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殺
」2000元債務持利剪殺死鄰 男子遭判無期徒刑
情緒失控,竟持刀刺殺鄰居王姓女子,王女脖頸中刀,鮮血狂噴,倒臥血泊中,送醫後仍不治身亡,王男行凶後呆坐現場,警方趕到將人逮捕,檢察官起訴求處死刑,台南地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再上訴。案發地點在七股區大埕里,王合同在今年4月11日下午4時50分許,在一間雜貨店前,持隨身攜帶的剪刀攻擊鄰居王姓女子後頸部,又以右手從後緊抓王女頭髮,左手拿剪刀戳刺、割劃王女後背、右頸、前胸、鼻子等處,又猛力朝王女左頸部捅刺,王女左頸動脈遭刺,大量出血送醫急救,當天下午5時22分許死亡。合議庭指出,王男經送醫院進行精神鑑定,未達不能辨識行為程度,因此不符合減刑規定,另考量王男與王女雙方並無深仇大恨,僅因借款事宜累積不滿而頓起殺機,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再上訴。
不滿睡夢中遭潑漆 遊民持剪殺遊民
新北市三重遊民程坤景因不滿被另名周姓遊民潑漆,持剪刀連刺周男頸部,致流血過多死亡。一審依殺人罪判程男18年有期徒刑,二審則改判傷害致死罪12年,案經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2018年10月17日晚間,程坤景在新北市三重區龍門停車場睡覺,突遭周姓遊民趁他入睡時潑白色油漆,程男向警方報案,根據監視器畫面查知是周姓遊民所為,遂持剪刀在周男時常出現處等候,至18日凌晨,發現周男出現,即上前攔住理論,至騎車的周男驚嚇跌落倒地,而程男則持剪刀接近,連續三次刺向周男,案發後即行逃逸,而周男因頸部重創,送醫不治死亡。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處程有期徒刑18年,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時,程男表示僅是持剪刀刺傷周男手部,並未刺向頸部。由於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及法醫解剖鑑定報告書,法官認定程男確以剪刀刺入周男頸部導致大量出血,進而造成死亡,但程與周同為遊民,並不熟識,也無深仇大恨,僅因不滿睡覺時遭潑漆,而持剪刀尋找周男出氣,所持剪刀非大型凶器,行凶時間僅5秒鐘,也未追刺,因而認定程並無殺人故意。二審考量,程對被害人家屬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害,自應嚴懲,且程否認犯行、飾詞狡卸,但全案起因是被害人先行潑漆挑釁等等,決定依傷害致死罪判程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