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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剴剴 保母 虐童 兒福聯盟 社工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委託補助」變卸責主因 王婉諭:社會安全網破口就是政府
2016年3月,台灣發生震驚社會的「小燈泡事件」,事件發生至今已8年,然而事件掀起的餘波仍在台灣社會蕩漾。為深入了解這起事件,小燈泡的媽媽、現任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女士接受CTWANT的採訪,講述這起改變了她一生的重大事件,又是如何改變了如今的台灣。如今,每當重大社會事件發生,便會興起檢討「社會安全網」的聲浪。其實「社會安全網」這個字眼,前總統陳水扁與馬英九都曾在公開場合致詞中提起,但當時只與發放國民年金,老農津貼、退休金制度等政策做連結,直到蔡英文總統在小燈泡事件後公開發文,「社會安全網」才第一次被賦予「守護公共安全」的意涵。所謂「社會安全網」,是指在重大惡性社會事件發生前,犯人往往會出現各種徵兆,例如精神障礙者身上出現言行異常或是攻擊傾向,又比如遭受家暴的未成年人身上出現傷痕,過去往往只有當下的處理單位(警方、學校)知道狀況,但若能將警政、醫療、教育、社福、退撫等各種部門串連在一起,把這些資訊即時分享給相對應的單位,相關單位就有可在狀況惡化前及時介入,將悲劇扼殺在發生之前。台南2012曾年發生駭人聽聞的「湯姆熊割喉案」。殺死10歲方姓小弟弟的兇手曾文欽國小畢業後即未升學,12歲時父母離異,此後沉默寡言,少與他人交往,且長期有憂鬱、激躁、焦慮、精神官能性憂鬱症等病史。方小弟的姑姑在小燈泡事件次日接受訪問時,仍為此痛苦不已、情緒激動。(圖/報系資料照)以小燈泡事件的王景玉為例,據調查,王景玉在兇案發生前,就曾多次透露出「精神狀況異常」的訊號,早在2010年,他就因在社區持棍棒揮舞,敲破警衛哨亭玻璃、毀損他人腳踏車,被由警方送至三軍總醫院急診,但隔1天他就自行離院。若當時已有社會安全網機制,那警方、醫院、社福單位就會保持聯繫,關注王景玉是否有持續就醫治療,若發現他的狀況惡化,還能協助強制送醫或緊急安置,也許2016年的小燈泡案就不會發生。然而,提起這項已經由政府編列了數百億預算的「強化安全網計畫」,王婉諭有些無奈。她先是思索了一下措辭,表示「社會安全網」不能說毫無成效,「它是有在發揮功能的,但是距離大家理想中的概念,仍然『十分遙遠』。」她認為,目前這張「網」還沒有真正發揮功能的原因有很多,從小處說起,比如主持「社會安全網計畫」的林萬億政委雖是出身社工背景的學者,但是許多提出的政策卻沒有真正充分了解底層社工工作遇到的困難,因此許多立意良善的社會安全計畫沒有辦法得到基層社工的支持與肯定。「如果沒有在一線去做過這些事情,沒有親自去經營這件事情,又不願意傾聽基層工作同仁的聲音,當然講出來的政策就很難是具體有效的。」王婉諭表示。另一方面,社會安全網想要成功運作,最大的關鍵就是需要串起包括警政、社政、衛生教育、勞工單位、法務等各個公家單位的流暢訊息管道,還有許多民間社福機構的參與,「有在公家機關工作過的人就會知道,任何跨部門的工作,做起來都是最困難的。」然而真正細究「社會安全網」最大的失能原因,王婉諭認為關鍵是政府的「怠惰卸責」。她深入解釋,目前台灣所有的社福機構,都是採用由政府「委託補助」的方式在辦理。從兒童的托育服務、到寄養家庭安置幼兒,再到青少年的安置,以及社會精神衛生相關的工作,全都被政府花錢下放、外包給各種民間團體,彷彿只要補助了,就盡到自己的責任了。王婉諭表示,在社會福利機制中,國家、政府的角色應該要很強力,應該要是一個親自執行的「責任單位」,而不是一個高高在上的「監督單位」。然而現狀是,政府透過補助提高社工薪資為由,逃避了自己應該擔起的責任,把所有該做的業務、大量的工作責任通通丟給外包的民間團體去執行,彷彿自己只是個驗收報告的「監督者」,每當發生重大事件,就把自己撇得一乾二淨,用高高在上的角度指責民間單位做得不夠好。2024年3月,台灣爆出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兒福聯盟社工因涉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遭警方上銬移送,引發社工集結上百人至衛福部門前陳情抗議。(圖/報系資料照)至於造成這樣境況的原因,王婉諭認為是因為社福領域的國家基礎建設,是一份需要長期耕耘的工作,很難在一兩屆的任期中看到具體成效,也很難轉換成具體的政治利益或選票,因此在公部門的眼中是一塊燙手山芋。她還補充說明,社福工作是一份面對人的工作,其成效很難被量化預估,「比如你蓋一條鐵路,可以計算出大概能服務多少人、每天有多少客運量,他是一個很具體的成果。但是在社福相關工作中,服務的對象是各式各樣擁有複雜處境的人,所以即使整個體系的人都已經竭盡全力,仍然可能有意外狀況發生。」王婉諭還進一步指出,社會安全網想要發揮效果,不應單單只是一個「計畫」,而應該是各部會真正認同、真正施力執行的事情。由於社福工作往往牽涉到多個部門的跨部會協同運作,「所有在公部門工作過的人都知道,跨部會的事情是最難做的」,若沒有真正的共識與熱情,很難順暢運轉,需要有真正的熱情與決心來推動。她自述在立法院的4年期間,目睹最大的問題是社政、衛政、教育等各方面的脫鉤。比如說學生在寒暑假期間發生了自殘的行為,可能當時有警政部門去處理,但是把學生送到醫院就醫就結束了。當這項資訊沒有被順利轉接到教育端,就有可能錯過學生發出的危險訊號。又或者說學生在學校情緒不穩定,但是可能只有教育系統知道,衛政和社政端都不知情,因此無法正確掌握個案的正確狀況,直到事件發生才進行檢討。王婉諭指出,決定一項政策能發揮多少功用,真正的關鍵是在執行「能不能被落實」。她自己在立法院中,見識過太多其實很好的提議,因為後續沒有民意代表去監督關心,就此被束之高閣。她坦言,過去時代力量專注在各種社會議題上,提出了不少法案的修訂,如果推動的政策是完成、合理的、是政府應該要做的,那麼即便政黨不同,政府其實也是會買單。但是真正重要的,是當這些政策往前推進的時候,如果沒有人去監督緊盯的狀況下,尤其是它不是一個主流議題,也不是有明確政治利益的政策時,其實最終就可能沒有辦法被落實。●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剴剴之死/保母姐妹聲請拒國民法官參審 北院裁定駁回
北市一對保母姐妹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兩人手段兇殘,不僅對其出手打罵、令其裸體罰站,更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或燒焦物,每天僅餵食一次。兩人聲請不經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也不公開行準備程序,北院提訊審理後駁回,不可抗告。男童剴剴自2023年9月起交由與兒福簽約的劉姓保母姐妹照顧,卻在同年12月24日出現呼吸困難等症狀,送醫搶救仍不治。剴剴送醫時全身多處瘀傷、缺牙、下體黑青等嚴重傷勢,使醫師直覺有異進行兒虐通報,全案因此曝光。劉姓保母姐妹聲請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不公開行準備程序,北院認為,此案涉未成年兒童死亡,社會各界均高度重視,不得因案件經媒體關注報導,或部分新聞及網路留言,即認國民法官無法以中立、冷靜之態度審視本案證據;且難以認定已達國民法官法第6條第1項所稱「有事實足認」國民參與審判有難期公正之虞。北院認為,以國民法官相關規定觀之,並無於準備程序中說明證據內容之必要,是依現階段訴訟進行程序,難以因為本案媒體或旁聽開庭民眾眾多,認為將導致證據內容遭報導批露,而有不公開行準備程序之必要。裁定駁回兩人聲請,不得抗告。
剴剴之死/1歲男童遭虐死「保母姊妹拒國民法官審理」 王薇君現身旁聽開轟大法官
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殘忍虐死,被起訴羈押禁見至今,2人聲請不經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台北地方法院今(25日)首次開庭,包括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等2、30人都報名旁聽,王薇君除了砲轟劉姓姊妹凌虐行徑根本是殺人外,提到死刑合憲限縮一事,更是飆罵大法官們應該去看心理醫生,「思覺應該也失調了」。王薇君透露,今天主要希望司法可以理解幼兒們被殘害時的處境,不要替兇手找理由,尤其過去太多案例都是「想要教訓孩子,不是想要讓孩子死」,最終都是被判過失傷害致死罪,但她認為保母們的虐待手法根本是殺人,而非過失傷害致死。話鋒一轉,王薇君提到死刑合憲限縮,她認為大法官設下8道關卡,每1條都不可能讓兇手被判死刑甚至執行,「前面講我們這些家屬死刑想要復仇洩憤,後面又說要給我們極大安慰」,痛批大法官應該要去看心理醫生,「思覺應該也失調了!」王薇君指出,大法官設下第1道關卡寫明「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處死刑」,讓她不滿:「頭剁掉不叫最嚴重,凌虐致死也不叫最嚴重,我不知道什麼叫最嚴重」,認為要傷到大法官的家人才叫嚴重,一般的平民百姓都不嚴重。最後,王薇君還針對政治人物開嗆「平常沒有關心被害人,每次有死刑議題就蹭熱度」、「很多政治人物都是不要這麼不要臉,非常無恥」、「讓我看見一次,哪個政黨為被害人議題甲級動員,我就相信你們是真的,平常不關心,每次就來蹭一下熱度,不要臉」。《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之死/保母姐妹涉凌虐男童致死 北院裁定延押2個月
北市一對劉姓保母姐妹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兩人手段兇殘,不僅對其出手打罵、令其裸體罰站,更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或燒焦物,每天僅餵食一次。北院今裁定2人自9月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繼續禁止接見通信。男童剴剴自2023年9月起交由與兒福簽約的劉姓保母姐妹照顧,卻在同年12月24日出現呼吸困難等症狀,送醫搶救仍不治。剴剴送醫時全身多處瘀傷、缺牙、下體黑青等嚴重傷勢,使醫師直覺有異進行兒虐通報,全案因此曝光。檢方2024年4月18日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私行拘禁致死、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劉姓保母姐妹,據起訴書,劉姓姊姊長期以不聽話為由,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利用口罩等物遮蓋他的眼睛,並將其身體「對折」綑綁;還將其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劉姓妹妹曾目睹剴剴掙脫欲逃跑,仍將他重新綑綁塞回水桶。劉姓姐妹也曾令剴剴裸體於陽台等處罰站至睡著,若其不從,則以腳踹、毆打、怒視及大聲喝斥、辱罵男童,使其畏懼不停發抖,身體也因長期綑綁而變形且不對稱。兩女更曾以指甲刮傷剴剴右頸,造成撕裂傷及全身多處新舊不同擦挫傷、瘀傷、裂傷等嚴重傷勢。剴剴因長期受虐造成營養不良、肺炎等,於2023年12月23日晚間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活動力下降等情形,但無人將他送醫,直至翌日凌晨被發現失去意識,到院前因全身多處外傷及瘀傷,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淤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不治身亡。
剴剴案引爆離職潮!社工界盼建置網絡平台 縮短安置流程減輕負擔
兒虐案頻傳,剴剴案陳姓女社工遭起訴,成為壓垮駱駝最後一根稻草。社工界坦言,許多夥伴萌生離職念頭,但長期人力短缺,不少人竟無法順利離職,希望政府盡快解決缺人問題,並建立網絡平台,在案件量持續增加情況下,幫助第一線社工減輕重擔。剴剴案後,衛福部開多次會議檢討制度,例如提高訪視次數。陳姓女社工被依涉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起訴,起訴書指出,陳女未詳實記錄,甚至幫虐童保母找藉口,錯失另行安置保護機會。衛福部統計,去年專職社工1萬9695人,今年和明年仍需增加4365人。台北市社工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指出,剴剴案社工被起訴,有點像壓垮駱駝最後一根稻草,不少社工表達想離職。高雄市社工工會祕書長郭志南表示,縣市政府怕影響評鑑,不少社工無法順利離職,但案件量持續增加,加上社會壓力變大,很多社工身心出現狀況,「背人過江,但我們自己在融化。」在地方政府任職的兒保社工阿文說,各界希望增加訪視頻率,但兒保沒有受案上限,有風險就要開案,社工要訪視機構安置及留在社區家戶的孩子,確認受到妥善照顧,很難時刻掌握每個孩子狀況,會很擔心、壓力很大,甚至假日也要訪視,很難有休息時間。阿文指出,18歲以下兒少遭不當對待或曝險在風險環境,經通報都會由兒保社工調查,經評估可能需要家外安置,但若孩子具特殊照顧議題,如身障、發展遲緩等,安置床位更為困難,只能一間一間機構打電話,可能得聯繫近百間,反覆傳資料、發公文,請對方評估能否安置。郭志南指出,社工常需要花大量時間反覆做相同的事,雖然工作量不可能減少,但政府可給予協助,例如建立網絡平台,讓社福單位資訊更暢通,提升行政效率。阿文則認為,醫療、警政、社政、教育和民間單位都要提高敏銳度,減少漏接狀況,例如媽媽到醫院生產,院方發現從未做過產檢,醫院端就要提高警覺並通報。
「剴剴案」後兒福聯盟改隸衛福部 林月琴:更有效掌握團體業務
一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姓姊妹虐死案發生後,因負責收出養兒童的「兒福聯盟」隸屬教育部管轄,引發主管機關對出養業務不了解的爭議。立委林月琴13日證實,經過數個月的努力,兒福聯盟已成功改隸衛福部管轄,未來可望能更有效地監管及支持兒福盟的工作。林月琴表示,她一直在密切關注剴剴案的收出養管理相關修法及流程進度,在3月28日的質詢中,她發現兒福聯盟的主管機關隸屬於教育部,但教育部對收出養業務了解不足,無法有效管理兒盟的社會福利工作。林月琴與立委郭昱晴在5月13日的協調會中,要求將兒福聯盟改隸至衛生福利部管理。她說,兒福聯盟員工中有四分之三是社工,業務涵蓋收出養、弱勢家庭服務、親子館等,這些工作主要屬於社會福利範疇。因此,她建議並要求將兒福聯盟的主管機關改隸為衛生福利部,以便更好地監管及支持兒盟的社會福利工作。林月琴13日收到衛福部的公文,內容指兒福聯盟已於9月3日正式改隸至衛生福利部管轄,名稱由原本的「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刪除「文教」,改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林月琴表示,希望這一變更,能更有效地避免主管機關無法掌握團體業務運作與經費用途的問題。
退休潮將至有錢也請不到保母 立委籲正視人力斷層增加獎助金
立法委員李坤城、林岱樺、陳秀寳、陳俊宇和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全國托育人員協進會理事黃春菊13日舉辦「龍年效應消失?搶救少子化、提升托育品質、正視居家托育褓姆需求、健全訪視社工勞動條件」記者會,要求政府正視居家托育人力斷層危機、增加保母獎助金,並提升訪視輔導員的勞動條件,以增進居家托育服務品質。黃喬鈴表示,在0到2歲的嬰幼兒照顧面臨嚴重保母荒,而居家托育的特色是,收托規模小、混齡照顧、收托時間有彈性,是機構式照顧不可取代的,未來10年大批保母將陸續退休,現在有許多保母也開始減量收托,就算政府有補助,也常看到家長遍尋保母不著;黃指出,保母的低薪是年輕人進不來、專業人才留不住的主因之一,建議保母獎助金應該由每年12000元翻倍為24000元,每月幫保母加薪2000元,再依收托人數加碼,鼓勵優質的保母收托多名幼兒,讓孩子有玩伴一起成長,更讓托育成為值得選擇的好工作。黃春菊表示,獎助金的目的是為了提升居家托育人員的托育品質,不過目前各縣市各有各的加碼獎助金和留任獎金,不同縣市的保母就有不同的福利條件,這樣下去,只會讓財政資源越多的縣市、才能留住保母,透過獎助金讓保母的勞動條件提升,才能共創政府、保母、家長三贏局面。陳俊宇指出,居家托育人員不像其他工作可以累積年資,不僅高工時高壓、也相對無保障,呼籲提高保母的獎助金,讓經過相關檢核、繼續留任在保母這個行業的居家托育人員。他建議,中央應該向各地方政府取經,例如可以增加新增托育教具、還有托育設備汰舊換新的補助,不要讓這些持續擔任保母、久任的居家托育人員,還要自掏腰包來更新家中的托育環境。陳秀寳指出,2022年全台共有2萬7134名保母,50歲以上卻占總人數6成以上,等於有1萬6000多名、超過一半的保母會陸續退休,對於許多人而言,保母的勞動條件不足、薪水雖然可以餬口,但難以養家;除了提升、增加保母的獎助金,也應該要訂立吸引年輕人成為保母的相關從業獎勵與留任計畫,依照現行保母人力的年齡,以及每年的新生兒數量,去預估保母人力需求,依照相關評估訂立吸引人才的計畫,這也是仿效日本所推行的「減少待機兒」計畫。林岱樺說,在剴剴案發生之後,社會大眾對於居家托育人員的訪視越來越關注、希望增加訪視的次數以及品質,社家署在新公布的褓姆訪視指引中,將訪視頻率仍從每年至少四次調升至六次,同時增辨識幼童及保母身心狀態等工作要求,在訪視輔導員回應社會訴求的同時,政府應該成為訪視輔導員、社會工作者的後盾,健全勞動條件,提供更好的工作環境與福利。李坤城認為,居服中心的督導與訪員的薪資待遇也應該從薪資結構來檢討改善,不應該讓久任的訪視輔導員升為督導後,薪水沒有增加反而降低,現行制度極度不利於相關人才的久任,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做為大家育兒的後盾,政府應該成為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後盾,社會安全網不應該變成「社工安全網」,要求主管機關要定期與各地方政府和居家服務中心盤點相關服務需求,隨著業務的增加,也應該專案補助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業務費及新增人事費用,以完善政府提供的育兒服務、落實育兒友善社會的目標。
剴剴案社工遭起訴!兒盟聲明指北檢誤導媒體:細節仍待釐清
北市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姐妹花虐死案,震驚社會,北檢先前也依法將劉姓保母姊妹雙雙起訴外,27日偵結認為陳姓社工無視剴剴傷勢、聽信保母片面說詞、查訪資料造假,事後更成立群組與督導商討掩飾犯行,依偽造文書與過失致死罪將陳姓社工起訴。對此,兒盟先是回應並無收到起訴書,無法回應後終於在晚間給出回應,表示兒盟認為應有細節仍待釐清,尤其需要理解社會工作者在服務時可能面臨的實際困難,可能無法僅依書面規章進行判斷。兒盟在聲明稿中認為,北檢更援引不完整或錯誤規定作為依據,誤導媒體及社會大眾對於案件真實情況及社工工作的理解,且北檢指涉社工以「內部群組」討論案件資料,但實際上卻是檢討小組釐清案件時所建立的緊急應變措施,目的是釐清案件、持續提供家屬及各網絡單位必要資訊。兒盟強調,兒盟不曾也絕不會指示社工進行任何非法之行為,更未有任何包庇之情事。社會安全並不僅是單靠社工的努力,仍需各界通力合作,彼此扶持,方能構築成一個更完善綿密的社會安全網。兒童福利聯盟身處社安網其中一環,願和所有助人工作者一起進步,為健全更完善的兒童福利制度持續努力。此外,兒盟為陳姓社工所聘請的律師也代為發出聲明卻再次指出,社工被不當上銬,更怒指檢方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案件明明仍在偵查中,卻讓輿論未審先判。律師指出,陳姓社工身為社工不可能知情不報、見死不救與蓄意包庇,甚至還將社工注意義務處於能還能更好的假設,將社工起訴,對於這樣的起訴深感遺憾與不解,後續將配合司法調查,針對起訴書有誤解之處,逐一還原釐清。
剴剴之死/社工失職13項重大錯誤致剴剴命喪虐待 包庇保母操控群組掩飾真相
彰化1歲童剴剴因虐待致死案件,近日台北地檢署對負責該案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提出過失致死起訴,檢察官揭露,陳尚潔在處理剴剴的安置業務時犯下13項重大錯誤,不僅忽視小孩的健康狀況,還在事件發生後與兒福聯盟高層共謀掩蓋事實,試圖改寫事實,檢方要求法院從重量刑,強調陳尚潔的行為不僅忽視職責,更顯示出無悔意的狡辯。根據案件調查,陳尚潔自2022年3月接手剴剴的出養案後,安排保母照顧剴剴,最初,剴剴由蕭姓保母照顧,但隨著經濟困難,剴剴的外婆未能繼續負擔費,儘管外婆可以申請托育減免,陳尚潔卻將剴剴轉交給兒福認證的保母劉彩萱,保母自9月1日起以每天1000元的價格照顧剴剴,直到12月24日凌晨,剴剴因重傷送醫不治。檢方指出,陳尚潔在處理剴剴案過程中犯下多項疏失,首先,根據《兒少權益保障法》,陳尚潔應在24小時內通報發現的虐待情況,但其卻未依規定通報,其次陳尚潔明知剴剴在9、10月期間有異常行為,如講髒話、磨牙、自撞等,但卻沒有加強訪視頻率,也未能依衛福部指引進行隨機訪視,甚至多次提前通知保母劉彩萱,在9月25日的初次訪視中發現剴剴額頭有大片瘀青,卻片面聽信保母的解釋,認為是剴剴自撞所致。10月23日,陳尚潔發現剴剴暴瘦、怕生及疑似禿髮,仍然拍照告知外婆,並稱劉彩萱用「愛的方式」照顧剴剴,11月19日,得知剴剴一夜掉3顆牙,卻在隔天訪視後仍未通報疑似兒虐案件,最令人震驚的是,剴剴於12月24日凌晨不幸過世後,陳尚潔與其他兒福聯盟成員如江怡韻、李芳玲等,成立「剴剴小天使」群組,並於隔天再組「1224意外處理」群組,集眾人之力討論如何掩蓋罪行,整理對話紀錄,修改訪視報告,並將剴剴的傷勢描述歸咎於保母的說詞,試圖推卸責任。檢察官強調,陳尚潔作為負責剴剴的社工,應該是小孩最重要的照顧者及求助窗口,然而,其疏忽和掩蓋行為不僅對剴剴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更暴露對職責的極度漠視和缺乏悔意。檢察官已依《過失致死》及《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陳尚潔,並請求法院對她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剴剴之死/兒福女社工掩飾犯行、造假資料 檢方求法官判重刑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去年遭兒福聯盟轉介的保母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姐妹倆已被起訴,至於負責安置剴剴的兒福社工陳尚潔,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陳尚潔不僅無視小孩傷勢、片面聽信保母說詞、查訪資料造假,事後還成立群組與兒福總督導等人商討如何掩飾犯行。檢察官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女,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去年8月間,剴剴的外婆經兒福聯盟媒介,將剴剴轉交給劉彩萱姐妹倆照顧,在9月至12月期間,兩人對剴剴綑綁、重摔倒地、吃廚餘等凌虐,造成他傷重死亡。今年4月劉彩萱、劉若琳被依凌虐幼童致死等3罪起訴。剴剴案件偵辦期間,親友質疑社工陳尚潔訪查不實、造假資料,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陳尚潔違反衛福部規定,3次訪視都提前通知劉彩萱,且探訪時發現剴剴頭大片瘀青、1夜掉3顆牙、禿髮等異常狀況,卻因片面聽信劉彩萱說詞,從未通報疑似虐童案件。剴剴事發之後,陳尚潔與兒福總督導李芳玲等人,成立了一個「剴剴小天使」群組,夥同眾人一起整理陳尚潔與保母等人對話紀錄,再把先前陳尚潔沒有即時紀錄的訪視報告偷偷增補及修改,並在有關剴剴傷勢的部分,全部冠上「保母表示」,商討如何掩飾犯行,以此推卸責任。檢方表示,陳尚潔探訪無視剴剴傷勢,且犯後態度惡劣、狡辯飾詞,隱匿證據干擾辦案,毫無悔意。因此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尚潔,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剴剴之死/剴剴遭保母「拔光指甲」凌虐致死 女社工過失致死起訴
台北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虐死案,震驚社會,負責此案的兒福聯盟陳姓社工被質疑包庇,後續被依過失致死等罪嫌上銬移送。全案今(27日)偵查終結,檢方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陳女。回顧案情,劉姓保母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頭部,並將其對折綑綁,用口罩、保麗龍遮蓋剴剴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邊,甚至將人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劉姓保母的妹妹則於姐姐洗澡或外出時,協助綑綁或看管監督,並於眼罩、口罩掉落時,將其拉上。劉姓姐妹倆長時間罰剴剴裸體躺地、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此外,劉姓保母若遇剴剴不從,就會腳踹、毆打,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言詞,致剴剴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若劉姓保母不在或洗澡時,這些施虐行為則由劉姓保母的妹妹為之。剴剴因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導致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進一步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事發後,陳姓社工3度訪視卻未發現異狀,且對剴剴傷勢毫不知情,因此被外界質疑造假訪視紀錄。全案今(27日)偵查終結,檢方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陳女。《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立院三讀修正通過「加重虐童刑責」:凌虐未滿7歲者加重其刑至1/2
台北市一名1歲孩童「剴剴」遭保母虐死,引發社會譁然,藍委紛紛提案修法加重虐童刑責。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加重虐童刑責條文,對於未滿7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或是因而致人於死、致重傷者等,依各項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月17日初審《刑法》併案審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提案刑法第77、286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內容包括虐童致死刑責拉高至死刑、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等,雖對虐童提高刑責有共識,但各版本條文設計從刑度到年齡都不同,討論時意見不一,最後全數條文保留,送交黨團協商。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至第4項條文分別規定,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上午召集朝野協商,三黨達共識,協商結論,刑法286第1項至第4項未修正,增訂第5項,「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前四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其餘條文不予處理。立法院會今下午處理該案,現場立委無異議,照協商結果三讀修正通過。另外,立法說明指出,考量未滿7歲之人無行為能力,若對未滿7歲之人犯本條之罪,惡性非輕,對被害幼童身心戕害的情節尤重,現行刑度已不足反映行為人惡性,且經統計近3年各地檢署依本條起訴案件被害人年齡分布情形,超過半數被害人均未滿7歲,更證有遏止是類案件的必要。
快訊/剴剴案惡保母姐妹羈押期滿延押2月! 禁止接見通信
北市男童剴剴遭到劉姓保母姊妹虐死,檢警偵查後也對劉姓保母提起訴訟,而劉姓保母姐妹花被羈押後,7月17日將羈押期滿,北院稍早也對2人再召開羈押庭,認定2人犯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2人延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兒少事件噤聲恐釀未來被害者 立委討論修法適度揭露
立法委員林月琴、李坤城、林楚茵與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及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27日召開公聽會,討論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導致媒體因擔心揭露加害人身分,可讓外界反推受害兒少身分而不敢報導;這次公聽會希望檢討現行法令,除兼顧社會大眾及潛在受害者知情權,避免無辜兒少再度受害,也能防止法令保護「加害人」的反效果。林月琴指出,她的團隊接獲陳情,2022年6月台北市某幼兒園負責人兒子,以老師身份照顧多名幼兒時,疑似對幼兒猥褻性侵,至2023年加害老師收押前,受害幼兒已超過13人;但2022年媒體雖得知此案,卻因為《兒少權法》69條規定不敢報導,因而未能讓其他家長及社會大眾得知此案件。她說,《兒少權法》當初立法是為了保障兒少身心健康及隱私,立意良善,但前述案件的結果令人痛心,她認為應該修法露出部分訊息,避免因維護單一個案權益而損害更多兒童權益。李坤城表示,為了平衡兒童隱私與公共利益,必須確保兒童在面對不當對待時能夠得到足夠的保護,同時也需要讓公眾獲得必要的訊息,以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他認為,應該討論如何在保護隱私的同時,也能讓揭弊型報導得以進行,以保護公共利益和社會正義,在保護兒童身份的前提下,提供足夠的資訊讓公眾了解事件的嚴重性和後果。除媒體的高度自律,政府需要進一步制定明確的報導標準和裁量規範,讓合理的資訊能夠傳遞給公眾,同時保障兒童的隱私和安全。林楚茵說,電視台在報導兒少事件時,尺度必須慎重自律以符合法規,然而法規界線往往不明確,為了避免違法和罰款,電視台有時候選擇不報導兒少事件。她以恩恩案、剴剴案為例,一開始都是先在網路平台討論,電視台還會被民眾罵說「都不報」,到了討論一定程度,社會發現事態不妙才願意報導。東吳大學人權碩士學程林沛君副教授建議,露出報導可以透過個案討論,將目前足以辨識的重點劃定清楚,讓媒體知道在實務上應該要如何適度揭露,也建議可以制定行政條例讓兒少事件的資訊可以達到適度的示警功能。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韓義興助理教授表示,兒少保護規範需要見樹又見林,目前第69條立意良善,可以見樹;但過度限制了媒體報導,影響媒體守望、議題設定及倡議的功能,無法充分保護未站出來及潛在的受害者,難以見林。建議在配合高度自律機制的情形下,符合大眾知的權利,給予媒體揭露涉弊機構更多適當資訊的例外規定。靖娟兒童文教基金會許雅荏執行長建議,媒體在69條的規範下,可以透過公協會發動自律審議後才報導,並且制定標準與準則,遇到情節嚴重則需要制定例外的條例,避免媒體無法做到示警的功能,讓更多的受害者出現。
剴剴母遭通緝、生父不詳 外婆不具資格!180萬補償金沒人領
1歲10月大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案,台北地檢署已偵結起訴保母姊妹2人,剴剴家屬依法可以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180萬元,但由於申領補償金第一順位的剴剴生母目前因案遭通緝、另其生父不詳,剴剴其餘家屬無人可申領這筆錢。而且補償金請求權為5至10年,若剴剴生母屆時不出面,就不得申領。北檢調查,剴剴生母因案遭收押,但因身懷六甲獲釋,產下剴剴後未到案遭通緝,生母將剴剴交給外婆照料,但外婆無力扶養,去年8月與兒童福利聯盟簽署託育委託書,兒福聯盟以每天1000元雇請簽約的劉姓保母,自去年9月1日起在其住處全天候照顧剴剴。劉女與同為保母的妹妹,動輒綑綁剴剴,將其身體對折,塞入水桶或雜物堆,命他長期於陽台、屋內角落裸體罰站至睡著方式凌虐,剴剴若不從,即以腳踹毆打,辱罵,致剴剴畏懼顫抖,且因長期綑綁造成四肢變形。劉女還用爬滿蟑螂之紙杯盛裝廚餘、燒焦物餵食,甚至1天只提供1餐約半個紙杯的冷凍泥狀絞碎物給他吃,致剴剴長期營養不良、缺血並感染肺炎,去年12月23日送醫不治。北檢4月間依《刑法》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等罪起訴姊妹2人,依法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剴剴家屬則請求檢察官求處「最嚴厲之刑」(意指死刑),本案刻由北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中。由於剴剴是遭虐死,依去年7月1日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剴剴家屬可以申領180萬元的遺屬補償金,但依據該法規定,申請遺屬補償金的順序第一是父母、配偶或子女,其次是祖父母,但目前剴剴生母是通緝犯,行蹤不明,生父則不詳,剴剴父母並未死亡,雖然剴剴外婆健在,但外婆並不具申領補償金的資格。不過,犯保協會台北分會有為剴剴家屬提供免費律師代理訴訟、法律諮詢等。犯保新法亦規定,犯罪被害補償金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犯罪被害時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另自犯罪被害發生時起,逾10年者亦不能申領,由於剴剴生母目前遭通緝,行蹤不明,因此若剴剴生母於5年內、至遲10年內未向台北地檢署申請,就不能申領遺屬補償金。
北市府各局處業務爆量 開出190個職缺
台北市因爆發寶林案、剴剴案等事件,讓市府人員疲於奔命,再加上市長蔣萬安宣布台北市進入大都更時代,都更業務量增加,台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北市府2024年第6次就業甄選活動,共釋出190個職缺,其中衛生局、社會局以及北市都市更新處、工務局及相關所屬機關就占156個職缺,24日起開放報名。台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此次就業甄選共有31個機關參加,提供190個職缺,包括聘用社工督導、社工員、心理師、管理師、關懷訪視員等多樣化職缺項目。其中衛生局、社會局及所屬機關為強化社會安全網與社會福利措施,提供多達81個職缺,北市都市更新處、工務局及所屬機關亦提供75個職缺。高寶華指出,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聘用社工督導(專線組)職缺,起薪高達51K,隨著每年考核晉升,更有機會達到72K的高薪,工作內容為督導處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的個案緊急保護,直接服務工作及其督導工作等業務;都市更新處聘用副工程司起薪達50K,工作內容為辦理「公辦都更7599專案計畫」等業務。北市就服處指出,每月辦理的市府約聘僱人員就業甄選,也包含台北市所屬各幼兒園廚工職缺,本次開出大安區龍安國小、內湖區潭美國小、士林區士林國小、北投區文林國小、南港區修德國小、萬華區老松國小、文山幼兒園計7個幼兒園共7個職缺,月薪最高達38K。就業甄選活動自24日上午10時起至5月30日下午5時受理網路報名,預計6月22、23日舉辦甄試。
虐殺1歲童剴剴!惡保母「丈夫、子女涉滅證」遭約談 4人訊後全請回
台北市一對劉姓保母姊妹涉嫌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該起虐童案轟動全台引起公憤,台北地檢署4月偵查終結,依涉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將保母姊妹倆起訴,而劉姓保母的丈夫、子女等4名親人,也遭質疑有滅證、串證之嫌。對此,台北地檢署昨天發動搜索並約談到案,訊後今(8日)凌晨將4人全數請回。據了解,北檢在偵查期間發現,保母劉彩萱虐死男童剴剴後,疑似要求家人刪除對話紀錄等證據,就連犯案工具「愛的小手」也消失不見,檢方為此發動搜索,並約談劉彩萱的丈夫及子女等4人,以釐清劉家人是否涉犯串供滅證,訊後全數被請回。回顧該案,剴剴於2023年9月交由兒福聯盟簽約的劉姓保母照料,怎料卻遭劉姓姊妹倆聯手施虐,導致男童同年12月24日出現呼吸困難,送醫搶救仍不幸身亡,受託不到短短3個月就被虐死,當時剴剴被送醫時,負責個案的兒盟陳姓女社工還與劉姓保母一起謊騙醫師,稱孩子是「溢奶死亡」,企圖直接取得死亡證明書掩蓋罪行,由於男童全身多處瘀傷、缺了4顆牙、沒手指甲、下體黑青,醫師直覺有異於是進行兒虐通報。北檢4月偵查終結,將劉姓保母姊妹依涉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等罪起訴,此案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之死/剴剴案後兒盟董事更迭 新任董事由他出任
兒福聯盟(兒盟)原董事會成員為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但在虐童剴剴案疑遭保母虐死,她卻因被質疑未利益迴避,便於3月15日宣布辭去董事職位。兒盟26日召開董事會,確定由國立台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兼任副教授、安泰銀行副董事長蔡文賢接任,任期至明年9月30日為止。2023年9月,台北市一位劉姓保母涉嫌虐待兒童致死,該案為保母接受兒盟委託照顧的1歲男童剴剴,沒想到出養兒童卻遭虐待致死,引發社會譁然,也讓兒盟董事成員成為外界討論的焦點。兒盟原有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長林志嘉,常務董事馮燕、呂鴻基,以及林志卿、徐明輝、魏永篤、賴月蜜、劉柏園以及王育敏,而王育敏因受到質疑未能適時利益迴避,最終決定辭去董事一職。兒盟今日召開董事會完成董事補選,確認由蔡文賢接任,任期至明年9月30日。對此,兒盟表示,期待蔡文賢能協助監督兒盟的社會服務和倡議工作,並穩定組織運營等工作,至於監察人的人選,兒盟表示尚在確認中,預計在下次董事會確定,最晚將在6月底完成補選和登記。兒盟指出,蔡文賢擁有美國俄亥俄州立辛辛那堤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博士學位,經歷也包括台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兼任副教授、安泰商業銀行副董事長、現代財經基金會監察人、匯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以及擔任其他公司的獨立董事,具有豐富的學術和專業背景。
剴剴之死/保母妹妹否認犯行!反咬「是姐姐施虐」 姐妹情決裂
台北1歲男童剴剴由社會局與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照顧,沒想到劉姓保母竟與妹妹聯手施虐,把人虐死,手段之兇殘,震驚社會。劉姓保母竟與妹妹後續被依對兒童凌虐而妨害自由致死等罪起訴,並且裁定羈押禁見3月。據了解,劉姓保母的妹妹開庭時將罪行全推到姐姐身上,而劉姓保母只認罪綑綁和打腳底板的部分。檢方表示,劉姓保母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頭部,並將其對折綑綁,用口罩、保麗龍遮蓋剴剴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邊,甚至將人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劉姓保母的妹妹則於姐姐洗澡或外出時,協助綑綁或看管監督,並於眼罩、口罩掉落時,將其拉上。檢方指出,姐妹倆長時間罰剴剴裸體躺地、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此外,劉姓保母若遇剴剴不從,就會腳踹、毆打,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言詞,致剴剴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若劉姓保母不在或洗澡時,這些施虐行為則由劉姓保母的妹妹為之。檢方提到,剴剴因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導致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進一步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 根據媒體報導,劉姓保母在開庭時向法官道歉,翻供說自己只有綑綁和打腳底板,其他行為都沒有,希望別羈押她。劉姓保母的妹妹則將罪行推到姐姐身上,稱自己看到男童被綁起來有去幫忙拆開,並沒有施虐,姐姐還要她別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虐死剴剴保姆遭收押! 男氣不過噴漆洩憤
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事件轟動一時。就有民眾氣不過,3月22日凌晨前往劉姓保姆家,對劉姓保母其老公所有的計程車噴漆洩憤。警方獲報後也即派員到場處理。涉嫌虐死剴剴的劉姓保母與其妹妹18日正式遭到北檢起訴,稍早北院也召開羈押庭,被法官認定涉犯重罪,且有滅證逃亡之虞,諭知2人收押禁見。而上月底,一名58歲的潘姓男子疑似氣不過,便前往劉姓保母的家中,對其老公所有的計程車噴漆洩憤,警方獲報後也立即派遣警員到場處理。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鎖定潘男涉案並通知其到案說明;不過由於本案被害人未提出刑事告訴,文山二分局為維護治安秩序,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0條將陳嫌移送法辦,彰顯嚴正執法之立場與決心。文山二分局在此呼籲,未經他人許可,張貼、塗抹或畫刻於他人之交通工具、圍牆、房屋或其他建築物者,皆屬違法行為,民眾應理性、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