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 北檢 高金素梅 割頸 乾兄妹 土城
為賺500元辦預付卡賣門號! 他淪詐欺共犯被判9月徒刑
羅姓男子2024年10月間在臉書看到「手機門號換現金」廣告,聽信詐團話術,到電信公司申辦預付卡門號,將SIM卡交給他人使用,藉此賺取500元報酬,沒想到卻因此捲入詐欺案,並遭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月。判決書顯示,羅男於2024年10月間為了賺500元報酬,在桃園市某電信門市申辦預付卡門號,並將SIM卡當面交付給LINE暱稱為「陳專員」的人使用。然而,「陳專員」把門號轉交給詐騙集團,其他詐團成員則佯稱「可投資獲利,但須交付投資款項予指定之人」等話術,騙走2名受害者80萬元及200萬元。這2名受害者將款項當面交給車手,事後才發覺有異並報警處理。偵辦人員循線找到門號,發現登記在羅男名下,因此約談羅男到案說明。羅男應訊時自陳,當時他在臉書看見「手機門號換現金」的廣告,就有陌生人與他聯繫,要求他加入LINE暱稱為「陳專員」的人好友,「陳專員」告訴他辦預付卡可以換現金,還親自開車載他到桃園某電信門市,事成後即獲得500元款項。檢察官偵訊後,認定羅男涉犯幫助詐欺取財罪,依法提起公訴。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指出,案發時羅男已成年,曾有正當工作,具有一定的智識程度與社會工作經驗,加上羅男與「陳專員」的互動雖存在諸多可疑情形,卻仍因貪圖利益提供SIM卡。法官審酌,羅男曾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被判刑有期徒刑1年確定,出獄後才3年多又犯類似詐欺案件,考量羅男犯後否認犯行,加上此案已構成累犯,最終依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9月,並沒收不法所得5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快訊/韓前總統尹錫悅閃電戒嚴涉內亂「檢求死刑」 一審遭處無期徒刑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2024年12月3日突發「閃電戒嚴」事件,涉嫌內亂罪及多項重罪。事隔444天,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19日)作出判決,判處尹錫悅無期徒刑,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則判處30年有期徒刑。《韓民族日報》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第25部審判長池貴然指出,尹錫悅因宣布緊急戒嚴,造成重大社會損害,且難見其道歉之意,甚至在審判過程中曾拒絕出庭受審,考量此次事件似非極度縝密策劃,且尹前總統有克制使用武力的情況,判處無期徒刑。至於金龍顯,法院認定其在戒嚴籌備中扮演主導角色,因此判處30年有期徒刑。尹錫悅被控與金龍顯等人共謀,宣布違憲、違法的緊急戒嚴,並下令軍警占領國會及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或在未持拘票情況下逮捕與拘禁主要政治人物,涉嫌以擾亂憲政秩序為目的發動暴動。特別檢察官趙恩碩在上月13日的結案陳詞中,已對尹錫悅依內亂首腦罪求處死刑,對金龍顯則求處無期徒刑。此次判決結果,雖低於檢方求刑,但仍創下南韓政治史上重大法律案例。
十大重案回顧1/死刑重啟黃麟凱槍決伏法 高雄驚見恐怖連續殺人魔
回顧2025年,台灣在過去這一年中也發生不少社會矚目案件,本刊盤點十大案件,帶您一次回顧。黃麟凱伏法後遺體從台北看守所生死門運出。(圖/報系資料照)一、2025年1月16日:死囚黃麟凱槍決伏法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2009年至2012年間與王姓女友結識交往,雙方於2013年7月分手,不過彼此仍有往來;然而,黃麟凱於交往期間盜領女友20萬元的存款,女友同年9月驚覺存款遭黃男盜領,怒向黃麟凱追討,黃麟凱一氣之下竟在同年9月策畫謀殺女友,事先購買童軍繩,於2013年10月1日下午4時許,持先前因交往所持有王女家中鑰匙潛入王女家中。 黃麟凱潛入家中後先是遇見正在休息中的王母,認為其與王女交往期間,曾多次被王母瞧不起其單親家庭背景,竟先持童軍繩將王母勒斃,隨後以毛巾擦拭王母的指甲縫,試圖清除王母生前抓傷其臉頰所留下來之皮屑,並在廚房內潛伏等待王女回家。 同日下午5時20分許,黃麟凱終於等到王女返家,其戴上預先準備好的頭套從後方偷襲準備回房間的王女,以童軍繩強制捆綁其雙手,對其性侵得逞,隨後以童軍繩將王女勒斃。而王父當日下班返家,黃麟凱來不及逃離,只好逃往公寓頂樓,王父發現家裡從內部被反鎖,且遲遲聯絡不上妻女,與大女兒男友攀牆進入屋內,驚見妻女慘狀,緊急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第一時間鎖定黃麟凱涉有重嫌,立即詢問黃男行蹤,未料黃麟凱對於行蹤說詞反覆,恰好有鄰居報警指出公寓頂樓有不明人士出沒,讓前往察看的警方當場逮獲犯案後躲藏的黃麟凱。 黃麟凱被捕後,後續也依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嫌遭新北地院起訴;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多罪併罰,判處黃麟凱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至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仍維持死刑判決。不過案件一路上訴至更三審,2017年黃麟凱仍維持死刑判決定讞。判決確定後,黃麟凱試圖聲請釋憲,並在2024年由憲法法庭受理,不過繼2020年4月1日翁仁賢遭槍決後,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署死刑槍決執行令,黃麟凱於該日晚間10時許於台北看守所槍決伏法。高雄驚傳連環殺人案,73歲張介宗涉嫌殺害黃姓大嫂、趙姓婦人與張姓婦人,隨後將3人分屍拋至運河內丟棄。(圖/報系資料照)二、2025年2月2日:高雄張介宗連續殺人分屍案73歲的張介宗涉嫌自2024年11月29日起,相繼殺害黃姓大嫂、張姓婦人與趙姓婦人,平均一月殺一人,並將3人分屍棄屍在前鎮運河內,而遭殺害的黃姓大嫂與張姓婦人遺體至今仍未尋獲。 張介宗為軍人出身,過去曾因搶奪與強暴罪嫌遭判處死刑,最終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20年後,於1997年出獄,並在2019年因偷竊腳踏車被捕。張介宗出獄後並無穩定工作,常在高雄市區各大公園出沒,對外聲稱自己家境富裕,並同時和多位女子交往,口袋一掏就是厚厚一疊千元大鈔,常聲稱「回台北」,被稱為「台北仔」,吸引不少婦人目光。 2025年2月2日,75歲的趙姓婦人下午騎車外出後即未返家,兒子發現母親失蹤後,隔日立即向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趙婦載著張男返回其住家後就再無外出身影,反而拍到張男多次提著袋子外出丟棄的畫面。警方立即派人前往前鎮運河打撈,果然尋獲趙婦身體組織,事後鄰居也表示半夜曾聽到有電鋸聲。 警方隨後進一步追查,也發現張介宗還涉嫌殺害2名婦人,其中一名71歲張姓婦人別稱「左營仙姑」,因報樂透明牌而知名,同樣於公園中與張介宗結識,未料其2025年1月17日與張介宗一同前往其住處後,便再也沒有出來,反而張介宗被拍到多次手提裝有屍塊之袋子前往前鎮運河丟棄。 警方也因此再掌握,張介宗的黃姓大嫂2024年11月29日進入張男家中後,便再也沒有出來,而張介宗同樣被拍到多次帶著裝有屍塊袋子前往前鎮運河拋屍畫面。研判張介宗均將人誘騙至家中殺害,隨後分屍,利用凌晨人煙稀少之際,騎乘自行車前往拋屍。 而警方經查後,也查獲張介宗的「死亡筆記本」,並在上面發現第四名婦人,所幸第四名婦人並未遇害,婦人也表示僅與張介宗見過幾次面。惟警方最終僅尋獲趙姓與張姓婦人部分屍塊,並在高雄港區26號碼頭附近尋獲黃姓大嫂頭顱。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也將張介宗依3個殺人罪起訴,求處3個死刑。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發生嚴重氣爆事故,釀成5死38傷慘案。(圖/翻攝畫面)三、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台中西屯區新光三越中港店2025年2月13日上午11時33分許,其11樓至12樓美食街發生瓦斯氣爆案件,氣爆造成的強大衝擊力道,造成台灣與澳門籍遊客在內造成5死38傷的慘案。 新光三越中港店11樓至12樓美食街上午正執行裝潢拆除工程,未料施工團隊正在使用砂輪機時,不慎切斷天然氣管線斷裂,造成天然氣外洩蓄積,其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火花當場引燃釀成氣爆,大範圍波及9樓至12樓。而氣爆也造成建築外牆飛濺四散,造成員工、顧客、路過的行人與車輛均有受到波及,總計造成台灣民眾2死、34傷;澳門籍遊客3死、4傷,其中2歲的澳門籍女童經搶救後於3月7日搭乘醫療專機返回澳門治療,最終仍不幸宣告不治,為台灣史上最嚴重百貨公司公共安全事故。 2025年9月27日,新光三越中港店於上午10時許恢復營運;12月30日,台中地檢署也宣布偵結,對新光三越總公司、新光三越中港店與相關管理、承攬人員等共13人,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提起公訴。 在一片斷壁殘垣中,一只被遺留下來的小鞋顯得格外突兀。(圖/黃耀徵攝)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律師費恐全民買單」? 律師揭真相:不看是非對錯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楊姓少年父親不滿控訴,加害者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聲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對此,律師王至德指出,以現行制度來看,其實所有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王至德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這對乾兄妹的律師是法扶律師,酬金很低,且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給的,而法扶主要的經費來源是司法院,司法院的預算來自全民繳稅,所以說律師費說是全民買單也不算錯。王至德指出,法扶律師的原意是幫助沒錢請律師的人,讓他們可以有最起碼的程序保障,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加上乾兄妹犯的罪是強制辯護案件,就算法扶不派律師,法院也要指定義務辯護律師,一樣是由全民買單,以現行制度來看,所有的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王至德說明,刑事案件不會有裁判費,民事事件才有,但這起事件應該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不用繳裁判費,如果是針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上訴的話,還是要繳裁判費;不過,一般來說若因資力不足而申請法扶律師通過的,原則上是可以請法扶代墊,或是跟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暫免繳裁判費,這兩件事都是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否犯錯。
松信寶味2/北市上班族難追垃圾車 滿志剛談構想:定點垃圾收集、資源回收站
國民黨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參選人滿志剛過去曾擔任幕僚20年,深知市民生活的大小困擾。從親身參與都市更新到與居民溝通協調,他認為民代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解決民眾日常生活中的「實際問題」。針對台北市上班族最頭痛的垃圾收運問題,他提出新穎構想:在空地設置垃圾收集站與資源回收站,採取「回收退錢、垃圾付費」的方式,讓上班族無論多晚,都能方便處理垃圾。已擔任20年幕僚的滿志剛強調,服務民眾最重要的就是有耐心,即便是在路上偶遇時,也要認真傾聽民眾反映問題。(圖/周志龍攝)滿志剛指出,他自大四到研究所期間就擔任市府幕僚,在前總統馬英九時任台北市長時期,參與副市長葉金川的市長初選,後來經介紹進入議員吳志剛團隊,一待便是20年。 之所以會擔任幕僚,滿志剛直言,自己大學主修公共行政、研究所研讀兩岸關係,早早確立對公共事務的興趣,立下從政、為民服務的心願。而他認為,從政初期的唯一途徑就是擔任幕僚,累積經驗、一步步學習。這20年來的歷練,也讓他對選民服務及地方事務有更深刻的理解,也成為他再度投入初選的重要因素。 滿志剛強調,服務民眾最重要的是「聽得懂對方在說什麼」,並且要有耐心。許多選民是在路上偶遇時,才把長久累積的問題一次說出來,身為民代必須願意傾聽、理解,才能提供協助。 談及幕僚期間印象深刻的案件,滿志剛回顧,自己曾協助推動台北市首件自辦都更案,位於中正區,歷時13年才完成。過程中陪伴居民面對法規、溝通與協調難題,累積豐富經驗,最後甚至撰寫成參考書籍,記錄從規劃、申請到執行的各個細節,包含政府審核關卡、地方居民協調、資源整合方式,以及如何面對突發問題的解決方案。 針對松信區市政構想,滿志剛坦言,若讓市議員去談兩岸關係、做立委的事情,自己覺得有些不切實際,應該做的是要如何把北市居民的生活福祉顧好。松義區是非常商業的一個選區,80%的朋友都在上班,就會有下班時間難追垃圾車的問題,因此可以設置垃圾收集器以及資源回收器。丟資源回收可以退錢、丟垃圾需要付錢,這樣對上班族來說,無論多晚都可以將垃圾處理掉。剴剴案判決日前出爐,滿志剛表示,身為兩寶爸,兒少保護及校園安全也是他未來努力的重點。(圖/本刊攝影組) 另外,身為兩寶爸的滿志剛對近期「剴剴案」的判決也非常有感,他表示,自己對校園安全與孩子的學習環境非常重視,因此未來也希望能協助台北市打造更安全、資源更完善的教育環境。
割頸案定讞引眾怒!民團駁楊爸騙善款 預告3/14上街遊行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全案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徒刑定讞。而新北市政府在2024年1月推出專案募款,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被害人家屬,2025年12月集資金額爆滿後,楊爸爸當晚發出聲明稱目前援助已足夠,希望民眾把這份愛傳遞給其他更需要幫助的人。不過近日卻傳出罵聲喊「楊爸爸騙善款」,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怒發聲了。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本月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民團「孩想陪你長大聯盟」15、16日陸續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年後會與楊爸一起到立法院要求修法,預計3月14日號召民眾上街頭遊行,會盡快處理路權,如有異動也會再行公告。民團續指,楊生家唯一的募款管道只有新北市教育局當時協助設立的政府平台「好日子愛心大平台」,民眾善意讓開啟兩年的專案順利達標,甚至超出本來的勸募金額,楊爸非常感謝大家的善心,也在知悉後第一時間發表聲明,希望大家停止捐款。然而,近日開始有謠言攻擊受害者家屬「騙」民眾愛心募款,民團因此嚴重批評並憤怒表示「希望您家終生都不會發生這種可以拿來『騙』的事情。」民團說,楊爸所言字字血淚,皆是他在少事法庭內所遇,同時也公開要求公開審理的錄音錄影,「但司法院敢嗎?申請閱卷都遮遮掩掩!望這些造謠者要有良心,莫忘受害者到底是誰。」
美逾4千起拘留移民案件「遭裁定違法」!川普政府仍強硬執法
自去年10月以來,全美數百名聯邦法官已在超過4,400起案件中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在拘留移民時違法。根據《路透社》(Reuters)對法院紀錄的審查,這些判決構成對川普政府移民驅逐政策的1次全面性法律駁斥。然而,即便法院已明確認定相關政策違法,政府仍持續將部分移民無限期羈押。據《路透社》報導,西維吉尼亞州(West Virginia)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強斯頓(Thomas Johnston)上週在1項命令中寫道,「令人震驚的是,政府竟然堅持要求本院重新定義,甚至完全無視現行法律的明確文字」,同時他也下令釋放1名遭拘留的委內瑞拉籍人士。強斯頓為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任命的法官。多數判決聚焦於川普政府背離近30年來對聯邦法律的既定解釋。長期以來,司法體系普遍認為,已在美國境內居住的移民,在移民法庭審理其案件期間,可以透過交保獲釋。然而,川普政府改變這一解釋,擴大強制拘留範圍。對此,白宮發言人傑克森(Abigail Jackson)聲稱,政府「正依法履行川普總統所獲授權,執行聯邦移民法」。據悉,在川普執政下,本月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拘留人數升至約68,000人,較其去年就任時增加約75%。上週,位於紐奧良(New Orleans)的保守派聯邦上訴法院為川普政府帶來1場勝利。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法官瓊斯(Edith Jones)在推翻2名墨西哥男子獲釋裁定時指出,過去歷屆政府未充分運用拘留權限,「並不代表他們缺乏進一步拘留的權力」。隨後2人的律師表示,他們目前仍維持自由之身。其他上訴法院預計未來數週將審理相關爭議。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發言人麥克勞克林(Tricia McLaughlin)指出,訴訟數量增加「並不令人意外」,尤其在「部分激進法官試圖阻撓川普總統履行美國人民授權的大規模遣返任務」之際。該部門未進一步回應本報導中更具體的案件與數據問題。由於其他法律救濟途徑有限,自川普上任以來,被拘留移民已提出超過20,200件聯邦訴訟,要求釋放。根據《路透社》對加拿大跨國傳媒集團「湯森路透公司」(Thomson Reuters Corporation)旗下法律研究工具「Westlaw」,超過20年來所有公開聯邦法院案件卷宗的彙整,自10月初以來,至少4,421件案件中,超過400名聯邦法官裁定ICE在大規模遣返行動中違法拘留移民。另有部分案件仍在審理中,或因當事人獲釋而撤銷,甚至是被移轉至其他司法轄區,迫使當事人重新提告。《路透社》無法確定有多少案件被移轉或重提。18歲的委內瑞拉高中生約瑟夫湯瑪斯(Joseph Thomas)去年12月底在威斯康辛州(Wisconsin)與父親艾利亞斯湯瑪斯(Elias Thomas)一同進行沃爾瑪(Walmart)送貨途中,於交通攔查中被捕。2人於2023年8月入境美國申請庇護,並獲准工作。其律師佩爾提耶(Carrie Peltier)表示,他們是因「棕色皮膚駕駛」而遭攔查。1個月內,法院命令釋放父子2人。同為小布希任命的美國首席地方法院法官席爾茨(Patrick Schiltz)裁定約瑟夫遭非法拘留,命其立即釋放,並指出ICE在其作為乘客時拘捕並無逮捕令證據。另1名由川普任命的法官托斯特魯德(Eric Tostrud)則裁定其父艾利亞斯有資格申請保釋聽證,並寫道:「本區法院已多次審理並駁回此類法條解釋爭議,此案亦將如此。」目前約瑟夫改為線上上課,因擔心再次遭拘留而不敢返校。報導補充,「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起源於14世紀英國法院制度,並被納入美國憲法,為遭政府非法拘禁者提供司法救濟。由於近期訴訟激增,使該制度再次成為焦點。今年1月短短數日內,律師即為多名無犯罪紀錄的被拘留者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包括:在明尼蘇達州(Minnesota)自家車道被捕的5歲厄瓜多男童科內霍(Liam Conejo);1名持合法臨時人道身分、在前往電纜技師工作途中被捕的烏克蘭男子;1名與美國公民結婚、育有3歲自閉症美籍子女的薩爾瓦多男子;1位具難民身分、在讓探員進入公寓大樓後遭捕的厄利垂亞醫院員工;以及1名送女兒上學後遭逮捕的委內瑞拉男子。大量訴訟迫使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調度原本負責刑事案件的律師應對人身保護令案件。《路透社》發現超過700名司法部律師代表政府處理移民相關案件,其中5人各自出現在超過1,000件人身保護令案件卷宗中。法律壅塞部分導致政府即便在法官下令釋放後,仍未即時執行。上月,席爾茨在明尼蘇達州1項命令中指出,政府在76件案件中違反96項法院命令。當地聯邦檢察官羅森(Daniel Rosen)2天後在文件中表示,這些案件對政府律師造成「巨大負擔」。紐約方面,由拜登任命的聯邦法官喬杜里(Nusrat Choudhury)本月指出,ICE違反2項「明確且無歧義」的命令,將1名男子轉送至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拘留,卻虛稱其仍在新澤西州(New Jersey)可出庭。司法部發言人巴爾達薩雷(Natalie Baldassarre)回應稱,政府「正遵守法院命令並全面執行聯邦移民法」,並批評「若越權法官依法審案並尊重政府準備案件的義務,就不會出現壓倒性的人身保護令案件量,或對國土安全部是否遵命的疑慮。」在紐約,倡議人士守候於移民法庭外,協助被拘留者即日提出人身保護令,以阻止其被迅速轉移至外州拘留中心。1月16日,聯邦法官歐特肯(J. Paul Oetken)緊急裁定,禁止政府將1名在庭審現場被拘留的厄瓜多男子移出紐約。1月30日,同為歐巴馬任命的法官卡特(Andrew Carter)命令其立即釋放。然而,並非所有移民都能獲得此類救濟。部分人不知可提出人身保護令,另一些人則無力負擔高昂律師費。美國公民羅爾(Judy Rall)就表示,其委內瑞拉籍丈夫已在德州藍帽拘留中心(Bluebonnet detention center)羈押近1年,律師報價超過5,000美元提出人身保護令,她無力負擔。2人基於婚姻關係提出移民申請仍在審理中,但政府拒絕在案件裁決前釋放其夫。雖然無犯罪紀錄,政府卻在未提出證據情況下指控其與委內瑞拉幫派「阿拉瓜火車」(Tren de Aragua)有關。本月,其律師同意免費承接人身保護令案件。
男子與親戚打牌「5個月輸780萬」 警一查他衰遭設局
春節期間與家人、親友同聚,不少人會上牌桌「小賭怡情」,但卻有家庭發生詐騙案。大陸湖南一名唐姓男子被周姓親戚設局一起打牌,5個月內慘輸掉約人民幣175.12萬元(約新台幣780萬元)。唐男氣得向周男提告,當地法院認定周男等人已構成詐欺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併科罰金。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親戚間的詐欺案件,判決指出,一名唐姓男子在領取徵收補償款後,遭周姓親戚設局引誘參與「鬥牛」賭局,短短5個月內被對方以合謀作弊手段騙走高達175.1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80萬元)。判決指出,主嫌周男聯合同夥設下圈套,在牌局中透過洗牌、標記等手法暗中控制輸贏,還找人以偷看牌、換牌等出千方式配合。周男一群人為了讓唐男深陷其中,還招募多名「氣氛組」成員在旁敲邊鼓,藉由切牌、抬高押注等方式刺激唐男加大賭資,使其防不勝防。經調查發現,周男在5個月內策畫5場賭局,從唐男身上騙走約人民幣175.12萬元(約新台幣78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周男等人並非單純賭博,而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使用欺詐手段人為控制賭局結果,導致被害人財物重大損失,其行為與一般博弈性質不同,已觸犯詐欺罪,故依法嚴懲。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並科處罰金。針對此案,法官特別提醒,民眾春節期間與親友相聚雖常有牌桌娛樂,但務必警惕異常的高額牌局,尤其應避免參與背景陌生或組成可疑的賭桌,且涉及金錢往來時應保持理性。法庭強調,不法分子常利用「熟人關係」放下戒心,民眾應保護好自身財產安全,切勿因為一時興起而落入傾家蕩產的陷阱。
祭祖燒紙錢引發大火 75歲翁燒掉8公頃山林遭判刑
有些地區過年前有掃墓祭祖的習俗,倘若疏忽防火細節,恐面臨牢獄之災。大陸湖北近日發生一起因祭祀引發的森林大火,一名75歲王姓老翁上山祭祖焚燒紙錢時,不慎引燃周邊枯草,火勢迅速蔓延,受災面積超過8公頃。雖然火災並未造成傷亡,但當地法院審理認定,王翁行為已構成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根據陸媒《現代快報》報導,據湖北省鄂州市法院判決資料顯示,現年75歲的王姓老翁已退休多年,於2025年初偕同女兒前往湖北鄂州梁子湖區一處村落祭祖,過程中,王翁使用打火機點燃紙錢,未料現場突然颳起大風,瞬間將帶火的紙屑吹向草叢,火勢隨即失控。儘管父女倆試圖以樹枝撲救,但仍不敵風勢,眼見大火蔓延,兩人趕緊下山求助並致電報警和通報消防隊。警消動員多方人力趕抵灌救,歷時約7個小時才將火勢完全撲滅,經現場勘測,受災總面積超過8公頃,其中林地佔5.65公頃,對當地自然生態造成嚴重破壞;不幸中的大幸是,這場大火沒造成傷亡。王翁事後主動到警局自首,對自己的行為深表悔意。檢察機關考量其具備自首情節,且犯後態度良好,加上王翁家屬已主動與相關單位簽署「補植協議」,於火災現場補種約80畝的楓香與青岡櫟,並在今(2026)年初通過林業部門驗收,成功復原山林植被,因此建議依法從輕處理。法院審理後認為,依縱火罪判王翁有期徒刑6個月,不過,王翁雖因過失引發火災,但法官考量其年事已高、具悔罪表現且積極補救,最終裁定緩刑1年,給予自新機會。同時法院特別提醒民眾,春季氣候乾燥且風力強勁,山林極易發生火警,祭祖時應嚴格遵守防火規定,或是可改採獻花、線上祭掃等環保方式表達哀思,否則恐因一時疏忽得承擔法律責任,否則恐釀生態浩劫。
老婦殺癱瘓兒獲特赦 律師提「2舊案」最終都入獄:唏噓啊
台北市一名80歲林劉老婦長年獨自照顧癱瘓在床、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2023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遭判刑2年6月定讞。總統賴清德於今年農曆年前核准特赦,免除其發監執行。對此,律師王至德提及過往2件類似的案例,並分享自身看法,直呼「唏噓啊」。林劉老婦的兒子在嬰兒時期因腦膜炎引發肺炎、小兒麻痺,從此癱瘓在床,仰賴母親照料生活起居至少50年。法官在判決書上記錄:「長年臥床的被害人身形竟能與一般成年男子無異,衣著乾淨整潔,皮膚亦無褥瘡,可得見被告長年費心照料兒子」。然而,老婦在2023年4月確診新冠肺炎,自認身體不佳、年事已高,兒子病況也無起色,且她心臟裝有數根支架,又曾跌倒骨折,深感心力交瘁;5月12日就趁看護離開兒子房間時,將裝有1萬元紅包袋塞入兒子口中,隨後摀住兒子口鼻致死。法官在判決書裡建請總統特赦,而賴總統目前也已頒布特赦案。針對此事,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老婦獲得特赦沒什麼爭議,但同時感嘆2020年時,一名79歲陳姓老翁同樣照顧患有先天重度腦性麻痺的女兒50年,最終因不忍女兒受苦而結束其生命,雖然法院同樣判處2年6個月徒刑,但該案未獲得特赦機會。對於不同的結果,他直呼:「唏噓啊」。另外,王至德也提到1993年發生的「鄧如雯殺夫案」,他認為鄧女長期遭受丈夫家暴與性侵,甚至為了保護弟妹、小孩才選擇動手,是最應該得到特赦的人,但最後仍入獄服刑。他表示,鄧如雯的案子光是輕描淡寫列出其過往,都讓人覺得很窒息般可憐,但他至今仍不解這樣的案子,最後還是沒有得到特赦。
保全龍頭剝削2/不只欠薪!嘉賀負債1.7億剉咧等 可憐員工難過年
承攬台北101保全工作的嘉賀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被爆積欠員工薪資,更是長期未幫員工投保健保,積欠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2400萬元的健保費,並因此被高雄地院強制執行。知情人士再爆料,嘉賀負責人李大明疑似為了填補財務窟窿,騙取高雄的部分建商投資,害得民眾血本無歸,目前法務部調查局也已經介入偵辦中。知情人士爆料,嘉賀保全公司因為經常利用低價搶標的方式擊敗競爭對手,導致嘉賀保全公司可用資金大幅限縮,於是只好轉頭剝削保全來維持公司營運。不過,要填補財務窟窿,節流還不夠更要開源,嘉賀保全的負責人李大明也因此疑似找來高雄部分建商哄騙他們投資,但背後卻是一場吸金騙局,讓許多受害者血本無歸。目前,受害的建商也向調查局報案,案件也在偵辦中。2014年嘉賀集團就曾因北捷保全過勞惹出爭議,受害的祝姓保全上班1個月只休息1天,最終因吐血被送進加護病房。(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調查,嘉賀保全公司就剝削保全這部分非首次鬧出爭議,2014年間台北捷運的祝姓保全就曾在連續上完24天的班以後,僅僅休息1日的狀況下,又連續上了13天的班。以上班1個月來說,這名祝姓保全僅休息了1天,後來在上班時吐血送醫,甚至一度住進加護病房。2014年台北捷運簽約的保全公司,分別為嘉賀及路易威鐙,但「嘉賀」的總經理為李大明(中),「路易威鐙」的總經理李香諄(左)同時身兼「嘉賀」的副總經理,被質疑壟斷北捷招標。(圖/報系資料照、遠龍旅遊提供)另外,2014年台北捷運簽約的保全公司,分別為嘉賀保全以及路易威鐙保全,但經查以後發現當時「嘉賀」的總經理為李大明,但「路易威鐙」的總經理李香諄卻同時身兼「嘉賀」的副總經理,被外界質疑涉嫌用2家公司一起得標的方式壟斷台北捷運的保全招標,但李香諄當時否認壟斷,強調 2家公司為獨立公司。記者翻開判決書系統,發現嘉賀保全自去年12月開始,就已負債累累,至少有12名債主前去高雄地方法院對嘉賀保全公司的欠債聲請強制執行後被法官裁准,累計金額高達1億7518萬7714元,而嘉賀保全負責人李大明個人也還有100萬元的債務同樣也被高雄地院裁准強制執行。不過,其實嘉賀保全2023年就曾因為積欠員工薪資吃上官司,當時一名方姓員工主張每日工作12小時且2年共有14天特休沒休,嘉賀保全也未給付薪資,在國定假日上班公司也沒有加倍給薪,嘉賀保全只有給付3萬4000元薪資,並稱其包含所有加班費,台中地院於2025年5月9日宣判嘉賀保全須給付原告新台幣16萬4002元。至於近日嘉賀保全再度捲入欠薪爭議,也並非毫無端倪,去年12月24日嘉賀保全早因為延遲給付工資被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罰鍰2萬元,如今面對法院高達1.7億元的強制執行,嘉賀保全財務危機的消息恐怕已紙包不住火,不過最令人感到心酸的,恐怕還是為其賣命的數千名員工,今年注定難以平穩順心的度過新年。對此,本刊致電高雄市勞工局,官員證實嘉賀保全公司確實積欠薪資,目前收受7案,其中4案調解完畢,還有3案已經排定調解日程,但金額部份屬於個人隱私並不方便透露。本刊再致電衛福部健保署詢問積欠員工健保費的部份,對方回應嘉賀公司目前積欠健保費及滯納金約2400餘萬元,為該署列管名單,已加速催繳及移送強制執行。至於嘉賀公司負責人李大明涉及詐欺的部分,本刊也致電法務部調查局,該局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無法透露。此外,嘉賀公司在本刊截稿前,無人接聽電話,無法得知回應。本刊致電嘉賀保全高雄總公司詢問回應,不過截至截稿時間都沒有打通,其餘台北、桃園、新竹、嘉義辦事處也均無人接聽,甚至台中辦事處已經成為空號。
坦言勒索環保業者犯嫌是親弟 李四川:這個年紀該自己負責
已宣布參選新北市長的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13)日表示,弟弟李賜福被控涉及藉勢藉端威脅小琉球垃圾清運業者一事都尊重檢警調查,而且「大家都這個年紀了,本來就該自己負責」呼籲外界不要不當連結。李賜福被控與同夥合作長期壟斷家鄉屏東小琉球的垃圾清運業務,還涉嫌向得標廠商勒索每公噸垃圾新台幣600元「回饋金」,集團3年內被控勒索3間廠商金額高達576萬元,導致清運廠商叫苦連天數度「不玩了」不再參與小琉球垃圾清運投標,結果讓小琉球垃圾清運後續連9次流標惹出垃圾危機,經屏東地檢署介入調查後,發現這夥人涉嫌假污染地方之名向垃圾清運業者索要回饋金,偵查終結後將李賜福和同夥共4人提起公訴。各地「垃圾清運」往往掀角力,期間環保蟑螂問題更是時有所聞。(示意圖/顏瑋辰攝)原先這只是件地方社會消息,然網路紅人「四叉貓」翻出過去李家兄弟同框照片,質疑李賜福恐怕是李四川親弟弟引發政治版面話題,值此李四川參選新北市長「起手式」之時,家屬一舉一動也被外界放大關注。李四川對此並無迴避,坦承「李賜福確實是我弟弟」,但也強調「大家都這個年紀了,他做的他負責」,表示成年人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起法律責任,言談間未迴避血脈關係也未偏袒弟弟。李四川感嘆,自己可以感覺到「選舉已經開始了」,似乎也對未來一連串攻擊,先打了劑預防針。※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大眾愛心成賠償金!兇手父「兩手一攤」稱沒錢 割頸加害者律師費全民買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會,怒控法院成加害者幫兇,更表示2加害者絲毫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直接「兩手一攤」,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在記者會上表示,2名加害者沒有絲毫賠償誠意,林母在二審時稱願賠140萬元,並在法庭上說先付一半金額,二審判決書上則記載林母願給200萬,但被害人家屬至今只拿到20萬元,郭生律師更直接說郭家毫無還款能力,賠償金一分未給,等同告訴社會大眾「青少年非但可以殺人,還不用賠償。」楊父表示,郭生律師在高等法院提到,新北市教育局長張明文為家屬在愛心大平台發起募款,因家屬有拿到善款而不用賠償,「將人民的血汗錢拿來利用」,把大眾愛心當成兇手賠償金。郭生父親在法庭上更是態度惡劣,兩手一攤稱沒錢而拒絕賠償,其律師還稱郭父「毫無還款能力」,法扶更因加害者資格相符而同意代墊裁判費,用大眾納稅錢幫助加害者,讓楊父譏諷稱「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
割頸案乾哥殺人後還不安分 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並稱郭在行兇後還不安分,2025年8月慫恿隔壁牢房到鬧少觀所,卻被認為可教化、已知反省而輕判,讓楊父憤怒質問「審判長是否也願意在他們出來後帶回家養呢?」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在記者會上表示,2名兇手在法庭上表演出自己已知反省,郭生卻仍不安分,因少觀所管理人員對郭生指責,他竟慫恿隔壁牢房,在晚間聚集起來製造噪音,有策畫性的大鬧少觀所,證明他是有預謀能力。楊母提到,法官在法庭上認為郭生行兇不是預謀,但他從不知道幾月便開始帶刀,代表他隨時都想殺人,「只是殺的不知道是誰而已」,質問「怎麼不是預謀,帶刀不是恐嚇就是想殺人」。楊父則表示,一審法官說2名兇手有察覺反省,二審還是堅稱他們有察覺反省,而法官「真的都很厲害」,判決讓林生出獄時剛好18歲一個月,郭生19歲多就能提出假釋,而2名兇手已得知楊家位置,等同於一年多後他就要擔心自身安危。
毫無悔意!割頸案兇手PO死者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 家屬怒控:法院成幫兇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定讞,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郭行兇後還在社群網站貼出死者躺在擔架上的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而法官竟稱找不到貼文者的IP,不以此做為他犯後無悔意的依據,讓楊生父親怒控「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在一審判決時就提出修復式司法,但2名加害者沒有意願,林生則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生則同樣沒有意願,而在林生律師表達有意願後不久,他便收到「最美的風景」照片,讓他痛哭不已。(圖/翻攝畫面)楊父表示,這張照片是死者躺在擔架上等待急救,一旁還有醫護人員的照片,兇手竟下標題為「最美的風景」,他要求法院查詢IP以釐清發文者,但網路業者稱此為新辦帳號,無法查到確切發文者。楊父提到,許多媒體報導林女在網路上發表挑釁言詞,林女在法院上主張這些言詞是別人所為,他也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同樣稱無法證明是她所發出而結案,讓他質疑「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很快就找到發文者是誰」,質問「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殺癱瘓兒老婦下午簽收特赦令 北檢直送完成賴清德首次特赦
總統賴清德今(12)日頒布林劉龍子特赦案,林劉龍子因悶死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遭法官輕判2年6月徒刑確定,法務部下午3 時許,派員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台北地檢署,北檢立即由主任檢察官梁光宗於下午4時許,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受赦免人林劉龍子簽收。82歲婦人林劉龍子112年因長年照顧重度身心障礙的53歲兒子,她認為自己年事已高恐無法再照顧癱瘓兒子,將裝有1萬元的紅包袋塞進兒子口中,再用口水巾摀住口鼻膠帶纏繞,讓兒子窒息死亡,法官輕判2年6月徒刑確定,賴清德總統2月12日發出特赦令,讓她免執行,本案是賴清德總統任內首度發出特赦令。本案於 114 年 5 月 27 日經臺北地方法院以 113 年度重訴字第14號判決判處林劉龍子有期徒刑2年6月。經林劉龍子提起上訴,檢察官未上訴,由高等法院以 114 年度上訴字第 4312 號審理。 115 年 1 月 16日林劉龍子撤回上訴,全案確定。北檢於 115年 1月 26日收受全卷並於翌(27)日分執行案件,尚未發監執行。
全案定讞!割頸案乾哥12年、乾妹11年 「最快關4年假釋」死者家屬崩潰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相當於兇手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死者父親聽聞判決後情緒崩潰。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此案也引發軒然大波。郭、林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改為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
罵泰王代價驚人!他在推特發10則貼文換重刑 男子兩案累計50年潛逃中
泰國曼谷刑事法院2月10日就一宗涉及王室言論的案件作出裁決。曾任改革派政治組織「進步運動」幹部的普魯提功沙拉庫(Pruttikorn Sarakul),因在社群平台發布被認定侮辱及誹謗王室的內容,被依《刑法》第112條及《電腦犯罪法》判處30年有期徒刑,而目前他已潛逃未出庭。加計先前案件刑期後,累計將面臨50年有期徒刑。涉發布王室相關言論遭重判,法院在被告缺席情況下完成宣判程序。根據《Bangkok Post》、《Thaiger》與《民意報》報導,檢方指出,普魯提功於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3月27日期間,在推特發布10則被認定涉及侮辱、誹謗王室的訊息。檢察官主張,相關貼文內容可能誤導公眾並煽動對王室機構的敵意,且被告明知行為違反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院審酌證據後,認定其違反《刑法》第112條王室誹謗罪及《電腦犯罪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由於涉及10項指控,法院依每項3年徒刑計算,共判處30年,並裁定與先前判決連續執行。此案並非普魯提功首次遭判刑。2025年12月18日,他因在臉書發布10則涉及批評泰國王室的貼文,已被刑事法院判處20年有期徒刑。兩案刑期併計後,總刑期達50年。曼谷刑事法院宣判王室誹謗案,被告缺席審理並遭發布逮捕令。值得注意的是,普魯提功在案件審理期間潛逃未再出庭。儘管被告缺席,法院仍依法進行審理並宣判,同時對其發出逮捕令,並對其保釋保證人處以罰款。案件程序因此在被告未到庭情況下完成。本案由刑事訴訟辦公室第四分部檢察官提起公訴,並經網路犯罪調查單位蒐證後成案。另外,被告律師阿農南帕(Arnon Nampa)當日自監獄押解出庭,阿農目前因另涉多起第112條案件服刑中。泰國《刑法》第112條規定,對國王、王后、王儲或攝政王進行誹謗、侮辱或威脅者,可處3年至15年徒刑。現任泰王為瓦吉拉隆功(Maha Vajiralongkorn)。被告律師阿農南帕自監獄押解出庭參與聽判,目前因另涉第112條案件服刑中。此外,報導亦提及,泰國最高法院去年12月曾對社運人士蒙空提拉霍(Mongkol Thirakhot)作出最終判決,因其於2021年發布27則臉書貼文,被認定違反第112條及《電腦犯罪法》,判處46年徒刑,案件於清萊府法院宣判,而本案也再度引發外界對泰國王室誹謗法適用範圍與刑度的討論。泰國前進步運動幹部普魯提功因涉及王室相關言論遭判刑30年,目前潛逃未出庭,累計刑期達50年。(圖翻攝自X,@nONsToP_aSt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