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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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醫材風險高!食藥署抓1256件違規「無照藥商占大宗」 曝安心3步驟
春節前後,有不少民眾趁著網路平台促銷活動添購醫用口罩、體溫計、OK繃或紗布等居家常備醫療器材,但衛福部食藥署特別提醒,網購醫材務必掌握「看清、查證、安心用」三步驟。據食藥署最新統計,去年(2025年)查獲網路違規販售醫療器材共1256件,雖然較前年的1779件有所下降,但違規樣態仍以「無照藥商」為大宗。食藥署強調,民眾若隨意從境外輸入非法醫材轉賣,最重恐面臨3年有期徒刑及1000萬元罰金,切勿因一時方便或貪小便宜而誤觸法網。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組長錢嘉宏指出,經過持續宣導並與電商平台合作打擊非法業者後,違規件數已有減少趨勢,但仍有許多非醫療器材商在網路上非法販售醫材。錢組長舉例,近年網路上常見宣稱具備量測血糖功能的「智慧手錶」,事實上國內尚未核准此類產品,皆未通過食藥署醫材認證,屬於違法產品。為確保消費安全,食藥署呼籲民眾網購時應先「看清」產品屬性,並確認是否符合法規准許在通訊通路販售的品項;依規定目前僅限第一等級及部分公告之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得於網路販售。其次,民眾在購買前應仔細「查證」,確認產品是否領有衛生福利部核發的「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登錄字號」,例如網頁應標示「衛部(署)醫器製字」、「衛部(署)醫器輸字」或「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等字樣。同時,賣家必須是合法登記的「醫療器材商」或「藥局」,且相關許可資訊應清楚揭露於販售頁面。最後則是「安心用」,拿到產品後應詳閱說明書與注意事項,依指示正確操作,若對產品資訊有疑慮,可至食藥署網站的「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線上查詢。針對違規行為,食藥署祭出嚴厲處分。錢組長表示,非醫療器材商擅自販售醫材,依《醫療器材管理法》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若涉及未經許可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最高罰鍰達200萬元。更嚴重的是,若擅自販售或供應未經許可製造、輸入的醫材,將面臨刑事責任,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再次呼籲,春節期間為家人健康把關應從聰明選購開始,拒絕來源不明的醫材,才能安心度過新年佳節。
艾普斯坦案延燒!安德魯涉洩密遭逮 訊問整天後獲釋
淫魔富豪艾普斯坦案持續延燒至英國王室。英王查爾斯三世(King Charles III)胞弟、王位繼承順序第8的安德魯(Andrew Mountbatten-Windsor)因涉嫌在公職中行為失當,於本週遭到泰晤士河谷警察局(Thames Valley Police)逮捕並訊問整日,晚間獲准在「持續調查」狀態下離開警局。此舉在現代英國王室史上幾乎沒有先例。據《路透社》報導,調查焦點圍繞1項關鍵指控:安德魯在擔任政府貿易與投資特別代表期間,涉嫌將機密政府報告轉交給已故性犯罪者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根據美國政府日前公布的逾300萬頁文件,2010年間他曾將出訪越南與新加坡等地的官方報告轉寄給艾普斯坦。後者早於2008年因涉及未成年人性交易遭定罪。雖然被捕並不等同定罪,但在英國法律體系中,「公職行為失當」屬於普通法(Common Law)下的重罪,一旦成立,最高可判無期徒刑,並須由「皇室法院」(Crown Court)審理。警方強調,該罪名因缺乏成文法細則而具高度複雜性。對此,查爾斯國王也發表聲明,強調「法律必須依法行事」,並表示王室將全力配合當局。白金漢宮(Buckingham Palace)事前並未獲通知逮捕行動,但王室此次公開支持司法程序,被外界視為刻意與案件當事人安德魯保持距離。事實上,安德魯早已因與艾普斯坦的親密關係而飽受爭議。2019年,他辭去所有王室公職;2022年他與第1個公開站出來指控艾普斯坦的受害者吉芙蕾(Virginia Giuffre)的美國民事訴訟達成和解;去年更遭剝奪頭銜與榮譽。此次刑事調查標誌著事件從道德與政治層面,進一步升高至刑事責任。若安德魯最終面臨刑事起訴,他將加入少數曾被正式控罪的英國高級王室成員行列。此案亦震撼跨大西洋政治圈。同樣與艾普斯坦關係密切的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稱該事件「令人悲哀」,而美國國會部分議員則要求安德魯赴美作證。前英國首相布朗(Gordon Brown)更呼籲重新檢視艾普斯坦是否透過倫敦史坦斯特德機場(Stansted Airport)進行人口販運而未被充分監管,並指出此問題在過往調查中遭忽視。對此,艾塞克斯郡警察局(Essex Police)18日表示正重新審視此事。
藥品別拆裝!醫曝「出國帶藥10建議」:出發前最好回診諮詢
日前有1名台灣旅客前往韓國旅遊,在領取行李時發現行李箱被掛上黃色大鎖,隨後遭帶往海關小房間接受長達1小時的搜查。結果原因並非違禁品,而是行李中放有醫師開立的備用止咳藥,但其中所含成分在韓國屬於嚴格管制藥品,導致當事人險些被當成毒品販運者對待。對此,小兒科醫師柳雱邁也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強調這起事件足以提醒國人,各國對藥品入境的規範差異極大,稍有不慎,就可能讓期待已久的旅程演變為機場驚魂。柳雱邁醫師近日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每逢年節或旅遊旺季前夕,前來門診要求開立出國備用藥的家長與慢性病患者明顯增加。身為臨床醫師,他理解家長對孩子在國外突發病況的焦慮,也明白慢性病患者對於藥物不中斷的依賴。然而,他強調,醫療需求必須與各國法規並行考量,否則即便持有醫師處方,仍可能因成分問題在他國觸法。柳雱邁也藉此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首先,攜帶藥品務必保留原廠完整包裝,不應自行拆散裝入夾鏈袋。原廠鋁箔排裝、藥盒或藥袋上清楚標示藥名、成分與劑量,是海關查驗時最直接的辨識依據,能有效縮短說明時間並降低誤解風險。第二,對於長期服用或醫師處方藥品,應事先向醫師申請英文診斷證明或處方箋。這類文件在法律上可證明藥物屬於醫療必需且為合法持有,是面對海關質疑時最具效力的佐證。第三,針對特定國家的成分限制,他以韓國為例指出,新聞案例中的止咳藥含有「Dextromethorphan」,此成分在台灣相當常見,但在韓國入境規範中卻屬高度敏感藥物。此外,含有「可待因」(Codeine)的咳嗽藥水亦需特別留意,因其在多國均列入管制範疇。這類差異顯示,即便在台灣屬於常規用藥,也不代表在他國能夠自由攜帶。第四,他也特別說明精神科與中樞神經相關藥物的嚴格限制。例如治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利他能」(Methylphenidate)、安眠藥與抗焦慮藥物,在日本與韓國等國家多屬嚴格管制品項。若攜帶數量較多,通常須事先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否則可能面臨扣押甚至法律責任。第五,至於日本輸入確認書的規範,柳雱邁說明,日本對藥品攜帶數量有明確上限規定,處方藥以1個月份量為限,非處方藥則為2個月份量。若慢性病患者因治療需求必須攜帶超過限額,或需攜帶針劑藥物如胰島素,必須在出發前向日本厚生勞動省申請「輸入確認書」,否則可能在入境時遭到攔查。第六,在航空安檢層面,他提醒家長特別留意液體藥劑的規範。兒童感冒藥水若單瓶超過100毫升且需隨身攜帶,應於安檢時主動出示醫師證明,其餘情況則建議託運,並確保包裝完整以防滲漏。第七,至於注射器與針頭等醫療器材,應保留原包裝並備妥英文診斷證明,同時在報到時主動向航空公司確認相關規定,以免因安檢誤判而延誤行程。第八,柳雱邁也嚴正提醒,藥品入境僅限自用,切勿替他人攜帶藥品或來源不明的包裹。即使出於善意,也可能因違反藥事相關法規而觸法,後果遠超一般旅客想像。第九,若對藥品成分是否符合目的地規範存有疑慮,應採取主動申報策略,在填寫海關申報單時誠實勾選藥品項目,並經紅線通道主動詢問海關人員。主動揭露通常有助於降低刑事責任或罰鍰風險。最後,他也呼籲民眾在出國前1至2週安排回診,與家庭醫師討論健康狀況與目的地國家規範,必要時調整藥物內容,並預留開立英文證明文件的時間。由於各國管制政策可能隨時調整,事前專業諮詢是最穩妥的做法。柳雱邁在文末也提醒,規劃旅程時除了機票與住宿,更應將隨身藥品的合法性納入考量。只要事前準備周全,遵守各國規範,便能在保障健康的同時,也確保通關安全無虞。
中國黑診所扎針「放血療法」稱排邪氣 地面一灘血泊好駭人
中國上海市松江區近日查獲一處以「健康諮詢」為名對外營運的非法診療場所,該處未取得任何醫療執照,卻私下替民眾施行具高度風險的「放血療法」,相關畫面遭民眾拍下後檢舉,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根據《看看新聞》報導,該場所表面宣稱提供養生與健康諮詢服務,實際卻長期從事非法醫療行為。民眾提供的影片顯示,現場多名自稱「行醫者」的人員,替顧客進行針灸、拔罐及所謂的放血治療,過程中未穿著白袍,也未配戴手套與口罩,醫療防護措施明顯不足。從畫面可見,地面散落大量使用過的棉球與染血紗布,環境凌亂不堪,衛生條件相當惡劣。其中最令人震驚的是放血療法的實際操作情形,長針直接刺入皮膚後,暗紅色血液順著針具流出,逐漸在地面形成一灘血泊,場面怵目驚心。影片中操作者聲稱,放血可達到「排邪氣、清瘀堵」的效果,甚至宣稱單次放血量約為100毫升,明顯超出正規醫療行為的安全範圍。相關說法與作法,均未具備任何合法醫療依據。接獲通報後,松江區疾控與衛生監督部門隨即展開聯合稽查,當天派員突擊現場,當場查獲多名人員正在進行非法診療行為,立即勒令停止營業,並依法查扣針灸針、拔罐器具等相關醫療設備。執法人員指出,現場操作者皆未具備醫師資格,相關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經調查,其中一名黃姓男子為第三次無證行醫,情節重大,已依法移送警方追究刑事責任,其餘涉案人員則將面臨行政處分,最高可處以違法所得10倍的罰鍰。衛生單位也提醒,坊間流傳的「放血排毒」說法並無醫學根據,血液離體後產生凝固屬正常生理反應,與所謂排毒無關。任意放血不僅無助健康,反而可能導致感染、失血性休克等嚴重後果,呼籲民眾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養生療法,以免危及自身安全。
《豆腐媽媽》武行墜樓「驚悚影片」還原現場 工會怒轟電視台:冷漠與拖延
民視新劇《豆腐媽媽》拍攝現場於1月20日發生嚴重職災意外。蘇姓武行在進行高台墜樓戲時,因頭部的落點超出防護墊,導致頭部重創陷入昏迷。雖經搶救已脫離險境,但仍需面臨漫長的復健。家屬控訴民視高層事發至今態度冷漠、拒不道歉,甚至引發保險不足的爭議。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今(6日)公開事發當下的驚悚影片,並發表嚴正聲明,譴責電視台與製作公司漠視勞工生命,強烈要求相關單位負起法律與賠償責任。以下是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聲明全文:民視《豆腐媽媽》劇組武行蘇德揚於 1 月 20 日在桃園蘆竹拍攝時發生重大職災,從四節高台高處墜落,因現場缺乏有效安全防護措施,導致頭部重摔、腦內出血昏迷,送醫後進入加護病房治療七天,期間被醫師告知病況危急。雖經搶救後脫離險境,目前仍在一般病房持續觀察與治療,後續將面對漫長復健之路,生活功能受影響。本會對於此一血淚職災,表達最深切的憤慨與沉痛,並在此嚴正聲明:一、 安全絕不退讓! 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已協助陪同當事人及家屬委託專業律師面對後續所有程序,包含勞檢、刑事責任追究及民事求償等事宜。我們將持續提供法律、行政與實務上的支援,督促相關單位與業者不得敷衍帶過,更不容任何形式的壓迫、切割或壓低責任。本會重申:這不只是個別案件,而是整個影視產業長年失序的結果,我們絕不容許再被當成一次性的「意外」。二、 嚴厲譴責電視台與製作公司消極卸責、利益掛帥! 對於本案中電視台與製作公司遲滯、消極、不主動處理的態度,本會表達最強烈的譴責。當影視產業的經營邏輯是以收視、點擊與利益為唯一考量,卻在職災發生後推諉責任、斤斤計較補償、避重就輕、缺乏道歉與檢討誠意時,真正被犧牲的就是在第一線拚命工作的劇組勞工。 任何將職災視為「個人不幸」、將安全視為「拍完再說」的態度,都是對受傷勞工與其家庭的二次傷害,也是對全體影視工作者的嚴重羞辱。本會要求相關業者立即正面回應、負起完全責任,停止所有拖延與切割。三、 安全不是成本,而是最基本的人命底線! 多年來,多數電視台長期以大量委外發包的方式規避責任,將實際製作層層外包,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落實必要之雇主責任。此次事件仍照搬相同操作模式,具體問題包括: 1. 未依職安法落實安全衛生規劃,聘請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急救人員 2. 未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 未由專業動作指導事前評估安全保護措施及緊急應變處置 4. 當日未發正式通告讓動作指導到場進行安全指揮 5. 未於事前排練與現場開拍前完成安全演練 6. 為趕拍攝時程,未反覆確認演員狀態,態度輕忽 7. 未加保足額保險保障上述情形並非偶發疏忽,而是系統性地將人命當成可消耗的拍攝成本,明顯背離法規與基本安全原則。只要產業結構與權責關係不被正面處理,所謂的「意外」就只會一再重演。工會在此鄭重宣示: 只要影視產業仍有人因安全失守而倒下,本會就不會停止發聲與行動。 人命不能被打折,安全不能被討價還價;任何試圖以冷漠與拖延消磨勞工意志的手段,都將面對本會最堅決的行動與追究。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 (聲明日期:115/2/6) 現場事故影片經職災本人及家屬同意公開
台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深化數位合作 數發部推進AI發展戰略對接
數位發展部侯宜秀政務次長日前赴美國華府出席第六屆台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Economic Prosperity Partnership Dialogue, EPPD),並拜會美國相關單位,與美方高階官員就AI治理、通訊韌性及數位產業發展等多項領域達成深化合作共識。侯宜秀表示,數發部林宜敬部長力促透過「算力、資料、人才、行銷、資金」等五大政策工具,協助台灣數位產業加速 AI 導入核心策略;透過台灣「五大信賴產業」、「AI新十大建設」與「美國AI行動計畫」(America’s AI Action Plan)的戰略對接,數發部將持續落實台美數位領域的實務交流。數發部今(2)日表示,侯宜秀繼去年12月受邀赴美參加「矽盛世峰會」(Pax Silica Summit)後,日前再度赴華府實體與會EPPD高層會議,並見證台美簽署「矽盛世宣言及台美經濟安全合作聯合聲明」(Joint Statement on the Pax Silica Declaration and U.S.-Taiwan Cooperation on Economic Security),彰顯數發部在推動數位政策與國際交流中的關鍵職責,透過各項業務的持續投入,落實「人工智慧基本法」要求的「國際合作與對接」。侯宜秀指出,「信賴」是AI發展的核心基礎,在「矽盛世」(Pax Silica)願景下,台灣不僅是全球AI硬體供應鏈的關鍵節點,在軟體方面更是推動可信賴AI生態系的重要策略夥伴。台美雙方合作將可在極大化AI創新效益的同時,有效應對潛在數位風險,為全球數位發展奠定可靠的基礎。侯次長說明,AI治理方面,台美雙方有共識討論推動可信的正體中文語料庫在大型語言模型(LLM)的發展與應用,共同形塑多元開放特色的主權AI資料基礎,並研議在第三國合作推動可信賴AI系統。數發部指出,數發部於去年12月上線「臺灣主權AI訓練語料庫」,迄今已有逾200個機關提供語料,上架逾3,000筆資料集、超過11億tokens,包含文化藝術、語言詞彙、歷史文物等多個領域。數發部將持續推動充實語料內容,提供具台灣觀點與文化特色的高品質語料,支援主權AI模型訓練需求。數發部續指,通訊韌性方面,美國支持台灣探索前瞻通訊技術,以作為多方增強通訊韌性的一環。台灣將攜手美國與友盟國家,共同在海底電纜及其他資通訊基礎建設領域建立「可信賴連結」。在海纜防護上,數發部說,採公私協力模式落實防護機制,包括從法規面強化監控權宜輪,並加重破壞海纜的刑事責任,同時在執行面督導業者落實安全防護演練,以及補助建置海纜、登陸站及微波備援系統。此外,也推動國內電信業者接軌國際,以汲取最新防護技術並深化跨國合作,例如中華電信已加入兩大國際海纜維修區域協定。在衛星通訊上,數發部積極建構多元衛星應變網路,將探索與美國低軌衛星服務供應商合作,增強台灣整體通訊韌性。此外,數發部表示,台美雙方也有共識將共同推進AI人才技術發展和培育工作,並就 AI Academy 合作框架交換意見。數發部已於2025年7月正式發布《AI產業人才認定指引》,定義「應用、開發、研究」三大類別及「五大能力架構」(素養、工具、程式、模型訓練、服務開發),並納入AWS、Microsoft、Google、NVIDIA等美系大廠的證照資訊,作為能力參考指標,建構完整的AI人才生態圈,為數位產業發展奠定基礎。數發部說,第六屆台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於美東時間1月27日以實體方式在華府舉行,在會中並簽署台美「矽盛世宣言聯合聲明」,彰顯台灣在AI供應鏈的重要性,台美雙方將持續合作共建更安全、繁榮及以創新驅動的台美夥伴關係。
柬埔寨警破獲跨國電詐園區 2044人落網!驚見5名台灣人
柬埔寨警方昨日(1月31日)於柴楨省(Svay Rieng)巴域市發動近年最大規模的清剿行動,成功瓦解一處大型電信詐騙園區,共計逮捕2044名外籍嫌疑人。據調查,其中包含5名台灣籍人士,而中國籍人士有1792名占整體最多,其餘還有來自越南、緬甸、印度及尼泊爾等。根據《柬中時報》報導,當地執法部門指出,昨日柴楨省巴域市破獲一處電信詐騙園區,該犯罪據點坐落於柬越邊境,對外以合法賭場名義掩護營運,實則在園區內22棟建築物中進行嚴密的電信詐騙活動。大批警力進入園區進行地毯式搜索,除逮捕大量涉案人員外,也當場扣押大批用於詐騙的電腦與通訊設備。警方一共逮捕2044名涉案外籍嫌疑人,其中包括5名台灣籍人士、1792名中國籍人士、越南籍177人、緬甸籍179人、印度籍36人、尼泊爾籍30人、馬來西亞籍1人、墨西哥籍1人和寮國籍1人。目前所有嫌疑人已移送相關部門審訊,後續將依法律程序遣返或追究刑事責任。報導中提到,此次執法行動並非單點突擊,除了柴楨省的指標性圍捕外,包含西哈努克省(西港)在內的多個電詐熱點地區,昨日亦同步展開針對性執法。自今年1月中旬起,柬埔寨政府為提升國際形象並改善治安,持續加大對非法網路博弈與電信詐騙的打擊力度。在官方高壓執法態勢下,已迫使許多中小型電詐園區自行解散,大量從業人員紛紛撤離或轉往他國。由於被捕人員國籍複雜,執法單位正與各國駐柬領事館聯繫處理。相關部門也提醒,隨著執法力道加強,預計未來幾週將有更多隱蔽園區遭清查,呼籲民眾切勿輕信海外高薪工作訊息,以免捲入非法犯罪陷阱。
人夫婚前隱瞞「無精症」!孕妻遭當眾羞辱不倫崩潰 秀親子鑑定打臉尪
南韓一名人夫婚前隱瞞自己患有無精症,得知妻子懷孕後竟質疑對方不倫,不僅在公開場合出言羞辱,甚至要求離婚。不過,女方產後進行親子鑑定,證實孩子為丈夫親生。律師指出,隱瞞重大事實恐構成婚姻詐欺,丈夫公開指控妻子不忠,可能涉及名譽毀損與精神賠償責任,婆婆若共同施壓亦可能須負連帶責任。韓國YTN電台節目《李元化律師的事件X檔案》披露,當事人A女(化名)在確認懷孕後向丈夫分享喜訊,原以為能獲得祝福,孰料對方不僅未表現出喜悅,反而懷疑孩子非親生,並以此為由要求離婚。更令人震驚的是,丈夫曾在餐廳等公共場所,當著眾人面指控妻子婚外情,並發表侮辱性言論。A女表示,自己婚後從未與丈夫以外的任何男性有過不正當接觸,完全無法理解婚外情指控。在被質疑與羞辱的情況下,她獨自承受整個孕期的身心壓力,最終生下孩子,並在產後立即進行親子鑑定,以證清白。鑑定結果顯示,孩子確為丈夫的親生子女。據了解,人夫之所以堅信妻子不忠,原因在於其本人患有無精症。調查發現,男方早在婚前便知曉自身病情,卻刻意隱瞞,未向A女如實說明。醫學專家說明,即便是無精症患者,仍有可能透過睪丸取精等醫療方式實現受孕,且極少數情況下亦存在自然懷孕的案例。對此,節目來賓、律師姜恩河指出,無精症屬於對婚姻生活具有重大影響的事實,若能認定「妻子若事先知情便不會結婚」,則可能構成因詐欺而撤銷婚姻的法律要件。她同時表示,丈夫在隱瞞重要事實的情況下,反而在妻子懷孕後指控其不倫,相關行為更可能被視為逃避責任,而非合理懷疑。此外,A女透露,婆婆也曾對其進行辱罵,並施壓要求離婚。姜恩河指出,若能證明當事人因此遭受嚴重精神痛苦,婆婆亦可能被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針對人夫在公共場合斷言妻子不忠的行為,律師分析,該行為可能涉及侮辱罪或名譽毀損罪,尤其在孕期女性身心狀態較為脆弱的情況下,其言行造成的傷害程度,將成為司法判斷的重要考量因素。不過,相關罪名屬於告訴乃論,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告訴。律師提到,目前A女除考慮刑事責任外,也可向丈夫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即使丈夫在親子鑑定後道歉,先前公開否認孩子血緣關係的言行,未來在監護權或相關訴訟中,仍可能對其產生不利影響。
無照駕駛1/31新制上路 罰鍰無上限、不參加講習禁考半年
為遏止無照駕駛亂象,導正民眾錯誤駕駛觀念,交通部公路局今(30日)晚公告,115年1月31日起實施無照處罰新制,所有無照駕駛違規者必須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缺考且超過6個月不參加,最重吊扣駕照6個月(禁考)。而無照駕駛罰鍰也從最高罰2萬4千元改為累罰無上限,盼用路人共同維護交通安全。公路局最新公告表示,115年1月31日修正施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無照駕駛罰鍰提高,汽車無照駕駛最高罰鍰提高至新台幣6萬元,機車提高至新台幣3萬6千元;累犯者10年內違規達2次,將處以最高額度罰鍰,若達3次以上,則在前次罰鍰基礎上再加重處罰,以及一律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所有無照違規者皆必須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公路局說明,以往為遏止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駕駛車輛導致嚴重事故,已先針對未滿18歲無照駕駛違規人召回施以講習,但近年來無照駕駛數量持續上升,經交通部公路局統計114年未成年無照駕駛數量約2萬件,成年無照駕駛約26萬件。因此公路局配合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講習班別新增「無照駕駛違規班」,課程為3小時,每小時收費200元,課程涵蓋「道路風險辨識」、「考照相關說明」及「交通法令(含法律責任)」;除了幫助違規者回到合法駕駛的行列,也宣導相關的民、刑事責任,並加入正確使用駕駛輔助系統。公路局也指出,如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第3項規定,會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其為汽車駕駛人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禁考);其為汽車所有人者,吊扣違規汽車之牌照6個月。公路局呼籲,無照駕駛罰鍰由原6000元至2萬4000元,修法改為無上限,無照駕駛代價極高,期望透過新增的講習課程,引導違規者循正確管道考取駕照,確保每一位用路人皆具備完整的駕駛技能與正確的法治觀念,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無人機吊「二師兄」出事了!整頭豬掛高壓線 害全村停電10小時
大陸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鐵佛鎮日前發生1起因無人機違規操作引發的意外事件。1名村民嘗試利用無人機將年豬吊運下山進行宰殺,過程中無人機不慎勾掛高壓電線,導致生豬與無人機一同懸掛空中,引發線路短路,造成整個村莊停電長達10小時,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綜合陸媒報導,事件發生於1月24日淩晨,當時天色昏暗、視線不佳,該村民在操作無人機吊運首頭生豬時,繩索意外纏繞高壓線。經多次嘗試處理未果後,只好向供電部門求助。供電部門緊急出動12名搶修人員,歷時約3小時完成清障與線路更換作業,當天中午才恢復供電,維修成本近萬元。通江縣公安局鐵佛派出所證實事件屬實,初步調查顯示,當事村民可能存在無人機超載飛行、在禁飛區域作業等問題,目前相關違法情形仍在進一步取證中。警方表示,若違規事實成立,當事人除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外,還需承擔電力設施損壞的賠償責任。事件曝光後引發熱議,有網友調侃「年豬會飛」、「二師兄真的會飛」;也有人質疑類似操作是否存在安全與法律風險。對此,法律界人士指出,農用無人機雖在丘陵山區應用廣泛,但對載重、空域及操作環境均有嚴格限制,違規操作不僅可能造成財產損失,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觸及刑事責任。公開資料顯示,近年來因農用無人機違規作業引發的事故並不少見。僅2024年,四川省內就發生40餘起相關安全事故,涵蓋人員受傷、設施損壞及線路故障等類型。多起司法判例也顯示,即便持證操作,若未依規作業,仍需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法律專家提醒,農用無人機使用需嚴守法律紅線,包括實名登記、持證操作、購買責任保險,並嚴格避開高壓線、變電站、機場等禁飛區域。違規「黑飛」或在禁飛區作業,可能面臨罰款,若造成嚴重後果,還可能構成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等犯罪。
被丟包快速道路!替代役男遭4車輾斃 律師:司機恐涉遺棄致死罪
台64線快速道路25日凌晨發生一起重大死亡事件。一名25歲、擁有頂尖大學雙學士學位的溫姓替代役男,酒後搭乘多元計程車,從台北市文山區返回新北市板橋住處,途中疑因踢到椅背,引發46歲林姓司機不滿,雙方隨後爆發口角衝突。林男一氣之下將溫男趕下車,溫男則躺在快車道路面,遭經過的4輛車子輾斃。據了解,兩人爭執過程中,林姓司機情緒失控,在快速道路上要求乘客下車,未將人載至平面道路或其他安全地點,隨即駕車離去。溫男當時酒醉,在車流密集、車速甚快的快速道路上徘徊,短時間內遭4輛車輾過,頭部遭受嚴重創傷,當場死亡。針對此案,知名律師鄧湘全在臉書發文指出,司機即便與乘客發生爭執,「再怎麼不爽,也不應該把乘客丟包在快速道路上」,強調這已不只是職業道德問題,而是涉及刑事責任的重大行為。鄧湘全表示,乘客與計程車司機之間成立載客契約,雙方具有權利義務關係。即便司機欲解除或終止契約、不再載客,仍負有最低限度的安全照顧義務,應選擇平面道路或其他安全處所讓乘客下車。他指出,乘客若處於酒醉狀態,更屬高度危險情境,司機明知風險卻仍在快速道路丟包,行為恐已構成「遺棄致死罪」,後續恐面臨沉重法律責任。鄧湘全也提醒所有計程車駕駛,若與乘客發生糾紛,就算爭執激烈,仍不得將人置於顯而易見的危險環境,尤其是在凌晨時段的快速道路,車輛行駛速度快,發生致命事故的機率極高,「所有駕駛都應把人命關天,當一回事」。此外,鄧湘全進一步引述《刑法》第294條規定指出,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而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安倍遇刺案宣判!山上徹也遭判無期徒刑 日法院:卑鄙惡毒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2022年7月在奈良市街頭為參議院選舉助選時,遭45歲槍手山上徹也槍擊2次而身亡,引發國際震驚。而奈良地方法院今(21)日對此案作出判決,認定山上徹也犯行卑劣且極度令人髮指,依檢方求刑判處無期徒刑,並認定所有起訴罪名成立。綜合日媒報導,奈良地方法院指出,山上徹也在眾多民眾聚集的演說現場使用自製槍枝行兇,不僅造成安倍死亡,也讓現場其他民眾暴露於高度危險之中。法官認定,該自製槍枝具殺傷能力,屬於槍刀法管制對象,顯示犯行的嚴重性。檢方調查顯示,山上徹也早在案發一年半前,即開始製造槍枝,反覆試驗以提升性能,具有明確殺害目的與高度計畫性,認為這是一起「精心策劃、蓄意謀殺」的犯罪。庭審中也揭露,山上徹也的母親長期為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前統一教會)的信徒,累計捐獻金額高達約1億日圓,導致家庭破裂。山上徹也因此對宗教心生怨恨,原本計畫攻擊組織高層幹部,後因行程無法掌握而作罷;在看到安倍晉三發給該宗教組織友好機構的視訊訊息後,他決定將目標轉向安倍,認為其為「該邪教組織與政界聯繫的核心人物」。辯護方主張,山上徹也身為「宗教第二代」,長期承受家庭失序、母親高額捐獻及兄長自殺等重大打擊,犯行是絕望下的結果,請求從輕量刑,並指最高刑期應限制在20年徒刑以內。此外,辯方指出,若安倍晉三在事發當天是在奈良以外的其他地方發表支持首相的演講,被告或許就不會實施槍擊,而當天演講安保措施不足也是造成嚴重後果的原因之一。 然而法院認為,此為戰後日本首次有前首相遭殺害,對社會造成極大衝擊,訴諸暴力追求社會變革絕不可容忍;況且,許多人的成長經歷比被告更加不幸,但他們並未犯罪,成長背景的不幸不足以大幅減輕對人命造成重大損害的刑責。被告在庭上坦承犯行,並向安倍晉三遺屬致歉。法院最終認定其刑事責任能力無虞,量刑以無期徒刑定讞,為日本近年最受矚目的重大刑案之一。
人行道更新卻讓屋主負交通安全責任 林延鳳籲市府官員別只做收發室工作
台北市士林區福國路近期進行人行道更新工程,造成往來行人不便。而工地旁的住戶身為「受害者」,竟收到台北市政府建管處的公文,要求屋主改善妨礙行人通行的情況,甚至強調「若有人受傷,屋主須負刑民事責任」。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16) 日邀集市府相關人員至現場會勘釐清責任歸屬,並喊話政府官員在接獲民眾檢舉時,應確實到現場瞭解狀況,不可把自己當成公文收發人員,造成市民恐慌。福國路靠近捷運芝山站的人行道近期進行刨除更新施工,施工單位在原有人行道上設置臨時通行步道。然而,周邊緊鄰公寓的部分騎樓內縮,行人若從捷運站方向行走,會遇到下一棟公寓的樓梯間牆壁,不得不回到人行道繼續前行。而目前施工圍欄將臨時人行道與騎樓隔開,使行人無法從騎樓穿越。部分行人誤以為騎樓屋主阻礙通行,憤而向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檢舉,指控騎樓下的一樓屋主阻礙交通。士林分局接獲檢舉後,未徵詢巡邏員警,便將檢舉案件轉發給建管處;建管處也未派員勘查,隨即發公文給騎樓下的屋主,勒令改善「騎樓封閉妨礙行人通行」的情況,警告若是發生行人傷亡,屋主要負起民、刑事責任。對此,林延鳳表示,造成行人不便的「元凶」是市政府,市府卻發文要求屋主負責,顯然未經查證,在不瞭解事件來龍去脈下就草率發函。屋主接到市府公文要自己負起行人傷亡的刑事與民事責任,感到相當驚恐,因為他根本無法改變新工處施工的現況,萬一有行人受傷自己就得吃上官司甚至觸犯刑法,簡直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市府來」。林延鳳指出,政府單位具備公權力,在收到民眾檢舉時,該盡的本分就是要查證,而不是把自己當收發室,只做傳信的工作,看到檢舉就照單全收,把責任推給無辜的屋主。相關單位接獲民眾檢舉後,只需要派員到現場看一眼,就能明白當地正進行公共工程,工程進行無可避免會造成民眾不便,當地居民也是受害者,現在還要收到市府的恐嚇,情何以堪。林延鳳下午邀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建管處及新工處等相關單位人員前往現場會勘,釐清事件原委及後續處置方案,並要求新工處要確保施工品質,規劃好行人的動線,避免有行人受傷的意外發生,萬一真的出現民眾因人行道施工而跌倒,市府也應負起責任,而不是推給市民。對此,士林分局指出,收到民眾檢舉後已派員但現場查看,但無權認定是否有違建阻礙騎樓人行道的情況,因此附現場照片,發文請建管處查處。建管處建管處科長莊家維表示,收到警察局轉來的公文,雖然認為警方已經做過一次查驗,但同仁沒有進一步查核就發行政指導公文,的確有疏失,未來會嚴加檢討,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新工處工務科科長高銘伸則強調,在辦理公共工程前,都會與周邊居民溝通,讓大家知道這邊會有工程將進行;未來會再加強溝通,並承諾會改善工程期間替代動線的規劃。
國道驚魂塑膠桶滾落車道釀追撞! 半聯結車閃避不及全線回堵
國道1號北上彰化溪湖路段,13日清晨發生一起令人捏把冷汗的交通事故,1輛行駛中的自小貨車,車上載運的塑膠桶疑似未確實固定,途中竟突然掉落,宛如「失控脫逃」,直接滾入中線車道,瞬間成為高速公路上的致命障礙物,緊隨其後的1輛營運半聯結車反應時間不足,當場撞上塑膠桶,巨大聲響在清晨國道上格外驚人,也讓不少用路人嚇得急踩煞車,現場一度陷入混亂。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上午8時左右,地點位在國道1號北向213.2公里處,31歲周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行駛於內線車道時,車上裝載的塑膠桶疑似捆綁不牢,在行進間滑落至中線車道,22歲施姓男子所駕駛的營業用半聯結車,因車速與距離因素,來不及完全閃避最終仍發生碰撞,所幸塑膠桶並未引發二次事故,也未波及其他車輛,雙方駕駛皆未受傷,堪稱不幸中的大幸。事故發生後,警方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並進行交通管制,當時僅剩外側車道可供通行,導致車流回堵數公里,尖峰時段行車時間明顯拉長,掉落物直到上午8時47分才完全排除,道路狀況才逐步恢復正常。警方也對2名駕駛進行酒測,結果均為0,初步排除酒駕因素,後續肇事責任將由國道公路警察局員林分隊進一步釐清。國道警方強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裝載物品若未依規定固定,導致物品掉落,駕駛人可處3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若因此釀成嚴重傷亡事故,除須負擔刑事責任外,駕照也可能遭吊扣甚至吊銷。警方呼籲,駕駛人上路前務必再次檢查載運物品是否「覆蓋嚴密、捆紮牢固」,避免讓高速公路成為危險的「移動炸彈」,共同守護行車安全。
拿命換抖內!37歲網紅直播「豪飲威士忌又嗑藥」 母發現他暴斃房內
西班牙近日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直播死亡事故,一名現年37歲知名男性實況主吉梅內斯(Sergio Jiménez)在跨年夜的一場私人付費直播中,疑似為換取觀眾的抖內(現金打賞),在鏡頭前公然攝取過量毒品與酒精,家人發現時他已暴斃且屍體呈現僵硬狀態。目前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並對其遺體進行解剖以釐清死因。根據外媒《國家報》(El País)與《加泰隆尼亞報》(El Periódico)報導,事發當晚,吉梅內斯與另一名實況主佩雷斯(Simón Pérez)合作進行挑戰直播,這場直播還是提供給有付錢的VIP觀看。吉梅內斯為了滿足觀眾要求並賺取獎金,在短短一個晚上內至少吸食了6公克的古柯鹼,並乾掉整整一瓶威士忌。吉梅內斯的母親與兄弟在2025年12月31日凌晨發現他一手緊握手機跪倒在床邊,明顯死亡外還全身僵硬,最痛心的是,他們還聽見手機那頭傳來付費訂閱者詢問,「吉梅內斯你撐不住了嗎?你威士忌還沒喝完啊」。社群平台上還有吉梅內斯直播時,訂閱者側錄的片段,記錄下他暴斃前最後身影。家屬報案後,警方與救護人員趕抵,當場宣布吉梅內斯死亡。加泰隆尼亞自治區警察(Mossos d’Esquadra)已針對此案展開調查,研判他是在私人直播中為了打賞,竟在3個小時內乾掉一瓶威士忌及吸食6公克古柯鹼,身體無法負荷因此暴斃身亡。警方於1月6日發布影片,嚴正警告創作者切勿參與任何威脅生命的「病毒式挑戰」。警方指出,這類極端趨勢不僅會造成嚴重中毒或不可逆的身心傷害,更會留下永久性的數位足跡,嚴重影響個人名譽、職場競爭力及學業表現。若挑戰內容涉及公物毀損或暴力行為,還需負擔刑事責任。這類病態的直播亂象在歐洲並非首例,去(2025)年法國實況主波曼諾夫(Jean Pormanove)在長達 300 小時的馬拉松直播中身亡,他在直播期間曾遭同儕掐脖、射擊彩彈及潑水虐待,引發各界對直播暴力與創作者安全的激烈辯論。◎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父母均智力殘疾!13歲弟餐館內燙死「老闆騙病逝」 監視器1畫面洩疑點
大陸廣東省汕頭市一名13歲男童2023年1月在餐飲店內死亡,近日引發關注。據悉,男童父母為智力障礙人士,事發當晚孩子留在店內,隔日被發現身亡。老闆最初稱其病死,但家屬發現遺體全身嚴重燙傷,監控畫面亦顯示事發前曾發生拉扯。屍檢證實男童死於燙傷引發多器官衰竭,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瀟湘晨報》報導,男孩父親多年來跟隨餐飲店老闆打工,時間長達14年。老闆在當地開店後,他便帶著孩子一同在店內幫忙,並在附近租屋居住。2023年1月9日,男孩出現發燒症狀,老闆讓父親外出買藥,隨後又要求帶被子回店。由於父親存在智力障礙,送完藥與被子後便回家,當晚店內僅剩男孩、老闆及其妻女四人。翌日清晨,男孩被發現死亡,老闆隨即報警,並稱孩子因病去世。然而,1月11日家屬趕到汕頭後,在殯儀館見到遺體,發現孩子全身多處傷痕,四肢嚴重燙傷、腫脹變形,傷勢與「病亡」說法明顯不符。家屬隨後查看監控畫面,在店外畫面中發現異常情況。畫面顯示,事發當天下午5時20分左右,老闆女兒疑似與男孩發生衝突,男孩試圖往外逃跑,卻被拉回店內,之後再未出現在監控中。經屍檢確認,男孩死因為四肢燙傷併發擠壓綜合症,引發多器官炎症反應,最終因急性腎衰竭與休克死亡。警方轉述老闆口供稱,男孩是自行端熱水洗澡時不慎燙傷,頭部傷痕則為父親所致。由於老闆無法提供相關證據,加上他最初謊稱男童病亡,家屬始終無法接受「意外燙傷致死」的說法。家屬表示將提起民事訴訟,並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當地公安部門、街道辦、殘聯與婦聯均表示已關注此案,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
17歲少年網購「薅羊毛」狂賺近2千萬 方法超簡單!起底黑色產業鏈
大陸一起未成年人利用電商平台漏洞牟利的案件近日引發關注。17歲少年呂某通過大量虛假退貨行為非法獲利,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401萬元(約新台幣1806萬元),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案件背後,一條以「租帳號」為核心的黑色產業鏈也浮出水面。綜合陸媒報導,呂某的「致富經」十分簡單,他偶然發現某化妝品平台退貨漏洞後,立刻發動「人海戰術」,用自己的3部手機、親友帳號,外加有償租來的上百個陌生帳號,批量下單高檔護膚品,並在收到貨後直接申請退款,填上偽造的物流單號,待平台自動審核通過,便可錢貨雙收,就像「薅羊毛」。調查顯示,帳號租賃已形成灰色市場。一些網路平台明碼標價出租實名帳號,甚至提供「養號」服務以維持活躍度;更有不法分子非法兜售個人身份資料,為犯罪行為提供便利。網警介紹,出租帳號的人群以學生和全職家長居多,往往為賺取零花錢而忽視法律風險。警方提醒,相關行為已被法律明確禁止。依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非法買賣、出租、出借支付帳戶和實名帳號將承擔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者可被追究刑事責任。律師表示,帳號一旦被用於違法活動,原持有人可能承擔相應責任,呼籲公眾提高警惕,切勿出租、出借個人帳號或信息,同時平台也需加強風控與技術防範,共同遏制此類黑色產業鏈蔓延。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台中商辦高樓外牆遭噴塗鴉 警方循線追查「雪糕刺客」
台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一棟16層樓高的商辦大樓,近日外牆高處驚見大片黑白塗鴉,並署名「雪糕刺客」,塗鴉位置自頂樓向下延伸約5至6個樓層,且周邊幾乎無可立足之處,引發外界熱議。大樓管委會發現後已報警提告,警方循線鎖定一名23歲謝姓男子涉有重嫌。台中市警二分局12月10日接獲報案,林姓大樓主委指,塗鴉位於建築外牆高處,嚴重影響外觀與市容,因此決定提告毀損。據了解,該棟大樓其中一側外牆無窗戶、無陽台,距離氣窗與冷氣室外機仍有一段距離,幾乎沒有站立或踩踏作畫的可能,而另一側雖鄰近窗戶,但身體延伸角度受限,同樣難以完成如此大面積塗鴉,因此警方研判塗鴉者極可能是從頂樓以垂降方式進行創作。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調閱周邊監視器後發現,案發時間為11月18日清晨5時許。進一步比對塗鴉署名「雪糕刺客」,發現社群平台Instagram上有同名帳號,帳號自稱為「插畫師、街頭塗鴉藝術家,來自地下塗鴉團隊UKA」,並曾在限時動態中張貼該棟大樓塗鴉畫面,警方因此初步鎖定謝姓男子涉案。警方多次致電謝男未果,目前已依法寄發書面通知,通知其到案說明,以釐清實際犯案情形。第二分局分局長鍾承志呼籲,未經同意在建築物、公共設施或他人財物上噴漆塗鴉,不僅須負擔高額清除與修復費用,更觸犯《刑法》毀損罪面臨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