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5年
」 屏東 小玉 高雄 超商 女店員拚酒輸不起!30歲男刺傷藝人遭判5年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顧姓女藝人曾演出過戲劇《女兵日記》和多部本土劇,然而2022年時她與許姓閨蜜遭吳姓男子刺傷,近日最高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駁回吳男的上訴,吳男因殺人未遂被判刑5年,全案定讞。回顧這起事件的發生,2022年1月4日深夜,30歲的吳男邀請35歲的許姓女子及顧姓女藝人在其豪宅內喝酒玩骰子遊戲「吹牛」。期間因遊戲過程中,吳男懷疑兩女串通,導致他頻繁輸酒而不滿,情緒逐漸失控。吳男惱羞成怒,衝入廚房拿出水果刀,先是朝顧女的右後頸揮砍兩刀。顧女負傷後,奮力逃進廁所並反鎖躲避。接著吳男又持刀朝許女的腹部及後腰部猛刺兩下,重創臟器。兩女在事後被緊急送醫救治,顧女頸部撕裂傷縫合18針,許女則因腹部穿刺傷導致結腸穿孔及腹膜炎,並可能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吳男在法院審理期間,否認殺人犯意,辯稱當時因酒精與藥物影響,精神恍惚,且聲稱是顧女先持刀攻擊他,自己只是搶過刀後隨意揮舞。然而法院不採信其說法,根據受害女子的供詞,認定吳男故意傷人,構成殺人未遂罪。一審法院判處吳男有期徒刑7年。吳男不服,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雖然維持殺人未遂的定罪,但考量吳男患有適應障礙症、憂鬱及焦慮症狀,且持續接受精神科與戒酒治療,將刑期減輕為5年。全案最終在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判刑5年全案定讞。
應徵未被錄取!莽男開車衝撞「館長健身房」 法院依殺人未遂罪重判5年
網紅「館長」陳之漢位於台中市北屯區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今年6月間突遭藍色小貨車衝撞大門,嚇壞健身民眾。駕駛30歲林姓男子疑似因5月間前往應徵未被錄取,對生活、求職感到不順犯案,但他否認殺人未遂犯行並辯稱「沒有人才撞下去」。台中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8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回顧此案,林男與34歲許姓友人6月12日晚間7點多進行回收清運工作,由林男開車,許男在副駕駛座,行經北屯區崇德二路「成吉思汗」健身房時,林男油門一踩,加速左轉撞進健身房店內,玻璃碎裂一地,嚇壞現場民眾。檢警查出,林姓男子5月間曾到北屯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應徵健身教練未獲錄取,再以臉書私訊館長仍沒獲回應,心生不滿。林6月間幫助許搬運物品,返程途中,林不顧許意願駕車前往健身房,途中許雖持手機想報警,卻被林搶走手機,林並開車衝撞健身房的大門。起訴書指出,林男訊時僅坦承毀損,對殺人未遂、恐嚇犯行矢口否認,並辯稱事發時「有看一下有沒有人才撞下去」,當時想說只會撞到門、不會撞到人,沒有殺人、想要撞誰的意思」;林並曾提到,他經過成吉思汗時心有不服,加上他要辦虛擬貨幣時錢包不見、面試時側背包不見、家裡又有監視器,讓他覺得有壓力,一直被家人管教,燃起學生時期想離家出走打拼的心情,種種想法下開車去衝撞健身房。台中地院審酌,林男因求職不順及對生活失望和不甘,未能理性處理情緒,最終以駕車衝撞健身房的方式發洩不滿情緒,不僅導致健身房、車輛受損,還危及健身房內員工和會員的生命安全;綜合多因素考慮後,依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8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遭國中同學花式凌虐3小時 南韓少年反殺對方遭判5年刑期
韓國近日發生一起殺人案件,一名19歲少年A因無法忍受國中同學長時間的殘酷虐待,最終將其殺害。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刑事第二部對這名少年A判處3至5年的有期徒刑。根據《韓聯社》報導指出,案件起因於去年14日凌晨,案發前約3小時,B和另一名同學C來到A位於三陟市(삼척시)的公寓。B過去就多次在校園內霸凌A少年,經常無緣無故毆打和騷擾A。在事發當天,B對A進行了長達3小時的殘酷虐待,他強迫A清理被故意弄髒的房間,用剃刀剪掉A的頭髮,用打火機燒灼A的生殖器、陰毛、頭髮、耳朵和眉毛等多個部位,甚至強迫A進行脫掉衣服手淫、往肛門裡塞東西等行為,過程中,只要A不從,B就隨即使用掃把毆打A,B甚至還強行灌A大量的燒酒。最終,無法忍受的A少年,趁機用廚房的凶器刺死了B。在法庭上,A的辯護律師提出,A患有重度智力障礙和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ADHD),一直在服用精神科藥物。他們主張A在案發當天被迫大量飲酒,處於心神喪失或心神耗弱狀態,但這番說法並未讓法院接受。法官認為,根據A能夠詳細回憶案件經過的情況來看,他並未完全喪失判斷能力和行為控制能力。儘管如此,法院在量刑時還是考慮A長期遭受校園暴力的情況,法官認為,A此前曾試圖通過正當途徑解決問題,但未能得到有效幫助,反而遭受更嚴重的欺凌。案發當天,B和C對A進行的虐待已經達到了毀滅人格的程度。A的父親表示,他的兒子在平常情況下能夠正常生活,但在面臨危機時解決問題的能力較差。他強調,A不應該被當作普通人來看待。
小玉賣換臉片遭判5年 前「反骨女神」曾求償100萬:一毛也沒拿到
小玉(朱玉宸)因販賣換臉A片遭判5年,多名女網紅及政治人物受害,人數達百人,而前反骨男孩成員Aries艾瑞絲也受害,2年前跟小玉求償100萬,但她1日說,「一毛賠償也沒拿到。」艾瑞絲2年前對小玉求償200萬。(圖/報系資料照)艾瑞絲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我是一毛賠償也沒拿到,而且查他跟他的共犯的資產就要繳各500$,每年都要查,每年都要繳,民事申請強制執行4000$,還有我跑那麼多趟刑事民事法院的車資,我的心力與時間,就已經承受極大傷害了,還要不斷付出,我沒辦法了」據悉,小玉5月被最高法院判5年定讞,他在入監時說,「謝謝大家關心,請大家以我為戒,不要犯罪,因為不知道後面會付出什麼代價這樣,呼籲正在犯罪或是正在準備犯罪者,看到我現在的下場,真的不要去走這個路,壞路不要走。」據了解,朱玉宸藝名小玉,受弟弟YouTube頻道啟發也開始拍片,2018年3月,小玉頻道達100萬訂閱,是台灣第12位百萬YT創作者,2021年用深偽技術製作換臉色情影片,在網路上販賣被起訴,許多臺灣知名人士受害。
當老娘塑膠?克莉芙向法國狀告馬斯克、JK羅琳 罪成最高判5年
阿爾及利亞拳手克莉芙(Imane Khelif)在巴黎奧運捲入性別爭議風波。在她奪金返國後,委任律師向巴黎檢察官辦公室提出刑事訴訟,指控包含JK羅琳與馬斯克在內的多位名人涉嫌「重度網路騷擾」。法國檢方週一宣布已就克莉芙提出的網路霸凌申訴展開調查,涉事嫌犯一旦罪成,將被處以2至5年的監禁,以及3萬至4.5萬歐元(約新台幣106萬至160萬元)的罰款。國際拳擊總會(IBA)2023年以性別測試「發現XY染色體」為由,取消了克莉芙與台灣拳后林郁婷參加世錦賽的資格。儘管國際奧委會(IOC)事後認定克莉芙和林郁婷可以女性身份參賽,但2人在巴黎奧運參賽期間,依舊面臨了難以想像的輿論壓力。據《時代》雜誌報導,上週五克莉芙的委任律師布迪(Nabil Boudi)向巴黎檢察官辦公室「打擊網路仇恨言論」的特別部門提出了法律申訴。巴黎檢察官辦公室週一(12日)回應,法國檢察官將對克莉芙在巴黎奧運期間遭受的網路霸凌投訴展開調查。布迪表示,這位拳擊手在女子次中量級比賽中贏得金牌,成為祖國阿爾及利亞的英雄,並引起了全球對女子拳擊運動的關注,但她也因此成為全球「仇女、種族主義和性別歧視運動」的攻擊目標。巴黎檢察官辦公室表示,收到投訴後,「打擊危害人類罪和仇恨犯罪」辦公室已對「基於性別的網路騷擾、基於性別的公開侮辱、公開煽動歧視和公開侮辱他人」的指控展開調查。 克莉芙在巴黎奧運的首場比賽後,由於當時的意大利籍對手卡里尼(Angela Carini)戲劇性的棄賽,將她捲入了一場關於性別認同和體育監管的全球性衝突。網路上爆發了有關她是跨性別人士或者男性的謠言。助長了這種網路謠傳的名人,包括美國前總同川普(Donald Trump)、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Elon Musk)和知名作家JK·羅琳(J. K. Rowling)。克莉芙的法律訴訟是針對所有助長謠傳社交媒體平台提出的,其中包括馬斯克持有的社交平台「X」(原名推特),而非具體的個別肇事者。時代雜誌指出,這是法國法律中的常見作法,交由調查人員來檢視可能有過錯的個人或組織。《美國廣播公司》(ABC)報導則指出,根據法國法律,網路騷擾的罪行一旦成立,所有涉事人員將被處以2年至5年的監禁,以及3萬至4.5萬歐元的罰款。
南投警員「洩密包庇圖利應召站」 遭判5年10月
南投警分局警員劉東貴投資應召站,向養應召站負責人袁姓女子通風報信臨檢資訊,還幫忙非法查個資,袁女涉犯妨害風化案,循線查出警員洩密包庇圖利,予以停職。南投地院審理後,將劉男依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6月。判決書指出,劉東貴任職南投派出所巡佐、名間分駐所巡佐兼副所長期間,涉嫌協助經營應召站的袁女,避免客人性交易時被查獲,袁女提供登記自己名下的平板和手機給他,警員透過LINE以暱稱「小花朵」通知臨檢資訊達11次。兩人互稱「親愛的」,警員傳訊息提醒「最近要小心,包括保險套的套子」…等語,有客人欠債20萬元,袁女也要警員幫他查該男的個人資料。袁女去年9月涉犯妨害風化罪,應召站遭搜索,其手機LINE有暱稱「小花朵」的人持續傳送臨檢資訊,承辦人員去年3月臨檢該應召站,循線查出是劉東貴通風報信,案發後劉東貴遭停職迄今。劉東貴到案辯稱,臨檢勤務非他編排,他沒有包庇能力,且洩漏的是酒駕臨檢勤務,及查緝違反防疫規定訊息,並無包庇他人犯圖利性交易的行為。其律師也辯稱,劉東貴與袁女關係曖昧,平板和手機是袁女借他玩遊戲及聯絡使用,非專供洩密之用,沒有收受賄賂。法官審理後認為,劉東貴是警務人員,職司犯罪偵查已久,不知奉公守法、潔身自愛,卻囿於私人情誼,徇私洩秘及包庇袁女所營的應召站,嚴重敗壞官箴,玷汙公務員威信,以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褫奪公權3年。另依公務員利用職務之非法利用個資罪,處有期徒刑6月。全案可上訴。
高雄男大生2次告白被拒!竟持刀狂砍學姊濺血「送妳最後一程」 下場曝光
高雄一名林姓男大生2022年5月向盧姓學姊2次告白被拒後,竟持美工刀朝盧女狂砍,還喊「送妳最後一程」。刑事部分,最高法院今年7月駁回上訴,林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6個月,全案定讞。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判林男及其家屬要連帶賠償精神撫慰金、醫療費等共155萬元。判決書指出,林男與盧女因就讀同所大學認識,之後透過邱姓友人把盧女約出來見面,結果被拒絕,隔天再次在操場與盧女告白,最後仍慘遭拒絕,因此心生怨懟。林男先回男生第一宿舍拿美工刀,接著跑到女生第二宿舍朝盧女狂砍。林男明知頸部為人體重要部位,持刀刃鋒利的美工刀割劃該部位足以切斷人之大動(靜)脈或氣管而發生死亡結果,竟基於殺人犯意,朝盧女頸部揮割一刀,致其頸部受有長10公分、深6公分(深及筋膜下及外頸靜脈)之傷害;林男之後仍不斷揮舞美工刀,還嗆說要送盧女最後一程。眾人見狀趕緊報警,所幸盧女送往義大醫院搶救後,撿回一命。林男之後在法庭上辯稱,當時因服用大量安眠藥意識不清,只想要傷害對方,但無殺人犯意。案經審理,刑事部分,二審法官依殺人未遂判林男5年6個月有期徒刑。林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今年7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判林男及其家屬要連帶賠償精神撫慰金、醫療費等共15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遭小玉換臉成情色片主角 黃喬歆批責罰太輕
網紅「小玉」朱玉宸利用「深偽Deep Fake」技術製造換臉A片,不法牟利高達1338萬元,共119人受害,5月底入監服刑。近日受害者之一的黃喬歆上中天《小明星大跟班》提及此事,不滿一審判刑過輕,於是站出來上訴。黃喬歆說:「警局跟我聯絡,我看了那個影片真的像到不像話,但一審結果判得超級輕,還可以易科罰金,我就覺得這樣不行,所以上訴的時候,我就有站出來,想讓法官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但黃喬歆還是覺得判決刑度和受害人數不成比例:「最後才改判5年,受害人數那麼多,我自己就被做了4支影片,還有人被做到8支,但判決不是應該要1支1判嗎?否則你做我1支、10支都是判5年。」在場的專業律師則解釋:「覺得判太輕,可以以告訴人的身分,申請檢察官上訴來爭取更高的刑度,那這是當時台灣的第一件,現在經過修法,一個行為最高就可以判到7年。」
網紅「小玉」賣變臉A片賺千萬判5年! 黃喬歆慘變「女主角」嘆:判得超級輕
網紅小玉(朱玉宸)利用「深偽Deep Fake」技術,將知名人物剪接變造成A片主角牟利,不少女性公眾人物身受其害,小玉則被判5年徒刑定讞。日前,中天綜合台節目《小明星大跟班》播出「冤枉啊!這樣也有我的事?明星跑法院是告人還被告」,受害人之一的女星黃喬歆談到此事,則認為法官判太輕,「我就有站出來,想讓法官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節目中,黃喬歆表示,「警局跟我聯絡,我看了那個影片真的像到不像話,但一審結果判得超級輕,還可以易科罰金,我就覺得這樣不行,所以上訴的時候,我就有站出來,想讓法官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而後在她得知責罰後,認為法官判太輕,根本不成比例,「最後才改判5年,受害人數那麼多,我自己就被做了4支影片,還有人被做到8支,但判決不是應該要1支1判嗎?否則你做我1支、10支都是判5年。」對此,在場的律師則指,「覺得判太輕,可以以告訴人的身分,申請檢察官上訴來爭取更高的刑度,那這是當時台灣的第一件,現在經過修法,一個行為最高就可以判到7年。」「小玉」朱玉宸因為賣變臉A片賺了1200萬,受害人包括雞排妹、龍龍、蕾拉、高嘉瑜、黃捷等,一審小玉被判5年6月,可易科罰金,二審改判6年8月,其中5年不能易科罰金,本月9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小玉於5月29日報到入監。小玉於5月29日報到入監。(圖/報系資料照)
勞力士變抵押品!高雄鐘表行老闆侵吞客表還債 遭判5年9月刑期
高雄市三多路上一家知名鐘表行,66歲老闆翁姓男子因積欠地下錢莊大筆債務,竟然將客人送修的名貴手表典當抵債,導致多名客戶無法取回珍愛的名表,法院判決翁男4年10月徒刑後,又有2名受害者報警,追加1年1月的刑期。目前,翁男面臨總計5年9月的刑期,並可上訴。這起案件的主角翁男經營鐘表行多年,專門從事高級名表的維修和保養,然而,從2023年起,陸續有客戶將名表送修後,翁男不斷以零件不足為由拖延,甚至最後交還給客戶的是廉價的替代品,與原先送修的名表完全不符,這引發客戶的不滿和憤怒。事件曝光後,共有23名受害者陸續站出來指控翁男,他們送修的名表包括勞力士、香奈兒、OMEGA、星辰、萬寶龍、百年靈、沛納海、浪琴、尊皇、蕭邦等名牌手表,價值從數萬元到數10萬元不等,總被害金額累計達525萬元。翁男積欠債務嚴重,甚至還將鐘表行的帳戶,以3萬元的價格賣給詐騙集團,導致1名吳姓婦人被詐騙集團,以投資股票為名騙走10萬元,詐騙集團層層轉匯後將錢提領一空,吳婦的錢追不回來,而翁男也拒絕賠償,法官因此依《詐欺罪》判處翁男2個月徒刑,並處罰金2萬元,可易科罰金。在名表侵吞案的開庭審理中,翁男坦承自己的罪行,法官查明,其早在2007年就曾因私吞客戶名表被判刑,但翁男依然不知悔改,繼續利用維修名表的機會侵占客戶的昂貴手表,法院最終依25個《業務侵占罪》判處他4年10月的刑期。案件宣判後,又有2名被害者報警,指控翁男侵吞1只市值8萬元的蕭邦手表,和1只市價18萬元的勞力士手表;對此,翁男再次坦承犯行,高雄地院因此追加判處其1年1個月的刑期。法院的判決強調對非法行為的0容忍,同時提醒消費者在選擇修理高價物品時,應該更加謹慎,選擇有信譽和保障的商家,案件目前仍可上訴。
男子無照酒駕撞死單親父 賠450萬和解5年6月定讞
2022年11月,男子李佳修無照酒駕撞死王姓單親父親,一審被法院判7年2月,二審他賠450萬和解,判5年6月,全案再上訴,15日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判決書指出,2022年11月13日,李佳修先後在夜店與酒店飲用酒類後,行經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與忠孝西路車行地下道口時,未注意車前狀況,貿然以超過該處速限50公里時速以上之高速(經推算近時速100公里),自後方追撞前方被害人王男的自用小客車,導致該車翻覆,王男因而受有頭胸部外傷併顱骨粉碎性骨折,引發腦挫裂傷出血及肺挫傷而死亡。檢察官指出,李已經交通違規達21次,不在乎無照、酒駕等,請法院判7年6月至9年,而他連抄寫經文都不用心,「般若波羅蜜多」抄6遍都漏寫「多」字,非真心悔過。據了解,員警到場後,李男還叫囂,左大腿中彈後倒地,送醫後酒精濃度每公升1.085毫克,去年檢方提公訴,台北地院交給國民法官審判,是首件國民法官案件,判李男7年2月。李男二審認罪,答應賠王男家屬450萬元,高院二審判減刑,本來王男家屬同意判4年,但高院認為太輕,改判5年6月。李男當時面對記者詢問,是否判太重等問題,他都不回答。如今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15日駁回,李男5年6月定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高層聯手操縱股價釀災 必翔實業前董座蔣清明二審遭重判8年
必翔實業前董事長伍必翔與前任董座蔣清明,因涉及操縱子公司股價、挪用公司資金護盤,造成公司損失約4億元,9日遭台灣高等法院依證券交易法使公司受不利益交易罪,分別判處伍必翔4年6個月徒刑,蔣清明8年徒刑,2人皆可上訴。據悉,蔣清明更被指控利用大陸子公司資金進行非法匯款,從2006年9月起,蔣在未經公司董事會同意的情況下,指示其女兒戴佳瑀頻繁將揚明實業(浙江)公司帳上的資金以假交易和借貸名義匯出,總計達人民幣1億7000萬元,這些款項部分流入戴佳瑀的個人戶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將伍必翔判處5年2個月有期徒刑,蔣清明則分別被判5年6個月與7年,但未合併執行刑期,戴佳瑀因在一審審理期間過世,公訴不受理,伍必翔與蔣清明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中,法官指出,伍必翔和蔣清明明知必翔電能公司存在影響股價的重大事由卻未予公告,致使市場價格未能充分反映公司價值,進而進行不合營業常規的交易,導致必翔實業在2006年3月27日至29日期間,購回必翔電能高科技公司股權,耗費約7億7538萬元,僅在3月30日,必翔電能便發布重大不利消息,使公司面臨近4億元的損失。法院認為,伍必翔與蔣清明罔顧股東權益,違背忠實義務,導致公司及股東遭受重大損失,嚴重危害證券市場穩定及投資人權益,鑒於2人之前在公司經營上有一定成就,但因經營不善而犯下大錯,法官最終判處伍必翔4年6個月有期徒刑,蔣清明則因兩項罪名各判5年與6年,合併應執行8年有期徒刑。
騙烏干達學生來台打黑工!中州科大副校長判5年6月 這官員判更重
中州科技大學招攬非洲烏干達學生就讀,卻讓學生淪為超時工作的奴工,相關主管遭檢警和移民署認定觸犯《人口販運防治法》、《就業服務法》、《刑法》詐欺等罪。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時任柴姓副校長判刑5年6月、推廣中心藍姓主任5年、林姓行政主管2年10月、陳姓人力仲介2年、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涂姓副處長7年。判決書指出,柴男、藍女以中州大學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並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之林男加以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向參加者佯稱中州大學可以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等語,隱瞞烏干達學生一旦來台後,仍須負擔必要的生活費用、中州大學無法保證每位留學生可以順利獲得工作機會、留學生將可能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一旦工作不順利,必須仰賴家中經濟援助、如果繳不出學費,將依法退學等重要資訊,進而編織來台留學的美夢,讓留學生誤信為真。柴男等人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的財力資訊,總計16位留學生順利取得入境我國的簽證。留學生抵台後,柴男、藍女除介紹工作予留學生外,亦透過陳男仲介工作。因烏干達留學生來台目的是為求學,並非工作,且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又必須在台灣生活,只能被迫超時或在夜間工作,毫無任何自行選擇機會之脆弱處境,柴男等人無視此一脆弱處境,讓烏干達留學生長期從事勞動與實質取得之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進而達到勞動剝削。另一方面,涂男對於苗栗縣境內雇主是否違法聘僱烏干達留學生從事工作之行政裁罰,為圖利陳男及聘僱烏干達學生之公司,竟透過承辦之勞青處勞工服務科臨時工程助理員廖男主管對其施壓,並直接更換另一位承辦人員,使廖男配合,對陳男及其它公司雇主做出並無違法而不予裁罰之結論,使其等獲得免罰之利益。法院依廖男之自白及證人證詞、扣案之招生說明文件、被告間通訊之信息截圖、學生課程表、薪資證明、學費催繳通知、苗栗縣內部公文簽核、函文、學生工作時間表等證據,認定柴男、藍女、林男共同涉犯修正前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詐術勞動剝削罪;陳男涉犯同法第32條第2項之勞動剝削罪;涂男、廖男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彰化地院審酌,柴男、藍女、林男及陳男等人濫用自身社經地位而為本案犯行,自應併科罰金刑方能充分反應行為不法內涵;而涂男濫用公權力,換取廠商免罰利益之官商勾結,亦有科處罰金刑,以適度反應行為不法內涵之必要。因此分別量處被告等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併科罰金新臺幣24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刑度,涂男並褫奪公權5年;另追徵藍女及陳男之犯罪所得。廖男部份,法院考量他於偵查中自白,復無犯罪所得,且依其供述因而查獲同案被告涂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之規定,再考量其多次遭施壓,向科長反應多次均無法獲得任何協助,迫於壓力而為本案犯行,並無刑罰必要性,檢察官亦請求為免刑之諭知,爰宣告免刑。
與女主播房內「極樂雙修」!住持慘淪私密片男主角 提告結果曝光
大陸一名張姓住持與蔡姓女直播主發生不正當關係,過程全被蔡女的錢姓丈夫拍下。後續他不堪敲詐,因此報警逮人。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區人民法院宣判,判蔡女緩刑,處罰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2萬元),至於錢男則判5年6個月,並處罰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5萬元)。根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名山區檢察院起訴書指出,蔡姓女直播主與錢姓丈夫平時一起在網路上開直播銷售紅木家具;2020年底,張姓住持在選購紅木家具時,與蔡姓女直播主認識,隔年2人便發生不正當關係。錢姓丈夫知道此事後怒不可遏,在暗中得知2人再次相約的飯店後,偷偷在房內安裝針孔偷拍,接著拿著影片向張姓住持表明身分,質問妻子及張男為何要做出不軌行為。一開始,張男並不承認,直到看到親密影片和照片後才坦承不正當關係。由於張男是成都浦江一座較為有名的寺廟住持,因此支付了2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84萬元)當作封口費;然而後續錢男與蔡女仍陸續索討約32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416萬元),張男因此受不了報警處理。檢察院認為,錢男夥同妻子蔡女敲詐勒索財物32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416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應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而在共同犯罪中,錢男是主謀,蔡女為共犯,應從輕、減輕處罰。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區人民法院19日宣判,蔡女獲判緩刑,處罰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2萬元),至於錢男則獲判5年6個月,並處罰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5萬元)。
惹民怨!台中公車智慧站牌屢傳故障 男子持酒瓶砸碎螢幕最重判5年
越來越多公車候車站牌設置成智慧型公車系統螢幕,台中市豐原區一處公車站驚傳智慧站牌遭砸,導致螢幕呈網狀碎裂,1名56歲張姓男子疑不滿公車系統常故障,才持酒瓶砸破,台中市交通局18日表示站牌為太陽能供電,光照不足才未顯示並非故障,後續已向台電申請電力輔助並對張男求償。據了解,張男14日晚間11時許持酒瓶砸毀豐原區中正路與臺豐社區公車站的智慧站牌,導致螢幕碎裂受損,疑因智慧站牌常故障,為了洩憤才砸的,目前已由交通局委外廠商修繕。交通局說明,智慧公車站牌設備故障一事,因它採太陽能型式供電,恰巧地處位置略有光照不足情形,才導致民眾誤解為故障,目前已申請台電電力,輔助提供站牌穩定的電源,讓乘客即時掌握搭車資訊,後續也將對破壞的張男提出求償。 警方表示,近日傳出豐原區的公車智慧站牌遭人砸毀,所幸未傷及他人,經警方調查,迅速鎖定犯嫌為張男,將通知張男到案說明動機,並依《毀損公物罪》偵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吃野味開槍捕獵「瀕危東方白鸛」! 陸男遭判5年3月刑期處23萬元罰金
大陸江蘇4名男子為了「吃野味」,竟結伴使用氣槍捕獵了2隻保育類的瀕危鳥類「東方白鸛」。近日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起案件,4人最終遭判4年至5年3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人民幣3萬元到5萬元(約新台幣13.6萬到22.7萬)不等的罰金。根據陸媒綜合報導,大陸江蘇4名男子楊男、劉男、李男、熊男在去年8月12日下午,為了吃野味,相約外出使用氣槍獵捕野生動物。當時4人在淮安市淮安區蘇嘴鎮章集村奮進的田野間發現4隻白色大鳥,之後熊男便使用氣槍攻擊牠們。當時4人開槍攻擊大鳥後,大鳥嚇得四處逃竄,但他們仍持續開車追逐、射擊,導致其中2隻大鳥喪失行動能力。而當他們準備將被擊落的大鳥裝袋帶走時,被當地居民發現,立刻阻止他們的行為。原先4人還想含糊蒙蔽村民,但在村民的堅持下,4人只好將大鳥留下,駕車逃離現場。當下村民也當場打電話報警,尋求幫助,不過2隻被擊落的大鳥仍在不久後身亡。後續經過南京警察學院鑑定中心調查,發現2隻被獵殺的白色「大鳥」為東方白鸛,是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而法院在5日公開開庭審理這起案件,指出4名被告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實施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東方白鸛的行為,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因此,法庭依法分別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楊男、劉男、李男、熊男有期徒刑4年至5年3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人民幣3萬元到5萬元不等的罰金。
賣變臉A片賺千萬判5年 網紅「小玉」嘆:壞路不要走
網紅「小玉」朱玉宸日前因為賣變臉A片賺了1200萬,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維持6年8月。而小玉29日報到入監,小玉說,「看到我現在的下場,真的不要去走這個路,壞路不要走。」據悉,檢方2020年接獲報案,小玉跟助理在社群上設「台灣網紅挖面」粉絲團,利用「深偽Deep Fake」技術製造換臉A片,雞排妹、龍龍、蕾拉、高嘉瑜、立委黃捷等都是受害者。2022年3月檢方偵結,共119人受害,不法牟利高達1338萬元,小玉跟助理遭提起公訴。一審小玉被判5年6月,可易科罰金,二審改判6年8月,其中5年不能易科罰金,本月9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小玉造早上9點30分現身新北地檢署,他謝謝大家關心,希望大家以他為戒,不要犯罪,不然會付出代價,「想要犯罪或正在犯罪者,看到我現在的下場,歹路不可行」。小玉強調,他想再跟被害者道歉,也想積極和解。至於1年8個月的易科罰金60萬元,小玉會不會爭取。小玉回,他會跟家人籌看看,現在能力不夠也沒收入,再跟檢察官討論。
《戲說台灣》男星捲詐騙案遭判5年 自嘲法律意識淺薄
男星成潤(本名陳伯偉)曾演出《戲說台灣》、《天道》等經典好戲,然而先前他卻捲入泰國房市6億元吸金案,刑事部分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沒收犯罪所得287萬餘元;民事部分,成潤則需與其他共犯連帶賠償高達720萬元。台北地院日前宣判本土劇演員成潤(本名陳伯偉)因涉及瑞傑地產公司6億元吸金案,自瑞傑公司成立起,受僱擔任該公司投資說明會講師,在投資說明會現場,講解該公司銷售泰國建案之房產增值可能性、投資報酬獲利等事項,隱瞞瑞傑公司並未取得泰國投資建案坐落土地之所有權或其他權利,而投資人的投資款項(買賣價金)亦未用於興建該建案,因此刑事部分依違反《銀行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沒收犯罪所得287萬餘元;民事部分成潤與案件中的其他共犯,應連帶賠償高達720萬元。回顧這起事件的經過,台東市前市長陳建閣、台北城大飯店前董事長王際平於2016年合作,陳建閣以瑞傑地產公司董事長身分,透過臉書宣傳泰國房地產投資,吸引眾多投資者,隨後2017年台東市前市長陳建閣成立的瑞傑國際地產公司,以高回報率的泰國房地產為誘餌,開展各種招攬投資活動,甚至舉辦了「錢進泰國」說明會,邀請網紅吳勇峰、演員成潤等擔任講師,聲稱每年可獲利8%至12%,吸金6.3億元,然而該計劃建設不久即停工,造成投資人損失慘重,估計超過200位投資人受害。在此案曝光後,陳建閣、王際平、成潤、吳勇峰等共12人受到起訴,其中吳勇峰因在偵辦期間配合調查,獲得緩刑5年的機會。王男遭判13年4個月徒刑,陳男10年徒刑,成潤則被判刑5年。其他人員則被判處一年十個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全案沒收犯罪所得總計達6.3億元。此外,在民事訴訟中,受害者也紛紛提出求償訴訟,成潤與陳建閣、王際平等人被要求連帶賠償720萬元,事發後成潤也聲明表示,自己當時在連續一年多無拍戲工作的狀態,收到邀請到瑞傑公司擔任講師及主持工作邀約,因此抱著打工的心態,希望在沒戲約的時候也能賺錢貼補家用,沒想到卻觸法,他也自嘲「但殊不知自己法律知識太薄弱,不瞭解跟別人說投資泰國建案能夠穩定獲利已經是觸犯了法規!」並喊話自己會徹底的反省改正。
民進黨前立委要入獄! 王淑慧當議員時詐領300萬判5年定讞
前民進黨立委王淑慧轉戰新北市議員當選後,被控2011年起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勞金共300萬餘元,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判王淑慧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王女上訴後,高等法院減刑改判為5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判決定讞,王女要入獄服刑。67歲的王淑慧曾任立委,還連任多屆新北市議員,擔任立委期間曾因「吃紙風波」躍上國際媒體版面。新北地檢署2020年接獲舉報,查獲其9年間涉嫌詐領300萬多元助理費。檢方調查發現,2011年間,王淑慧聘林姓男子當公費助理,但只打算給部分助理費,林男知情也同意,隨後就拿著聘書向新北市議會詐領款項。另外,王淑慧的助理林女,雖然確實擔任助理工作,但擔心影響原本可領的勞工保險金,與王淑慧合謀,利用他人名義掛名助理詐領補助;2014年起,王淑慧未聘用其姪女及外甥女當助理,卻拿她們當人頭詐領款項。新北地檢署依涉犯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王女,考量她認罪、繳回不法所得,請求法院減輕其刑。新北地院審理期間,王淑慧翻供、不認罪,法官重判她9年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王女觸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共3罪,事證明確,她擔任新北市議員期間,詐取之公費助理薪資及春節慰勞金補助費分別為41萬5234元、201萬6851元、57萬2592元,共計300萬4677元。高院痛批王女擔任第1至3屆新北市議員,明知議會撥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並非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應全額給付予實際聘用之助理,竟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而為本案犯行,判刑5年,王女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豬頭戰爭2/「賄選罪」法力無邊? 當選無效之訴打贏也沒轍
選罷法案件中,當選人涉及的刑事案件獲判無罪定讞,但當選資格卻因民事「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公職身份的案例相當多,不過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所涉的「豬頭、傷殘豬隻賄選案」卻相反,他的當選無效之訴在2024年1月15日二審逆轉改判無罪確定,但是刑事案件的賄選罪一審重判5年徒刑,形成「民、刑不同調」的罕見情形,使得即將在2024年4月進行言詞辯論的二審刑事賄選案,備受政壇和法界矚目。法界人士指出,當選無效之訴由民事庭法官審理,賄選的刑事案件由刑事庭法官負責,民、刑事法官在取得證據上有很大不同。民事採取「優勢證據法則」,舉證的責任在原告,如能提出有力證據,才能打贏官司;刑事案件則對賄選證據的要求較為嚴格,採取「嚴格證據主義」,也就是法院要判人有罪,罪證必須「不足以產生合理懷疑」才行。在上述前提下,民事當選無效的採證相對寬鬆,因此判決當選無效的機率,通常較刑事判決賄選罪成立的機率大得多。 以桃園選出的前立法委員廖正井為例,廖在2007年競選第7屆立委時,被指控透過樁腳買票,最後雖因賄選證據不足,且檢方採證有瑕疵,獲法院判決無罪定讞,但他的立法委員資格卻早經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就是因為刑事案件對證據的認定較為嚴格所致。另外,苗栗縣前立法委員李乙廷也有類似情形。前立委廖正井被控賄選無罪確定,但當選無效之訴未能翻案成功,引起法界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程明修曾在法學研討會指出,我國現行賄選案件的選舉訴訟是雙軌形式的機制,使得本應屬於司法一體的裁判結果,因分由民、刑事不同的審判系統,或者是甚至在同一審判系統當中,卻因為法規的操作與解釋,出現極大歧異的裁判。 對檢察官來說,偵辦暴力、金錢介入選舉案件時,除了可以依《刑法》、《選罷法》提起公訴外,也可以根據《選罷法》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等於檢察官握有兩把利刃,可對賄選案件進行兩種不同程度的追訴。不過兩者相較,刑事的威力顯得較為強大,因為根據《選罷法》和《地方制度法》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就「當然停職」,即便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被駁回確定,也無法回復公職,所以只有刑事改判無罪,且任期尚未屆滿才能復職。不過這也讓民眾感到十分困惑,為什麼同一個選舉案件,卻得面對民事和刑事兩個不同性質的審判,彼此判決結果又互不拘束,恐怕這也是人民不信任司法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