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
」 死刑 梁育誌 馬來西亞 殺人 無期徒刑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女毒蟲撞死所長遭判死刑 時任分局長法庭外哽咽:他是一輩子的家人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地院11日作出判決,一審判陳嘉瑩死刑,時任土城警分局前分局長、現新店分局長陳建龍在法庭外哽咽表示,劉宗鑫是他一輩子要守護的家人,將義無反顧扛起照顧其家人的責任。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劉家人在庭審時強烈要求兇手死刑,更當庭向法官下跪,新北地院11日作出判決,判處陳嘉瑩死刑,劉父聽完判決後帶著家人3鞠躬致謝,稱「正義不會遲到」,並強調「殺了人就是要償命」。陳建龍在庭外受訪時表示,對判決結果尊重司法,還是會持續陪伴家屬,面對未來的日子與審理程序,會「一起走過、一起度過」,這也是不變的責任和義務,並強調劉宗鑫是他一輩子要守護的家人,警察團隊會永遠都在,會義無反顧扛起照顧劉宗鑫家人的責任。陳建龍也提到,在此案發生後,政府與警政署更新警政裝備永不停歇,對於未來科技犯罪和突發狀況,也會配合常訓,強化反應能力並應對任何狀況,以確保安全。
撞死所長一審遭判死刑 「不認罪」女毒蟲聽判決腿軟嚇癱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地院11日作出判決,一審判陳嘉瑩死刑,陳女在庭審時拒絕認罪,稱劉宗鑫「硬要找她麻煩」,而她原本站著聽判決時,聽到死刑時腿軟跌坐在椅子上,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全案由國民法官參審,6日起連續多日開庭,陳嘉瑩出庭時拒絕認罪,還曾向家屬稱「因為他(劉宗鑫)硬要找我麻煩,不想被冤枉」,劉宗鑫父親在庭審期間表示自己一分錢都不要,只希望兇手死刑,11日上午還帶著一家人在庭上下跪,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則在11日判處陳嘉瑩死刑。陳嘉瑩原本是站著聆聽判決,聽聞死刑2字時渾身無力,癱軟跌坐回椅子上,現已被發還看守所,全案仍可上訴。
阿爾卑斯山多起雪崩鄰近冬奧賽區 3名滑雪客非管制區喪命
義大利北部阿爾卑斯山是著名滑雪勝地,近日接連發生多起雪崩事故,已造成3名滑雪者不幸喪命。其中一個事發地點位於米蘭-科爾蒂納冬季奧運的部分賽事場館所在地,使外界更加關注,也擔憂在當地滑雪是否安全。綜合外媒報導,義大利阿爾卑斯山救援隊指出,有兩起雪崩發生於多羅米堤山脈(Dolomites)的最高峰馬爾莫拉達山(Marmolada)地區,該處距離正在舉辦的冬奧女子高山滑雪賽事場地柯提納戴比索(Cortina d'Ampezzo)不遠。救援人員在約海拔3300公尺的羅卡角(Punta Rocca)找到一具男子遺體,初步推判死者與同伴在非管制區滑雪,可能人為觸發雪崩後遭掩埋,最終宣告不治。同一日在下瓦爾泰利納谷(lower Valtellina valley)的阿爾博薩吉亞村(Albosaggia)也傳出有滑雪客罹難,兩名滑雪客一樣疑似前往非管制區,遇到雪崩不幸罹難。據悉,事發地點鄰近冬奧舉辦男子賽事的地點博爾米奧(Bormio)。當地媒體也指出,在這兩起雪崩奪命事故前,附近區域就已有兩名芬蘭籍滑雪客因雪崩喪命。針對雪崩事故頻傳的情形,義大利雪況與雪崩風險協會(AINEVA)警告,由於新雪與中等風速造成積雪板塊不穩,隨便一名滑雪者通過都可能引發雪崩,請民眾上山滑雪應注意安全。阿爾卑斯山救援單位也提醒,到非管制區滑雪具挑戰性與吸引力,但風險極高,民眾務必留意天候與雪況,並遵守安全指引,以免發生憾事。
馬如龍之子猝逝!黃人龍家中昏倒搶救無效享年48歲 相驗初判心因性猝死
已故資深演員馬如龍(本名:黃政雄)之子黃人龍,2日晚間在住處跌倒後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仍不治,享年48歲。4日下午,檢警與法醫在新北市立殯儀館進行相驗,初判死因為心因性猝死,家屬對此並無異議,遺體也已發還,由家屬辦理後續喪葬事宜。根據《東森新聞》報導,4日下午2時左右,檢警與法醫前往新北市立殯儀館進行相驗,以釐清黃人龍的死因。當時黃人龍的妻子、年幼女兒及胞姊均到場配合,三人神情哀戚,妻子更情緒激動,緊抱女兒場面令人動容。檢警完成相驗後,初步研判死因為心因性猝死,無他殺或外力介入跡象,家屬對此無異議。遺體也已發還,由家屬負責後續喪葬事宜。黃人龍生前患有慢性疾病,2日當天才剛與四姊黃詠淇一同前往健檢,未料傍晚6時許,便被薛姓妻子發現倒臥於新北市中和區的住處內,當場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經搶救無效,宣告身亡。四姊黃詠淇事後在社群平台發文證實弟弟猝逝,並貼出黃人龍與父親馬如龍的合照,悲慟寫下:「老弟,不知道你看見爸爸和我兒子了嗎?好突然,好想你、好捨不得、好難接受,以後真的沒有靠山了。」她回顧事發當時,2日下午曾急切發文請求網友集氣:「我親弟弟意外跌倒,送往醫院急救中,拜託大家幫我集氣。」未料短短4小時後,她於深夜再次貼文哀喊:「好痛…真的好痛,你怎麼跟二姐開這樣的玩笑。弟弟放心地跟菩薩走,現在的你是不是看見爸爸跟博鈞了。」據了解,黃人龍的父親馬如龍於2019年病逝後,他便長期與家人低調生活,未料突遭此變,讓親屬悲痛不已。黃人龍四姊黃詠淇在社群平台貼出弟弟與父親馬如龍的合照,哀痛發文:「以後真的沒有靠山了。」(圖/翻攝自臉書,黃詠淇)
梁育誌性侵殘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吳宗憲提案:「不得假釋」無期徒刑
高雄男子梁育誌在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還將其棄屍山區,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高雄高院更二審1月29日卻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兇手聽見判決後說出的「謝謝」,是對台灣司法正義的嘲弄,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吳宗憲昨天(3日)發文表示,此案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兇手梁育誌當庭視訊說「謝謝」,而這句逃死的「謝謝」,對比被害人死前、被兇手以麻繩勒頸到「無聲」,不僅是兇手慶幸贏了這場官司,更是對被害家屬最殘忍的傷害,對台灣司法正義最沉重的嘲弄。吳宗憲指出,經法醫鑑定,被害女大生的頸部從34cm縮至29.5cm,兇手以遠大於15公斤的力道勒斃被害者,不只壓塌氣管,就連「聲帶肌肉」都被壓碎,那是多麼巨大的殺意與蠻力?更可怕的是,在被害者瀕死昏迷之際,兇手還用不明柱狀物進行性侵、搜刮財物、棄屍。吳宗憲提到,兇手在2020年10月犯案後遭逮捕、羈押,依現行法律規定,無期徒刑只要關滿25年就能申請假釋,且羈押期間可以折抵刑期,如果將來最高院若駁回上訴定讞,2045年兇手就有資格申請假釋,這也意味著,兇手犯案落網時近30歲,等到50幾歲就可能假釋,「正值壯年,完全有能力再次犯案!」吳宗憲直言,免死改判理的理由令人難以接受,法院認為兇手是「非預謀」犯案,其行為是「非最嚴重之罪」,且「有教化可能性」,實際上兇手於案發前1個月,就在同一地點試圖擄走另一名女大生未遂,「這不是預謀尋找獵物,什麼才是預謀?」法院認定「非計畫殺人」不算情節最重大之罪,讓吳宗憲忍不住批評,「難道台灣司法眼裡,外國父母的掌上明珠,被勒死、性侵、棄屍還不夠『嚴重』?」針對犯人「有教化可能性」,吳宗憲質疑,所謂「教化」是兇手真心的悔悟,還是為了逃死而演出的劇本?那個當庭喊出的「謝謝」,證明兇手只在意「自己不用死」躲避死刑,而非對被害人的痛悔。吳宗憲強調,他堅持死刑有存在的必要,既然國家「不敢判死」、「不敢執行死刑」,至少要保證兇手「永遠出不來」,建立「終身監禁」,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包括提高假釋門檻「25年得假釋/40年得假釋/終身不得假釋,共分3級」,絕不能讓兇手口中的那句「謝謝」,在日後變成另一個無辜家庭永恆的夢魘。吳宗憲感嘆,「人民卑微的請求,不是看法官那看起來有學問、卻『保不住人民安全』的判決理由,而是保證司法『不讓加害者有再犯』的機會。『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
33歲男新婚2個月「離奇陳屍鐵窗上」 兇手竟是相戀9年妻一家人
印度北方邦發生一起駭人命案,一名33歲男子吉滕德拉(Jitendra Kumar Yadav)才新婚2個多月,但離奇陳屍於租屋處鐵窗上。警方初判死者輕生,但調查後才發現,兇手竟是與死者愛情長跑9年的妻子喬蒂,還有妻子的家人,震驚當地社會。據外媒《印度斯坦時報》報導,住在北方邦巴雷利市的33歲男子吉滕德拉,他與妻子愛情長跑9年,才結婚2個月左右,卻離奇死在租屋處。警方表示,1月26日吉滕德拉被發現在租屋處鐵窗上「輕生」,現場沒打鬥痕跡,初步認定為輕生。但死者胞兄覺得不對勁,提出質疑並報案,檢警對屍體進行解剖,才發現死因是頸部遭勒,才馬上改朝謀殺案偵辦,最後找到兇手竟是吉滕德拉的新婚妻子喬蒂,以及妻子家人。喬蒂在偵訊中坦承,夫妻因長期為金錢問題頻繁爭吵,關係日漸惡化。案發當天,喬蒂與吉滕德拉發生激烈口角後,通知父母與兄長前來,隨後發生衝突,過程中喬蒂的父母與哥哥壓制死者四肢,由喬蒂親手將其勒斃。待死者失去反應後,一家人再以圍巾將遺體懸掛於窗戶鐵欄,企圖營造輕生假象,並對外呼救誤導鄰居。目前警方已逮捕喬蒂及其父母,另名涉案的哥哥仍在追緝中,全案持續深入調查,以釐清是否還有其他共犯或隱情。◎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女首富變階下囚!張美蘭近8千億詐騙案 名牌、遊艇、豪宅慘遭變賣
越南女首富張美蘭(Truong My Lan)涉及高達270億美元,約新台幣7915億元的重大金融詐騙案,相當於越南國內生產毛額(GDP)的6%,被譽為全球最大金融詐騙案之一。她原先於2024年4月遭判死刑,後因越南法律改革取消部分罪名死刑適用,改判為無期徒刑。法院同時勒令她支付270億美元,約新台幣7915億元作為賠償金。張美蘭為萬盛發集團創辦人,長年活躍於胡志明市政商界。她涉控越南史上最大金融詐騙案,2024年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根據《BBC》與報導,為儘速追回遭詐取的鉅額資金並補償受害者,自本週起,越南當局已著手全面拍賣她名下被查封的各類資產。胡志明市民事判決執行局宣布,目前已查扣超過1200項財產,包括企業股份、不動產、奢侈品與私人收藏品,皆將陸續拍賣。張美蘭透過控制西貢商業銀行及多家空殼公司,非法操作貸款與資金流向,涉案金額高達440億美元。其中最受矚目的,為兩款愛馬仕(Hermès)鱷魚皮柏金包。在國際市場上,該類柏金包單件售價動輒數十萬美元,最高可逾新台幣1000萬元。張美蘭曾於庭審期間懇求法院保留這兩款柏金包,表示其中一款購自義大利,另一款則是由馬來西亞友人贈送,她原先盼作為傳家寶流傳給後代,但法院最終仍以「屬於不法所得」為由駁回其請求,並列入拍賣清單。張美蘭名下資產超過1200項,包括不動產、企業股權與奢侈品等。圖為其位於胡志明市中心已拍賣的不動產之一。除此之外,張美蘭名下的高價房產與船隻也陸續進入拍賣程序。2023年10月,她位於胡志明市中心的一處房產,以超過6000億越南盾,約新台幣7.3億元成功售出,是首批成功變現的資產之一。本月稍早,當局嘗試以524億越南盾,約新台幣6352萬元,拍賣其豪華遊艇Reverie Saigon號,惟因無人投標而流標。目前預計於2月12日再度拍賣,起標價下調至493億越南盾,約新台幣6000萬元。她名下另外兩艘小型船隻也將分別以48億越南盾,約新台幣580萬元起標。目前,當局正積極尋求專業鑑定機構,評估這些奢侈品與高價資產的市場價值,盼能確保拍賣價格合理、公平,進而有效提升補償金的回收比例。外界也關注,相關程序能否維持公開透明,以保障受害者權益並重建民眾對金融制度的信任。張美蘭為越南房地產集團「萬盛發集團」(Van Thinh Phat Group)的創辦人與董事長,長年在胡志明市房地產與金融圈具有高度影響力。她被控在2007年至2022年間,透過控制西貢商業銀行(Saigon Commercial Bank)以及多家空殼公司非法取得貸款與現金,資金流向不明且大多未償還,涉案金額高達440億美元,其中270億美元遭法院認定為非法侵占。本案於2023年底曝光後,引發越南社會高度關注,媒體稱其為越南史上規模最大、影響最深的金融詐騙案件。張美蘭於2024年4月被判死刑,為罕見重判企業高層的案例,隨後因應法令修正改判為無期徒刑,仍需負擔天文數字的賠償責任。她名下資產遍及房地產、公司股權、遊艇與奢侈品,越南政府目前正陸續進行拍賣,以償還受害投資人與金融機構的損失。張美蘭透過控制西貢商業銀行及多家空殼公司,非法操作貸款與資金流向,涉案金額高達440億美元。(圖/翻攝自X,@metanews_com)
馬國女大生案改判無期 洪孟楷批:「可教化」已成死刑犯免死金牌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三度判死卻改判,「實質廢死」要世界怎麼看待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在臉書表示,馬來西亞女大學生來台遇害案,今日更二審竟逆轉改判。連如此罪證確鑿、手段殘忍的案件,都能一再轉彎,已坐實在政府主導下,台灣走向「實質廢死」。為了「可教化」三個字,社會究竟要付出多大代價?而這樣的判決,世界又會如何看待台灣?洪孟楷指出,本案涉及外國學生來台求學,卻從此天人永隔,鍾姓同學的父母情何以堪?加害者不僅性侵、殺人,犯後還載著遺體四處遊蕩、棄屍滅證,甚至誤導警方,企圖掩蓋真相。如此重大惡性犯罪,5年多來遲未獲得終局裁決,如今更能逃過死刑,家屬的悲痛、社會的憤怒、天理的難容,全被「可教化」三字一筆帶過——非常可悲、在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強調,這樣的判決,也更加堅定他推動修法的立場:「對於性侵、虐童、詐騙等重大犯罪,除現行刑責外,應研議引入包括鞭刑等更具實質嚇阻力的積極性處分。」參考新加坡等國的立法精神,鞭刑的目的並非報復,而是讓加害者真切體會其行為對被害者造成的、終其一生無法抹滅的痛苦,唯有如此,才能產生真正的警惕,降低再犯風險。洪孟楷認為,司法之所以可貴,在於它是法治社會最後一道公平正義的防線。當被害者永遠失去生命,加害者卻被反覆強調「仍可教化」,這種極度不對稱的公平,不是人權,是虛偽;不是進步,是矯情。洪孟楷強調,當世界認為「在台灣,殺人不必付出相對代價」,不會提升任何人權評價,只會讓他國質疑台灣是否仍堅守公平正義。今天的判決,令人遺憾、令人心寒;自己必須直言,「更二審,對不起每一位被害者與其家屬」。
馬國女大生性侵殺害兇嫌改判無期 滿志剛怒批:民進黨廢死神主牌為惡魔找生路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滿志剛痛批,法官的荒謬判決,以及荒謬的釋憲結果,換來的就是受害者家屬的正義再也無法伸張。讓殺人、強暴、搶劫、棄屍的惡犯可以笑到最後的根源,就是民進黨那套傲慢的廢死神主牌。滿志剛表示,2020年,兇嫌梁育誌用麻繩套頸、殘忍性侵並勒殺棄屍案發後還冷血開車繞行、盜用財物。這等惡行,一、二審、更一審三度判死,結果今天更二審竟然以「非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為由,「逆轉改判無期徒刑」,結合民進黨的「死刑一致決」的釋憲,已經逃死確定。滿志剛指出,法官的荒謬判決,再加上荒謬的釋憲結果,換來的就是受害者家屬的正義再也無法伸張。讓殺人、強暴、搶劫、棄屍的惡犯可以笑到最後,一切的根源就是民進黨那套傲慢的廢死神主牌,從蔡英文曾說「廢死是普世目標」,到法務部不斷利用大法官釋憲、要求鑑定「教化可能性」來拖延執行,就是在為這些惡魔找生路。滿志剛痛批,從台南殺警案、震驚社會的割喉案,到現在的台南女大生命案,政府永遠一句「尊重司法」就閉口不談,這種惡人,現在只要關滿25年就有機會假釋,等於是拿人民的納稅錢供養兇手,再讓社會承受他們重返街頭的風險!「這就是民進黨執政的後果。」
梁育誌性侵殘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長榮大學發聲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家屬表示難以接受,校方則發聲,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並將持續陪伴家屬。2020年10月,鍾女於返回租屋處的路上,行經無路燈道路時,遭梁育誌拖走性侵殺害,更將女大生棄屍山區。梁育誌被捕時,一度否認犯行,其被起訴後,3度判死。但最高法院在更一審後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做出判決,認為梁育誌「可教化」,只要長期實施監禁、心理輔導等教化感育下,有機會讓梁育誌修正偏差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梁育誌逃死也引發議論,他在視訊聽聞判決後表示「謝謝」,鍾女家屬則崩潰稱無法接受,長榮大學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與相關法律程,也會持續跟進判決結果,並持續陪伴家屬。
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梁育誌更二審改判無期吐2字 被害家屬崩潰:無法接受
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來台求學,2020年卻在返回租屋處的路上遭梁育誌性侵殺害棄屍。梁育誌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然而最高高院再次發回更審後,更二審改判梁育誌無期徒刑,讓家屬崩潰表示,「無法接受」。2020年10月來台就讀長榮大學的馬國鍾姓女大生,於返回租屋處的路上,行經無路燈道路時,遭梁育誌拖走性侵殺害,更將女大生棄屍山區。梁育誌被捕時,一度否認犯行,其被起訴後,3度判死,但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做出判決,認為梁育誌「可教化」,只要長期實施監禁、心理輔導等教化感育下,有機會讓梁育誌修正偏差行為,停下失控人生。梁育誌以視訊聽審時,聽見判決出爐,表示,「謝謝」;但鍾姓女大生的母親聽聞判決崩潰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高雄高分院指出,審酌梁育誌行兇時手段、過程與其成長背景,並綜合凱旋醫院等醫師、教化師專業評估,認為梁育誌並非事先預謀殺人,而是臨時發生之行為。雖然梁育誌手段兇殘,但法院基於審慎用刑之考量,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只要實施長期監禁,並配合心理輔導等教化資源,有機會讓梁育誌在失控的人生中停下,修正偏差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不過高分院也強調,無期徒刑需至少服刑25年以上,並須提出具體悔改之事實,才有機會獲得假釋,尚未到必須剝奪生命、將被告永久排除於社會之程度,因此就其所犯之強制性交殺害被害人罪與強盜罪,判處梁育誌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終身。◎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凌虐剴剴惡保母二審維持原判!律師分析「1關鍵」難判死:意料之中
高等法院27日針對剴剴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保母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不少民眾對未能判處極刑感到遺憾。對此,「法老王」律師王至德在社群平台發文剖析判決關鍵,指出即便社會輿論普遍期待對惡保母判處死刑,但在現行法律框架與訴訟程序限制下,二審法院已無加重刑度、判處死刑的空間。王至德轉述法院見解表示,二審法官認同一審認定,劉氏姊妹「完全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與取樂的工具」,剴剴在生命最後3個月裡,長期處於飢餓、寒冷、綑綁、毆打與恐懼之中,生前所承受的身心痛苦,遠超一般成年人可忍受範圍,因此維持有罪判決。王至德在原文中直言:「第一審判決,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我知道有的人會嫌這個刑期不夠重,我知道,我也覺得不夠重。」不過他也指出,依現行司法實務,劉彩萱幾乎不可能被判死刑,其中一大關鍵在於檢察官並未就劉彩萱的部分提起上訴,導致二審法院依法不得判得更重。他進一步說明,在檢方未上訴的情況下,被告單方面上訴,二審判決「只可能有好處或維持原狀,不會變得更糟」,因此劉彩萱在二審中不可能被判處死刑。至於劉若琳,雖然檢察官有針對量刑部分上訴,但由於本案屬於國民法官案件,二審合議庭基於尊重國民法官制度精神,原則上不會輕易推翻一審裁決,最終維持18年有期徒刑,結果並不令人意外。王至德也在文中表達個人感受,坦言自己認為判決「並不重」,他指出,若對象是未滿2歲的幼童,在毫無精神障礙、完全出於自由意志的情況下,長期施加凌虐導致死亡,是否仍不足以構成極刑,值得社會深思。他強調,這對保母姊妹是在「可以選擇是否凌虐剴剴的時候,選擇了『Yes』」,其行為泯滅人性。不過他也重申,依法論法,一審國民法官已將罪名定調為「凌虐致死」而非「殺人罪」,依照法定刑度,最重僅能判處無期徒刑。即便檢察官上訴,二審與後續審級也不可能判處死刑。王至德最後感嘆,從法律角度來看,判決已屬重刑,但從情感層面而言,「我覺得不夠,就只是覺得」。
死刑犯-1!死囚歐陽榕獄中病逝 分屍女恩人仍喊冤聲請釋憲
曾是知名紙廠的加工處副處長歐陽榕1999年因失業、投資失敗,向建商女總經理盧金惠承租店面經營咖啡店,隔年關門之後,盧金惠多次用5、6位數的錢資助他。沒想到,歐陽榕卻在2003年因借鉅款被拒,將她殺害、肢解並分屍成10袋後棄屍,還向家屬勒贖1200萬元;他2011年六審仍判死刑,隨後一直被關押在高雄看守所至今,而他近日因身體不適戒護外醫,並傳出25日病逝。歐陽榕曾是某知名紙業的加工處副處長,離職後炒股失利、被親戚倒債,甚至還欠地下錢莊數百萬元;盧金惠因為信任他、相信他只是時運不好,因此自2000年開始每個月都給他數萬至十幾萬元。2003年3月,歐陽榕向盧金惠借大筆資金遭拒,4月21日以邀她出遊的名義將她約出來、載往鳥松鄉住處後殺害,接著分屍再分裝成10大袋,並丟在不同地方。當天盧金惠家人找不到她而報警,怎料隔天歐陽榕打電話向其家屬勒索1200萬元;被警方逮捕後,他起初否認犯案,辯稱聽說盧金惠失蹤才想藉機騙錢。歐陽榕之後才坦承用FM2迷昏盧金惠,勒斃她後再用事先準備好的剪刀、鐵鎚、菜刀等工具分屍,除了警方從影片中看到的2袋屍體,是丟在女友住處的垃圾集中區外,還有4袋丟在垃圾桶,另外4袋隨便丟在山區。經多年審理後,歐陽榕2011年六度被判處死刑,隨後一直被關押至今。他這過程曾多次透過司法管道提出救濟,喊冤當年法官硬是以「不詳方法殺人」對他量刑,近年也成為死刑釋憲聲請人之一。而歐陽榕近日因身體不適戒護外醫,並於25日病逝。橋頭地檢署檢察官相驗後,表示歐陽榕本身有糖尿病病史但未按時服藥,有戒護外醫診斷證明,無可疑外傷,檢察官認定死因為糖尿病酮酸中毒,上腸胃道出血併急性腎衰竭。事實上,台灣已定讞但尚未被槍決的死刑犯原有36位,歐陽榕病逝後,目前待執行死囚剩35人。而台灣最近一次執行死刑記錄為2025年1月,執行對象是殘忍殺害前女友與其母親的黃麟凱。
吳龍滿狠殺鄰居夫妻二審仍判死 家屬慟:能跟孩子交代了
高雄市苓雅區2023年間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命案,63歲男子吳龍滿因懷疑樓上住戶長期發出噪音,竟在其2名孩子面前,持刀砍死樓上夫婦。一審高雄地院一致決,宣判死刑;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14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死刑。而受害家屬事後發文感嘆,「提心吊膽了好幾天,終於能跟孩子們交代了!」回顧案件,63歲吳男懷疑樓上羅姓夫妻製造噪音,2023年9月間涉持刀當著羅姓夫妻稚子的面,先後殺害35歲羅男妻子及36歲羅男。孩子目睹全部過程,嚇得衝到樓下管理室求救。近日案經上訴二審,吳男維持原審死刑刑度。羅男妹妹14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二審判決出爐前,媽媽提心吊膽好幾天,前一晚更是睡不好,「她跟我說終於能跟孩子們交代了,原本一直很擔心萬一改判,會讓孩子們不能接受」,並坦言台灣的法律常常讓人無所適從,判死刑太難、執行更難,因此一直抱持著「沒有期待沒有傷害」。如今看到二審仍維持死刑,家屬大大地鬆了一口氣,至少現在只剩三審這一關。她表示,事發過去2年多,兇手用著他們的納稅金吃好睡好,還可以無恥要求稚子出席,讓她無奈「這條正義之路真的好遙遠」。羅男妹妹指出,家屬求的就是一個公道,「殺人償命」甚至賠不了兩條命,「不管事隔多久,只要想著嫂子離開當下是看著孩子們走的,而危險還在旁邊,不知道她有多心急,卻無能為力,我就心如刀割。」至於2名幼子的身心狀況,羅男妹妹也透露,孩子們光是被心理醫師詢問出席相關問題,就已經壓力過大,因此醫師有出示更明確的整份報告,法官也同意他們不需出席,「對於他們不用出席,家屬都非常開心。」
大法官稱判決人數少1人不妨礙結論 滿志剛酸:民進黨少1席也能算多數?
憲法法庭5位大法官19日公布「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憲訴法》修正條文違憲即起失效,大法官蔡彩貞稱「作成判決之人數不符法定人數,然僅短少一人,尚與憲法意旨無違」。對此,台北市議員吳志剛辦公室主任滿志剛今(23)日批評,照這種邏輯,是不是以後立法院民進黨51席、國民黨52席,少1席民進黨也能說自己是多數?滿志剛指出,蔡彩貞大法官在憲判同意意見書裡寫了一句,「然僅短少一人,獲致結論的理由或未盡相同,但不妨礙共同結論的形成」,白話就是「少一票也Ok」,難怪先前被民進黨封殺的大法官候選人劉靜怡會直接怒噴,「理由構成如此斷裂的意見書,不如不要寫」。滿志剛批評,這位大法官已經不是「懂不懂法律」的問題,而是「有沒有基本常理與邏輯」的問題。照這種邏輯,是不是以後:大樂透少一號也Ok,一樣算頭獎?比賽雙打一人上場也Ok,少一人也Ok?高乘載管制少一人也Ok,交警不用管?學測少一級分也Ok,通融一下也能上台大?立法院民進黨51席、國民黨52席,是不是少1席民進黨也能說自己是多數?滿志剛表示,這種死亡邏輯也不是完全沒有「好處」,只能說謝謝蔡彩貞大法官替「死刑一致決」解套,畢竟殺人犯就算有一位法官認為不該判死刑,但依照「然僅短少1人,不妨礙共同結論的形成」,是不是照樣可以判死?反正差一票也Ok!滿志剛續指,最荒謬的是,不願意參與的三位大法官,被民進黨硬幹逼進兩難:因為八人的憲法法庭連現行《憲訴法》的門檻都不滿足,理論上「自始無效」;但如果這三位大法官出席開庭了,又等於承認憲法法庭有效,所以只好不去。結果他們不去了,違憲的憲法法庭反而用「排除法」硬幹,再補上一招「少一人也Ok」,就把關卡硬過關。滿志剛痛批,這不只是動搖法治根基,更是挑戰人民智商底線,讓大法官的公信力盪然無存。民進黨執政不只濫編預算消耗國力,更一步步破壞台灣的法治基礎,實在讓人看不下去!
童婚女遭家暴弒夫判死!她12歲嫁表哥13歲生子 女子靠「血錢換生路」
伊朗25歲女子庫坎(Goli Kouhkan)原訂本月因弒夫被執行絞刑,所幸在國際輿論與慈善募款壓力下,受害者家屬最終接受賠償金「血錢」(blood money),選擇原諒,使庫坎免於一死。這起案件凸顯出伊朗童婚與家庭暴力問題,也引發聯合國人權專家的關切與呼籲。根據《衛報》與《每日郵報》綜合報導,庫坎來自伊朗少數民族俾路支族(Baluch),自出生以來便沒有法定身分證明,長年活在社會底層。她在12歲時被迫嫁給表哥,13歲就生下一名男嬰。婚後多年,她與兒子長期遭受丈夫身心虐待,懷孕期間仍需從事繁重家務,甚至因體力不支生產時幾乎喪命。她曾嘗試逃回娘家,卻遭父親斷然拒絕:「我把穿白紗的女兒送出門,妳若要回來,只能裹著裹屍布。」2018年5月,年僅18歲的庫坎目睹丈夫再次毆打5歲的兒子後,向堂兄穆罕默德.阿比爾(Mohammad Abil)求助。阿比爾到場後與其丈夫爆發激烈衝突,最終導致丈夫死亡。兩人隨即被捕,庫坎在無律師陪同、且因文盲無法識字的情況下,被迫簽署供詞,最終遭判以絞刑。穆罕默德至今仍列於死囚名單。依伊朗伊斯蘭教法「齊薩斯法」(qisas),若受害者家屬願意接受相當於一條人命價值的賠償金,即可撤銷死刑。庫坎案中原要求繳納約10億托曼(約合8.7萬英鎊)的血錢,最終協議降為8億托曼(約7萬英鎊),並透過各界募款及慈善機構籌足款項。伊朗官方媒體「米贊線上」(Mizan Online)12月9日發布影片顯示,死者雙親已簽署原諒文件,象徵司法調解完成。國際間對庫坎案反應強烈。聯合國人權專家上週公開呼籲伊朗政府停止處決庫坎,強調她是童婚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挪威人權組織「伊朗人權」(Iran Human Rights)主任阿米里-莫加達姆(Mahmood Amiry-Moghaddam)批評法院審理時未顧及她童婚、貧困與受虐背景,且整個偵訊過程中未提供法律協助。曾協助募款的澳洲慈善機構「卡西姆兒童基金會」(Qasim Child Foundation)創辦人蓋提(Mehdi Ghatei)表示,國際媒體曝光與全球聲援是促使伊朗政府讓步的關鍵。他說:「伊朗政權經常掩蓋案件細節,但當全球開始關注,就會出現壓力迫使體制退讓。」根據統計,2025年至今,伊朗已處決至少42名女性,其中18人因殺害丈夫遭判死刑,其中多數為童婚與家暴受害者。自2010年起,伊朗共處決超過240名女性,其中逾百人為殺害親密伴侶而遭判齊薩斯法死刑。國際特赦組織指出,伊朗是全球女性處決數最多的國家,總體死刑執行數量亦僅次於中國。
黃明志捲謝侑芯案「保釋期獲延長2週」 最新動態曝:誤解就誤解
台灣網紅謝侑芯10月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大馬歌手黃明志疑似涉案遭拘留,因警方未發現其有任何與女方死亡直接連接的線索,於13日獲保釋。由於黃明志的口頭保釋期即將屆滿,他今天(26日)下午再度前往金馬警區總部配合調查,最終保釋期獲得延長2週。警方目前仍持續釐清案情,後續調查將視案件進展而定。《中國報》報導,1輛黑色馬自達轎車今天下午載著黃明志及另名男子,直接駛入金馬警區總部。隨後,同行男子前往警察保安亭辦理登記;黃明志當時戴著黑色毛帽,身穿黑襯衫與牛仔褲,在2名友人陪同下步入警局,全程未與媒體互動,也未對外發表任何談話。大馬警方稍早證實,黃明志的保釋期將再次延長2週。值得注意的是,黃明志昨天(25日)於社群平台公開新歌〈誤解就誤解〉,歌曲以他近期遭逮捕及捲入命案的處境為題,並使用被捕時的光頭照作為視覺素材。他在留言中強調,案件仍在調查中,報告尚未出爐,但部分媒體與網路輿論卻已急著定罪,感嘆「已經先把我判死刑了」,表示這首歌是對外界批評的回應。回顧案發經過,謝侑芯10月22日在吉隆坡「悅榕莊酒店」(BanyanTree Kuala Lumpur)被發現身亡,當時她全裸陳屍浴缸,身上僅蓋著一條浴巾。當地警方查出,黃明志案發時也在房內,並在現場起獲總重5.12克、共9顆疑似搖頭丸的藍色藥丸。尿檢結果顯示,黃明志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均呈陽性反應。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中的2項條文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後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保釋外出。黃明志則供稱,自己沒有吸毒,當天會和謝侑芯共處一室,是為了討論拍片相關內容,期間女方到廁所沖涼,過了30分鐘沒聽見水聲,他進廁所查看發現對方倒在浴缸內,進行CPR急救後仍無效。目前案件仍在持續調查中。
鎮壓7月革命釀1400死!孟加拉前總理流亡印度 缺席受審遭判死刑
曾主導孟加拉長達15年的強勢領袖、前總理哈西娜(Sheikh Hasina),如今在該國的國際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es Tribunal,ICT)遭裁定犯下危害人類罪,並被宣判死刑。她被控在2024年的學生主導抗議中,默許安全部隊動用致命武力,導致1,400人死亡。據《BBC》報導,2024年孟加拉公職配額改革運動(2024 Bangladesh quota reform movement,又稱7月革命)本因不滿政府公職配額制度而起,但很快從學生運動擴散成全面的反政府革命。面對數十萬人的怒火,哈西娜的政權陷入崩解,最終她在同年7月被迫逃往印度。自流亡後,她再未回到國內,此次審判也以缺席方式進行。ICT歷時數月的調查與審理,最終裁定哈西娜3項罪名成立,包括:煽動、下令殺戮及在動亂期間未能阻止大規模的暴力行動。主審法官莫桑德(Golam Mortuza Mozumder)宣讀判決時表示:「我們決定只給予一項刑罰,那就是死刑。」對於受害者家庭而言,此判決意味著一段冗長等待的終結。部分家屬曾向媒體表示,他們期盼能看到「示範性懲罰」,希望死刑得以執行。然而,這個願望很可能落空。雖然孟加拉已正式向印度提出引渡要求,但新德里毫無配合意願。哈西娜在流亡地透過聲明強烈反駁所有指控,稱審判「帶有政治動機」,並指責臨時政府企圖摧毀她的政黨「孟加拉國人民聯盟」(Awami League)。該黨已於今年5月被臨時政府禁止運作。她警告,若人民聯盟被禁止參選2026年的國會大選,將有數百萬民眾杯葛投票。上週,哈西娜的律師團隊表示已緊急向聯合國提出申訴,質疑ICT的審理是否符合公平審判與正當程序。她稱自己曾「多次挑戰」臨時政府,要求將案件提交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審理。然而,針對哈西娜的指控並非空穴來風。今年稍早,《BBC Eye》便驗證1段外流錄音,內容顯示她可能在2024年動亂高峰時親自批准使用「致命武器」。這段錄音也成為法庭的重要證據之一。儘管此判決為部分受害者家庭帶來某種程度的平反,但對緩解國內政治分裂效果有限。人權活動家胡克(Shireen Huq)指出,人民對哈西娜及人民聯盟的不滿並未消退,「他們從未為那些被殺害的人道歉,或展現任何悔意。」對於許多終身殘疾的受害者來說,這場審判並非代表哈西娜的罪行已一筆勾消。外界也憂心,這項判決反而可能讓人民聯盟更難重新融入正常政治。在觀察者伯格曼(David Bergman)看來,除非該黨願意與哈西娜及舊黨羽保持距離,甚至公開道歉,否則政治分裂將持續惡化。如今,雖然孟加拉已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Muhammad Yunus)領導的臨時政府掌政,且2026年選舉即將到來,但哈西娜的死刑判決、人民聯盟的存續問題,以及「7月革命」帶來的深層傷痕,都讓這個國家在未來數年內仍將面臨動盪與不確定。
出席白色恐怖追思會名單有共諜 鄭麗文:邀請資訊未提及吳石等人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今(8)日擬出席由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舉辦的「1950年代白色恐怖秋祭追思慰靈大會」,追思對象中包括當年涉共諜案人士,引發社會熱議。對此,鄭麗文表示,出席活動是為悼念政治受難者與家屬、反思歷史,外傳活動以共諜或情報人員為主的說法屬嚴重誤導,呼籲各界聚焦史實、勿模糊焦點。這場「1950年代白色恐怖秋祭追思慰靈大會」由白色恐怖倖存者與犧牲者家屬自發舉行,自1991年起已舉辦34年。媒體先前報導,追思名單中包括共諜吳石,他曾任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為中共最高情報官,遭判死刑後被中共追封為烈士。對此,主辦單位澄清,報導所稱活動聚焦共諜等人並非事實,秋祭宗旨在於追思受難志士、推動民族和解與社會公義。鄭麗文則強調,受政治受難人互助會邀請出席秋祭活動,原是為悼念白色恐怖的政治受難人與家屬,並反思歷史、展望和平。她指出,外傳關注焦點放在情報工作者的說法是嚴重誤導,活動並非以吳石等人為主角,往年亦未曾以他們為主要祭悼對象,且收到的邀請資訊中也未提及吳石等人。她補充,1950年代白色恐怖時期,台灣有許多人因政治信仰與意識形態付出代價,但吳石、朱楓等人並不在「政治犯」的定義之內,呼籲社會各界應聚焦史實、勿模糊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