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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城 柯文哲 交保 沈慶京 京華城案裁定理由不備!「88會館」郭哲敏5000萬交保遭撤銷 檢方抗告成功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自今年5月羈押迄今,新北地方法院8日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另共犯張旭昇500萬元交保,2人都被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戴電子腳鐐,檢方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15日將原裁定撤銷,由新北地院更為裁定。高院指出,新北地院對於郭哲敏何以與張旭昇無串證必要、原裁定主文所示具保等手段何以得防免被告2人逃亡及串證,均未妥適說明,尚屬理由不備,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撤銷,並應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郭哲敏在偵辦前出境,去年8月被押解回台後羈押,今年4月合議庭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張旭昇30萬元交保,檢方向高院抗告成功,5月再度將2人羈押。郭、張2人至11月羈押期滿,新北地院昨下午考量2人向法院提出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供擔保,顯現2人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認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合議庭認為,郭張2人犯罪嫌疑重大,涉犯《銀行法》部分的法定刑亦重,且郭不法獲利甚高,過往又長時間滯留外國,可知郭有相當資產,張則於案發後有長期逃亡事實,認其2人均有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的原因及必要。另,依據過往司法實務經驗判斷,縱命被告提出高額具保金,仍有不顧國內事業、財產及親人而棄保潛逃出境,致案件無法續行情事。為確保日後審理程序順利,考量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對郭、張2人採取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合議庭裁定,郭哲敏裁定5000萬元交保、張旭昇500萬元交保,2人都被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及戴電子腳鐐,檢方抗告後,高院撤銷。
肉商涉詐欺「3年吸金30億」!20萬交保後跑了 桃檢發布通緝
桃園一名林姓肉商涉嫌利用虛假營業項目招攬投資,3年吸金高達30億元,之後捲款落跑。檢警先前逮到林男,於今年9月28日聲請羈押,然而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檢方於10月1日提起抗告,並經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新審理,不料林男經桃園地院傳拘未到,目前桃園地檢署已發布通緝。桃園地檢署說明,檢察官偵辦林男涉嫌詐欺案件,於民國113年9月26日簽發拘票並先行限制被告出海出境,於翌(27)日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同日以被告涉犯銀行法等罪嫌,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下稱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審理認為「依卷內證據資料足認被告犯行重大」,惟難認有羈押之必要裁定新臺幣20萬元具保。由於本案涉及金額龐大,被害人數持續清查中,檢察官於獲悉裁定結果後,旋即於同年10月1日提起抗告,並經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新審理,被告經桃園地院傳拘未到。桃園地檢署於今天(11日)主動向警方取得拘提被告未著等資料後即發布通緝。
開庭稱終究回歸社會 中捷隨機殺人案嫌犯:不是錯一次永不原諒
中捷5月發生隨機砍人案,震驚社會,19歲洪姓兇嫌在車廂內攻擊呂姓少年和長髮哥許瑞顯,洪男在開庭稱,他一直在改變,「不是犯一次錯,就要面對永不原諒的眼光。」對此,檢察官則認為他沒有真正認罪,應延長羈押。洪男在開庭時認罪,不過他不認移送併辦毀損。洪男說,他多次寄信向被害人跟檢察官道歉,也不斷反省,希望外界能用客觀角度看他,不是錯一次就永不原諒,他終究會回歸社會,希望法官下次開庭好好慎審視。洪男辯護律師說,報告指出洪男再犯機率低,下次開庭結束要求具保停押,而洪男也說他不是真的想殺人。檢方卻說,洪男至今沒真正認罪,也沒有真心悔悟,此案危害社會治安,就算鑑定結果再犯機率低,還是不排除反覆實施之虞。消息一出,也有不少網友批,「刀刀瞄準要害,跟我說沒想要殺人」、「他真的回歸我會很恐懼」、「這樣如果真放出來,以後一定會出現一堆模倣犯」。回顧案情始末,5月21日,洪男模仿鄭捷在北捷殺人案10周年到台中犯案,還要大家認識他跟廢死理念,被壓制時大喊,「我不想死」。
幼兒該打疫苗嗎?阿包醫生解答新冠、流感疫苗「常見7大QA」:能產生保護力
這幾天氣溫明顯轉涼,此時呼吸道傳染病最容易找上門,其中學齡前幼兒更為流感及新冠重症高危險族群,而疾管署也從10月開放今年公費流感、新冠疫苗接種,適用於6個月以上幼兒,但學齡前幼兒接種率39.5%,新冠疫苗幼兒接種率僅2.2%。為此,小禾馨小兒專科診所主治醫師「阿包醫生」巫漢盟5日參加疾管署例行記者會時,就整理了7大QA,分別是關於幼兒流感疫苗常見的4疑問,以及幼兒新冠疫苗3疑問,希望能為家長解答。幼兒流感疫苗常見QAQ1、幼兒接種流感疫苗的重要性?學齡前幼兒爲流感重症高危險族群,感染後有10%至50%會併發中耳炎,併發重症以肺炎爲主,且腦炎、橫貫性脊髓炎、多發性神經炎GBS等神經系統併發症機率比成年人高,萬一發生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等續發性細菌感染,更易造成重症或死亡,故需每年接種流感疫苗產生保護力。Q2、家中幼兒為出生後第1次接種流感疫苗,先前已經抽空接種第1劑疫苗,真的有需要再打第2劑嗎?參考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及疫苗仿單建議,未滿9歲兒童初次接種,應接種2劑,以獲得完整保護力。Q3、如果要打2劑流感疫苗,可以不同廠牌嗎?可以,目前未滿9歲的兒童,初次接種流感疫苗需要注射2劑,2劑間隔4週以上,目前各家流感疫苗雖然製程略有不同,但抗原類似效果相同,所以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決議,需接種2劑兒童,2劑可接種符合適用年齡之不同廠牌疫苗。Q4、寶寶如果之前已經得過流感了,身體不是應該有抗體,今年還需要帶家中寶寶接種流感疫苗嗎?流感病毒極易產生變異,幾乎每年流行的病毒株都會稍有不同,不論自然感染或疫苗,對不同抗原型之病毒保護效果會明顯下降,即使病毒未發生變異,疫苗成分相同,自然感染或接種4~6個月後保護效果即可能下降,保護力一般不超過1年,因此建議每年均須接種1次,是全球一致性的做法。幼兒新冠疫苗常見QAQ1、幼兒第1次接種新冠疫苗,為何要打2劑?未滿5歲幼兒因免疫發展較不成熟,為確保獲得完整免疫保護力,如果是滿6個月至未滿5歲且未曾接種過新冠疫苗之幼兒,請記得要接種2劑新冠疫苗,2劑須間隔4週(28天)以上,才能補強免疫力。Q2、寶貝打常規疫苗後,要隔多久才可以接種新冠疫苗呢?新冠疫苗可與常規疫苗同時分開不同手臂接種,(未滿2歲嬰幼兒接種大腿前外側股外側肌),或與間隔任何時間接種。接種常規疫苗時,要接種的新冠疫苗是第2劑的話,記得要與第1劑新冠疫苗間隔4週(28天)以上,才可接種第2劑。Q3、家中幼兒近期已感染過新冠肺炎,還需要接種新冠疫苗?雖然感染新冠後,人體會產生有助於對抗新冠病毒感染的抗體,但保護力會隨時間減弱,為提供可對抗主流病毒株之免疫保護力,應於孩童症狀痊癒後(建議自發病日起12週(84天)且無急性症狀後),接種最新的JN.1疫苗。如果是過去有打過舊的新冠疫苗,或比較久以前感染新冠的話,因為新冠病毒變異快速,流行型別不同,之前免疫力及抗體已不具保護效力,所以還是要接種新的疫苗,才能有效對抗新的變異病毒。
快訊/應曉薇抗告遭駁回!延押2個月 高院:避免規避、妨礙本案偵查
京華城容積弊案目前仍持續偵查當中,日前4名被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全被裁定延押2個月。對此,應曉薇在6日提出抗告,而高院審理後,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8日裁定抗告駁回。京華城容積弊案被告應曉薇28日被裁定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對此她在6日提出抗告。不過後續經過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被告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另外,考量到本案涉案人及相關證人甚多,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經斟酌比例原則,若僅命具保等侵害較小之強制處分,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故裁定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中市綠議員喊解聘蔡壁如 江和樹反批:太難聽
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議員7日質詢表示,由於台中市府顧問蔡壁如屢因京華城案躍上媒體版面,實在有傷台中形象,應該解聘蔡壁如,避免市府形象有損;台中市議員江和樹則認為,現階段蔡壁如在京華城案只是單純作證,又沒轉列被告,且受無罪推定原則保護,綠營講話實在太難聽。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自8月底起陸續發動數波搜索約談,後更聲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及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7人獲准。而在10月底羈押期屆滿前,除了吳順民被北檢聲請具保停押外,台北地方法院受理北檢延押申請審查後,令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柯文哲延押2個月。北檢稱為釐清柯文哲遭控涉《貪汙治罪條例》圖利案情、容積率決策過程及是否有其他公務員涉及施壓,6日上午指揮廉政署陸續以證人身分傳喚蔡壁如、前民眾黨秘書長張哲揚等人作證,並於訊問大約五個多小時後請回。台中市議員陳俞融、陳雅惠、陳淑華、張芬郁、蕭隆澤與謝家宜等人對此要求,台中市政府該解聘蔡壁如顧問職,避免中市府形象受損。幾名綠營議員同聲質疑,蔡壁如是否與京華城背後集團持續聯繫?未來若蔡壁如「證人轉被告」,台中市政府還繼續護航,是不是自砸清廉招牌?江和樹反擊重申,蔡壁如只是單純作證,沒轉列被告,目前都是清白,綠營講話實在太難聽。對此,台中市副市長鄭照新強調,蔡壁如與京華城所屬威京集團有無聯繫「是她私人的事」,至於顧問職到議會備質詢,是依內政部函釋辦理,才不到議會的。※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北市去年「新冠死亡人數流感5倍」 醫籲這4族群當心:接種降重症風險
冬季是呼吸道傳染病好發季節,而現在流感和新冠疫苗都已開放接種,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去年感染新冠死亡共221人,流感死亡43人,新冠死亡人數為流感的5倍。醫師提醒,高風險族群及出生滿6個月的民眾,都需再追加接種新冠JN.1疫苗。北市去年新冠死亡人數為流感的5倍。(圖/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112年10月至113年9月,北市感染新冠死亡共221人,流感死亡43人,新冠死亡人數為流感的5倍。113年10月1至31日北市已新增2例新冠併發重症死亡病例,2例皆為90歲以上長者,具有心血管及腦血管慢性病史,且均未接種新冠JN.1疫苗。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張峰義理事長呼籲,65歲以上長者及患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腎臟病等慢性共病患者,如感染新冠或流感病毒,均會加重原本疾病之嚴重度,研究顯示接種新冠及流感疫苗均可降低心血管疾病患者重症風險。因此高風險族群及出生滿6個月的民眾,都需再追加接種新冠JN.1疫苗。北市衛生局說明,感染新冠與流感症狀相似,這兩類疾病較容易出現全身性症狀,對於青壯年仍有可能影響上班、上課,有肥胖及慢性病患者也有可能引起重症及死亡的風險。雖然多數民眾已接種4至6劑新冠疫苗,但因新冠病毒持續變異,過去接種新冠疫苗對其變異株已不具保護力。自11月1日起,出生滿6個月以上民眾,可接種新冠JN.1疫苗,50歲以上可接種流感疫苗。符合公費接種資格者,建議「左流右新」同時接種雙疫苗以提升保護力。北市衛生局表示,今年10月1日至11月4日,北市已接種流感疫苗44萬劑,佔採購流感疫苗使用率6成,新冠疫苗接種5.1萬劑。為提供可近性服務,北市11月起再設置免費疫苗接種站,包含北市捷運站50場、社區290場提供公費新冠及流感疫苗接種,亦可洽北市379家合約醫療院所接種。
柯文哲確定延押2個月! 法院裁准理由曝光:尚有共犯未到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日前聲請延押,受到康芮颱風影響遞延一日進行;台北地院1日上午開庭,柯文哲否認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下午4點30分裁定柯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稍早裁定理由曝光,由於法官認為涉貪污犯嫌重大,且有共犯未到案,因此裁定延長羈押禁見,可抗告。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弊案風暴中,9月5日遭裁定羈押禁見至今第58天,由於羈押將於4日屆滿,檢方日前聲請延押柯文哲,北院1日上午開庭,下午4點30分裁定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台北地方法院針對裁定理由說明,「被告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另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作為予以釐清」。另外,北院還指出,「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所犯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且非以羈押之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之執行」。北院認為,「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之動態平衡,且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必要羈押,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據了解,法院10月29日已就柯文哲的延押案召開限制閱卷庭,檢方與柯的律師鄭深元、蕭奕弘、陸正義共同討論方式、範圍及內容;柯文哲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偵查中的第一次押期在本月4日屆滿,不過,呂政燁今開庭後定下午4點30分諭知。
京華城案台北地院最新裁定 應曉薇、沈慶京全都「延長羈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由於京華城案首位遭收押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羈押期限至本月29日止,經北檢連日密集開專案會議研議,22日決定聲請延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應女2人,繼台北地院28日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今(29)日裁定沈也延長羈押禁見。可抗告。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因涉案的北市議員應曉薇8月27日意圖出境,遭拘提到案,檢廉8月28日大規模搜索威京集團,拘提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多人,訊後聲押禁見應、沈及應女助理吳順民3人,法官8月29日深夜裁准羈押應女,8月30日凌晨裁准羈押沈、吳2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2月。在偵查中延長羈押期間,應由檢察官附具體理由,至遲於期間屆滿之5日前聲請法院裁定」。由於應曉薇8月29日遭裁定羈押,其羈押期限至10月29日止,檢方若要延押柯文哲,須先聲請延押應曉薇,而應女羈押期限為29日,依法檢方最晚須在羈押期滿的5天前,即24日前聲請法院裁定延押。北檢於22日聲請延押沈及應女,法院分別定沈於23日下午3點30分及應女於24日上午10點50分開庭。法官開庭審理後,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可抗告。至於應女助理吳順民部分,檢方認為吳已完全供出犯罪過程,沒有再羈押必要,另向法院聲押具保停押,法院於25日下午2點30分開庭,庭訊15分鐘後諭知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而北檢另於25日聲請延押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及柯文哲。彭的部分,28日傍晚開完延押庭,將擇期裁定。柯的部分,法院定29日由辯護人閱卷,31日下午2點將召開延押庭。京華城案迄今收押7人,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上周以500萬元交保,其餘包括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柯文哲、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與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都還在羈押,北檢已聲請延押應女、沈、彭和柯等4人。★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沈慶京稱「病重恐釀生命威脅」抗告求停押 法官不領情二度駁回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行賄遭羈押禁見,他及律師稱「病情嚴峻,如不盡早處理,可能造成生命威脅」,台北地方法院駁回,他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北院審閱卷內客觀事證後,認原裁定已敘明其判斷理由,且未悖於經驗或論理法則,裁定駁回確定。高院認為,台北看守所是將沈男收容於病舍,提供生活上之必要協助,他可於所內健保門診就醫、取得藥物,並於必要時戒護至台北醫院住院接受治療,經比對沈男羈押前定期就診之台大醫院函覆內容,沈羈押前、後所接受之醫療情況並無明顯不同,亦無不符醫療常規之情。高院表示,台大醫院及部北醫院之回函均未敘及沈男病症有生命急迫危險需在特定醫療場所接受特定醫療照顧之情形,自難認符合於刑事訴訟法要件,故北院審駁回本件具保停止羈押聲請,並未悖於經驗或論理法則,駁回抗告。
涉京華城案涉收賄 法官裁定市議員應曉薇延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最早收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羈押期限將 滿,檢方22日已向北院聲請延押2人,法官日前開庭審理後,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可抗告。北院參酌檢察官提出之偵查卷宗後,依應女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堪認她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證據資料顯示她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之能力。北院指出,應女逃亡之原因仍然存在,況本件亦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之偵辦過程,她為脫免或減輕自己之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之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被告之虛偽陳逑,仍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北院院綜合上情,並斟酌比例原則,認應女之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而有延長羈押之必要。本件尚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之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然有其必要,故檢察官聲請對被告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屬有據,應予准許。京華城案迄今收押7人,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上周500萬交保,其餘包括應曉薇、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與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都還在羈押,北檢已聲請延押 應、沈、彭和柯等4人。
京華城案吳順民成唯一「停押被告」 法官裁定500萬交保限制住居
京華城弊案延燒至今,台北地檢署25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而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則獲北檢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25日下午2時30分開庭審理,提訊在押的吳到庭,僅15分鐘就結束,法官裁定吳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他也成為此案7名在押被告中,唯一獲得交保的人。應曉薇、其助理吳順民及沈慶京等3人,羈押期即將屆滿,檢方已對應曉薇和沈慶京聲請延押,而由於吳順民已充分陳述及答辯,北檢認為無羈押的必要性,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押。
鞏固京華城案事證!北檢第九度提訊彭振聲
台北地檢署正在調查京華城弊案,22日北檢申請延押沈慶京和應曉薇。由於吳順民已充分陳述及答辯,因此無羈押的必要性,並申請具保停押。23日上午,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第9次被提訊,檢方為了釐清並鞏固他與柯文哲涉嫌圖利威京集團的相關事證,囚車於上午抵達北檢,在法警戒護下,將彭振聲帶入偵查庭進行應訊。據了解,檢方為了鞏固彭振聲、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明知違背法令,卻指示公務員配合給予京華城20%的容積獎勵,並提高京華城容積率至672%的圖利行為,當時柯文哲指定彭振聲為京華城專案的PM,兩人之間的分工將成為該案的重要關鍵。不過,彭振聲曾在台北市議會的「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小組」上表示,該案是由柯文哲親自交辦。此外,檢廉還懷疑有可疑金流流入彭振聲妻子的口袋。京華城案自8月28日起展開大規模的調查,檢方順利羈押了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無給職」助理吳順民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3人。然而,該3人的羈押期即將屆滿,檢方已對應曉薇和沈慶京提出延押申請,近期法院將陸續召開延押庭進行審理。另外,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預計檢方最快下週決定是否聲請延押。台北地院收到北檢延押聲請後,立刻排定23日下午3點半將召開沈慶京的延押庭,24日上午10點50分將開應曉薇的延押庭,至於吳順民的具保停押庭則排在25日下午2點半進行。根據法界人士分析,如果京華城案的主要被告沈慶京和應曉薇確定被聲請延押,至於貪污圖利及收賄案件「起訴不可分」的原則,目前在押的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被檢察官聲請延押的機率將大幅增加。
京華城案首波被告羈押期將滿 北檢聲請延押沈慶京、應曉薇
台北地檢署偕同廉政署持續偵辦京華城弊案,由於全案首波被收押的被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羈押期將於本月底期滿,北檢最慢得在24日提出聲請延押或於28日前偵結起訴。為此,北檢已在22日上午向台北地院提出聲請延押應、沈2人。據了解,目前京華城案全案共有7人遭收押,除了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和吳順民,還有前柯文哲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威京集團孫公司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其中應曉薇、沈慶京、吳順民3人於8月29日被羈押禁見,依規定,10月28日羈押期滿,檢方若要聲請延押,期限在24日就要提出,若不聲請,則最慢應於28日偵結起訴。其中應曉薇收受獻金待查,沈慶京恐與集團員工勾串,北檢22日聲請延押沈、應2人,吳順民則因已對涉案部分充分陳述,獲聲請具保停押。至於柯文哲部分,北檢表示將在11月4日押期屆滿前視案情發展,決定是否也聲請延押。至於其餘遭收押被告,彭振聲於9月2日被羈押禁見,期滿日為11月2日。李文宗及朱亞虎則於9月28日才被收押,因此將於11月28日期滿。
雲林議長涉綠能弊案!認罪吐1480萬賄款 新北地院裁定300萬交保
雲林縣議會無黨籍議長黃凱因涉嫌利用議員職權勾結綠能業者收賄上千萬,今(18)日遭到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也於晚間7時許裁定黃凱以300萬元具保及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月。新北地院指出,黃凱收受賄賂,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犯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依合理判斷,仍存有畏罪潛逃之高度誘因,因此認為有羈押之原因,但考量黃凱於偵訊及本院訊問時,均坦承犯行,且於偵查中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1480萬元,認無羈押之必要。根據新北地檢署調查顯示,黃凱自2020 年起與國金能源公司等綠能業者勾結,利用自身議員身份及聯繫雲林縣建設處長李俊興,透過各自職權暗中協助綠能業者優先取得雲林縣太陽光電發電廠的籌設同意函及營業執照。檢方指出,其中李俊興涉嫌洩漏縣政府內部機密文件給黃凱,而黃凱則利用家人設立人頭公司,掩飾收賄行為,先後接受5千萬元及900萬元賄款;訊後將黃凱、李俊興及相關涉案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洩漏機密罪》、《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嫌起訴。
安排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 「律師團」首腦鄭鴻威交保...北檢提抗告
律師鄭鴻威涉嫌組成史上最大「律師團」洩密詐團案,台北地檢署查出,鄭安排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且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4個月獲利1200萬元,依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等人,台北地院日前裁定鄭交保500萬元後停止羈押,限制住居、出境、出境10月,但台北地檢署不服,今(16)日已提起抗告。檢方查出,鄭鴻威去年加入暱稱「銀河車隊-美國」詐團,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的相關法務事務,包括遭查緝前的防範措施、遭查緝後與檢警應對。鄭鴻威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之辯護人,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藉此取得車手於偵查中之筆錄內容、車手是否遭羈押、扣案之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詐團連姓主嫌,以利該集團上游成員管控風險、調派人手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詐團運作。鄭鴻威親自或委由法務助理林佳毅安排黃耕鴻15名律師接案,15名律師分別接受3案至24案委任,15名律師利用陪同車手受訊及聲請羈押閱卷機會,以文字、口述等方式將筆錄內容、羈押聲請書等偵查資訊告知鄭鴻威,由鄭鴻威轉知詐團上游知悉。鄭鴻威接獲詐團虛擬貨報酬後,定期請友人會計師李昊承轉換現金洗錢,李自去8月17日起至12月1日止,兌換台幣並提領共計1270萬4901元 其合庫帳戶,再轉匯1216萬6500元至鄭的台新銀行帳戶,李賺取差額53萬8401元。案發後鄭男遭羈押,檢方起訴後,鄭因羈押期將於本月13日屆滿,向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裁定以5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限制住居、出境、出海10月,要求鄭不得與同案被告、共犯及起訴書證據清單欄所載之證人為任何接觸。北檢對於史上最大洩密「律師團」首謀鄭男獲准交保,表示不服,已提起抗告。
沈慶京抽搐痙攣「狀況不佳」 戒護外醫14天現況曝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捲入京華城弊案,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內,但本月1日因身體不適,緊急戒護就醫,經院方指示住院觀察,狀況很不好。如今傳出沈慶京住院至今已半個月,目前沒有立即的生命危險,將返回北所繼續羈押禁見。沈慶京涉嫌行賄北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8月30日遭到北院裁定收押,不過他在其間數度出現身體不適,10月1日更是第5度被戒護送醫。他稱身體不適,表現出抽搐痙攣的症狀,經所內值班醫師診斷,在9月5日、9月13日戒護外出,至部立台北醫院就醫。專科醫師診斷,沈慶京並無明顯而立即的生命危險,當天就押返北所拘禁,但委任律師頻頻透露,沈的健康狀況不佳,盼能具保停押。沒想到10月1日,沈再度出現抽搐現象,醫院這次決定讓他接受徹底檢查,確保健康情形沒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病症。據《菱傳媒》報導,經過14天的住院檢查和醫療,醫院判定沈慶京目前的生命跡象已趨於穩定,並無隨時瀕死的跡象,與北所溝通後,同意於15日由所方人員戒護上銬返回北所,繼續羈押禁見。沈慶京目前已回到看守所,情緒穩定、沒有特殊狀況。因為他的首次2個月羈押期將於10月28日屆滿,按照北檢的偵查作為,暫時不會偵結,故近期應會向北院聲請延長羈押2個月。
前解放軍艦長偷渡稱「在台有親戚」聲請保釋遭拒 法院認定具逃亡能力
前大陸解放軍艦長阮芳勇因違反台灣《入出國及移民法》,在一審中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但目前全案尚未確定,阮男近日聲請具保停押,卻遭士林地方法院合議庭駁回,法院認為他存在逃亡的風險,仍需維持羈押。據了解,阮芳勇在2024年6月8日自駕快艇從大陸福建省出發,意圖進入台灣,在淡水渡船頭碼頭上岸後,隨即被海巡人員逮捕,經過調查,法院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為由,判處他有期徒刑8個月,阮男對此判決提出上訴,並同時聲請具保,要求解除羈押。在阮男的具保理由中,聲稱自己在台灣有親戚,能提供居所並擔保人身安全,並願意繳納保證金以示誠意,表示自己並無逃亡的意圖,請求法院撤銷羈押,然而,合議庭經過審慎考量後,認為阮男涉嫌的罪行相當重大,且在台灣並無固定居所和財產,逃亡風險高。合議庭指出,阮男的行為顯示出其具備逃亡的能力,尤其是其透過快艇偷渡來台的事實,足以讓法院懷疑其會在今後的審判程序中潛逃;此外,法院對於阮男在台灣的親戚提供的擔保並不信任,認為這無法有效保證其會遵循法庭的判決與程序。最終,士林地院決定駁回阮芳勇的具保聲請,繼續維持對其的羈押。此案也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許多人對於阮男的行為表示譴責,並對台灣的入境管控表示擔憂。法庭將持續進行相關程序,後續發展備受期待。
駕快艇偷渡淡水河遭逮 中國男辯「在台有親戚」求交保遭拒
中國籍阮姓男子日前駕駛快艇非法從福建省偷渡至台灣淡水河遭到逮捕,後續阮男雖曾向法院表示,在台灣有親戚可以擔保,希望可以改成交保,但後續還是遭到法院駁回請求。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阮男疑因在中國遭遇言論限制,所以於6月8日晚間駕駛快艇自福建出發,9日上午抵達台灣淡水河渡船頭碼頭。海巡署發現阮男的行蹤後,很快便將提逮捕,並移送司法機關。後續士林地檢署於9月18日依違反出入國及移民法對他提起公訴。在羈押期間,阮男曾向士林地院申請具保停押,聲稱在台灣有親戚可以為他提供住所並擔保,並表示願意繳納保證金,阮男也強調自己無逃亡動機,希望能夠停止羈押。但法院合議庭經過審慎考量,認為阮男的犯罪嫌疑重大,且缺乏固定財產和居所,存在高度逃亡風險,因此駁回他的請求。法院後續解釋,阮男曾自行駕船橫渡海域非法入境,顯示其具有逃亡能力,且即便他聲稱在台有親戚,亦不足以確保其能遵守後續的審判及執行程序。考量案件性質及其可能帶來的影響,法院認為持續羈押是必要的。
曾為台灣重大槍擊要犯黃村驚傳病逝 家屬證實享年58歲
曾為國內重大槍擊要犯綽號「黃川」的黃村,1994年在雲林縣虎尾鎮「水玲瓏KTV」持槍殺人和多起槍擊案後入獄,2019年出獄後決定聽驟逝父親的話「好好做人」。豈料,黃村驚傳病逝,家屬證實他昨(13)日因病過世,享年58歲。綽號「黃川」的黃村在80年代在道上名聲響亮,1994年犯下殺人罪且連續多年犯下槍擊案,直到2009年落網入獄,2019年出獄後健康狀況不佳,親弟弟為雲林縣前議長黃凱,黃凱曾捐肝救兄。不過,黃村的家屬證實他於13日下午病逝,享年58歲,黃家也火速布置好靈堂,地方各界人士紛紛前往弔唁。不過黃村的親弟弟黃凱因涉貪汙案仍遭到羈押中,據悉,黃凱的律師有在黃村病危時聲請具保停押,卻到了黃村過世都未獲准,目前律師仍在爭取讓黃凱回家送哥哥最後一程。黃村當年與十大槍擊要犯之首、林來福身旁的「軍師」潘旭晃(黑狗)合夥,在道上闖出一片天,但1994年7月20日黃村在雲林縣虎尾鎮「水玲瓏KTV」與店員發生衝突,聯合手下持槍押人外,更用槍托活活打死KTV的蔡姓總經理。沒想到黃村案發後獲得不起訴,2001年又因另一起殺人罪遭檢察官起訴,自此開始逃亡,卻在接下來8年不斷犯案,也一度被警方「要案查緝專刊」列為首要緝捕對象;直到2009年黃村在桃園龜山落網,被判處17年1月有期徒刑,但在2019年5月31日聲請假釋獲准,出獄3天後他的父親驟逝,他也決定遵循父親遺願「好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