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
」 毒品 有期徒刑 服刑 馬來西亞 性侵逃亡越籍毒販藏身舞廳!法官批判證詞漏洞百出判刑3年10個月
2024年4月武姓越籍男子在新竹市某舞廳內,藉由同鄉農姓男子協助販賣毒品,結果被警方查獲,經過一番追查,武男矢口否認販毒,但法院認為其的證詞漏洞百出,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且執行完刑期後,將被強制驅逐出境。武男持有愷他命及含有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的咖啡包等第三級毒品,並在4月20日晚間將這些毒品交給農姓男子,指示他將毒品送給舞廳內的客人,販毒過程中,客人先與武男談妥毒品種類與數量,隨後武男指示農男將毒品分送到各桌,警方於4月21日凌晨進行搜索,當場從農男身上扣得毒品並將其逮捕;隨後,警方依線索將武男查獲。農男供稱,原本在舞廳擔任清潔工,後來被武男邀請協助送毒品,並且透過通訊軟體回報數量和消費紀錄,武男則完全否認自己有販賣毒品,聲稱自己只是指示農男去補齊酒水,對毒品的事並不知情,法官在審理過程中,對武男的辯詞產生懷疑,發現其所說的內容不僅矛盾,還與事實不符,根據警方調查,武男明知自己販售的正是毒品,而且不斷透過農男將毒品運送給消費者,這樣的行為不僅助長毒品的蔓延,還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威脅。最終,法院認定武男的行為符合「共同犯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要求其服刑完畢後立即驅逐出境,警方提醒,毒品相關犯罪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與公共健康,必須全力打擊,杜絕毒品蔓延。
為愛走緬甸!靜宜女大生刑期屆滿近期返台 男友涉「多項重罪」下落曝光
靜宜大學林姓女大生2023年3月間「為愛走天涯」,追隨男友赴緬甸果敢園區替詐團工作,甚至放棄旁人求之不得的救援機會。後來,緬甸果敢發生戰爭,當地警方拘捕300餘詐團成員並遣送往中國雲南省臨滄分檢所。近日有消息指出,由於林女被認定為輕罪者,僅需服刑一年。近期刑期屆滿者將陸續被遣送回台,靜宜女大生可望在這波返台名單內。不過女大生的男友因在詐團中涉及拐騙婦女兒童、販賣人口與奸淫婦女等重罪,目前仍在中國監獄服刑中,未在此波遣返名單之列。回顧整起事件,家住桃園的靜宜大學林姓女大生,2023年3月間與家人約定清明連假返家卻不見人影,林女家人發現失聯後向警方報案。經警方調查,林女同月30日從桃園機場,獨自搭機出境。事後得知林女認識的新男友,在緬甸「KK園區」從事詐欺工作,於是林女在未告知家人下離開台灣,獨飛緬甸落入詐團手中。後來,經全球反詐騙組織斡旋,林女一度有機會離開園區,然而她卻主張「男友不走我不走」,以致最終錯過離該機會。2023年10月,緬甸政府軍和民間武裝部隊爆發激烈交戰,戰火波及緬北與中國雲南邊境城市,在中國外交部斡旋之下,緬甸軍與果敢、德昂、若開等緬北民地武組織達成停火協議,而林女也因戰爭緣故,自首後連同其他300多名台籍涉詐人士被送往中國雲南省,拘留於臨滄分檢所內。據了解,林女在中國雲南臨滄分檢所的編號為「DX879」,近日有當時照片曝光,可見到林女穿著厚重衣物,裹著厚重棉被躺臥地板上休息。由於當時林女已有8個月身孕,擔心將面臨相當長時間的調查、審判或刑期,中國官方讓女大生在天津的舅舅保釋後待產,直到小孩出生後又到上海坐月子。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由於林女被中國當局認定屬於輕罪者,大約僅需服刑一年,最近刑期屆滿者將陸續遣送回台,有消息指出林女有望在這波返台名單中。不過女大生的詐團男友因為涉及拐騙婦女兒童、販賣人口與奸淫婦女等重罪,目前仍在中國監獄服刑中,未在此波遣返名單之列。
才認識4個月…夏男出殯日求婚賴生 駁假結婚認「做錯1件事」:最大錯誤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今(21日)二審開庭,夏男堅稱是基於共同想法而結婚,雖然2人只認識4個月,但並不是假結婚,而且自己有2000萬身家,反問法官:「若今天死的是我,賴生是否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夏男表示,賴生在國小就已經繼承財產,也有相關契約書,2人首次見面是在2023年1月5日,當時他和擔任地政士的父親幫忙見證契約補強。從去年1月,自己就多次與賴生見面,並以朋友身分關心對方,但考量賴父高齡70多歲,觀念相當保守,且賴生還在讀高中,所以就很少聯絡,強調賴生這10多年一直活在家族爭產壓力中。去年4月抵賴父過世,夏男和賴生在出殯日遇見,便詢問要不要結婚,沒想到賴生直接同意,也沒去捧斗,讓他嚇了一跳,當下怕賴生沒想清楚,還要求查清楚相關資料,但記錄在案發後卻被檢察官當成證據,指控2人沒有結婚真意。夏男痛哭說道,他上訴不是因為刑期,而是不能把他沒做過的事惡意扭曲,案發至今將近2年,「是要把我逼死嗎?」他在偵查時相當配合,提供相關資訊讓檢警辦案,就是相信司法能證明他的清白,以為法官可以看見事實的全部,結果卷內的犯罪事實內容都是照抄媒體。夏男坦承,他最大的錯誤就是案發後沒第一時間拋棄繼承,因為當時殺人案件仍在偵查中,擔心拋棄繼承會坐實謀財害命說法,但如今時限已過,只能等民事婚姻無效訴訟出爐,他重申2人並非假結婚,且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都不會上訴,只盼一切煙消雲散。夏男還提到,自己有1、2千萬元的身家,如果今天死的是他,賴生是不是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由於該案尚有多項證據須釐清,將於12月5日再開庭,並於12月19日辯結。
醋男狠殺女友!切肉刀剖腹「割肝臟沖馬桶」竟逃死 判決理由出爐
菲律賓籍29歲移工馬克(以下皆為音譯)懷疑36歲女友蜜雀兒另結新歡,竟於去年7月間在女方位於桃園市中壢區之租屋處,持一字起向被害人腹部、胸口猛刺,造成蜜雀兒死亡,之後兇殘分屍,將肝臟等臟器分割沖入馬桶。國民法庭今(19日)開庭,依殺人等罪判處馬克無期徒刑,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判決書指出,馬克去年7月17日晚間6時至7時間,在蜜雀兒位於桃園市中壢區之租屋處,持一字型螺絲起子向被害人之腹部、胸口、頸部接續揮刺數次,致其大量出血而死亡。被告見被害人死亡後,竟以切肉刀剖開屍體,將肝臟等臟器分割沖入馬桶內,且使被害人右膝、右小腿及右足分離等方式損壞屍體。不僅如此,馬克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同日晚間9時3分許,取走被害人之皮夾(內含死者之金融卡)及2支手機。被告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佐以檢察官提出之各項事證,被告所為構成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刑法第247條第1項之損壞屍體罪、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國民法官法庭審酌,被告僅因自認與被害人間有感情糾紛,即下手剝奪被害人之生命權,犯罪所生之損害極大。且手段冷血、殘酷,所為應予嚴厲非難;被告成長歷程雖偶有不順,但與一般人生命歷程並無特殊差異;被告本案行為前無任何前科。而被告之智識程度,並未較一般人弱化;被告犯後雖始終坦承犯行,然其犯後迄今猶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亦未見被告有何悔意。國民法官法庭綜合考量被告上開情狀,復參酌被害人家屬量刑之意見,以及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書認被告有低度之矯正教化可能、低度再社會化之合理期待、高度之再犯風險,故就被告上開殺人犯行,量處無期徒刑,並依刑法第37條第1項規定宣告禠奪公權終身。其他部分,國民法庭認為,被告將被害人屍體肢解,企圖滅跡,且使被害人屍體損壞之程度嚴重,令人不忍卒睹,不僅使死者難安,亦對其親屬造成莫大之精神痛苦,復竊取被害人之財物,所為殊值非難等一切情狀,就其損壞屍體、竊盜犯行,各處4年6月及4月徒刑,並諭知被告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24歲單親媽找不到保母情緒失控 把2幼兒塞烤箱「活活燒死」
美國喬治亞州曾發生一起駭人命案,一名當年僅24歲的單親媽媽威廉斯(Lamora Williams),涉嫌把年幼的2個兒子塞進烤箱裡,害他們活活被燒死,更狠心拍下遺體傳給前夫,前夫才趕快報警抓人。近期開庭陪審團裁定威廉斯犯下多起罪名,不久將判刑,她恐面臨終身監禁。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2017年喬治亞州亞特蘭大有一名單親媽媽威廉斯,她與前夫一共有4名孩子,分別是6歲女兒、3歲兒子、2歲兒子和1歲幼子,兩人分開後她獨自撫養小孩。怎料,威廉斯疑似因精神狀況不佳,和找不到保母照顧小孩,情緒失控下將最小的兩個兒子塞進烤箱活活烤死。最殘忍的是,威廉斯將2個孩子的遺體拍下傳給前夫,前夫看了傷痛欲絕,也立刻報警,警方和醫護人員趕到現場後,孩子們都氣絕身亡,而威廉斯也隨即遭逮捕。威廉斯起初還辯稱,她把孩子交給保母照顧,到家才發現孩子們死亡,在警方調查採證後與事實不符。威廉斯近日被依多項罪狀,被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圖/翻攝自YouTube/WSB-TV)威廉斯的親人透露,她長期患有精神病,且因為找不到保母加上失業,曾與友人抱怨自己已經受夠一切。而警方確定威廉斯是兇手後,也被以謀殺和虐童等罪起訴。另外,不幸中的大幸是,3歲兒子雖然在現場但沒受到傷害,6歲女兒事發當天在親友家才逃過一劫。美國時間15日,時隔7年這起案子終於要落幕,當地陪審團裁定威廉斯犯下14項罪,包括謀殺、虐童、嚴重攻擊、隱瞞他人死亡和作偽證等。在威廉斯定罪後,她恐怕會面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還會另外加35年刑期。
19歲男燒死刺青店夫妻判無期 被害家屬憂懼:他曾嗆出獄要殺我們全家!
屏東19歲男子許濸雄在2023年10月29日對一處刺青店縱火,導致店內老闆夫妻2人死亡;屏東地院國民法官經1年多審理合議,今(15)日依殺人罪判將許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被害家屬認為「判決太輕」因為所謂無期徒刑的刑期是25年就可以假釋,而許男在審理時揚言「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擔心他屆時若假釋出獄,仍僅44歲、正當壯年,「將讓我們生活在恐懼中」。回顧此事件,2023年10月29日清晨4時31分許,屏東市民享路的刺青店民宅1樓傳出火警,警消獲報後緊急派員搶救,於5時16分撲滅火勢。然而,這場惡火造成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送加護病房搶救8天後亦宣告不治。屏東警方在案發後不到10小時逮到涉嫌縱火的19歲男子許濸雄,許嫌在偵訊時強調自己患有憂鬱症,更拿出相關藥物佐證,並強調自己只是要給對方警告,沒想到會鬧出人命,但警方事後調查發現,許嫌不僅沒有醫師證明,更未領有手冊,而旁人也怒斥,「這人的精神根本比我們都正常」。許嫌遭檢方收押4個月後,被依殺人、縱火罪嫌起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15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不過,被害家屬指出「我們期待的是死刑!」家屬解釋,法官雖判許無期徒刑,但一般民眾或許不知道,所謂無期徒刑的刑期是25年就可以假釋,也就是說,許現在19歲,在25年後、許男44歲時就可以申請假釋出獄了。家屬還告訴媒體,他們在審理期間,聽到許在羈押時的會客錄音檔說,「等他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我們擔心害怕這個喪盡天良的殺人魔出來之後,我們要過著恐懼的生活。」家屬強調,已經犧牲了2條人命,而且許男在從被捕到審判的過程中,不斷表現出想要報復的心態,「他只要不開心就想要誰死,這種人應該要判死刑,無期徒刑實在太輕了」。他們表示,會不會上訴,將待與律師商討後決定。
磁能吸金1/「磁能車」吸金1億落跑 男逃亡9年轉行改賣最夯「外泌體」
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日前於轄區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違規闖越斑馬線,警方查詢過後驚見男子所背出的身分證字號者早已「死亡」,將男子帶回派出所盤查後發現,他竟是9年前涉嫌犯下磁能車吸金上億元的慶驊國際能源有限公司負責人「謝均權」(65歲),至今還疑似繼續吸金,且開設保養品公司,販售時下最夯醫美產品「外泌體」。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眼尖發現,謝男出示的駕照表面已破損不堪,但大頭照卻是新的,因而察覺有異。(圖/翻攝畫面)13年前謝均權聲稱開發出免加油、免加水、免充電的磁能機車,以此為號召吸引投資人,吸金超過1億元,後來被踢爆全是假的,因此謝男在2011年時遭判刑4年。他在2015年向法院聲稱女兒罹患肺癌,為讓女兒在他入獄前能得到妥善照顧,因此在2015年的2月決定和女友舉辦婚禮,因此希望能夠暫緩入獄,孰料謝男這婚一結竟直接人間蒸發,事後法院則沒收其100萬元保證金。謝均權2011年時打出「免油電」磁能車,針對退休人士進行吸金,號稱投資10萬元,每月可領回7000元現金。(圖/資料照)在逃亡的9年期間,謝男過起隱姓埋名的生活,一切生活事物均不用本名,若真的遇上盤查就熟背朋友個人資料蒙混過關,因此他在被捕當下除了自己的本名,竟一度忘了自己的出生年月日與身分證字號。為了在逃亡過程中也能繼續生活,謝男轉行開了「台灣福爾摩沙公司」專營美妝保養品,對外販售時下最夯美容聖品「外泌體」,主打顆粒小易吸收,並有絕佳組織修復能力,促進膠原蛋白形成與抗氧化,以此達到美容效果。謝男為了躲避警方查緝,不使用自己名下所有銀行帳戶,甚至就連公司也都由其他人登記掛名,再對外自稱自己在該公司內擔任「執行長」,人稱「謝董」或「謝執行長」,但實際上根本無人知道謝男的真實姓名,並透過公司帳戶來維持自己所需之金流,就連網銀也全是登記在公司帳戶下,而他手機內的所有社群平台全都不是用謝男本名註冊,以此躲過檢警耳目。據了解,謝均權日前從板橋搭乘捷運抵達文山區萬隆捷運站一帶,準備前往客戶家中支付貨款,卻因為違規穿越道路而遭到正好巡邏經過的員警攔下。警方依慣例向謝男盤查身分,謝男當時也立即背出一串身分證字號供警方查詢,孰料當警方查詢後卻發現謝男所稱之身分證字號之自然人「已歿」,讓警方察覺有異,要求謝男如實交代自己的身分。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和員警景暐傑攔查民眾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意外逮獲逃亡9年的吸金案主嫌謝均權。(圖/翻攝畫面)謝男起先仍堅稱自己所報身分無誤,更掏出一張印有自己照片的駕照,試圖證明自己的身分正確無誤,不過警方卻眼尖發現謝男拿出的駕照,儘管印有監理站鋼印,大頭照也確實是謝男本人近期照片,但整張駕照上卻僅有謝男的大頭照是新的,其餘邊角顯得相當破舊,因此將謝男帶回派出所釐清身分,進而查出他是逃亡9年的吸金通緝犯。謝男被捕後即被押解歸案,如今謝男所要面對的不僅僅只是已被判刑確定的4年刑期,還再因持有朋友假駕照被依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罪移送偵辦。
余天驚爆二女婿陳鑒婚內出軌 李亞萍證實:事情就過去了
余天今(13日)現身孫女「小元寶」抓周,他先前上鄭弘儀節目曾提到二女婿陳鑒「他外頭有女人」,今受訪時余天表示不願多談陳鑒的小三事件,一旁李亞萍也說:「事情就過去了。」之後兩夫妻就離開現場。余天接受鄭弘儀《話時代人物》節目專訪,提到想起余苑綺臨終前還在幫陳鑒說話,讓余天相當氣憤,又心疼女兒與兩個外孫。余天更表示當聽到二女婿去當詐騙集團車手頭,真的是快氣死了,「我說你再怎麼缺錢也不能做這個」。12日新北地院進行一審判決,陳鑒被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且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8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先前余天曾表示看不到兩個外孫,今余祥銓表示,「現在一星期可以見樂樂、小可愛一天,我們OK」。
資通電軍少校搞老鼠會!「夫妻吸金近2.2億」41人受害 二審判決出爐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少校監察參謀官鞠琮麟,與妻子郭侑旻及弟弟郭政綱、林姓同袍共4人,以投資化妝品為由,吸引軍中同袍與親友共41人投資,利用類似老鼠會模式吸金近2.2億元,一審被判處1年10月至4年不等刑期。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今(12日)將鞠琮麟和郭侑旻維持原判,郭政綱改判2年徒刑。判決書指出,鞠琮麟、郭侑旻、郭政綱及林姓被告,共同基於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之犯意聯絡,以投資化妝品生意需用長短期資金,分1年期購入化妝品資金新臺幣(下同)50萬元、每月可得利潤2萬5000元不等之「長期」投資方案,及節慶檔期搶購化妝品之資金10萬元、每月約可得3000元至1萬2000元之「短期」投資方案,以1.6%至12%不等之高額月利率為誘因,招攬不特定多數人參與上開投資方案,合計吸收資金達2億1951萬1027元。被告鞠琮麟、郭侑旻、郭政綱(下稱被告3人)雖承認有收受被害人投資款項之客觀事實,惟否認有違法經營銀行業務之犯行。惟依被告3人之陳述、同案被告林秉豐及被害人郭彥宏等人之陳述,及卷內其他相關事證,足認被告3人有參與本案非法吸金之犯罪事實。判決指出,被告3人以月利率1.6%至12%,相當於年利率約20%至144%不等之高額利率,誘使不特定多數人(含友人之友人、友人介紹之人或偶然認識之人)參與本案長、短期投資方案,符合銀行法第29條之1規定所稱:「以收受投資向不特定多數人收受款項,而約定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利息」之情形,又為如實呈現違法吸金之真正規模,投資人取回之本金無須於計算吸金金額時予以扣除。高雄高分院參酌被告3人、相關證人之陳述及卷內相關證據,認定本案投資人應係41人,而非43人;被告鞠琮麟、郭佑旻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2億1951萬1027元,被告郭政綱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1370萬元。高雄高分院表示,被告鞠琮麟、郭侑旻非法吸金之總額為2億1951萬1027元,應論以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之罪,原審就上開金額誤認係2億2101萬1027元,且誤認檢察官已變更起訴法條(檢察官認係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前段),容有未洽。另被告郭政綱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1370萬元,原審認其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2億2101萬1027元,並因此依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規定予以論罪科刑,容有違誤。法官審酌被告3人應負責之吸金金額多寡、投資人人數與投資金額,被告鞠琮麟、郭侑旻於本案位於主導、策畫地位,被告郭政綱所為犯罪情節較輕之不同參與程度,及本案投資人或因已取回本金,或已與被告鞠琮麟、郭侑旻達成和解,其等所受損害已全部或一部獲得填補,及被告3人之素行、犯後態度、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被告鞠琮麟有期徒刑4年、被告郭侑旻有期徒刑3年8月、被告郭綱有期徒刑2年。沒收部分,扣除已返還被害人本金及被告鞠琮麟、郭侑旻已賠償被害人之金額,諭知就被告鞠琮麟、郭侑旻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各1283萬6807元及被告郭政綱未扣案之犯罪所得8萬2200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2個月前才發文慶賀結婚36周年 大馬富商綁票案元凶竟是枕邊人
馬來西亞新山近期發生震驚全國的華裔富商綁架案,後續大馬檢方指控富商妻陳雲貴(音譯,Chan Wan Kooi)教唆他人綁架丈夫,將面臨最重40年刑期以及鞭刑的可能。新山地方法院正式宣佈對陳雲貴的起訴,預計此案將在17日進行聆訊。根據《中國報》報導指出,整起案件發生於10月13日清晨5點左右。當時林姓富商準備搭乘電召車前往機場,在自家門前被綁匪挾持,勒索3000萬令吉贖金,最終富商的朋友協助支付2000萬令吉,富商才在當晚安全獲釋。後續根據警方調查,這才知道,這起綁架案的幕後元兇竟然是富商的妻子陳雲貴,後續陳雲貴被控涉嫌與46歲華裔男子鐘思明(Chong Shih Ming)、39歲越南籍男子梁文同(Luong Van Tung)及29歲越南籍男子陳文忠(Tran Van Chung)共謀,在新山海景路(Jalan Straits View)綁架59歲林姓富商,索取2000萬令吉贖金。由於此行為違反1961年綁架法令第3(1)條文,並可與刑事法典109條文(教唆)並行。根據當地法律,如最後判處罪名成立,陳雲貴恐遭判監30年至40年,另外還有鞭刑。但根據當地法令規定,地方法院無權審理綁架案,主控官烏馬法依茲和諾瑪莎拉解釋,案件必須必須移交高等法院處理。但陳雲貴的辯護律師嘉吉星則提交包括醫療報告在內的資料,指出陳雲貴患有心臟疾病,需定期前往新加坡國家心臟中心治療,同時她還需照顧三個子女及四個年幼的孫子,因此希望交保。法官哈茲雅在考慮20分鐘後,最終宣佈此案將於17日進行聆訊。值得注意的是,在案發前兩個月,陳雲貴還在社交媒體上上傳與丈夫慶祝結婚36周年的照片,顯得十分恩愛。未料兩個月後,陳雲貴竟成策劃綁架親夫的嫌疑犯。
台中男子金錢豹暴打女公關 臉部重傷「縫8針」 二審判4月刑期
台中市1名30歲陳姓男子,2023年8月14日到金錢豹酒家消費,與女公關黃女爆發口角後失控,對其進行暴力攻擊,當場不僅對黃女潑酒,還將酒杯砸向黃女的臉,並強行抓住其頭髮將人壓在桌上痛毆,造成黃女腦震盪、全身多處瘀傷,臉部重傷需要縫合8針,案件發生後,陳男被依《傷害罪》起訴,初審法院僅判處拘役40日,檢方不滿判決過輕,上訴至二審,最終二審法官認為陳男的暴力行為過於惡劣,判處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根據判決,陳男當日與黃女因為玩骰子遊戲發生爭執,隨後情緒失控,對黃女進行言語辱罵並潑酒,接著將酒杯砸向黃女的臉部,還把其頭髮扯住並強壓桌上進行毆打,黃女當場被打傷,臉部受創、全身瘀傷,送醫後確診為腦震盪,並須縫合8針,案件經警方調查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陳男的暴行,並依《傷害罪》起訴。初審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考慮陳男有意和解,但由於黃女拒絕和解,最終未能達成協議,法官認為,陳男在案件發生時已有犯罪前科,但此案與其過往的詐欺罪行不同,並未對刑罰產生足夠警惕,因此判處拘役40日,檢方對此判決表示不滿,認為陳男的行為過於惡劣,對黃女的傷害深重,二審後法官最終改判陳男4個月徒刑,並可選擇支付12萬的罰金。
陸男留學澳洲24小時內殺2性工作者「僅判14年」 當地人怒轟:司法系統存在歧視
中國留學生林曉正(Xiaozheng Lin,音譯)於2022年在24小時內殘忍殺害了2位移民性工作者。當時在性行為後,他要求中國移民羅姓女子(Yuqi Luo)提供更多服務,對方則要求他額外支付100美元(約新台幣3200元),他因此不爽,將羅女推到床上後將她勒死,在24小時內,他與另一名韓國移民發生性行為後,又突然襲擊對方,屍檢時女子的屍體已嚴重腐爛,無法確定其死因。如今,該男子在接受認罪協商後,被判最高14年有期徒刑,服刑9年就得以假釋出獄,讓當地人怒批,這表明司法系統比任何人更不重視生命,且司法系統明顯存在歧視。據《衛報》報導,24歲的中國留學生林曉正在2022年犯下2起命案,12月26日林到了墨爾本奧克萊南區的一家妓院,友人再開車送他到31歲羅女的公寓,27日凌晨,在發生性行為後,他向羅要求進一步服務,羅告訴他需要額外支付100美元,此舉讓林不滿,他先將羅推到床上,然後將她勒死,在羅女被勒斃後,他偷走了7000美元現金(約新台幣22.4萬元)和羅的個人物品。到了27日晚上,林前往另名韓國移民性工作者全女(Hyun Sook Jeon)的公寓,在發生了性行為後,林再次襲擊女子,目前還不清楚全女的死因,因為到12月31日進行屍檢時,她的屍體已經嚴重腐爛。法官表示,林在2名「脆弱且手無寸鐵」的婦女家中殺害了她們,令人更加惱火的是,他在第一次犯案後,並沒有被嚇倒,在24小時內又殺死了全女。林當時在法庭低著頭沉默不語,他原本面臨謀殺罪指控,但接受認罪協商後,承認2項過失殺人罪,檢察官接受了他對降級指控的抗辯,得以降低罪名等級,最終被判最高14年有期徒刑,服刑9年就得以假釋出獄,由於他已服刑近2年,7年後將有資格獲釋,屆時他很可能會被遣返回中國。對此,在法庭外,前議員兼性工作倡導者帕滕(Fiona Patten) 表示,法官對於林的判決「極其不公正和不公平」,「你不禁會感覺到,因為這些女性在澳洲沒有家人,因為這些女性是性工作者,因為這些女性是外國人,所以嫌犯被判的刑期更輕」。亞洲移民性工作者納蒙(Na Mon)表示,這項判決揭示了司法系統中對性工作者和移民工人的「雙重恥辱」。事實上,維多利亞州(Victoria)於2022年將性工作合法化,是要使性工作者能更容易舉報針對他們的犯罪行為。該法律的主要支持者帕滕表示,她如此努力爭取非刑事化的原因之一,是為解決針對性工作者的暴力問題,並確保他們受到公平對待。
《角頭》李振豪拐49台人賣到柬埔寨 遭判刑18年定讞
竹聯幫成員李振豪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但他因勾結詐騙集團,以高薪工作為誘餌,將數十名台灣籍男女拐騙至柬埔寨,將他們當作「豬仔」販賣。一、二審法院均判處李男18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法院於今(8日)駁回上訴定讞。台北地方法院先前審結一起跨國人口販運案件,主嫌黃炫逢與林晉宇、陳思瑋、鄭學鴻、楊家豪等人,自2021年11月起以高薪打工、拍片等話術,誘騙台灣民眾至柬埔寨,成為詐騙集團的「豬仔」。該集團與柬埔寨的「八爺」、「筱白白」合作,當「八爺」拖延支付報酬時,林晉宇聯繫竹聯幫分子李振豪,並與另一詐騙集團合作,持續誘騙民眾。李振豪因此分得不法酬勞。根據調查,該集團共誘騙88名台灣人,每招募1人可獲得3萬至5萬元,辦理護照另收3000元,其中李振豪可獲取3成酬勞,其他成員依照分工獲利。部分成員每週固定抽佣1萬2000元,整個集團的不法獲利總計達1469萬元。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李振豪被判刑18年,其餘被告分別判刑林晉宇13年、陳思瑋16年6月、黃炫逢16年6月、鄭學鴻15年6月、楊家豪13年、陳均翰15年、王契文11年、黃鈺真11年。這9名被告部分犯罪所得未被扣案,涉案金額從數十萬至百萬元不等。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法院於今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本次定讞的案件涉及19名被害人,其中4人自行返台,其餘15人則被迫為詐騙集團工作,後來透過各種方式逃回台灣。李振豪在一、二審均被重判18年,同案其他被告則判刑9年至16年半不等。此外,李振豪涉及的第二波起訴案件,牽涉30名被害人,目前案件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李振豪在一、二審中同樣被重判18年,未來刑期可能增加。
托嬰雇主失蹤!保母帶女嬰回家撫養3年 「失聯真相」曝光讓她心痛:已經當女兒在養
2021年,中國湖北省婦女黃慶芝受雇為武漢一戶人家當保母,全天候照顧一名剛滿一歲的小女嬰。沒想到才工作2個月,雇主就此失聯。黃慶芝無奈之下和丈夫將小女嬰帶回老家撫養了3年,近日才得知當年的雇主並非女嬰的父親,如今不僅正入獄服刑,且還有十多年刑期。而女嬰的親生母親如今也在坐牢。3年來早已把小女嬰當成女兒在養的黃慶芝為此憂心忡忡,一方面害怕將女孩交還「原生家庭」禍福難料,一方面又因為自己與女孩沒有親屬關係,就學、就醫處處碰壁,令她不知如何是好。據陸媒《封面新聞》報導,2021年,家住湖北省十堰市的黃慶芝與丈夫高和意2人,因為2個女兒都已經成年自立,於是決心一同前往大城武漢市工作,為2個女兒掙點嫁妝。高和意找到一份跑網約車的工作,而她則受雇於一名陳姓雇主,以人民幣6000元(約新台幣2.7萬元)的月薪到雇主租屋處,照顧一個剛滿1歲的小女嬰。「房子是租的,雇主不在那裡住,給錢的時候露面過一次,送奶粉尿布時露面過一次,後來薪水用手機轉帳就沒再露面。女主人則從沒出現過,每天就我一個人照顧一歲的寶寶。」黃慶芝告訴媒體,自己當時還曾經向丈夫說過:「這是個輕鬆活兒,我要好好幹。」沒想到2個月後,房東上門告訴黃慶芝,雇主失聯了,因為拖欠房租,要求她與女嬰限期搬走。黃慶芝立刻撥打雇主電話、發微信,都找不到人。她無奈之下,只能抱著女嬰回到自己與丈夫的租屋處,隨身只帶走了雇主交給她的寶寶疫苗本,上面記錄了孩子的出生年月日,以及孩子母親的姓名。黃慶芝帶回的疫苗文件。(圖/翻攝封面新聞)在驚慌中渡過2天,黃慶芝接到一通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陳姓雇主的朋友,轉達雇主「臨時出事了」,孩子委託黃慶芝帶一段時間,等陳方便的時候會來接走孩子,並且補齊保母費用。然而過幾天後,這個電話號碼便再也無人接聽。黃慶芝考量孩子年紀太小還需要全天照顧,所以她無法出去工作。而孩子奶粉、尿布、房租全都是開銷,丈夫高和意跑網約車的薪水大概只有人民幣6000多元,不足以支撐3人在武漢生活,於是和高和意一起帶著女嬰回到了十堰老家,至少還能住在自己的房子裡。之後,黃慶芝便在家帶孩子,而高和意便在各處建築工地上做臨時工,薪水時有時無。黃慶芝說,「總是想著再帶一段時間、再帶段一段時間,等她爸爸媽媽來接她……不知不覺孩子已經4歲半了。」黃慶芝坦承,他們曾經動過念頭要把孩子送到兒童福利院,但最後狠不下心心,「人家把孩子託付給你,你也答應了,可不敢隨便把孩子送出去。」他們的2個女兒和親友一開始也難以接受,明明女兒都長大成人了,為什麼還要再抱回一個「負擔」,不過後來他們也陸續被這個可愛的小女嬰征服,不僅將她視為家裡的一份子,逢年過節還會給她備上一份壓歲錢。黃慶芝的小女兒還時常吃醋發脾氣,認為爸媽帶大自己的時候都沒有這麼好。記者表示,拜訪黃慶芝一家的時候,如今4歲半的高月(化名)半點也不怯場,不停在黃慶芝夫婦身邊轉來轉去,還在鏡頭背後指揮黃慶芝夫妻入鏡:「爸爸媽媽,茄子!」黃慶芝往往會扮演的嚴母的角色管教孩子「不要打擾叔叔」,高和意則笑呵呵地任由高月在身上爬上爬下,不時輕拍孩子。黃慶芝表示,小姑娘情商高,不怯場,嘴巴又甜,很容易跟人拉近關係,親戚朋友都喜歡她。而高月在鏡頭前面唱歌、跳舞,用簡陋的玩具電子琴彈奏不成調的曲子,還大方拉著記者展示她的玩具紙箱:「這個是媽媽買的,這個是撿回來的,這個是姑姑送我的……」「孩子太聰明了,她聽得懂大人們在說什麼,有時候聽到談論她的親生父母,她會跳出來說『我只有一個爸爸媽媽就是你們』,搞得我們心裡也難受,不知道未來該怎麼辦。」黃慶芝表示,孩子養到這麼大,如今已經有了很深的感情,夫妻倆時常為此發愁,「不知道孩子什麼時候會以什麼方式離開我們。」高和意下工後,會和黃慶芝一起抱著小高月在住家附近散步。黃慶芝笑說,老公以前根本沒怎麼抱過自己的孩子,現在下班卻天天讓高月黏在身上。(圖/翻攝封面新聞)黃慶芝面對的困境,一方面來自經濟的壓力。3年來她每天照顧高月,無法外出工作,高和意的工地工作按天算錢,收入並不穩定,而他們10年前買的小房子房貸還沒還清,「從情感上我們捨不得她,但現實考慮我們又養不起了。不少家庭條件好的親戚朋友想收養她,但我們又沒有權力把她交出去。」更現實的問題是,4歲半的高月已經到了該上幼兒園的年紀,但由於黃慶芝夫婦不是高月的親生父母,沒有幼兒園敢收她入學。孩子之前幾次生病,去醫院也被要求先提供親子證明,因為害怕她是被人販子拐賣的小孩子。為了高月的未來,黃慶芝決定重新尋找失聯的雇主,希望和對方討論該怎麼辦。然而經過多地警方的聯合協助,雖然找到了當年的陳姓雇主,卻發現他正在監獄中服刑,還有十多年的刑期。警方還告訴他們,陳男與高月「沒有血緣關係」。之後,警方又根據疫苗書上的名字找到了高月的生母,但是她也同樣在監獄服刑,還有2年刑期。得知高月「親生父母」的情況,讓黃慶芝對孩子的未來憂心忡忡,「她已經懂事了,能不能回歸家庭,怎麼去融合,接下來的2年該怎麼辦,我也沒有主意。我只希望她能健康快樂長大,開開心心成家立業。」11月5日,在十堰市各政府部門的協調下,高月已經在當地一所幼兒園入學,但是校方要求黃慶芝夫婦為高月購買一份商業保險,因為擔心孩子萬一出現磕碰、傷害,沒有人能承擔責任。黃慶芝苦笑表示:「我們現在才知道,因為我們不是她的監護人,萬一孩子在我們手上受傷,或是遇到緊急狀況,我們其實沒有權力處置。」目前,十堰市各相關部門還在研究,如何在合法範圍內為小高月提供更多協助。
揪女同學系館喝酒!男大生「趁醉性侵」挨告 200萬元和解再判1年10月
新竹市一名陳姓男大生,在去年某天深夜邀約女同學至系館地下室喝酒聊天,卻趁著對方酒醉意識不清時,褪去她的內褲後性侵得逞。事後,女同學報警提告,法院審酌陳男無前科,且仍為在學學生,惡性尚非重大,且已與被告人以200萬元和解,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陳男和女同學為朋友關係,他在去年6月間邀請對方至系館地下1樓儲物室喝酒聊天,但在隔天凌晨2時許,陳男趁女同學酒醉不醒、無法反抗之際,擅自脫去對方內褲並性侵得逞。女同學在過程中醒來發覺有異,動手推開陳男,並趕緊聯絡友人求助,而在友人的要求下,陳男也將女同學送到友人住處。事後,女同學報警處理,新竹地檢署檢方則在完成偵查後依法起訴陳男。案經新竹地院審理,女同學在警詢及偵訊時指證詳細,且有相關社群軟體網頁截圖、現場照片、電話錄音、LINE對話紀錄、醫院檢驗報告以及刑事局鑑定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等資料佐證,認定陳男犯罪屬實。法官也審酌,陳男漠視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權,戕害女同學的身心,造成其精神上難以磨滅之陰影,但考慮陳男在法庭上坦承犯行,且答應以20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並有按期給付賠償款項,加上仍為在學學生,惡性尚非重大,最終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伍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重判16年毒品通緝犯因闖紅燈被逮!逃亡1年落網 身藏毒品再加控
逃亡將近一年的毒品通緝犯,最終因一場意外違規落網,鹽埕警分局3日晚間成功攔查1名48歲任姓男子,該男子因販毒罪遭判刑16年,卻長期逃避刑責並持續涉毒,當天晚間7點多,任嫌騎機車行經高雄市七賢二路和河西路口時,因闖紅燈引起警方注意,員警上前盤查,發現任嫌不僅緊張不已,還拒絕提供身份證件,甚至說不出完整的身分證字號,經過警方使用人臉辨識系統,確定其為橋頭地檢署通緝的重刑犯。警方當場將任嫌帶回派出所,並在例行搜身時意外發現其身上持有毒品,包括1顆依託咪酯煙彈,以及少量海洛因和安非他命,這些物證進一步加重任嫌的刑責,並確認在逃亡期間仍持有違禁品,考量到任嫌的毒品前科及重刑背景,警方嚴格戒護,對其上銬腳鐐防止逃逸。據了解,任嫌由於被判16年重刑,擔心漫長的服刑期將使他老死獄中,因此選擇在去年開始展開逃亡,並採取各種手段掩人耳目,四處躲避警方追緝,最終卻因一次交通違規露出馬腳,被鹽埕警方攔查逮捕。警方表示,毒品案件不僅危害社會治安,更對涉毒者本人帶來無盡的負面影響,警方將持續強化道路巡邏與查緝機制,務求讓躲避法律制裁的罪犯無處可藏,全案訊後,任嫌已依毒品通緝犯身份和違反《毒品防制條例》,移送橋頭地檢署歸案。
幣安創辦人趙長鵬出獄後首度露面 曝光獄警問他「這一事」
先前因違反洗錢規定而入獄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創辦人趙長鵬(Changpeng Zhao,CZ),在結束牢獄之災後,近日杜拜參加幣安區塊鏈週。CZ在活動中與Altcoin Daily的阿諾德(Austin Arnold)同台,阿諾德與CZ聊起監獄中的生活,CZ也提到有獄警向他請教該買哪個加密貨幣,CZ則內心認為「我最好不要推薦錯」。根據《The Block》報導指出,CZ表示,由於事情少了很多,他在獄中的日子過得相對輕鬆,監獄生活讓他有很多時間反思,並重新調整了自己生活中的優先次序。CZ提到,在這段時間裡,最讓他感到缺失的是家人、朋友、同事以及整個社群。CZ也提到,雖然監獄生活在很多方面是有限的,但他在服刑期間並未遇到暴力事件,甚至結識了許多新朋友,其中一些至今仍保持聯繫。此外,CZ也提到,有些獄警認出了自己,甚至還詢問他該投資哪些加密貨幣,這讓他忍不住笑著說「我最好不要推薦錯」。在談及判刑時,CZ表示,根據認罪協議,他不能對判決表達不滿。CZ也提到,針對他所違反的反洗錢規定,以前從未有人因此入獄,這點讓他感到有些無奈。CZ將自己的刑期與TD銀行因洗錢違規被罰30億美元的案例相比,認為相較於其他大多以年計的囚犯,他僅服刑4個月,已經算是幸運。關於他與幣安的關係,CZ表示,儘管無法參與公司的日常運營,但他的股東權利並未受到影響,並形容這段關係是良好的。CZ也提到,第一個月的適應期特別困難,尤其是情感上,因為幣安是他投入了全部心血的公司,但他目前處於「被迫退休」的狀態,其他人正在努力工作,而他則將重心放在其他計劃上。CZ表示,他接下來會將時間投入在投資和Giggle Academy上,這是一個為無法獲得教育的人提供數位學習的平台。至於加密貨幣的未來,CZ表示,長期來看,他仍對加密貨幣抱有非常樂觀的態度。報導中提到,CZ於2023年11月認罪,承認未能在幣安中落實適當的反洗錢規範,隨後在2024年4月被判處4個月監禁,並需繳納5000萬美元的個人罰款。此外,幣安本身也同意支付43億美元的和解金,這是歷史上金額最大的一筆和解金。
判決書寫錯時間…嫌犯4年刑期變3年 提早1年出獄現況曝
太粗心的錯誤!中國一名男子,2年前因為犯了敲詐勒索和虛假訴訟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2021年1月正式服役,不過判決書卻寫錯,把刑期開始時間寫成2020年1月,以致於原本2025年才期滿的他,在2024年1月就出獄,整整提早了1年。據了解,衛男今年55歲,育有一對女子,女兒已經在工作,兒子還在念國中,因為犯下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判決書上寫道,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即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值得注意的是,判決書開頭處寫明,衛男2021年1月20日因涉嫌犯虛假訴訟罪被刑事拘留,也就是說,實際羈押開始時間為2021年1月20日,正確的出獄時間應為2025年1月19日,因此衛男在10月12日再度被收押。紀委相關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該案件事法院錯誤導致,檢察院有介入。法院則表示,該案件基層法院已經有了處理結果,可以與基層法院聯繫,不過多個部分目前均拒絕回應。衛男女兒表示,身為家屬,他們不能接受法院一句「糾正錯誤」就結束了,父親被判刑時兒子還小,如今已經國三,她到現在還沒有告訴孩子這件事,怕影響到課業,也只能放棄打工回家陪伴兒子。衛男女兒提出3大訴求,1是讓父親服刑到原定的2025年1月19日,2是法院書面道歉,3是對家庭造成的影響負責。
拚酒輸不起!30歲男刺傷藝人遭判5年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顧姓女藝人曾演出過戲劇《女兵日記》和多部本土劇,然而2022年時她與許姓閨蜜遭吳姓男子刺傷,近日最高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駁回吳男的上訴,吳男因殺人未遂被判刑5年,全案定讞。回顧這起事件的發生,2022年1月4日深夜,30歲的吳男邀請35歲的許姓女子及顧姓女藝人在其豪宅內喝酒玩骰子遊戲「吹牛」。期間因遊戲過程中,吳男懷疑兩女串通,導致他頻繁輸酒而不滿,情緒逐漸失控。吳男惱羞成怒,衝入廚房拿出水果刀,先是朝顧女的右後頸揮砍兩刀。顧女負傷後,奮力逃進廁所並反鎖躲避。接著吳男又持刀朝許女的腹部及後腰部猛刺兩下,重創臟器。兩女在事後被緊急送醫救治,顧女頸部撕裂傷縫合18針,許女則因腹部穿刺傷導致結腸穿孔及腹膜炎,並可能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吳男在法院審理期間,否認殺人犯意,辯稱當時因酒精與藥物影響,精神恍惚,且聲稱是顧女先持刀攻擊他,自己只是搶過刀後隨意揮舞。然而法院不採信其說法,根據受害女子的供詞,認定吳男故意傷人,構成殺人未遂罪。一審法院判處吳男有期徒刑7年。吳男不服,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雖然維持殺人未遂的定罪,但考量吳男患有適應障礙症、憂鬱及焦慮症狀,且持續接受精神科與戒酒治療,將刑期減輕為5年。全案最終在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判刑5年全案定讞。
台南2歲童遭虐死!媽媽放任同居人施虐輕判2年 檢上訴被駁回
台南一名謝姓男童於去年10月遭媽媽的同居人虐待致死,引發社會關注,其中謝女一審被判2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也裁定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謝姓男童自2022年4月26日起,由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安置,直到2023年7月23日結束安置,回到原生家庭。男童隨後與謝姓生母、陳姓生父及姐姐共同居住在台南市的一家平價飯店中。直到2023年10月18日,謝姓生母與陳姓生父將男童送醫急救,但男童在到院前已經死亡。醫院懷疑男童可能遭受凌虐致死,隨即報警,經調查後男童的父母雙雙被檢方起訴。法院調查顯示,謝女與陳男認為男童不聽話,曾對其施以虐待。陳男更在謝女外出工作時,重擊男童腹部,導致男童重傷並引發敗血性休克,最終送醫不治。謝女也在開庭時供述,自己曾目睹或聽聞陳男對兒子的凌虐行為,並在為兒子洗澡時發現他身上的傷勢。不過謝女聲稱,由於陳男拒絕工作,自己必須擔負家庭生計,無法親自照顧孩子。此外,與家人關係不佳的她無處可去,無法單獨帶著兩個孩子離開。她還提到,曾經的婚姻失敗令她不願再次面臨婚變,加上陳男對女兒特別照顧,使她不想讓女兒成為單親家庭的一員。對於沒有帶男童就醫,謝女解釋是因為害怕醫院通報,男童可能再次被安置到寄養家庭。她強調,直到兒子去世前一天才注意到其肛門處的傷痕,且之前看到的傷勢並不嚴重。台南地檢署最終對謝女提起訴訟,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謝女2年有期徒刑,檢方認為判刑過輕而提出上訴;但台南高分院認為,謝女坦承犯行,並清楚陳述陳男的暴行,表現出悔悟之心,最終駁回上訴,維持2年刑期原判。至於陳男則因涉及「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罪」等多項罪嫌,目前案件正由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中。◎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