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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城 柯文哲 交保 沈慶京 京華城案FANS 17涉上傳未成年片 爆料公社緊急聲明…網反酸:有夠敢說
成人平台「FANS 17」擁上萬支影片,日前被發現疑似有未成年少女的私密片,宛如「創意私房2.0」,檢警發起搜索、約談,認為「爆料公社」的負責人葉昌圳,以及相關人士等6人,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對此,爆料公社發出聲明,強調與FANS 17沒有關係,不過網友似乎不買單。「FANS 17」網站由蔡氏兄弟、葉姓男子擔任負責人,同時他們也是「爆料公社」的法人代表,綽號「小哥哥艾里」之陳姓網紅則擔任網站監察人。橋頭地檢署接獲線報,發現有未成年的不雅片被放上網路供會員付費瀏覽、下載,於是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達6500萬元,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檢方訊問後,認定負責人蔡姓兄弟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小哥哥艾里、路姓共犯諭知各具保20萬元及10萬元。針對此事,爆料公社在網站發表聲明,強調公司僅為資訊分享平台,依法提供中立、即時的資訊服務,未參與亦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本次刑事偵查所涉案件,屬於負責人之個人行為,與公司營運及經營方向無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爆料公社指出,公司管理團隊及全體員工目前營運狀況一切正常,將持續致力於為大眾提供優質的服務,並履行對用戶和社會的責任。相信司法機關將秉公處理,查明事實,釐清責任,對於不實指控與揣測,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呼籲各界保持理性與客觀,尊重司法調查的最終結果,避免擴散未經證實的訊息。然而,聲明曝光後,網友卻紛紛表示:「中立?我有沒有看錯」、「未經證實的資訊!?會審查嗎?都快變成造謠公社或洗地公社了…我以為都沒在管理了…原來還有本公司了」、「今年最大瞎話,爆料是中立」、「爆系正面真的是有夠敢說的」。
創意私房翻版?檢查「Fans17」驚見軍警涉案 爆料公社負責人遭收押
知名Youtuber「小哥哥艾理」先前找來染毒女子上節目,與路人親密配對,引發軒然大波,如今又爆出涉嫌找未成年少女拍攝清涼、性感影片,再上傳到「Fans17」網站供會員觀看,宛如「創意私房」翻版。檢警日前發動搜索,初步查出確實有未成年少女受害,且「爆料公社」負責人、軍警也涉案。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檢察官施佳宏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偵辦Fans17及「爆料公社」網站負責人蔡姓兄弟、葉姓男子、阮姓及蘇姓員工及綽號「小哥哥艾理」之陳姓網紅、現役軍人蔡男、退役警官路男等人,涉嫌以網站供人下載瀏覽成年及未成年性私密影片而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檢察官於11日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達新台幣6500萬元,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檢警查扣現金。(圖/橋頭地檢署提供)經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檢察官施佳宏、鍾葦怡、陳俐吟、林世勛、陳韻庭、洪若純訊問後,認被告蔡姓兄弟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被告陳男及路男經檢察官諭知各具保20萬元及10萬元;橋院裁定6名被告羈押禁見。為防止兒少被害者持續擴大,檢察官要求即時關閉涉案網站,封網擴大清查中。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對於網路性暴力之防制至為重視,為遏止網路未成年性影像不法等取得之惡行,要求對於兒少性剝削及侵害隱私性影像等相關案件絕對依法嚴辦,以維護民眾隱私之權利及保護兒少身心健康發展之安全。檢察長呼籲,立法院已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增訂重製、支付對價持有或觀覽兒少性影像罪刑,對於無故下載、付費購買持有或付費觀覽兒少性影像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FANS 17爆供兒少性影像!網紅「小哥哥艾里」20萬交保 負責人兄弟收押
成人平台「FANS 17」擁上萬支影片,其中竟有多部未成年性影片。檢方認負責人蔡姓兄弟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至於擔任監察人的網紅小哥哥艾里則以20萬元交保。橋頭地檢署指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檢察官施佳宏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偵辦某「FANS 17」網站負責人蔡姓兄弟、綽號「小哥哥艾里」之陳姓網紅等人,涉嫌以網站供人下載瀏覽成年及未成年性私密影片而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橋頭地檢署表示,檢方於11日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達6500萬元,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經訊問後,認負責人蔡姓兄弟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小哥哥艾里、路姓共犯諭知各具保20萬元及10萬元。橋頭地方法院後續裁定,蔡姓兄弟等6人羈押禁見,為防止兒少被害者持續擴大,要求即時關閉涉案網站,封網擴大清查中。檢察長張春暉強調,對於網路性暴力之防制至為重視,為遏止網路未成年性影像不法等取得之惡行,要求對於兒少性剝削及侵害隱私性影像等相關案件絕對依法嚴辦,以維護民眾隱私之權利及保護兒少身心健康發展之安全。他呼籲,立法院已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增訂重製、支付對價持有或觀覽兒少性影像罪刑,對於無故下載、付費購買持有或付費觀覽兒少性影像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投溫泉會館偷拍案今開庭!偷拍狼30萬元交保 遭科技監控並限出境出海
台北市北投區知名溫泉會館「皇池溫泉御膳館」,今年3月爆出多起偷拍案,超過4男6女受害。涉案主嫌、綽號「GOGO哥」的林亦修還將影片上傳至「創意私房」在內的多個網路社群販售,非法牟利高達113萬元。林亦修6月遭檢警收押至今已167天,本案今(12)日士林地院首度開庭,林男全認罪,法官命具保30萬及限制住居、不得外出、並加以科技監控,另限制出境出境及出海。林男於情色網路論壇「創意私房」創建了「upupskirtsgogo」帳號,自2023年7月12日起,以「Argos原創湯旅」為題,陸續發布多達17部關於皇池湯屋的情侶、多人、女女等沖澡、泡湯、親密接觸等偷拍影片。網友下載後,便將影片分割成短片,散播至多個社群、LINE群組等牟利。偷拍案在今年3月被爆出後,警方陸續帶回9名涉案人,並在林男住處搜出10多段偷拍影片,起初林男否認涉案,又不願交代影片來源,檢警懷疑涉嫌重大,於6月27日向法院聲押獲准,後經過鑑識比對,確認偷拍者就是他本人。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本案今日上午在士林地院開庭,林男當庭全認罪,其辯護律師向法官提出交保請求。法官考量林已坦承全部犯行,原有的滅證風險已經降低,考量被告若能限制住居在戶籍地,且不得外出,並以科技設備監控,即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命被告具保30萬元、限制住居、不得外出、並加以科技監控,另限制出境及出海後停止羈押等共6項條件。據悉,林男在法庭上一度表示「無法籌措30萬元保證金」,目前正在等待母親協助辦理交保手續,若最終未能湊齊交保金,將被送回看守所繼續羈押;但若順利交保,法警將陪同其返回住家,並安裝電子訊號設備以進行科技監控其行蹤。根據起訴書指出,林亦修2019年起在不詳男子「老馬」建立的「創意私房」論壇當賣家,2021年到2023年間,林男在北市各處街頭,將網路買來的偷拍器材藏匿在傘面挖洞之長柄雨傘內、或手持經改裝並具有針孔攝影機的行動電話,隨機尾隨不知情女子,並以低角度往上拍攝其隱私部位。食隨知味的他,一步步升級偷拍設備,並在偷拍後將錄製的影像交由不詳共犯處理,打上浮水印後販售。2022年起,林男變本加厲,租車到台北市北投山區附近,走小徑攀爬圍籬,侵入某酒店的露天風呂區域,以手機拍攝顧客泡湯的臉部、裸露影像,再取名「AxD原創湯旅系列」販售。2023年到2024年間,林男開始到同樣位於北投的皇池溫泉御膳館後方,偷拍在半露天湯屋內消費遊客的性隱私畫面,2024年1月28日凌晨,林男要回到北投另家5星知名溫泉酒店偷拍時,被酒店人員發現阻攔報警,直到5月間,網路上開始流傳皇池偷拍片,檢警擴大偵辦,並搜索林男住處查扣相關證據。然而,今年1月28日,北投某間溫泉酒店的員工察覺異常後報警,檢警循線追查虛擬貨幣金流,確認林男涉案,隨即拘提他到案。林男起初否認大部分偷拍指控,僅承認上架部分影像,但檢方從林男手機內的對話記錄中發現,他曾因「創意私房」的新聞曝光,與友人討論可能被捕的情況。士檢痛批林男為滿足私慾,不惜罔顧公眾隱私與人格權利,組織偷拍集團並藉此牟利,手法卑劣、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依多項罪名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此外,聲請沒收林男藉販賣20餘部影像所獲得的非法所得約台幣113萬元,以及其偷拍設備。
林穎孟詐領公款判決出爐 發聲明怒斥法官漠視證據、胡說八道
有「甜心議員」之稱的無黨籍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以人頭助理詐領公費補助26萬餘元,台北地院今日審結判處林穎孟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依圖利罪判刑其前男友葉曜彰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對此,林穎孟在社群媒體發出4點聲明回應,直言沒有一毛錢進到自己口袋,並批法官漠視證據,胡說八道,這種司法品質讓人感到悲哀。林穎孟被控任內與前男友葉曜彰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26萬餘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審理期間還爆出林秘婚又閃離、前夫拒續為她具保而險些被羈押的事件。針對指控,林穎孟、葉曜彰均不認罪。台北地院審理逾2年,今日判林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判決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至於葉曜彰則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林穎孟透過社群網站發出4點聲明,第一,沒有一毛錢進到我自己口袋,何來的詐領財物?第二,法官完全漠視卷內對我有利的證據,背離無罪推定原則,法官根本是有罪推定;第三,法官無視冤情,完全不食人間煙火,水準令人難以苟同,這種判決令人憤怒,這種司法品質只讓人感到悲哀;第四,請法院把判決書及我完整的答辯書狀上網,接受公評,看誰在胡說八道。
錢帥君懇求親友「73分鐘籌5千萬」 郭哲敏再被羈押…1億保釋金可領回
台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地下博弈及地下匯兌,洗錢高達217億餘元,與共犯張旭昇遭逮捕,2人交保金額提高到1議員與1千萬元。新北地院今(27日)重開羈押庭,裁定自11月29日起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至於已繳交的1億元保釋金,近日可以聲請返還。郭哲敏是名模錢帥君男友,原本被羈押,18日被裁定1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需受電子監控。錢帥君得知檢察官抗告成功非常擔心,為了籌措5千萬交保金,預先向親友懇求拜託,才會73分鐘就湊齊交保金,火速辦妥手續,可見財力雄厚。新北地院今天下午重新召開羈押庭,檢察官指出,郭哲敏在今年4、5月交保期間,電子腳鐐警告高達926次,違規情事有離線、電量不足等,加上致電給郭哲敏都非本人接聽,質疑他有逃亡可能,更認為郭哲敏有高度影響力,其親友在社群帶風向,無視公權力。檢察官認為,郭哲敏和張旭昇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羈押期間從11月29日起延長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2人回復原羈押狀態,還押看守所。至於1億元保釋金,本次續行羈押禁見以及延長羈押禁見裁定,若不抗告或抗告後經高院駁回確定,新北地院會主動通知具保人連同孳息領回。
裁定理由不備!「88會館」郭哲敏5000萬交保遭撤銷 檢方抗告成功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自今年5月羈押迄今,新北地方法院8日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另共犯張旭昇500萬元交保,2人都被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戴電子腳鐐,檢方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15日將原裁定撤銷,由新北地院更為裁定。高院指出,新北地院對於郭哲敏何以與張旭昇無串證必要、原裁定主文所示具保等手段何以得防免被告2人逃亡及串證,均未妥適說明,尚屬理由不備,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撤銷,並應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郭哲敏在偵辦前出境,去年8月被押解回台後羈押,今年4月合議庭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張旭昇30萬元交保,檢方向高院抗告成功,5月再度將2人羈押。郭、張2人至11月羈押期滿,新北地院昨下午考量2人向法院提出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供擔保,顯現2人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認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合議庭認為,郭張2人犯罪嫌疑重大,涉犯《銀行法》部分的法定刑亦重,且郭不法獲利甚高,過往又長時間滯留外國,可知郭有相當資產,張則於案發後有長期逃亡事實,認其2人均有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的原因及必要。另,依據過往司法實務經驗判斷,縱命被告提出高額具保金,仍有不顧國內事業、財產及親人而棄保潛逃出境,致案件無法續行情事。為確保日後審理程序順利,考量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對郭、張2人採取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合議庭裁定,郭哲敏裁定5000萬元交保、張旭昇500萬元交保,2人都被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及戴電子腳鐐,檢方抗告後,高院撤銷。
肉商涉詐欺「3年吸金30億」!20萬交保後跑了 桃檢發布通緝
桃園一名林姓肉商涉嫌利用虛假營業項目招攬投資,3年吸金高達30億元,之後捲款落跑。檢警先前逮到林男,於今年9月28日聲請羈押,然而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檢方於10月1日提起抗告,並經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新審理,不料林男經桃園地院傳拘未到,目前桃園地檢署已發布通緝。桃園地檢署說明,檢察官偵辦林男涉嫌詐欺案件,於民國113年9月26日簽發拘票並先行限制被告出海出境,於翌(27)日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同日以被告涉犯銀行法等罪嫌,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下稱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審理認為「依卷內證據資料足認被告犯行重大」,惟難認有羈押之必要裁定新臺幣20萬元具保。由於本案涉及金額龐大,被害人數持續清查中,檢察官於獲悉裁定結果後,旋即於同年10月1日提起抗告,並經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新審理,被告經桃園地院傳拘未到。桃園地檢署於今天(11日)主動向警方取得拘提被告未著等資料後即發布通緝。
開庭稱終究回歸社會 中捷隨機殺人案嫌犯:不是錯一次永不原諒
中捷5月發生隨機砍人案,震驚社會,19歲洪姓兇嫌在車廂內攻擊呂姓少年和長髮哥許瑞顯,洪男在開庭稱,他一直在改變,「不是犯一次錯,就要面對永不原諒的眼光。」對此,檢察官則認為他沒有真正認罪,應延長羈押。洪男在開庭時認罪,不過他不認移送併辦毀損。洪男說,他多次寄信向被害人跟檢察官道歉,也不斷反省,希望外界能用客觀角度看他,不是錯一次就永不原諒,他終究會回歸社會,希望法官下次開庭好好慎審視。洪男辯護律師說,報告指出洪男再犯機率低,下次開庭結束要求具保停押,而洪男也說他不是真的想殺人。檢方卻說,洪男至今沒真正認罪,也沒有真心悔悟,此案危害社會治安,就算鑑定結果再犯機率低,還是不排除反覆實施之虞。消息一出,也有不少網友批,「刀刀瞄準要害,跟我說沒想要殺人」、「他真的回歸我會很恐懼」、「這樣如果真放出來,以後一定會出現一堆模倣犯」。回顧案情始末,5月21日,洪男模仿鄭捷在北捷殺人案10周年到台中犯案,還要大家認識他跟廢死理念,被壓制時大喊,「我不想死」。
幼兒該打疫苗嗎?阿包醫生解答新冠、流感疫苗「常見7大QA」:能產生保護力
這幾天氣溫明顯轉涼,此時呼吸道傳染病最容易找上門,其中學齡前幼兒更為流感及新冠重症高危險族群,而疾管署也從10月開放今年公費流感、新冠疫苗接種,適用於6個月以上幼兒,但學齡前幼兒接種率39.5%,新冠疫苗幼兒接種率僅2.2%。為此,小禾馨小兒專科診所主治醫師「阿包醫生」巫漢盟5日參加疾管署例行記者會時,就整理了7大QA,分別是關於幼兒流感疫苗常見的4疑問,以及幼兒新冠疫苗3疑問,希望能為家長解答。幼兒流感疫苗常見QAQ1、幼兒接種流感疫苗的重要性?學齡前幼兒爲流感重症高危險族群,感染後有10%至50%會併發中耳炎,併發重症以肺炎爲主,且腦炎、橫貫性脊髓炎、多發性神經炎GBS等神經系統併發症機率比成年人高,萬一發生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等續發性細菌感染,更易造成重症或死亡,故需每年接種流感疫苗產生保護力。Q2、家中幼兒為出生後第1次接種流感疫苗,先前已經抽空接種第1劑疫苗,真的有需要再打第2劑嗎?參考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及疫苗仿單建議,未滿9歲兒童初次接種,應接種2劑,以獲得完整保護力。Q3、如果要打2劑流感疫苗,可以不同廠牌嗎?可以,目前未滿9歲的兒童,初次接種流感疫苗需要注射2劑,2劑間隔4週以上,目前各家流感疫苗雖然製程略有不同,但抗原類似效果相同,所以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決議,需接種2劑兒童,2劑可接種符合適用年齡之不同廠牌疫苗。Q4、寶寶如果之前已經得過流感了,身體不是應該有抗體,今年還需要帶家中寶寶接種流感疫苗嗎?流感病毒極易產生變異,幾乎每年流行的病毒株都會稍有不同,不論自然感染或疫苗,對不同抗原型之病毒保護效果會明顯下降,即使病毒未發生變異,疫苗成分相同,自然感染或接種4~6個月後保護效果即可能下降,保護力一般不超過1年,因此建議每年均須接種1次,是全球一致性的做法。幼兒新冠疫苗常見QAQ1、幼兒第1次接種新冠疫苗,為何要打2劑?未滿5歲幼兒因免疫發展較不成熟,為確保獲得完整免疫保護力,如果是滿6個月至未滿5歲且未曾接種過新冠疫苗之幼兒,請記得要接種2劑新冠疫苗,2劑須間隔4週(28天)以上,才能補強免疫力。Q2、寶貝打常規疫苗後,要隔多久才可以接種新冠疫苗呢?新冠疫苗可與常規疫苗同時分開不同手臂接種,(未滿2歲嬰幼兒接種大腿前外側股外側肌),或與間隔任何時間接種。接種常規疫苗時,要接種的新冠疫苗是第2劑的話,記得要與第1劑新冠疫苗間隔4週(28天)以上,才可接種第2劑。Q3、家中幼兒近期已感染過新冠肺炎,還需要接種新冠疫苗?雖然感染新冠後,人體會產生有助於對抗新冠病毒感染的抗體,但保護力會隨時間減弱,為提供可對抗主流病毒株之免疫保護力,應於孩童症狀痊癒後(建議自發病日起12週(84天)且無急性症狀後),接種最新的JN.1疫苗。如果是過去有打過舊的新冠疫苗,或比較久以前感染新冠的話,因為新冠病毒變異快速,流行型別不同,之前免疫力及抗體已不具保護效力,所以還是要接種新的疫苗,才能有效對抗新的變異病毒。
快訊/應曉薇抗告遭駁回!延押2個月 高院:避免規避、妨礙本案偵查
京華城容積弊案目前仍持續偵查當中,日前4名被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全被裁定延押2個月。對此,應曉薇在6日提出抗告,而高院審理後,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8日裁定抗告駁回。京華城容積弊案被告應曉薇28日被裁定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對此她在6日提出抗告。不過後續經過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被告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另外,考量到本案涉案人及相關證人甚多,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經斟酌比例原則,若僅命具保等侵害較小之強制處分,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故裁定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中市綠議員喊解聘蔡壁如 江和樹反批:太難聽
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議員7日質詢表示,由於台中市府顧問蔡壁如屢因京華城案躍上媒體版面,實在有傷台中形象,應該解聘蔡壁如,避免市府形象有損;台中市議員江和樹則認為,現階段蔡壁如在京華城案只是單純作證,又沒轉列被告,且受無罪推定原則保護,綠營講話實在太難聽。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自8月底起陸續發動數波搜索約談,後更聲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及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7人獲准。而在10月底羈押期屆滿前,除了吳順民被北檢聲請具保停押外,台北地方法院受理北檢延押申請審查後,令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柯文哲延押2個月。北檢稱為釐清柯文哲遭控涉《貪汙治罪條例》圖利案情、容積率決策過程及是否有其他公務員涉及施壓,6日上午指揮廉政署陸續以證人身分傳喚蔡壁如、前民眾黨秘書長張哲揚等人作證,並於訊問大約五個多小時後請回。台中市議員陳俞融、陳雅惠、陳淑華、張芬郁、蕭隆澤與謝家宜等人對此要求,台中市政府該解聘蔡壁如顧問職,避免中市府形象受損。幾名綠營議員同聲質疑,蔡壁如是否與京華城背後集團持續聯繫?未來若蔡壁如「證人轉被告」,台中市政府還繼續護航,是不是自砸清廉招牌?江和樹反擊重申,蔡壁如只是單純作證,沒轉列被告,目前都是清白,綠營講話實在太難聽。對此,台中市副市長鄭照新強調,蔡壁如與京華城所屬威京集團有無聯繫「是她私人的事」,至於顧問職到議會備質詢,是依內政部函釋辦理,才不到議會的。※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北市去年「新冠死亡人數流感5倍」 醫籲這4族群當心:接種降重症風險
冬季是呼吸道傳染病好發季節,而現在流感和新冠疫苗都已開放接種,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去年感染新冠死亡共221人,流感死亡43人,新冠死亡人數為流感的5倍。醫師提醒,高風險族群及出生滿6個月的民眾,都需再追加接種新冠JN.1疫苗。北市去年新冠死亡人數為流感的5倍。(圖/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112年10月至113年9月,北市感染新冠死亡共221人,流感死亡43人,新冠死亡人數為流感的5倍。113年10月1至31日北市已新增2例新冠併發重症死亡病例,2例皆為90歲以上長者,具有心血管及腦血管慢性病史,且均未接種新冠JN.1疫苗。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張峰義理事長呼籲,65歲以上長者及患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腎臟病等慢性共病患者,如感染新冠或流感病毒,均會加重原本疾病之嚴重度,研究顯示接種新冠及流感疫苗均可降低心血管疾病患者重症風險。因此高風險族群及出生滿6個月的民眾,都需再追加接種新冠JN.1疫苗。北市衛生局說明,感染新冠與流感症狀相似,這兩類疾病較容易出現全身性症狀,對於青壯年仍有可能影響上班、上課,有肥胖及慢性病患者也有可能引起重症及死亡的風險。雖然多數民眾已接種4至6劑新冠疫苗,但因新冠病毒持續變異,過去接種新冠疫苗對其變異株已不具保護力。自11月1日起,出生滿6個月以上民眾,可接種新冠JN.1疫苗,50歲以上可接種流感疫苗。符合公費接種資格者,建議「左流右新」同時接種雙疫苗以提升保護力。北市衛生局表示,今年10月1日至11月4日,北市已接種流感疫苗44萬劑,佔採購流感疫苗使用率6成,新冠疫苗接種5.1萬劑。為提供可近性服務,北市11月起再設置免費疫苗接種站,包含北市捷運站50場、社區290場提供公費新冠及流感疫苗接種,亦可洽北市379家合約醫療院所接種。
柯文哲確定延押2個月! 法院裁准理由曝光:尚有共犯未到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日前聲請延押,受到康芮颱風影響遞延一日進行;台北地院1日上午開庭,柯文哲否認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下午4點30分裁定柯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稍早裁定理由曝光,由於法官認為涉貪污犯嫌重大,且有共犯未到案,因此裁定延長羈押禁見,可抗告。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弊案風暴中,9月5日遭裁定羈押禁見至今第58天,由於羈押將於4日屆滿,檢方日前聲請延押柯文哲,北院1日上午開庭,下午4點30分裁定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台北地方法院針對裁定理由說明,「被告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另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作為予以釐清」。另外,北院還指出,「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所犯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且非以羈押之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之執行」。北院認為,「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之動態平衡,且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必要羈押,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據了解,法院10月29日已就柯文哲的延押案召開限制閱卷庭,檢方與柯的律師鄭深元、蕭奕弘、陸正義共同討論方式、範圍及內容;柯文哲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偵查中的第一次押期在本月4日屆滿,不過,呂政燁今開庭後定下午4點30分諭知。
京華城案台北地院最新裁定 應曉薇、沈慶京全都「延長羈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由於京華城案首位遭收押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羈押期限至本月29日止,經北檢連日密集開專案會議研議,22日決定聲請延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應女2人,繼台北地院28日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今(29)日裁定沈也延長羈押禁見。可抗告。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因涉案的北市議員應曉薇8月27日意圖出境,遭拘提到案,檢廉8月28日大規模搜索威京集團,拘提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多人,訊後聲押禁見應、沈及應女助理吳順民3人,法官8月29日深夜裁准羈押應女,8月30日凌晨裁准羈押沈、吳2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2月。在偵查中延長羈押期間,應由檢察官附具體理由,至遲於期間屆滿之5日前聲請法院裁定」。由於應曉薇8月29日遭裁定羈押,其羈押期限至10月29日止,檢方若要延押柯文哲,須先聲請延押應曉薇,而應女羈押期限為29日,依法檢方最晚須在羈押期滿的5天前,即24日前聲請法院裁定延押。北檢於22日聲請延押沈及應女,法院分別定沈於23日下午3點30分及應女於24日上午10點50分開庭。法官開庭審理後,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可抗告。至於應女助理吳順民部分,檢方認為吳已完全供出犯罪過程,沒有再羈押必要,另向法院聲押具保停押,法院於25日下午2點30分開庭,庭訊15分鐘後諭知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而北檢另於25日聲請延押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及柯文哲。彭的部分,28日傍晚開完延押庭,將擇期裁定。柯的部分,法院定29日由辯護人閱卷,31日下午2點將召開延押庭。京華城案迄今收押7人,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上周以500萬元交保,其餘包括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柯文哲、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與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都還在羈押,北檢已聲請延押應女、沈、彭和柯等4人。★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沈慶京稱「病重恐釀生命威脅」抗告求停押 法官不領情二度駁回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行賄遭羈押禁見,他及律師稱「病情嚴峻,如不盡早處理,可能造成生命威脅」,台北地方法院駁回,他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北院審閱卷內客觀事證後,認原裁定已敘明其判斷理由,且未悖於經驗或論理法則,裁定駁回確定。高院認為,台北看守所是將沈男收容於病舍,提供生活上之必要協助,他可於所內健保門診就醫、取得藥物,並於必要時戒護至台北醫院住院接受治療,經比對沈男羈押前定期就診之台大醫院函覆內容,沈羈押前、後所接受之醫療情況並無明顯不同,亦無不符醫療常規之情。高院表示,台大醫院及部北醫院之回函均未敘及沈男病症有生命急迫危險需在特定醫療場所接受特定醫療照顧之情形,自難認符合於刑事訴訟法要件,故北院審駁回本件具保停止羈押聲請,並未悖於經驗或論理法則,駁回抗告。
涉京華城案涉收賄 法官裁定市議員應曉薇延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最早收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羈押期限將 滿,檢方22日已向北院聲請延押2人,法官日前開庭審理後,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可抗告。北院參酌檢察官提出之偵查卷宗後,依應女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堪認她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證據資料顯示她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之能力。北院指出,應女逃亡之原因仍然存在,況本件亦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之偵辦過程,她為脫免或減輕自己之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之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被告之虛偽陳逑,仍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北院院綜合上情,並斟酌比例原則,認應女之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而有延長羈押之必要。本件尚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之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然有其必要,故檢察官聲請對被告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屬有據,應予准許。京華城案迄今收押7人,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上周500萬交保,其餘包括應曉薇、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與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都還在羈押,北檢已聲請延押 應、沈、彭和柯等4人。
京華城案吳順民成唯一「停押被告」 法官裁定500萬交保限制住居
京華城弊案延燒至今,台北地檢署25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而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則獲北檢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25日下午2時30分開庭審理,提訊在押的吳到庭,僅15分鐘就結束,法官裁定吳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他也成為此案7名在押被告中,唯一獲得交保的人。應曉薇、其助理吳順民及沈慶京等3人,羈押期即將屆滿,檢方已對應曉薇和沈慶京聲請延押,而由於吳順民已充分陳述及答辯,北檢認為無羈押的必要性,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押。
鞏固京華城案事證!北檢第九度提訊彭振聲
台北地檢署正在調查京華城弊案,22日北檢申請延押沈慶京和應曉薇。由於吳順民已充分陳述及答辯,因此無羈押的必要性,並申請具保停押。23日上午,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第9次被提訊,檢方為了釐清並鞏固他與柯文哲涉嫌圖利威京集團的相關事證,囚車於上午抵達北檢,在法警戒護下,將彭振聲帶入偵查庭進行應訊。據了解,檢方為了鞏固彭振聲、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明知違背法令,卻指示公務員配合給予京華城20%的容積獎勵,並提高京華城容積率至672%的圖利行為,當時柯文哲指定彭振聲為京華城專案的PM,兩人之間的分工將成為該案的重要關鍵。不過,彭振聲曾在台北市議會的「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小組」上表示,該案是由柯文哲親自交辦。此外,檢廉還懷疑有可疑金流流入彭振聲妻子的口袋。京華城案自8月28日起展開大規模的調查,檢方順利羈押了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無給職」助理吳順民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3人。然而,該3人的羈押期即將屆滿,檢方已對應曉薇和沈慶京提出延押申請,近期法院將陸續召開延押庭進行審理。另外,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預計檢方最快下週決定是否聲請延押。台北地院收到北檢延押聲請後,立刻排定23日下午3點半將召開沈慶京的延押庭,24日上午10點50分將開應曉薇的延押庭,至於吳順民的具保停押庭則排在25日下午2點半進行。根據法界人士分析,如果京華城案的主要被告沈慶京和應曉薇確定被聲請延押,至於貪污圖利及收賄案件「起訴不可分」的原則,目前在押的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被檢察官聲請延押的機率將大幅增加。
京華城案首波被告羈押期將滿 北檢聲請延押沈慶京、應曉薇
台北地檢署偕同廉政署持續偵辦京華城弊案,由於全案首波被收押的被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羈押期將於本月底期滿,北檢最慢得在24日提出聲請延押或於28日前偵結起訴。為此,北檢已在22日上午向台北地院提出聲請延押應、沈2人。據了解,目前京華城案全案共有7人遭收押,除了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和吳順民,還有前柯文哲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威京集團孫公司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其中應曉薇、沈慶京、吳順民3人於8月29日被羈押禁見,依規定,10月28日羈押期滿,檢方若要聲請延押,期限在24日就要提出,若不聲請,則最慢應於28日偵結起訴。其中應曉薇收受獻金待查,沈慶京恐與集團員工勾串,北檢22日聲請延押沈、應2人,吳順民則因已對涉案部分充分陳述,獲聲請具保停押。至於柯文哲部分,北檢表示將在11月4日押期屆滿前視案情發展,決定是否也聲請延押。至於其餘遭收押被告,彭振聲於9月2日被羈押禁見,期滿日為11月2日。李文宗及朱亞虎則於9月28日才被收押,因此將於11月28日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