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度
」 黃子佼 衛福部 未成年 犯罪 創意私房中國男偷渡來台「我要逃離那邊」 二審結果維持原判
中國籍阮姓男子今年6月駕駛快艇,從淡水河偷渡來台,引發軒然大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和刑度,認定其符合自首規定,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阮男疑似因為言論問題,遭中國公安調查並限制出境,6月8日晚上自福建出港,曾在連江縣東引周邊海域停留,一路都未被攔阻,直到隔天上午9時許駛入淡水渡船頭,撞上交通船,全案才曝光。阮男坦承從中國開船過來,「我來投案」以及「因為我要逃離那邊」,遭海巡署送辦,由內政部移民署收容,依違反未經許可入國罪嫌,偵結起訴。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判有期徒刑8月,仍可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20日)作出判決。二審合議庭根據阮男供述、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認定其犯行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事證明確;不過考量阮男行為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法官審酌,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及沒收部分也屬妥適,據此認定阮男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仍維持原判,可上訴。至於刑滿驅逐出境的部分,由於阮男是中國人民,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其是否依據同條例的第18條規定強制出境,屬行政機關職權。
士官長看女上尉沒穿內衣:氣氛到了 他強抱又摸私處下場慘
士官長阿國在屏東空軍某單位服役,2021年到女上尉A女(皆化名)的租屋處,看到她衣服內沒穿內衣,起了色心,環抱她又摸其私密處。阿國出庭辯稱,「氣氛到了」。最高法院判1年定讞,最後阿國也被撤職,百萬退休金也飛了。判決書指出,阿國是空軍士官長,A女是中尉排長,2人之前在同一個單位才熟識,阿國明知跟A女只是同事關係,並無交往或曖昧,竟意圖性騷擾,阿國去A女租屋處,先摸她的屁股,被只又強行環抱A女,伸入衣服內撫摸A女胸部,隔褲子撫摸下體,強吻A女耳朵、脖子等,A女以LINE報警處理,才讓案情曝光。阿國辯稱,「案發當時A女沒有穿內衣,我跟A女坐在床上,我們的膝蓋有稍微碰觸,我自己覺得氣氛到了,先用手觸碰她臀部,見A女沒有反應,隔幾秒我才摟她腰、撫摸她胸部、親吻她耳朵、頸部及背部,後來A女跟我說不可以,我就馬上停手了,我也沒有撫摸她下體」,他承認有性騷擾,但沒有強制猥褻。法院表示,A女被騷擾當下有傳訊息給朋友「○救我」,「差點被○○○上」、「他原本來找我抽煙」、「後來有上來」、「根本對他沒那個意思」,可見A女對阿國沒意思,一審判阿國1年。據了解,該案上訴二審也維持同樣刑度,全案再上訴,16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阿國也要入獄,而他也被軍方撤職,百萬退休金沒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鄭捷殺4人判死「陳彥翔燒死8至親」卻判無期 律師親曝關鍵原因
新竹逆子陳彥翔2022年6月,因和父母起口角,一把火燒了自家的輪胎行,導致母親、妹妹、妻子、3名子女以及大嫂和姪女共8人命喪火場。11日二審判決出爐,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引發社會譁然。有網友拿出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相比,認為「鄭捷才殺4個就死刑,鄭捷太冤了。」對此,律師林智群解釋兩個案件的差別在於「行為數」。林智群昨日在臉書上表示,有網友提到兇手陳彥翔縱火燒死8人判無期徒刑,鄭捷才殺4個就被判死刑,「鄭捷太冤了」。林智群解釋,兩個情況不太一樣,重點在於「行為數」,陳彥翔縱火,是一個行為,一個放火行為;鄭捷殺人,是四個殺人行為殺了4個人。林智群指出,刑法是看行為數的,一個犯罪行為,就是一個罪或幾個罪,最後從一個最重刑度,而4個犯罪行為,就是4個罪,4個刑度,最後再合併處罰。他以車禍舉例,「高速公路大車禍,前面塞車,一堆車子排隊,後面大貨車直接撞上,前面6台車受損,6人死亡,還是『一個』犯罪行為。」陳彥翔縱火燒死8名至親,11日二審逆轉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令受害者家屬無法接受。林智群11日談及此事,他表示奪走8條人命,而且是親人,一般情況下一定死刑的,但刑法第62條有「自首」規定,陳彥翔自首縱火加上他後悔自己行為,所以法院決定給他減刑一次,「而死刑減一次,就是無期徒刑了。」
神隱8個月!孟耿如無預警「PO這張圖」更新近況 千人朝聖
藝人黃子佼日前持有多部未成年影片,遭判8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他的老婆孟耿如神隱8個月,今(12日)無預警發文,吸引千人按讚。檢警去年展開搜索時,自黃子佼的硬碟中發現其加入網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並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黃子佼認罪後,北檢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是需繳庫120萬元並寫1200字悔過書。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怒火。高檢署認為,北檢偵查未完備,將本案發回北檢,命令續行偵查,台北地檢署之後將全案提起公訴。法官說明,黃子佼持有性影像之兒童或少年人數共35名,且其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檔案數量共2259個,該持有行為,顯然同時促使兒童或少年性剝削製品之供需關係存續,提高兒童及少年成為性剝削對象之危險性,其犯罪行為客觀上無情堪憫恕,亦無宣告法定最低刑度過重之情形,無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之必要。孟耿如PO出一幅畫。(圖/翻攝自臉書/孟耿如)法官認為,黃子佼雖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然考量黃子佼持有之兒童及少年性影像數量非微,對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條保護兒童及少年之身心健全發展、第39條1項為防免兒童及少年成為性剝削對象之立法意旨危害重大,迄未與告訴人、被害人等達成和解,復黃子佼於本院歷次準備程序、審理中仍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改之意,經本院斟酌上情及全案情節後,認本案並無暫不執行被告刑罰為適當之情事,爰不予宣告緩刑。時隔9天,孟耿如今(12日)無預警發文,沒有寫下任何字,只PO出一張畫。不少人看完後,紛紛留言「為母則強」、「一切都會過去的」、「人生就是如此酸甜苦辣」、「心中的衝擊,力道很大,木雕創作會更柔和」、「好久不見,一切安好」。
立意「良善」也不行!馬來西亞將肉搜視為犯罪 網路霸凌最重判10年
立意「良善」仍不可肉搜!馬來西亞國會昨(10)日三讀通過刑法與刑事訟訴法修正條文,正式將「人肉搜索」(doxing)視為犯罪,網路霸凌最重將判處有期徒刑10年,希望可以藉此防止人民受到騷擾,同時也能起到教育作用。根據馬來西亞媒體《新海峽時報》(New Straits Times)報導,馬來西亞首相署(負責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部長阿莎麗娜(Azalina Othman Said)指出,在數位時代下,解決霸凌等問題變得更加複雜,而國會新修的法律,不是為了限制言論自由,而是要建立一個能遏止騷擾和保護人民的社會,特別是兒童方面,「我們難道要允許騷擾婦女和兒童的行為繼續下去嗎?這會付出多少代價?」報導指出,新修法律規定,任何人如果利用言語或通訊方式威脅、侮辱或誹謗,意圖挑釁、激怒他人或對其他人造成傷害,均屬於犯罪行為,並將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款或兩者併罰;如因此導致被霸凌者意圖自殺,刑度則會大幅提高至有期徒刑10年、罰款或兩者併罰。除此之外,馬來西亞也將也將「人肉搜索」列為犯罪,若藉由分享訊息進行騷擾、恐嚇或造成他人困擾等行為,最重可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款或兩者併罰。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部長法米(Fahmi Fadzil)表示,據統計,自今年1月至11月1日,馬來西亞共接獲8339起關於網路霸凌通報或檢舉案件,平均每天發生27起,「與先前每天10起案件相比,這個數字正顯著增加中,也凸顯了『社群媒體應為其平台用戶創建更安全上網環境』的重要性」。另據《中央社》報導,馬來西亞律師林維勇(Lim Wei Yong)今(11)日向中央社分析,大馬國會三讀通過網路霸凌法律,以期遏阻網路世界中日益猖獗的霸凌行為,新修刑法第507C條文就規定,即使行為人並沒有明確犯罪意圖(mens rea),仍會被追究網路霸凌責任。「mens rea」在刑法中是指行為人是否具有犯罪「主觀」意圖或心理狀態。林維勇認為,如果網友的社群媒體帳號遭盜用,從而被他人蓄意發表不實論述、網路霸凌言論或行為,其中可能會有舉證責任的困難,遭盜用者將難以舉證反駁,這也會是新修法律的最大挑戰。林維勇也提到,刑事案件中要證明是否有犯罪意圖與實際犯罪行為(actus reus)是很重要的核心概念,有時即使沒有犯罪意圖,但行為人的行為仍會構成犯罪,並依據具體情況被究責,「這次新修法律中的網路霸凌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黃子佼判8月理由曝!持兒少性影像2259個、35人受害 法官不予緩刑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影片,原先認罪,而後又在法庭上改口否認犯罪。台北地院今(3日)宣判,判黃子佼8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台北地院判決指出,黃子佼持有之兒童及少年性影像數量非微,對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立法意旨危害重大,審理中仍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改之意,因此不予宣告緩刑。法官說明,黃子佼持有性影像之兒童或少年人數共35名,且其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檔案數量共2259個,該持有行為,顯然同時促使兒童或少年性剝削製品之供需關係存續,提高兒童及少年成為性剝削對象之危險性,其犯罪行為客觀上無情堪憫恕,亦無宣告法定最低刑度過重之情形,無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之必要。法官指出,黃子佼供稱其係為紓壓方購買本案兒童及少年之性影像,因一己私慾,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為會員,並持有該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而為本案犯行;黃子佼持有之兒童或少年性影像檔案數量非微,影像檔之兒童或少年陳稱其等遭拍攝性影像時之年齡介於10至17歲,分別就讀國小至高中,並可輕易辨識其等之臉部、身體特徵,包含兒童或少年之學校制服、學生證、社群網站資料、手寫個人年籍等個人資料。法官進一步表示,該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檔案淪為尋常商品般,上架於該論壇任人挑選購買,且於論壇頁面及檔案標題介紹該等性影像之特色,甚且放置兒童或少年之社群網站、生活照、性影像截圖等資訊吸引會員購買各情,是該等性影像嚴重侵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犯行所生危害重大。法官提到,黃子佼自陳五專畢業,目前待業中,案發時在演藝圈工作,經濟狀況小康等情,又其未曾因犯罪經法院判處罪刑;黃子佼案發後於偵查中坦承犯行,本院歷次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均否認犯行,迄未與被害人、告訴人等成立調解,且經本院發函及通知本案被害人、告訴人之意見,併酌以檢察官、辯護人對於被告刑度之意見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就罰金部分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法官認為,黃子佼雖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然考量黃子佼持有之兒童及少年性影像數量非微,對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條保護兒童及少年之身心健全發展、第39條1項為防免兒童及少年成為性剝削對象之立法意旨危害重大,迄未與告訴人、被害人等達成和解,復黃子佼於本院歷次準備程序、審理中仍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改之意,經本院斟酌上情及全案情節後,認本案並無暫不執行被告刑罰為適當之情事,爰不予宣告緩刑。
吸毒人數下降?北北桃打臉法務部 籲中央強化管制
新興毒品「依托咪酯」(Etomidate)即俗稱的「喪屍煙彈」氾濫,屢見毒駕釀重大死傷事故,甚至導致2名員警死亡。行政院會14日將喪屍煙彈從三級改列二級毒品,未來單純持有也有刑責,販賣最重判無期徒刑。但法務部在會中報告反毒成效,每年平均施用毒品人數下降1.1萬人,遭北北桃與會副市長當場質疑中央數據未反映實情,呼籲應正視黑數並增加檢驗經費。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昨將「依托咪酯」改列二級毒品,除提升製造、販賣、運輸、意圖販賣轉讓刑度,單純持有也會構成犯罪,將要求各地檢署對新興毒品被告一定要聲請羈押以利溯源。法務部在行政院會宣揚「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一、二期成效,指每年平均施用毒品人數下降1.1萬人;政院也通過行動綱領第三期,2025年至2028年將再投入150億元反毒,閣揆卓榮泰要求各級政府通力合作向毒品宣戰。但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當場質疑說,中央與地方近年查緝總量逐年不斷增加,「法務部報告數字不合理」,現有統計無法反映真實,呼籲中央應正視「施用樣態與族群移轉」及「新興毒品檢驗落差」導致的龐大黑數。蘇俊賓分析,吸毒型態不斷轉變,施用毒品群眾大量移轉到白領階級,傳播容易的新興毒品導致用毒年齡下降,尤其隱蔽性高、檢測難度大,黑數無法在報表顯現。蘇俊賓檢視過往二期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發現「驗毒」與「校園識毒」都遠低於其他項目。他認為,源頭檢驗能量不足,使好不容易掌握到的風險個案,因舉證不易而錯失公權力介入輔導或矯正良機,第三期行動綱領「驗毒」預算比例甚至比過去兩期更低,根本無法解決問題。台中市副市長鄭照新也說,目前檢驗新興毒品的機構不足,但送驗量快速增加、毒品初驗試劑準確度不夠,盼中央增加經費,並以新增預算研發更準確的初驗試劑。蘇俊賓和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新北市副市長朱惕之在院會也共同呼籲提升電子煙管制強度。蘇俊賓提醒,電子煙已成新興毒品最大載具,相關教學、維修資訊充斥各大平台,學生和民眾輕易就能接觸,購買途徑無處不在,但地方政府除出入境管制外,僅能實施行政罰,無法有效阻止電子煙濫用。林奕華指出,《菸害防制法》缺少電子煙等違禁品沒入機制,造成地方政府無法銷毀,建議行政院即刻研議修法增加沒入和銷毀規定。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昨爆料,有網友在臉書成立「依托咪酯」交易社團,他秀出專賣「依托咪酯」網頁說,助理聯絡對方被告知可現金面交,「有人竟可公然在台北市街頭販毒,難怪毒品這麼氾濫!」CTWANT提醒您: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拒絕毒品,珍惜生命。健康無價,容毒噬。
詐欺再犯率高!學者建議可以分3點這樣做
全台10月詐欺財損破120億元,打詐成效有限,其中詐欺再犯率高達8成以上,審計部決算報告就點名法務部矯正署未訂定詐欺犯的處遇計畫,供監所依循導正受刑人不勞而獲的偏差觀念,以致出獄後「惡性循環」繼續騙。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去年委外做「我國網路詐欺被害調查與防制研究」,學者建議除提高刑度與假釋門檻外,必要時應修法恢復刑罰附加「強制工作」。主持該研究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賴擁連指出,有詐欺受刑人受訪直言,「做詐欺遲早被抓,能騙盡量騙!」有人在監反省不是為何誤入歧途,而是「以後該怎麼做,才不會被抓」,凸顯矯正系統失靈。賴擁連說,2021年釋字812號判決強制工作違憲,是因違反比例與區隔原則,建議矯正署應聯合勞動部,透過職訓中心讓詐欺受刑人服刑達一定程度後,允許日間戒護外出工作。他說,職訓勞動可使詐欺犯不再好逸惡勞,並習得一技之長,有助其重返社會,期間表現作為累進處遇評分,等於拉高假釋門檻,讓想騙的不敢再騙。1名檢察官告訴他,詐欺犯很怕強制工作,可惜已違憲。今年9月底在監受刑人5萬2755人,罪名前3名分別為毒品、詐欺、公共危險,詐欺犯7003人占13%,人數逐年攀升,10年增加5倍,官警估計車手與人頭帳戶的再犯率逾8成。審計部也發現,依打詐國家隊的「建立正確法治觀念」,矯正署去年函請各矯正機關強化及優先提供詐欺受刑人技訓等處遇措施,卻未比照毒品或酒駕受刑人訂定處遇計畫供監所依循。現行作法是各監所在既有資源限制下,自行辦理詐欺受刑人處遇,例如宜蘭及屏東監獄辦反詐法治教育課程或金融知識宣導。矯正署表示,詐欺屬財產性犯罪,行為人觀念偏差,去年已陸續要求矯正機關對其優先提供技能訓練,讓他們有一技之長,另加強個別及特別教誨,至於是否推出全體適用的處遇計畫,還在評估必要性。
墮胎罰金3千調8萬挨婦女團體砲轟 法務部回應了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罰金從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也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對此,婦女團體聲明應除罪化。法務部今(1)日晚間表示,墮胎罪修正草案尚在預告程序,將廣納各界寶貴意見後,審慎評估修法方向,以期周延。台灣女人連線今聲明,人工流產除罪是全球趨勢,台灣法務部竟逆向行、走回頭路,呼籲應落實CEDAW的精神,將人工流產除罪化。此外,婦女新知基金會也發起墮胎除罪化連署,指政府應積極廢除墮胎罪,保障女性權益,勿受保守團體論述綁架、勿比爛!法務部今晚間表示,本部召開相關會議及參考外國立法例後,擬具刑法墮胎罪修正草案,刻正依法辦理預告程序中。法務部強調,有關各界對本罪存廢、不罰之範圍及刑度之意見,均將納為重要修法參考依據,妥為研議,以符合CEDAW公約之意旨,並完善對懷胎婦女身體自主權、健康權之保障及衡平對胎兒之保護。
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女童遭重判 北檢決議核發補償金給受害人
台北市某私立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偷拍6名女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後,一審重判28年,被害的5名女童家屬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審議後,認為毛男獸行令人髮指,年幼的4名被害人遭受毛侵害,嚴重戕害身心發展,所生危害至深且鉅;決議核發最高額的性侵害補償金共計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檢方近日將開會審議後核發。但毛男的惡行不止於此,經檢警追查後,又查出毛另涉嫌性侵、猥褻並偷拍幼童、少女,有39名幼童受害,北檢22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毛男,檢方痛批毛惡行致令童真折翼,家長同遭重創,其痛難言,實不下撕心裂肺,估計受害人恐達數百人,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罰」。法界人士認為,由於被害幼童眾多,若家屬持續申請補償,補償金額恐破千萬元,將創下去年7月1日修正實施《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迄今,檢方累計核發性侵害補償金最高的個案。檢警查出,毛男自2021年10月至去年7月間,涉嫌於教室等地性侵、猥褻幼童,共6名女童受害,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一審認為扎男涉犯224罪,累計刑度1252年6個月,定應執行刑28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首度審理,在押的毛男出庭時,還囂張地怒瞪媒體。去年7月1日修法實施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被害人因犯罪被害而死亡、重傷,被害人或家屬可以申請遺屬補償金、重傷害補償金,性侵害補償金,其中遭性侵害的被害人或家屬可依法申請性侵害補償金,補償金額為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毛男先前侵犯的5名被害人,家屬已陸續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已核發4名被害女童性侵害補償金,每名被害人獲得最高補償金額40萬元,總計核發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申請案近日也將開會審議,預料北檢也將核發40萬元補償金。由於毛男又因另案涉性侵、猥褻39名幼童,若被性侵的被害人家屬再陸續向北檢申請性侵害被害補償,法界人士估計,因本案被害人數眾多,補償金恐破千萬元,將創下紀錄。
15歲少年偷開車撞死3人!律師嘆「父母負連帶責任」 曝車主恐被法辦
台北市內湖區昨(17)晚發生一起15歲少年撞死3人的悲劇,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車,卻因會車緊張「分不清煞車和油門」,失控高速撞進路旁臭豆腐攤,導致3人喪命。律師劉韋廷表示,本案將釐清車主對於少年偷開車知不知情,若知情恐怕同依過失致死罪法辦。據悉,15歲少年趁祖父出國不在家,跑到他東湖的家偷開休旅車出門找朋友,卻因會車緊張,一時分不清油門與煞車釀成大禍,臭豆腐攤顧客60歲陳姓男子、51歲高姓女子,及一名61歲機車騎士盧男,因此死亡。據《TVBS新聞網》報導,律師劉韋廷表示曾男涉及過失致死罪,移送少年法庭審判,屬5年以下徒刑;另本案共釀成3死,如少年法庭認案情重大,將被視為一般刑案處理,曾男有可能被送地檢署。此外,車主對於曾男開車是否知情,以及有無防範少年拿到車鑰匙?車主如明知而未防範,未來進司法程序時,劉韋廷表示車主可能被認定應注意而未注意,同依過失致死罪法辦。曾男年紀為15歲,劉韋廷說依法必然減刑,推估刑度約落在3、4年間;至於民事賠償部分,少年的法定代理人將負起連帶責任。林智群律師也在臉書上發表看法,「小孩成年之前,父母負連帶責任。」感嘆家教的重要性:「要好好教啊!」網友則表示,「名下無財產,結案」、「這下子賣房都不夠賠了,只能兩手一攤裝死了」、「無照開汽車,不能只有行政法罰錢,該改為刑法,跟酒駕一樣」、「跪碎膝蓋,磕破頭骨。都無法撫平被害者家屬了,這個孩子的父母賣房子也賠不起了。」
敬鵬大火害死6勇消 董座遭判緩刑3年定讞
桃園2018年敬鵬大火,檢警發現業者使用易燃材質風管,也未定時清理,又在防火間增建違章建築,害死6勇消和2移工,桃園地院法官審酌董事長黃維金第一時間捐款千萬給消防,也與家屬和解,緩刑3年。檢方不滿上訴,法院認為無理由而駁回,全案定讞。檢警調查,敬鵬2018年4月28日晚間發生火警,埔心消防分隊小隊長游曜陽、平鎮小隊長李翰霖、山峰分隊員余佳昇、游博瑜、林伯庭與平鎮分隊員林尉熙等6人因迷失方向,缺氧死亡,僅有平鎮分隊員呂宗郁獲救,另2名泰籍移工也慘死,黃維金等人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檢方認為,黃維金、敬鵬前廠務陳姓副總經理、前平鎮廠吳姓廠長、江姓工務部經理4人2002年增建平鎮三廠時,使用價格便宜的PP易燃材質風管,又把兩廠1至4樓間的防火間隔改建成換鞋間,此外負責清潔業務的環工課廖姓課長和陳姓工程師,長達14年未定期清潔保養熱排風管,致易燃揮發性物質在管壁內堆積,是火警擴大的原因。桃園地院簡易判決時,指出黃維金火災發生後第一時間即個人捐款千萬元給消防英雄專戶及移工,也與罹難者家屬、傷者和解,全力配合火災調查,將黃男等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至7月,緩刑3月至3年不等。檢方不服上訴,桃園地院17日宣判,法院認為原審判的刑度及緩刑條件並無不當,此外黃等人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並給付賠償,家屬也對刑度無意見,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為無理由,應維持原審判決的刑度及緩刑條件。桃檢則回應,尊重法院判決。
「遊艇大亨」助朱國榮潛逃境外僅判1年2月 檢提上訴並查遊艇去向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2023年9月間棄保5億元潛逃國外,助其潛逃的遊艇大亨周哲男遭判1年2月。最高檢察署認為刑度過輕,與台北地檢署研議後,11日提起上訴,並追查價值175萬美元遊艇流向,避免周男繼續犯罪或變賣圖利。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多項炒股、內線交易罪,於案件審理中棄保5億逃亡,未扣案犯罪所得逾2億餘元,法院判處16年確定,犯罪情節重大。周哲男協助朱國榮潛逃出境,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2條之1規定,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一審判決雖認定周哲男「使朱國榮可順利潛逃出境、使朱國榮所涉案件之審理、執行等程序均受妨害、輿論譁然,朱國榮迄今行方不明,對我國司法權之行使影響顯非微,犯罪所生之損害亦屬嚴重,當從重評價」,但最終僅判處1年2月,檢方認為刑度過輕,且適用法律亦有疑義,北檢已於11日上訴。最高檢與北檢研議達成共識,除針對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外,也分案追查周哲男搭載朱國榮潛逃的遊艇去向。據調查,該遊艇價值175萬美元,周男將朱國榮載至菲律賓後即駛至蘇比克灣委託出售。檢方認為其屬本案犯罪工具,向法院聲請扣押、沒收或追徵其價額,避免周男繼續利用上開遊艇犯罪或變價獲利。
喪屍菸彈猖獗!土城警所長遭女毒蟲拖行殉職 警政署長張榮興:建請中央提高刑度
北市土城區30日發生一起警界悲劇,30歲陳姓女毒蟲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清水所所長劉宗鑫盤查,怎料陳女卻持有毒品心虛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警方從陳女身上搜出麻醉菸彈,氾濫程度在3個月內已釀成2起警界悲劇。警政署署長張榮興承諾會以從優撫恤做處理,儘力協助遺族後續事宜。張榮興表示張員是非常優秀、值勤認真的警察,發生這種事情感到非常不捨,提到警界會全力協助劉員家屬做後續喪葬、撫恤金爭取,並特別提到繼7月三重警遭毒駕身亡後,現又一起有關依託咪酯悲劇,點出喪屍菸彈的氾濫程度及危害。張榮興認為依託咪酯造成的傷害不可漠視,將建請中央提高新興毒品的量刑程度,至於員警的執勤安全,未來將加強相關訓練避免憾事再度發生,讓警員在面臨各種突發狀況時能提升警覺性以保障自身安全。
仍舊罰不怕!酒駕致死判太輕 難以遏止犯罪
近年酒駕頻傳,造成不少家庭破碎,依據法務部統計,近5年全國檢察官偵結的20多萬名酒駕犯中,累犯有3.6萬人,法院判決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平均刑度為18.3個月;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平均刑度為37.8個月。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量刑刑度連法定刑一半都不到,刑度過輕,恐怕難以遏止酒駕犯罪。據統計,近5年全國地檢署酒駕案件偵查終結有犯罪嫌疑者逾20萬人,其中酒駕初犯者18萬6392人,占83.3%,2犯者2萬7711人,占12.4%,3犯以上者9560人,占4.3%,可見酒駕累犯問題嚴重。此外,全國地檢署執行科統計,近5年酒駕案件短期自由刑得易科罰金人數計18萬9669人,其中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占7成3,聲請易服社會勞動1萬9185人,占1成。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8570人,不准比率為6.2%,呈上升趨勢,自2019年2.7%上升至2023年14.0%,為近5年最高,原因是檢察官對於判決有罪確定者從嚴審核,對於酒駕累犯或情節嚴重者不准易科罰金所致。近5年執行酒駕案件經法院裁判確定有罪20萬4867人,其中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者占95.9%,平均刑度為3.6個月;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以判處1年以上至2年未滿占61.4%較多,平均刑度為18.3個月,只有4人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以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多,占45%,平均刑度37.8個月,只有145人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據現行《刑法》第185之3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酒精濃度達0.25mg/L」以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10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對酒駕案量刑偏輕,刑度大多未達法定本刑一半,恐給予酒駕者僥倖心理,難以遏止酒駕犯罪。(開車不喝酒 酒後不開車)
無照毒駕奪命!新竹男飆速撞死義消 二審宣判維持6年6月刑期
新竹市1名楊姓男子,未曾取得汽車駕駛執照,卻在2023年8月間吸毒後無照駕駛,撞上1名騎機車的義消,導致受害者被嵌入1輛正在卸貨的貨車車尾,不幸慘死,一審判決後,楊男被判有期徒刑6年6個月,案件經上訴後,高等法院於8月29日的二審中維持這一刑度,並指出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的內容,楊男自始至終未曾取得汽車駕照,並有吸食毒品的前科,2023年8月的一天凌晨,楊男在家中施用第二級管制毒品安非他命,隨後在凌晨時分騎機車前往新竹市香山區一位友人住處。直到接近中午時分,楊男決定駕車載著友人外出。在行駛約20分鐘後,楊男駕車行至新竹市北區中華路三段的內側車道,並準備左轉進入林森路,由於楊男車速過快,且未注意前方路況,導致追撞前方由張姓男子駕駛的機車,張男因高速撞擊被彈飛至前方停放在路邊的1輛貨車,並且慘遭嵌入正在卸貨的車尾,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路人迅速報警,並將楊男團團圍住,然而,楊男的友人卻趁機悄然離開現場,警方到場後,楊男對自己無照駕駛、吸毒上路的行為供認不諱,並在其車輛中搜出安非他命毒品,警方將楊男依《毒駕致死罪》移送法辦。此案在新竹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進行一審審理,檢方求刑7至8年,但辯方請求判刑2至3年,國民法官在考量本案的三大爭點後,決定對楊男判刑6年6個,雖然楊男有毒品前科,但由於前科發生已超過5年,累犯刑度不予加重;其次,國民法官認為楊男到案後確有自首行為,符合自首減刑條件,最後,考慮到被害者家屬的重大傷痛,國民法官決定不對楊男的刑期進一步減輕。楊男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但高等法院在二審中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無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目前仍可再上訴。
醞釀多時終能修法!棄保潛逃入罪化 政院版下會期送審
《棄保潛逃罪》修法醞釀多時,始終只聞樓梯響,已拖7年。藍委羅智強、民眾黨團等都提出《刑法》修正案,將棄保潛逃入罪化,但上會期未逐條審查,皆在等行政院版。對此,法務部回應,該案已在行政院核定中,若無意外,下會期將送立法院審議。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對棄保逃逸加重刑責有共識,法務部2019年送出刑法修正條文草案,在行政院歷經11次審查會,仍未提出院版,引起在野批評;尤其我國境外通緝犯約8000人,涉及詐騙犯罪出境未歸更達2000人,藍白立委都將其列為重點法案。藍委謝衣鳯、羅智強提「刑法第161條」修正草案,被告受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或限制出海而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經發布通緝者,處3年以下徒刑(原刑期之外再加3年);民眾黨團雖是在刑法增設「妨害司法公正罪章」,但對棄保潛逃者也是修法處3年以下徒刑。藍委洪孟楷則提案將懲罰提高為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違反法院許可停押所命應遵守事項者,處3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針對境外通緝犯還拿我國護照繼續犯罪,羅智強也提修法,規範「法院亦得通知主管機關不予核發或『註銷護照』、旅行文件」,確保法源。法務部次長徐錫祥表示,法務部已將草案送行政院,最近審議是7月9日,目前剩文字調整,待院會排案核定,若無意外,下會期送達沒有問題。徐說,院版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章節,刑度等細節,仍待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後續再與司法院會銜。政院人士表示,棄保潛逃罪目前爭議不大,主要是在司法官如何認定是關說的部分有所調整,法案已進入收尾階段。
女子網上多次辱罵國家隊運動員、教練遭舉報 下場慘了!已被警方刑拘
巴黎奧運結束後,中國廣東傳出有一名38歲王姓女子疑似不滿意中國國家隊表現,多次在網路平台上辱罵、詆毀國家隊運動員和教練;王女遭群眾舉報,當地警方以依法將其刑事拘留,全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中國國家隊在巴黎奧運以40面金牌、27面銀牌和24面銅牌,在獎牌榜僅次於美國、位居第二,運動員在場上奮鬥的精神感動不少人;但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13日接獲群眾舉報,社群平台上有一名王女自今年5月起,多次發表辱罵、詆毀中國國家隊運動員和教練的言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警方表示,王女行為已涉嫌擾亂網路秩序和公然侮辱、詆毀他人,她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隨後有網友根據王女的IP位置和警方公告的線索,挖出王女在微博的帳號,發現帳號已經因違反《微博社區公約》遭永久禁言,紛紛痛批她,「判刑,去吃牢飯吧」、「都快40歲的人,還這樣啊」、「網上誹謗的都該抓一抓」。事實上在台灣網路罵人也可能觸法,包括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最重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而刑法第310條規定,誹謗他人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元以下罰金;如果是用文字、圖畫的方式,則是加重誹謗罪,刑度會提高至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00元以下罰金。但在網路上要成立公然侮辱罪,要符合幾個要件,必須在公開場域,且有不特地的人或多數人看到、聽到,像是公開討論串或多人群組;而侮辱的內容必須是抽象的謾罵,如罵三字經、使用歧視性言語和侮辱他人智力或外貌。至於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都是告訴乃論罪,有6個月的告訴期間,但事發後6個月內沒提告,就不能追究對方責任了。
前南投縣長貪汙111罪全數定讞! 李朝卿判刑超過40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利用風災道路修復工程向包商收取回扣946萬元被訴111罪,一審重判30年,二審也判刑22年,更審將部分刑期定讞後,最高法院12日再將他涉案的111罪全數定讞,刑度加總超過400年。原國民黨籍的李朝卿,2005年代表國民黨參選南投縣長,順利當選,2009年成功連任。但他任期還未結束,於2012年11月30日,因涉及多起弊案,遭檢調單位搜索,並由台南地院裁定羈押。李朝卿被控在任內利用颱風修復或重建工程收回扣,不論大小工程都要拿一成回扣,李朝卿收回扣的工程,很多是災修工程,採限制性招標,指定給固定人士承做,像是2009年莫拉克颱風後,李朝卿在修復信義鄉神木村聯外道路的工程中,從工程總經費9460萬元,索取一成回扣946萬元,當時他還親自去拿回扣款,包商把回扣裝在葡萄紙箱內,放進李的座車帶走。除了較大的神木村聯外道路工程外,即使30、50萬元的小型工程,李朝卿也都要一成回扣,全案歷經數年審理後,最高法院先前針對李朝卿17罪貪污946萬元部分判刑應執行16年6月定讞,另將94罪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更二審認定,李朝卿收取公用工程回扣共88次,金額達530萬9926元。2018年,李朝卿因8件貪汙案各判12年到14年定讞,共計98年,後來法院裁定執行14年8月,2021年又因9罪各判刑12年、總計刑期108年,由檢方聲請定執行期後,台中高分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6月確定,此次他另94罪定讞,累計刑度超過400年,全案再上訴,不過最高法院認定更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遭小玉換臉成情色片主角 黃喬歆批責罰太輕
網紅「小玉」朱玉宸利用「深偽Deep Fake」技術製造換臉A片,不法牟利高達1338萬元,共119人受害,5月底入監服刑。近日受害者之一的黃喬歆上中天《小明星大跟班》提及此事,不滿一審判刑過輕,於是站出來上訴。黃喬歆說:「警局跟我聯絡,我看了那個影片真的像到不像話,但一審結果判得超級輕,還可以易科罰金,我就覺得這樣不行,所以上訴的時候,我就有站出來,想讓法官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但黃喬歆還是覺得判決刑度和受害人數不成比例:「最後才改判5年,受害人數那麼多,我自己就被做了4支影片,還有人被做到8支,但判決不是應該要1支1判嗎?否則你做我1支、10支都是判5年。」在場的專業律師則解釋:「覺得判太輕,可以以告訴人的身分,申請檢察官上訴來爭取更高的刑度,那這是當時台灣的第一件,現在經過修法,一個行為最高就可以判到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