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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割頸 信義 北市 保護令 夜店女公關
籲政院提《校園安全專法》草案 劉書彬:法制化分流高風險生保校安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3)日表示,國民教育學生安全是第一順位,但「割頸案」等治安事件讓校園是風聲鶴唳,或許可參考德國、日本早已實施「學校威脅評估」、「危機管理團隊與演練」、及「外部警政支援網絡」等方式,藉此釜底抽薪改善校園安全危機。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納入高風險學生分流教育是刻不容緩。(圖/CTWANT攝影組)2023年12月在新北市一所市立完全中學發生的國三生校園割頸案,儘管已事過2年仍餘波盪漾,案件現在在司法攻防上訴三審階段,關心的民眾仍不時隨著更新消息心情起伏。據了解,儘管2025年底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案二審判決中,已審酌於一審兇嫌郭姓少年判9年、教唆嫌疑人林姓少女判8年似有過輕,因此合議庭考量醫療機構的再犯風險評估報告,撤銷原判決並加重刑度,目前郭姓少年被依殺人罪改判有期徒刑 12年、林姓少女則被依教唆殺人改判有期徒刑 11年。臺灣高檢署針對「割頸案」二名被告上訴了三審,最高法院(圖)料將以法律審再檢視程序問題。(示意圖/方萬民攝)儘管高檢署考慮量刑仍似有過輕而在元月上訴三審,而三審主要就程序問題「法律審」一般並不開庭,但家屬對前頭審理期間疑似合議庭有承審法官因著修復式司法要被告「孝順家屬」等言論非常不滿,喊出應處以3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這些料將在三審程序中再次被檢視。身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的劉書彬對此批評,從監察院就行政層面介入的調查顯示,加害學生早在轉學前就已是保護管束與「曝險少年」,轉學後也持續出現缺課、涉入幫派等搞事行為,甚至「攜刀」上學嚇壞了同學,這些都是早已可預見的校園安全風險,但制度卻沒辦法讓這些訊息整合,學校也沒被授權或擁有適當工具去「接住」高風險學生。劉書彬坦言,儘管司法有其邏輯與脈絡,但不少人確實認為目前量刑與社會期待之間有落差,另外愈來愈多未成年者犯罪受保護而減輕其刑甚至免於問責的消息傳出,這也容易成為不肖成年人據此招募未成年人成為不法「魁儡」的誘因,問題甚大不能再拖延。劉書彬進一步呼籲,行政院應立即提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建立風險分級制度,讓「高風險學生過渡教育與分流」機制法制化,完成司法、教育、社福資料的合法即時銜接,讓教育現場不能再單打獨鬥,學校老師們也不能再成為第一線孤軍。她舉例,若要有系統、有制度的校園風險防線,不妨參照德國、日本早已實施的「學校威脅評估計畫」,確實由教育部國教署攜手各縣市教育局處研擬大致方向後,再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輔導下轄學校跨處室填寫量表,另外也能像地震演練一樣,定期舉行校園安全「危機管理演練」,同步導入「外部警政支援網絡」通報鍊,不能讓制度徒留具文,學生安全淪為真空漏洞。※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法官提「讓割頸兇手孝順死者父母」? 高院澄清:未要求家屬接受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今年(2025年)12月23日二審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徒刑。然而,庭畢後楊爸爸透露,法官曾問「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引發各界批評。對此,台灣高等法院26日深夜發布新聞稿說明,因被告的辯護律師提出修復式司法聲請,才向被害人家屬說明,經家長當場拒絕,法官也並未要求家長接受此方案。楊爸爸指出,有法官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的提議,孩子的母親立刻就當場回應「不要」,並表明無法接受,但法官這番言論,讓他們彷彿成了對方用來說明教化可能性的教材,「凶手不要來殺我們,我們就很偷笑了,還會讓他來孝順我們?更何況他完全沒有悔意,怎麼有可能來孝順我們?」對此,高院26日深夜11時49分發布新聞稿澄清,此案的前手法官(非現合議庭法官)於準備程序中,因少年被告的辯護人提出修復式司法聲請,故向被害人家長說明修復式司法的意義,並強調必須以雙方的理解與同意為前提,且被告也須真誠提出可以做到的方案。高院表示,法官於是詢問被害人家長有無接受各種形式補償的可能性,而以「2名少年被告孝順被害人家長」為例,經被害人家長當場拒絕後,法官即諭知本案「修復式司法」暫不處理,並未要求被害人家長接受此方案。高院也解釋,「修復式司法」主要是通過有建設性的參與及對話,在尊重、理解及溝通的氛圍下,尋求彌補被害人的損害、痛苦及不安,以真正滿足被害人的需要,並修復因衝突而破裂的社會關係。高院說,為能貫徹精神並提升成效,法官會依被告聲請,於聽取檢察官、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的意見後,得轉介適當機關、機構或團體,由專業的修復促進者以更充分的時間及更完整的資源來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
國中生割頸案募款破千萬! 楊父發聲感謝:把愛傳給更需要的人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二審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徒刑。新北市社會局在2024年1月16日就推出「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募款,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被害人家屬,截止日為12月31日,而楊爸爸昨天(26日)晚間發出聲明回應,目前援助已足夠,希望民眾把這份愛傳遞給其他更需要幫助的人。教育局原目標為新台幣500萬元,截至12月26日止,已媒合1424萬9611元,達成率285%,專案會持續至31日,結案後將善款交給家屬。不過,市府社會局副局長許秀能表示,後續要核對捐款帳務及開立捐款收據,實際媒合金額須待統計完成後陸續更新。對此,楊爸爸、楊媽媽也發出聲明回應,同時感謝社會大眾的關心與支持:感謝各位社會大眾的關心與支持這段時間,我們收到了來自各界源源不絕的關懷與善款,每一份心意,我們都謹記於心,由衷地向大家道謝。目前的援助已足夠,我們懇請大家暫停對我們的捐款,並將這份愛傳遞給其他更需要幫助的人。在這個社會的角落,仍有許多孩子與家庭,正默默面對困境與無助。他們或許尚未被看見,卻同樣需要一份支持才能走過眼前的黑暗。因此,我們衷心希望,這份來自大家的愛心能夠繼續流動,透過合適的捐助管道,傳遞到更多等待援助的孩子與家庭手中。謝謝每一位伸出援手的你,謝謝你們讓愛不停留,而是照亮更遠的地方。謹此致上我們最誠摯的謝意。楊爸爸楊媽媽敬上
割頸案乾哥最快4年就可假釋! 民團赴司法院前「擺祭壇」提3訴求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對此,民間團體昨天(26日)上午到司法院前陳情抗議,並提出3大訴求,要求司法院檢討並改善。回顧此案,當時林姓乾妹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姓乾妹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姓乾哥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而郭、林2人不服提起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刑期,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然而,這樣的判決與被害人父母所期盼的期徒刑30年仍有巨大落差,死者父親更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同時批評「《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更無奈表示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死者父親也透露,庭上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26日上午號召群眾聚集司法院前,設置香案並提出民眾連署書,要求制度改革。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這意味著郭姓乾哥若12年刑期定讞,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姓乾妹判刑11年,時間更短,讓人無法接受。徐妮妮也提出多項具體訴求,除要求司法院向被害人父母道歉外,也要司法院將少年犯案前科塗銷制度更新,並對外說明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設立進度。司法院派出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接受陳情,表示司法院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會審慎聆聽各界聲音,繼續討論並研議制度改善的方法。
批乾哥割頸案法官情勒又沒同理心! 律師氣炸:今年最諷刺司法笑話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怎料,法官曾脫口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讓楊爸爸崩潰表示「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而律師呂秋遠也痛斥法官毫無同理心,認為此番話根本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呂秋遠在臉書發文道,新北割喉案二審已判決,可以理解楊爸爸對判決結果不滿意,畢竟孩子被這麼殘忍攻擊,再也回不來,但兩名兇嫌竟只判12年、11年。呂秋遠指出,兩名兇嫌是少年,因此與成年人犯罪相比,依法可以「享有」這樣4種優惠,包括「只要是少年,就一定可以減刑」、「沒有前科,成年以後會塗銷紀錄」、「往後假釋時間,可以縮短為1/3,也就是如果判12年,最快4年就可以出獄」、「無論犯什麼罪,都不可以判決死刑、無期徒刑」。呂秋遠無奈表示,法官曾在開庭時詢問被害人家屬,能否讓加害人「孝順」他們,「法官大人,修復式司法不是這樣用的啦!你這是在被害人的傷口上撒鹽好嗎?就像是對被害人說,『難道你不希望往後可以多一個性侵害過你的人照顧你嗎』,有什麼兩樣?」呂秋遠直言,為了促成兩造和解,法官提議要讓殺害孩子的人來孝順家屬,「這已經不是情緒勒索而已,而是完全的沒有同理心。到底要怎麼讓這兩個加害人,長大以後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呂秋遠感嘆,《少年事件處理法》要如何修法,這還可以討論,但法官不能自以為這是溫情喊話、溫馨提示,要被害人接受他不願意的條件,甚至講出這麼誇張的話,否則對於被害人來說,司法只是無法還他公道的裝飾品而已,「要加害人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應該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
割頸案乾哥無悔意!法官竟稱「可孝順死者家屬」 父嘆:別來殺我們就偷笑了
犯下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的郭姓「乾哥」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負責教唆的林姓「乾妹」則被判11年。對此被害楊姓少年家屬強烈質疑法官過度聚焦在讓加害人改過自新,卻忽視凶手犯後態度不佳,以及被害家庭所承受的巨大傷痛,甚至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楊爸爸24日登上《57爆新聞》節目受訪時指出,自案件發生以來,他一直感覺被《少年事件處理法》壓得遍體鱗傷,相關規定不斷限制他發聲,甚至明白告訴他不能對外說話。由於《少事法》的關係,他無法談論案件的具體經過,也不能說明加害人犯案的相關細節,讓他質疑自己究竟還剩下什麼管道可以為孩子發聲。他進一步表示,不僅如此,許多原本家屬理應可以得知、也迫切想了解的資訊與資料,全都被「蓋牌」處理,相關單位只以《少事法》為由拒絕提供,讓他不知道該如何去接受這樣的結果。談到審理過程中的法官態度,楊爸爸提到,僅有1位法官對他們表示感同身受,那就是沈君玲法官,而對方也真的在23日開庭時當場落淚,但在此之前,沒有任何法官展現出同理心。針對有法官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的提議,楊爸爸直言,他們彷彿成了對方用來說明教化可能性的教材,一邊談著未來的矯正與教化,卻又突然拋出這樣的說法,詢問是否能期待加害人日後來孝順被害家屬。當下,孩子的母親立即當場回應「不要」,表明無法接受。楊爸爸也提到,他們過去曾看到1則國外新聞,內容是有1名年長者收養更生人,結果對方卻反而將其殺害。他無奈地表示,「凶手不要來殺我們,我們就很偷笑了,還會讓他來孝順我們?更何況他完全沒有悔意,怎麼有可能來孝順我們?」
割頸案被害者父崩潰痛哭惹網淚! 捐款專戶「還沒達標」倒數6天截止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震驚社會的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郭、林兩人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死者家屬淚控殺人犯不知悔改,「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並吶喊「《少事法》是什麼惡法」。讓許多網友看了相當心疼,紛紛想伸出援手。事實上,新北市社會局在案件發生之初,即設立捐款專案,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楊家,目前進度僅72%尚未達標,截止期限倒數6天。成績不錯的楊生,為了照顧身障姊姊,放棄明星國中選擇與姊姊同校,未料竟發生悲劇。楊生父親日前聽到二審判決以後,悲痛走出庭外,並怒喊「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強調是法官要他們道歉,他們才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至今看起來仍無半點悔意。父親淚訴:「你們說這樣子我怎麼可以接受」、「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並稱「《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我的資料全部給一個殺人犯知道,受害者都沒有被保護到」。受訪影片曝光後,讓許多網友看了相當不捨,紛紛盼望能夠幫忙到楊家人。事實上,新北市社會局早自2024年1月16日就推出「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募款,截止今(25)日上午為止,距截止日12月31日只剩6天,離目標500萬元還差141萬3600元,達成率72%。若民眾想要捐款,可至新北市政府「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官網,進入「我要做愛心」頁面,可使用匯款或是信用卡方式捐款,最低捐款金額100元,必須於匯款單備註欄註記:「指定 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若需聯絡可洽(02)2960-3456分機2670。(圖/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
國中生割頸案二審出爐!乾哥判12年 律師嘆「他們不會反省」:越關越大尾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間發生割頸案,郭姓少年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台灣高等法院23日改判郭12年、林11年,庭畢後家屬便崩潰喊道「《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兩名加害人關完出來可能都還沒30歲,「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表示,看到這起未成年割喉案的判決,她已經不知道能說什麼,少年事件處理法》當然立意良善,「但針對毫無悔意的屁孩還有什麼保護的必要嗎?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根本職業訓練。」陳宇安直言,林姓乾妹判11年、郭姓乾哥判12年,可能出來都還沒30歲,「他們真的會悔改嗎?還是從阿四變老大?」陳宇安指出,實際到板橋簡易庭、新店簡易庭看,會發現一群勾肩搭背、嘻皮笑臉的「阿志頭」,走法院跟走廚房一樣,開完庭在法院門口抽菸,然後被老大載走,「你覺得他有在懺悔、有在反省嗎?信他們有在反省,不如信你是秦始皇。」陳宇安感嘆,最近她手上也有幾件《少事法》案件,她都是被害人一方的律師,而法律對加害者的保護跟包容,常常讓她有一種「到底現在犯錯的是誰阿?」的感覺。陳宇安提到,加害人的筆錄、紀錄,都因為《少事法》規定不能看,但被害人的部份對方都可以閱卷,「尤其看到被告少年還能笑咪咪的開庭,然後我當事人身心受創在家裡哭,看心理諮商,唉。」
新北少年割喉案二審判12年 侯友宜:應從重量刑讓正義回歸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對加害者應該從重量刑,讓正義能夠回歸。侯友宜今日前往三重玫瑰立體停車場多目標新建工程視察時表示,他完全能夠感受到被害者的傷痛,司法正義是最後一道防線,應該要讓被害者的傷痛能夠減少最低,所以對加害者我們更應該從重量刑,讓正義能夠回歸。郭姓少年以及林姓少女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在新北市某國中對楊姓學生割頸等,最終導致其死亡。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林9年、8年。郭、林2人提起上訴以後,全案進入二審階段。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綜合考量少年被告2人所涉非行之行為情狀、其等行為人情狀,以及基於促進其等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之相關事由,並斟酌檢察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2人及辯護人對於科刑所表示之意見,基於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為核心之制度目的,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為乾妹出頭犯割喉案!高院二審判決出爐 法官怒加重刑期
新北市某國中發生慘忍割喉案,兇嫌二審被加重刑期!2023年12月間,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國中生。新北地院認定2人犯下殺人罪,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回顧整起事件,郭姓少年以及林姓少女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在新北市某國中對楊姓學生割頸等,最終導致其死亡。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林9年、8年。郭、林2人提起上訴以後,全案進入二審階段。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綜合考量少年被告2人所涉非行之行為情狀、其等行為人情狀,以及基於促進其等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之相關事由,並斟酌檢察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2人及辯護人對於科刑所表示之意見,基於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為核心之制度目的,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台中男頸部中刀駕SUV撞鐵板燒店橫死 高大成推測「要跑路」遭人割喉失血休克
今(28)日上午,台中發生離奇死亡車禍。由36歲何男駕駛的休旅車先是逆向行駛於高公路上,突然加速撞上另輛轎車後,失控衝進路旁的鐵板燒店內。警消到場後,發現駕駛何男已明顯死亡,而他頸部有一道約15公分的利刃傷,身上還有多處撕裂傷。車內並查獲一把水果刀、現金15萬元以及護照。對此,知名法醫高大成推測,何男可能先遭他人割頸,駕車途中因失血過多暈眩,最終撞擊造成臟器破裂死亡。不過詳細死因與案情仍待檢警釐清。據了解,死者何男家住在台中市北屯區,該肇事休旅車登記在其母名下,但母子並未同住,且何母對兒子的狀況和發生的事情都不清楚,親子關係似乎很疏遠。警方調閱沿途監視器畫面顯示,事發前何男開車沿途中並無他人上下車,車輛行經南區高工路時,先逆向滑行在車道上,中途停下約17秒後又突然猛踩油門,高速爆衝撞上另輛轎車,隨即撞入路旁的鐵板燒店內。警消人員趕抵現場時,發現何男全身多處受傷,已明顯死亡未送醫。據悉何男當時頭靠駕駛座,頸部有一道約15公分長的刀傷,且車內有大片血跡。警消人員將遺體移出後,又在車輛排檔桿附近查獲一把約20公分長水果刀,車內另有一疊約15萬元的鈔票與護照等物品。針對此事件,法醫高大成推測,何男有可能先遭他人割頸,行兇刀具因此掉落車內。何男則在北屯開車到南區的過程中,因失血過多導致休克暈眩,最終車輛爆衝撞擊造成臟器破裂死亡,且可排除輕生可能。高大成進一步解釋,如果車上沒有搜出護照與現金,他會推測「可能是想不開」,但有這兩樣東西,就要看護照「是不是本人的」。如果是,就可能是想要跑路。但他認為一般跑路涉及金額都是數百萬元,十幾萬元的數額「就很奇怪,不是賭博就是毒品的錢。」此外,若護照不屬於何男,則他有可能是因竊取他人護照、私款,逃跑時遭人發現才被持刀攻擊。不過詳細死因與案情仍待檢警釐清。
新店驚傳持刀割頸案 姊欲勸架反遭弟持利器傷及動脈
新北市新店區錦秀路社區大樓今(4)日上午發生31歲阮姓男子持利器殺傷姊姊38歲阮姓女子頸部案件,阮女疑似傷及動脈,大量出血,新北市消防局救護人員到場緊急為阮女止血並送醫,所幸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阮男左手臂亦被利器劃傷,目前由警方戒護就醫,後續依法偵辦。據了解,阮男今日上午8時許因交通罰單問題,被母親催促繳納罰款,遂與母親口角,阮女見狀勸阻,卻變成姊弟爭吵進而拉扯,過程中,阮女頸部被利器劃傷,大量出血,母親急忙報案求救。救護人員到場立即為阮女止血,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急救,所幸無生命危險。新店警分局員警現場逮捕阮男,因其左手臂亦有劃傷,故先戒護就醫。據悉,阮男否認持刀傷人,但阮女傷口明顯為刀傷,警方正在查明阮男是使用何種利器。
殺2人只關12年!新店男去年才假釋出獄 勒索1萬不成竟割頸律師
新北市新店區8日發生殺人未遂案,32歲李姓男子在吸食喪屍菸彈後,以開山刀抵住陳姓鄰居的頸部,要求他交出一萬元,2人發生衝突、爆發扭打,陳男頭部在過程中遭砍2刀,李男行兇後趁隙逃逸,所幸陳男救治後已無大礙,警方循線逮捕李男,訊後將他依殺人未遂、毒品等罪送辦。據了解,李男在19歲時就犯下殺人案,因其王姓友人積欠張男150萬元債務,張、王相約談判,王找來李男等8人助陣,張也帶著唐姓、王姓等3人同行,而李男等人手段兇殘,持刀狠殺唐男和王男,導致2人斷頸和開膛慘死,他則被依殺人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2024年10月才假釋出獄。而李男假釋後住在花園六路二段某社區,平時無業,靠著家人支援,而他8日深夜疑似吸食喪屍毒品而情緒激動,竟拿著開山刀到社區樓梯間,發現陳男後以開山刀抵住其腹部,並向他勒索一萬元。陳男平時擔任律師為業,他以自己身上沒錢婉拒,雙方因而發生扭打,陳男頸部還被砍2刀,而李男犯案後逃逸,鄰居聽聞爭吵外出查看,發現陳男倒在血泊中,嚇得立刻報警,李男則趁隙逃逸。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9日凌晨在李男住處將他逮捕,並查扣犯案開山刀1把、依托咪酯煙彈2顆等證物,詢後將他依殺人未遂、毒品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是詐騙!網傳女公關遭刺籌喪葬費喊「1元也是愛心」 家屬澄清:沒有募款
北市信義區7月30日夜店女公關遭割喉!27歲的谷姓夜店女公關因與22歲的劉姓前男友發生感情糾紛,遭劉男埋伏割頸身亡。對此,網路上就有貼文貼出谷女的照片表示,「我的姊妹遇到渣男,現在要辦靈堂需要募集一些錢」,號召網友捐款響應。家屬看到貼文後也緊急澄清強調,並未有對外募款行為,相關募款貼文均為詐騙,請民眾小心不要上當。回顧整起事故,劉男7月30日晚間8時許,先在信安街租借iRent前往谷女上班必經的信義威秀A16停車場,埋伏等待谷女出現立即行兇殺人,朝谷女至少猛刺4刀後逃逸,火速將租來的車輛歸還後,穿著血衣騎著機車一路前往宜蘭五結的外公家躲藏。劉男行兇完後,先是將租來的汽車火速歸還,再騎著機車行駛在北宜公路上,趁著天色昏暗將兇刀丟棄,並一路奔往外公家。而劉男抵達外公家時,還身穿血衣,讓開門的外公嚇壞,並準備讓劉男天亮後投案,不過還沒等到天亮,警方在案發3小時內就已火速抵達將劉男逮捕到案。
跟客人爆衝突遭辭退 妹控夜店安管曾多次持彈簧刀衝家門威脅
北市信義區30日夜店女公關遭割喉!27歲的谷姓夜店女公關因與22歲的劉姓前男友發生感情糾紛,遭劉男埋伏割頸身亡。劉男30日晚間8時許,先在信安街租借iRent前往谷女上班必經的信義威秀A16停車場,埋伏等待谷女出現立即行兇殺人,朝谷女猛刺後逃逸,造成谷女傷重不治。而7月31日初步相驗結果出爐,谷女身上總計有30處銳器傷,8月1日也進一步解剖以進一步釐清死因,谷女的妹妹受訪時也痛訴,劉男先前就曾有多次持刀衝去姊姊家門口威脅的情形。谷女的妹妹指出,劉男在擔任夜店安管時,就因與客人發生衝突,對客人暴力相向,因此遭到辭退。而姊姊和劉男分手後,劉男就曾多次持彈簧刀衝去姊姊家門口威脅求復合,甚至將家門口拍下威脅,後續姊姊搬家後,劉男則直接找到姊姊的工作地點堵人。而劉男指出,他是因不滿借錢給谷女買精品,且還負擔房租,才會不斷前往討錢一事,谷女的妹妹也駁斥表示,「大家都知道公關的薪水比較高,他沒有工作」。同時谷女的妹妹也指出,就她了解,姊姊和劉男同居時的房租,均是由姊姊負擔,並非劉男所說。
才聲請保護令仍被殺! 專家曝1方法:最快4小時內生效
台北市信義區30日發生一起駭人割頸案,22歲劉姓男子在與27歲的谷姓夜店女公關交往時,曾對谷女掐脖、賞巴掌,甚至動手破壞其名牌物品,事後谷女也聲請了保護令,怎料保護令生效的隔天晚上,劉男便在停車場將谷女殺害。對此,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指出,如果遇到緊急狀況,可以申請「緊急保護令」,最快能在4小時內核發。根據《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杜瑛秋受訪表示,從實務經驗來看,當關係破裂或復合未成時,加害人容易情緒失控,而被害人申請保護令後,應該降低自己暴露在加害人視線的機會,包括「改變出入動線,避免固定時間、路線上下班」、「暫時遠離原居住地,必要時尋求社會局安排庇護所」、「減少在社群平台公開發言,以免加害人誤解或激化情緒」。杜瑛秋提到,若是遇上緊急狀況,被害人可以透過警察、社工或檢察官協助申請「緊急保護令」,法律明文規定「法院應於受理聲請後4小時之內核發」,這類的保護令不需要經過開庭,也不需當事人提出書狀,將由系統自動通報警政單位執行。杜瑛秋說明,受害者需要提出明確的證據,例如恐嚇訊息、出現在住家樓下、尾隨上班路線,可能會出現立即的高度風險等行為,都可啟動「緊急保護令」。她也強調,被害人及其家人還是要高度警覺,與社工、警方密切聯繫,同步調整安全計畫,「保護令不是結束,而是保護的開始。」另據司法院官網顯示,「緊急保護令」只有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才能向法院提出聲請,被害人可親自到警察分局或派出所報案,由警察機關向法院提出聲請。值得注意的是,聲請「緊急保護令」時,也可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為之。
快訊/信義夜店女公關身中30刀慘死! 殘忍兇嫌遭北院裁定羈押
台北市信義區30日發生割頸案!27歲的谷姓夜店女公關因與22歲的劉姓前男友發生感情糾紛,遭劉男埋伏割頸身亡。劉男31日晚間6時許被依殺人罪與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台北地檢署複訊後,認定劉男有逃亡之虞向北院聲請羈押後北院裁定羈押確定。
狠男30刀刺死夜店女公關! 北檢認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
台北市信義區30日發生割頸案!27歲的谷姓夜店女公關因與22歲的劉姓前男友發生感情糾紛,遭劉男埋伏割頸身亡。劉男31日晚間6時許被依殺人罪與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而在複訊以後,檢方認為劉男涉犯殺人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故向法院聲請羈押。回顧整起事件,27歲的谷姓夜店女公關因與22歲的劉姓前男友發生感情糾紛,遭劉男埋伏割頸身亡。劉男30日晚間8時許,先在信安街租借iRent前往谷女上班必經的信義威秀A16停車場,埋伏等待谷女出現立即行兇殺人,朝谷女至少猛刺4刀後逃逸,火速將租來的車輛歸還後,穿著血衣騎著機車一路前往宜蘭五結的外公家躲藏。31日下午稍早,谷姓女公關的初步相驗結果出爐,其全身約有30處銳器傷,且傷勢均集中在頸部,劉姓男子則辯稱,當下自己情緒失控,已不記得到底發生什麼事情。谷姓女公關遇害後,檢警31日下午進行相驗,初步確認谷女全身約有30處器傷,其頸部、右鎖骨、胸部、腹部、屁股與腿部均有傷痕,且傷勢多集中在頸部,可見劉男下手行兇之兇殘程度。不過谷女的確切死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預計將於8月1日下午進行解剖釐清。劉男則於31日晚間6時許移至台北地檢署進行複訊,歷經2個小時的複訊後,檢方認為劉男涉犯殺人罪嫌,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故向法院聲請羈押。
快訊/信義夜店女公關身中30刀慘死! 殘忍兇嫌遭北檢聲押
台北市信義區30日發生割頸案!27歲的谷姓夜店女公關因與22歲的劉姓前男友發生感情糾紛,遭劉男埋伏割頸身亡。劉男31日晚間6時許被依殺人罪與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台北地檢署複訊後聲押。
快訊/狂刺夜店女公關30刀! 狠男移送全程不發一語
北市信義區30日夜店女公關遭割喉!27歲的谷姓夜店女公關因與22歲的劉姓前男友發生感情糾紛,遭劉男埋伏割頸身亡。劉男30日晚間8時許,先在信安街租借iRent前往谷女上班必經的信義威秀A16停車場,埋伏等待谷女出現立即行兇殺人,朝谷女猛刺逃逸,火速將租來的車輛歸還後,穿著血衣騎著機車一路前往宜蘭五結的外公家躲藏。31日晚間6時許,劉姓男子被依殺人罪與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其表情平靜,全程不發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