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
」 判刑 柯文哲 無期徒刑 新北市 法院跨國運毒!3外籍人「下體藏毒」抵台 下機直奔廁所解放就落網
警方於4、5月間在桃園機場逮獲3名外籍人士,由於3人涉嫌非法運毒將34顆海洛因送至台灣,他們先藏毒在體內,抵達機場後再前往廁所排出,不料仍被警方盤查抓包,桃園地院日前審理此案,依法分別判處3人9年6月徒刑。判決書指出,3名外籍人士4、5月間在泰國1間飯店與運毒集團成員合作,3人試圖將34顆粉塊狀的海洛因用保險套包裝吞下肚但未成,無奈只好將毒品塞進下體及肛門,以體內藏毒的方式搭機送往台灣,事成後3人可從中牟利。直到抵達桃園機場後,他們立刻衝到速食店廁所,將毒品排出,海洋委員會偵防分署新竹查緝隊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查緝,恰巧碰上3人隨即進行盤查,他們眼看事跡敗露,最終主動交出毒品被法辦。桃園地院表示, 3人明知毒品有害身心健康,為了賺取不法所得竟違反法規,甚至冒險藏毒運輸來台,警方當場查獲純質淨重達約626.7公克的海洛因,法官考量3人均坦承犯行尚有悔改之意,再加上毒品還未流入市面,最終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各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並在刑期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仍可上訴。
不准!涉貪前中油執行長想「出國參加兒婚禮」 法院駁回:有逃亡之虞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入貪汙弊案,之後獲准以500萬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他近期以「出國參加兒子婚禮」為由,提出聲請解除境管。法官審酌徐漢2名兒子早已出境多年遷出國外,配偶也於去年5月間出境,迄今仍未返國,因此以「有逃亡之虞」裁定駁回,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2020年間,時任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的徐漢辦理某件採購案時,協助業者量身訂做「標單」並順利讓業者得標,事後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2022年1月,檢調搜索徐漢辦公室,發現散落各處的現金達2710萬元,後續發現其中1000萬元跟另項破億採購案有關,其餘現金是其他標案的回扣。檢方指出,徐漢在擔任執行長任內經手的8件標案中,共收受1686萬元回扣,但其餘的1023萬則不願說明來源,後來徐又被查出另涉入一件高達600萬元的洗錢案。2022年5月26日偵查終結,依貪汙、洗錢等罪嫌將徐漢及其他涉案的23人全部起訴。徐漢被起訴後遭羈押1年多,2023年6月間,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據《中央社》報導,徐漢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於10月7日屆滿,目前仍須在每週三、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間,前往橋頭地方法院法警室報到。但法官近期開庭訊問時,徐漢仍矢口否認犯行,並以「希望能出國參加兒子婚禮」為由,聲請解除境管。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書指出,法官審酌徐漢涉案情節重大,恐面臨較長刑期,且其2名兒子早已出境多年遷出國外,徐漢配偶也於去年5月間出境,迄今仍未返國,據此加深被告出境逃匿國外誘因,並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此外,徐漢所為嚴重破壞公務員執行公務廉潔,侵害國家法益,且犯罪情節重大,提高具保金或僅限制住居,均無法達到防止其逃匿國外效果。審酌此案目前審理進度、所涉犯罪事實等,為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裁定自10月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新北割頸案判決出爐 葉元之嘆:殺一個人只需關三年
新北市某國中去年底發生震驚全國的割頸案,新北地院30日宣判,行凶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分別判刑9年及8年,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國民黨立委葉元之30日表示,少年犯服刑三分之一就可假釋,殺害一條人命只需關三年,這樣的刑罰根本沒有嚇阻作用,呼籲教育部在國中增設校安人員,以保護學校師生。葉元之指出,目前社會上詐騙橫行,詐騙集團與幫派結合,到校園吸收學生擔任車手,造成有幫派背景的學生人數增加。刑期過輕的判決,反而可能讓他們覺得殺人不需付出嚴重代價,助長他們為向幫派老大示好,更加逞兇鬥狠。這種現象不僅使校園環境面臨更大的威脅,也讓學生與家長們的安全感逐漸喪失。葉元之表示,一般老師面對幫派少年,通常「無法管」也「不敢管」,上會期他多次提案在國中增設受過訓練的「校安人員」,確保校園安全,這是許多國中老師的心聲,但教育部政策牛步,僅回應已在國中增設「學務組副組長」,但學務組副組長也是一般的文職老師,還是無法面對幫派少年,現在很多學校的學務組長都是代理老師,就是許多正式老師不願接這個「困難」的工作。葉元之呼籲,「校園安全至為重要」,教育部應該勇於承擔責任,正視校園安全問題,提出更具體、更積極的對策來保障學生安全,唯有提供足夠的校安人員、加強對校園暴力的預防與處理,才能真正讓家長與學生對校園環境感到安心,讓校園成為學習知識和成長的安全場所。
新北割喉案「乾哥、乾妹」判決出爐 死者父控訴:司法向加害者一方傾斜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底發生學生割喉案,被害楊姓男學生與林姓女學生起口角衝突,慘遭郭姓「乾哥」持彈簧刀攻擊身亡。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依殺人罪判決「乾哥」9年、「乾妹」8年徒刑,可上訴。對此,楊爸爸也發聲明控訴「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檢方調查,林姓女學生為了拍攝抖音影片前往友人班級找人,並在走廊聊天交談,林女因大力甩門被楊姓學生制止,兩人爆發口角,林女便找來「乾哥」郭男嗆聲出氣,甚至拿出彈簧刀上前攻擊,導致楊姓學生傷重倒地,送醫後裝上葉克膜,經34小時搶救仍宣告不治。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判處乾哥郭男9年、乾妹林女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判決出爐後受害者家屬楊爸爸也發聲明痛批少事法過於寬容,殺人者僅判處8、9年徒刑「未免太輕」,質問難道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兩人兇殘至極、不知悔改,因少事法保護而有機會重返社會,自己的孩子卻永遠都沒有機會。楊爸爸提到,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不僅不判處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他痛批法律已死,成了加害者的保護傘,質問兩個兇手犯的錯,為何該由自己乖巧懂事的孩子承擔,「難道我們是弱勢家庭,命就可隨便擺弄嗎?」
國三生割頸案「乾兄妹將宣判」 被害人父親痛喊:反對廢死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25日有郭姓男學生為了替林姓「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1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被害人當場血流如注,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事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對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昨(26日)也向政府喊話,表示自己反對廢除死刑,希望司法能還他公道。據悉,該案源於1名少女在午休時間跑到事發班級找閨蜜,不料卻遭該班男同學喝斥「這又不是妳班級」,要求她立即離開。少女事後心有不甘,跑去找同年級的「乾哥」哭訴,希望他助陣嗆聲。「乾哥」聽聞事發經過後,決定替「乾妹」出頭,前往事發班級理論,不料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乾哥」竟拿出預藏的彈簧刀連刺對方5刀,導致男同學當場血流如注,最終送醫搶救後未能挺過難關,令家屬和師生悲痛萬分。事發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經過2個多月審前調查後,2人雙雙依涉犯殺人罪及殺人罪共犯,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5月9日也依殺人罪起訴林、郭2人,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今天在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前往市議會發表心聲。楊父向政府喊話,他反對廢除死刑,盼司法可還他公道,並沉重呼籲,只要觸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少年事件處理法應回歸刑法,且不得塗銷少年事件相關紀錄。此外,還需完善家長的刑責等修法,以守護全國孩子。楊父續稱,例如本案2名加害者,基本上都是超過5年以上的刑期,若刑滿回歸社會後,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塗銷紀錄,就無人得知這2人曾涉及殺人罪,也無人能保證2人回歸社會後不會再犯錯,等於是在社會埋下未爆彈,若真的不幸憾事,又要有多少受害者承擔風險,感嘆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楊父還批評人權團體給予學生高度擴張權力,導致學校沒有管教權,於是在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為此他也強力主張未滿18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而不是把責任都推給社會大眾。他也建議,還需要追蹤、記錄偏差少年的行為,避免事後互踢皮球,而且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為。與此同時,更要在全國實施緊急求救鈴政策,例如,各班教室裝設求救鈴、各樓層裝設蜂鳴器或攝影機,及校方樓層管理加強留守老師人力,才來得及因應突發狀況。
19歲女大生遭埋屍公園!兇手是遭驅逐的移民「性侵累犯」 法國人怒了
9月21日,一名19歲女大學生的屍體,在巴黎西側的一處森林公園被發現。然而調查後發現,犯下這起凶案的兇手,不僅是一名剛出獄的性侵犯,還是一名本該已經因為罪行被驅逐出境的摩洛哥籍移民,卻因為司法系統的疏失導致他再次犯下大罪。這起事件引起了法國民眾對於司法系統的不信任,以及對於移民政策的重新檢視。綜合法媒報導,19歲死者菲莉萍(Philippine)生前在巴黎第九大學攻讀經濟學,她上週在回爸媽家的路上失聯,最後一次被目擊是在20日中午,地點距離第九大學校區僅有幾百公尺。但21日卻被發現遭人殺害後埋屍在巴黎西部的布洛涅林苑(Bois de Boulogne)森林公園。法媒指出,兇手是一名22歲的摩洛哥裔移民塔哈(Taha O.),他2019年因為在瓦茲河谷省(Val-d'Oise)性侵一名學生被逮捕。由於他當時年僅17歲,根據法國法律,未成年人在無加重情節的情況下犯下強姦罪,最高刑期為7年半,而塔哈被判刑7年。不過,他在服刑5年後,於2024年6月20日獲釋,被法國政府下達了OQTF(驅逐出境通知書),之後被送往非法移民拘留中心,在那裡等待被驅逐出境。然而,由於法國司法機關的作業出現錯誤,OQTF命令在提交申請送往摩洛哥的通行證時發生錯誤,導致文件並沒有在6月被正確受理,而是拖沓到7月18日,也就是他被釋放將近1個月後,法國移民局才重新向摩洛哥提交了正確的申請,開始重新運作申請程序。由於手續遲遲未完成,9月3日,塔哈遭到法官下令釋放,僅被要求住到警方指定的飯店,並且定期向法國警方報到。而塔哈並未遵守這些規定,不久之後就行蹤不明,當摩洛哥9月6日發來塔哈的通行證時,他早已不知去向。法國警方因為塔哈違反規定且行蹤不明,9月19日對他發起通緝,然而第二天,女大學生菲莉萍就在巴黎地區遇害。塔哈涉嫌殺害菲莉萍後逃往瑞士,他24日在瑞士日內瓦的火車站被捕,之後將被送回法國受審。這起事件曝光後,點燃了法國群眾的怒火,司法機關對塔哈身為累犯強姦犯的犯罪經歷沒有足夠的重視,以及對於他處於非法移民的狀態卻無法被即時驅逐,都引起了猛烈的批評。極右翼政黨國民聯盟(RN)趁此機會呼籲法國政府應該加強移民法規,年僅29歲的黨主席喬登‧巴德拉(Jordan Bardella)指控,菲莉萍的生命被一名摩洛哥移民偷走,批評政府在安全與移民問題上太過軟弱。而左翼政客桑德琳‧盧梭(Sandrine Rousseau)則呼籲嚴懲此案的兇手,並警告極右翼可能借此事件進行政治操弄。現任社會黨第一書記奧利維耶‧福爾(Olivier Faure)指出,這起案件中的失誤暴露了法國司法系統的不足,強調政府應該要給受害者家屬提供交代。前總統法蘭索瓦‧歐蘭德(François Hollande)則認為OQTF的執行過程應該要加快,以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不滿前員工網路言論!苗栗老闆放火燒毀6機車2汽車 判刑3年8月
苗栗縣一名郭姓老闆因不滿前員工張姓女子,在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2023年10月間傳訊威脅道歉無果後,憤而酒後縱火,燒毀多輛機車及汽車,牽連至住宅建物,這起火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郭最終被以《放火罪》判刑3年8個月,案件仍可上訴。據了解,這起事件源自郭老闆對張前員工在臉書上的發言感到不滿,認為該發文內容涉及其負面消息,抹黑其名譽,2023年10月9日,郭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訊給張,表示「無中生有的事,被你講成這樣」,並威脅「我知道你家在哪,也知道你在哪裡上班,最好跟我道歉」,還補充道「或者我鬧到你沒完沒了」,儘管張女未回應,郭老闆心中的怒火卻未減,反而越想越氣。隔天凌晨1時許,郭老闆在酒後搭車前往張所承租的套房,進入位於1樓的停車空間,拿出隨身的打火機點燃多張衛生紙,將火引至張的機車上,機車的坐墊、腳踏墊及置物箱等部位瞬間被點燃,在點火後便迅速離開現場,未採取任何滅火措施,不料火勢迅速蔓延,燃燒的不僅是張的機車,還波及到停在現場的其他車輛。當消防隊趕到現場撲滅火勢時,已經有2輛汽車及6輛機車被燒毀,並且建物的2樓套房牆面多處被燻黑,紗窗也因高溫熔融,現場一片狼藉,事後,郭老闆雖然坦承自己放火,但否認恐嚇的指控,辯稱只是要求張為發文道歉並刪文,檢方認為郭的行為已構成嚴重犯罪,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認為,郭放火的行為雖在凌晨發生,但並不能因此推定其有意圖燒毀建築或致人於死的故意,因此依《放火罪》判處他3年8個月刑期,儘管郭與張達成和解,並承認犯行。但法院依然認定其行為構成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台中高分院在二審中認定,郭點火後未採取任何滅火措施,導致火勢擴大延燒,由於事發地點為現供人使用的出租套房,1樓停車空間屬於建物的一部分,因此郭的行為符合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的未遂罪構成要件。最終,法院撤銷原判,改判3年8個月,刑責依較重的罪名處理,全案仍可上訴。
暴怒騎士街頭倒數砸車!安全帽狠砸擋風玻璃 恐面臨5年以下刑期
近日網路瘋傳一段機車騎士暴走砸車的影片,31歲鍾姓男子因不滿一輛汽車駛離自己過近,憤怒之下持安全帽猛砸轎車擋風玻璃,驚悚過程全被錄下,引發網友熱議,儘管當事雙方已在當日針對車損達成和解,但影片曝光後,警方仍在12小時內將鍾男依法送辦,恐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起暴力事件發生在14日,地點位於台南市歸仁區的台39線,當時,31歲鍾姓騎士騎著機車,突然因不滿1輛楊姓男子駕駛的轎車,在切入慢車道時駛離自己太近,憤而將機車停在轎車前方,阻擋其去路,鍾男隨後走向轎車,站在副駕駛與駕駛座旁,情緒激動地比手勢「倒數」威脅,甚至數度敲打車門,企圖拉開車門。當車內的楊姓駕駛不為所動,拒絕與鍾男進行對話時,鍾男怒火中燒,摘下安全帽,對著擋風玻璃猛砸數次,玻璃瞬間破裂,這一幕不僅令楊男錯愕,也讓目擊者不寒而慄。事發當天,雙方針對汽車損毀部分進行和解,然而這並未終止事件的發酵,影片於18日開始在網路上廣泛流傳,警方迅速展開調查,根據影片內容認定鍾男行為已涉及暴力及交通違規,當晚即通知其到案說明。歸仁警分局指出,鍾男將車停在車道中並故意阻擋交通,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此外,鍾男的行為也觸犯《刑法》第302條妨害自由罪,最重恐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此案已移送地檢署偵辦。據悉,鍾男在接獲通知後到案時,仍表露出極大不解,甚至感到委屈,認為既然已經和解,事情應該已經結束,警方強調,這段影片清楚顯示出其暴力行徑,並且已在網路上公開,任何涉及妨害自由及暴力的行為都將依法嚴處。
66歲翁討每月1萬扶養費 女兒秒打槍!法院「1理由」打槍老父
苗栗縣一名66歲的劉姓老翁前科累累,28年間因毒品等案頻繁出入監獄,年紀大了以後因健康狀況不佳,又缺乏謀生能力,竟向法院提出聲請,要求女兒盡扶養義務,每個月給付1萬元扶養費。苗栗地院審理後認為,劉男自女兒2歲開始長期在獄中服刑,根本沒盡到扶養義務,駁回劉男聲請。根據判決書,劉翁主張,聲請人為相對人之父,現年66歲,體弱多病無收入,財產不能維持生活,請求女兒扶養,並聲明相對人應自民國113年5月1日起至聲請人死亡之日止,按月於每月1日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1萬元。如有遲誤一期履行,則其後之六期視為亦已到期。女兒表示不願意支付,因為自從她國小一年級起,都沒有跟聲請人見過面,小時候都是靠奶奶照顧,父親回來就會跟奶奶爭執,討生活費,是奶奶將她養大,且父親在服刑期間,奶奶還需要寄錢給對方,負擔他監獄裡的生活開銷,因此請求法院免除扶養義務。苗栗地院查詢聲請人之在監在押、前科資料,顯示聲請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於85年至今長期反覆入出監,有聲請人在監在押、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件附卷可憑,是聲請人於相對人2歲起便多次入監,顯然長期無法妥適照顧子女,且聲請人既在監服刑,難信聲請人得有穩定之經濟收入可提供相對人扶養費用,聲請人雖主張曾有短暫扶養相對人,惟未能提出積極事證以資證明,若現由相對人負擔扶養聲請人義務,顯失公平,因此駁回劉男聲請。
偷拍未成年少案女重判 對8歲男童性侵卻獲緩刑!律師:明顯失衡
藝人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引發全台關注未成年人拍攝性影像的問題。剛滿18歲的鄭姓男子,引誘未滿18歲的小女友視訊裸聊,並保證不會拍攝錄影,卻偷偷拍攝對方裸露及撫摸胸部的影片,事後少女得知報警究辦。由於鄭男坦承犯行,經台南地檢署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後,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將他重判3年8個月。可上訴。不過,與鄭男案相差5天宣判的黃姓男子,在不違反未滿9歲鄰居男童的意願下,持手機拍攝男童的性器官,還對他手淫及口交,台南地院比較修法前的兒少性剝削條例及《刑法》對未滿14歲之男子性交罪後,依較重的後者判刑1年8月,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有民眾不解,為何對未成人偷拍比性交嚴重?律師羅瑞昌分析,男童案適用法條為《刑法》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少女案則適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款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兩案審理法官考量被告犯行情輕法重,都引用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其刑,但因兩被告犯行的法定刑度明顯失衡,才會出現判決結果如此大的差異。判決指出,鄭男與少女原是男女朋友關係,2022年2月鄭男剛滿18歲後的某日,鄭男在台南市住處透過網路與遠在彰化的少女視訊裸聊,還向對方保證不會拍攝影片;不料,鄭男卻利用少女裸露上半身之際,在對方不知情且未經同意下,以手機拍攝少女裸露及撫摸胸部的性影片。少女得知後訴請警方偵辦,檢方也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法官認為,兒童及少年被人拍攝性交或猥褻行為的性影像時,如果處於不知被拍攝的狀態,導致無法對被拍攝行為表達反對的意思,實已剝奪兒童及少年是否同意被拍攝性交或猥褻行為影像的選擇自由,符合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第3款的構成要件。至於黃男與未滿9歲男童為鄰居,竟然利用男童到他家玩電腦遊戲的機會,在未違反對方意願下,先對男童打手槍,再持手機拍攝男童生殖器的特寫照片1張,之後還對男童口交,被台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條例拍攝兒童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刑法》對於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提起公訴。法官考量黃男未違反男童意願,犯後坦承犯行有悔意,加上又與對方達成和解賠償15萬元,最後宣告緩刑。據了解,藝人黃子佼被台北地檢署偵查發現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今年4月檢方依涉犯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處分緩起訴2年、繳庫120萬元及1份悔過書,引發社會議論,高檢署認為此案偵查有不完備之處,命北檢續行偵查後,5月17日北檢宣布改為依兒少性剝削條例提起公訴。★《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遭國中同學花式凌虐3小時 南韓少年反殺對方遭判5年刑期
韓國近日發生一起殺人案件,一名19歲少年A因無法忍受國中同學長時間的殘酷虐待,最終將其殺害。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刑事第二部對這名少年A判處3至5年的有期徒刑。根據《韓聯社》報導指出,案件起因於去年14日凌晨,案發前約3小時,B和另一名同學C來到A位於三陟市(삼척시)的公寓。B過去就多次在校園內霸凌A少年,經常無緣無故毆打和騷擾A。在事發當天,B對A進行了長達3小時的殘酷虐待,他強迫A清理被故意弄髒的房間,用剃刀剪掉A的頭髮,用打火機燒灼A的生殖器、陰毛、頭髮、耳朵和眉毛等多個部位,甚至強迫A進行脫掉衣服手淫、往肛門裡塞東西等行為,過程中,只要A不從,B就隨即使用掃把毆打A,B甚至還強行灌A大量的燒酒。最終,無法忍受的A少年,趁機用廚房的凶器刺死了B。在法庭上,A的辯護律師提出,A患有重度智力障礙和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ADHD),一直在服用精神科藥物。他們主張A在案發當天被迫大量飲酒,處於心神喪失或心神耗弱狀態,但這番說法並未讓法院接受。法官認為,根據A能夠詳細回憶案件經過的情況來看,他並未完全喪失判斷能力和行為控制能力。儘管如此,法院在量刑時還是考慮A長期遭受校園暴力的情況,法官認為,A此前曾試圖通過正當途徑解決問題,但未能得到有效幫助,反而遭受更嚴重的欺凌。案發當天,B和C對A進行的虐待已經達到了毀滅人格的程度。A的父親表示,他的兒子在平常情況下能夠正常生活,但在面臨危機時解決問題的能力較差。他強調,A不應該被當作普通人來看待。
軍中站哨竟打瞌睡遭判刑2月 緩刑2年仍需支付9萬元罰金
曾在軍中服役的士兵阿恩(化名),因站哨時打瞌睡,遭到同袍通報並被控廢弛職務罪,經過法院審理,法官判處阿恩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並同意宣告緩刑2年,條件是阿恩需向公庫支付3萬元,以作為警戒。根據法院判決書,阿恩2024年1月擔任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的盤查哨兵,負責夜間監控廠區進出安全,當晚因為精神不濟,竟在哨所內坐下小憩,此舉動被2名同袍發現,隨即通報上級,阿恩因此被控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1項之廢弛職務罪,經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調查後,阿恩坦承自己在哨所睡覺的事實,並無任何隱瞞。案件經過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阿恩雖然是因為一時疏忽違法,但其行為對軍隊紀律和營區安全構成威脅,尤其是軍隊的重要性使得每個崗位都必須保持高度警戒,阿恩的睡覺行為等同於放棄職責,對整個營區的安全帶來了風險,考量到睡覺時間不長且沒有任何外人趁機進入營區,法官依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廢弛職務罪,輕判有期徒刑2個月,並允許以6萬元罰金代替服刑。在審理過程中,法官也注意到阿恩自案發以來的悔意與合作態度,不僅坦承錯誤,還積極配合軍方與法院的調查,且阿恩過去無不良紀錄,法官相信此次是因為一時疏忽,並且經過這次教訓應該不會再犯;因此,法官決定給予緩刑2年,這意味著阿恩無需入獄服刑,但在緩刑期間若再犯新罪,原本的刑期將會立即執行。
剛果大規模越獄爆129死 女囚揭暴亂中「過百女囚遭性侵」
中非剛果民主共和國(DRC)首都金夏沙(Kinshasa)的馬卡拉中央監獄(Makala Prison),日前發生大規模越獄事件,混亂中至少有2000名囚犯失蹤,129名囚犯遭槍擊或因推擠窒息死亡。如今傳出在混亂中有大批男性囚犯闖入女囚區,持刀威逼性侵女囚犯。據目擊女囚估計,恐怕有百名女囚淪為在混亂中受到性暴力的受害者,惡行令人髮指。據《半島電視台》報導,一名女囚愛麗絲告訴媒體,9月1日晚間9時左右,監獄便無預警斷電了。由於該監獄位置靠近軍事基地,斷電況狀可說是極不尋常。愛麗絲表示在午夜左右,聽到一輛車駛入監獄大門,隨即傳出破門聲,混亂隨即發生。目前媒體仍無法確定這輛車載的人是誰,它是如何進入監獄,又車上的乘客是否與越獄事件有關。剛果政府發言人穆亞亞(Patrick Muyaya)表示,「在當地政府的調查徹底結束前,當局不會提供任何的詳細資訊。」根據網路流傳的越獄影片,有囚犯試圖在混亂中擠過牢房的柵欄,也有人在彼此大聲交談,提到有許多人已經逃跑,而且牢房建築的大門開始,大家應該趕快出去,還有人提到「那些往大門跑的人遭到了伏擊」。一名化名吉恩(Jean)的囚犯告訴半島電視台,當天晚上非常悶熱,人們滿頭大汗,在混亂中焦躁不已。有些囚犯試圖砸開一堵牆,但倒塌的牆體壓住了他們,不少人因此死去。另外還有些人試圖衝擊大門,但都被守衛擊斃,還有許多人在逃跑時遭到射殺。愛麗絲表示,當大批囚犯衝擊大門時,另外有一批人襲擊了女囚區。他們打破女性牢房的大門,然後帶著刀與刮鬍刀片闖進女囚區,開始性侵她們。倘若有女囚膽敢反抗,他們就會用刀威脅要殺死對方。愛麗絲親眼目擊一名女囚遭到十多名囚犯強暴,另外還有一名老年女囚遭到攻擊。她談起來還餘悸猶存,「太可怕了,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愛麗絲表示,自己當時把芥末塗抹在身上,佯裝生了皮膚病,告訴囚犯們倘若對自己出手可能會被感染;還把牢房裡的金錢和其他財物全都交給對方,這才逃過一劫。不過她估計,當天在混亂中恐怕有超過100名女囚遭到強暴。國際人權觀察組織接觸了這些遭到性暴力的女囚,轉達了這些人全都沒有接受適當治療的惡劣處境,穆亞亞則表示政府將會提供她們一些援助。馬卡拉中央監獄建於1957年,設計中可容納1500名犯人,但如今該處卻關押著約15000名的囚犯,遠超出設計負荷量的10倍,因此犯人生活環境極其惡劣。監獄無法提供足夠的食物與乾淨的飲用水,也沒有足夠的空間容納囚犯睡覺,囚犯常死於營養不良與各式疾病,而睡眠時甚至得睡在彼此身上,只有少數有錢的犯人可以付出高價給獄警或監獄老闆,換取一小塊可以睡覺的地板。根據曾被關押在馬卡拉中央監獄的人權活動人士指出,「馬卡拉的不人道條件會讓人感到絕望」、「惡劣的條件會把囚犯逼上越獄逃亡之路」。雖然穆亞亞宣稱沒有囚犯從上週的越獄事件中逃亡,不過剛果非政府人權組織「比爾柯林頓和平基金會」(Bill Clinton Peace Foundation)指出,監獄的行政大樓連同存放囚犯檔案的地方都已經在混亂中被摧毀,使確認監獄囚犯人數與身分變得相當困難,而他們宣稱目前馬卡拉監獄的囚犯,比事件發生前減少了近2000人。據當地媒體報導,企圖越獄又被阻止的囚犯正接受軍事法庭審判,他們的刑期可能會延長。而馬卡拉的典獄長馬利基(Joseph Yusufu Maliki)已經遭到停職通緝,如今正在逃亡。人權人士指出,目前在剛果民主共和國境內普遍存在的監獄資源不足,以及司法不公的問題,才是越獄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我們的監獄人滿為患,但那裡大多數的囚犯從未有機會站上法庭接受審判。」因此,人權人士一致譴責守衛在暴動中「過度使用武力」造成的死傷,並呼籲成立一個獨立的委員會來重新調查並追究相關人士的責任,「囚犯應該享有生命權並且獲得基本的尊重,讓那些侵犯基本人權的人承擔責任吧!」
用面試機會騙人!前加拿大時尚大亨「帶人進總部私人臥室」性侵 4罪名成立判11年
現年83歲的加拿大前時尚大亨尼加德(Peter Nygard)被爆,藉著旅遊機會、工作面試等誘因,性侵了多名女性,多倫多法院9日判處11年有期徒刑,但由於案件延誤多時,算上已服刑的時間,他只需再關6年多,並有資格在2年內申請假釋。根據《BBC》、《衛報》(The Guardian)等外媒報導,尼加德被指控,曾經在其位於多倫多市中心辦公室的私人臥室套房內,侵犯了多名女性,案件發生的時間為1980年代末至2005年左右。而在去年11月被判4項性侵犯罪名成立,另有1項控罪及1項強制監禁罪名宣布不成立。報導指出,尼加德除了在多倫多犯罪,還曾於魁北克省蒙特婁、曼尼托巴省溫尼伯以及美國面臨性侵犯、性販運等指控,但他否認了所有不當行為。法官戈德斯坦(Robert Goldstein)指出,尼加德利用他的財富和權力實施了4次性侵。而受害女性也證稱,尼加德以在時尚界工作、專業幫助等承諾來引誘她們,每個人都被單獨邀請至多倫多總部,帶進頂樓套房內「得逞」。據悉,受害者年齡介於16至28歲之間。一名女子在受害者影響聲明中描述,那場襲擊使她的生活徹底脫軌,並讓她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和嚴重憂鬱、焦慮。另一名受害女子則稱,這次經歷導致她再也不信任男性,在數十年中避免長期關係,「現在,我是一名63歲的女性,我為生活中缺乏愛而深感悲痛」。本月9日,尼加德坐著輪椅現身多倫多法院上,並未發言。而尼加德律師以當事人年事已高、健康狀況每況愈下為由,主張判處6年刑期,檢方則要求判處15年徒刑。最終,法官駁回縮短刑期的訴求,認為年齡並不是縮短刑期的理由,且尼加德接受拘留時,已因各種健康問題得到特殊待遇,因此宣判尼加德11年有期徒刑,算上已服刑時間,他還剩下6年多刑期,並有資格在2年內申請假釋。尼加德出生在芬蘭,年少時隨父母移民加拿大,後在1967年成立時裝公司,並發展為尼加德國際公司(Nygard International),旗下生產多個品牌的女裝。而在2020年,由於該公司被指控涉入性販運案,尼加德卸任董事長,公司也跟著申請破產。
縱火慘劇再掀波瀾!27歲男子殺人罪判14年 定讞後監護5年
27歲的陳姓男子,因屢次縱火犯罪而被法院判刑,2022年9月,在桃園的一處公寓縱火,結果導致1名印尼籍女看護不幸喪命,經過一系列法律程序,最高法院最終裁定陳男以殺人罪等罪名判處14年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還需在專門機構接受5年的監護。陳男自幼患有中度智能障礙,並被診斷出有行為規範障礙症和情感障礙症,問題行為早在國小三年級時便已顯現,隨後在高中時期出現了偷竊和縱火等行為,儘管擁有基本的溝通理解及生活自理能力,仍無法控制其縱火的衝動,陳男明知縱火是違法行為,但於2022年9月3日凌晨,仍使用自備打火機點燃雨衣,導致雨衣燃燒並熏黑擺放在附近的瓦斯桶。同年10月13日凌晨,陳男再次在騎樓內縱火,這次火勢迅速蔓延至機車和高壓電板,最終引發大火,此火勢猛烈,並且煙霧彌漫,住在公寓上層的印尼籍女看護在逃生過程中因為濃煙和火焰無法及時脫身,造成全身大面積二至三度燒傷,並因熱休克而死亡。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為,陳男有多次縱火紀錄,顯示其自制力不足,在審理過程中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示坦承,並表示未來不會再犯,雖然其未與被害人或其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但其悔罪態度被法院考慮,最終,法院以殺人罪判他14年有期徒刑,並在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要求在相當處所接受5年監護。案件經過上訴程序,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駁回,最高法院也維持原判,案件最終定讞。
公器私用!女社工師用「公務帳號」查同事個資 下場慘了
新竹市一名黃姓女社工師,2022年任職於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時,以公務電腦進入系統查詢5名同事的出生年月日及婚姻狀況等個資,新竹地院宣判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黃女擔任社工師期間,負責處理獨居老人與社會救助等業務,2022年10月5日起在社會處使用公務電腦,以衛生福利部授權的公務帳號,登入衛福部全國社福津貼給付資料比對資訊系統,查詢5名同事的出生年月日、家庭狀況等資料。新竹市府政風處得知後調查,並函請新竹地檢署偵查後起訴。法官審酌,黃女利用其職務上獲得公務帳號的機會及得以查詢他人個資之權力,將公職社工師的業務權限轉換成非法獲取個人資料的手段,被查詢人得知此事後深感不滿,感到隱私遭侵犯,顯然有損國家權力尊嚴與信用。法官認為,黃女利用公務員身份查詢同事個資,行為不妥,但考量黃女坦承並取得5名同事諒解,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的權力及機會,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判處1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不得接觸5名被害同事,也不得非法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可上訴。
逼討30萬分手費!恐怖男友自鎖女友屋內縱火 害自己6%二度燒傷還要坐牢
彰化縣永靖鄉一名38歲的陳姓男子,因沉迷賭博,時常跟42歲胡姓女友借錢。2023年11月,胡女不堪陳男一再要錢提出分手,陳男又想向胡女索討30萬分手費,雙方發生爭執,陳男竟揚言要縱火。結果胡女嚇得逃出住處不敢回來,陳男則憤而將自己反鎖女友屋內點火,導致全身約有6%面積遭二度燒燙傷。彰化地院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處3年7月,台中高分院近日二審也維持原判,可上訴。據《TVBS》報導,指出陳男與胡女交往6年多,但陳男染有賭博惡習,經常伸手向胡女要錢。胡女先後已陸續給了陳男10萬元,但胡女為單親媽媽,無法無限供應金錢給陳男揮霍,雙方經常為此發生爭執。2023年11月23日上午8時54分,胡女向陳男提出分手,陳男趁機要求30萬元「分手費」,雙方發生爭執,陳男竟揚言要縱火,嚇得胡女逃離住處不敢回家。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發現陳男將自己反鎖屋內,大聲威脅阻止警消人員強行進入屋內,隨後用打火機點燃棉被及紙類,造成客廳樓梯起火。陳男自己手、臉也遭火反噬,全身有6%的二度燒燙傷。事後,陳男被依家庭暴力之公共危險送辦,彰化地院一審判處3年7月有期徒刑,陳男上訴求輕判,但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陳男僅比法定刑期多一個月,並無過於嚴苛,加上犯罪動機並無不得已苦衷,因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補教狼師猥褻6男童 二審遭判10年
台中市1家補習班男老師,自2021年起2年多期間內,分別在教室、廁所等處各對6名7歲男學生猥褻、性交、拍攝裸體照,多達28次,被害童控師「摸鳥鳥」、拍照,還說「很想把他踹到月球,被外星人吃掉」。一審依對未滿14歲男子為性交等罪,判該師12年6月刑期,男師上訴,二審考量已與3童家長和解,改判10年,仍可上訴。7歲男童「小堂」從小不愛穿內褲,2023年間突然主動向媽媽說要穿小內褲,媽媽起疑追問,小堂爆料,補習班輔導老師不但摸他「小雞雞」,還拍照;媽媽察覺有異報警,警方在同年5月9日到北屯區補習班及該師住處搜索,查扣手機及電腦,赫然發現不雅影像。判決指出,狼師2020年7、8月起在該補習班擔任兒童課後輔導老師,自2021年2月2日至2023年5月8日期間,分別在補習班的教室、廁所及倉庫等地,各對6名國小1年級男童猥褻、性交,並拍下裸體、性影像共28次。其中,1男童在未滿7歲時就慘遭毒手2次。一審時,狼師坦承拍攝影片、喜歡年紀小男童,但否認違反男童們意願。但小堂氣憤說,很生氣老師對他做那些事,很想「把他踹到月球上,被外星人吃掉」。另有男童母親證稱,兒子告知老師要拍照時,他用手遮住,但被老師拿開。一審法官依拍攝、製造兒童性影像、對未滿14歲男子為性交等罪判刑12年6月,男師不服提起上訴。二審考量,男師坦承犯行並與3男童及父母達成和解,撤銷原判,改判刑10年,仍可上訴。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住多人房 親友「送物品」僅能透過律師
民眾黨主席、前北市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2日無保請回後,北檢抗告,昨(5)日再開羈押庭,被羈押禁見送往土城看守所。台北看守所也表示,柯文哲處於羈押禁見狀態,親友如需送物品,只能透過律師處理。柯文哲上週經歷了三天三夜的審訊後,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及違背職務收賄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9月2日凌晨,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然而地檢署對此裁定不服,於9月3日下午5點左右提出抗告。9月4日高等法院撤銷台北地院的裁定並發回重審,最終在9月5日,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柯文哲也在晚間被送往土城看守所。台北地院也公布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的判決理由,法院指出,經過訊問,柯文哲對部分事實並未提出爭議。他明知將容積率提高至超過560%的做法違反法令,卻仍堅持推動,意圖明顯,迥然若揭,最終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超過200億元的不法利益。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柯文哲涉嫌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法院指出,為保障柯文哲在未來的對質權利及證人證言的可信性,且考量他所涉圖利罪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確有證據顯示他可能會銷毀證據或與共犯串供,因此為保全證據並保障公共利益,法院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最終法院裁定將柯文哲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及通信。根據《中央社》的報導,台北看守所表示,柯文哲於昨日下午6時33分抵達後,依照羈押規定進行了安全檢查和健康狀況記錄,並安排他入住多人舍房,確保與案件相關的其他被告分開。看守所副所長陳啟森指出,由於柯文哲處於羈押禁見狀態,親友如需送物品只能透過律師處理。至於柯文哲的情緒、食慾及舍房內的狀況,陳啟森強調,這些涉及個人隱私,不便透露。
柯文哲遭羈押!看守所首日三餐曝光 恐每天洗冷水澡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於昨(5日)被裁定收押禁見。而柯文哲也在昨日下午5點50分被押上囚車送往台北看守所,北所安排他入住三人房。據了解,柯文哲在北所的第一日三餐中,早餐是銀絲卷配奶茶等簡單菜色,且由於看守所有熱水管制,柯文哲可能得每天洗冷水澡,舍房內也沒有冷氣。柯文哲於8月30日遭到檢調搜索並被帶回,經過近70小時的訊問後,原先台北地院於9月2日凌晨裁定無保請回,但隨後台北地檢署提出抗告。台北地院於9月5日第二次召開羈押庭,法官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也公布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的判決理由,法院指出,經過訊問,柯文哲對部分事實並未提出爭議。他明知將容積率提高至超過560%的做法違反法令,卻仍堅持推動,意圖明顯,迥然若揭,最終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超過200億元的不法利益。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柯文哲涉嫌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法院指出,為保障柯文哲在未來的對質權利及證人證言的可信性,且考量他所涉圖利罪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確有證據顯示他可能會銷毀證據或與共犯串供,因此為保全證據並保障公共利益,法院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最終法院裁定將柯文哲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及通信。柯文哲也在昨日晚間被押往看守所,並獲分配到三人房。看守所為他準備了晚餐,包括香滷豬腳、紅燒魚丸等,但是否進食由柯自行決定。而根據看守所9月的菜單,柯文哲今日的三餐為,早餐銀絲卷配奶茶;午餐黑胡椒豬肉、炸魚、海帶芽蛋花湯;晚餐紅燒牛肉、蔥燒培根、芹香貢丸湯。此外,因看守所在電力和水資源使用上有規定,柯文哲的房間沒有冷氣,可能每天都要洗冷水澡。至於柯文哲的律師團,當被問及是否會提出抗告時,雖未發表正式回應,但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於今一早8時15分就現身看守所,不排除是為抗告做準備。面對大批媒體追問,鄭深元低調快步走,「先律見好不好」,不願意對案情多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