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淼松
」 劉淼松 有害事業廢棄物 鍇霖土資場屏議員萬噸廢棄物填魚塭農田 毒害枋寮土地爽賺上億元
屏東縣枋寮鎮民風厚道、真摯樸實,當地民眾多靠農漁業為生,更是國內石斑、午魚養殖漁業重鎮,但縣議員劉淼松在當地經營鍇霖土資場,2017年開始將有害事業廢棄物堆在河邊影響水質,甚至回填魚塭導致附近魚苗大量暴斃, ,劉淼松還一度躲過法律責任,如今終於遭到起訴,環保團體則盼能速判速決,要求劉淼松盡快將有害廢棄物移除。
毒害國境之南1/萬噸有害廢棄物填魚塭、滲溪水 屏議員爽賺4億元遭起訴
屏東縣枋寮鎮民風厚道、真摯樸實,當地民眾多靠農漁業為生,更是國內石斑、午魚養殖漁業重鎮,但縣議員劉淼松在當地經營鍇霖土資場,2017年開始將有害事業廢棄物堆在河邊影響水質,甚至回填魚塭導致附近魚苗大量暴斃,環保團體長期蒐證調查,劉淼松一度躲過法律責任,如今終於遭到起訴,環保團體盼能速審速決,讓劉淼松盡快將有害廢棄物移除。11月3日下午,本刊與縣議員候選人、屏東環境影像紀錄志工蕭禾秦前往鍇霖土資場,該場已遭屏東縣府要求停工,進去的道路是一片荒煙漫草,記者與小花蔓澤蘭奮鬥數百公尺後才走近鎧霖,周遭的景象讓人看傻了眼。在藍田白雲之下,一座「山丘」映入眼簾,多數山體已被綠草覆蓋,防水布下還若隱若現可見太空包,場內停放的怪手似乎在提醒大眾,此處並非堆放正常土壤,而是含大量重金屬且嚴重危害當地環境的有害事業廢棄物。「這一場估算至少賺4億元。」蕭禾秦說,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費驚人,每噸價格可達上萬元,而鍇霖土資場堆置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就有萬噸,枋寮魚塭和大響營農地也遭回填,其他環保公司估計劉淼松的不法獲利堪比「樂透」,最終卻是由大自然為他的貪欲買單。 本刊調查,鍇霖於2006年成立,是營建混合物剩餘土石方堆置處理場和再利用機構,得收取廢磚、廢陶瓷、燃煤底灰、廢鑄砂、感應電爐爐碴(石)、化鐵爐爐碴(石)、廢噴砂等15項廢棄物作為原料或材料,該場名義上是再利用,實則是以合法掩護非法,接受有毒物質並謀取暴利。而環保團體多次直擊,鍇霖將大量裝有不明粉末的太空包當作堤防放置河邊,而部分太空包已破舊毀損,大雨一來當中的粉末便被沖進一旁的河流,甚至有千噸太空包「跌入」北勢溪,業者放任太空包隨河逐流並未打撈,但下游的魚塭和農田皆靠北勢溪澆水灌溉,環保團體看得心驚膽跳,環保局卻老神在在。「我們一直覺得有汙染,環保單位卻一直覺得沒有,後來才知道劉淼松在當地的勢力。」台南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表示,環保局聲稱鍇霖收的是無毒無害玻璃砂,但他以X射線螢光光譜儀檢測從鍇霖取樣的內容物,發現其中含硫、矽、銣等金屬,玻璃纖維樹脂的銅、鎳、鎘、鋅、鉻等金屬含量也超過土壤管制標準,證實鍇霖收取的是銅溶出量超出毒性溶出試驗(TCLP)標準的「玻璃纖維樹酯粉」。鍇霖土資場的有害廢棄物在枋寮堆棄超過5年,防水布下還能隱約看見太空包,至今仍在持續危害當地土壤和水源。(圖/黃耀徵攝)而晁瑞光、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與其他環保團體,發現不法後便立刻展開調查並向屏東地檢署檢舉,神奇的是,環保署與環團到場檢測3次都查出銅溶出量超標,而屏檢重新採驗卻得到毒性溶出試驗量合格的結果。此案在環保圈引發軒然大波,立法委員陳椒華和環保團體持續追查,屏東地檢署不堪壓力重啟調查,最終證實鍇霖收受的玻璃纖維樹脂粉是由廢棄電路板粉碎而成,內含銅、鉛等重金屬,若作為再利用原料或露天堆置,相關重金屬易超標溶出污染環境。檢方指出,劉淼松明知其購入的玻璃纖維樹脂粉,僅限作為取代水泥的摻配料,卻從2017年開始用太空包分裝粉料堆置在自家廠區,作為與鄰地間的擋土牆,後因外包裝不堪長期日曬雨淋破損導致粉料流出,造成鄰地重金屬污染,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劉淼松與其議會助理陳永謀,依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鍇霖案起初逃過法律制裁,所幸立委陳椒華(圖)和環保團體持續追查,屏東地檢署才重啟調查,鍇霖負責人劉淼松日前終於被起訴。(圖/趙世勳攝)「現在那塊地死掉了,比起法律判決,我們更希望劉淼松把這塊地清乾淨。」黃煥彰提到,司法判決冗長複雜,且汙染判定十分嚴格、難以成罪,他對判決結果並不樂觀,只希望劉淼松能將土地恢復原狀,讓這片受盡摧殘的土壤能有喘息空間。針對指控,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發出聲明表示,桃園市處理機構自2006年即有產出玻璃纖維樹脂粉產品,其2011年產出玻璃纖維樹脂粉資源化產品規格即為40mesh(0.38mm)、銅含量5%以下。沈志修在聲明中提到,實務上,業者可參考其他具有相同製程處理技術之處理機構 向環保局提出處理許可申請,如經桃園市政府邀集環工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之技術委員會進行審查,在符合資源化產品品質、用途與使用規範及流向並發給處理許可證者,即屬符合法規規定,並無放寬或放水之問題。聲明中也表示,為進一步掌握處理機構產出資源化產品供給下游使用者之最終使用情形,環保署於2021年9月13日檢討修正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要求收受資源化產品之加工再製機構,皆應確實申報最終使用地點使用量使用情形,掌握完整產品使用流向,減少棄置之風險。
毒害國境之南2/發財術在廢清法裡 環署副署長遭控放寛毒廢標準反升官
屏東縣議員劉淼松經營鍇霖土資場,卻收受有害事業廢棄物,放任重金屬汙染農田和魚塭而遭起訴,但環保團體認為,劉淼松的有害事業廢棄物來自桃園,是因時任桃園市環保局長沈志修放寬資源化產品的標準,才會讓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再利用之名流竄到國境之南,要求現為環保署常務副署長的沈志修下台負責。本刊調查,鍇霖是營建混合物剩餘土石方堆置處理場和再利用機構,該場表面上以再利用之名向毅川企業有限公司、德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樺欣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收購」玻璃砂,實則是替這3間桃園收受有害廢五金甲級廢棄物處理業者「解決」銅與樹酯含量超高的玻璃纖維樹酯粉。「這種都有2張合約,檯面上一噸幾塊錢,檯面下幾千塊都有可能。」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表示,事業廢棄物可再細分為一般和有害兩種,兩者對環境的威脅性截然不同,處理的價格同樣也是天壤之別,桃園市環保局放水讓有害廢棄物成為資源化產品,並頒發給它們「身分證」,有毒物質就能流竄全台。黃煥彰提到,桃園市環保局2017年之前要求玻璃纖維樹脂粉的粒徑在0.15mm以下,金屬含量則是綠建材銅含量在0.2%以下,2017年後卻突然「放大放寬」,粒徑要求在0.38mm,銅則只要在5%以下、鉛在1%以下且不含其他雜質,等同把標準放寛25倍,這導致劉淼松肆無忌憚,本該是淨土的枋寮也遭嚴重汙染。 「這樣的人,居然還能當環保署副署長?」黃煥彰氣憤表示,沈志修在桃市環保局任職到2019年1月,隨後「高升」進入環保的最高殿堂,留下堆積成山的爛攤子給屏東縣民承擔,此結果讓他難以接受,也曾要求沈志修下台負責。桃園市環保局則針對相關指控大動作否認,強調2011年產出的玻璃纖維樹脂粉資源化產品規格即為0.38mm、銅含量5%以下,沒有沈志修時代放寛情事,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則打臉,表示桃園某公司2016年還採較嚴格標準,此後就突然放寬,且至今都未解釋放寬原因,而標準放寬後也沒有再修訂回去。「追根究柢就是為什麼要放寬標準,讓不當再利用汙染河川又汙染土地。」立法委員陳椒華表示,目前沒有證據能證實沈志修圖利特定廠商,但標準放寬的確造就少數人的利益,並讓環境成為陪葬品,她也提到,相關產業的暴利早已是公開秘密。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痛批,桃園市在2017年放寬資源化產品的標準,他曾要求時任桃環保局長、現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下台負責。(圖/翻攝陳椒華臉書)陳椒華表示,台灣一年產出的事業廢棄物超過2000萬噸,在焚化爐不夠、掩埋場不足的情況下,每噸的清理費從數千到數萬元不等,整體「商機」高達千億元,加上法規不足、罰則輕微,許多業者海賺數億後只被罰6萬元,他們也就可以拿剩下的錢勾結官商、掛勾政治,甚至找來黑道當打手,讓附近受害民眾「消音」,進而形成龐大共犯結構。「不太會被抓去關,頂多被要求清理乾淨,再說沒錢就好了。」陳椒華提到,許多有害廢棄物打著「再利用」之名汙染土地,加上環保局為業者作證,《廢棄物清理法》的相關案件甚少起訴,即使起訴,法官也是判緩刑,最多是要求恢復原狀,業者僅需脫產卸責、兩手一攤,所有的惡果又是全民共同承受。陳椒華呼籲廢清法應盡快修訂,發現不法掩埋行為便要清楚明確的判定有罪,地檢署和法院的審理時程也該加速,讓犯罪者在短時間內付出代價,也避免類似案件不斷發生,「不要等台灣成為垃圾之島才來後悔。」針對指控,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發出聲明表示,桃園市處理機構自2006年即有產出玻璃纖維樹脂粉產品,其2011年產出玻璃纖維樹脂粉資源化產品規格即為40mesh(0.38mm)、銅含量5%以下。鍇霖案收受印刷電路板粉碎而成的玻璃纖維樹酯粉,還將有害廢棄物回填魚塭和農田,有毒廢棄物至今仍未清除。(圖/黃耀徵攝,CTWANT合成)沈志修在聲明中提到,實務上,業者可參考其他具有相同製程處理技術之處理機構 向環保局提出處理許可申請,如經桃園市政府邀集環工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之技術委員會進行審查,在符合資源化產品品質、用途與使用規範及流向並發給處理許可證者,即屬符合法規規定,並無放寬或放水之問題。聲明中也表示,為進一步掌握處理機構產出資源化產品供給下游使用者之最終使用情形,環保署於2021年9月13日檢討修正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要求收受資源化產品之加工再製機構,皆應確實申報最終使用地點使用量使用情形,掌握完整產品使用流向,減少棄置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