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賠
」 外遇 小三 賠償 人夫 婚外情人口販子余華英添新案重審 被害童新增至17人
澎湃新聞1日報導,大陸最知名被拐賣兒童楊妞花尋親26年故事的加害人——人口販子余華英受審案,雖於去年九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因先後與姘夫及丈夫拐賣11名兒童一審被判死刑。但在二審時,因查出又涉其他拐賣兒童案,發回一審查重重審,檢方現查出,余女所涉拐賣兒童數量至少已17人。受害人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文廣指出,余華英拐賣婦女、兒童罪一案,將於10月11日10時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文廣指出,除原一審法院認定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外,經過補充偵查,檢方還指控其涉嫌拐賣其他6名兒童,其中包括其與丈夫王加文拐賣的2名兒童。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23年9月12日,貴陽市中院一審認定,余華英夥同姘夫龔顯良(已故)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拐騙11名兒童到河北省邯鄲市出賣,以其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侯通通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9萬元。余華英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不服,分別向貴州省高院提起上訴。二審庭審中,余華英對一審認定其拐賣11名兒童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庭認罪,僅提出了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其辯護人提出余華英有坦白情節,認為量刑過重,建議從輕處罰。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提出了附帶民事部分判賠數額過低的上訴理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上訴人余華英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2024年9月19日,余華英丈夫王加文涉嫌從監獄逃亡31年涉脫逃罪、拐賣兒童罪等案,在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據檢方指控,王加文和余華英曾於2002年在大理將時年5歲的李聰拐賣至河北邯鄲、於2003年在麗江將時年6歲的小陳(化名)拐賣至邯鄲。庭審中,王加文表示認罪。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期宣判。據瞭解,此次檢方增加指控余華英所犯的4起犯罪事實中,除了指控余華英與王加文作案2起,還指控余華英另與龔顯良作案2起、拐走兩對兄弟共計4名兒童,兩人將其中的3人拐賣至河北邯鄲,將另一名年齡稍大的兒童留在貴陽一家遊戲廳內。後該名兒童遇到好心人被送至派出所,在警方幫助下回到家中。
性騷擾醜聞!女職員勇敢發聲遭摸胸言語騷擾 交通部官員判賠25萬元
交通部公路總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的幹部陳男,因涉嫌對外部廠商駐點女職員進行性騷擾而被提告,女職員最終向嘉義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賠償要求,獲得判賠25萬元,並表示可能會上訴。據判決書顯示,該名女職員自2021年4月入駐分局以來,至2023年5月期間,屢次遭遇陳男以肢體及言語進行騷擾,陳男不僅經常將其扛起來,甚至恐嚇要將人從五樓扔下,還時常用腳踢其屁股,當女職員穿著大學時期的衣服上班時,陳男則嘲諷她說「你下班要去夜店齁」,讓其感到十分不被尊重,更令人震驚的是,陳男以教學為名,多次觸碰女職員的胸部和腹部,這些行為讓其感到極度噁心,在工作中倍感壓力。特別是在2022年12月的一次會議上,陳男更是藉機將女職員扛起,並碰觸胸部,讓女職員強烈要求放下來,卻遭到無視,在一次詢問是否要訂便當的過程中,陳男還趁機拉扯綁馬尾的頭髮,並聲稱「我就喜歡妳這種的」,這些行為使女職員感到恐懼,影響到日常生活和心理健康,甚至導致失眠,時常想逃避陳男的存在。陳男在法庭上否認指控,聲稱自己只是偶然碰觸,並表示這些行為只是出於玩笑,並非故意,法官認為從雙方的訊息交流中可見,女職員一再表達對陳男行為的不滿,雖然陳男有回覆道歉,但仍未能消除其行為對女方造成的傷害,經過審理,法官考慮到女職員長期受到性騷擾的情況及其心理影響,最終判決陳男賠償25萬元。
妹子當保母有專屬房間 慘被色雇主「偷拍裸體珍藏」…險遭性侵
哥倫比亞一名25歲女子安德拉德(Kelly Andrade)應徵上美國的一份保母工作,雇主是一名擁有3間連鎖餐廳的35歲男老闆,還提供保母專屬房間;怎料,安德拉德住進去後,意外發現遭色雇主用隱藏攝影機偷拍她裸體,東窗事發後對方還想硬闖房間,嚇得她跳窗逃跑。最終色雇主遭裁定,判賠安德拉德278萬美元(約新台幣8900萬元)。根據外媒《紐約郵報》報導,25歲女子安德拉德來自哥倫比亞,2021年時她找到一份在美國的保母工作,雇主艾斯波西托(Michael Esposito)是一名35歲年輕男老闆,擁有3間LaRosa Grill連鎖雞肉餐館,工作內容是替他照顧4名孩子;經過數百小時的培訓課程後,安德拉德隻身前往美國,並住進艾斯波西托夫妻倆提供的房間。但安德拉德入職不到3個星期,她注意到房間煙霧探測器中藏有一個攝影機,記憶卡裡竟有大量影像,主角就是她本人,遭偷拍裸體和換衣服的畫面;令安德拉德最害怕的是,在她發現隱藏攝影機後,男雇主艾斯波西托幾分鐘內就趕回家,瘋狂敲她的房間門,還企圖硬闖,嚇得她只能跳窗逃跑。安德拉德立刻帶著記憶卡向當地警方報案,揭露艾斯波西托的變態行徑,警方也在2021年3月24日將他逮捕;原本艾斯波西托偷拍行為在當地會被判4年有期徒刑,但他很快認罪,後來被改判為非法監視未遂,緩刑2年。而民事審判結果近日出爐,艾斯波西托經陪審團最終裁定,要賠償79萬美元精神損害賠償金,和懲罰性賠償金200萬元,總共要賠給安德拉德278萬美元(約新台幣8900萬元)。不過安德拉德對此表示,目前正在努力恢復精神,她想到受害後還淪落街頭,要回到正常的人生對她說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為搶10個免費雞蛋…8旬嬤遭人群擠倒身亡 超市遭判賠45萬
大陸四川省巴中市一家超市去年進行促銷活動,每天前100名顧客憑當日任意金額發票,可免費領取10個雞蛋,吸引不少中老年人守在超市門口,只為搶占名額。沒想到,84歲的楊老太太在排隊過程中被擠倒,最終搶救無效死亡,事後家屬將超市起訴至法院。二審近日宣判,判決老人自擔責7成,超市擔3成。大陸央視報導,2023年9月5日早晨,原告林某的祖母楊婦到南江縣某購物超市門外,排隊參加該超市組織的「每天前100名顧客憑當日任意金額收銀小票免費領取雞蛋10個」活動。因當時未到超市營業時間(上午8點),老婦人遂與另外數十名顧客自發在超市門外排隊,等候業者開門營業。當天上午7時11分,超市工作人員才剛開門準備營業,就發生了人群推擠事件,楊婦被隊列前面的人群向後推擠仰面倒地,導致頭部摔傷,經醫院搶救仍於同月10日宣布臨床死亡,產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31萬餘元。事後雙方就賠償責任無法協商一致,老人家屬遂訴至南江法院。超市負責人認為,老人受傷純屬意外,事故發生在開業之前,而且是在外面的公共場所,是個別人不文明的行為導致現場擁擠引發事故,再說楊婦本身年齡大了容易摔倒,根本不應該參加這樣的活動,超市不僅沒有半點責任,還以借款的名義給了楊婦家屬人民幣2萬元。法院審理查明,雖楊婦排隊地點在超市門外且在營業時間前,但基於地理位置限制,排隊的群眾就是為了參加超市組織的搶購活動,在營業時間前排隊,亦是因為促銷活動僅限前100名消費者,故受害人排隊的地點及時間符合常理,被告超市應預料到類似情形發生,並履行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與此同時,楊婦時年已滿84歲,應當預見在擁擠的隊列中參與搶購可能存在的危險性,自身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故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存在較大責任。最終,法院判決超市方應承擔3成賠償責任,即9萬餘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合計9.9萬餘元(約新台幣45萬元),原告自負7成責任即22萬餘元。一審判決後,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駁回,維持原判。
豪門走鐘戀情1/漢來集團長公子驚爆不倫戀 與女秘書婚外情遭判賠
9月13日下午5點,一場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在台北地方法院進行一審宣判,原告要求新台幣165萬元賠償,被告願以80萬元和解,最終台北地院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30萬元。此案件中的被告侯淳淯今年35歲,正是南台灣商界傳奇人物、國揚漢來集團創辦人侯西峰的獨子。本刊在數日前便接到爆料,指控侯淳淯利用職務之便,在明知雙方都各自有婚姻的狀況下,與自己在台北的女秘書K女發展婚外情,甚至一起開房間過夜。爆料者指出:「最離譜的是,兩個家庭的成員彼此都認識,還曾經一起出遊。」侯淳淯結婚多年,育有二子均在讀小學,現在為漢來集團旗下漢齊科技負責人,也兼任漢來飯店事業群副董事長、漢來物業管理顧問公司副董事長,同時還是專做精品代理的上市公司高林實業(2906)的董事會成員,可以看出侯西峰對這個獨子的疼愛。據CTWANT記者深入了解,侯淳淯負責的漢齊科技,主要是幫集團旗下的各企業做紅利積點服務及大數據蒐集,當初為了這項業務,侯淳淯特別找來大學主修資訊傳播、高中時代就認識的老友K女來上班,之後更升任為秘書,也陪著侯到處應酬談生意,沒想到卻因此擦出不倫火花,更發展成婚外情。侯淳淯與K女在社群軟體對話中,親密到以「我的女人、我的男人」互稱。(圖/對話示意圖)侯淳淯與K女在高中時代就已認識,卻從老朋友發展成新戀人。(圖/對話示意圖)爆料者指出,K女與丈夫L男結婚超過10年。「當初K女被調升秘書職務時,Steven(侯淳淯)還曾透過K女向L男致歉,說K女之後當秘書會常去應酬,照顧兩個小孩和家事請他多擔待。」侯淳淯與K女的婚外情持續一個月之久,直到2023年10月底(11月初)某天凌晨三點,L男無意間在夜歸妻子的手機上,發現兩人互相祝賀「在一起滿一個月快樂」的訊息,質問妻子後,K女才承認與侯淳淯有「超越朋友」的情愫,這段婚外情正式曝光。令綠光籠罩的L男不滿的是,事情爆發後他立刻要求雙方不准再聯繫,但事情發生的當天下午侯淳淯卻仍與K女聯繫,要求刪掉許多對話紀錄。之後L男在質問侯淳淯時曾告訴侯:「如果你真的願意照顧她一輩子,我可以成全你們。」「你知道你這樣做傷害了兩個家庭8個人嗎?」但侯淳淯表示他已有家庭,不可能為此離婚。談話中,侯淳淯還勸他「要先冷靜下來」,甚至問:「你想要什麼?」這才讓L男決定走上法律途徑。本刊記者在宣判後電話詢問國揚集團侯家,一位侯家長輩回應說:「該去面對法律的,就要自己去面對,一切遵從法律判決。」
值勤軍官裝監視器逮妻約砲軍中同袍 老父助捉姦慘被「氣死」
2023年7月,國軍謝姓軍官在軍中值勤時,查看住家監視器,驚見同為軍官的妻子僅穿內衣褲,與另名全裸男子進入主臥室。謝男聯繫住在同大樓的父母前往查看,當場撞見妻子替該男子口交,事後查出對方竟是同單位的莊姓軍官。謝男事後與妻子調解離婚,並對莊男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判賠100萬元,此案可上訴。此外,由於謝父在攔阻莊男脫逃過程中與對方拉扯受傷,儘管提告傷害,但謝父因此事氣憤難平導致痼疾復發,已於2023年12月底過世。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謝男與妻子於2016年9月結婚,育有2子,2023年12月在法院調解離婚,2人與莊男為同軍事單位的軍官。2023年7月杜蘇芮颱風過境期間,謝男在軍中值勤時,恰巧查看自家住處的監視器,赫然發覺莊男全裸與僅穿內衣褲的妻子從客廳一同進入臥室。他立即聯絡住在同公寓大廈的父母前往查看。謝男父母到場,在主臥室目擊妻子替莊口交,2人被發現後,謝妻還協助莊男逃離住處,莊於逃離中為擺脫謝父攔阻,拉扯致對方受傷後順利逃脫。謝男表示,他並不認識莊男,但因軍中學長與莊男是同學,曾協助確認住處監視器影像的裸體男子正是莊男;此外,他曾與妻子透過電話對談,也確認當天就是莊男。謝妻表示,2023年1月間受訓課後喝酒與莊男發生性關係,連同在住處性交共3次,莊還與多名女子約炮,她只是其中之一。謝男指出,莊男的妻子為維護丈夫,2024年7月初曾以簡訊聯絡前妻,告知願意給前妻100萬元,以換取前妻在訴訟中做出對莊男有利陳述;但若前妻不願配合,即會對前妻提起訴訟,屆時將請求與本件判決判賠金額同額的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前妻因認遭到威脅,將該簡訊轉傳給他,也可以證明該名裸男正是莊男。不過,莊男及律師均主張,謝男並無證據可證明在其住處監視器影像的該名男子是莊男,加上謝父提告傷害也僅是單方指訴,不足以證明當事人就是莊男。台南地院認為,從謝家住處監視器影像、謝男前妻的電話陳述、謝父傷害告訴起訴書、莊妻簡訊等事證,並向軍方調閱相關訴願案卷調查資料,莊男雖爭執謝男前妻電話陳述的真正性,但該電話陳述經謝男提出錄音檔及譯文,莊卻未能提出可以認定該電話陳述並非真實的具體理由,因此無法採認其答辯。法官認為,經核對各項資料,足以認定案發當日的男子即為莊男無誤,且2人在謝男住處的性交次數,連同此件共3次。鑑於莊男對謝妻多次性交,客觀上顯然足以破壞謝男婚姻與家庭存在並維持可運作機能的事由,已侵害民法與整體法秩序所保障婚姻家庭制度,斟酌2人於通姦期間的職業性質與經濟能力、行為樣態與侵害性,考量謝男所受精神壓力,謝男請求慰撫金額100萬元並無不妥。
竹科女碩士當主管小三 元配面前堅持「真心交往」遭判賠40萬
新竹科技園區近日爆出一起婚外情糾紛,一名已婚的科技大廠主管與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女下屬爆發婚外情。該名女下屬甚至在主管妻子面前稱「是真心交往」,結果遭主管妻子提告求償100萬元。根據新竹地方法院的判決書指出,事件起因可追溯到2022年9月,當時在美國的小美(化名)發現丈夫與公司一名擁有碩士學歷、年薪260萬的女下屬暗中交往。得知消息後,小美立即返台,直接質問兩人。然而女下屬不僅不避諱,還當著夫妻倆的面宣稱與丈夫是「真心認真交往」。而丈夫也坦承與女下屬早已發生性關係。但即便整起事件早已被小美知曉,但女下屬仍持續與其丈夫保持聯繫。女下屬甚至表示「我不願意不明不白的就結束」。即使丈夫提出「我們的關係就這樣結束吧」,女下屬仍堅持要求面對面結束關係,更表示「我希望你能當面跟我好好結束,這是我最後的請求」。而眼見女下屬仍持續糾纏,小美便對女下屬提出告訴,更求償100萬元。而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法官注意到,小美在提告之時並不知曉女下屬的本名,而調查過程中,女下屬也拒絕提供個人資訊,導致調查困難。法官也注意到,在整起事件爆發後,女下屬依舊不管不顧的仍堅持持續關係,導致小美因精神壓力過大前往醫院就診。法院認定女下屬的行為嚴重侵害小美的配偶權,最終判決女下屬需賠償小美40萬元。
河南女工作被灌酒「討拍遭拒墜樓慘死」 家屬怒提告…男友判賠17.5萬
太偏激!中國河南有一名熊姓女子,3年前向男友討拍求安慰,要求「抱抱睡」,沒想到男友拒絕,讓她心情低落,隨後墜樓身亡。事後,熊女的家人提告求償17萬人民幣,法院一審判決也出爐了。根據警方的詢問筆錄,熊女事發當天回到家後,卞姓男友發現她喝過酒,且有點站不穩,他聽對方抱怨KTV客人點了很多酒要她喝,還說不喝就不給小費,讓她心情很不好。由於他很疲倦,抱怨熊女回家太晚,並希望她快點睡覺。熊女認為卞男嫌棄她、不關心她、對她不好,但卞男只是要她快點睡。不過,熊女依舊繼續討拍,躺在床上要求「抱抱睡」,結果遭到拒絕,雙方因此發生爭執,熊女想將卞男的頭搭在她的肩膀上,結果被躲開並轉身躺著背對背,堅持不抱。法院審理認為,卞男自稱在半睡半醒中,感覺到熊女起身,隨後聽到拉窗簾和開窗的聲音,半分鐘後聽到一聲「啊」的慘叫,接著傳來墜地聲。鑒於2人之間是情侶的親密關係,以及當時房內的私密空間,僅有卞男和熊女的客觀情況,卞男應給予熊女必要的照顧義務,如情緒上的安撫等,但卞男不但未能給予關心,反而躲開熊女,導致悲劇發生。法院認定卞男存在疏於對熊女照顧的過錯,且卞男疏於的不作為與熊女死亡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必須承擔未盡到相應照顧義務的侵權賠償責任,審酌認定卞男承擔10%的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卞男賠償熊女家屬17.5萬餘元人民幣。◎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人夫把舊手機給妻用 竟跳女同事「親密照回顧」下場慘了
一位人夫阿明(皆化名)換新手機,忘了登出舊手機的Google帳號,舊機給妻子小美用,照片回顧竟跳出他和女同事小文的親密照,而小美經過蒐證發現,手機內還有鹹濕簡訊及性愛影片,讓她對2人求償150萬,最後法官判賠10萬。判決書指出,小美跟阿明在2021年3月結婚,而小文跟阿明相識多年,明知道阿明的人夫身分,卻在2021年4月起,跟他有曖昧對話訊息、私密照片、性愛影片等,還發生性行為,侵害小美配偶權。原來,阿明把汰換舊手機給小美用,但他沒登出Google帳號,小美用該手機一段時間後手機自動顯示Google帳號回顧照片,她發現阿明跟小文的親密照片,長輩表示,這可能是阿明婚前行為,要小美再觀察。小美蒐證一段時間後,決定對2人提告,求償150萬元。阿明辯稱,小美擅取他手機翻拍私密圖檔,不得作為證據,這是他婚前單身時之正常社交行為,小美有多年來有充足時間可蒐證,卻沒控他出軌,小美這是捕風捉影,也沒跟他求證,擅自跟她姐訴苦,可見她早就想離婚,自導自演伺機藉離婚求償報復。小文也說,她跟阿明4、5年前確有一段感情,但他結婚前有告知,她受到沉重打擊也很氣,也沒再跟他有不正常往來,沒任何曖昧行為,僅維持同事關係。法官認為,對小美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的翻拍照片及光碟,對阿明是否存有構成侵害配偶權之不法行為,具有關鍵性的必要,而小文也傳性器官特寫照給阿明,應是自拍照,其內容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之社交關係,侵害小美配偶關係,判2人要賠償小美10萬元。可上訴。
妻偷吃小王…尪用床戰次數求償「百次共80萬」只獲賠8千 判決原因曝
彰化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外遇,和小王以每月2次的頻率在汽車旅館發生關係,共計100次,氣得一狀告上法院,以每次8000元求償80萬元。法院查出,人妻和小王曾傳訊稱「叫你帶套,你都體外射精但也有風險」、「我再等幾天看看月經有沒有來」,足證2人曾發生1次性行為,另99次缺乏證據,判賠8000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被告與妻子經交友軟體認識,雖未交往,但自108年11月起至112年12月26日止,以每月2次之頻率,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共計100次,已逾越男女分際,破壞夫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侵害原告之配偶法益且情節重大,每次行為各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8000元,要求被告給付80萬元。小王辯稱,原告自承女方未與他交往,亦未提出雙方曾發生性行為之證據,自己過去多次向人妻強調,須確認她與丈夫之關係才有下一步行為,因此2人並未逾越朋友份際,又實務上並未承認配偶權,縱有此權利,原告夫妻間已無感情等語,主張原告之訴駁回。彰化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被告於112年12月12月25日傳送「明天、見」;翌日傳送「出發、到了、7-11」;在臉書對話中,人妻於113年1月17日向被告稱「我再等幾天看看月經有沒有來」,被告稱「如果中,你有什麼想法」,女方稱「叫你帶套,你都體外射精但也有風險」等語。法官審酌,根據上述對話,可見被告與人妻於112年12月26日確有見面及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又原告雖主張2人尚發生99次性行為等語,惟女方對首次及其他性行為之發生時間及地點,均不復記憶,且原告所提對話中,並無雙方討論其他性行為次數之內容,此部分不足採信,判處被告應賠償8000元;可上訴。
男聚餐喝酒後被發現陳屍住處 勸酒者判賠106萬
大陸雲南貴州有一名化姓男子與好友們聚餐喝酒後,由其中幾人送回家,隔日卻被發現他陳屍住處,死因為急性酒精中毒和嘔吐物阻塞呼吸道引起窒息死亡。化男家屬提告參與聚餐的人,經調查和法院判定,有3人存在勸酒行為,判他們賠償化男家屬約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06萬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雲南貴州有一名化姓男子,去(2023)年4月受到一群好友陳某、滕某、趙某、李某、馬某等人邀請,前往貴陽市觀山湖區一間燒烤店喝酒吃宵夜;聚餐結束後,滕某和趙某將喝到不省人事的化男送回其住處,怎料,隔日化男被發現陳屍家中。對此,化男家屬認為他的死和聚餐喝酒有關,訴請法院判陳某等人應共同賠償各項損失。經觀山湖區人民法院一審查明,被告人陳某是聚餐組織者,化男當日赴約時,有透露已經喝了一點酒,不宜多飲,但陳某還是拿了白酒給眾人繼續喝,李某和馬某更存在勸酒的行為。除此之外法院發現死者生前患有高血壓等嚴禁喝酒的疾病,經機構鑑定,證實他的死因是急性酒精中毒、嘔吐物阻塞呼吸道引起窒息死亡,故死者自己知道飲酒過量的後果但還是繼續喝,必須對自己死亡結果承擔主要責任;而陳某、李某和馬謀必須暗比列共同承擔20%責任,被判須賠償化男家屬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06萬元)。儘管被告等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但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CTWANT提醒您: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母親幫朋友熬中藥「中毒身亡」!女兒憤而提告 法院判賠百萬元
好友相助卻引發悲劇!大陸黑龍江省一名母親,日前在家中為朋友熬藥時,不幸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而女兒便氣得將母親友人告上法院。法院認為,由於雙方約定了每10副藥人民幣100元(約新台幣452元),存在雇傭關係,因此判定母親友人必須賠償。根據陸媒《北京青年報》、《陝視新聞》報導,這名母親在家中為尹姓友人熬製中藥,沒想到在過程中,卻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其女兒無法接受,便向要求母親熬藥的尹姓友人提出告訴。死者女兒受訪時表示,她到現場的時候,媽媽已經躺在地上,手緊緊捂著自己的胸口,眼睛已經發灰,而她急忙撥打120急救電話後,救護人員便趕緊進行搶救措施。救護人員告訴她,媽媽已經沒有生命徵象了,她也忍不住哽咽道,「當時我就崩潰了」。案經法院審理期間,尹姓友人並不承認雇傭關係,表示2人之間只是朋友間互相幫忙。但法院認定,雖然尹姓友人與死者是好友,基於雙方曾約定每10副藥人民幣100元,存在雇傭關係。最終,該審判庭的庭長指出,雖然死者自身也存在很大過錯,沒有小心謹慎行事,但尹姓友人也未善盡提醒義務,因此判決尹姓友人承擔各項費用的30%,賠償死者女兒人民幣23萬餘元(約新台幣104萬元)。
遛狗沒牽繩害路人受驚摔傷 飼主慘了!法院判賠64萬
飼養寵物很多事情要注意,最近大陸江蘇有一名飼主出門遛狗,沒有使用牽繩,愛犬突然朝路人吼叫,嚇得對方重摔倒地,經診斷為股骨脛骨骨折還要動手術;雙方和解不成,路人把飼主告上法院,最終飼主遭判賠逾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4萬元)。根據陸媒《荔枝新聞》報導,江蘇一名張姓婦人日前出門散步,走到一半有一隻紅貴賓衝出來,繞著她轉還不斷吼叫,嚇得張女當場重摔,趕緊被送到醫院治療;張女初診被初估為髖部受損、右側股骨頸骨骨折,但複診後才發現股骨脛骨骨折,醫師建議要盡快動手術。事後張女與王姓男飼主協商和解無果,張女將王男告上法院,經法院審理後,認定王男遛狗沒有使用牽繩,應當對張女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最終判王男賠償逾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4萬元)。在台灣有飼主遛狗沒用牽繩造成的意外也頻傳,若飼主因未確實使用繩子或適當方式對愛犬加以看管,使其犬隻傷害到他人或其他動物,恐犯過失傷害罪,會遭罰金或服勞役。
前元祖少奶不倫戀判賠30萬 正宮發聲:未見悔意
安晨妤曾是元祖少奶奶,離婚3年後被爆出介入一名已婚傅姓醫師的婚姻,遭正宮告上法院求償,日前判決出爐,台北地院判傅男和安晨妤侵害配偶權,連帶賠償30萬元。正宮今發出聲明,稱安晨妤至今沒一句道歉,毫無悔意。今年初安晨妤被爆出和已婚傅姓醫師發展不倫戀,台北地院認為,安晨妤的行為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行為界線,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而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且從LINE的對話紀錄、語音訊息、電子郵件、臉書貼文等證據,已知安晨妤對傅男有好感。正宮張書維女士今發律師聲明:一、安晨妤女士插足本人婚姻、破壞本人家庭等情,業經司法判決昭明真相,事證亦於判決書上一一指明。對於安晨妤女士無視司法資源有限,不斷以對於本人提起刑事告訴之方式,企圖消耗、拖垮本人經濟,本人深感遺憾。二、遙想2020年安晨妤女士曾針對通姦罪違憲一事,向媒體控訴「這算什麼啊?那每個人以後都可以在外面偷吃」、「要是爸爸這樣,是要叫小孩跟著學嗎?」、「當婚姻失去法律保護也會更加脆弱,一旦家庭破裂,受傷最大的便是孩子」等語,當時替受外遇創傷女性憤慨發言之景仍歷歷在目,如今被害人成為加害人,倍感不勝唏噓。三、安晨妤女士明知傅先生為本人配偶,卻恣意介入本人家庭生活,甚至企圖以過往訴訟經驗逃脫法律的制裁,儘管事證歷歷,審理期間仍不斷以荒誕謊言掩蓋事實,欲將傅先生外遇之過強加於本人身上,一舉一動均加深本人婚姻破裂之苦。四、遑論官司期間,安晨妤女士未有一聲道歉,豈料經司法判決仍未見悔悟,現在本人只祈既同為受婚姻破裂所苦之人,安晨妤女士能重拾昔日仗義所言,莫再傷害本人與本人家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張書維楊雅勻 律師興望法律事務所2024年8月26日正宮張書維發出聲明。(圖/興望法律事務所)
害太魯閣出軌釀49死!李義祥等人判賠2300萬 台鐵須負4成責任
台鐵太魯閣號2021年撞上大貨車出軌,造成49死、213人輕重傷,主嫌李義祥等人一審遭依過失致死,合併判處2年6月至7年10月不等之有期徒刑。民事部分,花蓮地院今(21日)宣判,認定李義祥等人應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判賠2300餘萬元;另台鐵公司未善盡巡查義務,且員工任由李義祥施工,應負40%責任,判決指出,李義祥於110年4月2日8時許,駕駛吊卡大貨車搭載華文好前往K51標案工地現場進行施工,於同日9時12分42秒至9時14分9秒間,駕駛吊卡大貨車行經便道轉彎處之貨櫃屋前時,本欲沿彎道左彎沿下坡行駛,然因吊卡大貨車熄火而停在下坡路段(車頭朝向面臨東正線之邊坡)。李義祥本應注意求助專業拖吊方式解決,不可將挖土機作為目的外使用,且可預見吊卡大貨車熄火停佇之邊坡地點與下方東正線軌道距離甚近,如挖土機車輛操作不慎或拉扯布帶破損、斷裂,在既有道路路面狀況不佳且邊坡無安全防護措施之情形下,極可能導致吊卡大貨車翻落邊坡墜落至軌道,並導致軌道嚴重損壞、壅塞並造成來往火車碰撞翻覆、造成乘客重大死傷。不過,李義祥仍指揮華男將挖土機駛近至吊卡大貨車後方後,他則以環狀布帶在吊卡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再將環狀布帶另一端挖土機挖斗鉤環勾住後,並指示華文好取石塊放置在吊卡大貨車後輪。李義祥於同日9時26分許駕駛挖土機操縱挖斗將布帶連同吊卡大貨車往車身左側拖拉,拖拉過程中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於同日9時27分許先沿下坡滑行約15.7公尺後,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滑行約11.5公尺後墜落於北迴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110年4月2日9時28分許,臺鐵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駛至該處,火車司機員見狀雖立即緊急煞車,然因煞車距離不足,於同日9時28分34秒,第8節車廂(即車頭)直接正面撞擊鐵軌上之吊卡大貨車後,瞬間脫軌往左偏移,於同日9時28分35秒撞擊清水隧道口,再於隧道內產生嚴重撞擊,導致車廂內多名乘客罹難死亡,且鐵軌亦因車廂撞擊力道過猛而毀損約875公尺。台鐵公司於本案起訴或追加起訴前,已以每位罹難者1,570萬元為單位,賠償罹難者家屬,並獲該家屬簽立損害賠償債權請求權讓與契約書,約定將本件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台鐵,及約定若原告就各罹難者獲判准賠償金額高於1,570萬元,則由原告將差額補足予各該罹難者家屬,倘未高於上開金額,則各該罹難者家屬亦無需返還差額予原告。花蓮地院認為,李義祥違反停工期間而施工,且駕駛吊卡大貨車因故障熄火後迄至本件事故發生前,未通報原告或請求適當救援,逕與華文好操作非其業務職掌之機械進行拖吊業務,為本事故肇事原因,而義祥工業社為被告之合夥事業、東新公司則為K51標案之承包商並以李義祥為該工程之工地主任,均應與李義祥連帶負責。法官認定,台鐵未善盡其巡查義務,且其員工復容任李義祥等施工,亦為本案肇事原因。是本院綜合本件事故發生之流程,及原告上揭過失對本件事故發生之推進程度,並綜合一切情狀,認李義祥等應就本件事故對台鐵連帶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台鐵應就本件事故負擔40%之與有過失責任。花蓮地院依台鐵主張各罹難者家屬所受之損害(含醫藥費、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個別審酌認定後,認各罹難者家屬所得請求金額共計1億7,008萬6,692元,並依據過失相抵折算後,再扣除強制險給付利益及系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給付,認台鐵可請求李義祥等連帶賠償之金額為2,326萬6,692元。
「登山女神」曾格爾判賠30萬!正宮揭2年來攻防內幕:遇到如此邪惡之人
「登山女神」曾格爾去年與已婚富商陳坤保爆出婚外情,被正宮「公關女強人」岳啟儒提告侵害配偶權200萬元,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曾格爾須賠30萬元,近日傳出她撤回上訴確定認賠。今(20)日岳啟儒在臉書寫下長文,控訴曾格爾被提告後,在社群上污衊她仙人跳,另一方面又向她提出和解,「從沒想過自己會遇到如此邪惡之人!」岳啟儒今上午在臉書以「30萬能賠償兩年的心靈折磨嗎?」為題寫下千字長文,這兩年岳啟儒與曾格爾打官司,岳啟儒控訴曾格爾除了介入她的家庭之外,「在我最低潮時,侵害我的曾格爾還可以惡意中傷我和我的公司,這兩年就像戲劇一般,一審時看著她爸爸曾國良做偽證,卻因為不公開審理而不能說;她拍影片且在社群上放話攻擊我,並污衊我仙人跳;他們父女被我刑事提告後,又三番兩次透過律師向我提出和解。」岳啟儒提吿曾格爾勝訴,獲賠30萬元。(圖/岳啟儒臉書)最誇張的是,曾格爾為了掩飾自己的錯誤,竟還編造事實向地檢署誣告岳啟儒教唆偽證,「所幸檢察官明察,不採信曾格爾的離譜說詞,更進一步認證她侵害配偶權的事實。」岳啟儒表示她知道若她妥協和解,「只會讓她食髓知味,繼續用登山和肉體詐騙錢財,同時侵害別的家庭。」這兩年對岳啟儒來說很折磨,所幸最後法律還是還給她公道,「最氣的是守法的我要被惡人欺負,最折磨的是為了訴訟攻防忍氣吞聲,而看著對方囂張,有時候會懷疑到底天理何在?今天這個判決無關勝利,僅是關於正義,正義不會不到,只是可能遲到。」岳啟儒宣布將捐出這30萬元,提及現在心情,她表示「我只覺得鬆了一口氣,一場鬧劇終於可以結束。」未來她會繼續用自己的力量將溫暖及善意傳遞出去,幫助需要的女性,「人生路很長,我有很多想做的事,雖然被絆倒了,但傷口已結疤。從今天開始,我會把這件事拋棄但不忘記,好好繼續我的旅程。」
血型揭姦情!AB型老公愣抱「O型女兒」 妻認:是同事的種
屏東已婚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的女兒出生時,經醫院告知「血型有異」。阿國是AB型,小萱是O型,但女兒卻為O型,經阿國質問後,小萱坦承與公司男同事阿華(化名)多次出軌後懷孕,並且親子鑑定確認阿國與女兒並無血緣關係,阿國因此氣憤對小萱提告求償精神賠償50萬、聘金36萬,以及結婚給的金飾,屏東地院判賠30萬元為適當。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阿國2022年10月與妻子小萱結婚,2個月後小萱懷孕。小萱產下女兒後,醫院卻告知阿國孩子「血型不正常」,指出阿國是AB型、小萱是O型,女兒的血型不可能會是O型。阿國質問小美後才得知她與公司同事外遇,多次發生性行為,而自己與女兒進行親子鑑定後亦確認無血緣關係,令阿國崩潰不已。阿國向法院指控,小萱的行為侵害他的配偶權,結婚後他為家庭的付出,以及在社會上與親友間的名譽地位受損,面對小萱外遇的事實,以及到小孩出生後才知非親生的打擊,讓他必須持續服用精神藥物控制嚴重失眠及工作情緒。阿國指出,小萱所為讓他無臉面對親友的詢問,且小萱完全不承認自己的錯誤,在雙方交談時還用詞尖酸,因此他請求小萱給付精神賠償金50萬元,並且須歸還婚禮聘金及小孩養育費用共36萬元,還有歸還他所贈與的結婚金飾(項鍊一條、戒指一只、手環一對)。小萱辯稱,她確實與同事有做出共同侵權行為,但阿國與同事阿華已達成和解,並定賠償阿國30萬元,因此她與阿華應分擔之損害賠償義務應屬各半。另外,阿國曾於舉行婚禮後2天以通訊軟體向特殊行業業者索取相關特殊服務的資訊,她更發現阿國多次前往酒店,由此足證阿國在婚姻存續間也有不忠情形。法官認為,小萱應賠償30萬元給阿國。另外,阿國主張小萱應返還聘金及養育費用共36萬元,以及婚禮贈與的金飾,小萱指稱「這些均是阿國道德上的贈與」,阿國並無返還之請求依據,且並未給付養育女兒的費用。法管審酌,依一般情況而言,婚禮之聘金及金飾是以預為結婚為前提,雙方原本已登記結婚,之後雖經調解離婚,也無返還聘金及金飾之依據。因此阿國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
陸女法官遭割喉奪命!兇手竟是車禍官司原告 恨她「少判4萬給我」
中國河南省一名年僅37歲的王姓女法官,本月7日在居住社區地下停車場遭人襲殺,被兇嫌一刀封喉斃命。當地公安調閱監視器,發現兇嫌竟是該名女法官承審案件的當事人。而犯案動機,則是當事人因發生車禍向肇事者求償,王姓法官依法判賠卻少於當事人期待金額一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萬元),因此憤而行兇。警方循線找到兇嫌時,發現他已畏罪服毒,所幸及時送醫後無生命危險。綜合陸媒報導,該起事件發生在7日傍晚,河南省一級女法官王佳佳在住處的地下停車場被人發現,發現時王佳佳頸部遭人割傷,已無生命跡象。當地警方查看停場場監視畫面後循線鎖定兇嫌,發現行兇兇手竟是該名法官承審案件的原告,50歲的黨姓男子。原來,黨姓男子4月騎乘電動車與李姓駕駛發生碰撞,造成黨男左踝關節、左腕關節處輕微損傷。經過交通鑑定,認為李姓駕駛應負全責,但雙方調解破局,黨男因此告上法院求償,狀告肇事駕駛李男及其投保的保險公司醫療費等約18832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該起案件經被害女法官審理,認為黨男請求住院「29日」費用中,後14日並未實際住院,醫囑僅開具1盒口服止痛膠囊和3盒外用消痛貼膏。另外,交通警察也認定黨男傷勢輕微及被告的答辯意見,故酌定按15天計算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共人民幣9384.89元(約新台幣4.2萬元),但對缺乏證據證明的其他財產損失請求,則依法不予判給。判決後,黨男對法官懷恨在心,也不懂再上訴的程序,竟然持刀進入王姓女法官居住的社區地下停車場,見她現身後行兇。王姓女法官倒地後因傷及重要頸動脈,失血過多身亡。黨男則逃回家中,警方上門時發現他已服毒昏迷,送醫搶救後已無生命危險,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據中國官方通報介紹,被害法官為現年37歲的一級法官王佳佳,於2011年9月通過公務員招錄考試進入郾城區法院工作,先後在政治處、民事審判庭等部門工作,2021年12月任立案庭副庭長,2022年3月起在立案庭從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審判工作,曾獲「先進個人」「十佳辦案能手」等多項榮譽。另據網上消息,王佳佳是家中獨生女,有一名在讀小學的兒子。
桃園Google工程師「出軌小三」冷暴力老婆 法院見私生子判賠百萬
桃園一名賴姓Google工程師與邱姓老婆結婚20餘年,育有一子一女,然而工程師卻出軌盧姓小三,甚至還讓小三懷孕,帶著小三到處玩,正宮發現後也憤而提告兩人,不過一審時因為證據不足敗訴。然而隨著小三產下孩子,丈夫和小三也終於承認曾發生性行為並生下小孩,最終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兩人需賠償妻子100萬元。判決書指出,該名Google工程師與老婆於2002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然而工程師卻出軌包養小三,並對正宮施以冷暴力,且對於家庭、子女不聞不問。正宮指控,小三更時不時使用賴姓工程師的手機,並偽裝成賴男與自己談話,聊天內容極盡尖酸刻薄,使自己身心飽受煎熬。邱姓正宮也指控,丈夫不僅將原本給她的生活費從5萬元減至2萬元,還開著婚後購買的BMW車與小三外出、同居享樂,過著奢侈的生活,憤而對丈夫和小三提告求償100萬。不過一審時丈夫與小三否認所有指控,賴男強調自己已履行對家庭的責任,最終因證據不足,法院判決妻子敗訴。然而隨著小三產下孩子,邱姓正宮再度上訴,丈夫和小三終於承認曾發生性行為並生下孩子。法院審理後,推算小三懷孕期間兩人確實為男女朋友並同居,丈夫甚至將家中的鑰匙交給小三自由進出,這已侵害了妻子的配偶權,考量到妻子的經濟狀況、丈夫的高收入,以及小三的經濟情況,高等法院最終判決兩人需連帶賠償妻子100萬元,可上訴。
高雄男闖紅燈害女騎士終身癱瘓 判賠1476萬…不吃不喝「72年才能還清」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2年前闖紅燈,撞上41歲黃姓女子,導致對方腦部重傷,送醫治療後仍有意識障礙,昏迷指數10,恐怕終身得靠鼻胃管灌食及氣切管維持呼吸。家屬求償1668萬餘元,法院審理後判賠1476萬餘元,若以張男打零工每月1.7萬的收入,不吃不喝要72年才能還清。根據判決,張男2022年7月13日上午10時許,開車沿屏東縣萬丹鄉中興路1段南往北向行駛,行經中興路1段與新社路的交岔路口,闖紅燈撞上騎機車綠燈直行的黃女,造成黃女當場倒地,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及嚴重腦水腫、顱骨骨折、右側第四至五節肋骨骨折併肺挫傷等傷害,送醫治療後仍因腦部損傷致有意識障礙,昏迷指數10分。由於黃女正值壯年,未來可能終身需要長期照護,家屬要求張男賠償,費用以黃女從事作業員每月7萬4千多的月薪計算,到65歲時的勞動力減損約1402萬5258元,同時也對張男求償醫藥費、看護費、薪資損失等共1668萬餘元。對此,張男主張勞動能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請求金額過高,也要求黃女家屬提出薪資證明。不過高雄地院簡易庭認為,肇事主因是張男闖紅燈,而黃女經醫院鑑定後,全人障礙為85%,勞動能力減損百分比為97%,經過重新計算後,判張男應賠償1527萬0224元,扣除已領取的強制險,還得賠償1476萬餘元。假如以張男打零工,月薪1.7萬來計算,恐怕要工作72年才能還清,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