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潤
」 詐騙 高雄 柯文哲 利潤 偷拍柯起訴書曝光木可「折扣碼」分潤5%!民眾黨中「她」收7萬最多 檢另案偵辦中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今(26)日偵結起訴,內容提及柯文哲與前競辦財務長李文宗、木可負責人李文娟3人,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起訴書中還提到,李文宗、李文娟112年12月間,謀議以「網紅宣傳」手法,提供專屬折扣碼讓民眾享有優惠,並將使用折扣碼的匯款所得5%分潤給網紅宣傳者,其中民眾黨黨工許甫、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黨發言人吳怡萱、市議員黃瀞瑩、陳宥丞等,均可收取金額不等的分潤報酬,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檢察官另案偵辦中。起訴書指出,為了增加募款金額,李文宗、李文娟112年12月間謀議以「網紅宣傳」手法,提供「專屬折扣碼」讓民眾享有優惠,並恣意支配所取得的募款所得,將使用折扣碼的募款所得5%分潤給網紅宣傳者,在113年2月5日至7日期間,民眾黨黨工許甫共收取4.5萬元,陳智菡收取7萬元,吳怡萱收取6千元,黃瀞瑩收取5萬元,北市議員陳宥丞收取6千元。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先前曾強調,「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稱競選期間推出的競選小物,有一部分是進入政治獻金,但後期推出木可競選小物「純屬商業販售行為,並非政治獻金」,並堅稱:「如果說販賣小物就是侵占政治獻金,這完全是錯誤理解。」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也曾回應,「我們實際付出勞務、幫忙宣傳木可的商品,從木可公司取得勞務報酬卻被抹黑成是『抽佣』,更無限上綱成錢是來自於政治獻金。」吳強調木可商品不代表就是「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也不代表是「抽佣」甚至「不法所得」,不只檢方搞不清楚,還配合媒體、側翼名嘴誤導視聽,「讓我們實際經歷一次何謂黨檢媒一體的人格摧毀」。民眾黨市議員黃瀞瑩曾回應,自己2018年開始幫忙柯文哲選市長連任後,不管是用「學姐」或「黃瀞瑩」或「市議員」身分,都一直幫忙協助宣傳很多政策,而募款小物、木可商店等宣傳,她也一直盡心盡力在做,只是想把理念跟理想放大宣傳,「這一直是我的責任跟我希望做到的事情」。市議員陳宥丞也曾被問到販售競選小物的抽成問題,他當時回應:「這部分可能不叫抽成吧!還是要回到當時木可怎樣定義跟支配相關費用。相信對基層黨公職或我們而言,都只是完成我們選舉時間的任務,並沒有所謂要抽成的概念」。
柯文哲3罪遭求刑28年半!「北檢17大QA」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從9月5日起被羈押至今。對此,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並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以下針對北檢偵辦被告柯文哲等相關案件,提供QA全文:Q1: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明知違法」?A:被告柯文哲多次親自參與都發局所舉辦之論壇,且都更市政為其任內自豪政績之一,其明白知悉京華城為大型基地再開發,不符合都更法令,無法適用任何都更方案;復經前都發局局長林○民明確告知及提醒,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被告柯文哲於核准京華城案送公展時,該簽呈所附都設科及都更處公務員、都委會眾委員之反對意見,均明確指出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依都更法令拿取容積獎勵於法未合等情事,足證被告柯文哲已明知該簽呈記載京華城案要以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都更獎勵項目,「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取得容積獎勵等文字,係屬違法。Q2: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收受1500萬元之賄賂?A:由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 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 111 年 9 月 12 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 111 年 9 月 20 日起令吳○仙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嗣鼎越2公司於 111 年 10 月 18 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Q3:為何認定210萬元係被告柯文哲收賄所得?A:被告柯文哲於 109 年 3 月 10 日就被告沈慶京所要求之「回復 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方面批示「速審速決」,顯知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京華城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依北市陳情要點,應依訴訟程序辦理,卻一方面又於便當會裁示將尚未送府之陳情函送都發局並交都委會研議。被告沈慶京獲悉後,即於 109 年 3 月 23 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虎匯款 210 萬元至被告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且被告朱○虎後於109 年 4 月 1 日,將被告沈○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 210 萬元,及 7 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被告李○宗供確認為賄款,被告李○宗於同年月 5 日回訊表達其與被告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 210 萬元確為被告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故屬賄賂無訛。Q4:為何認定京華城公司所得之容積獎勵係屬不法?A:京華城公司於 109 年初自行拆除京華城購物中心,該建物屋齡僅 19 年,亦非都更物件,竟以都更法令申請容積獎勵,與都更法令未符,故本案所取得之容積獎勵明確違背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規定,自屬不法。Q5:被告沈○京是受圖利者,為何也被認定為圖利罪共犯?A:依刑法第 31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實行犯罪,亦應論以共同正犯。被告沈○京與柯文哲就圖利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因此論以圖利罪嫌之共同正犯。Q6:本案容積獎勵既係經都委會決議,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A:被告彭○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主持都委會時雖明知京華城公司所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且與會委員明白指出都委會應依法令方得核予容積獎勵,而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被告彭○聲承被告柯文哲之命,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之反對意見而強行通過事先預擬的不法決議,被告柯文哲與被告彭○聲均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縱使都委會審議通過,亦屬違背法令之決議,被告柯文哲自 109 年 11 月 11 日核決都發局 109 年 10 月 27 日送公展之簽呈時,即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不得以都委會決議為由卸其罪責。Q7: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A: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茂、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珮屈從被告柯文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而都委會委員們各有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之專業,易信賴主管機關都發局就適法性之說明,都委會決議亦由被告彭○聲所主導強行決斷,復查無都委會委員有何圖利之犯意,故未有不法。Q8:媒體報導,被告柯文哲與沈○京見面12次,偵查掌握情形如何?A:依本案卷內事證,可證被告柯文哲、沈○京 2 人關係良好、互動頻繁,被告柯文哲多次至沈○京之陶朱隱園、威京總部碰面,通緝中之同案被告許○瑜亦居間聯繫其 2 人會面細節並陪同造訪。Q9:被告應○薇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潛逃出境之行為?A:被告應○薇於 113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1 時許,在威京集團總部附近搭乘計程車,先前往遠傳電信南京東路門市、臺北市議會等處,再於同日下午 2 時許至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搭載同案被告王○侃,並搬運 1 箱不明物品,隨即於當日下午 3 時搭載計程車自臺北一路南下至桃園機場一帶,後轉往臺中國際機場於機場櫃檯購買機票,辦理登機未果,經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依法逕行拘提,足認被告應○薇有躲避司法訴追欲潛逃出境之事實。Q10:被告沈○京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逃亡、串證之行為?A: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於 1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7 時 5 分許,執行搜索被告沈○京戶籍地時,未見被告沈○京,且其家人均不願告知被告沈○京實際住處,經廉政官撥打被告沈○京所持用之行動電話,被告沈○京佯稱「人在外」、「人在辦公室」等語,卻於 30 分鐘後出現在戶籍地 11樓公共梯間,並往電梯旁安全門離去,幸經廉政官當場發覺而阻止,顯有逃亡之情。被告沈○京與廉政官返回接受調查之同時,竟仍可安排對外發布與案情有關之公開聲明,顯為規避罪責而進行串證。Q11:被告許○瑜於本案涉案情節為何?A:被告柯文哲收受賄賂後,交由明知上情之同案被告許○瑜保管,本署檢察官已向外國請求司法互助,相關偵查作為仍持續積極進行。自被告柯文哲辦公處所搜獲其撕碎之便條紙,上載:「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甫於 113 年 8 月 27日返國之同案被告許○瑜,受被告柯文哲指示急於同年 8 月 29 日上午 4 時 10 分訂購機票,當(29)日旋搭機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甚且迄今未歸,本署依法對其發布通緝。Q12:「工作簿」上經理人邱○琳、謝○珠、吳○壽、蔡○興之角色?是否構成犯罪?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3:為何募款小物、KP Show募款演唱會門票所收取的款項是政治獻金?A:政治獻金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查被告柯文哲競選總部以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募款小物(參看下圖等)進行競選募款(各波募款宣傳詳如下圖),均係大加宣傳被告柯文哲政治理念,促進選民捐款意願,商品之價格相較市價為不相當之給付,支持者是對被告柯文哲從事政治、競選活動提供之資金,被告柯文哲安排由木可公司所獲之款項,核屬於政治獻金。而KP Show演唱會之舉行係於被告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被告柯文哲亦以參選政治理念進行宣傳,號召選民付款支持被告柯文哲,又 KP Show 演唱會之門票價格高達每張8,800 元,屬不相當對價之給付,核屬於政治獻金。Q14:被告柯文哲購置4300萬元商辦之資金來源,是否合法?A:被告柯文哲購置上開商辦之資金,係來自被告柯文哲帳戶收受民眾黨113 年總統、副總統競選費用補貼款 1 億 1,071 萬 3,980 元其中 2/3 即7,380 萬 520 元,此部分查無不法。Q15:113年副總統候選人吳○盈之選舉補貼款用途為何?A: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第9條及附表二規定,僅規定中央黨部所領取總統、副總統之競選費用補貼款,其中 1/3 交由中央黨部支配,餘撥交候選人,但並未明確規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比例分配,證人吳○盈證述未向民眾黨領取補貼款費用等語,此部分查無刑事不法。Q16:陳○琪、黃○珊、蔡○如涉案情節為何?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7:本案所涉陳○菡等人,處理情形?A:陳○菡、許○、黃○瑩、吳○萱、陳○丞以折扣碼方式自木可公司取得募款小物之分潤,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本署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遭爆利用「折扣碼」抽佣 陳智菡駁:入人於罪非常擾民
台北地檢署追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有媒體指出,調查局北機站發現,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的銷售手法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再用「折扣碼」發放競選小物,進而從中抽佣分潤,抽佣金額疑似來自政治獻金。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今(18日)說明,木可公司提供的競選小物就是純粹的商品販賣,而非政治獻金,檢方如今刻意入人於罪,她不會接受如此恐嚇。陳智菡今天表示,民眾黨公職同仁昨天配合檢調釐清相關案情,但也終於親身經歷,什麼叫做黨檢媒一體,檢察官才說不要公開偵查內容,結果隔天馬上就有媒體配合放話。陳智菡說,調查局、北檢搞混許多基礎事實,「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木可公司推出的競選小物,就是純粹的商品販賣行為,根本不是政治獻金。她說,若無法釐清事實,其實就是入人於罪,而且是非常嚴重的擾民行為,「等於所有我們做的合法行為都被認為非法」。陳智菡指出,檢方現在的做法不但脫離實務,而且是刻意入人於罪、誣陷好人,經過一整天的連續訊問,問題幾乎都一樣,不斷地在迴旋、重複跟挖坑,不斷地偷偷置換概念、設陷阱。她痛批,如果販賣小物就是侵占政治獻金,完全就是錯誤理解。如果檢察官有如此錯誤理解,不難想像現在為何有這麼多恐龍法官,跟實務完全脫節,用虛構事實、片面理解的資訊入人於罪,這些事情都必須適可而止。陳智菡指出,偵訊時的確有提到木可公司是否有提供黨內同仁勞務報酬,但是卻一直把勞務報酬說成網紅帶貨、折扣碼抽佣,她也很明確地告訴檢調這完全不是抽佣。木可公司去年底推出競選小物,這不是政治獻金,而民眾黨當時在打總統大選,當然希望提高候選人的支持度、好感度與曝光度,所以配合宣傳競選小物,木可公司也提供折扣碼回饋給支持者。陳智菡續指,民眾黨幫忙宣傳、出席活動,確實有獲得木可公司給予的勞務報酬,但這根本就不是抽佣、或者是帶貨,他們也不是網紅,這些都已和檢調說明、交代,請問有任何證據,是他們有因為業績得到經費嗎?為何要刻意入人於罪?陳智菡強調,檢方拿著片面資訊、錯誤理解要扣罪名,把商業行為曲解為侵佔政治獻金,還有什麼是做不到的?難道民眾黨人從事勞務報酬,得到薪水、費用都不合法,都要被抓去關嗎?她是不會接受如此恐嚇的。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則說,民眾黨實際付出勞務、幫忙宣傳商品,從木可公司取得的勞務報酬被抹黑成「抽佣」,現在更無限上綱來自政治獻金。但木可商品不代表就是「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也不代表抽佣,甚至是不法所得,檢方搞不清楚還配合媒體、側翼名嘴誤導視聽,「我們實際經歷一次,何謂黨檢媒一體的人格摧毀,原來不用等下周二,放話抹黑隔天就來。
Fans17未成年性影片分潤「九一拆帳」獲利豐 爆料公社幹部多人涉案
網路成人影音平台「Fans17」爆出涉嫌供人下載瀏覽未成年性私密影片,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遭檢方搜索。檢警初估,平台內至少有上萬部影片與未成年有關,受害少女逾百人,幾乎是「創意私房」翻版。如今傳出,該網站採第三方支付方式收費,且上傳違法影片者可與「Fans17」平台方「九一拆帳」,分潤相當可觀,也難怪爆料公社至少有6人涉入此案。據了解,「FANS 17」網站由蔡氏兄弟、葉姓男子擔任負責人,同時他們也是「爆料公社」的法人代表,綽號「小哥哥艾里」之陳姓網紅則擔任網站監察人。橋頭地檢署接獲線報,發現有逾萬部未成年不雅片被放上網路供會員付費瀏覽、下載,於是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達6500萬元,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調查發現,Fans17平台與《創意私房》同樣採會員分級制,提供拍片者上傳影片。且平台採第三方支付方式收費,入會者至少先需支付250元,要下載影片還需另繳費用,平台方則與上傳、發布影片者拆帳,因此吸收部分網紅成為「內容創作者」,被查獲前會員數已破萬人。橋頭地檢署偵辦此案,搜索後帶回「Fans17」董事長蔡孟翰、董事蔡信宏、葉昌圳及阮姓、蘇姓女員工、本名陳玟理的網紅「小哥哥艾理」以及上傳影像的蔡姓現役軍人,其中6人聲押獲准,「小哥哥艾理」因涉案程度不高,各交保20萬元候傳。值得注意的是,遭羈押眾人中,多數與知名網路平台《爆料公社》有牽連。檢警指出,爆料公社原為臉書社團,後來登記為公司法人,資本額4200萬元。葉昌圳為負責人、蔡信宏曾掛名董事,葉及蔡姓兄弟3人為工作夥伴,同時參與Fans17運作,由葉擔任工程師,負責Fans17網站架構組建,蔡姓兄弟則主導營運資金籌措。蘇姓女員工則為「爆料公社」管理員。事發後,「爆料公社」緊急發聲,強調案件屬於負責人之個人行為,與公司營運及經營方向無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但爆料公社屬於不收費網站,而「Fans17」不僅對會員分級收費,還有與上傳影片者販售費用「九一拆帳」,暴利可觀,疑似因此導致不少人鋌而走險
被朋友介紹!郭彥均涉「以太幣投資」騙局 遭詐512萬
資深女星譚艾珍於12日驚傳遭詐騙98萬元,引發社會關注。而男星郭彥均也表示,自己曾因投資以太幣遭詐騙,投資金額高達550萬2000元,最終只拿回38萬2326元,「詐騙真的很嚴重,真是受夠了,真的恨死了!」判決書指出,桃園地檢署對法尼公司負責人及業務主管提出起訴,指控他們涉嫌違反銀行法及詐欺罪,誘使投資人向公司購買以太幣採礦機。根據檢方指控,原本應根據拓礦合約,為投資人架設礦機並進行以太幣挖礦作業,但實際上,兩名被告並未執行相關計畫,而是透過吸收後來投資人的資金來支付早期投資人的分潤,形成資金操作的騙局。檢方指出,從2018年2月8日起,由於資金周轉困難,兩名被告未能依約支付投資人應得的分潤及租金,導致原告的投資無法回收,造成損失。此案涉及的詐騙行為使投資人遭遇財務損失,檢方依此提起訴訟,並進一步追查相關責任。從判決書可以看見「原告及讓與債權予原告之投資人之求償金額」中有郭彥均的名字,購買礦機金額為550萬2000元,扣除分潤38萬2326元,損失高達511萬9674元。雖然介紹郭彥均投資的朋友也成為詐騙受害者,但他並未逃避責任,反而決定每月按期償還郭彥均的損失,計劃分期償還長達40多年。郭彥均表示,台灣每年因詐騙損失超過百億,不僅造成無數家庭破碎,更毀掉許多人的一生,「詐騙集團奪走的是人們畢生的心血,一滴不剩,這些壞人真的該下地獄。」談到詐騙,郭彥均指出,金融投資詐騙在台灣最為猖獗。他提醒大眾「天底下沒有這麼好的事」,並建議投資者選擇銀行產品,因其相對安全且經過風險評估,應保持警覺,避免被「高獲利保證」的誘惑沖昏頭。郭彥均憤慨地表示,詐騙集團首腦最終僅被判刑不到10年,卻已將大筆贓款轉移國外,受害者的錢幾乎無法追回,「嫌犯用幾年的刑期換幾十億,實在太不公平了。」郭彥均也強烈呼籲,立委正視詐騙問題,修訂法律提高刑責。「我們的法律對詐騙真的太輕了!他們服刑期間錢都已轉到國外,出獄後依然能享受贓款。這樣的現狀實在無法令人接受。」
一試成主顧!男買假車牌變代銷 警循線再逮中古車行狂買14張
刑事局偵四大隊今年8月間發現社群平台上有人在販售偽造車牌,循線鎖定32歲的楊姓男子與30歲的黃姓男子2人涉嫌重大,其中楊男因經營的中古車行需要大量臨時車牌,從社群平台上得知消息後,與黃男聯繫上;黃男則負責向中國下訂訂製車牌,再從中與陸方賣家配合,向買家們收取訂金,從而獲取抽成分潤。刑事局偵四大隊日前發現社群平台上有兜售偽造車牌訊息,循線發現黃姓男子買到從買家變代銷,還有一間中古車行狂買14面。(圖/翻攝畫面)據了解,30歲的黃姓男子先是向陸方賣家購買偽造車牌,每面要價約7000元至8000元不等,黃男發現其所購買的車牌品質仿真度高,直接一試成主顧,雙方長期配合後互動良好,當陸方賣家主動詢問黃男,「要不要賺錢?」,希望由黃男負責向台灣買家收取訂金,便可從收取的訂金中獲得約20%的抽成費用,黃男一聽當即答應。而32歲在雲林經營中古車行的楊姓男子,其因經營中古車行,由於車行申請臨時車牌僅能有一組,楊男疑似貪圖方便,好讓同一面車牌可供旗下業務、客戶使用,以此增加試車、驗車數量,因緣際會下發現黃男於各個社群平台中刊登販售假車牌之相關訊息,當即與黃男下訂,隨後更因發現車牌幾乎與真的毫無差別,隨後開始和黃男大量訂下車牌,還因此取得優惠價,平均約6000至7000元便可購得一面偽造車牌。專案小組掌握確切事證後,於9、10月持搜索票前往黃男住處及楊男中古車行實施搜索,並以「即時通報」機制,於懸掛偽造車牌之車輛行駛道路時,即時通報轄區警察局臨檢、攔查。全案共計查獲楊、黃等8名犯嫌,並當場查扣26面車牌,其中14面偽車牌為楊男所有,並有棒球棍1支、贓款6萬元、手機3支等贓證物,詢後依違反偽造特種文書、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刑事警察局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儘管偽造車牌非民眾自製,在網路上轉售之行為,亦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使用偽造車牌行駛道路上,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汽車所有人3,600至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刑事局將秉持刨根溯源之精神,擴大追查訂製偽牌者是否涉有其他不法,深入追查幕後主使,使其受到應有之法律制裁。
市府分行成「地府分行」? 市議員邱于軒揭高雄銀行經理霸凌員工
勞動部霸凌案延燒,引出多起職場不平等事件曝光。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邱于軒今(25日)在議會質詢時爆料,高雄銀行分行及國立科工館都傳出職場霸凌案。邱于軒今日在議會質詢指出,高雄市公務人員工作壓力很大,離職人數從109年的767人攀升至112年的1366人,增幅達1.7倍。此外,邱于軒還爆料,有局處首長在內部群組辱罵同仁,使用「腦殘」等不當言詞,甚至飆罵三字經。邱于軒進一步揭露,高雄市政府作為高雄銀行的第一大股東,卻未妥善監督其管理問題。今年8月以來,她接獲多名員工檢舉,表示被稱為「地府分行」的高銀市府分行經理,經常冷嘲熱諷員工無所作為,並以調職威脅部屬,下班後還持續發訊息轟炸,還暗示理專要私下索取案件分潤,把員工逼到要看精神科醫生、長蕁麻疹,甚至有部分人選擇離職或調職。邱于軒批評高雄銀行的內部調查機制封閉,該霸凌案最終也沒有成案,還要求當事人簽署保密條款,導致問題無法公開處理。對此,高雄銀行董事長鄭美玲今日出席議會備詢,坦承確實有簽保密條款,調查過程中並未聘外部委員,也將該經理降調為行副理。邱于軒還提到,國立科工館有員工投訴,館長李秀鳳不僅多次對員工破口大罵,更因自己不會騎腳踏車,要求員工在上班時間「陪騎腳踏車」,甚至在她試騎時,員工需在旁「小跑步」隨時待命攙扶。根據邱于軒提供的影片,李秀鳳準備試乘腳踏車時,身邊有4到5名員工陪同,其中穿白色T恤的員工更在她騎行時一路跟跑,畫面曝光後引發質疑是否涉及職場霸凌。對此,國立科工館未正面回應,只表示館內同仁常以腳踏車在南北館之間往返,館長此次試乘是為測試新電動腳踏車並巡視園區。影片中的陪同人員則是負責園區安全及維護的保全隊長和相關同仁,並呼籲各界勿捕風捉影。對於一連串職場霸凌爭議,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高銀雖為上市公司,官股比例高,與市府所屬機關不同,但面對性騷及霸凌案件時,仍應聘用外部專家調查。同時陳其邁也表示,至於科工館為國立單位,隸屬教育部管轄,將請高雄市勞工局協助調查是否有職場霸凌行為發生。
工商用戶把握電價套利商機 盛齊表後儲能轉節費為競爭力
隨著工商用電需求持續攀升,企業正面臨電力供應不足與電價上漲的雙重壓力。根據經濟部能源局數據,國內 2023 至 2029 年間,尖峰負載年增率達 2.04%,其中尤以半導體與電子製造業表現突出。此外,高壓用戶尖離峰電價差高達每度近 7 元,部分高耗能產業面臨電費增幅高達 14%,進一步挑戰營運成本。面對此局勢,盛達集團(3027)旗下的盛齊綠能,提供多元化的光儲充解決方案,透過電價套利模式與尖離峰用電調節策略,協助企業有效節能增效,推動可持續發展,實現雙贏目標。台灣電力需求與供應的矛盾與解方在地狹人稠的台灣,分散式能源架構與需量控管是應對能源調配挑戰的關鍵。隨著科技園區、AI 運算資料中心及產業升級推動,全台用電需求持續攀升,對穩定電力的高度依賴與供應緊張的挑戰不斷加劇。同時,燃氣發電與再生能源供應計畫進度延宕,使電力供應壓力進一步升高。在「開源難」的情況下,台灣亟需探索「節流」途徑,以提高現有電力資源的利用效率,預防供需失衡困境。企業投資表後儲能系統與虛擬電廠的核心效用在於透過調節用電需求平衡供需,彈性應對尖峰負載,無需新增大型發電設施。在電價高峰期,儲能系統可儲存多餘電力並釋放,降低電費成本。盛齊綠能近期完成多個用電大戶的表後儲能案場建置,計劃於 2025 年第一季末投入 2.6MW 資源參與即時備轉及電價套利。公司提供創新合作模式,包括分潤節電方案,讓企業以低成本建置儲能,每年獲得 10% 至 20% 的電費分潤,實現節能與電價套利雙贏。盛達盛齊團隊於今年國際能源展中展示光儲充解決方案,領先技術獲得高度讚賞。(圖/盛齊綠能)多元綠能應用及商業模式,幫助企業應對電價上漲挑戰盛齊綠能是少數能夠深度結合光儲與監控技術應用的能源公司,憑藉集團資源,不僅採用在地製造的綠能產品,還提供客製化電池系統服務,以確保嚴謹的品質控管。盛達集團旗下自有品牌 Billion 提供多樣化的綠能產品,包括光電變流器、儲能系統及電動車充電樁等。其中,Fusio One 100kW/215kWh 工商儲能一體機具備模組化設計,方便進行彈性多台併聯容量擴充、安裝與操作,並結合先進的能源管理技術,是企業應對高電價和市場波動的理想選擇。盛齊綠能以創新技術與卓越服務滿足市場需求,展現儲能技術在能源轉型中的關鍵角色。截至目前,盛齊綠能已為超過 1,500 座太陽能電廠提供服務,總監控系統容量達 550MW,並完成超過 350MW 的太陽能變流器設備安裝與併網。在穩固台灣儲能市場地位後,盛齊綠能放眼全球,積極拓展儲能事業版圖。與合作夥伴協同建置的帛琉、吐瓦魯及馬紹爾群島光儲微電網案場,總容量達350kW/1978kWh,解決太平洋島國電力不足問題提供了成功示範方案。同時,公司持續積極布局高潛力市場,自今年第三季起將市場重點轉向日本 (JEPX) 和澳洲 (NEM) 的電力交易市場,並計劃於明年完成 20MW 的併網型儲能及光儲案場建置目標。盛齊完成彰化及雲林等地的併網型儲能案場建置,總容量達 78MW,並預計於年底至明年年初陸續正式商轉投入電力交易市場。(圖/盛齊綠能)
雙 11 買氣再創新高!SHOPLINE 整體商家業績增長 24 %
年度最大電商盛事雙11 精彩落幕!全球智慧開店平台 SHOPLINE 今公佈雙 11 購物節亮眼銷售表現,整體商家買氣與進站流量雙雙突破新高,雙 11 當日整體商家業績較去年同期成長24 %,商家戰果豐碩,顯見雙 11 仍然為消費者最為積極參與的電商大檔。SHOPLINE聯席總裁兼台灣總經理徐向緯表示:「2024 上半年受到消費場景轉移、流量破碎化等多重影響,整體電商市場經營更趨複雜也更具挑戰性,但觀察今年雙 11 檔期買氣超越預期,推測隨著電商造節頻繁,消費者反倒更傾向在大型購物節期間集中且計畫性消費,進而推升今年雙11 銷售力度,為消費市場挹注強勁動能。SHOPLINE 作為全球領先的解決方案服務商,將持續提供品牌全方位的零售整合服務,透過知識賦能與開放生態圈服務加乘,共同助力商家突圍年末購物季賽道。」顧客商家超前部署計畫性消費 雙11 前夕買氣衝上第二高峰!今年雙 11購物節買氣續強,根據 SHOPLINE 觀察,商家提早佈局暖身期銷售策略,暖身首週訂單及進站量即有明顯增長。此外,今年進站量有別於往年以 11 月 1 日為暖身期流量最高點,在10 月 31 日全台颱風假當天,已達到暖身期進站量第二高峰,顯現消費者在家中防颱時,反倒掀起了雙 11 購物節的第一波「流量旋風」。而往年觀察雙 11 業績高點主要集中在當日,然而今年發現,在雙11 前二天業績即出現攀升、較平日大幅彈跳 2 倍,反映商家持續堆疊雙 11 優惠的策略奏效,滿足消費者提前規劃購物策略的預期心理,使業績於雙 11 前夕已明顯上升。SHOPLINE 公佈 2024 年雙 11 商家亮眼成績,商家當日業績年增超過兩成(圖/SHOPLINE提供)。11/11 搶在黃金倒數1 小時下單!「保健食品」躍熱銷品類 買氣成長超過 3 成雙 11 當日買氣更為熱烈,流量高峰集中於晚間 9 至 12 點,在倒數 1 小時內更達到當天業績巔峰,推測多數顧客偏好於下班後清空購物車,甚至反覆評估購物清單,搶在最後一刻衝刺下單!而今年雙11 最為熱銷的前三名產業類別為「流行服飾」、「醫療與保健」以及「美妝保養與個人護理」,尤其以保健食品在熱銷品類中異軍突起,整體雙 11 走期業績相較去年成長高達37 %;業績表現最高的單一商家則為 3C 電子品牌,當日業績較去年年增 248 %,顯見消費者更為精打細算,偏好於優惠檔期購買高單價商品。觀察今年雙 11 熱銷商品趨勢,以魚油、膠原蛋白、葉黃素、益生菌等保健食品登上今年熱銷產品,推測疫情雖已趨緩,消費者的日常健康調理意識明顯抬頭,並於折扣深度最高的雙11 下單囤貨;而適逢換季,消費者也把握機會添購新衣,今年雙 11 前 10 名熱搜關鍵字皆以「外套」、「背心」等服飾品類為主,流行服飾商家表現依舊亮眼。全通路銷售多點開花 「直播」與「團購」雙軌助攻業績續強隨著實體通路買氣回流、社群電商快速崛起,零售品牌無法僅佈局單一渠道,OMO全通路策略儼然成為商家致勝關鍵。今年雙 11 檔期經營 OMO 全通路銷售的商家相較於僅佈局線上通路的商家,業績明顯高出 10 倍以上。而今年「社群直播」和「團購操作」成為電商全新戰場,據SHOPLINE 統計,今年雙 11 直播銷售額年增超過 8 成,其中「醫療與保健」品類直播業績更是去年的 5.5 倍,成長潛力驚人;亦有越來越多品牌嘗試新的直播渠道,透過YouTube Shopping 直播與消費者互動的品牌數更增加近 3 倍。SHOPLINE 於今年推出全新團購解決方案,使品牌商家可借助「獨立分潤賣場」、「合作夥伴成效中心」,全方位優化商家、顧客,以及團購主三方的團購體驗,成功帶動今年雙11 的開團商家數大幅增加,為今年操作團購策略的商家迎來高達 50% 的業績漲幅。SHOPLINE 檔期實戰班成效驚人 百間參與品牌業績成長破 6 成SHOPLINE以零售商務為核心,提供市場最全方位的零售成長解決方案,透過「開放生態圈」與「知識賦能」二大服務加乘綜效,協助品牌快速打造 OMO 全通路銷售策略。為了協助商家即時掌握市場洞察以及檔期商機,SHOPLINE策略團隊更推出「檔期實戰班」,提供專業的顧問諮詢、產業報告和節慶趨勢講座,為商家量身打造檔期行銷策略。今年參與雙 11 檔期實戰班的商家數突破百間,銷售成績更創下亮眼表現,整體業績較去年雙11 大幅成長 65 %,預計帶動今年 11 月銷售額提升 9 成,顯現在 SHOPLINE 顧問團隊的建議與趨勢講座課程安排之下,有效驅動品牌流量與業績的正向成長。針對即將到來的雙12 和聖誕節檔期,SHOPLINE 也將持續藉由知識賦能提供完整的年末產業數據報告和講座,攜手商家共同衝刺年末節慶商機。
富二代組詐團3個月撈4億!軍師自恃庭長之子「招待所雜交吸毒狂歡」 21人被起訴
高雄檢警去(2023)年8月偵辦詐騙集團洗錢機房,發現高雄律師公會副祕書長陳逸軒當詐團「軍師」,警方陸續逮詐團「富二代」金主,和破獲藏身台中的水房,高雄地檢署7日偵結起訴並指出,主嫌洪碩甫、陳祤愷、陳冠羽、馬佳毓等人都是富二代,共組虛擬貨幣詐騙集團,還找律師同學陳逸軒當軍師,3個月內騙得4億多元,全案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等罪共起訴21人。檢警查扣富二代詐騙集團獲取的大筆現金。(圖/報系資料照)檢方指出,陳逸軒常以「刑事庭長之子」的高姿態待人,當車手被檢警逮捕時,便以陪偵名義辯護,暗地裡卻是在監控同時洩露偵訊筆錄給詐團高層,甚至協助詐騙集團隱匿不法所得。陳逸軒被逮時還一度否認犯行,不過在檢察官把手握資料攤開來,他自知難逃法網才俯首認罪。對於陳逸軒的墮落囂張行徑,檢察官痛批其價值觀偏差,難以想像若放任這樣的律師繼續在司法界服務,恐對社會和法界風氣帶來影響,甚至對國家帶來嚴重負面發展。另外,陳逸軒雖未取得詐團分潤,但光陪偵的律師費就賺了1百萬元,因此將1百萬元認定為犯罪所得,除此之外,檢察官也痛斥這群富二代坐擁優渥環境,竟貪得無厭、不思進取,從事新型態詐欺犯罪,犯罪過程濫用律師、代書專業,藐視司法,均起訴求刑5年2月以上。張嫌等人遭逮。(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陳逸軒的父親曾任法官,退休後轉任律師,哥哥也是法官,陳男大學畢業考上律師後,直接進入父親的律師事務所上班,他不到30歲就坐擁賓士車代步及配載勞力士黑水鬼名錶,還在個人社群帳號炫富,結果卻是捲入詐團洗錢案被收押。回顧案情經過,高雄市刑大去年8月查獲該詐團的車手隊,後續查出曾發生車手黑吃黑,富二代教唆手下脅迫車手簽立本票、交付護照,再送法院強制執行等情事,詐團還和45歲假代書溫和聯手,在車手被逮時由陳逸軒透過陪偵取得車手筆錄、遭扣押犯罪所得內容等,藉此製造斷點防止被檢警追查。地檢署委託執行署拍賣麥拉倫。(圖/報系資料照)檢警深入調查發現,包括32歲金主洪碩甫和30歲陳冠羽、陳翊愷等詐團成員都是富二代,另外31歲的馬佳毓父親是屏東某鎮代會主席,30歲的陳逸軒父親則是退休法官,一群人從高中就玩在一起。這些人花錢闊綽,出入名車代步,陳冠羽還曾帶陳逸軒到私人招待所開性愛群交派對,一起吸毒助興。至於集團主要操盤手、36歲的張耀元則是馬佳毓同母異父的哥哥,去年3月他們到寮國金三角經濟特區設置機房,再結合寮國經營機房的呂耀任(另案偵辦)擴大規模,直到今年7月被查獲。檢警抽絲剝繭破獲詐團後,查扣市價約7千萬元的兩間豪宅,以及包含新車價破千萬的麥拉倫、保時捷和BMW等多輛名車,都將在11日拍賣。
蝦皮購物2024電商趨勢!「跨界整合、配速升級、聯盟行銷」三大指標驅動消費者購物熱潮
電商購物年度盛宴雙11如火如荼開跑,消費者已摩拳擦掌準備在購物節中瘋狂搶購!今年蝦皮購物「11.11最強購物節」除了主打「11張全站0元起免運券」、「全站夯品1折起」等回饋外,更攜手台灣知名連鎖量販愛買推出天菜好禮,活動開跑至今帶動站上「11.11 最強購物節」活動頁近400萬人次造訪!隨著買氣不斷飆升,蝦皮購物獨家揭曉2024年三大電商趨勢,包含「跨界整合、配速升級、聯盟行銷」等關鍵策略。未來將持續善用這些趨勢,優化平台服務,為用戶帶來更多購物驚喜與回饋!蝦皮購物2024電商趨勢!「跨界整合、配速升級、聯盟行銷」三大指標驅動消費者購物熱潮。(圖片提供/蝦皮購物)跨界整合行銷點燃購物熱潮!蝦皮購物「11.11最強購物節」聯手愛買推線上、線下整合優惠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越來越多品牌以跨界合作開拓全新消費客群!據蝦皮購物觀察,今年「8.8爸氣購物節」活動期間,適逢哈利波特生日慶,蝦皮購物攜手站上服飾飾品、模型公仔、一卡通等13間知名品牌共同響應「魔法商機」,集結了破200項商品設立哈利波特專區,帶動整體活動創下破2,800萬次的曝光量,其中以「iPASS1:1魔杖造型一卡通」最為熱銷,開賣2分鐘內即創下1萬支完售的佳績,展現市場對跨界聯名的限定商品有著強勁需求!瞄準用戶對跨界合作的喜愛,今年蝦皮購物「11.11最強購物節」獨家攜手台灣知名連鎖量販愛買合作,於線上推出多重「免運天菜」免運優惠外,線下更豪送千條白玉蘿蔔祭出「收成天菜」活動,將線上、線下優惠整合,為用戶創造豐富多元的購物體驗!便捷取貨及高效配速促下單!每日平均逾10萬包裹、累積破500萬名用戶使用蝦皮店到店隔日到貨服務以跨界合作帶動消費者的關注外,便捷的取貨服務亦是推動下單的重要關鍵!隨著現代消費者對速度與便利性的需求不斷攀升,截至2024下半年,全台已有超過1,600家蝦皮店到店門市,24小時不打烊的蝦皮智取店更達近千家規模,並以總數逾300間門市的「新北市」奪下今年度蝦皮店到店最多的縣市。長期深耕北中南外,蝦皮購物亦逐漸拓展東部地區服務,積極打造便捷的取貨服並務深入用戶日常。打造便捷的取貨服務之餘,配送速度同樣也為消費者的重要考量!自蝦皮購物今年4月首度推出「蝦皮店到店隔日到貨」服務,每日平均有超過10萬個包裹、累積突破500萬名用戶曾使用蝦皮店到店隔日到貨服務!其中以「手機平板配件、硬體3C設備、居家生活」等商品為用戶最常下單的三大品類!此外,蝦皮購物更發現,參加「蝦皮店到店隔日到貨」服務的賣家,其訂單增長速度比未參與的賣家高出1.5倍,證實配送速度確實為電商成長的加速器!11月10日晚間22點收看蝦皮購物「11.11 最強購物節」跨夜直播,每小時狂灑「添菜金」,下單還有機會抽中iPhone 16 Pro!(圖片提供/蝦皮購物)經營「副業」夯!「蝦皮聯盟行銷」近6萬人響應賺被動收入,站上買氣成長突破200%網紅(KOL、KOC)帶貨力在今年同樣勢不可擋,蝦皮購物觀察到每10位潛在消費者中就有1位透過「蝦皮聯盟行銷」導入購物頁面,更為站上賣家帶來破200%的買氣成長!而隨著導購熱潮持續攀升,蝦皮購物也持續擴大蝦皮聯盟行銷服務,主打人人皆可參加的「蝦皮分潤計畫」,成功吸引了不少民眾選擇以「蝦皮聯盟行銷」作為自己的副業,賺取被動收入。對比去年參加人次翻倍提升,推廣者更帶進超過3倍的流量成長進入蝦皮購物。此外,為協助賣家習得更多分潤行銷工具,站上更加碼推出「賣家激勵計畫」,透過免費廣告金、站內外活動曝光、分潤者活動媒合、多社群管道曝光等有效提升參加商家的訂單數,為推廣活動注入更多活力!除了導購成為業績驅動力外,直播工具也成為轉化訂單的強大動力!據蝦皮購物統計,2024年截至目前蝦皮官方直播累積開播時數已突破2萬小時,參與開播的店家數對比去年提升1.7倍!看好直播商機不斷,11/10晚間22點,蝦皮購物「11.11最強購物節」將四間直播室串聯,每小時狂灑「添菜金」,用戶邊看邊下滿3單還有機會抽中iPhone 16 Pro!即日起至11/8暖身活動期間,更邀請陳彥婷、原子少年2等明星天菜來到蝦皮購物辦公室,挑戰擔任『天菜同事』與網友線上互動共襄盛舉,一起迎接雙11到來。
三商家購前9月營收106億元年增0.8% 美廉社預計年底展店達811家
三商家購(2945)今(1)日舉行董事會通過第3季財報,單季合併營收37.5億元,較上季成長7.75%,前9月累計合併營收達106億元,與同期整體提升0.8%。三商家購表示,受惠Q3搭「18周年慶」檔期推多項促銷活動,咖啡整體業績對比去年同期成長89%;另外,美廉社「加價購」活動,透過全新商品篩選機制,從去年營收比重佔6%成長至10%,進而帶動「會員集點換購」的參與度,相較去年同期活動業績成長69%。三商家購表示,展店方面預計年底前美廉社門市將達811家,包含近3成加盟店。三商家購也透露,今年Q3全新推出的「樂齡加盟」方案及加盟展限定的「100%分潤」方案奏效,成功延攬更多加盟主入列。不僅如此,三商家購旗下「三友藥妝Tomod’s新型態藍標店」於11月中旬,搶進林口三井二店;超市品牌「心樸市集」年底前還有2家門市據點,分別為新北新莊立信店、台北大安安居店,同時也著力「會員行銷」,開幕推會員滿額回饋也提供全新會員方案,包含入會禮、生日禮、紅利回饋與天天會員日享指定商品促銷價再優惠等。三商家購進一步表示,Q3財報正式合併子公司「寵物好事」,目前有3家門市導入該品牌店中店貨架,寵物商品營收明顯成長5%,未來將逐步規劃導入全門市都有專屬該品牌寵物貨架商品,讓民眾選購更便利,也會引進寵物好事原門市店內的獨賣商品,還有雙向會員活動。另外寵物好事Q4也鎖定雙北市兩大據點再展店。三商家購指出,美廉社Q4門市活動以年節禮盒及年菜預購為主,同樣隸屬三商集團旗下「三商餐飲」獨家上架3款冷凍包,看準隨氣溫驟降,將帶來即食熱商機。美廉社線上購物「Go美廉」,備戰雙11、雙12檔期,雙11全館不限消費金額,買再送100元優惠碼,主打「暖暖過冬」商品,寢具、湯鍋、保溫相關、保養品等,為Q4營收助攻。美廉社再推「APP」全新功能上線,Q4預計啟動第一階段「咖啡線上隨買隨取」服務,未來將逐步擴大隨買隨取品類,可望為線上營收再添動能。
卓榮泰提8項創新對策 提高薪資揭露門檻提升至5萬
行政院長卓榮泰30日主持經發會,他針對「政府作為加薪引擎」、「薪資透明化」及「中小企業賦能」等三大項目提出8項創新對策,包括明年起中央政府約聘僱人員月薪需高於最低工資1.1倍(約31,449元),以及請勞動部修法將薪資揭露門檻提升至5萬元,並請金管會研議將最低工資1.3倍(約37,167元)的薪資門檻,納入上市(櫃)公司申請許可審核,以利提升非主管員工薪資,確保合理薪資條件。卓榮泰在會中提出8項創新對策,共分為三大項目,第一大項為「政府作為加薪引擎」,當中包含3項創新對策。第一,政府部門應負擔起帶頭的責任,114年起中央政府的約聘/約僱/約用人員,以及勞務承攬進駐政府單位工作服務的基層員工,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約31,449元);第二,政府部門應定期檢討及提高勞務採購薪資標準,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約31,449元);第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證券交易法》,要求上市(櫃)公司要在章程中明定,從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薪或分配酬勞。第二大項為「薪資透明化」,當中包含3項創新對策:第一,請勞動部研議修正《就業服務法》薪資揭露門檻,提升至5萬元。第二,請金管會研議將一定之薪資門檻,即最低工資之1.3倍(約37,167元),納入上市(櫃)公司申請許可審核,以利提升非主管員工薪資,確保合理薪資條件。第三個對策,則是請勞動部與金管會等部會共同研議將相關勞權指標,例如基層員工「薪資平均數」及「薪資中位數」變動比等,於114年納入永續報告書揭露範圍及公司治理評鑑項目;另上市(櫃)公司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者,自117年度起申報性別薪資差距,讓加薪狀況、性別平權落實程度更公開透明。第三大項為「中小企業賦能」,包含2項創新對策:第一,請經濟部擴大輔導,創造中小微企業獲利及加薪能力,受益對象主要為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及製造業,而企業成功提升獲利後,應將為員工加薪或分潤,納入後續政府輔導方案申請的要件之一,其中也包含已修正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提高企業幫員工加薪的租稅優惠。第二個對策,為鼓勵有獲利之中小企業善盡社會責任,對員工加薪,以帶動國內薪資水準成長,經濟部將研議新增「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信用保證措施」,對員工加薪經金融機構或信保基金核認屬實之中小企業,額外提供3,500萬元保證融資額度,保證成數最高9.5成,保證手續費從低以0.1%計收。卓院長強調,他今日率先提出8項創新對策,未來仍可因應各種情勢變化持續增加提出「10+N」對策。
外送酷斯拉1/外送運價入法反釀三輸?行家批趟獎制度恐奪命
交通部公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期滿,並聲稱未來各地外送員工會可以向縣市政府和主管機關,提報涵蓋樓層費與等待費等運價計費公式,保障15萬外送員從業權益。然而外送員卻直言,恐怕下場是「人不肥,肥了狗」,外送平台從中獲得好處,賣命的外送員只能眼巴巴看業者臉色。Foodpanda對此則表示,「外送員報酬公式是公開在網站,且接單前都會顯示金額讓外送員決定要不要接單」。2016年外送事業開始在台生根,商機隨著COVID-19新冠疫情陡坡式成長,疫後業績不墜,平台業者盆滿缽滿,但第一線外送者卻如走馬燈般更迭頻繁,送餐模式爭議與搶快釀成的交通死傷更是亂象橫陳,近期Uber Eats與Foodpanda兩大外送平台合併案甚囂塵上,寡占外送市場受到國人矚目,專家憂心養成「外送酷斯拉」,消費者、外送者、店家淪落三輸窘境。據了解,未來各地外送工會提報具體運價計算公式送請縣市政府審核,律定每車每公里的合理成本涵蓋燃料、車輛折舊、行車人員薪資、管理與財稅費用等,加上約等於定存利率的合理報酬率後,訂出「外送員基本起跳費」。細看內容,每筆訂單運費以基本運費與運送距離計算,只要在固定距離內都以「起程費」計價;一旦超過固定距離外,則須外加「續程費」。針對15萬名外送者權益保障,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主張訂定《外送員產業法》專法保障,具體保障外送員酬勞與保險權利。(圖/記者劉耿豪攝)此外,還研擬了外送員等待商家製餐、消費者取餐的「等待費」、外送員送往指定樓層的「樓層費」、晚間11點到上午6點的「夜間加成運費」,以及小年夜前夕到年後二日的「春節運費」。這些收費標準琳瑯滿目,看似對外送員滿滿的保障,然而第一線外送員卻完全不樂觀。42歲外送員玄日(化名)指出,平台消費者利用率與合作店家持續增加,外送員的增幅更是超前,不少人看了外送員動輒月入新台幣10萬元的報導頗為心動,前仆後繼地放下手邊工作,穿上制服投入外送行列,造成「內捲」嚴重,平台業者更是有恃無恐,大砍外送費毫不手軟,所謂專職外送月入10萬元「那是考古題啦!」本業務農的玄日回顧說, 2016年他便以玩票性質投入外送行業,當時從接單處到店家領餐,再從店家送到消費者手中,二段路程都有完整且明確公式,外送員的利潤結構相當透明,每單60元起跳的收入,現在一單40元,反觀物價飛漲、基本工資也逐年調升,外送員的「基薪」卻反向縮水。全國外送員曾集會抗議平台任意砍薪,如今外送平台收費不減,外送員每單平均酬勞卻下降,甚至薪資公式也不透明。(圖/本刊資料照)他說,一般民眾點選1,000元的餐點,外送平台依照和店家協商的合約與廣告費,抽取(外加)1至4成不等的平台服務費用,轉嫁到消費者恐怕就得付出1,400元,然而等餐、爬樓梯的外送員最終能從外加的服務費400元中分得多少呢?40元!就是一成,扣掉油錢與機會成本,獲利相當單薄。玄日批評,在2021年4月,兩大外送平台同步屏蔽「外送計費公式」後,自此外送員跑單收入便陷入「五里霧」中,沒有人知道送一餐能賺多少錢。有一次他和幾名外送員聚餐時測試接單,他拒收的單,結果與他並肩而坐的另個外送員收單費卻不漲反降,還曾有外送員告訴他類似情境下,後頭的外送員接單費用卻上漲,他們還使用平台網站上GOOGLE計費公式推算,結果估算的費用仍比網站「指定費用」來得高,顯然外送費用行情根本沒有邏輯可言,「台灣公司擺明欺負台灣人。」玄日說,外商時期的外送平台制式是公開透明的,現在政府卻擺爛視而不見,任由財團噬血。外送者肥肥(化名)也說,外送平台經常以「雨天」等名目向消費者加收運費,當初她初出茅廬時多次跑了這種「雨天加急單」,實際上拿到的卻是「晴天價」,外送員能奢望未來從包含「樓層費」等名目際受惠嗎?這顯然是痴人說夢,「人不肥,卻反肥了狗」。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則表示,過去外送員分潤相對優渥,現在「趟次獎金」制度只是幌子。過去每趟基本價60元,現在卻砍成40元,跑滿5趟酌給大約80元趟次獎金,總收入還是變少,且本週「達標」,下周趟次獎金門檻馬上拉高。他呼籲主管機關除了「樓層費」、「等待費」、「春節加成」、「夜間加給」入法外,更應要求業者老老實實揭露計費公式,否則平台業者收入愈來愈肥,主管機關顢頇也成了壟斷結果的幫凶。對此議題提及屏蔽「外送計費公式」的爭議,Foodpanda強調,「外送員報酬公式是公開在網站,且接單前都會顯示金額讓外送員決定要不要接單」。
水星生醫取得科技事業核准函 28日宣布啟動IPO計畫
台股28日收在23,198.07點,下跌150.38點,跌幅為0.64%;興櫃股水星生醫(6932)今天表示,已正式取得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出具「係屬科技事業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將積極依規劃時程提出股票上櫃申請。水星生醫目標成為全球3D列印製藥技術委託服務領先公司,自行開發並取得多項國際專利的StackDose新藥開發技術平台。水星生醫今天以15.10元作收,上漲了0.45元,漲幅達3.07%。水星生醫指出,目前以全新的B2B委託開發模式鎖定高價值改良型新藥市場,藉由StackDose技術平台提供「受託技術平台藥物開發」、「原料藥供應商委託藥物開發」以及「自行開發」三大技術服務之應用,隨著藥物陸續開發及取得藥證上市銷售,未來授權金及分潤權利金收入可期。藥物開發類型包括複方、速釋、緩釋及定點劑型,目前已與多家藥廠合作,其中開發中的藥物包括:受台灣藥廠委託開發治療成年男性勃起功能障礙(ED)和早發性射精(PE)的複方口溶錠、與新加坡藥商合作開發針對器官移植之免疫抑制劑,以及自行開發Semaglutide(GLP-1藥物)口服錠等,積極搶攻全球逾80億美元的ED和PE治療市場及千億美元的減重藥物市場。水星生醫*創立於2019年7月,聚焦於醫療上未滿足特殊需求藥物的開發,藉由自行開發的「StackDose™新藥技術開發平台」,基於3D粉末列印的製藥製程並結合獨家藥物黏合配方,開發出可控時溶解、精準部位吸收的新劑型藥錠,並提高活性藥物成分(API)的生物可利用率以發揮最佳效果,藉此降低藥物使用劑量,進而減少副作用。公司於2022年12月23日登錄興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0.25元。正式取得科技事業核准函後,水星生醫啟動IPO計畫,將依規劃時程送件申請上櫃。
周杰倫演唱會清票「近80萬人搶3000張」 3分鐘完售網崩潰:還是買不到
天王周杰倫(周董)12月將在台北大巨蛋舉行演唱會,今(23日)中午門票開賣,15萬張門票在5分鐘內完售,下午3點清票,最高同時上線人數有79萬8856人搶3000張票,這也是重新釋票有史以來最高人數,然而時間一到,大約3分鐘再度售磬,令粉絲再度崩潰,直呼「還是買不到!」官方指出,周杰倫這次售票,同時上線超過89萬人(890593人),拓元售票系統的執行長邱光宗更表示:「我們用了有史以來最多的1萬多台虛擬機器、最大的頻寬,未來可能只有周杰倫才能超越周杰倫」。至於是否有加場可能?杰威爾表示不會再加場。 另外,黃牛看準這波商機,已經蠢蠢欲動,6880元的特區門票,被炒到30萬元天價,令人傻眼。杰威爾不斷呼籲歌迷朋友透過官方指定的正規管道購票,勿買來路不明的票券,以免受騙。許多粉絲搶不到票,紛紛湧進杰威爾音樂和拓元粉絲團開罵:「賺那麼多,連個實名制系統也不做,是不是跟黃牛有分潤啊?」、「可以學學劉德華實名制、抽籤嗎」、「不用實名制,就是支持黃牛行為,除非讓我買到票」、「實名制有這麼困難嗎?現在票版一堆人在賺代購費賺爽爽」、「請每一張票都實名制,杜絕黃牛」、「呼籲歌迷不要買黃牛票,那杰倫為什麼要讓黃牛有機會買到票?」
國際通緝犯在台2/攜妻兒「跑路」當度假 攻玉山又玩飛行傘超滋潤畫面曝光
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涉嫌在義大利犯下汽車租售詐騙案,受害人至少上千人,詐騙金額粗估至少高達10億元台幣,隨後潛逃出境,因此被義大利與西班牙列為國際通緝犯,而義大利檢方日前也研判奧納德目前人藏匿在台北。本刊獨家掌握消息,奧納德疑似早在5年前就已在台北落腳,更在台開設5間公司,甚至還捲入民事糾紛,其妻子更疑似經營大安區一間高檔西班牙餐廳,而從妻子的社群平台上,甚至可以看見2人帶著孩子一起去小琉球玩水、嗨逛饒河夜市的留影。奧納德的老婆也常出現在自己經營的西班牙餐廳中。(圖/翻攝自當事人IG) 根據奧納德其妻子的社群網站,其妻子自稱是心理系學生與移民律師,2人最早約在5年開始在社群平台上出現在台紀錄,2人育有2子,更時常帶著孩子一起上山玩水,爬象山、小琉球浮潛,所住之飯店也相當高檔,儘管奧納德是「跑路」來台,但一家4口的日子過得可是相當滋潤,甚至還在今年5月中旬一起攻頂玉山。 夫妻2人甚至在台做起生意,奧納德在台除繼續做汽車貿易的老本行外,其還疑似找來一名丹麥人作為汽車進口商,而所謂車輛進口更疑似就是從墨西哥而來的「贓車」。雙方當初承諾64對分,未料奧納德卻疑似未履行合約分潤,遭丹麥人一狀告上法院,求償360萬元,上訴至二審後,法院判賠奧納德須賠償丹麥人美金840餘元。 對此,馬略卡島最具影響力之一的報紙─西班牙媒體Diario de Mallorca更早在2019年就曾在報導中指出,被控詐騙10億元台幣的租車公司負責人奧納德在逃離西班牙後,於台灣創建一家公司,並將總部設立在此,與台灣現有公司異動資料相符。 此外,夫妻2人在台還成立一家「聲譽管理公司」,強調在2020年間榮獲許多獎項,是年度「網絡安全公司」,更是「刪除網路資訊」的龍頭企業,擁有10年以上經驗的技術專家團隊,協助客戶執行「被遺忘的權力」,主張每個人都擁有把負面新聞或者不當身分資料移除的權利,以此捍衛客戶自身名譽,對比夫妻2人詐得10億後跑路來台顯得相當諷刺。 而細看奧納德老婆的社群平台貼文與相關公司登記,奧納德在台至少就擁有2家西班牙料理餐廳,且2間地址還都位於光復南路上,店面地點相當好,其中一間甚至走高檔路線,還有網美慕名前來拍攝製作宣傳短影音,「強調老闆和主廚都是西班牙人」,一份主食至少上千塊,還有不少美食部落客對此留下食記。不過有趣的是,夫妻2人在社群網站上的合影,卻均僅限在台,奧納德的老婆出國的頻率不低,甚至還有幾次帶著孩子一起飛,但卻均未發現奧納德的身影。 對此,調查局也回應指出,因爲義大利詐欺犯目前還未傳出有台灣人受害,且台灣目前並未接獲義方司法協助的請求。
租金補貼帶動「定錨作用」 獲益最大的仍是房東
政府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租金補貼從50萬戶擴大至75萬戶。對於租金補貼到底誰受惠,專家正反意見不一,有人認為對小資族來說是「不無小補」,但崔媽媽基金會指出,租金補貼帶動「定錨作用」,不過兩方意見均認為最後受惠的仍是房東。住商企研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表示,對於剛畢業的小資族而言,租金補貼相當於1周生活費,或對生活壓力大、要育兒的小家庭,都可說是「不無小補」。可是當房東知道房客要申請補貼,便調漲房租,若房客不申請,稅務機關查帳不易,好心的房東會扣抵房租。徐佳馨說,最終還是取決於房東有無報稅,房東本就有報稅,房客申請補貼,對房東而言沒有差別,若房東沒有報稅,房客申請便會影響房東,但租金與稅相較起來,還是房東逃掉的稅得利。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指出,因報稅緣故,房東大多不願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再不然就是兩方分潤,補貼轉嫁給稅金,甚至當房客申請後,房東跟著調高租金,產生「定錨作用」,連帶帶動周邊租金調高,最後獲利的仍是房東。此外,針對「租屋黑市」,呂秉怡說,已長期存於租屋市場,因租屋資訊不公開透明,加上市場供需失衡,房東擁有有利資訊及資源,加上擔心遭查稅,因此不允許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多數房客只得忍氣吞聲,看房東臉色。呂秉怡直言,政府不分藍綠,基本上都不願意做擋人財路、影響選票的事,政府必須拿出魄力,用「胡蘿蔔棒子」的策略,給出相對的誘因,接下來就是棍棒,加強查緝違建出租及祭出懲罰性條款,讓房東願意誠實報稅。
高雄輕軌廣告年收益上看千萬 簡煥宗批市府分潤過低
高雄市議員簡煥宗3日表示,高雄輕軌一年廣告收益粗估至少新台幣500萬元,但廣告商每年僅需繳納180萬元權利金給高雄市捷運局,實在不合理,市府該重新擬定分潤模式。高雄市輕軌路網2024年初正式「成圓」(指正式以全環狀形式營運),許多貼滿廣告的彩繪列車也被視為吸引眼球的廣告活招牌,吸引廣告業者承租上刊。簡煥宗說,輕軌一年廣告收益粗估至少500萬元,旺季年上看1,000萬收入不是不可能,但廣告商每年僅繳180萬權利金給捷運局,實在不合理,呼籲市府應與廠商再討論收益分潤,以達到更合理的合作模式。高雄市捷運局官員指出,目前捷運局委由高雄捷運公司經營輕軌24輛,其中14輛列車有包覆式廣告,另外車廂內也會張貼廣告,每個廣告檔期最多3個月,輕軌成圓後配合演唱會等活動勃發,附加價值確實看好,目前由「高瞻廣告公司」代理廣告契約,期限至2025年7月11日,目前契約進行中,無法隨意更改分潤規定,但高捷公司並未收取任何廣告分潤,全是由捷運局收取權利金,並委外承攬廣告業務。簡煥宗則說,輕軌包覆式廣告除了創造行銷效益與廣告產值外,運行在路上也相當「吸眼球」,還可以遮蔽高雄毒辣太陽,以降低車內溫度,自己非常支持。他重申,捷運局收取廣告費用與增加營運收入很好,但每年的廣告收入僅有180萬,與廠商營收不成比例,實屬不合理,尤其環狀輕軌「成圓」後在市區曝光度增加,市府應與廠商再做收益討論,以達到更合理的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