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偵查佐
」收賄10萬包庇業者濫倒廢土 前派出所長判9年10月
前新北市警察局金山分局重光派出所長蔡明和收業者10萬元賄款,對違法傾倒廢土視而不見,台灣高等法院13日依收賄罪將蔡男判刑9年10月,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沒收。基隆市警察局少年隊周姓小隊長,涉嫌在有女陪侍的KTV等多家店「插乾股」、圍事,基隆地方法院裁定周小隊長、劉姓偵查佐及4名業者均羈押禁見。基市警局則將周、劉記2大過免職。謝姓土方業者將營建工程廢棄物傾倒在農地,為了避免被取締,2014年9月12日,謝與掮客先和蔡明和商議公關費事宜,蔡要求每輛砂石車500元、傾倒200輛共10萬元,然後謝由中間人進所長辦公室,將10萬元親自交給蔡明和,農地遭謝傾倒廢棄物,未遭派出所查處取締。高院更二審認定,蔡男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但考量案件繫屬超過8年仍未判決確定,依《速審法》減輕其刑,判刑9年10月,可上訴。此外,基隆檢調2年前接獲檢舉,愛一路某KTV業者在店內違法招募越籍女子從事女陪侍,還提供性服務,而與業者熟識的周小隊長非但沒有查緝,還涉嫌插乾股圍事,甚至以刑警名義阻止黑道收保護費。基檢蒐證後於11日由檢察官陳淑玲指揮搜索並傳喚周小隊長、劉員及相關業者、證人等多達60人,最後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聲押周、劉及4名業者,基隆地院昨裁定均羈押禁見。
基隆少年隊小隊長涉包庇KTV還圍事、插乾股 遭基檢聲請羈押
基隆市警察局少年隊一名周姓小隊長及劉姓偵查佐涉嫌在基隆市某有女陪侍的KTV插乾股並圍事,基隆地檢署11日晚間發動大規模搜查,並將周男、劉男及4名涉案的業者帶回地檢署偵訊。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晚間10時許認定周劉二人及4名涉案業者涉犯重罪,且有逃亡與串證之虞,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另諭令5名被告以新台幣5萬元至10萬元不等交保。基隆市愛一路某KTV業者在店內違法招募持觀光護照的越籍女子從事女陪侍,但少年隊周姓小隊長非但不予以查緝,還涉嫌在店內插乾股,還找來少年隊的隊員協助店家圍事。基隆地檢署接獲檢舉後,基隆地檢署檢察官11日晚間10時許,指揮廉政署及調查局到基隆市少年隊,針對周姓小隊長及劉姓偵查佐的辦公室進行搜查,並同時派員到2人的住處同步進行搜查。基隆市警局督察科的靖紀小組也趕往愛一路涉案的KTV,將業者及違法的女陪侍帶回詢問,據了解,這次帶回詢問的人數眾多,包括證人在內竟多達50餘人。雖然基隆市警局12日稍早表示,涉案2位同仁目前由基隆地檢署偵訊中,市警局後續將持續追究嚴查,若有違法(紀)屬實絕不寬貸,甚至斷然淘汰。側面得知,基隆市警方早在今年3月就已經掌握了相關訊息,經警方自檢,已無其他員警涉案。全案經移送地檢署複訊後,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包含周男、劉男及4名相關業者,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及串證之虞,12日晚間10時20分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另諭令5名被告新台幣5萬元至10萬元不等交保。
基隆市警局少年隊被搜索 小隊長涉「包庇陪侍KTV」!還插乾股幫圍事
基隆市警察局少年隊一名周姓小隊長涉違法包庇陪侍,甚至還插乾股,找隊員協助圍事。基隆地檢署接獲檢舉後,昨(11日)深夜到少年隊辦公室等處進行搜索,並帶回周姓小隊長、劉姓偵查佐、業者等10多人。據了解,周姓小隊長疑涉嫌包庇愛一路上的某間KTV,其非法招募以觀光名義入境的越南籍女子來陪侍,且自己還插乾股,並找隊員幫忙圍事。基隆地檢署接獲檢舉,昨(11日)深夜到周姓小隊長、劉姓偵查佐的辦公室、住處展開大動作搜索,並帶回涉案業者、女陪侍;另外,不排除還有其他員警涉案,將繼續追查。對此,基隆市警察局強調,將配合檢察官指揮,與廉、調人員共同偵辦,不護短。
不知灑幣男「自丟自撿」7800元報案 刑警冒用同事名義私吞下場慘了
基隆市一名劉姓偵查佐,前年因私吞民眾遺失物7800元及5張發票,遭停職並被依貪汙罪起訴。法官考量劉員坦承犯行、還錢給遺失者,依公務員偽造文書罪處1年6個月與緩刑5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判決書指出,該名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偵查佐劉員,自2021年1月起任職並暫代小隊長職務;同年9月5日一名藍姓男子因不滿被員警告發開單,乘酒醉到派出所前抗議,並在把身上財物7800元灑地撿起後,以拾獲現金名義要求員警受理,否則投訴,當時承辦的余員受理後將陳報單、拾得物收據一同送交偵查隊蔡員。劉員得知此事後,擅自認定藍男不要這筆錢,再於9月8日上午利用返隊時機,冒用蔡員「公文筆硯作業系統」帳密登入後,再使用蔡員桌上另名黃姓女子遺失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偽造黃女為失主以及已領回的領據,上繳簽核後私吞7800元。劉員直到藍男收到警局「失主已領回」通知書,屢次到派出所反映錢被別人領走,第四分局展開內部調查後,才出面承認。聲稱發還拾得物作業流程有誤,並拿出7800元請同仁還給藍男,後遭檢方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法官認為劉員利用職務、冒用同事名義製作公文書,竊取民眾拾得物,知法犯法更傷害警員形象,但考量劉員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整體綜合考評良好或尚能稱職,加上已返還現金與發票,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以故意犯偽造公文書罪處1年6月、緩刑5年,且應於判決確定日起3個月內支付公庫10萬元,以及在判決確定3年內向公益機構或團體義務勞務240小時,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鍾東錦不平之鳴4/開記者會提多項質疑 縣長痛批:苗栗檢察官張聖傳是非不明
苗栗縣長鍾東錦遭苗栗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經苗栗地方法院7月21日判決駁回後,檢方日前由檢察官張聖傳提起上訴,鍾東錦和律師團為此在25日召開記者會正面迎擊,並提出多項質疑,劍指苗栗地檢署少數檢察官是非不明,真的是在欺負苗栗人的善良;鍾東錦說,目前該案已進入上訴階段,但真金不怕火煉,相信高院睿智的法官,一定能夠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判。鍾東錦表示,九合一選舉落幕,短短不到半年時間,從承辦案件的大湖分局到苗栗縣警察局,多名官警不約而同出現異動,十分詭異,包括原任苗栗縣警察局長陳武康連跳2階,直升桃園市警察局副局長,大湖分局偵查隊長申請退休,連帶承辦賄選案的劉姓偵查佐也被借調桃園市;鄧姓檢舉人更在領取部分檢舉獎金後,隨即跟妻子離婚、另結新歡,可說是升官的升官、發財的發財,只留下被抹黑的苗栗。他說,「全台22縣市的縣市長沒有人買票,只有苗栗的縣長出現買票案件,這不是污辱鍾東錦,這是污辱我們苗栗縣民。」鍾東錦指出,苗栗警局長異常升官、偵查隊長申請退休,他都沒意見,但基層警員人力已非常吃緊,當時承辦賄選案的劉姓偵查佐僅以「專案勤務需要」為由,就被借調桃園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目前仍占用苗栗縣警察局的缺。他說,不知道該員是有甚麼超能力,或是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可以這樣調用,那麼其他警員是否也有權利和機會,要求進行調動,呼籲警政署應該一本良心,不要讓基層員警忿忿不平,還要分擔劉姓偵查佐的工作。鍾東錦表示,事後得知劉姓偵查佐在辦理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競選總部主委陳申陽的賄選案時,只有劉1個人獨立辦案,違背以往2人共同偵辦慣例。他合理懷疑,調動劉姓偵查佐主要目的,就是擔心劉員在苗栗恐怕會說出不能說的秘密。鍾東錦強調,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所提出的當選無效之訴,相關證人和被告都和自己沒有關係,完全沒有人承認幫他買票,也沒有任何一個人承認拿到他的錢,如果這樣的案件都可以成立,還需要投票嗎?他說,未來只要找一個陌生人幫任何候選人買票,就能構成賄選,如此一來,台灣民主制度將蕩然無存。鍾東錦律師團指出,鍾東錦由44萬3908名選民,透過民主選舉機制當選苗栗縣長,更經刑事庭與民事庭共6個法官,認定鍾縣長無任何賄選情事,判定鍾東錦當選有效,惟獨少數存有私心之宵小,把司法當成工具,企圖偷走苗栗鄉親票選的結果、扼殺檢調人員公正的形象、抹滅中華民國民主法治的精神。律師團強調,若是連一縣之長都會遭受如此迫害,更遑論一般民眾權益要如何維護。鍾東錦表示,看到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聖傳如此是非不明,真的令人非常傷心,真的是在欺負苗栗人的善良,儘管目前已進入上訴階段,但真金不怕火煉,相信高院睿智的法官,一定能夠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判。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莊佳瑋回應表示,查賄是檢警調的職責,大家都秉公執法,彼此也互不認識,檢方根據事實和法律辦案,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當初蒐證錄影帶也拍得很清楚,檢方不會評論檢舉人、也不會洩漏檢舉人身分,不能因為被告有人被法院判勝訴、有人敗訴,檢方依職權上訴,就無端臆測說執法不公。
國慶代領槍走火! 偵查佐清槍不慎誤擊發
國慶代領槍不慎走火!北市松山分局10日執行國慶維安勤務,偵查隊一名薛姓員警領槍後卻忘記配槍執勤,因此拜託留守辦公室的劉姓員警幫忙拿槍,未料劉員卻在未確認彈匣是否卸除的情況下,拉下滑套,將子彈誤擊發出去,當場射穿櫃子,所幸當時並無人員受傷。松山警也對此回應,目前已由督察組介入調查,將對員警依規定議處之外,也會再次加強教育訓練。松山分局偵查隊一名薛姓員警10日執行維安勤務時,依規定前往配槍室領槍,未料卻忘記配槍外出,因此拜託留守在辦公室內的劉姓偵查佐前往代領,不料劉員卻未按照SOP程序,在尚未確認彈匣是否有卸除的狀況下,即拉動滑套,因此導致槍枝不慎走火,子彈當場射穿櫃子,所幸當時除劉姓員警外並無人在槍械室,也並未造成人員受傷。松山分局也在第一時間介入調查,初步認定為劉姓員警清槍不慎導致即發,後續也將依規定進行懲處,未來也會再加強員警領槍的正確程序等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