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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騙 內湖 警察 高雄 公共危險罪新店騎士待轉遭撞倒! 駕駛肇逃4小時辯「不知道撞到人」
1日中午,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停等左轉時,遭對向來車撞擊翻倒,肇事駕駛當場逃逸。發生事故後,騎士身上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送醫治療後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通知許姓肇事駕駛到案,當日下午許男到案後竟辯稱不知道撞到人,訊後警方將許男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嫌送辦。許姓駕駛肇事後逃逸。(圖/翻攝畫面)據了解,73歲柳姓騎士1日12時34分在新店區安和路三段與永安街路口停等要左轉時,遭到對向車輛23歲許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撞擊後,許男未停下處理,直接往中和方向逃逸。事故發生後,柳男身上多處擦挫傷,所幸柳男意識清楚,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治療,無生命危險。警方接獲報案後,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鎖定肇事車輛,並通知許男到案說明。許男於當日下午4時許到案,辯稱事發時不知道自己撞到人,直到接獲警方通知後才知情。但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後,他才改口坦承犯行,表示當時正駕車返家,沒有注意到撞倒機車。警方訊後將許男依涉嫌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嫌函送偵辦,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
山老鼠盜伐貴重木!保七破獲「一條龍」集團 7嫌落網慘了
苗栗縣1名40歲周姓男子辯稱至山區狩獵,背地裡卻乘隙竊取國有貴重檜木,接著再將贓木販售給收贓的林嫌,藉由提煉精油等加工品販售,再從中獲取不法所得,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及大湖警分局獲報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經長期跟監埋伏後,便持搜索票陸續逮獲涉案的7人,後續全被依法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警方說明,保第七總隊第五大隊30日指出,接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通報,森林護管員在執行林野巡視勤務時,竟發現大安溪事業區有貴重檜木遭切鋸,保第七總隊第五大隊隨即與林保署及大湖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經調閱監視器循線追緝後,迅速鎖定盜伐集團首腦的周男。據了解,周男位居苗栗縣卓蘭鎮,同時也是「山老鼠」集團的首腦,該團成員多為苗栗卓蘭及泰安地區等居民,他們利用對大安溪上游林班地和進出產業道路熟悉等條件,進而動起歪腦筋盜伐國有貴重檜木等樹種,並將贓木販售給長年配合收贓的林嫌,憑藉做成精油等加工品販售牟利,再犯行過程中若遇林業主管機關人員巡視,甚至還會辯稱是到山區狩獵,混淆視聽。警方表示,經長期循線追緝,警方眼看時機成熟,便於11月26日及12月25日分別持苗栗及臺中地方法院搜索票,前往逮獲周男,並查扣扁柏、臺灣肖楠及牛樟共重212公斤、1輛涉案車、1個背架、1台鏈鋸及製品等證物,後續7人依涉犯《森林法》、《竊盜罪》及《贓物罪》被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高雄輕軌連兩天遭殃!小客車違規闖紅燈擦撞列車
高雄輕軌列車於28日下午才與違規左轉車輛發生碰撞,未料,29日晚間又遭小客車車輛撞上,初步了解是小客車闖紅燈,所幸無人員受傷,警方依法舉發,並依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函送。鼓山分局於今(29)日晚間8時許接獲報案稱,在翠華路與厚生路口,初步了解,為52歲陳男駕駛自小客車沿厚生路西向東直行闖紅燈,與北向南運行輕軌列車發生交通事故,現場無人受傷,小客車車頭毀損。駕駛雙方經檢測並未發現酒駕情形,輕軌車輛於事發後7分鐘內恢復正常通行。警方表示,查該自小客車駕駛闖紅燈,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1條第1項:「行經有燈光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闖紅燈」,最高可處新臺幣10800元罰鍰,警方依法舉發。因輕軌屬於大眾捷運系統範疇,發生交通事故影響通行順暢甚鉅,也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將陳男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阿里山鐵道才發生婦被撞斷腿! 又傳3旅客闖入最重罰5萬
阿里山小火車日前發生女遊客闖入軌道拍照被追撞涉及公共危險罪嫌,未料今(27日)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與竹崎警方執行勤務時,赫然發現3名遊客違規行走在鐵道上,立即依法取締,依《鐵路法》開罰每人1萬至5萬元罰鍰。阿里山林鐵及文資處27日會同警方,對違規走鐵道的遊客開罰單。(圖/林鐵及文資處提供)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27日會同竹崎警分局,到樟腦寮車站至獨立山車站區段取締3名遊客違規行走鐵道,立即依據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取締,可開罰1萬至5萬元,且為一人一罰,後續將函送交通部裁罰。類似狀況也發生在本月14日,當時由嘉義開往阿里山之的小火車定期列車,在25公里300公尺處(第一觀景台)有遊客違規進入軌道區,這名劉姓女遊客忘我拍照,對小火車鳴笛示警置若罔聞,小火車雖緊急煞車仍追撞到劉女受傷,劉女遭撞擊後轉了半圈後倒地,幸沒有生命危險,僅左腳骨折。受到這起事故影響,列車因此誤點約1小時,影響62位旅客,離譜影片曝光後引發撻伐,該名女遊客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偵辦;交通部觀光署針對闖軌道的遊客依《鐵路法》開罰,並帶團旅行社將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37條第4款「旅行業執行業務時,該旅行業及其所派遣之隨團服務人員;旅遊途中注意旅客安全之維護」,裁處5萬元。針對遊客闖入山林鐵軌道區的情況,林鐵及文資處表示,阿里山鐵路景色吸引許多遊客到訪,但林鐵及文資處提醒遊客保護自身安全,阿里山鐵路沿線橋梁隧道勿走勿留勿進入,呼籲民眾切勿行走軌道,以免觸法。林鐵及文資處也表示,未來將於2萬坪往樹抱石、阿里山閣往祝山線方向等熱點區域,加裝攝影機,以達到嚇阻效果,並加強執法,呼籲民眾勿抱持僥倖心態,不僅危險又造成荷包失血。
女遊客才遭小火車撞斷腿!阿里山林鐵「3旅客闖入」 最重罰5萬
阿里山林鐵軌道區日前有遊客闖入拍照,結果遭撞上,腿部因此骨折。事後,女遊客、旅行社都被罰5萬元,導遊則被罰1.5萬元。豈料,今(27日)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林鐵及文資處)及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竹崎派出所聯合加強取締時,又發現3名遊客違規行走鐵道,依法開罰。林鐵及文資處指出,阿里山林業鐵路已於今年7月6日全線通車,克服15年前因為莫拉克風災所受嚴重創傷,重回由嘉義搭乘小火車到阿里山的光景;沿線許多景點秘境,吸引不少遊客探訪,但經長期宣導,有許多民眾甚至有旅遊業者安排行走軌道遊程,已嚴重影響行車安全,且違反鐵路法規定。林鐵及文資處表示,今(27日)會同前往樟腦寮車站至獨立山車站區段執行取締工作,當場發現3名遊客,違規行走鐵道,依據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梁、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違反者將依同法第70條處罰1至5萬元,為一人一罰,後續將函送交通部裁罰。林鐵及文資處呼籲,請民眾切勿行走軌道,以免觸法,以維護行車與自身安全。阿里山鐵路景色吸引許多遊客到訪,但林鐵及文資處提醒遊客保護自身安全,阿里山鐵路沿線橋梁隧道勿走勿留勿進入,未來將加裝攝影機,民眾勿抱持僥倖心態,不僅危險又造成荷包失血。回顧本月14日,一名劉姓女遊客闖入阿里山林鐵軌道區拍照,當時小火車已鳴笛示警,但女遊客仍無閃避,最終遭火車撞上,腿因此骨折。事後,女遊客、旅行社都被罰5萬元,導遊則被罰1.5萬元。
不滿麥當勞少女遭性侵案!22歲男致電客服「揚言砸店」 遭恐嚇罪送辦
台北市一名17歲少女在麥當勞打工期間,遭李姓男主管騷擾、性侵長達1年,因礙於經濟壓力選擇隱忍,最終患上憂鬱症,在今年11月輕生,其母親十分痛心絕望,日前在網路上發文揭發此事。針對此案,一名22歲林姓男子感到相當憤慨,於昨(26)日致電麥當勞客服稱要前往砸店,警方獲報循線掌握犯嫌身分後,依恐嚇罪嫌函送偵辦。該名少女的母親先前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控,女兒於16歲進入麥當勞打工,遭到李姓男主管以排班權利性侵,前後長達1年時間,女兒因擔心她憂鬱症復發,決定將事情壓在心裡,卻造成自己也患上憂鬱症、人格分裂,最後順利辭職並報警,向麥當勞提出申訴,但麥當勞卻在獲知此事後,迅速開除該名男主管,試圖撇清關係。這起事件在網路上延燒後,麥當勞也發出聲明回應,今年3月接獲申訴後,立即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組成調查小組,做成性騷擾成立決定,認定情節重大,對被申訴人做出最嚴厲懲戒之解僱處分,並在8月7日、9月10日提供性侵案相關調查資料給士林地檢署,也強調會全力配合執法單位調查,對離職員工不幸往生深表遺憾。近日相關新聞持續發酵,一名22歲林姓男子見狀,感到心生不滿,於昨日下午3時許致電麥當勞客服,憤怒揚言要前往砸店,麥當勞嚇得報警處理,警方立即派員前往了解,不僅加強巡邏周邊安全,也根據電話號碼,於傍晚6時,通知林姓男子到案說明。據悉,22歲林姓男子情緒不穩、精神狀況不佳,到案後自稱「思慮不周衝動犯案,已深感後悔」,麥當勞考量犯嫌有身心障礙證明,選擇暫不提告,但恐嚇罪為公訴罪,警詢後仍會依恐嚇罪嫌將林男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應曉薇收賄遭起訴!國民黨將她停權 恐影響2026議員連任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捲京華城案,涉收了建商沈慶京的5250萬元賄款,犯貪污收賄罪和洗錢罪嫌,合計求處16年6月。對此,國民黨考紀會表示,應曉薇9月被正式停權,這也可能影響她2026年的議員連任之路。起訴書指出,應曉薇是民代去為了一己之私收賄,在臨訟之際還想潛逃出境,惡性重大,建議法院依違背職務的行為收受賄賂罪,判應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洗錢罪求處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據悉,2010年應曉薇當選台北市議員,至今已3連霸議員,兒她從政以來也有不少爭議,如曾鼓勵噴水驅趕遊民、指控社福團體對街友歛財、學歷造假、涉賄選等,也跟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國民黨北市黨部9月對應曉薇案開紀律委員會,建議「以法院裁判為判斷基礎,若本案一審判決有罪,建議予以黨紀重懲。」將結論函送中央,由中央考紀會審議。國民黨考紀會主委黃怡騰證實,考紀會9月已將應停權。至於後續是否再做懲處,黃怡騰回,現在只是起訴,全案沒終結,如果有二審會再思考。國民黨也說,司法機關應公正廉明,要有具體事證,不能虛構罪名,希望法官能公正,讓檢調跟司法找回民眾信任。
柯文哲3罪遭求刑28年半!「北檢17大QA」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從9月5日起被羈押至今。對此,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並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以下針對北檢偵辦被告柯文哲等相關案件,提供QA全文:Q1: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明知違法」?A:被告柯文哲多次親自參與都發局所舉辦之論壇,且都更市政為其任內自豪政績之一,其明白知悉京華城為大型基地再開發,不符合都更法令,無法適用任何都更方案;復經前都發局局長林○民明確告知及提醒,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被告柯文哲於核准京華城案送公展時,該簽呈所附都設科及都更處公務員、都委會眾委員之反對意見,均明確指出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依都更法令拿取容積獎勵於法未合等情事,足證被告柯文哲已明知該簽呈記載京華城案要以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都更獎勵項目,「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取得容積獎勵等文字,係屬違法。Q2: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收受1500萬元之賄賂?A:由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 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 111 年 9 月 12 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 111 年 9 月 20 日起令吳○仙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嗣鼎越2公司於 111 年 10 月 18 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Q3:為何認定210萬元係被告柯文哲收賄所得?A:被告柯文哲於 109 年 3 月 10 日就被告沈慶京所要求之「回復 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方面批示「速審速決」,顯知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京華城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依北市陳情要點,應依訴訟程序辦理,卻一方面又於便當會裁示將尚未送府之陳情函送都發局並交都委會研議。被告沈慶京獲悉後,即於 109 年 3 月 23 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虎匯款 210 萬元至被告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且被告朱○虎後於109 年 4 月 1 日,將被告沈○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 210 萬元,及 7 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被告李○宗供確認為賄款,被告李○宗於同年月 5 日回訊表達其與被告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 210 萬元確為被告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故屬賄賂無訛。Q4:為何認定京華城公司所得之容積獎勵係屬不法?A:京華城公司於 109 年初自行拆除京華城購物中心,該建物屋齡僅 19 年,亦非都更物件,竟以都更法令申請容積獎勵,與都更法令未符,故本案所取得之容積獎勵明確違背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規定,自屬不法。Q5:被告沈○京是受圖利者,為何也被認定為圖利罪共犯?A:依刑法第 31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實行犯罪,亦應論以共同正犯。被告沈○京與柯文哲就圖利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因此論以圖利罪嫌之共同正犯。Q6:本案容積獎勵既係經都委會決議,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A:被告彭○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主持都委會時雖明知京華城公司所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且與會委員明白指出都委會應依法令方得核予容積獎勵,而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被告彭○聲承被告柯文哲之命,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之反對意見而強行通過事先預擬的不法決議,被告柯文哲與被告彭○聲均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縱使都委會審議通過,亦屬違背法令之決議,被告柯文哲自 109 年 11 月 11 日核決都發局 109 年 10 月 27 日送公展之簽呈時,即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不得以都委會決議為由卸其罪責。Q7: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A: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茂、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珮屈從被告柯文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而都委會委員們各有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之專業,易信賴主管機關都發局就適法性之說明,都委會決議亦由被告彭○聲所主導強行決斷,復查無都委會委員有何圖利之犯意,故未有不法。Q8:媒體報導,被告柯文哲與沈○京見面12次,偵查掌握情形如何?A:依本案卷內事證,可證被告柯文哲、沈○京 2 人關係良好、互動頻繁,被告柯文哲多次至沈○京之陶朱隱園、威京總部碰面,通緝中之同案被告許○瑜亦居間聯繫其 2 人會面細節並陪同造訪。Q9:被告應○薇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潛逃出境之行為?A:被告應○薇於 113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1 時許,在威京集團總部附近搭乘計程車,先前往遠傳電信南京東路門市、臺北市議會等處,再於同日下午 2 時許至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搭載同案被告王○侃,並搬運 1 箱不明物品,隨即於當日下午 3 時搭載計程車自臺北一路南下至桃園機場一帶,後轉往臺中國際機場於機場櫃檯購買機票,辦理登機未果,經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依法逕行拘提,足認被告應○薇有躲避司法訴追欲潛逃出境之事實。Q10:被告沈○京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逃亡、串證之行為?A: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於 1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7 時 5 分許,執行搜索被告沈○京戶籍地時,未見被告沈○京,且其家人均不願告知被告沈○京實際住處,經廉政官撥打被告沈○京所持用之行動電話,被告沈○京佯稱「人在外」、「人在辦公室」等語,卻於 30 分鐘後出現在戶籍地 11樓公共梯間,並往電梯旁安全門離去,幸經廉政官當場發覺而阻止,顯有逃亡之情。被告沈○京與廉政官返回接受調查之同時,竟仍可安排對外發布與案情有關之公開聲明,顯為規避罪責而進行串證。Q11:被告許○瑜於本案涉案情節為何?A:被告柯文哲收受賄賂後,交由明知上情之同案被告許○瑜保管,本署檢察官已向外國請求司法互助,相關偵查作為仍持續積極進行。自被告柯文哲辦公處所搜獲其撕碎之便條紙,上載:「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甫於 113 年 8 月 27日返國之同案被告許○瑜,受被告柯文哲指示急於同年 8 月 29 日上午 4 時 10 分訂購機票,當(29)日旋搭機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甚且迄今未歸,本署依法對其發布通緝。Q12:「工作簿」上經理人邱○琳、謝○珠、吳○壽、蔡○興之角色?是否構成犯罪?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3:為何募款小物、KP Show募款演唱會門票所收取的款項是政治獻金?A:政治獻金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查被告柯文哲競選總部以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募款小物(參看下圖等)進行競選募款(各波募款宣傳詳如下圖),均係大加宣傳被告柯文哲政治理念,促進選民捐款意願,商品之價格相較市價為不相當之給付,支持者是對被告柯文哲從事政治、競選活動提供之資金,被告柯文哲安排由木可公司所獲之款項,核屬於政治獻金。而KP Show演唱會之舉行係於被告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被告柯文哲亦以參選政治理念進行宣傳,號召選民付款支持被告柯文哲,又 KP Show 演唱會之門票價格高達每張8,800 元,屬不相當對價之給付,核屬於政治獻金。Q14:被告柯文哲購置4300萬元商辦之資金來源,是否合法?A:被告柯文哲購置上開商辦之資金,係來自被告柯文哲帳戶收受民眾黨113 年總統、副總統競選費用補貼款 1 億 1,071 萬 3,980 元其中 2/3 即7,380 萬 520 元,此部分查無不法。Q15:113年副總統候選人吳○盈之選舉補貼款用途為何?A: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第9條及附表二規定,僅規定中央黨部所領取總統、副總統之競選費用補貼款,其中 1/3 交由中央黨部支配,餘撥交候選人,但並未明確規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比例分配,證人吳○盈證述未向民眾黨領取補貼款費用等語,此部分查無刑事不法。Q16:陳○琪、黃○珊、蔡○如涉案情節為何?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7:本案所涉陳○菡等人,處理情形?A:陳○菡、許○、黃○瑩、吳○萱、陳○丞以折扣碼方式自木可公司取得募款小物之分潤,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本署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台南燒烤攤老闆報警稱62kg「50元硬幣」被偷光 警方追查發現:女朋友幹的
台南市新化區近日發生竊案,一名60多歲烤肉攤商,上週一(16日)發現花了半年存在備貨倉庫的50元硬幣共31萬元、千元紙鈔共10萬元,及1條黃金項鍊不翼而飛,立刻報警。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發現與烤肉攤商交往的44歲武姓越籍女友涉嫌重大,且案發後就出國。警方待武女24日返台時,立即請她到案說明,武女坦承行竊,警方則在她住處找到硬幣、現金與黃金項鍊,警方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將她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受害烤肉攤商平時在台南市新化區中正路的傳統市場擺攤為生,並利用市場鄰近的1間磚造平房做為備貨倉庫。攤商若生意繁忙、懶得回家,偶而也會睡在倉庫。攤商指出,自己為了存錢,每天把50元硬幣或千元紙鈔丟進大桶的礦泉水空桶裡,存滿了就抽空拿到銀行寄存,一桶硬幣可以達7、8萬元。然而,當他上週一到倉庫載貨要出攤做生意時,卻發現倉庫內電燈開著,大門也敞開,進屋察看後發現,存放在辦公桌下的存錢筒、分散在屋內各住的錢袋以及一條懸掛玉珮的金項鍊已經不翼而飛,嚇得連忙報警。該名攤商還指出,由於自己已長達半年未去銀行存錢,保守估計遭竊現金有50元硬幣約31萬元、現今紙鈔約10萬元。台南警方則認為,失竊倉庫地處偏僻,屋齡老舊,但屋內遭竊卻又未被翻箱倒櫃,且竊賊還有心情開燈作案,明顯從容不迫,因此研判可能是熟知攤商生活作息的熟人,或有生意往來的對象所為;因此除調閱現場道路監視器畫面,同時全面清查攤商周遭的人際關係。失竊倉庫地處偏僻,屋齡老舊。(圖/翻攝畫面)由於傳統市場的其他商家透露,被害攤商離婚後,與一名44歲武姓越籍女子過從甚密,警方循線追查發現,案發當時武女曾騎機車出現在被貨倉庫附近,且案發後隨即出國,疑似涉嫌重大。警方第一時間未打草驚蛇,但待武女24日返台後,漏夜請她到案說明。武女到案後坦承行竊,警方則在她的住處起出失竊的硬幣、紙鈔與金項鍊。不過根據警方清查發現,尋獲的50枚硬幣只有2200枚共11萬元,與攤商報失金額相差20萬元,差異巨大。對此,武女強調她用機車將硬幣載回來後就全數倒在塑膠箱中,沒有再動過,主張應該是攤商搞不清楚自己究竟存了多少硬幣,因此估算失準。而被害攤商得知竊嫌為自己女友,且竊盜為公訴罪、無法撤回後十分後悔,也怪女友沒有向他坦白「否則不會報警」。警方則安慰攤商,因全案金額未達50萬元重大竊案程度,若真的願意原諒女友,可當庭向檢察官求情,或許可獲緩起訴或易科罰金處分。
33歲男攻讀醫學博士後不願返台 「閃替代役」遭判刑4個月罰8萬
化名阿國的33歲男子在2020年以攻讀博士為由申請出境獲核准。然而阿國後續因新冠疫情申請延期返國,期限屆滿後卻滯留境外,區公所為此也發函通知他,須在文到3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但阿國仍置之不理,於是遭市府函送偵辦,法官隨後也判處阿國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及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8萬元。阿國去年經地檢署合法傳喚後,仍沒有到庭,僅以書狀辯稱,自己目前是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骨科的規範化培訓學員,培訓期間為3年,而且請假不易,在今年8月培訓結束後才會返台。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國身為役齡男子,依法有服兵役之義務,但卻意圖避免替代役之徵集,經以就學名義核准出境後,滯留大陸而未如期返國接受徵兵處理,經區公所催告後仍選擇持續滯留境外,妨害役政機關有效管理役政事務,實屬不該。法官後續也考量到阿國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罪後態度等,且阿國本人此前無犯罪前科,因此依法宣判,阿國意圖避免替代役之徵集,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及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8萬元。
臥軌男「列車駛過」消失原因曝!害58班列車大誤點 台鐵說話了
台鐵浮洲站昨(20日)下午5時許發生落軌意外,一名男子不明原因突跌落軌道,不過詭異的是,眾人下去搜索3小時都沒有找到人。據了解,男子最後想通,因此翻牆離開現場。對此,台鐵公司回應,移請鐵路警察局對該當事人裁處外,相關營業損失也將向該當事人求償。昨(20日)晚間一列176次自強號行經板橋樹林間的浮州站,進站時,一名旅客不明原因墜落西正線軌道,疑似遭撞上。列車緊急停車,台鐵火速通報鐵路警察和119處理,不過警消人員找了近3小時,都沒有找到人,也沒有看見血跡,列車也無撞擊痕跡。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這才發現男子穿越軌道後,從車站翻越圍牆離開,後續將他傳喚到案。據了解,梁姓男子因欠10萬元賭債,因此想不開臥軌,豈料,列車駛過後只有腰部、腿部擦挫傷,因此覺得還有活下去的希望,打消念頭離開現場,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偵辦。台鐵公司說明,本案目前由鐵路警察偵辦中,如經證實為人為蓄意侵入路線致遭列車撞擊,因已影響58列次3200分,除依違反鐵路法57條第1項第2款「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移請鐵路警察局對該當事人裁處外,相關營業損失也將向該當事人求償。◎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鐵浮洲站傳落軌!遭列車撞擊男「人間蒸發」 警曝真相搞烏龍
台鐵浮洲站20日下午5時許驚傳落軌意外,1名男子因不明原因突跌落軌道,不料當時有列車進站,警消獲報立即趕抵救援,但詭異的是男子竟人間蒸發,並未尋獲其身影,經檢查列車也無擊痕跡,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竟發現他穿越軌道後從車站翻越圍牆跑了,後續警方已將他傳喚到案並依法送辦。據了解,台鐵浮洲站採單線雙向通行,當時有多部列車誤點,沒想到176次列車下午5時42分停靠月台時,監視器竟拍到1名男子在列車進站時因不明原因入侵軌道,警消獲報迅速到場救援,但卻遲遲找不到該男,且現場未有濺血情況,再加上列車並無撞擊痕跡,令警方疑惑不已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過程。警方表示,鐵路警察局板橋分駐所調閱監視器後,竟發現男子落軌後竟爬離軌道再從車站翻越圍牆,並跑到大觀路一段38巷後揚長而去,事後警方迅速掌握其身分,並將他傳喚到案說明,全案訊後將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基隆23歲警精神不濟「表現異常」 驗尿呈大麻陽性反應…下場出爐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百福派出所一名李姓員警,因為時常精神不濟、勤務不正常,經採尿送驗呈大麻陽性反應,但李員否認辯稱是吃藥引起,遭函送法辦。市警局今(20日)火速召開考績會,決議予以停職處分。據了解,23歲李姓員警去年警專畢業派任第三分局百福派出所服務,但督勤時出現多項缺失,包括作息、精神不濟及勤務不正常,分局懷疑有服用藥物或毒品,將他列為列管的風紀顧慮對象。基隆市警察局定期辦理特定人員尿液採驗作業時,分局主動提報自檢,11月27日由所長帶至警察局刑警大隊完成採尿程序,尿液送驗結果昨天出爐,呈第二級毒品大麻陽性反應,分局即協同警察局督察科共同偵處,訊後將李員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李員解釋,他有看身心科醫生,並定期服用抗憂鬱等藥物,尿液才會出現偽陽性反應,不過仍被市警局依涉嫌施用大麻罪嫌重大,召集人事室等單位今天上午10時召開考績委員會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決議予以停職處分,從重議處,後續並追究相關主官、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基隆市警察局強調,該局秉持「勿枉勿縱、不庇護、不護短」的原則,將全力辦理調查,並已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對該名員警予以停職處分,並從重議處。基隆市警察局亦表示,後續將追究相關主官的考核監督不周責任,確保警察體系的清廉與公正。◎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香奈兒包丟路邊!騎士撿走後辯稱以為是廢包 最終落網遭起訴
台北市1名葉姓女子,日前不慎將價值不菲的香奈兒名牌包,遺失在忠孝東路四段,當返回現場尋找時,包包已不翼而飛,失望之餘,葉女立即前往轄區派出所報案,警方隨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包包被1名騎著YouBike的男子撿走,該男子在落網後一度辯稱,自己以為包包是被丟棄的物品,未料此舉卻觸犯《侵占罪》,案件已依相關法律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於12月10日接獲葉姓女子報案,指控自己於9日晚間7時許,在忠孝東路四段下車時,不小心將手中的香奈兒包包遺失,葉女當時回到現場尋找,卻始終未能找到包包,於是決定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後,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包包確實被1名男子騎著YouBike隨手撿走。專案小組隨後追蹤男子行蹤,並於14日聯繫男子何姓,通知其到案說明,在詢問過程中,何男坦言,當時在路上發現包包被遺落在地,誤以為是被丟棄的物品,並且認為無人認領,因此就將包包帶回家中保管,何男表示,自己並未打算偷竊包包,而是單純覺得包包被遺棄。幸運的是,警方在清點包包內容物時發現,葉女的財物並未遭竊取,所有物品完好無損,儘管如此,何男的行為仍構成侵占罪,警方依此罪名將案件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處理。大安分局提醒市民,拾金不昧是每個人的責任,如果民眾在街頭撿到物品,應立即交給警方作為拾得物處理,避免一時疏忽或貪念成為犯罪的根源,警方將繼續嚴格執法,維護市民的財產安全。
外送員、大學生淡水街頭上演全武行! 疑行車糾紛釀禍場面一度火爆
新北市淡水區13日中午12時30分發生肢體衝突,29歲外送員徐男行經學府路與水源街一段路口時,與20歲大學生周男疑因行車糾紛爆發口角進一步演變肢體衝突,警方獲報火速到場,事後雙方互控傷害罪,詳細事發原因尚待進一步釐清。據周遭監視器畫面可見徐男騎在路中間,周男從他左側逼近並超車,戰火線一觸即發,兩人先是爆發口角,進一步演變成肢體衝突,徐男將周男推倒,在馬路邊扭打拉扯,場面相當火爆。淡水警分局獲報後立刻派員前往排解,到場時雙方紛紛見血已無肢體衝突,雙方互告傷害罪,此外周男還指控徐男在衝突中掐住他脖子,多告一項妨害自由,警方依規定受理並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知法犯法!台南警官超速被扣掛偽牌遭逮 檢方偵辦中
台南市一名2線3星警官與妻子共用的BMW轎車懸掛偽造車牌,日前被自家人查獲,一開始,該名警官還一度隱瞞身分,辯稱不知情,謊言最後遭市警局戳破。原來這輛車因在高速公路超速被吊扣車牌,警官與妻子涉嫌根據自家另一輛車的車牌訂購「珍珠板偽造車牌」,掛在BMW轎車上,知法犯法,全案正由檢方偵辦中。據了解,這名警官的妻子名下共有2部車,BMW轎車因在高速公路超速遭吊扣車牌,停在住家附近路旁,疑因擔心無車牌被拖吊,竟根據自家另一輛車的車牌號碼,訂購珍珠板材質偽造車牌,懸掛在BMW轎車。永康警分局警員7月間巡邏時發現這輛BMW轎車懸掛車牌號碼與車籍資料不符,當下把假車牌拆掉帶回,回頭再回去查車時,發現BMW轎車已開走。警員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是一名男子開走,循線通知車主(警官的妻子)到案說明,最後證實BMW轎車被警官開走。但警官應訊時,僅說自己是服務業,一度隱匿身分,9月被市警局查出竟是自家人。市警局10月4日第2次傳訊警官夫妻,警官夫妻解釋,懸掛偽造車牌是怕無牌車被拖吊,至於是誰購買、如何購買、誰掛的車牌,2人均行使緘默權,警方11月11日依偽造文書罪嫌將2人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雖然警官夫妻強調不知情,但偽造車牌是根據警官夫妻另一輛車的車牌號碼訂購,遭人惡意報復可能性不高,全案疑點重重。這名警官所屬單位的主官指出,這名警官平日表現正常,不知道為何會發生這種事。即使是依自家車牌訂製偽牌,不會影響他人權益,但超速吊牌在先,懸掛偽牌在後,都不該發生在執法人員身上。
日女大生騎車自撞分隔島 辯沒喝酒:只吃薑母鴨
高雄市楠梓區11日凌晨發生酒駕意外,一名科大日本女留學生騎機車自撞分隔島,她辯稱沒喝酒,只吃薑母鴨,警方酒測發現酒測值0.56毫克,女學生還是無照駕駛,被函送法辦,罰1.2萬元罰單。據悉,11日凌晨4點13分,楠陽路、朝陽路口發生車禍,警消到場發現女騎士自撞分隔島摔倒,女子手腳多處擦傷,臉疑似也被撞擊,滿臉是血,救護人員緊急將她送醫。而因女子中文不流利,警方為保障法律權益,找翻譯協助做筆錄。據了解,27歲日籍女騎士來高雄讀書,跟員警講話時,全身也散發酒氣。不過女學生強調,「沒喝酒!只是吃了薑母鴨!」警方實施酒測,發現女學生酒精濃度達0.56毫克,還是無照駕駛,被函送法辦,罰1.2萬元罰單。校方指出,女學生是延修生,因為吃薑母鴨騎車自摔,後續酒駕相關調查和判罰,校方都尊重警方,至於學生的醫療支出,有健保、學保等可提供協助,目前該生已出院,後續會再啟動輔導關懷。◎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買刈包引爆停車糾紛!高雄男拒移車怒嗆客人 3人互告傷害妨害名譽
高雄苓雅區一間刈包攤11日傍晚竟上演全武行,1名趙姓男子因將車停在靠近斑馬線的位置,被店家勸說移車卻拒不配合,導致雙方爭執不休,紛爭引來旁邊的兩名顧客看不下去,替店家抱不平而與趙男爆發口角,最終演變成肢體衝突,警方接獲通報趕抵現場,雙方互控傷害及恐嚇,警方將3人依相關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事件發生在11日下午5時左右,53歲的趙姓男子開車前往刈包攤購物,但將車停在斑馬線附近,店家發現後上前勸導趙男移車,卻遭其拒絕,雙方隨即發生爭執;此時,29歲的許姓女子及同齡的呂姓男子出面為店家打抱不平,與趙男爆發激烈口角,並升級為肢體衝突。苓雅分局成功派出所接獲報案後,迅速派員趕往現場,將趙男與許女、呂男帶回調查,趙男指控許女與呂男對其恐嚇並造成身體傷害;許女及呂男則反控趙男對其施以暴力及妨害名譽,經警方偵訊後,3人分別因涉嫌刑法傷害、恐嚇及妨害名譽等罪嫌被函送法辦。苓雅警方事後提醒民眾,遇到糾紛時應保持冷靜,以理性溝通方式解決問題,必要時可尋求警方協助,避免因一時衝動觸犯法規;此外,違規停車本身就易引發矛盾,駕駛人更應自律,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警方強調,針對任何不法行為將嚴正執法,確保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
台北男逃兵役「出國18年」除役才返台 法院判決出爐
台北一名沈姓男子於2006年6月自德霖技術學院企管系休學後,為了躲避兵役申請出國,直到達除役年齡才歸台。對此,台北地院也做出判決。判決書指出,沈姓男子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申請短期出境,本來沈男應在2006年11月前返國,然而經區公所發函催告,沈男卻仍逾期未歸,直到今年初,沈男達除役年齡35歲後才返國,經警方緝獲到案並由市府函送偵辦。法院表示,沈姓男子係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之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在2006年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在經過區公所發函催告後仍未返國,因此未能接受徵兵。法院審酌後認為,沈男明知役齡男子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務,卻漠視上開義務,妨害國家兵役之管理,直到除役後才返國,實有不該。法院指出,沈男大學畢業智識程度、已婚、育有未成年子女、現為當鋪股東、每月分紅新台幣8萬元、須扶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母親、外公及其親屬等。法院衡量沈男犯後坦承犯行,以及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無前科之良好素行、未接受徵兵處理影響國家兵力徵集制度有效性程度(規避之役期為1年2月)等,最終判處有期徒刑五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2000元折算一日,也就是30萬元。
一句「你還活著喔?」疑釀受騙母女輕生 「嘴臭警」移交懲戒法院處理
台北市內湖區日前發生母女受騙1200萬元,報案後又遭港墘派出所劉姓員警嘲諷,結果後續竟傳出母女倆因不堪打擊而選擇輕生。事件曝光後,劉姓員警的行為遭到許多人的批評。而警方經調查後,初步認定劉姓員警只是說話太直接,擔心婦人出事。而內湖分局長蕭惠珠則表示,目前已將劉姓員警移交懲戒法院,最重恐面臨撤職、免除職務等處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甯姓婦人與其女兒因誤信詐騙集團,先後匯出1200萬元積蓄,甚至還將房屋進行二胎貸款170萬。結果將金錢交付給詐騙集團後,甯婦隨即遭詐團封鎖,甯婦此時才驚覺受騙。後續也於6日致電警局報案求助。結果遭劉姓員警嘲諷「新聞報這麼久還被騙」、「錢絕對拿不回來」,甚至直言「你怎麼不去死一死?」,結果導致母女倆再次受到衝擊,最後選擇走上絕路。而根據《TVBS》報導指出,整起事件曝光後,劉姓員警成為眾矢之的。而警方表示,所內所有電話均全程錄音,在調查後,初步認定日常個性耿直、講話直接的劉姓員警並未如媒體所言詛咒甯婦,而是因為多次致電甯婦,甯婦均未接聽電話,所以在甯婦終於接起電話後,劉姓員警才下意識地說出「你還活著喔」等語。目前,劉姓員警也因為自己的失言感到自責,警方也認定他言行上明顯失當,給予記大過、調職等處分,同時也將案件送交檢察官偵辦。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指出,內湖分局長蕭慧珠於1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表示劉姓員警在受理案件過程中疑有不當言詞,目前在行政責任部分,已移付懲戒法院,最重可對劉姓員警撤職、免除職務。而在刑事責任部分,目前也將此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蕭慧珠本人也因此事自請處分,屆時由警局來核定。蕭慧珠也提到,目前分局與被害人家屬有保持密切聯繫,他也在事發第一時間率偵查隊長、派出所長等人前往向家屬致歉,事後也會持續關懷受害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