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詐欺得利
」誆「無卡分息」賺外快!中部139大學生慘背債 3嫌加重詐欺起訴
中部大學日前淪為詐騙重災區,包括逢甲等多所大學共計139名學生遭「無卡分期」詐騙,檢警查出西屯路3C店業者林男、店長紀男、業務林男等3人共同謀組詐團,以「購買3C產品」賺佣金為手法,騙大學生向資融公司辦理「無卡分期」,每人因此背債5到10萬元不等。中檢今依涉犯《加重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得利》、《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將3人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台中地檢署指出,電玩業者林男與店長紀男,主要經營電玩產品批發零售,兼作手機、電腦分期購物購買服務,他們與從事3C產品買賣的業務林男,從去年3月起共謀組織詐欺集團,鎖定大學生為對象,以購買3C產品向資融公司辦理無卡分期,即能獲得3千到5千元佣金為手法,誘騙學生上當,前幾期由業務林男支付款項,藉此取信大學生,再讓他們陸續介紹更多學生加入,未料後續不再支付分期金,將債務留給受害學生清償。經查,林男等人以2種手法進行詐騙,其一為「虛構Macbook筆記型電腦」交易,以每件交易可獲5000元報酬,學生簽約向融資公司申請核准後,每筆業者林男支付6萬元報酬給業務林男,店長則抽取每件1000元傭金,但實際上學生根本沒拿到電腦,卻因為簽下合約,需繳交剩下的分期繳款,共有102名學生受害。第二種為「實體商品iPad、iPhone手機」交易,業務林男以每件交易可獲3000元至5000元不等報酬,學生將簽下融資契約購買取得手機或平板交給業者林男,林男將3C商品轉售變現獲利,共有37名學生受騙。檢方清查,林男等3人不法所得共計1248萬元,將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檢察官認為,林男等3人以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作為人頭,導致被害人數高達上百人、詐騙金額逾千萬元,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林男等人均未與被害人和解,惡性重大,全案偵結,依《加重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得利》、《組織犯罪》等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無卡分期詐騙「139名大學生受害」不法所得1248萬 3嫌加重詐欺起訴
臺中地檢署偵辦中部地區大學生因辦理無卡分期購買3C產品遭詐騙案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林男、紀男、林男等3人涉嫌違反刑法第339之4條第1項、第339條第1項、第2項加重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得利、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等罪嫌明確,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同時聲請宣告沒收被告3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下同)974萬3040元及被告林男之單獨犯罪所得273萬8730元。台中地檢署於日前獲報大學生遭受詐騙案件後,旋即立案並指派祥股張富鈞檢察官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經查,被告林男係誠○公司負責人,紀男係該公司之店長,其等主要經營電玩產品批發零售,並兼作手機、電腦分期購物購買服務;另名林男則係從事3C產品買賣之自營業者。中檢表示,其等3人於民國111年3月起共謀組織詐欺集團,以涉世未深之大學生作為人頭,假意以大學生購買3C產品向資融公司辦理「無卡分期」之方式,由林男支付部分前期款項,或簽發受款欄為林男自己之無效本票,佯稱願代為清償債務,藉以取信大學生後,誘騙學生陸續介紹更多學生參加簽立「無卡分期」之購物合約,而剩下之多數分期購物之債務即讓簽約之學生自行承擔,以此方式向資融公司詐得款項,並致學生受有債務承擔之損害。檢察官追查,被告3人犯罪手法有二,首先是虛構「MacBook筆記型電腦」交易,計102名學生受騙:以每件交易可獲得5000元之報酬,誘騙被害人將相關購物申請資料填妥後,被告3人再拿非購買之MacBook筆記型電腦與被害人合拍照片後,將該MacBook筆記型電腦收回櫃臺內,藉以取信於資融公司此交易為真實,核發每臺分期購物MacBook筆記型電腦之款項8萬4078元與誠○公司。每核定一筆購物,負責人即給付林男現金6萬元做為報酬,而店長紀男每經辦一件則可抽得1000元之傭金,致被害人受有上開分期購物之債務承擔損害。3人另透過實體商品iPad平板電腦或iPhone手機交易詐騙,計37名學生受騙:由以每件交易可獲得3000元至5000元之報酬,誘騙被害人簽約購買取得該等3C商品後,旋交由林男處理,再將上開商品自行轉售變現獲利,致被害人受有上開分期購物之債務承擔損害。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3人罪嫌明確,於今日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審酌本件被害人數高達上百人、詐騙金額亦逾千萬元,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被告等人均未與被害人和解,惡性重大,請予以從重量刑。另檢察官於偵查中已針對被告3人之不法所得,依法聲請法院裁定扣押被告財產,共扣得負責人所有之財產(含不動產現值約980萬元、車輛價值約137萬元、存款81萬4066元)、查扣現金58萬5000元,並於本案提起公訴,同時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被告3人之犯罪所得。中檢呼籲,民眾應對提供不合理獎金或佣金之無卡分期話術提高警覺,避免淪為詐騙集團人頭而承擔債務。針對不法詐騙案件本署亦會持續嚴查厲辦,以維護社會秩序及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還有這招!開中古豪車自撞詐領保險金得手千萬元 雲林地檢偵結起訴
假車禍詐領保險金!以黃姓男子為首的11人犯罪集團,專門在二手車市場購入大排氣量的進口品牌汽車,加保全險後,再找人挑選人煙稀少沒有監視器的偏僻路口,開車自撞造成車輛毀損,後續向保險公司出險詐領保險金,一共得手上千萬元,雲林地檢署指揮偵破後,今天偵結依加重詐欺得利等罪嫌提起公訴。雲林地檢署指出,日前接獲情資,有民眾疑似以假車禍方式詐領保險金,檢察官廖易翔指揮雲林縣警局、刑事局偵二大隊偵辦,調查收集相關證據,發現以33歲黃男,與蔡姓、沈姓等同夥11人,利用二手車價與保險公司計算車輛全理賠有明顯價差的狀況,鑽漏洞在二手車市場找尋排氣量較大、較難脫手的高階進口品牌房車,以較低價位取得後,向保險公司投保全額車體險。黃男為首的11人在二手市場購入大排氣量的中古豪車,再請人開車自撞毀損車輛後,申請理賠金謀取差額利潤,遭檢警偵破,雲林地檢今天偵結起訴。(圖/翻攝照片)投保後黃男等人找來手下擔任「車手」,駕駛車輛上路,前往雲林、嘉義、台南、南投等地,專找人車較少、沒有監視器的路口,再開車自撞電桿等路旁障礙物,待車輛撞毀後,再持保險文件請求理賠金。據了解,犯嫌在二手車市購買的高階進口品牌轎車,當時新車購買價格都在數百萬元左右,但因為排氣量大加上車齡問題,二手市場交易並不熱絡,價格可能僅剩10分之1左右,但若依保險計算,撞毀後理賠金額都有數十萬元之譜,對比黃男等人取得的中古車價,之間甚至有50萬以上的利差,以此手法,2019年開始先後撞毀8部中古豪車,得手詐保金額破千萬。且該集團成員以製造假車禍為手段詐保,卻未傳出「車手」受傷情形,據悉「車手」自撞時都會做好萬全防護,除了繫緊安全帶,還會戴安全帽保護頭部,加上這些豪車本身就耐撞,因此8起事故都沒造成人員傷亡,事件之所以曝光,則是因為保險員發現手法太過雷同,通報檢警深入追查,才偵破這起撞車詐保案。
開車自撞「騙千萬保險金」!詐保11犯嫌遭起訴
開車自撞也能賺錢?雲林地檢署偵辦「假車禍真詐保」集團案,發現黃嫌等11人,以低價買入二手進口車後再投保,隨後開車自撞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藉以賺取車價與理賠金差價,黃嫌等人共撞毀8輛汽車,詐領保險金額總計達1000萬元,全案依加重詐欺得利等罪嫌於日前提起公訴。雲林地檢署1日表示,檢察官接獲情資,有民眾疑似以假車禍方式詐領保險金,因此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擴大偵辦,循線發現黃嫌等11人,利用二手車購入價格與保險公司計算車輛全毀理賠有價差情形,刻意購入二手車市場價格不佳的排氣量較大車輛。黃嫌等人將購入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車體險後,前往雲林縣、嘉義縣、南投縣、台南市等無監視器路口、人煙稀少地方,自行撞車將車輛毀損,再持相關文件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金,每輛汽車購入價格與保險理賠金差價至少50萬元以上,2年內共撞毀8輛汽車,詐保金額高達1000萬元。辦案人員指出,例如有些高級車新車價500萬元,但幾年後二手車價僅剩100萬元,保險公司若未注意到二手車價格,其保額可能會訂在200萬元,出現保額比二手車價高的情況,一旦出險,詐保集團便可賺取100萬元差價。雲林地檢署認為,此類理賠會衍生詐欺問題,已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承辦人進行研商防制,保險局已督促產險公司針對汽車保險的承保及核保程序加強管理,並擬定相關查核機制,以防制不肖人士以此方式詐領保險金。
國考又傳弊案 台電、中鋼現職員工組團海撈上億
國營事業招考又有弊案,高雄地檢署前年查獲國營事業考試舞弊集團另有斬獲,台電、中鋼現職員工組不法集團,5年來協助上百名考生直接在考場中使用手機、藍芽耳機作弊,考進中鋼、中油、台電,不法所得初估1億2千萬元。檢方已掌握舞弊名單,主嫌郭姓、林姓男子等4人則依加重詐欺得利等罪向高雄地院聲押禁見獲准。據了解,檢調2020年調查一起國考舞弊案時,意外發現此集團,查出該集團以台電現職員工郭男、中鋼現職員工林男及其配偶陳姓女子,以及吳姓女子等4人為首,涉嫌自2016年起涉及國營事業考試舞弊達10次以上,涉案考生初估中油36人、中鋼34人、台電31人,以每人收費120萬元計算,不法所得估計至少1億2千萬元。檢方查出,郭男負責蒐集考生資料、彙整舞弊名單;林男負責招攬考生,還保管、保養電子舞弊設備,還協助考生修改自傳、教導面試技巧;陳女負責保養考試用手機,兼顧考場,確保電子舞弊設備在考生離場後確實回收。吳女則是幫忙記帳,聘僱解題專家,筆試當天負責測試、確保電子設備正常運作,還要負責播報答案。集團使用特殊藍芽耳機,考試現場播放答案給舞弊考生。(圖/高雄地檢署提供)舞弊考生須先支付2萬元購買專用手機、耳機及訊號放大器等設備,集團透過解題專家、在筆試當天當場解題,透過手機放送答案至考生配戴的藍芽耳機。若考生一路順利過關斬將而錄取,最後再支付120至150萬元結案。高雄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劉穎芳、檢察官蔡杰承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此案,2021年10月、11月1日、今年1月陸續指揮專案小組執行搜索,3波行動共計搜索 17處,傳訊被告8人及多位證人,扣得各種電子舞弊器材。檢方表示,一名吳姓集團首腦仍在逃,郭男、林男、陳女、吳女等4人聲押獲准。溫姓、徐姓、黃姓作弊考生及負責顧考場的蔡姓女子分別以1萬到1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
史上最大!收百萬保證考上國營事業 槍手集團撈5千萬全遭逮
高雄地檢署、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合作破獲國營事業考試代考舞弊集團,集團以每人百萬餘元的代價代考,不法所得近5000萬元,12名考生因此錄取國營事業或警專。黃姓主嫌與陳姓槍手遭到羈押,陳姓主嫌經訊問後諭知40萬元交保,其餘槍手、考生及其家屬共43人分別以3萬元至5萬元不等交保。檢廉查出,黃姓、陳姓主嫌自2018年間起,各自尋找有意參加中油、台酒、中鋼、台糖、中華電信、台電或警專考試的民眾,2人與黃姓仲介向考生或家屬收取100至120萬元不等代價,找槍手應試。考取代價依單位不同,收取85萬至150萬元不等費用。代考舞弊集團將槍手照片合成至考生的證件上,矇騙監考人員。(圖/高雄地檢署提供)為了讓槍手瞞混過關,該集團用精密加工手法,將考生的身分證或駕照換貼成槍手的大頭照,或是由考生及家屬持槍手大頭照、向健保署申請遺失補發新健保卡後,再交由槍手應試。黃姓主嫌另以2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代價,僱請蔡男、洪男於2020年1月18日、19日擔任中油台北及高雄試場顧場人員,確保代考槍手皆有依約赴考。檢廉清查後發現,共有12名考生因此錄取國營事業或警專,事後另行交付尾款40萬元至150萬元不等給黃姓、陳姓主嫌等人。也有10名考生通過中油公司2019年考試第一階段筆試並獲得面試的機會。據統計,黃姓主嫌非法獲利4713萬元,陳姓主嫌非法獲利204萬元。其餘槍手、助理、仲介獲利8萬元至145萬元不等,11名槍手不法所得共164萬4500元。檢方將黃姓、陳姓主嫌及相關人等以戶籍法冒用他人身分證、變造身分證,及刑法變造特種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加重詐欺得利等罪起訴。涉案考生與家屬,及其餘槍手、考場顧場人員與負責合成考生與槍手相片者等46名被告則另為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