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歸仁分局長
」馬國女大生擄殺案遭警方「吃案」 前歸仁分局長楊慶裕提上訴判決出爐
前年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在台南遭擄走性侵殺害,案發前,曾有女大生報案表示險遭押走,質疑警方「吃案」,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一審將時任歸仁分局分局長楊慶裕判決降2級改敘,楊不服提上訴,遭二審駁回確定。楊提上訴主張,就算認定他面對媒體時,發言之內容不盡完備,但實際上對於案件本身並無影響,他非故意為之,事後已調查釐清並多次加以澄清,也事後已補正疏失,並坦然接受行政懲處,避免負面效應擴大,積極維護機關之形象。楊說,觀諸政府各級主官接受媒體採訪者,如發言內容遭受到質疑,事後立即調查釐清並為澄清者,並無遭受懲戒處罰之案例,唯獨他因本案遭移送懲戒法院,且他遭一審判處之懲戒處分甚重,並有一案多罰之情形,已超越責懲輕重之比例原則。楊說,一審判決不論功績辛勞,只論疏失責任,違反衡平原則及比例原則,傷害勇於任事公務人員之士氣;一審判決對他重複究責嚴懲,違背同一事實不再理原則,失去懲戒之合理性暨適當性原則,本案實應重新調查審理,以還他司法正義。但懲戒法院二審認為,一審依憑本案卷附全部證據資料,並審酌楊男對媒體發言時未切實查證,復未進一步查證,即主導對外發布新聞稿,嚴重損及民眾對警察機關之信賴,懲戒處分並未逾越法律所規定之範圍,亦無濫用其權限而違反比例原則,判決駁回楊的上訴。監院彈劾移送指出,員警未依規定受理報案,而未開立報案三聯單、未製作筆錄,亦未記載於員警工作紀錄簿,而未留存任何女子報案紀錄,核有匿報之重大違失,警方未將該女報案過程如實呈報,致使歸仁分局新聞參考資料登載錯誤資訊。楊慶裕對於大潭派出所員警辦案違失,未盡監督責任,復未經詳細查證,2020年10月30日受訪時率予向媒體傳遞女子未曾報案之不實資訊,導完成歸仁分局新聞參考資料上不實之登載,有重大違失。
台南警投資賭博電玩放火燒欠債人車 分局自檢移送法辦記大過處分
屋漏偏逢連夜雨,台南市警局因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女大生遭擄殺案,因吃案錯失調查先機,導致前歸仁分局長遭拔官,整體士氣低落,今又傳出麻豆分局一名內勤警員重大違紀案!麻豆分局1名胡姓警員因投資電子遊藝場,和人發生債務糾紛,不滿對方欠錢不還,竟火燒對方車輛,分局自檢查出後,依公共危險、賭博等罪將胡員移送法辦,並記一大過處分、調整服務地區。胡姓警員今年8月放火燒毀和他有債務糾紛的車主自小客車,警方到場鑑識。(圖/讀者提供)根據了解,該件由麻豆分局自檢案件起因為8月份轄區發生一起火燒車意外,當時1輛黑色的自小客車車頭引擎被燒毀,警方獲報到場鑑識,在車底下發現一個火爐,懷疑孫姓車主(38歲)車輛遭人縱火。警方調查後,發現孫男和麻豆分局一名內勤胡姓警員(44歲)有債務糾紛,懷疑胡員涉嫌重大,報請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胡員的金流、通聯紀錄以及出勤狀況。檢警查出,從警20多年的胡員,3年前調至麻豆分局,經常出入轄內一家電玩遊藝場,孫男曾是該家遊藝場的員工,胡員疑不滿孫男欠債幾10萬元債務不還,於是在車底下放置火爐悶燒車子,以製造不在場證明,分局11月2日自檢約談胡男,訊後依公共危險及賭博罪嫌移送法辦。檢察官訊後諭令胡員以10萬元交保候傳,台南市警局決議記胡員一大過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並將視偵審結果從嚴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