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平等教育法
」性平法範圍擴大 潘文忠:評估後納入實習場域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0日)審查性別平等教育法,針對民進黨立委陳靜敏等人提案要求學生若在實習場域遭遇性平事件,應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教育部長潘文忠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教育部評估後,認為可以納入規範,因爲這是跟學生直接接觸。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審查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陳靜敏等19位立委提案,針對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條明定,學生若在實習時期遭遇性平事件,應納入性平教育法規範;而該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實習生所屬學校知悉學生於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時,應督促實習單位採取糾正和補救措施,並提供必要協助,而這次修法則希望,在《性別平等教育法》納入學生實習場域。針對此提案,潘文忠表示,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適用的場域,性平事件通常就是人跟人之間互動的問題,針對這些跟學生實習相關指導人員,因為和學生直接接觸,教育部評估後認為可以納入規範。媒體追問,高職建教合作有3個月輪調,若疑似遭到性騷擾,教育部如何來認定。潘文忠說,細部流程部分再來討論,教育部認為,學生擔任實習的場域與指導人員互動,會是教育部比較關注的部分,如果大家有共識,相關調查、作業及流程再來做後續的規劃。另有關大學師生戀是以權勢關係來界定,但是部分教育團體提出不同看法。對此,潘文忠表示,這次將相關人員違反教育專業倫理部分,提升到法律層次,教育部是以成年跟未成年來做主要分際,成年後的部分,還是會以權勢型的關係,包含指導、訓練、評鑑等利害關係來作為準則。至於相關樣態、行為及可能性,後續會邀請專家學者、學校及團體代表,在準則討論時再來深入探究。潘文忠最後指出,希望這次張開的保護傘,確實能夠完全保護學生,也杜絕用權勢造成校園性平事件。
金門某國中「狼師」約女學生拍清涼照 教育處說話了
金門某國中驚傳有男老師邀約該校熱舞社女學生拍清涼服裝照,因不當要求字眼令女學生「不舒服」遭提告性騷擾案,今(12)日消息一出立刻引發鄉民網軍撻伐;為此縣府教育處緊急發出聲明表示,4月14日已獲知有疑似校園性騷擾事件,該校有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進行社政及校安通報程序,並對涉嫌教師暫時停聘接受性平會之調查,教育處也要求校方於2個月內完成調查,毋枉毋縱。教育處說明,該處於第一時間接獲學校通報後隨即要求校方務必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等規定嚴加辦理,並提供相關法律規範、法定程序給校方承辦處室,以督導校方踐行法定處理機制與程序。另該案因疑似行為人為教師,依規定須由校方進行調查,目前全案已由性平會調查小組進行案件調查與釐清,基於避免重複詢問原則,現階段仍以校方調查小組審辦為主。針對媒體於今日報導該校連同已畢業學生及在校生已逾20多人受害之情事,教育處長孫麗琪表示,已要求學校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19條、校別平等教育法第32條規定將相關事證納入調查,並督請學校務必依性平法第31條規定於二個月內完成調查。孫麗琪說,待校方調查報告與性平會審議結果送至教育處後,將嚴加檢核全案調查過程與程序;另有任何新事證也將督促學校詳加調查,倘學校有違反相關規定情事者,教育處絕對依法處置、毋枉毋縱。教育處也強調,對於整起事件的處理絕對以保護學生為最高原則;針對事件中的學生,學校已啟動輔導機制與保護措施,並進行關懷與陪伴。另為保障學生之權益,該處也對此案成立「學生關懷小組」,將視個案之狀況安排輔諮中心之心理師、社工師提供必要之輔導處遇作為,並加強性平教育宣導與預防性輔導機制;後續將持續加強各校師生性別平等教育及身體自主權的觀念,以保障兒少權益,維護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