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母頭顱
」帶刀浩克2/火車殺警3大案催生修法 司法介入安置能解決問題?
近年來陸續發生火車殺警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以及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顯示精神醫療的社會安全網破了大洞,不但讓執法警察隨時面臨自身安危的挑戰,也讓社區居民活在無法預期的恐懼中。對此,法務部和司法院協助修法,由立法院在2022年初通過《刑法》等相關5法修正案,將監護期間延長次數無限制,還在同年底3讀修正通過《精神衛生法》,將嚴重病人是否強制住院改由法院裁定。2019年7月3日晚間,鄭姓男子搭乘台鐵北上第152車次自強號列車,因拒絕補票,在車廂大聲咆哮,警專第一名畢業的24歲鐵路警察李承翰上車處理,突遭鄭男以尖刀刺傷腹部,失血過多不治。一審嘉義地院採用醫師鑑定結果,認為鄭男因思覺失調症發作,妄想有人要對他不利,才刺死員警李承翰,判決無罪、只須監護處分(即強制就醫)5年。這個無罪判決震撼全國,後來二審和三審改判鄭男17年徒刑、強制就醫5年確定,稍微平息民怨。梁姓男子砍母37刀,竟將母親頭顱割下丟擲大樓中庭,高院一度判決無罪,引發社會震撼。(圖/報系資料照)火車殺警案並非單一個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更是驚世駭俗,2018年10月17日晚間,30多歲的桃園梁姓男子在12樓住處與66歲母親發生衝突,竟拿菜刀追砍母親37刀,母親慘死後,梁男以開山刀砍下母親頭顱和左手腕,將頭顱從後陽台丟至社區中庭,把鄰居給嚇壞了。一審桃園地院判處梁男無期徒刑,高院二審卻以他吸毒喪失識別能力為由,改判無罪、不用監護處分,而且當庭釋放,僅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輿論聞訊大譁,後來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改判無期徒刑確定。火車殺警案的一審判決、及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的二審判決,法院統統判被告無罪,引起全國民眾不滿,紛紛要求修法加強社會安全網。不料2021年9月26日屏東又發生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行兇的楊姓男子只判有期徒刑5年確定。這一連串不幸的精障殺人和傷害案件,催生了《刑法》和《精神衛生法》等法律的修正,還促使衛福部負起責任,終於讓設置司法精神病院的政策定案,落腳在高雄凱旋醫院。司法院協助推動修改《精神衛生法》等法律,但司法介入能否改善精障犯罪問題,仍有待檢驗。(圖/方萬民攝)長久以來,部分民眾將思覺失調症患者與暴力傾向畫上等號,使得精障人士汙名化的現象日益嚴重。雖然2019年熱播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引發許多民眾對思覺失調症的探討與多方面的迴響,但每當駭人的社會事件發生時,社會氛圍又對精障者不利。政府現在終於願意面對精障者照顧資源不足的問題,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修法只是第一步,設置司法精神病院也只具有事後安置和治療的功能,新法上路後是否真能改善精障犯罪問題,讓患者家屬和社區居民都能擁有免於恐懼自由,仍有待時間的考驗。
桃園吸毒男「37刀剁母頭顱」二審改判無罪!最高院發回更審要求再鑑定
桃園市中壢區梁姓男子2018年10月吸毒後和母親發生衝突,持菜刀、開山刀狂砍母親37刀,甚至還將其頭顱砍下後從12樓住處拋下,一審桃園地院認為他因吸毒致精神障礙,判無期徒刑,沒想到二審判決逆轉改判無罪,並指示責付給桃園市衛生局,檢方提起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發回高等法院重新審理。檢警調查,35歲的梁男是家中么兒,有詐欺、恐嚇、毒品等多項前科,平時和母親同住在中壢區陸光六街一處社區;2018年10月18日,梁嫌在家中吸食安非他命,精神不穩的狀態下和母親發生口角,遂持開山刀朝對方瘋狂揮砍37刀,造成被害人當場死亡,不料他未就此罷休,竟將媽媽的頭顱砍下並丟出陽台。桃園地院審理時,梁男聲稱因吸毒致神智不清,清醒後深感懊悔,加上其他家屬幫忙求情,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委請台大醫院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合議庭根據鑑定結果,認為梁嫌弒母時受毒品影響,對犯行無辨識能力,最後改判無罪,並責付桃園市衛生局,不需付保護管束,檢方提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並發回高等法院重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