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准
」 離婚 家暴 黃嘉千 夏克立 人妻情人節新婚爭吵不斷!丈夫失聯竟在「柬埔寨坐牢」 妻子求離婚獲准
南部一對夫妻於2022年2月14日西洋情人節結婚,婚後卻經常發生爭執,丈夫阿國(化名)獨自前往柬埔寨生活並失聯。等到妻子再度接獲消息得知,阿國已在柬國服刑,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獲准。阿國與妻子結婚後時常發生爭吵,2022年某日便獨自前往柬埔寨生活並失聯,對妻子不聞不問,後來妻子經過友人告知,才知道阿國正在柬埔寨的監獄中服刑,認為雙方婚姻出現破綻,請求法官判准離婚。法官調閱阿國的出入境紀錄,發現他離開台灣後,都沒有再回台,夫妻倆也早已沒有聯繫,而阿國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依照事實顯示,法官認為兩人都已無意維持這段婚姻,雙方共同生活的婚姻目的已經不能達成,堪認婚姻基礎已失,僅存形式而無實質,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可歸責於阿國。法官宣判准許妻子的請求,裁定兩人離婚,全案可上訴。
幼時曾目睹母親遭長期家暴恐嚇 法院判決姊妹「免養渣父」
新竹市一對姊妹因幼年時目睹母親長期遭父親恐嚇、毆打,最後在幾經勸說之下,母親終於申請保護令並離婚成功。而如今,身上滿是病痛的父親要求姊妹對其履行扶養義務。而新竹地院在審理後,判決姊妹倆可免除對其父親的扶養義務。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該名要求姊妹要履行扶養義務的張姓男子,過去與妻子結婚超過40年,育有兩個女兒,但在女兒們年幼時就經常對妻子施暴,導致母女三人受到嚴重的精神創傷。姊妹倆也提到,他們從小主要由母親撫養,父親很少負擔家中開銷。更嚴重的是,父親經常在酒後失控,不僅對母親惡言相向,辱罵「討客兄」,還會拳打腳踢,甚至勒掐母親的脖子。這些暴力場景都在姊妹面前發生,使他們從小就對父親產生深深的恐懼。甚至有一次,張男不僅毆打妻子至頭部外傷,妻子身上也是多處受傷,張男還威脅要放火燒房子並殺害全家滅屍。在女兒們多次勸說下,母親終於鼓起勇氣就醫驗傷,並申請保護令,同時提出傷害及恐嚇罪的訴訟。最終,法院不僅核發保護令,也准許離婚訴請,使母女三人得以逃離魔掌。面對女兒們的控訴,張男僅表示自己身患多種疾病,包括攝護腺癌即將擴散,心臟也裝有支架,聲稱自己時日無多,一切都隨女兒的意思。而法官認為,張男從女兒幼年時期就未善盡父親的扶養責任,且長期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情節重大。考量這些因素,最終判准姊妹倆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婚後同居10天!新婚妻跑回緬甸「要經濟支援」 罹癌男心死離婚
新北一名男子與緬甸籍妻子結婚後,妻子隨他來到台灣居住,卻僅僅住了10天,隨後便以「不適應」為由返回緬甸。後來妻子多次致電給男子要求經濟援助,但拒絕返台。最終男子忍無可忍,以婚姻關係破裂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男子稱妻子婚後僅在台灣同住了十天便返回緬甸,並多次向自己要求經濟援助。男子罹患癌症後,曾希望妻子返台照顧,但遭到對方拒絕,兩人甚至在今年3月後完全中斷聯繫。隨後當男子詢問岳母時,對方建議男子「再娶」,最終男子忍無可忍,以婚姻關係破裂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過程中,男子提供了與妻子的對話紀錄以及罹癌的醫療證明,並指出妻子行蹤不明,而妻子也未到庭回應或提出書狀聲明。法院認定男子的主張可信,且雙方已分居多年,無法維持婚姻。法院援引《民法》第1052條第2項的規定,認為雙方皆須對婚姻破裂負責,且婚姻已達無法維持的重大事由,因此判准原告的離婚請求。法院指出,當夫妻雙方都對婚姻無法維持負有責任時,雙方均可依該法律條文提出離婚請求,而不需要比較雙方責任的輕重。
黃嘉千獲判離婚!判決書曝夏克立曾跳基隆河威脅 他提8點反擊「難以忍受之虐待」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離婚官司纏訟2年多,士林地院上月14日判准離婚,雙方正式結束16年婚姻。他們的離婚判決書在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被挖出,黃嘉千對夏克立列出12項指控,除了指證有家暴行為、貶低她的人格外,也詳述受到肢體暴力細節,婚姻中的難堪全攤在陽光下。對此,夏克立一一駁回,並提出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而黃嘉千則尚未回覆。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得知,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12項指控,每一項都怵目驚心,像是夏克立曾威脅黃嘉千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黃嘉千在判決書中陳述,夏克立已經造成她「身體、精神造成不可忍受之痛苦」,造成她在婚姻中充滿恐懼,因此請求法院擇一做為離婚判決。黃嘉千對夏克立的12項指控如下:一、夏克立禁止黃嘉千給付孝親費,黃嘉千只能私下將所得交給母親。夏克立發現後,指控黃嘉千是小偷,從家裡偷他的錢。二、黃嘉千受訪時聊教育議題,夏克立批她「在訪問內容一副好母親樣子,很噁心,根本是很爛的媽媽」。三、夏克立緒失控時會摔東西、丟東西。四、夏克立不准黃嘉千去他不喜歡的教會聚會,黃嘉千有次因行程考量還是去了,竟遭夏克立大聲斥責、飆罵髒話,威脅要將黃嘉千趕出家門,黃嘉千當場痛哭失聲,在指證時寫下「委屈不已」。五、夏克立打電話給黃嘉千的家人、朋友、經紀人,散佈黃嘉千對他很壞,「外面有男人、是惡魔的妹妹、是巫婆」,表示要離婚,不想再見到她。六、夏克立於107年10月曾威脅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自殺,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七、夏克立於110年1月3日上午情緒失控,在家裡大吼、飆罵黃嘉千,「徒手掐住黃嘉千脖子,致兩側前頸部紅腫,有康寧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為憑」。夏克立還以撞牆、撞洗手台之方式傷害自己,全家人嚇壞。黃嘉千本想藉由通報家暴事件聲請保護令,但後來因心軟而撤回聲請。八、黃嘉千因出演舞台劇,遭夏克立指控與男演員有婚外情,甚至因此「前往南港分局控訴黃嘉千拍A片」,黃嘉千因警方電話聯繫告知,才知道夏克立去報警。九、夫妻有次因細故爭吵,夏克立為了不讓黃嘉千離開,將黃嘉千用力抱住,在拉扯中「以身體撞擊黃嘉千,因而受有胸部肌痛之傷害」,有聖保祿醫院診斷證明書可以佐證。十、有次爭吵時,夏克立「再度掐住黃嘉千脖子」,導致黃嘉千受傷,有受傷照片及黃嘉千與經紀人之對話紀錄為憑。十一、110年7月,一家人從溫哥華住處前往蒙特婁過暑假,夏克立在溫哥華機場情緒失控,指控黃嘉千「一直與四五十個男人在一起」,將黃嘉千護照摔在地上,並以「信不信,我會把妳丟在這裡,不讓妳上飛機」等語要脅,讓身處異國的黃嘉千感到害怕。而且夏克立在3小時航程中,不斷辱罵黃嘉千。十二、110年12月他們在溫哥華住處,因夏克立偷聽、偷錄黃嘉千與教會輔導員對話過程,雙方發生爭執。夏克立情緒失控,「一手將黃嘉千壓制在床上,並拿枕頭壓在她臉上,使她呼吸困難」。隨後夏克立竟「徒手毆打黃嘉千臉部」,黃嘉千想以手機對外求援,夏克立搶奪她手機摔在地上,黃嘉千趁機撿起並撥打電話,夏克立再次將她壓在床上,朝黃嘉千吐唾液,黃嘉千最終掙脫逃至浴室,於事後前往當地Providence Health Care就診。不過夏克立也提出反駁,並提出下列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一、夏克立某次經黃嘉千教會朋友安排,約在W HOTEL洽談表演事宜,半路上朋友臨時更改地點,要夏克立至MOMO百貨8樓餐廳,抵達時有數家媒體記者等候及拍照。夏克立上樓後,發現該處非餐廳而是酒店,於是請黃嘉千前來陪同,並與朋友洽談後離開。事後媒體以現場畫面詢問黃嘉千對方是否出軌,黃嘉千竟回答不予置評,並拒絕夏克立多次要她澄清的請求。二、黃嘉千2019年間,在馬來西亞喬治市教會直播聚會稱與夏克立的婚姻是假象,並表示對方對她有虐待與控制。QOEG公司因此終止與夏克立代言合約,使得夏克立損失加幣20萬元。三、夏克立先前參與中國實境節目《爸爸去哪兒第三季》,所獲酬勞全由黃嘉千掌握、支配至花用殆盡。黃嘉千在此期間,有給夏克立每月數萬不等的零用金,但支用在家庭費用後所剩無幾,形同在財務上對夏克立控制過苛。四、2020年秋天COVID疫情期間,夏克立來台前質問黃嘉千在喬治市教會Youtube影片誹謗事宜,黃嘉千拒絕與他交談,也未將他持有之信用卡附卡新卡開卡,導致夏克立在防疫旅館隔離三週無法用信用卡叫餐,身上也無足夠現金,只能尋求外界提供食物。期間黃嘉千僅有2次簡訊、送上2次麥當勞餐點,但她明知夏克立排斥麥當勞。其行為對夏克立而言,實屬難以忍受之虐待。五、夏克立結束隔離檢疫後,黃嘉千不願讓他進入南港家中同住,於2020年12月26日要求他簽署分居協議。2021年1月3日,夏克立至黃嘉千住處替家人作早餐,黃嘉千看到後大喊要他離去,他表示依照分居協議無須先通知,可隨時前來,兩人因此大吵,夏克立爭吵後即離去。黃嘉千事後稱夏克立將她推到牆上勒住、有自殘行為,企圖造成夏克立家暴假象,使夏克立受有保護令或刑事處分,應認對夏克立虐待行為。六、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向加拿大溫哥華警方申告夏克立有家暴嫌疑,要求警方次日逮捕對方,讓他在家人、賓客與鄰居眾目睽睽下遭上銬帶走。因黃嘉千提出之證據與其主張矛盾,2023年7月25日向加拿大法院撤回起訴,卻仍對外宣稱該案並未終結,企圖影響夏克立之社會評價。七、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誣指夏克立家暴,同月6日將其銀行帳戶內資金轉出並關閉帳戶,導致兩人已付定金購買之北溫哥華房屋,原應各自分擔加幣56萬元,無法在同月20日支付餘款。夏克立只好向銀行支付高額利息取得貸款,用以填補黃嘉千應分攤部分,造成他巨大財務負擔。八、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家暴等刑事指控,使他演出、代言等工作機會均無,對財產收入、人格、名譽造成損害。夏克立在臺灣、加拿大兩地之訴訟程序受到身心交迫之煎熬,自非夏克立所得忍受。針對夏克立提出的8點反控,包括黃嘉千和其經紀人則尚無回應。
正式恢單不到1個月!夏克立突曬「年輕女子合照」親揭重大計劃
女星黃嘉千與老公夏克立的16年異國婚破碎後,女方控訴遭到夏克立家暴,離婚官司自2022年開打後,雙方纏訟了數年之久,如今此案終於落幕,士林地院家事庭於上月14日做出裁決,判准2人離婚。恢單的夏克立今(3日)突在社群平台曬出「年輕女子」的照片,並透露自己正在嘗試一份新工作。正式離婚斷開黃嘉千後,夏克立9月1日透過經紀人在臉書發布聲明,指經過長時間的訴訟官司,最終法官以「雙方都有意願」為由判決離婚,「比較遺憾的是,法官並未就夏先生與家人間的探視為裁判」,針對這部份夏克立會持續跟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夏克立當起私人導遊,接待遊客飽覽加拿大風光。(圖/擷取自Facebook/Chris Downs)聲明內容除了向前妻黃嘉千致謝外,夏克立也感謝這段時間給予幫助的律師團隊及朋友們,更特別感謝公眾對他的信任,「在此呼籲社會各界向他們釋出善意與支持,讓他們持續努力,成為家人的典範。夏先生很期待與你們分享未來的事業發展跟動向!謝謝各位朋友的溫暖與祝福。」重返單身不到1個月,夏克立今(3日)在社群平台PO出「2名年輕女子」的合照並發文表示,自己已經聽從大家的建議,回到加拿大重新出發,「我正在嘗試一個新的私人導遊計劃,帶大家遊覽我的家鄉!我的演藝工作持續進行著。同時也享受在加拿大的時光,並在空閒時與朋友們分享這裡的美好。」夏克立也透露,原來這2名年輕女子是他接待的第一批私人訪客,興奮直呼「能夠把喧囂放一邊,享受生活和探索幾個美麗的地方感覺真是太棒了!」預告未來會繼續分享照片,邀請有興趣的朋友們都可以向他預定,來趟加拿大之旅。
害太魯閣出軌釀49死!李義祥等人判賠2300萬 台鐵須負4成責任
台鐵太魯閣號2021年撞上大貨車出軌,造成49死、213人輕重傷,主嫌李義祥等人一審遭依過失致死,合併判處2年6月至7年10月不等之有期徒刑。民事部分,花蓮地院今(21日)宣判,認定李義祥等人應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判賠2300餘萬元;另台鐵公司未善盡巡查義務,且員工任由李義祥施工,應負40%責任,判決指出,李義祥於110年4月2日8時許,駕駛吊卡大貨車搭載華文好前往K51標案工地現場進行施工,於同日9時12分42秒至9時14分9秒間,駕駛吊卡大貨車行經便道轉彎處之貨櫃屋前時,本欲沿彎道左彎沿下坡行駛,然因吊卡大貨車熄火而停在下坡路段(車頭朝向面臨東正線之邊坡)。李義祥本應注意求助專業拖吊方式解決,不可將挖土機作為目的外使用,且可預見吊卡大貨車熄火停佇之邊坡地點與下方東正線軌道距離甚近,如挖土機車輛操作不慎或拉扯布帶破損、斷裂,在既有道路路面狀況不佳且邊坡無安全防護措施之情形下,極可能導致吊卡大貨車翻落邊坡墜落至軌道,並導致軌道嚴重損壞、壅塞並造成來往火車碰撞翻覆、造成乘客重大死傷。不過,李義祥仍指揮華男將挖土機駛近至吊卡大貨車後方後,他則以環狀布帶在吊卡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再將環狀布帶另一端挖土機挖斗鉤環勾住後,並指示華文好取石塊放置在吊卡大貨車後輪。李義祥於同日9時26分許駕駛挖土機操縱挖斗將布帶連同吊卡大貨車往車身左側拖拉,拖拉過程中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於同日9時27分許先沿下坡滑行約15.7公尺後,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滑行約11.5公尺後墜落於北迴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110年4月2日9時28分許,臺鐵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駛至該處,火車司機員見狀雖立即緊急煞車,然因煞車距離不足,於同日9時28分34秒,第8節車廂(即車頭)直接正面撞擊鐵軌上之吊卡大貨車後,瞬間脫軌往左偏移,於同日9時28分35秒撞擊清水隧道口,再於隧道內產生嚴重撞擊,導致車廂內多名乘客罹難死亡,且鐵軌亦因車廂撞擊力道過猛而毀損約875公尺。台鐵公司於本案起訴或追加起訴前,已以每位罹難者1,570萬元為單位,賠償罹難者家屬,並獲該家屬簽立損害賠償債權請求權讓與契約書,約定將本件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台鐵,及約定若原告就各罹難者獲判准賠償金額高於1,570萬元,則由原告將差額補足予各該罹難者家屬,倘未高於上開金額,則各該罹難者家屬亦無需返還差額予原告。花蓮地院認為,李義祥違反停工期間而施工,且駕駛吊卡大貨車因故障熄火後迄至本件事故發生前,未通報原告或請求適當救援,逕與華文好操作非其業務職掌之機械進行拖吊業務,為本事故肇事原因,而義祥工業社為被告之合夥事業、東新公司則為K51標案之承包商並以李義祥為該工程之工地主任,均應與李義祥連帶負責。法官認定,台鐵未善盡其巡查義務,且其員工復容任李義祥等施工,亦為本案肇事原因。是本院綜合本件事故發生之流程,及原告上揭過失對本件事故發生之推進程度,並綜合一切情狀,認李義祥等應就本件事故對台鐵連帶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台鐵應就本件事故負擔40%之與有過失責任。花蓮地院依台鐵主張各罹難者家屬所受之損害(含醫藥費、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個別審酌認定後,認各罹難者家屬所得請求金額共計1億7,008萬6,692元,並依據過失相抵折算後,再扣除強制險給付利益及系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給付,認台鐵可請求李義祥等連帶賠償之金額為2,326萬6,692元。
正式離婚後首吐心聲 夏克立自爆「1件事」受限制:恐在刑事法庭受審
女星黃嘉千與老公夏克立的16年異國婚破碎後,女方控訴遭家暴,離婚官司自2022年開打,雙方纏訟了數年之久,直到本月14日士林地院家事庭裁決出爐,判准2人離婚。對此,夏克立今(18日)首度吐露心聲,透露「我有限制令,禁止我討論案件。如果我這麼做,我將會在刑事法庭受審」。夏克立今日透過社群媒體表示,「我有限制令,禁止我討論案件。如果我這麼做,我將會在刑事法庭受審,並且可能會在台灣入獄。因此,我無法對關於此案的聲明或媒體報導做出回應。已公佈的裁決似乎沒有對任何一方指責過錯,而是指出婚姻中不可調節的分歧,但是我們必須等待完整的判決才能完全確定。再一次感謝大家這段時間對我的信任。祝你們週末愉快」。黃嘉千與夏克立原本是演藝圈模範夫妻檔,然而2人於2022年7月無預警宣布離婚,雙方打離婚官司期間,陸續爆出男方家暴、私約女移工「抱睡」等案外案。士林地院家事庭14日一審判決出爐,判准2人離婚,黃嘉千經紀人當時回應「黃嘉千所有訴求法院皆獲准,嘉千得知後感到欣慰。感謝司法,感謝大家。」知名狗仔葛斯齊先前爆料,他曾在上個月親眼目睹夏克立獨自購買肉包,隨後隻身一人跑到台北橋河堤邊遊蕩,期間一度接起電話崩潰痛哭,手上的包子也掉到地上,情緒看起來相當激動,且他走到橋上時,還有路過民眾出言安慰「不要想不開」,顯示夏克立近期情緒似乎受到不小影響。另一方面,黃嘉千原訂將於明(19日)舉辦「重生-人生下半場」媒體茶敘,在離婚後首度公開露面,不料今天臨時宣布取消;她透過相關人員表示,「嘉千以為她準備好了,可以將這長達10年來不堪的婚姻狀況、以及為何離婚的原因說出來。」
才打贏離婚官司 黃嘉千驚傳「創傷症候群發作」2天後茶敘臨時喊卡
女星黃嘉千與老公夏克立的16年異國婚破碎後,女方控訴遭家暴,離婚官司自2022年開打,雙方纏訟了數年之久,直到本月14日士林地院家事庭裁決出爐,判准2人離婚。據悉,黃嘉千原訂下週一(19日)舉辦媒體茶敘,不料今(17日)突然宣布臨時取消,原因疑似和她飽受創傷症候群折磨有關。黃嘉千與夏克立原本是演藝圈模範夫妻檔,然而2人於2022年7月無預警宣布離婚,雙方打離婚官司期間,陸續爆出男方家暴、私約女移工「抱睡」等案外案。士林地院家事庭14日一審判決出爐,判准2人離婚,黃嘉千經紀人當時回應「黃嘉千所有訴求法院皆獲准,嘉千得知後感到欣慰。感謝司法,感謝大家。」據了解,黃嘉千原訂將於19日舉辦「重生-人生下半場」媒體茶敘,在離婚後首度公開露面,不料今天臨時宣布取消;她透過相關人員表示,「嘉千以為她準備好了,可以將這長達10年來不堪的婚姻狀況、以及為何離婚的原因說出來。」黃嘉千透過經紀公司坦言,即便離婚訴訟獲判勝訴,她也沒辦法、沒勇氣在此刻面對大家,畢竟歷經長達10年的身心折磨,短時間內創傷難以復原,懇請大家體諒她的艱辛與不易,「19日的茶敘只能先行取消,謝謝各位的關心。」據悉,黃嘉千近年飽受創傷症候群折磨,疑似病情發作,才在茶敘前2天取消活動。另一方面,知名狗仔葛斯齊先前爆料,他曾在上個月親眼目睹夏克立獨自購買肉包,隨後隻身一人跑到台北橋河堤邊遊蕩,期間一度接起電話崩潰痛哭,手上的包子也掉到地上,情緒看起來相當激動,且他走到橋上時,還有路過民眾出言安慰「不要想不開」,顯示夏克立近期情緒似乎受到不小影響。
黃嘉千獲判離婚!夏克立經紀人親揭「他現況」首度回應了
女星黃嘉千與老公夏克立的16年異國婚破碎後,女方控訴遭到夏克立家暴,離婚官司自2022年開打後,雙方纏訟了數年之久,如今此案終於落幕,士林地院家事庭昨(14日)裁決出爐,判准2人離婚。對此,夏克立今(15日)透過經紀人首度回應了。黃嘉千與夏克立的婚姻散場後,雙方鬧翻開打離婚官司,今年2月一名加拿大鄰居董小姐爆料,她曾帶黃嘉千去醫院驗傷,還接到夏克立來電放話,如果找到黃嘉千「我要殺了她!」而加國聖保羅醫院驗傷單也揭露,黃嘉千曾遭男方連搧3次耳光,甚至以枕頭悶住臉部長達10秒。針對遭控家暴,夏克立否認動手,指黃嘉千之所以謊稱被枕頭悶臉,是因為她從來就沒有受傷,此說法不但不會留下任何痕跡,也能構成家暴要件,怒批「這是被設計的!」強調自己從未對黃嘉千動粗,也從未說出死亡威脅,控訴一切不利傳言都是女方在自導自演。如今黃嘉千終於正式斷開夏克立,士林地方法院昨天傍晚一審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對此,黃嘉千經紀人回應,「黃嘉千所有訴求法院皆獲准,嘉千得知後感到欣慰。感謝司法,感謝大家。」夏克立經紀人也首度發聲,指目前夏克立已恢復正常工作,一切逐步重回正軌,並透露待判決書公布後,才會正式做出回應。
法院判准離婚!黃嘉千恢單發聲「感到欣慰」
黃嘉千與夏克立16年婚姻生變,離婚官司打了兩年多,士林地院家事庭今(14日)一審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黃嘉千也對此回應。黃嘉千經紀人對於判決結果表示:「黃嘉千所有訴求法院皆獲准,嘉千得知後感到欣慰。感謝司法,感謝大家。」
黃嘉千獲准離婚!與夏克立官司糾纏2年多 她恢復單身首發聲
女星黃嘉千和先生夏克立於2022年7月宣布離婚,雙方分別在台灣、加拿大兩地,經常隔空交火,導致一場離婚官司纏訟長達2年多;黃嘉千與夏克立的官司終於在今(14)日獲准離婚,黃嘉千正式斷開夏克立後,首度發聲了。黃嘉千與夏克立原本是演藝圈模範夫妻檔,怎料,2022年7月無預警宣布離婚,之後兩人打離婚官司期間,爆出男方家暴、私約女移工「抱睡」等案外案。7月底就傳出兩人離婚官司將在8月宣判,今日士林地方法院家事庭宣判獲准離婚,可再上訴。根據《TVBS新聞網》,黃嘉千在士林地院家事法庭判准離婚後,透過經紀人首度發聲,表示感到欣慰,感謝司法和大家。夏克立結束與黃嘉千16年婚姻,官司結束前,雙方多次隔空交火。(圖/翻攝夏克立臉書)黃嘉千與夏克立結束婚姻關係後,她控訴夏克立婚內至少6次家暴,導致她罹患創商後壓力症候群,還得看心理醫師;即便夏克立發聲否認家暴,但黃嘉千今年6月在臉書說明,「保護令已核發,真的要替嘉千感謝司法的協助,證明這是最好的選擇,而最終獲得司法的保護」,顯示夏克立家暴很可能屬實。而在兩人離婚官司即將宣判之前,夏克立又遭爆料婚姻期間曾私約女移工「抱睡」,女移工當時表示,夏克立失控行為不只一次,她本來選擇忍讓,直到夏克立與黃嘉千打離婚官司才有勇氣揭露此事。但夏克立解釋,他的社群帳號被駭,已報警處理。不過夏克立在與黃嘉千婚變後,曾多次透過社群平台發文,吐露對家人的思念,在法院開庭時還請律師念出他給家人的信,後來也在微博發表一篇自製動畫「聰明的小駱馬」,配音說家人可以擁有2個家,表達有多想念家人。《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恐怖情人!前科男偷拍性愛片逼婚 散布後辱妻「眾人X」…她不忍了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明(化名),在2人交往期間偷拍性愛影片、照片,威脅她與其結婚,更要她擔任自己的購車保證人。2人結婚後,小美才知道丈夫有妨害性自主、竊盜、搶奪等多項刑事前科,還曾上網散布性愛影片,辱罵她「XX眾人幹」、「老母豬站壁」,並恐嚇女方的家人,讓她氣得訴請離婚。根據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明相識不久,阿明就在交往期間偷拍性愛影片、照片,逼迫小美與他結婚。婚後,小美發現阿明有妨害性自主、竊盜、搶奪等多項刑事前科,且惡行難改;在小美擔任買車的保證人後,阿明卻不按期繳納車貸,害小美遭貸款公司提告。此外,小美又發現,阿明把偷拍的性愛影片、照片上傳網路,供不特定人閱覽,羞辱她「XX眾人幹」、「老母豬站壁」,還公布小美的電話、姓名,更不斷傳訊息恐嚇要對她和家人不利,讓小美的身心備受折磨煎熬。案經法院審理時,考量阿明前科累累,關於未經小美同意就拍攝私密影片、照片,更在網路上散播、辱罵等惡意騷擾行為,有保護令、前案紀錄表及在監在押全國紀錄表可佐證,堪認小美主張為真實。法官認為,阿明的作為嚴重侵犯小美隱私,造成她對婚姻關係感到失望而提起訴訟,情節也已逾越一般夫妻相處所可忍受的程度,足認雙方婚姻確已發生破綻,且男方應負完全責任,因此判准兩造離婚。
2兒「拒絕扶養87歲失智老母親」 法官判准了!原因曝光
日前,社會局替1名87歲失智老婦人向其2名兒子追討安置費用,但2名兒子聯合指控,母親從他們出生後棄養至今,兄弟倆皆由養父照顧長大,過程中母親從未盡保護、教養責任,導致他們的成長背景缺少母愛,因此申請免除扶養義務。後經法院審理,同意免除兄弟倆的扶養義務。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本案在法院審理時,發現婦人阿美(化名)與2名兒子的父親無婚姻關係,鴯2名兒子出生後,也是由養父領養2人並扶養長大。阿美現年已87歲,依其稅務財產所得資料顯示,其名下無財產,財產總額為0元。由於阿美患有輕微失智、中聽,因此往往答非所問,無法表達自己的意思,生活無法自理。而經調查,阿美每年領有重陽禮金2000元、健保局全額補助9912元,及自2020年1月起每月領有3772元老人年金,法院依此認定,以阿美現有的資力,不足以維持每年最低生活,有受扶養之必要。法院審理時,阿美大兒子表示,弟弟出生後都與他住在一起,完全不知母親去向,也從未被母親照顧扶養。加上養父曾因無能力扶養弟弟,所以弟弟小時候曾流落育幼院,直到後來養父有能力時,才將弟弟接回養育照顧至國小5年級,之後就由他扶養弟弟長大。法官認為,阿美既為人母,就應依法完成扶養義務,但自2兄弟出生後至成年,阿美均未盡扶養義務,對於他們的成長過程也缺乏照顧。阿美無正當理由,全然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兄弟2人對母親之扶養義務,應予免除。
康建血案4死1重傷 「唯一倖存者」向槍手求償4670萬…法院准了
南投「康建生技公司」2022年7月發生4死1重傷血案,槍手李鴻淵被最高法院判1個無期徒刑定讞,另外3個死刑還在釋憲中,而唯一倖存者董事長賴敏男由兒子代求償4670萬,南投地院日前也全數判准。據了解,李鴻淵因為在2012年任職期間遭到刁難,他懷恨在心,2022年7月14日帶三把槍和手銬、摺疊刀等,去康建公司尋仇,他把員工先關廁所,再對園藝課長劉慶彬、賴敏男女兒賴彥妤等人開槍,造成4死,賴敏男是唯一倖存者,李逃亡21小時躲在養身館,落網時稱,「甘願了」、「這麼多人,我好榮幸」。他也跟媒體說,「我有深仇大恨!」賴敏男儘管倖存,卻有嚴重認知功能、口語理解障礙等,法院裁定他受監護宣告,而監護人是長子,長子跟李和提供槍的賴裕隆,請求爸爸的醫療費用500萬元、看護費用500萬元、交通費用100萬元、增加生活雜支300萬元等,一共4670萬餘元。法官認為,金額請求合理,判李要賠全額,而李在2018年到2019年買槍,因家庭失和、身心狀況不佳,難認是賴裕隆幫助李鴻淵買槍,所以駁回對賴的求償。據悉,賴家對賴敏男的狀況不多透露,而康建公司附近種了很多七里香、茶花等,都是賴敏男種的,而他有空會來整理花草,甚至睡在倉庫。居民指出,賴敏男為此砸千萬元,但現在健康狀況不好,兒子請工人來顧園地。
妻遭控制狂夫家爆「寒冬洗冷水」還潑尿毆打 苦忍36年訴請離婚獲准
苗栗1名人妻長期遭有極端控制慾的丈夫虐待,期間他不僅禁止她使用手機連絡外界、逼迫她在寒冬洗冷水澡,還朝她潑尿及毆打等,甚至持刀恐嚇有朝一日將殺死她,人妻雖想離婚但考量2名兒女,因此隱忍36年,最終忍無可忍選擇上法院訴請離婚,後續苗栗地院判准離婚,可上訴。據了解,人妻於2024年1月5日上午8時許,遭丈夫拿掃把毆打受傷,她才忍無可忍,逃到友人家中尋求協助,隨後在友人陪同下到醫院驗傷,並對丈夫提出《傷害罪》告訴,事後聲請保護令獲准,暫居在娘家的親戚家中,人妻稱她長期遭受丈夫凌虐,但為了小孩才忍氣吞聲長達36年,如今子女皆已成年,她無所顧慮因而訴請離婚。法院審理,丈夫辯稱妻子控訴並非實情,倘若要離婚,妻子應將婚後從他這裡取得的2280萬元歸還,且稱家暴是她捏造的,他雖在調解時有說出「要殺死她」等話語,但那只是他一時情緒被操控,才未經思考脫口而出。兒女表示,媽媽所言屬實,目擊過爸爸拿寶特瓶打媽媽、拿豬油丟床上、拿熱牛奶倒在媽媽頭上,還將媽媽趕出家門,趁媽媽想進家裡時,讓她手被門夾到,童年時也曾陪媽媽到警局報案,但爸爸卻說想離婚要給他2000餘萬元才行。法官表示,丈夫長期對妻子實施精神與肢體上的暴力,竟還開價2000多萬才同意離婚,雙方婚姻確實已無法挽回,並可歸責於丈夫,後續法官依妻子請求離婚有理由,判准2人離婚,可上訴。
神鬼女會計侵吞9千萬「找不到律師」 法院再判賠償台北律師公會…金額曝光
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涉嫌以螞蟻搬象手法利用偽造傳票、作帳等手法侵吞公款,任職12年期間不法獲利高達近9千萬元。李女日前出庭時泣訴找不到律師辯護,台北地院今(5日)判已發監服刑7年的李女賠償2972萬2988元。可上訴。李女自1998年11月至2021年1月間擔任北律秘書處會計,卻於2009年至2020年期間陸續利用處理公款、辦活動機會,以未入帳、短存、重複提領等手法自公會主要收入帳戶提款,繳納其保險費與母親看護費。檢方先查出李女2013年至2020年侵吞6089萬餘元,偵查期間返還640萬元;一審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李女4年徒刑,案至最高法院後,最高院於今年4月認李女犯行長達8年、仍有5458萬餘元未還,改判7年。另北律求償之5458萬餘元、鑑識會計費132萬5千元,共計5591萬餘元金額,北院全數判准確定。北律後續清查發現,李女2009年至2012年期間,每年分別侵吞830萬7068元、738萬4830元、784萬6979元、558萬4111元,共計2912餘萬元,加上鑑識會計費60萬元,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972萬2988元。李女3日出庭時坦承犯行,並稱因為她侵占律師會費,導致找不到律師、她的律師被同業排擠解除委任;法官則指該罪不符強制辯護,可由家人代尋律師。台北地院今全數判准北律求償2972萬2988元及加利息。李女2009年至2012年侵占刑責仍在審理中。
捨棄車禍妻「別拖累我」 酗酒家暴夫24年後遭休判准
新竹一名張姓男子,與陳姓髮妻結婚43年,但婚後長年對陳女家暴,甚至在24年前陳女遭遇嚴重車禍時,張男一句「別拖累我」便捨棄妻子離去。而陳女在24年後向法院提告休夫,目前新竹地院已經判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陳女表示,與張男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張男不僅酗酒,甚至還會加爆自己,同時僅拿自己花剩餘的薪資來支付家用。甚至在民國89年期間,陳女因為車禍導致嚴重腦出血、頸椎受損,張男竟對陳女表示「不可拖累我,妳要自己負責」,之後就人間消失,對家庭不聞不問。陳女表示,目前婚姻關係已形同虛設,無維繫之必要,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而張男經通知後,並未出庭,也並未遞交任何書狀。法官審理期間,確定張男自民國89年後就不知去向,與家人並未有任何聯繫,也並未為提供任何生活費用,分居事實長達24年之久。法官認為,長期以來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任何人倘處於同一情境,均將喪失維持婚姻之意欲,主觀上已無繼續維持婚姻之意願,夫妻情份已盡,難期繼續共處,實已構成婚姻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堪認婚姻已生重大而不能回復之破綻,判准離婚。
妻狂購物、餐餐吃外送月花13萬...尪薪水6萬扛不住 還被罵「不持久」崩潰訴離
台中市男業務經理訴請離婚,他指控老婆每月狂花9至13萬元不等,他月薪6萬元,雙親補貼2萬元,家庭經濟還入不敷出、夫妻衝突不斷,老婆常辱罵他「小雞雞」、「不持久」,哭鬧要脅自殺,他長期飽受精神家暴,夫妻感情決裂分居,婚姻已回復無望。法官判准,女方需每月支付撫養女兒費9000元及代墊費16萬餘元,可上訴。人夫指控,夫妻在2020年12月底奉子結婚,在大里區租屋,婚後幾乎天天吵架、衝突不斷。老婆經常對他精神家暴,辱罵他「小雞雞」、「不持久」、「胖子」、「爛人」等,且常摔東西、哭鬧下跪逼他順從,甚至持刀要脅自殺、不斷奪命連環CALL等,導致他精神極其痛苦。人夫說,他月薪6萬元,負擔家庭開銷、房租及子女撫養費,父母每月還補貼2萬元,但老婆愛購物消費,三餐吃外送,每月平均花費9萬至13萬元不等,家庭經濟入不敷出。人夫2022年5月間帶女兒搬離租屋處,夫妻分居至今,他提出錄影光碟、照片及雙方LINE對話、匯款紀錄等證物訴請離婚,並追加請求老婆支付女兒扶養費每月9459元、分居期間代墊扶養費共17萬262元。經法院通知,女方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法官審酌雙方沒感情交流、無修補婚姻行為,卻仍因細故爭吵,兩造婚姻已無回復之望;認定女方應有難以維持婚姻可歸責之處,判准離婚,並需支付每月扶養費9000元與代墊費用16萬2000元。
「本來不是要娶妳」…渣尪留賭債離家14年另結新歡 正宮心碎反擊
新竹縣黃姓男子結婚僅2年,就因為與老婆個性不合、從事電子遊藝場賭博業,積欠龐大帳務後離家長達14年。獨自照顧婆婆及2個孩子的黃妻,多年後發現丈夫另有外籍女友,兩人還生下2個孩子,氣憤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黃男與妻子於1995年8月結婚,共育有2名子女,但黃男因個性難以溝通,加上屢次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成為賭博累犯,夫妻倆經常口角。欠債的黃男之後乾脆一走了之,把侍奉母親養育孩子的責任,全丟給妻子。黃妻自丈夫離家後,不時收到催債電話,必須白天工作、下班養子女,還要面對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婆婆。黃妻控訴,過去與老公爭吵時,對方會痛罵「本來不是要娶妳,我要娶外籍新娘」,最後在每天遭受重大精神虐待、深怕地下錢莊追債,以及為孩子安全與成長環境著想,於1999年帶孩子們逃家。黃妻14年後發現丈夫與外籍女友生下2個小孩後,認為與黃男的婚姻已無法維持,向法院訴請離婚,希望斬斷早已名存實亡多年的婚姻。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積欠債務、離家未歸,又全然不顧念妻兒感受及生活所需,對妻兒未予聞問,並持續分居迄今,且外遇生子,毫無夫妻情分可言,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