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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悔意!割頸案兇手PO死者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 家屬怒控:法院成幫兇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定讞,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郭行兇後還在社群網站貼出死者躺在擔架上的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而法官竟稱找不到貼文者的IP,不以此做為他犯後無悔意的依據,讓楊生父親怒控「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在一審判決時就提出修復式司法,但2名加害者沒有意願,林生則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生則同樣沒有意願,而在林生律師表達有意願後不久,他便收到「最美的風景」照片,讓他痛哭不已。(圖/翻攝畫面)楊父表示,這張照片是死者躺在擔架上等待急救,一旁還有醫護人員的照片,兇手竟下標題為「最美的風景」,他要求法院查詢IP以釐清發文者,但網路業者稱此為新辦帳號,無法查到確切發文者。楊父提到,許多媒體報導林女在網路上發表挑釁言詞,林女在法院上主張這些言詞是別人所為,他也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同樣稱無法證明是她所發出而結案,讓他質疑「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很快就找到發文者是誰」,質問「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馬國女大生性侵殺害兇嫌改判無期 滿志剛怒批:民進黨廢死神主牌為惡魔找生路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滿志剛痛批,法官的荒謬判決,以及荒謬的釋憲結果,換來的就是受害者家屬的正義再也無法伸張。讓殺人、強暴、搶劫、棄屍的惡犯可以笑到最後的根源,就是民進黨那套傲慢的廢死神主牌。滿志剛表示,2020年,兇嫌梁育誌用麻繩套頸、殘忍性侵並勒殺棄屍案發後還冷血開車繞行、盜用財物。這等惡行,一、二審、更一審三度判死,結果今天更二審竟然以「非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為由,「逆轉改判無期徒刑」,結合民進黨的「死刑一致決」的釋憲,已經逃死確定。滿志剛指出,法官的荒謬判決,再加上荒謬的釋憲結果,換來的就是受害者家屬的正義再也無法伸張。讓殺人、強暴、搶劫、棄屍的惡犯可以笑到最後,一切的根源就是民進黨那套傲慢的廢死神主牌,從蔡英文曾說「廢死是普世目標」,到法務部不斷利用大法官釋憲、要求鑑定「教化可能性」來拖延執行,就是在為這些惡魔找生路。滿志剛痛批,從台南殺警案、震驚社會的割喉案,到現在的台南女大生命案,政府永遠一句「尊重司法」就閉口不談,這種惡人,現在只要關滿25年就有機會假釋,等於是拿人民的納稅錢供養兇手,再讓社會承受他們重返街頭的風險!「這就是民進黨執政的後果。」
肉搜怒公布土城割喉案乾哥乾妹個資 男大生挨告遭判3月、緩刑2年
2023年新北市土城發生驚悚國中生割喉案,震驚社會,不少民眾對於乾哥乾妹的囂張行徑感到相當氣憤,然而一名18瑞的吳姓男大生,因不滿2名兇嫌犯行,將2人個資全數公開在Dcard平台上,遭到2人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也依違反個資法,判處吳姓大學生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土城割喉案發生後,吳姓男大生於2023年底看完相關資料,不滿2名兇嫌囂張行徑,對2人進行徹底肉搜,在留言區蒐集乾哥乾妹等資訊後,整理成「割喉案兇手」文章發布於Dcard論壇上,貼出2人照片、IG帳號、外流對話紀錄與郭姓少年的住家地址等個資,並怒批2人「好像做了什麼光宗耀祖的事?真的超級可悲」、「最近想出去玩可以來這光顧」,卻反遭郭姓少年等2人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審理後指出,吳姓男大生與2名少年素不相識,為抒發個人情感,將他人個資攤在陽光下,嚴重損害資訊隱私權,且2人均為受法律保護之未成年,依《兒少法》規定,成年人對少年犯罪須加重其刑,不過考慮吳男犯案時年僅18歲,年紀甚輕、思慮不周,且犯後坦承犯行,並與2人完成調解,賠償完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吳姓男大生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修《解聘辦法》遭教團質疑 教育部:事實不符
針對近日教團對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提出質疑,並指稱修法為「強行修法」、「未解決濫訴與小案大辦」、「擴大外聘調查」、「使校園司法化」等,教育部今(15)日嚴正澄清,相關說法與修法事實及制度內容多有不符,本次修法研修過程納入教師工會及教師團體意見,相關建議已具體反映於制度設計中,包括強化受理與分流機制、不受理匿名檢舉,並明定教師於教師評審委員會或考核委員會陳述意見時,學校應主動提供調查及輔導資料,以保障知情權等;教育部尊重各界表達意見的權利,亦將持續蒐集實務回饋、滾動檢討制度。惟對於與修法事實不符之指稱,教育部有責任即時澄清。教育部表示,首先,有關所謂「強行修法」之指控,與事實不符。本次修法是基於制度實施一年多後的實務檢視,教育部於去年六月完成整體調查及現場數據蒐集分析,並蒐集地方政府、學校及相關團體意見,經預告及溝通程序後完成修正,並非倉促或未經討論之修法。部分教團指稱修法未處理濫訴與小案大辦問題,亦與實際修法內容不符。教育部指出,本次修法正是基於實務數據,正視濫訴與小案大辦確實存在的問題,新增「受理前即行判斷」及「受理後案件分流」機制,並強化檢舉責任設計,避免一般教學、管教或溝通爭議,一開始即進入最嚴格之調查程序。部分教團將上述制度調整描述為「未解決問題」,完全忽略修法實質內容。教育部說明,依統計資料顯示,經完成調查之案件中,實務上有相當比例案件本質上屬於考核或一般校內專業處理範疇,而非解聘層級事件,同時,過往進入調查程序之案件中,匿名檢舉所占比例亦不在少數;正因如此,教育部才設計受理判斷及案件分流,讓考核案件回到考核機制處理。同時,修法亦明確限制匿名檢舉,透過不受理匿名檢舉及受理階段判斷的雙重調整,強化檢舉責任,降低濫訴風險。關於部分教團指稱「全外聘調查擴及一般案件」,教育部澄清,教師成績考核案件仍應派校內人員調查,外聘調查僅限於校內確實無法組成調查人力等特殊、必要情形,並非全面或常態適用。部分教團將例外性設計解讀為制度主體,與實際規範不符。針對部分教團指稱新制使校長「權責真空」變成「巨嬰」,教育部說明,新制係在不同意見並存下,為回應校長是否偏頗或承受不當壓力之疑慮,調整其於受理判斷中的角色分工,校長仍負責召集、釐清事實及行政協調,並非所謂架空行政責任。此外,教育部強調,將修法定性為使校園「司法化」或「法律割喉戰」,亦與修法目的恰恰相反。本次修法正是希望避免所有事件動輒進入調查或訴訟程序,透過預防性設計與分流機制,讓一般事件回歸校內專業與考核處理,減少行政內耗與對立。本次修法已明確設置「輔佐人制度」,在調查及會議過程中提供程序協助與支持,協助雙方理性溝通,同時亦將持續強化調查人員專業訓練,並透過既有的人才庫管理與退場機制,汰除不適任調查人員,確保調查程序的客觀、公正與專業。至於關切冤案補償及名譽回復機制,教育部重申,相關配套已啟動研議,法案發布當天也發布新聞稿及受訪回應說明,並非如部分教團所稱完全未處理。教育部嚴正指出,制度討論若刻意忽略修法內容與實務事實,僅以全面廢除相關機制作為訴求,仍難以回應不適任教師處理及學生權益保障等教育現場的實際問題。「教育部的責任,是在確保學生受教權益與教師教育專業之間,建立可運作、可檢討的制度,而非以否定制度本身取代對制度的理性討論」。
新北割喉案主嫌加重判刑12年!不只家屬無法接受 高檢署也不買單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12月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對此,高檢署認為法官量刑太輕,刑度不足以達成矯治效果,提出上訴。回顧本案,2023年12月25日,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楊姓國中生,一審判決依照殺人罪判郭男9年、林女8年。二審判決於2025年12月23日出爐,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當時,死者家屬庭畢受訪,認為判太輕,並表示殺人犯犯後不知悔改的態度讓他們都難以接受。死者父親說,希望兇手可以有再久一點的教化時間,12年意味著兇手只需關4年就可以假釋了,這樣出來不到18歲,還可以繼續殺人,並質疑法律到底是要保障誰。死者母親則對修復式司法表示反感,直言「我們孩子命都沒有了,你現在跟我們談修復式司法,怎麼修復啊?」。
批乾哥割頸案法官情勒又沒同理心! 律師氣炸:今年最諷刺司法笑話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怎料,法官曾脫口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讓楊爸爸崩潰表示「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而律師呂秋遠也痛斥法官毫無同理心,認為此番話根本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呂秋遠在臉書發文道,新北割喉案二審已判決,可以理解楊爸爸對判決結果不滿意,畢竟孩子被這麼殘忍攻擊,再也回不來,但兩名兇嫌竟只判12年、11年。呂秋遠指出,兩名兇嫌是少年,因此與成年人犯罪相比,依法可以「享有」這樣4種優惠,包括「只要是少年,就一定可以減刑」、「沒有前科,成年以後會塗銷紀錄」、「往後假釋時間,可以縮短為1/3,也就是如果判12年,最快4年就可以出獄」、「無論犯什麼罪,都不可以判決死刑、無期徒刑」。呂秋遠無奈表示,法官曾在開庭時詢問被害人家屬,能否讓加害人「孝順」他們,「法官大人,修復式司法不是這樣用的啦!你這是在被害人的傷口上撒鹽好嗎?就像是對被害人說,『難道你不希望往後可以多一個性侵害過你的人照顧你嗎』,有什麼兩樣?」呂秋遠直言,為了促成兩造和解,法官提議要讓殺害孩子的人來孝順家屬,「這已經不是情緒勒索而已,而是完全的沒有同理心。到底要怎麼讓這兩個加害人,長大以後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呂秋遠感嘆,《少年事件處理法》要如何修法,這還可以討論,但法官不能自以為這是溫情喊話、溫馨提示,要被害人接受他不願意的條件,甚至講出這麼誇張的話,否則對於被害人來說,司法只是無法還他公道的裝飾品而已,「要加害人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應該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
割頸案被害者父崩潰痛哭惹網淚! 捐款專戶「還沒達標」倒數6天截止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震驚社會的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郭、林兩人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死者家屬淚控殺人犯不知悔改,「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並吶喊「《少事法》是什麼惡法」。讓許多網友看了相當心疼,紛紛想伸出援手。事實上,新北市社會局在案件發生之初,即設立捐款專案,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楊家,目前進度僅72%尚未達標,截止期限倒數6天。成績不錯的楊生,為了照顧身障姊姊,放棄明星國中選擇與姊姊同校,未料竟發生悲劇。楊生父親日前聽到二審判決以後,悲痛走出庭外,並怒喊「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強調是法官要他們道歉,他們才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至今看起來仍無半點悔意。父親淚訴:「你們說這樣子我怎麼可以接受」、「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並稱「《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我的資料全部給一個殺人犯知道,受害者都沒有被保護到」。受訪影片曝光後,讓許多網友看了相當不捨,紛紛盼望能夠幫忙到楊家人。事實上,新北市社會局早自2024年1月16日就推出「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募款,截止今(25)日上午為止,距截止日12月31日只剩6天,離目標500萬元還差141萬3600元,達成率72%。若民眾想要捐款,可至新北市政府「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官網,進入「我要做愛心」頁面,可使用匯款或是信用卡方式捐款,最低捐款金額100元,必須於匯款單備註欄註記:「指定 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若需聯絡可洽(02)2960-3456分機2670。(圖/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
國中生割頸案二審出爐!乾哥判12年 律師嘆「他們不會反省」:越關越大尾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間發生割頸案,郭姓少年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台灣高等法院23日改判郭12年、林11年,庭畢後家屬便崩潰喊道「《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兩名加害人關完出來可能都還沒30歲,「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表示,看到這起未成年割喉案的判決,她已經不知道能說什麼,少年事件處理法》當然立意良善,「但針對毫無悔意的屁孩還有什麼保護的必要嗎?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根本職業訓練。」陳宇安直言,林姓乾妹判11年、郭姓乾哥判12年,可能出來都還沒30歲,「他們真的會悔改嗎?還是從阿四變老大?」陳宇安指出,實際到板橋簡易庭、新店簡易庭看,會發現一群勾肩搭背、嘻皮笑臉的「阿志頭」,走法院跟走廚房一樣,開完庭在法院門口抽菸,然後被老大載走,「你覺得他有在懺悔、有在反省嗎?信他們有在反省,不如信你是秦始皇。」陳宇安感嘆,最近她手上也有幾件《少事法》案件,她都是被害人一方的律師,而法律對加害者的保護跟包容,常常讓她有一種「到底現在犯錯的是誰阿?」的感覺。陳宇安提到,加害人的筆錄、紀錄,都因為《少事法》規定不能看,但被害人的部份對方都可以閱卷,「尤其看到被告少年還能笑咪咪的開庭,然後我當事人身心受創在家裡哭,看心理諮商,唉。」
新北少年割喉案二審判12年 侯友宜:應從重量刑讓正義回歸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對加害者應該從重量刑,讓正義能夠回歸。侯友宜今日前往三重玫瑰立體停車場多目標新建工程視察時表示,他完全能夠感受到被害者的傷痛,司法正義是最後一道防線,應該要讓被害者的傷痛能夠減少最低,所以對加害者我們更應該從重量刑,讓正義能夠回歸。郭姓少年以及林姓少女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在新北市某國中對楊姓學生割頸等,最終導致其死亡。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林9年、8年。郭、林2人提起上訴以後,全案進入二審階段。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綜合考量少年被告2人所涉非行之行為情狀、其等行為人情狀,以及基於促進其等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之相關事由,並斟酌檢察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2人及辯護人對於科刑所表示之意見,基於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為核心之制度目的,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新北割喉案二審加重刑期!死者家屬喊判太輕 「出來後繼續殺人」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今日(12月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庭畢後,死者家屬出面受訪,對殺人犯不知悔改的態度表示「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這種東西」、並吶喊「《少事法》是什麼惡法」。死者家屬今日聽到判決以後,悲痛大喊判太輕,並情緒崩潰走出庭外。死者父親受訪時,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強調是法官要他們道歉,他們才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至今看起來仍無半點悔意。說到這裡,死者父親眼中閃爍淚光大喊「你們說這樣子我怎麼可以接受」、「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這種東西」,並稱「《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道,《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畫面令人相當心疼。死者母親則對修復式司法感到相當反感,不經大喊,「你不能把責任都推給修復式司法,修復式司法式要修復我們什麼?」並表示,「我們孩子命都沒有了,你現在跟我們談修復式司法,怎麼修復啊?」說到此處,死者母親也跟著全身顫抖,情緒非常激動。死者父親再度發言,說道希望兇手可以有再久一點的教化時間,並表示12年意味著只須關4年就可以假釋了,這樣「出來還不到18歲,可以繼續殺人,再進去關4年」,並質問「法律到底要保障誰啊」。死者父親繼續說,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因為我一直要求他加重」、「更何況民事庭把我家的全部資料,很詳細的給他們知道」。說到此處,死者父親又情緒激動的喊「我的資料全部給一個殺人犯知道耶,你叫我怎麼辦?準備去死嗎?」並指出在《少事法》的保護傘下,兇手的資料反而都被遮蔽的相當完善,忿忿不平的說「我們什麼資料都不能看,結果我的資料都可以給他們看,而且都沒有遮蔽,這算什麼法律,台灣法律是這樣子搞的喔?」
為乾妹出頭犯割喉案!高院二審判決出爐 法官怒加重刑期
新北市某國中發生慘忍割喉案,兇嫌二審被加重刑期!2023年12月間,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國中生。新北地院認定2人犯下殺人罪,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回顧整起事件,郭姓少年以及林姓少女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在新北市某國中對楊姓學生割頸等,最終導致其死亡。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林9年、8年。郭、林2人提起上訴以後,全案進入二審階段。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綜合考量少年被告2人所涉非行之行為情狀、其等行為人情狀,以及基於促進其等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之相關事由,並斟酌檢察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2人及辯護人對於科刑所表示之意見,基於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為核心之制度目的,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慟騎士等紅燈遭割喉斷魂理賠難 許淑華:研商合法解套補償方案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22)日表示,北車暴徒案釀成4亡與多人輕重傷悲劇,當天台北市議會跨黨派全力協調傷亡者與家屬善後事宜,尤其一名蕭先生騎個摩托車就不幸喪命,他的理賠歸屬目前還有待協調,自己會持續緊盯。27歲張姓嫌犯19日在北市台北車站與捷運中山站隨機砍人事件造成重大傷亡,除了在北捷M7出口持刀攻擊57歲余男導致其傷重不治外,後頭張嫌轉往中山站揮砍路人更導致王男、蕭男身亡,接著張嫌也在約6樓高處墜樓而亡,事件造成社會風聲鶴唳,傷亡者撫卹也是各界關注的議題。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認為後續協助申請理賠事宜,市府責無旁貸。(圖/CTWANT攝影組)身為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召集人,許淑華今天招開跨局處協調會,除了在會議開頭與跨黨派議員、市府官員共同默哀一分鐘致意外,會議重點更全力聚焦在受害人撫卹與保險討論,希望實質幫助被害者與家屬。許淑華說明,受傷較重的11位民眾,已協調醫療費用由台北市政府全數處理,而再怎麼樣案發地點都在台北市,無論受傷民眾戶籍或就醫地點是否在台北市境內,只要檢具相關醫療單據,北市府都應該給予協助。台北暴徒19日無差別攻擊後,社會仍籠罩在風聲鶴唳的低氣壓中。(圖/黃耀徵攝)許淑華續指,3名不幸罹難的民眾會由北市府撥予新台幣各600萬撫恤金給家屬,喪葬費用也另由台北市政府全部負擔。她分別檢視3名亡者理賠狀況,首先57歲余男案發在捷運站內,因此將由台北捷運公司提供500萬保險理賠;再來37歲王男案發於誠品南西店,誠品公司已確認會申請公司保險理賠。許淑華坦言,最讓人不捨的是37歲蕭男,他只是騎車在馬路上等紅燈,目前實在難以找到適用保險理賠的範圍,但自己仍會持續和北市府溝通,看依法能解套,幫助蕭男遺眷。許淑華提醒,這次事件被害者可依照《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7條申請補償,已要求北市法務局主動與被害人聯繫協助申請。◎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中山站遭砍騎士生前緊握手機「最後畫面」曝 網淚:疑想給家人交代
27歲男子張文19日發動恐怖攻擊,在台北車站M7出口、捷運中山站以及誠品南西店使用汽油彈、煙霧彈並持長刀連續作案,造成4人死亡(含張文)、11人受傷,其中一名37歲蕭姓男騎士遭兇嫌持利器攻擊頸部後,曾嘗試騎車逃離,但因傷勢過重倒地,最終搶救不治。就有網友發現,蕭姓騎士生前手機最後畫面停在LINE上,疑似想給家人最後交代,讓他忍不住感嘆「他真的很努力撐到最後」。這名網友在Dcard以「X看了好難過,被砍的騎士生前最後影片流出,在路邊自己打電話」為題發文表示,他從相關影片看見,蕭姓騎士被砍後負傷騎走後於路邊打電話,貌似在叫救護車,最後失血過多倒地不起,而他手機畫面停在LINE的介面,「所以也有可能想跟家人做最後的交代。」蕭姓騎士手機畫面最後畫面曝光。(圖/翻攝自Dcard)原PO無奈道,明明事發地點是在人來人往的路口,但直到倒地前仍沒有人要幫蕭姓騎士止血,看了令人不寒而慄,最後還是日本記者上前幫忙止血。原PO指出,影片曝光後,有網友質疑「這就是台灣最美麗的風景嗎?」、「很難止血啦,一堆鍵盤華佗」、「台灣人連自己要跑都不知道了,你還期待幫其他人止血?」但他認為,那些人嘴巴都是最厲害的,只是在鍵盤救人,不會人願意看見這種事發生。原PO也強調,「他真的很努力撐到最後,當事人自己也沒有意識到嚴重程度,就別苛責路人了,願逝者安息,生者釋然。」貼文一出,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當然要救他!想辦法盡量加壓止血,延長他失去意識休克的時間,爭取存活機會哪怕是只有一絲絲希望」、「我如果在現場應該也不會上去幫忙止血,不知道怎麼壓,怕我越用越糟」、「就算是剛下班的專業護理師,也不一定每個都會下去幫忙,我覺得可能一小部分是沒專業知識和技能,但另一大部分是覺得幫忙沒好處,甚至可能害了自己」、「未經他人的困境,建議不要站在上帝視角指責別人不夠好,何況是攸關生命的事,不要事後一張嘴說很理性,去點評受害現場的人」。也有人說到,「現場太混亂,大家都嚇到了,而且確實有可能因為嚇到而僵在原地動不了,沒遇過這種狀況的大腦反應不過來」、「說怎麼不幫忙的,有沒有想過當下大家根本不知道兇嫌人在哪?誰會知道他會不會突然跑出來再砍人,萬一救人時自己被砍怎麼辦,這種情況第一時間多數人會選擇先跑吧,要先確定自己安全才能救人啊」、「我身為護理師,我願意救,但是你知道救人第一步驟是確認環境安全嗎?不然你也可能變成被救的那個人」。還有人指出,「一般民眾根本沒多少人有學習填塞止血,甚至T1培訓也沒有。更遑論一個專業急救員放假在路上應該也不會隨身攜帶急救物資。遇到頸、股、腹部動脈出血一般人能做的幾乎只有加壓止血,但生存率依舊很低」、「如果我有一定程度的醫學知識,而且有能力判斷能以某種方式處理傷者傷口,那我會幫,但我笨的跟頭豬一樣,有幫到還好,幫倒忙會自責到死」、「其實不能按,被割喉要拿布類物件綁在頸部,避免血流更多,但是仍會造成腦部缺血休克,傷到腦部可能也是植物人了」。
6旬婦人當場持「電鋸割喉」輕生亡! 法國大賣場顧客嚇傻
法國上阿爾卑斯省(Hautes-Alpes)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悲劇,一名女子在法國一家五金大賣場的停車場內,當著顧客的面用電鋸割喉輕生,嚇壞所有目擊事件過程的購物民眾。據《每日郵報》、《巴黎人報》報導,一名60多歲的女子於15日下午4點左右,在法國上阿爾卑斯省加普市(Gap)一家DIY賣場的停車場內,使用電鋸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消防隊、警察和救護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但女子已不幸身亡。根據當地媒體報導,加普市檢察官辦公室已對此事展開調查,以確定死因。據悉女子曾有輕生傾向,加普市檢察官洛扎克默爾(Marion Lozac'hmeur)16日向媒體表示,在這名1965年出生的女子輕生後,案件已移交加普警察局調查。另一方面,2個月前法國才發生一起受人矚目的輕生案,一名42歲的女同性戀校長格蘭讓(Caroline Grandjean)在康塔爾省(Cantal)穆薩熱村(Moussages)一所小型幼兒園任教,但卻遭受了村裡嚴重的恐同騷擾與死亡威脅,因此在開學第一天跳30公尺的高崖輕生。據悉,她在輕生前幾個小時,曾聯繫過法國自殺求助專線,警方之後迅速找到了她的遺體。上個月,法國也有一名9歲女孩,因體重問題在學校遭受霸凌,最後被發現死於她位於法國東北部摩澤爾省(Moselle)薩爾格米訥鎮(Sarreguemines)的家中,還留下了一封遺書給父母。◎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中男頸部中刀駕SUV撞鐵板燒店橫死 高大成推測「要跑路」遭人割喉失血休克
今(28)日上午,台中發生離奇死亡車禍。由36歲何男駕駛的休旅車先是逆向行駛於高公路上,突然加速撞上另輛轎車後,失控衝進路旁的鐵板燒店內。警消到場後,發現駕駛何男已明顯死亡,而他頸部有一道約15公分的利刃傷,身上還有多處撕裂傷。車內並查獲一把水果刀、現金15萬元以及護照。對此,知名法醫高大成推測,何男可能先遭他人割頸,駕車途中因失血過多暈眩,最終撞擊造成臟器破裂死亡。不過詳細死因與案情仍待檢警釐清。據了解,死者何男家住在台中市北屯區,該肇事休旅車登記在其母名下,但母子並未同住,且何母對兒子的狀況和發生的事情都不清楚,親子關係似乎很疏遠。警方調閱沿途監視器畫面顯示,事發前何男開車沿途中並無他人上下車,車輛行經南區高工路時,先逆向滑行在車道上,中途停下約17秒後又突然猛踩油門,高速爆衝撞上另輛轎車,隨即撞入路旁的鐵板燒店內。警消人員趕抵現場時,發現何男全身多處受傷,已明顯死亡未送醫。據悉何男當時頭靠駕駛座,頸部有一道約15公分長的刀傷,且車內有大片血跡。警消人員將遺體移出後,又在車輛排檔桿附近查獲一把約20公分長水果刀,車內另有一疊約15萬元的鈔票與護照等物品。針對此事件,法醫高大成推測,何男有可能先遭他人割頸,行兇刀具因此掉落車內。何男則在北屯開車到南區的過程中,因失血過多導致休克暈眩,最終車輛爆衝撞擊造成臟器破裂死亡,且可排除輕生可能。高大成進一步解釋,如果車上沒有搜出護照與現金,他會推測「可能是想不開」,但有這兩樣東西,就要看護照「是不是本人的」。如果是,就可能是想要跑路。但他認為一般跑路涉及金額都是數百萬元,十幾萬元的數額「就很奇怪,不是賭博就是毒品的錢。」此外,若護照不屬於何男,則他有可能是因竊取他人護照、私款,逃跑時遭人發現才被持刀攻擊。不過詳細死因與案情仍待檢警釐清。
詭異!百萬休旅車直撞鐵板燒 駕駛「遭割喉亡」警不排除第二人在場
台中市28日上午發生詭異命案,36歲何姓男子上午駕駛休旅車行經南區高工路往西直行時,失控撞上路邊的大埔鐵板燒,救護人員趕抵時,何男已明顯身亡,且車內滿是鮮血,何男頸部還有長長利刃傷,警方懷疑他是開車途中遭割喉才會發生車禍,且不排除有第二人在,相關案情仍須釐清。28日上午10時許,高工路上驚傳巨響,市價250萬元的休旅車Range Rover突然撞進路邊的大埔鐵板燒,店家的玻璃門應聲破裂,碎片散落一地,強烈撞擊力道也讓車輛嚴重受損,所幸鐵板燒並未營業,未造成客人或店員受傷。警消到場時,何男已明顯死亡,且其脖子上還有一道長長的利刃傷,鮮血在車內與駕駛身上大面積潑灑,場面怵目驚心,警方還在車內找到疑似凶器的開山刀,以及15萬現金、護照等個人物品。警方發現,何男在肇事前曾逆向行駛約20秒,懷疑他是在行駛過程中遭割喉,車輛這才會爆衝,更不排除還有第二人在場,現已通知何男家屬到案協助,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相驗遺體,詳細死因及案發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
土城分局驚傳通緝犯「天花板割喉」! 血濺拘留室送醫救治
國慶雙十連假驚傳割喉事件!新北市警察局土城分局警員於10日逮捕一名40多歲的男性通緝犯,並將其拘留在警局,沒想到該名通緝犯竟爬上天花板,試圖以天花板割喉輕生。所幸值班員警第一時間發現,緊急將男子送醫,男子並無大礙,但疑似在醫院企圖逃跑。根據《中天新聞網》報導,一名40多歲的男性通緝犯於10日晚間遭新北市土城分局員警逮捕,經過調查後,警方將其留置在土城分局拘留所。未料該男在留置期間,竟突然爬上天花板,並以天花板割喉輕生,其當場在頸部、手臂留下傷痕,也讓拘留室各處留下不少的血跡,場面相當驚悚。而值班員警在第一時間發現該男的行為,立即上前阻止,隨後將其送醫。男子經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不過據悉他在醫院一度試圖想逃跑。土城分局長對該起特殊事件感到極度關切,目前案情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警方也將持續釐清該名通緝犯的輕生動機,以及員警在看管程序中是否存在疏失,並檢討後續防範措施,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隨機殺人魔vs恐怖情人誰可怕? 他坦言:情殺更恐怖的是人們的淡忘
近日發生兩起情殺案,桃園一名女子遭男友割喉,逃進超商求救,並緊急送醫救治;台中一名女大學生遭17歲前男友以長刀狂砍30刀,不幸當場死亡。對此,男星張兆志發長文表示,前男女友情殺的對象是「妳」,會像導向飛彈一樣,發狂地追著妳並且精準輸出,更容易遭到人群的遠離與漠視,「情殺很恐怖殘忍,更恐怖的是,人們的淡忘。」台中市沙鹿區16日上午驚傳恐怖情殺案,一名剛展開大學新生活的顏姓女大生,遭17歲駱姓前男友以長刀狂砍30多刀,當場倒臥在血泊中逝世。對此,張兆志在臉書粉專提到,11年前鄭捷事件後的4個月,有一個台大張姓男生因為女友提出分手,對她揮了47刀,隨後竟然對著血泊中已經斷氣的遺體下體做出猥褻行為,他直言「雖然恐怖殘忍,但更恐怖的是,人們的淡忘。」張兆志表示,每次自己演講到恐怖情人主題的時候,都會拿捷運殺人事件、台大猥褻遺體情殺案比較,很明顯大家都記得捷運殺人事件,而到底是「隨機殺人魔」還是「前男女友」可怕,現場觀眾都會一片譁然問他「這兩個怎麼會是可以拿來比較的?」張兆志接下來會分析給大家聽,因為隨機殺人魔的對象是「所有人」,動機目標順序是「沒有特定對象、隨機」;而前男女友情殺的對象是「妳」。張兆志說明,因為所有人都有可能成為隨機殺人魔的目標,對每個人的威脅性大,因此會群體反抗;前男女友的群眾反應是,別人的感情糾紛與自己無關,大部分都是遠離或是漠視。張兆志坦言,隨機殺人是一爆炸,只要想辦法離開威力波及的範圍,就仍有希望生存,但犯下情殺案的前男女友卻會像「導向飛彈」一樣,發狂的追著、並且精準輸出。「每次講到這裡,台下的聽眾都會靜默,開始重新思考。有人說:可是隨機殺人這種不定時炸彈,碰到不是更倒楣?」張兆志反問,「那最了解妳作息、居住地、上班環境的前男女友呢?恐怖情人的成因,牽涉到太多、太廣泛的範疇。」張兆志心痛表示,盼望這世界上不要再有因感情而被殘忍殺害的被害者,並呼籲不要赴約談判,或是約在公開人多、擁有公權力的場所談,「獨處就是他內心殺意惡魔開始失控的養分!」
男子割喉女友欲殉情!她「赤裸衝超商求救」:我喉嚨一直滴血
桃園市近日發生一起駭人事件,一名54歲呂姓男子疑似因與50歲莊姓女友爭吵失控,竟持刀攻擊對方,導致女子喉嚨遭割傷。女子當時正在洗澡,赤裸之際受襲後驚慌逃出,奔向附近超商求助。事發時間為15日晚間9時左右,警方正好在附近巡邏,得以及時介入。據桃園警分局通報指出,女子受傷後全裸,頸部血流不止,急忙跑進超商,現場店員見狀立刻以毛巾幫忙止血,並向路經警員揮手求援。員警隨即進入超商,發現女子仍保持意識,儘管呼吸困難,仍不斷重複提到「6樓、6樓,是被朋友持刀劃傷」、「我喉嚨一直滴血」,顯見情況相當危急。警方緊急聯繫救護人員將女子送醫,同時循線前往案發地點展開搜索。在呂姓男子的租屋處內,警方發現他倒臥浴室,左手手腕有明顯刀傷,疑似試圖自戕。當場陷入昏迷的他被緊急送醫搶救,目前已恢復意識。初步調查顯示,呂男與女友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執,呂男趁對方洗澡時突襲,女子逃離現場後,他企圖自殺未遂。女子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傷勢較為嚴重,但兩人皆已脫離生命危險。呂男在清醒後向警方聲稱行兇動機是「殉情」,但警方對此說法持保留態度,後續將待女子情況穩定後進行筆錄,以釐清案發經過與真正原因。警方已依規定完成家暴及自殺通報,同時依殺人未遂罪嫌進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