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人
」 幼兒園 性侵 狼師 兒少法 衛福部人口販子余華英添新案重審 被害童新增至17人
澎湃新聞1日報導,大陸最知名被拐賣兒童楊妞花尋親26年故事的加害人——人口販子余華英受審案,雖於去年九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因先後與姘夫及丈夫拐賣11名兒童一審被判死刑。但在二審時,因查出又涉其他拐賣兒童案,發回一審查重重審,檢方現查出,余女所涉拐賣兒童數量至少已17人。受害人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文廣指出,余華英拐賣婦女、兒童罪一案,將於10月11日10時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文廣指出,除原一審法院認定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外,經過補充偵查,檢方還指控其涉嫌拐賣其他6名兒童,其中包括其與丈夫王加文拐賣的2名兒童。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23年9月12日,貴陽市中院一審認定,余華英夥同姘夫龔顯良(已故)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拐騙11名兒童到河北省邯鄲市出賣,以其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侯通通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9萬元。余華英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不服,分別向貴州省高院提起上訴。二審庭審中,余華英對一審認定其拐賣11名兒童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庭認罪,僅提出了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其辯護人提出余華英有坦白情節,認為量刑過重,建議從輕處罰。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提出了附帶民事部分判賠數額過低的上訴理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上訴人余華英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2024年9月19日,余華英丈夫王加文涉嫌從監獄逃亡31年涉脫逃罪、拐賣兒童罪等案,在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據檢方指控,王加文和余華英曾於2002年在大理將時年5歲的李聰拐賣至河北邯鄲、於2003年在麗江將時年6歲的小陳(化名)拐賣至邯鄲。庭審中,王加文表示認罪。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期宣判。據瞭解,此次檢方增加指控余華英所犯的4起犯罪事實中,除了指控余華英與王加文作案2起,還指控余華英另與龔顯良作案2起、拐走兩對兄弟共計4名兒童,兩人將其中的3人拐賣至河北邯鄲,將另一名年齡稍大的兒童留在貴陽一家遊戲廳內。後該名兒童遇到好心人被送至派出所,在警方幫助下回到家中。
性平三法上路半年 公共場所仍是重災區、肢體騷擾為大宗
112年5月開始的#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並讓許多過往曾遭受性騷擾的被害人有勇氣挺身而出,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即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正,並於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至今已滿半年。性平三法新法今年3月8日上路,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施行至今已滿半年。衛福部今(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性騷擾防治施行情形,通報案件量穩定持平,其中以公共場所肢體騷擾最大宗,被害人仍9成為女性。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提醒,性騷立案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民眾日常中應尊重他人,避免成為加害人。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總共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較去年同期略降,經各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完成共1213件,約2成仍在審理中,其中性騷擾成立案件669件、佔55%,不成立案件則有269件、22%,理由多為證據不足;被害人有九成為女性,與以往無太大落差。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性騷擾行為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佔42.5%,其次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26.9%、「言語騷擾」約20%、「跟蹤尾隨」則有約6%;發生地點以「公共場所」為大宗,其次為數位媒體、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住所。張秀鴛指出,性平三法如同漏斗,若有師生關係,即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應向所屬學校申請調查;若與執行業務、僱傭關係有關,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申訴管道為雇主或縣市機關;其餘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可向行為人所屬單位、單位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或性騷發生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張秀鴛表示,性騷擾成立案件中有8成行為人會提出訴願,約6成行為人否認性騷擾,主張自己遭污衊或與被害人兩情相悅;另有38%認為自己無性騷擾犯意。張秀鴛提醒,很多自認幽默的話語或行為,如「穿那麼暴露根本就是在引誘別人」、「帥哥胸部很堅挺喔」,或未經對方同意隨意勾肩搭背、訊息傳送與性有關的照片等,都可能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被冒犯。張秀鴛強調,不論行為人有沒有犯意、是不是故意,性騷擾事件認定上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並以客觀人證、事證、物證作為重要判斷標準。每個人身體界線並不相同,提醒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應尊重他人的界線、注意與他人互動分寸,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加害人。衛福部提醒,為強化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各公共場所主人除平日應落實員工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外,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應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證據、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於事件發生後亦應檢討、改善場所安全,建構友善安全的環境空間。衛福部強調,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可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學校提出申訴;若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可向所屬單位的縣市主管機關申訴;或向事件發生地警察局提出申訴,進行調查後送各地方政府社會局進行審議。衛福部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打斷性騷擾情境或轉移焦點等方式,共同營造、維護性騷擾零容忍的環境。
台綜「節目效果」變免死金牌? 網紅嘆:連中國都拋棄這種主持方式
資深藝人楊繡惠近日錄製綜藝節目《天才衝衝衝》時,遭大牌主持人「乃哥」徐乃麟辱罵「妳最賤」,揚言退出該節目。而徐乃麟則告訴媒體「都是節目效果」沒必要道歉。事件延燒引發民眾議論,網紅「鬼才阿水」發文表示,「甚至連中國都早已拋棄這種傳統秀場文化的主持方式,只有台灣還是這樣」。鬼才阿水28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難道節目效果真的是每次不尊重別人,甚至對別人言語輕薄的免死金牌嗎?」他解釋,「節目效果,顧名思義就是主持人透過言語技巧或逗弄的方式來增加娛樂效果,讓更多觀眾感到開心的同時,自然收視率也會隨之上漲,影響的自然是背後的廣告收益」。鬼才阿水指出,主持人為了增加節目娛樂效果,確實會利用幽默的言語技巧來增加笑點,但是台灣綜藝節目使用的,卻是輕薄的言語和不當的肢體碰觸,再宣稱是「節目效果」,來當成不尊重人的免死金牌。「所有的劇情走向都是一樣,先是加害人跳出來說是『節目效果』,其他周邊的人在那邊喊燒講說為什麼當下不反映,最後加害人繼續在圈子被人叫哥叫姊,受害人卻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來賓被欺負好像都是理所當然。」鬼才阿水表示,自己大學的首選志願就是世新廣電系電視組,但後來逐漸發現自己無法適應這個環境,「很多時候節目主持人就是天一般的存在,特別是那些一線的主持大哥大姊,其影響力甚至不亞於節目製作人;但很多時候這些人平常對來賓極盡苛薄,用各種刺激只為了創造節目笑點,但只要有人用相同的方式對他們開玩笑,他們又馬上像吃了炸藥一般大爆炸。甚至有來賓向他們表示『不舒服』,還會反過來被檢討『是來賓太過脆弱』、『根本不適合圈子』等等。」他認為,這種傳統秀場文化的主持方式,日本、南韓、中國都已經不用了,只有台灣依舊如此,「我也很想要繼續支持台灣的節目製作,但每次看到這種內容看沒幾分鐘就關掉了。」對此,許多網友贊同留言:「前後輩文化,讓很多人作威作福,久了就不尊重人了。在各個領域都有。」、「最可悲的是華視還幫男方講話,而且男方不是第一次這樣了。」、「現在資訊透明,不是早期三台時代,只要看過韓國國民mc劉在錫的節目,超好笑不低級、照顧來賓、提攜後輩。再看看台灣主持人的水準,低級、仗勢欺人,死不認錯。早就不看台灣節目好幾年,骨灰級的思維真是禍害遺千年。」
死刑有條件合憲!多死囚恐逃過一劫 受害家屬怒:違逆民意、荒謬的社會實驗
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昨(20)日宣判「有條件合憲」,但限縮在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死。而死囚中唯一女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因此得她逃過一死,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對此,林于如的小姑劉怡岑直言,她的媽媽、姪兒都被她害死,劉家更因她家破人亡,「林于如犯案心思縝密,怎會有心智缺陷?」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于如當時積欠高額賭債,為了詐領保險金,在2008年到2009年期間殺害生母、婆婆及丈夫劉宇航共3人,2013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目前仍在台中女子監獄等待槍決。不過,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智商鑑定僅有57,不得執行死刑;憲法法庭20日也認定,心智缺陷等問題,要等相關機構修法後才能執行死刑。聽聞釋憲結果的劉怡岑則感嘆,劉家因她家破人亡,被迫搬離南投埔里老家,只為回歸平靜生活,如今以心智缺陷逃死,讓人著實無法接受。 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1987年曾發生新竹男童陸正撕票案,主謀邱和順一度認罪向家屬道歉,卻翻供表示遭刑求,至今未伏法。待20日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受害者父親陸晉德受訪時憤怒表示,憲法等於是老百姓跟政府的合約,授予政府權力來治理,憲法也代表著民意,明明80%以上的民眾主張維持死刑,「大法官沒資格違逆民意!」陸晉德也直言,這次釋憲案解釋了一大堆,根本就不應該,他就只有一個簡單的想法,「這是大法官越權、撈過界了!」,講的東西是法官的衡量權,是法官判決可以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等來決定的事,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干涉法官如何量刑。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10年前遭劉志明強盜性侵殺害,劉曾5度遭判死後,更四審卻改判無期徒刑,陳姓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得知後,痛批憲法法庭的大法官根本是跟著廢死支持者的要求,做出支持廢死的釋憲決議,被害人家屬講再多只是「狗吠火車」,法官則是披著維護人權的外衣,同時踐踏被害人及家屬的人權。台南雙警命案殉職員警凃明誠的二姊也哽咽道,釋憲結果限縮判死刑的條件,是在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選擇強迫社會大眾再次給予加害人機會,「如此開了先例,誰會是下一個受害者?究竟還要有多少破碎的受害者家庭、家屬,才能停止這樣荒謬的社會實驗?一個國家應該帶給人民希望,而現在這個國家、大法官們要給我們什麼?」
死刑釋憲結果出爐 「台南殺警案」殉職警二姊嘆:後果大眾共同承擔
日前37名死囚聯合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日宣判「有條件合憲」,要求在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下才可判處死刑,等同為死刑設下重重關卡。對此,台南殺警案被害人凃明誠的二姐坦承「很失望」;至於會換來什麼後果,她語氣無奈的表示:「只能社會大眾共同承擔。」震驚社會的台南殺警案發生於2022年8月22日,當日一早,兇嫌林信吾身攜彈簧刀及空氣槍,在行經台南市中西區赤崁街45巷附近時,徒手竊取一輛機車。車主發現後在上午10時許前往派出所報案。拍出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獲報後,立即開著警車出發尋找失竊機車,並在11時33分左右抵達安南區北汕尾附近的第1公墓。當時,凃明誠先行下車,徒步進入附近草叢找車。不料被藏身附近的林信吾發現,竟持彈簧刀逼近並連砍17刀重傷凃明誠,並奪走其配槍。之後,林信吾又連開6槍攻擊開車趕抵現場的曹瑞傑,還對著沒有配槍,只能以辣椒水、徒手抵抗的曹狂砍38刀。林信吾之後帶著配槍、子彈與彈匣和手槍騎車逃之夭夭,雖然在隔天凌晨4時許落網,但凃明誠、曹瑞傑經送醫後都因傷勢過重不治死亡。事後,台南地方法院於2023年11月23日一審時宣判林信吾死刑。然而今日憲法法庭的釋憲結果傳出後,凃明誠二姐在接受訪問時指出,這次釋憲結果,等於是強迫社會大眾再次給予加害人機會,她想要問的是,這些明明是毫無疑問的惡行、罪證確鑿,釋憲後卻開了先例,誰又會是下一個受害者?她還質問:「還要有多少受害者家屬出現,才能夠停止這樣荒謬的社會實驗?」凃二姊認為,台灣現在的情況是死刑不執行,所謂的無期徒刑其實是有期,而就她的理解,未來判死刑還會更難;她無法理解,「『可教化』這件事是一個沒有信度效度的東西,你要拿來做使用,為什麼?憑什麼?」凃二姊還說,釋憲結果已經不是她能不能接受的問題,是這個社會要一起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去承擔這個後果的問題。不單單只有受害者家庭;「當他們做出這樣的判決時,想過我們的社會是要用什麼來換取今天這樣的解釋嗎?」她語帶無奈的表示:「讓我們大家一起承擔吧。」
柯文哲羈押禁見 林延鳳:支持者勿再用政治語言干預司法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弊案,一度被裁定無保請回,經北檢抗告成功,台北地院5日重新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表示,「羈押禁見」代表有犯罪高度嫌疑,也證明外界相關質疑,包含所出具之相關證據資料,皆有所本。「柯文哲若要堅持說謊,進土城講給自己聽就好,不要再欺世盜名。」林延鳳指出,柯文哲到底知不知道「840%」容積與圖利廠商,除了週二她所揭露柯親簽的拒絕和解公文外,還有多項會議紀錄及公文往來顯示柯知情。林延鳳批評,柯文哲一路說謊,民眾黨一路護航,此等欠缺是非與公義的政黨與黨主席,從來沒有針對相關金流對外做清楚交代,會落得羈押下場也是要他未來好好交代清楚,不要再閃躲或迴避「推給不知道」。林延鳳也呼籲,上回在法院前開心高呼的民眾黨高層與支持者們,莫再以「雙標」質疑相關結果,勿再用政治語言或「加害人扮演受害人」的姿態,來行認知作戰、干預司法之實。
法國史上最惡!7旬翁下藥迷昏妻子「供72人性侵」 她受害10年「完全沒印象」
法國一名71歲退休男子遭指控,10年來不斷下藥迷昏大他1歲的妻子,允許72名陌生人性妻她多達92次,其中51人身分已確認並將出庭受審。 根據外媒《法蘭西24》(France 24)、《BBC》的報導,曾在國營法國電力集團(EDF)工作的多明尼克(Dominique P.),自2011年就開始策劃這一系列的犯罪行為,他透過網路論壇,邀請年齡介於26歲至74歲的男子,到他位在馬贊鎮(Mazan)的家中,輪流對其妻子迷姦。報導指出,警方於2020年9月開始調查多明尼克,係因當時他在購物中心偷拍了3名女性的裙底,被保全人員逮個正著。後來,警方在多明尼克的電腦上發現上百份他妻子的不雅照片和影片,畫面更可見她明顯無意識,多數情況身體還處於蜷縮姿勢,他的惡行才遭到揭發。調查人員還發現,多明尼克透過名為「coco.fr」的網站,招募了大量陌生人來家中,與他妻子發生性關係,該網站之後被警方強制關閉。多明尼克坦言,他事前會給妻子服用強效鎮靜劑,大多是抗焦慮藥物蘿拉西泮(Lorazepam,商品名Temesta)。據警方統計,共有72名男子參與了92起性侵案,其中51人身分已確認,包括1名公司老闆、1名消防隊官員、1名記者和1名堆高機駕駛員等等,更有部分加害人迷姦達6次以上。檢方指出,全案並未涉及金錢交易,但多明尼克不僅參與性侵,還將過程拍攝下來,用侮辱性語言鼓勵其他男子。而涉嫌迷姦受害人的多名被告辯稱,以為是在滿足夫妻倆的自由派性幻想,但多明尼克直言,所有參與者都知道他妻子是在不知情的狀態下服藥。代表受害老婦的律師團、律師卡繆(Antoine Camus)表示,她直到2020年才首次得知此事,但「完全沒有印象」自己曾遭到性侵;後來,老婦在3個孩子的支持下親自出庭,這次審判對她來說仍是場可怕的考驗,「她本可選擇閉門審判,但『這正是施暴者所希望的』」。, 另外,多明尼克的律師扎瓦羅(Beatrice Zavarro)提到,多明尼克自稱9歲時遭到一名男護理師強姦,現在他已經準備好面對「他的家人和妻子」。不過,多明尼克還遭指控,曾在1991年犯有謀殺和強姦罪(他否認),1999年犯下強姦未遂罪(在DNA檢測後承認)。據報導,多明尼克與其中51名加害人將在法國南部城市亞維儂(Avignon)接受審判。
前元祖少奶不倫戀判賠30萬 正宮發聲:未見悔意
安晨妤曾是元祖少奶奶,離婚3年後被爆出介入一名已婚傅姓醫師的婚姻,遭正宮告上法院求償,日前判決出爐,台北地院判傅男和安晨妤侵害配偶權,連帶賠償30萬元。正宮今發出聲明,稱安晨妤至今沒一句道歉,毫無悔意。今年初安晨妤被爆出和已婚傅姓醫師發展不倫戀,台北地院認為,安晨妤的行為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行為界線,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而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且從LINE的對話紀錄、語音訊息、電子郵件、臉書貼文等證據,已知安晨妤對傅男有好感。正宮張書維女士今發律師聲明:一、安晨妤女士插足本人婚姻、破壞本人家庭等情,業經司法判決昭明真相,事證亦於判決書上一一指明。對於安晨妤女士無視司法資源有限,不斷以對於本人提起刑事告訴之方式,企圖消耗、拖垮本人經濟,本人深感遺憾。二、遙想2020年安晨妤女士曾針對通姦罪違憲一事,向媒體控訴「這算什麼啊?那每個人以後都可以在外面偷吃」、「要是爸爸這樣,是要叫小孩跟著學嗎?」、「當婚姻失去法律保護也會更加脆弱,一旦家庭破裂,受傷最大的便是孩子」等語,當時替受外遇創傷女性憤慨發言之景仍歷歷在目,如今被害人成為加害人,倍感不勝唏噓。三、安晨妤女士明知傅先生為本人配偶,卻恣意介入本人家庭生活,甚至企圖以過往訴訟經驗逃脫法律的制裁,儘管事證歷歷,審理期間仍不斷以荒誕謊言掩蓋事實,欲將傅先生外遇之過強加於本人身上,一舉一動均加深本人婚姻破裂之苦。四、遑論官司期間,安晨妤女士未有一聲道歉,豈料經司法判決仍未見悔悟,現在本人只祈既同為受婚姻破裂所苦之人,安晨妤女士能重拾昔日仗義所言,莫再傷害本人與本人家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張書維楊雅勻 律師興望法律事務所2024年8月26日正宮張書維發出聲明。(圖/興望法律事務所)
北市幼兒園狼師判28年 林月琴提五大改善方向
台北地院審理台北信義區幼兒園狼師案,經法院認定涉及毛男性侵6童、219項罪行,合併判刑28年。立委林月琴16日表示肯定台北地院判決,也是展現台灣對於兒少不當對待和性相關事件絕對零容忍的社會價值,未來將就通報程序、調查程序、認定委員會、公開資料及修法等五大面推動改進,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林月琴說,台北地院的重判,除了重罰毛男行徑可惡天理不容,更要深刻檢討兩任台北市政府柯文哲市府、蔣萬安市府,到底為何如此放任縱容、行政怠惰,導致毛男屢犯卻無人把關。林月琴說,兩任台北市府從市長、社會局、教育局等相關機關和人員有明顯疏失,造成孩子與家長巨大的傷痛,關於此點,未來她預計與家長、律師向台北市府提出國家賠償。雖然金錢無法彌補小孩陰影與傷痛,但我們必須採取法律途徑追究台北市府責任,並還給孩子與家長們一個合理的賠償。林月琴表示,藉由本次事件,後續她與辦公室團隊會持續努力與行政機關溝通協調改進,並透過修法解決根本問題,也邀請立法院同事們一起為兒少安全一同把關。共有五大面向:一、通報階段:改善警政、社政與教育單位之間的橫向聯繫;加強對幼兒園教師依據《兒少法》第53條進行責任通報的宣導與教育。二、調查程序:確認教育局在調查過程中是否完整查看監視器畫面,並進行加害人及其他目擊教師的訪談;啟動調查時,應讓加害人暫時停職或調職,以確保調查程序的完備性。三、認定委員會:明確規定認定委員會的組成比例,確保教保、兒童福利及家長團體代表的比例均等。每次出席認定委員會的各類團體代表不得超過二分之一,並清楚制定裁處採合議制或投票制。四、家長及大眾獲取資訊:針對《兒少法》第69條,明確媒體報導的規範。遇重大事件時,政府單位應自主啟動審議會議,並提供媒體報導的依循做法。教育單位應在教保資訊網及地方政府網站上清楚公布相關資訊,防止不肖業者借屍還魂。林月琴指出,第五、後續修法:推動全齡性別平等教育,針對幼兒園性別平等案件,應比照國小以上程序,進入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
北市幼兒園長之子性侵6幼童 毛畯珅合併判刑28年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狼師案,毛畯珅在母親開的幼兒園擔任教保員,2年間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並持有600多部偷拍影片。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毛畯珅涉犯219罪,合併判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2022年至2023年間,爆發負責人暨園長之子毛畯珅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之情事,該園經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裁定已於去年停業。毛畯珅涉犯司法案件部分,今(16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毛畯珅涉犯219罪,合併判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監察院日前表示,行政調查部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定毛畯珅涉性侵害、性騷擾行為屬實,已就行為人之行為及該園負責人違反通報義務責任,分別於2023年9月20日、8月15日處以罰鍰、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並自同年10月1日起廢止設立許可。監察院指出,惟查台北市政府於2024年3月12日發布本案行政調查結果之新聞稿,既已作成公布姓名及機構名稱之行政處分,且該園已於去年停業,新聞稿卻又不對外揭露該園名稱,實有自相矛盾之處,致遭外界誤解兒少權法69條變相包庇加害人。監察院提到,本案後續除將調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台北地檢署於2022年案件發生開始,究有無善盡調查職責,另將一併調查釐清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對於兒少保護事件揭露加害人資訊之標準,以維護公益,俾供所屬及媒體遵循。《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縣議員撐腰登門嗆被害人 網酸:支持修法嘉義打人無罪
台鐵嘉義大林站日前有一位女站務員因勸阻旅客在車站內騎腳踏車,竟遭旅客揮打,不料加害人昨(13)日在民進黨嘉義縣議員江志明陪同下,再次到車站嗆女站務員「為何不能騎」。民進黨對此表示,對於江志明脫序不當言行,予以嚴厲譴責,並向受害者道歉。大林站一名女站務員7日,依規定阻止1名七旬老翁在車站內騎腳踏車,竟遭揮打右手臂,不料加害人昨日還在民進黨嘉義縣議員江志明陪同下,到車站再次騎腳踏車,並開嗆女站務員「為何不能騎」,直到台鐵報警才離開。民進黨對此表示,黨中央聞訊第一時間查明身份後,對於江志明議員脫序不當言行,予以嚴厲譴責,也請嘉義縣黨部立即調查處理,並移送評委會議處,並強調,民進黨中央對於暴力行為零容忍,也呼籲江議員應即刻向站務員表達誠摯歉意。而江志明本人於臉書發文,表示「公親變事主」,他接到一位身障老翁陳情,拜託他是否能讓媒體平衡報導,盼能還原真相,於是他幫忙聯絡媒體,前往老翁家了解事情經過時,剛好兩位記者已在現場訪問老翁釐清真相,但兩位記者希望要有兩造的說法,他也認同,於是就與老翁、記者、身障者協會志工、里長、鄰長一同前往車站。江志明表示,本於追求事實,想要協助釐清雙方的誤解,得到雙方可理解的共識,也請台鐵未來在安全的考量下能否針對身障者的特殊狀況有個合於法的解決之道,讓站務員既有遵守的規則也解決身障者的不便,自己從頭至尾都在致力於讓事情有個圓滿結局。表示可以理解大家看到媒體報導後的憤怒,但他也指出「但事實和報導有很大的出入」。江志明發文後,引起群眾公憤,紛紛為文章按「怒」,並在文下留言,「支持議員!我們一定要修法讓嘉義縣打人無罪!讓人人都可以在月台上騎腳踏車!」、「身障者可以騎腳踏車,還可以三次毆打女性站務員?你選民服務是去台鐵施壓?」、「根本沒道歉!避重就輕!」、「帶一堆人去車站,人家只有站務員一人,然後說沒施壓?」。
新聞不能用「傳播妹、公關妹」!衛福部公布報導指引:美化性剝削
台灣新聞報導將再回到「OOXX」時代。衛福部12日公布「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新增5大注意事項,明定媒體報導時,須避免寫出非法網站,以代號或OOXX代稱;同時,「傳播妹」、「公關妹」、「援交妹」等詞彙有「美化性剝削」之意,不准使用。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此指引無法律效力,僅讓媒體在報導時,有較明確原則可遵循。但是社會新聞記者質疑,衛福部訂指引的本意是讓媒體在報導時,有明確規範,可適度披露加害人資訊,以達預防犯罪目的,結果卻愈管愈多,令人無所適從。衛福部表示,有3種情境可適度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包括在兒少、身障、老人機構工作的成年行為人現職,以防範內部類似事件發生;經成年被害人本人同意,可報導其事件內容;其餘經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內容也能適度報導,但仍要留意禁止透露可能辨識被害人身分的資訊。新增5大注意事項,明定報導兒少性暴力事件,要避免強調非法網站,及禁用可能強化兒少性剝削或美化性暴力的詞彙。張秀鴛說,主要是擔心非法網站名稱寫出來後,等於是間接為相關網站宣傳,造成更多好奇民眾爭相搜尋、瀏覽,例如先前「創意私房」論壇。她建議,媒體報導非法網站時,應參考南韓「N號房事件」,用代號或OOXX代稱。對於禁用詞彙部分,張秀鴛說,過去報導坐檯陪酒、伴遊、伴唱、伴舞類型等性暴力事件,媒體常以「傳播妹」、「援交妹」、「公關妹」等美化用詞,可能導致閱聽眾忽略性暴力事實,讓性剝削事件被包裝得較為高雅,或讓閱聽人認為性暴力是可以的,此類型用詞應被禁止。衛福部昨日公布的指引,還強調「不得過度描述性侵害、性騷擾、兒少性剝削等性暴力事件發生、行為細節的文字或圖片」。資深警政記者痛批,所謂「過度」描述,程度由誰認定?司法院判決書可鉅細靡遺公布性犯罪細節,媒體卻不行,無異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更質疑已侵害新聞自由和阻擋民眾知的權益。有媒體舉例,以後刑事局破獲網路偷拍論壇案件,只能報導,「刑事局在OOO上查獲XXX被偷拍的不雅片。」讀者一頭霧水,也沒有促進社會公益的效果,難道以後只能抄官方新聞稿?也有記者諷刺地說,若衛福部真要管這麼寬,箝制言論自由,建議衛福部別只告訴媒體什麼「不能寫」,而是要明確告知「該怎麼寫」才不會被罰。
會議記錄曝光!北市府早知幼兒園性侵 2局處怠惰縱放狼師
近期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性侵案備受關注,這起橫跨柯文哲、蔣萬安2任市長的事件,有媒體在查閱相關會議資料時發現,其實早在2002年8月時,北市府社會局、教育局就已知相關情形,但後續卻以沒有拍到影像為由錯過,導致檢方第一時間因證據不足無法起訴加害人,結果最後才演變成縱放狼師、性侵受害者持續增加的局面。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北市府2022年8月11日的會議記錄中顯示,該場會議由北市社會局時任家防中心主任陳淑媚以視訊方式召開,當中就有討論到培諾米達幼兒園性侵案,會議記錄中也明確記載「調查顯示受害女童在2022年6月中至7月6日間,遭到行為人(毛畯珅)以手伸入內褲遭性侵得逞」,家訪中心甚至認定「評估本案成立妨害性自主案件」。後續在2022年7月教育局重大或特殊案件檢視的工作報告中也有提及此事,家防中心性保組當時在通報內容中表示,案主遭行為人(毛畯珅)撫摸下體與套弄生殖器之性侵害事件,並拍攝私密照得逞,「評估本案成立妨害性自主案件」。但即便有兩度通報的紀錄,但北市教育局於2022年7月接獲幼兒園回報,指稱園方已經前往警局報案,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皆無相關情事」,北市教育局就這樣以「至8月2日止尚未接獲相關單位之請求調查」為由,將案件擱置,北市社會局也沒有持續追蹤後續。報導中也提到,其實在蔣萬安上任後,教育部也曾於2023年3月22日前往培諾米達幼兒園視察,現場並未針對性侵案作調查、處置,還對該園的公安稽查判定合格。北市教育局是直到接獲園長之子毛畯珅依性侵案羈押,明確出現多名兒童受害者後,北市教育局才成立審議小組。
王瞳登台憶艾成落淚 哽咽「他始終保護著我」
王瞳、高慧君、班鐵翔、孔鏘、孟慶而與林宏銘昨(21日)齊聚台北為「台灣愛與希望國際關懷協會」愛心獻唱,王瞳暌違兩年再度現身關懷受虐兒,哽咽表示:「今晚除了我還有艾成,兩年前我們曾兩度造訪愛與希望協會,今晚艾成也不會缺席,所以我不孤單。」王瞳表示兩年前與協會結緣,與艾成兩度造訪受虐兒,轉眼間艾成已離開兩年,「還是很想念他,一切彷如昨日,在八月即將到來的艾成逝世兩週年前夕,能受邀出席晚會,我們都很記掛著這些孩子,也是屬於我們倆的美好回憶,非常有意義。」目前正在拍攝《愛的榮耀》的王瞳,硬擠出時間向劇組請假出席,她也坦言自己有歌唱恐懼症,希望大家多包涵。提到近況,王瞳分享兩年來自己很努力歌唱,樂團也持續運轉著,「我想艾成在天上應該會為我開心吧,他好像沒有離開過我的感覺,有他的鼓勵給了我無比的勇氣,因此我不覺得孤單,他始終在我身邊保護著我,形式不重要,照片會模糊、檔案會毀壞,只要心中擁有彼此,我們曾擁有的時光都將深深的刻在我心底!」近年來都在調養身體的高慧君表示受老師班鐵翔的感召,做公益義不容辭,尤其是為了小孩,「我現在當了阿姨,每每聽到虐童事件,心中有著想跟加害人拚命的衝動,也希望我的演唱,能讓大家多關懷與奉獻愛心,對於虐童暴力事件零容忍,絕不能被原諒,希望從每個人做起進而擴大影響整個社會!」高慧君三年前罹患「甲狀腺低下症」,分享因為病魔侵襲,當時眼睛是翻的,身材又發福,但她的心裡只能難過兩天,因為母親也跟著生病,「三年來我親自照顧母親,我們的身體都逐漸好轉,目前甲狀腺低下的指數稍有回升,首要先讓身形瘦下來,每天勤游泳調整身體,期盼早日能回歸正常生活!」之前生病時,粉絲也貼心訂製蕾絲眼罩,讓她能遮住病變的眼睛,她也幽默稱自己是「女版強尼戴普」。◎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幼兒園狼師案」媒體可報導的標準 藍委:下會期訂尺度
北市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嫌性侵兒童,整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一開始,北市府與媒體並未公布幼兒園名稱和加害者姓名,直到日前監察院發出新聞稿才知道。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表示,媒體依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無法揭露相關資訊,導致仍有不知情的家長持續將自己的孩子送入幼兒,後面陸續再有多名兒童受害,為了把報導的標準訂清楚,將由立法院在下會期啟動修法。 羅廷瑋指出,依照現行《兒少權法》第69條,「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也就是說所有你看得到的宣傳管道,都有義務保護這些資訊,四大類型兒童及少年的個人資訊」,其中包括遭受虐待、施用毒品、涉及親權事件及刑事案件等,唯一的例外是依法公佈的行政和司法文件。羅廷瑋表示,該條的立法意旨,是參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相關法例規定,強化對於少年保護個案之保密工作,避免造成兒童及少年之二度傷害,使受保護的兒少能夠在事件後順利地重返正常生活。羅廷瑋表示,現在衛福部出來說「法條沒有禁止報導幼兒園名稱及加害人資訊」,不太懂講這句話的意義在哪裡,因為「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要如何認定?衛福部沒說清楚,且雖然有免責條款,由機關召開外部審議委員會,審查該報導是否具「公益性」,但什麼是「公益性」?也沒有明確定義,就他目前所知,應該是很少有違反第69條之報導因具公益性而免除罰則的情況,那麼應該如何解決?這些衛福部通通沒交代到。羅廷瑋強調,衛福部說沒有禁止,但NCC抓很兇,已經顯見在法規的解釋與執行面上,除了中央與地方政府各有詮釋空間之外,連中央都標準不一,「下會期啟動修法吧,標準訂清楚,這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蔣萬安為幼兒園狼師案道歉 林月琴提6大疑點待查
台北市長蔣萬安19日為幼兒園性侵案鞠躬道歉,向受傷的孩子與家長致上歉意,並盡全力彌補。立委林月琴對此表示,事件發生超過1年,蔣萬安終於選擇道歉認錯,但道歉內容未正面回應家長心中疑問,她也提出家長對此案仍有6大疑點,要求蔣萬安市長必須徹查並公布真相。台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長兒子涉嫌性侵多名幼生,蔣萬安上午出席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卸、新任分局長聯合布達交接典禮時,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身為台北大家長,責任就是保護孩子不受傷害,台北任何孩子受傷害,他都必須承擔。他說,事件不論發生在以前或現在,都會檢討、改進讓法令與政策更完備,避免未來類似事件再發生,造成孩子傷害與家長不安。林月琴指出,雖然蔣萬安終於選擇道歉認錯,但道歉內容未正面回應家長心中疑問,昨日她舉辦記者會發表部分家長聲明中,就有6大疑問仍待市府釐清。第一,111年第一案,家長有報案,社會局明明知情為何沒通報教育局進行後續調查?第二,毛姓加害人調查期間為什麼不用停職?社會局、教育局是否有疏失?林月琴說,第三,直到今天為什麼受害者家長看不到監視器畫面?受到誰阻擋?第四,蔣萬安說林奕華副市長、社會局全程陪伴,家長質疑在哪裡?第五,幼兒園員工知情卻隱匿,教育局為何沒裁罰?第六,小孩需要諮商,市府卻喊沒資源,蔣萬安道歉後是否能立即補足?
為幼兒園受害者發聲竟遭抹黑 許淑華怒告友藍粉專誹謗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19日指出,有臉書粉絲專頁扭曲自己護航北市陷入性侵爭議的幼兒園,甚至稱自己2年多來都不做事,與事實不符,已經委請律師提告。北市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遭控涉入性侵幼童案件持續延燒,與藍營友好的粉專「不演了新聞台」日前發文,指許淑華曾在時任議員徐巧芯開協調會後,因為反廢園而飆罵教育局,另一粉專「政客爽」則批評許淑華2年來沒做任何事。對此,許淑華19日台北地檢署提告,並怒批二大粉專掩蓋事實、扭曲監督權、散播謠言,淪為加害人幫凶。許淑華指出,藍營粉專「不演了新聞台」與「政客爽」散佈關於自己的不實訊息,已委請律師遞狀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她說,這兩個粉絲專頁,以政治鬥爭目的,轉移幼兒園事件焦點,並用文字在社群網站散布不實言論,完全毀損自己的名譽。許淑華說,提告前自己曾公開事先聯繫粉專管理單位,希望可以查證事實,卻吃了閉門羹,只好走向法律途徑。19日自己正式以誹謗罪向他們提告,證明自己的清白,呼籲外界莫再模糊事件焦點。
「扶龍王」高喊反對廢死 請主張廢死者別再找憲法麻煩
立委王世堅今天痛批,主張廢死的那群人就是集體虛偽,社會大眾應好好展現民意,唾棄這些人的想法,「讓她們知道別在那裡胡亂講」,以為好像用廢死,就能彰顯她們是多麼慈悲有大愛。王世堅還說,他想問,被害人已經沒有機會了,為何還要給加害人機會懺悔?罪大惡極的加害人若要懺悔不是不可以,請接受死刑然後到地下懺悔。他強調,所有親人都是每位親屬的「唯一」,如果有人要奪走我們的唯一,他的刑罰就是唯一死刑。王世堅指出,主張廢死者,申請大法官解釋當然好,因為大法官學有專精、也是法界最高指導者,但請大法官們,別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因為「廢死」根本不必釋憲,主張廢死者是在找憲法麻煩嗎?若釋憲結果以及極些微差距,通過大家不願意看到的結果,又該怎麼辦?法律是為人民服務,多數民意決定怎樣就應是怎麼樣,請問,如果不是令人髮指、罪大惡極,人民會想看到死刑並以此為樂嗎?莫名其妙。憲法法庭即將針對「廢死」與否做出宣判,中華人權協會今天在立院舉辦「貫徹公道正義責任論廢死刑不具合理性」公聽會,邀請朝野立委與學者專家討論「廢死」議題。王世堅在發言時表示,如果要廢死,幾項問題應先講清楚。首先、廢死就是有權力的人慷被害人之慨,判什麼罪如何處罰是等量齊觀的,最小罰輕、最大罰重,一直累加,因此,罪大惡極者當然就是判處極刑,罪罰既然等量,為何來到死刑時就打住?罪大惡極的人反而要原諒他?太奇怪了。王世堅今天談到廢死「爆氣全開」,他一上台,就直言,講到廢死他心裡就有氣,原本要早點參加公聽會,但非常抱歉「容我在辦公室先氣個半小時才過來」。王世堅直言,只有被害人跟被害人的家屬有原諒加害者的權利,這是天經地義、千古不變的,只是不斷強調加害人、兇手的人權,是不對的。加害人兇手雖也有人權,但這幾十年來討論的都是「加害人的人權」,完全沒考慮被害人,絕不能被容忍,否則被害人人權究竟在哪?他也質疑,主張廢死者一直說給加害人一次機會,請問誰給被害人機會?當加害人在行兇、凌虐,甚至奪走被害人性命時,可曾給被害人機會?被害人沒有機會了,為何還要給加害人機會讓他們懺悔?罪大惡極的加害人若要懺悔,請接受死刑後,到地下懺悔,這才公平,否則怎麼樣說都是歪理。王世堅認為,廢除死刑恐會讓法治社會崩解,人民相信法律跟政府就是法治社會的基礎,若任何人吃虧、被殺害,法制單位就要處理,該無期徒刑、死刑就依法處理,否則縱放加害者,不僅對被害人在天之靈無法交代,被害人家屬又情何以堪?王世堅痛批,讓那些壞蛋好端端地接受懺悔,然後改信天主、基督、佛陀,說不定以後還可以傳教呢!這算什麼?政府如果無法主持正義,乾脆把槍還給人民,難道要像美國西部時代一樣,人手一槍,誰要加害我們的至親時,我們就去討回來,難道真的要這樣嗎?他還說,總是有廢死者以「冤假錯案」為由反廢死,但有數十件死刑案早就罪證確鑿,這些加害人罪無可逭,他們又找理由開脫,說死刑無法恢復、萬一最後是冤獄怎麼辦?現在這三十幾件,裡面有六、七件是連續殺人魔、法律來回折騰十幾年,他們不但坦承犯案,還喊「讓我死吧」。王世堅病痛批,有人說歐美日國家都廢除死刑,這也是胡說八道,美國多數州還是死刑,日本一樣有死刑,歐洲部份國家雖簽了公約如此主張,但他們的法制、福利跟各方面絕非廢死者想像那麼簡單,不能每一項都類比。他只想說,絕大多數人民心同此理,想的是什麼?請摒棄所有學理外,想想從赤誠的人性角度該怎麼做,能不能廢死的問題就應該那樣做。
狼師案幼兒園舊址遭噴漆!男子稱有女兒氣不過 詢後涉2罪遭送辦
北市信義區培諾米達幼兒園負責人兒子毛畯珅猥褻、性侵超過20名幼童,惡行曝光引發社會譁然。有義憤填膺的民眾18日凌晨跑到原本涉案的2間托嬰中心噴漆,遭現托嬰中心經營團隊報警。據警方追查,噴漆嫌犯是38歲黃姓男子,黃男在18日下午到案說明,強調是為被害人發聲,但也表示知道噴漆是不對的事,「自己的做的事,自己會負責」。警詢結束後,警方認定黃男涉犯《刑法》妨害名譽、毀損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2022年7月該間幼兒園爆出性侵案,北市教育局因為相關證據不足,調查後不起訴,狼師繼續任教,2023年7月才被羈押,但一年間又有多名女童受害,並爆出狼師拍了600部影片,引起社會輿論譁然。事件曝光後,有義憤填膺的民眾18日凌晨跑到原本涉案的2間托嬰中心噴漆,寫上「性侵幼兒XXX(嫌犯姓名)」、「性侵幼兒」、「性侵XXX」等字眼。然而2間托嬰中心中分別已由新經營團隊接手,與狼師案無關,歹徒行為已經造成家長和幼童身心困擾,托嬰中心人員因此報警。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發現遭噴漆的2間托嬰中心噴漆均為同一犯嫌38歲黃姓男子所為,因此依規定通知他到案釐清案發過程。黃姓男子下午17點抵達三張犁派出所說明,事前受訪表示,自己也有女兒,看見北市府沒有作為,放任性侵嫌犯侵犯幼兒,心生不滿,為了讓大家重視這件事,才會噴漆,但他也強調「噴漆是不好的行為,做了也要自己承擔。」由於2間遭噴漆的托嬰中心都已提告,警詢結束後,警方認定黃男涉犯《刑法》妨害名譽、毀損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現今被害托嬰中心早已是他人營業、鄉民私刑正義不但有觸法問題、也影響現今受托家長和小朋友的身心感受和人身安全。此外,兒少加害人毛男早在2023年8月就遭檢察官聲押在監迄今,案件也早已進入司法程序、並非沒有偵辦,呼籲民眾保持理性。
「狼師不准報是誤會」媒體傻眼 蔣萬安指標準不明確衛福部回應
北市信義區私立幼兒園發生狼師性侵案件,傳出有家長早就向媒體爆料「有狼師」,但媒體卻擔心報導會被NCC引用兒童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權法)第69條「不得揭露足以辨識兒少身份」重罰,集體噤聲。衛福部昨日第一時間卻指媒體「誤會了」,監察院更揚言會調查北市府疏失(包括未公開狼師姓名),引發輿論群起反彈。針對監察院要查北市府疏失,還說針對幼稚園的名稱,甚至是加害者狼師的全名都應該揭露,媒體今天追問蔣萬安是否會因此主動公布?蔣則表示,兒少權法第69條有規定,北市府會配合監察院的調查,但也很希望監察院、NCC、 衛福部等能夠共同討論出更明確的標準,讓地方政府在第一線執行能夠有更明確的規範來遵循。至於是否會覺得媒體不能報狼師姓名,就是變相保護兇手,而非保護被害者?蔣萬安仍態度很謹慎的回應,指法律有規定,在執行面上,如果能夠共同討論更明確的依循標準,會是更好的作法。他還說,北市府已在盤點,適用法律上,哪些是可以讓中央來共同討論修法,其中一項就是針對兒少權法第六十九條,對於媒體是否可以公佈或報導相關資訊。蔣萬安的說法及媒體反彈,官員可能聽到了。衛福部下午舉行臨時記者會,次長呂建德解釋,衛福部「並未」要求保護加害人隱私,將在一個月內邀請包括媒體代表在內共商兒少權法修法,在修法未完成前,也會先公布媒體報導的「例外」原則。他重申,兒少權法要求媒體基於社會公益,保護已受害或遭遇負面事件兒少隱私,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兒少身份之資訊,但「並未要求保護加害人隱私」。其次,衛福部「理解」媒體身為第四權,應保障大眾知的權益,卻因報導相關案件恐遭裁罰不敢報導,因此會邀集媒體討論,如何兼顧被害人保護及兒少福祉權益。此外,兒少權法已經進入修法諮詢階段,衛福部會考量科技發展、社會變遷,傾聽民意進行修法討論。至於媒體追問,已有媒體因報導兒少案情內容遭開罰,兒少案件的報導界線究竟該如何劃?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說明,《兒少權法》第69條有例外規定,為了進兒少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且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郭彩榕強調,現行規定並未明確規定「行政機關」為何,該例外規定「意思是例外不罰」,如果報導出來之後,地方主管機關「可以去審議」,如符合公共利益就不罰。基於公共利益需求,媒體「應該可以」做適度揭露,但不希望過度揭露,擔心受害者遭受二度傷害,希望媒體報導時秉持對被害人的同理心,但也有媒體擔心官員鼓勵媒體「適度報導」,但報導卻要經過主管機關「審議」才不會被罰,這樣媒體就乾脆別報「才更安全」,也就是現在的狀況。衛福部昨日對外宣示,兒少權法修法「計畫」刪去媒體報導兒少校名、班級的限制,多數媒體沒特別反應,反倒是兒少團體再度群起反對,也引發外界好奇,官員與兒少團體的說法不一致,官員今日說法又回歸保守,甚至還要「媒體自律」,也難怪媒體早對於官員說法變來變去,反應很冷靜。其實,早在北市幼兒園狼師案前,新北市某國中就曾爆發一名國中生持刀傷人案,因加害者是兒少,依法媒體不得公布姓名,當時坊間就已有疑慮,新北市家長更憂心忡忡,呼籲趕快公布是哪所學校的學生,當時連民進黨立委都質疑兒少權法第69條規定太嚴格,直指有礙揭弊。不過,衛福部官員當時態度堅定的反嗆,不能因社群媒體公開兒少身分為理由,就要求媒體也跟進,否則就是「前面的人紅燈右轉、後方車輛也跟進違規」錯誤思考。官員說法言猶在耳,卻僅因北市府幼兒園爆發狼師性侵,又改口媒體不報導兒少案件是「媒體誤會了」,也難怪媒體早已見怪不怪,期盼各部會先統一口徑,提出具體修法草案後,再談論媒體該不該報導,就是怕誤信少數官員口頭保證,又踩到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