近卻遭還未成年、年僅16歲的兒子小綠(化名)一狀告上法院,為了討人民幣44.4萬元(約新台幣198萬元)的撫養費。豈料,律師調取資料時,意外發現小綠並不是黃男的親生兒子,近日當地法院公布一審判決,駁回小綠全部訴訟請求,認定黃男沒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來自新疆墨玉縣的黃男今年6月突然遭16歲兒子小綠提告,因為小綠尚未成年,由劉姓前妻作為法定代理人要求黃男支付自2012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的撫養費,按黃男月收入的30%計算,金額達人民幣44.4萬元(約新台幣198萬元)。在庭審中,小綠提交戶口名簿、出生證明和父母的離婚協議書等文件,要證明自己與黃男存在法定親子關係;但黃男認為,出生證明不能證明親子關係,離婚協議書是在認為小綠是自己親生的前提下所簽署,當時想給孩子有良好生活環境,才將共同財產的兩間房歸前妻所有。不過黃男被兒子起訴後,律師調取資料發現,黃男在今年7月才得知小綠不是他的親生兒子,認為12年前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無效。而法院也發現,小綠已經與生父李姓男子透過法院調解達成撫養費協議,因此法院認定,小綠的撫養費問題與黃男無關,他沒有支付的義務。最終墨玉縣人民法院於7月29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小綠全部訴訟請求,確定黃男不需向小綠支付任何撫養費。法院也以此判決提醒民眾,涉及撫養費的協議,應確認親子關係,避免類似爭議發生。
離婚冷靜期能分遺產嗎?婆婆剛走房就賣了 妻怒喊:我還沒離成也要分
當婚姻走到無法維繫的地步時,離婚成為許多夫妻最終的選擇。不過近日在中國大陸卻出現一起引發廣泛討論的案例:一對夫妻正處於離婚冷靜期期間,男方母親過世留下一套房產,男方繼承並出售後,女方主張仍具婚姻關係,要求分割售屋所得,引發是否屬於共同財產的爭議。根據《北京時間》報導,當事人黃先生與王女士因感情破裂,雙方達成離婚共識並簽署自願離婚協議書,目前仍在30天離婚冷靜期內。期間黃先生的母親過世,並留有一處房產。黃先生隨後與其他繼承人完成遺產公證,並將該處房產出售。然而王女士得知此事後,主張自己當時仍與黃先生具有婚姻關係,該筆售屋款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依法有權分割。黃先生則對此表示不解,認為兩人已簽署離婚協議,離婚程序已進行中,該筆財產是否仍需分割產生疑問。針對此案,律師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一方若不同意離婚,可撤回申請。因此,在離婚冷靜期內,雙方仍屬婚姻存續關係。此外,依據民法典相關條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或受贈的財產,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遺囑或贈與契約中明確指出該財產僅屬於其中一方。就本案情況而言,黃先生繼承的房產如無其他限制性條件,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即便該房產已售出,王女士仍有權依法主張分得相應的售屋款額。法律界提醒大眾,離婚冷靜期雖為離婚程序的一環,但雙方在法律上仍具夫妻身份。此期間若涉及財產繼承、交易或重大變動,應特別謹慎處理,必要時應尋求律師協助,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本案因涉及離婚冷靜期內遺產處理問題,引發夫妻共同財產範圍的法律爭議。(圖/翻攝自微博, 北京時間)
父親「監護」變「奪產」!他擅簽契約奪女兒房產 法院判賠逾5千萬台幣
大陸北京一名父親王姓男子,趁與前妻離婚後未滿月,竟以法定監護人名義,將女兒名下價值高達 1160 萬人民幣(約新台幣 4960 萬元)的房產無償「贈與」自己,並完成過戶、轉手出售,導致女兒王粒(化名)提告至法院。最終法院認定父親行為違法,判處贈與契約無效,須賠償女兒全部損失。根據《央視今日說法》、《法治時報》等陸媒報導,這起爭議始於 2007 年,王男與前妻張女於2001年結婚,隔年育有一女王粒(化名)。2007年,兩人以王粒名義購買一處房產。離婚後,房產未列入共同財產,明確歸王粒所有,王粒由父親撫養。但在2016年,王男竟以王粒的代理人身分,與自己簽署贈與契約,將該處房產無償轉至其個人名下,隨後出售。王粒在2023年辦理不動產事務時才得知此事,隨即提告,要求撤銷贈與並索賠房產價值。王男辯稱,出售房產是為支付女兒留學費用與自己離婚後的財務糾紛,並強調行為是為王粒利益考量。但法院調查後認為,其說法缺乏證據支持,且未經王粒同意擅自處分財產,屬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法院指出,王男行為既未尊重被監護人真實意願,也未能證明此舉最有利於女兒,違反監護人應盡的善意與合理義務。該行為實質上是以監護之名行私利之實,已嚴重背離監護制度宗旨。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贈與契約無效,王男須以房屋成交價116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4960 萬元)賠償王粒。王男不服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判決已生效。法院並提醒,監護人在行使職責時,必須以「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為原則,否則不僅相關法律行為將被撤銷,更可能面臨喪失監護權的法律後果。
妻稱「無法再跟你行房」 人夫分居4年卻見她成「A片女主角」!訴請離婚拿回499萬
台中一對夫妻在2000年結婚,但在2019年因感情不和分居。丈夫搬到高雄與子女同住後,卻在2023年上網觀看成人影片時,發現拒絕與他行房的妻子不僅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還將過程拍成影片上傳網路供他人觀賞。這名丈夫不堪被綠,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請求分配剩餘財產515萬元。台中地方法院認為兩人都有責任,判決兩人離婚。至於夫妻剩餘財產部分,因女方名下有房產,因此須給付丈夫499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於2000年結婚,目前子女都已經成年。2019年,夫妻倆一次行房後,妻子突然向丈夫表示「再也無法接受跟你行房」,2人就此分房,再也不曾燕好。後來,丈夫不堪妻子的冷暴力對待,搬到高雄與子女同住,卻在2023年某日上網觀看成人影片時,在網上發現妻子與他人發生性關係,還將過程拍成影片上傳網路供他人觀賞。這名丈夫不堪自己被人戴綠帽,憤而提告訴請離婚。對此,妻子曾在法庭上抗辯表示,自己不曾與別人發生性關係還上傳影片,至於「婚姻有重大破綻,無回復之希望」,僅是丈夫的個人主觀想法;只不過她的說法被婆婆打臉,婆婆在法庭上作證指出,自己曾經打電話給媳婦,詢問2人夫妻關係「有沒有好一點?」媳婦卻回覆她稱:「我們好不了。」法院認為,該夫妻確有感情問題,且2人都有責任,因此判決兩人離婚。至於夫妻剩餘財產部分,由於女方在台中擁有房產,計算過雙方共同財產後,判女方應給付男方499萬8399元。
湖南女子追回丈夫贈與款!第三者深夜47次轉250、438」羞辱 法院裁罰了
大陸湖南省寧鄉市人民法院日前對一起與婚姻財產爭議相關的執行案件作出裁罰決定。一名女子在法院裁定退還贈與款後,竟多次利用深夜轉帳方式傳送具有侮辱意味的金額,最終遭法院認定構成故意羞辱行為,依法處以人民幣5千元(約新台幣2萬2千元)罰款,並責令其當面向申請人道歉。根據《三湘都市報》報導,2024年5月,李女士發現其丈夫楊某與王女士(化姓)發生不正當關係,且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多次轉帳「520」、「1314」等特殊金額給王女士,累計金額為人民幣2萬5730元(約新台幣11萬3212元)。李女士隨即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該款項屬夫妻共同財產,請求王女士返還。案件由湖南省寧鄉市人民法院受理。法院審理認為,此類贈與違反公序良俗,依法無效。經雙方調解,王女士同意於2025年5月13日前,一次性返還全部金額。然而,王女士未依約履行返還義務,反而從此後開始於凌晨兩三點時段,分47次以「250元(約新台幣1,100元)」「438元(約新台幣1,927元)」等金額轉帳至李女士帳戶,該數字具強烈侮辱含義。除此之外,王女士還多次撥打電話及傳送辱罵簡訊騷擾李女士,造成對方長期失眠,生活受到嚴重干擾。法院在執行程序中查明,王女士名下確有存款,具備履行返還能力,卻反覆以轉帳手段進行精神騷擾。法院認定其行為不僅違反協議,更藉由侮辱性數字蓄意羞辱對方,構成對司法尊嚴的挑釁,並損害申請人之人格尊嚴。最終,法院依據相關法條對王女士處以人民幣5千元(約新台幣2萬2千元)罰款,並要求其當面向李女士公開道歉。寧鄉市人民法院亦提醒民眾,所有民事紛爭應依法理性處理,任何惡意騷擾、挑釁法院裁決或侵犯他人精神權益的行為,均將依法追責。
想過自己人生!日65歲退休男突提離婚 專職妻崩潰:帳戶僅剩124萬
65歲的松田誠一(化名),在大型企業服務近40年,今年春天屆齡退休並領取約3,000萬日圓退職金。就在妻子松田悅子(化名,64歲)期待與丈夫共度安穩老後時,卻被一句「想自由過自己的人生」擊碎期待。松田誠一甚至透過律師正式遞交離婚申請。根據《THE GOLD ONLINE》報導,悅子原以為這筆鉅款是兩人晚年的保障,沒想到翻閱存摺時竟發現,帳戶僅剩約600萬日圓(折合新台幣約124萬元)。當她追問資金去向,丈夫僅以「拿去投資」或「當生活費」含糊帶過。後續更曝光,誠一早已將部分資金轉移至另一帳戶,甚至疑似用於與新對象的交往。據報導,誠一在退休前一年便開始轉移資產,逐步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金錢切割為個人所有。悅子則在婚姻中長達30年擔任專職主婦,專注照料家庭與扶養兩名子女,名下幾乎沒有資產,年金也僅止於國民年金,每月約7萬日圓,難以支應老後生活。悅子坦言,雖然曾想過某天要重新審視人生,但這個時刻來得太突然,如今只能前往Hello Work參加高齡就業支援課程,嘗試以清掃或輕作業重建生活。報導中提到,近年日本「熟年離婚」案例顯著增加,特別是丈夫領取退職金後才提出離婚的情況備受關注。法律上,退職金屬婚姻期間累積的共同財產,理應列入分配;但若資金被提前挪用或轉移名義,妻子實際能分得的部分恐大幅縮水。專家指出,老後生活規劃高度依賴年金、資產與再就業可能性。對長期專職主婦而言,若缺乏自有財產,一旦遭遇婚姻變故將面臨極大風險。因此,夫妻若能在退休前針對資產透明度、居住安排與資金管理充分討論,或可避免憾事發生。
整理遺物驚見亡妻出軌!轉385萬給已婚男還被叫「老婆」 法院這樣判
大陸浙江省寧波市一名陳姓男子在整理已亡故項姓妻子的遺物時,驚訝發現其妻生前曾多次向一名陳姓已婚男子轉帳,共計高達人民幣93萬餘元(約新台幣385萬元),兩人在微信中甚至互稱「老婆」、「哥哥」。陳男與女兒及岳父憤而提告,要求返還全部款項並賠償利息與費用。最終,法院一、二審均認定贈與行為無效,判決小王返還全數款項。《紅星新聞》報導,陳男與項女於1996年結婚,育有一女,2023年9月女方因胃癌病逝。其後,陳男發現從2016年5月至2023年8月間,亡妻陸續透過微信、支付寶及銀行帳戶向男子轉帳超過200筆,累計金額達人民幣93萬5,250元。陳男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兩人關係曖昧,對話中項女稱男方為「哥哥」;對方則回應「永遠愛著老婆你」。此外,其中一筆轉帳金額為520元,被認為具有「我愛你」的特殊含義。儘管陳姓小王辯稱雙方存在合作生意,該筆資金屬於投資性質,但未能提供任何合作協議、收支明細或分紅證明。他所提出的證人也僅證實曾聽聞雙方「聊過合作做生意」,無法佐證實際商業往來。法院指出,雙方均為已婚人士,且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互稱親暱稱謂,從轉帳頻率、金額大小與聊天內容等,足以推斷雙方存在婚外不正當關係。項女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且未經配偶同意,已構成對配偶財產權益的侵害。一審法院裁定該贈與行為違反公序良俗、應屬無效,判決陳男返還全部款項93萬5,250元,並支付自2024年8月28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的利息損失,以及財產保全費5,000元。被告不服上訴,仍遭二審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前婆婆住院前夫請她照顧 人妻秒拒!全場讚:有探望就好
近日一名人妻指出,她在42歲遭遇人生最大的挫折,因為老公找小三,2人離婚後,前夫又娶小三,近日前婆婆摔跤在醫院沒人顧,前夫要她幫忙照顧被拒絕,「既然我已經和前夫離了婚,他媽也跟我也沒有關係了。」原PO在臉書《靠北婚姻》發文,「從來沒想到看起來老實本分的老公,人到中年了竟然會做出找小三的事,我知道那個女人比我年輕,比我漂亮,但是那個女人做過很多人的小三,聲名狼藉。」原PO說,她和丈夫多年的感情,比不過一個名聲差的女人,「我也沒想到他不僅出軌,而且還提出要和我離婚娶那個女人。遇到這樣的事,我很心寒,最後我毅然選擇了離婚。因為房子是公婆結婚前就買好的,不算共同財產,所以我相當於凈身出户。」原PO表示,家人剛上國中,也能理解她的決定,她帶家人到外面住,後來跟友人借錢開了小吃店,賺錢後買了一個10年的套房。前婆婆看她們生活過越來越好,常跟兒子說,辜負一個好女人很可惜。原PO說,「我知道老公現在的妻子,也就是之前的那個小情人對婆婆很不好,婆婆現在的日子過得也不是很好,可是我聽到她這麼說我也只能笑笑,畢竟,我們已經離婚了。」最近婆婆摔跤,因行動不便在醫院沒人顧。前夫問,「你開個店不是有雇人嗎,能不能去照顧我媽兩天?」原PO回,「那是你媽,為何不叫你你現在的老婆去照顧,」前夫指出,「她哪懂這些啊!」原PO說,「你別忘了,我跟你已經離婚了,我憑什麼要幫你照顧你媽,而且就算你現在的老婆不懂照顧,也輪不到我照顧啊!」原PO指出,她探望過一次,後來請了看護,「不管他們了,反正那是前夫的事不是我的事,既然我已經和前夫離了婚,他媽也跟我也沒有關係了雖然對婆婆有些不忍,但我仍然沒後悔我的決定!」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有探望就到位了,好人」、「有探望就好。要怪只能怪他兒子」、「這男的要看腦科」、「離了婚就什麼都不是了,管外人死活」、「妳離婚了,就不用再管前夫家的事了」。
她2年遭家暴16次「終身掛便袋」 前婆婆要返還近4百萬元
大陸成都一名謝姓女子,在結婚2年間被丈夫賀男家暴16次,導致內臟多處損傷、左腎功能完全喪失、3根肋骨骨折等等,終身只能戴著便袋生活。不僅如此,賀男在婚姻期間還將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18.8萬元)轉到母親公司,如今賀男被依故意傷害、虐待等罪判刑,前婆婆則要返還人民幣91萬餘元(約新台幣372.5萬元)。綜合陸媒報導,謝女在結婚期間遭賀男多次家暴,造成她左腎功能完全喪失、3根肋骨骨折、十二指腸被污染、小腸阻塞,內臟也有不同程度損傷,腹部到胸部更留下一道30公分的傷口,且需要終身掛便袋生活。謝女的哥哥透露,賀男曾多次以借款名義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把錢匯到其母親旗下的公司,共計超過人民幣200萬元,迄今還有人民幣91萬餘元未歸還。報導指出,謝女和賀男在2024年6月離婚,賀男也在同年12月被控故意傷害、虐待等罪,一審判他有期徒刑11年,賠償金額共人民幣37萬餘元(約新台幣151.4萬元)。後來,由於前婆婆未繳納上訴費用,一審判決生效,前婆婆得返還人民幣91萬餘元。對此,謝女表示,對方至今沒有給她孩子的撫養費、相關賠償金,她只想要公平公正,而目前她的左腎功能仍無法正常運作,經常會貧血,需要定期前往醫院治療,但生活及精神狀況都有好轉。《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人夫外遇藏私生子「送小三上千萬財物」 妻氣炸提告!結果大反轉
對感情不忠,不僅僅會傷害到另一半,更可能導致家庭破碎。中國廣東有一名人夫,在有婚姻的情況下外遇,與小三有不倫關係,甚至還生下一個孩子,期間更是沒經過妻子的同意,就擅自使用相關財產,總金額超過千萬元(人民幣,下同),氣得妻子提告。根據河南廣播電視台民生頻道《大參考》,人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另一女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並育有一名非婚生子。期間,更是未經過妻子同意,就私自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向第三者和非婚生子贈與價值數百萬的別墅及508萬元巨額財物。廣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人夫的行為明顯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範疇,也不具有撫養費的性質,構成無權處分,且嚴重違反公序良俗原則。最終判決男子贈與行為無效,應返還不動產給妻子,並協助其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手續,同時返還原告508萬元及利息損失。針對結果,人夫不服提上訴,但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消息曝光後,掀起一番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別說非婚子那麼好聽,就是私生子見不得人」、「趁著熱度趕快離婚」、「這個判決非常公道,如果法律把私生子也同享繼承權的條款去除,結婚率會提升」、「非常好!希望以後類似案件可以額外增加小三給原配的精神損失費!」
廣州男罹精神分裂弒母…爆發「千萬遺產之爭」 外公外婆提告父子結果曝
中國廣州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男子,持木棍將母親打死,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外公和外婆將他及其父親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價值上千萬的遺產,結果也出爐了。現年25歲的林男在2017年8月被診斷出患有精神分裂症,持續在治療,2021年11月26日因不滿母親要帶他到醫院,竟持木棍連續揮打母親頭部和面部,導致母親死亡,直到同月30日才報警。法院審理,林男患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但案發後主動報警並如時陳述,是自首,依法可減輕處罰,一審判期徒刑7年。林男的外公、外婆將他及其父親起訴到法院,訴請分配遺產,包括房產、車輛、車位、傢具、投資收益等,一審查封、扣押或凍結共1600萬的財產。由於林男故意殺害母親,因此喪失繼承權,而外公和外婆及林男父親有權繼承遺產,3人各繼承遺產3分之1份額。由於財產中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部分,應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2分之1分出為林男父親所有,另外一半是被繼承人的遺產。案涉5處房產、2處車位位於廣州市天河區、南沙區、越秀區及中山市、吳川市,房產和車位總建築面積分別約733平方公尺、約26.1平方公尺。法院認為,案涉不動產價值巨大,雙方均稱不具有補償對應價值的支付能力,因此該分割方案暫不具有可行性,3人可另尋求救濟。法院一審判決,案涉5處房產和2處車位,繼承後,外公、外婆各取得6分之1產權份額,林男父親取得6分之4產權份額;一輛越野車及案涉傢具由林男父親繼承取得所有權;某公司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份額150萬份、3個銀行帳戶的8000多元人民幣餘額及利息由外公外婆繼承取得各6分之1份額,由林男父親取得6分之4份額;林男父親向外公外婆各支付28.7萬餘元人民幣補償款,向林男支付3.5萬餘元人民幣補償款。雙方不符判決均提起上訴,法院今年5月30日做出二審判決,除將林男父親向外公外婆支付的補償款各28.7萬餘元人民幣改為各19.8萬餘元人民幣外,其餘維持一審判決,並駁回雙方的其他訴訟請求。
霖霖私密照遭外流駁當小三 爆料正宮再回擊:吃我老公小頭
味全龍啦啦隊小龍女成員霖霖近日被爆介入家庭,相關對話和私密照也流出,霖霖11日深夜也做4點聲明,稱照片是跟前男友林庭謙交往時所拍,其餘會交給律師處理。而爆料的正宮也警告霖霖,「一直撒謊騙粉絲炒作,是不會有好下場的」。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她跟先生在美國唸書時認識的,不是霖霖親友說的拜金女,她也準備離婚且淨身出戶,「但我不打算公開前夫的任何資訊,因為我不希望我的兩個孩子,未來要活在他們父親的陰影裡,被同齡人嘲笑。網路上流傳的我和前夫的合照,全都是假的,根本不是我們本人。」原PO說,她因為沒辦法追回跟前夫的共同財產,才決定爆料,希望大家不要被騙,「很多人說我手上的那些照片是林庭謙先生外流的,讓你們失望了,我跟林先生完全不認識,只在新聞上看過他。那些『作品』是我從渣男前夫的手機裡找到的,裡面有照片、有時間、有地點,還有跟李小姐的淘寶收貨地址對得一模一樣。」原PO指出,「更可笑的是,那些時間點林先生人在中國打比賽,而李小姐則是在愛巢裡吃我老公的小頭……這件事對我來說,是心裡的一根刺。我應該不會再多做回應了,因為我真的需要時間來消化這一切。我現在只想趕快處理完跟前夫的事,然後帶著我的兩個孩子,好好過生活。最後,也奉勸李小姐一句話:一直撒謊騙粉絲炒作是不會有好下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