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制度
」司法散步1/最高法院暗藏打卡熱點 這首詩提醒法官勿忘初心
提到最高法院會想到什麼?嚴肅的法庭、生硬的判決,還是當事人忐忑不安的心情?其實最高法院沒有這麼冰冷,裡面珍藏很多你我想像不到的藝術品,以及大時代的故事,等著你我去發掘。最高法院還有個「與民有約活動」,機關、團體都可自行組隊報名參訪,只要上官網填寫資料,就有專人導覽,讓民眾親近司法。據了解,最高法院的參訪行程中,以二樓的「大法庭」,最受參觀民眾青睞,成為拍照打卡熱點。最高法院「大法庭」的成立,從前任司法院長賴浩敏時開始研議,到現任司法院長許宗力上任後立法通過,主要功能為取代最高法院施行數十年的民刑庭總會和判例制度,由11位法官審案、統一最高法院見解。參觀民眾對於大法庭挑高寬敞的設計最感興趣,也對這裡竟然能夠統一所有法律見解感到好奇,都會在大法庭前合照留念。文藝走廊展覽櫃裡,有一座最高法院圓形舊鋼印(右下方),見證民國百年司法史。(圖/趙世勳攝)大法庭內法檯對面牆上,有一幅名為「公平正義」的陶版裝置藝術,由台華窯製作、十分壯觀。右邊的黎明太陽照耀大地,象徵法院公開透明、眾生平等,左邊的明月星辰則期許法官胸懷光風霽月、不欺暗室。至於右下角和左下角的樹林,則是甘棠樹,源自《詩經》〈召南〉章的〈甘棠〉詩,由孔子第75代子孫書法家孔依平,以行書和隸書撰寫。《詩經》〈甘棠〉詩的主角召公是周文王之子,他經常下鄉探訪民隱,卻不占用百姓住家,常在甘棠樹下遮風避雨聽訟,被稱為是世界最早的巡迴法院之一,召公過世後,民眾不忍砍伐他待過的甘棠樹,傳頌〈甘棠〉詩、感念他的勤政廉能。最高法院興建大法庭時,摘錄此詩刻在牆上,勉勵大法庭審案要以百姓為念,最高法院外牆也有此詩。許多名師畫作及雕刻作品,常在最高法院文藝走廊展覽,歡迎民眾組團參觀。(圖/趙世勳攝)最高法院另一個打卡熱點則是大法庭旁邊的評議室,裡面的長型會議桌是一整塊實木製成,相當稀有,民眾參訪時經常在此取景,並想像11位大法庭法官評議時,望見右前方「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之內人人自由」警句,謹記裁判時須不偏不倚,這是第一屆國家文藝獎得主鄭善禧,為大法庭撰寫的墨寶。此外,最高法院地下室還有文藝走廊,展示1937年至1975年,最高法院法官手寫裁判書影本,大多是法官以毛筆書寫。其中遷台前判決,是司法院在2010年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聯繫,花了5年時間,將最高法院在大陸時期的民、刑事判例全文共2229件建立數位檔案,相當具有歷史意義。值得一提的是,展示櫃裡有一座近百年歷史的最高法院圓形舊鋼印,從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後的民國17年開始使用,到遷台後的民國47年才報廢,見證了民國百年司法史。「大樹高昇」油畫位於7樓電梯口,深受許多法官喜愛,已成最高法院收藏品。(圖/趙世勳攝)別以為最高法院只有嚴肅的文物與硬體設施,其實也有活潑的一面,地下室的文藝走廊等處還會展出名師畫作、雕刻,目前第7檔期藝術家由台藝大美術書畫學系系友會理事長吳德和擔任策展人,展出姜仁惠、林和杉、呂豪文、羅一慧、姜秀燕等人作品,相當值得觀賞。至於原先掛在7樓院長室右側的「大樹高昇」油畫,由畫家王雅蓁繪製,深受許多法官喜愛,已購入收藏,目前置於7樓電梯對面牆上。
共諜亂司法2/司法院長憂國安案件輕判 最高法院讓他臉好腫
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年1月11日在司法節慶祝大會上,痛批中共軍機、軍艦持續越過台海中線騷擾,擔心台灣人民對溫水煮青蛙現象不以為意,並提醒大家要捍衛獨立審判,否則離地獄就不遠;法務部長蔡清祥也加碼指出,司法人員須在維護審判獨立下,對國安案件做成個別化的處置,以維護全民的生活安全。許、蔡兩位司法高層言下之意,就是認為法官對於國安案件判太輕、甚至無罪,因此利用司法節慶祝大會借題發揮。許宗力身為司法院長兼任「第四審」的憲法法庭審判長,又曾在總統蔡英文領導下,協助規劃並參與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擔任司法院長至今6年多,套句國防部長邱國正去年10月間在立法院對共諜案的評論:「這件事情發生,不是這一、兩年。」而許宗力現在才突然發現法官們對國安案件判太輕,還是明明證據不足也希望法官蒙著眼睛重判?其實最讓許宗力「心痛」的最高法院,早在去(2022)年就發現國安案件輕判的問題嚴重性,特別是在軍事審判法併入司法後,一、二審法官對於現役軍人觸犯間諜罪的法律見解,經常認為協助敵人收集國家機密或軍事機密才構成間諜罪,導致輕判甚至判決無罪案例層出不窮,因此特別在去年9月間出版的「刑事庭具有參考價值之裁判要旨」中明文提醒下級審法官應多注意。最高法院指下級審法官對間諜行為認定有誤,還發布「具參考價值的裁判要旨」。(圖/報系資料照)這件「最高法院刑事庭具有參考價值之裁判要旨」的案號是「111年度台上字第2586號」,本案裁判摘要旨指出,《陸海空軍刑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或幫助敵人之間諜從事活動者」,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所謂「間諜活動」所刺探、收集的軍事情報,不管有無利用價值、實際獲利或對價關係,都成立本罪,至於幫助對方從事間諜活動,也不僅限於敵人。說白了,就算替美國、日本、甚至南韓收集我方軍事情報,統統成罪。可惜的是,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上任以來,有計劃性地打擊最高法院威信,2017年底在台灣法學年會中指出:「現行最高法院以判例及民刑庭會議決議『統一法律見解』,我個人高度懷疑其合憲性。」他並稱最高法院的決議是:「每做成一次決議,我心就痛一次」。因此司法院先修法推翻最高法院行之有年的判例制度,改成設立大法庭,再修法把大法官會議升級成為凌駕最高法院的憲法法庭。雖然許宗力可能立意良善,但讓社會大眾懷疑摻雜不少政治考量,最有名案例首推不久前的空姐與義大利富商爭女案,全案在詹姓空姐寫信給蔡英文總統後豬羊變色,憲法法庭推翻專業社工多次探視結論、以及普通法院的裁判,改令孩子留在台灣,至於前綠委高志鵬貪污釋憲案,憲法法庭的裁判主文竟與理由矛盾,主文說本件不受理,理由則指部分爭點另行審理。許宗力主持下的憲法法庭審判品質讓人憂心他對國安案件下指導棋後,不知道還會出什麼亂子。詹姓空姐和義大利富商爭女案,憲法法庭和最高法院見解不一,義大利富商淚灑機場離台。(圖/項程鎮攝、翻攝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