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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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建構動物友善社會環境
為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農業部擬具之「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使我國動物保護措施與時俱進,112年農業部新設「動物保護司」,提升行政層級,並充實動保人員配置人力及強化工作福利,自114年6月開始從事動物保護工作的公職獸醫師可支領不開業獎金,同時持續修訂法規,從源頭管理、落實寵物登記制度,到推動科學化流浪犬貓精準捕捉及絕育等,加強動物保護與國際接軌。卓榮泰指出,本次「動物保護法」修正,優先推動已具高度社會共識的面向,包括:「加強飼主責任」、「提升動物收容管理」、「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賦權」及「強化動物保護」,以立即改善執法實務困境,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至於尚有歧異之議題,仍請農業部秉持求同存異的精神,持續廣納各界觀點,加強社會溝通,以凝聚進一步修法共識。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業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法重點如下:一、增訂飼主送交動物至動物收容處所應符合一定條件,明確飼主棄養責任之構成要件,並提高棄養動物之罰則。(修正條文第5條及第25條之3)二、修正動物收容處所通知飼主領回或開放民眾認養之程序及要件。(修正條文第14條)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寵物分類分級管理事項之辦法。(修正條文第19條之1)四、修正飼主應提出繁殖管理計畫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經許可後,所飼養之特定寵物始得於許可期限內免絕育,並明定有繁殖需求應按次提出申請,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及第26條)五、修正定明特定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之特定寵物應具合法來源,並強化繁殖、買賣特定寵物之流向管理規定,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之2、第28條及第30條)六、修正動物保護檢查員稽查、取締違反本法規定相關權限。(修正條文第23條)七、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阻止對於動物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認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採取之措施。(修正條文第23條之3)八、提高宰殺、故意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其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之刑度;並明定使用藥物、槍械、暴力或施以其他凌虐方式犯前開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修正條文第25條及第25條之1)九、修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沒入飼主動物之情形。(修正條文第32條及第33條)
行政院推動保法新制!寵物棄養最高罰百萬 虐殺刑責加重
行政院會今(8日)預計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藉此強化寵物飼主責任。草案明定,寵物若發生遺失情形,飼主須在5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否則將視為棄養;同時也大幅提高棄養動物的罰鍰金額,從現行最高新台幣15萬元,調整為100萬元以下。此外,修法亦加重對虐待、虐殺動物致死行為的刑責,明定以暴力等方式致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得加重其刑至1/2。草案通過後,將送交立法院審議。據《中央社》報導,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強化飼主責任。為避免飼主無正當理由棄養寵物,或任意將動物送交政府機關處理,草案規定,未來將寵物送交動物收容處所必須符合一定條件,若未符相關條件即送交者,將認定為棄養行為。針對部分飼主在動物保護案件調查期間,屢以寵物遺失為由,掩蓋棄養事實或規避稽查取締的情形,草案也進一步明定,經指定公告須辦理登記的寵物,其飼主應自遺失事實發生的翌日起5天內,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報遺失;除非具有受傷、住院等正當理由,否則同樣視為棄養動物。在罰則方面,草案將棄養寵物的罰鍰,從現行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提高為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至於處罰與刑責,為加強動物保護並遏止虐殺案件,草案同步提高虐待及虐殺致死的刑責。現行法規對於虐待動物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得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修正草案則調高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現行規定須達致複數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才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草案則調整為,以槍械、暴力等凌虐方式致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得加重其刑至1/2。
臘腸犬墜樓遭棄養 動保處重罰12.8萬
新北市新莊區日前發生一起犬隻高處墜落重傷事件。一名邱姓飼主因搬遷至新住處,將臘腸犬獨自留在尚未熟悉、且未設置防護措施的環境中,犬隻不慎自3樓陽台欄杆縫隙墜落至1樓,當場發出哀嚎聲響,樓下住戶聽聞後立即通報相關單位處理。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指出,犬隻送醫搶救後雖撿回一命,但經獸醫師診斷,因高處墜落導致骨盆骨折,傷勢嚴重,未來恐有終身癱瘓風險。動保處第一時間聯繫飼主,說明犬隻傷勢及後續醫療與照護需求,但飼主未即時到院探視,也未妥善安排後續照護事宜。動保處表示,經多日聯繫與查證,仍未見飼主履行基本照護責任,認定其對受傷犬隻未盡應有照護義務,已構成棄養行為。後續經新莊分局福營派出所通知飼主到案說明,動保處依相關事證,認定飼主違反多項動物保護及相關法規。所幸經過治療後,臘腸犬的情緒較為穩定。(圖/取自新北動保處)動保處進一步指出,本案飼主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未提供動物安全生活環境;同法第5條第3項,棄養動物;另查有未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未完成絕育或申報繁殖管理,以及未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等情事。依法裁處合計新台幣12萬8000元罰鍰,並命飼主接受3小時動物保護教育課程,同時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再飼養犬貓。動保處也提醒,飼主對所飼養動物負有終身照護責任,犬貓對陌生環境容易發生意外,民眾於搬遷或生活環境變動時,應事先完成陽台、窗戶及高處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避免將寵物獨留於未設防的環境中。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國民黨2026慘了?媒體人揭內幕:鄭麗文得罪很多地方. 不滿美國活逮馬杜洛?習近平:單邊霸凌行徑衝擊國際秩序. 批6位國軍退役高官為敵發聲 名導嗆「垃圾」:對不起同袍
樂園成監獄2/五成早夭!野柳海洋世界又違法繁殖 母子3海豚困小池如囚犯
野柳海洋世界爭議不斷,除海獅、海豹生活場域如豬圈外,園方明知後場環境惡劣,竟不顧海豚高達5成的早夭率持續非法繁殖,2024年又「創造」新生命,如今小海豚只能跟著母親與另隻雌性被困在僅3巴士大小的水池,面對動保團體抗議,園方還拒絕保證不會再有「意外」,更大言不慚稱「你帶保險套都會懷孕了,你他X的怎麼保證牠不會懷孕?」離譜言論點燃動保圈怒火。野柳海洋世界建物老舊且後場環境狹小,海豚們處境宛如坐牢,園方卻拒絕保證「不會再有意外」讓新生命誕生。(圖/方萬民攝)野柳海洋世界於1981年開幕,是台灣第一座海洋動物主題樂園,也是許多人童年回憶,而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和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公布的「台灣海洋哺乳動物圈養表演調查報告」,在海豚尚未被列入保育類禁止捕捉期間,該園區於1980年到1990年,至少五度向澎湖漁民購買海豚已作表演之用,前後買下海豚超過60隻,近年則只剩10隻上下,園區卻無法清楚交代海豚去向。而該園區早年以海豚海獅表演和高空跳水聞名,但隨著動保意識抬頭,國際共識已明確認定鯨豚不適合圈養,呼籲台灣應終止圈養並啟動退場機制,海保署因而成立專家學者、動保組織組成的輔導小組,以協助業者停止娛樂性質展演、改善園區內的動物福利,希望在維護動物福利及業者權益下,逐年完成退場轉型。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野柳海洋世界竟不顧共識,在私下持續繁殖,過去一年小組共召開5次會議、2次現勘,但2025年6月再次前往野柳現勘時,動團代表才發現園區竟有10隻海豚,與官方公布的9隻數據不符。陳玉敏說,動保團體追問海保署,這才坦承新生小海豚於2024年7月出生,新北市動保處在當年就知情,政府竟與業者一同隱匿,這更並非野柳海洋世界首次違反繁殖。動保團體不滿野柳海洋世界「製造」出誕生就被囚禁的海豚,曾一同前往野柳海洋世界抗議,要求海委會嚴懲累犯並妥善安置園內海豚。(圖/翻攝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官網)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表示,野柳海洋世界是違法累犯,在2015年就非法繁殖出3隻新生幼豚,每隻卻只被新北市政府開罰5萬元,其中一隻出生一個月就早夭,2021年到2022年野柳再次申請繁殖計畫,又繁殖出2隻幼豚,但牠們一隻剛出生就死亡,另一隻則在一歲多時離世,早夭率高達5成。即使新生海豚接連離世,野柳海洋世界仍沒有放下繁殖計畫,該園區在2020年又提出繁殖計畫,聲稱要進行希望透過觀察與記錄印太瓶鼻海豚於圈養環境中之聲波互動、繁殖與伴養行為等生理與生態資料的研究,計畫獲准後在2021年開始,後經海委會同意延長到2023年底,2024年出生的小海豚則被認為是「逾期」出生,受孕時間的確在計畫核准期間內,因而海委會僅開罰1萬元。令人難過的是,新生海豚生命起點並非大海,而是無窮無盡的囚禁,姜怡如指出,目前園區將母帶子與另隻雌性海豚,關在展區後方約僅3台巴士的極小水池,時間更超過一年,惡劣飼養環境極度危害動物福利,面對動保團體質疑,野柳海洋世界卻拒絕保證不會再「製造」出新生命。姜怡如與陳玉敏2025年12月,與野柳海洋世界廖姓負責人一同到新北市政府開會,2人再次提醒廖不得繁殖出新生個體,廖卻爆粗口稱:「你帶保險套都會懷孕了,你他X的怎麼保證牠不會懷孕」,粗魯言論點燃動保界怒火。野柳海洋世界曾是眾多台灣人的兒時回憶,近年卻因動物福利問題而頻遭抗議,動團則要求野柳採取嚴格的節育措施,終止圈養悲劇的延續。(圖/方萬民攝)而野柳海洋世界繁殖計畫的研究正當性也備受質疑,黑潮海洋文化基金會董事蔡偉立表示野柳水族館所做池內鯨豚母子聲波的研究印證了野外的觀察,並不是創新的研究或帶來重大的新發現;至於繁殖與伴養等生理資料僅有助於瞭解圈養鯨豚狀態,對野外鯨豚的貢獻很少。即便依照科學研究步驟取得的資料,也未必有學術價值。蔡偉立也認為,人工圈養鯨豚的環境無論如何寬廣與改善,永難及於自然海洋的深邃壯闊。五十年來的鯨豚圈養歷史已經顯示鯨豚族群無法在人工環境中茁壯,動物福利狀態永遠都有層出不窮的問題。海豚的壽命長、智能高、身心和社群需求都高,在海中活動範圍廣大,這些特質都不適合繁殖作為實驗動物。同時牽涉實驗動物的使用與銷毀也有倫理的問題。動保團體因而聯合呼籲,認為野柳海洋世界多次違法繁殖行為已構成情節重大之違規,主管機關應廢止野柳的展演許可證,並要求野柳採取嚴格的節育措施,停止任何形式的繁殖,終止圈養悲劇的延續。動保團體也期盼主管機關啟動野放評估計畫,並成立「海洋庇護所」,讓退休鯨豚能免於囚禁,透過行為訓練一步步的嘗試讓牠們回到大海,如果已不適合回歸,也能在合適的天然環境下,提供鯨豚更符合動物福利的生活條件,並保有基礎的人為照顧。對此,野柳海洋世界暫無回應。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本案已召開第1次委員會審查「野柳海洋世界動物展演許可證展延」,園內動物飼養環境及狀況,後續業者刻正依委員會專家學者建議改善。海保署回覆,依據野柳海洋世界所提供海豚陳列展示計畫書,海豹、海獅飼養空間符合美國聯邦法規海洋哺乳類最低空間飼養標準要求,而牠們屬人工繁殖個體,雖不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範,惟仍受動物保護法規範,其主管機關並依權責辦理相關評鑑與查核作業。而海保署在2024年「鯨豚展演輔導小組」,有關飼養空間之改善作為,輔導小組建議業者落實動物分區輪替使用飼養池之管理方式,以增加空間使用彈性,並降低單一空間長時間使用所可能造成之壓力;另鑑於海豚池周邊遮蔽設施相對不足,亦建議業者檢視遮蔭條件,並記錄場域紫外線暴露之相關數據,作為後續環境調整與管理之參考依據。輔導小組認為應依循具科學依據之飼養管理原則,結合環境豐富化措施,提供適當之感官與認知刺激,以促進圈養鯨豚之身心健康,並有效降低壓力反應及預防刻板行為之發生。
樂園成監獄1/每天表演3場!為野柳海洋世界賺大錢 海獅海豹住處不如豬圈
野柳海洋世界是許多台灣人的兒時回憶,明星動物海獅、海豹和海豚的表演秀至今更吸引大批遊客前來觀賞,為園方賺進大把鈔票,而在歡笑與掌聲之後,海獅與海豹在後場的居住環境竟比「豬圈」還小,牠們被囚禁在約2坪大的空間,水池更不及半身高,海獅們無處活動,只能在狹窄水池中無助繞圈,加上野柳海洋世界過去有違法繁殖歷史,動保團體因而聯合抗議,圈養展演應退場轉型。12月下旬,記者抵達野柳海洋世界,剛好趕上每天的3場表演之一,表演由外國表演者開場,帶來長約半小時的高空特技和花式跳水,接著便由海獅「可樂」接力登場。「可樂」的任務繁重,除吼叫跟觀眾打招呼、用雙鰭撐起全身重量表演倒立、走上觀眾席跟民眾近距離互動外,由於「可樂」是館內唯一會微笑的海獅,牠更要在觀眾席上多點停留,擠出笑臉配合與遊客拍照,回到水池邊還得模仿海豹滑行,一連串表演都違背牠們的自然天性,表演時長約20分鐘才能下台休息。海獅、海豹宿舍位於舞台後方,每隻動物卻只能分到約2坪大的空間,對高智商的牠們來說宛如酷刑。(圖/讀者提供)但「下班」後的生活卻並不快樂,據悉,海獅和海豹「宿舍」位於舞臺後場,身為群居動物的牠們住在「單身房」,與同伴們被水泥牆隔開,抬頭望去是極簡陋的鐵皮屋頂,周圍則是冰冷牆面和柵欄,整體空間僅2到3坪,居住環境竟較豬圈還小。而「單獅房」與「單豹房」的空間配置如出一轍,一半為陸上平台,一半空間為水池,水池深度卻不到動物的半身高,環境中更不見任何可供海獅海豹消遣娛樂的豐富化設施,長時間的監禁更讓牠們出現刻板化行為,只能無助的在混濁水池中繞圈徘徊,試圖游動卻隨時都會碰到牆面,連監獄的受刑人都有放風空間,牠們卻只能被囚禁在人類所設下的牢籠。野柳海洋世界海獅和海豹每年需表演上千場,還得近距離與遊客互動,做出許多違背天性的舉動。(圖/方萬民攝)據了解,野柳海洋世界的鐵皮牢籠內共有5隻海獅和2隻海豹,當中2隻海獅「可樂」、「麻吉」以及海豹「雪碧」會上台表演,共同分擔每年上千場的「工作量」,這也是牠們唯一能接觸到大水池的機會。無法表演的海豹和海獅則被囚禁在舞臺後場中,恐終生不見天日,回到大海更是奢望,只能年復一年地透過柵欄空隙看著禁錮自己的水泥監獄,對高智商的牠們來說宛如酷刑。更可惡的是,園方明知動物們生活狀況惡劣,仍持續引進「注定被軟禁」的海洋哺乳動物,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和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在2015年公布的「你的樂園?牠的地獄!台灣海洋哺乳動物圈養表演調查報告」,動物10年前的居住環境就已跟現在一樣糟糕,當時園區內有4隻加州海獅和3隻南美海獅,如今僅剩5隻海獅,卻又再引進2隻海豹。且野柳海洋生物世界未曾向外界說明動物「怎麼來」,加州海獅和南美海獅的來源皆不明,海豹也是在2020年突然亮相,園方起初在臉書發表介紹海獅海豹差異的貼文,接著便讓海豹們上台表演。黑潮海洋文化基金會在多年前就警告,目前台灣的展演機構中圈養的海洋哺乳動物,主要是從野外捕捉,且活體動物價格高昂,也就是說「只要展演產業存在一天,野外動物就形同時刻面臨著被捕捉的危機,海灣就不會是蔚藍的!」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痛批,園方以教育、娛樂之名,讓動物在受限的環境下終生進行馬戲表演提供的飼養環境貧瘠、窄小、枯燥到讓人痛心。(圖/報系資料照)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海獅是高度適應兩棲環境且高度社群性的哺乳動物,自然習性包含在開闊的岩礁、沙灘、海岸、碎石灘棲息,覓食時能在海洋深潛 180 公尺的水域。陳玉敏指出,野柳海洋世界的飼養環境,真是貧瘠、窄小、枯燥到讓人痛心,一個單獨像豬圈的水泥空間、跟人類家用浴缸差不多大小的水池,沒有任何豐富化設施,就是海獅一輩子遭囚禁的環境。不僅完全無法滿足海獅所需的活動空間,貧瘠的環境更剝奪動物表現自然行為與天性,且剝奪牠們的社群需求。常見野柳的海獅出現不斷轉圈圈的刻板行為。陳玉敏強調,館方以教育、娛樂之名,讓動物在受限的環境下終生進行馬戲表演,對動物的長期剝削。觀衆短短幾分鐘的娛樂,是建立在這些能感受痛苦的生命,終生的禁錮與剝削之上。對此,野柳海洋世界暫無回應。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本案已召開第1次委員會審查「野柳海洋世界動物展演許可證展延」,園內動物飼養環境及狀況,後續業者刻正依委員會專家學者建議改善。海保署回覆,依據野柳海洋世界所提供海豚陳列展示計畫書,海豹、海獅飼養空間符合美國聯邦法規海洋哺乳類最低空間飼養標準要求,而牠們屬人工繁殖個體,雖不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範,惟仍受動物保護法規範,其主管機關並依權責辦理相關評鑑與查核作業。而海保署在2024年「鯨豚展演輔導小組」,有關飼養空間之改善作為,輔導小組建議業者落實動物分區輪替使用飼養池之管理方式,以增加空間使用彈性,並降低單一空間長時間使用所可能造成之壓力;另鑑於海豚池周邊遮蔽設施相對不足,亦建議業者檢視遮蔭條件,並記錄場域紫外線暴露之相關數據,作為後續環境調整與管理之參考依據。輔導小組認為應依循具科學依據之飼養管理原則,結合環境豐富化措施,提供適當之感官與認知刺激,以促進圈養鯨豚之身心健康,並有效降低壓力反應及預防刻板行為之發生。
保障毛寶貝安全! 明年起家貓「未植入晶片登記」最高罰1.5萬元
農業部公告,自114年(2025年)1月1日起,所有家貓都必須強制植入晶片,並完成寵物登記,如今1年的緩衝期即將屆滿,從115年(2026年)1月1日起,如未依規定完成,將依動物保護法裁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指出,日前汐止區一名廖姓飼主開門時沒留意愛貓動向,家貓趁機溜出家門,飼主找遍附近仍搜尋未果,隔天仁愛路辦公室附近上班的民眾發現貓咪,動保處獲報派員到場,先將貓帶回新店動物之家安置,後續經由晶片登記資料通知領回。動保處表示,因飼主有落實飼主責任,提早辦理寵物登記,才能在第一時間找回愛貓,當下動保處人員也特別叮嚀,務必注意門窗防範脫逃,畢竟寵物獨自在外容易發生車禍或受傷,為了毛寶貝的安全,務必善盡飼主責任,以免發生無法挽回的遺憾。動保處提醒,農業部已公告家貓自114年1月1日起納入強制寵物登記規範,1年緩衝期將於今年底屆滿,貓咪完成登記後不僅能健全寵物管理機制,更能在走失時透過掃描晶片迅速聯繫飼主,提高尋回機率;同時晶片也如同貓咪的身分證,有助落實源頭管理,避免遭受惡意棄養。動保處強調,落實「登記、絕育、防疫」是每位合格飼主的基本責任,呼籲民眾盡快完成家犬家貓的寵物登記,否則於115年1月1日起,將依《動物保護法》處以3000至1萬5000元罰鍰。動保處說,辦理寵物登記十分簡單,飼主只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帶著愛貓前往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並完成相關手續即可;也可透過手機或電腦登入「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飼主專區,隨時查看名下寵物的晶片號碼、絕育狀態及其他資料是否正確。除了一般寵物登記站外,動保處本部及8間公立動物之家均提供登記服務,方便民眾就近申辦。此外,動保處也會在臉書專頁公布巡迴疫苗注射活動資訊,讓飼主隨時掌握最新消息,更輕鬆完成寵物晶片登記與疫苗接種,共同為毛寶貝打造更完善的保護網。
15歲柯基被棍打發抖!動保處待驗傷報告依法裁罰 飼主稱照顧壓力大「情緒失控」
台北市一段柯基犬遭飼主施暴的影片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流傳,引發社會譁然。畫面中,一名男子對狗隻怒吼、投擲物品,甚至持棍毆打,導致受驚的犬隻縮在角落瑟瑟發抖。經民眾檢舉,台北市動物保護處12日凌晨介入調查,事後該名詹姓男子坦承,他是犬隻的飼主,因長期照顧失智犬壓力過大,「一時情緒失控才會打狗」。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台北市動保處說明,該案件於12日凌晨接獲民眾檢舉後隨即啟動調查。影片中受害犬為15歲高齡的柯基犬「秋刀魚」,目前患有後肢癱瘓與失智症狀。畫面顯示飼主情緒激動,對犬隻高聲怒吼、投擲物品,並以長棍揮打,導致「秋刀魚」受到驚嚇,蜷縮在角落瑟瑟發抖。動保處表示,接獲通報後立即將犬隻從寄宿的寵物旅館帶離,緊急送往特約動物醫院安置。由於年齡與病況因素,目前仍留院接受完整健康評估。醫療團隊已著手進行各項檢查,確認有無明顯傷害,待驗傷報告出爐後將作為是否違法的依據。詹姓飼主已於12日晚間主動到案,向動保處說明案情。他供稱自己長期一人獨力照顧失智犬,身心俱疲,當日一時情緒失控才會對犬隻動手。他也承認影片中行為確實不當,願意配合後續調查處理。動保處指出,案件將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進行裁罰,若確認違反規定,最重可處新台幣7萬5千元罰鍰。處方強調,針對虐待動物行為持零容忍態度,一經查證將依法嚴處,絕不寬貸。至於「秋刀魚」後續安排,動保處表示,因犬隻年邁且患有失智症,需由具備照護經驗的人士接手,未來將於醫療完成後評估是否公開尋找合適領養人。動保處呼籲,若市民發現疑似動物虐待情事,請立即通報1999市民專線或1959動物保護專線,動保單位將儘速介入調查,確保動物生命安全與福祉。
手搖飲加盟主涉虐打15歲柯基犬!北市動保處安置送醫 「模範飼主」頭銜被撤
台北市中山區某手搖飲的詹姓加盟主,日前疑似情緒失控,拿掃把揮打家中15歲柯基犬,還拿鞋子丟狗,揚言要安樂死,引起網友撻伐。對此,台北市動保處回應,12日凌晨接獲檢舉後,已將涉案柯基犬緊急送往特約動物醫院安置;新北市動保處則說,已撤下詹姓飼主「模範飼主」的頭銜。根據相關影片顯示,受虐的柯基犬「秋刀魚」疑似因亂尿尿被懲罰,詹姓飼主邊罵髒話邊教訓寵物犬,讓柯基犬嚇到蜷縮在角落不斷發抖,詹姓飼主還將影片上傳網路,並寫下「誰要養?送他,不然我就把牠安樂死」、「(就算)牠20歲,我還是會這樣對牠」。據悉,詹姓飼主2023年才獲新北市政府「年度狂犬業務執行績效評鑑」的「金飯碗」獎項,被譽為「模範飼主」,當時他在獲獎時曾說,寶貝柯基是家庭的一員,不僅會替牠刷牙,還會親自下廚把關飲食,讓狗狗有更好的抵抗力,如今卻爆疑似虐狗,讓愛狗形象崩壞。對此,台北市動保處新聞稿指出,動保處於12日凌晨接獲民眾通報社群網路流傳「連鎖飲料店主疑似虐待柯基犬」事件,已立即啟動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受理動物虐待案件處理流程,並依《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將涉案柯基犬緊急送往特約動物醫院安置。柯基犬已遭安置。(圖/翻攝自台北市動保處官網)動保處表示,12日凌晨0時左右動保處即接獲民眾通報,發現社群網站上發布有疑似虐待犬隻的影像,畫面中飼主不僅以激烈言語喝斥,並做出拋擲衛生紙捲及持清潔用具揮擊柯基犬的行為,造成犬隻因極度恐懼而畏縮至角落發抖。經動保處查證行為人確定為本市中山區的連鎖飲料店加盟店主,並為柯基犬的飼主。在事件發生後,犬隻已於11日緊急帶離,安置於寵物旅館。動保處為確保犬隻安全及確認是否受傷,12日已迅速至寵物旅館,依法緊急安置柯基犬。動保處說,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規定,飼主對於管領之動物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違者將依同法第30條規定查處最重可處7萬5千元罰鍰。動保處對虐待動物行為秉持零容忍的態度,以確保動物安全。動保處也呼籲,動物保護法對虐待、傷害動物之行為已有明確規範。市民若發現任何疑似違法虐待動物情事,請立即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1959動物保護專線通報,動保處會立即依法查處,維護動物權益。至於「模範飼主」頭銜,新北市動保處回應,經查確認詹姓飼主一年前已搬至台北市,當下已立即聯絡台北市動保處對該飼主家訪裁罰處置,確保動物安全,而該飼主2023年受表揚寵物連續10年都有施打狂犬病疫苗、絕育及晶片,目前已撤銷頭銜。
浪浪受虐事件層出不窮 許淑華:該修《動保法》加重問責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2)日表示,針對虐待寵物案件,現行最高法規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實務上非常多藥物甚至槍械虐待動物情況,若因此導致多隻動物身亡且情節重大者,應考慮合理提高刑責,以儆效尤。虐待貓犬及不當飼養事件屢傳,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對此與許淑華、苗栗縣議員陳光軒等人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盡速推動《動物保護法》修法加重刑罰問責。郭昱晴回顧,近期台北市一名女子涉虐待犬貓致死,還把多具貓屍裝入垃圾袋丟到垃圾車中震驚社會;此外苗栗縣一間犬舍也被爆出涉嫌不當飼養繁殖與割犬隻聲帶至少300隻毛小孩受害,在在都令愛寵人士心痛。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認為現行法規對虐待寵物致身亡者罰則較難有效遏阻犯罪。(圖/CTWANT攝影組)陳光軒則攤開法規指出,苗栗犬舍問題行為人早已觸犯《動保法》第25條該以刑事問責,但苗栗縣政府只以新台幣480.9萬元行政裁罰,力道是遠遠不夠。許淑華也附和指出,北市虐貓案早在6月時就已有民眾檢舉,如果主管機關多些警覺,真的有機會可以拯救這些貓狗,而地方動保機構牛步與飼主問責過輕,雙雙都該列入檢討。許淑華也以近期親自處理的選民陳情案為例,一名北市游姓女子被控虐待多隻貓咪致死,但現行法規若為同一時間發生只能視為同一案,最高就是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中央該考慮《動保法》第25之1條規定加嚴,比方增訂使用藥物、槍械導致多隻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該另行合理提高刑責,希望遏止犯罪。《動保法》修法已由農業部提出,希望未來能更保障毛孩生活。(示意圖/方萬民攝)與會動保律師顏紘頤則直指,現行的《動保法》有五大難處,從救援、處罰、沒入、送養、禁止再犯,他直指這些都難以澈底嚇阻犯罪。他舉例,法律處罰與沒入標準非常模糊,只規定營業場所可進行緊急救援,這樣民宅內的虐待行為根本難以即時制止,另外必須虐待到「造成傷害」才可處罰,如無明顯傷勢者便無法強制處分,這也讓一些施虐者有恃無恐。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則回應,農業部目前已提《動保法》修法版本,未來將加重虐待動物致死刑責,還會賦予動保人員部分「司法權」,讓動保人員搶救受虐動物更即時。他強調,地方動保缺額大洞是老問題,會積極與各地方政府合作並盤整民間收容能量,確保動物福利。
女子丟2袋垃圾「內裝12隻貓屍」! 北市民眾嗅到屍臭攔截報警
台北市信義區一名游姓女子把裝有多具貓屍的2個垃圾袋丟入垃圾車,民眾聞到怪味覺得不對勁,趕緊向清潔隊員通報將垃圾袋攔截下來,隨即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女子共丟棄2個垃圾袋共12隻貓屍,其中有9隻是幼貓。對此,台北市動保處表示,貓隻已死亡超過2個月,身上布滿蛆並已見骨,而本案住宅已死亡達14隻貓。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表示,民眾4日晚間7點左右在動物救援LINE群組內發現,有人貼文提到有女子拿2袋垃圾丟棄。而民眾在等垃圾車時,發現一旁的游女身上有刺鼻異味,懷疑垃圾袋內有動物屍體,除持手機蒐證,並當下向清潔隊員示意垃圾不要丟棄,攔截到的1包垃圾由動保處人員陪同到派出所報案、打開垃圾袋,發現內有2具貓屍殘骸。警方後續與報案人及動保處人員到木柵垃圾焚化廠找尋另1包垃圾,最終順利攔到,打開發現裡面有9隻幼貓及1隻成貓的屍體,所有貓屍蒐證後交由動保處帶回化驗。警方表示,任意棄置貓屍的為當地住戶游姓女子,涉違反動物保護法,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如經查曾違反規定累犯被裁罰,5年內故意再犯,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此部分由北市動保處彙整資料後依法向警方告發偵辦。台北市動保處則發聲表示,日前獲報信義區富陽街有住戶被斷電多日,屋內傳出惡臭,並有犬隻虛弱吠叫聲,有民眾目擊3隻貓在後陽台雨遮遊蕩,懷疑有大量犬貓遭遺棄餓死屋內,動保處自10月22日起已加強監控訪視,並陸續帶回1犬5貓送醫治療,目前屋內已無動物;12月4日接獲該戶鄰居報案,游女返家後將2袋垃圾丟到垃圾車。動保處指出,袋內計12隻貓屍體已死亡超過2個月,身上布滿蛆並已見骨,連同之前動保處於10月28日在房東開門進屋檢查發現的1隻成貓骨骸及8月16日訪視帶回之1隻幼貓屍體,本案住宅已死亡達14隻貓。針對8月及10月死亡貓屍,動保處均已分別依動保刑事案移送警察局信義分局刑事偵辦,今日將再針對昨日大量複數動物死亡之動保刑事,移請信義分局緊急向檢察官申請搜索票,於今日強制入屋搜索,全案亦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再約談飼主到案說明。
虐待動物不再輕判!動保法修法擬加重刑責 最高罰300萬、不得易科罰金
近年虐待動物案件屢見不鮮,甚至還有民眾將其視為「博取關注」的手段,而背後原因,除施虐者個人因素外,法規嚇阻力不足也是一大問題,為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3)日進行「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也針對罰則、違法判定等標準,進行修法提案,其盼能透過完善法規,嚇阻類似案件一再發生,而農業部也認同,應加重虐待行為刑責、加強飼主責任等,同時也會強化第一線人員值勤時的強制力。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表示,現行《動物保護法》將「有致死之虞」作為虐待動物之構成要件,導致實務上部分案件因現場未見明顯外傷而無法開罰,舉例來說,過往曾有民眾拍片虐狗,以繩索捆綁犬隻口鼻並吊掛在水中,但縣府到場後認定並無外傷,因此未能沒入犬隻,凸顯現行法規範過於侷限,相當不合理。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指出,動物虐待案件在司法量刑上普遍偏輕,施虐者常多次犯案仍以6個月以下刑期結案,缺乏嚇阻力,且虐待動物往往與行為偏差、心理問題相關,除了加重刑責,也應研議將心理輔導納入處遇機制,透過教育與強制輔導降低再犯風險。民進黨立委郭昱晴提到,近年陸續發生民眾販賣狗肉虐殺犬隻、以動保名義虐死流浪貓、以利器砍傷犬隻、將貓咪放入微波爐烘烤並上傳網路等事件,造成社會強烈衝擊;但施暴者往往僅付出輕微代價即可重返社會,現行法制不足以嚇阻,更可能讓再犯風險存在,應將重傷或死亡的虐待行為,刑期從現行2年以下提高為3年以下,罰金由3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重大情節者將加重刑度二分之一,且不得易科罰金。農業部次長杜文珍回應,確實有施虐者認為「罰則不重」而重複犯案,遂認同提高刑責與強化量刑指引能有助降低虐待事件,也支持委員所提之心理輔導面向,不過,相關內容涉及衛福部權責,後續需要跨部會討論,包括教育介入、心理評估與強制輔導時數等,都可能成為未來制度設計的一部分。杜文珍補充,針對現場難以判斷動物外傷或內傷的狀況,將檢討虐待定義並「與時俱進」,讓第一線稽查人員有更明確的執法依據,委員所提之「有致死之虞」應移除,未來也會納入討論,此外,也會針對不法養殖場加強查緝,從源頭杜絕不當繁殖與地下交易。
捲宿舍虐貓案 夏浦洋自嘲「雞婆」常背鍋
沉浸式實境推理節目《成仁高中偵探社》最新一集拋出校園「宿舍虐貓案」,本集邀請沈駿、林輝瑝、夏浦洋擔任NPC 與學生即興互動。宿舍人氣橘貓命喪頂樓,現場不但血跡斑斑,貓罐頭也倒地四散,殘忍程度瞬間引爆網友公憤。三人被問到「到底誰是兇手?」林輝瑝坦言壓力不小:「平常玩密室會好奇 NPC 怎麼引導劇情,沒想到當NPC真的很難!」最大挑戰是學生完全不照劇本走。「你不能透露太多,也不能跳出角色,只能在角色裡面找機會推他們一把。」而對青少年排解情緒的建議,他給出務實心法:「生氣沒關係,但不能悶著。先讓腦袋換氣,運動、聽音樂、找朋友聊天都好。情緒降下來,你才有空間去想事情。」夏浦洋這次與學生密集互動,完全被年輕人的能量感染:「很開心看到學生的熱情、直覺、不服輸,而且他們都很尊重彼此的想法。」談到青少年排解憤怒,他強調「一定要找到一個自己的興趣,甚至變成專長。當你有熱情、有成就感,情緒自然會被消化。」至於是否有旁觀者經驗,他笑說自己根本不可能旁觀:「我比較外向、雞婆,看到事情一定會跳出來,所以反而常常被罵、幫大家背鍋,但沒關係啦哈哈。」夏浦洋因為雞婆常幫大家背鍋。(圖/小公視提供)沈駿這次飾演內向、膽怯、被懷疑的少年角色,需要長時間壓低能量、保持憂鬱狀態,加上連續多場哭戲,對他來說是難得的高難度挑戰。他坦言:「應該是我人生哭最慘的一場戲。」談到劇中角色面對痛苦時曾想「死比較不痛」,沈駿則表示:「如果我是旁觀者,沒有資格提醒或勸說,只希望世界少一點霸凌、多一點關心。謝謝這個角色讓我理解。」節目單位表示:「青少年的情緒沒地方去時,就會變成別人看不見的危險。而我們大人,常常只看到他們犯錯,卻沒看到他們在痛。」節目也再次強調情緒不能轉嫁,更不能傷害生命。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故意致動物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損傷者,可處一年以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20萬至200萬元罰金。
打造透明、負責任寵物交易環境 新北動保處重罰違法業者
為讓每隻毛寶貝都能擁有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新北市政府今(18)日表示,動物保護防疫處近期展開一年一度的特定寵物業查核專案,針對寵物業者進行全面檢視,共計查核425家寵物業者,確保業者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合法經營,從源頭把關動物福利。隨著寵物飼養風氣日盛,寵物買賣市場需求攀升,然而部分業者因環境管理不當、動物來源不明,不僅衍生消費糾紛,更可能造成疾病傳播風險。動保處表示,合法申請、完善照護、如實揭露動物健康狀況,是每位特寵業者必須肩負的基本責任,違規業者將面臨嚴厲裁罰。動保處指出,日前稽查人員查核一處合法寵物店,雖然店面外觀整潔明亮,但深入檢查後發現,該寵物店籠具空間過小,未依規定提供寵物相關健康與照護紀錄,且貓隻健康狀況不佳,另現場有未施打晶片的貓隻販售中,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2條規定,按同法第28條規定,裁罰籠具不符4萬元、紀錄不實4萬元、未施打晶片4 萬元,且該店多次以內部空間為私人場所為由,阻礙稽查人員進入,經動保處調閱原申請資料,該房間已納入營業範圍,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3條規定,依同法第29條規避稽查,再處以3萬元罰鍰,合計罰鍰共新臺幣15萬元。動保處說,相較之下,另一家經營多年的優良業者則成為業界典範,該店建立完善的飼養與展示管理制度,每隻貓都具備完整的晶片植入紀錄、疫苗施打證明與來源追溯資料,店內更貼心設置「健康說明卡」,方便民眾隨時查閱動物的健康狀況與背景資訊。這些案例充分說明,只要業者用心經營、確實遵循法規,不僅能有效避免違規受罰,更能建立消費者信任,提升整體產業形象與競爭力。動保處提到,根據《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業者必須申請特寵業許可證並明確標示營業資訊,同時建立完整的動物買賣、繁殖及日常照護紀錄。所有從業人員均須接受動物福利與防疫相關教育訓練,並落實每日環境清潔與通風管理,確保動物能在安全衛生的環境中生活。違反規定者將依情節輕重處以新臺幣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罰鍰,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更可能遭廢止許可,不得再從事特寵業經營。動保處也呼籲民眾在購買寵物時,務必提高警覺,主動要求查看業者的合法證照與動物健康檢查證明,確認店內動物有充足的活動空間,仔細觀察環境衛生與動物精神狀態。民眾應堅決拒絕來路不明的動物來源,共同杜絕地下繁殖場與疾病傳播的風險,用實際行動支持合法優良的業者。動保處表示,未來將持續舉辦業者教育訓練、定期輔導稽查,協助業者了解並遵守特寵法規,強化法規落實,打造透明且負責任的寵物交易環境。也特別提醒市民,購買寵物前應先確認業者合法證照,實地觀察店內環境與動物健康狀況,確保交易安全可靠,以理性態度選擇合格業者,拒絕非法繁殖場,關懷動物權益,共同守護每一條生命,讓特寵產業在法規與倫理間取得平衡,共創人與動物和諧共存的友善城市。
粗暴壓制、強行鋸斷!動團直擊「殘忍血鹿茸」 養鹿協會:應要人道處理
鹿茸為國人傳統觀念上相當優良的食材之一,因此台灣也有不少水鹿養殖業者,然而PETA善待動物組織卻發現,彰化縣某養殖場為了獲取鹿茸,工人會將水鹿粗暴地壓制在地上,強行鋸斷鹿茸,過程未施打任何鎮靜劑或止痛藥,而當鹿茸產量下降時,這些鹿往往就被送往屠宰場,對此養鹿協會回應,鹿農採茸時皆會使用相關設備進行人道處理、確保動物福祉,不人道行為應屬個案。PETA善待動物組織指出,被用於供應鹿茸的水鹿,終其一生被關在狹小且空無一物的水泥圍欄中,每年都要經歷一次又一次的痛苦折磨,而透過實際調查發現,鹿場內的部分鹿隻有感染皮膚病情況,摘取鹿茸時,也是將鹿隻的兩隻前腳和一隻後腳綑綁並強行拉開,隨即由工作人員鋸斷鹿茸,整個過程中,公鹿不斷掙扎,明顯表現出極度的痛苦、恐懼與壓力。PETA補充,當鹿茸被鋸斷後噴湧而出的鮮血竟然被混合酒精,最後一併提供給下訂的客人,然而,鹿血對人類健康具有潛在威脅,因為鹿血可能帶有多種人畜共患病,包括類似瘋牛症的「慢性消耗性疾病(狂鹿症)」。PETA高級副總裁Jason Baker表示,為了躲避捕獵者,鹿天性膽小,對環境極為敏感。影片中,水鹿被工人粗暴壓制、然後被殘酷切處身體部位,對動物來說無疑是極度恐怖且痛苦的。而這些行為已構成多項違法,包括《台灣動物保護法》、《菸酒管理法》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華民國養鹿協會回應,農業部皆有補助業者使用人道採茸設備,可透過固定頭架將鹿隻置入,頭部伸出固定後再進行採集,可有效控制鹿隻並安撫情緒,且台灣現行法規本就無規定採茸時應使用麻醉或止痛藥,現行設備、方式已可確保作業安全與動物福祉,至於動團指控「殘忍採茸」,應為個案事件,並非整體產業情況。養鹿協會補充,並沒有將鹿隻「囚禁在狹小空間」,鹿隻確實是住在獨立隔間,但空間並不小,且該設計也可避免鹿隻打鬥導致受傷,或是鹿隻透過樹木磨角導致樹木壞死,圈養反而提供保護、減少外在風險。農業部表示,國外會透過麻醉、鎮定等藥物採茸,係因外國鹿隻多為放牧,若不透過相關方式「根本抓不到鹿」,而台灣多為圈養,自然無需使用麻醉,可透過人道設備安撫鹿隻,且由於麻醉等藥物可能透過血液流入微血管豐富的鹿茸,反而會有服用時的疑慮。
台灣獼猴遭私養!頸部戴項圈、鐵鍊畫面曝 台東縣農業處回應了
疑被私養的台灣獼猴脖子上套著頸圈,並以鐵鍊固定行動。(民眾提供/蕭嘉蕙台東傳真)台東縣延平鄉一處民宅遭民眾檢舉疑似私養台灣獼猴,現場可見獼猴頸部套著項圈、以鐵鍊固定。雖然台灣獼猴已降級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但依法不得飼養。縣府農業處表示,將會同相關單位到場查核,若情況屬實,將依法裁罰。台灣獼猴於民國108年1月9日由「其他應予保育野生動物」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後,陸續傳出民眾私養情形。為避免衍生人猴衝突、傳染疾病等風險,農委會於111年9月30日公告將台灣獼猴列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縣府農業處長許家豪證實,已接獲檢舉,並已預排與相關單位聯合查察,「到場後若確認為非法飼養,將依處以相對應罰則。」台東縣去年共查處8件民眾飼養獼猴案件;經加強宣導後,今年截至目前僅接獲1件檢舉。農業處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違者可處15萬至25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私自飼養野生動物,以免觸法。
家裡也能養?哈爾濱女子「遛企鵝」登熱搜 專家示警:恐害動物命危
黑龍江哈爾濱一處住宅社區出現罕見一幕,一名女子竟在小區內「牽企鵝散步」,引發現場民眾圍觀拍照,畫面曝光後瞬間在網路掀起熱議。事件發生於11月7日,地點為哈爾濱市道里區保利城五期小區,相關單位已展開調查,並提醒民眾切勿違法飼養野生動物。根據《潮新聞》報導,從曝光畫面可見,女子身穿羽絨服,手持牽繩帶著一隻黑白相間、大小約似成年貓的企鵝,在社區內悠閒行走。多位目擊者表示,企鵝步態緩慢,吸引不少住戶圍觀拍照。對此,小區物業與社區管理人員證實,該名女子並非當地住戶,現場也未能出示企鵝合法飼養證明或來源文件,因「存在安全隱患」,已通報警方與林業部門處理。社區工作人員指出,該女子自稱企鵝為其個人所有,卻無法說明來源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飼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必須取得省級以上主管機關批准,雖然企鵝未被列為國家一級或二級保育類,但其作為極地物種,飼養條件極為嚴苛,遠非一般住宅可滿足。動物保育專家指出,企鵝需要維持攝氏-2至8度的低溫環境,搭配每日定時光照與專業營養配比飼料,否則將嚴重影響其生理健康。哈爾濱雖地處高緯寒區,但夏季供暖強勁、冬季室內溫差大,對企鵝而言並不適宜長期生活,可能造成應激反應甚至死亡。此外,企鵝在國際間常涉及非法走私交易。根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資料,目前全球約有六成企鵝種群面臨棲息地喪失威脅。若從非正規渠道取得,恐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對非法獵捕、收購或運輸野生動物者,最高可處十年徒刑。專家也強調,近年網路寵物風潮興起,從蛇、蜥蜴到如今的企鵝,背後潛藏動物壓力、疾病傳播、違法交易等風險。企鵝具有強烈地盤性,且可能攜帶禽流感等病毒,將其帶入人群密集區域,不僅違反其習性,也對公共衛生構成威脅。事件雖引發網友熱議與「可愛」、「新奇」討論,但專家與社區單位均呼籲,飼養動物應以保障其生理與心理需求為優先。真正的愛動物,不應建立在違法與犧牲動物福祉的基礎上,城市文明與生態意識,亟需全民共同維護。
養13年愛犬疑遭毒死 女飼主辭職追兇3年討公道
寵物對於不少人來說,牠們就像是家人的存在,牠們的離去很難不傷心。北京一名女子Penny養了一隻小狗Papi長達13年,3年前某天卻突然死亡,而案發當日社區內有11隻狗中毒,其中9隻喪命,包括Papi。即便警方鎖定嫌犯是一名65歲張姓男子,但Penny為了推動案件進行,毅然辭職追兇討公道,到了今年9月案件已第9次延審,讓她很不滿。根據陸媒《極光新聞》報導,北京首例寵物投毒刑事公訴案再度延審,2025年9月22日案件第9次審理因程序原因延後,源於2022年女子Penny飼養13年的愛犬Papi疑遭毒死。女飼主Penny指出,案發當日他們社區有11隻狗中毒、9隻死亡,其中一隻就是她的愛犬Papi。失去寵物的飼主們報警,警方很快鎖定嫌疑人是住在同社區的65歲張姓男子,使用劇毒化學物氟乙酸(老鼠藥),因此朝陽區檢察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提起公訴,建議量刑3年。案件於2023年10月一審開庭,庭審超過6小時後法官宣布擇日宣判,但至今已9次延期。Penny在愛犬Papi離世後,為推動案件進展辭去穩定工作,積極研究法律、與官方溝通,並在社群平台持續發聲。Penny也召集社區受害狗主人組建「受害犬家屬群」,協助起草訴狀,並提交證據,證明投毒行為會威脅兒童遊樂安全。Penny也透露,Papi對她而言如家人般重要,從2個月大陪伴她到13歲去世,度過人生20歲至30多歲的關鍵時光。面對外界質疑「一隻狗不值得這麼大費周章」的聲音,Penny堅定地說,「我對Papi的感情,旁人無法感同身受。」律師王重指出,中國目前無專門動物保護法,寵物中毒案件多依刑法、民法典或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法律適用仍存在爭議。2024年北京平谷區曾發生類似投毒事件,施毒者僅依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拘留12日。然而Penny也表示,事發後這3年來,她收到許多類似遭遇網友的私訊,讓她意識到事件的社會意義,「至少讓類似事件被看見、被討論,我幫大家跨出了第一步。」她坦言,無論判決結果如何,對她而言最大的失落是Papi已離開,「唯一能讓我釋懷的,就是看到案件有公正的結果。」
牠們也該享有安寧!狗狗車禍「脊椎斷裂錯位」 新北動保處評估後助牠人道解脫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救援車禍受傷犬隻,傷犬嚴重脊椎錯位,經動物之家獸醫師評估,送往毛寶貝醫療中心做進一步的診斷治療,照X光後察覺犬隻脊柱斷裂錯位無法恢復,且已無法進食,故啟動人道處理機制,助動物安寧走完生命最後一程。動保處日前獲報貢寮區雙澳發生犬隻遭車輛撞傷,動保人員到場在草叢中發現受傷的犬隻,脊柱拱起且無法站立,傷勢嚴重,經送往毛寶貝醫療中心醫療,X檢查發現脊椎斷成兩截,錯位嚴重無復原可能,後癱無法站立,且精神食慾不佳,只能飲用些許水但不進食。動保處依循獸醫師專業評估流程,啟動人道處理作業流程,減輕毛寶貝的痛苦。動保處表示,對救援動物建立「毛寶貝三級醫療制度」,在接獲民眾通報救援動物後會依轄區,先由第一線的8個動物之家獸醫師進行評估診檢及醫療,若是骨折、重傷、重病或嚴重傳染病等涉及高級醫療設備資源,再轉送第二線板橋動保處毛寶貝醫療中心檢查治療,同時有委外獸醫師專業醫療服務團隊支援,如有需要更深入檢查及治療的動物,即轉送台灣大學教學動物醫院團隊處理。《動物保護法》新制自2017年施行後,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經獸醫師檢查患有法定傳染病、重病無法治癒、嚴重影響環境衛生之動物或其他緊急狀況,嚴重影響人畜健康或公共安全案例,動保處將由獸醫師評估進行人道處理作業流程,依據人道處理動物健康及行為評估表、動物人道處理評估表中各項指標進行判斷,包含動物之病危徵狀、生活品質嚴重受損程度等,若遇有其他疑義個案或動物行為問題,則邀集各界獸醫師及動保團體擔任委員進行審核以保障動物福利。動保處表示,新北市積極推廣愛護動物理念,針對救援的傷病動物給予必要醫療,倘遇難以治癒動物也進行人道處理評估,謹慎對待每一個毛寶貝生命,維護收容動物權益。
嚴懲虐殺動物!藍綠立委皆提修法力拚本會期三讀 最重擬判刑7年
近年在台灣飼養貓、狗等陪伴動物的人數明顯增加,動保議題受社會關注,然而卻屢次發生虐待動物等案件,近期包括移工將倉鼠丟入馬桶沖掉還Po上網、南投假動保人士陳姓男子虐待犬貓致死案等,而施虐者付出輕微代價後就能重返社會。對此,藍綠立委日前皆已提案修改《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將虐待或虐殺動物的刑度和罰金提高,並送交經濟委員會審查,將力拚本會期完成三讀。現行《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綠委吳沛憶等16人提案指出,美國「防止虐待和折磨動物法案」將故意殺害動物視為聯邦重罪,並對犯罪者處以最高7年刑期,因此將《動保法》第25條規定的有期徒刑,刑度由2年以下,上修至7年以下。綠委郭昱晴等人的提案版本,刑度則由「2年以下」上修至「3年以下」,併科罰金上修至新台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綠委張宏陸版本,刑期則上修至5年以下,併科罰金提高為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以下,並將《動保法》25條之一「使用藥物、槍枝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併入,且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不得易科罰金,以期有效嚇阻對潛在違法者,尤其是針對具有再犯前科、預謀虐殺、或公開社群平台直播虐待過程者。國民黨部分,提出虐殺動物刑責加重的藍委包括林思銘、葉元之、洪孟楷、楊瓊瓔等人。洪孟楷版本要求,宰殺、故意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其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有任一情事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也提高至30萬至300萬。林思銘、葉元之版本也同要將最高刑期調高至5年,不過罰金起跳金額上升至50萬。楊瓊瓔則與郭昱晴同調,將最高刑責提高至3年、併科罰金上修至新台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
吊死黑狗「Michael」又裝貓進垃圾袋施虐 淡水惡男竟可易科罰金免關
新北市淡水區61歲胡姓男子,8月間先是在漁人碼頭的船上竊走有人飼養的黑狗「Michael」,將其虐待致死,並將遺體丟到基隆河,後又偷走一隻黑白色家貓,將其裝進垃圾袋中,對其施虐時被路過民眾阻止,胡男則被依竊盜罪、任意宰殺動物罪及毀損罪送辦,士林地檢合計判處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胡男8月經過漁人碼頭時,偷走在船上的「Michael」,將牠帶到北市景新宮旁公園內,以狗繩纏繞犬隻頸部,將其吊在燈桿旁,並對牠拳打腳踢後離開,「Michael」慘遭吊死,胡則將狗兒遺體丟進淡水河內。「Michael」飼主發現狗兒失蹤後心急如焚、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鎖定胡男涉案,9月2日將他依竊盜、毀損及違反動保法送辦,他卻毫無悔意,同日清晨再次對一隻家貓下手。胡男當天清晨5時許,趁著家貓無人看管時下手竊取,他用尼龍繩掛住貓咪脖子,將牠懸空吊起並在地面拖拽,還試圖將牠裝進垃圾袋內帶走,所幸路過民眾發現制止,立刻剪斷尼龍繩救貓一命並報警處理,胡男則再次被移送法辦。士林地院認為,胡男2次竊取寵物,更無視於黑狗、家貓的生命靈性,以繩繞頸的縊勒手法2次虐待動物,黑狗因此死亡,家貓若非路人及時施以援手,後果難以想像,本案犯罪情節不輕。士林地院審酌,胡男有多起竊盜前科,剛於3月3 日出監隨即再犯,即便坦承犯行,通觀全案情節仍不宜輕縱,依2次竊盜罪、動物保護法任意宰殺動物罪、毀損罪,合計判處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