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員警
」幫中古車行查車籍「1次1千」 高雄前員警遭重判8年
高雄市小港分局的宋姓員警自2022年7月起,利用職務之便幫助新北某家中古車行調查車籍資料,每次收費1千元。後續警方又循線查獲新北瑞芳分局的侯姓員警,目前2人已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及收受賄賂等罪名,遭法院判處6至8年不等的刑期。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高雄市警局於2023年10月進行內部清查時發現異狀,因此隨後報請地檢署偵辦。2024年1月,檢方發動搜索,將宋姓員警約談到案,並在進一步調查中發現,前新北瑞芳分局的侯姓員警也涉及類似案件,兩人共查詢超過200筆車籍資料,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收受賄賂。報導中提到,宋姓員警於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期間,利用登入「內政部警政署刑案資訊系統」的便利,為中古車行姜姓業者查詢車籍資料。他以虛假查詢理由進行操作,將結果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對方,總共查詢了105筆資料,每筆報酬為1000元。後續調查中顯示,自2022年10月後,宋姓員警不再為中古車行查詢資料,車行轉而向新北瑞芳分局的侯姓員警協助。侯姓員警接手後,利用相同手法查詢了115筆車籍資料。2024年3月,檢方再次發動行動,搜查車行及相關涉案人員,並將侯姓員警、車行的姜姓、連姓員工約談到案,隨後法院批准羈押。法院審理過程中,宋姓及侯姓員警均坦承犯行。法院最終依涉犯公務員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及收受賄賂等罪名,裁定宋姓員警被判處8年徒刑,侯姓員警則判處6年2月徒刑。而涉案的車行員工也因行賄罪分別被判處5至9個月不等的徒刑,目前全案仍可上訴。
不只當詐團軍師!高雄警竟是賭博網站代理商 林園分局又1人遭聲押
雲林地檢署先前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高雄林園分局員警涉入其中,今年初發動搜索,帶回陳姓員警等8名相關人等,訊後認定陳男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予以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沒想到,檢方深入追查後發現,林園分局另名洪姓員警疑似也涉案,還擔任賭博網站代理商,今(15日)向法院聲請羈押。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檢察官於民國112年間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有高雄市員警涉入其中,遂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南部地區調查組、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等單位進行調查。據了解,高雄市林園派出所前員警陳彥瑋的胞弟為詐團成員,以買賣虛擬貨幣為名施行詐騙。沒想到,陳員竟涉嫌包庇詐團成員,提供避免為警查緝之方式,又違法查詢他人個資洩漏給詐團成員。事實上,陳員早在多年前就曾違規查詢他人個資,當時因涉案情節輕微,獲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經蒐證完備後,檢察官於1月29日上午,親自率隊至高雄地區搜索5處(含高雄市林園分局林園派出所),帶回陳姓員警等8名相關人等,由莊珂惠、黃薇潔、程慧晶檢察官共同協助偵訊,經漏夜偵訊後,認陳姓員警等4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刑法洩密、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予以當庭逮捕,並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擴大追查,發現林園分局另名洪姓員警疑似參與其中,並且擔任賭博網站代理商,經蒐證完備後,檢察官於昨(14日)上午,親自率隊至高雄地區林園分局港埔派出所等10處搜索,並通知洪姓員警等7人到案說明。經過偵訊,檢方認洪姓員警等5人,涉犯組織犯罪條例第9條明知為犯罪組織予以包庇、刑法第268條、第270條公務員包庇他人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聚眾賭博、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等罪嫌,於今日上午8時許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洪姓員警,另4人分別予以3萬元、2萬元、2萬元、2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表示,本案經追查發現詐騙集團組織龐大、分工精細,已經陸續羈押20餘名被告,粗估詐騙金額高達1億7000多萬。本署將持續追查詐騙集團,守護民眾財產安全,亦呼籲民眾投資任何虛擬貨幣,應在具有公信力之公開市場進行交易,切莫隨意輕信他人說詞,下載任何投資群組所推薦之APP,亦應避免以現金交易,徒然增加遭詐騙之風險。
高雄前員警涉勾結詐團!遭「當庭逮捕」收押 突委託律師發聲了
雲林地檢署先前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高雄林園分局員警涉入其中,上月29日發動搜索,帶回陳姓員警等8名相關人等,訊後認定陳男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予以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沒想到,被收押的陳男突然透過律師發布聲明,指控媒體報導不實,已侵害其名譽。《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男於上月30日委託律師發出聲明,內容提到「部分媒體報導內容並非屬實,更有任意翻攝陳先生臉書照片穿鑿附會者,以不實訊息惡意抹黑陳先生形象,部分媒體未盡和義務及任意報導不實內容,已嚴重侵害陳先生之名譽」,呼籲社會大眾勿盡信媒體報導,並對牽連親友表示歉意。據了解,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於民國112年間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有高雄市員警涉入其中,遂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南部地區調查組、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等單位進行調查。經蒐證完備後,檢察官上月29日親自率隊至高雄地區搜索5處,帶回陳姓員警等8名相關人等,由莊珂惠、黃薇潔、程慧晶檢察官共同協助偵訊。經漏夜偵訊後,認陳姓員警等4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刑法洩密、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予以當庭逮捕,並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對此,林園警分局強調,對員警涉犯違法案件,秉持絕不護短、絕不庇縱態度,將主動配合檢方調查,以維警察形象,員警涉犯違法案件且遭羈押獲准,知法犯法情節重大有具體事實,影響警譽重大,立即予以2大過免職,絕不寬待,以維護警紀。高雄市警局也表示,針對陳姓員警涉案情節嚴重,影響警譽重大,本局立即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核予從重1次記2大過免職處分,其直屬主管(所長)改調非主管職務,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另外,檢方呼籲,民眾投資任何虛擬貨幣,應在具有公信力之公開市場進行交易,切莫隨意輕信他人說詞,下載任何投資群組所推薦之APP;亦應避免以現金交易,徒然增加遭詐騙之風險。又本件查獲之集團成員均僅20餘歲,短期內雖騙取不法所得,但鋌而走險被查獲後,勢將面臨最輕本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責,且亦將被追討相關不法所得,並面臨民事求償,訴訟纏身,絕非一本萬利,一旦誤入歧途,只會後悔終身。
騎腳踏車出門「忘了回家路」 霸氣警直接「騎車」送回老婦愛車
76歲劉姓婦人4日騎著自家腳踏車出門運動,沒想到轉個彎以後就忘記怎麼回家,在迷路一段時間後,尋求路人報警幫助。鳳山分局員警到場後,在劉婦口袋找到證件及地址,並決定護送劉婦回家,沒想到劉婦體力似乎已經耗盡,員警見狀立刻霸氣外露,直接幫劉婦將腳踏車騎回派出所,陪劉婦家人來接她回家。劉婦平常都會騎車出門運動,沒想到4日竟轉錯一個彎後,就不知道回家的路怎麼走,路人見狀幫劉婦報案,員警到場後,聯繫劉婦家人,家人希望劉婦先至派出所休息,再請家人來載她回去。雖然劉婦同意回派出所等待,但又捨不得自己心愛的淑女車獨留在路邊,決定將腳踏車騎回派出所,沒想到婦人似乎前面迷路太久,體力耗盡,騎過一個路口後明顯氣喘吁吁,員警見到婦人這個樣子,請求同仁到場支援,並霸氣的幫婦人將淑女車騎回派出所。劉婦在派出所等待一段時間後,便有人來接她,離開前員警們仍小心翼翼地攙扶劉婦,連上機車都不敢大意,用手扶著劉婦,直到她坐穩表示「好像可以了」,員警才安心放手,圓滿完成這趟淑女車之途。
南港前員警「三度轉讓安非他命」遭起訴免職 他又涉吸毒遭偵辦
北市警局南港分局1名35歲王姓員警,涉嫌在任職期間3度轉讓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給3名網友,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藥事法》中的《轉讓禁藥罪嫌》起訴王男。另外,王男涉嫌施用毒品部分,檢方目前正另案偵辦中。回顧案情,王男去年調任北市南港分局警備隊,由於上班期間經常精神恍惚,分局察覺有異派員跟蒐,發現他和毒品人口接觸且未報備,疑涉吸毒。後續檢警查出,王男於去年12月、今年1月與2月間,透過通訊軟體將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以價格2百元、8百元或協助其注射安非他命為代價,分別轉讓給3名網友。今年2月間,檢警搜索王男租屋處,扣得淨重0.37公克的甲基安非他命1包、毒品殘渣袋2個、吸食器與電子磅等證物。王男坦承犯行,檢方認為他身為警察人員,從警10餘年,竟知法犯法,沾染毒品,且為一己之私,將毒品轉讓予不特定多數人,嚴重損害警察形象,雖事後自白犯行而有悔過之心,仍不宜輕縱,今日依《轉讓禁藥罪》起訴王男。今年2月間王男違紀案曝光後,南港分局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他2大過處分及免職處分。
台南殺警案/全民肉搜險抓錯人 前員警想到「王迎先命案」:差點重蹈覆轍
台南警員凃明誠、曹瑞傑昨(22日)執勤時遭殘忍殺害殉職,經過警方極力追查,林姓兇嫌於今(23日)凌晨約4時36分在新竹的客運站落網。而在此前,一度傳出嫌犯是「陳姓通緝犯」,引發大眾肉搜。對此,前員警石明謹直言,第一時間想到「王迎先命案」,還真的差一點重蹈覆轍。石明謹今(23日)一早在臉書發文,「其實今天的殺警命案,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王迎先命案』。」石明謹指出,1982年,一名計程車司機李師科殺警奪槍後,持槍搶了土地銀行,一名身材長相跟李師科相似的計程車司機王迎先,被女兒的男友檢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將他逮捕後,以嚴刑逼供的方式逼他承認犯下搶案,王迎先在警方進行現場重建時,趁機從秀朗橋跳下以死明志。在此同時,台北市刑警大隊也逮捕了真正的犯嫌李師科,形成一案雙破,但是王迎先已經身亡,而當時宣布破案的數名刑警,反而被通緝分頭逃亡,成為台灣警政史上最大恥辱,同時也促進了刑事訴訟法的大改革。石明謹表示,今天很多鄉民在第一時間警方公布「疑似」犯嫌資料時,就高喊直接開槍打死他,甚至也有警政首長宣示要員警如遇反抗就可以用槍,這樣的心態很可能製造出第2個王迎先,「今天,還真的差一點重蹈覆轍。」
18歲男癡纏清純女網紅 持「散彈槍」闖她家…遭退休警爸擊斃
美國紐澤西州1名15歲女網紅艾娃(AvaMajury),長相清純、身段姣好,在抖音擁有120萬粉絲追蹤。然而,高人氣也替她帶來許多困擾,1名18歲男粉絲賈斯汀(EricRohan Justin)不斷騷擾艾娃,為此她還特意搬家到佛羅里達州(Florida)那不勒斯市(Naples);豈料,對方竟也跟蹤她到新家並持槍闖入,身為前員警的父親羅伯(Rob Majury)見狀及時開槍制伏對方,救下寶貝女兒。根據《Dailymail》報導,艾娃13歲時在抖音創建帳號爆紅,人氣居高不下,受到廣大粉絲喜愛的同時,也替她帶來許多困擾。其中,18歲的賈斯汀因癡迷艾娃,還出錢向其友人買電話與地址等個資,嚇得她搬家到佛州,也不敢再和以前的朋友聯絡。豈料,搬家並未阻止賈斯汀對艾娃的熱情,他依舊持續傳訊騷擾,甚至提出想買她等不堪要求,種種事情讓艾娃身為退休警察的父親羅伯看不下去,出面發訊息要求賈斯汀停止騷擾女兒。但賈斯汀卻猶如瘋魔一般,無法停止糾纏艾娃,不但購入槍枝,還在去年(2021年)7月10日凌晨4時30分許,手持散彈槍闖進艾娃家中,最後遭羅伯開槍制伏,送醫不治。警方事後在賈斯汀手機內發現上千張艾娃的照片和影片,而羅伯雖對賈斯汀開槍造成其身亡,但據該州法律,若屋主受到生命威脅,可使用致命武器反擊,因此當局並未起訴羅伯。艾娃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她起初把賈斯汀當成普通粉絲互動,沒想到對方的行徑愈來愈瘋狂,但自己並不會因此而停止在網路的活動,將會繼續從事自己喜歡的事情。
私讓車主更換報廢車再變賣改裝品 新北警員犯圖利罪遭判刑
新北市警局林口分局瑞平派出所前員警黃姓男子,任職期間發現陳姓男子將報廢機車懸掛其他車牌,取締後卻未依法沒入,竟允許陳男更換改裝的排氣管、儀表板、避震器及引擎等物後變賣,新北地院審酌黃男犯罪情節輕微,減刑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年6月,可上訴。檢方調查,前年12月29日,黃男在新北市林口區執行「防飆勤務」時,發現陳某的機車已報廢,仍懸掛其他車牌,取締扣留機車。兩天後,黃男竟允許陳某攜帶已報廢的排氣管、儀表板、避震器及引擎等物進入派出所,更換機車上的改裝品,將改裝品帶走變賣,所得26500元。法院審理時,黃男辯稱:「我從未答應陳某可以拆卸、替換車上零件,我僅同意可將懸掛車牌拆下」,但合議庭認定,陳某曾撥打數通電話給黃男,詢問可否更換機車上的改裝零件,黃男禁不起一再懇求予以同意,更換結束後還上前檢查。合議庭考量,黃男圖利的金額在5萬元以下,且犯罪情節尚屬輕微,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予以減刑;另外審酌黃男服務警界逾25年,表現尚稱良好,當時因陳某一再懇求,一時失慮予以同意,且圖利金額不高、犯罪情節輕微,情堪憫恕,再依刑法予以減刑。
知法犯法!中山分局收賄 爽等「酒店少爺」每月送錢上門
有「天下第一局」之稱的台北中山警分局,轄區內有許多八大場所,遭台北地檢署查出這間分局知法犯法,多年來一直向酒店業者索賄,不僅金額高達上百萬元,還免費喝花酒,來包庇業者經營色情。據了解,年來都是由酒店的少爺和司機,每個月送錢上門,這些人民保姆只需要坐等就可以爽拿厚厚一疊鈔票。台北市警中山分局轄區括及中山北路、南京東路及林森北路一帶,是台北市商業活動最密集的地區,白天人聲鼎沸,入夜後燈紅酒綠,來往複雜,糾紛最多,中山分局的警察人數最多,勤務最多、最複雜,所以在警界有「天下第一分局」之稱。這天下第一分局有多厲害?他們甚至有自己的媒體群組,不需要靠警政署就能自己發新聞稿給媒體。不過北檢在2017年查出中山分局官警集體包庇色情案,從此,天下第一分局就被烏雲罩頂3年多,每年多有官警被檢調約談。去年10月28日,北檢查出前員警陳俊安、李功華,自2013年至2017年間,收受酒店業者賄賂,按月收取6萬元款項,且三節還有加碼。據《ETtoday》報導,北檢昨(19日)兵分四路,並約談林姓酒店店長、于姓少爺到案,他們就是每個月負責送錢給中山分局的人。至於貪污員警每個月索賄6萬元,已經是小資族2個月的薪水,而且過年過年還要再加碼3萬元!而他們什麼事都不用做,只要坐等業者送錢上門,就能爽收黑錢。
包庇賭博電玩涉通風報信 北市2警員收賄準備進苦牢
台北市萬華警分局2名警員,2013年被控洩漏臨檢情資,涉嫌包庇經營賭博電玩業者,案經北檢2015年偵結依《貪汙》等罪嫌起訴,北院審理迄今5年多,今天終於正式宣判,2名涉案被告的萬華分局桂林派出所前員警郭遠振、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前員警陳鵬雲,分別被判刑5年3個月及2年。檢方調查,「福星」遊藝場業者在萬華區西寧南路一帶經營暗營「超8」和「7Pk」等賭博性電玩,並按月行賄管區警方,而前警員郭遠振知情不報,還接受業者招待喝花酒、飲宴等。另名被告警員陳鵬雲則被認定將警方聯合臨檢勤務洩密給行賄的「白手套」轉知業者,但2名涉案員警均否認不法,全案於2015年4月由北檢依法起訴。台北地院依貪汙圖利、洩密等5罪對陳鵬雲判刑,每罪各判9月有期徒刑,合併訂應執行刑2年,郭遠振則依貪汙圖利罪判處5年3月,褫奪公權3年,合議庭同時宣告將陳、郭的扣案手機視為犯罪工具,應予沒收。
台南仁德槍擊命案 7嫌遭判刑最重14.5年
去年8月11日因賭博糾紛引發兩派人馬持槍火併造成1人死亡的台南市仁德槍擊命案,台南地方法院7日將以黃建仁、前永康區五王里長李福祥為首的兩派7名嫌犯,分別依共同殺人、殺人未遂、湮滅證據、使人犯隱避等罪,重判14年6月至5月。全案可上訴。6名被告中,犯共同殺人罪的黃建仁、陳國泰均處刑13年6月,陳晨木處刑14年6月,張永森處刑12年6月;均犯2起共同犯殺人未遂罪、累犯的謝台生合併執行徒刑7年6月,李福祥合併執行徒刑6年4月;至於前員警郭金華犯隱匿刑事證據罪處刑7月、使人犯隱避罪處刑5月,均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張永森及陳晨木等2人因先前到李福祥、王崇男經營的賭場發生衝突,與李、王同派的謝台生打電話揚言要到張、陳2人老大黃建仁的住處抓人。雙方相約於8月11日下午2點多,在黃位於仁德區中正路的住處談判,黃還找來陳國泰助拳。案發時,李福祥、謝台生、王崇男等人攜帶制式、改造手槍各1支,黃建仁、張永森、陳國泰、陳晨木則準備2支制式手槍及1支制式長槍應戰。李派駕車抵達現場後,3人持槍進入屋內,張永森見狀前往後門防火巷準備取出放置在該處的手槍,王持槍追趕,並近距離朝張射擊,幸好張持抱枕阻擋並與王拉扯,子彈僅擊中張的右腿。雙方繼續相互開槍,但都沒有打中對方。正當謝、王2人準備搭車逃離現場時,陳又持步槍朝他們射擊,此次子彈擊中王某,並貫穿左胸壁外側,王送醫急救仍不治。事後,郭金華則為隱瞞黃派涉案,不僅清理現場血跡,還收取現場的槍彈交給張永森。
貪警詐保2/大廳飛奔5秒搶電梯 理賠員前軟腳撞牆博同情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前員警羅遠文,聲稱自己在2012年2月發生車禍而嚴重傷殘,並向7間保險公司申請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理賠,共獲得1140萬元理賠金。但本刊調查發現,羅員術後恢復好的離奇,到保險公司時還能飛奔進大廳搶電梯,在理賠員面前卻又營造不良於行的可憐模樣,前後落差讓人傻眼。本刊調查,羅男在2013年10月到和泰產險公司申請理賠,在訪查員面前,他不斷營造悲慘形象,先是抱怨自己因傷而被命令「退休」,妻子更因照護壓力龐大而選擇離開。但事實上妻子不但沒有「離開」,兩人還在2015年生了個兒子。根據訪查員當時拍攝的影片,羅男光從椅子起身離開就要耗費近10秒,四肢劇烈顫抖,站立不到1秒便再度跌回椅子上,好不容易在四腳柺杖的幫助下起身,走路時不斷搖晃、重心不穩,更因此跌撞牆壁,一旁的訪查員都心生不忍,還多次「提醒」羅男「不要勉強」。但其實羅遠文在還沒上樓見訪查員時,還在大廳電梯即將關閉還大步上前。(圖/讀者提供)即使羅男看似行動艱難,和泰仍對這場車禍心有疑慮,認為他在車禍當下沒有報案,也未立刻就醫,事後也沒調閱監視器提告,「完全不合常情」;申請理賠時還能獨自到場並用左手書寫文書,在「居家服務契約書」上也僅要求協助就醫,顯示他飲食吃藥、沐浴更衣等日常起居都能自理,判定他是「3等殘廢」。羅男心生不滿而提出民事訴訟,並向承辦該案的保險員要求30萬精神慰撫金,和泰因此調閱他申請理賠當日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羅男在訪查員視線之外可說健步如飛。他抵達保險公司1樓時,電梯正好要關閉,他立刻飛奔進入,橫越大廳只花了5秒時間,敏捷身手讓人傻眼,法院也駁回羅男告訴。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則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
貪警詐保3/神復原!重殘警健步如飛癱手能簽名 胞妹愧認:全是裝的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前員警羅遠文,自稱「車禍」導致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向多間保險公司申請共1140萬元保險金,但他經過8年「休養」,如今已健步如飛,過去癱瘓的右手甚至能簽署文件,復原程度堪比奇蹟,羅男妹妹小可(化名)也揭發這起騙局,指控哥哥「從頭到尾都在騙」,根本沒有這場車禍。本刊調查,羅男自2009年到2011年間,向富邦、中國、台灣、友邦、保誠和和泰等6間公司購買保險,卻自稱在2012年2月發生車禍,導致脊髓損傷、右側偏癱和左下肢癱瘓,不僅拿出無懈可擊的診斷證明,還在訪查員面前裝出不良於行的可憐模樣,也因此矇混過理賠員,讓他共獲得1140萬元理賠金。「根本沒有這場車禍,他都是在裝的。」本刊循線找上羅男妹妹小可,她與羅男同住多年,對其生活十分了解,她坦言這場意外從未發生,哥哥從頭到尾都在做假騙人,陪同哥哥「復健」時,還有醫生直言哥哥症狀是「脊椎老化」而非受傷,還質問「為什麼妳哥要騙人」,令小可當場羞愧不已。小可提到,哥哥曾以「假生病」挽回曾是女友、差點分手的現任妻子,在嘗到甜頭後決定「玩大的」,竟用警察熟知法律的「優勢」,憑空捏造車禍以謀取保險金,親人一度還被蒙在鼓裡,直到「車禍」隔年出遊時,家人看到「重殘」的哥哥竟幫忙抓小偷,還能騎機車載父親就醫,這才發現驚人真相。羅遠文自稱妻子因照護壓力龐大而離開,妻子實則一直陪在他身邊,2人還在2015年生下兒子。(圖/讀者提供)而保險公司得知實情後開始蒐集證據,發現羅男「復原」情況確實好的離奇,過馬路時正常行走,上下計程車也毫無異樣,辦理文件時還能用偏癱的右手簽署文件,更大方在公家機關內翹腳,這幾年還以訴訟為樂,因此在前年向羅男提出詐欺告訴。基隆地檢署審理時,不採信保險公司和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提出的證據,4月底給予不起訴處分,原告難以接受,將於近日提出再議。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