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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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骨折療養!他偷拿126萬貨款「打賞女主播」 遭抓包趕出家門
近日中國大陸陝西一名李姓男子因沉迷短影音平台打賞主播,引發家庭糾紛案件。該名男子在短短數月內,竟動用了商鋪貨款高達27.9萬元(約新台幣126萬),為一名女主播大額打賞,導致家中資金鏈斷裂,夫妻關係瀕臨破裂,最終男子的妻子將該女主播告上法庭,要求追回部分財產。根據陸媒《大風新聞》的報導,李姓男子與妻子在陝西經營一間批發商鋪,生意辛苦但尚能維持生計。2024年4月李姓男子的妻子因骨折需長期臥床休養,商鋪經營的重擔便落在李姓男子一人身上。就在這段時間內,李姓男子的行為開始變得反常,經常在深夜與一名女子通話,引起了家人的懷疑。其女兒李女調查後發現,2024年7月至11月期間,一名女性與爸爸通話次數高達數百次,其中深夜來電尤為頻繁。同時,李姓男子還多次向該女子發送微信紅包,並且商鋪的資金帳目開始出現異常。經進一步查詢發現,李姓男子在某短影音平台上充值27.9萬元(約新台幣126萬),其中27.7萬元均用於向該女子的直播間打賞禮物。該女主播網名為「蘋果戶外主播」,在短影音平台擁有6.2萬粉絲,主要發布唱歌、跳舞等內容。根據平台數據顯示,李先生的帳號與該女主播的互動極為頻繁,短短數月內打賞了各類虛擬禮物,包括跑車、熱氣球、直升機等。在家人的追問下,李姓男子承認與該女主播有頻繁聯繫,甚至曾在線下見過面並共進餐飲。李女及母親試圖聯繫該女主播,希望其歸還部分打賞金額,卻遭到拉黑。此事導致夫妻關係急劇惡化,李姓男子的妻子最終將其趕出家門,並委託律師向該女主播魏某某發出律師函。然而對方未作回應,最終被告上法院。根據起訴書內容,原告方認為,該女主播明知李姓男子已婚,卻頻繁主動聯繫並接受巨額打賞,甚至在線下見面,嚴重違反公序良俗及夫妻忠誠義務。此外,李姓男子動用的資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行為涉嫌轉移財產,已給家庭經濟造成嚴重損失。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法律層面是否能追回這筆款項仍存在不確定性。但該事件已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網絡直播打賞行為的合理性與法律邊界也成為討論焦點。

為讓孩子上學假離婚?人夫事後拒復婚 她怒提「財產分割」結果糗了
大陸一名李姓女士(化姓)與張男原是夫妻關係,2019年為了孩子上學辦理假離婚,不料之後男方拒絕復婚,認為自己被欺騙,故請求法院判令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北京海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李女主張雙方為了孩子上學假離婚,缺乏事實依據,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求。《北京日報》報導,李女主張,她與張男原是夫妻關係,雙方於2012年登記結婚,婚後生育3個子女。2019年,雙方為了孩子上學,約定假離婚,並簽署離婚協議書。孩子入學後,張男拒絕復婚,李女認為,男方欺騙其離婚,因此起訴至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張男應承擔訴訟費、保全費、查封費等訴訟費用。庭審中,張男稱雙方離婚的主要原因為兩地分居,導致感情不和,離婚是女方堅持的結果,且雙方在2019年4月就孩子撫養、財產分割、債務等達成協議書,並據此辦理離婚,他也按照協議約定,向3個孩子支付撫養費,主張李女的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請求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法院審理認為,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依據李女提交的證據材料及國家教育政策,無法表明孩子無法入學,李女以單親家庭才能實現孩子上學作為理由,法院不予採納,進而其主張離婚是為了上學才辦理,缺乏證據支持,法院不予採信。同時,李女所提交的錄音、照片、聊天記錄,未體現張男認可為孩子上學而辦理離婚。關於李女主張男方為實現真離婚目的而辦理假離婚,未就此舉證證明,法院對該項主張不予採納。因此,法院認為雙方完成了共同財產分割,在李女未能就張男欺騙其簽訂離婚協議進行舉證的情況下,對李女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財產的訴訟主張不予支持。據此,法院判決駁回李女的全部訴訟請求。宣判後,李女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該判決現已生效。

尪打賞女主播1600萬!她怒告討錢竟都敗訴「最可怕是這個」 律師說話了
大陸一名人妻發現陳姓丈夫竟打賞女主播約16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7233萬元),因此怒告上法院想討回錢,豈料皆敗訴收場。對此,律師這樣說。根據陸媒《經濟觀察家報》報導,陳姓丈夫打賞女主播前前後後約16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7233萬元),把妻子小歐(化名)惹怒,因此被告上法院。然而,小歐均以敗訴告終,一審、二審法官駁回小歐訴訟請求的理由是,小歐主張陳男侵犯其財產處理權沒有法律依據,且不能證明陳男與主播之間存在不正當關係。2024年2月,小歐與陳男離婚,雖陳家父母給了她一筆賠償金,但她還是很憋屈,想要回那部分本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錢。依據1月15日發布的《最高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簡稱《解釋(二)》)規定,夫妻一方巨額打賞主播,另一方請求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請求對打賞一方少分或不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解釋(二)》將於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對此,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無論打賞主播被定性為贈與還是消費,如果夫妻一方試圖追回打賞款,就得證實主播存在欺詐、哄騙(比如直播內容含有淫穢、色情等低俗訊息引誘打賞的一方打賞)或打賞的一方與主播之間存在不正當的關係(即違背公序良俗)。趙良善直言,在司法實務中,原告常遭遇舉證難問題,無法舉證證明主播有詐欺、哄騙,所以面臨敗訴。而要證明打賞的一方與主播之間存在不正當的關係,即違背公序良俗這一事實更是難上加難,因為法院一般會認為打賞的一方與主播屬於網絡上的虛擬交往,目前社會輿論及道德層面尚未將這種關係與實體的異性不正當關係等同,換言之,難以認定主播系「第三者」、雙方有不正當關係,所以不違反公序良俗,以至於原告吃敗官司。不過,隨著(解釋(二)》於2025年2月1日起施行,這樣局面可能會改變。律師張荊指出,該條解釋主要針對夫妻雙方離婚時的財產分割,規定中所提及的「另一方請求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所分割的共同財產係打賞完後所剩餘的財產,打賞所花費的錢在法律上被視為已消費完畢,無法進行分割。儘管局面可能扭轉,小歐坦言,「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已經是最終判決了,我想不出其他任何改變的辦法了,我的錢99%是拿不回來的,我已經接受了這個事實;這件事可怕的地方在於,很多人都認為配偶直播打賞是一件很正常的合理行為。」她說,想透過自己的經驗告訴大家,這件事並不那麼合理,大家應該予以重視,知道改變人們的認知很難,但仍會努力多做一些事。

小孩紅包歸誰?離婚夫妻要求分割女兒「22萬壓歲錢」 法院這樣判
「壓歲錢」是很多人的童年回憶,但由於未成年人對財產的管理能力和意識尚不足,父母通常會將子女的壓歲錢代為保管,然而若夫妻離婚,此前代子女保管的壓歲錢該歸誰?大陸河南省駐馬店市西平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有關壓歲錢「分配」的案件,明確指出壓歲錢是長輩基於親屬關係對晚輩進行的財產性贈與,監護人無權隨意處分。《法治日報》報導,女子小紅(以下皆為化名)與小強婚後育有2名女兒,孩子出生後備受家人喜愛,逢年過節,長輩都會給孩子們幾百至上千元的壓歲錢,這些錢一直由小紅保管。截至2024年底,2個女兒的壓歲錢共計5萬餘元(約新台幣22萬元)。2025年1月,小紅和小強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駐馬店市西平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確認2名女兒的撫養權,並請求法院分割女兒的壓歲錢。小強向法院表示同意離婚,但是應由自己撫養2個女兒,並且壓歲錢是女兒們的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法院審理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對小紅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但對2人要求分割女兒壓歲錢的請求不予支持,上述存款是長輩基於親屬關係對晚輩進行的財產性贈與,該存款應歸未成年人本人所有,小紅、小強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權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經法院調解,小紅和小強達成一致調解意見,雙方同意離婚,女兒由小強撫養,小紅按期支付撫養費,5萬餘元壓歲錢則由小強代為保管。

小三要求離婚轉帳535萬賠償 正宮收錢拒辦事遭提告…法院判決出爐
中國福建石獅市日前發生一起婚姻糾紛案件,石姓女子在與「已婚男友」韓男交往後產下一子,為了能與韓男結婚,竟直接找到韓男的原配妻子楊女,表示如果楊女願意離婚,自己將提供人民幣12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535萬元)作為經濟補償,甚至當場轉帳這筆費用給楊女。但一年半過去後,楊女並未如約離婚,石女因此憤而將楊女告上法庭,要求楊女返還這筆款項。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法院認為,石女與楊女之間的「離婚費」約定屬於口頭合同,條件是楊女同意離婚,但女的訴訟請求在法律上無據可依,法理上也無法支持。法院解釋,石女支付這筆120萬元的目的,明顯是為了破壞他人婚姻,這種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此外,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這筆款項的性質並不符合返還的條件,法院最終駁回石女的訴求。除此之外,韓男和楊女雖已簽署《離婚協議書》,但雙方仍處於法律規定的離婚冷靜期內,婚姻關係並未正式解除。這代表著石女的「經濟補償」並未達到促使楊女離婚的目的,因此不構成楊女違約。石女試圖以楊女未履行離婚約定為由,要求返還120萬元,但由於支付行為本身就不具正當性,因此法院認定並無返還必要。在審理過程中,法院還發現韓男在婚外情期間,未經原配妻子楊女的同意,向石女支付了高達600多萬元的款項。根據中國法律,楊女有權對這筆夫妻共同財產提出上訴,並向石女追回。法院本身也主張楊女可以向石女追討費用。

婆婆要媳婦賣台北蛋黃區房…改買中壢共同持有 律師這樣建議
近日一名人妻表示,因為婆婆要她勸娘家賣台北蛋黃區房子,夫妻一起買中壢新房,丈夫竟然也同意,讓她聽了氣炸。對此,律師蘇家宏曝解決方法。蘇家宏在臉書發文,「不必為了男生的無腦而生氣,要為無法控制全局而擔心,有位媳婦網友住在台北蛋黃區娘家房子裡,她未來也會繼承這棟房子,不過婆婆竟然要她說服自己的父母賣了這間房,再到中壢買新房,這樣才能離婆家近些,還會有多的錢可以做生活基金,同時最好跟先生共同持有以表夫妻同心,讓她難以理解的是,先生竟然還同意婆婆的想法,媳婦覺得離婚是最好的選擇,是這樣嗎?」蘇家宏說,人妻提離婚一定是很氣,覺得老公自私,所以長痛不如短痛,如果丈夫同意那一路好走,如果丈夫不同意,有表達自己失言或是道歉,她也不要真的離婚,「你提出離婚已經達到,讓丈夫清醒一點的效果了,如果丈夫或婆婆太自私,會斷送掉幸福的。」蘇家宏指出,問題出在婆婆希望夫妻搬到婆家旁邊,「媳婦娘家的財產變成這種單方面的思維已經不被接受了。」丈夫咀也沒有審慎評估,照媽媽要求跟太太開口,「求生意志上有所不足。」蘇家宏說,人妻也不用太難過,因為決定權在她,丈夫與婆婆只有建議,「法律是站在太太這邊的,只要你不答應,沒人可以強迫你做你不願意的事情。至少知道目前丈夫現在的狀況,未來要讓丈夫做相當的『法治教育』,讓他知道夫妻各自的財產各自所有,個人管理個人財產,夫妻不是共同財產制。並且未來少說無腦的話。」蘇家宏強調,「重點是,如果丈夫其他的行為與態度都不錯,只是這次『失言』,給他個機會來將功折罪,讓未來的婚姻生活更幸福吧。」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婆媳關係永遠難題,分開住最好解決、免變複雜」、「好會算計的婆婆」、「分析得真好,情理法兼顧,受教了」、「好一句不必為了男生的無腦而生氣,要為無法控制全局而擔心,佩服蘇律師的智慧,給予當事者情理法兼具的建議」。

90後夫妻鬧離婚!名牌包不爭卻搶「13隻烏龜」撫養權 法院判決出爐
「買的時候我也出錢了,這是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我也有份!」法庭外2個爬寵箱裡,13隻烏龜正悠閒地散著步,全然不知在法庭內,原、被告正因為牠們的歸屬問題爭論不休。近日,大陸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法院臨空港人民法庭調解1起訴訟離婚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夫妻對其在婚內購買的13隻烏龜的分配達成了合意。綜合陸媒報導,雷明(以下皆為化名)和梅朵是一對90後小夫妻,2人於2021年登記結婚。好景不長,今年7月,梅朵因雙方性格不合,矛盾日益增多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翻閱卷宗後,承辦法官王君了解到,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時間不長,沒有生育子女,財產也比較簡單,具備較好的調解基礎。通過電話聯繫,雷明同意離婚,並且對婚內購買的名牌包包、手機等財物分配都沒有異議,但是要求梅朵返還其拿走的寵物龜。8月9日,梅朵帶著2個爬寵箱來到法庭,雷明一見面就圍著箱子,仔細地查看烏龜。原來雷明經營1家寵物店,有著豐富的寵物飼養、培育經驗。今年初,雷明的寵物店購入了1批烏龜,價值人民幣18萬元(約新台幣80萬元)。夫妻倆發生爭執後,梅朵擅自將這批烏龜帶回了老家。雷明當庭主張,「法官,梅朵根本就不懂怎麽養烏龜,她也沒有好的銷售渠道,如果這批烏龜給她,她很難賣出去也養不好。」女方坦言,「法官,我確實不會養烏龜,但是當初買這批烏龜的時候,我也是出了一半的錢,這也是我們夫妻共同財產,我應該有份。烏龜可以給他,但我要求他補償我10萬元。」法官認為,雷明是專業的寵物飼養和銷售人員,寵物龜歸他肯定既利於烏龜的生長,也能最大程度實現商業價值。但是這批烏龜也的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且價值18萬元也不是一筆小數目,應該給予另一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從法律規定談到夫妻相處,從養寵的情緒價值談到商業價值,終於,在法官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下,雙方達成調解意見。梅朵將13隻烏龜返還給雷明,南方補償人民幣8萬元(約新台幣35萬元)。臨空港法庭當場製作並送達了民事調解書,烏龜們也終於有了穩定的家。

糾纏22年又掰了!珍妮佛羅培茲訴請離婚 選在「這日子」情斷班艾佛列克
珍妮佛羅培茲(Jennifer Lopez)與班艾佛列克(Ben Affleck)分手近20年後,在2022年復合結婚,不過從去年底開始,就頻頻傳出個性不合、婚變等消息。而在最近,她終於在8月20日向洛杉磯郡法院訴請離婚,恰好選在結婚2週年紀念日向對方說再見。根據《CNN》、《TMZ》的報導,珍妮佛羅培茲在在2022年7月16日,與現年51歲的班艾佛列克舉行了婚禮,並在同年8月20日於喬治亞州邀請親友參加大型婚宴。然而,在美國時間20日,她向洛杉磯高等法院訴請和班艾佛列克離婚,且是以本人名義遞交法律文件,並無透過律師。事實上,班艾佛列克和珍妮佛羅培茲最初因為合作喜劇《Gigli》而結識,發展成戀人關係後,她曾一度戴上對方贈送、價值120萬美金的6克拉粉紅大鑽戒,並公布了訂婚喜訊,但在2004年,2人卻宣布了分手消息。同年6月,珍妮佛羅培茲與歌手馬克安東尼(Marc Anthony)結婚,期間誕下一對龍鳳胎,後於2014年離婚。而班艾佛列克2005年與女星珍妮佛嘉納(Jennifer Garner)結婚,共同擁有3個孩子,但這段婚姻最終結束在2018年。報導指出,知情人士透露,班艾佛列克和珍妮佛羅培茲並沒有定下婚前協議,這意味著在婚姻期間,所賺取的任何收入都是共同財產。據悉,夫妻倆早在4月26日就已經分居,並在6月將位在比佛利山莊的婚房賣出,用6800萬美元(約22億元新台幣)掛牌對外出售,班艾佛列克已購買屬於自己的新房,珍妮佛羅培茲則還在尋找新房子。外媒也表示,珍妮佛羅培茲在取消夏季的巡演活動後,先是與友人至義大利、歐洲遊玩,然後又去跑到避暑勝地漢普頓(Hamptons)度假;班艾佛列克則忙於工作、陪伴孩子,心情似乎並未受影響。

「裸婚老太」花光再婚配偶9百萬!還想參與分配遺產 法院判決解氣
大陸湖南省長沙市一起老年人婚戀引發的遺產繼承糾紛案近日引起網友關注。福爺爺(以下皆為化名)在妻子離世數年後遇到了66歲的素奶奶,2位老人決定再婚。素奶奶原本經濟條件尚可,有一定積蓄與房產,但她選擇了「裸婚」,在結婚登記前賣掉了房產,並將錢財分給了子女。福爺爺不但沒有計較,還將自己所有存款交給她管理。《新民晚報》報導,2021年底,福爺爺因病住院,需要先行墊付住院費用,子女在查詢父親銀行帳戶後發現,老父親的存款所剩無幾。2023年3月28日,在2名合法見證人的在場見證下,福爺爺立下遺囑,指定婚前房產歸原配妻子所生的3個子女平均繼承;個人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一半的75%給3個子女。2023年4月,福爺爺因病離世,但素奶奶並未執行以上遺囑,她雖掌管了福爺爺的所有銀行帳戶,但未用撫恤金、喪葬費(共計30萬元)妥善辦理後事,還拿出了一份男方生前訂立的遺囑,內容明定她享有福爺爺房產的永久居住權和該房屋產權4分之1份額的繼承權;另養老金如有節餘也歸其所有,供其養老。素奶奶要求享有福爺爺包括房產在內所有遺產。協商無果後,福爺爺3個子女於2023年5月以遺囑繼承糾紛為由,將素奶奶訴至雨花法院。一審認為,福爺爺於2023年3月28日訂立了新遺囑,根據法律規定應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在福爺爺不知情的情況下,素奶奶對福爺爺的存款有多筆大額支出卻無合理解釋;素奶奶雖另稱投資某理財產品虧損55萬元,但經查實實際僅虧損28.1萬元,素奶奶所稱其他花費均未能提供相關證據予以證明。法院參照相關標準及個人消費習慣,酌情認定福爺爺與素奶奶共同生活開支為70萬元。對於素奶奶從福爺爺多個銀行帳戶支取的224萬元,在扣除上述合理範圍內的開銷後,剩餘款項依照福爺爺遺囑和相關法律規定,應作為福爺爺可供繼承的遺產予以分割。法官判決,福爺爺房產歸福爺爺的3個子女共同所有(各得3分之1),素奶奶支付福爺爺3個子女每人30萬元。一審判決後,素奶奶上訴至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夫妻經營銀樓20年「累積上億資產」 屏東男外遇不斷…老婆怒告獲3千萬賠償
屏東一對劉姓夫妻經營黃金珠寶生意,累積了上億資產,然而劉姓男子卻屢屢外遇,讓劉妻難以忍受,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不過雙方對於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院在審酌後,判劉男須支付3265萬2059元給劉妻。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劉姓夫妻結婚後共同經營銀樓生意超過20年,積累了相當可觀的資產,然而這些資產包括房產、股票和保險等,大多以劉先生的名義登記。而劉男在事業成功後卻背叛婚姻,不斷發生婚外情,讓劉妻忍無可忍,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雙方也因此就婚後財產分配展開激烈爭議,劉妻也指控劉先生試圖脫產,以減少可分配財產的數額。劉妻主張,劉先生婚後累積的房產、黃金、存款等財產總額為8880萬7163元,扣除她婚後的財產總額2046萬513元,劉先生應支付兩人財產差額6834萬6650元的一半,即3417萬3325元。劉男則認為,劉妻婚後財產總額應為2756萬252元,而他自己則有4624萬4722元的財產。雙方的財產差額為1868萬4470元,並且他因股票融資交易獲利1576萬7986元,認為這部分不應納入劉妻的分配範圍,應酌情減少788萬3993元,雙方對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婚姻破裂主要由劉先生的外遇所致,因此准許劉妻的離婚請求,由於雙方婚後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因此婚姻結束後財產分配應依照法定夫妻財產制進行。經計算,劉妻婚後的剩餘財產總額為2350萬3046元,劉男則為8880萬7163元,最終劉男被判須支付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共計3265萬2059元給劉妻,可上訴。事實上,夫妻結婚後,依照民法親屬編規定,可以選擇用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來決定結婚前、結婚後的財產屬於誰、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等問題。約定財產制則有「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兩種,如果用法定財產制,不必訂契約,也不必聲請登記,如果用約定財產制,要訂契約,並要向法院聲請登記。司法院曾公告指出,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應確認這兩類財產的範圍,例如嫁妝或婚前贈與行為;不動產的財產性質以登記時間為準,而動產則以取得或交付的時間為準。如果無法證明某項財產屬於婚前或婚後財產,法律將推定該財產為婚後財產。此外,如果無法證明某物為夫或妻所有,例如家中的電視機沒有發票或支出證明,法律則會推定該物為夫妻共有,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可推翻這一推定;而婚前財產在婚後所產生的孳息,例如婚前擁有的股票在婚後產生的紅利,計入婚後財產範圍。

假離婚買彩券中2244萬「隱瞞沒告知」 「前夫」起訴提告…法院判分一半
江西省贛州市近期發生一起十分特別的法律案件,齊姓男子與陳姓女子原為一對夫妻,但為了符合買房條件,於是雙方申請離婚後買房,但還是同居在一起,經濟上甚至還有所牽連。但在離婚期間,陳女購買彩券後贏得人民幣50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2244萬元)的大獎,但卻沒有告知齊男。後續齊男得知後,便對陳女提出告訴要求分錢,法院後來也判決,要求陳女要分200萬人民幣(折合新台幣約897萬元)的獎金給齊男。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齊男與陳女原本就是再婚夫妻,但為了在保持公租房的資格情況下再購買小孩念書用的學區房,所以雙方協議「假離婚」,實際上離婚後兩人還是繼續一起生活。在「假離婚」這段期間,陳女花費人民幣2元購買一張彩券,沒想到直接意外中了人民幣500萬元大獎(稅後400萬元)。但是陳女並未將此事告知齊男。直到兩人後來就新購入的房產進行協商時,齊男事後才得知陳女中獎一事,隨即齊男便將陳女告上法庭,要求分錢。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兩人已辦理離婚手續,但由於他們持續共同生活,經濟往來頻繁,甚至共同經營估作業務,因此這段期間應被視為同居關係。法院也認為,兩人的協議離婚並非出於感情糾紛,而是為了家庭利益購置商品房,也由於兩人的經濟狀況相當,無法確定購買彩票的2元,到底是來自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因此,法院最終判決這筆500萬元獎金(稅後400萬元)應當由雙方平等享有,判決陳女需向齊男支付200萬元。一審判決出爐後,陳女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駁回陳女上訴,維持原判。

離婚後花9元買彩票中2千萬 前夫提告竟分到9百萬?判決理由出爐
大陸江西省一對夫妻離婚後仍住在一起,且財產未分割,後來女方買彩票中了人民幣500萬(約新台幣2243萬元);前夫將她訴至法院,要求分割獎金,最終竟分得200萬元(約新台幣897萬元)。江西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近日通報一起案例,引發網友討論。《紅星新聞》報導,齊男是離異人士,與父母、兒子共同居住在公租房內,後經人介紹認識離異的陳女,2人很快步入婚姻。婚後,陳女住進公租房,2人生育1子,因孩子上學需要,夫妻倆打算購置商品房,為取得購房資格,同時保住公租房,2人簽訂《離婚協議書》並登記離婚,雙方未對夫妻財產作分割。協議離婚後,陳女購買1套商品房,齊男向女方支付購房款19.5萬元(約新台幣87萬元),之後雙方經濟往來頻繁,夫妻倆及孩子陸續在公租房、商品房內共同生活,並一起經營廣告業務。2022年5月10日,陳女花費2元(約新台幣9元)買彩票,中獎500萬,完稅後獎金400萬元(約新台幣1794萬元),未將此事告知齊男。2022年8月9日,2人對商品房進行協商,並擬定收條,約定離婚後購買的房產歸陳女所有,另女方向齊男支付補償款25萬元(約新台幣112萬元),從此雙方無任何感情及經濟糾紛。陳女當天支付現金25萬元,並在收條上簽字。次日,齊男搬離商品房,不久後發現陳女隱瞞其中獎事宜,遂訴至法院。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認為,齊男和陳女協議離婚後,一直未辦理復婚手續,雙方共同生活至2022年8月,期間屬同居關係。根據齊男提交的聊天記錄,可以證實在協議離婚前,雙方並無感情糾紛,僅是為家庭利益購置商品房。離婚時,雙方未對夫妻關係存續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繼續共同生活,經濟往來頻繁,並一起經營廣告業務。法官認定,陳女出資2元購買彩票中獎500萬元,因雙方經濟混同,她出資的2元無法區分來自其個人財產,還是來自齊男個人財產,亦或來自共同財產,因此該筆獎金應視為雙方等額享有。該獎金實際由陳女領取,因此她應當向齊男支付200萬元。至於此前陳女支付的25萬元,是對商品房的分割補償款項,與獎金無關,無需進行核減。

老公送兒450萬買房錢 她不滿「都沒問我」怒提告 法官判決出爐
1筆買房錢撕裂整個家。中國大陸浙江1名王姓婦人不滿李姓丈夫沒與她討論,就給兒子100萬元(約新台幣445萬元)買房錢,氣得將丈夫告上法院並要求返還。據《浙江法治報》報導,王女與結婚34年的李男育有1名成年兒子,兩人2023年4月用115萬元(約新台幣513萬元)價格售出1間商品住房,扣除稅金後的100萬元則以存單形式在李男名下,並由王女保管存單密碼。但王女今年1月以雙方感情破裂訴請離婚後,同意離婚的兩人就對該筆100萬元屬於誰,持續僵持不下,王女發現李男8月分3天轉帳給兒子100萬元後,更氣得把對方告上法院,主張李男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應承擔賠償責任。李男則辯稱,雙方早約定賣房後的資金要給兒子買新婚房,2023年7月夫妻倆原本要去定海幫兒子買房並付訂金,但因兒子反對沒購買,他之後改以贈與形式把100萬元給兒子,由兒子自行買房。一審法院認為,由於雙方因兒子反對沒買房,按兩人原先合意想法,該100萬元屬於夫妻共同保管,李男未經王女同意,以掛失存單方式私自將該款項贈與兒子,已構成無權處分,採信王女說法,判李男應返還。李男上訴二審後,舟山中院維持一審見解,判李男須返還王女50萬元(約新台幣222萬元)。

媽寶男提1要求喊「怕媽有意見」她秒傻眼 結局曝光網全讚爆
許多情侶結婚後會開始考慮買房或買車,不過一名女網友近日發文感嘆,她與男友正在籌備結婚,兩人也討論到婚後要買房的計畫,豈料男友竟表示「自己要給家裡孝親費,沒有多餘的錢」,希望房貸都由原PO來繳,甚至要求房子要歸男方名下,讓原PO當場傻眼,雙方也因此吵到分手。貼文曝光後,立刻引起熱烈討論,許多人紛紛大讚原PO的決定。原PO日前在Dcard上以「男友要我房貸自己繳」為題發文,表示自己與男友正在籌備結婚事宜,由於男友的媽媽不喜歡她,因此她多次向男友強調婚後要搬出去住,但是近日討論到買房計畫時,男友竟直言「婚後可以搬出去,但我都要給家裡孝親費,沒有多餘的錢,房貸能不能你繳就好?」接著甚至大言不慚地說「那房子就歸在我名下吧,不然我媽會有意見」。該發言讓原PO相當震驚且失望,當場怒回男友「什麼都聽你媽的,你要不要乾脆跟你媽結婚?」結果兩人爆發激烈爭吵,原PO最後也憤而提出分手,感嘆「我知道如果是婚後買房的話房產會被歸為共同財產,但男友說房貸都讓我繳,結果名字還寫他,我怎麼想都覺得很不爽」。對此,不少網友看完紛紛留言大讚「還好你分手了」、「遠離媽寶,幸福到老」、「這到底是什麼軟飯男」、「貸款妳繳、房子歸他,這是什麼無恥至極的要求?」、「恭喜妳分手,好日子在後頭」、「妳是談戀愛還是扶貧?去哪裡認識這種奇葩?」、「他想免費賺一棟房給他媽媽欸」、「他是好兒子,但絕對不是好老公」。

親哥幫買包「嫂子破防」:要懂分寸! 妹妹不爽網嗆:一點邊界感都沒有
「兄妹之間本來就是這樣的不是嗎」?有位網友抱怨,她是家裡的小女兒,上面2個哥哥都很疼她,而二哥去年結婚,近日她則要哥哥買好幾萬的包包送她,豈料嫂子得知後私下和媽媽討論,還要她懂分寸,讓她十分不屑,直言「本來都是一家人,非要這樣搞」。該名網友抱怨,她是家裡的小女兒,上面有2個哥哥,她平時跟二哥關係很好,而二哥去年結婚了,她近日則要哥哥買價格稍貴的包包送她。豈料,嫂子得知後竟私下和她媽媽討論,說夫妻倆沒賺多少錢,且她今年又買了好幾萬的包包,要她懂點分寸。對此,她十分氣憤,直言「兄妹之間本來就是這樣的不是嗎,本來都是一家人,非要這樣搞」?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看不下去,怒批她「有你這小姑子家裡沒安寧日子了」、「你是挺無語的,一點邊界感都沒有,沒結婚之前是兄妹,你想怎麼買都可以,只要你哥同意,你哥結婚了,那是人家夫妻共同財產,你們現在是屬於親戚了,哥嫂給你買你要謝謝人家,你還主動問人家要,一點邊界感都沒有」、「呵呵,給你花錢的時候是一家人,你作為家人給你哥嫂貢獻了多少,那是人家夫妻的共同財產,你換位思考一下,以後你老公也給他妹動輒買幾w的包,你可不許有意見,要支援的」。

已婚小三嗆「我尪會提告」 正宮被威脅離婚慌了…律師揭8招:要怕的人是她
發現丈夫偷吃已經夠震撼,再被小三威脅提告,大多數人難免會慌了手腳。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享一起案例,當事人接到小三電話,對方除說出外遇內容,還嗆「她說她也有先生,她先生會告我丈夫,要我趕快離婚,不然會被告侵害配偶權」,嚇得她不知所措,「我決定要離婚!而且我很急,不知道該怎麼辦」?蘇家宏律師除建議當事人不要著急,也說明「做錯的是丈夫,不是妳」,並要當事人思考小三為何要打電話過來與要求離婚,接著提出8點建議:1.小三的先生可以提告當事人丈夫民事賠償。相反的,當事人可以提告自己丈夫與小三民事賠償。怕的應該是當事人丈夫以及小三。2.最重要的法律動作是確認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並分成2情境–(A)女方比較有錢,要丈夫拋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以免丈夫請求夫妻財產分配;(B)丈夫較有錢,就要丈夫把該給的夫妻剩餘財產給當事人。3.對於先生外遇,要求丈夫與小三賠償當事人相當的精神損失。4.如果不離婚,除了以上措施,丈夫要把部分財產贈與給當事人並且書面保證未來不再犯,再犯就賠更多。5.如果要離婚,丈夫要把賠償處理妥當,以及共同財產與居住問題一次清乾淨。6.如果有未成年子女,親權與探視權的協調,以及扶養費的數目都要談清楚7.給自己一點聆聽自己心裡聲音的時間,再決定要不要繼續這段婚姻。8.找專業律師商量法律、找心理諮商師談談化解心理壓力,或尋求宗教帶領自己未來的人生。

2年遭家暴16次…人妻慘斷腸「終身掛糞袋」 莽夫寫信嗆:做人留一線
大陸四川省1名謝姓女子與賀姓丈夫結婚2年間,被家暴高達16次,最近1次讓她多處器官受損,腸子斷裂,未來只能透過人工肛門排便。事隔1年,2人離婚訴訟終於開庭,謝女向媒體透露,賀男曾寫信給她道歉,內容卻提及「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得人饒處且饒人」等語,讓她感覺備受威脅。綜合陸媒報導,謝女2020年與賀姓丈夫相識,隔年登記結婚,未料丈夫婚後性格丕變。謝女懷有6個月身孕時,就曾遭男方拿刀猛砍,接下來的日子也不斷遭受暴力對待,其中5次報警處理,僅被警方當成家庭糾紛處理。2023年4月,謝女欲尋求公家單位協助簽署離婚協議,卻遭賀男強擄進飯店痛毆。謝女當時傷勢嚴重,包括肝臟、十二指腸、肺臟、腦部、胸腔及腎臟都受損,左側肋骨也被打斷;由於被害人的腸子斷裂,醫師為了救命,只能在她的腹部切開人工肛門,接糞袋來排便。此外,經過1年的治療追蹤,醫院判斷謝女的左腎已經徹底失去功能,右腎的狀況也還在不斷惡化。事發後,賀男終於被刑事拘留;謝女則回到娘家靜養,2人女兒由男方家人撫養。2023年12月,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以賀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由於謝女和賀男的女兒已到了就讀幼稚園的年齡,為了釐清女兒監護權的歸屬,2人的離婚糾紛案特別提前到5月31日開庭審理。5月30日和31日,因涉嫌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至多名親屬處,謝女起訴賀男及其親屬的5起侵權責任糾紛案及離婚案開庭審理。謝女向媒體透露,賀男曾寫信給她道歉,內容卻提及「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得人饒處且饒人」等語,讓她感覺備受威脅,「婚姻3年,前2年他一直在傷害我,我等這個離婚等得太久了,甚至付出了健康的代價,現在終於等到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2年被家暴16次!陸女被打到「終身掛糞袋」 老公還涉離婚前非法轉移財產
中國四川一名謝姓女子與賀姓丈夫結婚2年期間,被家暴高達16次,最近一次家暴更是讓她多處器官受損,腸子斷裂,只能透過人工肛門來排便。謝女多次提出離婚的請求,賀姓丈夫卻始終不同意,2人之間刑事、民事訴訟,糾纏不清。事隔一年,離婚訴訟終於將於5月31日開庭審理。謝女透過媒體發聲,表示不但要爭取女兒的監護權與應該分割的財產;還要在刑事訴訟中繼續提交證據,將丈夫的「傷害罪」更改為「故意殺人罪」,為自己的暴行付出代價。綜合陸媒報導,謝女2020年與賀姓丈夫相識,2人2021年5月20日登記結婚。沒想到丈夫在婚後性格丕變,在謝女懷有6個月身孕時,就曾被丈夫拿刀猛砍,所幸緊急送醫搶救後度過險關。接下來的日子,謝女也不斷遭受暴力對待,其中有5次報警處理,只被警方當成家庭糾紛處理。2023年4月,謝女欲尋求公家單位協助簽署離婚協議,但老公事後反悔,將她強擄進飯店裡痛毆與性侵,直到路過飯店走廊的房客聽到謝女淒厲求救,她才被救了出來。當時,謝女因為遭到痛毆,身受重創,包括肝臟、十二指腸、肺臟、腦部、胸腔及腎臟都受到傷害,左側肋骨也被打斷;而她的腸子因為被打到斷裂,醫師為了救命,只能在她的腹部切開人工肛門,接糞袋來排便;此外,後經一年的治療追蹤,醫院判斷謝女的左腎已經徹底失去功能,右腎的狀況也還在不斷惡化。謝女腸子因為被打到斷裂,醫師為了救命,只能在她的腹部切開人工肛門,接糞袋來排便。(圖/翻攝新浪網)傷害事件發生後,賀姓丈夫終於被刑事拘留。謝女回到四川成都父母家靜養,而兩人的女兒由賀姓丈夫的家人撫養。2023年12月,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以賀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開庭時間未知。但由於2人的女兒已經到了就讀幼稚園的年齡,為了釐清女兒監護權的歸屬,2人的離婚糾紛案特別提前到5月31日開庭審理。謝女向陸媒記者表示,雖然刑事案件開庭時間未知,但她會繼續提交證據,爭取將賀某的罪名更改為「故意殺人罪」。而離婚的民事訴訟中,主要的目的是成功與賀某離婚並且取得女兒的監護權,要求賀某每月支付人民幣1500元(約台幣6700元)的撫養費,以及其他應得的夫妻財產分割。此外,謝女還提到,她發現賀某在離婚訴訟前,將財產轉移到多名親戚名下,涉嫌非法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她已向賀某以及其親屬提出5起侵權責任糾紛訴訟,將於5月30日開庭審理。謝女向記者表示:「婚姻3年,前2年他一直在傷害我,我等這個離婚等得太久了,甚至付出了健康的代價,現在終於等到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彩券中獎4500萬元!男子瞞妻轉移財產還幫前妻買房 被老婆抓包後慘了
中國浙江溫州近日發生一起離婚訴訟,男子小周(化名)購買彩券中了獎金1000萬人民幣(約台幣4500萬元),但他瞞著妻子小林(化名),先將部分獎金轉給姊姊,再用其中的70多萬元(約台幣315萬元)幫前妻買房。小林得知後,氣得向法院提出離婚,不但要求夫妻財產對分,還要求小周賠償私下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金額的三分之二。據《齊魯晚報》報導,近日來自浙江溫州的小周買彩券中了1000萬,稅後到手843萬元(約台幣3780萬元)。但小周卻向妻子小林隱瞞了此事,並在獎金到帳的當天就偷偷向自己的姊姊轉帳200萬元(約台幣900萬元),又用獎金陸續為前妻支付購屋款70多萬元(約台幣315萬萬元)。小林和小周夫妻倆原本就感情不和,小林得知丈夫中了大獎卻瞞著自己,還轉移財產給他人後,氣得向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提出離婚,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丈夫賠償其偷偷轉移的彩券獎金270餘萬元的三分之二。法院經過審理,認定雙方感情破裂,准許離婚。而小周向其姐姐轉帳以及為其前妻支付房款的款項,均來自於彩票中獎獎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小周未告知小林獎金的獲得事實和使用情況,屬於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故應向小林賠償其轉移金額的60%。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人夫買彩券中4480萬「瞞正宮轉給前妻幫買房」 法院判離婚賠償金額曝
家人都可能為了錢財反目成仇,更何況是一般夫妻。中國浙江溫州有一名人夫,買彩券中了1000萬大獎(人民幣,下同),約4480萬新台幣,竟瞞著妻子把部分獎金轉給姊姊及前妻買房,讓妻子十分不滿,最後導致婚姻破裂,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據最高案例法庫,人夫中獎後,認為這是彌補前妻的機會,稅後到手843萬元,便把獎金中的200萬轉給姊姊,又將70多萬用於前妻買房,而對現任妻子則隱瞞中獎及財產轉移的事實。當妻子得知真相後,感到極大的失望和背叛,認為不僅侵犯了她的財產權,更是對婚姻信任的破壞。因此她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270多萬人民幣的3分之2。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考量人夫未與妻子協商便轉移財產的行為,認定夫妻感情已破裂,判決離婚,並作出賠償60%財產的判決,這一判決既尊重了人夫的個人財產權利,也維護了妻子作為婚姻一方的合法權益,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此事反映在婚姻關係中,財產的公平管理和透明度的重要性,同時也展現法律在處理婚姻財產糾紛中的作用和效力。透過這一個案例,民眾可以更清楚認識到婚姻中的責任與權益,以及法律對於維護公正和平等秩序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