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驗
」 高雄 婚外情 命案 台中 人夫高雄透天民宅突發火災!屋主懷疑電壓不穩惹禍 幸無人受困
高雄市左營區華夏路一間透天民宅,4日上午8時55分傳出火警,消防單位接獲報案後,迅速出動10輛消防車及25名人員前往現場搶救,火勢在短短25分鐘內於9時20分被撲滅,所幸並無人員受困。根據現場情況,火災發生在這棟6層樓透天民宅的3樓,屋主回憶,3日晚間起便已出現電壓不穩的情況,燈光時明時滅,讓其感到不安,4日清晨重啟電源開關幾次,但突然發現房間內的冷氣機插頭竟冒出火花,驚慌之下立即報警求助,隨即發生火警。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迅速佈線進行搶救,經過全力撲滅火勢,火焰很快就被控制住,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對於此次火災的起因,警消人員表示,仍需進行詳細現場勘驗,才能釐清火災真正原因。不少鄰居得知消息後,紛紛前來關心,感謝消防人員的迅速反應,避免火災造成更大的損失,屋主則表示,將會對家中的電力系統進行徹底檢查,消防員也再次提醒大家,定期檢查電器設備,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修,以保障居家安全。
惡火奪9命 安泰醫院驚傳又復燃!消防緊急出動撲滅
屏東安泰醫院昨(3日)上午發生火警,造成9人死亡悲劇。豈料,今(4日)人員進到現場進行火調時,勘驗到一半突又有煙竄出,緊急通報消防局出動人員滅火,至於詳細情形仍有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針對惡火,屏東縣政府昨(3日)指出,同時,衛生局啟動大量傷患機制安置病患,並協調交旅處、社會處調度屏東客運復康巴士支援,以及縣內各醫院及民間救護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中央協助調度國軍系統救護車支援後送縣內其他醫院。醫院創辦人、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昨(3日)接受媒體訪問時則表示,向各位致歉,發生這種事情很痛苦,是否和颱風有關係,要由專家火場鑑定釐清,病患大多是臥病在床的老人家。蘇清泉強調,醫院會負完全責任,後續要賠償、責任險等,醫院會負全部責任,「蘇清泉絕對負責到底,跟大家報告,不用擔心。」
新北蘆洲今晨墜樓案!76歲婦人從9樓落下當場死亡 兒到場悲痛認屍
新北市蘆洲發生墜樓案!一名76歲的林姓女子今(4)日清晨6時許,從社區9樓墜落,路過民眾急忙報警,警方到場時,林女已無生命跡象,初步勘驗現場,排除有外力介入,兒子已抵達現場指認身分,詳情有待警方釐清。今天清晨6點多,林女獨自一人搭電梯上9樓,因不明原因墜落身亡,警消獲報到場時,林女已明顯死亡無需送醫。警方勘驗現場並調閱監視器,初步排除外力介入可能。經查死者為該棟社區住戶,警方通知其兒子到場指認、情緒悲痛,隨後至派出所協助做筆錄,檢察官將相驗釐清死因。
鄰居每天抽菸勸不聽 台中男不爽「二手菸飄進家中」1招反制…告贏了
抽菸害人害己,尤其二手菸、三手菸更是嚴重危害人體。台中一名人夫指控,隔壁鄰居一家人每天在住處頻繁抽菸,導致菸味飄進家中,因為家中還有幼兒,無法忍受二手菸害,多次向對方反應無效,於是搜集相關證據提告,求償10萬元,結果也曝光了。根據判決書,居住在台中的林男,和陳男一家是鄰居,他控訴陳男每天在家頻繁抽菸,使得菸味飄進家裡,多次口頭告知、書面勸導和張貼公告,甚至在今年1月至3月間報警數次,但仍沒有改善。由於陳男抽菸排放二手菸的行為,已超過一般人能忍受的極限,加上林男家中有幼兒,嚴重影響家庭精神及身體健康,因此默默蒐集證據,包括錄影、錄音、存證信函、張貼公告、陳男使用日曆紙之文書、空氣品質偵測器說明書、照片及偵測結果統計表、照片等,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對此,陳男收到通知,但言詞辯論日沒到場,也沒提出書狀爭執。法官勘驗林男提出的物證,認定陳男一家人排放二手菸,確實侵害林男一家健康及居住安寧,且聯合國世衛組織已將二手菸列為致癌物,對孩童會產生呼吸道疾病影響。法官指出,陳男的行為已逾社會生活尚可容忍標準,勘認侵害林男居住健康之人格權,且情節重大,認為林男的請求核屬有據,判陳男不得在將菸味飄進林男家中,並應連帶賠償10萬元,可上訴。◎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台積電尪偷吃女同事!公司停車場激戰10次 「1招保婚姻」小三慘了
1名人夫和台積電女同事發展出婚外情,2人在新竹廠、台中廠停車場等地激戰10多次。關係曝光後,男方為挽回婚姻,答應元配簽下協議書,承諾不再出軌,否則就無條件放棄房產、孩子監護權,並支付5000萬元贍養費,然而小三仍糾纏不清,氣得正宮提告求償。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女同事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丈夫原與被告同為任職台積電新竹廠之同事,2人結婚時被告亦有參加婚宴,後男方調職至臺中廠,2人開始交往,期間除在臺中廠或新竹廠停車場之車內,以接吻、愛撫、指交等超過10次之性行為外,被告並多次傳送裸露照片,她發現丈夫怪異行徑,經質問後始得知上情。原告表示,丈夫並於112年9月6日書寫自白書,向她交代其與被告之交往過程,另2人於同年月11日簽立經公證之婚後協議書,並向被告提出分手。詎被告仍持續挽留男方,除多次傳送曖昧訊息,甚至不斷要求見面,令夫妻倆不堪其擾,破壞婚姻及家庭共同生活之圓滿及幸福,因此要求被告賠償100萬元。小三辯稱,她跟人夫僅為一般好友,相關對話內容只是好友間互相開玩笑之言論,雖然自己曾以「老公」稱呼男方,也難認2人有何逾越分際之行為,即便雙方曾相約看電影並合照,然該合照照片並無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可見2人僅係基於好友關係而留影,並無男女情愛之關係。台中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人夫曾傳訊「我們不能再繼續這樣下去了,星期一我的公司手機被拿去檢查」、「我會主動放棄我目前的財產、房子、車子,還有要主動放棄兩個小朋友的扶養權,並且要立刻支付一筆贍養費5000萬,我為了自清,我必需要簽屬這份協議書」等語;小三則回應「那我們是不是要趁簽之前,趕快把想完成都完成」等語,顯見2人確實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判處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分手心情低落疑難承壓力!中和男家中離世 父親破門驚見遺體
新北市中和區27日上午發生一起悲劇,36歲簡姓男子疑因與女友分手後心情鬱悶,加上疾病困擾,影響生活與工作,最終被家人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簡父買早餐回家後,發現兒子久久不出應門,破門而入後,發現兒子躺在床上,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簡父立即報警求助,救護人員趕抵現場後,迅速將簡男送往雙和醫院急救,但經過一番搶救,仍宣告不治。據家屬表示,簡男從事外送員工作,近期因分手後情緒低落,且出現幻聽與幻覺,這些症狀已影響到日常生活與工作。警方初步勘驗現場,並未發現外力介入的痕跡,現已排除他殺可能,詳細死因仍需等待檢察官相驗確認,警方也提醒民眾,心理健康與疾病需要重視和適時求助,避免悲劇重演。
台灣賭客借13億輸光賴帳 澳門賭場「新濠」跨海提告大獲全勝
士林一名古姓男子於2019年間入住澳門新濠博亞公司經營之豪華酒店,並向賭場申請了1億港幣(約新台幣4.09億元)的信貸額度,後又將額度提高至3億港幣(約新台幣12.27億元)。雙方約定,若逾期還款,需支付澳門法定利率「9.75%」3倍之利息。古男在賭場豪賭後將所有籌碼輸個精光並賴帳。新濠博亞公司為此跨海來台提告,主張古男應償還3億2046萬餘港幣,折合新台幣約13億1392萬餘元。古男委任的律師主張,賭場交付的不可轉讓籌碼並非現金,不符合金錢借貸為要物法律行為要件。且賭場提供的影片雖能證明古男曾在賭場博弈,但無法確定具體時間地點,認為無法證明古男有向新濠博亞公司借款。此外,新濠博亞公司證人證詞有相互矛盾。古男律師認為,賭場在訴訟期間委任澳門律師多次騷擾寄發催告函至香港等非被告住所,且澳門賭債糾紛請求高額利息屬重利,賭債與利息違背我國民法公序良俗,應均無效。要求法院駁回聲請。法官勘驗新濠博亞公司提供的借貸契約與證人證詞,認為被告古男為成年人,具備充分的辨識及行為能力簽署借貸契約。且古男對於澳門特區法律允許賭博行為難以不知,向賭場借款博弈應尊重當地法令。古男的行為應受澳門當地法律規範。認定新濠博亞公司的請求有理,判決古男敗訴,需償還包含29.25%利息,共計3億2046萬8985.62元港幣(約新台幣13.14億元)。
跟前車開過斑馬線挨罰6千!駕駛喊冤「行人站在路邊」 法院打臉
1名葉姓男子駕車行經台北市某無號誌管制路口之行人穿越道,未停讓在行人穿越道之行人先行,員警以其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違規而逕行舉發,並開罰6000元。葉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行人因車輛未禮讓,才不敢往前進,駁回上訴。根據判決書,葉男主張,自己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路人僅駐足站立於路旁,毫無要穿越馬路之意圖或動作,他當時距離前車只有1、2公尺,車速僅時速3至5公里,緩慢跟著前車前行,也遵守在行人穿越道前煞車規定,並踩了煞車,但行人還是不願意穿越,足見行人在原告與前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沒有要穿越馬路的意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該處為無號誌管制路口,原告駕駛車輛行近無號誌管制路口,已見該名行人當時已站立在行人穿越道之第一道枕木紋前,應可合理判斷該行人係正準備通過該行人穿越道,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法院認為,因葉男及前車接續搶先通過行人穿越道,均未暫停禮讓該名行人,該名行人等待2車完全通過行人穿越道後、後方之檢舉人車輛在停止線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該名行人才立即穿越行人穿越道,足見該名行人當時確係因葉男及其前車未暫停而搶先通過,考量自身安全才會站立在行人穿越道旁伺機通過,而非如原告所主張該行人當時無穿越行人穿越道之意等語,故駁回上訴。
狠心母出門狂嗨8天不聞不問 小女嬰家中活活餓死
高雄市大社區近日爆出一起虐嬰致死的案件,一名4個月大的女嬰疑遭親生母親獨留在家8天,31歲的陳姓生母則是四處訪友遊玩,返家後才看到女嬰已活活餓死。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身為單親媽媽的陳女育有2名女兒,大女兒與陳女的母親同住,而4個月大的小女兒則由陳女親自照顧。但陳女在中秋節前夕突然離家,將年幼的小女兒獨自留在租屋處長達8天之久。當他於23日返回住處時,赫然發現小女兒已經死亡。事實上,陳女早在5月就因失業被社會局列為脆弱家庭,接受社福中心的各項協助,包括租屋、經濟補助、嬰幼兒用品媒合以及托育服務。社會局表示,中秋節後陳女曾請假未送托小女兒。直到23日上午9點多,陳女才告知小女兒疑似死亡。社會局立即叫來救護車並通報相關單位,案件才因此曝光。目前,陳女的大女兒已由社會局安置。報導中也提到,陳女聲稱這8天期間並未離開高雄,自己曾回娘家過夜、參加家庭聚會,但家人沒有看到陳女的小女兒,也沒有任何人詢問。警方初步勘驗現場後,並未發現外力介入的跡象,原本以遺棄罪嫌進行偵辦。然而經法醫相驗後,發現女嬰已死亡多時,且多日未進食。警方認為陳姓女子可能涉嫌將小孩活活餓死,已改以殺人罪進行調查。橋頭地檢署於24日對陳姓生母進行複訊。檢察官認為陳女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當庭將其逮捕,並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活生生餓死!高雄單親媽獨留4月大女嬰在家 涉殺人罪遭羈押
高雄大社區23日上午9時許發生一起女嬰餓死案件,1名31歲陳女返家後發現女嬰疑猝死,嚇得趕緊通報求助,警方與社會局獲報到場了解狀況,確認女嬰已死亡,隨即將陳女帶回偵辦,檢警 24日複驗遺體時,卻發現女嬰疑多日未進食,檢方認為陳女涉犯《遺棄罪》及《殺人罪》當庭逮捕,並向法院羈押獲准。社會局表示,陳女為單親媽媽,獨自1人照料2名女童,社會局5月間曾獲報得知陳女狀況,隨即給予幫助,協助陳女租屋、經濟補助、媒合嬰幼兒用品及托育服務,結果中秋節後陳女請假未送托女嬰,直到23日陳女向社會局通報女嬰疑死亡,該單位才緊急通報並叫救護車,目前陳女已被羈押,其大女兒則由社會局進行安置。警方表示,23日上午9時許獲報,指稱僅4個月大的女嬰在家中失去生命跡象,員警立即前往了解並與社會局共同調查,到場後確認女嬰已死亡,事後陳女供稱女嬰近期食慾不佳且未送醫,警方初步勘驗現場後排除外力介入痕跡,認為是陳女疏於照料釀禍,因此依違反《遺棄罪》將她移送偵辦。檢方說明,24日進行女嬰遺體初驗及複驗,未料卻發現女嬰多日未進食,還發現陳女離家多日,獨自把女嬰獨留家中,檢察官認為是陳女將女嬰活活餓死,因而在複訊時依涉《殺人罪》當庭將陳女逮捕,同時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遭法院裁准,全案目前朝《遺棄罪》及《殺人罪》方向偵辦中。
高雄又見孤獨死!56歲羹店老闆疑病故陳屍5天 飄出惡臭才被發現
高雄市新興區渤海街一處民宅,今(24)日上午傳出異味,附近一名加油站員工發覺異狀報警,警方循著氣味找到來源,發現獨居的56歲蔡姓男子倒在臥室床下,初步研判至少死亡逾5天,詳細情形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今天上午9時許,一名加油站員工察覺附近傳出異味,遂向警方報案。員警獲報到場後,根據臭氣來源尋找,來到該處民宅2樓。警方破門後,發現56歲蔡姓男子倒在臥室床邊,已無生命跡象,明顯死亡。經鑑識小組現場勘驗,並無發現可疑工具,蔡男身上也無外傷,初步研判無外力介入,排除他殺或輕生。據悉,蔡男長期獨居,警方則懷疑其因身體不適,但未即時救治,導致憾事發生,而從屍體外觀研判,至少死亡超過5天。另外,蔡男是在自家1樓經營魯羹店,警方訪查時發現,該魯羹店至少已連續5天未營業。目前警方已調閱監視器,以釐清事發時間,也聯繫到蔡男的妹妹到場確認身份、處理後事,並將依程序報請檢察官相驗,持續調查確切死因。
北市酒吧驚傳命案!員工「見鞋破門」驚見店長陳屍廁所 警排除外力介入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間酒吧昨(16)日晚間驚傳命案。轄區警方接獲報案,指1名女子倒臥店內廁所,立即派員前往救援,到場後發現女子身體已僵硬,明顯死亡多時,因此未送醫。據悉,警方目前已初步排除外力介入,同時報請檢察官進行相驗,詳細案發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接獲報案,大安區復興南路1間酒吧有人陳屍廁所,到場後發現女子已明顯死亡。據悉,報案者為酒吧店員,他指稱當時要到店內拿東西,看見門口放著張姓女店長的鞋子,卻不見對方身影,四處尋找後發現廁所門被反鎖,反復敲門都沒得到回應,破門後赫見張女倒臥在內,已失去呼吸心跳。警方初步調查,張女生前曾與店內另名女員工一起上班,該女員工於昨日上午7點多離開酒吧,對於後續發生的事情並不清楚。據了解,張女年僅28歲,生前患有心血管疾病,包包內也有相關藥物。經勘驗現場,警方未發現打鬥痕跡,因此初步排除外力介入,詳細死因仍待檢察官相驗後進一步釐清。
宜蘭安農溪草叢裡「飄木頭香味」!致山老鼠露餡遭逮 查獲3萬多元扁柏
宜蘭縣三星鄉40多歲林姓男子15日晚上,意圖將藏在安農溪草叢的扁柏偷偷運出變賣,目擊者發現有可疑廂型車出沒,且聞到不明木頭香味,隨即向派出所報案,警方獲報後抵達現場,查獲市價約3萬多元、1.6公尺長的扁柏,及藏匿車上的毒品,全案依刑法侵占及毒品違害防制條例罪將林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三星鄉40多歲林姓男子15日晚上,意圖將藏在安農溪草叢的扁柏偷偷運出變賣。(圖/警方提供)警方表示,三星鄉大隱社區廖姓民防小隊長15日晚上6時許接獲線報,在三星鄉大埔中路及大隱十六路口處有可疑廂型車出沒安農溪草叢,且現場飄散木頭香味,隨即向轄區的大隱派出所報案,警員單敬博、盧勁硯趕至現場查看,果真林男正將先前埋藏草叢的木頭運裝上車。警方見狀後喝令遏止,並上前逮捕林男,當場查扣裝設絞鍊裝置的廂型車及木頭,另在車上起出一包海洛因1.08課1包,經林業保育署人員勘驗,認定車上木頭為國有林木珍貴的扁柏,全案依侵占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三星鄉40多歲林姓男子15日晚上,意圖將藏在安農溪草叢的扁柏偷偷運出變賣。(圖/警方提供)警方表示,宜警三星分局偕同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保七總隊第四大隊共組獵鼠平台,針對可疑盜伐資訊共享資源,確實阻斷盜伐案件發生,共同維護山林治安,同時呼籲民眾發現可疑人、車,可隨時向警方舉報,讓警民合作共維治安,也為國土林木保育盡一份心力。
烤雞一上桌怪怪的…全家變入殮師玩拼圖「骨盆少一大截」 網笑翻:案情不單純
有網友分享,近日和家人去屏東某烤雞店用餐,一上桌家人們全傻眼,因為份量實在不像一隻完整的雞,吃完之後全家開始玩起拼圖,果然骨盆少了一大截,大腿骨也少了一根,他好奇問「那消失的部分是到哪裡去了?」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指出,前幾天和同事去屏東某烤雞店用餐後驚為天人,於是過幾天特地帶家人前往品嘗,結果烤雞一上桌家人們全傻眼,因為份量實在不像一隻完整的雞,吃完之後家人開始玩起3D立體拼圖,果然骨盆少了一大截,大腿骨也少了一根,也沒有人吃到雞軟骨。對此,他好奇問「店家又沒有販售小份量的烤雞,那消失的部分是到哪裡去了?」此文一出,便引起熱議,有人問「送上來不是全雞嗎?」原PO表示「有些店家會問要不要切,這家我去的兩次,上來都是切好的」。大批網友也紛紛笑翻「所以你全家人吃完空閒之餘還順便撿骨?」、「法醫要協同檢察官勘驗這案情不單純」,還有苦主留言分享「上個月底去吃,少了雞屁股」、「很多店家都會這樣,明明點的是一整隻,但是上來的卻完全感覺不像是一整隻。我想只能說除非點的是一整隻不切的吧」。
中信金3點聲明強調收購新光金價格一致 待送件核准後50天即能確定成果
新光金控併購「搶親案」愈演愈愈烈,中信金最新再發3點聲明,強調公開收購已送件審核,核准後50天就能確定收購成果,時程明確;金控經營團隊依規定加以澄清,且依平等對待所有股東的政策,實務上都是維持一致的收購價格。以下為9月13日中信金聲明全文針對同業13日的聲明,提及中信金控部份,為免外界遭誤導,特此說明如下:一、 併購實務上,無論是換股合併,或公開收購,都是企業併購常見作法,沒有優劣。本次因有維持市場競爭性,中國信託金控歡迎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簡稱「台新金控」)提高價格,增加了新臺幣500億元,保障了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簡稱「新光金控」)股東的權益。至於,台新金控宣稱的合併的時程明確,事實上,其換股案至今尚未送主管機關審核,以富邦金融控股公司併日盛金融控股公司為例,股東會通過後,尚需花費十個月才審核完成,甚至有主管機關駁回的案例,本案又有多名董事反對,不確定性很高。反而,中信金控公開收購已送件審核,核准後50天就能確定收購成果,時程明確。二、 至於公司治理部份,中信金控皆遵照主管機關相關要求辦理,此次申請皆符合轉投資條件,不會妨礙公開收購。至於新光金控股東具名控告台新金控負責人一事,事涉違反金金分離及關係人交易,並有提供錄音檔為證,因為臨時股東會開會在即,呼籲同業應主動請主管機關與檢調單位,立刻勘驗錄音帶的真實性,以破除外界質疑,杜絕流言。但是如果為真,恐怕會影響此併購案。三、 因同業高階主管於該公司重大訊息記者會,不實臆測指稱中信金控若公開收購51%新光金控股權後,會折價收購剩餘49%股權。由於此臆測屬不實指控,因此中信金控經營團隊依規定加以澄清,表示依平等對待所有股東的政策,實務上都是維持一致的收購價格。反觀同業,台新金控併購彰化商業銀行時,以溢價每股26.12元取得經營權。隨後卻以每股15.54元折價換股,以致引發彰化商業銀行工會罷工抗議,這豈是「正派」企業所為?尊重股東權益才能達到和諧的成果,因此相關不實說法有澄清必要,以避免損失股東權益。
工程師陳屍男廁!8分鐘狂灌700毫升「斷魂百香果」 離奇死因曝光
台北市信義區ATT 4 FUN百貨地下室8日上午7時許驚傳陳屍命案,1名25歲張姓竹科男工程師坐臥在廁所馬桶上身亡,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並無外力介入痕跡,據悉他曾在酒吧豪飲1杯約700毫升的「斷魂百香果」調酒,初步相驗死因疑為飲酒過量,詳細原因仍待法醫解剖遺體後才能釐清。據了解,張男在一間酒吧參加喝調酒比賽,他將1款約700毫升的「斷魂百香果」調酒在8分鐘內一飲而盡,隨後獨自走出酒吧,未料卻陳屍在「ATT 4 FUN」百貨大樓地下室的廁所,張男由於工作考量僅安排週末北上陪伴家人,他生前曾向家屬報備要參加餐敘,沒想到最後卻傳出憾事。警方表示,8日上午7時17分獲報,信義「ATT 4 FUN」百貨保全指稱,B2地下室男廁有1名男子坐在馬桶上毫無反應,警方立即通報119到場處理,但他不幸已無生命跡象,明顯身亡,警方在死者身上並無發現明顯外傷,初步排除外力介入,再加上他身旁未有嘔吐物或特殊病史,初步勘驗為飲酒過量導致心因性死亡。警方說明,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張男凌晨12時25分獨自走進廁所,且意識清楚走路正常,時隔1分鐘後他才走出來,直到凌晨12時34分又再度返回男廁,未料至此之後未再看見他走出的身影,詳細死因仍待法醫解剖進一步釐清才能確定。
北市安全島草叢內驚見男屍 清潔工打掃嚇壞急報警
北市士林區承德路五段與中正路口9日發生一起命案事故。一名清潔隊員工上午在安全島的草叢內發現一名男子倒臥在其中,且其明顯無生命跡象,嚇得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確認男子身上並無外傷與打鬥痕跡,並在其身旁發現藥袋與相關證件等,後續也將報請地檢署勘驗,以進一步釐清相關死因。據了解,環保局吳姓清潔工9日於承德路五段與中正路口的安全島內草叢裡,發現一名71歲的老翁倒臥在其中,且明顯無生命跡象。警方緊急獲報到場後,於老翁的身旁發現一頂安全帽及手提袋,手提袋內有醫院藥袋及健保卡等物,其機車亦停放在路旁。據悉,老翁患有慢性疾病,其疑似當日心肌梗塞發作,但卻倒臥在草叢內,並未被路過民眾發現,才會發生憾事。警方也已報請地檢署勘驗,以進一步釐清相關死因。
妻偷吃小王…尪用床戰次數求償「百次共80萬」只獲賠8千 判決原因曝
彰化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外遇,和小王以每月2次的頻率在汽車旅館發生關係,共計100次,氣得一狀告上法院,以每次8000元求償80萬元。法院查出,人妻和小王曾傳訊稱「叫你帶套,你都體外射精但也有風險」、「我再等幾天看看月經有沒有來」,足證2人曾發生1次性行為,另99次缺乏證據,判賠8000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被告與妻子經交友軟體認識,雖未交往,但自108年11月起至112年12月26日止,以每月2次之頻率,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共計100次,已逾越男女分際,破壞夫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侵害原告之配偶法益且情節重大,每次行為各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8000元,要求被告給付80萬元。小王辯稱,原告自承女方未與他交往,亦未提出雙方曾發生性行為之證據,自己過去多次向人妻強調,須確認她與丈夫之關係才有下一步行為,因此2人並未逾越朋友份際,又實務上並未承認配偶權,縱有此權利,原告夫妻間已無感情等語,主張原告之訴駁回。彰化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被告於112年12月12月25日傳送「明天、見」;翌日傳送「出發、到了、7-11」;在臉書對話中,人妻於113年1月17日向被告稱「我再等幾天看看月經有沒有來」,被告稱「如果中,你有什麼想法」,女方稱「叫你帶套,你都體外射精但也有風險」等語。法官審酌,根據上述對話,可見被告與人妻於112年12月26日確有見面及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又原告雖主張2人尚發生99次性行為等語,惟女方對首次及其他性行為之發生時間及地點,均不復記憶,且原告所提對話中,並無雙方討論其他性行為次數之內容,此部分不足採信,判處被告應賠償8000元;可上訴。
人夫偷吃女同事…見小三懷孕流產喊「被抹煞完了」 正宮氣炸怒告
新竹一名人夫偷吃黃姓女同事,2人同一天二度衝摩鐵激戰,對話內容全被行車紀錄器錄下。妻子發現後查看丈夫手機,赫見小三竟然懷孕,為此吃藥流產,男方還說「我們小孩這麼快就被抹煞完了」、「我們可憐的小孩」等語,氣得對女同事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處黃女應賠償15萬元為適當;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被告去年1月30日向她坦承,其明知人夫已結婚,仍於2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112年1月17日至113年2月16日,發生含有性行為之不正當往來數次,顯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親密交往行為,侵害原告基於配偶權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要求黃女賠償80萬元。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新竹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黃女曾傳訊人夫稱「男人往往外面跟家庭都會選擇家庭」、「誰知道你會不會也是這樣不是嗎」、「剩血塊」、「就繼續開藥讓他排」等語;男方則回應「你要怎麼樣才會相信我不是選擇家庭」、「我們的小孩這麼快就被抹煞完了」、「我們可憐的小孩」等。新竹地院審酌,綜合上開事證,應足認被告與呂宇文間之間之往來情形已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依社會一般觀念,足認已破壞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享有圓滿婚姻生活之身分法益,且致原告面臨婚姻破碎憂懼、夫妻諸多爭執,對原告造成精神上之傷害且情節重大,判處被告應賠償15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淡水河驚見女浮屍 忠孝碼頭撈上岸身分待查
台北市士林區重陽橋下淡水河7日出現一具浮屍,死者為年約40至60歲女浮屍,民眾於岸邊看見後立刻報警,警消將其撈起後初步勘驗無明顯外傷,排除外力介入可能,將進一步採證釐清身分。賴男行經河堤道路時,於岸邊見到一具浮屍,立刻通報警消,臺北市消防局將大體打撈自三重區忠孝碼頭上岸後,三重分局鑑識小組也到場勘驗,身上無明顯外傷排除外力落水可能,身上也無任何證件,鑑識人員採證生物跡證比對死者身分,並向新北地檢報請相驗釐清確切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