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
」 冤案 死刑 冤獄 陳明通 論文謠言謀殺了味精!
德國哲學家康德說:政治是玩弄下的高明騙術~一般民眾真的不易分辨民主政治下的黑與白、是與非!誠如此刻各種美食節目的非專業氾濫、當諸多民眾看了那些收費的美食節目還有網紅美食的報導誘惑,花錢消費之後、受氣、踩地雷,才知道上當了!這讓我想起數十年前的一樁食品冤案!1968一位叫John的醫生!他冒充自己是「華裔醫生」,以讀者投書到《新英格蘭醫學雜誌》,他說自己在吃完中國餐廳後渾身不舒服,頭痛、心悸、盜汗,噁心、身體麻痺等不適,出現這些症狀,他指責是中國餐廳大量使用了味精造成的。接著他又在《紐約時報》發表一篇沒有實驗數據的報告,說他自己將味精注射到老鼠及恆河猴之後,發現牠們畸形腦神經壞死。接著又爆料孕婦千萬不能碰味精,味精會給胎兒造成大腦發育不良,也威脅孕婦健康。從此「味精」被污名化、成了過街老鼠,甚至被當毒品看待!那麼味精到底是什麼呢?1908年一位日本教授(池田菊苗)他發現他新婚的太太煮味增湯加了昆布、比自己媽媽的好喝多了,經研究發現這類有鹽的昆布中有「麩胺酸鈉」,可以對任何食物提鮮,他開始生產這從大自然萃取的玩意兒、全球行銷發了財。當然廚師為了增添好吃度,尤其是中餐廚師常常過度的使用,咱們廚藝界就流傳一句行話「廚藝不精,猛放味精」!味精因為成分中有「鈉」,少許民眾的過敏體質的確有口渴的反應,競爭者的美國調味料食品公司、開始猛攻日本及台灣的味精製造廠商,瞬間「味精」就此被污名化了三十多年。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 終於在1995年公佈食用正常消費量的味精對人體無害,而且無任何證據顯示食用味精和任何慢性疾病有關。這遲來的正義卻讓味精污名化了約三十年!當賴清德去祭拜八田與一之後、大家才開始研究那水庫及渠道早在清朝時期就已設置、日本人只是修整之後將嘉南平原增產的農作物徵收去當侵略者戰爭的備糧!更殊不知臺灣95座水庫有87個水庫是民進黨一直醜化的兩蔣父子在位時期所策劃興建的!若要說感謝建設台灣,賴清德是不是拜錯了碼頭?柯文哲被羈押已屆期滿,檢調明顯的違反法源、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押逼供」,但這兩個月鋪天蓋地的利用媒體及特定媒體人,大肆渲染,讓柯文哲的人設黑到了極點。這又讓我們想到《戰國策.秦策二》中的「曾母投杼」,曾參的母親連續聽到「曾參殺人」了,心裡從不可能,一直到信以為真,丟下自己手中的工具,往外逃走,這就是流言可畏的另一證明。此刻的執政黨背棄了制度,破壞了官箴,將人民往戰火邊沿推送,我用「味精」與「曾參」的故事給大家提個醒,千萬不要讓政客把我們當「味精」、當「曾參」給消費了!
郭瑤琪涉貪茶葉罐收2萬美元判囚8年!她保外就醫8年 滿頭白髮聲請再審被駁回確定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貪遭判刑8年入獄服刑,2016年保外就醫至今,她日前又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日前開庭,滿頭白髮的郭瑤琪在律師陪同下出庭,稱沒有收2萬美元的現金,實際上根據銀行的紀錄,時證人帳戶中並未有足夠的美金現金,供述有誤,最高法院認為郭的聲請理由,不足以動搖原有罪確定判決,駁回她的抗告,全案確定。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收賄被判刑8年定讞,聲請再審再被駁回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據郭瑤琪的律師團日前提出再審,認為根據確定判決中的證人供述,當時被認定行賄的證人OBU(Offshore Banking Unit)帳戶不可能提出任何美金現鈔;另外證人宣稱,領錢的帳戶中當時僅有匯款、轉帳到美國的紀錄,並未有提領現金紀錄,不可能以美金2萬元現金行賄,請求重啟再審。不過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這些證據仍無法動搖原本的有罪確定判決改判成無罪或減輕,因此不予採信,不准再審。律師團抗告,但最高法院也駁回律師抗告,全案確定。郭瑤琪被控在交通部長任內,收受有意投標台鐵台北車站商場的南仁湖集團負責人父子李清波、李宗賢塞在茶葉罐內的2萬美金,一二審均判郭瑤琪無罪,但更一審改認定她犯下《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013年3月駁回上訴,將她改判刑8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郭瑤琪入獄服刑,在服刑近2年後,2016年因重病獲准保外就醫至今,此案一直被認定為冤案,案件定讞後,監察院在2017年4月的調查報告,認為應該要提出非常上訴,當時的檢察總長顏大和也為郭提出非常上訴,但被駁回。另外,台灣高等檢察署「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會」在2019年6月時再針對本案提出再審,但最高法院也於2020年8月間駁回,如今郭的律師團抗告,但最高法院依舊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實質廢死論戰2/死刑名存實亡、無期仍可假釋 誰重視被害者法界吵翻
憲法法庭日前做出判決,宣布死刑「有條件合憲」,為死刑執行設下強制辯護、言詞辯論及一致決等多道關卡,遭外界質疑等同實質廢死引發譁然,在法界同樣爭議不休,被害者家屬則盼能讓兇手得到他們應得的懲罰,別使被害人遭二度傷害。根據此判決,在被告行為時、審判時及執行時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狀況者,不得科處、執行死刑,因此為賭持槍殺死好友及其員工的沈岐武、懷疑妻子外遇縱火釀5命的林旺仁及殺害母親、婆婆、丈夫詐領保險金的林于如,3位死囚可以提起非常上訴,有機會逃死,且在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為詐領保險金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驚世媳婦」林于如,因心智缺陷有機會逃死。(圖/報系資料照)外界則質疑精神疾病是否將成為「免死金牌」?被害者家屬更氣憤難平,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在記者會上透過視訊控訴,犯下殺人罪的犯人已違反憲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台南雙警命案家屬也質問「誰來保障被害者生命權?」沈岐武因賭博糾紛槍殺好友及其員工,遭判死刑的他如今可提非常上訴逃死。(圖/報系資料照)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律師陳淑貞表示,不應將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列為「一律不執行」,而應以個案的狀況去檢視;同時應該建立更嚴謹的精神鑑定制度,以專業的科學醫療說服大眾,犯行前的精神狀況也應加入考量。陳淑貞表示,大法官沒有直接將死刑廢除,但「一致決」在實務上及程序上非常難達成,未來不太可能再判處死刑,這也讓受害者家屬認為「沒有還公道」,釋憲結果無論支持或反對死刑雙方都難以接受。陳淑貞也認為被告在監獄中應強制勞動,以補償受害者家屬,負擔監獄成本;同時應將「服刑透明化」,讓受害家屬了解其在監獄中的狀況、是否有悔悟或補償受害家屬的計畫,更應該讓受害家屬對其提出的假釋表達意見或投票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陳淑貞律師呼籲,應讓受害家屬對罪犯假釋有表達意見及投票的權利。(圖/報系資料照)前台北地院法官、執業律師吳孟良則認為,死刑無法回復,若有冤判不可逆轉也無法補救,若允許公權力反向剝奪人民生命,理論上實在說不通。此次釋憲以間接、繞道的方式達到廢死效果,考量到現階段台灣民情,避免「直接廢死」可能造成的社會輿論動盪,對政經環境有好處。吳孟良說,即使沒有實質死刑但仍有無期徒刑,雖然目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沒有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但2005年修法後,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已從需服刑滿15年提高至25年,才有機會申請。他說,對犯人而言,也許他的一生也只剩下一個25年,等到申請假釋也已垂垂老矣,長期的隔離也已近乎一生。死刑存廢雙方各有立場,如今釋憲結果形同實質廢死,孰對孰錯沒有唯一解答,如何使犯下「最嚴重」之罪刑的犯人獲得相應懲罰,同時降低再犯率也避免冤案發生,或許各界需要更多傾聽與溝通,在其中找到平衡。
全球被關最久死囚「蹲苦牢近48年」 案發58年後大逆轉判無罪
日本88歲老翁袴田巖在獄中被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袴田巖58年前被控是靜岡縣一起滅門血案的犯人,被判死刑,但證物上的血跡後來被發現與袴田DNA不一致,法院2014年3月將他釋放,並於去年開始再審此案。靜岡法院26日稱,警方當時提出的證物造假,還給袴田一個清白。根據多家日媒報導,靜岡地方法院26日宣布袴田無罪,法院指出,被當作證據的衣物中,一塊布料為搜查機構偽造,無法當作證據,由於袴田因長期坐牢罹患精神疾病,由高齡91歲的姊姊代替出席,開庭後,她聽到法官宣判弟弟無罪,朝法官深深一鞠躬,並在與律師握手時忍不住雙眼泛淚。綜合《NHK》等外媒報導,1966年8月18日,當時30歲的袴田被懷疑殺害4人而遭到逮捕,並於1968年9月被靜岡地方法院宣判死刑。不過整起案件疑點重重,甚至被質疑是一宗冤案,袴田巖因此在獄中被關了47年都未執行死刑。根據報導,曾是職業拳擊手的袴田巖在1961年退役,隨後在靜岡縣清水市一家味噌及大豆加工廠任職,未料在1966年6月30日,工廠老闆橋本藤雄連同其妻子、次女和長男,一家4口被發現在自家被殺害並遭縱火,靜岡縣警察到員工宿舍搜索後,聲稱在袴田的房間找到一件沾有微量血跡的睡衣,並於8月中旬依強盜殺人、縱火以及竊盜罪嫌,將袴田巖逮捕。當時袴田向警方坦承是這起縱火強盜犯的兇手。但他後來翻供,聲稱遭警方刑求逼供才承認犯行,在法庭上主張自己無罪,警方也遲遲未提出有力證據。這起案件在2023年10月開始最終再審,總共進行15次審理。最大的爭議點在於染血的5件衣物。辯方律師指出,袴田在事件發生後約2個月就被逮捕,染血的衣物因長期浸泡在味噌中,引發的化學反應將導致血跡消失,質疑搜查機構是在袴田被逮捕後偽造證據,袴田在案發58年後再審獲判無罪,根據日媒報導,這是日本戰後第5起死囚重審獲判無罪的案例。日本88歲老翁在獄中整整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圖/翻攝自X)
死刑有條件合憲 廢死聯盟怒批「政府心存僥倖」:持續怠惰不作為
針對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宣佈釋憲結果,大法官認定死刑「有條件合憲」,但應限縮適用範圍,且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透過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對此,廢死聯盟表示,若死刑依然存在,政府相關部門總是心存僥倖,持續怠惰不作為。廢死聯盟聲明全文:如果,憲法法庭堅守人權捍衛者的角色,宣示死刑違憲,將能引領台灣社會超越復仇、嚇阻的直覺反應,打破仇恨的循環,並開啟療癒創傷的可能。很遺憾,憲法法庭沒有這樣做。從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可以看出,死刑制度並不如大家想像的那麼嚴謹。廢死聯盟長期以來指出,現行制度有諸多缺失:沒有全程的強制辯護、(2012年之前)第三審沒有言詞辯論、判決沒有一致決,以及精神障礙被告並未排除死刑的適用(行為時、受審時、受刑時)等問題;憲判字第8號判決肯認,以上均違反被告之訴訟防禦權及正當法律程序。37位定讞個案中,大部分並非直接故意或預謀,或並非「情節最嚴重之罪行」。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如果沒有直接故意,即不得判處死刑;即便是直接故意,仍然要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公政公約第36號一般性意見書關於「情節最嚴重之罪行」的規定。這是憲判字第8號判決對於死刑判決在實體條件上的限縮,但是現存37位死刑定讞個案均涉以上問題,法務部不應該執行死刑,檢察總長應就不符合憲法判決意旨之部分,協助37位死刑定讞個案提出救濟。台灣到底何時會廢除死刑?未來將是一條更艱難的道路。但我們要強調,死刑依然違反台灣已經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因此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不應該成為政府落實公約的絆腳石。只要死刑存在,政府相關部門總是心存僥倖,以「台灣還沒有條件廢死」的假命題為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試圖用死刑來回應被害人的傷痛、用死刑來回應社會對治安的要求,卻不願花費心力去研議落實真正能保護社會、讓人民安心的政策,以至於很多的改革步伐無法前進。我們呼籲政府與民間還是應該持續的進行社會對話。10月5-6日,廢死聯盟將舉行「讓黑暗的盡頭有光—廢除死刑的下一步」國際研討會,就是我們的第一步。在籌備的過程中我們並不知道釋憲的結果會是如何,但我們知道台灣不能停下腳步,有許多現存的困難和未來的新議題需要探討、有新的挑戰需要克服,死刑制度在民主國家不會是一成不變的面貌,尤其是歷經威權統治與民主化歷程的台灣,這不該是我們理所當然的選擇。對於獄政制度、更生復歸、社會安全、人權保障的想像與落實,不應被「死刑」綁架。回顧台灣的廢除死刑運動,死刑冤案中有蘇建和案三人、徐自強、鄭性澤及謝志宏成功平反而步出死牢,但也有江國慶、盧正、杜氏兄弟來不及搶救。目前37個定讞的死囚中,至少有王信福及邱和順的冤案尚待平反,律師及民間團體會持續努力,我們期待司法體系能夠勇敢回應,不要再製造更多死刑的被害者。最後,我們還是要感謝一路以來,協助這個釋憲案的律師、國內外的NGO以及學者專家們。接下來我們仍會持續協助37位死刑定讞個案。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立20年以來,我們深刻了解,無論反對死刑或支持死刑,同樣都期望台灣是一個安全美好的社會,不同的只是:有人認為死刑可以促成這個期望,有人則知道不是這樣。未來我們還是會繼續的努力,希望有一天死刑不再存在於台灣這片土地上。
37死囚聲請死刑釋憲結果出爐 大法官判決「有條件合憲」:需限縮適用範圍
日前,台灣37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聯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部分死囚還強調自己曾遭到刑求、審判程序有瑕疵。憲法法庭今年4月23日為此展開激辯,結果在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是「有條件合憲」,意即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此次聲請釋憲主要為高齡72歲的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提出,其餘36名死囚也陸續聲請,由憲法法庭併案審理。4月23日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律師團、法務部、民間團體、專家學者、被害人家屬等都有激烈的辯論。王信福透過律師在法庭上公開親筆信,信中以「不存在了嗎?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已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為題,表示自己自幼失學,表達能力不足,尚有案內諸疑問無法一一表述,「只是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予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求得一線生機再有努力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此外,37名聲請對死刑釋憲的死囚中,被認為是冤案的邱和順,曾被控參與強盜集團,1987年11月將苗栗縣女保險員柯洪玉蘭殺害分屍,同年12月又綁架新竹學童陸正並撕票,邱男2011年遭法院判決死刑定讞。邱和順主張,自己當年遭警察灌辣椒水、毆打及辱罵脅迫等方式刑求取供,身心遭受劇烈痛苦,刑求的警察已被判決有罪定讞,也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失職,但法院卻以「鋸箭法」引用以酷刑取得的供詞,判他死刑,違反國際《禁止酷刑公約》、我國《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有重大程序瑕疵。邱還主張,法院審理期間,竟因「物證遺失」沒給他與同案被告對質詰問機會,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及《兩公約》「被告有受公平審判權利」規定。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則反對廢死,強調死刑並非必然違反「生命權保障」,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刑罰,並非必然侵犯人性尊嚴或構成酷刑,應視死刑的目的、方法及程序而定;而殺人罪符合《兩公約》所稱可以執行死刑的「最重大犯行」,且「禁止死刑」並非國際法界共識,因此從《憲法》解釋的範疇而言,應維持死刑合憲的見解。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委任律師陳淑貞則表示,經過調查,高達96%以上的被害人家屬反對廢死,國家既然有死刑存在,就應該執行,否則如何保障被害人權利?而且死囚在監長年持續等待執行,也是一種折磨。廢死聯盟則認為,支持死刑的關係人和專家會認為「死刑改進就好」,然而死刑其實已經有了很久的「實踐機會」,造成很多生命的逍逝,「這樣的刑罰應該被廢止,殺人機器不應該被修補,應該被銷毀。」此外,人性尊嚴的絕對保障已經是確立的憲法原則,而生命權與人性尊嚴不可能切開來看,「所以死刑必然違憲」。有學者專家則提出「緩死」的概念,認為包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出的「終身監禁」代替死刑等方案,根本是在轉移焦點。提出「緩死」,意即要考量死囚在監的表現,給予緩死機會。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三點宣判,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憲法法庭指出,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檢察總長邢泰釗可以依個案狀況,為死囚提非常上訴翻案。另,憲法法庭指出,有關機關依本判決主文第8項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就欠缺受刑能力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亦不得執行死刑。
河北男孩「危險騎行」意外遭輾!交通意外卻變刑事案件 司機家屬不解發聲
今年8月,中國河北省保定市發生一起不幸車禍。11歲男孩「球球」與父親一起跟隨自行車隊,再未開放的公路路段以高速騎行。球球的自行車遭同隊車友碰撞不慎摔倒,意外摔入對向車道,被對向車道上閃避不及的小客車輾過,最終不治。然而近日,小客車司機姜永亮卻被河北省容城縣公安局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逮捕,讓家屬非常不解「明明是交通意外事故,司機根本來不及反應,為什麼最後變成了刑事案件?」綜合陸媒報導,河北保定今年8月11日早上約6點左右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1歲男孩球球與父親及一群騎友在公路上騎行,一行人以相當快的速度在公路上行駛,碼表顯示時速一度超過了每小時37公里。然而在一次變道時,球球不慎遭同行的騎友碰撞失去平衡,半邊身體落入對象的車道上。不幸對面車道正好有一輛小客車駛過,駕駛姜永亮雖然急打方向盤,但最終仍閃避不及,輾過球球。之後球球在送往醫院的路上不幸去世。事故發生後,車隊人員當場痛毆駕駛,還逼迫他當場下跪。(圖/翻攝微博)這起事件在中國網路上引起許多爭議,首先根據中國法律,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因此球球的父親帶著球球參加車隊公路騎行,屬於違法行為,監護人明顯失職。事實上此前在球球父親發布在網路上的影片中,就有網友指出這一點,卻遭到球球父親反嗆:「這種事還輪不到你管老弟」、「跟你有關係嗎?」還有網友曾在該父親的騎行影片下提醒,群騎應「不緊跟、不並行」,指出球球跟車太近易造成追尾,卻遭球球父親回覆網友在「蹭風」,但該影音平台帳號的發布內容如今皆已不可見。此外,有網友根據網路上流傳的事發影片指出,事發路段的公路右側畫有虛線,應為規畫好的「非機動車道」,然而自行車隊並未在非機動車道,反而有大批騎士騎上機動車道。正因為球球跟隨前方車友騎行時處於機動車道的邊緣,遭到碰撞後才會直接摔入對向車道。根據記者調查,該事發路段實際上處於「未交工驗收」路段,亦即道路已經修好了,但仍未正式通車,在官方文件上也處於「建造階段」。也正是因為如此,當地交通警察部門拒絕開立責任事故認定書,稱「事發道路未開通,屬於刑警管」,連帶讓汽車保險無法理賠。然而,記者實際走訪該路段發現,該路段並無相關標示,且留有施工人員通行的路口,因此許多當地民眾因為貪圖便捷,都會自行開上該路段通勤,道路上時常有小客車往來,久而久之根本沒有人知道那是未開放路段。事實上,涉入此事的司機姜永亮當時就是行經該路段去上班。近日,一名自稱姜永亮妻子的女士孫到在網路上發聲,表示丈夫已經被容城縣公安局逮捕,並且羈押在雄安新區容城縣看守所。孫到指出,自己患有白血病,家裡還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以及70來歲的父母,母親有一隻眼喪失視力。丈夫每天加班打工,就是為了省吃儉用照顧家人、替她治病。然而事發後,家屬們東借西湊了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90萬元)要賠償,卻遭對方拒絕。然而在8月11日事發當天,姜永亮就被公安局刑拘,更在8月25日被正式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最」逮捕。家庭不僅失去經濟支柱,也讓她十分不解,「明明是交通意外事故,司機根本來不及反應,為什麼最後變成了刑事案件?」孫到出示姜永亮遭公安局逮捕的通知書。(圖/翻攝微博)孫到指出,意外發生時,是小孩踩單車摔倒在姜永亮正常行駛的車道,他當時已立即扭方向盤躲避,但還是發生了事故。且丈夫姜永亮當時趕緊撥打急救電話和報警,還聯絡保險公司先抓緊救孩子,然而其他村民和知情者告訴她,現場小孩父親不僅毆打了姜永亮,還強行逼迫他下跪。孫到指出,丈夫每次開車都特別小心,駕駛證基本沒有扣過分。事實上根據姜永亮駕駛的小客車行車紀錄器顯示,他當時僅以時速52公里行駛。孫到質疑:「孩子沒有滿12歲,為什麼會在道路上騎行?碰倒孩子的騎行者這時候又去了哪裡?騎行組織者又是誰組織的?」她指出,身亡男童是被其他單車碰倒之後才衝向了她丈夫正常行駛的道路。為什麼好像男童的死亡所有責任都是姜永亮造成的一樣?這起事件目前在中國網路上引起熱烈討論,不少知名網紅都聲援姜永亮「整起事件中就屬司機最無辜」,並提問:「監護人多次帶領兒童從事違法活動,監護人承擔什麼責任?監護人帶領兒童從事危險活動致死,監護人承擔什麼責任?自行車隊騎行速度過快,內部發生碰撞導致人員傷亡,車隊人員承擔什麼責任?組織車隊在未開通路段騎行,車隊召集人承擔什麼責任?在現場毆打司機並強迫其下跪的車隊人員,又承擔什麼責任?未開放路段沒有封閉,沒有明顯標示,路段完工3年未驗收、無人管理,市政交通單位又承擔什麼責任?」多名網紅痛批公安單位無視以上問題,只追究司機責任:「法律根本是擺設!」、「司法機關這麼幹,就是明目張膽的製造冤案!」還有網友尖銳指出:「他們現在就是要把所有過錯強加到司機一個人頭上!這起事件認真追究起來,可能會涉及道路產權方、施工方、管理方、路政、騎行車隊、監護人,『工作量巨大』。但是讓司機一個人扛起來,就不會有以上問題了!」
有冤情?彰化驚見恐怖血河 環保局全力追查中
滿江紅!彰化縣永靖鄉以精緻園藝與花卉苗木栽培聞名,有苗木之鄉之稱,昨天民眾發現該鄉獨鰲路的溝渠被染成紅色,嚇得PO緝凶,並問「是有天大的冤案要伸冤,還是單純是汙染?」永靖鄉長魏碩衛獲悉已通報彰化縣環保局,全案追查中。民眾在臉書社團「我是永靖人(枝仔冰)」貼出數張灌溉溝渠被染紅的照片,質疑這樣滿溝紅的現象,會是村裡要出賢人的徵兆?還是有天大的冤案要伸冤?還是單純有人偷排工業廢水。網友留言表示,永靖鄉是國內花卉苗木的重要生產地,造成灌溉溝渠一片通紅,應該是花農使用的染色劑所造成,雖是無毒,但這樣汙染灌溉溝渠實在不太好,且同樣的狀況已經發生過好幾次。永靖鄉長魏碩衛在社群平台發現民眾提供的訊息後,已指示公所同仁前往現場採樣,但因近日午後都有大雨,到場時溝渠的紅色汙染物已被稀釋,也無法追查到源頭,雖然如此,但也已向環保局報案,立案追查中,也提醒民眾若發現汙染,第一時就通報、採樣。該處灌溉溝渠位於獨鰲路附近,屬於農業區,該區並無染整工廠。當地居民說,該區與鄰近的田尾鄉是花卉生產區,之前田尾鄉的灌溉溝渠也發生遭染色的事件,經訪查是花卉染色劑所致,這次應該也是八九不離十。
黃鐙輝「兇臉」遭誤會殺人 莊凱勛感同身受:我是愛哭鬼
台語律政劇《無罪推定》昨(11日)正式首播,瞬間收視最高飆升至1.23,收視最高點為蔡黃汝飾演的菜鳥律師誤打誤撞接下一起冤案,拜訪對方母親呂雪鳳時,為這起案件找到了一線生機,成功將觀眾帶入了冤案的複雜世界,顯示觀眾對營救行動的強烈期待,透過蔡黃汝的視角逐步揭開真相。蔡黃汝笑稱自己的「正義指數」大概是70%,曾在大馬路上遇到車禍,和一位機車騎士一同停下來指揮交通,幫助救援,鍾承翰則表示自己「很有正義感」,給自己的正義指數打90%,有一次他遇到男生打女生的情況,當時便毫不猶豫地上前制止,因此還與對方發生了肢體衝突。蔡黃汝自認正義指數有70%。(圖/華視、公視台語台提供)莊凱勛分享他在軍中放假時,看到情侶爭吵,男子拿著相框準備砸向對方,當時他立刻上前阻止,結果卻被女子怒斥:「關你屁事。」因為自己常會對看不過去的事情發聲,但有時候正義感與多管閒事之間的界限並不容易分清,讓他無奈道:「現實生活比想像中複雜,現在會更謹慎。」被問及有無特別感動或難以忘懷的場景,飾演楊明德的黃鐙輝指出,在戲中對於社會正義的失望、對冤獄的驚慌與無助讓觀眾動容。雖然被冤枉關押了十六年,卻仍然有一群人不斷聲援支持他,尤其是母親的無私奉獻,甚至賣掉房子家產,只為替他上訴到底,讓黃鐙輝動情地表示:「真的會永生難忘。」呂雪鳳在劇中為兒子黃鐙輝到處奔波。(圖/華視、公視台語台提供)劇裡嫌犯楊明德因為外貌被貼上疑犯標籤,對此莊凱勛也談到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標籤問題,「戲裡面的楊明德因為臉長得兇被質疑『成績不好就一定會殺人』,這讓我想到自己生活中常常被先入為主地認為是硬漢或難相處的人,但事實上,我其實是一個善感的愛哭鬼。」同劇的黃鐙輝也無奈地分享:「從小到大就有人說我一定抽菸、喝酒、吃檳榔,樣樣來,然而這些我都不會,第一次抽菸還是在28歲拍第一部電影,為了角色需求才學會的。」◎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陸10歲女童遭性侵!民警2度隱瞞「鑑定不符」做偽證 男子無辜入獄244天
2015年10月,中國甘肅省蘭州一名10歲女童在學校附近遭陌生人性侵。事後指認犯人是常在其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40歲張姓男子,當地派出所因此將張姓男子拘捕。張男被抓後,蘭州警方在偵查過程中曾2度透過DNA鑑定證明張男與案件無關,然而辦案派出所民警卻引誘張男為減刑認罪,並2度刻意隱匿證據,導致張男含冤入獄244天,直到真正犯人落網才洗清冤情。而辦理此案的2名派出所警察則前後賠償張男18.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並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與6個月,緩刑1年。綜合陸媒近日報導,2015年10月25日,蘭州10歲女童在就讀小學附近遭陌生男子拉入附近一處玫瑰田中性侵。女童回家後向家人哭訴,家長帶著女童四處尋找犯人,直到4、5天後,女童在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四川張姓男子,指認他就是犯人,女童家人於是在10月31日向蘭州新區西岔派出所報警。西岔派出所值班李姓民警接獲報案,立刻向當班馬姓副所長匯報,並前往女童家雜貨舖,當場以「涉嫌強姦罪」將正在打麻將的40歲男子張開勝逮捕,事後檢方也以「涉嫌強姦罪」對張男提起告訴。40多歲的張開勝是四川省重慶市人,父母早亡,單身未婚,與大哥張開奎相依為命。張開勝案發前正好在受害女童家的村子替人蓋房子,無事時會在女童家的雜貨舖打麻將。張開勝被帶回派出所後,拒絕承認犯案,並稱不明白女童為何會指認他是強姦犯。他陳述自己與女童素不相識,與女童一家也無矛盾,只是偶爾在女童家開的雜貨舖與人打打麻將。派出所馬姓副所長則稱,由於張男是被女童指認,且不認為10歲女童具備說謊的條件與能力,因此了解到張男還是單身未婚,且手機中找到大量黃色影片視訊與圖片,其中包含未成年女童的黃色圖片,辦案人員並分析張男可能存在心理變態。張開勝表示,自己被帶到派出所後,起先否認強姦女童,之後便遭到派出所民警的毆打與威脅,還引誘他認罪,告訴他承認強姦事實並罰款1萬元人民幣就放他走。張開勝招架不住,最後在逼迫下於2015年11月1日承認了強姦女童的犯罪行為。張男認罪當日,當地公安局立刻對他進行立案調查,並採取強制刑事拘留,羈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11月3日,派出所馬姓所長安排涉案李姓民警將女童遭受性侵時的衣物與張男血樣送交市警局鑑定中心鑑定,並在大約一周後得到衣物上精斑與張男血樣DNA不符合的結果。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與張男血樣不符的情況下,依然提供書面證明給檢察機關稱:「現場已被破壞,無法採集任何有價值證據,經與報案人了解○○(女童姓名)在被侵犯後已清洗身體時間過長,無法採集有效證據。」隨後,當地公安局再次將此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2016年1月25日,皋蘭縣檢察院第二次將案件退回辦案單位補充偵查,並要求其再次提供被害女童當時所穿衣服並作DNA鑑定。為此,西岔派出所重新向蘭州市公安局鑑定中心提供了女童、張男的衣物及血樣進行DNA鑑定,再次得到兩者鑑定不一致的結果。2016年2月20日,西岔派出所根據此鑑定報告作了一份《補充偵查報告》遞交給皋蘭縣檢察院。拍出所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又不符的情況下,依然在補充偵查報告中稱「關於補充偵查提綱中提及的提取被害人當時所穿衣服作DNA鑑定,我辦案單位提取後交蘭州市公安局鑑定,未發現有精斑等物品殘留,無法做DNA鑑定」,並將此案重新移送起訴。皋蘭縣檢察院依此報告,對張開勝強姦案提起公訴。並在2016年5月30日皋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張開勝當庭自願認罪,就此成為強姦犯。張開勝事後表示,他第一次被提審的時候,有否認過犯案,但在幾個月後第二次提審認罪,是因為已經被關了5個多月,「被關怕了」,認為不認罪會判得更重,「為了少判幾年就承認了。」值得注意的是,張開勝被捕後,始終不知道有此DNA鑑定報告一事,自然也就失去了申訴的機會。巧合的是,2016年6月2日,也是張開勝案庭審後的第3天,另一名余姓男子在500公里外的甘肅張掖市作案被當地警方抓獲,之後透過DNA檢測,被證明是張開勝強姦案的「真兇」,而「1案2凶」的異常狀況也引起當地警方注意,之後透過受害女童指認,確定這名余姓男子才是性侵女童的真正犯人。2016年6月30日,蘭州新區公安局建議撤回對張開勝的起訴,皋蘭縣檢察院在同日對張開勝一案作出不起訴決定。事後張開勝在7月1日被釋放,此時距離他被無故關押,已經過了244天2016年8月11日,皋蘭縣檢察院對張開勝依法進行刑事賠償,賠償金59121.2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兩項共計64121.2元。同時對張開勝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而辦錯案的西岔派出所為了平息輿論,時任西岔派出所所長魏永斌找到張開勝及其哥哥協商,並簽署了賠償補償協議,魏永斌和涉案副所長馬某、民警李某分別以個人名義賠償7萬元、3萬元和2萬元,其條件是張開勝不可以上訪和媒體炒作。雖然派出所擺平了張開勝,但皋蘭縣檢察院認為事態嚴重,向蘭州新區公安局要求追究相關辦案人員的法律責任,承辦此案的馬姓派出所長與李姓民警,也在2018年4月20日被判決犯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和拘役6個月,緩刑1年。
「護國神醫」涉詐領健保費 林聖章二審逆轉無罪
被譽為「護國神醫」的高雄幸福診所負責人林聖章,被控2014至2016年,讓未領有醫師執照的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詐領2萬8409元健保費。一審林、陳被依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分別判刑10月、7月,全案上訴二審後,28日均改判無罪。林聖章感謝司法還他清白,他提及,今年4月就已當選巴黎奧運國家隊隊醫,但他遲遲不敢對外說,就是希望能獲得清白,才有資格跟國家隊一起努力。林聖章多次擔任亞運、世大運及奧運中華代表隊隊醫,照料過戴資穎、郭婞淳等名將,郭婞淳臉書中多次提及林聖章,於東京奧運奪金後,更到診所送上感謝,林也被譽為「護國神醫」。林聖章年前遭控指示診所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由陳在電子病歷記載病患姓名、就醫日期、疾病名稱及開立藥物品名等資料,同時虛偽記載病患經由合格醫師看診的結果,再由他指示不知情診所人員依據此電子病歷資料製表,按月以電子申報方式向健保署申報醫療費用,共領得2萬8409元。一審橋頭地院傳喚7名證人調查,有證人指稱回診時都是給女醫師在診間看診,沒有其他醫師在場,也沒有碰到林聖章,合議庭認定已違反醫師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林、陳各判10月與7月徒刑。2人不服判決,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證人作證時距案發已8、9年,且林受正規醫學教育並執業多年,收入頗豐,診所另雇多名醫師,不缺人力,受雇醫師薪酬按診次,而非看診人數計算,沒有移出病患減省薪資成本的「微誘因」,也沒有讓林不顧聲譽、鋌而走險,由護理師為病患看診、治病的動機,28日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2人無罪。可上訴。林聖章獲悉判決結果後情緒激動表示,感謝二審法官和審判長願意花時間調查,10年冤案終於還他清白,也感謝這段時間醫界、法律界及體育界長官都給他力量,包含奧運金牌教練和郭婞淳等人都力挺他。
外交部將俞大㵢公務採購列為密件 游淑慧:支出與傳票不符
駐美代表俞大㵢遭爆亂花公帑,以公務名義買床、地毯、咖啡機等,光是官邸就花費上百萬。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要索資了解俞大㵢的公務採購,外交部卻以密件答覆。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表示,外交部去年12月28日的支出傳票與報導不相符,「難道外交部不該說明澄清並嚴正處理嗎?」游淑慧臉書發文表示,據鏡週刊25日報導,俞大㵢遭爆料濫用公帑,包括花新台幣兩百多萬元購買床、地毯、沙發、咖啡機等,官邸半年內就花費八百萬元,其中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咖啡機11萬乙台、床25萬乙張、藍芽喇叭26萬,如果屬實,這哪是外交官需求,簡直就是郭董等級的吃穿用度。她提及,黃國昌要索資了解俞大㵢的公務採購,外交部卻以密件答覆,我們的駐外人員怎麼花國家錢是機密?有沒有買一台11萬的咖啡機,「是不能說的祕密?」,這些豪奢採購是真是假,外交部本來應該趕快說明釐清,但外交部用密件答覆作法,反而此地無銀三百兩,告訴外界這些事不能讓人家知道。游淑慧說,外交部不該慣性亂扯密件了,去年的決算都有記載,連公開上網的資料都要跟立委說密件,外交部什麼都蓋上密件做法,顯然會製造出徐巧芯被告冤案二。她說,112年外交部的單位主管決算,12月28日支出傳票顯示,駐美國增購雙橡園咖啡機1台、館長職務宿舍電視機1台及館、宿舍藍芽音響各1台所需經1115.93美金,折合台幣3萬6000多,這部分跟週刊報導並不一,是分期給付、部分列入113年支出?還是報導錯誤?「難道外交部不該說明澄清並嚴正處理嗎?」游淑慧說,從支出傳票的時間12/28日看來,顯然俞大使12月12日上任後,不是忙著熟悉業務,而是忙著買咖啡機和音響。她感嘆,駐美代表,這個人事任命,任命者前外交部長吳釗燮要不要說說話?
冤案耽誤11年青春 蘇建和:有生以來第一次參加畢典
年輕時被捲進殺人案,蘇建和曾羈押長達11年、纏訟21年,平反後投身NGO組織工作,並重新進入東吳大學人權碩士班就讀,今年53歲的他,8日參加有生以來第一次的畢業典禮,在東吳大學112學年度畢業典禮上,擔任人權碩士班的領證代表。東吳大學表示,蘇建和於人權碩士學位學程修課期間努力不懈,與教師和同學都相處非常融洽。蘇建和透過校方對外表示,因為自己的青春歲月比較坎坷,53歲才第一次參加畢業典禮,心情難免有些緊張,非常感謝東吳人權碩士學程的師長,希望自己畢業後可以更緊密的結合人權的理論與實務,幫助台灣朝向更加民主人權法治的社會邁進。東吳大學校長詹乾隆說,外部環境的變化劇烈,但未來同時也充滿機會,如何順應環境、創造價值很重要,期許學生昇華知識、持續探索、專業學習,成為全方位人才,但也不忘保持謙虛的態度,共同創造團體價值。東吳大學今年預計有2,487名學士、255位碩士、8位博士完成學業,可容納近900人的大禮堂一位難求。東吳大學校長詹乾隆致詞時,以12字箴言勉勵大家,「彈性應變、多元學習、創造價值」,並表示現今人工智慧、生成式AI,不論在教育現場或職場都造成莫大影響,詹乾隆引用輝達執行長黃仁勳的話勉勵同學,「要試著去追逐獵物,否則你自己就會成為獵物」。
對司法判決缺乏信心 鄭運鵬:不認為台灣有條件廢死
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前立委鄭運鵬表示,對於台灣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強調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倡議廢死聯盟及反對廢死代表於憲法法庭展開長達5小時之言詞辯論。外界對於法務部之立場相當關注,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有關死刑釋憲案,法務部的立場明確,認為死刑的規定是合憲,而過去大法官曾針對此問題進行釋憲,結果亦認為死刑規定合憲,目前的情況並未有大改變。面對「死刑存廢」議題,鄭運鵬表示,首先需先釐清,台灣從來沒有廢除死刑,只有從「法院沒有個案裁量權的唯一死刑,逐步修改成有裁量權的死刑或無期徒刑」,現在的司法實務狀況並不是廢除死刑,而是新一代的法官越來越不判死刑,這是世界性的司法趨勢。「因為國人比較認識的其他進步的民主國家,如日本、美國等都有死刑,所以國人很難接受歐洲來的那一套廢死觀念,不過,大法官們許多都是留學歐洲,我認為這是他們的盲點」,鄭運鵬不認為,台灣在這個階段需要太在意歐洲國家要台灣做什麼。鄭運鵬進一步提出,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加上對於台灣的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鄭表示,過去台灣冤案不少,每一兩年都會消化一件死刑冤案,不少打了一二十年的死刑案件被無罪定讞或翻案成功,國家還要用各位的稅金去做冤獄賠償。(日本美國當然也有,而且類似的戲劇作品很多)另外,鄭運鵬補充對於死刑存廢的建議,他指出,大法官和司法院可以每隔個五年做一次大規模的研討,即使研討是擺明以廢死作為主題也沒有關係,也要去營造可以被信任的審判和獄政制度,每五年去觀察社會條件的改變,如果廢死是個司法院的烏托邦,就請司法院要動手去建築,不要只想動口就好,每個國家討論死刑存廢,其實都是沒幾個人有耐心去搞懂的。
相親當天就車震!消防員被告性侵入獄 法院重審判無罪…怒提國賠結局曝
中國大陸河北省1名36歲前消防員,2018年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另名女子,並在相親當天與女方車震,未料,男子隔天遭「上門索賠」,事件曝光後更丟了工作,甚至一度被判有罪入獄。男子屢經上訴終獲清白後,也向法院申請國賠。據《網易新聞》報導,男子相親當天邀女方和婚介所老闆用餐,飯後開車載女方到河邊並在車上發生關係,事後再送女方回婚介所。怎知,婚介所老闆當晚就以發生關係為由,致電男子索賠人民幣數萬元,隔天再帶人興師問罪。男子雖拒賠錢與認為遭婚介所敲詐,但仍被依強姦罪嫌送辦,並在1、2審遭判3年有期徒刑。男子服刑期間除透過家人申訴,整個審理期間也拒絕認罪換減刑,「我不能認罪,這是我無法接受的」。河北省高院2021年下令二審法院更審;二審唐山中院2023年10月以「罪證不足」為由,逆轉判男子無罪。男子雖重獲自由,但仍因冤案失去工作、蹲苦牢,以及錯失成家立業機會,甚至無法過正常生活,因此提出人民幣95萬多元(約新台幣420萬元)國賠。負責審理國賠的唐山中院,這次認同男子主張但認定金額應為57萬多元(約新台幣256萬元)合適,並派員到男子家正式道歉。男子坦言,因為案底緣故只能打零工維生,等拿到國賠後想找個工作踏實過日子。
新聞點唱機 來賓點播:《太委屈》
前台大國發所所長陳明通,25日出席一本探討,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案的新書發表會,會中陳明通鄭重表示:「本人一向主張林智堅並未抄襲,台大學倫會的判決,是一場世紀大冤案!」2022年7月台大成立審定委員會,調查林智堅的論文,期間數次邀請關係人赴會議說明,陳明通與林智堅一次都不去!8月9日,台大確認該論文抄襲,正式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陳明通在新書發表會又說:做為林智堅的指導教授,未來將繼續努力平反這項冤案!這樣說來,是不是應該還有一本,探討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論文抄襲案的書?鄭文燦2022年一樣被台大撤銷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授一樣是陳明通…來賓點播,📢陶晶瑩演唱,《太委屈》📢太委屈 連分手也是讓我最後得到消息不哭泣 因為我對情對愛 全都不曾虧欠你
陳明通稱論文案政治介入 余正煌:我算遭鞭屍的政治罹難者
前國安前國安局長陳明通25日開記者會,為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案辯護,指控該事件是遭認知作戰介入的「世紀冤案」;指控林智堅抄襲他論文的學生余正煌26日發聲明表示,事件本來已經過去,希望大家都能向前看,但自己對論文爭議已向台大學倫會清楚說明,他並在聲明中提到曾任林智堅助理的新竹市議員楊宜玲,暗示楊就是當年替林代筆論文的人。余正煌26日透過律師曾威凱發出聲明發出標題為《2024讓我們都向前看好嗎?》的聲明,在文中表示,2022年爆發「論文案」至今,他逐步也回到自己的工作領域上,也請「阿通師」(陳明通)不要再把自己困在2022年的陰影當中。「您把自己比喻為政治受難者,那請問…我呢?算是被草草埋到墳墓裡再挖出來再鞭屍的政治罹難者嗎?」余正煌指出,陳明通在2022年7月打電話給他時,當時語氣及內容和昨天記者會完全不一樣,為何拿到另一學姐從他這獲得的論文時序並改為是您所提出的證據後,態度會差那麼多呢?論文案爆發後,曾傳出楊宜玲在擔任林智堅助理時替林撰寫論文,余正煌指出,「某新竹市議員」說不認識他,那他也試著幫忙回憶一下。不知道這位議員任職「某人」助理期間,在2016年1月到3月間為了「學術」進行了數次meeting,您的「老闆」都沒到,而您旁邊坐了一名男生是誰呢?某次meeting結束後,您移駕到國發所一樓學姐的研究室內,向學姐央求該如何是好的時候,此時在現場的另一名男生又是誰呢?余正煌表示,關於論文的爭議,該說的他都早已向台大學倫會做出說明,作為當事者之一的他,願意把相關資料公開讓國人檢視,而陳明通師昨天振振有詞,想必也不會反對。他說,如果可以的話,請台大將調查結果對外公開,讓清者自清,也避免再各說各話而浪費不必要的社會資源。
英國郵政會計系統出包卻汙衊員工偷錢 英首相承諾幫平反還清白
英國郵局自1999年起就採用日本富士通所開發的「Horizo」會計系統,結果由於該系統出錯導致英國郵政的帳目一直有錯誤。結果英國郵政不僅沒有善加調查,反而怪罪數百名員工涉嫌侵吞公款,人數多達7百多人,不少人因此遭罰款、入獄,甚至有人以死明志。而英國首相蘇納克也在10日表示,將會盡快協助受害者平反,還他們一個清白。根據《CNN》報導指出,英國郵局自1999年起就採用日本富士通所開發的「Horizo」,一直使用到2015年左右才進行汰換。但從一開始,其實Horizo就出現嚴重的問題,導致郵局內許多帳戶出現多達數萬元英鎊的損失。而英國郵局也不詳加調查,在2000年至2014年這段期間,起訴了734名員工,其中包含了一些郵局的局長,英國郵局指控他們涉嫌竊取公款、詐欺、作假帳,甚至還逼迫無辜的員工離職、補償損失。不少員工也因此被迫抵押房屋補償,甚至因此導致生活出現問題,也有人因此破產。但雖說如此,仍然有42人因此被判入獄,甚至有2人等不到真相大白,就揹著罪名離開人世,還有一人因為不滿遭受冤屈,選擇自殺。當中有39名遭判刑的人員,多年以來一直透過司法訴訟,希望能獲得平反。最後是在2021年4月23日,在英國法院的協助下,才讓這39人獲得清白。而截至目前為止,才93人陸續獲得平反。而檢調單位也是在調查過程中才知道,其實時任英國郵局CEO文內爾斯(Paula Vennells)早就知道「Horizo」在上線之初就出現缺陷,但是對外卻一直堅稱系統安全無誤,反而將系統問題推到員工身上。這也氣得民眾受害者要求內爾斯所獲得的司令勳章。由於這堪稱是英國最大、歷史最久的冤案,英國政府多年來一直無法提出有效的處理,這也導致許多當年的受害者如今早已不在人世。英國首相蘇納克於10日對外表示,英國政府將會緊急修法為受害者平反,並且提供相對應的賠償,同時也會追究日本富士通的責任。但蘇納克此舉也遭致批評,因為英國法律規定,冤罪者在提出訴訟後,必須是由法院處理,政府無權干涉,蘇納克如今宣布介入,有影響英國司法系統的嫌疑。
司法內戰2/冤獄補償20年賠7.6億 蘇炳坤入獄900天:我的人生廢掉了
「我的人生廢掉了!」「再多的錢,也彌補不了我失去的青春」,首位獲總統特赦、又經再審獲判無罪確定的冤獄苦主蘇炳坤,曾遭重判15年徒刑、被司法關押近900天,一度成為「搶劫而故意殺人未遂」重刑犯,好不容易洗刷清白卻已垂垂老矣,從當初36歲事業有成的家具店老闆,變成72歲打工的老人家,雖然政府給他445萬5000元補償金,可是被冤案纏身32年的他,美好的人生早已遠離。政府1959年制定《冤獄賠償法》,希望人民遭司法誤判、自由被拘束時,能獲得適當賠償平復冤屈。法條規定,原則上冤獄每天賠償3000到5000元。2010年初,大法官第670號釋憲案出爐,宣告《冤獄賠償法》違憲,認為當事人就算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也應補償。司法院和立法院根據釋憲意旨,2011年聯手修法通過《刑事補償法》,2023年12月5日再進一步修法,規定不論當事人責任輕重,冤獄每日最少補償3000元,而且連外國人也能請求。空軍上兵江國慶遭刑求逼供槍決冤死,江母王彩蓮(右)手捧兒子遺照頻頻拭淚。(圖/報系資料照)可是修法就能真正平復冤獄被害人及家屬的苦痛嗎?1986年3月間,新竹市金瑞珍銀樓發生搶案,銀樓老闆遭砍傷並遭搶走金飾。疑犯郭中雄被捕後,在警方刑求下誣指前僱主、傢俱店老闆蘇炳坤是共犯。蘇歷經警方刑求仍不屈喊冤,經時任檢察官林恩山起訴後,一審判決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改依「搶劫而故意殺人未遂罪」判刑15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司法認定蘇是搶劫重刑犯。諷刺的是,新竹檢警幾乎都知道蘇炳坤是冤枉的,檢方特別指示警方不要逮捕執行,10年後,蘇炳坤才因到長庚醫院看病,遭桃園警方逮捕入獄,2000年底獲前總統陳水扁特赦,但蘇堅持司法應還他清白,歷經4次非常上訴、4次聲請再審都遭駁回,終於在2018年8月8日獲高院再審庭判決無罪,宣判時審判長周盈文對蘇表示:「你的委屈苦難會換來進一步的司法改革,我們會從你案件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落實人權保障。」更悲慘的冤獄,則是發生在1996年9月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社的謝姓女童,在營區廁所內遭姦殺,事後上兵江國慶遭刑求逼供,最終槍決冤死,全案沉冤15年才得以平反,江家也獲賠史上最高的1億318萬餘元賠償金,但至今仍查無真兇,江國慶也沒有機會活著喊冤,江國慶的父親2010年因病離世,來不及看兒子洗刷冤屈。白髮蒼蒼、年逾古稀的江國慶母親領取了1億多元補償,又有甚麼用。司法院和監察院統計,近20年來冤獄賠償件數1976件,金額高達7.6億元,其中2002年至2010年間,全國冤獄案件1073件,賠償金額4億959萬餘元,2012年至2020年8月底止,刑事補償事件案件數903件,補償金額3億5292萬餘元。
美史上最久冤獄! 男遭誤判謀殺「坐牢48年」無罪釋放
美國奧克拉荷馬州(State ofOklahoma)一名現年71歲的男子因為48年前的一場謀殺罪誤判,讓他大半輩子都在獄中度過。最近,法官終於還給他一份清白,該案也成為美國史上被無罪釋放但監禁最久的囚犯,他將獲得州政府共17.5萬美元(約新台幣547萬)的賠償;不過他目前卻正受肝癌所苦,基金會也為他募款,支持他的生活費及化療費用。根據外媒報導,居住在美國奧克拉荷馬州的男子格林(Glynn Simmons)於1974年時捲入了一起謀殺案,遭判入獄48年1個月又18天。不過根據國家無罪登記數據顯示,這促使他成為被無罪釋放,但服刑時間長的囚犯,隔年與同案被告唐(Don Roberts)定案入獄時格林才年僅22歲。由於美國最高法院對死刑的裁決,刑罰後來被減為無期徒刑,但是格林喊冤,案發當下他人在家鄉路易斯安那州(State of Louisiana)。據悉,唐已在2008年被釋放,不過格林仍持續被羈押。今年7月,地方檢察官維基(Vicki Behenna)透露,當時檢察官隱瞞了該案辯方的證據,其中就包括一份警方報告,其中有目擊者似乎已經指認其他嫌疑人,因此法官艾米(Amy Palumbo)就下令對格林重新審判,最終因為證據不足證明格林與該謀殺案有關,因此撤銷對他的判決,也結束了他在獄中48年的生活。格林這場冤案中將獲得高達17.5萬美金的賠償,而格林的辯護律師喬(Joe Norwood)表示,這筆錢或許要在數年之後才能領到。雖然格林已重獲自由,但是他仍須靠GoFoundMe基金會為他募款的數千美元過生活,及作為對抗肝癌的化療費用,同時可能會對奧克拉荷馬州和參與逮捕、定罪的相關單位提起聯邦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