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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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氣爆「澳門現役特警」慘被砸 陸委會:依法准許來台
台中新光三越於13日中午發生嚴重氣爆,導致來自澳門的一家七口2死5傷,其中一名死者為退休警員,另有一名24歲倖存者為現役特警隊員。此消息曝光後,引發社會討論,關於澳門特警如何入境台灣的質疑聲浪四起。對此,大陸委員會(陸委會)於15日作出回應。名嘴吳靜怡在社交平台Threads上發文質疑:「咦~現役特警?!除非專案,怎麼能逃過海關進來台灣?」此言一出,立即掀起網友熱議,許多人表示:「海關是否應該說明入境程序?」、「台灣有辦法查核港澳人士的軍警身份嗎?」根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9條規定,現任職於中國大陸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以及受聘於香港、澳門投資機構或新聞媒體的港澳居民,可能不被允許入境,若已入境則可撤銷或廢止許可。陸委會15日透過書面回應表示,港澳居民申請來台時,主管機關(內政部)均依據現行法規與程序進行個案審查,符合規定者才會獲准來台。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於15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旅遊危機協助小組已聯同澳門紅十字會人員,在台中市協助氣爆案傷亡者家屬。三名住院傷者中,兩人已完成手術,情況穩定,另一人則仍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此外,澳門相關保險公司已派員到台協助家屬處理理賠事宜,旅遊危機協助小組亦陪同家屬與當地殯葬及法律業者會面,透過紅十字組織依家屬意願安排遺體後續處理與理賠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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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爸再傳命危 柯文哲凌晨急赴新竹台大醫院探視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目前遭羈押禁見。不過其高齡92歲的父親柯承發近期病情惡化,15日晚間再度傳出命危。柯家人於當晚7時許向台北看守所遞交病危通知書,最終柯文哲獲准離開看守所,於16日凌晨趕往新竹台大醫院探視父親。據了解,柯文哲於16日凌晨0時59分離開台北看守所,約於凌晨2時抵達新竹台大醫院,探望仍處於昏迷狀態的父親。由於相關程序並不會事先通知家屬或申請人,何時會准許讓柯文哲戒護探視,再加上當時時間太晚,外界原以為柯文哲可能需至早上才能獲准探視。然而當晚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立法院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現身土城看守所,引發外界關注。消息曝光後,大批支持者湧至台北看守所外,等待柯文哲返回,並為他加油打氣。事實上,這並非柯文哲首次申請戒護探視,早在2024年10月中旬及2025年1月22日,他曾獲准離開看守所前往新竹探望父親。1月22日當晚他抵達新竹台大醫院時,雖有媒體試圖詢問相關情況,但因處於禁見狀態,並未對外發言。目前柯承發仍在新竹台大醫院接受治療,病情備受關注。而柯文哲的案件則預計於3月20日進行首次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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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稱大罷免應適用新法 蔡易餘糾正:應是從新從優原則
《選罷法》覆議案昨日在立法院遭到否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說,既然新法已經公布了,在第二階段要正式開始進行連署的時候,應該就要附上身分證,這才符合法理上的「程序重新」原則。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今(12日)指出,翁的說不僅違反《選罷法》,也錯誤引用法理原則,正確的原則應是「從新從優原則」,因此,照翁所強調的原則,未來罷免民進黨人應適用新法、罷國民黨用舊法。蔡易餘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31條明訂,「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發布選舉公告之選舉,或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則規定,「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蔡易餘說,翁曉玲在立法院瞎扯淡,帶「程序從新」的錯誤風向,不僅被中選會以《選罷法》131條打臉,縱使以「翁上人」的邏輯,法律適用原則也不是「程序從新」這麼鐵板,而是更保障人民的「從新從優原則」,相關規定在《中央法規標準法》「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適用舊法規。」明定以有利當事人前提來決定適用新法或舊法。蔡易餘表示,新修的《選罷法》連署加身分證影本才是國民黨夢寐以求的版本,那當然新法有利於國民黨。所以,未來國民黨要罷免綠營民代就適用新法,罷免國民黨就適用舊法,各符需求,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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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分屍魔遭羈押…仍能看新聞「知曉辦案進度」 檢方回應了
高雄73歲男子張介宗殺害3名婦人後肢解並棄屍,但至今仍否認犯案,目前遭到羈押禁見。檢方曾向法官提出禁止訂報和看新聞請求,不過沒有准許,因此他在看守所仍能照樣接收外界訊息,但檢警證實張介宗犯案程度已達罪大惡極,會再向法官聲請禁止訂報及閱報及電視。張介宗自去年11月底至今年2月,涉嫌殺害3名婦人,包括71歲趙林姓婦人、74歲張姓婦人和75歲黃姓大嫂,但他落網後極度不配合,不但不認罪,還嗆聲親自問訊的警察局長林炎田「槍斃我啊」,對案情都不透露,遭羈押禁見。而昨(10日)張介宗被檢警借提帶回命案現場,配合勘驗和二度搜索「模擬犯案」,看警方找尋蛛絲馬跡,但全程刻意不和他有互動,要讓他陷入被孤立的情況,不讓他知道專案小組到底查到什麼,掌握到哪裡。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張介宗目前雖然遭羈押禁見,但在看守所內仍可以申請購買電視和訂閱報紙,他所涉案的新聞也不會遭檢報。檢方在2月6日聲押時,曾向法官提出禁止張介宗訂報及閱讀涉己新聞請求,因當時檢方提出的證據是張介宗殺害林姓婦人,尚無他殺害張婦及親嫂黃婦的證據,法官認為涉及被告知的權利,沒有准許檢方的請求。不過目前檢警證實張介宗涉及殺害3名婦人,犯案嚴重程度已達罪大惡極,檢方將補證,向法官聲請禁止張嫌訂報及閱報及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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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現任國會議員性侵台灣女遊客 法院發逮捕令遇開議期間「無法拘捕」
泰國清邁地方法院4日宣布,已向一名在今年1月間涉嫌性侵台灣女遊客的現任國會議員發出逮捕令,然而議員在國會開議期間享有豁免權,當局「無法直接拘捕」他。目前法院拘票已送達泰國國會祕書處。警方為了偵辦此案,週五(7)發函請求國會准許傳喚這名議員,盼國會儘速同意,以免影響社會觀感與國際關係。泰國媒體則指出,這名現年35歲的國會議員前年就曾因性騷擾多名女性助理,遭原屬政黨開除黨籍。綜合泰國多家媒體報導,隸屬泰國小黨「泰進步黨」(Thai Progress)的35歲眾議院議員猜言帕宛(Chaiyamparwaan Manpianjit)涉嫌在2025年1月9日凌晨,於泰國清邁府孟縣一間旅館性侵了一名台灣女遊客。據泰國警方說法,一名台灣女子上月報案稱,自己在1月9日凌晨2時左右,在泰國北部清邁府孟縣一家酒吧遇見猜言帕宛,猜言帕宛送她返回旅館後對她實施了性侵。清邁警方指出,經調查蒐證掌握證據,包括目擊者證言、驗傷報告、監視器畫面等,可證明這名台灣女遊客的指控屬實,因此向清邁地方法院申請逮捕令。清邁警察局指出,目前已按正規程序傳喚猜言帕宛,但由於猜言帕宛是現任眾議院國會議員,在眾議院開議期間享有豁免權,無法直接進行拘捕,因此警方必須徵得參院或眾院議長同意,方可傳喚或逮捕議員。警方在發給國會的公函表明,拖延偵辦「將影響民眾對於國家司法系統的信心,也會影響泰國的國際關係」。眾議院秘書長亞帕(Arpath Sukhanunth)向泰媒宣稱,目前尚未收到相關公文,一旦收到公文就會依照法律程序行事,向議長萬穆罕默德(Wan Muhamad Matha)請求允許,在下次會議提出緊急動議,請求批准警方逮捕或傳喚猜言帕宛。但泰媒也指出,從國會接獲公文到警方獲得逮捕許可,仍至少需要約1周時間。泰媒還指出,猜言帕宛原本是隸屬於目前已遭解散的前進黨(Move Forward)籍國會議員,但因為在2023年11月遭多名女性助理指控涉嫌性騷擾,遭前進黨開除黨籍。此後,猜言帕宛隨即加入「泰進步黨」,成為該黨唯一的國會議員,以此保住自己的議員身分。性侵消息傳出後,猜言帕宛未回應此事,助理宣稱他「目前人在國外」。泰進步黨現任黨魁瓦查拉蓬(Watcharaphol Butsomkorn)則回應稱,猜言帕宛被控性侵屬於「個人問題」,黨內會給他機會自我辯護。泰國最大在野黨人民黨(People's Party)議員帕薩琳(Patsarin Ramwong)則公開譴責猜言帕宛的行為,並且表示「議會不該成為性犯罪慣犯的避風港」。她強調,性侵是重罪應該受懲罰,她呼籲泰進步黨承擔責任並針對此議題明確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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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前任「刺死現任男友」!單親媽竟幫棄屍大排水溝 2人均遭羈押禁見
彰化縣大村鄉大年初六(3日)驚傳駭人情殺案,一名越南籍38歲朱姓女子與前夫生下2子後,又與41歲賴姓男子誕下1女並分手,後來和李姓男子交往,並帶著3孩與他同居,而仍對前女友念念不忘的賴男,不僅隔三差五找上門騷擾朱女,甚至施暴毆打對方,案發當天賴男又再度登門,隨即與李男爆發口角衝突,怎料賴男一時氣緒失控下竟持刀攻擊,導致李男慘死,朱女見狀不但沒報警,還協助賴男棄屍。東窗事發後,賴男、朱女也火速落網,後續2人均遭彰化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回顧該案,事發於大年初六(3日)凌晨,賴男因多次想與朱姓前女友復合,引起朱女的現任李姓男友不滿,於是2人相約在大村鄉的住處談判,怎料過程中賴男疑似與朱女產生衝突,李男為了保護女友,當場慘遭賴男持刀刺死。令人費解的是,朱女目睹男友遭殺害,非但沒立即向警方報案,反而協助賴男棄屍,2人先是將李男的屍體用黑色塑膠袋打包,接著載運至住處附近已經乾涸的大排水溝棄屍。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並循線逮捕涉案的賴男及朱女,而朱女到案後眼部還可見大片瘀青,不過2人落網後卻互相推託,指控對方殺人,訊後均被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經檢方複訊後,昨(5日)依殺人、遺棄屍體及湮滅刑事證據等罪嫌,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賴男、朱女,深夜獲得法院裁定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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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好賭欠一屁股債!年幼子女遭黑道毆打「險被擄走」 長大反擊了
男子阿強(化名)被3名子女指控,自從民國69年婚後,就成日在外遊手好閒、不事生產,還沉迷賭博,即便賭到家徒四壁,仍然到處舉債,甚至不惜與親友鬧翻,還搶走孩子們的紅包錢拿去賭博,害的一家人經常被債主恐嚇、毆打,一度險些被擄走,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案經審理,法院判准3人請求。根據判決書,3名子女主張,阿強為聲請人甲、乙、丙之父,於民國69年與母親結婚後,成日在外遊手好閒、不事生產,更沉迷於賭博,即便已經賭到家徒四壁,相對人仍四處舉債,甚至不惜與親友鬧翻關係、返家搶走聲請人手中的紅包錢,也依舊堅持流連於各賭場間。在甲、丙自小之記憶中,阿強為了躲債四處躲藏,家門口總是有許多上門討債的黑社會,對母子恐嚇、毆打,甚至試圖擄走年幼聲請人等暴力行為,讓一家人惶惶終日,不得安寧。相對人因終日在外借錢揮霍,已然無法期待其對家庭有任何貢獻,更遑論扶養子女,故由母親一人扛起聲請人從小到大之生活費、學費,更面對著生父不時回家討錢、黑社會和債權人無止盡地討債及砸店。另相對人更於80年間發生婚外情,平日直接居住在外遇對象家中。再於95年間因涉入多起刑事案件,便以工作為名前往中國,數年間行蹤不明、音訊全無,母親亦於該時訴請離婚獲准。現聲請人甲需養育2名未成年子女,且另需照顧其無法正常工作之丈夫,家庭重擔實則落在她一人身上,生活甚為窘迫;聲請人丙從事攝影工作,係以論件計酬,無固定底薪,且因自小家境所累,目前仍背負就學貸款,銀行戶頭長期沒有超過2萬元之存款;乙則因自小相對人便離家失聯,欠缺相對人簽名而無法辦理就學貸款,以致早早輟學,外出工作養家,如今為照顧罹患口腔癌的母親,與其同住並接手其鹽酥雞生意,目前仍背負銀行紓困貸款、每月店面租金及扶養費用,生活舉步維艱。阿強經法院合法通知未到庭,亦未提出任何書狀表示意見。台東地院審酌,聲請人於出生後均係由母親照顧,且相對人未負擔聲請人之生活費及其他費用,於離婚後亦對聲請人不聞不問,堪認相對人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期間長達近20年,情節實屬重大,如強令聲請人負擔與其長期感情疏離之相對人之扶養義務,顯失公平,是聲請人請求免除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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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軍人酗酒又家暴!生病入住護理之家「兒拒撫養」 法院判決出爐
苗栗縣一名男子過去擔任職業軍人,染上酗酒、賭博惡習,甚至積欠高利貸,還多次對家人家暴,自兒子小學畢業後,就不曾與小孩聯繫,也沒支付過任何扶養費。兒子近日接獲苗栗縣社會局通知,得知父親因病被安置在護理之家,要求他負擔費用,於是決定依法聲請免除扶養義務,近日獲法院裁准。根據裁定書,聲請人主張,相對人為聲請人之父,然相對人有酗酒及賭博惡習,並積欠高利貸,生活費由母親負擔,且相對人為職業軍人,大部分時間不在家,聲請人亦是由母親照顧;嗣相對人與聲請人母親於民國84年離婚,聲請人原係與外公共同居住,至國小二年級時被聲請人祖父母帶至苗栗照顧,生活費由祖父母負擔。聲請人表示,當時相對人已無工作,返家時常對聲請人及祖父母為家庭暴力行為,故聲請人小畢業後,即由母親帶回扶養,迄今相對人未與聲請人有任何聯繫與支付扶養費,豈料近日聲請人接獲苗栗縣社會局通知,稱相對人因病入住護理之家,並要求聲請人負擔安置費用,但因相對人未盡對聲請人之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爰依法請求免除聲請人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對此,相對人經法院合法通知未到庭,僅具狀陳稱對於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由法官裁定,無異議。苗栗地院審酌,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直系血親為家庭暴力之行為,且相對人未給付聲請人之扶養費用,亦未承擔對聲請人之保護教養責任,足認相對人無正當理由對聲請人未盡扶養義務,從而,聲請人請求免除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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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女2月大遭過繼給養父 法院1理由同意回歸本家
新北一名女子自幼被養父收養,然而由於養父已於1999年過世,她近日依法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以回歸本家。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請求並無顯失公平之情,依法准許。判決書指出,女子表示,當年因生父與養父為大陸同鄉,且養父在台灣無子嗣,生父母便在她約2個月大時,讓她成為養父的養女。然而成長過程中,她與生父母及本家兄弟姊妹的關係始終緊密,生活亦與本家密切往來。儘管養父提供經濟支持,她的主要扶養者仍是生父母。1999年養父過世後,喪禮由生母及本家兄弟姊妹操辦,喪葬費亦由本家負擔。養父遺產約剩20餘萬元,當時正值她準備升學,該筆資金主要作為教育費用。如今生母仍健在,本家兄姊亦支持她回歸本家,並同意終止收養關係。依《民法》第1080條之1及第1083條規定,養父母去世後,養子女可聲請終止收養,並恢復本姓及與生父母間的權利義務,除非終止收養對養子女造成顯失公平的影響。法院審酌後認為,養父已離世多年,小萱雖曾繼承少量遺產,但終止收養並無不公平情事,且獲得生母及本家成員支持,因此裁定准許。小萱依法恢復本姓,正式回歸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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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夏男」假結婚確定入獄! 賴生「兄姊」加入爭產大戰
台中市身價5億的賴姓男高三生,過去在與26歲夏姓男子登記結婚後,2小時內就離奇墜樓身亡。後來,夏男被控偽造文書假結婚,台中高分院在本月23日二審審結,判決有期徒刑1年6月、婚姻無效,夏男確定入監服刑。據悉,賴生的遺產分配仍是個問題,若賴母爭取我國國籍失敗,依照順位,將由賴生的伯父和姑姑(實際上是同父異兄姊)分得其剩餘財產。台中高分院認定,夏男明知賴生剛滿18歲、高中尚未畢業,動機是為圖個人私利,利用對方年紀尚輕、涉世未深,著急解決家族糾紛,並以人性弱點作為話術邀賴生犯案,居於案件主導地位,惡性甚高,罪證明確。關於夏男偽造文書假結婚判決定讞一事,雖然目前刑事、民事均為獨立審判,由於民事庭裁判通常也會參考刑事庭法官的判決內容,因此未來夏男很有可能喪失財產繼承權。如果夏男無法分配遺產,依據民法繼承順序,賴生的5億元遺產將由賴母獨得。然而,賴母原為陸配,因嫁來台灣需放棄大陸戶籍,但其中華民國身分證也已被內政部註銷,所以目前為無國籍人士,現階段還在進行行政程序中。若賴母爭取我國國籍失敗,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的「大陸地區人民」,她只能分到200萬元遺產。至於剩餘部分,依順位將由賴生的伯父、姑姑(實際上是同父異兄姊)繼承。賴生母親的委任律師王彥則表示,賴生的兄姊(名義上的伯父、姑姑)以具有繼承權等理由,聲請參與訴訟,此部分還未獲得法官裁定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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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國中割頸案2兇嫌「裁定續押」 死者雙親發聲:「先付出應有的代價再談悔改」
2023年震驚社會的新北市國中生割頸案,一審行兇的15歲「乾哥」郭姓少年被判刑9年、教唆的15歲「乾妹」林姓少女被判刑8年。高院合議庭昨(13)日最終裁定,准許繼續羈押2名未成年郭姓「乾哥」及林姓「乾妹」。對此,遇害楊姓國中生的父母透過市議員發聲,表示聽到裁定消息「鬆了一口氣」,要郭姓少年及林姓少女「先付出應有的代價,再來談悔改」。回顧案情,2023年12月25日,在新北市一國中校園內,「乾哥」郭姓少年因為「乾妹」林姓少女的抱怨,在中午跑到死者楊姓國中生班上「談判」,沒想到才說沒幾句話,郭姓少年便拿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朝楊姓國中生猛刺,導致楊姓少年頸部、胸口多數刀傷、大量失血,搶救無效後死亡。郭姓少年、林姓少女原本被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之後皆依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一審時,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認為2人適用減刑規定,且2人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已能察覺、反省自身所犯之錯及不當言行,分別依法判刑9年、8年有期徒刑。2人認為判刑過重,雙雙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024年12月5日首度開庭,提訊郭姓少年、林姓少女出庭。當時,死者楊姓國中生的父母也到庭,庭後痛批2人根本毫無悔意,至今還否認有殺人意圖,一審卻說他們有反省,讓人無法接受,希望二審法官能重判他們30年有期徒刑。高院上週四(9)低調召開延押訊問庭,由於郭男和林女去年過年遭收押在少年觀護所,家屬建請法院給予交保機會,「希望小孩子今年有機會回家吃團圓飯」,但13日合議庭裁定,郭男和林女2明少年繼續羈押。對此,被害楊姓國中生的雙親透過新北市議員石一佑代發聲明如下:我們是新北市國中割喉案被害者的父母。自從孩子離開我們,每一天對我們來說都是無比的煎熬,彷彿心被撕裂,永遠無法填補。尤其當我們看到2025年1月9日的新聞報導,得知高等法院當天召開了延押訊問庭,審理是否讓涉嫌殺害我們孩子的兩名少年交保時,我們心情更加焦慮悲痛,眼淚忍不住一直流。然而,在無盡的哀思中,我們仍堅毅地尋求正義,希望孩子在天之靈能夠得到安息。昨天(1月13日),我們剛得知高院合議庭最終裁定,准許繼續羈押這兩名少年。對此,我們感到鬆了一口氣,也由衷感謝法官在審酌案情嚴重性與社會安全後,做出這樣的決定。我們相信,唯有持續羈押,才能避免社會大眾再次受到衝擊,也讓我們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獲得一絲安慰與安全感。我們深切的期望,是讓社會永遠記住孩子那短暫卻耀眼的生命。我們也希望,藉由這次事件推動改革,讓加害人付出應有的代價,同時落實家庭教育責任、加強校園對高風險學生的管理、並檢討少年司法的制度缺失,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上演,讓更多無辜的孩子免於傷害。我們要求司法落實刑罰規定,「先付出應有的代價,再來談悔改」,絕不能僅以「未成年」為由而輕縱。我們也嘗試透過修復式司法,了解那兩位少年是否真切認識到犯罪行為的嚴重後果。為了讓我們孩子的犧牲有意義,我們勇敢地走上街頭,呼籲司法體系與整個社會正視被害人的權益。事實上,這起案件情節嚴重,手段兇殘,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震撼和恐慌。更何況,在2024年12月5日高院首度開庭時,兩名少年還曾否認殺人犯意,至今尚未表達真誠的悔意,也未與我們進行任何形式的溝通或道歉。雖然現階段法院已決定延長羈押,但我們還是擔心他們真心悔改與否,對社會安全及我們家屬身心都構成潛在威脅。我們已向法院聲請了修復式司法程序,希望能藉此了解加害者行兇的動機,以及他們是否真正理解自己行為的嚴重性。我們也希望法官能儘速安排心理衡鑑,以評估這起事件對我們家庭以及社會造成的長期影響。我們深知,司法程序需要時間,但我們也懇求法官能夠加快審理速度,儘早讓真相水落石出。我們也呼籲所有關心此案的人們,與我們一同監督司法程序,為我們的孩子,也為所有曾經或可能遭受暴力侵害的孩子們,爭取一個更安全、更公正的未來。我們的孩子,爸爸媽媽永遠愛你,永遠想念你。我們會帶著你的愛,勇敢地走下去。楊爸楊媽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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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貓慣犯遭押!催法官放人遭斥「無悔意」提高保證金 籌不到錢被還押
台北一名趙姓男子因涉嫌虐待致死5隻貓,被依《動物保護法》起訴並羈押。日前台北地院開庭時,趙男也請求交保,甚至催法官當庭裁准他的交保聲請。而法官也當面怒斥趙男的行為,認為趙男多次虐貓「真的太誇張、太恐怖了」,即便依法必須准許趙男交保,但法官坦言「我的心在淌血」。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趙男在案發前後,曾多次透過不同女友或朋友,向雙北地區動物之家申請領養貓隻的相關紀錄,而根據資料顯示,從2023年10月起雙北動物之家已其有所警覺,一律拒絕他的領養申請。若有人代為申請,且填寫的第二聯絡人是趙男,也一律遭到拒絕。法官在庭上出示相關資料,指出趙男曾虐待王姓女友飼養的5隻蜜袋鼯,導致牠們全部死亡,該案目前另行偵辦中。對此,趙男並未提出異議,但仍向法官申請交保。法官表示,將考慮同意交保,但保證金須提高。隨後趙男試圖要求法官當庭裁定,法官回應自己雖非動保人士,且對貓狗毛過敏,但面對趙男累犯,仍感震驚,直言「真的太誇張」,法官在庭上表示,看到趙男過往紀錄時感到心寒,認為其行為令人髮指,並直言「雖然我依法須准保,但我的心在淌血。」法官強調,儘管趙男所涉為輕罪,依法不可駁回具保聲請,但審酌其多次前科及虐待動物的累犯行為,決定提高保證金至18萬元,限當天下午4點半前繳納,否則繼續羈押。法官也怒斥趙男「說什麼知道錯了?你根本毫無悔意!」並指出趙男多次無故不出庭,還連累警察頻繁調查,最終趙男因無法籌措保證金被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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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工地釀禍「10個月前才發生」 受災戶轟建商:沒有誠意
新北市三重區六張街建案「莘聖沐光居」6日因開挖地基,造成鄰近民宅倒塌,導致住戶無家可歸,還在談和解階段。事實上,該建商去年2月在附近的新建案,也因為開挖地下工程,造成鄰房公寓傾斜,雖然沒有倒塌,但和解卻要分3階段,房子蓋好才肯賠償,10個多過去了仍沒結果,讓受災戶相當不滿。據了解,三重區福隆路上的「玖長匯比壽」建案去年2月也發生房屋傾斜狀況,當時緊急疏散住戶,幸好公寓沒有倒下。然而,過了10個月,該棟公寓仍呈現傾斜狀態,居民還繼續住。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住戶對建商的處理十分不滿,「我們這棟總共有15戶,大多住戶都沒與建商談成和解,因為建商在態度上不聞不問,和解條件也讓人無法接受,沒有誠意」。住戶指出,建商和解還要附帶條件,而且賠償金分3階段支付,「第3期是等他房子蓋好,有人這樣賠的嗎?這樣叫做誠意嗎?太過分了!」至於賠償金額多少,住戶們沒有透露,但也坦承:「對於那數字,我們也不滿意啦」。針對住戶的心聲,玖長建設高層僅回應:「尊重受災戶的意見,關於和解事宜,都有請律師積極協調」。而新北市工務局則表示:「目前該工地已階段性復工,准許先完成地下室工程,並完成興建到1樓,後續則再將進行相關檢測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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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5天妻竟消失!生死不明逾20年 他心死離婚
2001年11月,男子阿國跟大陸女子歡歡(皆化名)在日本結婚,隔月完成登記,怎料婚後5天她消失,生死不明逾20年,心死的阿國認為婚姻有名無實,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阿國跟歡歡在2001年11月在日本結婚,隔月結婚登記,歡歡是大陸地區人士,婚後第5天離家失去蹤跡,阿國四處尋找仍毫無所悉,在2003年4月間返台,歡歡也沒跟他同住,生死不明已逾20年,2人婚姻有名無實,已難以繼續維持,阿國訴請離婚。歡歡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法院表示,按夫妻之一方,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法院指出,又民法第1052條第2項所稱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係以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為其判斷之標準;而婚姻是否已生破綻無回復之希望,則應依客觀之標準,即難以維持婚姻之事實,是否已達於倘處於同一境況,任何人均將喪失維持婚姻之意願而定。法院認為,歡歡婚後即失蹤,也沒跟阿國來台共同生活,分居至今已逾20年徒有婚姻之名,而無婚姻之實,顯見兩造婚姻生重大破綻,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且該事由應可歸責於歡歡,阿國依法訴請判決離婚,即無不合,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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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又回看守所!律師點北院更裁「考量關鍵」:沒有不羈押空間
民眾黨前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和政治獻金弊案,日前北檢二度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昨(2)日晚間第3度開羈押庭並裁定收押。北院前兩次裁定交保,第三次卻變收押禁見,律師呂秋遠點出其關鍵,「是高等法院的裁定。」呂秋遠指出,高等法院在昨天發回的裁定內容裡,認定柯文哲等4個人有與其他被告、證人勾串的可能,並且認為還有共犯沒有到案,列出7項柯文哲在案發前串供的事實。台北地院二度裁定重金交保、電子腳鐐,都是為了要避免逃亡,「但這一次,高院直接說,地方法院,如果不要羈押,請你們想辦法避免串供。」根據高等法院這次裁定的意旨,台北地院的法官,確實沒有別的方法,避免被告串供,也只能羈押。呂秋遠提到,「地院下這個裁定的原因,應該是高院發回的意旨要求,高額交保金、電子腳鐐只能避免逃亡,但沒辦法避免串供。」 此外,在裁定結果出爐前,律師葉慶元就預告柯文哲會被羈押,在確定羈押後,葉慶元也在臉書上分析,「依照高院裁定意旨,其實真的是沒有不羈押的空間。」葉慶元表示,高院的此次具體點出柯文哲等人在檢察官發動偵查之前疑涉勾串、滅證的行為,要求地方法院在裁定是否羈押時,必須針對如何避免勾串、滅證加以考量,「本案高等法院既然已經兩度撤銷地方法院交保的裁定,並且直接點出柯文哲等被告具體涉及勾串、滅證的行為,地方法院應該會做成羈押的裁定,不大可能會再度准許柯文哲等被告交保。」葉慶元說明,刑事訴訟法對於「抗告」並沒有特別次數的限制,如果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則換成被告可以抗告。如果仍裁定交保,地檢還是可以抗告。柯文哲如同鄭文燦涉貪案,同樣也是地院兩度做成交保裁定,且兩度遭到高院撤銷發回地院,最後地院才裁定羈押。葉慶元說明北院裁定柯文哲羈押原因。(圖/葉慶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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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養家!新北女遭婆婆「帶走孫」趕出家門 失聯33年心死離婚
新北一名女子於1990年與丈夫舉辦婚禮,婚後隔年生下一子,然而兩人因丈夫的工作問題頻頻爭執,最終丈夫和婆婆不僅帶走孩子,還直接將女子趕出家門。雙方完全失聯長達33年,女子近日決定向法院提告,訴請與丈夫離婚。判決書指出,女子主張兩人在1990年辦理婚禮,儀式隆重且公開,並邀請50多桌賓客參與,雖未進行結婚登記,但婚姻已符合法律效力。婚後不久,兩人生下一子,但因丈夫長期無固定工作且未能履行家庭責任,雙方產生衝突。女子表示,因丈夫母親干涉,將兒子抱走不讓她接觸,甚至聯手將自己趕出家門,因此女子在1991年間被迫離家,此後雙方完全失去聯繫,至今已33年未共同生活。女子認為,婚姻早已破裂,訴請法院裁定離婚。法院調查後發現,兩人婚後確有舉行公開婚禮,並由證人證明雙方於當年宴客敬酒,婚姻成立事實確定。然而由於男子自女子離家後長期不聯繫,也未履行夫妻應有之責任,雙方早已失去婚姻基礎,形成嚴重的破裂情形。法院認為,這已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的「重大事由」,難以期待雙方修復婚姻,遂裁定准許女子離婚訴請。法院指出,儘管男子已依法接到通知,但未於指定時間出庭,也未提出書面答辯,等同於對女子指控未提出任何反駁。而《民法》第1052條第2項明定,若夫妻因重大事由,無法維持婚姻生活,任何一方均可訴請離婚。現代婚姻強調雙方的情感基礎與共同扶持,如已喪失互敬互愛的基礎,且無意維持婚姻,法院可依此判決離婚。法院認定女子所述情節屬實,且男子未抗辯,最終判准雙方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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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小哥禮佛將iPhone掉進功德箱 廟方「依法」拒還:它現在是神的財產
近日,印度南部泰米爾納德邦一名信眾在當地一間寺廟捐款時,不慎將自己的iPhone失手掉進了「功德箱」(hundi)中。當他向廟方請求歸還自己的手機時,卻遭到了廟方的拒絕。有趣的是,廟方准許他備份取回手機的數據資料,但拒絕將手機歸還給他本人,因為根據一條在1975年頒布的法令,這支曾經掉進功德箱的手機,如今已經是「屬於神的財產」,廟方無權將它歸還。綜合印媒報導,這起事件近日發生在印度南部的泰米爾納德邦,一名叫迪納什(Dinesh)的信眾在清奈(Chennai)附近的小城蒂魯波魯爾(Thiruporur)一間寺廟進行捐款時,不小心失手將自己的iPhone掉進了捐款的功德箱「hundi」。當他找到廟方請求歸還手機時,卻遭到了廟方禮貌地拒絕。廟方告訴迪納什,他可以備份手機內的數據資料帶走,但廟方已經不能讓他帶走這支手機。當這件事傳到印度教宗教和慈善捐贈部部長巴布(PK Sekar Babu)的耳裡,巴布支持了廟方的說法,「任何被放入功德箱內的東西,即使只是無意的行為,都已經屬於神的財產。」巴布進一步解釋,根據泰米爾納德邦在1975年頒布的「功德箱法令」(Hundial Rules),任何進入印度寺廟的供品,都會直接記入該寺廟供奉神祇的「帳戶」。因此法規不允許寺廟管理部門將供品退還給信徒。巴布表示,他將與部門官員討論此事,探討如何補償迪納什的可能性。印媒指出,迪納什的遭遇並非史上第一遭,就在2023年5月,印度喀拉拉邦阿拉普扎市(Alappuzha)同樣有一名信徒不小心將一條重達1.75公斤的金項鍊掉進了功德箱--當時她正嘗試從脖子上取下花環進行供奉。由於該名信徒經濟拮据,當廟方管理曾透過監視器畫面確認此事後,寺廟的董事會主席自掏腰包購買了一條等值的新金項鍊補償給該名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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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誕跨年、春節估湧380萬旅客!桃機籲「提早3小時到」 6尖峰時段出爐
2024年接近尾聲,為因應耶誕、元旦、寒假及春節大幅增加的出入境旅客,機場公司特別召開疏運作業協調整備會議,邀集航空公司、地勤公司、CIQS通關單位(海關、證照查驗、檢疫、安全檢查)、聯外交通及商業廠商等機場大聯盟各單位,共同研議疏運計畫,秉持從寬認定、從嚴準備的指導原則,疏運期間請各單位將依據每小時更新之桃園機場航班運量整點人數系統,掌握出入境及轉機人數,加強引導旅客,提升安檢查驗服務量能及餐飲供應,協助旅客順利通關。機場公司表示,耶誕節至跨年為全球觀光熱門時間,加上多所大學自12月下旬起陸續放寒假,預計耶誕節前桃園機場將湧現人潮。疏運時間從12月20日至明年1月5日共17天,預估將增加14架次包機、84架次加班機,總運量將超過225萬人次,每日平均運量約13.2萬人次。為因應耶誕、元旦及春節大幅增加的出入境旅客,機場公司特別召開疏運作業協調整備會議,邀集航空公司、地勤公司、CIQS(海關、證照查驗、檢疫、安全檢查)、聯外交通及商業廠商等機場大聯盟各單位,共同研議疏運計畫。接下來是蛇年春節連假長達9天,疏運時間從1月24日至2月3日共11天,預估出境高峰會落在1月25日與26日,返國入境高峰會落在2月1日(初四)與2日(初五),預估增加包機8架次、加班機46架次,總運量逾155萬人次,每日平均運量約14萬人次,已與疫情前(2019)春節日均量14.2萬人次不相上下。為因應疏運,機場大聯盟各單位已完成相關準備工作:機場公司整合之入出境運量預報資料每小時滾動更新,也將於群組通報尖峰時段通關時間,供相關單位預作人力調度;尖峰時段出境安檢全線開放、入出境證照查驗規劃專案勤務,彈性調度支援人力,年底前完成49座第四代e-Gate建置作業,合計桃園機場共有71座e-Gate上線服務;航空公司依航班量及訂位狀況彈性安排人力;地勤、保全、機場各項設施加派維護人力;客運巴士彈性增派車班因應;排班計程車全體投入旅客疏運服務;如遇特殊狀況保持正常供餐另延長服務時間,每小時緊急供餐能量為7,300份餐點。桃園機場旅運量持續成長,2024年1至11月客運量已達4,090萬6,058人次,全年更上看4,500萬人次。機場公司偕同服務大聯盟持續升級多樣設施及服務,包括免費淋浴間、按摩椅、親子遊憩區、綠能智慧廁所及多功能哺集乳室等。餐飲服務也不斷精進優化,繼冠軍咖啡及米其林必比登推薦小吃進駐後,今年新引進500碗人氣店家「吳姳麵館」,並增設智能熱食自動販賣機全時段供應,及導入自助點餐機節省排隊時間,提供中西日韓南洋等多元餐飲選項滿足旅客味蕾。即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還推出「桃機好FOOD有 五星美食探險去」活動,旅客在機場餐廳消費時,只要出示餐廳Google Map打卡畫面,或消費滿額即可享有專屬優惠。不管是否出國,都歡迎民眾把握難得假期來桃園機場度過歡樂時光,感受全新風貌的桃園機場。提醒旅客可提早抵達機場,亦可多加利用手機、網路或市區預辦登機完成報到,以及使用自助行李託運等智慧化服務,加速報到效率。另外,為維護飛航安全,加速出入境通關與疏運效率,機場公司提醒旅客掌握以下五大技巧:1、善用智慧化服務連假期間入境尖峰時段為每日5時、13~17時、20時~22時,出境尖峰時段為每日7~9時、14~15時、23~24時,提醒旅客可提早3小時抵達機場,出發前亦可先向航空公司確認班機狀態。除提前抵達機場外,亦可多加利用手機、網路或市區預辦登機(A1臺北車站、A3新北產業園區站)完成報到,以及使用自助行李託運等智慧化服務,加速報到效率。移民署e-Gate「第四代自動查驗通關系統」,自2025年1月1日起,10歲以上國民均可使用,可直接於通關閘道內註冊後終身有效,更換護照免重新註冊。系統支援40種語言,並放寬身高限制為120至200公分,友善小朋友和外籍旅客出境使用。美國、韓國、澳洲、義大利、德國、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7國,與我國已完成互惠使用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可更加快通關速度。2、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桃園機場提供旅客安全且多元的交通選擇,進出機場可搭乘機場捷運或客運巴士等大眾運輸工具,方便又省時。機場園區內使用電子票證搭乘機場捷運可享免費優惠。旅客也可選擇24小時服務、具備機場排班登記證的合法計程車,計程車均有固定上車處,位於第一航廈12號會面點及第二航廈26號會面點,支援多元支付工具,旅客落地不用換現金也可輕鬆搭乘。呼籲勿搭乘違法攬客車輛,不但沒有乘客險,更可能被超收費用,延誤旅遊行程。進出機場可搭乘機場捷運或客運巴士等大眾運輸工具,方便又省時。機場園區內使用電子票證搭乘機場捷運可享免費優惠。3、預先確認託運與隨身行李攜帶規定為維護飛航安全,行動電源、打火機、電子菸應隨身攜帶上飛機並做好保護,切勿託運。打火機限隨身攜帶一個。依據國際民航組織及國際空運協會之規定,鋰電池小於100瓦特小時可攜帶上機;目前一般市售筆記型電腦、平版、3C產品之鋰電池多小於100瓦特小時,多可隨身攜帶上機,但不允許託運。為維持機場營運順暢,提醒旅客如於機場棄置行李箱等無法透視內部的物品,請保持打開狀態以利機場工作人員識別,避免引起航空保安疑慮。每人出入境准許攜帶新台幣上限為10萬元,人民幣為2萬元或外幣等值美金1萬元為限。攜帶菸品2條(200支)與酒類總量1公升可免申報。為強化防堵非洲豬瘟入侵,機場公司也特別提醒所有入境旅客切勿攜帶肉類製品以免受罰,疫區入境旅客並請配合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人員引導接受非洲豬瘟防疫檢查,其他區域入境航班旅客下機後也請配合航空公司指引領取識別卡片,並由工作人員導引進行後續入境通關程序。進出機場亦可選擇24小時服務、具備機場排班登記證,且支援多元支付工具的合法計程車。切勿搭乘違法攬客車輛,不但沒有乘客險,更可能被超收費用,延誤旅遊行程。4、減少複查安檢更順暢冬季出遊穿著較多,提醒旅客通過安檢金屬探測門前,可先將口袋清空,脫下外套、帽子,取下金屬物品(如皮帶),並將平板與筆記型電腦自隨身行李取出後,連同外套及隨身行李一同置入X光檢查儀。手提行李或隨身攜帶上機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不得超過100毫升,且須裝於可密封之透明塑膠夾鍊袋。安檢管制區前備有危安物品棄置箱,超過100毫升液體與保溫水壺或飲料均可倒入淨空。待通過安檢線後,機場內各處均設置飲水機、販賣機及餐廳等服務,歡迎旅客多加利用。5、出發前請確認護照效期國人於出國前,應及早檢查護照效期是否為6個月以上,並預先洽詢航空公司有關各國入境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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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聲請交付「辭黨主席聲明」北院准了 法官「1舉動」惹怒民眾黨挨轟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台北地檢署偵查已近尾聲,柯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交付辭黨主席聲明,當初裁准羈押柯的法官呂政燁,認為該聲明僅為黨務,並不影響檢方偵查,19日除裁准柯將辭職聲明交付予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外,裁定書更自行詮釋民眾黨黨章,宣告辭職聲明一旦送出,柯辭職生效。呂政燁曾被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為「綠色法官」,因此呂政燁代民眾黨宣告柯辭職生效,20日引發外界及法界諸多議論。民眾黨昨痛批法官自行公布柯文哲的信函內容,甚至主動詮釋民眾黨黨章之舉不當。民眾黨強調,該黨相關章程運作應由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另北檢下周將偵結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依貪汙等罪起訴柯文哲等多人,預計將對柯文哲求處重刑,檢方20日上午第11度提訊柯,下午第14度提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讓柯、彭進行「最後答辯」,訊後還押2人。據了解,柯仍否認犯罪,並未認罪。北檢還指揮調查局北機站20日首度以證人身分約談前民眾黨發言人、現任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查證柯文哲販售KP競選小物,侵占支持者政治捐助金流,另有約20位「小草」聲稱曾捐錢給柯,向北檢自首涉犯圖利罪嫌。在押的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要將辭去黨主席聲明交付給祕書長周榆修,法官呂政燁函詢檢方意見後19日裁准,昨日早上送達台北看守所,交由柯文哲簽收,並傳真裁定主文、辭職聲明給北所。裁定指出,柯文哲的黨主席辭職聲明,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汙犯罪嫌疑相關,純是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禁見柯的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裁定書還進一步上網下載台灣民眾黨網頁的「台灣民眾黨黨章」指出,依據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程式,依法理,應以請辭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柯聲請准許解除其辭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交付祕書長,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的行為。換言之,准許柯辭黨主席聲明交付該黨祕書長,即生辭黨主席職的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柯聲請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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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請辭民眾黨黨主席 「請辭聲明」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去黨主席的「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0)日裁定准許。據《鏡週刊》曝光其辭職聲明全文,柯文哲在聲明中下令盡速辦理黨主席改選,不是推選「代理主席」,也沒再提及「黃國昌接班」,僅寫著「辭職信自送達秘書長周榆修起生效」。據《鏡週刊》報導,這篇聲明是由律師先打字,把一部分列印在紙上,再拿給柯文哲請他在「理由欄」及「簽名處」親筆寫下理由及姓名,柯文哲還將黨寫為「党」。法院收案後問完檢察官意見,認為柯文哲的聲明並無違反偵查不公開,昨天就裁准了,在今天交給柯文哲、台北看守所等收受。鏡週刊還指出,柯在9月18日的庭訊中曾表示,擔心北士科等案會繼續羈押他,因此要辭黨主席,並指定由黃國昌接任,以避免「一人政黨開始、一人政黨結束」。但柯後續在庭訊中卻從未再提及要黃國昌接任黨主席之事,僅談到若干黨務。柯在這封辭職聲明中則職囑咐「盡速由全體黨員改選黨主席」,未再提及接班人一事。柯文哲聲明全文如下:聲明本人辭去台灣民眾黨主席一職,辭職自送達秘書長周榆修起生效。理由:不可讓當局以冗長之法律程序,干擾台灣民眾党之發展,本人早已提出辭職党主席,但檢察官不同意,拖延至今。這次直接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接到正式文件後,盡速辦理党主席改選,以利党務發展,維護台灣之民主政治。此致台灣民眾黨周榆修秘書長聲明人:柯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