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
」 剴剴案 剴剴 虐童 保母 劉彩萱
松信寶味2/北市上班族難追垃圾車 滿志剛談構想:定點垃圾收集、資源回收站
國民黨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參選人滿志剛過去曾擔任幕僚20年,深知市民生活的大小困擾。從親身參與都市更新到與居民溝通協調,他認為民代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解決民眾日常生活中的「實際問題」。針對台北市上班族最頭痛的垃圾收運問題,他提出新穎構想:在空地設置垃圾收集站與資源回收站,採取「回收退錢、垃圾付費」的方式,讓上班族無論多晚,都能方便處理垃圾。已擔任20年幕僚的滿志剛強調,服務民眾最重要的就是有耐心,即便是在路上偶遇時,也要認真傾聽民眾反映問題。(圖/周志龍攝)滿志剛指出,他自大四到研究所期間就擔任市府幕僚,在前總統馬英九時任台北市長時期,參與副市長葉金川的市長初選,後來經介紹進入議員吳志剛團隊,一待便是20年。 之所以會擔任幕僚,滿志剛直言,自己大學主修公共行政、研究所研讀兩岸關係,早早確立對公共事務的興趣,立下從政、為民服務的心願。而他認為,從政初期的唯一途徑就是擔任幕僚,累積經驗、一步步學習。這20年來的歷練,也讓他對選民服務及地方事務有更深刻的理解,也成為他再度投入初選的重要因素。 滿志剛強調,服務民眾最重要的是「聽得懂對方在說什麼」,並且要有耐心。許多選民是在路上偶遇時,才把長久累積的問題一次說出來,身為民代必須願意傾聽、理解,才能提供協助。 談及幕僚期間印象深刻的案件,滿志剛回顧,自己曾協助推動台北市首件自辦都更案,位於中正區,歷時13年才完成。過程中陪伴居民面對法規、溝通與協調難題,累積豐富經驗,最後甚至撰寫成參考書籍,記錄從規劃、申請到執行的各個細節,包含政府審核關卡、地方居民協調、資源整合方式,以及如何面對突發問題的解決方案。 針對松信區市政構想,滿志剛坦言,若讓市議員去談兩岸關係、做立委的事情,自己覺得有些不切實際,應該做的是要如何把北市居民的生活福祉顧好。松義區是非常商業的一個選區,80%的朋友都在上班,就會有下班時間難追垃圾車的問題,因此可以設置垃圾收集器以及資源回收器。丟資源回收可以退錢、丟垃圾需要付錢,這樣對上班族來說,無論多晚都可以將垃圾處理掉。剴剴案判決日前出爐,滿志剛表示,身為兩寶爸,兒少保護及校園安全也是他未來努力的重點。(圖/本刊攝影組) 另外,身為兩寶爸的滿志剛對近期「剴剴案」的判決也非常有感,他表示,自己對校園安全與孩子的學習環境非常重視,因此未來也希望能協助台北市打造更安全、資源更完善的教育環境。
李雅英捐款爆爭議!郁方怒轟「濫用韓國人愛心」:我要下架兒福
韓籍啦啦隊女神李雅英日前向兒童福利聯盟捐出29萬元善款,卻因該機構正捲入「剴剴案」相關爭議,引發大批網友不滿與質疑。長期關注兒少權益議題的藝人郁方隨後公開發聲,直言「不要亂捐錢」,同時也肯定李雅英願意為台灣付出的善意。事件延燒後,兒福聯盟透過官方粉絲專頁留言說明捐款收支狀況,卻遭郁方回嗆「離開我的FB」。郁方於9日晚間再度在臉書發文,坦言自己選擇站出來發聲,是因內心對官僚語言與腐敗權力長期累積的憤怒。她指出,兒福聯盟聲稱已為剴剴付出許多,甚至提及「連500元的屍袋錢都支付」,此說法讓她作嘔、難以接受,也深深刺痛無數家長心中最柔軟的一塊。她表示,正是兒福的作為,迫使許多原本沉默的平凡民眾站出來,替最弱勢的剴剴發聲。對於李雅英捐款一事,郁方質疑「是誰建議她選擇這個團體?」同時氣喊「李雅英捐款,這都是一次對兒福團體最好的洗白和宣傳。 想得美!憑什麼!繼續濫用台灣人和韓國人的愛心?」郁方也進一步指控,剴剴案中的社工陳尚潔未善盡職責,明知孩童身上多處傷勢,卻未即時介入,甚至在庭上表示不清楚自身責任。她痛批,剴剴在遭遇長期虐待時,明明有被救出的可能,卻因制度失靈而錯失時機,「她明明看到剴剴被拔掉三顆牙齒,額頭凹陷全身骨折加瘀青,一天只吃一餐用廚餘打成的食物泥,遭到各種無法想像的虐待,明明她一伸手就可以把剴剴救出來,卻視而不見。不救的原因是不是因為怕被發現剴剴全身傷被虐待,卻沒有作為,會被起訴瀆職?」痛批「如果劉姓保母住地獄第18層,陳尚潔就是住第19層。」她強調,自己無意參與選舉,也不打算進入任何體制內組織,站出來的唯一目的,「我是要下架兒福!」她呼籲外界可在社群平台搜尋「justice for Kai Kai」,了解此案來龍去脈,並持續關注兒少保護議題,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兒福聯盟曾稱「剴剴案無先例」? 郁方喊話:為何不談珮珮案?
韓籍啦啦隊女神李雅英日前於生日前夕,向兒福聯盟捐款29萬元,但因該機構牽涉「剴剴案」風波,引發大批網友不滿。對此,長期關注兒少議題的女星郁方便開轟「不要亂捐錢」,隨即又肯定李雅英的善心,後續兒福聯盟粉專在底下留言澄清收支狀況,卻遭郁方回嗆「離開我的FB」。昨天(7日)深夜,郁方再次發文點名兒福聯盟,質疑「兒福曾說過『剴剴案』沒有先例,但幾年前就曾經發生過『珮珮案』」。郁方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兒福曾說過「剴剴案」沒有先例,但早在2019年的新竹,就有名為珮珮的孩童,同樣經由兒福聯盟媒合全日托保母,卻在2個多月後不幸猝死離世,「為何兒盟閉口不談?為何兒盟信誓旦旦表示沒有先例?」郁方提到,珮珮的姑姑透露,珮珮9個月大時,家人就向新竹縣政府申請出養,後由兒福聯盟辦理,並告知應至少3至4個月後才可以去看孩子,怎料在2019年大年初二時,家人收到兒盟社工來電告知,稱珮珮在醫院急救,到院前已OHCA,身上雖無虐待傷勢,但孩子腸扭結壞死、呼吸道感染、顱內出血。郁方說,照理來說嬰兒出現腸扭結應該會哭鬧,但保母聲稱餵完奶後並無異狀,後來才發現孩子身體冰冷,而孩子顱內出血,保母僅說「可能是包尿布時不小心摔傷」,且兒盟要求保母記載的照顧手冊都沒有紀錄,雖然家屬有提告,但全案不起訴,家屬也願意私下與兒盟和解。郁方無奈道,當初就希望兒盟可以建立更完善的保母監督機制,也建議是否能裝監視器、加強社工訪視頻率等等,當時兒盟僅回應會內部改革,但無法承諾具體時間方向,將與主管討論。郁方斥責,「縱使(珮珮案)不是保母將孩子『虐待致死』,但也是他們媒合的孩子出了狀況,為何幾年過去了,兒盟閉口不談?」、「我就再給一次機會,兒福我想聽你們的解釋」。郁方也感嘆,「7年多過去了,如果珮珮還在,她也要上小學了;將近3年了,如果剴剴還在,他也要上幼兒園了。能否有一天,孩子們可以不在大人們的過失中犧牲。」
剴剴案被告再加一!女社工涉偽造文書 北市府函送北檢
剴剴案二審於日前審結,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的重判。兒盟社工陳尚潔也因為本案涉嫌過失致死遭到北檢起訴,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台北地院今日(1月29日)開庭,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證實另名社工林心慈涉及違造訪視記錄,目前正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台北地院今日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提到,先前作證的社工林心慈疑似偽造訪視紀錄,北市府也曾針對此案召開調查會議。林心慈當時曾說,訪視時未曾看到凱凱頭上有瘀青,與本案被告陳尚潔訪視紀錄稱頭上有瘀青不同,疑似涉及偽造文書,目前全案已經交由台北市政府政風室函送檢方偵辦。針對此部分,北檢也證實林心慈為新增被告,目前已經分案,交由檢察官偵辦其是否涉犯偽造文書。原定今日開庭時,要訊問陳尚潔不過因為其委任律師主張偵訊時受到不正訊問等,因此聲請調取相關資料,在此前不能詢問被告,因此合議庭諭知於2月23日提示證據,並訊問陳尚潔。
凌虐剴剴惡保母二審維持原判!律師分析「1關鍵」難判死:意料之中
高等法院27日針對剴剴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保母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不少民眾對未能判處極刑感到遺憾。對此,「法老王」律師王至德在社群平台發文剖析判決關鍵,指出即便社會輿論普遍期待對惡保母判處死刑,但在現行法律框架與訴訟程序限制下,二審法院已無加重刑度、判處死刑的空間。王至德轉述法院見解表示,二審法官認同一審認定,劉氏姊妹「完全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與取樂的工具」,剴剴在生命最後3個月裡,長期處於飢餓、寒冷、綑綁、毆打與恐懼之中,生前所承受的身心痛苦,遠超一般成年人可忍受範圍,因此維持有罪判決。王至德在原文中直言:「第一審判決,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我知道有的人會嫌這個刑期不夠重,我知道,我也覺得不夠重。」不過他也指出,依現行司法實務,劉彩萱幾乎不可能被判死刑,其中一大關鍵在於檢察官並未就劉彩萱的部分提起上訴,導致二審法院依法不得判得更重。他進一步說明,在檢方未上訴的情況下,被告單方面上訴,二審判決「只可能有好處或維持原狀,不會變得更糟」,因此劉彩萱在二審中不可能被判處死刑。至於劉若琳,雖然檢察官有針對量刑部分上訴,但由於本案屬於國民法官案件,二審合議庭基於尊重國民法官制度精神,原則上不會輕易推翻一審裁決,最終維持18年有期徒刑,結果並不令人意外。王至德也在文中表達個人感受,坦言自己認為判決「並不重」,他指出,若對象是未滿2歲的幼童,在毫無精神障礙、完全出於自由意志的情況下,長期施加凌虐導致死亡,是否仍不足以構成極刑,值得社會深思。他強調,這對保母姊妹是在「可以選擇是否凌虐剴剴的時候,選擇了『Yes』」,其行為泯滅人性。不過他也重申,依法論法,一審國民法官已將罪名定調為「凌虐致死」而非「殺人罪」,依照法定刑度,最重僅能判處無期徒刑。即便檢察官上訴,二審與後續審級也不可能判處死刑。王至德最後感嘆,從法律角度來看,判決已屬重刑,但從情感層面而言,「我覺得不夠,就只是覺得」。
劉姓姊妹對話曝光!剴剴全身被綁、留下五掌印 她卻回「好爽」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18年。對此,檢辯雙方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可上訴。判決書曝光後,高院也首度製表,公布保母姊妹以虐童為樂的對話紀錄,內容令人髮指。剴剴案一審於去年5月13日宣判,雖然一審法官當時重判兩名被告,但是卻沒有將兩人的對話紀錄揭露,而高院今日二審宣判以後,合議庭也將劉彩萱以及劉若琳的對話紀錄製作成表格並附在判決書中,從內容可以看見這對惡保母姊妹是如何虐待剴剴,甚至交換凌虐的心得。從判決書表格中,可看見當時劉彩萱傳送剴剴手腳被捆綁、臉部被遮雙腳高舉過頭的躺姿照片給劉若琳時,劉若琳僅回覆「好爽有冷氣吹」另外,劉彩萱將剴剴遭包裹有如木乃伊一般的照片時,劉若琳則回「很爽吧」,雖然難以判斷她的言語究竟是在說,虐童的劉彩萱很爽,還是剴剴被這樣虐待一定很爽,但無論是何者,皆讓人難以接受且心痛至極。有次,劉彩萱僅因剴剴痛哭時,走樓梯速度變慢,竟重重的在他手上用力一打,並傳訊息給劉若琳說「走樓梯故意要走不走的邊走邊哭…忍不住打了一下他的手臂才比較小聲一點」、「到剛剛手還紅著五手印」,而劉若琳見狀卻附和表示「可以教的還是要教」等語。在成人身上留下清晰的五指紅印,已是難以忍受的劇痛,遑論受難時僅一歲半的剴剴。外界至今仍難以想像,那弱小的身軀在生前究竟承受了多少常人無法負荷的苦難。合議庭認為,劉彩萱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之工具,在短暫的 3 個月間,反覆而密集的以非人道之方式凌虐剴剴,還將凌虐剴剴之照片傳送予被告劉若琳,彼此交換、評論凌虐剴剴之心得,並不時夾雜嘲弄、辱罵剴剴之言語,從中獲得滿足,痛斥劉姓姊妹以虐取樂,最終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重判。
剴剴案二審判決出爐 滿志剛提「三不」呼籲制度改革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虐死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分別遭國民法官判刑無期徒刑、18年,檢辯雙方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7)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滿志剛強調,這不只是一起司法案件的結果,而是社會必須正視,「我們到底有沒有真正把孩子放在最優先的位置?」滿志剛表示,剴剴只是一個才一歲多的孩子,他沒有能力求救,沒有選擇照顧者的權利,只能把生命完全交到大人手中。結果制度失靈、監督失守,最終讓一個無辜的孩子,在本該最安全的托育環境中離開這個世界。滿志剛指出,自己是雙寶爸,每天出門前,孩子都會抱著自己說「爸爸今天幾點下班?」那個畫面,大家都懂。正因為懂,才無法接受有人對孩子施以長期虐待,卻還有人替加害者喊冤、替廢死辯護。滿志剛說,反對廢除死刑,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替那些再也沒有機會長大的孩子,守住社會最後一道底線。對於像剴剴案這樣,情節重大、行為人長期施暴、毫無憐憫的案件,如果連最嚴厲的刑罰都不存在,「那請問我們要如何向下一個孩子保證,他的生命是被重視的?」滿志剛表示,這起案件,也不只是「壞人很壞」這麼簡單。從媒介托育、社工訪視,到主管機關的追蹤機制,層層失守,才讓悲劇一路發生、無人攔下。剴剴已經回不來了,但能不能讓他的離開,至少換來一個不再讓孩子孤單受害的台灣?滿志剛強調,身為一個父親,也身為一位議員參選人,自己要說的很清楚:保姆資格審定,不能只審文書;訪視與稽查,不能流於形式;虐童零容忍,刑責不能再打折扣。這「三不」,是身為一個父親、也是身為一個準備站出來承擔責任的政治工作者,最沉痛、也最堅定的呼籲。
剴剴案二審維持重判!惡保母續押2月 高院打臉姊妹:原審無違誤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18年。對此,檢辯雙方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可上訴。高院認為,被告2人確有凌虐剴剴行為,核與卷內事證相符,並無違背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是被告劉彩萱 2 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審事實認定違誤,要無可採。剴剴案一審於去年5月13日宣判,後續檢辯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全案於同年的9月24日首度開庭。剴剴案二審部份,由審判長廖建瑜、陪席法官黃怡菁、受命法官文家倩組成的合議庭審理,最終於12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當天劉彩萱也當庭向法官鞠躬表示道歉。在經歷數月的審理以後,全案於今日上午9時30分宣判駁回上訴,認定劉彩萱、劉若琳均犯下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處1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原審認定劉姓姊妹 2 人確有凌虐剴剴行為,核與卷內事證相符,並無違背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是被告劉彩萱 2 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審事實認定違誤,要無可採。合議庭審酌,劉彩萱身為專業保母,本應以愛心與耐心培養剴剴安全及信任感,但確因剴剴無家屬前來探視關懷、主管機關亦未能有效發揮監督功能等,以自身優勢之權力支配關係,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之工具,在短暫的 3 個月間,反覆而密集的以非人道之方式凌虐剴剴。除此之外,劉彩萱還將凌虐剴剴之照片傳送予被告劉若琳,彼此交換、評論凌虐剴剴之心得,並不時夾雜嘲弄、辱罵剴剴之言語,從中獲得滿足,顯為以虐取樂,不應以剴剴有分離焦慮、不當行為等作為合理化其凌虐剴剴之藉口。針對量刑部份合議庭認為,劉彩萱犯罪手段、犯罪所生損害較過往判決案件情形嚴重,雖有復歸社會可能但無從撼動無期徒刑之責任上限,故處無期徒刑。劉若琳犯罪情節同樣重大,參與程度較劉彩萱低,因此責任刑上限較劉彩萱低,劃定為19年,但考量到其復歸社會可能性屬中上,小幅下修為18年。最後,被告劉彩萱 2 人羈押期間將於1月31日屆滿,合議庭認為2人仍有羈押原因以及必要,自2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
剴剴外婆傷痛難平、無法到庭聽判! 律師代為轉達「是一輩子的痛」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分別遭到國民法官判刑無期徒刑、18年。對此,檢辯雙方對判決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7個月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宣判後,於高院外集結的剴剴戰士也旋即高聲歡呼。庭畢,剴剴外婆的訴訟代理人林帥孝律師、曾宿明律師及剴剴戰士代表接受媒體訪問。剴剴戰士代表指出,「謝謝法官、謝謝檢察官、謝謝所有為剴剴發聲的人」並語帶哽咽的說,「宣判結果一出來,大家都在旁邊哭了,覺得終於不會被清算了,因為我們很害怕被清算,這幾個月來相當糾結,能撐到今天真的是很不容易。」針對刑度部分,她說,「沒有死刑我們都不滿意,可是現行法制就是這樣,已經很謝謝法官了」,表示「能維持原判就已經很好了」。林帥孝說,「我們很感謝高等法院能維持原來的判決,即使在現在的法治底下,仍然沒有辦法滿足人民對於死刑的期待,但是至少讓我們知道受虐的孩子,他們是受到保護的,也警告這些,作惡的、虐童的這些成人們要注意,如果他們再虐待孩童,他們是有機會像被這樣被判無期徒刑」。林律師說,感謝高等法院能維持原來的判決,讓我們知道受虐的孩子,他們是受到保護的。(圖/翁靖祐攝)而曾宿明也替家屬,剴剴的外婆傳達心聲,「她很抱歉還是無法到場,她心裡還是沒有辦法放下,只希望司法還給弟弟一個公道,把惡人繩之以法,來撫慰被害人的在天之靈」。曾宿明說,「這是她一輩子的痛,也是一輩子帶著虧欠和贖罪的心情在度日,她希望這個案子血淚的教訓,能喚起社會對兒童的重視保護,以及制度面的重新檢討,杜絕再有類似的無辜的孩童遭到不幸的對待」。剴剴戰士代表說,沒有死刑我們都覺得判太輕。(圖/民眾提供)
快訊/剴剴無辜慘死惹全民怒火! 劉姓惡保母姊妹二審判決出爐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刑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刑18年。對此,檢辯雙方對判決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7個月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剴剴生前不僅被劉若琳刮傷脖頸處,還被劉彩萱毆打全身多處、拉扯耳朵、推倒在地等,甚至還劉采萱以被毛巾綑綁、口罩矇眼,限制行動。除了上述的虐打行為外,劉彩萱甚至還將剴剴受害的照片,拍照傳送給劉若琳,令外界既憤怒又痛心。劉彩萱與劉若琳過去不僅對剴剴疏於照顧讓他日益消瘦,見其身上有傷也未帶他去醫院就診,最後剴剴因營養缺乏所以異常虛弱,身上還有42處的虐待性傷勢,僅有1歲的他甚至還罹患憂鬱症,最終於2023年12月24日因為低血溶性休克而死。國民法官一審認為,劉彩萱知道剴剴為全日托育,缺乏有力監督者,竟以虐取樂,對剴剴頻繁施暴,使其生前遭受身體疼痛及飢餓最終死亡,犯罪情節嚴重,判處無期徒刑。劉若琳明知姊姊對剴剴以虐取樂,卻未阻止反基於以虐取樂從中獲得優越感等,鼓吹、迎合姊姊行為,判處其18年有期徒刑。
剴剴無辜慘死點燃全民怒火! 劉姓姊妹二審判決明出爐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刑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刑18年。對此,檢辯雙方對判決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7個月審理以後,高等法院將於明日上午9時30分宣判二審結果。回顧案情,剴剴生前不僅被劉若琳刮傷脖頸處,還被劉彩萱虐打全身多處、包括拉耳朵以及從後方推倒等,剴剴甚至還被劉彩萱以毛巾綑綁、口罩矇眼等,限制其行動,此外,劉彩萱甚至還將剴剴受害的照片,拍照傳送給劉若琳,令外界既憤怒又痛心。劉彩萱與劉若琳過去對剴剴疏於照顧,除讓他日益消瘦外,見剴剴身上有多處傷口,也未帶他去醫院就診,最後剴剴因營養缺乏而所以異常虛弱,身上還有42處的虐待性傷勢,甚至才1歲大就已經罹患憂鬱症,可憐的剴剴也於2023年12月24日因為低血溶性休克而死。國民法官一審認為,劉彩萱知道剴剴為全日托育,缺乏有力監督者,竟以虐取樂,對剴剴頻繁施暴,使其生前遭受身體疼痛及飢餓最終死亡,犯罪情節嚴重,判處無期徒刑。劉若琳明知姊姊對剴剴以虐取樂,卻未阻止反基於以虐取樂從中獲得優越感等,鼓吹、迎合姊姊行為,判處其18年有期徒刑。
參加護兒少遊行 滿志剛談死刑:國家對弱小者最後的保護底線
剴剴案二審將於27日宣判,兒少守護行動團體及生命權平等協會昨(11)日於台北市舉行「護兒少,反廢死」大遊行。台北市松山信義區議員擬參選人滿志剛強調,死刑是國家對社會弱小者最後、最清楚的保護底線。若為了理念選擇對惡行退讓,明天承擔風險的就是每一個無力反抗的孩子。滿志剛表示,「今天,我們都是剴剴戰士。」身為一個孩子的父親,自己每天最在意的,不是政治攻防、不是意識形態,而是孩子能不能平安長大。滿志剛指出,剴剴的案子,讓每一個做父母的人心都碎了。那不是冷冰冰的新聞標題,那是一個跟我們孩子一樣,會哭、會怕、會期待被保護的小生命。他沒有選擇的能力,沒有逃跑的可能,卻在最該被守護的地方,遭到最殘忍的對待。這樣的惡行,社會能夠只用「教化失敗」、「制度不足」來帶過嗎?「有人說,廢除死刑是為了人權。但我想問,孩子的人權呢?被虐殺孩子的生存權,算不算人權?」滿志剛批評,對於極端、反覆、毫無悔意的兒童施虐者,如果國家連「最嚴厲的刑罰」都不敢使用,那傳遞給社會的訊息是什麼?滿志剛說,是「只要撐過去,就還有機會」?還是「加害者的未來,比孩子的生命更重要」?自己反對廢死,不是因為仇恨,而是因為恐懼,恐懼下一個受害的孩子,可能就在你我身邊。滿志剛強調,死刑不是用來報復,而是國家對社會最弱小者,最後、也是最清楚的保護底線。今天如果為了理念,選擇對惡行退讓,明天承擔風險的,絕對不是那些喊口號的人,而是每一個無力反抗的孩子。滿志剛表示,身為父親,如果自己有99條命,願意為孩子死100次。「我只想替孩子說一句話:請先保護孩子,再談理想。沒有孩子安全的社會,沒有資格談進步。」
剴剴逝世2年了! 許淑華批北市府「減列相關經費近420萬」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事件震撼全台。議員許淑華指出,明明才發生過重大兒虐事件,北市府卻將「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訪視」輔導、管理及訓練經費減列近420萬元,讓她忍不住痛批「失去剴剴的代價還不夠嗎?」北市社會局對此回應表示整體預算並沒有減少。許淑華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剴剴離開大家已經整整2年了,這段時間她在市議會不斷關心、檢討整個制度到底發生什麼問題,保母制度、訪視頻率、督導機制,究竟哪一個環節出錯,市府有沒有真正檢討過?「失去剴剴的代價還不夠嗎?喚不醒訪視制度鬆散、無人懲處,只剩求官不願負責的政客!」許淑華指出,事發至今,她發現台北市政府減少了保母訪視相關的預算,台北市「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訪視」輔導、管理及訓練經費,減列了419萬8320元,讓她忍不住質疑「一個發生過重大兒虐事件的城市,不是更該增加訪視、強化把關,而是選擇『省錢』?」許淑華說,她在預算審查會議詢問後,市府給出的答案是:因為中央有增加補助,且家外送托政策,爺奶等親屬保母人數下降,從113年(2024年)的1981人,降到114年(2025年)的1498人,因此減編3到4位親屬訪視員,約省下270萬。許淑華提到,一般保母的人數根本沒有減少,113年北市登記托育人員4253人,114年仍有4186人,所需的訪視員人力一樣是68人;訪視壓力沒有變小,責任沒有變輕,在發生重大事件後,政府應該要增加訪視費用及相關人力,「在中央有補助、在制度需要補強的情況下,為什麼不是『重新思考如何強化整個系統』,而是先從孩子的安全下手刪預算?」許淑華感嘆,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事情發生到現在,司法審判進行中,委外的訪視員也被移送;而監察院也在5月提出調查報告,糾正台北市政府,她也公開喊話蔣萬安市長,針對監察院提出的3大行政疏失進行調查,提出每一個環節應該負責的人員名單,但如今市府社會局等相關單位,卻沒有任何一位主管、承辦人被懲處,「明明台北市政府是『督導單位』,卻沒有任何一個人被究責、處分。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態度嗎?」許淑華承諾,這次預算審查,她會持續追蹤這個議案,要求市府重新審視經費編列的合理性,強化整個系統機制,「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對於許淑華的發文,社會局回應表示,整體預算並無減少,且持續優化服務。為加強訪視居家托育人員,穩定訪視員人力,臺北市早於中央調高訪視員薪資福利,並於114年編列調高薪資之預算,因115年中央補助地方訪視員薪資調高之經費,地方編列之預算數隨之調整,本項服務整體預算並無減少。社會局強調,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人力,皆依照中央規定及委託契約之規定聘用增補人力,以提供更完善之服務,剴剴案後更提出之7+1精進策略,如推動加強訪視、訪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之教育訓練,皆將持續執行以優化服務。
「把嬰兒當球踢」!台南麻豆爆集體虐童案 2保母涉虐6童遭羈押
台南市麻豆區日前爆出保母虐童案件,一名11個月大幼童送醫後經醫院通報,揭發鄭姓與張姓2名保母涉嫌對6名2歲以下幼童施暴,包括毆打、摔擲、踢踹、踩踏等,其中1名幼童因顱內出血住進加護病房治療。6名家長陸續提告後,2名保母已於12月8日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立委郭國文、市議員陳秋宏28日陪同受害家屬召開記者會指出。受害家屬表示,鄭姓與張姓保母照顧的皆為2歲以下,都還不會講話,加害人看準這點對兒童施暴。家屬表示,檢視近1個月監視器畫面,發現8個月大嬰兒遭施暴次數超過20次,畫面中可見打巴掌、重摔、踢踹等行為,令家長難以承受。麻豆警分局副分局長劉行五表示,院方通報後警方即刻啟動調查,前往受托地點訪視時發現異狀,隨即扣押監視影像並報請檢察官偵辦。檢警掌握相關事證後,考量2名保母有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6名家長亦正式提出傷害告訴。台南市社會局兒童福利科長楊小萱指出,涉案2名保母中,1人具合格登記資格,另1人則為未登記保母。然而,合格保母僅申報照顧2名幼童,卻實際收托6人,已涉及超收違規。社會局將依法撤銷其托育資格並裁罰,並逐一聯繫其過往托育兒童家長,釐清是否另有受害情形。社會局表示,依兒少法規定,鄭姓保母若經判決成立兒虐行為,將處6萬元至60萬元罰鍰並撤照;張姓保母除涉兒虐外,另涉及未登記執業,將再處6000元至3萬元罰鍰。郭國文強調,剴剴案後《刑法》已修法提高虐童刑責,但《兒童托育服務法》仍在立法院審查中,呼籲加速完成三讀。
兒福督導髮夾彎式「翻供」!稱陳尚潔無過失 反控檢方筆錄有問題
不到2歲的男童剴剴遭到劉姓姊妹保母虐死,台北地院今(12月11日)開庭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過失致死等罪部份。今日北院傳喚急救凱凱的醫師黃聖心、兒盟副處長李芳玲、督導江怡韻3人作證。江怡韻大改原先認為陳尚潔有疏失的供詞,表示對方「該做的都有做」,並稱「不知道為何筆錄記成這樣」。李芳玲解釋,若遇到像剴剴一晚掉了3顆牙的情形,社工該做的就是求助專業,事件發生以後,陳尚潔有請保母帶剴剴去看牙醫,並追蹤後續的就醫情形,李芳玲說「我不能說陳尚潔完全沒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我不會說本案是陳尚潔個人的錯」。檢察官庭上問李芳玲,為何陳尚潔9月家訪時明明有拍到剴剴頭上的瘀青,但卻要等10月傷好了以後,才把照片傳給家屬看。李芳玲回答,兒福內部並沒有規定傳照片的頻率,檢察官略帶激動地問那有規定說要等傷好了才傳照片給家屬看嗎?李芳玲回應道「當然沒有」。江怡韻為陳尚潔的督導,她在庭上表示,當時在偵訊過程會說「疏失」是因為檢察官針對此案問她是過失還是疏失,她以為只能2選1,等到第2次偵訊時,江怡韻想要改口但被檢方警告會有偽證罪的問題。且在看完檢方提示的筆錄內容後,她也表示沒有印象自己是這樣回答的,並聲請勘驗偵訊內容。庭末,法官當庭念出筆錄內容給江怡韻聽,其中記錄到對方曾說「我們確實有疏失而導致剴剴死亡」但江怡韻聽了以後表示沒有印象自己這樣回答,稱當時訊問時自己保持沉默,但檢察官卻在她面前把筆錄記載為「是」。法官聽到以後提高音量表示「這是很嚴重、很大的指控」並詢問她是否要改變證詞,江怡韻則回答肯定答案,主張陳尚潔沒有過失。
王思佳感情上遇「髒東西」 直呼:沒有一定要結婚!
咪妃今年初開播Podcast節目《咪妃KIDS》,短短9個月便以呆萌不失真、敢言的風格,在年輕媽媽圈中引起巨大共鳴!她陸續探討女兒言語遲緩、剴剴案、以及婚姻諮商等社會親子議題,獲得廣大迴響,節目數度衝上Apple Podcast熱門節目冠軍,累積流量已突破百萬。 日前,咪妃邀請閨密王思佳上節目,兩人大聊敏感話題「結婚到底好不好?」,王思佳幽默分享過去交往過「髒東西」,並坦言曾因不願拖累自己而堅持不婚,「我跟自己講說,沒有一定要結婚,沒有遇到跟我在一起一加一的對象,幹嘛拖累我自己」。王思佳也提到和老公是遠距離戀愛,「以前我絕不談遠距離戀愛,覺得遠距離太難掌控,你怎麼知道他在幹什麼」,爆笑的是,王思佳又幽默說:「後來我才想說,他也不知道我在幹什麼?」最後反而享受起這樣的關係,與老公結婚了。她更打趣表示老公膽子也滿大的,敢娶這種「性格鮮明的人」。讓不少網友看了這集很有共感,留言「好像懂了一些事」、「遠距離兩邊都是公平的」、「我死也要單身」、「想知道該祭改的是誰」。咪妃因《咪妃KIDS》在親職界打響名號,獲台北海大新媒體學程將其影音製作列為課程指標。工作邀約不斷。她更跨足兒童界,創立「榴槤姐姐」IP,成為年輕媽媽們追捧的唱跳偶像。
不只剴剴受虐!劉姓姊妹另案遭起訴 今開庭她堅持只認1罪
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1歲男童剴剴一審被判無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不過日前台北地檢署偵辦案件時,發現劉姓姊妹涉嫌對2名孩童施虐,並以另案起訴。台北地院今(12月8日)開庭審理,提訊仍在押的劉姓姊妹出庭。而劉彩萱拒絕認罪,僅認對1名幼童犯下妨害自由;劉彩萱則否認犯行。劉彩萱表示,會將小孩綁在椅子上,是因為剛喝完奶,若沒有避免小孩躺下的話,恐會因溢奶被嗆到。為了避免上述情形發生,她才會用毛巾將小孩固定在椅子上,且強調綁小孩的過程不到10分鐘,並指出她還因為妹妹劉若琳開刀住院,所以同時要再另外照顧2名孩童。另外,被指控讓孩童一腳站在椅子上,一腳蹲馬步站在地上,並對孩童呼救視若無睹的犯行,劉彩萱表示當下只是覺得在探索期的孩子很可愛,原本還拍照打算要給家長看。她說,當下其實有鼓勵孩童可以試著自己下來,且四周都是軟墊,孩童並不會有危險,因此沒有立刻施以援手,最後孩童也如預期有順利下來。針對因為未勤換尿布,導致孩童肛門紅腫、水泡破皮的指控,劉彩萱則表示自己在照顧該名孩童時,每2個小時就會幫他換一次尿布,並解釋該名孩童因為水解蛋白奶粉的緣故,所以會比較容易大便,並強調尿布疹的情形是在換了尿布的品牌以後才出現,而在家長換了第2次的尿布品牌以後,狀況也有好轉。
安置5天頭臉瘀青、多處濕疹!新北1歲童疑遭照護不當 母怒批重演剴剴案
新北市土城1名1歲男童因父母爭吵遭緊急安置,母親收到照片發現孩子額頭及手部瘀傷,且多處濕疹,社工起初以蚊子叮或衣服縫線壓傷等藉口敷衍,接著又前後矛盾稱監視器畫面顯示幼兒撞到欄杆,但驗傷時再改口稱沒有看到監視器。對此,院方研判男童傷勢為撞擊所造成,讓家屬質疑照護不當,猶如昔日震撼社會的「剴剴案」翻版。社會局目前已調離主責社工並加強訓練,若確認虐待將提出告訴。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這名男童去年11月早產2個月出生,父母雖然經濟拮据,仍努力供應營養品與高級奶粉,悉心照料讓孩子逐漸白白胖胖,甚至長得比足月嬰兒更高壯,日前一家人還剛慶祝男童滿1歲生日。不料本月15日父母在電話中爆發激烈口角,情緒失控的母親一度以孩子為要脅,揚言「從早到晚都沒餵小孩」並可能有不利行為,讓父親驚慌報警。警方與家防中心社工到場後,隔日(16日)決定對男童進行緊急安置。21日是男童被安置的第5天,社工依例傳送照護照片給家長,但母親一看卻發現額頭上2處醒目的紅腫。她立即詢問原因,社工卻僅以「蚊子叮」敷衍帶過,甚至稱可能是小孩被抱時額頭壓到牛仔衣的縫線。母親覺得說法牽強,再次要求具體說明。沒想到社工隨後改口說經詢問照護機構,監視器畫面顯示孩子扶著欄杆站立時搖晃撞傷。然而,當母親堅持帶孩子到台大兒保中心驗傷、希望確認傷勢來源時,社工又於25日致電道歉,坦承其實「根本沒有看到監視器,只是手機錄影」。母親追問受傷過程,社工仍無法說明清楚,前後矛盾的說法令她相當憤怒。26日上午,母親帶孩子前往台大兒保中心急診驗傷。她觸摸傷口時發現腫塊已變成瘀青且硬化,醫師進一步檢查也在眼睛下方、左手手背等多處發現瘀傷,另有右臉頰、耳朵、頸部等多處濕疹。醫師初步認為孩子應是因撞擊受傷,但無法判斷是否為意外或照護不當。相較之下,社工卻完全無法提供一致說法,只表示已撤換照顧者,細節卻閉口不談。母親因此質疑是否發生未知情況遭刻意隱瞞,「兒子安置前白白胖胖沒有外傷,安置後卻遍體是傷,我承認我做錯讓孩子被安置,但我是嫌犯,他們卻是現行犯!」新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回應,當日因家長以孩子安全作為威脅,因此依法啟動緊急安置。她強調,主責社工在安置後有發現孩童傷勢並通知家長,並已帶孩子就醫接受兒保醫師研判,同時已更換照顧者。若醫師最終研判為照護不當,家防中心將對照護人員提出獨立告訴。至於社工在過程中多次前後不一的敘述,許芝綺表示已將原主責社工調離本案並予以告誡,後續也會加強訓練。
公托虐童1/托育老師勒脖掐臉只受薄懲 其父竟曾任社會局課長
近年來虐童案頻發,兩年前震驚全台的「剴剴案」更是引起人神共憤,立法院今年8月三讀通過將「虐殺幼兒罪」納入法典,提高虐童罰則。然而,有受害幼童媽媽向本刊控訴,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前(2023)年發生托育老師不當對待未滿2歲的兒童事件,社會局卻僅予「最輕懲處」,甚至未公開加害者姓名,疑似與這名托育老師的父親曾任社會局課長有關。受害童樂樂(化名)在10個月大時進入中和某公托中心,平日活潑乖巧,總是笑著牽起老師的手走進教室,對環境適應良好。不料,直到2023年8月第一個禮拜起,樂樂卻突然非常抗拒去學校,每天一聽到上學三個字就會崩潰哭喊「不要」,不肯讓媽媽拿書包,也死命不肯出門。母親K女士起初以為只是孩子一時鬧脾氣,後來才知道是公托裡來了一位讓小孩懼怕的老師。2023年8月24日,K女士接到來自公托主任的電話,告知她中午老師換尿布時發現樂樂的臉部紅腫、有血絲和大片瘀青,K女士連忙趕到公托,抵達後發現女兒臉上明顯有傷,直覺事態不單純,遂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畫面中,一位老師在午餐期間多次對樂樂及其他幼童動作粗暴,不但多次用力壓頭、拍打臉部,甚至在替樂樂擦拭臉部時,一手勒住脖子、另一手掐捏臉頰。樂樂多次因老師粗暴動作哭喊、掙扎導致臉部脹紅,直到其他老師上前安撫後情緒才稍見平復。K女士回憶,「我看著監視畫面,整個人都在發抖,小孩一直哭、老師甚至沒有一點安撫。」K女士當下要求公托報警、通報社會局,主任卻多次勸阻,稱「這樣會影響老師心情,反而不利孩子照顧」,她雖心中憤怒,憂心樂樂的托育環境,只能忍痛一年直到轉學後才報警提告。事發後兩天,樂樂出現嘔吐、嗜睡等症狀,K女士急忙送醫住院觀察。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臉部瘀傷與頭部鈍傷。後續情緒評估報告中更指出,樂樂具部分固著行為(指生活上有難以調整或僵化的行為),「疑受過往就學經驗之相關情緒影響」。幼童因遭受老師多次大力拍打、捏臉,更有勒脖狀況,導致右臉瘀青、紅腫,布滿血絲。(圖/投訴人提供)本案上報新北市社會局後,K女士等待了兩、三個月,卻遲遲未收到最終懲處結果。心急如焚之下,她主動致電社會局,卻得知懲處早已通知加害老師,最終僅被停職一年、處以罰款,且姓名未公開,為最低限度的行政處分。回想樂樂遭受的不當對待及留下的身心後遺症,K女士無法再忍,最終決定提起告訴。然而社會局懲處結果不僅未直接通知受害幼童家屬,也未公開加害老師姓名,令家屬擔憂,此類老師是否可能再次流入其他托育中心或教保相關職場,也引發家屬對判決公平性的質疑。而此次最低限度的懲處,疑似與加害老師林姓女子的家庭背景有關。受虐幼童母親控訴,社會局僅作出最輕懲處且未公布涉案老師姓名,孩子卻承受身心創傷,讓她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圖/方萬民攝)據瞭解,本案托育老師林姓女子年約35歲,父親曾任改制前的台北縣社會局課長,任內曾捲入勒索林口頂福陵園負責人徐仲祥新台幣2000萬元案,最終高院三審判他9年9月徒刑,至於涉偽造文書部分,則判刑8月確定,2罪合併應執行10年1月。其家庭背景是否間接導致此次懲處幅度偏低,引發外界對行政裁量是否公正的疑慮。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表示,社會局原先的裁處過輕,且令人遺憾的是,被害家長並未收到相關裁處文書,懲處通知僅發給被裁處人,家長僅被口頭告知,未享有正式的通知與申述時限。當事人家長因此無從得知、亦無法提出申訴或意見,這在行政程序上並不妥當,也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此外,此托育機構為新北市政府公辦公托,與私人托育機構相比,應承擔更高的監督與管理責任。家長之所以信賴公託機構,是基於政府的背書與保障;既然事件發生於公辦機構,社會局與相關單位必須進行全面檢討:包括保姆資格審查、任用監督、稽核機制與事故通報程序等,釐清管理責任、補強監督缺失,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型男里長家務戰1/曾陷買春風波!喬天鼎控前妻家暴 幼女大面積瘀血視訊求救
新北市新店區大鵬里的型男里長喬天鼎,今年5月遭爆料「買春」喧騰一時,近日再度站上風口浪尖,他淚訴陳姓前妻家暴大女兒,儘管法院已於5月間核發通常保護令,要求陳女不得實施身心不法侵害,並命其完成12次親職教育輔導,但前妻又疑似施暴,大女兒還打視訊電話向他求救,讓喬天鼎質疑保護令形同廢紙。 喬天鼎和陳女在一起多年,過去一同在澳門生活經營水果買賣,2019年回台後登記結婚,婚後多年雙方發生摩擦,喬天鼎認為對方在情緒不好或起爭執時,會向他動粗,遂於2023年2月離婚。而2名女兒的扶養權則是共同持有,住在桃園的陳女為大女兒主要照顧人;喬則為小女兒主要照顧人,協議每兩周就需讓孩子交換探視。 不料前年12月底大女兒僅因犯了小錯,就遭到母親陳女毒打,臀部及雙腿後側出現大面積瘀傷,喬天鼎發現後基於尊重其教養方式,僅口頭與陳女溝通。「一開始我也是相信,想說可能每個人教育小孩的方式不一樣,後來我發現狀況不對。」台北地方法院今年5月29日核發保護令裁定書,法院審酌喬天鼎提出的「被害人受傷照片」,認為傷勢照片所示「面積非小之明顯瘀血痕」,尚難認未逾越管教子女之必要範圍,且難以全然排除陳女再有家庭暴力行為之可能性。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鑑定陳女狀態,評估陳女可能因為情緒控制不佳,對被害人有暴力行為,要求在保護令時限內需完成親職教育輔導12次。 喬天鼎離婚後孩子扶養權與前妻共同持有,前妻為大女兒主要照顧人所以同住,不料受到暴力對待。(圖/AI生成)喬天鼎心痛表示,陳女提出抗告,認為自己打小孩沒有錯。法院仍認定大女兒確實受到陳女家暴,且仍有再遭受侵害的風險,因此核發保護令是正當的,故駁回抗告。 喬透露小女兒也曾哭訴,媽媽打姊姊比打她自己還大力,最終雖然取得法院核發保護令,但這張保護令卻未能終止女兒的恐懼。喬天鼎進一步指出,前妻陳女的傷害不僅是肢體上的,更是長期的精神虐待,他發現大女兒在幼稚園的表現與他同住時「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說是非常低下,在校時課業問題一問三不知,但在他這邊時卻能完美應答,也讓他心疼在那環境下是否已對孩子成長造成影響。 更讓他痛心的是,大女兒原本通過新北市的資優鑑定,可直接越級上小學,離婚協議中也載明,未成年子女就學需尊重孩子意願,由其決定隨甲方或乙方就學,並配合變更戶籍地。但前妻卻單方面放棄這個資格,理由僅是不想讓大女兒離開她身邊,大女兒因此多讀一年大班。「大女兒很可憐,一直在被騙...他今年也想回來,他媽一樣去騙他,然後又一開始答應他,後面又不讓他回來。」喬天鼎不捨地說,陳女的管教方式讓大女兒長期處於「被迫妥協」的狀態,甚至在7月底他試圖用視訊手錶向爸爸求救後,手錶就被前妻沒收、處於沒電狀態,使得父女的溝通管道被切斷。喬天鼎懷疑,陳女現在改用言語辱罵或沒有傷勢的懲罰來逼大女兒妥協。 兒少保護問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圖為北院法庭外大批聲援剴剴案的民間團體。(圖/報系資料照,與本案無關)喬天鼎表示,大女兒最近向他求救後,他立即通報社會局。然而社工前往訪視時,是在前妻的家中進行,他認為讓受暴兒童在疑似施暴者的同一個屋簷下接受訪視,根本無法讓孩子說出真相,質疑訪視程序是否有瑕疵。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則澄清,本案家庭服務中心社工接獲通報後有與案父聯繫,案父表達希望社工帶孩子去新北市案父家中訪視,然是類案件因處於監護權訴訟期間,不論去案父或案母住處都可能使兒少(案主)有所顧慮,社會局非監護權評估單位,會以兒少目前受照顧現況進行評估,也有跟案父說明;本案聯繫過程已知悉家訪當天案母不在國內,訪視當天兒少與同住的親屬互動親密自然、未見有傷勢及疑似不當照顧情事。 社會局也解釋訪視正規流程,接獲案件通報後會有集中篩派案機制,由集中派案中心進行篩派, 疑似兒少保護則由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調查,初判難認有兒少保護事宜的案件,則由本市家庭服務中心關懷訪視後評估服務需求,家庭服務中心接獲派案後依規定進行訪視,訪視以能看到兒少及其現居地、兒少主要照顧者為原則,如知悉有福利、親職照顧或其他議題會評估其需求提供適切協助。 目前法院裁定書已明確要求陳女須接受親職教育輔導12次,以學習適切管教方式,但陳女曾當庭反駁法官,認為自己打小孩沒有錯。喬天鼎擔心,陳女這種「不認為攻擊或打人是情緒問題」的心態下育兒,恐影響到孩子的身心發展,也期望她能以溝通代替責罵的方式,多傾聽女兒心聲以保障其在安全無憂的環境下成長。針對前夫喬天鼎所指控對女兒受虐、保護令核發後又疑似施暴等爭議,本刊多次致電喬男前妻陳女,但直至截稿為止,未做出任何回應。◎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