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強盜
」 詐騙集團 搶劫 台版柬埔寨 強盜罪 無期徒刑羅時豐兒涉強盜罪「紙遮臉」拒答問題 父子重金聘同一位大律師
金曲歌王羅時豐的小兒子羅森宇去(2023)年10月捲入聚眾鬥毆案,起因為一名胡姓男子報案表示,在女友住家遭人用空氣槍、球棒脅迫、痛毆,女友還被擄走。警方約談涉案5人,羅時豐兒子被發現也在名單中,今(23)日士林地院首開庭,羅男在友人陪同下現身法院,約30分鐘後,庭審結束,他以沈重的步伐走出法院,還刻意以紙張遮下半張臉。羅時豐么兒涉強盜罪遭起訴。(圖/翻攝畫面)羅森宇在友人陪同下,今(23)日現身士林地院,由於本案採不公開審理,約30分鐘後庭審結束,他以沈重的步伐走出法院,還刻意以紙張遮下半張臉,試圖避免記者拍攝到他的全臉。當他聽到「會不會覺得讓爸爸失望?」時,羅未作回應,隨即上了友人的車離開。據了解,羅時豐為愛子請來的辯護律師陳建中,是遠見律師事務所的合夥律師,曾任高雄法院刑事及民事庭法官,並且擔任多家上市上櫃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背景相當卓越,包括羅時豐和製作人侄子(張敏慎)鬧翻,也是由陳建忠發聲明解釋, 顯示羅時豐想為愛子爭取最輕量刑,因加重強盜罪,法定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屬刑事犯罪中的重罪。警方查獲證物。(圖/警方提供)回顧這起案件始末,余、鄭、蔡、梁姓男子和羅森宇為朋友關係,去年10月29日下午,余得知女友收到胡姓男子糾纏訊息,夥同4人至內湖某處洗車場集合,並由余攜帶兩支球棒,鄭攜帶空氣槍,於隔日凌晨12時50分,一同前往余男女友住處。凌晨1點左右,余男女友趁胡男上廁所時,將住處大門打開,5嫌進入屋內後,由羅森宇持空氣槍進入廁所,並以槍抵住胡男頭部,再掐住其頸部拖行至房內,胡男見人數眾多,被迫跪在地面,其餘人等遂徒手毆打,期間鄭、余則是拿球棒狂毆,造成胡男頭部外傷、左臉瘀青腫脹、四肢多處鈍挫傷、左上臂大片瘀青、紅腫、左膝也瘀青和左上背瘀青等等。余男同時取走胡男的iPhone12 PRO MAX後,拿自己的手機翻拍對方手機內的照片、影片,蔡負責翻找胡包包內的財物,而胡男趁著5嫌不注意趁隙逃離,胡男事後驗傷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5名犯嫌。由於5人均否認,加上檢方根據余男手機數位採證資料,認定沒有直接證據,全部處分不起訴;胡男被控妨害性自主部分也獲不起訴。
偽賭客變真強盜!高雄男設鬧局持開山刀手槍 搶賭場現金280萬元
高雄市24歲的王姓男子,為了搶奪賭場龐大利潤,與友人聯手上演一場假牌鬧劇,最終被逮捕並遭起訴,事件發生在高雄市小港區,嫌犯們經過精心策劃,假扮賭客進入蔡姓男子經營的天九牌賭場,意圖以暴力手段勒索巨款,現已根據相關證據,3名嫌犯被高雄地檢署依《強盜罪》起訴。事件源於王男得知小港區聖明街,某民宅賭場現金流動巨大,2024年2月,王男與林姓友人密謀搶奪該賭場,2人分頭招募人手,王男找來朱姓、莊姓及綽號「阿開」的男子協助,朱男則邀請黃姓友人加入,最終,5人組成犯罪團夥,並準備開山刀和手槍。策劃過程中,王男擔任鬧事的賭客,身上暗藏1張天牌,計劃進入賭場後,偷偷釋出天牌,製造「賭場詐賭」的假象,進而逼迫賭場負責人蔡男拿出現金和解,為確保計劃萬無一失,林男還找2位不知情的友人代購擬真的衝鋒槍,以備不時之需。2月12日凌晨,林男等5人假扮賭客進入賭場後,按計劃行事,林男首先偷偷釋出天牌,接著翻桌怒嗆賭場詐賭,眾人隨即掏出刀槍威嚇現場人員,林男等人喝令所有人「不要動!趴下!」,並恐嚇賭場洗牌人員「手是否欠剁?」威脅蔡男拿出300萬元和解,否則報警鬧大。蔡男當場嚇得不知所措,趕緊蒐集賭場內的現金,最終籌出280萬元交給林男,得手後,林男等人迅速離開現場,開車前往屏東縣某產業道路分贓,林男拿到115萬元,其餘的由王男等4人瓜分。然而,在分贓過程中,朱男疑似侵吞10萬元,導致內部發生內鬨,王男還因此差點背黑鍋。高雄地檢署根據林男等人的對話紀錄、附近道路監視器及相關事證,認定這起案件屬於預謀犯罪,警方在案件調查過程中,成功循線逮捕王男、朱男及林男3人,並依《加重強盜罪》起訴。高雄市警方提醒民眾,賭博活動風險極高,不僅可能遭遇詐騙,還可能引發暴力事件,警方將繼續嚴厲打擊類似犯罪行為,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民眾若發現可疑活動,應立即向警方報案,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快訊/台版柬埔寨害3死!主嫌藍道喊「捐3棺材」盼躲無期 法院裁決出爐
2022年的「台版柬埔寨案」釀3人無辜慘死,主嫌「藍道」杜承哲與共犯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等4人落網後,被依違反《私行拘禁致死罪》、《加重強盜罪》、《洗錢罪》等罪嫌,遭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事後杜承哲也聲稱,因自己相當後悔從事詐騙勾當還「捐了3口棺材」,盼法官能輕判。對此,士林地方法院今(10日)裁定,杜承哲等4人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該案,震驚全台的「台版柬埔寨」囚禁61人,不法獲利4億元,該詐團利用求職訊息誘害被害人上鉤並將其囚禁,期間還以綑綁、電擊下體,餵食含安眠藥或FM2的泡麵等方式殘忍凌虐,導致3人遭虐死棄屍,當時幕後首腦杜承哲卻始終逍遙法外,檢警追查5個月後才查出身分,並將他逮捕歸案。杜承哲遭逮後表示,自己從事詐騙活動只是要求財,沒有害命的想法,案發後他也曾說要退出一度想金盆洗手,對於害了3條人命感到十分後悔,還捐了3口棺材做功德,盼法官不要判處無期徒刑。
蒙面歹徒持槍闖民宅搶走黃金項鍊及100萬現金 4嫌全數落網
苗栗縣銅鑼鄉一起蒙面歹徒持槍搶劫案件,引起社會關注,根據警方調查,事件發生於26日晚間,1名張姓男子在銅鑼鄉鄭姓男子住處與台中羅姓男子進行談判,未料中途談判突然破裂,4名涉案嫌疑人戴著頭套,持槍闖入屋內,搶劫張男身上100萬元現金和1條黃金項鍊,警方經過連日的艱苦追捕,終於在台中及彰化將4名犯罪嫌疑人拘捕到案。被害人張男報警後,警方展開調查,苗栗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並得到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蔡明峰的指揮,在擴大調查的過程中,警方發現涉案車輛使用假牌照,逃逸至台中地區。警方迅速通報台中市清水警分局協助,於4月28日和29日,在彰化市及台中市梧棲區一帶成功將4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拘捕歸案,在拘捕行動中,警方還搜獲作案用的空氣手槍和頭套等證物。經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羅男與被害人張男之間存在債務糾紛,雙方約在鄭男住處談判,但當談判破裂時,羅男通知在外埋伏的黃、周、楊、蔡等4名男子進行搶劫。對於此案,警方已將涉案嫌疑人羅男和其他4名歹徒,依《加重強盜罪》、《妨害自由》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
台版柬埔寨被害人求償破億! 民事求償 S姊、茶董等判賠1040萬
台版柬埔寨案釀成61人受虐其中3人死亡,主要的首腦「S姐」傅榆藺、「茶董」陳樺韋,指揮操縱犯罪組織,一審被重判無期徒刑,被害人也提起損害賠償告訴,今(25)日士林法院民庭審結兩件,判傅等人應該賠償兩名被害人共1040萬元。可上訴。據了解,法院已收逾34起求償案,傅女等人將面對破億元賠償。S姐淚灑法庭,表示很想交保去看女兒。(圖/報系資料照)檢警前年11月在詐團新北市淡水、桃園市中壢等兩處據點,共救出58名被害人,但有3人不堪凌虐身亡,均遭棄屍;本案另有267人被騙失財,詐團不法所得高達3億9342萬餘元,而傅榆藺、陳樺韋指揮手下囚虐61人,對3人死亡置若罔聞。一審士院刑庭去年11月宣判,指傅、陳等29名被告分別犯下私行拘禁致死、非法使人施用毒品、遺棄屍體、組織犯罪、加重強盜罪等,總共多達4724罪,一審合議庭痛批,傅女雖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需照顧,但依其經濟並非無法支應,也無何種因素造成犯罪意念,且為大學畢業,受有高等教育,卻以惡劣、兇殘手段,侵害被害人生命、財產。傅女雖表示有與全體被害人各以5000元調解意願,均遭拒,依組織、私刑拘禁致死釀3死、50次加重強盜、8次非法使人施用毒品、266次加重詐欺、共328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據了解,許多被害人尋求法律途徑,提出民事求償,士院民事庭目前已收逾34案(包括今宣判2案),求償金額達1億1897萬443元,目前仍有兩案尚未分案。另外,檢方第二波起訴到案的「藍道」杜承哲、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被控犯下2811罪,士院刑庭定5月21日宣判,除此之外,杜男還被查出以現金、名車、泰達幣收買時任派出所長葉育忻,藉此打探檢警偵查訊息部分,尚由士院審理中。
台通緝犯遭3槍爆頭棄屍 5嫌下落曝…泰女抓到了「1男逃回台灣」
44歲台灣通緝犯男子石茂強25日被棄屍在泰國蘇凡納布國際機場附近的廢棄餐廳,頭部有3個彈孔,警方鎖定5名涉案人員,包括4名台灣男子與1名泰國女子,全部潛逃至柬埔寨。經過追查,泰籍女子已經落網被捕,而其中1名男子也已經逃回台灣。據《泰國通訊社》報導,泰籍女子必須在柬埔寨接受訊問,結束才會被引渡回泰國,交由當局處理。警方調查發現,兇手犯案動機和某種非法活動有關。而這名泰籍女子,被猜測可能是石茂強的女友。此外,4名台灣男子仍被通緝中,3人還藏匿於柬埔寨,另1人則已前往台灣。據了解,涉案男子周宇凡昨(26日)逃往柬埔寨後,隨後搭機逃回台灣,刑事局幹員根據柬埔寨旅客入台資料,昨天在桃園機場通知周男到案說明。石茂強出身中壢當地榮民新村,綽號「少爺」,是當地警方的頭痛人物,被認出是台灣人的關鍵,在於左手臂上的繁體「羅」字,警方發現死者頭部共有3處槍傷,並在現場搜出約半公斤的K他命,不排除因毒品糾紛引發殺機。回顧石茂強過去前科累累,2004年9月凌晨持槍搶超商,強行搬走收銀機,2007年販賣安非他命,同年5月更和3名同夥到新北林口的貨櫃屋旁,持槍朝周姓男子連開10槍導致對方命危,還搶走在場5人現金和提款卡總共70多萬元。石茂強落網後因加重強盜、傷害、轉讓毒品等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0年,2008年8月27日入監執行,2020年6月5日才假釋出獄,並縮短刑期到2027年5月10日。沒想到他不知悔改,假釋期間仍走回頭路,2022年2月被查獲持有非制式手槍和子彈,桃檢9月起訴,同年12月遭撤銷假釋,審理期間竟潛逃海外,去年8月遭桃園地院發布通緝,另外還有3條毒品、1條強盜、1條交通過失傷害,分別在去年2至8月遭發布通緝,總共身背6條通緝。
台籍通緝犯泰國遭行刑式槍決 警掌握涉案至少5人!恐已逃往柬埔寨
石茂強。(圖/翻攝畫面)44歲台灣籍男子石茂強25日被發現陳屍在泰國機場附近廢棄空屋,一旁有半公斤K他命,頭部3個彈孔,爆頭慘死。由於他手臂有繁體字刺青,我刑事局接獲泰國警方請求協查,26日指紋比對,證實是身背6條通緝、偷渡出境的石茂強。據了解,泰國警方掌握涉案至少5人,4名男性華人與1名泰籍女子恐已逃往柬埔寨,全力追捕中。泰國媒體報導,石被發現陳屍的空屋,非命案現場,是在他處被槍殺後棄屍。泰警查獲運屍的轎車,並採集血跡比對。有消息指出,石疑似從事電信詐欺機房工作,此案究竟是詐欺、毒品或外傳有感情糾紛,仍待偵辦釐清。石姓男子在台前科累累,2004年9月凌晨持槍搶楊梅超商,強行搬走收銀機,2007年販賣安非他命,同年5月更和3名同夥到新北林口的貨櫃屋旁,持槍朝周姓男子連開10槍害對方險死,搶走在場5人現金和提款卡共逾70萬元。石茂強落網後因加重強盜、傷害、轉讓毒品等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0年,2008年8月27日入監執行,2020年6月5日才假釋出獄,並縮短刑期到2027年5月10日。結果石男不知悔改,假釋期間仍走上老路,2022年2月被查獲持有非制式手槍和子彈,桃檢9月起訴,同年12月遭撤銷假釋,審理期間石男潛逃海外,去年8月遭桃園地院發布通緝,另外還有3條毒品、1條強盜、1條交通過失傷害,分別在去年2至8月遭發布通緝,總共身背6條通緝。中壢某鄰長從石手臂上寫有「羅」字的刺青和容貌認出石男,透露石母姓「羅」,帶著4個小孩改嫁老榮民,石年紀最小跟著改姓「石」,其餘3兄姊仍姓王,孝順的他把母親姓氏刺身上。鄰居看到石男魂斷異鄉消息感到震驚,也認為做壞事是條不歸路。
基隆彩券行驚傳持刀搶案 2毒蟲「缺錢買毒」劫3300元來不及花落網
基隆市28日驚傳彩券行搶案,46歲李姓男子和46歲陳姓男子身染毒癮,但他們沒錢買毒,竟於上午8時許持刀到仁四路某間彩券行行搶,得手3300元後逃逸,警方則調閱監視器鎖定2人行蹤,在案發後1小時逮捕他們,全案依加重強盜罪嫌送辦。28日上午8時許,該彩券行才剛開門營業,李男便反穿外套入內,女店員起初以為他想購買彩券而上前招呼,李男卻持刀威嚇,並抓起店員還沒收進收銀機的3300元後逃逸。女店員見狀試圖制止,立刻被李男甩開,而陳姓男子則早已在外等待接應,李男在行搶後跳上陳男的機車逃逸,往基隆市區方向行駛,女店員連忙報警,基隆市警察局獲報後連忙展開偵辦。警方趕到現場採證外,也調閱彩券行附近的監視器鎖定搶匪行蹤,並於案發後1小時在犯嫌於中山區的住家將2人逮捕,李、陳2人對犯行坦承不諱,被警方帶回警局偵訊。李、陳2人表示自己有吸毒惡習,但因缺錢買毒才會心生歹念、決定行搶,警方調查發現他們皆為毒品人口,贓款則來不及花費就被逮捕,全案將依加重強盜罪嫌移送法辦。
台南警同日逮2「同款帽」犯嫌 酒駕通緝犯與搶匪落網皆嚇到失禁
台南市警方昨(16)日逮到2名頭戴「同款安全帽」的犯嫌,其中1人是年約60歲的婦人,其因曾犯下酒駕案件現正被通緝中,卻因為與當天另1名搶匪使用同一款安全帽而被警方盤查落網;警方隨後也順利逮到犯下強盜案件的男子,巧的是這2人不僅頭戴「同款安全帽」,甚至連被警方盤查時也雙雙嚇到失禁。據了解,台南警方昨(16)日正在查緝一件由40歲江姓男子所犯下的強盜案;該男過去就有竊盜、吸毒前科,其在昨(16)日下午1時許又再度於北區一家飲料店犯案。江男在發現該店僅1名女店員後,竟返家持槍回到飲料店內,先是逼迫女店員躲好,隨後再至櫃台搜刮大量現金,離開時還叮囑女店員「要等他走遠了才能報案。」等語;在經女店員報警後,警方也迅速成立專案小組著手查緝。經查,另1名年約60歲的沈姓婦人,在去年7月時因酒駕案件被通緝,至今已過了1年多的躲藏生活,不料其在昨(16)日下午購物完走出超商時,卻因為手上拿著與江男同款的安全帽被警方盯上;不過婦人面對盤查支支吾吾又不肯透露姓名而引起警方懷疑,隨著大批警力趕抵,婦人竟被嚇到大小便失禁,最後才情緒激動的說:「我不過是酒駕通緝犯,有必要這樣嗎。」專案小組發現首要犯嫌還沒落網後,隨即重新調閱監視器影像,接著循線至東區崇德路一帶查緝;警方發現江男後立即上前將他壓制在地,然而江男卻不斷奮力抵抗,還一度用力過猛而失禁;警方當場在其身上查獲改造手槍、子彈與毒品等,訊後警方將江嫌依加重強盜、槍砲及毒品罪嫌移送偵辦,並積極追查毒品與槍枝來源。
遭索50萬!女大生APP求職遇猥褻 同學收訊息急救人
新北市一名女大生在媒合臨時工的APP「小雞上工」上向簡姓男子應徵居家清掃工作,卻被簡男持刀抵脖性騷擾並索討50萬元,最後因簡男假冒女大生用她手機傳訊息借錢穿幫被報警。新北地方法院依加重強盜未遂罪處4年6月徒刑。檢方指控,簡男今年5月初在手機APP「小雞上工」應徵家庭打掃,女大生送出應徵資料後,簡男假借拿鑰匙,在5月12日下午與女大生約見面後兩人一同返回簡男住所,進屋後簡男卻從客廳沙發靠枕下抽出水果刀,嚇得女大生尖叫逃往門口。簡男將女大生壓制在地,以手摀住女大生嘴巴,並持刀抵住她脖子恫嚇「不配合的話,我隨時都會傷害你」,向女大生索討50萬,接著又將女大生押到房間,以手銬銬住手部、童軍繩綁住腳部,以膠帶、眼罩遮擋女大生口眼,隨後猥褻女大生得逞。簡男猥褻得逞之後,仍要求女大生給他50萬,女大生只好要簡男拿她手機傳訊給朋友借錢,未料簡男傳送「我剛剛撞到別人的車要賠別人兩萬」等語,反而讓知道女大生一直都只搭公車的女大生同學、班導師等人起疑並通知女大生母親,其母憂心忡忡不斷打給女大生,簡男見電話頻響才嚇到,恐嚇女大生「警察找我我就去找你」後放她離開。合議庭審酌簡男認罪,犯罪時年僅21歲,血氣方剛,為滿足私慾竟假借徵人打掃工作,誘騙女大生進入住所後強盜、猥褻,造成她身心受創,考量他至今未與女大生達成和解,依加重強盜未遂罪處4年6月徒刑。
啦啦隊前國手行竊失風殺房東 最高法院判劉殷瑋無期徒刑
前啦啦隊國手劉殷瑋債務纏身,前年潛入新北市新莊區房東住處行竊,發出聲響吵醒馮姓女房東,情急之下竟對馮婦勒頸並拿枕頭悶臉殺害,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一、二審判決刑度,仍判處劉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至於民事責任部分,新北地院今年10月間判決劉男應賠償1027萬餘元,還可上訴。現年36歲劉男2021年11月間與65歲馮婦簽約租屋,住進新莊區某公寓5樓,馮婦則住在同棟6樓的頂樓加蓋,劉男因經濟拮据心生歹念,同月26日凌晨4時許,劉男爬樓梯從6樓窗戶潛入,竊取現金2000元、手錶1支,及耳環等財物,因發出聲響吵醒馮婦,劉男失風後竟從背後勒住馮婦頸部,發現馮婦還在掙扎,用枕頭悶住其臉部直到斷氣。劉男犯案被捕後,有隊友表示,劉是某科大啦啦隊員,身材健美人又長得高,是啦啦隊中下盤的位子,在啦啦隊中是很有實力的選手,然而私下生活相當怪異,且常常會不明原因發脾氣,講話與理解起來都相當怪異,大約4年前常常伸手借錢,啦啦隊幾乎都被借過一輪,如今鑄下大錯殺了人,隊友們雖然震驚,但也認為有跡可循。最高法院指出,劉殷瑋案發時為脫免逮捕,故意殺害被害人,屬於強盜殺人的結合犯,由於《刑法》第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的法定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並非唯一死刑,因此合議庭依本案情節判處無期徒刑。至於被告上訴指劉男應分別成立《刑法》第330條第1項「加重強盜罪」及同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不構成強盜殺人結合犯,還說《刑法》第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有違憲疑慮,並指二審未囑託學者鑑定,有應調查證據而未調查的違法情形,最高法院則認為二審判決已明白論斷說明,被告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第三審上訴理由,因此予以駁回。
松山車站泰達幣搶案 2匪持刀劫527萬現金、幣商手機!投案雙雙羈押
台北市1名林姓男子日前與泰達幣商謝男相約松山車站進行交易,依約帶著527萬現金到場,卻遭2名惡煞持刀搶走現金和手機。事後林男報警,警方獲報後鎖定23歲趙男、24歲許男涉有重嫌,在警方逮人前,2人自行向台北地檢署投案,檢方複訊後認為涉案情節重大,2人聲押獲准。警方表示,6日下午2時30分許民眾赴五分埔派出所報案,指稱自己在松山車站北二門前遭持刀搶劫。被害人林男指稱,在通訊軟體Telegram上與幣商謝男約定交易泰達幣USTD,雙方互不認識,林男搭乘小黃依約前往、謝男則開車到場,雙方面交時,突然衝出2名劫匪持刀搶走林男攜帶的527萬現金及謝男的IPhone手機。警方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循線追查,鎖定趙男、許男涉嫌重大,向台北地檢署聲請拘票獲准;但隔天趙男2人即帶著贓款向北檢投案,因案情不明朗,檢方複訊後,2人聲押獲准,全案持續向上擴大溯源。近來虛擬貨幣搶案頻傳,大同區7月1日才傳出虛擬貨幣持槍搶劫案,涉嫌持槍搶劫的謝男向幣商王男購買價值新台幣780萬元的泰達幣,收到後持槍劫走交給王男的780萬元,檢警追查後發現涉案的謝男為台北市政府公園路燈管理處的公務員,將他依《加重強盜罪嫌》送辦。
在台越籍移工約同胞網拍面交 竟遭擄走洗劫勒贖
雲林地檢署4月獲報,有越籍移工遭押走勒贖,追查後發覺同為越籍移工的阮姓男子先上網搜尋在台越南人發布的交易資訊,佯稱欲購買物品相約面交,再夥同另2名越籍移工、1名台籍男子押走被害人洗劫財物,並向其家人勒贖,全案依加重強盜、擄人勒贖等罪嫌向法院聲押4人獲准。專找越籍同胞下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施家榮接獲情資,雲林縣內有數名越籍移工遭人洗劫勒贖,立即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台西分局、刑事警察大隊掃黑專責隊、台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偵辦,發現阮姓、杜姓、范姓越籍移工夥同台籍蔡姓男子涉嫌重大,本月2、3日拘提4人到案。辦案人員表示,阮嫌等3嫌為逃逸移工,認為同胞飄揚過海到台灣工作,被擄走洗劫也求助無門,因此鎖定上網拍賣物品的在台越南人下手,約出來面交後押走被害人,先洗劫身上財物,再強迫被害人打電話給家人,依指示匯款取得贖金,另1名台籍蔡嫌則負責開車接應。辦案人員指出,4嫌食髓知味,還強迫越籍被害人打電話約出其他越南人,進行洗劫、勒索贖金,目前確定至少有2人受害。本案經調閱相關資料,執行拘提、訊問等蒐證行為後,認為4嫌均涉犯刑法加重強盜、擄人勒贖等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變態至極!詐團騙3200萬還逼豬仔「男男性交」 中檢起訴7嫌從重求刑
台中檢警日前破獲「台版柬埔寨」詐騙集團凌虐案,該詐團除了騙取被害人的帳戶,還涉嫌拘禁、毆打,逼迫被害人相互強制性交,錄影上傳至群組。檢察官偵查終結依法向台中地院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台中警方去年12月25日在北屯區太原路控房破獲1詐團,救出被害人2男2女,並逮捕在現場控管豬仔的林姓、閔姓等2名嫌犯。台中地檢署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循線陸續查緝共犯郭男等5人到案,並均經聲押獲准。專案小組調查,郭男等7人去年12月起,加入由暱稱「姆巴佩」、「威爾史密斯」、「鐵支」等人所發起的犯罪組織,與境外機房合作,在台成立「水房」(處理詐欺集團之詐欺所得金流)及「車隊」(管理人頭帳戶提供者)。郭嫌等人擔任「水商」,於社交軟體Facebook、通訊軟體Line 等平台發出求職、貸款或節稅需要提供帳戶訊息,使人頭帳戶提供者受騙與所屬犯罪組織聯繫,犯罪組織取得人頭帳戶測試後,再提供境外機房收取機房詐欺所得款項,並以私行拘禁、傷害等方式控管人頭帳戶提供者,受拘禁的被害人共有4 人,經手詐騙金額約達3200萬元。據悉,集團成員以電擊器、砍刀等兇器壓制被害人,用手銬、腳鐐限制行動,以毛巾摀嘴以及眼罩遮掩,若反抗則會被毆打凌虐。2名男被害人受拘禁期間,甚至遭郭嫌等人強暴脅迫相互強制性交、木棍插肛門,不從會遭皮鞭抽打或電擊器電擊,詐團成員還將變態凌虐手法錄影,上傳至群組內供人欣賞、嘲笑。台中檢方近日偵查終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之傷害、私行拘禁、加重強盜、加重詐欺、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25日將郭男等7人向台中地院提起公訴。檢察官認為,詐團成員犯罪手段慘無人道,造成被害人身心創深痛巨,因此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台版柬埔寨主嫌「藍道」麻煩大了 士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去年底爆發的台版柬埔寨案拘禁虐囚造成3死,引發社會震撼,新北市警局前晚將杜男及其殘餘黨羽共7人逮捕到案,士林地檢署複訊後,昨將綽號「藍道」的28歲主嫌杜承哲等4人依私行拘禁致死、使人施用毒品、組織犯罪等罪聲押禁見,士林地院下午3點召開聲押庭,晚間裁定4人皆羈押禁見。士院指出,值班法官下午開庭訊問後,認為4人均涉犯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罪嫌,其中,杜姓、薛姓、洪姓犯嫌,尚均另涉犯私行拘禁、私行拘禁致死、加重強盜、洗錢、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等罪,均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反覆實施相同犯罪之虞,認定4人均有羈押原因、必要,均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至於共犯杜妻等3人,士檢先前各予10萬元交保。檢警去年破獲「台版柬埔寨」詐騙集團,逮捕詐團傅榆藺、陳樺韋等29人,首波起訴移審後,法院裁定傅榆藺等23人繼續羈押,被告蔡智帆、葉智升獲裁定交保但繳納不出保釋金,現仍有25人遭羈押。士林地院審理時,多數被告僅承認刑度相對較輕的詐欺罪。主嫌杜男因詐欺案判刑2年可易服勞役,須定期前往新北市土城區少年觀護所進行清潔工作,警方掌握杜男行蹤,前往台北、新北、台中將杜男與之前未落網的成員共7人逮捕歸案。杜男面對警方詢問時閃爍其詞、避重就輕,但黨羽都稱是受杜男指示辦事。士院表示,杜承哲等4人昨晚遭士檢聲押,因須另聯繫義務辯護人,且本案卷證繁雜,承辦法官、辯護人均須時間閱卷,故本件羈押聲請案於今日下午召開。
女富商遭強盜500萬 法官認有共犯在逃、逮獲4嫌皆收押
黃姓、莊姓、陳姓及邱姓等4名男子,23日在北市行愛路搶走謝姓女子500萬元,在新北市瑞芳遭警逮捕,士林地檢署認4人涉犯《刑法》330條結夥3人以上的加重強盜罪,嫌疑嫌大,有逃亡、滅串證之虞,聲請羈押,士林地院今日凌晨裁准。外傳全案與詐騙集團洗錢、黑吃黑有關,對此士林地檢署表示,本案目前正在釐清相關金流,全案持續偵查中。法官認為4嫌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犯後旋即藏匿、計畫將作案用車輛丟棄以躲避查緝、持用具自動刪除訊息功能之通訊軟體手機以為聯繫,復有共犯尚未到案等節,均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而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羈押原因,再衡酌陳姓犯嫌等4人於白晝下午,在人車往來眾多之地,結夥強盜他人財物,嚴重危害社會秩安,而認均有羈押之必要,均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北市內湖區行愛路23日下午3時06分發生現金搶案,謝姓女被害人下午先到南港區三重路銀行提領500萬元,又到內湖區提領195萬元,當謝女準備坐車離去時,埋伏多時的黃嫌等人即向謝噴灑辣椒水,並搶走500萬元後逃逸。警方案發後調閱監視器追捕,下午4時4分左右,瑞芳分局在台2丙線基福公路19公里處,攔獲劫匪駕駛的自小客車。並將車上4名嫌犯當場逮捕,全案疑點重重,目前正由檢警擴大追查中。
女富商遭劫5百萬態度詭異 4劫匪落網後遭羈押禁見
北市23日傳出一名女富商遭4名歹徒劫走500萬元,但由於該名女富商態度詭異,也無法說明金錢用途,被警方懷疑有「黑吃黑」的可能。而4名劫匪在報案後短短1小時內就遭到逮捕,案經士林地檢署24日複訊後,法院於25日凌晨裁准4人羈押禁見。根據媒體報導指出,35歲的謝姓女中古車商於23日,在2名男子的陪同之下,前往南港國泰世華提領195萬元,前往內湖一銀分行提領500萬元,共計為695萬元的現鈔。過程中,有銀行行員詢問是否需要護鈔,也詢問大量現鈔的使用用途,謝女均低調婉拒或是不願回答。結果在一行人剛走出一銀內湖分行後,26歲陳男、25歲莊男、22歲黃男、21歲邱男等4名嫌犯就突然衝出來,靠著手上的辣椒水攻擊後,成功搶走500萬元。結果在案發後短短一小時內就被警方逮捕。 一名謝姓女子23日先後於北市南港區、內湖區的銀行提領共計695萬元,走出銀行之際遭到嫌犯劫走其中500萬元,目前警方已逮捕涉案的4嫌。(圖/警方提供)也由於謝姓女富商在案發前的態度詭異,再加上報案時還向媒體稱「皮包不見」,之後更拿外套遮掩面容,讓警方心身疑竇。結果警方調查發現,4名搶匪竟然都是詐騙集團成員,疑似不滿謝女兒爆出「黑吃黑」的行為,但整體案件還有待警方調查釐清。而士林地檢署於24日訊問完畢後,認定4人有逃亡、滅證及勾串之虞,依加重強盜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25日凌晨裁准。而遭搶的500萬元與未被搶的195萬元現金也被扣案,以此來釐清金流。
內湖500萬劫案大逆轉!女車商「沒被搶的195萬」遭扣押 筆錄1反應被疑有詭
台北市內湖昨(23日)發生強盜案,謝姓女中古車商於銀行提領鉅款後上車準備離去,突遭歹徒開車門並噴辣椒水,被劫走500萬現金。然而,警方昨天逮捕4名犯嫌並深入調查後,卻發現案情疑點重重,尤其女車商當時拒絕護鈔建議,等被搶到派出所做筆錄竟稱:「我皮夾不見來報案不行嗎?」據悉,女車商製作筆錄時無法向員警說明金錢來源及用途,堅持律師到場才說明。等她離開派出所先是以外套遮頭,走沒幾步又情緒潰堤大哭:「我只是皮夾不見了,我來報案有什麼不對嗎,你們這樣針對我是怎樣啦?」警方調查黃姓、莊姓、陳姓及邱姓犯嫌後,發現4人都是詐騙集團成員,因此懷疑本案可能4犯嫌不滿帳戶遭拿走而引發的黑吃黑。後檢方依加重強盜罪與嫌犯有逃亡、滅證及勾串之虞,於今天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而女車商被搶走的500萬與未遭劫的195萬均已扣案,後續將由檢察官傳喚相關證人及調取交易明細等資料,釐清金流來源及去向。
重案/管鐘演遭逮露詭笑…「擠牙膏式招認」只為拖延判刑 落網18年後終伏法
「殺人魔」管鐘演於1988年、1989年間陸續殺害7人,與同樣奪走7命的死刑犯徐東志被合稱「徐管不離」。1993年,管鐘演在西門町被事先埋伏好的臺北市刑大隊員逮捕,當時他臉上還帶著微笑,冷血程度令人不寒而慄,他自知逃不過死刑,但為了拖延判刑定讞時間,主動供出其他案件,性格十分狡詐。據了解,管鐘演除了背負7條人命,還涉及台北市金鴻福銀樓搶案、陳姓商人斷手腳案以及2名售屋小姐性侵案等近30起案件。管鐘演前後共逃亡4年,期間共犯吳錦燦、劉漢屏先後落網,並於1991年3月間遭到槍決伏法。1993年,管鐘演在西門町被事先埋伏好的臺北市刑大隊員逮捕。2011年3月4日,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對管鐘演執行死刑。(圖/報系資料照)法院審理期間,管鐘演自知難逃死罪,為了拖延判刑定讞時間,主動供出其他案件,包含性侵2名售樓小姐、殺死理髮廳經理及角頭林復雄的罪行。最高法院在2006年9月21日經過11次審理後,判處管鐘演死刑,然而時任法務部長施茂林、王清峰拒絕執行死刑。直到2011年3月4日,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才對管鐘演執行死刑。在執行死刑前,管鐘演主動捐出了自己的心臟,肝臟,眼角膜和腎臟,使得6人受惠。不過,管鐘演的兒子管穆池,竟步上老爸後塵,毒品、竊盜前科樣樣不少,2017年甚至持模型槍夜闖新北市一名女子住家,綑綁被害人並搶走現金與手機、手錶等財物,被依加重強盜罪判刑8年6月。
台版柬埔寨案主嫌「S姊」耍賴 否認凌虐只認拘禁遭檢痛批
士林地院今開庭審理「台版柬埔寨」案,提解在押的主嫌「S姊」傅榆藺出庭,她一改之前否認指揮凌虐3名被害人致死,推說只有拘禁並道歉,還聲稱願意賠償,到庭論告的檢察官痛批她一再翻供,實在「惡性重大」!綽號「梁朝偉」、「S姊」的傅榆藺,去年9月起加入以「藍道」為首的詐騙集團,10月中到10月底,陸續囚禁、凌虐被害人61人,其中3人不堪遭虐,發生跳樓事件,其中2人更因糖尿病,不堪長期遭餵食毒品FM2,身心遭受極大折磨而死亡,檢察官依加重強盜、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分別起訴S姐等29人,被告等人將矛頭指向S姊是幕後指揮犯罪的主謀。30歲的S姊開庭時否認指揮「控員」虐待,並稱她每個小時觀看群組,發現有2名賣帳戶的人「眼神釋出敵意」,才會在群組稱:他們如果「群起抗議」,你們才幾個人,要怎麼控制他們,會造成「炸點」的情形,才會由呂政儀毆打林男等2人,至於其他人則是呂自己決定要打,在桃園成立「欠打偶像團體」。S姐還「發誓」沒有參與下毒,還要求不可以出現毒品,但「控員」不聽她的命令,她從來沒有去過現場,一切都是「奶茶」陳樺韋指使,她只有交代拿走身分證、提款卡,身上的東西沒有必要拿走,一直到據點被警方破獲,看新聞才知道有下毒。S姐聲稱希望獲得被害人及家屬原諒,且願意賠償,檢察官質疑說:「妳不是說死者與你無關?」S姐回答:「對於參與犯罪感到愧疚」,檢察官痛斥她犯後還狡辯,更是惡性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