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損失
」偷荔枝「絆倒骨折」住院43天...小偷氣不過反告果農 求償35萬結局曝
四川省瀘州市發生一起小偷狀告被害人的荒誕事件,一名王姓男子在偷採荔枝時被果農當場抓包,形跡敗露的王男拔腿就跑,沒想到逃逸途中卻意外摔傷,王男不滿果農追趕害他受傷,憤而告上法院求償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5萬元),近日判決結果出爐了。綜合陸媒報導,事發於2021年7月20日,劉姓果農上午6時許到荔枝園工作時,發現王男正在偷採荔枝立刻出聲喝止,王男得知被人發覺後,隨即倉皇逃跑,怎料下秒竟踉蹌慘摔,導致多處骨折和頭部受傷,住院了43天才返家,還被醫生叮囑要休養2個月。王男認為是劉姓果農緊追在後才導致他摔傷,一氣之下提起訴訟,並要求劉姓果農賠償醫藥費、住院費、勞動力損失賠償與精神損失共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5萬元)。經當地法院審理,認為劉姓果農發現荔枝被偷後,出聲制止是合情合理的行為,因此無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反倒是王男涉嫌竊盜罪,明知故犯應該自行承擔全部後果,最終判處劉姓果農免賠,另外王男則需支付開庭費用及雙方的訴訟費。
新冠讓偏頭痛更嚴重「每月發作15次」 勞動力損失金額高達46億元
新冠後頭痛,使偏頭痛加劇?疫情雖已渡過高峰期,伴隨而來的卻是確診後的「長新冠」隱憂,根據美國偏頭痛基金會指出,新冠確診者普遍出現的頭痛反應皆為單側頭痛,且與偏頭痛症狀相似,而偏頭痛患者在感染新冠後,症狀發生頻率提升,高至維持一到兩個月的疼痛症狀,且發作時間提升至每月10-15次。根據台北榮總神經內科頭痛門診統計顯示,民眾因頭痛求診最常見的原因為「偏頭痛」,占比高達6成以上。偏頭痛是一種反覆發生的頭痛,疼痛位置可能出現在中間、後腦等,而不斷變換位置更是常見。陳韋達理事長進一步說明,偏頭痛不只是症狀,更是可能導致失能的重大疾病,世界衛生組織將「偏頭痛」列為10大健康疾病之一,且根據《全球疾病負擔研究》顯示,偏頭痛為導致失能與殘疾的第2大原因,在 50 歲以下的年輕族群更位居首位,顯現出正視偏頭痛為當今重要課題。偏頭痛可透過「54321」口訣作為診斷參考,分別為:頭痛超過5次以上、每次持續4小時以上、3天內會自行緩解、具有至少2項特徵(包括單側、搏動性抽痛、疼痛程度中或重度、日常活動會加劇頭痛),以及合併其中1項症狀(包括噁心或嘔吐、畏光及怕吵等),當頭痛發作時符合以上情形,便可能是偏頭痛。在台灣,偏頭痛盛行率為9.1%,約有200萬人飽受偏頭痛所苦,陳韋達理事長指出,偏頭痛患者往往是生產力最高的青壯年族群,因此造成的勞動力損失也較大,不僅台灣每年因偏頭痛而請假造成的經濟損失達 46 億元,更有研究指出美國每年因偏頭痛所產生的就醫費用高達 780 億美元。陳韋達表示,頻繁偏頭痛可能會導致較高的憂鬱症風險,其中慢性偏頭痛患者有較高機率會合併焦慮、憂鬱、失眠等身心問題。根據《全球偏頭痛大調查》顯示,預防性治療失敗的患者每月有近10天受到偏頭痛影響,此頻率相當於患者於生產力最高的黃金歲月中,每年約被偏頭痛綁架一個季節,可見偏頭痛所造成的失能衝擊不容小覷,更顯示出正確治療的重要性。一名40多歲陳小姐於9年前坐月子期間經常劇烈頭痛,後因多次服用止痛藥並未改善,而前往神經內科就診,採以口服藥物治療偏頭痛,然而近年偏頭痛加劇,陳小姐對於年紀輕輕便要每天吃藥且疼痛仍未減緩,感到十分無力與絕望。所幸在醫師建議下,今年初開始採取CGRP單株抗體治療,目前頭痛次數、頻率與疼痛指數皆大幅下降,生活品質、工作表現與身心狀況也獲得改善。隨著科技日新月異、醫療技術的進步,治療偏頭痛從過去的口服藥物,到後來的肉毒桿菌,以及專為偏頭痛設計的CGRP單株抗體藥物。台灣頭痛學會王嚴鋒秘書長表示,偏頭痛治療藥物可分為急性止痛與慢性預防,國內較常見的口服藥物,包含乙型阻斷劑、鈣離子阻斷劑、抗癲癇藥與抗憂鬱劑等,而較常見的預防性注射針劑藥物則有肉毒桿菌素、CGRP單株抗體等,由於這兩類針劑藥物的半衰期較長,可每個月或每 3 個月施打一次,大幅降低患者用藥頻率,為不願意或無法天天吃藥的患者提供了新的選擇。台灣頭痛學會於今年更新治療準則並發佈衛教手冊,幫助醫病共同對抗偏頭痛,其中衛教手冊選定 100 個偏頭痛門診常見的民眾提問與錯誤認知,以 Q&A 的方式簡潔整理,期望民眾能藉此在最短時間內正確認識偏頭痛,提升就醫效率,完整版衛教手冊電子檔已於今日發佈於學會網站:https://taiwanheadache.org.tw/。王嚴鋒秘書長再次呼籲,偏頭痛不只是症狀,更是相當嚴重的失能疾病,透過台灣頭痛學會所提倡的「123口訣」,包含:每週頭痛超過「1」次要看神經內科,止痛藥每週吃超過「2」天恐讓頭痛惡化,預防偏頭痛要靠運動、紓壓、預防性藥物這「3」招,便能及早防治偏頭痛,確實解決頭痛問題,擺脫頭痛之苦!
違規左轉撞癱騎士要賠4029萬元 法官:他未來日子很長
與父親從事與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的薛姓男子,前年騎機車遭馮姓機車騎士撞擊,送醫治療後重度昏迷,他的父親提告求償1億多元,台灣高等法院認定馮男未兩段式左轉肇事,考量薛男發生事故時34歲,未來勞動力損失1739萬多元,加計精神慰撫金等,判賠4029萬多元。薛男由父親擔任代理人提告指控,馮男在2019年7月5日下午5點騎機車沿新竹市香山區延平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行駛至延平路2段1590巷交岔路口時,未兩段式進行,竟貿然逕行左轉,也未禮讓直行車輛先行,致撞及對向他所騎乘的機車。薛男表示,他人車倒地,受有雙側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蜘蛛膜下腔出血,四肢無法正常活動等傷害,經送醫治療仍重度昏迷而無行為能力,迄今無法自理生活,他因事故喪失勞動力,並因事故精神痛苦不堪,請求賠償包括精神慰撫金共1億9013萬5439元。
上公廁慘遭148kg包鐵木門夾斷指 搬運工生活全變調獲國賠75萬元
新竹縣1名羅姓搬運工(46歲)2018年間至竹東鎮生態公園上廁所,關上重達148公斤的廁所門時,竟慘遭夾斷手指,導致工作受到影響,羅男提出國賠115萬元,地院認為管理單位的新竹縣環保局有疏失,判賠75萬8千餘元。判決書指出,羅男在2018年9月23日到竹東生態公園參加活動,如廁時因公廁門把緊貼門邊,未保留一定距離以防止夾手,導致他欲關門時,重達148公斤實心包鐵木門,在重力加速度之下,硬生生夾斷左手中指並彈飛,經前往醫院緊急手術將左手中指截短,但至今仍常感到麻痛。羅男指出,當時遭百公斤門板夾斷手指,驚恐不已,事後更是惡夢連連,而手術後他的左中指截短,造成生活上諸多不便;另外,羅男質疑公廁門把為橫向、設計上原應與門邊留有至少有6公分以上之安全距離,但此門把卻距離門邊零公分,等於完全緊貼,才會造成這起意外,羅男因而求償撫慰金50萬元,以及減少勞動力等損失,共115萬元。法官考量羅男職業為搬運工,工作內容包含出貨,需搬重物,左中指短少一截對工作造成影響,判賠醫療費用、薪資損失、減少勞動力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75萬8434元。