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許
」 柯文哲 離婚 結婚 法官 法院
政界大咖將出席柯承發告別式 竹警獲北所通知支援維安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父親柯承發日因病逝世,將於3月10日舉行告別儀式。據悉,一種政商界重量級人物將到場,新竹市警察局對此表示,已接獲北所來函,要求支援柯文哲奔喪相關勤務,將於當天上午7時啟動安全維護和交通管制,確保行程順利進行。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重建案獎勵容積等涉貪爭議,遭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等罪起訴,遭羈押禁見。由於其父親因病逝世,將在新竹市私人生命會館舉行告別儀式。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解除其與妻子、母親、妹妹及弟弟禁見,討論治喪事宜;台北看守所也通過柯文哲返家探視申請,准許他出席其父親的告別式。據了解,告別儀式當日上午8點30分將開始靈前誦經儀式,9點舉行家祭。除了傳出前總統馬英九、陳水扁將出席,另縣市首長之中,台中市長盧秀燕,新竹代理市長高虹安、新竹縣長楊文科及苗栗縣長鍾東錦等人可能將一同到場致意。新竹市警察局表示,目前已接獲北所來函,要求支援柯文哲奔喪相關勤務,將於3月10日上午7時啟動安全維護和交通管制,確保行程順利進行。

柯承發10日舉辦告別式 北檢受理同意柯文哲奔喪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重建案獎勵容積等圖利爭議,遭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並羈押禁見,期間其父柯承發病逝享壽94歲,將於3月10日舉辦告別式。台北看守所受理柯文哲所提出的外出申請,並同意其在告別式當天送父親最後一程。柯文哲父親柯承發日前因病逝世,台北地方法院受理並同意解除接見與通信限制,允許柯文哲自2月27日至3月10日,與妻子陳佩琪、母親何瑞英、妹妹柯美蘭及弟弟柯宇謙會面,討論治喪事宜。台北看守所也在8日晚間通過柯文哲申請返家探視申請,准許他出席其父親的告別式。據媒體報導,告別式將在新竹市私人生命會館舉行,當天將接近1200人到場弔唁,其中多名政、商界要角皆會到場,其中可能包括前總統馬英九、陳水扁等人。對此,新竹市警局表示,已接獲北所來函,要求支援柯文哲奔喪勤務,預計從當天(10日)上午7時開始啟動安全維護和交通管制。

北所准了!柯文哲確定外出奔喪 將現身柯爸3/10告別式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案被起訴收押至今,其父親柯承發2月17日病逝,北院先准許柯文哲解除禁見、通信至10日告別式止。而柯妻陳佩琪7日下午現身北所,替柯文哲正式提出申請,希望能在10日返家奔喪。新竹市警局今(8日)證實,接獲北所來函,柯文哲將於10日上午返家奔喪,警方在當日上午7時安排勤務,柯文哲抵達時間無法透露。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遭北所羈押禁見,但因為柯爸柯承發於2月17日病逝,北所准許柯文哲解除禁見、通信到10日告別式止,陳佩琪7日下午3時15分抵達北所探望柯文哲,並正式向北所遞出申請文件,希望能在人道考量的基準下,讓柯可以盡為人子最後的孝道,得以前往家祭如願奔喪。北所收到申請後指出,按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受理並依法審核,將審慎評估探視安全及羈押秩序,擇定妥適之時間返家,兼顧司法公正及人倫關懷。今日新竹市警察局證實,接獲北所來函,讓柯文哲於10日上午返家奔喪;將於當日上午7時替警員安排勤務,但關於柯文哲何時抵達告別式現場,則無法透露。在陳佩琪探望柯文哲後,公開表示柯文哲平時喜怒不形於色,但會見時提到父親總是淚流滿面,在得知父親病逝消息,他甚至躲在棉被中淚流不止,非常難過。

大葉高島屋「未獲使用執照」試營運!議員痛批:為何市府官員看不見
大葉高島屋5樓停車場改建商場近期爭議不斷,才傳出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介入協調,如今又遭爆未核發使用執照即偷跑試營運,台北市建管處7日表示,大葉高島屋明確違反法令事證,將依《建築法》開罰6至30萬元。對此,民進黨北市議員林延鳳質疑,是否有官員放水嫌疑,應送政風單位調查,須徹底查辦。大葉高島屋6日遭爆5樓停車場改建商場疑為京華城翻版,雖當日市府開記者會澄清,大葉高島屋確實能分到5樓5202平方米的空間,但8日又傳出未核發使用執照,即偷跑試營運。大葉高島屋2023年1月17日准許將5樓變更商場使用,2月25日申請勘驗,4月13日核發使用執照,但2月24日就開始試營運。大葉高島屋5樓遭爆未核發使用執照即偷跑試營運,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質疑,是否有官員放水嫌疑,應送政風單位調查,須徹底查辦。(圖/台北市議員林延鳳提供)建管處表示,當時未收到相關檢舉,如今有具體事證,可依《建築法》裁罰6至30萬元。林延鳳表示,大葉高島屋5樓不管是整修或是試營運當時都大打廣告,非常多通路都可以看到訊息,包含餐廳開幕等。她不禁要問,一般市民都看得到的訊息,為什麼市府的官員卻看不見,公權力應做為而不做為形同放水,何況這些餐廳已經變成百貨公司賺錢的金雞母,如果官員沒有做為豈不是圖利。林延鳳批,即便現在開罰30萬元,百貨公司錢早也賺到了,根本不痛不癢,呼籲此案應送政風單位,仔細調查當中是否有不法行為,如果有必須徹底查辦,才不會讓人覺得台北市長蔣萬安對財團友善、對市井小民苛刻。

陳佩琪正式提出申請!讓柯文哲外出奔喪 北所回應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弊案被起訴收押至今,近日因為柯爸柯承發過世,北院准許柯文哲解除禁見、通信到10日告別式止。陳佩琪7日下午3時15分抵達北所探望柯文哲,並提出申請讓柯可以奔喪。對此,北所也提出回應了。陳佩琪今日正式向北所遞出文件,希望能在人道考量的基準下,讓柯可以盡為人子最後的孝道,得以前往家祭如願奔喪。北所表示已收到申請,按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受理並依法審核,將審慎評估探視安全及羈押秩序,擇定妥適之時間返家,兼顧司法公正及人倫關懷。

國三生買飲料!媽媽抓狂大鬧超商「要調監視器」:不健康! 警勸阻竟遭投訴
少部分父母都希望能掌控小孩,要小孩只可以做他們准許的事情。一名男網友透露,近日處理超商店員和客人之間的糾紛,發現客人想調閱監視器的原因只是想知道小孩有沒有偷買飲料,制止後居然收到檢舉態度不佳,讓他很無奈。原PO在Dcard表示,在派出所上班,某天下午巡邏接獲通報,轄內的超商店員和客人有糾紛,現場了解才知,一名媽媽客人要調閱超商的監視器,但因為不是緊急狀況,所以店員無法做決定,雙方僵持不下。媽媽客人說,「我只是要他讓我看早上7點到8點我的小孩有沒有在這邊背著我偷買飲料,他就一直說不行,小孩國三了,平常身上的錢是我給的。」原PO回問,「請問他本身是有什麼疾病不能喝飲料嗎?為什麼要這樣子調查。」媽媽客人回,「沒有疾病啊,但是喝飲料真的不健康啊!」聽完後,原PO嚴肅表示,「才買個飲料有必要這樣嗎?而且妳拿這個理由為難店員,妳再繼續我就辦妳強制罪。」原PO坦言,其實應該不至於成立此罪,但當下必須先制止對方,沒想到隔天就收到被檢舉態度不佳,「小孩只是想喝點飲料真的沒必要這樣欸,超討厭這種家長也覺得非常恐怖,希望那個小孩可以好好長大,各位覺得這個家長是對的嗎?還是說我真的錯了不懂怎麼處理事情?」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小孩好可憐,辛苦了」、「要說教在家自己搞,店員沒有職責要幫誰教養孩子監督孩子」、「如果真怕小孩偷喝飲料,那就24小時隨時監督,通常越限制的小孩會越想突破」、「這個控制欲好變態,我要是有這樣的媽媽,一定盡可能早點遠離她」。

大葉高島屋停車場變更商場案是京華城2.0? 北市府澄清
媒體報導,大葉高島屋變更商場案疑涉違法,因該案曾被前市長郝龍斌駁回,結果在柯文哲市府時獲得解套放行,蔣萬安市府核准變更。被綠營直指是「京華城案2.0」。對此,台北市政府今日「嚴正澄清」,高島屋變更商場案與「京華城案」情節全然不同,呼籲外界不要錯誤引喻,造成社會誤解。台北市政府停管處重申,大葉高島屋是早期獎勵投資案允許於私人停車場用地興建商場,但因該用地為停車場用地,須符合多目標使用總樓地板面積1/3商場,2/3停車場規範使用,至於「多目標方案」僅規定商場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1/3,至於如何分配,法無明文,應由市府認定。北市府建管處則說明,大葉高島屋在114年4月29日 向建管處提出以公設區分方式計算樓地板面積,重新申請使照,歷經建管處、停管處幾度確認,於111年9月正式啟動變更程序,並經停管處112/1/12會簽回覆,通過初步書面審查,符合商場總樓地板未超過1/3 的規定,故同意大葉高島屋向進行使用執照變更申請;建管處則在1/17完成准許變更。至於外界疑問為何以往未過、這次卻通過變更?北市府停管處說明,通過的不是以往方案。近年高島屋曾以不同方案向市府申請修訂計算面積,其中幾個方案曾被市府認定須經都審會、或需內政部申請函釋,後來高島屋棄案,改以共用設施的面積計算,經確認合法性、再依程序完成使用執照變更。位在天母棒球場旁的大葉高島屋百貨原本僅B1至4樓、以及12樓是商場,但大葉高島屋在3年前向柯文哲市府申請使用執照變更,獲得核准,原本是停車場的5樓可作商場使用,有媒體今天報導,大葉高島屋使用執照變更過程不符法規程序,恐將成為京華城案翻版。

快訊/柯文哲解除禁見!陳佩琪、柯美蘭「首度會面」 時間僅8分鐘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弊案被起訴收押至今,近日因為柯爸柯承發過世,北院准許柯文哲解除禁見、通信到10日。陳佩琪、柯美蘭2日上午到北所第一次接見,2人穿一身黑,假日接見時間只有8分鐘,2人未回應媒體問題。

只為沖喜急登記!隨便找路人當證人 6年後反悔訴離獲准
陳男與王女兩人於因網路結緣,交往6年後,因陳男母親重病住院, 一心想嫁的王女表示「結婚能為家庭沖喜」,揚言不結婚就分手,陳男只好匆匆與王女登記,證人還是在隨便找的路人,多年後陳男受不了兩人遠距生活、無實質婚姻關係,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陳男指控,2013年於網路結識王女,兩人交往6年後,因陳男之母於2019年罹患重病住院,王女趁陳男為此焦頭爛額、心智薄弱之際,稱結婚能為家庭沖喜,並揚言若不結婚即分手等語,陳男不堪其擾,遂與王女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結婚。兩人登記時,不只結婚書約是臨時在戶政事務所附近的書局購買,結婚證人也是臨時在戶政事務所附近隨便找的路人,兩造均不認識。陳男指出,證人並未與兩造確認結婚之真意及目的,登記結婚1、2年後,他也才告知家人已登記結婚一事,雙方從未舉辦婚禮及公開宴客,婚後雙方分隔兩地各自生活,彼此感情疏離,並未育有子女,益徵兩造並無實質婚姻關係。陳男認為兩人結婚既不符合民法第982條規定要件,應屬無效。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根據民法第982條所明定,所謂結婚之真意,係指婚姻當事人有形成夫妻身分關係及共同經營婚姻生活之意思,是縱使外表上具備結婚之形式要件,若婚姻當事人欠缺上開結婚真意,其結婚應屬無效。證人有無親見或親聞結婚真意之事實,應由主張婚姻關係存在者負舉證之責,但王女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認為,陳男於登記結婚時應無與王女形成夫妻身分關係及共同經營婚姻生活之意思,欠缺婚姻之實質要件,況兩造結婚書約上所載之證人與兩造均不相識,自難以確認兩造間是否有結婚合意,無從擔任兩造結婚之證人,不符民法第982條所定應有二人以上證人之法定要件,准許離婚。

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北院裁准12天 即日起到3/10
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獎勵、政治獻金弊案自去年12月26日遭羈押禁見至今,,由於柯文哲的父親柯承發日前過世,他聲請解除禁止接見、通信,以便討論治喪事宜。稍早北院裁定准許他從今天(2月27日)至3月10日,解除給媽媽、妻子、妹妹與弟弟的禁見。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父親柯承發日前病逝,他向法院聲請解除禁見、通訊,盼能送父親最後一程,台北地院預計今下午開庭審查,圖為柯文哲走出囚車,步入地院。(圖/黃耀徵攝)從本刊拍攝的畫面可見,柯文哲的囚車27日下午1時39分左右抵達北院,只見柯文哲雙手上銬、神情淡定快步進入北院,至於柯媽何瑞英、陳佩琪則於下午2時20分左右現身北院,柯媽手拿一條黃色手帕掩面痛哭,陳佩琪則是在一旁攙扶婆婆。由於柯文哲的父親柯承發17日上午病逝,享耆壽94歲,包括陳佩琪在內,柯家人多次喊話,希望能讓在押的柯文哲出席父親告別式。柯文哲26日則是透過律師向北院聲請解除禁見、通信,為此,北院於27日下午2時30分開庭。法官開庭時詢問柯家需要解禁多久,陳佩琪指出,除了告別式外還有很多事情需處理,希望解禁到4月1日,但檢方認為,依照律師聲請「共商治喪事宜」,解禁到3月10日告別式當天即可,雙方經協調過後,法官稍早裁定,准許柯文哲從今天(2月27日)至3月10日,解除給媽媽、妻子、妹妹與弟弟的禁見。

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今開調查庭 柯媽、陳佩琪到場陳述意見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遭羈押禁見至今,近日柯爸柯承發過世,柯聲請解除禁止接見、通信,盼能送父親最後一程,台北地院今(27)日下午提訊柯開庭調查,並請柯的律師通知家屬代表到庭陳述意見。柯文哲囚車稍早抵達北院,預計下午2點半開庭,柯媽與柯妻陳佩琪也抵達現場,柯媽下車後一路掩面哭泣,在陳珮琪攙扶下步入法院。柯爸柯承發於17日上午病逝,享耆壽94歲,民眾黨及柯家人曾多次喊話,希望准許在押的柯文哲能出席父親告別式。北院合議庭昨(26)日收到律師替柯文哲聲請解除禁建、通信,訂今日下午2點半提訊柯文哲開庭,並請柯的律師通知「家屬代表」到庭陳述意見。柯文哲囚車稍早率先抵達北院,柯媽及陳佩琪後腳抵達,柯媽下車後一路掩面哭泣,陳佩琪在旁攙扶。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稍早走出囚車,步入地院。(圖/黃耀徵攝)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發言人吳怡萱、祕書長許甫也到場聽庭。黃國昌受訪時表示,一開始羈押禁見的裁定就欠缺正當性,法官2次裁定柯文哲交保,但北檢仍蠻橫的不斷提出抗告,直到達到目的為止,很明顯法官在做出裁定的同時,也面臨極大壓力,但柯文哲仍選擇尊重法律,至於面對不合理的裁定,「我們還是會依照法律程序,來尋求應該有的救濟」。

讓柯文哲見父親最後一面 朱立倫:有人性的人都會支持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父親柯承發過世,享耆壽94歲,家屬申請讓柯文哲返家探親,想讓柯參加告別式,見父親最後一面。對此,立法院長韓國瑜曾公開呼籲法務部,慎重思考讓柯見父親最後一面;國民黨主席朱立倫26日也在中常會上呼籲,任何人性、倫理的要求都該被准許。韓國瑜24日到柯承發靈前致意,也喊話,站在孝道考量,法務部應該慎重思考,在釘棺木前讓柯文哲能夠回來見父親最後一面,這也是一種人道的考量,他與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和幾名委員都有一樣的感覺。朱立倫今日於中常會表示,民眾黨團多次代表柯家要申請,希望讓柯文哲參加父親告別式,他相信任何一位有人性,而且懂的人倫之常的朋友們都會支持,但很不幸,到目前為止看到法務部的回覆,或是民眾黨團所得到的回覆,「都是非常負面」,再次嚴正的希望任何人性或倫理的要求都應該要獲得准許。

京華城土地扣押獲准 鼎越抗告成功理由曝
台北地檢署指控,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嫌配合威京集團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20%,圖利威京集團111億7023萬6000元,屬於不法利益聲請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的京華城土地,台北地院更二裁准,鼎越公司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將原裁定關於准予扣押第三人新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不動產部分撤銷,發回北院。高院認為,原裁定依檢察官之聲請,准許扣押系爭土地,但犯罪利得扣押之前提,須先予判斷有無「犯罪所得」,而刑法所謂「犯罪所得」,係以實際所得者為限,苟無所得或尚未取得者,即無從為沒收、追徵或以財產抵償之諭知。高院指出本案之不法利益應指容積獎勵20%,並不是土地,則如何認系爭土地為犯罪所得而為得沒收之物得扣押?縱認係為保全追徵而扣押鼎越公司所有之系爭土地,然原裁定扣押系爭土地全部,是否有違比例原則?又鼎越公司依約須完成「韌性城市貢獻獎勵」、「智慧城市貢獻獎勵」、「宜居城市貢獻獎勵」之要求後才能取得容積獎勵,但鼎越公司是否已依約完成要求而取得容積獎勵20%?如未取得,是否仍得准許為扣押?再鼎越公司已向北市政府表示願先暫緩20%獎勵容積部分之工程,儘速辦理變更設計,則系爭大樓容積獎勵是否仍能存在?以上原裁定未為妥適說明,鼎越公司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撤銷發回。

新光三越氣爆「澳門現役特警」慘被砸 陸委會:依法准許來台
台中新光三越於13日中午發生嚴重氣爆,導致來自澳門的一家七口2死5傷,其中一名死者為退休警員,另有一名24歲倖存者為現役特警隊員。此消息曝光後,引發社會討論,關於澳門特警如何入境台灣的質疑聲浪四起。對此,大陸委員會(陸委會)於15日作出回應。名嘴吳靜怡在社交平台Threads上發文質疑:「咦~現役特警?!除非專案,怎麼能逃過海關進來台灣?」此言一出,立即掀起網友熱議,許多人表示:「海關是否應該說明入境程序?」、「台灣有辦法查核港澳人士的軍警身份嗎?」根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9條規定,現任職於中國大陸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以及受聘於香港、澳門投資機構或新聞媒體的港澳居民,可能不被允許入境,若已入境則可撤銷或廢止許可。陸委會15日透過書面回應表示,港澳居民申請來台時,主管機關(內政部)均依據現行法規與程序進行個案審查,符合規定者才會獲准來台。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於15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旅遊危機協助小組已聯同澳門紅十字會人員,在台中市協助氣爆案傷亡者家屬。三名住院傷者中,兩人已完成手術,情況穩定,另一人則仍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此外,澳門相關保險公司已派員到台協助家屬處理理賠事宜,旅遊危機協助小組亦陪同家屬與當地殯葬及法律業者會面,透過紅十字組織依家屬意願安排遺體後續處理與理賠事宜。

柯爸再傳命危 柯文哲凌晨急赴新竹台大醫院探視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目前遭羈押禁見。不過其高齡92歲的父親柯承發近期病情惡化,15日晚間再度傳出命危。柯家人於當晚7時許向台北看守所遞交病危通知書,最終柯文哲獲准離開看守所,於16日凌晨趕往新竹台大醫院探視父親。據了解,柯文哲於16日凌晨0時59分離開台北看守所,約於凌晨2時抵達新竹台大醫院,探望仍處於昏迷狀態的父親。由於相關程序並不會事先通知家屬或申請人,何時會准許讓柯文哲戒護探視,再加上當時時間太晚,外界原以為柯文哲可能需至早上才能獲准探視。然而當晚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立法院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現身土城看守所,引發外界關注。消息曝光後,大批支持者湧至台北看守所外,等待柯文哲返回,並為他加油打氣。事實上,這並非柯文哲首次申請戒護探視,早在2024年10月中旬及2025年1月22日,他曾獲准離開看守所前往新竹探望父親。1月22日當晚他抵達新竹台大醫院時,雖有媒體試圖詢問相關情況,但因處於禁見狀態,並未對外發言。目前柯承發仍在新竹台大醫院接受治療,病情備受關注。而柯文哲的案件則預計於3月20日進行首次提訊。

翁曉玲稱大罷免應適用新法 蔡易餘糾正:應是從新從優原則
《選罷法》覆議案昨日在立法院遭到否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說,既然新法已經公布了,在第二階段要正式開始進行連署的時候,應該就要附上身分證,這才符合法理上的「程序重新」原則。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今(12日)指出,翁的說不僅違反《選罷法》,也錯誤引用法理原則,正確的原則應是「從新從優原則」,因此,照翁所強調的原則,未來罷免民進黨人應適用新法、罷國民黨用舊法。蔡易餘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31條明訂,「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發布選舉公告之選舉,或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則規定,「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蔡易餘說,翁曉玲在立法院瞎扯淡,帶「程序從新」的錯誤風向,不僅被中選會以《選罷法》131條打臉,縱使以「翁上人」的邏輯,法律適用原則也不是「程序從新」這麼鐵板,而是更保障人民的「從新從優原則」,相關規定在《中央法規標準法》「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適用舊法規。」明定以有利當事人前提來決定適用新法或舊法。蔡易餘表示,新修的《選罷法》連署加身分證影本才是國民黨夢寐以求的版本,那當然新法有利於國民黨。所以,未來國民黨要罷免綠營民代就適用新法,罷免國民黨就適用舊法,各符需求,皆大歡喜。

高雄分屍魔遭羈押…仍能看新聞「知曉辦案進度」 檢方回應了
高雄73歲男子張介宗殺害3名婦人後肢解並棄屍,但至今仍否認犯案,目前遭到羈押禁見。檢方曾向法官提出禁止訂報和看新聞請求,不過沒有准許,因此他在看守所仍能照樣接收外界訊息,但檢警證實張介宗犯案程度已達罪大惡極,會再向法官聲請禁止訂報及閱報及電視。張介宗自去年11月底至今年2月,涉嫌殺害3名婦人,包括71歲趙林姓婦人、74歲張姓婦人和75歲黃姓大嫂,但他落網後極度不配合,不但不認罪,還嗆聲親自問訊的警察局長林炎田「槍斃我啊」,對案情都不透露,遭羈押禁見。而昨(10日)張介宗被檢警借提帶回命案現場,配合勘驗和二度搜索「模擬犯案」,看警方找尋蛛絲馬跡,但全程刻意不和他有互動,要讓他陷入被孤立的情況,不讓他知道專案小組到底查到什麼,掌握到哪裡。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張介宗目前雖然遭羈押禁見,但在看守所內仍可以申請購買電視和訂閱報紙,他所涉案的新聞也不會遭檢報。檢方在2月6日聲押時,曾向法官提出禁止張介宗訂報及閱讀涉己新聞請求,因當時檢方提出的證據是張介宗殺害林姓婦人,尚無他殺害張婦及親嫂黃婦的證據,法官認為涉及被告知的權利,沒有准許檢方的請求。不過目前檢警證實張介宗涉及殺害3名婦人,犯案嚴重程度已達罪大惡極,檢方將補證,向法官聲請禁止張嫌訂報及閱報及電視。

泰現任國會議員性侵台灣女遊客 法院發逮捕令遇開議期間「無法拘捕」
泰國清邁地方法院4日宣布,已向一名在今年1月間涉嫌性侵台灣女遊客的現任國會議員發出逮捕令,然而議員在國會開議期間享有豁免權,當局「無法直接拘捕」他。目前法院拘票已送達泰國國會祕書處。警方為了偵辦此案,週五(7)發函請求國會准許傳喚這名議員,盼國會儘速同意,以免影響社會觀感與國際關係。泰國媒體則指出,這名現年35歲的國會議員前年就曾因性騷擾多名女性助理,遭原屬政黨開除黨籍。綜合泰國多家媒體報導,隸屬泰國小黨「泰進步黨」(Thai Progress)的35歲眾議院議員猜言帕宛(Chaiyamparwaan Manpianjit)涉嫌在2025年1月9日凌晨,於泰國清邁府孟縣一間旅館性侵了一名台灣女遊客。據泰國警方說法,一名台灣女子上月報案稱,自己在1月9日凌晨2時左右,在泰國北部清邁府孟縣一家酒吧遇見猜言帕宛,猜言帕宛送她返回旅館後對她實施了性侵。清邁警方指出,經調查蒐證掌握證據,包括目擊者證言、驗傷報告、監視器畫面等,可證明這名台灣女遊客的指控屬實,因此向清邁地方法院申請逮捕令。清邁警察局指出,目前已按正規程序傳喚猜言帕宛,但由於猜言帕宛是現任眾議院國會議員,在眾議院開議期間享有豁免權,無法直接進行拘捕,因此警方必須徵得參院或眾院議長同意,方可傳喚或逮捕議員。警方在發給國會的公函表明,拖延偵辦「將影響民眾對於國家司法系統的信心,也會影響泰國的國際關係」。眾議院秘書長亞帕(Arpath Sukhanunth)向泰媒宣稱,目前尚未收到相關公文,一旦收到公文就會依照法律程序行事,向議長萬穆罕默德(Wan Muhamad Matha)請求允許,在下次會議提出緊急動議,請求批准警方逮捕或傳喚猜言帕宛。但泰媒也指出,從國會接獲公文到警方獲得逮捕許可,仍至少需要約1周時間。泰媒還指出,猜言帕宛原本是隸屬於目前已遭解散的前進黨(Move Forward)籍國會議員,但因為在2023年11月遭多名女性助理指控涉嫌性騷擾,遭前進黨開除黨籍。此後,猜言帕宛隨即加入「泰進步黨」,成為該黨唯一的國會議員,以此保住自己的議員身分。性侵消息傳出後,猜言帕宛未回應此事,助理宣稱他「目前人在國外」。泰進步黨現任黨魁瓦查拉蓬(Watcharaphol Butsomkorn)則回應稱,猜言帕宛被控性侵屬於「個人問題」,黨內會給他機會自我辯護。泰國最大在野黨人民黨(People's Party)議員帕薩琳(Patsarin Ramwong)則公開譴責猜言帕宛的行為,並且表示「議會不該成為性犯罪慣犯的避風港」。她強調,性侵是重罪應該受懲罰,她呼籲泰進步黨承擔責任並針對此議題明確表態。

目睹前任「刺死現任男友」!單親媽竟幫棄屍大排水溝 2人均遭羈押禁見
彰化縣大村鄉大年初六(3日)驚傳駭人情殺案,一名越南籍38歲朱姓女子與前夫生下2子後,又與41歲賴姓男子誕下1女並分手,後來和李姓男子交往,並帶著3孩與他同居,而仍對前女友念念不忘的賴男,不僅隔三差五找上門騷擾朱女,甚至施暴毆打對方,案發當天賴男又再度登門,隨即與李男爆發口角衝突,怎料賴男一時氣緒失控下竟持刀攻擊,導致李男慘死,朱女見狀不但沒報警,還協助賴男棄屍。東窗事發後,賴男、朱女也火速落網,後續2人均遭彰化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回顧該案,事發於大年初六(3日)凌晨,賴男因多次想與朱姓前女友復合,引起朱女的現任李姓男友不滿,於是2人相約在大村鄉的住處談判,怎料過程中賴男疑似與朱女產生衝突,李男為了保護女友,當場慘遭賴男持刀刺死。令人費解的是,朱女目睹男友遭殺害,非但沒立即向警方報案,反而協助賴男棄屍,2人先是將李男的屍體用黑色塑膠袋打包,接著載運至住處附近已經乾涸的大排水溝棄屍。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並循線逮捕涉案的賴男及朱女,而朱女到案後眼部還可見大片瘀青,不過2人落網後卻互相推託,指控對方殺人,訊後均被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經檢方複訊後,昨(5日)依殺人、遺棄屍體及湮滅刑事證據等罪嫌,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賴男、朱女,深夜獲得法院裁定准許。

生父好賭欠一屁股債!年幼子女遭黑道毆打「險被擄走」 長大反擊了
男子阿強(化名)被3名子女指控,自從民國69年婚後,就成日在外遊手好閒、不事生產,還沉迷賭博,即便賭到家徒四壁,仍然到處舉債,甚至不惜與親友鬧翻,還搶走孩子們的紅包錢拿去賭博,害的一家人經常被債主恐嚇、毆打,一度險些被擄走,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案經審理,法院判准3人請求。根據判決書,3名子女主張,阿強為聲請人甲、乙、丙之父,於民國69年與母親結婚後,成日在外遊手好閒、不事生產,更沉迷於賭博,即便已經賭到家徒四壁,相對人仍四處舉債,甚至不惜與親友鬧翻關係、返家搶走聲請人手中的紅包錢,也依舊堅持流連於各賭場間。在甲、丙自小之記憶中,阿強為了躲債四處躲藏,家門口總是有許多上門討債的黑社會,對母子恐嚇、毆打,甚至試圖擄走年幼聲請人等暴力行為,讓一家人惶惶終日,不得安寧。相對人因終日在外借錢揮霍,已然無法期待其對家庭有任何貢獻,更遑論扶養子女,故由母親一人扛起聲請人從小到大之生活費、學費,更面對著生父不時回家討錢、黑社會和債權人無止盡地討債及砸店。另相對人更於80年間發生婚外情,平日直接居住在外遇對象家中。再於95年間因涉入多起刑事案件,便以工作為名前往中國,數年間行蹤不明、音訊全無,母親亦於該時訴請離婚獲准。現聲請人甲需養育2名未成年子女,且另需照顧其無法正常工作之丈夫,家庭重擔實則落在她一人身上,生活甚為窘迫;聲請人丙從事攝影工作,係以論件計酬,無固定底薪,且因自小家境所累,目前仍背負就學貸款,銀行戶頭長期沒有超過2萬元之存款;乙則因自小相對人便離家失聯,欠缺相對人簽名而無法辦理就學貸款,以致早早輟學,外出工作養家,如今為照顧罹患口腔癌的母親,與其同住並接手其鹽酥雞生意,目前仍背負銀行紓困貸款、每月店面租金及扶養費用,生活舉步維艱。阿強經法院合法通知未到庭,亦未提出任何書狀表示意見。台東地院審酌,聲請人於出生後均係由母親照顧,且相對人未負擔聲請人之生活費及其他費用,於離婚後亦對聲請人不聞不問,堪認相對人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期間長達近20年,情節實屬重大,如強令聲請人負擔與其長期感情疏離之相對人之扶養義務,顯失公平,是聲請人請求免除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